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105-01-15 11:19
我於103年12月17日時,幫學妹做了汽車的保證人而12月2x日時,她又來電希望由我為她做機車分期付款的保證人!我當時拒絕了!因為已經做汽車怎麼可能再做機車的!所以她說那就聯絡人就好! 12月26日時機車分期公司有“電話照會” 當下我沒聽清楚以為是聯絡人對資料! 而104年她就人間消失,於是汽車貸款打來,關於這個我本人有簽名所以我只能認了! 但她後來偽造文書由我做機車分期保證人,因為我並未給予她相關證件也未看過契約書! 於是我不予理會只回答她是偽造,我並未簽過名! 但對方提出電話照會的錄音檔,當時是照會保證人資料!我也同意了!(當時我在忙加上電話雜訊多,所以沒注意清楚) 現在分期公司認為我應付授權責任,因我在電話中已經同意做保!電話照會有實質上法律效力嗎 那我應付相關責任嗎?!畢竟我並未給與她任何證件 也未簽名,對方也沒看到我本人親簽當面對保! 現在兩邊都在開民事庭~我可以對學妹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嗎還是可以提出詐欺? 在機車分期庭上能直接提出鑑定筆跡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1-15 13:54

您好!

電話中同意擔任保證人,還是會成立保證契約,且既然您事後於電話中仍答應擔任保證人,學妹如果抗辯是經過您同意才代為簽名,可能也不會成立偽造文書。但如果錄音對話內容可認定您未聽清楚,只同意當聯絡人,則可不負保證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Apple 105-01-15 11:18
有客人跟我先生前後借了很大筆的金額,都用支票換現金,本票借據都有簽,說好每個月會給我先生利息,結果拖了好幾個月,利息本金都沒給,一直耍賴拖時間,現在反而要告我先生詐欺

您好:

1.  若您手上有對方簽立的本票借據,對方卻未依約支付利息,建議可先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若對方仍置之不理,依據票據法第123條:「執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強制執行。」,您可向法院聲請本票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

2.  另外若您並未有詐欺行為讓對方陷於錯誤而簽立本票,對方卻提告詐欺,可在檢方判以不起訴處份後,向對方提起誣告告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注意雙方有無約定還款期限,以及利息約定有無紀錄可遵,而本件既然有票據,則您方可以聲請本票裁定,或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福福 105-01-15 09:54

弟弟因信用破產,無法有戶頭,去年她跟別人借錢,匯入我的戶頭,這個戶頭我都是用來付貸款,現在對方告我詐欺返還不當得利,我該怎麼辦?

對方說,我弟騙他們投資放款,有證人,我有法律上的責任嗎?錢是我賠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5 10: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只是民事糾紛

2、不過還是要釐清您的胞弟破產之後,借貸的用途及雙方往來的紀錄及您的胞弟與您之間帳戶使用之約定,藉此判斷是否可能構成詐欺行為。

3、倘若對方已經提起告訴,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于小蘋 105-01-14 17:12

律師您好:

我有關於借款的問題想請教

對方用支票請中間人跟我們借了很多錢,也簽了本票

說好給的利息,到現在一毛都沒給

一直追,前陣子才肯還了一些些,但還有大部分金額完全抵賴!!!

用來跟我們借錢的支票也全部出紅單

現在中間人推給借款人,借款人也耍賴推託給中間人

反而要告我們詐欺 錢他們都拿走了 現在死不認帳

這年頭...欠錢的比借錢的還厚臉皮

金額龐大..攸關我一家老小的經濟..

如果委託律師幫忙 錢我們拿得回來嗎??

 

你好:

對方有脫產行為要先聲請假扣押裁定及辦理強制執行,查封、扣押對方財產,以免求償無門。 要先釐清消費借貸契約(借款契約)之當事人為何人,以及簽發支票代表何種意思,有無簽署借據契約支票跳票,可持支票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請求清償債務債務人拒絕清償債務亦可持借據聲請支付命令或起訴請求清償債務。 確定後還要看債務人名下是否有財產、所得,若已脫產完畢,還要追查隱匿財產至何處,並起訴追回財產,再強制執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您們需舉證有利息的約定,若僅有口頭約定,對您們會較為不利,並餘同徐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4 22: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若有簽發支票本票,您可提起訴訟請求票款返還,本票尚可聲請本票裁定,請求強制執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4 22: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若有簽發支票本票,您可提起訴訟請求票款返還,本票尚可聲請本票裁定,請求強制執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5-01-14 16:29

我於103年12月17日時,幫學妹做了汽車的保證人而12月2x日時,她又來電希望由我為她做機車分期付款的保證人!我當時拒絕了!因為已經做汽車怎麼可能再做機車的!所以她說那就聯絡人就好!

12月26日時機車分期公司有“電話照會”

當下我沒聽清楚以為是聯絡人對資料!

而104年她就人間消失,於是汽車貸款打來,關於這個我本人有簽名所以我只能認了!

但她後來偽造文書由我做機車分期保證人,因為我並未給予她相關證件也未看過契約書!

於是我不予理會只回答她是偽造,我並未簽過名!

但對方提出電話照會的錄音檔,當時是照會保證人資料!我也同意了!(當時我在忙加上電話雜訊多,所以沒注意清楚)

現在分期公司認為我應付授權責任,因我在電話中已經同意做保!電話照會有實質上法律效力嗎

那我應付相關責任嗎?!畢竟我並未給與她任何證件

也未簽名,對方也沒看到我本人親簽當面對保!

現在兩邊都在開民事庭~我可以對學妹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嗎還是可以提出詐欺?

機車分期庭上能直接提出鑑定筆跡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4 16:49

您好,

 

1、電話中您雖有同意作保,但如您並未同意由學妹代為簽定系爭保證人契約,則這份契約對您並無拘束力。

 

2、可對學妹提出偽造文書刑事告訴,委由律師撰擬告訴狀向地檢署提起之或至警局提告

 

3、可聲請調查證據要求筆跡鑑定

 

建議可委請律師處理,以求周全,避免權益受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貸款機關辦理照會一定會告知貸款原因、額度、是否但任保證人等資訊,要以很吵聽錯了,有違經驗法則。電話照會只是確認性質,不會影響你被偽造簽名、冒用證件之行為,民事上仍然可以爭執保證債務不存在,可以提起確認保證債務不存在訴訟。至於有無表見代理等情形要看到客觀證據才有辦法判斷。 若當初保證人欄你確實沒有簽名及提供證件辦理,學妹擅自偽造簽名及盜用證件,會構成偽造文書罪,可對學妹提出刑事告訴,要求賠償,若學妹不願意,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主張權利。另可以告發學妹涉嫌詐欺貸款機關。 民刑事程序都可以聲請筆跡鑑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4 21: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刑事告訴,並主張簽名非您所簽,您無須負擔保證之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4 21: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刑事告訴,並主張簽名非您所簽,您無須負擔保證之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心花開 105-01-12 18:13

事情是發生是爸爸買了新的機車和車子找姐姐當保人

事後爸爸付不出機車和車子繳款因而躲藏拒絕與我們聯絡

導致車貸和機車資融公司聯絡不上爸爸而找上保人姊姊

而由與家裡環境不好姊姊負擔車貸已經超過負荷

現況機車未繳款資融公司已提告爸爸涉嫌侵占詐欺

我有詢問對方是否爸爸未出面就是保人出面 對方說對

我也有詢問是否能先償還先前欠款撤銷訴訟 他們是說會

但我有查到相關資料公訴罪是無法撤訴的 就算還完債款也會背罪名是嗎?

