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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mine 104-09-27 21:23

律師您好:

我想請教一個問題,想了解我應該告詐欺勞資糾紛,才能取得此公司匯還薪資及所有費用給我,目前,我先向您解釋我目前的情況:

1.我的工作沒打卡記錄,只有健保,聘僱關係是否成立?但公司有開立服務職明給我。

2.我服務此公司從105年1月至今九月,公司只付一個月薪資,之後未付任何薪資,請款費用仍未撥入我的帳戶內,但此期間仍為公司服務,並存有許多工作記錄及資料。

3.我們公司謊稱需先付樣品訂金費用,讓我先匯到客戶帳戶中,之後,會匯還給我,至今公司仍未匯還款項給我。

以上狀況,我應做何處理及進行法律程序或何種名義,進行申訴?

 

謝謝您。

 

一、要先搜集你受雇於該公司的證據

二、視你被積欠的工資數額多少及公司大小而異其處理方法。

三、若你被積欠的工資不是很多,而公司是大公司,那麼可以考慮不要去辦假扣押[看人,有的人一點點錢也想假扣押]。假扣押主要是避免對方脫產,在法人的部分要做假扣押需要費點功夫,而且目前假扣押的准駁其實很難掌握。

四、若你被積欠的工資很多,那麼就建議你做假扣押,先把對方的財產扣起來,然後再慢慢訴訟。但是假扣押有擔保金的問題,這個部分要略做安排。

五、若你無資力找律師也無資力供假扣押之擔保,那麼你可以考慮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幫你。

六、訴訟需要證據,如果你不確定手上的證據足不足,你可以考慮就近約個律師諮詢一下。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Jon 104-09-26 10:10

律師您好

11年前在不知情的狀況下,上人力銀行工作

接到一通面試通知,就進入工作

他是銷售未上市股票的公司.當時只任職了兩個月

也介紹朋友來投資.朋友向銀行貸了一百多萬買了該公司股票

離職後,看到新聞說公司是非法吸金詐騙公司

朋友也有向法院提告,104年7月,法院有初審判決,當時公司負責人都已列為被告.也被判刑

現在,有人要到警察局告我詐欺

請問律師:

1.11年了,案件還會成立嗎?

2.我只是員工,完全不知道公司是詐騙集團,而且公司也沒要求我提供帳戶給公司使用,那些非法吸金的錢我也沒拿,是否構成詐欺罪?

3.對方也是自己向銀行貸款,完全沒有任何脅迫,我有必要還對方錢嗎?

4.這算民事還是刑事詐欺?

沈恆 (沈律師) 104-09-26 16:11

您好!

如果行為確實已過11年未被起訴,因11年前適用舊法詐欺追訴權時效僅10年,至今追訴權已消滅。 您可能成立詐欺共犯,但因時效已完成,只能不起訴處分。 您可能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但時效只有二年,可以時效抗辯拒絕還款。 既有刑事責任,也有民事賠償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26 23:20

可以主張時效消滅唷。

鄭唯聖 104-09-24 02:21

律師們幫幫我,真的很害怕也很無助...

 

事情發生在9/20 上個禮拜天

 

我本身是在做大陸代購,對方訂製了一款客製化手機殼(依照對方要求在殼上寫上他要的字)

 

因為客製化的東西本來就比較慢出貨,從大陸運送回台灣也需要一段時間,而也有告知對方需要時間上的等待但一定會給對方,但對方一直說要我給他們身分證和地址,我給他們看交易明細和物流明細證明我不是詐騙,但對方一直死咬著說要真分證和地址,我當然不可能給,可是對方就直接把我給他的匯款帳戶和姓名直接去報案說我詐欺,還揚言說絕對不會和解,也沒有得到任何相關的通知直接就被凍結了,導致其他客人的款項也一併被凍結.....

 

就在9/20當天他的商品從大陸回來了,我一收到的當下馬上寄給對方,直到今天(24號)也沒有消息,帳戶依然凍住,對方還來了報案的三聯單上面寫著詐欺,萬一對方故意不取貨呢....,

現在我真的好害怕....,請求幫忙...

如果要開庭有沒有高雄的律師可以幫我....,我本身是高雄人所以我也不知道該在高雄找律師的協助還是找開庭當地的律師....

我真的好怕,請幫幫我...

你好:

如果是國外貨物出貨、運送導致給付遲延,不會構成詐欺,可以向警察機關、檢察官說明,並檢附你的訂購單、到貨證明、寄送證明,不起訴處分後,向警察機關申請解除警示帳戶。

里方 104-09-24 01:38

再麻煩各位不辭辛勞的看以下內容,感謝!

對方A聲稱朋友B國外代購商品回來,有什麼需要的商品可幫忙買入。拿到商品後卻發現是仿冒品(購買證明來源是香港),向對方A詢問此事情對方A聲稱不知道,也向朋友B詢問過表示不能退貨。為了要求賠償,請對方A給我方他朋友B的聯絡方式,對方A聲稱朋友B只有微信(we chat)通訊軟體可連絡,而後他朋友B做的回應也是不能退貨,也表示貨源沒有問題。
後來我方懷疑對方A就是買進貨品然後賣給我方的賣家,再佯稱是朋友購回之商品,實則根本沒有朋友B此人存在,於是有向對方提出疑點,對方置之不理,也請我們走法律途徑。


疑點一:朋友B的微信(WE CHAT)所使用的大頭貼照片,與對方A日前在網路臉書(facebook)的個人動態之某張照片一模一樣無違和。
疑點二:辦新帳號剛啟用微信時,會與手機內通訊錄同步,微信會自動發訊息告知給目前手機通訊錄(有電話號碼)內有使用微信的朋友,例如(你通訊錄中的xxx已經在使用wechat,可以和他/她聊天。)對方A請我方給他微信ID,請朋友B加入微信好友來跟我們談,但卻發現朋友B加入我方ID後與我對談時,早就是我的通訊好友(在我方給對方微信ID之前微信就已顯示朋友B已是好友),當下與我方對談沒有察覺時間,後來查看時間點才覺得有事有溪蹺。

想請問以下問題:

假設對方實為不知情,可對方販售於我方,是否也觸犯法律,可求處賠償
以上之疑點是否足以構成證據,若請警方查詢IP位址,可否可以確定犯罪事實,構成詐欺之罪?
若要請警方處理,要向以下保安大隊、消保會、消基會、警察局、地檢署、165,哪一個單位申訴會比較正確呢?

里方 104-09-24 01:17

煩請各位不辭其勞幫忙了謝謝

對方A聲稱朋友B國外代購商品回來,有什麼需要的商品可幫忙買入。拿到商品後卻發現是仿冒品(購買證明來源是香港),向對方A詢問此事情對方A聲稱不知道,也向朋友B詢問過表示不能退貨。為了要求賠償,請對方A給我方他朋友B的聯絡方式,對方A聲稱朋友B只有微信(we chat)通訊軟體可連絡,而後他朋友B做的回應也是不能退貨,也表示貨源沒有問題。

後來我方懷疑對方A就是買進貨品然後賣給我方的賣家,再佯稱是朋友購回之商品,實則根本沒有朋友B此人存在,於是有向對方提出疑點,對方置之不理,也請我們走法律途徑。
疑點一:朋友B的微信(WE CHAT)所使用的大頭貼照片,與對方A日前在網路臉書(facebook)的個人動態之某張照片一模一樣無違和。
疑點二:辦新帳號剛啟用微信時,會與手機內通訊錄同步,微信會自動發訊息告知給目前手機通訊錄(有電話號碼)內有使用微信的朋友,例如(你通訊錄中的xxx已經在使用wechat,可以和他/她聊天。)對方A請我方給他微信ID,請朋友B加入微信好友來跟我們談,但卻發現朋友B加入我方ID後與我對談時,早就是我的通訊好友(在我方給對方微信ID之前微信就已顯示朋友B已是好友),當下與我方對談沒有察覺時間,後來查看時間點才覺得事有溪蹺。

 

想請問:

假設對方實為不知情,可對方販售於我方,是否也觸犯法律,可求處賠償
以上之疑點是否足以構成證據,若請警方查詢IP位址,可否可以確定犯罪事實,構成詐欺之罪?
若要請警方處理,要向以下保安大隊、消保會、消基會、警察局、地檢署申訴,哪一個單位會比較正確呢?

