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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 104-12-24 11:37

請問各位律師:甲方在今年某月跟我方借款,其原因表示甲方家父身體不好需要一筆錢來開刀住院,我方當下以幫助甲方為原則,並與甲方有簽屬商業本票為證明,事後已到還錢時機發覺甲方以欺騙行為(有透過第三者友人確認),我方當下已提告民事,並強制執行本票

事後發現甲方疑似詐欺行為,除了與我方借貸本票外,還以同樣手法與第三者簽本票

請問甲方之行為足夠詐欺罪名嗎?

對方有開立商業本票,且表示是要借貸,應該屬於民事債權債務關係,不會構成詐欺取財罪。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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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娜 104-12-23 23:44

前幾個星期忽然有一個人用 line我不認識的,他問我是不是有在找工作,他說他要介紹工作給我,他說他們是正規公司,他說因為他們公司要作帳所以需要一些帳戶,不會有任何犯法的問題,只要把帳戶寄給他他就會給我一些錢,但當下我不相信,但他又一直跟我說如果之後有發現任何問題的話都可以直接到銀行申請掛失,結果不到一個星期的時間我去領我郵局帳戶的錢,我的帳戶變成警示帳戶,我查到原因就是我那個借出去的戶頭,詐欺別人的錢被舉報,但我完全不知情,那個人也完全都聯絡不到了,我打去銀行說那段時間用帳戶的人都不是我,因為我把卡片用不見了,之後還跑去警局報案,但我沒有跟警察說實話,因為我怕我自己也有涉嫌犯罪,但我完全不知情而且我也不知道帳戶不能借給別人用,我該怎麼辦?我還要再去一次警局說出真相嗎,但是我把賴的紀錄都刪掉了,而且他當初流的電話也是空號,我這樣是不是也有涉嫌詐欺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4 00:21

您好,

帳號既已被標示為警示帳戶,就代表已有人報案,司法單位已介入調查,你身為帳號所有人,未來勢必會傳訊你問話,如接到傳票,建議還是委請律師陪同前往,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安娜 104-12-24 12:15

但是我完全不知道會犯法,直接找偵查隊說可以嗎,我這樣有犯法嗎

賈賈 104-12-23 16:43

律師您好:

想請問一下,友人購買了一塊土地,但購買時,賣方並未告知那塊土地上已有建物,我們也不清楚建物是否也是賣方的,請問賣方是否有觸法隱瞞、詐欺等?

煩請解答,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3 17:03

您好,

如果該建物之存在,有使土地價值減損之虞,而賣家知情不告刻意隱瞞,則確實有詐欺罪之可能。

然而,土地上是否有建物等土地狀況,應是顯然可見的,難以指摘賣方是刻意隱瞞,除非您朋友在購買前有詢問賣方,否則可能會被推定您朋友是知情的。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2-23 17:04

若建物為他人所有而合法占有使用土地,出賣人未如實告知而出賣,可能構成權利瑕疵擔保,您友人此時得依債務不履行規定主張。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3 21:16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3 21:23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賈賈 104-12-25 16:43

已轉告友人,謝謝律師協助。

Sylvia 104-12-23 15:08

請問: 若有人要求幫忙開國外線上帳戶系統,說會給我帳密,要我幫忙作提款動作...我懷疑這是詐欺、盜領他人帳戶內金錢,然後會嫁禍到我頭上.....請問有人有相關經驗嗎?怎樣驗證帳戶真偽?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4 15: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聽起來是詐騙的手法。

2、可以直接撥打165反詐騙專線。

 

小屁孩 104-12-23 12:31

我有個疑問想請問一下,最近經朋友介紹A先生有在零售水果牌手機,售價約市價的6~7折,從10月中旬訂購幾台,對方要求先付款,一個月後到貨,我們這邊第一時間就匯款付清,但過了兩個月,期間也 delay好幾次,A先生每次都說B先生(上線)掌握金錢跟商品,他只是中間接洽人,也多次掰幾個很瞎的理由(EX:B先生把現金百萬弄不見、商品被公司扣住等等)。到現在都沒有拿到...

我是懷疑,對方是假藉賣手機,先收集款項去轉投資,等賺到暴利,再拿一些些出去買手機便宜轉售,請問這樣是否構成詐欺?

我們連絡都是講電話跟LINE,並沒有簽訂什麼白紙黑字,但我有對方匯款帳號跟我的匯款紀錄...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3 13:00

您好,

首先,您有與對方的line對話紀錄,加上有匯款紀錄,已足證雙方間買賣契約之關係,不需要白紙黑字,而依您所述之情形

1、民事部分,您可選擇延遲或解除契約之損害賠償

2、刑事部分,確實有詐欺之嫌疑,可嘗試先至警察局備案,由警方協助調查。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耗呆 104-12-23 10:48

您好:日前要出海潛水,遭海巡攔下,事後詢問,海巡回覆如下:台端自11月22日欲自小琉球搭乘娛樂漁業漁船出港潛水,本署杉福漁港安檢所查詢出港人員名單,顯示台端前因違反「檢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經桃園地方法院於94年1月31日(發文字號:0940002XXX)發函限制出境(海),迄今仍未除管;另本署業已再函詢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瞭解台端相關境管事宜,以保障台端權益。----------------分隔線-----------------------------
我曾經是有過詐欺前科沒錯,但從來沒犯過槍炮,詐欺案服完刑後,桃園地檢也曾搞烏龍,未解除我限制出境,以致當時也是類似這種狀況,打了幾十通電話和mail後他們才當作沒事般的回文告訴我解除了。我八月和十月才出國回來,現在卻又說我被限制出海,請問這樣我可以向桃園地院申請什麼損害賠償或請他們的人出來負責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3 11:01

您好,

依您所述,政府機關作業上可能確實有疏失,您除名譽上可能遭受損害外,針對該次未能順利出海之相關損失,也能一併請求應負責之機關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朝國家賠償去主張,而請求之賠償金額應視您的損害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胖鈞 104-12-22 23:53

律師你們好,12月初因為跟別人網路交易東西,我是賣家,對方給訂金後,我東西也給他了。結果對方不給尾款,東西也不退還。我方寄存證信函給對方,發現地址是給假的,問過對方朋友也發現對方本名也是給我假的,請問可以告他詐欺了嗎? 12/22剛好滿3星期,對方從12/12日說那天真的要寄還後就沒有下落了,聯絡不到,可以告他詐欺嗎?  刑事附帶民事可以嗎?

民事方面應該告他什麼?

我只有19歲對方好像20幾歲了 準詐欺有用嗎?還是詐欺而已?侵占也有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23 00:00

