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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貓 105-03-11 16:16

      本人曾服務於某私立醫學中心,就職時員工有就醫免掛號費及部分負擔優惠,於離職多年後再去就醫皆由批價櫃台告知收費金額付費,今日又回到老東家服務,批價時被告離職期間仍享員工優惠故有欠款應歸還,但是最後一次就醫已超過一年以上,而且本人在過去就醫時也未表明是員工身分,院方卻說是我方告知批價人員才會有優惠,所以錯誤在個人表達不實故予追討。

       院方的做法已讓人感覺有故意詐欺而受辱,如果不來就醫根本不知有此事,且為何隔了一年以上沒有任何通知?請問我該歸還這筆費用嗎?還是院方應該採取何種途徑追討欠款?

星願 105-03-11 12:36

事由:遇到類似直銷系統的詐欺。對方說經營網路平台需要增加會員,以用0元可以參加,只要將手機門號交由他們續約。便可以成為會員,未來拉進會員一個也有3000元以上的高額獎金。當初告訴我們是門號續約,我們的這些獎金是電信業退給通訊商的佣金,不過事後到電信門市了解發現對方根本是去簽立綁手機約將高價手機洗出來變賣。事後找到這間公司,他們表示所有文件都是我們親自簽名合乎程序的。(當初有簽代辦同意書,不過合約書內容他們都已經做過修改月租費金額及契約內容)

 

詢問1.這樣的案件是否構成詐欺.偽造文書或是其他法律事項?     2.當初有簽代辦同意書,不過合約書內容他們都已經做過修改月租費金額及契約內容。這樣的簽字在法律上還是有效文件?      3.因為續約名字是弟弟的,是我叫他簽的,他並不瞭解所有事情,未來無論和解或是訴訟,弟弟是否可簽代理委託書給我全部由我出面處理?     4.未來如果進入調解委員會或訴訟時,我戶籍在新北市,對方在嘉義手機門事也在嘉義。對方戶籍在屏東。會要到嘉義或屏東處理?

 

拜託大家幫幫忙,不斷被這詐騙公司騷擾及威脅。實在不知道怎麼處理才好

你好:

首先要看你簽署何種契約,以及契約之內容,才有辦法正確判斷。 若謊稱是續約實際上卻是綁新約在換取手機轉買,可能會構成詐欺罪。 若未經你同意或授權,擅自變動契約內容會構成變造文書罪,若持以行使會構成行使變造文書罪。 請弟弟簽委任委任你為代理人或訴訟代理人處理。 可向侵權行為地(被詐騙之地點)、被告住居所地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及管轄地檢署、法院提出告訴或訴訟
波波 105-03-11 00:51

今年一月中旬時,領有殘障手冊的哥哥因為單純不懂得分辨是非,之前他的朋友跟他分了好幾次借了五萬多塊,哥哥說朋友用不還錢威脅幫他買機車,結果用哥哥的名字買了機車給朋友騎,現在朋友卻不付款

已經尋求警察的幫助將機車拿回來了

哥哥的朋友指稱是哥哥送給他的,現在只是拿回來而已,他的朋友就沒事了......

可是家裡並沒有打算買這部機車的意願

而分期公司又一直催繳,還一直加利息

當初如果機車一次付是37000,但哥哥簽約的是分12期,1期4259,總共是51108,比一次買貴了一萬四左右,從一月中到現在三月,才不過兩個月,想直接買斷,但分期公司卻一樣要收五萬一,今天又收到分期公司寄來的信件

信裡提到:若是信到後3天還沒付清,將會派員到府查勘

有以下問題

1.可以把車過戶給哥哥朋友並叫他付錢嗎?畢竟是被朋友騙的......哥哥的朋友有構成詐欺嗎?

2.分期公司這樣有構成恐嚇嗎? 

3.若是一定要我們付錢,可以付當初購買的金額嗎?

4.如果要提告分期公司或哥哥朋友,有什麼方法嗎?

fish 105-03-10 20:44

原是拍賣消費糾紛, 一買家堅稱賣家將二手衣尺寸量錯要求退換, 但本人認為此人言詞反覆 (有留言紀錄"一開始就知道比較小"及"我量是x公分 拉開才是x公分(賣家所量尺寸)"等), 且為業餘性質出清已註明無退換因此不予答應, 雙方給予負面評價

接下來不斷有不同新開設帳號下標商品, 皆寄至與之前帳號相近(同一條街道或佐近區域), 收件人有姓氏相同, 電話有空號情形

交易完成後新開設帳號留下多筆負面評價, 內容誇大商品的"缺點", 並包含"只能怪自己沒看評價, 普評負評一堆"等言論

最後一筆評價更是間隔收貨日逾兩周才給予負面評價, 企圖與之前的評價做區隔, 製造某種假象

本人詳查了第一個帳號公開的網頁資料中, 有他自己打字提供與新開設帳號收件姓名一樣的銀行戶名, 第一個帳號卻否認有新開帳戶


他知道自己開新帳戶被揭穿後, 跑去警局提告賣家詐欺, 理由是尺寸量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之負評,可能會涉及妨害名譽之問題,至於提告詐欺的部分,若對方所述事實明知不實,則會有誣告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10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蒐證委任律師協助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10 22: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蒐證委任律師協助處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汪汪 105-03-10 17:17
小弟我本身是大四生目前在房屋仲介業實習,今天守現聽到一位婦人說他朋友的遭遇,那位婦人的朋友與一位死了妻子的男子結婚,她朋友的丈夫與前亡妻育有四子(兩男兩女),自己本身無生育,結婚20年。在2015年10月,她朋友的丈夫去世,在2012年時已將第一筆動產過戶到他朋友的名下(贈與),2015年6月又將第二筆動產過戶到他朋友的名下(也是贈與),再2015年的9月前妻小孩發現後母欲處置父親所贈與之第二筆動產(有交予動產仲介公司出售),以父親名義告後母詐欺,目前訴訟中,動產假處分,然而他朋友想出售,目前的問題是因為當初他丈夫前妻的小孩以她先生的名義告她,先生現在不在了,前妻小孩積極使出各種手段想把動產拿回真的有辦法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0 18: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看對方詐欺的描述是什麼及我方可以提出什麼有利我方的事證。

2、畢竟已經進入訴訟程序了,且涉及5年以下有期徒刑房屋返還問題,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許願 105-03-10 16:19