再麻煩各位寶貴的意見了謝謝!感激不盡

你好:

可以拒絕不符合債之本旨之給付,請求發存證信函律師函請對方履行原定之給付內容。若對方給付遲延可以催告後解除契約。 目前證據要認定詐欺有困難。 若是販賣仿冒品,可以向警察機關檢舉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24 09: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當初是以真品進行代購,但是對方所交付的卻是仿冒品,則對方就可能涉及詐欺罪,不過要有相關事證證明雙方的約定、該產品真的是仿冒品及釐清對方是否有提出合法產品來源證明。至於對方是否有假冒B的名義,則是比較次要的點。

2、倘若確實有詐欺行為,可以報警或是直接提起刑事告訴。倘若當初沒說清楚,仍然可以針對仿冒品的部份向保至大隊舉發。

 

ALLEN119 104-09-23 15:10

我是被告  之前因詐欺案件多次前往地檢署說明
後來經過一年審理   我7月中旬終於收到不起訴處份書
結果我後來打去問地檢署  對方竟然又申請再議
書記官說8月中已將案子送告高檢署
如今已經快9月底了...........我還是問不到結果是再議成功 還是再議駁回
請問大律師  一般在提不出新證據之下  告訴人聲請再議成功率高麻?
而一般在書記官把案子送上高檢署  大概多久才會知道結果?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依據「檢察機關辦案期限及防止稽延實施要點」第35條規定, 再議案件辦案期限是自收案日起三個月。 第二審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對於再議案件,除須檢視相關事證外,尚包含第一審檢察署檢察官法律見解是否正確,原則上如未提出新證據或指出原不起訴處分有何違法瑕疵,就會駁回再議。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mimi 104-09-22 19:53

A與B有債務問題躲藏於女友住處(B有提告A詐欺,開庭時A也未出現,也一般詐欺罪很難成立),B得知後與2位友人一同前往A女友住處想請A出面處理(B有報警請警察到場),但A卻躲避不敢出現,B與2位友人則進入A女友的住處,卻被A女友提告入侵民宅“(堅持提告

 

請問:開庭時B如說明進入原因與提供他與A債務提告相關文件,這樣是否還還有事情呢?

 

煩請律師幫忙,謝謝

你好:

房屋屬於A之女友所有或承租,女友有權決定何人可以進入該房屋,女友已經表示拒絕你們進入,若強行進入會構成侵入住居罪。 有債務問題可以尋求法律途徑解決。 建議你先聲請調解調解成功後請女友撤回告訴。
王祥 (Ping) 104-09-22 22:15

二人之間有債務糾紛不代表可以有權進入第三人的居住處所,入侵者可能構成刑法第306條的侵入住宅罪及民法上的侵權行為,即使有說明理由且警察在場,亦不當然合法,建議和解後請提告者撤告。

您好,債權債務糾紛入侵他人住宅是兩件事,不能成為侵入住宅之正當理由,故還是有可能成立侵入住宅罪。

小羊 104-09-22 16:27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如果我因為遊戲官方公布的遊戲規則

 認為遊戲在達成某些要件後,可以得到額外的報酬

在花費了金錢達成要件後,遊戲官方卻說,並沒有額外的報酬

進一步溝通後,遊戲客服跟我說他已經將問題上報

然而遲遲沒有下文,眼看七天鑑賞期要過了

請問我可以尋求甚麼管道協助呢?

詳細的事情經過如下


這邊先附上遊戲內的說明: http://imgur.com/NPjbbnf

當中規則四提到:當國家數累積到4,8,12,16可以領取寶箱獎勵

而規則五又提到:玩家走遍所有國家可以獲得一份"額外的大獎"

因為在不同規則裡提到兩次

我合理的認為當我走遍所有國家之後我將得到(4,8,12,16)四個寶箱,及規則五提及的額外獎勵

所以我花了相當於新台幣$3700的遊戲點數參與活動

並達成該活動要件,卻沒有領取到那份額外的大獎

請問:

1.如果沒有額外的大獎,那遊戲公司是否實現了詐欺行為?

2.是否可以要求合理的退費或賠償

3.當該份大獎沒有符合遊戲玩家們對於大獎的期望,例如,大部分玩家認為額外大獎應該要有$1000元的價值,但遊戲公司卻只給予$300元價值的寶物,是否可以要求退費 ?

謝謝 

王小姐 104-09-22 10:12

我司與A公司簽署設計合約合約中有細分6個項目及費用,簽約時已付了6個品項的訂金50%,但是A公司一在拖延交稿時間,又錯誤百出,由於必須先拿到其中3項設計稿所以先支付了這3項的尾款,結果A公司卻說剩餘的2個項目尚未開始進行,所以他不做了,另外3款的訂金拿去抵掉另外1個項的尾款,可是我簽約時是6個項目,A公司選了簡單的4個項目做完就自己宣布結案,請問我該怎麼辦?這樣是否可以提告對方詐欺?

一、這個比較像是民事糾葛對方且有部分履約,不建議告刑事詐欺

二、設計案通常是涉及你自己本身商業上利益,與其找一個調性不合的設計公司幫你設計,不如早點換個公司設計,因為商機是有時間限制的。

三、基於契約嚴守的原則,對方原則上不能單方去更改契約內容,所以如果你堅持的話還是可以主張對方違約造成你的損害並據以求償

四、訴訟是一個冗長的過程,而商業活動又首重速度,所以不訴訟也是一個可能的選擇,但如以調解或是另訂契約的方式去解決糾紛都是可以考量的選項。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22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必須證明對方有施用詐術之犯罪行為,若對方有違背契約使您受有損害,或許可提出背信告訴,亦可提出民事訴訟請求違約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vivian 104-09-22 01:58

請問~

A公司負責人找我們投資她的公司,未將公司營運狀況老實說明,並說的天花亂墜。一年大約賺多少。。。。等等。

實際上公司週轉早就有問題。

而我們也投資了!

請問她這樣是否能構成詐欺要件之一?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22 09:24

您好

     究竟屬投資行為或詐欺 需有相關資料 供參考分析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董東 104-09-21 21:12

您好,我9/13用APP拍賣軟體Carousell購買一件球褲,在付款前我問了賣家是否為正版商品,賣家說請朋友在體育用品店購買的,應該不會有問題,也說有問題就讓我退貨,所以我就付款了。但在9/20收到褲子之後,我發現根本就是仿冒品,立刻聯繫賣家,賣家竟說不能退貨,還說他拍賣簡介就有打不能退貨,那他跟我說有問題可以退是否構成詐欺?他賣仿冒品是否犯法?對話紀錄、證物、帳戶資料我都留著,不知道有沒有辦法討個公道?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9-22 11:24

您好:

如您確實都有留存資料,確實得提告詐欺,惟詐欺仍須證明其主觀在販售您衣服時,已有詐欺之意圖,這點仍需在法庭上論證清楚,您可先到地檢署或委任律師填寫告訴狀,再將證據檢察官判斷審理。但如您僅係希望能退貨退錢,得直接提告民事主張解除契約回復原狀或損害賠償

C.K 104-09-21 17:10

A : 買家    

B : 賣家  

C : B的友人

A於3月底時向B買手機(iphone),因B稱手機是由C幫忙續約購得,所以要先將錢交給C,讓C續約取得手機後,再由B交給A。

於是A先將$19000現金面交給B,B稱拿到手機後再交給A。

一開始B說要等電信門市調貨需要幾天,後來又說拿錯顏色,又要3天,後來就一直橋不出時間面交,還說要託友人幫忙面交,卻也從來都沒有出面。

A約了B非常多次非常多次非常多次,都被B直接放鳥(連電話訊息都沒有),有時讓A等到凌晨,握著手機就為了等電話,無法好好睡覺,身心飽受折磨。這樣下去不是辦法,5月多約面交又被放鳥,終於報案處理。

8月開過一次庭,對方沒出現,前一陣子發來B的通緝涵,A的事件是列背信,下面還有B騙另外一個人買音響,沒有退錢亦沒有出貨,不過列的是詐欺

現在已經9月快10月了,B突然傳訊息給A說這幾天拿到錢轉帳給A。

今日21號,B又說要23號開庭再將錢給A。

 

Q1: 傳票上列的不是詐欺背信,請問差在哪呢?

Q2: 這樣A能不能再多求償精神賠償之類的呢?

Q3: B這樣會被關或是罰錢嘛?會有什麼樣的後果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21 21: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析如下:

Q1: 傳票上列的不是詐欺背信,請問差在哪呢?

背信:違背委任契約,造成您的損害。

詐欺:施用詐術,使您陷於錯誤,交付財產,造成損害。

Q2: 這樣A能不能再多求償精神賠償之類的呢?

損害賠償必須證明有損害且具有因果關係,才有賠償,若您欲主張精神賠償,須證明精神損害額且具有因果關係。

Q3: B這樣會被關或是罰錢嘛?會有什麼樣的後果呢?

可能為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ru 104-09-21 12:36
我劈腿了 前男友跟我要東西,他說他要告我詐欺 請問我犯罪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21 23:01

您好,若贈與之物品是前男友交往期間送您的,他告您可能告不太成,不用過度擔心。

玲玲 104-09-20 22:24

晚安~謝謝你很快速回覆

已從地政調出所有權

 上面記載的日期是協商約定9月之前設定辦理,這算不是脫產??

他媽媽8月初又設定抵押導致學障兒子變成第3順位這算不算侵權?

所有權狀明白記載日期不算證物嗎?