另外由於我不是當事者也不是保人只是協助溝通的對象,萬一資融有限公司不斷以電話騷擾或威脅 我是否也可以提告?

林如君 (林律師) 105-01-13 16:03
回覆 心花開 的發言內容:

事情是發生是爸爸買了新的

您好,侵占罪和詐欺罪是公訴罪,縱使告訴人撤回告訴

檢察官仍須偵查是否犯罪而作出處分,然會因告訴撤回較有爭取不起訴或緩起訴之空間。

若對方有恐嚇威脅之言語,就此亦可蒐證提出恐嚇危害安全罪之告訴。

 

 

嘎嘎 105-01-11 14:47

律師您好!我是一名網路詐欺受害者。前陣子收到法院的簡易判決書,公文內容提到詐欺共犯提供假的金融戶頭、存摺給主嫌,未經扣案,迄今仍未取回,且非義務沒收之物,亦不未沒收之諭知。請問這樣我還能追回被詐欺的錢嗎?

林如君 (林律師) 105-01-11 15:49
回覆 嘎嘎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我是一名網路詐欺受害者。前陣子收到法院的簡易判決書,公文內容提到詐欺共犯提供假的金融 ... (恕刪)

您好,該判決主文只是按規定諭知是否沒收相關物品,您可向法院民事庭對該詐欺犯提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訴,以取得賠償

Pao 105-01-11 13:34

案由:本人父母(皆年逾60,對金融產品及其相關術語不甚了解)於去年11月至日X銀行櫃台表示預辦理定存,共計3筆,銀行櫃台人員見金額不低,遂極力鼓吹夠買其販售之中X人壽保險產品,但說明過程中皆未提及其產品為保險.本人父母在聽其講解過程中曾明確表示他們不購買保險相關產品,但銀行推銷人員自始至終皆不表明其所販售為保險,且刻意誤導本人父母,使其誤信為定存利率較高之方案,在誘導本人父母簽署相關文件時亦將文件保險字樣部分刻意遮蓋,僅告知在需親簽處簽名,文件中是否已審閱"人壽保險保人須知","要保書填寫說明"等需勾選事項皆由承辦人員自行勾選,本人父母除簽名外未填其他任何文字.直至保險單寄至家中才赫然發現期為保單而非定存.

問題:此推銷方式刻意隱瞞其產品為保險之事實,且隱瞞購買人使在簽署文件過程中無法發現錯誤,是否已涉及詐欺?如是,在沒有簽約當時之錄音錄影證據下,如何救濟?如否,此行為是否為金融機構在推銷其相關產品之合法手段?消費者只能自認倒楣?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1 13:44

您好,

 

1、要證明有詐欺情事確實比較困難。

 

2、可先以存證信函銀行表示,基於未提供契約審閱期及消費者權益等等~現表示因行員表達有誤誤導父母,是以要撤銷原來錯誤之意思表示,解除系爭契約等語。

 

3、並可同時向消保官申訴。

 

建議可將相關資料、契約交由律師審閱並撰擬相關法律文書,才能完整保障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

建議可先向消保官申訴,若可私底下解約則最完美,否則可提刑事詐欺告訴,但構成較不容易,或提民事撤銷訴訟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20日電)台東醫院前精神科主任陳明哲生前詐領健保費遭判刑,醫院被中央健保局裁罰千萬而向陳男索賠。最高法院今天判決陳男應賠償新台幣1825萬元,由陳男妻兒繼承遺產代賠定讞

 

陳明哲從民國91年起,以造假看診會談紀錄、開立不實處方箋等手法,向中央健保局詐領健保費上千萬元。法院二審在民國101年依照詐欺取財罪判處他7年有期徒刑,隔年他過世。

 

台東醫院主張,陳男犯行導致醫院被健保局裁罰,於是轉而打官司向陳男家屬求償

 

花蓮高分院審理後認為,陳男不法詐領健保費,導致台東醫院被裁罰1825萬餘元。而陳男死後,其妻兒未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因此判決他們應代替陳男賠償醫院損失,但他們只需在繼承財產範圍內賠償。案經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新聞出處: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510200096-1.aspx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評析:

 

(一)民法第1148條定有:「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同法第1174條復定有:「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二)應該說明的是,現行民法已原則上採概括繼承有限責任,換言之,繼承人原則上是概括承受被繼承人一身專屬以外之財產上權利義務,但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清償,原則上僅負以遺產為限度之物的有限責任,因此,被繼承人之債權人固然可以向繼承人請求償還全部之債務,但繼承人得拒絕以自己固有財產清償,是以本件標題於解讀上恐生誤會,應有進一步說明之必要。

(三)律師提醒,於現行法下雖原則採概括繼承有限責任主義,但繼承人若為按照一定法定程序清償繼承債務,仍有可能須負更其他責任,所以較合理的做法毋寧是詢問專業的律師,才能妥適保護好權利義務。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簡介   主持律師為葉鞠萱律師(九十年律師高考及格)執業數十年來服務各機關團體,上市上櫃公司,也提供一般民眾最完善的法律服務。處理案件也包含各項民、刑事、商務、智產案件及行政救濟,有良好的專業能力與豐富的實務經驗。   我們的理念就是:提供最適當妥善的解決方法保障當事人的最大利益。值得您的信賴,誠心希望能夠為您服務。   http://www.alicelaw.com.tw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電話:02-27057238 
小周 105-01-11 10:06
小弟12月初接觸到一間遊戲公司的直銷入會費分別是100、300、1000美金只要找人加入就可以賺另外50%推薦獎金當初會加入的原因是我的上層領導告訴我12/24會出2款遊戲喔到月底出10款遊戲只要掃描專屬QR條碼就會到下載遊戲專頁下載遊戲+評價五顆星一款遊戲可以獲得6美金所以我加入後也很積極在找人加入會員賺推薦獎金由於剛開始加入不會跟客戶談所以我上層也會陪我出面談我上場總是掛保證沒賺錢會退費但是1224過後變成下載只有一美金導致我底下許多下限非常氣憤Qr條碼也變成是加入會員的網站 加入會員後登入遊戲才能賺美金評價五顆星還要結圖寄信去公司才能多賺五美金 我主要有兩個疑問我有一個下限說要退費他投資300美金會變成我們平臺內的750點(點數消除一點。就賺美金一元)他光是推薦獎金就賺200美金,然而遊戲下載是他本身並無實際操作因為在24號就有陸續在說說明公司有那些變異現在他說要退費包含他找的人都要我退但是50%獎金並非我賺走的我覺得不合理否則他說要告我詐欺……問題二有一位客戶說他不開帳號他說想投資錢在我帳號中他投資300美金我答應他7號會幫他消除我點數給他現金但是因為有人用不合法手段套用公司現金導致帳號被凍結我也有告知他原因他說要我還本金給他我也有告知他帳號要解除我才能把錢領出來但說有說最慢22號還給他他一開始有答應後來又變說不要不然要告我詐欺 我已經不知道怎麼辦了希望能幫我解決我的疑問我也只是會員跟客戶談以及知道的資訊都是上層教我的如果他們告我會成立嗎?我又該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2 15: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否涉及詐欺的部分,要看您所提供的直銷資訊是否有錯誤,不能一蓋而論,也與是否都是公司教您的無涉。另外一個判斷的重點是,傳銷事業是必須有經營許可的,該事業是否經過許可?