您好,

1、可以提出詐欺告訴。

2、刑事附帶民事,要等起訴後才可提起,請求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人格權、財產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昇 104-12-21 14:00
不好意思 想詢問律師們關於這方面的問題 我的帳戶有被詐騙集團拿去當作洗錢帳戶 導致我名下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 今年5月中 想報考研究所補習班還有畢業後開始還政府的助學貸款 因為當時我還是工讀生,一個月大概1萬出頭的薪水 家裡本身是低收入戶,我那微薄的薪水只足夠付自己的生活開銷 所以想找銀行貸款 等畢業後可以找正職工作慢慢還款給銀行 但詢問幾間銀行後都說我是小白,薪資水準不符合規定,所以無法跟銀行信用貸款 所以就上網看到有代辦小額信貸 就致電過去和對方洽談 我把我的需求告訴對方,對方說用line談詳細狀況 對方在line中要求我把存摺 提款卡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用寄的方式去台南給他 因為我第一次碰到這種情況,我也不疑有他,在當天5/19上班完後,趕回家把上述物品夾在一本雜誌裡面,再裝在一個紙箱裡面,對方要求我到三重的空軍一號隨著客運寄到台南去,抵達時已經超過12點(5/20),單據我現在還留著 5/20早上我用line聯繫對方,對方說因為案件太多所以需要再一天工作天 要求我給予密碼,我問為什麼要密碼 對方答覆說 因為你是小白,我們有認識銀行裡面的人,我們要把自己的錢匯到你的帳戶去,讓銀行看到有這筆資金,才能幫你向銀行貸款,但那是我們的錢,屆時要把自己的錢領出來,當時因為我還涉世未深,只是個懵懵懂懂的大學準畢業生,沒有任何防備心,加上我本身又比較單純,所以就相信他的說詞,把我的密碼告訴對方 等到隔天5/21我再次與對方聯絡,對方道歉跟我說,你的還沒有處理完,因為銀行方面還在審核你的資格,有什麼評鑑分數,說禮拜五一定好,還說會親自從台中開車上來和我約早上9:00在新埔捷運站1號出口附近的郵局碰面,把銀行撥下來的款項給我 我也相信他的說詞 5/22早上我就line對方,對方完全不予回應,沒有已讀,電話打也沒有接,我又收到玉山銀行信用卡申請審核的簡訊,我才驚覺我疑似被詐騙了! 我馬上打電話到我名下四個帳戶去做存摺與提款卡掛失的動作 並且打電話去玉山銀行詢問當時去辦理信用卡申請的人是誰 填寫的單子是否還留存 補述:在5/20~5/21詐騙集團有打幾次電話給我 都是跟我報備審核狀況或是什麼公司案件太多,叫我在等一下 後來除了當時網路上看到的手機回撥不通之外,打給我的電話也都是網路電話,根本無跡可尋 辦理完掛失後我到派出所去報案,警察跟我說我的帳戶已經被列為警示帳戶,還詢問我是不是賣帳戶給對方,詢問完後,我就到原開戶銀行去了解情況,因為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情,以前只聽過ATM詐騙,沒有聽過這樣的詐騙案件 當天傍晚我就去我的轄區派出所報案,警員跟我約做筆錄筆錄做完後,後續也有收到偵查隊的電話,也透過電話詢問小隊長這樣的事情該怎麼處理,他們要我靜待偵查庭的通知書 後來收到了偵查庭的通知書,我有詢問我大二修商事法的黃老師,他告訴我要誠實地向檢察官說明自己的情況,然後因為我是低收入戶,所以沒有請律師陪同,我就一個人到偵查庭面對檢察官檢察官有問我是不是賣帳號,我說不是,我是因為小額信用代辦而遭詐騙檢察官有問說為什麼一次交付這麼多本帳戶,我回答說 因為對方問我有哪些帳戶,我都據實以報,相信對方的話才給予那些帳戶之存摺 提款卡與密碼,我之所以會有這麼多帳戶是因為大學時期先後都在不同公司打工,每間公司都與不同的銀行往來,所以才有那些帳戶 我就把我為什麼會去找小額信用代辦與和對方洽談的過程,完整地告訴檢察官,但檢察官最後有問我說你認不認罪,我搖頭表示回答,因為我也是受害者,沒有賣帳戶,什麼都沒拿到,就被很多人提告,才剛大學畢業背負這個案件 直到前幾天收到起訴書,被兩位檢察官刑法第30條(幫助犯幾期處罰)還有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起訴 上面有 請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處斷,刑事訴訟法251條第 1項提起公訴 我想詢問的是接下來收到傳票去開庭的時候,我該怎麼做?因為我原本的手機在6月初泡水壞掉,line因為忘記換機密碼而重新辦新的,等於我聊天的紀錄無法為我佐證,身邊的證據只有當時在網路上看到對方電話的截圖,還有寄東西去台南的收據,而通話明細也因為超過半年無法申請,接下來開庭我除了請一個辯護律師之外,我還要怎麼做對自己有利? 我有請教一位連律師,他告訴我當時如果偵查庭上認罪,或許可以緩刑或是更輕的罰則,但當時我只詢問以前授課的商事法老師,他告訴我要實話說明,我個性比較單純,所以就把事實經過告訴檢察官,連律師告訴我說這案件很小,檢察官沒有申請簡易判決,還兩個檢察官同時註明,還附了表,顯示檢察官覺得我說謊,要好好修理我一下,我現在真的不知道怎麼做,我的帳戶一共被洗了50多萬的錢 我想詢問 如果證據蒐集不足,到時候開庭我可以直接認罪嗎?認罪會不會被判比較輕?例如6個月以下的刑期,然後跟受害者們協商,看怎麼還款,因為我才剛大學畢業,涉世未深,就這樣被詐騙了,目前也找到了一個我熱愛的工作,覺得人生才剛開始就遇到這樣的事情,搞得我每天都心神不寧,我是個有目標的人,但個性就是比較單純,所以一直被很多人說很笨,像個生活白痴... 開庭認罪會不會被認為與偵查庭的言論不符,反而背叛更重的罪? 如果證據只能蒐集部分,而無法完全舉證對自己有利,是不是也會被認定說謊,背叛更重的罪? 我現在只希望只要不要被抓進去關就好了,當作一個人生的社會經驗,以後不會在輕易相信網路上的人 希望律師們幫我分析,建議我該怎麼做,對我這個剛出社會的新鮮人是最好的辦法  謝謝您!
maggie 104-12-20 22:39

我目前是在FB經營美國代購(有營業登記)因為最近有位客人在我們社團訂購10幾萬東西,在7/21-11/6前有陸續匯款4萬多,但11/6後一直拖延匯款,每敲定匯款時間都沒收到款項,理由有因為出差大陸,回台工作忙碌,親人過世人在香港,後來說是幫朋友訂購朋友跑掉,目前欠款約10萬

 她自己提議每周匯款1萬,會負責,但仍然未收到款,目前她訂購的東西在我這,因為未匯款,所以也沒出貨給他

 想請問是否可以到警局報案,警局有受理這種案件嗎  是否可以提告詐欺  因為她的東西在我這邊,但我們已經幫她代墊購買費用,造成我們損失 目前我這有存證所有對話紀錄

你好:

買方已給付部分款項,故非自始就沒有給付價金之意思,不會構成刑事詐欺罪。 可先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給付買賣價金,無效果再訴訟請求,但因你尚未將商品交付買方,對方會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權,請求時要注意訴之聲明。
小如 104-12-19 14:44

律師:您好

        我與前夫在離婚前有買一間房子,房子的名字是他的,但因為我個人的問題所以在買完房子後變離婚,害他背付房貸,這樣我有算詐欺嗎?若他要對我提告,會告成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19 15:14

您好,

依您所述,您不會成立詐欺罪,房子登記於前夫名下,自然由其負擔房屋貸款,很難去證明您是為了害前夫負債,所以詐欺前夫購買房子...

但還是須就這整起事件之始末細節綜合判斷。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每日留言數有限制,故請勿在本留言詢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9 15: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詐欺,但您亦可爭取不起訴處分,您無須過度擔心,可考慮委任律師針對詐欺犯罪故意及詐欺犯罪行為部分加以爭執之,待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是否對其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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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9 15: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詐欺,但您亦可爭取不起訴處分,針對詐欺犯罪故意及詐欺犯罪行為部分加以爭執之,待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再考慮是否對其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faber 104-12-19 14:16

我與先生回雲林斗南娘家,12月13日下午約3點多,我們到當地福懋加油站加油,因加油時我和先生正在談事情,印象中他向加油的員工說:現金加油1,000元並拿錢給他。加完油該員工來收錢,我先生覺得他似乎已經付錢了並掏出身上的錢來確認,於是告訴該員工:我剛才應該已給您錢了,您要不要去確認一下?該員工於是回去收銀台,我們聽到他詢問同事是否有把錢收起來?他同事說:有,於是他回來向我們說:抱歉!我不知道同事把錢給收走了,並將加油發票給我們。因此,我們也以為應該是付過錢了,於是駕車離去。
隔天12月13日下午約2點多回家途中,在新竹接到斗南派出所來電,警員表示對方報案對我先生提出詐欺告訴,希望我們到警局作筆錄。我們一頭霧水於是折返斗南。警員讓我們看加油站的錄影,影像不是很清晰,似乎看不到我們有付錢的動作,所以我們只能陳述事情經過並提出發票佐證,警員表示對方做筆錄說我先生謊稱已付錢,當時他很忙沒空確認,並未提到他有去詢問同事是否收錢及給我們發票之事。
對於這件事,想請教律師
1.我先生當時因為未留意故不確定是否有給錢,於是拿錢出來看,只覺得少了一張千元鈔,所以他請該員工確認一下,若是該員工說未收到錢,他也就付了。但是因為該員工有回收銀台確認並詢問同事,事後向我們致歉並給發票,所以我們當然認為已付錢才會離開。警員也說:你自己有沒有付錢怎麼會不知道呢?似乎說不過去。可是人有時候若非有留意,還真的是會忘東忘西的,若因此就說我們詐欺,是不是太小題大作了?
2.錄影沒有聲音,但有看到該員工來回收銀台的身影,只是無法看到有付錢的動作,是否就足以證明我們未付錢?那發票足以佐證嗎?
3.警員說:該員工指稱我先生謊稱已付錢,當時他在忙所以相信,事後才調錄影確認。但他做筆錄時,有隱匿部分實情的嫌疑,我們應如何主張呢?
4.我們有問警察這件事純屬誤會,應是消費糾紛只需調解即可,何以鬧到控告詐欺? 警察說:沒辦法,對方既已提告,他們也只好公事公辦。並建議我們不要私下和解,一定要到調解委員會調解,免得又生枝節。我們想息事寧人花錢消災,會不會就等於承認自己有錯呢?只是,為此區區小事就要我們來回奔波,將來我們是否可以向對方求償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19 14: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我認為您於法於理是站得住腳的:

1、您請加油站員工回去確認是否有收到錢,只是一個合法確認的動作,既不是在施行詐術,更沒有詐欺意圖,而對方自行內部核實款項確認後,才開發票予您,等於認同您已付款的事實,嗣後發現有問題,那也是加油站公司的疏失,與您無關。

2、對方員工如確有說謊、隱匿之情事,可以對其提出偽證罪之告訴;核實款項之疏失造成此次誤會,更已造成您名譽的損害,亦可對該員工及其所屬公司,提出損害賠償之請求。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9 15: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詐欺犯罪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犯罪,即使與對方和解,仍須至地檢署開偵查庭,故若欲與對方和解,可說明有和解意願,請求移送調解委員會,製作調解筆錄,對您較有所保障;另關於是否成立詐欺犯罪,應將重點放至於是否有施用詐術之故意,若無施用詐術之故意,僅是單純民事債權債務糾紛,即有機會可爭取不起訴處分之,關鍵不在於是否有財產上之損害,應為施用詐術之犯罪行為及詐欺之犯罪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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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9 15: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詐欺犯罪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犯罪,即使與對方和解,仍須至地檢署開偵查庭,故若欲與對方和解,可說明有和解意願,請求移送調解委員會,製作調解筆錄,對您較有所保障;另關於是否成立詐欺犯罪,應將重點放至於是否有施用詐術之故意,若無施用詐術之故意,僅是單純民事債權債務糾紛,即有機會可爭取不起訴處分之,關鍵不在於是否有財產上之損害,應為施用詐術之犯罪行為及詐欺之犯罪故意;至於能否向對方求償損失,您可對對方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但前提為您必須提出對方如何之行為,造成您如何之損失,舉證責任頗為困難,不建議提告,避免耗費更多訴訟時間勞力費用及成本,更不划算,目前應先專注爭取不起訴處分,可能比較實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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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以再看確認一下錄影畫面內容,而若當時車上仍有其他乘客,也可以出庭為您先生做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faber 104-12-22 08:52

感謝律師耐心回覆,看來免不了跑法院了,真是無妄之災啊 !

Tobey 104-12-18 13:10

如果對方當初告知只有刷3C產品,但後來被我發現她刷的不只是3C還有珠寶,精品,銀樓,還有金額比較小的的食衣住行的消費,這部分能構成詐欺嗎?

我有告知她停止使用我的卡併歸還語清償卡費,他也答應(我們LINE聯繫的),但卻藉故拖延,遲遲不歸還並且瞞著我持續刷我的卡,這樣能構成侵占盜刷嗎?

此外我再告知他不可用我的卡,可她再我告知她過後沒幾天,打去銀行改了我的資料並且調高我卡額度,然後瞞著我繼續用我的卡消費,那後面的消費款項我需要負責嗎?

他與我們家同住,所以他有我的資料,但我從頭到尾並無授權她更改資料我甚至不知情,

我與他以有簽下協議契約本票,契約上有附前言,前言上敘述的是大致上事情經過與日期,並且雙方都看過並蓋手印.(包含我什麼時後告知他停止使用我的卡跟他更改我的資料這些都有寫到),
我現在有的證據就是銀行那邊還保有他謊報我本人並更改我資料的錄音黨與紀錄,還有與他簽的協議契約跟前言與本票

整件事情下來我自己本身有沒有可能涉及到任何犯罪或這行事責任民事責任?

像是私自借別人卡信用卡使用,跟賺取差價這些我有什麼法律責任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18 16:01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首先,將信用卡借予他人使用,銀行都有相關條款禁止這種行為,當有消費糾紛,係起因於您將信用卡借給他人使用,銀行便得以相關條款免除自己責任;至於這種將信用卡借予他人使用之行為,可能有偽造私文書刑事責任消費時需要簽名)。

(為什麼告知對方不得再使用該信用卡,不將卡片收回?)

您的狀況牽涉到三方關係,衍生很多複雜的問題,建議尋找律師或懂法律的人協助處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進一步了解,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

阿昇 104-12-18 12:14

不好意思 想詢問律師們關於這方面的問題
我的帳戶有被詐騙集團拿去當作洗錢帳戶
導致我名下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

 

今年5月中 想報考研究所補習班還有畢業後開始還政府的助學貸款

因為當時我還是工讀生,一個月大概1萬出頭的薪水 

家裡本身是低收入戶,我那微薄的薪水只足夠付自己的生活開銷

所以想找銀行貸款 等畢業後可以找正職工作慢慢還款給銀行

但詢問幾間銀行後都說我是小白,薪資水準不符合規定,所以無法跟銀行信用貸款

所以就上網看到有代辦小額信貸

就致電過去和對方洽談

我把我的需求告訴對方,對方說用line談詳細狀況 

對方在line中要求我把存摺 提款卡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用寄的方式去台南給他

因為我第一次碰到這種情況,我也不疑有他,在當天5/19上班完後,趕回家把上述物品夾在一本雜誌裡面,再裝在一個紙箱裡面,對方要求我到三重的空軍一號隨著客運寄到台南去,抵達時已經超過12點(5/20),單據我現在還留著

5/20早上我用line聯繫對方,對方說因為案件太多所以需要再一天工作

要求我給予密碼,我問為什麼要密碼

對方答覆說 因為你是小白,我們有認識銀行裡面的人,我們要把自己的錢匯到你的帳戶去,讓銀行看到有這筆資金,才能幫你向銀行貸款,但那是我們的錢,屆時要把自己的錢領出來,當時因為我還涉世未深,只是個懵懵懂懂的大學準畢業生,沒有任何防備心,加上我本身又比較單純,所以就相信他的說詞,把我的密碼告訴對方

等到隔天5/21我再次與對方聯絡,對方道歉跟我說,你的還沒有處理完,因為銀行方面還在審核你的資格,有什麼評鑑分數,說禮拜五一定好,還說會親自從台中開車上來和我約早上9:00在新埔捷運站1號出口附近的郵局碰面,把銀行撥下來的款項給我

我也相信他的說詞

5/22早上我就line對方,對方完全不予回應,沒有已讀,電話打也沒有接,我又收到玉山銀行信用卡申請審核的簡訊,我才驚覺我疑似被詐騙了!

我馬上打電話到我名下四個帳戶去做存摺與提款卡掛失的動作

並且打電話去玉山銀行詢問當時去辦理信用卡申請的人是誰

填寫的單子是否還留存

補述:在5/20~5/21詐騙集團有打幾次電話給我 都是跟我報備審核狀況或是什麼公司案件太多,叫我在等一下

後來除了當時網路上看到的手機回撥不通之外,打給我的電話也都是網路電話,根本無跡可尋

辦理完掛失後我到派出所去報案,警察跟我說我的帳戶已經被列為警示帳戶,還詢問我是不是賣帳戶給對方,詢問完後,我就到原開戶銀行去了解情況,因為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情,以前只聽過ATM詐騙,沒有聽過這樣的詐騙案件

當天傍晚我就去我的轄區派出所報案,警員跟我約做筆錄筆錄做完後,後續也有收到偵查隊的電話,也透過電話詢問小隊長這樣的事情該怎麼處理,他們要我靜待偵查庭的通知書

 

 

後來收到了偵查庭的通知書,我有詢問我大二修商事法的黃老師,他告訴我要誠實地向檢察官說明自己的情況,然後因為我是低收入戶,所以沒有請律師陪同,我就一個人到偵查庭面對檢察官檢察官有問我是不是賣帳號,我說不是,我是因為小額信用代辦而遭詐騙檢察官有問說為什麼一次交付這麼多本帳戶,我回答說 因為對方問我有哪些帳戶,我都據實以報,相信對方的話才給予那些帳戶之存摺 提款卡與密碼,我之所以會有這麼多帳戶是因為大學時期先後都在不同公司打工,每間公司都與不同的銀行往來,所以才有那些帳戶

我就把我為什麼會去找小額信用代辦與和對方洽談的過程,完整地告訴檢察官,但檢察官最後有問我說你認不認罪,我搖頭表示回答,因為我也是受害者,沒有賣帳戶,什麼都沒拿到,就被很多人提告,才剛大學畢業背負這個案件

直到前幾天收到起訴書,被兩位檢察官刑法第30條(幫助犯幾期處罰)還有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起訴

上面有 請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處斷,刑事訴訟法251條第 1項提起公訴

我想詢問的是接下來收到傳票去開庭的時候,我該怎麼做?因為我原本的手機在6月初泡水壞掉,line因為忘記換機密碼而重新辦新的,等於我聊天的紀錄無法為我佐證,身邊的證據只有當時在網路上看到對方電話的截圖,還有寄東西去台南的收據,而通話明細也因為超過半年無法申請,接下來開庭我除了請一個辯護律師之外,我還要怎麼做對自己有利?