這算不算是刑事~詐欺&偽照文書罪& 佔權利

我不想再協商因為這次協商我律師..法官書記官都說低收很可憐(他十幾年都沒工作還沒餓死表示實力很雄厚.…)

不准我提先付一半現金和剩下的分期付款

誘導我簽下這不平等條約

之後律師又拖將近一個月時間才給我正本調庭筆錄..

並告訴我9月若前夫沒辦理才可以辦理設定抵押,

現在已經離婚..他卻半毛不需還我代墊兒子的十幾年來的扶養..

因為他和他媽已經把設定抵押最高額度且分30年還清

那輪得到我學障的兒子

法律都在保護壞人的權利欺侮弱勢的單親媽媽和需要幫忙的學障孩童嗎?

請問

如何才能取消他低收資格現在他還接收納稅人的補助合理嗎?

民事提告~除了~詐害債權~還有別的法條嗎?

 

再次謝謝您的解說!

文佳 104-09-19 18:07

我目前在台南市的補習班上班
這家補習班在1111人力銀行刊登廣告上,是有寫說要幫員工勞健保的,而且我去面試時,老闆她也說有勞健保,但是這兩個月領薪水時發現老闆沒有幫我保勞保卻有扣我勞保費用,剛開始談好的薪水事21000,後來第二個月老闆說我表現不錯要幫我調到23000,但是這兩個月我發現存摺上是顯示22292(我有用自然人憑證在網路上查到我健保費用她是幫我保21000的級距的,一個月是扣300多,可是他這兩個月來每一個月都扣我708)而且星期六辦試聽會,或是假日去發傳單也沒有給加班費(我上班時間是星期一,三,四,五的12:00-21:00,星期二是15:00-21:00)然後她八月底(8/27.28)有讓我們放假,但是七八月裡的星期二原本是下午三點才上班,有幾次都提早幾小時上班(她說為了抵那兩天放假的時數)我是從今年的2/26開始上班,她也沒給我2月那兩天上班的薪水,請問我該如何處理?能告她詐欺嗎?我們沒有簽契約.

 

 

您好,您可先蒐集相關證據,包括薪資收據及加班證明,依法向縣市勞工局與勞委會申訴,若老闆仍無誠意解決,再透過民事訴訟程序,向老闆追討您的損失,至於詐欺罪,因為您當初沒有與老闆簽訂相關契約,亦無法提出老闆利用詐術欺騙您的具體證據,要成立較為困難。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先向勞工局進行申訴,以求快速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文佳 104-09-19 23:08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您可先蒐集相關證據,包括薪資收據及加班證明,依法向縣市勞工局與勞委會申訴,若老闆仍無誠意 ... (恕刪)

那請問可以告她廣告不實嗎? 還是只能跟人力銀行反映?

文佳 104-09-19 23:0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先向勞工局進行申訴,以求快速解決,以上 ... (恕刪)

之前去勞工局,他們都說要先經過調解,請問調解真的有用嗎?還是又會被河蟹....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20 18: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是單純的勞資爭議問題,並未涉及刑事不法。

2、建議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但是沒有強制力,所以調解不成,可以考慮提起民事訴訟救濟

李先生 104-09-19 10:40

律師您好 , 我父親遭受房仲業者侵占斡旋金和房租約175萬 , 但是目前已經找不到人 , 電話也不通 , 也不知道對方的住所 , 我也去地檢署遞狀提告了 , 但這種情況下 , 我又聽說這名房仲是一名慣性詐欺犯 , 假設為了防止其他人被詐騙 , 我是否可以將他的面相 . 犯罪證據 . 犯罪過程 , 發送給媒體告知社會大眾 , 防止他人受騙 , 也或許能找尋到其他受害者能夠一起提告 , 增加勝訴機率??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19 12: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舉動除了可能影響該仲介名譽外,還可能影響所任職的仲介公司,所以遭追究侵害名譽的機會很高。

2、基於偵查不公開,建議先不要這麼作,等到被告遭起訴之後,再以妥適方式公布偵查結果避免其他被害人受害。

阿月 104-09-19 06:14

  

求職案件自白

 當事人:陳嘉政 稱呼阿月         <詐騙人員:(小順.志豪.建弘).(稱呼:順哥.豪哥.何經理)>

事發經過及狀況:

當初是在5月初房仲業剛離職.想說還是要賺錢可是身體狀況很差需要休息一個月

於是就開起網路1111 518 123 104..人力銀行等...找尋職缺開起網路履歷

也買報紙應徵等....半找工作半靜養的狀態一直至5月中旬接至一通電話自稱小順   電話內容請拉至最下方已用紅色字體

通話結束後日期5/21 下午4點10分加入我的賴密我要資料.土地銀行的以及履歷

於是我先拍照傳給小順之後,我還是覺得怪怪的好像在騙人

一直至5/25密我叫我到三民區寶楊東街162巷55號

收送文件至下午2點30分收到文件信封袋密封住,對方繳交文件給我時有問我做多久了

我回答剛做沒多久而已,然後順便問他認識小順很久了嗎?她會騙人嗎?

對方給我的回應是順哥人很好阿,認識他一陣子了

於是我也比較放心了,想說原來是自己多慮了

於是收到文件後小順叫我至火車站買個盒子例:禮物盒

把它裝起來然後到(火車站統聯客運旁的空軍一號)寄件,當時我問地址等資料

小順回覆我寄到

新竹

晶彩工作

電話0973365221

這樣就好不用完整地址於是我就寄過去了外加計件費400元禮物盒100共500元左右

於是隔天5/26我土地銀行簿子辦好後發送照片給小順

小順說OK會請會計匯款1千元給我

下午時候確實有收到1千元

然後想說既然不是騙人的,拿資料給我的那人也說他OK也有跟小順當場通電話

也有匯錢,那我也應該要把資料繳交上去給他讓他審核了,我就跑去買盒子裝起來 把小順需要的資料裝進去給他只是提款卡密碼還沒給

 

隔天5/27小順也說要寄件

不過這次很奇怪 要我去超商買1塊香皂1撲克牌寄到

台北士林區大南路319號3樓

王晴慧0987352866

寄件人寫

鳳山區南進三街120號

趙明毅 0973852332

於是我就先付款寄件了

之後又有一個

潮州鎮北門路三號

曾昭順 0919171098

 

以上3個是寄件地址 姓名 電話 內容物 香皂1個 撲克牌1附都超商買得

到5/29日 也是一樣有收送文件然後至火車站送出文件

早上11點整小順用賴密我說要出差2個禮拜才會回來

這段時間有另外兩個經理會帶我

(一個叫志豪 自稱豪哥,另一個叫建弘 自稱何經理)

因為一直都有教我去收送文件因此我也沒起疑就當作是正常工作

之後我有收到小順把我的資料寄環給我,並由豪哥打電話來說審核通過了

(寄環資料)卡片*3張 <還未寄還資料>雙證件正反影印本,戶頭正本,履歷 (戶頭)華南.土地

然後到6/12號我有密小順問說薪水當初說20號發放,剛好假日所以會延遲到禮拜一還是提早發放,可是也是沒人回應我

一直到隔天6/17號<星期三>小順主動密我之後有電話聯繫,要我收送文件

到6/20卡到假日所以我想正常銀行沒開門鎖已延遲發薪

(6/22星期一)因為已經等到下午1點多還未有薪水入帳於是主動密小順問她薪水事情

我有問到薪水部分以及當初不是說送文件會有1千車馬費,可是怎麼都沒有匯款呢?

小順回應我說因為我5/25開始做有多做5~10天,所以他跟會計說直接統一正常發薪日5號,會發35~40天的薪水給我然後車馬費跟薪水一起給(預計3~4萬左右) 我想說身上還有錢於是跟小順說ok沒問題,我知道了

之後小順打給我跟我聊天聊到後面跟我說,我工作表現很好,交代的事情也有案時完成.因為我是外部助理想把我拉近內部做總務

於是我問小順總務工作內容是捨麼

小順:我們總務就是半管理半會計

阿月:當事者   小順:詐欺人員

阿月:不懂

小順:我們在高雄也有其他助理,也有很多客人,那我們都會固定可能在哪間飯店開2大間房間

1間是給總務休息待命用的,另一間是給客人的,裡面類似遊藝場那樣,那有客人贏錢的話現場工作人員會用耳麥連絡總務,總務在跟工作人員核對資料確定之後再去提款領現金給客人

(客人玩的時候都是使用代幣)

阿月:可是這樣合法嗎?

小順:因為是使用代幣玩而不是現金所以是合法的,而且國外已經有這樣合法的了

阿月:是喔.因為以前到現在都沒聽過

小順:那我問你你跟朋友打麻將打牌有完錢紀錄在紙張上結束才算錢當場給這樣有犯法嗎

阿月:沒阿

小順:那就對拉,不是都一樣嗎

阿月:好像是喔....好那我知道了

小順:可是因為要升遷總務我悶還是要例行公事要你的個人資料以及2萬元保證金

阿月:這次要捨麼個人資料?而且銀行本子還沒還我,還有未捨麼要2萬捨麼保證金阿

小順:這次一樣需要提款卡還有身分證的影印本就好提款卡要密碼喔然後本子今天會寄回去環給你,審核通過公司會在你每個戶頭固定匯款10萬1千元讓你提款的,那2萬保證金是以防你人如果跑了呢,那我們要去哪找人?

