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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1-16 01:37

請問一下律師們..

今天 有一位fb社團裡的車友

po了某個文章

後來 另一位車友 留言 :

回壓就一定安靜嗎^^?
你這樣說 到不如說不要改裝好了.
還有偉士牌也不要騎.勁戰其實也沒小聲到哪.小B,DIO那些二行
程的車怎麼辦??
我覺得如果真的淺眠,容易被吵醒的話你換好一點的隔音設備比較實在


之後我也在上面留言:
有時候真的覺得.大聲有什麼用.像神經病一樣要大家注意你嗎?
"容易被吵醒的話你換好一點的隔音設備比較實在"就是會有這種想法的人
改大聲自己爽.別人家管他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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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沒多久 他把我們的聊天內容拍下來傳給我 說:

有幾點要跟妳說,1 妳有看過改缸車小聲嗎?,並不是為了引人注目才大聲,有沒有用妳可以找時間,妳騎車來我們試試看
2. 7-11一個月應該沒多少錢吧,不要在帶罵人的語言在社團了,妳這是已經構成毀謗公然侮辱囉,凡事三思啊

這張照片+$5000拿去警局妳知道會怎樣嗎^^公開道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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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我這樣有公然侮辱.毀謗嗎???
他說的那句 " 這張照片+$5000拿去警局妳知道會怎樣嗎^^ " 是否恐嚇呢??

我也很淺眠
我也超討厭改裝機車的引擎聲

不過,就法依法
你的留言或許有點會可能會構成妨害名譽
以後還是不要留些有爭議的詞彙
以免爭端

至於,他要提告有沒有構成恐嚇
其實,提告是權利行為,所以不會構成恐嚇

建議就不要再爭執了
以和為貴,大家各退一步,反正他現在也沒有要告你的意思,這樣就好了

cathy 102-01-14 23:52

目前有位同事利用自己的facebook不定期以代號或陳先生等影射、毀謗同一辦公室的其他同事,請問該如何處理,此行為是否涉及毀謗侮辱妨礙名譽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5 01:14

有可能,但必須看資料後才能判定,詳細諮詢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於臉書上詢問或來電免費電話諮詢。

回覆 cathy 的發言內容:

目前有位同事利用自己的facebook不定期以代號或陳先生等影射、毀謗同一辦公室的其他同事,請 ... (恕刪)

如果在臉書上所指陳或傳述之「具體事實」足以毀損特定人之名譽者,應已構成誹謗罪,又若僅僅是單純地抽象漫?者,則是公然侮辱罪的問題。

不過總結來講,重點還是所謂的「影射方式是否足以明確地讓其他閱聽之人得以因此獲悉足以貶損某特定人名譽的資訊,亦即這個資訊要與提告的被害人間是有一定明確的連結才行。

另外提醒您,不論是誹謗罪或公然侮辱罪,均係告訴乃論之罪,若未提出告訴,檢警依法無法主動偵辦,並務請注意告訴期間(知悉犯人時起6個月內)。

如果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詢問,謝謝!

煩惱的女生 102-01-10 02:01

其實我不曉得事情該歸類在毀謗妨礙名譽,還是性騷擾這一塊。


事情是這樣的,
我和A女從小學就是形影不離摯友,高中時認識了B男,我們兩個並沒有和該男子交往、發生過任何親密行為,單純只是同班同學情誼,但B男當時就經常對人散播我與他交往的事情,而我是最近才得知。


高中畢業後甚少與B男相見,後來因為B男開始出現一些用言語騷擾我的行為,致使我本人於2012年3月將他FACEBOOK帳號封鎖,A女也刪除與他的友人關係。


不過從2012年10月起,陸續有高中同學向我告知,B男在自己的FACEBOOK塗鴉牆上發表許多語意不清的短文、訊息,多半都是與女人交往、性方面有關,似乎是和人對話,兩三分鐘就一則訊息,發文量非常龐大,但是內容光怪陸離〈什麼性勾引啊、他三個月達到百人斬啊、一下說自己交過女友,一下又說自己從來沒有女朋友,只有性伴侶等......〉,沒有邏輯可言,也未曾真的有別人在文章下方回應。而令人感到恐慌的,是他常常暗指內容女主角是某位高中同學,而那位同學似乎是我。


於是我開始請朋友將他的訊息拍照備份,密切注意。


而2013年1月開始,B男將我和A女的名字〈非完全,我的名字沒有打上姓氏,A女的名字只有打暱稱,但這暱稱是A女友人間慣用的,幾乎等同姓名〉打進他的塗鴉牆訊息裡,開始製造我與A女就是他故事裡的女主角的假像,內容依舊瑣碎不明,語句沒有邏輯可言,發文量依舊龐大,但拼湊起來的感覺像是「兩女共事一夫」,他還曾評定我的聲音、A女的長相等,最後是他認為我們兩個女生「不敢玩」,使他淘汰了我們。


這些訊息我的朋友都有拍照留存,但B男通常在講完後幾小時內就刪去,因此他的文章現在沒有留在塗鴉牆上。


B男的住家離我和A女很近,高中時都知道彼此住在哪裡。
很多人都跟我說,不理他就好了。但我真的真的很害怕,畢竟名譽被毀掉事小,我最怕的是不曉得B男會不會有一天分不清楚虛幻和現實的分別,然後跑來我和A女家堵人,對我們做出可怕的事情來......


感謝線上律師耐心讀完,還請您替我解惑,雖然他本人沒有直接的對我傳訊息說這些東西,但在他自己的塗鴉牆上不斷散播,構不構成妨礙名譽毀謗?而內容影射我和朋友,且多為性、感情方面,構不構成性騷擾呢?又或者,有其他的法條可以適用於我的案例呢?

 

我們兩個女生只是想找一些保護自己的力量......

臉書上面公開發表與事實不符

有損他人名譽之事者

有可能會觸犯刑法公然侮辱誹謗等罪

也會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得處一萬元以上十 萬元以下罰鍰

被害人也可以請求民事賠償

 

建議你可以將證據交給律師幫你處理、提告

chun2204 102-01-09 23:45

工作內容--客服人員
客人投訴無理投訴態度不佳並且加油添醋要求主管人員解雇已是負責,公司沒有查明真相未平息客人怒氣,而遭解雇。(公司都有錄音)
1.可那哪些單位提出申告
2.須取得哪些資料向客人提告,可以提告毀謗
3.求償金額,可以包含哪些項目

1.公司部分 還是先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2.至於顧客 你要證明你被解除是因為該顧客關係 或許可以朝向是否有侵權行為的問題 可以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3.對方單純投訴 要構成公然污辱實在頗有難度

公司必須要證明勞工有可歸責的原因才可以合法解僱

如你所述公司沒有查明,那當然就沒有辦法證明了

此一解僱可能違法

你可以向勞委會申訴

chun2204 102-01-11 23:48

 就第2點而言,對此客人侵權的部分有哪些可向出告訴呢

仔仔 102-01-08 23:47

各位大大:
有個朋友在FB上發洩自己的情緒,但他並沒有打出對方的姓名,用了暱稱替代
但對方不知道的暱稱,魚飼料與垃圾魚 這兩種暱稱 是自己胡亂取的跟對方姓名也完全無關聯性
但是發文並不是公開的 只有幾個人看的到 卻被有心人士拿去給對方看
現在對方嗆說要告我朋友毀謗人身攻擊 毀謗等罪名
我想請問以下問題
1.她並沒有舉名是誰,只用自己知道的暱稱 這樣沒指名道姓 夠造成毀謗或是人身攻擊嗎?
2.內容就是她個人情緒不爽時的發洩,沒有髒話,只有說一些干你屁事,有種就做好一點給人看,一輩子沒出息 這類的話語 夠造成他提告的理由嗎?
3.內容有提到對方的職位,但並沒有屬名是哪間公司 只有說出 例如:製造主任~類似這樣的職位名稱 並沒有其他相關公司名稱
4.內容並非公開文章,只有4~6個朋友看的到 這樣算公然毀謗嗎?或是可造成人身攻擊呢?