你好~我在網路買東西,用蝦皮買賣,收到東西有問題.我按退貨,對方按爭議,後來我將退貨寄出對方收到(等於賣家買回),超過9天後爭議拍賣軟體卻把之前賣家的錢退給我了,但等於我重複收到退款,賣家一開口就說我若沒歸還錢要告我詐欺侵占,但他態度一直很惡劣,我不是不還他,是下雨天,我回他說下雨天,要等我有收到拍賣軟體退的錢我載去刷簿子退他,若他急,可以自己來找我拿.我重複這樣的話給他~他一直叫我轉帳退給他,我說若他急~!請他自己來拿~請問這樣有構成詐欺侵占嗎?我都沒說我不退他~我說不可能下雨天特地去刷簿子退款給他,這句話有錯嗎?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10 16:58

其實若是有表明要退還多的款項,並展現出積極處理的態度,應不致於構成犯行。不過轉帳還是有好處,也就是可以證明您確實有歸還這筆錢,若是要面交,就要讓對方簽收。

許願 105-03-11 00:52

你好~因為是其模子問題~他在社團尚未溝通就先公布我,講得很難聽,再來又說要告我詐欺侵占,我說若他急,請他來拿,用這句話來賭我說我侵占,我知道網路轉帳有憑據,但是就是態度問題,加上蝦皮目前只有訊息告知會撥款,但尚未撥款給我,我跟他說,他可以去跟蝦皮說請他不要撥款給我,就是怕他用侵占詐欺來告我~所以才上來詢問看看~謝謝你

小菜 105-03-10 12:39

事情是這樣的當天網上我上liveany聊天,剛好遇到一個自稱紫諾的網友說他不習慣在上面聊天,通常用line聊,不疑有他加了賴聊,首先他說她是真理大學學生,她後來提到她有做援交過夜或者2小時,她問我要嘛,抱持的好奇的態度我說好,她叫我到她指的地點拍照給她看,我如實質照做,她說叫我留手機我也照常做,突然接到一男子電話叫我買3000的點數卡,我也買了還傳給她,後來她又追加保證金9000元我也買了拍了給她,說什麼她見面拿到紙才能還錢給我,我也信了,後來她又叫我拍郵局的提領單,我拍了後來她又像我索討9000元這時的我說沒錢,我一直討價還價知道已被詐騙並且跟她說不要逼我否則我報警,我當下是希望能約到人要回那9000元,後來我也到警局報案領取三聯單及通知智冠科技停止儲值用戶之權利

我要問的是我是否犯了援交罪,我告對方詐欺恐嚇是否成立?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6 15: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應該是涉及詐欺罪。

2、除非對方未滿18歲,否則沒有犯罪問題。性交易只是罰錢的問題,且就您所述,雙方根本還沒有從事性交易。

一、她都說她是大學生了,原則上就是滿十八了,這個部分你不會有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的問題,不用過於擔心。

二、對方是有可能成立詐欺罪。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星願 105-03-10 12:17

事由:遇到類似直銷系統的詐欺。對方說經營網路平台需要增加會員,以用0元可以參加,只要將手機門號交由他們續約。便可以成為會員,未來拉進會員一個也有3000元以上的高額獎金。當初告訴我們是門號續約,我們的這些獎金是電信業退給通訊商的佣金,不過事後到電信門市了解發現對方根本是去簽立綁手機約將高價手機洗出來變賣。事後找到這間公司,他們表示所有文件都是我們親自簽名合乎程序的。(當初有簽代辦同意書,不過合約書內容他們都已經做過修改月租費金額及契約內容)

 

詢問1.這樣的案件是否構成詐欺.偽造文書或是其他法律事項?     2.當初有簽代辦同意書,不過合約書內容他們都已經做過修改月租費金額及契約內容。這樣的簽字在法律上還是有效文件?      3.因為續約名字是弟弟的,是我叫他簽的,他並不瞭解所有事情,未來無論和解或是訴訟,弟弟是否可簽代理委託書給我全部由我出面處理?     4.未來如果進入調解委員會或訴訟時,我戶籍在新北市,對方在嘉義手機門事也在嘉義。對方戶籍在屏東。會要到嘉義或屏東處理?

 

拜託大家幫幫忙,不斷被這詐騙公司騷擾及威脅。實在不知道怎麼處理才好

 

 

 

 

String 105-03-10 10:30

我在3/5早上時 下標轉帳完成 到3/9 下午期間 不管我怎樣留言賣家都沒回應
3/9下午時 賣家打電話來說他出國 我要求他趕快退款給我
賣家就說沒收到我的款項 因為我不是轉帳到實體帳戶
是轉帳到奇摩規定的輕鬆付虛擬帳戶 我也跟賣家講了錢在輕鬆付帳戶裡
虛擬帳號賣家可以申請提款退款 我要求他退回我的輕鬆付裡
賣家還是堅持沒收到款 說那個帳戶是奇摩的 要我自己去跟奇摩要
3/10 還是沒退款
請問這樣賣家有構成詐欺要素嗎?
我應該寄一封簡訊給他 要求他三天內退款給我 不然我就要去報警的訊息嗎?
再請問 要是起訴後 因為刑事開庭是在被告的戶籍地 我看賣家地址是打台北
我住台中 為了1千多來回跑不太划算 我可以申請把開庭地點改到台中嗎?
另請問 詐欺罪 有罪的話 最少會被判幾個月 
4個問題 麻煩律師幫忙解答一下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0 11:52

您好,

 

1、若對方真的沒收到款項,就不構成詐欺

 

2、如對方卻有詐欺情事,可向警局提告,原則上犯罪行為地或結果地之法院都有管轄權,因本案金額不高,且對方若都有回覆您的問題沒有失聯,基本上外觀看起來不構成詐欺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

105-03-10 01:46

律師您好

本人在交易平台上與被告約定交換物品,然收到被告物品後發現為仿冒品,而被告避不見面,所以報警提出告訴,目前檢察官以不起訴處份書通知本人,而本人目前正準備聲請再議,不知是否可請律師們幫忙看看這樣寫是否妥當,另外聲請再議書我要如何給原承辦檢察官呢,是否要連同不起訴處分書一起附上 ?

PS.被告海還謊稱年齡為36歲,並且已結婚,且有優渥經濟來取得本人信任,是否能以此內容說明被告是行使詐術?