阿月:未捨麼還要提款卡而且還要密碼?

小順:因為我們要審核你有沒有信用借貸的問題阿萬一你有欠錢,還把錢匯給你那我們怎麼辦?

阿月:好吧我知道了,可是2萬我目前沒有要跟朋友借

小順:OK這關西到你以後可不可以賺更多的錢喔所以要趕快借到

阿月:好我知道了!所以到時候我借到我要跟卡片一起裝到盒子裡面然後寄上去嗎?

小順:是的

阿月:那如果不見了怎麼辦呢?

小順:不會不見,因為他是私人開車在載人跟寄包裹的

阿月:好我知道了

之後收到小順寄環給我的銀行本子

我已把卡片及密碼以及跟朋友借的新台幣2萬元整寄上去給小順

小順有說收到.

還在然後說會在(7/6星期一)開車下來高雄到我家,把我的薪資以及卡片還給我,然後帶我去工作地方看,說最晚下午5點前會到

7/6我在家跟朋友聊天至中午我去煮飯時候我朋友幫我接到一通電話,時間大約下午1~3點左右 說電話那頭有人一直說我詐騙集團等等...

於是我看了一下時間,然後馬上打電話給小順,可是都沒人接,於是開始緊張,驚覺不對勁,馬上回房間上網找國泰.華南.土地三間銀行電話

馬上打電話過去辦理卡片遺失,銀行人員幫我查說7/3日有最後一筆匯款進出帳的是不是我本人用的

我回答沒有然後3間銀行都幫我辦理遺失之後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之後朋友以及銀行都叫我打反詐騙電話詢問 於是我打電話去之後她們轉接給警方

然後那位警察先生有說要幫我查帳號.給他查完之後說有人檢舉我現在我已經變成警示戶了

然後有說如果是詐騙不是你本人所為趕快去警察局報案

 

於是我跑去三民分局後我要把來龍去脈交代清楚. 可是只講到一些

那位警察先生也說要幫我查帳號 我把簿子給他查完之後也說有人檢舉我現在我已變成警示戶了

我有說到我打反詐騙的警察有叫我來報案然後至2樓的好像是偵查組去跟它們說

可是

當場的警察人員沒人想理會我該怎辦,之後有一位警察就叫我去二樓徵查組,我上去後也沒警察理會我,其中一位警察人員跟我講解說 我現在是警示戶就是嫌疑詐欺人士也就代表我現在被通緝 不能報案 也不能自己提前到案說明

不符合程序

叫我回家等候法院寄來的通知跟傳票

等到至今7/26日還未有任何訊息 消息 也無法找工作上班只能被動等待

只能找臨時工

今日8月2x才收到警察送來的單子

電話內容如下:
小順:你好,請問是陳嘉政先生媽
我:恩對 請問你是?
小順:恩你好,我們是在1111人力銀行看到您的資料,請問還在找工作嗎?

我:恩,是的 方便問一下工作性質嗎?
小順:收送文件已及寄文件等方面 如果有送文件跑1件1千元車馬費
我:捨麼意思車馬費?
小順:有文件需要你去收然後寄件會請你去買個盒子把文件裝起來然後到高雄火車站的空軍一號寄件,這些費用以及摩托車騎乘的油錢大約600多所以公司補貼車馬費1千元


我:恩了解 是捨麼文件呢
小順:文件就是公司內部的人士資料不可偷開不然會侵犯個人隱私,還有你也需要準備一下個人資料喔!
我:了解 捨麼個人資料?
小順:因為你還是應徵近來的,還是要把資料交給公司審核通過才可以喔!

我:恩了解 請問需要哪些資料呢?
小順:身分證正反面*1  履歷表*1   銀行戶頭影印*1  提款卡*1 
(補充:小順說:我們只有合作<土地銀行,第一銀行,台灣企銀>)

我:對了方便問一下.薪水.放假.等方面嗎?還有職稱是?
小順:恩可以 我們這裡 一個月2.8k,無放假,上班時間早10至18點,無勞健保,職稱文書

我:是喔 那不就很累而且沒放假不是超人
小順:陳先生你誤會了平常是沒文件就是自己的時間,意思就是早上10~晚上18點這段時間都是待命隨傳隨到,有文件就去收送

我:了解.那請問我去上班之後公司在?
小順:公司在台北,是我請助理的,因為我高雄也有很多客戶沒辦法常常跑高雄所以才需要一個助理在高雄

我:了解那請問捨麼時候可以開始上班?
小順:你的賴給我我家你之後跟你說

我:好的 帳號e3480314
小順:恩等等密你
通話結束................
以上是未顯示號碼的通話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是聯絡過我的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1.0970607148  台灣大哥大
2.0983344863  台灣大哥大
3.02-7706-4035  skype
4.02-7706-4036  skype
5.02-7731-4096  skype
6.02-7706-4038  skype
7.02-7731-4099  skype
8.02-7706-4034  skype
9.02-7706-4031  skype

目前現有證據

1.LINE 對話紀錄 (小順)

2.台灣大哥大通聯紀錄

3.銀行轉出轉入帳紀錄

4.寄件收據

5.案件自白

已去台南警察局做過筆錄現在等9/25號高雄三民二分局做筆錄

目前處境不知怎辦.希望律師可以提供協助幫幫忙幫助我謝謝拜託了.....

一、我確定你是無辜的。

二、但這件事建議你跟被害人和解調解,主張你有過失沒故意,請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這個方式比較複雜。爭無罪要花點時間,可能是要二年多,還有未必爭得到。

三、另一個方式是雖然沒做但認罪和解聲請檢察官緩起訴,但你之前有犯過罪嗎?如果沒有的話檢察官我可能就緩起訴了。我知道這不是正義但很快就結束了。

四、如果被冤枉的話有看過三個月易科罰金的,有看過四個月易科罰金的。三個月是九萬,四個月是十二萬…判決確定的話可聲請檢察官分期繳納或易服社會勞動。

五、這類案件定罪率偏高,這不公平,但目前是這樣,建議你就近找律師協助,如請不起律師就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你吧。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19 08:35

您好

重點在你如何說服法院或檢察官  您是真的是因求職而交付帳戶  而非詐騙集團的同夥

以下資料供您參考:

所謂「交付帳戶而幫助詐欺罪之成立」,必須要幫助人在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對方將持其所交付之帳戶向他人詐取財物,如出賣、出租或借用等情形,或能推論幫助人有預知該帳戶被使用詐取他人財物之可能。

反之,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自由意思把帳戶交付給他人,而是因為遺失、被脅迫、遭詐欺等原因而交付帳戶,那麼這個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的人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意思,也並非認識收受其金融機構帳戶者的人、知道對方將持自己的帳戶對他人從事詐欺取財財產犯罪。

也就是說,這個人將金融機構帳戶的相關資料交付給他人的時候,既不能預測其自己的帳戶將被他人做為詐欺取財財產犯罪的工具,那麼此人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相關資料的行為,就不是在幫助詐欺取財等犯罪。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玲玲 104-09-18 22:56

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經法院調解協定...

1.前夫未按調解約定前來設定抵押...有任何法條可定罪?

2.6月底調解成立,約定9月要辦設定抵押前夫卻在7月初向某家銀行設定抵押最高額度100030年限,8月初他媽又設定抵押50030年限,導至我現在為第3順位.....請問這是刑事詐欺?