以上 對方有辦法提告嗎?會被告成嗎?若是 可能會有什麼樣的後續:EX:罰金?刑期?
等等的

麻煩 大大解答 ~~~
朋友被心機很重的同事搞到心情不好 只是上自己的FB發洩 也沒公開 卻被有心人士拿去作文章 甚至可能吃上官司 真的很無奈 也很無言 這些人在公司不守公司規定難道就不是不守法嗎?法律真的會保護這些可惡的人嗎?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9 20:38

對方有辦法提告,刑期看有沒有和解

詳細諮詢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於臉書上詢問。

☆∞飛㊣龍∞☆ 102-01-08 06:39

身為一個社會公眾之人員,他可以隨便寫說97年度經通報案父因相對人未帶聯絡簿及餐具回家而折打相對人,經本府派社工員調查,案父叫相對人為案妹泡奶粉.換尿布及洗澡,因為此點案父受到不當之處分,須接受強制親子之課程50小時,(此案案父也在法定期間內提起訴願,訴願以至台北內政部在做審理中),對此亂來之社會工作者,是否犯到毀謗.悔辱.妨礙名譽等罪刑

如果內容有記載不實 你可以先向內部上級單位申訴 否則如果只是單純這樣記載 也無從證明其真實性或憑據 要認定他構成刑事犯罪 很有難度

☆∞飛㊣龍∞☆ 102-01-09 05:2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內容有記載不實 你可以先向內部上級單位申訴 否則如果只是單純這樣記載 也無從證明其真 ... (恕刪)

律師感謝您為我解答,可否再請律師幫我看看我所提之佐證,可否證明那位社工員偉正之事實,

民國90年期間本人第一次婚姻離婚之後2子皆歸由我教養監護,大兒子名喚林嘉宏,老二名喚林郁恩。

離婚後因淡水人盧秀鈴不棄嫌的與我同居在戶籍地交往,然後生育一女一男,雙雙皆由我生父領養入戶口與生母共同監護,女孩名喚林詩雅,男孩名喚林善耀。

當時生活雖然過得去,但是由於盧秀鈴生育後性情有所大變之下,在民國82年男孩生育後不久,大兒子嘉宏曾為了因家人全員未到齊偷喝湯,而被盧秀鈴責打,又一度也是因為大兒子嘉宏要看電視卡通,盧秀鈴要看連續劇起爭執,然而嘉宏又被罰跪,這都在我去工作所發生。

直到有天被我親自撞見之下大跟盧秀鈴對吵理論開始,她三番兩頭的不時為了瑣碎之事責怪謾罵老大跟老二,直到我媽林陳金葉看不下攜帶我二子去位於虎尾頂湳里90號我姐家居住,繼而我跟盧秀鈴關係惡劣到她丟下小孩給我獨自回去她淡水娘家,多次前往我姐家求助我媽幫忙,換得答案因我媽那時患有尿酸過高,以及脊椎彎曲須復健不能幫忙下,為此一度我的生活我得後面背著善耀前面背著詩雅去工地打雜工度過,一度善耀因尿布疹屁股差點爛掉,又透過好心人士要收養給小兒換個更好的生活之下,忍痛將其分給人認領養育,那種痛試問天下有多少做父母能忍受的了心靈的煎熬?一邊還要背著小女上工打零工過活,又加上我母親在當時向法院提出將我老大老二戶口監護權轉去她那,用以我都挪用小孩補助款的名義去打這場官司,身心疲憊的我上法院一度只能懶懶散散回應她是我媽她要怎樣就怎樣的回應法官。

日子熬到有天盧秀玲親自回來向我道歉要我原諒她,為了給詩雅一個完整的家,我原諒她讓她回到我身邊,誰知有天淡水廟會慶典盧秀鈴對我提起要帶詩雅回去看熱鬧,然而一去不回全無音訊,光是在詩雅要讀國小前這段期間,我三番兩頭由雲林虎尾去淡水下圭柔山尋找愛女下落,幾經折騰,幾度為了尋找詩雅而跟盧秀鈴她家人跑上警局,直到民國97年3月透過網路相識了當時年齡只有17歲半台中清水人的女友洪翊涵,在她不棄嫌下一拍即合的在戶籍地同居交往,一度我媽還趕她騙她回去,她不棄嫌又回來的與我生活。

在同年5月因我認的一個乾弟弟之始亂終棄結識了高雄彌陀人尤美雯,起初我們以幫忙心態,幫尤美雯找出回她肚子裡面孩子的爸爸,幾經波折搞到讓左鄰右舍誤認我有大小老婆共同生活,在尤美雯什麼都要出頭下,大大更被誤認為尤美雯是大老婆,洪翊涵是小老婆之說,也因此事才有被通報家扶中心李依盈社工的介入,理由是為深怕林詩雅心靈成長有所偏差介入的,一度安排著詩雅周六去上心靈輔導課,輔導老師是郭素蘭郭老師,而我家庭裡因為尤美雯怕說她小孩出生沒有爸爸,繼而寄託在我身上,為此一度我夾在翊涵與美雯的紛爭中間,尤美雯的佔有心極強,處心積慮的想要除掉翊涵,然而發覺翊涵跟她同有身孕之時,還多次的處心積慮要她拿掉小孩,騙她喝紅花,騙她吃下RU486強力墮胎藥(為此穎君基因錯亂出生之後還得了多指症右手大拇指那多一根手指)。

甚至還在97期間為了一席之地還入我的戶口之下寄居,當下有2位媽媽疼愛之下,詩雅哪來97年提報爸爸不當管教及疏忽之說?之後尤美雯跟洪翊涵相繼在98年2月期間生產,98年2月4日在婦安婦產科產下一男孩,我將此嬰命名林峰興,假借生父之名領養為五子,在尤美雯生產完回高雄坐月子,而翊涵她在98年2月14日在婦安婦產科產下一女嬰,我將其女命名林穎君,用生父之名領養了穎君為我次女,她們坐月子期間幾度為了都是我在為翊涵做月子一天一隻麻油雞,而美雯沒有享受到,要求我去高雄給她煮麻油雞,而說到小孩子林峰興開始都是喝S26品牌奶粉,林穎君則是喝她媽媽母奶,喝到她7個月長牙齒翊涵被她咬得受不了才換給她喝S26的S2品牌奶粉,尤美雯跟洪翊涵的家庭紛爭直到小孩為了爭坐螃蟹車(學步車)而紛爭惡化到了極點,尤美雯卻也在我朋友圈裡認識了吳山豹,起初與他兄妹相稱,繼而姦情被我跟尤美雯她媽媽抓到,然後結束了我跟她之間的一切,當下穎君隱約會走路了!然而戒掉尿布,何來叫大女兒為小女兒泡奶粉換尿布之說?雖說尤美雯走了之後一度陷入困境,我跟翊涵都是這樣撐過來。