我有請教一位連律師,他告訴我當時如果偵查庭上認罪,或許可以緩刑或是更輕的罰則,但當時我只詢問以前授課的商事法老師,他告訴我要實話說明,我個性比較單純,所以就把事實經過告訴檢察官,連律師告訴我說這案件很小,檢察官沒有申請簡易判決,還兩個檢察官同時註明,還附了表,顯示檢察官覺得我說謊,要好好修理我一下,我現在真的不知道怎麼做,我的帳戶一共被洗了50多萬的錢

我想詢問 如果證據蒐集不足,到時候開庭我可以直接認罪嗎?認罪會不會被判比較輕?例如6個月以下的刑期,然後跟受害者們協商,看怎麼還款,因為我才剛大學畢業,涉世未深,就這樣被詐騙了,目前也找到了一個我熱愛的工作,覺得人生才剛開始就遇到這樣的事情,搞得我每天都心神不寧,我是個有目標的人,但個性就是比較單純,所以一直被很多人說很笨,像個生活白痴...

開庭認罪會不會被認為與偵查庭的言論不符,反而背叛更重的罪?

如果證據只能蒐集部分,而無法完全舉證對自己有利,是不是也會被認定說謊,背叛更重的罪?

我現在只希望只要不要被抓進去關就好了,當作一個人生的社會經驗,以後不會在輕易相信網路上的人

希望律師們幫我分析,建議我該怎麼做,對我這個剛出社會的新鮮人是最好的辦法

謝謝您!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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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你好:

政府已經大力宣導反詐騙,實務上普遍認為此種情形(提供存摺、提款卡、密碼)具有間接故意,若主張無罪答辯要提出對你有利之證據,否則檢察官跟法官不會採信。 也可以選擇認罪,若無前科紀錄並賠償被害人之損害,通常可以爭取易科罰金之刑度或緩刑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2-19 19:37
您好

重點在你如何說服法院  您是真的要借貸或求職  而非詐騙集團的同夥

以下資料供您參考:

所謂「交付帳戶而幫助詐欺罪之成立」,必須要幫助人在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對方將持其所交付之帳戶向他人詐取財物,如出賣、出租或借用等情形,或能推論幫助人有預知該帳戶被使用詐取他人財物之可能。

反之,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自由意思把帳戶交付給他人,而是因為遺失、被脅迫、遭詐欺等原因而交付帳戶,那麼這個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的人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意思,也並非認識收受其金融機構帳戶者的人、知道對方將持自己的帳戶對他人從事詐欺取財財產犯罪。

也就是說,這個人將金融機構帳戶的相關資料交付給他人的時候,既不能預測其自己的帳戶將被他人做為詐欺取財財產犯罪的工具,那麼此人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相關資料的行為,就不是在幫助詐欺取財等犯罪。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啊靜 104-12-17 21:01
我想信有些人因為借錢跑到網路上借,結果對方說要提款卡跟簿子和密碼寄給那個人。 後來之後就警察找上門來說卡到詐欺案。 銀行所有都被凍結了。。。 之後去警局說明一切也去開了法庭,現在等開調解庭,之後我也沒錢請律師,我想請教律師我要怎麼說才對自己有意? 之後還有什麼問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2 14: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想要打無罪,必須檢附當初遭到欺瞞的相關事證,證明您也是受害人。

2、倘若無法爭取無罪,可以認罪,並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爭取緩刑

小林 104-12-17 16:11

各位律師您好:

小弟最近在網路上 賣了一個行李箱(9成新)

但買家收貨後覺得行李箱購買日很久了.叫我退款給他

寄出前我有拍照給他看~他覺得ok 我才寄出

而且當初我只有說,用沒一個月就收起來很新(並沒說何時買的)

他現在一直說我不老實,要我退款給他

我請他把行李箱寄回來我退錢給他~他不肯

他說要去問看看我這樣是否惡意欺騙屬於詐欺

請問各位律師這樣詐欺是否成立呢?

若他告詐欺 不成立我能否反告他汙告呢 謝謝


陳柏甫 (Paul) 104-12-17 16:48

您好

依您所述,您不會成立詐欺罪,純屬民法上之買賣糾紛

若對方提告詐欺,您反告誣告的成功機會也不大,

以上,若有任何進一步疑問,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聯繫,謝謝

靈月 104-12-17 15:44

你好!

我在11月26號跟高利貸借2萬,因急需償還房租,已求助無門才會透過他人介紹,

跟高利貸借款2萬實拿1萬5,簽下2張2萬本票扣押身份證機車行照,利息5000/10天1期,因近期工作不穩定加上高利貸打電話到公司追討本金加利息造成我失業,讓我害怕的不敢接對方電話,還打到我媽媽手機怒罵難聽語言,我的手機還收到對方傳的簡訊說我都不接電話要告我詐欺,原本預定12/4要還第一期利息,但因本就求助無門了也籌不出利息5000,我想問這樣告的了我詐欺罪嗎?我可以告高利貸重利罪嗎?

你好:

你若自始就沒有還款的意思有可能會構成詐欺罪,反之則屬於民事糾紛。 若你借款時有急迫、輕率或無經驗之情形,對方可能會構成重利罪。 依民法第205條規定,年利率超過20%,債權人無請求權,超過部分可以拒絕給付。
靈月 104-12-18 09:13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本來就有計畫要還款,本來跟對方借就是有急需,如果我不急就不會跟對方借,而且我11月26跟對方借,跟我說利息10天為一期,但是12月4還不到10天就跟我要利息了,但是那幾天工作就突然不穩定了,我籌不出5000還給對方,對方就開始打電話給我媽媽跟公司假借一堆理由,搞的我被迫離開公司、媽媽出入不安全,這樣讓我沒工作是要我怎麼還錢?我才想說我可否報警請求警察協助,對方利息是否有超過20%?

少年倫 104-12-17 15:17
我朋友在網路遊戲認識一名男生…那個男生對他很好常常匯錢給他當零用錢,我朋友有跟他說了一些債務問題,那男的也主動說要拿錢給他還債務,但是到後來好像兩人越來越沒聯絡,那男的就叫他把之前給他的錢都還給他,把他匯款單據算清楚是77800,我朋友也允諾說要按月償還,不料那男的就先去警局備案,害我朋友帳戶被凍結,我朋友也是履約按月償還,還了幾期後因生活一些問題沒辦法還,就有跟那個男的再拖延幾天,約定日期到我朋友還是沒能有辦法還,就有跟那個男生說看能不能就讓他緩一期償還,那男的就也不客氣回要告死他,讓他被關個幾天他也開心,今天晚上警局送了一張到案說明單子,案由詐欺 ,請問一下這樣詐欺成立嗎? 若成立該如何解套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7 16: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聽起來比較像是借貸糾紛,不過針對於無法還款、需要跟對方借款的原因,必須要提出相關事證。

2、建議還是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因為詐欺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joey 104-12-17 15:14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有一個刑事詐欺案件,我電話至法院查詢,目前已判決 (無罪),但問題來了,判決書未收到,這樣我與檢察官都是有(上訴的權利)我想知道,如果雙方都收到判決書之後十天都沒有上訴的話,我是否正確的(無罪)呢?還有我的警示帳戶該如何處理呢?非常感謝各位律師的解答。
陳柏甫 (Paul) 104-12-17 16:2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因為是無罪判決,所以您沒有上訴的權利,只有檢察官可以上訴

