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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 103-02-20 14:46

我居住之大樓地下停車空間私自變更減少法定停車位,有的車位甚至設於通道,我向市府檢舉多年,市府與變更車位之建設公司關係密切,總是以各種不適用的內政部函釋或謊稱已改善來拖延不處罰,我又不斷透過各種管道檢舉,最近主委突然對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時的態度向我道歉,且前任主委(現為隔壁大樓之主委,隔壁大樓地下停車空間與我居住大樓地下停車空間相通,隔壁大樓有甚多法定停車位設於我居住大樓地下停車空間,也有違法私自變更減少法定停車位之情形)也想找我談,說想了解我的想法但沒說明為了何事,最近又透過大樓管理員傳話說想跟我商量車位減少致少收之管理費要如何收回,我想跟我不斷檢舉違規者可能因申請變更使用無法合法被核准將來我再不斷檢舉可能被連續罰款有關,因為我為了此事曾花了不少訴訟費用與時間,無奈遇到將管理費收費方式顛倒亂計算、無視我的主張、所有住戶應分攤的全部管理費全算做我原告1人之訴訟利益、符合規約定義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認定非規約的素質不良法官,請問我可藉此向建設公司及違規者要求什麼以謀取最大的合法權益及補償嗎?且如何繼續藉此讓建設公司及其關係人掌控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不敢再為所欲為只做對其有利的決定?尊重公平對待我們這些弱勢住戶的權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21: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違法證據資料,向政府主關機關加以申訴檢舉之。若管委會有未盡其職責之處,亦有構成背信罪之可能。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靜 103-02-19 00:28

律師你好 路天網拍隱形眼鏡只有一付.只是因為之前跟同事一起合買.後來因為度數增加買帶到,就拍賣一付.結果被檢舉.馬上就下架.也沒有交易.過年前收到台中法務部調查局的涉嫌違反藥事法規定公文,只想想單純不想浪費拍賣一付.且馬上下架就丟了.結果開庭判我緩刑一年.還要上課.罰金一萬.請問他是不是罰我太重.是不是可在申訴.這是微罪.可不罰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首先您應先確認您是被判刑,還是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若是被判刑仍可以上訴,但只就刑度上訴,成功的機會可能不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提供您諮詢管道,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9 09: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相關判決不服,可於上訴期間內,委任律師為您撰寫上訴理由狀,提出上訴救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檢察官程序結案的話應該是緩起訴  如果是經過起訴後法官判定的話應該是緩刑   這部分提供擬先行確認是甚麼程序   2.如果是經法院判決才有上訴問題   但因為已經判緩刑  是否有上訴實益  可以再考慮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5: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法院以判決緩刑,不服雖可上訴救濟,但應考量是否有上訴之必要與實益。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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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靜 103-02-19 00:20

?你好,剛大掃除完發現有一付隱形眼鏡是當初在百貨公司工作時大家一起團購的放大片,因為自己度數增加戴不到.又不想丟掉浪費,於是就再路天拍賣刊登一付500元.就一付而已.不久後就招檢舉.嚇到馬上下架.也沒有賣出去.前些日子我就接到衛生所說要到台中警察局說明.後來說明完就移送高雄法院依藥師法起訴我.緩刑一年.罰金10000.還要去上課.請問是不是罰太重.?這因該要微罪不罰吧.我真的不知道不能賣.指刊登2~3天.我該怎麼辦?可上訴嗎?
謝謝

阿火a 103-02-15 07:52

各位律師你們好,我的堂哥在海外,他父親在金門的房產【二分之一】被他的同父異母弟弟正在偷偷辦理繼承,哥哥在海外如何檢舉?可以在網絡上進行嗎?

唉呦喂啊~~ 103-02-12 17:47

律師您好想請問一下,先前經住戶檢舉大廈內有住戶吸毒,經刑警長期蒐證後,已被強制帶離本大廈,為了其他住戶安全及權益,管委會能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或甚麼法規,招開區全會將吸毒住戶強制遷離嗎?請各位律師幫忙解惑一下~~謝謝~~

103-02-12 11:50

於高雄近駁二特區因野狗四竄 並有婦人刻意餵養 同一處已多次遭檢舉捕狗

但捕狗效果差 仍造成用路人被咬傷  需就醫檢查治療 若感染確認有狂犬病  後果不堪設想   但已多次檢舉 可否申請國賠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先前已有向環保局檢舉,而該局仍不作為,即有申請國賠之可能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3 1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向環保局檢舉之,若其均置之不理,再就您的損害向其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3-02-10 22:20