直到撐不下一度99年7月多金融風暴全球經濟危機時犯下了家樂福窮爸爸偷拿雞腿一案,之後雲林縣政府社會處歐淑秋社工經由家扶中心李依盈社工帶領來我家,來我家起初說什麼我用大女兒照顧小女兒方式錯誤,當下我有跟她說我家互動方式生活有何錯?有什麼是她所言之大女兒照顧小女兒之說,她只回我說她有她立場我有我立場,要求我去了解她的立場上個1.2天的親子教育課程,我對她說只要不影響我可以工作賺錢情況下,我可以答應她去上個1.2天了解一下她的立場,當我接收到上課通知函不疑有他的去虎尾頂湳里家扶中心那上課,上課過程我也受到老師幾度讚揚表示對家庭安排及成員互動都極為良好,一度又曾被老師詢問我為什麼會來此上這課程,我就對老師言說我是來了解什麼是雲林縣社會處歐淑秋社工的立場,到了中午在家扶用了午餐之後在簽到簿那發覺,什麼!我要上50小時之強制親子教育課程,當下感覺被騙而氣怒下不上下午的課程囉!之後幾度我親自到雲林縣政府社會處找歐淑秋社工詢問理論,問她不是跟我說要我了解她的立場上個1.2天之課程,她卻返口說她沒說來敷衍我,硬要我去上此課,之後跟雲林縣政府歐淑秋社工就因此有些對立,之後有個自稱西螺來的張綵琳社工要介入我的案件。繼而又在100年2月25日面臨了阿嬤在台北往生,獨留唐氏症的姑姑,親戚們都言說我是長孫得接下照顧姑姑之責,我跟翊涵也是在我阿嬤往生百日內,為求有個名份照顧我姑姑下,草草的把翊涵她結婚戶口,幾度我也嘗試去雲林縣政府社會處找歐淑秋社工,以及西螺張綵琳社工幫忙,得到回應就是這不是他們範圍之內幫不了忙,我某日在街上無意發現殘障協會的交通車,然而透過詢問查到殘障協會,繼而有個蔡社工來介入幫忙我姑姑一事。

我又在100年5月25日入監服刑至100年11月12日出獄,我出獄後多次由我老婆口中得知張綵琳社工多次的援助,幫忙生活津貼補助申請,我出獄那天我姑姑還一度發生了被性侵一事,之後我姑姑情緒起伏連我都拿不定下尋求全日托,然而就有土庫華聖托育養護機構要來接我姑姑案件,101年5.6月期間時運有了麥寮當任鷹架工的工作,想說我翻身的機會來囉!我可以有機會好好彌補翊涵的機會來囉!誰知雲林縣政府社會處歐淑秋社工又在家扶中心李依盈社工帶領下來我家,然而用詞說我去麥寮六輕工作之裡由騙走我女兒去安置,口說無憑我有附上幾許文件作為佐證之效用,懇請鈞長大發慈悲之心明察秋毫~~~

阿明 102-01-02 23:47
以前待過一家公司

出來後跟以前的老闆在網路上吵架

抖出公司待遇不周的事實,該老闆要告我公然毀謗

查了一下發現該公司的待遇鑽過法律漏洞,毫無責任可言

我會被判刑嗎?

說出公司待遇不周之事,是否就成立誹謗罪,倒也不一定。

還有可能主張真實抗辯或是可受公評。可以往這方面去研究。

102-01-01 18:09

請問以下這段話是公然侮辱還是毀謗?

「我想看看台灣有什麼腦袋有問題的人跟您一樣」

 

如果刑事訴訟成立能不能對他提出民事賠償?

 1.公然污辱之抽象謾罵  誹謗指具體描述不實事項侵害名譽

    會構成什麼犯罪  還是要看當時具體情況而定

 2.刑事不成罪  未必民事不會構成侵害名譽  還是可能有相關侵權賠償的問題

102-01-01 21:15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公然污辱之抽象謾罵  誹謗指具體描述不實事項侵害名譽

 

不好意思

我敘述不夠明確

這是在論壇上發生的事

我因為對方自述的對待貓咪方式可能涉及動物保護法的虐待

故發信給主管機關詢問是否涉及虐待

之後發言告知我的動作

沒想到他就說「哀,我現在真的知道台灣為什麼新人薪水22K了,明年預估15K吧,麻煩您去寄,我等您,我想看看台灣有什麼腦袋有問題的人跟您一樣 」

我說即將對他提出告訴

他又說「哀,人家說養貓的人都怪怪的,我之前不覺得,來到這個網站上還真的感覺有這麼一點
動不動就要告人,哀哀」

請問

對於以上內容可以提出妨礙名譽告訴嗎?

刑事部分是公然侮辱還是加重毀謗

「腦袋有問題」這句話比較傾向認定是侮辱,其實你要提告究就兩個都提告

 應該追究什麼罪,給檢察官去認定即可。

101-12-31 01:24

我再fb打了一篇文章! 內容大概是

[只會說會花不會省,狗喔!妳們是爸爸媽媽沒交好還是天生破腦?你們是怕台灣生育率太少,要多下死點人,才有人投胎嗎? 垃圾!]

然後我有標記和我很好被欺負的那個女生,我們簡稱他是史迪奇!

史迪奇他被家暴,所以監護權被判到他阿伯身上! 就被帶到北部了! 結果史迪奇的的啊伯看到這篇文章有來回我留言! 我也有回他阿伯! 結果史迪奇的大姐<阿伯的大女兒>就說要告我公然侮辱罪! 可是我沒有指名道姓說是誰! 這樣公然侮辱最成立? 他啊伯來回我留言我也沒有罵他喔!只是說話有點酸而已! 史迪奇的大姐要我po文道歉.打電話道歉.叫我父母道歉.登報一星期道歉,那我要理他們嗎? 我的小表妹和我們同年齡,都同班同學他怕惹事情所以就去跟史迪奇的阿伯道歉! 可是這件是我一直到後來才知道,我根本不是事先知道的,這樣算是公然侮辱證據之一??

那史迪奇的表弟是直接到史迪奇的文章回史迪奇留言罵他賤! 那請為這樣算公然侮辱毀謗罪嗎? 他雖然沒有說誰,可是直接到別人文章留言就算了吧?

拜託幫幫我,這是最近的是而已,謝謝:")

DAVID 101-12-30 18:46

請問律師:

         我騎車前往對方家里巷口.製作一個看板內容是這樣(廖XX.住址00市00區000路X樓.你破壞家庭讓我原本一ㄍ幸福的家庭如今已破滅.還敢以我們的房子[因當時借名登記於他名下]威脅我老公要我撤回對你所提出ㄉ通姦.妨礙家庭告訴.另外還要給你一筆分手費.你父母居然也在幫你下指導棋.難道沒王法ㄌㄇ?)

這份廣告看板我把他貼在我機車上.而機車放在她們家巷口.問題來ㄌ

1.隔天我去現場發現看板已經不見.於是我前往派出所看監視器.看到就是對方把我ㄉ東西撕毀

請問律師這樣我可以告他毀損罪ㄇ?

隔天我又做ㄌ7張分別貼滿我ㄉ機車上.但又被他全部收走.這樣可以看竊佔ㄇ?