總覺得此為小案,檢察官不想麻煩所以草草結案

以下文有點長,還請見諒  謝謝各位律師大人

 

1. 不起訴處份書理由第二項提到,援引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二項「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 ,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而非告訴人無證據,告訴人明確以實體手機上的LINE上與被告的對話紀錄作為證據,合理提出被告明確知情手機仿冒品.其中以附件A為最關鍵(對話時間13:36~13:58)

a. 被告明確向告訴人說手機請神腦(電信用品保固商)刪除程式,試問既然是仿冒品,神腦會接受仿冒手機做修改?

b.交易後被告立即向告訴人解釋手機已刪除程式、怕占記憶體等內容,又請告訴人抓程式從金山助手或電腦抓即可,有用智慧手機的人都知道,抓app程式都是由手機上的PLAY商店(正品手機內建程式)程式下載即可,是否擔心告訴人察覺記憶體容量與正品不符與無法使用PLAY商店下載等事宜,而發現手機仿冒品向被告追究?

 

c.被告既然會操作上述事項,證明對3C產品有一定程度了解,又會不知情此手機仿冒品?

然原承辦檢察官只憑被告辯稱請神腦刪除等對話(附件A對話時間13:36~13:58),也是轉述0979賣家所言,就忽略告訴人提的證據,無調察被告說詞真實性,然而此對話真實性為最直接且為關鍵之證據.實非告訴人並無積極證據,而是原承辦檢察官無積極調察。

 

2. 不起訴處分書上第三項所述「為審酌卷附被告所提出其與網路店家購買本件之手機之LINE對話紀錄可知,被告系向門號0979753812購買本件手機,0979使用者於LINE對話中確實向被告陳稱本件手機之來源是續約取得的等情,故被告辯稱本件手機是續約的,所以只是單純轉達這個資訊給告訴人等語,尚非臨訟杜撰. 」

a. 當天偵查庭被告提供的LINE對話紀錄僅是紙本列印,告訴人當庭有提出抗議,要求被告提出原始手機對話紀錄,只因這樣的證據非常容易造假,告訴人只要隨便找個人對話後再裁切列印出或繪圖軟體修改列印即可.

b. 為何被告不提供與0979賣家完整對話內容?被告所提供的對話內容為分段無連貫性,是否刻意隱瞞對被告不利事證?檢察官無要求被告提出與0979賣家完整交易對話內容.既然如此,告訴人是否也能懷疑被告是在向0979賣家購買仿冒手機來充當正品手機藉此轉賣詐騙.

c. 被告提出的LINE紙本對話紀錄,刻意將對話紀錄上的人名裁切掉,意圖又為何?

然而檢察官單憑被告辯稱手機遺失,無請被告再提出可讓人信服之證據,即以紙本內容判定被告說詞為真,此種辦案法如何讓告訴人信服?

 

3. 不起訴處分書上第三項末段所述,檢察官用其他買家與0979賣家的狀況來「核與被告陳稱向0979使用者購買本件之手機大致相符,益證被告辯稱本件手機是在網路上購買,其無從辨別本件手機是否為仿冒品等語,堪予採信.既然尚查無事證足認定被告於交付本件手機與告訴人前,已知悉本件手機仿冒品,自無從以刑法詐欺罪責對被告相繩 .」

 

a.  被告既然辯稱手機是在網路上購買,卻向告訴人稱手機為電信商續約.而被告當庭推責只是轉述0979賣家所言,但為何不在與被告交易時說明,是否刻意隱瞞而使被告相信手機為正品.

b.  被告推責附件A(對話時間13:36~13:58)的對話內容也是0979賣家向被告述說而向告訴人轉述而已.既然被告有0979賣家的對話內容,請被告提出證據(因對話內容合理判斷被告明確知情手機實際狀況,參考第一項a.b.c.)證明確實為被告與0979賣家的對話內容.

105-03-10 02:05

對了 這是事件的大概過程 給律師大大門參考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7&t=4494301&p=1

Xiu 105-03-10 00:58
我跟一位未成年的朋友借錢,有簽立本票給朋友,可是本票上面並沒有我朋友的名字,然後他將本票交給另一位成年的朋友保管,可是他那位朋友因為卡到詐欺罪被法院收押禁見了,等於我還他錢無法收回本票作廢,且他未成年我不知道簽還款保證書有沒有用,萬一之後我還他錢,他朋友又拿著本票去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怎麼辦,我本票上有我的姓名、身份證字號、手印、親筆簽名、開立本票的時間、還款日期(每個月20號以前),唯獨當初沒寫上我那位未成年朋友的名字,還錢給他的時候都會約在學校教官室,在教官面前還款。
小趙 105-03-09 23:58

請問 我媽幾年前有跟過互助會 但是被倒會 倒會的那個人跑了,所以其他會腳就叫我媽要負責還錢 然後有告我媽詐欺 我媽也有去服刑了,這樣出來還需要還錢嗎  因為我家經濟上有困難  而且債主之前還有到我家社區亂 到處發有關我們家欠錢的傳單  還有去我媽工作的地方叫我媽還錢 有影響到我們的生活  我媽現在也有每個月還那個債主的錢(因為他們有私下定還款契約,並沒有律師證明) 如果沒按時匯款的話 就會打電話來催 還會請朋友傳訊息叫我媽要趕緊匯款  所以我想請問 我媽已經有進去服刑了 還需要還錢嗎 他們私下定的還款契約有算數嗎? 在刑、民事方面還有甚麼責任嗎? 

一、民事民事刑事刑事

二、欠錢的話就算是刑事關完了還是有民事的問題。

三、如果是有還款協議的話可能會被認為是和解和解會取代原來的法律關係。

四、和解的時候並沒有一定要律師在場。

五、經濟狀況有困難的話要想辦法開源節流。

六、我們的教育嚴格說起來並沒有教我們怎麼賺錢,也沒有教我們怎麼守住錢,這些要自己想辦法學。我最近都在看有錢人的傳記,我覺得雪球巴菲特這本書不錯,但是我本身沒有玩股票,理由很簡單,因為巴菲特就說不要投資在自己不了解的東西了,我不了解股票自然也不應該玩股票。另外我覺得值得一 看的書是這小子讓川普讚歎,這本書真的是不錯,這本書是說寫書的作者是美國第八大富豪[不知道真的假的]。這本書我覺得寫的最好的一段是他建議如果要做生意的話還是先做一點小生意,在小生意裡面練習管人管錢管事情,如果小的公司你可以管得好,這家公司變成一間大的公司的話也可以管得好。還有一本是窮爸爸富爸爸,這本書的話概念是對的,但是這本書具體教的方法在台灣很多都不可行,例如支票本票在台灣可以不要收儘量不要收;還有就是未上市櫃股票在台灣大部分都是詐欺