2、建議應該去釐清公司傳銷的資訊、許可,並且先行保留證據,倘若有被害人出來告,您才能自保,必要的時候,保留證據之後就先離職

小周 105-01-12 15:56

如何下載遊戲賺美金我都有教導他

但是他本身並無意願親自操作賺錢獎金

直銷他下限的獎金也並非我賺走

他也要我連帶退費責任

投資300美金找四個下限加入就賺取200美金

公司名稱Venvici

沒有合約切結書等等

小周 105-01-11 02:23

小弟12月初接觸到一間遊戲公司的直銷

入會費分別是100、300、1000美金

只要找人加入就可以賺另外50%推薦獎金

當初會加入的原因是我的上層領導告訴我

12/24會出2款遊戲喔到月底出10款遊戲

只要掃描專屬QR條碼就會到下載遊戲專頁

下載遊戲+評價五顆星一款遊戲可以獲得6美金

所以我加入後也很積極在找人加入會員賺推薦獎金

由於剛開始加入不會跟客戶談所以我上層也會陪我出面談

我上場總是掛保證沒賺錢會退費

但是1224過後變成下載只有一美金導致我底下許多下限非常氣憤

Qr條碼也變成是加入會員的網站 加入會員後登入遊戲才能賺美金

評價五顆星還要結圖寄信去公司才能多賺五美金

 

我主要有兩個疑問

我有一個下限說要退費他投資300美金會變成我們平臺內的750點

(點數消除一點。就賺美金一元)

他光是推薦獎金就賺200美金,然而遊戲下載是他本身並無實際操作

因為在24號就有陸續在說說明公司有那些變異

現在他說要退費包含他找的人都要我退

但是50%獎金並非我賺走的我覺得不合理

否則他說要告我詐欺……

問題二

有一位客戶說他不開帳號他說想投資錢在我帳號

投資300美金我答應他7號會幫他消除我點數給他現金

但是因為有人用不合法手段套用公司現金導致帳號被凍結

我也有告知他原因他說要我還本金給他

我也有告知他帳號要解除我才能把錢領出來

但說有說最慢22號還給他他一開始有答應後來又變說不要

不然要告我詐欺

 

我已經不知道怎麼辦了

希望能幫我解決我的疑問

我也只是會員跟客戶談以及知道的資訊都是上層教我的

如果他們告我會成立嗎?我又該怎麼做

桔店長 105-01-10 12:08

小弟有3c賣場上班,平常除門市銷售外,個人有開網拍賣場(非公司名稱)
事情是這樣,2016/01/04 我有將我其中一項商品想做短期促銷顧修改金額原本價格因為新台幣24750元,卻誤植為2475元,2016/01/05 00:16:34 網拍有客戶下單,直接用信用卡付款(01/05通知已付款01/05透過 支付連信用卡付款(一次付清)成功 ,款項將於01/11撥款給您)

看到手機訊息後我被嚇醒,馬上開電腦在2016-01-05 01:15:46 當下立即發一封信給他內容為:您好,不好意思,由於我們在修改訂金額時金額誤植,讓客人您誤會以為是這價格,請您允許我將此筆訂單取消,照成您的不便請您多包涵,謝謝您。

客人回覆是:我已經付錢了,請如期出貨!買賣建立在信義的原則下
就無下文

在1/5當下我就有在露天拍賣做交易取消,到1/9系統回覆[對方拒絕取消交易].

我有嘗試做一些動作
1/5 第一時間跟客人發信聯繫,金額誤植,希望取銷交易

1/6 請露天暫緩支付對方信用卡,怕到時客人會不會因為有付款,未出貨用刑法339條第一項 (普通詐欺)來對我提出刑事訴訟,露天回應,要對方同意才能停止支付.

1/8有打電話到銷保官詢問案情,他們的解釋,只要是買方有付款,就一定要出貨,可是,就是金額差異太大我才不能出貨,我想請消保官協調,回覆是只能對消費者提出的申訴才能提出協商

1/8有到中正第一分局去備案,我是想要退款,而非收了錢不出貨,而且錢現在還在支付聯,要1/11才會收到款 警察不受理,員警說若對方要告我詐欺,在他們那邊留資料沒有用,要告還是會被告,他請我留下書面資料,到時在跟法官說明.

我想問的是

1.我是個人做的網拍,跟我從事的公司名稱不同,我也不是打公司名號經營
   但是我在露天消費我都有打公司統編,若日後被告..公司會因為我的關係
   被凍結帳戶嗎?

2.我是想今天我不是故意隨便打一個金額誘始對方消費,在推拖沒貨假嫁到別的商品去做詐騙,對方堅決不退款,要求我一定要出貨,請問我一定要吞下去嗎?

3.我想做協調,對方沒去做申訴,我沒辦法去跟消保官申訴,我該如何處理

4.金額差異太大,跟外面市場行情差異數倍以上,想請問有沒有方法可以處理

麻煩各位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0 12: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真的沒辦法,就先向法院辦理提存。

2、此類糾紛,除非我方可以證明消費者明知我方是標示錯誤才故意購買,否則我方有依約出售貨物之義務。

3、恣意使用公司的統一編號,可能涉嫌違反公平交易法或是偽造文書等情。

你好:

要主張意思表示錯誤撤銷意思表示,必須表意人自己無過失才有辦法撤銷,本件不符合民法第88條第1項但書規定。 網站標錯價而消費者下標,買賣契約是否成立?企業經營者是否需依約出貨?實務上有不同見解: 肯定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99年度消簡上字第1號民事判決:「稱買賣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移轉財產權於他方,他方支付價金之契約。當事人就標的物及其價金互相同意時,買賣契約即為成立。此係民法所明文規定者,而所謂契約成立則應經由雙方就要約及承諾意思表示達成一致者史稱合法成立,若欲將要約為擴張變更者,即應視為新要約,因此若已將商品之型號、名稱、原價等標示明確,並其售價折扣之金額亦為確定者,應即是為要約而非單純價目表標示之要約之引誘,並若承諾人未對該要約有做變更、擴張等動作,即應認其契約已成立。」 否定說: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台北簡易庭98年度北消簡字第17號民事判決:「依據民法第 154  條第 2  項規定,貨物標定賣價陳列者,視為要約。但價目表之寄送,不視為要約。本件出賣人於系爭網站上展示系爭商品圖片,對不特定多數人為意思表示行為,性質上與「價目表之寄送」相近,而屬要約之引誘,須待買受人視引誘而對出賣人提出要約,且出賣人承諾後,契約方屬成立。出賣人既未對買受人之邀約表示承諾,則契約仍未成立。買受人雖辯稱系爭定型化契約條款有不利消費者情形,然經查系爭約款內容,係由出賣人決定是否予以承諾之風險規避約款,合乎交易常情,且買受人所承擔之風險僅係無法成立契約,對於買受人並無損害可言,難謂有違反平等互惠原則情事。」 就你所述之情形,可主張標價為價目表之寄送,屬於要約之引誘,企業經營者仍保有承諾之權利,故買賣契約尚未成立,但須注意實務上有採不同見解,屆時訴訟要視承辦法官所採之見解而定。 若能與消費者協調,達成和解,或許是最好的選擇。另外,只要你妥善處理消費者之付款,不會構成刑法第339條規定之詐欺罪,無須擔心。
阿彰 105-01-09 23:27

抱歉,我問題可能比較多,但都遇人不淑,麻煩各位律師能給小弟見解!

1、我爸先前跟朋友一起工作,但工作款額一直沒有拿到,如今爸爸已故,沒有字據,若打電話跟對方談,錄音下來能成追討依據嗎?將來能以錄音檔尋法律途徑嗎?