2.如果我所說ㄉ都是事實請問律師他告的了我公然侮辱ㄇ?或毀謗名譽

林智群 (klaw) 101-12-31 13:02

對方應該成立毀損罪及竊盜罪,不過對方可能會主張正當防衛

加心蘇 102-04-04 03:28

 你說的不到公然侮辱 (如三字經 白x 王xx )

如果能舉證說的是事實 就不會成立妨礙名譽

至於對方損毀跟竊盜只能告一樣 這你放心 由檢察官決定那一個

 

 

Michaelia 101-12-22 17:34

12月3日向公司提出離職,公司答應了。本人也寄了存證信函終止勞雇契約。12月19日收到公司存證信函說本人曠職並解雇,還貼公告讓全公司員工看,請問這樣構成毀謗嗎?公告有拍下來可當證據嗎?謝謝!

您好:

若公司所述確屬不實,則相關人員即會涉犯誹謗罪,可以提告並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撥撥 101-12-20 14:37
請問有人在遊戲私信罵我婊子雜種狗並且對我的照片人身攻擊多達2千多封信 我有甚麼辦法可以制服他嗎 因為我昨天去警局報案 警察讓我告他妨礙名譽毀謗 可是我不知道這樣能不能告的成功 不想因為他都是私下然後就逃過所謂的公開場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告對方妨害名譽,另對方寄了二千多封的信件,有可能會涉及強制罪的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吳小姐 101-12-20 11:26

妳好

我們在公開社團裡面討論一個議題

為已婚媽媽是否適合在女同志圈結交伴侶?

大家的看法不一,有人揚言說要告我們

(因為皆是網路,所以都有文字)

後來對方又覺得失態拉不下臉在論壇上刪刪減減自己寫的東西,

於是好友在自己的日誌記錄上打

很爛..真的.我真的超瞧不起妳,我都沒刪也沒修改我的東西,倒是妳又刪又修..真的超級瞧不起這種人..撤頭撤尾的俗辣,完全不敢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於是我就安慰我朋友說算了,早就料到她們會這樣..等等話語

 

後來同社團有兩個人跑來(我們皆不認識,但屬同個社團)

一個在我們對話的紀錄裡面,罵我們白痴

另外一個是說,大家都把妳們當笑話看 妳們還樂在其中 別這麼幼稚 文字粗俗的沾污這空間

 

我想請問

是否構成公然汙辱?還有公然毀謗?

因為是公開的紀錄,很多人看到

因為朋友所言屬實,我們不知這樣被罵和羞辱是否是可以的?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的留言,已經使第三人均得共見,所以已涉及公然污辱妨害名譽情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豆芽 101-12-19 19:52

我們長期固定借用社區活動中心為家中的孩子聘請音樂老師前來上課(學伴都是外面的小孩非社區住戶)...時間約為7點多~課程結束約八點多快九點....孩子會在中庭玩耍個20分種左右才各自回家....日前住戶大會開會認為音樂課後~孩子在戶外玩太過吵雜....並在各電梯貼公告...內容如下"幼兒班下課時,吵鬧聲音太大已影響住戶安寧,且又無家長陪同下,容易發生意外;請主辦人自我約束"這幾乎就是點著名說我放任孩子在中庭遊戲場玩耍~但重點是我們一下課至少會有一位大人陪在遊戲場...而非這麼不負責任的沒有陪同....我個人認為已經在毀謗我自個不負責任的家長...重點是還張貼在每一支電梯內.....請問~這樣是否構成毀謗.....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19 21:56

毀謗礙難成立。

林智群 (klaw) 101-12-26 22:24

這個文件並沒有針對個人的意思,且涉及公共利益,不會成立毀謗

haosen 101-12-16 22:57

你好,12月11日我有po文我的案子,也感謝律師給我一個方向,不過在開偵查庭,我有一個疑惑,派出所寫筆錄公然毀謗(以文字),偵查的時候是寫公然侮辱,請問罪名是由哪個階段來判定?另外檢察官希望我們和解,建議要不要公開道歉的方式(畢竟只是一個字),我也同意了,結果告訴人不同意,堅持要我受到教訓並且要精神賠償給她6000元,當場檢察官斥責,告訴人也接受和解,案子就先轉到調解委員會處理,告訴人意圖明顯就是要錢,而我當然是要公開道歉就好,想必也是談不成,又要轉回地地檢署偵查,這樣解釋不聽,和解道歉不接受,請問檢察官還是會起訴我嗎?我跟告訴人不熟,也沒發生口角,只因寫錯一個字,也沒意圖罵她,難道要乖乖賠錢了事,讓我感覺是間接恐嚇取財?

還有就是告訴人本身就有精神不穩定的疾病,事情還沒發生之前,都有去看病住院,卻在檢察官面前說她會看病住院是我造成的,她也會跟其他人說我罵她,要我賠償精神損失,說的我就是罵她,請問我要怎麼制止這樣的行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檢察官會依職權適用法條,所以檢察官會先調查事實部分,再予以適用法條,而本件雖然告訴人最後不同意和解,但檢察官是否起訴,仍需視您有無妨害名譽之犯意與行為,至於賠償的部分,並非檢察官他所要處理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敏敏 101-12-15 14:42

深交多年的朋友撕破臉,因為會說心事給他聽,也再三交代不能讓人知道,但他卻在公開場合講出來,事後問他,他也推卸責任,說不是他說的,我問了當時在場的人,事實是他真的有說,我又問了他,他一樣說沒有,他沒說過那些話,因為太生氣,朋友問我跟他為什麼吵架,我就開口大罵,不帶髒字的辱罵,只說他騙我把我私事都說出去,因為也是在公開場合,事情傳入他耳裡,他覺得毀謗他人格地位,說要我等著吃官司,他最近也在臉書上 PO要告人,心情不好就警察局見,毀謗需要多少條件? 真的告了哪些是有利於我?又該怎麼做?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15 19:22

只要您陳述的內容是真實,就不會有誹謗罪的問題。

若有其他問題或不清楚,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發文諮詢。

林智群 (klaw) 101-12-17 23:29

你這個應該不會成立毀謗罪,頂多是公然侮辱

肯尼斯 101-12-14 12:31

律師您好:
我(以下暱稱 肯尼斯)遇到一些網路上的法律問題想要尋求諮詢!
就是今天在網路電子佈告欄PTT實業坊上面,跟某個exxxxxxxon網友發生爭執
起因是因為exxxxxxxon這名板友看到新聞說台中市有三名民眾打計程車司機
這名板友就悲憤的到PTT實業坊的台中板(TaichungBun)發表了一篇文章(原告原文)
以下有文章。
我於他的文章中用推噓文的方式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我於下午四點左右在他文章底下備註註1的方式說,本意是說台北人多,怪人本來就比台中多
並說人多必有白癡(此指類似毆打計程車司機的三名嫌犯這類人),推論台北怪人應該會比台中更多。但是他exxxxxxxon認為我在文章中是罵他白癡,於是他寄了一封信(註2)給我,標題就罵我白癡。
 作者  exxxxxxxon (七夕情人節要幹麻?) 
標題  我看你才是白癡吧 
時間  Thu Dec 13 18:24:06 2012───────────────────────────────────────
不過就新聞事件有感而發你是在亂罵什麼阿?還白癡勒我看你才白癡還轉八卦板勒!故意讓我難堪的是不是?沒關係,你轉的話會被噓爆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From: 1.200.94.36 

後續我們之間又有許多推噓文(註2),當中還有夾雜一些網友對於他的評價。
我留了一句Like father like son,中文大意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他認為我在漫罵他爸。但是我後面有跟他說,當他在網路上發表這些文章的時候
是否有想到自己的父母親,想表達的是給人看笑話。
事實上,我之所以會去回覆他的文章,主因是看不慣以偏概全的人來影射台中人不好
回覆內容包含了自己對於他的言論不當之處,希望帶給他一些我的看法跟不滿。
但是他大部分都是曲解我的意思之外,也舌戰其他版友。
目前他說已經去警察局報案,並給我三聯單,控告我公然侮辱網路加重毀謗
想請教律師,不知道我接下來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妥當呢?
查詢過一些相關案例,似乎要到對方報案處(新北市政府板橋分局)說明情形?
但是平日都要上班,如果真的必要還是要跑一趟到案說明。但是我該準備哪些東西以利我說明案情呢?