3.調解筆錄中有一條:兩造其餘在婚姻關係存緒其間對他方取之財產上請求權及剩餘財產請求均~拋棄~.....當時我並不懂這條文含意 而我律師也沒提出任何異意.....現在才發現這條是損害財產的權利...我可以提出異意...讓法官徹消這個不公平的協異嗎?

pS 與前夫分居17...一人獨養學障的兒子,去年底前夫突然提告離婚,我同意...但前夫要給付17年來我幫他代墊兒子的撫養..協商之前,前夫辦低收入戶(他從不工作當然沒收入)又申請法扶,法官&書記官都說他很可憐...要我~17前的撫養~就算了不要 ...  當時律師也誤導我...讓我當場簽離婚...兒子的撫養200設定抵押15 年後才能拿....現前夫又自行設定80030...他媽又500..那棟房子頂多值這些錢...離婚目地達成...可以不盡對兒子的撫養意義務....法律能縱容這種行為嗎問有那條法律可徹消這不平等的協商嗎?謝謝!_ 


你好:

調解如果有無效或得撤銷的情形,可以請求繼續審判,但你所述之情形似不符合。 對方若通謀虛偽設定抵押權,可以提起代位訴訟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再聲請強制執行。 若是虛偽設定抵押權,可以告發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Money 104-09-18 21:52

我在今年8月10號時收到銀行通知說我的帳戶被設為警示帳戶
說被害人匯錢到我帳戶然後馬上被人領光
現在那個被害人要告我詐欺
可是我完全根本不知情
我收到通知之後才發現我銀行存摺印章提款卡都不見了
這本帳戶是今年6月多的時候辦的
因為今年5月多的時候有再跟朋友討論說接觸外匯這方面的投資
它們稱外匯操盤手 要自己下載程式然後自己去操作
可是要先匯錢到一間國外的外匯經貿商的公司
稱為入金 入金完才能用那個程式操作
所以我才辦了一個網路銀行帳戶
可是因為我平常工作繁忙一直沒有仔細去了解外匯的操作
只有用一個模擬外匯的程式操作 結果操到後來全都輸光了
所以想說等之後有時間了再來慢慢了解外匯的東西
於是就沒有真正去入金投資 怕賠光
然後我自己在想說帳戶不見應該是在7月30號的時候
因為那天晚上搬家我把我房間的東西因為沒紙箱所以都用垃圾袋裝起來一包一包的這樣 然後請我們店的店長跟同事開車來幫我載東西
那個時候我有丟掉一包垃圾 因為打開只有看到一堆紙張跟繳費收據甚麼的東西 想說是垃圾就把那包丟掉了
事後來被通知後才回想起來可能是那時候丟錯了才被有心人撿去賣詐騙集團
由於我辦完帳戶的時候 回家上網更改網路銀行帳密的時候 有把提款卡密碼跟網路帳戶的帳號密碼寫在密碼函上 一起放在一起 
所以不見後才導致被別人盜用

被害人是在8月5號被騙也是當天報警的
我收到通知是10號了
我有去詢問警察先生 他認為我因為缺錢跑去賣帳戶
可是我平常都有穩定的工作跟收入
以及我郵局也有我從16歲出去打工一點一滴慢慢存錢
存到10幾萬快20萬的存款
根本不需要為了錢賣帳戶冒這個風險

啊我也有那時候跟朋友說要投資外匯這方面的聊天紀錄
 
現在我9月23號要到警局到案說明
我才20歲也沒前科也是第一次經歷這種事 也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網路看了很多文章都是關於人頭戶的
判刑的機會好像很大 
我這種狀況到底該怎麼辦呢??? 

你好:

有很高的機率被認定為詐欺罪的共同正犯或幫助犯,你應該把上述狀況整理成書狀或請律師撰狀出庭,爭取不起訴處分,以免被起訴,若不幸被起訴更要爭取無罪判決,避免留下前科紀錄。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18 23:09

 

重點在你如何說服法院或檢察官  您是真的遺失存摺  而非詐騙集團的同夥

以下資料供您參考:

所謂「交付帳戶而幫助詐欺罪之成立」,必須要幫助人在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對方將持其所交付之帳戶向他人詐取財物,如出賣、出租或借用等情形,或能推論幫助人有預知該帳戶被使用詐取他人財物之可能。

反之,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自由意思把帳戶交付給他人,而是因為遺失、被脅迫、遭詐欺等原因而交付帳戶,那麼這個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的人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意思,也並非認識收受其金融機構帳戶者的人、知道對方將持自己的帳戶對他人從事詐欺取財財產犯罪。

也就是說,這個人將金融機構帳戶的相關資料交付給他人的時候,既不能預測其自己的帳戶將被他人做為詐欺取財財產犯罪的工具,那麼此人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相關資料的行為,就不是在幫助詐欺取財等犯罪。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Money 104-09-18 23:29

各位律師您們好 我所言的外匯以及搬家都有證據跟人證還有存款以及在職證明 打卡單這些等等
在到案說明那天需要帶過去直接交給警方嗎?
我沒有做的事情我不怕別人查
可是只怕對檢察官跟法官他們會以以往的案例認為我就是賣帳戶
然後會認為我犯後態度不佳 導致我的罪判得更重
可我如果說的是實話 這樣真的很冤妄 
我本身也沒有債務糾紛 實在沒有必要冒這個風險賣帳戶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19 08:33

您好

  建議您可以先跟律師當面討論後  再去做筆錄  或委請律師一同前往

                                          陳律師

 

stacy449 104-09-18 19:32

跟私人買二手相機

對方說都沒問題

結果拿去原廠檢查說機子有問題

對方不理會我

怎麼辦

可以告他詐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要看對方一開始是否知情,此也是證明困難之所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丁丁 104-09-18 03:02

律師您好
本人於104/08/10~105/7/10止共12會,每會5000元整,由公司同事小黃發起的互助會,底標500元以100為單位採 內標制,開標後3日內繳交會費,因第一會由會首順理得標,但第二會104/9/10由本人以700元底標標得,但會首卻因本人離職為理由拒絕付款,並傳 line告知會員內容如下(不好意思,本會因多數人零時無法跟會,所以退回上月份本金2會10000元整敬請見諒)就這樣子退回了本人2會上月的金額,在 開標前幾日,會首曾經向本人透漏這月份約有5~6人要標,大概都寫底標900以上,因需用錢又是第一次參加這互助會不懂,就問會首怎麼辦,會首說就寫高一 點1000~1100但本人心想既然有這麼多人要搶標,所以決定不與他人競標所以寫了底標700元到開標當日,另一會員(A君)又告知本人底標寫好了嗎? 我說要怎麼寫,他回答本人看你啊要標到就寫800~900阿,本人就問A君說你有要標嗎?A君說要,但我不予理會決定就700了,結果到開標時竟只有本人 與告知本人的A君兩人要競標而已,本人有全程錄影,開標解果本人以底標700元得標,A君底標竟是600元,當下不以為意很高興好心有好報得標了但三日後 會首竟以本人離職了怕本人負擔不起,一直逼本人退會,並拒絕付得標款項43700,本人告知會首哪有這樣子的事情,第一惠你得標時怎麼沒事,而第二會本人 得標時,就這麼剛好多數人無法跟會為由解散了此會,本人回想後覺得之前的種種疑點,覺得他們好像串通好要騙錢的,爾且本人也是會員阿,要解散為何沒通知本 人,這樣是否可告們詐欺背信並要求索賠,因為我已離職了line的群組也被退出了,而我得標的會有錄影存證會首昨晚拿上期兩會的前共10000元整給 我,我拿到時還有跟他說另外的三萬多在跟他聯絡他沒回應我就走了,然後就傳line告知我說本期因多數會員無法跟會所以解散此會,請問我是第二期得標?不 是第一期ㄟ,他會首第一期得標後為什麼到我得標就可以宣布解散,而且當日開標時我有到現場那時怎麼不說會員無法跟會還要繼續開標呢這擺明是詐欺不適嗎?煩 請大律師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18 16:19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可以依據合會的關係,請求給付得標金額,可以先發存證信函之後,再提起民事訴訟或是支付命令請求。 2、 本文認為沒有侵占問題,因為現今的性質很特別,縱使沒有轉交還是不會構成。 3、 不過確實可能有詐欺問題,不過我方要有相關事證證明我方遭到欺瞞而交付財物,否則無法成立罪刑。
陳先生 104-09-17 20:04

因為誤會朋友誤告對方詐欺,已到調解委員會申請法院批准

批准的公文也印給刑警看了,二次筆錄還沒做

這樣還是會開偵查庭嗎?

這樣會被起訴嗎?  

當初是面交二手買賣,錢放旁邊,朋友以為對方拿了沒給錢才報案

 

陳先生 104-09-17 20:07

報告

是法官蓋章的和解批准書,內容描述是詐欺係屬誤會,並不追究法律追訴權,並已經Copy給刑警

但還沒有做二次筆錄(誤會的原因),只有一次筆錄(被騙的經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檢察官可能會直接以不起訴處分來結案,所以您應提供和解筆錄給警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7 21:42

您好,依據您的描述,應該會獲得不起訴之處分。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雖然雙方已做成調解書,但依鄉鎮市調解條例第28條規定:「告訴乃論刑事事件於偵查中或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前,調解成立,並於調解書上記載當事人同意撤回意旨,經法院核定者,視為於調解成立時撤回告訴或自訴。」,但詐欺罪屬非告訴乃論,被害人縱使撤回告訴,亦不影響刑事訴訟程序的進行。 畢竟告訴人有做過一次筆錄,有關於犯罪事實之陳述,內容顯然與和解內容不同,故檢察官應該會開一次偵查庭,確認告訴事實及調解書所載之誤會經過細節,此涉及認定被告有無不法行為及告訴人有無刑事誣告罪責,如確認是誤會一場,則會對被告下不起訴處分。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應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判決為準。

 

陳先生 104-09-17 22:11

謝謝三位律師的幫忙,謝謝你們做的好事

一、如果是真的誤會的話就會不起訴處分。

二、如果是真的有騙但是息事寧人,如果證據顯示有詐欺的話檢察官可能會緩起訴或是起訴處分。

三、不用想太多,如果是誤會一場就把誤會的過程寫清楚跟檢察官報告一下就可以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nini 104-09-17 18:39