2、 我媽先前因我爸工作把錢借給我爸合夥人,但拆夥後對方手機換掉也搬牽,重點我媽當初有請對方白紙黑字寫下借據,也有請對方簽本票,如要追討的話,要如何追 討,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嗎?但對方沒有財產,我可以告對方什麼,詐欺背信嗎? 我爸朋友先前有跟這朋友合夥過,好像告詐欺之後他出面調解然後每個月都有固定償還他的債務

3、我哥講義氣(但他信用破產),幫3~5個好 友做保人…  向地下借錢,對方還不起,地下錢莊來我哥,但能力有現,我出面跟銀行借款償還…已還清! 我哥的好友有寫借據本票方放在我這邊,只是每個說要還都沒有還… 我真的快氣瘋了…   借據債權人是我哥的名字, 但我要怎麼去追討…  是要請我哥寫委託書嗎?   借據上我有備註若不還,視同詐欺!  我現在只想能依法律途徑來解決,有的不接電話有的躲起來,我哥說給它們時間,,但錢是我去支付掉了,誰給我時間…  對方有的有黑道背景,我只時想讓對方能否每個月還我一些,匯至銀行帳戶,若一次沒視同詐欺什麼之類的! 就像銀行這樣我每期要匯款,,,這樣也不用碰到對方,直接找對方收,又說沒錢!

 4、支付命令有何作用,對方沒錢,我又能作何處理

 

 

麻煩各位律師能告知小弟該如何處理…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9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沈恆 (沈律師) 105-01-09 23:39

您好!

1.  這要看您的錄音內容而定,錄到欠錢證據就有機會透過法律途徑索討。
2.  可以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若對方無財產強制執行,法院會發給債權憑證,日後發現對方財產才有機會拿到錢。單純欠錢不還不會構成詐欺背信
3.  可以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但不會因「備註若不還,視同詐欺」就構成詐欺,還是要依實際事實判斷。
4.  支付命令對方可以不附理由異議,之後需再進行訴訟,勝訴確定之後才可強制執行。若對方無財產強制執行,法院會發給債權憑證,日後發現對方財產才有機會拿到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9 23:47

您好,

 

1、錄音檔可做為證據之一,最好還要有金流證明。

 

2、可聲請本票裁定債務人執行,若債務人無財產,要告詐欺背信也難以成立,此僅屬民事糾紛

 

3、4、此僅屬民事糾紛借款予他人本就有風險;借據可請哥哥委託你處理或直接將債權轉讓至你名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得視您錄音內容而定,若證據強度夠強或是有其他證據,您可提起民事主張返還金錢,或事先跟您父親的朋友調解。 您可聲請支付命令債務人若於20日內未提異議,您可持該支付命令聲請強制執行,若對方沒有財產,可聲請執行薪資,若對方有異議,將進入訴訟程序。 依票據法第123條規定,執票人向本票發票人行使追索權時,得聲請法院裁定強制執行。您是持有債務人所簽發的本票,在到期日請求發票人付款,無法獲得發票人清償或給付票款時,可依票據法規定,向法院聲請准許本票強制執行之裁定。法院准許持票人的聲請後,即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查封債務人的財產,以滿足債權支付命令為較快速可或清償債權之方法,且就算對方無財產,你亦取得一執行名義可於對方有財產時隨時強制執行,不用經過複雜的訴訟程序。

 

卡特 105-01-09 03:52

律師您好~

本人分別與○○健身房的Peter和Paul兩位教練簽訂了10堂及24堂的教練課程,金額分別是1萬2千元及2萬4千元,但兩位教練前後均因個人因素不在原本授課的健身房任職或離職,後來將本人課程轉交予Irene教練,該名教練後來也因個人因素離職,再接任的教練僅聯絡乙次後,未再與本人有任何聯繫,遂令本人有退課程念頭,但昨天(105年1月8日)至健身房協調時,該健身房的Eva教練告知本人因當時簽約價格是有優惠價格,原訂價格為2588原整,且解約需負擔百分之20的費用,故退費金額計算為[繳交總金額-(已授課堂數*2588)]*80%=可退還之金額。

本人想請問:

1.更換教練未經本人許可是否有違約之嫌?

2.本人分別簽約價格應該是1堂1200元及1000元整,教練所說的一堂課須扣除2588元整,是否已有詐欺之嫌?

3.所謂的負擔百分之20的部分,是否確實有這項規定?

4.如有錄音檔,在民事法庭上是否能列入有利物證?

謝謝各位律師撥空協助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9 17: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教練的部分,必須看雙方有沒有約定清楚,又接受的教練是否有專業、或是授課態度的問題。

2、不過無論如何我方都可以隨時解約,以關於給予優惠的20%除非另外有約定,否則一併賠償並不合理。

3、可以作為證據

建議可以先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105-01-09 03:41

您好,我因為前往大陸投資,當時在2013年的時候去的,因緣際會認識其他的人,當時基於好心幫幾個人(我原本不認識)匯款至大陸投資大陸事業,但是因後來投資失利,這幾個人因為找不到當初投資的負責人,轉而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其中有一個人還告我侵占詐欺,我想請教幾個問題?

1.當初這些錢都是這幾個我不是很熟的人匯款到我的帳戶,統一經過我的帳戶匯往大陸地區投資,法院有可能依據這個條件說我詐欺嗎?

2.相關支付命令的通知書我已經收到,我要如何提出異議,是依照相關網路上所附的相關格式提出異議狀嗎?

3.如果這些人不實的指控我可以反告對方誣告嗎?

4.對方如何取得我的個人資料,如果是用不當手法取得我可以提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嗎?

5.當初這些人去大陸出入境皆有紀錄可查,現在投資失利都怪罪於我,沒有人強迫他們投資,而且我又跟他們不熟,這些人甚至闖到我們家要我們還錢,還出示當初匯款紀錄,我該如何提告

最後我想要問類似這樣的案件請律師費用是如何計算?諮詢是免費的還是就要開始收費!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9 10:20

您好,

 

1、詐欺罪之成立尚須有詐欺之意圖與行使詐術之行為,是以若您係受他們之託幫忙匯款,款項確實也匯至他們指定之戶頭,則應無成立詐欺侵占之可能。

 

2、是,對支付命令聲明異議,無須附任何理由,簡單陳述您並無積欠對方該筆金額云云即可。

 

3、可在未來訴訟中與律師討論是否提出誣告之告訴。

 

4、他們係為採取合法法律途徑而使用你的資料,並非無故、不法蒐集、使用你的資料,沒有違反個資法。

 

5、可能成立誣告罪、與無故侵入他人住居之罪名,可向警察局或撰擬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

 

建議可將相關資料交由律師,協助處理後續民、刑事訴訟,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9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論事實為何,一定要趕快異議唷!

另外,異議後,法院會要求聲請人補繳裁判費,若聲請人補繳裁判費用,案子就會直接轉入訴訟,轉入訴訟後,建議委任律師偕同答辯,以確保您的權利。

 

求救 105-01-08 18:29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網路上所玩的角色為女生

後來認識一個男生 他不知道我是男生 一直以為我是女生

後來我因為需要錢 就跟他借  總共約1萬初

後來他Line我 我無力償還

剛剛他最後一次Line我

我有跟他說明初五一定會還他 他不肯接受

表示他不要這錢了 要提告詐欺

請問這樣會成立嗎

第二 我目前為志願役職業軍人 如果成立後 是否就不能當志願役了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8 18: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當初您向對方借錢的時候是用什麼名義?請詳述過程,自願役的薪資無法償還1萬多元,不太合理。

2、不會影響自願役身分,不過可能會有相關的內部處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建議可以盡快與對方達成和解,若被告,也應主張本案為民事糾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8 22: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僅為單純民事債權債務糾紛,無施用詐術之犯罪行為與犯罪故意,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8 2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僅為單純民事債權債務糾紛,無施用詐術之犯罪行為與犯罪故意,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Lisa 105-01-08 06:27

律師您好!請問刑事詐欺案偵查進行中,已進行1年2個月,我為告訴人控告金錢債務問題,是否有時效2年,就不能偵辦追訴? 民事方面目前尚未提訴訟是否也有時效2年期規定?請綠釋疑,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1-08 07:38

您好!