(原告原文)
作者  exxxxxxxon (七夕情人節要幹麻?)                       站內  TaichungBun 
標題  [閒聊] 新聞中赤鬼牛排館的員工 
時間  Thu Dec 13 15:24:59 2012───────────────────────
今天的新聞馬基唷翻板事件兩男一女喝醉攔計程車司機司機不理還拍打車窗警察都到了還跟警察叫囂新聞中的嘴臉實在有夠沒有水準的看新聞說那三人都是赤鬼牛排館的員痾、、、、、那種人服務我我會覺得很噁心行為那樣沒品,會不會東西都掉到地板或是髒掉了還硬給客人啊?想到就覺得好噁心而且新聞上感覺這種事特別容易發生在台中,只能說好險我住台北仔細想想,台中也是大都市,怎這種沒水準的人特別多啊?問題到底在哪台中人真的要想一下為何流氓等的特別多住台中感覺真的不是很安全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From: 1.200.18.211
(註1)

噓 肯尼斯:你誰啊?你住過台中嗎?台北比較好,人多必有白癡啊!   12/13 16:21
→ 肯尼斯:台北人口那麼多,我就不相信沒有多台中的怪人兩倍       12/13 16:23
噓 肯尼斯:越看越好笑,台北的水準都被你拉低了,轉八卦讓大家笑   12/13 16:32噓

肯尼斯:去Violation板就知道此人是慣犯,不爽就水球信件辱罵人  12/13 19:57
→ 肯尼斯:居然還說台中板的人不爽就亂噓,你不爽還亂辱罵板友咧   12/13 19:58
→ 肯尼斯:like father like son                                 12/13 19:58
→ exxxxxxxon:誰亂辱罵板友啊?你自己先罵人白癡的好嘛?              12/13 20:02
→ 肯尼斯:那你可能沒看懂我的噓文喔!麻煩請你再看一次           12/13 20:03
→ exxxxxxxon:還有其父必有其子,會不會太扯?                       12/13 20:03
→ 肯尼斯:台北的人比台中多,怪人一定不比台中少                 12/13 20:03
→ 肯尼斯:從頭到尾沒罵你,結果你倒是罵起我了                   12/13 20:04
→ exxxxxxxon:根本就隨便罵人                                       12/13 20:05
→ 肯尼斯:當你講這句話的時候,回頭看看你寄給我的信吧           12/13 20:05
→ exxxxxxxon:有沒有亂罵人你自己最清楚                             12/13 20:06
→ exxxxxxxon:你認識我爸?你罵人罵到別人父親是怎樣?誇張           12/13 20:07
噓 肯尼斯:當你做這件事情的時候,你怎麼沒到你爸媽呢?           12/13 20:09
噓 death0410:世界真是奇妙 這樣的物種竟然還活在世上                 12/13 20:09
→ exxxxxxxon:肯尼斯你也太誇張,一開始本來就你在影射我是           12/13 20:12
噓 chester71:真是跨張  某人是閒到爆炸 內心空?到不行是嗎?          12/13 20:13
→ exxxxxxxon:白癡,還說什麼台北人的水準都被我降低                  12/13 20:13
→ exxxxxxxon:罵我就算了還罵到我爸身上,你也還真不是不是普通的扯   12/13 20:14
→ death0410:歐 拜託不要對號入座 我好害怕喔                        12/13 20:19
→ exxxxxxxon:不過是就新聞是件討論,就要被罵得這樣難聽?連別人爸也   12/13 20:20
→ exxxxxxxon:不放過也罵?你媽知道你是這樣在做人的嘛?               12/13 20:22
→ 肯尼斯:就來告我吧!文章都你寫的,字意都你揣測的             12/13 20:55
→ 肯尼斯:你寄信直接罵我白癡這是不爭的事實,我等你去報警       12/13 20:55
→ 肯尼斯:最好先讓警察看一下這一篇文章喔!拜託~~~              12/13 20:55
→ exxxxxxxon:好!你說的,照辦!                                   12/13 21:07

就把你的意見跟反駁寫成一篇陳報狀,到時候有開庭時陳報上去。

言簡易賅就好,不須把所有內容都複製貼上。

小B 101-12-13 14:17

我男朋友未滿20歲的時候被一個有夫之婦引誘後覺得要對她負責,與她交往七年。
七年後女方主張分手後反悔,當時我男朋友已經有了我,女方告訴我男朋友他已找了徵信社調查我跟我男朋友的家人,威脅我男朋友如果不遵從他的話,她就要對我和我的家人以及他的家人不利。
1.所謂"遵從他的話"就是脅迫我男朋友跟他出遊甚至發生關係,女方得逞後表示有留下證據可以證明我男朋友和他發生關係,以要告他妨礙家庭以及對親人不利為由,多次脅迫我男朋友與他見面"談分手"。(當然我一直被蒙在鼓裡)
2.今年4月女方打電話到我所屬公司包含分公司,假裝是顧客針對我一直投訴毀謗我,引起老闆對我的能力產生質疑,我先被減薪,後來我受不了同事異樣眼光就離職了,到現在一直沒有工作。公司有調到一通由他的手機隱藏號碼打來的電話,女方當初很怕我提告所以事後打電話去公司跟我同事說對我很抱歉,老闆跟同事也都願意為我作證。
3.今年4月的事件過後我們換電話搬家想要讓女方找不到,未料男友現在正在軍中服役,女方卻透過軍方的關係輾轉找到他的單位(這樣可以嗎?),打電話去部隊騷擾他,還直接去他部隊找他,故技重施威脅我男朋友要跟他"當朋友",逼我男朋友每天要跟他講20分鐘的電話
4.對方經由猜測得知我們的臉書密碼,多次登入查看,我昨天在臉書提供的登錄位置及IP發現的。

對於脅迫的部份我們沒有太多證據,因為男朋友怕我知道對方一直死纏爛打所以都把簡訊甚麼都刪掉了。男朋友現在正在軍中服役,也很擔心軍法上會有什麼問題?
我只有想到可以告他恐嚇毀謗、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還有其他可以告的嗎?
我該如何蒐證,怎樣的證據證人才能充分對我們有利呢?
如何在這樣的情況下保護正在服役的男朋友?

Nancy 101-12-12 20:35

律師你好:

與前夫離婚兩年多來,說清楚講明白了不再聯絡

他卻有事沒事想到就來騷擾我,前陣子更在線上遊戲辱罵

之前我有開庭過一次,申請到了家暴保護令,本還要一併提告毀謗,心想保護令已申請到便作罷

現在保護令已過期,加上他後來又開始失控騷擾我,我忍無可忍找上他家人

拜託他家人告訴他若再不自制自己行為,我將會對他提告!