請教律師:

1.買屋前已知有地下室天花及牆壁漏水,簽約時仲介與前屋主三方在場,合約書載明有此項,前屋主須處理好漏水方可交屋,屋主承諾已處理好,可是交屋後一個月,竟又發現油漆屑屑掉落,根本沒處理好,不僅如此,還陸續發現其他問題:

<1>大門口右手邊下雨後磁磚會冒出水,也是漏水現象,前屋主盡然擅自進入社區自己以矽利康封住磁磚縫而已,不做積極處理

<2>頂樓天花板漏水,請人敲開地磚,原來是之前排水管沒裝好,導致漏水

<3>前屋主房子之前遭鄰戶非法入侵更改水管,但在交屋前並未告知,刻意隱瞞事實,導致我們找水電承包商來承接時根本無人敢承接,裝潢進度一延再延,蒙受利息損失與無法好好工作的損失

請問要怎麼辦?這樣前屋主有涉及詐欺嗎?我可以請求甚麼?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7 21: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此為涉及民事糾紛,似無刑事詐欺犯罪之疑義,目前您應撰擬存證信函,通知賣方瑕疵,並請求限期處理,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惟提起訴訟成本高昂,除律師委任費用、法院裁判費用,上有可能須支付法院委託之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公會鑑定鑑定費用,應嘗試與對方協調處理,不建議貿然以訴訟解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發存證信函通知對方限期修繕,並可以主張減少價金,若太嚴重也可以主張解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ate 104-09-17 18:05

敬啟者, 您好!

因一起投資合約, 對方未依約履行相關程序.  我第一次提出詐欺, 但遭不起訴, 且偵查程序中並未傳我同時到場對質.  後來詐欺再議也失敗.  但當初發現不對時,  已請對方簽下"保管條"表明我的現金還在他的帳戶內, 且言明三個月內要歸還.  對方後來還是沒確切履行.  所以我再提"侵佔"告訴,  檢察官回覆理由:因屬同一發生事實, 所以又不起訴.  我提出侵佔再議狀,  通過了.  但退回到原台北地院偵查庭,  出現了一個新手檢察官, 詢問的模糊,  我更是一團疑惑.  今日收到函文告知,  又是因同一案由,  所以直接簽結不起訴處理.  打電話詢問書記官,  她說因為原來的檢察官調單位,  這是另一個檢察官的判決. 她也沒權干涉.  聽了實在讓人火氣很大.  竟然連再傳再審一次被告的編謊過程都沒有.  這是甚麼法律啊 ? 沒有其他方法可再爭取了嗎 ?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7 21: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收到不起訴處分,應於七日內提出再議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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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循民事途徑來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7 22: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收到不起訴處分,應於七日內提出再議之。

您好:

如果不起訴處分結果不服,可聲請再議,若仍不服可提交付審判,而針對投資款部分,可提民事訴訟請求返還。

米娜 104-09-17 14:09

昨天在媽媽群組裡。因為有人發文說。辦手機換現金。8000元

是跟媽媽群組無關的發文。然後我先回要怎辦呢。結果後面許多媽咪都回說這是騙人的。詐騙的阿什麼的。當然我嚇到。就回說 是喔。騙人的?媽咪是孕婦不怕報應嗎?  結果這個發文的人。說要告毀謗之類的。還有說他是詐欺的媽咪全部都告。請問這樣是毀謗嗎?  因為我們詢問他說。辦手機 是sim卡。合約那些都屬於我們的外加8000元嗎。他回答不出來。新聞也常報。我們這樣也算是保護合法自己的利益。可她卻不斷騷擾我們。並且說自己是司法記者什麼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17 14: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狀況,您的言論不會構成名譽之侵害,不過來是要依據全部的言論來判斷。

2、倘若對方無故提告,在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3、對方如何騷擾?倘若涉及不法行為,可以報警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喵喵 104-09-16 21:05

律師您好 我是網拍賣家 請問我在網拍販售預購的商品 預購需等待的時間 以及預購同等代購的詳細說明都有在賣場說明清楚了 買家也清楚需等待的時間後下單了 我們收到訂單馬上和廠商叫貨 結果過幾天買家無預警的取消訂單 後來聯繫上買方 買方表示因為看到其他家比較便宜的 就取消我們的訂單 後來說我們如果可以減價 就答應購買 我們也答應買家的提議 將商品減價讓買家重新下單 下單沒多久後 又擅自取消訂單了 請問律師這樣的行為我們賣方只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嗎??還是有方法可以提告讓買方履行交易呢??一開始拍賣上的交易取消了不說 後來在line通訊上都有完整的對話紀錄 協議達成卻又反悔 這樣應該可以算是背信詐欺了吧??謝謝律師解答

愛睏 104-09-16 18:42

1.我跟一個人妻出去,去的地方很普通(市區、遊樂園、吃飯、逛街)有被互相認識的朋友看到,而已被人家拍到,把證據給了對方老公,講真的沒有發生什麼事,在一起的時間差不多快半年,但如果他老公要要求精神賠償,可以成立嗎?最少會多少起跳?

如果有被拍到去我租屋處,來大概3~6小時不等,來不只一次,

2.如果什麼事都沒有發生,只是拍到人妻去我的租屋處,那這樣會有什麼罪名

3.那如果有發生什麼事,也只有拍到人妻進去我的房間,有什麼罪名成立

4.如果對方要要求精神賠償,只有拍到去我的房間這樣,會成立嗎?

 

如果對方有來跟我和談了,我也承諾不再跟那個人妻連絡,且有說,再聯絡的話對方可以將通訊軟體內的內容公布給大家知道;

如果我又覺得對方不會公布,也不會告我,我又繼續每天跟那個人妻連絡

5.會有什麼罪名的成立

6.精神賠償會成立嗎?

7.欺騙有什麼罪嗎?背信罪嗎還是詐欺罪?

8.對方有機會可以報警還是提告去調我跟人妻聯絡聊天的內容嗎

 

您好:

1.  若僅是單純精神外遇,沒有雙方性器官接合的證據,就不構成刑法通姦罪,但已經有破壞家庭侵權行為,因此對方可以提告民事訴訟要求損害賠償,至於賠償價格必須依照造成對方家庭傷害的程度而定,約為20萬至50萬元不等。

2.  若雙方有發生性行為,就構成刑法通姦罪,但通姦罪必須在自配偶知道通姦時起六個月內可以提告,且若對方亦表示宥恕通姦行為,也不能提告

3.  您又繼續人妻聯繫的行為不會構成詐欺背信,但因為您曾答應對方不再連絡,因此違約的話,對方即可提起告訴,法官恐會對此增加賠償金額。

4.  對方可以向法官聲請調閱您與人妻的通聯記錄,但若是利用通訊軟體,如line,是無法調閱通聯的內容,只能得知雙方有聯繫。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6 21: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行為不構成刑法妨害家庭,至於對方雖可對您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侵害配偶權之損害賠償,惟亦須舉出相關證據證明,目前依您提示情形,證據似尚未充足,您無須過度擔心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6 22: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您可爭執並不知悉對方為有配偶之人及未有發生性器官結合之行為,若此,則不會構成通姦罪。然若有過從甚密之行為,另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

跑跑羊 104-09-16 10:01
上星期我在FB社團賣了一樣飾品! 我打說*泰銀*十字架。 一開始對方稱沒有*泰銀*著個名詞!說我是編造的!後來又說泰銀分很多種! 我也跟他說不喜歡!或者覺得是假的都可以退還! 她就一直跟我說我打*925純泰銀*。我就說明。當初我po的文章是"泰銀"含項鍊(包含項鍊也是純泰銀)不是925純泰銀。後來另一個版主就直接打說我是925飾品(賣家保證 後來對方就一直騷擾我。我就說不喜歡我商品可以直接退貨!那位小姐也一直不想退貨!到了今天剛好滿7天鑑賞期!昨天因?著位小姐好幾天的騷擾就封鎖她的FB! 後來又直接打電話來!我覺得沒有必要說什麼就直接掛了電話。 就在11號著位小姐就收到貨後跟我理論!說要去驗!我就說好的! 到了15號報告才拿出來!商品圖片模糊!並不是跟我商品同樣的東西 我去國外進貨也是說泰銀!也沒有去驗!賣出金額約400多元。 剛開始還跟我要了。身分證圖。家裡電話地址!覺得很奇怪!著位版主小姐說是?了建檔案。後來沒想哪麼多把身分證字號蓋起來發給她 後面她又傳簡訊給我!著算恐嚇我嗎!我沒罵過她也很有禮貌的跟他說覺得不喜歡我商品可以退貨! Ps: 先生,現在報告出爐了,給你兩條路,1.賠償驗證費3500跟415,然後公開道歉,我們就當息事寧人。2:法院傳票,針對你的貨物商品乃詐欺取財又公開侮辱被害人實數毀謗侮辱罪 還有精神賠償 你封鎖我沒關係
丁丁 104-09-14 14:38