刑事偵查是處理犯罪問題,受害損失的民事賠償需另外提出請求。因詐欺受有金錢損害,民事賠償應從知有損害及應賠償之義務人時起2 年內提出請求。若2年內刑事部分已起訴,可向刑事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求償。但若於2年屆滿前刑事部分仍尚未起訴,為免時效消滅及盡快獲得賠償,應直接向民事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8 09: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刑事告訴時程已歷時一年,民事應盡速提起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避免超過二年時效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8 09: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刑事告訴時程已歷時一年,民事應盡速提起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避免超過二年時效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Lisa 105-01-08 09:57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刑事告訴時程已歷時一年,民事應盡速提起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避免超過二年 ... (恕刪)

 謝謝律師!延續若在2年內提起民事訴訟,民事訴訟走程序時如果超過2年是不影響對嗎?

1.  為把握時效建議閣下應另遞狀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訴,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Yang 105-01-06 15:52
做完筆錄知道男友被控保險詐欺 一筆五萬多保單 男友從那得到ㄧ萬 證明保險員有做醫院證明 請問他會面臨什麼刑責 會坐牢嗎 可否罰錢 之後的出庭請律師有利嗎?畢竟自己有錯在先 他平常很單純因?是好友 真的很擔心麻煩大家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6 16:14

您好,

 

1、努力與受害人、保險公司達成和解,有利於爭取輕判之機會。

 

2、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較能提供完整之意見與評估。

 

未來應委任律師擔任辯護,爭取緩刑之機會,避免人生留下汙點,也維護自己在訴訟過程中之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可以與保險公司達成和解,則尚有機會爭取緩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建議與對方和解,以於偵查中爭取緩起訴,或於審判時爭取緩刑,建議尋求律師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6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其辯護之,爭取較有利之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06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其辯護之,爭取較有利之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雷 105-01-06 07:11

請問各位律師 事情是這樣的 我大約在一年前在遊戲上認識一個女生 那時候也追過他 雖然在一起了 但是這一年多我才跟他見過兩次面(被他放過很多次鴿子)....期間他用過各種理由向我拿錢 第一次跟我拿錢時有說要還我 我跟他說 等分手時在還吧 就這樣陸陸續續的跟我拿了6~7萬 直到昨天又約要見面時 跟我拿了5000塊 說他沒吃飯 他哥哥的車子要修理 跟我說他哥哥領錢今天才要還我 結果我昨天晚上去找他的時候 他又放我鴿子了 賴也故意不看 電話也不接 請問我可以告他詐欺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6 09: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方基於交往所交付的金錢,很難認定對方有詐欺您,除非對方所述的沒錢吃飯、哥哥修車輛修理等是虛構的,這樣才會構成,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或委請律師提告才能保障權益並且避免誣告問題。

2、程序上可以報警處理,也可以直接向地檢署提起刑事詐欺告訴。

 

一、不建議告她詐欺

二、只有六萬七萬算小條的。律師看過許多更大條的愛情奉獻,有一個男的給了女朋友一棟房子後來打官司還輸掉,這我上次查判決的時候看到的。

三、愛情是這樣沒錯,我之前愛一個人花了四萬元夾娃娃取悅她,結果她默默的跟另一個男人在一起把我當白痴耍,這當然會恨…

四、我自己長得比較醜,愛第一個女人她不愛我;愛第二個女人她不愛我;愛第三個女人她不愛我還把我當白痴耍;於是我領悟到一件事,就是當妳愛一個而她不愛你,你還會愛上其他人…不要放棄自己,你還有機會的…

五、不建議告刑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小雷 105-01-06 13:58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不建議告她詐欺

二、只有六萬七萬算小條的。律師看過許多更大條的愛情奉獻, ... (恕刪)

唉 我知道了 謝謝你 只是我還被他騙了兩次 第一次大概6萬 這次1萬多 第一次跟我說他的錢被她姨丈侵占 我相信他了 沒想到這次還是騙人的 賴他 他不看 動態也封鎖了 只有FB還看的到他有上線 感覺真的很差

當初第一次時我有跟他說 我沒辦法了 到時候你可能要拿點錢給我(他跟我說他有再跟會) 他也說好結果時間到了 人不見了 我那時缺錢 還跟民間借貸遇到了詐騙集團 被搞成警示帳戶 現在想想還真的是有夠笨的

ts00331415 105-01-06 03:22

個人人因推銷器材 買賣成交後也留有收據公司電話給客戶卻被懷疑詐欺 事後路上遭警方攔查強制開我車箱收走我的客戶資料 將我帶至警局說我是現行犯 不讓我打電話限制我自由且被搜身 再筆陸完成才讓我簽搜索同意書 再以涵送處置說我不是現行犯 我該如何自救?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06 08:30

您好,

 

本案之警員已有違法情事,

 

1、可對違法之警察提出刑事強制罪等告訴。

 

2、現行犯之搜身應僅限於逮捕現場搜尋有危害可能之物品(不包含回到警局),且至警局後應給予您委請律師之時間不得拒絕之。上開諸多違法之行為,於未來訴訟中均可主張違法取證、程序不合法等理由認定取得之證據(搜索之物品、筆錄)皆無證據能力。

 

建議攜帶相關資料交由律師評估,並委請律師協助處理後續訴訟救濟事宜,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警察搜索程序應有違法,將來可以爭執其搜索的證據證據能力,而本件應會移送給檢察官偵辦,您可以主張雙方是屬民事糾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張小姐 105-01-05 16:48

您好:

我們購買了一處社區型透天厝,社區內共有13戶,社區內電箱土地權狀與迴車道土地權狀均為1/13,社區內私設道路的權狀卻是15戶共同持分,多出的2戶是緊鄰社區大門左右的臨路型店面獨立透天,他們有自己的大門獨立進出,不需要從社區大門進出。我們不清楚是否有法規規定讓這兩戶臨路型店面透天"必須"共同持分社區道路?或是建商為了方便銷售,故意分給臨路型透天持分,給買主比較好的條件,幫他們多開一道後門,讓車子可以停在後門。

因為現在其中一戶店面透天仗恃著有持分,因此在自家後院開設另一個後門,讓出租房客從社區大門進進出出,停車在他們家後院,讓社區大門形同虛設,造成安全疑慮。

而且這2戶臨路型店面透天厝,因有持分通過社區大門的社區私有道路,建商就給他們社區大門鑰匙,但因為沒有持分電箱權狀,故不用分攤社區大門公共用電,也不用負擔維修之責。

針對以上問題,我們社區住戶是否可以要求建商出示讓店面型持分的法源依據?若無,是否可要求建商將該2戶的持分買回還給社區住戶?

因為當時在銷售時,建商口頭上銷售都是說大門是單純由這13戶住戶進出,但現在並不是這樣,這2戶臨路型店面透天厝也擁有社區大門遙控器與鑰匙,實在非常不合理,是否能控告建商詐欺?建商現在說因為他們2戶有持分社區道路,所以有大門使用權,我們該如何和建商談判,取回應有的權利?社區內私有道路的持分真的都是由建商說了算?怎麼分都可以嗎?