若收到判決後10天,檢察官仍未上訴,那此案即確定無罪,您可於收到判決後10天,致電法院該股書記官,詢問檢察官是否有上訴。

待案件無罪確定後,攜帶法院判決、相關身份文件至金融機構解除警示帳戶與衍生管制帳戶。

以上,若有任何進一步疑問,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聯繫,謝謝

小玲 104-12-16 22:55

我想請教我最近換新工作要搬家在整理我的東西才發現我的國泰世華銀行的存簿提款卡都不見我去銀行要從補辦卻被告知我是警示戶頭我馬上主動報案警察幫我做了筆錄說叫我等通知出庭因為已被詐欺罪起訴了叫我等通知出庭有受害者被騙2萬9千多元然後他才去報案,那請問我會被起訴馬會被關嗎?我沒有前科

一、可能被起訴。

二、如果被冤枉的話,一般是判得易科罰金所以不會被關請不用太擔心。

三、若要爭個清白建議找個律師幫你。

四、若無資力找律師可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忙。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小玲 104-12-16 23:23

被罰錢不就有前科紀錄了,爾且你是說如果是清白也要法官有認定阿

罰錢也是有前科,你可以找個律師查判決給你參考就知道勝負率了。

有的人會爭到底有的 人會自認倒楣。

小玲 104-12-16 23:33

雖然不見東西是本人的錯,但真不是詐騙集團阿,如何自保

A-Lin 104-12-16 21:24

我的問題如下:

我在一個網路平台上賣衣服褲子,貨的來源是一個香港人提供給我的,我賣給這個買家之後她說這是仿冒品已經報警告我詐欺了,希望有經驗的律師能夠幫幫我,我才19歲不想留案底...

您的回覆如下: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針對我方沒有詐欺故意的部分提出答辯。

2、請問賣價是多少?是否有跟貨源詢問正版與否?之前是否有其他銷售經驗?

1.我要如何證明我不是故意詐欺?是做筆錄時說還是法庭上說.

2.當時賣他750但是他購買兩件是1500,這中間我賺取600的利潤,我沒有問過貨源是不是正版,我就賣了,所以我沒有證明我不知情的地方,有賣給其他客人,他們都沒反應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6 22:06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賣給對方的價錢是接近正版的價錢,則將被認定有詐欺的故意。 倘若對方真的提告,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才能保障權益。
joey 104-12-16 18:10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有一個刑事詐欺案件,我電話至法院查詢,目前已判決 (無罪),但問題來了,判決書未收到,這樣我與檢察官都是有(上訴的權利)我想知道,如果雙方都收到判決書之後十天都沒有上訴的話,我是否正確的(無罪)呢?還有我的警示帳戶該如何處理呢?非常感謝各位律師的解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於收到判決書十日後,再向檢察官詢問有無上訴,若檢察官無上訴,則本案即為確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2-17 10:19

 您好

(一)民眾解除警示帳戶辦理事項如下:
1、經司法程序終結案件,民眾可向各警察機關偵查隊辦理解除警示帳戶,且同一金融帳號合解除要件,受理警察機關即將該帳號所涉案件逐一解除警示,避免民眾奔波各警察機關間辦理解除警示帳戶。
2、司法程序終結,含訴訟判決終結與刑罰執行終結,有關易服勞役(社會勞動)執行完畢及經法務部准許「假釋」者,當事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即可申請解除警示帳戶。
3、各警察分局偵查隊只受理申請、審查,最後核定解除警示工作,由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行文金融機構辦理。
4、案件屬一般糾紛案件(公司或法人帳戶、捐款專戶、交易買賣)或誤設警示(報案人報錯詐騙帳戶)時之解除警示:
(1)金融機構未將警示帳戶通報聯徵中心時,倘案件尚未函轉管轄機關前(以管轄機關收文日為準),如經銀行通知或受理單位即時發現,應由受理單位立即通報銀行取消警示。
(2)金融機構已將警示帳戶通報聯徵中心時,由管轄警察機關負責釐清案情,協助解除警示帳戶。
5、警示帳戶開戶人已死亡者,家屬應檢具戶口名簿、戶籍謄本及死亡證明書向任一警察機關辦理解除警示帳戶。
(二)另解除「警示帳戶」主要分為3種類型,惟最後核定解除警示工作權限,由警察局行文至金融機構辦理,茲摘述如后:
1、遭冒名申辦者需檢附:
(1)先請申請人攜帶雙證件至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2號10樓;電話:02-23813939)申請1份『通報案件紀錄資訊』。
(2)承辦人受理後請先登入『警察電信金融聯防平臺』調閱帳號報案人筆錄及相關資料並詳核申請人身分證件製作談話筆錄,儘速去函金融機構調閱帳戶申設人資料及申辦時臨櫃影像俾利比對。
2、一般商業交易糾紛者須檢附:
(1)製作談話筆錄
(2)和解書。 
(3)款項及物品返還單據等有關證明文件。
3、司法程序終結案件者,須依所涉案件種類,檢附各類司法文書佐證:
(1)不起訴處分:須檢附不起訴處分書
(2)無罪判決:須檢附無罪判決書。
(3)罰金:須檢附判決書及罰金繳款收據。
(4)判刑執行完畢:須檢附判決書及出監證明書。
(5)受拘役或罰金宣告,易以訓誡者:須檢附判決書及易以訓誡執行完畢證明。
(6)緩起訴:須檢附緩起訴處分書緩起訴附負擔或指令執行完畢證明。
(7)緩刑:須檢附判決書及緩行負擔或指令執行完畢證明。
(8)保護處分:須檢附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之裁定書。
(三)民眾申請解除警示帳戶,應請民眾詳實將個資及通訊連絡處填載『民眾解除警示帳戶申請書』上,並應注意:
1、銀行總行及分行名稱、代號、帳號均應填寫(載明解除之帳號,請只填具遭冒辦或涉及詐騙案判決書所載帳號,另屬衍生性管制帳戶請勿登錄)。
2、「解除警示帳戶原因」圈選項目代號僅可單選切勿複選(其他原因請圈選L欄位並註明原因、本欄由警察單位填寫)。
3、應視民眾申請帳戶數製作份數(如1個帳號須製作一式四份,1份給銀行、2份連同其他相關資料給警察局做為解除註記依據、1份自存,2個帳戶一式五份…以此類推)。
4、為防止詐騙集團盜辦解除人頭帳戶受警示之帳戶,致該帳戶再次成為犯罪工具案件發生,請受理人員受理時務必請申請人於簽章處,簽名捺指紋。

            陳律師

秀秀 104-12-16 15:37
幫助詐欺取財罪 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一日。緩刑三年,並應於本案判決確定後四個月內,分別向被害人×××,支付如附表所示之金額。 當下覺得法院會在寄有關被害人的帳號,我在去匯款,但是,一直沒有收到任何通知書,直到書記官打電話給我,說我怎麼沒有去匯款給被害人,我沒有收到任何被害人的帳號資料,我怎麼去匯款,然後書記官在告訴我,被害人的帳號,要我在一個星期內,支付所有被害人的錢,要不然就會撤銷我的緩起訴,但是,現在我一個星期內,根本沒辦法籌出這麼多錢,我該怎麼辦! 我也是受害者,被詐騙集團騙,又找不到騙我的那個人,就認罪與被害人協商賠償賠償金額6萬,一開始在等法院寄被害人帳號通知書,但是,我一直沒有收到任何有關被害人的帳號資料。現在要我一星期內支付完,我沒有這麼多錢,說已經過期限了,又不能分期,又要撤銷我的緩起訴,我該怎麼辦!自己本身經濟狀況也不好,又有三歲小孩要養要照顧。我並不是是故意不去支付金額,是我沒有收到任何被害人資料,才延誤到匯款的期限,並不是故意不去支付金額。早一點知道被害人資料,在四個月內分期攤還也還完了,現在一下子要我一星期內拿出6萬,去支付被害人的金額,我沒辦法拿出這麼多錢,請問!我現在應該要怎麼去處理這樣的狀況。有誠意想要解決事情,因為不知道被害人資料,又不懂法律問題,而去耽誤到支付金額的期限,現在我還能怎麼做。
沈恆 (沈律師) 104-12-16 18:17

您好!