後來過了一段耳根清靜的日子!!但前兩天他不知道哪根筋又不對!!這次還變本加厲

線上遊戲上大喊我的真實姓名辱罵我,更說要殺我全家大小!!

罵完後更直接跑到我家樓下,他來之前跟走之前,都各踹了我家大門一次,而且是三更半夜!!

所以聲響非常大,門上還留有他的腳印,我家大門旁也有裝監視器,他的惡行監視器都拍得很清楚

而就算他走了,還是讓我害怕的整晚都不敢睡覺!!

請問對他提告的話,能提起甚麼告訴?

加上他之前有酗酒習慣,而且兒子監護權在那,不希望兒子有這樣的父親!

所以我懷疑他有精神疾病加上酗酒後無法克制自己行為,能否在法庭上提意強制他就醫?

而我還有甚麼辦法可以藉由法律途徑保護自己?   麻煩了,感恩~

 

 

 

1.可以先聲請保護令 另外提出恐嚇人身安全罪的告訴 2.子女部分可以考慮是否聲請改定子女由你監護

昆妮 101-12-10 08:43

在前公司離職後從事同樣類別的工作
現在聽說前公司想對我提告
但我在公司任內沒有簽下任何合約
客戶的詢價內容皆為公告詢價. 只要在網路上key客戶公司就可以查到
1)他想針對我帶出公司資料或懷疑有人轉資料給我
這個來做提告 請問有可能嗎
他指的是廠商資料或客戶資料.但這些在網路上就搜尋的到
而且也沒有人轉任何資料給我
而且當初這個檔案是我自己建檔的.我再自己找一次也不是難事..
這到底能告什麼

2) 他們有去電話廠商不要報價給我 我有寫一封信問他們當初說我們要自己出來創業他們會祝福我們,為什麼一出來就要求廠商不要報價, 現在他們認為我說他們要求廠商不要報價是毀謗公司信譽要求我說出是那幾個廠商說的...否則要告我毀謗..但我只是寫信問他們.並沒有散佈.這樣也構成毀棒嗎..

3) 如果他們寄存証信函或提告,我可以不理會嗎?

吳小弟 101-12-05 00:53
律師妳好,有人冒用我身份證在88年抽到一張股票但近期我發現也去法院辦除權判決也都完成手續但他現在告我侵佔,請問會成立嗎?如果不成立我可以告他偽造文書毀謗罪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已涉及偽造文書罪,但本件可能會有追訴期的問題,至於他告您侵占的部分,以您所陳述的事實,應該還不致於成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謝謝
咪咪將 101-12-04 15:53

對方在庭上時因法官提示她我所提供的資料,她回法官我""作假""

法官說不可以隨便說人家作假,她下一句回我懷疑他作假

請問這樣算公然侮辱.妨礙名譽還是毀謗???

提出告訴只要申告犯罪事實即可 至於構成甚麼罪名只是提供法院作為參考

咪咪將 101-12-04 15:47

請問對方在法院出庭過程中,因法官出是我所提供資料給對方看

她回法官我所提供資料不實作假...等等,法官回他不可隨意說人做假,

他再回一句我懷疑他作假,請問這樣算是公然侮辱嗎???

因當初私下調解時她就出言不遜過,沒想到在庭上他還是這樣???

請問我可以告他公然侮辱妨礙名譽還是毀謗呢???

小老弟 101-12-04 12:40

小弟因為論壇上跟人有爭議而被對方告毀謗

昨日千里迢迢到對方的縣市去跟警察做筆錄

但在做筆錄之前要求先跟對方談和解

 

結果對方非善類 一開始就先給我下馬威

說本來有人要來賭我們,結果是他告訴要賭我們的人我們看來像老實人或學生

所以就算了,幫我們黨下來

接著說第一個被他告的已經被打到現在一個月連家都不敢回去了

且說第一個被告詐騙集團 說要勒鎖店家50萬等等(這點保持懷疑)

還說他們已經花了律師費20幾萬 還有營業額下滑造成百萬上的損失等'等

還有告訴我除了賠償金之外還有上網道歉之外,不和解就是還有"兄弟事"等等...

始我們心生恐懼,畢竟人生地不熟且對方也看起來不是很和善

談到最後是三萬元和解 但我們堅持一萬 也真的帶不到一萬XD...

 

但後來以上對我恰巧被我們錄音到了

所以我們打算回家鄉之後對此提告,讓他也因此要來我們這做筆錄,讓他們也麻煩

而對我撤銷告訴。

而我們一開始的訴求就是能希望能和解

但這時候被我們抓到把柄,所以打算逼和解

 

最後晚上對方有再打來

說他收到一個情報 說我們有錄音 所以大概知道我們要做什麼動作了

然後又烙下說”好~你們要玩是不是,那就來玩啊"之類的

請問以上是否構成恐嚇罪呢?建議我該採取什麼樣的動作呢?\

麻煩各位大大解答。

貝貝 101-11-30 21:17

我在fb被人罵廢物 他打"廢物" 我打"誰阿"? 她竟然回答我"你"

完全無法不令人不悅

我上網查過 可以告他刑事公然毀謗

但是我很怕光請律師就多少了

整個就很... 覺得老百姓很可憐 :(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1-30 23:00

自訴是被害人自己直接到法院去追訴被告的犯罪,由於不經過檢察官的偵查,原則上,擔任自訴人的被害人,要自己提供證據資料,舉證證明被告犯罪,並親自進行訴訟程序,而一般人並不容易瞭解法律規定的程序。所以,刑事訴訟法規定,提起自訴,一定要委任律師代理人,讓懂得法律律師來幫忙自訴人打官司,但法院如果認為必要時,還是可以命自訴人到場。自訴人如果沒有委任律師代理人,法院會先定期間命自訴人補正,要是逾期未補正,法院就會判決不受理。

當然,如果被害人不願意或無法委任律師代理,也可以直接向檢察官或警察機關提出告訴,由檢察官代表國家來追訴被告的犯罪。

阿志 101-11-29 23:45

請教專業律師

1.因工作業務在辦公室去電與同事溝通,但解釋中遭受對方罵"我替你老闆罵你混帳",是否已構成公然污辱罪,臨時被罵無法錄音,當下只有我聽到,但其他同事未實際聽到電話與共見共聞是否成立,只聽到我和電話那端的同事說沒幾句就被掛電話,可否要求警察對行為人測謊,或對質方式查獲證據,也有2位人證。

2.自己工作事實依法辦理亦是自己的份內工作,被行為人扭曲為注重自己績效有影射自私自利,行為人將訊息傳達給全體同仁,與事實有關,是否成立毀謗罪之實?

3.以上問題已向警察局報案,只報公然污辱罪,尚未提到毀謗罪之實,警察先生說一定要有錄音,不然檢察官不會受理,可是臨時性的對談,與行為人淡如水之交集,怎知會被公然污辱言語相向,請律師協助回答,依實際情境回覆,小張已經上網瞭解成立公然污辱罪及毀謗罪之條款,這樣情境如未來官司,可勝訴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1-30 00:12

公然就是要第三人聽到。您這樣很容易被反控誣告

joyce 101-11-26 17:01

律師您好:我在2個月內不斷地受到兩位被告簡訊及隱藏號碼的電話騷擾,簡訊多達50則,內容多為謾罵,威脅的內容,但又不涉及恐嚇毀謗,發訊及打電話的時間不定有時在半夜,甚至謊報自殺及被家暴,半夜請管區來查看,已報案提告,想請教,要以刑事強制提告還是民事騷擾提告,可先以刑事提告,起訴後改以民事求償嗎?謝謝撥冗回覆.