七、關於怎麼賺錢這件事其實我一直在學習中…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你好:

為何會首逃匿你母親會構成詐欺罪?是你母親與會首共同為詐欺之犯罪行為,而構成詐欺罪之共同正犯或幫助犯?此部分尚未釐清。 若有訂定和解契約就要受到拘束,除非和解契約有無效獲得撤銷之情形,否則對方會訴請法院請求履行和解契約,確定後會聲請強制執行,執行你母親之財產、所得。 若債權人催討欠款之行為超出可容忍之範圍,可能會構成強制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公然侮辱罪、誹謗罪,可報警處理並提出刑事告訴。
105-03-09 22:23

去年11月跟我的買家發生消費糾紛,他跟我買了一個四層櫃並匯款給我,之後我的手機因為沒繳錢所以無法連繫他,因為他定的款式沒有貨,所以以退款給他.當聯絡他時他說他已經報警了,我得帳號也已經被凍結,筆錄目前已經做完,那我還要跟他寫和解書嗎?我這樣會被判詐欺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9 2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應考慮委任律師撰擬書狀出庭為您辯護,爭取對您有利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鄭小姐 105-03-09 13:39

各位律師您好,請問我方網路商城發現有一名人士以假資料進行惡意訂購,時間長達一年,對方的收件地址/姓名/手機/市話都有填寫,但查證後都是假資料,並且甚至連IP位置都有做假(每次訂購都來自不同國家),屢次封鎖都會重新註冊假資料在惡意訂購,已足以證明對方是惡意訂購搗亂,想請問:

(1)惡意行為是否足以構成刑事詐欺罪?

(2)對方所有資料都作假,提告有用嗎?抓的到人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9 13: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犯偽造文書毀損財物、妨礙電腦使用等罪,建議可以備妥資料之後報警處理。

2、不過倘若所有資料都是假的、IP也是假的,調查恐有困難。

 

阿宗 105-03-08 19:47

我是一般臨時工常在網路上接一些排隊之類的跑腿工作,兩年前在一個網路上po自己的履歷供人遊覽,結果沒想被詐騙集團的給看到,他先是冒充自己是保險公司,說自己忙沒空所以需要有人幫他拿文件寄送,而後我當時也不疑有他,只是當要去物流公司拿包裹時他就編了些理由要我別簽真名,而我也相信了

後來我被檢察官起後了兩條罪名:詐欺偽造文書,目前收到判決書詐欺部分無罪,但偽造文書被判刑四月易科罰金一天一千

因為我易科罰金繳不出來又不想關,想請問像我這樣的情形有什麼辦法解決

如果上訴的話我是不是還要去開庭? 除了上訴還有沒有其他可折衷的方法像是社會勞動還是什麼的

因為我不大懂法律,如果要上訴那些上訴狀什麼的也不知該怎麼寫..

我想問如果我上訴請求緩刑這樣子可以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8 20: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偽造文書部分您偽簽別人的姓名應該是很明確的,應該沒有上訴空間才是。倘若要上訴的話,要向法院遞送上訴狀

2、建議可以於收到執行通知的時候聲請易服社會勞動即可。

阿宗 105-03-08 20:28

我想問說如果我上訴請求緩刑可行嗎?

voicedrive 105-03-08 09:44

我在FB團購,款項、運費皆有付清,而二月中時賣家有通知商品已經到他那了,最初說1個禮拜內會寄,結果等到現在都沒收到,前幾天詢問後才說之前在忙,這幾天才會寄。

我有搜索一些類似文章,但是多半都是說,對方還有回復的話就不能算是詐欺,只能算消費糾紛,但不知道要採取什麼行動,所以想請問如果賣家這次在沒寄推拖沒空寄的話,可以採取什麼方式保障權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8 09:57

您好,

 

可先以存證信函通知對方限期交付貨品,逾期未辦理,您可選擇解除契約並請求損害賠償,此時對方若仍置之不理,則可認其有詐欺之嫌疑。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汪汪 105-03-08 00:03

小弟我本身是大四生目前在房屋仲介業實習,今天守現聽到一位婦人說他朋友的遭遇,那位婦人的朋友與一位死了妻子的男子結婚,她朋友的丈夫與前亡妻育有四子(兩男兩女),自己本身無生育,結婚20年。在2015年10月,她朋友的丈夫去世,在2012年時已將第一筆動產過戶到他朋友的名下(贈與),2015年6月又將第二筆動產過戶到他朋友的名下(也是贈與),再2015年的9月前妻小孩發現後母欲處置父親所贈與之第二筆動產(有交予動產仲介公司出售),以父親名義告後母詐欺,目前訴訟中,動產假處分,然而他朋友想出售,目前的問題是因為當初他丈夫前妻的小孩以她先生的名義告她,先生現在不在了,前妻小孩積極使出各種手段想把動產拿回真的有辦法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3-08 00:19

如果贈與過程都是合法且無附負擔,則受贈者應可自由處分財產,已贈與財產也不再是遺產。以上僅依您所述分析,詳情還是請當事人拿完整訴訟文件找律師討論才真的有幫助。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已經贈與了是無法要回來的

所以這部分可以放心點

但是還是建議要詳細瞭解狀況

才能規劃比較完整的訴訟佈局

以防任何差錯

畢竟兩棟動產價值不斐

要謹慎以對

 

 

 

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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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8 17: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被繼承死亡前二年內對繼承人之贈與,可視為遺產,併入遺產加以計算之;至於二年以外之贈與,不列入遺產計算。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nurse7194 105-03-07 14:53

想請教ㄧ下,一位友人他在做工程,他跟我們介紹投資工程建設,投資分紅.在104年1月我把錢轉入他的帳戶,(無任何書面投資合約)預定104年7月能還本金跟分紅.可是都沒有消息.打電話跟朋友催討.朋友就說建設公司.帳算好沒有撥款下來.要我本金跟分紅在延展至105年2月中.一起結算.日期一到.我再次催討.就現在對方不接電話失聯,也打算不還錢,請問該如何處理,(我有轉帳證明.電話錄音紀錄)從轉帳到延展要給我們的金額到現在催討的錄音.這樣可以告他詐欺.背信嗎.如何能在最快討回我投資的錢

一、如果他的投資的說法是假的就是詐欺

二、只是你要怎麼證明它是假的。

三、有的人會把證據整理一下直接提告

四、真正的騙子名下通常沒有財產,即使如此還是建議取得執行名義,然後定期換債權憑證。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7 17:06