還是要想辦法籌錢,否則緩刑一旦被撤銷,要不就是入監服刑,要不就是易科罰金要繳12萬元,且之後被害人還是有權利向您求償6萬元。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A-Lin 104-12-16 11:29
我在一個網路平台上賣衣服褲子,貨的來源是一個香港人提供給我的,我賣給這個買家之後她說這是仿冒品已經報警告我詐欺了,希望有經驗的律師能夠幫幫我,我才19歲不想留案底...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6 11: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針對我方沒有詐欺故意的部分提出答辯。

2、請問賣價是多少?是否有跟貨源詢問正版與否?之前是否有其他銷售經驗?

yo 104-12-16 03:43

你好 我想請問網路買賣糾紛 謝謝

 

我在做網路團購 跟某廠商批發東西 最近因為我跟她有交易糾紛

她給我的商品有瑕疵與品質不均或是貨品沒包裹好導致液體流出把我其他貨品都搞髒了  要求她至少要負擔賠償我一半給客人的退款 因為此事發生磨擦 目前要解除合作關係  可是我還有很多貨品還在她那裡還沒出貨給我   有的已經超過應交貨期二個月  她前陣子要求我退出她的批發 並且要退款給我  隔天確又反悔說要出貨給我   我詢問她不是說要退款解除合作關係     接著她老公撥電話給我說要跟我收二成服務費 並且說是我要求退款的  以上對話我都有劫圖

請問我是否可以告她  哪種方式是能讓她最快把貨款退給我  因為我只想趕快跟她解除合作關係 把事情落幕  麻煩幫我解答 謝謝你我有先去警局詢問  他們說因為她不是完全不給我貨而是有部分已給一部分未給 所以無法告詐欺

你好:

民事糾紛提告詐欺要有充分證據才有可能成立。 可以先發函催告履行契約,若對方不願意,再定相當期限催告履行,逾期不履行則解除契約。 解除契約後可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提起民事訴訟,一併請求退還貨款及損害賠償
104-12-16 01:51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一個App上賣衣服跟褲子,貨源是一個香港人供給我的,我們都是用line聊,我跟他說我要什麼衣服他就會提供給我從香港寄過來,他沒有跟我說過那是不是正品,但我認為是正品我就賣了,客人問我我都說是香港正品,現在遇到一個客人他說我賣的是假的要我退款給他,我也說好五號退一半給他,之後因為我比較忙沒有回他,然後他在私訊我我跟他說衣服寄回來退款一半給他,結果她去報警了!說我賣假貨,現在要告我詐欺,然後跟我私訊說要我賠一萬給他才要和解,過程中他有問我如果不是正貨怎麼辦我說拿去給檢察官才可以驗,結果現在他真的要拿給檢察官了,我很擔心現在我會不會又多了智慧財產權的罪,然後我真的詐欺會成立嗎?我真的是不知情的情況下以為貨源的地方是真的,如果我們談好和解了,可以寫和解書跟撤告狀去給檢察官嗎?把這個轉為民事消費糾紛,有辦法將此案件轉換成假性財產犯罪嗎?一定都要上法庭嗎?他報警之後我還沒有被通知要去做筆錄,警方會打電話通知我還是到家裡抓我?不好意思問題很多,我真的很擔心,我才19歲不想留下前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6 14: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對方提告,須至警局或地檢署製作訊問筆錄時,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之,關於詐欺之告訴,對方須提出您施用詐術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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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6 14: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對方提告,須至警局或地檢署製作訊問筆錄時,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之,關於詐欺之告訴,對方須提出您施用詐術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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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nny 104-12-16 00:47

對方收到跟我的照片不一樣,要告我詐騙這樣有成立嗎?

我有跟對方說寄過來的運費你要出。

對方不接受,覺得我不實(=詐欺)應該運費由我出。

這樣對方還能告我什麼?

迷途羔羊 104-12-15 21:17

之前因詐欺案件去地檢署說明  後來收到不起訴處份書
但對方再議   我也準備再上地檢署說明  只是等了3個月也是沒消沒息
請問律師  地檢署是否一定會傳喚我?    如果還是不起訴  我是不是會收到第2張 不起訴處份書?     

一、這陣子應該會有結果,不用太心急。

二、對方再議如果失敗的話你會收到通知。

三、三個月還好啦。

四、只有對方再議成功發回續查,檢察官才會通知你去說明。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沈恆 (沈律師) 104-12-15 23:22

您好!

再議會有兩種可能結果:一是再議駁回,對方只能再以聲請交付審判來救濟,但機會已經很渺茫;二是發回地檢署再行偵查,此時檢察官才會再傳喚您去調查,結果可能是起訴或不起訴,您會收到起訴書或不起訴處分書。目前都沒消息,表示再議還沒結果,才三個月並沒有特別久。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匹 104-12-15 16:10

以下為情境敘述
1、友人甲對我說有個投資可以獲得高額利潤,投資50萬每月可以返利10萬,這個方案我與甲有簽訂書面契約:「若雙方有任一方主動提出解除契約,則友人甲必須返還投資本金予我」。
2、過了幾周友人甲說他有經手外幣交易,稱可用低於市場之匯率與其兌換,只是需要時間操作無法立刻獲得,甲在通訊軟體中發出許多兌換成功的照片,還有一些資金進出的貼圖,我信以為真,就用第一個月的分紅再貼了10多萬向甲購買外匯,並且約定了交付日。(基於信任,僅第一點之項目有簽書面契約,後面項目只有留下通訊軟體之對話紀錄)
3、到了約定交付外幣的日子,甲說要有些細部作業要配合其他人,所以說再延一個月,那我也同意了。再等待的期間,甲問我說是否要一起投資一個冷門外幣,先投資個1-2萬試水溫,那我相信甲的操作手腕,就投入資金。
4、數天後,甲又於通訊軟體告知,甲有個投資項目,其投資人無法繼續投資,甲亦傳送相關對話證明其言論,問我是否願意接手參股,甲告知我再2周後會有可觀獲利,額度只有2-3萬,那我也相信甲而出資。
5、隨著時間推進,到了甲要給付紅利的日子,但是我卻發現甲用各種理由推拖不給付,一下說這個一下說那個,終於我無法忍耐,向甲提出解除所有的投資契約之事宜,請甲在約定的期限內返還所有本金予我,但是甲仍置之不理。
Q1:我想要向甲要回所有被騙的錢,我是否能提告甲係詐欺,連帶請求甲民事賠償? 或者是只能請求民事賠償? 或是債務不履行? 就是說,我要怎麼告,才會勝訴並獲得賠償?
Q2:有簽訂契約的或許還有望返還,那沒有簽訂契約的項目,我是否能在訴訟案內一併請求甲返還?
先謝謝律師的回答。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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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5 17: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認為已經涉嫌詐欺罪,可以檢附相關單據之後,以狀紙描述犯罪事實經過,然後遞交檢察署,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並且之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2、有關於提告範圍的部分,可以一併納入。

你好:

對方若自始即無履行投資契約之意思會構成詐欺罪,反之,若是事後經濟狀況變差,造成無法履行契約,則單純是民事糾紛。另若真有從事地下匯兌業務,會違反銀行法第29、125條規定,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提起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意和解,起訴後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所言,應盡快蒐集事證,以利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5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須提出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如錄音或相關投資廣告或line通訊軟體訊息及電子郵件等,再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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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5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須提出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如錄音或相關投資廣告或line通訊軟體訊息及電子郵件等,再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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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豬 104-12-15 12:21
我向某個賣家前後訂了四雙鞋,先給了賣家匯款後五碼以便他之後方便對帳,我一時之間忙了,忘記匯款,賣家也把鞋子寄給我,之後因為一雙鞋沒訂到,他打電話告知請我提供退款帳號給她,之後退完款隔天他便到警局告我詐欺,我後天要開庭,請我我是的詐欺是否會成立?
Alice 104-12-15 03:27

各位律師好,

我是yahoo拍賣一個體戶賣家,因疏忽誤植一商品標價為100元,實際金額為1000,在買家直接下標成立訂單,但尚未付款,我發現後有立刻向對方表示抱歉是金額誤植,並取消訂單,事後收到對方已投訴消基會,說我不履行交易,需要出席協調會。在此之前我有先與對方連繫想取得和解,為了表示歉意我說願意支付他下標金額100元作為賠償,但對方卻要求我支付該商品實際金額1000元,不然會讓我很難看...請問我這樣算是不履行合約或是有詐欺的嫌疑嗎?