各位律師們您好:本人於104/08/10~105/7/10止共12會,美惠5000元整,由公司同事小黃發起的互助會,底標500元以100為單位採 內標制,開標後3日內繳交會費,因第一會由會首順理得標,但第二會104/9/10由本人以700元底標標得,但會首卻因本人離職為理由拒絕付款,並傳 line告知會員內容如下(不好意思,本會因多數人零時無法跟會,所以退回上月份本金2會10000元整敬請見諒)就這樣子退回了本人2會上月的金額,在 開標前幾日,會首曾經向本人透漏這月份約有5~6人要標,大概都寫底標900以上,因需用錢又是第一次參加這互助會不懂,就問會首怎麼辦,會首說就寫高一 點1000~1100但本人心想既然有這麼多人要搶標,所以決定不與他人競標所以寫了底標700元到開標當日,另一會員(A君)又告知本人底標寫好了嗎? 我說要怎麼寫,他回答本人看你啊要標到就寫800~900阿,本人就問A君說你有要標嗎?A君說要,但我不予理會決定就700了,結果到開標時竟只有本人 與告知本人的A君兩人要競標而已,本人有全程錄影,開標解果本人以底標700元得標,A君底標竟是600元,當下不以為意很高興好心有好報得標了但三日後 會首竟以本人離職了怕本人負擔不起,一直逼本人退會,並拒絕付得標款項43700,本人告知會首哪有這樣子的事情,第一惠你得標時怎麼沒事,而第二會本人 得標時,就這麼剛好多數人無法跟會為由解散了此會,本人回想後覺得之前的種種疑點,覺得他們好像串通好要騙錢的,爾且本人也是會員阿要解散為何沒通知本 人,這樣是否可告們詐欺背信並要求索賠,煩請各大律師們替本人主持公道,謝謝您

藍色無解 104-09-14 14:35

您好,

買方訂購了一批系統櫃,我方到買方家裡安裝完成80%的時候,買方要求停工並要求全數拆掉撤走,否則要告我方逃漏稅詐欺等。基於想和平解決的考慮下,雙方協議好由我方拆掉,買方另行找人施工。不料後來買方還是提告,我方被判詐欺成立,但民事訴訟還在辯論庭。請問,如果有人證可以證明我方是受到提告威脅才同意撤走系統櫃的(系統櫃材料目前整批放在工廠),而且系統櫃尺寸規格及品質都沒有問題,買方可以請求退款嗎?因為買方家現在的系統櫃是他自己委託別人做的,又有憑證,而非我方施作,會不會因此判需要退款?此外,因為是訂製品無法轉售,又是買方要求拆走,我方可以額外請求拆除和倉儲保管費等費用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14 15: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必須釐清為何詐欺罪被判成立,倘若確實涉犯詐欺行為,您所述的包含是對方要求拆櫃的人證,我方的保管費、系統櫃費用等都無法向對方請求,反之,則可以。

2、考量案件已經進入訴訟程序,且相關事證僅憑線上簡易諮詢無法精確,故而建議可以尋求正式諮詢。

3、另外,就您所述的狀況,公司應該有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之必要,倘若公司在北部,歡迎來信或是來電洽商。

藍色無解 104-09-15 09:29

謝謝曹律師回覆。

我方是因為違反公司法第19條而詐欺取財成立。但工程已經全數完工。現在系統櫃不在買方家,儘管是買方要求拆走的,我方也必須全額退款嗎?那是100%訂製,完全無法轉售。

tony 104-09-14 07:03

你好:

今年1月7日簽了一戶預售屋,並於1月10日向售屋小姐提出看所有樑柱位置與尺寸圖,當時售屋小姐回覆需看結構圖,並以圖面在工務所為由並未提供給我們相關圖面,直至9月巡視工地時發現有一根橫樑從2樓房間1/2處直接穿過,向工地經理反應並確認結構圖確實有樑柱通過,因樑與地板高度僅2米45,如裝修天花板將會造成壓迫感,因此向建商提出解約的想法,但建商以客變及?金已給代銷公司為由,解約需付房屋總價的15%違約金,請問:

1.賣方未提供圖面參考算是?瞞事實嗎?算是詐欺嗎?

2.預售屋興建無權狀地下室違建嗎?若舉報並查證屬實,建商能順利取得使用執照嗎?

3.這算是重大瑕瘕嗎?可主張解約嗎?

4.LINE的往反訊息可做為法律證據嗎?

 您好,

一、當時有請求嗎?這是交易必備的資訊嗎?通常是不會構成詐欺,但是是否有廣告不實或是違反契約仍有疑義,當然這也會是解除契約的一個條件。

二、土地權狀及與上至太空,下至地心,原則上只要土地有權狀,沒有地下是無權狀的問題,或者再麻煩您補充問題。

三、如果嚴重影響原本的契約,自然有可能屬於重大瑕疵。

四、可以

五、建議先發存證信函主張解除契約,如果是可歸於對方,連違約金也不扣。

 

 

 

 

tony 104-09-14 09:38
回覆 林律師-禹盛法律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一、當時有請求嗎?這是交易必備的資訊嗎?通常是不會構成詐欺 ... (恕刪)

補充資料

有請求看圖面資料,不是交易必備資料,因是預售屋購屋者可提出看圖需求進而充分了解房屋的狀況

   2. 房子是透天厝,其地下室是由自家樓梯出入的獨立空間,需由買屋者加價購買,但地下室的建坪        是沒有列入房屋所有權狀的, 這樣算違建嗎?若被舉報並查證屬實,建商能順利取得使用執照          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4 2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非影響到結構安全之重大瑕疵,通常難以主張解除契約,可主張減少價金,但法院通常會要求原告委請土木技師公會或建築師公會鑑定釐清瑕疵責任歸屬及損害賠償範圍,鑑定費用頗為昂貴,可考慮先發存證信函,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修補,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仍建議盡量與建商協調處理,不要貿然以訴訟解決,需花費律師委任費用、法院裁判費用鑑定費用和冗長之訴訟時間。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丁丁 104-09-14 06:32

各位律師們您好:本人於104/08/10~105/7/10止共12會,美惠5000元整,由公司同事小黃發起的互助會,底標500元以100為單位採 內標制,開標後3日內繳交會費,因第一會由會首順理得標,但第二會104/9/10由本人以700元底標標得,但會首卻因本人離職為理由拒絕付款,並傳 line告知會員內容如下(不好意思,本會因多數人零時無法跟會,所以退回上月份本金2會10000元整敬請見諒)就這樣子退回了本人2會上月的金額,在 開標前幾日,會首曾經向本人透漏這月份約有5~6人要標,大概都寫底標900以上,因需用錢又是第一次參加這互助會不懂,就問會首怎麼辦,會首說就寫高一 點1000~1100但本人心想既然有這麼多人要搶標,所以決定不與他人競標所以寫了底標700元到開標當日,另一會員(A君)又告知本人底標寫好了嗎? 我說要怎麼寫,他回答本人看你啊要標到就寫800~900阿,本人就問A君說你有要標嗎?A君說要,但我不予理會決定就700了,結果到開標時竟只有本人 與告知本人的A君兩人要競標而已,本人有全程錄影,開標解果本人以底標700元得標,A君底標竟是600元,當下不以為意很高興好心有好報得標了但三日後 會首竟以本人離職了怕本人負擔不起,一直逼本人退會,並拒絕付得標款項43700,本人告知會首哪有這樣子的事情,第一惠你得標時怎麼沒事,而第二會本人 得標時,就這麼剛好多數人無法跟會為由解散了此會,本人回想後覺得之前的種種疑點,覺得他們好像串通好要騙錢的,爾且本人也是會員阿要解散為何沒通知本 人,這樣是否可告們詐欺背信並要求索賠,煩請各大律師們替本人主持公道,謝謝您

你好:

民法第709條之4規定:「(第1項)會員應於每期標會後三日內交付會款。(第2項)會首應於前項期限內,代得標會員收取會款,連同自己之會款,於期滿之翌日前交付得標會員。逾期未收取之會款,會首應代為給付。(第3項)會首依前項規定收取會款,在未交付得標會員前,對其喪失、毀損,應負責任。但因可歸責於得標會員之事由致喪失、毀損者,不在此限。(第4項)會首依第二項規定代為給付後,得請求未給付之會員附加利息償還之。」 依照合會契約你可以向會員直接請求會款,另依民法第709條之4第2項之規定,你可以請求會首代為給付,兩者是不真正連帶債務。 若會首有侵吞你的會款,可以提告背信,但必須有確實之證據
丁丁 104-09-14 14:27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律師您好,因為我已離職了line的群組也被退出了,而我得標的會有錄影存證會首昨晚拿上期兩會的前共10000元整給我,我拿到時還有跟他說另外的三萬多在跟他聯絡他沒回應我就走了,然後就傳line告知我說本期因多數會員無法跟會所以解散此會,請問我是第二期得標?不是第一期ㄟ,他會首第一期得標後為什麼到我得標就可以宣布解散,而且當日開標時我有到現場那時怎麼不說會員無法跟會還要繼續開標呢這擺明是詐欺不適嗎?