溝通的過程若除電話外,還有其他如line或簡訊等對話記錄可提供作為提告詐欺證據

nurse7194 105-03-07 14:49

想請教ㄧ下,一位友人他在做工程,他跟我們介紹投資工程建設,投資分紅.在104年1月我把錢轉入他的帳戶,(無任何書面投資合約)預定104年7月能還本金跟分紅.可是都沒有消息.打電話跟朋友催討.朋友就說建設公司.帳算好沒有撥款下來.要我本金跟分紅在延展至105年2月中.一起結算.日期一到.我再次催討.就現在對方不接電話失聯,也打算不還錢,請問該如何處理,(我有轉帳證明.電話錄音紀錄)從轉帳到延展要給我們的金額到現在催討的錄音.這樣可以告他詐欺.背信嗎.如何能在最快討回我投資的錢

你好:

可以蒐集匯款資料及對方人去樓空、無法連絡之證據提出刑事詐欺罪告訴。 偵查中若對方不願意和解檢察官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回復損害。 若對方有脫產的情形,要聲請假扣押裁定強制執行,保全對方名下財產

依你所述,有成立詐欺取財的空間,既然有金流證明,要再另外補強對方施用詐術的證據,人證、或詰問被告本人,都是可以切入的方向,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阿彥 105-03-07 10:28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編輯 文章日期:105-03-01 07:35 文章人氣:1個人積分:8 收到XX分局通知書 內容是 : 發文日期 XX年X月X號 北市警內分行第XXXXXXXXXX號 案由 詐欺案 被通知人 XXX 性別 男 年齡 5X 出生地 屏東縣 戶籍地 高雄市XXXXXXXXXXXX 應到日 XX年X月X日 應到處所 台北市內湖XXXXXXXXXX(分局偵X隊) 聯絡人 偵查佐 XX 這是通知書內容 ~ 想請問 .. 因為人頭帳號關係被通知 戶籍地分局先通知也已經有做過筆錄了..然後又收到外縣市的 打電話去問他們說不能調閱筆錄 ... 一定要前往一趟 請問 .. 一定要去嗎 ? 因為做生意關係 加上又在北部 一定要那麼大費周章專程跑這趟不可嗎 ? 或者是有什麼辦法 ?
張惟勝 105-03-06 19:28

大家好 事情是這樣的

前陣子我有被告詐欺

(內文: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939185&tid=1036&ccode=PostDate%20desc)

事情目前進展到 對方終於同意與我和解, 但對於和解一事 我真的一點概念都沒有。

請問 是一定要到調解委員會進行嗎? 還是有其他方式能達成和解 

以及注意事項。 希望大家能提供我意見 謝謝

你好:

可自行訂定和解契約,若不會訂定可向各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由調解委員幫忙作成調解書,請告訴人向檢察官說明整件事情是一場誤會,單純只是民事糾紛,請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分,亦可請求檢察官移付調解,並到各區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成立後,再請告訴人向檢察官說明。

DORIS 105-03-06 13:27
律師您好                                                                                                                                                          

請問被告人A目前因債權被告詐欺偵查中,告訴人因受到被告

詐術錯務信息,多次匯款至被告人所指定公司帳戶內B(他兒子的

人頭公司帳戶),B在偵查庭推脫說不清礎此事件,是A自己在使用

此帳戶,告訴人覺得一般常識,B已成年人,設立公司及開帳戶都要

本人親自雙證件身份證去辦理及開戶,公司帳戶內貨款取用也要

負責人印章,才能提領,這樣否認不知道,詐欺幫助犯這樣能脫罪嗎?

刑法30條幫助犯能成立嗎?謝謝律師釋疑!

                                                                                  A.被告詐欺偵查中                                                                                                                                                         B.被告人兒子已成年人當負責人設立公司及公司帳戶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3 23:42

您好,

 

開立帳戶語是否參與詐欺係屬二事,告訴方可能還是需要更多證據顯示兒子知情帳戶被用來為詐欺行為。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一、他兒子確有可能真的不知道。不過把帳戶提供給別人做犯罪使用然後推說不知道的檢察官及法官常常不相信。

二、對於對方是如何詐騙的部分要多費點心去舉證。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 吉第大樓。

DORIS 105-03-06 13:20
律師您好                                                                                                                                                          

請問被告人A目前因債權被告詐欺偵查中,告訴人因受到被告

詐術錯務信息,多次匯款至被告人所指定公司帳戶內B(他兒子的

人頭公司帳戶),B在偵查庭推脫說不清礎此事件,是A自己在使用

此帳戶,告訴人覺得一般常識,B已成年人,設立公司及開帳戶都要

本人親自雙證件身份證去辦理及開戶,公司帳戶內貨款取用也要

負責人印章,才能提領,這樣否認不知道,詐欺幫助犯這樣能脫罪嗎?

刑法30條幫助犯能成立嗎?謝謝律師釋疑!

                                                                                  A.被告詐欺偵查中                                                                                                                                                         B.被告人兒子已成年人當負責人設立公司及公司帳戶                                                                                                                                                  

 

你好:

首先要能夠證明A有詐欺之犯行,才有討論後續問題之實益。 要判斷該公司之實際負責人是何人,若是A而B只是登記名義負責人,有可能B只知悉借名當人頭之事實,不知悉詳細借款、匯款之狀況,除非B預見A會為詐欺之犯行否則B不知情就不會構成詐欺罪之共同正犯或幫助犯。 若B是公司實際上之負責人,則要判斷AB間有何原因關係存在,例如借貸等,若B知情A之詐欺犯行,則可能該當詐欺罪之共同正犯或幫助犯。 詳細情形要依客觀證據才有辦法判斷。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6 16: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告訴人應盡速委任律師,提供證據資料,由律師撰擬告訴補充理由狀,必須A有施用詐術之詐欺犯罪行為,B才有幫助詐欺成立之可能。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沈恆 (沈律師) 105-03-06 16:37

既然已經提告,可主張父子是詐欺共犯,但是否成立,仍需檢視實際證據證詞而定,為免對方脫罪,最好委任律師為告訴代理人協助追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一併提告,以便讓檢察官可以釐清事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胖鈞 105-03-05 22:51
律師們好,被人在網路交易詐騙後,去報警了。後來在寒假的時候收到三重分局的信函,表示說,網路詐欺未涉及帳戶匯款由被害人的現居地或戶籍地警察機關偵查,請求移轉繼續偵辦。 所以律師們想請問,這是代表我的案件從新北三重被轉到台中偵辦嗎? 
我收到信函的地址是在台中的現居地收到的,我的戶籍地在嘉義。加上我是在台中現居地使用電腦跟別人交易結果被人詐欺,所以未來只有可能在嘉義跟台中開庭嗎?如果是台中偵查隊偵辦的話,也是有機會在嘉義開庭嗎?還是會在台中? 我比較怕的是之後如果上偵查庭或是法院 要跑去新北市的法院.......