海魚 104-12-14 12:30

去年前男友黃r在期貨上班,為了要賺取業績獎金每日哀求我在元大開立自己戶頭並存入金額,他可以在後台操作買賣。那時黃r保證投資金額不會虧於五萬以上,而投資金都在我自己名下不會有損失,要我投資44萬元;待到2015年初,我要求退款並查看戶頭明細,他明顯不回應也開始推拖生氣,多次詢問我仍舊得不到答案並產生質疑於是要求返還。分手後我不斷要求返還,黃r每月推拖說他個人與公司有簽訂合約不能退款(但並不是我跟他公司簽,簽約一事我完全不知情),直到2015年9月他才鬆口說所有投資金額都虧空了要我諒解!
從9月開始我不斷以line傳訊要求他還錢而我十分急需用錢,他也答應一切是他造成會負責,並答應12/10會返還(他答應還錢的部份都有line可以證明);但直到現在黃r訊息故意不看也找不到人,一直拖延消失,我不知他的住所與其它聯絡方式, 這算是詐欺罪可是提告嗎?或有什麼方式可以要求黃r出面歸還?謝謝!

你好:

若前男友自始就沒有開戶從事投資,而是私自花用,會構成詐欺罪。另有可能構成履約詐欺,但不易成立,因為投資本來就具有風險,更何況是期貨投資。 另外,期貨交易法第63條:「期貨商之負責人、業務員或其他從業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一、洩漏期貨交易人委託事項及職務上所獲悉之秘密。二、對期貨交易人作獲利之保證。三、與期貨交易人約定分享利益或共同承擔損失。四、利用期貨交易人帳戶或名義為自己從事交易。五、利用他人或自己之帳戶或名義供期貨交易人從事交易。六、為誇大、偏頗之宣傳或散布不實資訊。」、第116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下罰金:一、違反第五條或第六十三條之規定者。」 可向警察機關或地檢署提出告訴。 民事上可依債務不履行、不當得利侵權行為請求相關款項(視具體情況而定),可準備相關證據聲請支付命令,對方未異議,確定後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執行對方之財產、所得。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4 21: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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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棄 104-12-14 08:01

你好,

(1)借我的名買賣登記名下,在更銀行貸款,繳費前三年正常後6年慣性遲繳,剩下39萬我清償,用登記名下借新還舊。我能求償嗎,?

2、之後雙方同意,讓對方找買家,我配合簽約,10月份後民間利息由他負責,現在快年底,協議內容沒一樣履行,

3,協議後權狀對方借口借由我父親之手取走,反告我詐欺,也出地檢出庭,現在還沒消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回歸到您們當初如何約定,且之後之協議有無以書面為之,而詐欺也要看對方如何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如能證明你是代替他請求

當然可以跟他請求返還

至於其他履行條件如有造成你損害當然可以請求賠償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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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4 21: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說明您無施用詐術之詐欺行為,爭取不起訴處分後,再向對方請求返還代墊款項。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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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4 21: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說明您無施用詐術之詐欺行為,爭取不起訴處分後,再向對方請求返還代墊款項。

imae 104-12-13 01:46

各位大大:我想請問,8年前曾經陪同下屬跟客戶接洽一個基金的投資,客戶也同意投資也簽合約了,現在基金賠錢反過來要我跟下屬退佣金給他,但是我們早已離職8年多.....7個月前,被傳喚我當證人(客戶告下屬(被告)→偵字號詐欺案),後來7個月後換我收到傳票被告,但是下屬的案子已經是不起訴處分,而換我被告.....我想請問,我當時只是陪同下屬做合約的補充說明,現在收到的傳票是:他字(詐欺),下屬當時沒請律師也無事偵結不起訴處分,
1.我該請律師嗎?(有小孩要養,有經濟壓力?)
2.第一次傳票寄到老家,家裡老人家忘記告知,所以我也沒去偵查庭報到,現在致電過去有告知下一個日期‎,是不是應該先寫答辯狀敘明未出庭理由?
3.‎還未偵查前,是不是該先寫個刑事答辯狀送過去自清呢??

不管您是誰,都很感謝您的回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3 17: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檢察官應該認為您才是犯罪主體,建議備妥相關事證(包含下屬的不起訴處分書)尋求正式諮詢才能保障權益。

2、至少應該由律師協助撰擬答辯狀,並且說明上次未到庭的理由。

阿洲 104-12-09 13:49

這兩天要匯款的時候一直失敗

發現我的帳戶變成了警示帳戶

連帶名下所有的帳戶都被凍結

另一名被害人透過FB與我連繫上

雙方交談後才發現

我們雙雙都變成了被害人

狀況如下

詐欺犯稱呼為A、另一名被害人稱之為B


A於MOBILE01網站的市集跟我購買NOTE4
A又於MOBILE01的市集賣筆電給B
我要求A先匯款給我並把帳號網站給了A
A又把帳戶給了B
B因為要購買筆電所以匯款給A
沒想到A給B的帳戶是我的帳戶 
B的錢就匯到了我的名下
我以為我收到來自A的匯款 
我就把NOTE4給寄出去給A
理所當然B不會收到筆電
她到警局報案詐欺

而我的帳戶也就變成了詐騙帳戶之後就被凍結了

我想要請問
1.有甚麼方法可以加速帳戶解凍?(我的身家都在裡面我實在無法過活.. ) 

2.我在發現這件事情之後就立刻和B到當初報案的警局報到,但是該分局說我只能等法院的傳票愛理不理的。請問真得是這樣嗎 ? 有其他我可以做的積極作為嗎 ?

3.我還可以在哪些地方尋求幫助呢 ?

4.我已和B達成共識詢問是否可以和解,警員的回答是沒有辦法。這是正確的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9 18: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取得不起訴處分或是無罪判決才能聲請解除警示帳戶。

2、是的,很多員警不願意處理,因為您是被告,無法再報案,而是必須等到該案審理時提出答辯。

3、詐欺屬於公訴罪,可以和解,但是案件還是會繼續進行。

4、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雙方簽立和解書,並且爭取無罪答辯。

阿洲 104-12-09 19:25

謝謝曹律師

最後想在請問您幾個問題 ?
1.以這個案例來說實質上我是被害人,有辦法做甚麼保護我我自己嗎 ?(感覺我一直被當做犯人) 
有辦法對真正的犯人提出告訴嗎?求償?
2.和解是不是等於認罪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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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可 104-12-07 22:50

想請問,如果收到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是 表示這是已經定讞惹嗎?

如果 違反證卷交易法 第20條第1項、涉有同法 第171條第1項第1款之詐欺買賣有價證卷罪、 係涉同法第175條第1項之未經主管機關許可並發給證照而經營證卷業務罪嫌,被告李於同正犯。

雖然 有附 本案所犯法條全文,但是都第幾項第幾條 我實在看不太懂....

所以 我想問 , 這樣還可以上訴嗎?? 或是 還會再開庭審問?

定讞了,會被罰什麼? 如被關跟罰金都要或是單一個、是否可以交保

如可交保、金額大約多少?

黃國政 (Sam) 104-12-21 14:20
歡迎與我聯繫(0983016238),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委任,歡迎您與我聯繫!(我的行動電話服務業者為中華電信)...謝謝!
橘子 104-12-07 16:17

因為被冒用,導致被判詐欺

(有賠錢給受害者了)

 

判刑40天,可以易科罰金一天1000元

想請問一下,如果要申請服勞役需要什麼條件?

如果給錢,是當天就可以回家嗎?

還是要當天警察官同意易科罰金才行?

 

 

請問有律師方便給聯絡方法,方便咨詢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7 19:30

您好,可以在執行時直接向書記官聲請易服勞役。

Cathy 104-12-07 14:41

律師您好,想請問一個問題,我有一個網購的包裹,寄件地址誤載為隔壁地址,其餘收件人姓名手機等聯絡方式均為本人資料無誤,快遞將該包裹投遞到隔壁鄰居,由鄰居僱用的煮飯阿桑簽收,貨運單上面蓋的是一個簽收章。鄰居收了該包裹後,並未聯繫本人,逕將該包裹拆封後轉送給住在同棟大樓不同樓層之親戚,其親戚後來覺得不妥才又電話聯繫本人交還該包裹。本人當時曾詢問何以明知包裹上記載的收件人姓名非其家人卻收取並擅自將包裹拆封,其親戚態度惡劣回稱,是因為地址寫錯,她阿姨(我們鄰居)以為是她訂的包裹才拿上來給她,東西有短少應該去找快遞,早知道她就不要好心送還包裹云云,言談中另透露她已經不只一次收到她阿姨轉送別人寄錯的包裹或物品,說什麼老人家不會特別留意這些之類,都以為是她訂的之類,至於我們鄰居到現在還不承認有冒領包裹及擅自拆封情形。請問這樣快遞公司及我們鄰居有構成背信偽造文書侵占竊盜詐欺等犯罪嫌疑嗎?是否為告訴乃論?要如何提告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7 15: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明知收件人不是自己卻簽收,並且送給別人,已經涉犯侵占罪。

2、至於偽造文書的部份,倘若他是簽您的名字,就會構成。

3、都屬於公訴罪,不過倘若您要提告的話,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至少由律師撰擬告訴狀才能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7 19: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先詢問快遞公司,查詢簽收單,若對方簽您的名字,即有偽造文書之犯罪,若對方有收您包裹,但未轉交給您之紀錄,即有侵占之犯罪,您應先蒐集對方犯罪之證據,再委任律師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William 104-12-06 19:55

目前我(乙方)要準備承接一家電子螺絲中盤商(甲方),已經與對方簽立好了地方法院公證營業讓渡書,內容約如以下幾條:

1.甲方願將名下所有**企業有限公司之經營權,股份,技術,現有客戶相關業務及全部生財器具,讓渡給乙方.