1.對方的行為應該同時會有刑事民事責任 2.可以先提起刑事強制罪告訴 如果檢察官有起訴後再提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小珮 101-11-26 14:29

DEAR律師您好....

事件發生於11/11 客人來店購買三顆枕頭,從店裡拿三顆給客人後,收了貨款,

單據只開立一顆枕頭,因為有兩顆枕頭是我自己本身原有的,所以只有報給公司銷售一顆枕頭,

11/14我休假接到公司的電話,告知我販售了三顆枕頭,只有報一顆枕頭的帳,於是請我回去公司收拾東西,要將我解雇,並且在當晚就把11/1~14的薪資都算給我...

11/15回公司拜託老闆幫我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申請失業補助津貼,但老闆不願意蓋章

11/20至勞工局申請調解委員會

11/26接獲調解通知,老闆來電說要去報案,說我竊盜.侵占(因為枕頭的事情).偽造文書(非自願離職證明)及毀謗(因為四五個月前有在FB上抱怨薪資及老板,但並沒有指名道姓,他說他有把FB上我PO的文翻拍下來)

想請問...我這樣的做法有構成侵占竊盜嗎?

老闆說客人願意幫他出門證明枕頭是從公司拿取

但是我們都有庫存表...庫存表記得很清楚...根本沒有少枕頭...但是庫存表是我製作的...這樣有辦法當證明嗎?

另外關於毀謗部分...我在網路上抱怨老闆的內容沒有指名道姓...這樣也算嗎?!

因為我現在已經懷孕快八個月了...

老闆說到時候我要挺著大肚子上法院...連坐月子也要跑法院...

我想詢問我有哪些可以爭取的權益---我知道有預告工資跟資遣費可以領取

還有如果他真得去警局備案我有什麼方法可以保護自己嗎?!

感謝您的閱讀...

1.確實可能會有侵占背信的問題 還是要證明另外兩顆枕頭如何來 為什麼只將一顆計入公司帳 另外是否有競業的問題 2.在網路上縱使非指名道姓 只要足以特定知道對方是誰 還是可能成立誹謗公然污辱

小珮 101-11-26 18:58

DAER律師...

關於兩顆枕頭...是我自己買床既有的枕頭...並不屬於公司資產

而且公司也有庫存紀錄,我手上也有庫存紀錄的檔案

這樣可以當作證明嗎?

今天下午老闆打電話來說要求我撤銷11/28勞工局的勞資調解

他已經去過警局要備案.還請警察打電話給我...

要我要跟他和解...他就是不打算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雖然我有錯在先~但是我難道連失業補助都沒辦法請領嗎?

勞保高薪低報...雖然我只被保到最低勞保薪資

但是這一萬塊對於即將生產的我...很重要...沒有其他辦法可以保護自己了嗎?

 

以下是他說要告我毀謗的內容...這樣的內容構成毀謗嗎?

2012.06.21  

話說...一個勤勞的員工...工作一年多...從來沒有請過假~從來不遲到早退...
某一點老闆發現了這位勤勞員工的優良表現~
於是老闆對員工說...既然你都不請假的...那我們就把全勤拿掉吧!!!
就這樣...員工少了一千元的全勤獎金....
殺毀!!!怎麼可能會讓這種蠢事發生是吧!!((還好經過極力爭取保住了一千元的血汗錢))

這次...勤勞的員工被升職了!!!老闆說~要幫勤勞的員工加薪!!
但勤勞的員工因為身體不適...休息了四天...
結果加薪的情況就變成....全勤獎金+1000元.....
殺毀!!!有人加薪是加全勤獎金的嗎???
大家評評理阿~~~我再也不要當好員工了><哭....

2012.07.06

業務也會被扣薪水阿....底薪被扣了5311...全勤被扣2000...主管津貼被扣233...最後加上一個油資津貼也被扣233~總共被扣了7777....真得是GGGG!!!比我自己算得還要多....要找老闆理論去了!!

謝謝您撥空閱讀並回覆!!! 真得很感謝!!

 

peter 101-11-12 12:25

我朋友是低收入戶與母親兩人在萬盛街租屋

朋友已失業一年多生活拮拒精神低落

母親個性有點孤僻又無社會經驗與鄰居間幾乎沒有交往

去年四樓一房客藉故與朋友母親吵架

母親年紀大了又不知社會險惡回口罵了幾句不知

對方竟狀告朋友母親毀謗名譽等及民事賠償

朋友因無工作沒心情與對方理論請裡講介紹市議員與對方協調

不想對方還變以為自己有理緊咬不放

最後朋友母親因無錢請律師又不懂法律訴訟朋友擔任輔佐人也因不知如何辯論

好在最後法官從輕判朋友母親公然侮辱緩刑兩年判罰一萬元

兩人雖然很不服想想沒錢沒力氣打官司就算了

沒想到得寸進尺在民事上訴要求多賠

並又狀告朋友毀謗妨害名譽

朋友除了在調解會與法庭上與對方見面外並無與他有過接觸印象

最多在大門錯身而已

詢問里長對經常挑弱勢鄰居訴訟求償劣跡斑斑曾有多戶租客因不堪與其訴訟搬家面對這樣的惡鄰居惡意訴訟請求律師諮詢協助

101-11-09 19:29

律師你好

(1)前顧主與本人約定從事網路行銷.由於當下沒有簽訂任何契約.前顧主利益薰心.為將本人網路建購.統籌之心血結晶合理占為己有.竟在公開場合表示.該網站是在"某某時間"後.由他出資以一個月2萬元聘請本人於xx餐廳上班.再已2小時之工時聘請我製作相關網路事務.(以上之言論均有錄音存證)

實際上該網路之相關建構早已在前顧主所述的時間點完成.且也沒有因為成立網站而支付本人相關報酬..其中並有數十封關於制作網站時的相關討論電郵.且網路的相關發言時間均可證明前顧主公然說謊.此問題屬"公然毀謗"或其他法律問題嗎?

(2)前顧主以成立實體店面為由.要本人"協助"找尋實體店面.並表示本人"有機會"在該店面占有職缺.未料.前顧主遭其家屬唆使.以自己的親人優先任職.因此.竟燃於3個月後表示該店面沒有安排本人之職缺.且也沒有因此給付本人相關之勞務支出.車馬津貼..

前顧主先以"有機會"占有職缺為由.使本人誤以為能獲得工作.因而四處奔波.後來又以"有機會"為藉口.表示說:我又沒有跟你保證一定有此一職缺..在此期間本人並無因此勞務支出或得任何報酬...

在事後前雇主表示是因為其家屬以我表現不佳為由..而未聘請我(有談話錄音存證) 

2-1請問此一行為也屬背信罪或是詐欺罪嗎?

2-1資方雖未因為我的勞務支出(找店面)而得任何利益.但我卻依約定以勞力進行顧主所交辦之事項.能告詐欺嗎?