一、網路詐欺的話犯罪地的部分,包括犯罪行為地及犯罪結果地應該都有管轄權。

二、另外有管轄權的是被告所在地及被告住所地。

三、基於偵查一體,一般來說你去那邊報案那邊就應該要受理才是。不過實務上的確是蠻多警局會推案件。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小熊 105-03-05 21:33

本人於二月底時購入一輛中古車 貸款16萬

之後等貸款業務員通知

後來通知我說核准了 年利率8% 分30期

當時算一個月繳5千多元 也不疑有他

結果近日收到分期繳款單每期金額6430多元

6430*30=192900

利息是32900

遠高於之前業務所說的8%

之後問貸款業務員他是如何算的 就不回應

以上皆有LINE的對話紀錄

另外車商那邊私自幫我刻了一個印章 貸款分期的合約書我也沒拿到

就直接跟我說車辦好了 可以來拉車了

這樣我是否可告他們詐欺偽造文書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5 22: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曾授權對方處理購車事宜,則不會構成偽造文書。因為貸款部分倘若確實涉及利息錯誤告知,確實可能涉及詐欺罪。

2、建議可以先提起消費調處,倘若對方拒絕賠償,則可以提告

無極天地 105-03-04 12:47

律師好,請問:

          我是某建設公司負責人,之前因為公司是家父在管理,而我只是掛名負責人,但後來他把公司掏空,我只好將公司拿回自己營運,但交接時公司票本少兩張,我問他他卻說不知道,我只好申請掛失止付,但過沒多久這兩張票都有人去投,現在變成對方告我們父子詐欺,這兩張票的金額我也拿去銀行扣押,我想請問我拿去銀行扣押的金額何時能拿回,是否要等判決結果或是對方一定領的到呢?

而我父親知道我掛失他卻故意拿去跟他人借,如果法院判決是我父親的問題,那我銀行抵押的金額會還我還是一樣要給對方領走呢?

麻煩律師解惑了,謝謝!

1. 對方提告刑事詐欺,要看對方告的具體理由是什麼,不是單純未給付票款或止付,就或構成詐欺

2. 票款是否應給付應循民事訴訟處理,刑事程序不處理給付票款的問題,而是否應給付票款,應視票據形式要件(應記載事項)是否具備?及票據原因為何?原因是否仍有效存在等等?這些都必須要詳細了解

3.法律上沒有銀行扣押這種事項,不知你說的這部分所指為何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4 14: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您的父親到案之後願意坦承,是在您不知情的情況下將票據轉讓,否則單憑您這樣的說詞,法院恐難以相信。

2、銀行扣押?您的程序名詞不明確,請詳述。倘若是票款的話,縱使是您的父親遭判刑,仍然無法取回,倘若是擔保金的話,則可以取回。

3、建議公司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並且就該詐欺案擔任辯護,才能保障權益,倘若公司在北部,歡迎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您是公司負責人,且票上的發票人應該也是由公司大小章所蓋出,所以銀行裡的扣押金額應會由對方所領走,至於詐欺部分,您應主張您不知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4 20: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目前遭人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建議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協助答辯,將您與父親之行為進行切割,主張您無詐欺之犯罪故意及犯罪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4 20: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目前遭人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建議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協助答辯,將您與父親之行為進行切割,主張您無詐欺之犯罪故意及犯罪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JEN 105-03-03 08:49
請問律師                                    

被告人使用A兒子名下公司戶頭及B兒子戶頭,用詐術來詐騙,騙取不易之財。

也將告訴人當初交付金錢,挪為私用,並沒有完成交代事項,更不退款。

      =>被告人名下脫產                                   =>A兒子(成年),被被告人當人頭做公司負責人                             =>B兒子(未滿20)                                     1.請問如果此刑事案件有機會成立,是否也可對這兩戶頭的人進行提告"幫助詐欺"?能否成立?謝謝                                                           2. 還是這兩個戶頭應該用什麼名義告訴?                                                                       3. 有機會可以判還這兩個戶頭裡的錢嗎 ?還是只能針對被告人而已,謝謝律師釋疑。                                                                                                      

 

 

如果A與B均知道犯罪人使用自己的身分證及帳戶進行犯罪,那就會構成犯罪的幫助犯。

犯罪帳戶中的財產可以加以扣押,於訴訟程序中,可以請求法院將犯罪事件中的不法獲利返還給被害人。

以上,如有其他問題,歡迎到我的部落格留言,我的部落格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奇奇 105-03-02 15:31

請問

104/12知道官司敗訴 判2年8個月 無前科 常業詐欺罪 尚未收到判決書

1.最快何?會執行?如何申請提前執行 ?

2.外役監申請條件?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會由地檢署來通知何時執行,若想提起服刑,則可以向地檢署聲請,至於外役監需視您在監獄內之表現並在監所內聲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ric-Lai 105-03-01 21:52

這次車禍僅有車損部分,有以下問題想請教專業的律師
1.對方估價單(原廠)與實際行情相差甚大,該如何解決?
我方(機車)估價單修多少報多少,也有請車行開立收據證明,少部分車殼受損實修3千多元;而對方給我的估價單卻高達2萬多元,現場他的車損僅有前保險桿(Honda Civic 8th),事後得知他報的價錢為改裝品全新修繕費用,且含有非我方毀損項目之修繕費用
2.對方事發當下未表示他是改裝,是我方自行查證他的前保桿非原廠,請問車損部分該不該賠他改裝品?
3.若關於民事訴訟,若和解談判破局,我方是否有權拒絕繼續和解調解,等待對方上法院提告,或者等2年民事追訴期?
到了法院,法官對於獅子大開口通常會有哪些保護我方之措施"?例如 : 折舊率之類的嗎?
若對方謊報其車損部分,是否也涉及詐欺, 估價單也未詳載修繕項目(改裝品名稱,僅寫「前保桿」)的話呢?
感謝律師團對們幫我解答,由衷感謝 ^_^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2 09: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零件費用的部份,可以主張折舊。倘若並未因為該次車禍所受到的回損而有修繕的必要,相關的費用我方可以拒絕給付。