Yang 105-01-05 12:39
想請問 我男朋友最近收到ㄧ個掛號 是內政部刑事警察局 案由寫詐欺等 但真的沒做過什麼事 規規局局生活 於是親自到該警局詢問發生什麼事 。但他堅持不透露 只說到案時間再過去 於是我堅持想關於哪方面 他也只說到案日當天就知道。 搞的我很心煩 很害怕 我想請問到案那天我該有什麼準備很沒方向。是否可在筆錄時錄影或錄音 。有可能查錯人嗎 我上網看 冒似很多人因?同名 同年 同日生搞錯人 我該如何知道? 在過兩天報到 內心真的非常煎熬 我該怎麼準備才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陪同他至警局製作筆錄,以瞭解狀況,由於警察不願透露案情,所以也只能當天再看其詢問之問題,想清楚再回答,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不排除同名同姓,但若很擔心,建議可以委請律師陪訊。

105-01-05 10:51
被告原係任職於XX公司,離職偽造文書及意圖為自己不法所為之犯意,利用不知情之某印章店,偽刻印章一枚,並蓋印在其偽造公司之薪資袋上,持向銀行辦理個人貸款,致銀行陷於錯誤,銀行同意放款20萬元予被告,足以生損害於公司及銀行,經銀行向公司查詢,公司始查知上情 ============================= 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行使第210條之偽造私文書罪嫌,及同法第339第一項之詐欺取財罪嫌。被告偽造印章之行為,係偽造文書行為之階段行為,不令論罪。 請問這個是不起訴嗎? 被告偽造私文書後持以行使,其偽造之低度行為,應為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只論以行偽造私文書罪 想問問像這樣的案件,會很嚴重嗎? 偵查時檢察官希望跟原告和解,但原告沒有意思要和解... 有什麼方式可以減輕刑責?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5 10: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論以詐欺罪及刑事偽造文書罪。

2、倘若無法和解,必須看原因,倘若是原告基於非理性的理由或是過高的和解金造成無法和解,法院或檢察官還是會從輕處遇,反之,則否。

3、倘若無法和解,建議還是委請律師協助辯護,至少由律師協助撰擬狀紙。

1.  就閣下被訴偽造文書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GraceO 105-01-05 10:50
約104年10月因朋友A表示有認識的朋友B可用優惠價購買iphone手機,故陸續追加下訂手機共四支,期間聯絡均由A代為連絡(line或電話),售價為一支兩萬,故共8萬元,A表示B說要先付訂金每支五千,故我轉帳2萬元訂金給A,預計104年12月初會到貨,到貨後給尾款。 12/8預計交貨時,又表示貨寄錯需延到12/15後交貨 12/14表到貨需清點,預計12/16交貨並表歉意每支手機少收5千元 12/16當天表示貨數量有錯需要再延12/21或12/23 12/24因數量不對無法交貨,表示抱歉到時貨到訂金全退並不需收尾款,我表示要退訂一支退還一萬訂金,及要求賠償5千 12/25 B表同意但要下周(無給確切時間,後來才說三個工作天),我表示不處理會提告,A表示會轉達給B 12/28 A表示B 12/29會轉15000給我,到貨B給退我訂金並且不用給尾款,我回應:12/29中午12點前處理,不接受任何理由延遲,我要求共退兩支手機,以及訂金全退回,兩支手機可以等,請B共退訂金四萬+一萬賠償,A表示B回答應 12/29我沒有收到錢,A表示無法電聯到B(沒人接) 12/30 A表示12/29請她的朋友C去找B,B酒駕被抓,人在警局12/30要開庭,暫時無法處理手機的事,我請A打給B並錄音以下這段話:1 2/31中午12點前退回訂金兩萬+他自己答應的一萬的賠償費用手機我可以等,如果沒有手機再告訴我並看要怎麼處理,不然等著被告詐欺吧,A說好會處理 12/31沒有收到錢,沒有聯絡 1/4電聯(錄音)A表示B的女友捲款跑了,身上沒有錢可以退還手機費用,但1/14的手機仍會到貨,可準時給手機
黃綠紅 105-01-05 10:12

大家好,小弟目前遇到一個問題,因信任朋友,並未做紙本合約,

加上line的對話紀錄因手機電腦重灌而只留下少部分,

現在對方把FB,電話,line皆刪除,完全聯絡不到人,非常苦惱,懇請各位專業協助,謝謝!!

事情是這樣:

去年八月的時候把錢匯給一個朋友(A),請他代為投資,當初說定風險門檻設定為七成,亦即十萬元如果虧損到剩七萬,則會立即停止,並返還剩餘金額

當時匯款後隔了幾周,詢問投資狀況,對方告知他配合的人(B)沒有遵守風險門檻把錢全賠光了,問朋友(A)如何處理,他說已請對方(B)開立本票,去年十一月底會還款,所以我十二月時再次詢問,朋友A說對方B籌不出錢,且已控告他背信詐欺,並承諾他(A)於2015年底~過年前會處理款項問題,

昨天1/4要找他問的時候,發現朋友(A)已經把FB..手機號碼...LINE全部刪除停用,目前找不到他的人,由於line對話紀錄不完整,手邊只剩下匯款給對方的單據,請問目前我該如何處理?

謝謝各位專業的建議,感謝!!

你好:

刑事部分可向警察機關、地檢署提出背信罪之告訴。若果真有進行投資,因投資失利,不會構成詐欺罪。 民事上可依債務不履行、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 若查無對方地址聯絡方式,則要提起刑事告訴或民事訴訟請地檢署或法院協助查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5 10: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可以直接和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依約履行,否則就提告

2、提告的部分可以直接報警處理,或是委請律師協助撰擬刑事告訴狀。

Hank 105-01-04 11:23
在路上有位女孩向我借錢,事後說要歸還,但未歸還,經網路上的資料查詢才知道此人是慣犯,請問可以到警察局已詐欺成案嗎?還是有什麼相關的法律可以解決? 有在郵局前的監視器錄影及該借錢女孩男友的電話錄音,內容有說到那隻手機有借給那位女孩使用並且那女孩是他女友。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4 15: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可以證明對方是慣犯,然後再依其犯案手法考慮報警提告詐欺罪。

2、反之,則只能提告民事清償訴訟

阿華 104-12-30 16:09

因對方(認識快兩年的朋友)放出新加坡工作的資訊,稍感興趣,於是跟他聯絡詢問相關費用及如何應徵,接下來就是詐騙的開始(大概說個過程)。

對方表示:新加坡公司要收介紹費3萬5000元,單程過去機票1萬3350元,換新幣1萬(約1:23.5=23500元)還有雜項。共計匯給對方約73400元。

當所有金額都繳費完成後,對方開始一直延後出發時間,最後因對方假借出車禍又要延期出發的當下,告訴我車禍後再xx派出所作筆錄,感覺有異樣(因為延期4~5次了),打去詢問,結果搓破他的謊言。

於104.11.6日到鄰近派出所報案,對對方提出詐欺一案。

其中至今日說要和解還錢遲遲未有消息,至今日104.12.30主動約面談,

說願意從下個月105.1.12開始分期3期 共8萬的金額。

所以要跟我簽訂和解書,但是我上網路上看,和解書好像是幫他脫離刑事訴訟的一個方式,只要脫離刑事,就算有和解書也可能不會償還金額?