2.讓渡價金新台幣一百三十五萬元正,乙方於簽約時交付甲方訂金三十五萬元,11月30日前交付甲方五十萬元,12月31日前交付甲方五十萬元結清,甲方於乙方付清價金尾款後十日內將**企業有限公司經營權交由乙方管理營業,並由乙方將營業事業及經濟部負責人由***變更為***先生.

3.甲乙雙方合約簽訂須經法院公證後方才生效,合約生效後甲乙雙方日後任何金錢,債務,法律等問題均視甲乙雙方之私人問題,任何一方無須履行對方法律責任.

4.經營權移交當日起凡屬甲方之應付款,債務及任何法律糾紛均由甲方自行負責與新公司承接人***先生無關,日後也不私下轉移乙方客戶與業務至其他公司,如經查證屬實,將賠償乙方100萬

目前本人在此公司學習當中,也付完第二次款項共計85萬元,但這幾天發現甲方螺絲公司的客戶有**上市上櫃電子公司,並有與這**電子上市上櫃公司有簽立合作合約,當初是甲方公司欺騙**上市上櫃電子公司說自己有螺絲生產製造工廠才成為供應商的,並有帶客戶去不是此甲方公司的螺絲工廠看過,甲方也無任何螺絲生產工廠,另外甲方公司每天也需進入**上市上櫃電子公司網站填寫詢價螺絲每日工廠產能.等於都在騙電子公司自己有生產製造工廠,但其實只是中盤商而已.

我個人簽約之前完全不知道這件事,也很擔心目前沒事再騙下去換我承接時萬一**上市上櫃公司要求前往螺絲生產工廠查看,發現我無任何螺絲生產工廠而只是中盤商而已,反而告我詐欺賠償,所以我很擔心想毀約表明不想繼續承接下去,承接下去絕對會出問題,但又怕違約後已經付出的85萬拿不回來,請問還是建議直接走法律途徑對我較好

拜託幫幫我解答與告知我該如何是好,我很怕承接下去會被上市上櫃公司求償,但毀約又怕已經付出的錢收不回來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6 20:38

 如果您與甲方簽約時,甲方騙你該有限公司有自己之工廠,以致你陷於錯誤,您可以撤銷訂立契約之意思表示或解除契約。但如果你早就知道甲方是中盤商,但甲方因在交易過程中隱瞞重要資訊,沒有告知你該有限公司欺詐第三人公司之事,亦可認為甲方對你詐欺

建議您可以先就此部分自行或委任律師陪同與甲方溝通,如無法溝通,再委任律師發函給甲方通知撤銷意思表示,請求返還已給付之價金。訴訟應為最後手段~

 

William 104-12-06 23:34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我告知甲方公司於公司遷移通知各客戶包含**電子上市上櫃公司時,內容老實說明甲方公司即將於1月份更換新負責人乙方,未來乙方公司為中盤商,不是螺絲製造生產商,而這時甲方不同意發出此申明或因而失去某些客戶,這樣算對方違約嗎?或我該如何做?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07 00:09
回覆 William 的發言內容:
回覆 王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你跟甲方溝通無效的情況下,可以直接委由律師發函給他,表明你對問題之重視及即將採取法律行動之嚴正立場,迫使其重視或出面協商。如有其他問題,歡迎直接來電討論

還原真相 104-12-06 19:33

 

事實經過: 委託被告處理事情 事情非但沒解決還被騙XX萬元 提告詐欺卻不成立 當初被告女當初找來A男協助了解 說要幫原告討公道伸張正義 後續原告給了錢原本被告女要來拿現金 但被告覺得匯款比較保險 豈知被告找來的A男私下約原告又要錢 不給錢還受恐嚇威脅得知A男坐過牢 原告告訴被告被告女說不知情 總之錢給了被告 事情沒解決還被騙錢甚至當面被恐嚇威脅 後續提告詐欺不成立(官司快一年最近判決也剛提出再議) 提告被告當庭被告就跟檢察官說要跟原告和解 當庭移轉法院調解調解員是位庭長退休下來 看過訴狀也告訴被告詐欺罪會成立 被告卻說錢全數拿給A男 調解員說約下次調解被告帶A男及錢來調解 很快調解時間到了 被告及A男沒出現也沒請假 調解室撥電話被告數通有通沒有人接(有響沒轉語音) 原告給予被告機會繼續等待 仍不見被告及A男出現 後續原告要求調解室將案情移轉地檢署起訴 哪知地檢署將案件移轉原告戶籍公所申請調解 已知被告不出現 所以原告請假並說明理由請公所將案情移回地檢署 後續被告又申請原告戶籍公所調解 原告仍請假並說明理由請公所將案情移回地檢署 後續被告當庭拿了一堆文件給檢察官 也說明A男為證人(明明兩個就是共犯) 總之 詐欺不起訴原告再議(申請法扶不被協助) 被告用口說訂定契約拿了一堆文件出來(這些原告並不知道是什麼)被告有意將案情轉為民事 重點是 被告拿了錢及原告提供很多受害資料 要幫原告伸張正義討公道 卻沒有履行 謝謝 ps原告提供給被告資料都是有馬賽克自己的個資 卻被檢察官審查案件大聲詢問原告個資及判決書上載明原告個資如果對方私下傷害對方怎麼辦?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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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原真相 104-12-06 19:10

 

事實經過: 委託被告處理事情 事情非但沒解決還被騙XX萬元 提告詐欺卻不成立 當初被告女當初找來A男協助了解 說要幫原告討公道伸張正義 後續原告給了錢原本被告女要來拿現金 但被告覺得匯款比較保險 豈知被告找來的A男私下約原告又要錢 不給錢還受恐嚇威脅得知A男坐過牢 原告告訴被告被告女說不知情 總之錢給了被告 事情沒解決還被騙錢甚至當面被恐嚇威脅 後續提告詐欺不成立(官司快一年最近判決也剛提出再議) 提告被告當庭被告就跟檢察官說要跟原告和解 當庭移轉法院調解調解員是位庭長退休下來 看過訴狀也告訴被告詐欺罪會成立 被告卻說錢全數拿給A男 調解員說約下次調解被告帶A男及錢來調解 很快調解時間到了 被告及A男沒出現也沒請假 調解室撥電話被告數通有通沒有人接(有響沒轉語音) 原告給予被告機會繼續等待 仍不見被告及A男出現 後續原告要求調解室將案情移轉地檢署起訴 哪知地檢署將案件移轉原告戶籍公所申請調解 已知被告不出現 所以原告請假並說明理由請公所將案情移回地檢署 後續被告又申請原告戶籍公所調解 原告仍請假並說明理由請公所將案情移回地檢署 後續被告當庭拿了一堆文件給檢察官 也說明A男為證人(明明兩個就是共犯) 總之 詐欺不起訴原告再議(申請法扶不被協助) 被告用口說訂定契約拿了一堆文件出來(這些原告並不知道是什麼)被告有意將案情轉為民事 重點是 被告拿了錢及原告提供很多受害資料 要幫原告伸張正義討公道 卻沒有履行 被告收了錢 原告如何寫債務不履行起訴狀要回錢 謝謝 ps原告提供給被告資料都是有馬賽克自己的個資 卻被檢察官審查案件大聲詢問原告個資及判決書上載明原告個資如果對方私下傷害對方怎麼辦?

你好:

若未約定履行期限,要先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對方履行,對方不履行再依民法第254條定相當期限催告履行,否則解除契約。 解除契約後,可將存證信函律師函、你留存的相關證據當作附件聲請支付命令,若對方未異議,確定後就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執行對方之財產、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