2、改裝品的部份,倘若確實受到損壞,對方仍可請求。

3、倘若雙方無法和解,可以等對方提告即可。

4、到了法院,我方可以針對證據表示意見,法院自會斟酌。不過此類事件比較不會被認定涉及詐欺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ric-Lai 105-03-02 23:07

謝謝律師您的寶貴意見,我方仍希望以和為貴,盡可能以和解為主,謝謝 !!

jason 105-03-01 18:58

請問 我的帳戶被不明人士拿去當人頭帳戶,總共被詐欺30萬,我也是受害人我需要賠這筆數目嗎?
現在目前偵查庭開完了

陳敬人 (陳律師) 105-03-01 19:24

 

重點在你如何說服法院或檢察官  您是真的要借貸或求職或遺失  而非詐騙集團的同夥

以下資料供您參考:

所謂「交付帳戶而幫助詐欺罪之成立」,必須要幫助人在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對方將持其所交付之帳戶向他人詐取財物,如出賣、出租或借用等情形,或能推論幫助人有預知該帳戶被使用詐取他人財物之可能。

反之,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自由意思把帳戶交付給他人,而是因為遺失、被脅迫、遭詐欺等原因而交付帳戶,那麼這個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的人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意思,也並非認識收受其金融機構帳戶者的人、知道對方將持自己的帳戶對他人從事詐欺取財財產犯罪。

也就是說,這個人將金融機構帳戶的相關資料交付給他人的時候,既不能預測其自己的帳戶將被他人做為詐欺取財財產犯罪的工具,那麼此人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相關資料的行為,就不是在幫助詐欺取財等犯罪。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line id:ccgas

                                         陳律師

法律研究者 105-03-01 21:36

大大您好 你的狀況 原則上是會被當成詐欺幫助犯的 

             建議你一定要為自己爭取無罪

             你可以來信zxieff123@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江琳琳 105-03-28 18:30

方便請教你問題嗎?

ling072323ling@gmail.com

拜託您

Chunming 105-03-01 10:39

105/01/21時報告並提告被歹徒詐欺

那警察說這類的案件通常提告也是無功而返,

但是當時還是想說有提告就有機會,

不過我現在想要撤銷告訴可以嗎?

 

如果可以,那該怎麼處理?

如果撤銷告訴,還會寄單子到家裡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1 11:10

除非是親屬間的詐欺,否則詐欺並非告訴乃論,經提告後受理,就必須偵查直到檢察官做出一定處分。

Chunming 105-03-01 10:38

105/01/21時報告並提告被歹徒詐欺

那警察說這類的案件通常提告也是無功而返,

但是當時還是想說有提告就有機會,

不過我現在想要撤銷告訴可以嗎?

 

如果可以,那該怎麼處理?

如果撤銷告訴,還會寄單子到家裡嗎?

阿彥 105-03-01 07:35

收到XX分局通知書 內容是 :

發文日期   XX年X月X號 北市警內分行第XXXXXXXXXX號 案由         詐欺案 被通知人   XXX 性別         男 年齡         5X 出生地      屏東縣 戶籍地      高雄市XXXXXXXXXXXX 應到日      XX年X月X日 應到處所   台北市內湖XXXXXXXXXX(分局偵X隊) 聯絡人      偵查佐 XX

 

這是通知書內容 ~ 想請問 .. 因為人頭帳號關係被通知

戶籍地分局先通知也已經有做過筆錄了..然後又收到外縣市的

電話去問他們說不能調閱筆錄 ... 一定要前往一趟

請問 .. 一定要去嗎 ? 因為做生意關係 加上又在北部

一定要那麼大費周章專程跑這趟不可嗎 ? 或者是有什麼辦法 ?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1 08:53

建議還是要前往應訊,再表明希望能併案。

chris 105-02-29 08:25
律師們好, 父親公司被國外客戶欺騙,導致公司倒閉. 欠了一些工廠貨款、因此我們全家到其他地方避風頭.在國外要換護照的時候才知道父親,母親跟我被一些廠商告詐欺通緝, 父親是公司董事長,我跟母親是董事,我父親上個月過世了,我想知道父親過世後、是不是父親跟我跟媽媽的通緝就會取消結束呢. 謝謝.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9 09: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每個被告法律上都屬於不同個體、不同案件,所以不會相互影響。

2、建議您還是應該回台到案說明,並且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您好:

1.即使您父親為詐欺案主嫌,但基於您與母親皆為董事,應皆列為犯罪嫌疑人,因此即使您父親去世,您與母親仍有司法案件的問題,仍將持續被通緝

2.因為您父親已經去世,建議主動返國投案,並向檢方表示您與母親皆不知情,僅為人頭董事,並利向檢方爭取以緩起訴處分。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9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之通緝死亡而結束,母親之通緝仍繼續,不建議貿然返台,若返台,於海關處即有遭逮捕羈押之風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9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之通緝死亡而結束,母親之通緝仍繼續,不建議貿然返台,若返台,於海關處即有遭逮捕羈押之風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潘潘 105-02-28 22:49

您好  想請問各位懂法律的朋友  因之前有詐欺 偽造有價證券等 被判刑  因家人需住院開刀 需要有人照料及賺取醫藥費生活費 所以沒有如期去報到 現在家人身體恢復狀況良好 已準備去報到  但因目前已懷孕4月多 想請問  入監後 滿5個月就能申請保外待產嗎?還是需要符合什麼條件規定才能申請嗎?如果懷孕已滿5月 向檢察署報到時 還是會先入監 才能申請嗎?謝謝

去報到的時候就要跟檢察官講,檢察官會安排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hunk 105-02-27 23:39

律師們好:

請教幾個合夥問題

合夥人:甲(本人)、乙、丙(負責人)

案內相關人:丁(B企業社登記之負責人)、戊(C公司登記之負責人)

公司名稱:A咖啡廳(合夥時簽定公司名稱)、B企業社(合約簽訂地址所登記公司)、C公司(負責人說我們是合夥這間)

股份:甲20%、乙:20%、丙60%

合約上說明:

1.增資、減資、股權轉移須全體合夥人同意

2.由丙擔任負責人,代表處理內外事務

3.負責人每三個月召開一次股東會議,會議提案須由股東三人同意視為通過

4.營業結算每季一次,並結算盈餘分配

 

案情:

一、我於102年2月和朋友合夥(甲、乙、丙)頂別人咖啡廳,合約簽"A咖啡廳","丙"卻說我們合夥公司名稱為"C公司",我去查合約公司地址營業登記,卻是"B企業社"......請問這樣算不算"詐欺"。

二、合夥之後,"丙"未依合約每三個月召開股東會議,且未向股東報告頂店所含相關器具......請問這樣算不算"背信"(合約3)。

三、經營一年半後,"丙"用簡單名目(沒有細項)向股東報告這一年半營運虧損N萬元,並說虧損這段期間都是"丙"自己掏錢出來補虧損(在這之前均未提及公司虧損狀況)......請問這樣算"背信"?"詐欺"?還是???。

四、最近股東開會,決定將店盤出,"丙"卻要求股東先將公司之前虧損補足才能盤店.....請問這樣合法嗎?