但我還是真的想拿回錢,所以可以的話是不是應該要,對方一手拿錢`給付後再簽訂和解書比較好?一手交錢一手簽定和解

還有就是對方表示:偵辦人員跟他說,要是沒有和解,名下帳戶要被凍結,就不能還我錢了,是真的嗎?

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也是心煩意亂。所以想請專業的人幫我建議看看!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4 15: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簽立和解書,我方提告的機會就不高了,建議還是要告到底,等對方償還之後,在表示不再追究即可,畢竟金額不大,所以縱使凍結帳戶,應該還是有能力償還。

2、當初您有要求凍結帳戶嗎?因為不是每個詐欺案件都會直接凍結帳戶,且警示帳戶有例外,如薪資帳戶,所以對方的說法並不精確。

 

 

vivian 104-12-30 13:36

請問刑事訴訟費用要如何計算?

我如果要告對方侵佔背信偽造文書詐欺這四項,是針對每一項收費還是一起提告算一筆刑事訴訟費用?謝謝

你好:

要看你與律師約定酬金之方式,若是以時計費,每月會寄發帳單請款,若是論件計酬,通常是以審級或偵查程序收費,酬金視案件複雜程度而定。 要告對方侵佔背信偽造文書詐欺若是一併在一個告訴程序提出,通常只收一次費用,若分別獨立提出四件告訴,則以四件收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訴訟每位律師會有不同的訴訟策略,可以先與律師洽談後,再決定如何進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30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著眼於您是否有足夠證據提出刑事告訴,應較為重要,若證據不足,不建議貿然提起訴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30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著眼於您是否有足夠證據提出刑事告訴,應較為重要,若證據不足,不建議貿然提起訴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原則上如為同一案件

就會收取一件案子的錢

當然費用會隨內容複雜程度而有所差異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104-12-30 02:04

買家跟賣家買7000$的貨

但沒再規定時間內繳完 後來都一次付完了

賣家卻說要雙倍付款! 再繳7000$

貨只給一些 然後就不出了

說雙倍付款的前付完之後再出 不然要公布

公布是否算公然侮辱 扣貨算不算詐欺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30 09: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我方還是有給付貨款,倘若雙方沒有另外約定,對方也沒有受有損失,我方無需給付所謂的7000元賠償金。

2、對方必須依約交付貨物。

3、至於公布的部份,倘若對方是將交易的過程如實傳述,則不會有名譽侵害的問題,倘若涉及人格詆毀、不實陳述,則可以蒐證之後提告

Cafe 104-12-29 15:11

9月中買了一塊農地,簽了契約也付了訂金(賣方要在4個月內作債務塗銷),我也知道賣家有用這塊地借錢,只是當時並沒有很清楚得知道對方借了多少、有幾位債主,只知道這地已經有一位債主申請查封,也知道賣方要用賣地的錢還債,用訂金解除查封

12月初時,收到代書消息,對方還沒繳交土地權狀,新土地謄本上又多了4個債主的查封,其中一個還是民間的借貸公司,我也詳細了解了賣方總共還需要還的金額,跟尾款差不多(總額-訂金=尾款),我因為怕被騙,所以堅持賣方要將過戶資料交給代書,到現在才說權狀遺失要補發要等一個月。

到了現在欠債因時間又不知道增加多少,是該去法院作債權登記? 還是可以到法院協調如何還債?  告詐欺?  還是有其他方法?  現在真是頭大了!!!

請問各位律師該如何解決?    

如果有細節不了解還請提出來               謝謝

你好:

首先要判斷買賣契約對於交付所有權狀有無約定,若有可依違約條款主張權利,請求違約金或解除契約、損害賠償等。 土地已遭其他債權查封登記,在啟封之前無法處分,地政機關會否准所有權移轉登記之申請,無法過戶亦導致買賣契約無法履行,仍可按違約條款履行。 對方並未隱瞞債信不良之資訊,尚無法判斷是否構成詐欺。 若有意願幫助出賣人處理債務,可與出賣人一同與債權人協商,一次處理債務土地過戶問題。
阿輝 104-12-28 23:22

我妹跟前男友在一起的時候,前男友送了一隻貓給我妹,在那時候跟我妹說,那是他去認養的,現在分手了,卻跑到家裡來跟我們家要錢,他說貓是用買的,說他手上有發票,說不給錢就法院見。

1.他這樣算詐欺嗎?
2.真的需要還他錢?
3.他這樣三番兩次的到家裡來騷擾可以告他嗎?
4.有什麼方法可以完全解決這件事情,確保我家人的人身安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9 00: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可置之不理,對其言論及行為加以錄音錄影即可,若有危害您家人生命、身體安全之言行舉止,可蒐證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9 00: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可置之不理,對其言論及行為加以錄音錄影即可,若有危害您家人生命、身體安全之言行舉止,可蒐證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oney 104-12-28 14:54

您好:請問債務人已搬離當初所開立的本票發票人地址,而其它住所也早已遭法拍為他人所有,此時民事聲請支付命令狀的債務人通訊地址應如何填寫?當初債務人聲稱公司生意蒸蒸日上欲擴大營業要我投資,但我並未答應,後因情誼之故借他一筆資金(轉帳匯出),對方收到款項後數日並開立一張一年到期無息本票,他口頭告知會給我利息但雙方並未立任何字據,可是隨即不到一個月在報紙看到對方早已經營不善而倒閉並造成許多消費金錢損失而遭提告詐欺,對方從此有如人間蒸發、本票更是未兌付;數年後再次由報紙上得知他以相同手法再度詐騙許多消費者…再請教您依此情形,他對本人是否亦已構成詐欺或是其它罪嫌?謝謝協助

你好:

投資部分可能會構成詐欺未遂罪,借款部分若對方自始就沒有還款之意思,會構成詐欺罪。 支付命令可請司法事務官查明對方戶籍地,但若無法送達只能依訴訟方式處理。本票可以聲請本票裁定,以付款地為管轄法院,未約定付款地則以發票地定管轄法院,未約定票據利息,依票據法第124條準用第28條第2項,利息為6%。本票票據時效為三年,罹於票據時效只能依票據利益償還請求權請求。
money 104-12-29 09:57

 

您好:

請問民事聲請支付命令狀應由何種程序請司法事務官查明對方戶籍地址?

訴狀是否亦應寄達戶籍地址?

謝謝您的協助

飛機 104-12-28 14:29
詐欺刑事庭原告不出庭,原告有兩位 第一次已傳喚第一位原告也已和解 傳喚第二位第二次出庭她一直不到庭 我該怎麼辦 此案已拖兩年之久了
chiovi 104-12-28 13:49
您好 原是對被告提出詐欺的告訴,但無奈檢察官不認同我一初出社會的小女生之言詞,尤其對於請長輩代為填寫的書狀更是含混帶過,如此一來此案僅能由民事裁定本票進行。 被告是一位四十餘歲的狡詐男子,當初簽訂一張借據及三張本票,發票人雖均為被告,但受款人不同,日前裁定時有附上借據但依舊不被認同,所以僅裁定確定一張本票。 而去查詢被告的名下所得及財產,不出所料早已脫產成功,名下的動產也是早在民國98年就被聯邦銀行申請假扣押,目前不知該如何操作? 依照許多跡象,此被告根本已處心積慮多時,如此種種罪刑但檢察官卻不予追訴及調查,還在訊問時站在被告一方保護被告,實在令我等被害人一般平民百姓痛心疾首......。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8 14: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所謂的詐欺罪是對方就交易重要事項而為欺瞞,致令我方陷於錯誤之後,由我方交付財物給對方而受有損失,且必須要有相關事證證明。

2、程序上,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之後7天內可以提出再議,倘若高檢署認為合理,就會發回續行偵查,由另外一個檢察官負責偵辦。

3、民事的部分,倘若對方無資力,確實會有執行困難。

4、遇到司法案件,倘若不熟稔相關規定及程序,建議還是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才能保障權益,對於個案才能有保障。

5、至於您認為檢察官偏頗的問題,倘若客觀有事證證明,可以檢舉

 

傻傻 104-12-27 00:01

你好~ 我弟弟的老婆在fb某社團裡訂購商品~可是賣家送兩次貨它們都沒收貨

   然後賣家就很生氣得把我弟弟老婆跟賣家的對話內容全po上臉書!! 而且連我弟弟老婆    的名字.照片.手機號碼全公開在臉書上 ...還打出人心險惡等字眼~ 賣家還說要去警察局背案告我弟弟老婆~並且說要告詐欺 ~~ 請問我弟弟的老婆真的以詐欺被告成立ㄇ?