林智群 (klaw) 101-11-10 01:49

你這個是民事糾紛,不建議提告刑事

DJ杰 101-11-09 10:31
律師:你好 請問某公關公司告我毀壞信譽,提告毀謗。 但我這邊已足以確足的證據表示,我所說的是事實,我這樣要怎麼辦好呢
已經提告 你還是必須出庭應訊 如果認為自己陳述都是事實 需要準備相關證據資料提供調查
菁菁 101-11-08 16:41
幾天前我的朋友在路上騎機車 都是直行的狀態 因被小貨車逼車 有發生輕微碰撞 因為逼車加上碰撞導致機車不平衡 在路上翻了幾圈 傷勢有點嚴重 人中的地方縫了三針 臉以及手腳處處擦傷 但對方不願意承認 而且態度很不好又大小聲 應該是因為緊張 說是根本沒有撞到 並且一直宣稱我的朋友當時在講手機 但是是真的沒有 這樣算不算是毀謗? 是否可調閱通話紀錄? 還有這場車禍法律責任應該歸咎於誰? 是否可以跟對方索取修車以及理賠? 並且是否可以提告?
茹茹 101-11-08 10:27

您好!

      請問我在公司上班今年年初有位同事,一直跟其他同事說我跟公司的某某某一直都有染有一腿的很骯髒,但她苦無證據至今一直也不敢當面跟我說或問我,仍卻還又是一直繼續講給別人聽,或是跟其他同事形容跟敘述這些事情,我深覺被毀謗還有妨礙名譽是否可以對他提告呢?謝謝您~

如果名譽受侵害 刑事上可考慮提出公然污辱或是誹謗告訴 民事提出侵權行為訴訟請求賠償損害

KK 101-11-08 00:23

先簡單敘述一下,

對方在他的部落格毀謗我,
我看到後到該版面底下留言反駁,結果對方回覆時也侮辱我,
最後我警告已拍照存證將報案,
對方似乎見到苗頭不對,言語上有收斂一點,
不過不相信我真的會去報案,所以又挑釁我,
我也就如他所願去報案

接下來就開庭了,
在偵查庭上,我看對方表現得很有誠意,
沒有辯解或否認什麼,直接認錯,所以接受了和解
和解條件只是簡單的要求對方刪除在他部落格對我毀謗的版面,
重點來了,如果對方沒有把對我毀謗的版面刪除,
而只是設限隱藏,讓我看不到,假裝已經刪除,
我可以因為對方放棄和解,所以再度提告嗎?
還是應該如何採取其他行動?

另外的問題,
因為我搜尋相關案件,和解條件幾乎都附帶賠償金,
像這樣的案件,如果當初我和解也要求賠償金,
我知道金額多少是隨便我開,但一般正常能接受來說,
我要求多少賠償金會比較合理?

如果和解金談不攏,最後結果沒有和解
那對方所受到毀謗侮辱的刑罰,
依照我所查到的毀謗侮辱恐嚇的罰金都不到一千元,
我想請問怎麼那麼少?罰金一千元是單位還是新台幣?
這樣被告會不會捨棄和解寧願被罰?

問了這麼多,因為現在網路盛行,
很多人都以為看不到對方,所以言語上囂張了起來,
相信將來可能還會遇到相似案件,以備不時之需

brock 101-11-03 11:16

事情是這樣的
兩週前小弟的爸爸與人有行車糾紛,數日後
我叫我弟去派出所向承辦員警,請他去幫我們調店家的監視錄影帶,拍看看有無錄到事發經過!!
但重點是:員警當下跟我弟這樣說"人又沒有怎樣,錢賠賠就好,幹麻這麼麻煩"後面
弟弟又問他說什麼時候可以知道消息他回答:"你現在是在叫我做事嗎"
後來我去投訴這位員警,並且跟投訴人員說了上面的事情
現在我接到他打來的電話,他說:他沒有說過這些話,說我們若拿不出證據,要告我公然侮辱還有毀謗!!(聽起來是嚇唬人的)
我想問的是:
1.當下我弟並沒有錄影音存證,這樣沒證據他真的可以告我嗎??

2.又或者任何一條可以告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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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ck 101-11-04 23:09

 感謝!謝律師的答覆!!

 那是否有汙衊或其他罪項可以提告??

因為申訴管道就是申訴用的!如果沒證據就可以告你,這樣不就申訴沒意義了!而且也不見得有用!

阿賢 101-11-03 01:22
請問張律師 有告我侵占里內信徒捐給土地公廟(未立案)的香油錢~ 就是說我丟了7-8本功德簿~還說一本如果有10萬 就侵占了70-80萬~ 我也是土地公廟的第一任主委~~卸任也三年~他們說我丟掉100本我也沒轍 個人在"猜測"檢舉人為前里長~跟現任主委在誣告我~因為選舉恩怨~他們輸給我 我想請問您的重點就是 1.我可以要求提告我的人當面對質~讓我確定是誰嗎?? 2.他們都說我故意丟掉功德簿A錢~我有權利要求雙方當面測謊嗎??? 3.如果確定是他們亂造謠是非來抹黑我~我可以對他們提出毀謗誣告嗎? 謝謝您幫我解答~滿懷感恩的心
如果你是屬於被告 你所說的程序上你都可以請求 只是程序上應該怎麼做比較好的問題
蘇仔 101-11-01 22:51
我的朋友在FB社群網站上 PO文 ↓ 老闆的兒子要結婚叫我們全廠放無薪假不用上班~ 去參加喜宴還要包紅包當招待也要包這是什麼道理~ 有小氣到連請幾個幹部和辦公室的人吃喜酒的錢都花不下去嗎? 又不是我朋友跟你很好嗎? 為什麼一定要包紅包給你啊從沒看過這樣的人! 我回覆: 如果打算不做,建議你可以多包一點 …………………………………………………………………………………………………………冥紙,反正也是錢,只是用的時間跟地方不一樣而已!!!記得要足百的喔!這樣才有誠意^π^ ●對方老闆要告我""毀謗""請懂法律的人,替我解答....我不知道我毀謗人家什麼了??? ●請問律師~ 就PO文者的情況,民事刑事部份有什麼罪名可成立的嗎?? ●請問律師~就回覆者的情況, 民事刑事部份有什麼罪名可成立的嗎??
您好: 有關PO文部分,若陳述為事實,應無誹謗之虞. 有關回覆部分,初步來看,也應該難成立誹謗. 刑法涉及誹謗民法侵權行為 但是否成立仍需視有無理由而定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nick 101-10-28 16:40

12/24日上午我在無塵室工作場合責罵下屬的過程中,我的下屬以一句(你有被害妄想症)一語令我深感受辱,當時有其他同事在場但是我不確定是否有人聽見,此一情況是否符合公然毀謗汙辱妨害名譽,還請律師回覆解惑 感謝不盡

林智群 (klaw) 101-10-28 19:41

如果是你們之間的對話,不會構成公然侮辱毀謗

陳柏瑋 101-10-26 19:43
您好. 有關於 FB在留言上說我憑你見一個愛一個的德性等一輩子也等不到 請問能告毀謗嗎?? 我15歲 需要家長陪同填3聯單?
你可以去提告訴 不過基本上不容易構成 感覺只是單純意見陳述
陳柏瑋 101-10-26 19:40
您好. 有關於 FB在留言上說我憑你見一個愛一個的德性等一輩子也等不到 請問能告毀謗嗎?? 我15歲 需要家長陪同填3聯單?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配合當時時空背景來看,若他的言語足以貶低您的人格且屬不實的話,即可能會構成誹謗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