五、股東會決定店若於Z時仍未盤出,則關店結束營業,"丙"要求若結束營業,則將店內器具作為營業期間虧損之補償.....請問這樣算合法嗎?

以上問題,麻煩各位給予解答

你好:

不構成詐欺,頂多是未依約定或決議執行合夥事務之民事糾紛,可要求執行合夥事務之合夥人依約定或決議執行。 未履行報告義務跟是否背信不能等同視之,背信有其構成要件,客觀上要為他人(合夥事業)處理事務,違背其任務,致生損害於合夥財產,主觀上要有背信故意及不法所有意圖或損害合夥事業之利益之意圖,目前資訊不足看不出來丙是否有此情形,或單純未履行報告義務而已。 如上述,未執行合夥事務之合夥人可以要求檢查合夥事務及財產狀況,並得查閱帳冊,先要求丙配合調查,看有無違法情形,才有辦法判斷。 要先釐清丙是否真的有代墊費用,若有,而真的有虧損情形,要依照出資額比例去分配損益(20%、20%、60%),丙要負擔60%之虧損。 若全體合夥人同意,可以解散合夥並進行清算清算要先清償合夥債務,有剩餘才會返還合夥人,先釐清合夥財產合夥債務之數額,才有辦法正確回答,若未查明前以口頭方式抵債,根本不清不楚。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於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8 2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須提出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可考慮對對方錄音蒐證,蒐集證據後,再考慮提出民事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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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8 2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須提出對方施用詐術之證據,可考慮對對方錄音蒐證,蒐集證據後,再考慮提出民事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壹 105-02-27 21:28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網路上8591跟對方購買了物品( 總價6200 ),我先付款一半(3200),等他完成後的當天,他們去催客服所以8591查詢我手機已經停掉,把我8591帳號停權導致我當天不能把另一半付完,因為處理停權的證件在我媽那當下無法向她索取,後續隔天馬上處理完停權事情,處理完後於是我叫他們趕快補開付款另一半的單子給我,他們卻不要!!!之後還多次用未顯示號碼打電話來我家裡瘋狂騷擾恐嚇說他們要報警,要我賠5萬!?

還有過程中我跟他有私密聊天(2人空間談話),我有用情緒上比較不當的字眼,因為我被騷擾到情綠上有點不好,例如這句:"我他媽感冒流感被你們打電話來家裡恐嚇要報警然後還要被家人罵!你們他媽的能不能效率點" ←是想叫他們趕快把事情結束不要煩我了

他們又跑來密我說已經去警察局提告,也已經開三聯單

去警察局提告詐欺!?妨害名譽!? 然後叫我準備好5萬賠償!?  

請問各位律師,這樣成立嗎!? 請幫幫我解惑,麻煩各位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7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無相關犯罪行為,您無須過度擔心,對方即使提告,您仍可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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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7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無相關犯罪行為,您無須過度擔心,對方即使提告,您仍可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Nunu 105-02-27 20:36
律師你好: 當初買機車,因為沒有繳清而變賣,被對方告詐欺,後來有和對方談合解,就是先拿5萬還款後續在分期付款,但是現在我沒辦法負擔5萬因為現在我得到癌症,只有先生在工作,請問還可以在上訴嗎?但是法院已經判決下來,判我3個月可以緩刑,請問緩刑是不是會被撤消呢?謝謝!

你好:

要看判決主文宣告之緩刑是否有附負擔,例如分期給付多少錢,若未履行負擔,情節重大可能會依刑法第75條之1第1項第4款撤銷緩刑民事上若你已與被害人和解調解,除非和解調解有無效或得撤銷之情形,否則就要受到拘束,你未履行,被害人可以聲請強制執行你的財產、所得。
阿偉 105-02-26 22:04

公司於104年12月增資認股(內稽內控未完成,但有創櫃號),開放員工購買,並允諾105年1月印製實體股票,105年2月底並未執行上述允諾沒又任何動作,若員工後續離職,可否要求公司退回該投資金額?若公司強硬不退還是否可控告詐欺?

自己手頭上有匯款的資料,跟當初發給增資股東的證明書,也有蓋董事張印章(備註欄上有註明增資金額跟允諾105年1月印製實體股票)等相關資料

 

 

你好:

若有約定給付股票之期限,持物該期限就會構成給付遲延,可以季發存證信函律師函並定相當之期限催告給付股票,逾期不給付則解除契約。 解除契約後可以請求返還價金。 目前提供之資訊看不出來有詐欺之犯罪行為。
阿儒 105-02-25 14:40
妳好 我過年前 我自己犯了一個錯誤 就是我 想去看 瑪丹娜 演唱會 但票由於太貴 就沒有買票去看 之後演唱會那週 我在 instagram 社群網站 看到有工作人員 放了 瑪丹娜的全區工作證 我也是一時的好奇 就直接下載下來照片 然後用列印機 列印 當天就直接去看了 瑪丹娜的演唱會 時間是1月4號 但我只看了3首就離開 因為時間太晚要回家 之後1月6號 我又進去看 但當場就被抓到 工作人員也馬上報警處理 我真的很後悔 我才22歲 真的 不想把事情搞大 我已經開簡易庭了 監察官說我犯了 偽造文書罪跟詐欺罪 請問我有神抹辦法 能夠把刑責降到最低 或是可以不起訴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5 15: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應該與對方和解,並簽立和解書陳報法院。倘若無法和解,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2、倘若已經到簡易庭,則無法不起訴或緩起訴,至多只是無罪或是緩刑問題。

您好:

建議和解,爭取緩起訴緩刑之機會,可委請律師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5 2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與對方商談和解,簽訂和解書及撤回告訴狀再支付和解金,以利您請求緩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5 21: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與對方商談和解,並支付和解金,請求對方簽立和解契約撤回告訴狀,以利您向檢察官請求緩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