Jerry 104-09-12 16:50

假如對方有詐欺的明確事證,我要告刑事訴訟,請問

1.能否以詐欺官訟為理由(案號及股別),配合對方協調不成的條件,進行聲請假扣押對方資產? 防止對方脫產,這樣可聲請成功嗎?

2.還是說得等法官判決詐欺確定後,才能進行假扣押對方資產?

3.假設對方詐欺罪成立,對方沒有錢但有房子,可否以詐欺的條件向法院聲請查封房子拍賣?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假扣押現在即可以先聲請,但應釋明聲請原因並提供擔保,假扣押才比較能夠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2 21:55

您好,現在法院對於假扣押聲請相較於以往確實較為嚴格,但若您能提出相當之理由,主張 對方確實有脫產之虞,還是有機會聲請成功。

建議向債務錄音蒐集證據,以說明對方確實有擺爛不想還等等,再據之聲請假扣押。。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2 22:52

您好,現在法院對於假扣押聲請相較於以往確實較為嚴格,但若您能提出相當之理由,主張 對方確實有脫產之虞,還是有機會聲請成功。

建議向債務錄音蒐集證據,以說明對方確實有擺爛不想還等等,再據之聲請假扣押。。

一、假扣押的確是比以前難了。

二、常見被駁回的原因是因為未舉證釋明對方有脫產或是逃匿之虞的證據。例如對方明著說一毛錢都不給而你的朋友聽見了寫一個證明書;或是對方跟你說他沒有財產而你的朋友聽見了寫一個證明書。如果你知道他住那裡的話你去找他但是他門口貼了一堆積欠管理費的通知這麼丟臉的事如果他不是逃匿的話他應該會撕掉才是,這個照片也可以當成對方逃匿之虞的證據。這幾個例子供你參考。

三、假扣押分四個程序:假扣押裁定聲請,查財產,提存,假扣押執行。這四個程序裡面比較難的就是第一個程序,如果你要辦假扣押的話建議還是找個律師幫你布局比較好。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想問 104-09-12 16:08

朋友小孩因一時鬼迷心竅,被收押禁見,問了他家人,說是詐欺

被收押,家人都無法見,家人似乎也沒法幫,

想幫幫這小孩,畢竟是年輕人,上網查過

知道只有律師才能見這小孩並了解案情,

所以想問若請律師去了解一下這小孩狀況,

該怎麼做?及收費多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因被羈押禁見,所以只能委任律師來接見,但應先確認被告羈押於何處及初步之案情,才能進一步報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12 18:34

您好

 有關收費問題

 歡迎來電討論 0972367907

                            陳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2 2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猜測您的小朋友應該是因為擔任詐騙集團之車手被收押禁見了,如您所言,羈押禁見僅有律師可前往接見,建議趕快委任律師進去看守所與之討論案情及答辯方向。

至於費用的部分,不同的地區費用會有所不同,建議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2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猜測您的小朋友應該是因為擔任詐騙集團之車手被收押禁見了,如您所言,羈押禁見僅有律師可前往接見,建議趕快委任律師進去看守所與之討論案情及答辯方向。

至於費用的部分,不同的地區費用會有所不同,建議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想問 104-09-12 16:05

朋友小孩因一時鬼迷心竅,被收押禁見,問了他家人,說是詐欺

被收押,家人都無法見,家人似乎也沒法幫,

想幫幫這小孩,畢竟是年輕人,上網查過

知道只有律師才能見這小孩並了解案情,

所以想問若請律師去了解一下這小孩狀況,

該怎麼做?及收費多少?

想問 104-09-12 15:47

朋友小孩因一時鬼迷心竅,被收押禁見,問了他家人,

說是詐欺被收押,家人都無法見,家人似乎也沒法幫,

想幫幫這小孩,畢竟是年輕人,上網查過

知道只有律師才能見這小孩並了解案情,

所以想問若請律師去了解一下這小孩狀況,

該怎麼做?及收費多少?

曉虹 104-09-12 14:39

95年時母親存款遭竊..後母親死亡..我們一繼承人身分提告竊賊刑事..竊賊被依詐欺 竊盜判刑5個月..民事方面竊賊親口承認將贓款藏匿於A帳戶中【有2筆50萬是直接轉匯】在101年我們提告A不當得利...可法官只判賠直接匯入的100萬..理由是說其他存款我們無法證實不是A的,竊賊在其他案件做證人說A的帳戶都是他在使用..錢都是他存的,縣想請教現都104年我們還可再提告A不當得利將其他2百萬要回嗎?還有友人告訴我說我沒告竊賊是錯誤的..因為我主張A返還這不當得利..就不能告竊賊....這是真的嗎?我如告不成A就不能再告竊賊了嗎?

iris 104-09-12 14:22

詐欺案開過一次偵查庭

後來轉為調解

調解失敗

請問接下來是上法院還是繼續開偵查庭呢

請問繼續開偵查庭的話,檢察官還會是同一位嗎

因為覺得檢察官偏頗告訴人,一直逼問我解決方式

請問可以換檢察官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調解失敗後,案件仍會再移回給原檢察官承辦,檢察官原則上不會換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12 18:37

您好

  如果檢察官還未起訴   有可能還要開偵查庭

  通常也會是同一位檢察官作偵訊

  建議您委請律師 陪同應訊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2 21:50

您好,偵查機關移付調解調解不成立後,若檢察官認為還有開庭之必要,原則上會是同一個檢察官繼續偵查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2 23:15

您好,偵查機關移付調解調解不成立後,若檢察官認為還有開庭之必要,原則上會是同一個檢察官繼續偵查唷。

小棄 104-09-12 09:05

共同發票人甲和乙,其中一位和持票人丙借貸,兩人認識,乙和丙承諾不會跟甲追討,事過二年乙突然拿當時甲乙共同簽的本票來追討,這能算詐欺嗎,

一、那要看原因關係狀況如何而定。

二、如果依照原因關係甲是有欠錢的話,那麼跟甲要錢是天經地義,不會有詐欺的問題。

三、如果原因關係有施用詐術的成份在,才會有詐欺的問題。把本票當做犯罪工具是有的,例如台北地方法院102年度易字第788號就是。是否成立犯罪還是要看你遭遇的具體狀況。

四、你描述的問題沒說原因關係的具體內容,很難具體的回答…

五、若要告刑事還是分析一下手上證據再考慮一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無奈兒 104-09-12 02:07

今年7月份於Y拍賣上販賣三星手機,已競標價格方式出售,最後由價高者得標並匯款完成交易。

手機在買家匯款完成當天7/23就寄出,寄出後並留言告知務必在收到貨後給我回覆好讓我確認收到東西也沒問題,但買家在7/25號收到物品後並未回覆留言還直接移除訂單,根本完全沒法做任何相關回應。

後來過了13天左右,買家忽然傳訊告知收到山寨機要報警處理,並要求退貨退費,但我寄出的是真品,所以對他來訊也不於理會,但就在隔天接到警方來電通知買家報案詐欺,因我本身是個業餘小賣家,寄出前,也都不曉得要做什麼存證錄影拍照已避免後續爭議,是經過此次才懂,但我現在只有僅存通聯紀錄和對方要求訊息退貨退費的日期時間,我已到警局做過筆錄,對方筆錄中說他是在7/25收到貨的當天去手機行查詢說是山寨機,但他8月多才傳訊以及報案詐欺,既然收到時有問題,為什麼不是馬上報案?而是過了10多天,這中間他如果將我寄出的原廠手機掉包,這樣我要怎麼證明自己?因為我現在也尚無任何證據證明...

如果以上述這樣,我是否會被判詐欺?希望律師大大可以提供我相關資料解決煩惱,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遇到而且被告,也因此我帳戶被暫時凍結,導致生活嚴重影響,也開始看心理醫生,麻煩律師大大提供訊息,感恩再感恩!

一、這種情況你會有種啞口無言的感覺。

二、並不是不能解,在古代這類情況只能靠錯縱複雜的證人詰問還有手機上指紋鑑定手機內容的鑑定才有機會,對方如果是挖好洞要讓你跳的大部分人要爬出來都要費點功夫。

三、現在台灣有一間民間測謊公司,你去測謊公司測謊,測過能證明你給的是真品之後,反過來告他誣告吧,因為這真的很可惡。

四、但是測謊要一萬八,都可以買一隻新的手機了。有的人會乾脆認罪賠隻新的手機給他換緩起訴,但我個人的價值觀是豈有此理,因為這樣他等於騙了你兩隻手機還讓你背一個刑事紀錄。就算是緩起訴緩起訴期間如果你再被冤枉一次就撤銷緩起訴了後續還可能會被判刑。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