 


一、可以溫和的解決的話儘可能溫和。

二、對方若無和解之意第二步再發訊息或存證信函律師函表態。

三、後續對方真的是不理智再考慮打官司。

四、不用過於擔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李小姐 104-12-26 22:56

你好 : 

我在網路上 看到減肥茶包 原本打好資料後要再確認一次

但我按送出訂單後 他沒跑第二視窗給我二次確認 就直接送出訂單了

之後我要查詢交易紀錄交易明細 也都沒辦法自行在網站查詢

幾天後 黑貓送貨來我家 原來我連電話都打錯 賣家都沒跟我確認訂單

貨到後 手機是錯的 所以黑貓找不到人 賣家也沒用電子信箱通知我

我問到客服 他說無法退要我去找黑貓領貨  但我當天下標後根本不知道我是否有訂單成功

賣家完全沒任何通知 我也沒辦法自行查詢交易紀錄

如果我沒去領貨 賣家如果告我詐欺  我真的會被起訴嗎

沈恆 (沈律師) 104-12-26 23:37

您好!

這屬於民事糾紛,如果沒有不法意圖,不會構成詐欺罪。但最好仍應明確告訴對方或送貨公司要取消訂單,並且留下證據,可避免後續糾紛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要留下處理過程的資料,將證據備份,多用簡訊或訊息溝通。

二、不用過於擔心。

三、金額不大的話可以考慮就買下吧。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飛機 104-12-26 19:27
詐欺刑事庭原告不出庭,原告有兩位 第一次已傳喚第一位原告也已和解 傳喚第二位第二次出庭她一直不到庭 我該怎麼辦 此案已拖兩年之久了
迷途羔羊 104-12-26 19:33
回覆 飛機 的發言內容:
詐欺刑事庭原告不出庭,原告有兩位 第一次已傳喚第一位原告也已和解 傳喚第二位第二次出庭她一直不到庭 ..
律師幫你寫答辯狀阿   原告不出庭  那對你有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寫書狀進去,向檢察官說明您的意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6 23:42

您好,若有和解之意願,可以撰寫陳報狀進去給檢座,請求再行傳喚告訴人。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6 23:52

您好,若有和解之意願,可以撰寫陳報狀進去給檢座,請求再行傳喚告訴人。

chiovi 104-12-24 14:59

您好

原是對被告提出詐欺的告訴,但無奈檢察官不認同我一初出社會的小女生之言詞,尤其對於請長輩代為填寫的書狀更是含混帶過,如此一來此案僅能由民事裁定本票進行。

被告是一位四十餘歲的狡詐男子,當初簽訂一張借據及三張本票,發票人雖均為被告,但受款人不同,日前裁定時有附上借據但依舊不被認同,所以僅裁定確定一張本票

而去查詢被告的名下所得及財產,不出所料早已脫產成功,名下的動產也是早在民國98年就被聯邦銀行申請假扣押,目前不知該如何操作?

依照許多跡象,此被告根本已處心積慮多時,如此種種罪刑但檢察官卻不予追訴及調查,還在訊問時站在被告一方保護被告,實在令我等被害人一般平常百姓痛心疾首......。

鍾孟杰 (鍾律師) 104-12-24 15:32

對已經被假扣押財產仍可聲請假扣押,只是之後若取得終局執行名義,執行後可能會有分配的問題。

欠錢不還提告詐欺本屬不易,須建構對方係刻意虛構還款能力騙得款項而不還。

地檢署不起訴可於7日內再議,若又被駁回則可於10日內委託律師提交付審判,若又被駁回,則只能單獨對對方提起民事訴訟,或是其他民事救濟手段。

chiovi 104-12-24 15:41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對已經被假扣押財產仍可聲請假扣押,只是之後若取得終局執行名義,執行後可能會有分配的問題。

  所以還是須盡速去申請假扣押了?

對於「欠錢不還提告詐欺本屬不易,須建構對方係刻意虛構還款能力騙得款項而不還。」他原本是說要款項是去投資一途,實際作為則無法得知!而我們當時僅口頭約定還款,後來到期還不出來是跟我們說甚麼帳戶被盜領一空,才簽借據本票,中間還以投資為由希望索要更多款項,直到開庭才說他自己投資失利,盜領一說僅是為了要拖延還錢時間,感覺是有符合鍾律師所言"刻意虛構還款能力騙得款項而不還"的呀...

Rose 104-12-24 13:53

前公司老闆因詐欺罪入獄,昨開庭審理,在法庭上她說她與被害者借的550萬都是我與公司另一名同事經手的,錢也都交給我們兩人去處理,要被害人找我們兩人要錢,事實上是我們完全不知情她在外面的借貸問題,她現在只是要拖越多人下水越好!現在法院說明年2月要再次開庭,要被告寫一個報告書(?)陳述事情的來龍去脈,我想被告這樣又會再次亂說話,誣賴我,我該怎麼做才能澄清我是清白的?

想請問律師1.法庭之後會有什麼樣的後續動作?(是否會傳喚我?)2.我真的是完全無辜的,也願意配合檢調單位做調查,包括提供相關帳戶明細等等,我會被拖下水嗎?(入獄之類的?)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法院及檢察官有可能會傳喚你擔任證人,如果能夠證明被告說謊,這樣被告可能因為犯後態度不佳,推諉責任而可能被判更重的刑責。

此外,如果被告的陳述是你和其他人有犯罪的行為,且該犯罪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者,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司法機關知有犯罪行為即應進行偵查,然後檢察機關對該指控進行偵查中會要求被告擔任證人並要求其具結,此時他仍說謊的話,可能會構成偽證罪或誣告罪。

建議你先將相關可以佐證被告說謊證據資料備齊,於法院傳喚時提出。

Rose 104-12-24 12:09

前公司(公司已關門)老闆因先前的詐欺罪被強制執行後,昨天開庭居然在法庭上誣賴我與另一名公司員工幫助她一起詐欺被害人,說錢都是我們兩人在經手的,但我們都能提供所有的銀行帳戶交易往來紀錄,以及電話通聯記錄,證明我們都不知道她私底下做的那些骯髒事,我想請務律師,1/我明顯是被誣賴,要怎麼跟檢察官證明我的清白呢?2/聽說檢察官會傳喚我去作證(或是說明情況),但會因為這個人亂說話就把我關起來嗎? 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4 15: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盡量提出有關的事證,包含協助釐清帳冊、對話紀錄、錄音、錄影、證人等。

2、協助檢察官釐清案情的時候,倘若臨時被轉為被告,則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因為除了涉及5年以下刑事責任之外,還會有民事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