我因為去年年底在奇集集上刊登<我要找工作> 被一位自稱雅虎拍賣網的賣家  騙說我只要借他帳戶

認證  認證奇摩拍賣的安心賣家  每個月就給我6000 我只需提供銀行帳戶影本.身分證影本.及我的提款卡  由於當時急於找工作

而且他還說會用即時通傳送他的身分證影本  及合約書  這樣我會比較有保障之類的話 讓我更確信以為不是詐騙 當日他也先匯了2000給我

所以在當天<1月22>我就去便利商店郵寄給他,我的銀行帳戶影本.身分證影本.及我的提款卡 到他所提供的公司地址

1月23日他用即時通跟我說他已收到 要我給他密碼 我也傻傻的給了  這段期間他還一直跟我聊天 <使我更加認為他不是騙人的>

1月29日  銀行說我帳戶已被警示  我很緊張  立即就用即時通問那個人 當天在及時通上他說他會處理  還叫我打到165去問是怎麼回事

叫我跟165說 我是在網拍代購之類的話

1月30日  他用即時通跟我說 他已經在處理了 會跟檢舉人一同去警局消案  此時我心想應該沒事了 所以我就沒發現異狀

結果到了1月31日之後他就消失得無影無蹤  我才發現被人騙了去警局報案 但來不及了 

我已經去過偵查庭了 也把我跟他的對話內容 合約書 他的身分證影本 郵寄時的單子都交給偵查庭的人了

這幾天就要去法警室了  我想問我會不會被收押 我問過法扶  他們說我這樣會被認定是詐欺幫助犯 但是我真的不知情

我才21歲而已  不想被關..但是我真的沒錢  法扶申請不符合

我到底要怎麼做 
 

定豪 103-02-13 22:01

那你得到什麼罪行

阿光 103-02-24 00:46

我跟你的狀況類似 

 

我被判有罪了=_=

目前還在找方法上訴或別的方法處理

求職者就是比較可憐 為了工作有時不注意真的就吃鱉

103-02-24 21:12
回覆 定豪 的發言內容:

那你得到什麼罪行

 

目前還在偵查中 所以我也不知道

 

103-02-24 21:13
回覆 阿光 的發言內容:

我跟你的狀況類似 

 

我被判有罪了=_= ... (恕刪

 

我們這種 有百分之99會被判有罪

哀 只能說 找工作要很注意

 

琉璃 103-03-13 08:06

我跟你一模一樣  就算有證據還是被判了

寫過答辯狀澄清過,不過也沒用

現在只能等執行書下來 之後在看著辦了

琉璃 103-03-16 10:29

 葉  回我mail 有事相談  ex852@yahoo.com,tw

103-03-30 10:08
回覆 琉璃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前陣子已收到偵查終結的判決書

是不起訴  不知道你有沒有把你們的對話內容交給檢察官

 

 

 

 

小妹 103-09-08 02:24

你好,我的案子跟你一樣,也是找網拍工作被騙!

請問我可以聊一下嗎?因為我現在還要開調解

103-02-10 22:16

我因為去年年底在奇集集上刊登<我要找工作> 被一位自稱雅虎拍賣網的賣家  騙說我只要借他帳戶

認證  認證奇摩拍賣的安心賣家  每個月就給我6000 我只需提供銀行帳戶影本.身分證影本.及我的提款卡  由於當時急於找工作

而且他還說會用即時通傳送他的身分證影本  及合約書  這樣我會比較有保障之類的話 讓我更確信以為不是詐騙 當日他也先匯了2000給我

所以在當天<1月22>我就去便利商店郵寄給他,我的銀行帳戶影本.身分證影本.及我的提款卡 到他所提供的公司地址

1月23日他用即時通跟我說他已收到 要我給他密碼 我也傻傻的給了  這段期間他還一直跟我聊天 <使我更加認為他不是騙人的>

1月29日  銀行說我帳戶已被警示  我很緊張  立即就用即時通問那個人 當天在及時通上他說他會處理  還叫我打到165去問是怎麼回事

叫我跟165說 我是在網拍代購之類的話

1月30日  他用即時通跟我說 他已經在處理了 會跟檢舉人一同去警局消案  此時我心想應該沒事了 所以我就沒發現異狀

結果到了1月31日之後他就消失得無影無蹤  我才發現被人騙了去警局報案 但來不及了 

我已經去過偵查庭了 也把我跟他的對話內容 合約書 他的身分證影本 郵寄時的單子都交給偵查庭的人了

這幾天就要去法警室了  我想問我會不會被收押 我問過法扶  他們說我這樣會被認定是詐欺幫助犯 但是我真的不知情

我才21歲而已  不想被關..但是我真的沒錢  法扶申請不符合

我到底要怎麼做 

您好:據您所述的內容,是涉及幫助詐欺。首先,在實務上通常不會收押您。再者,您就將所知的事發經過如實陳述,您的情形多半會判易科罰金(會有案底),但可以朝緩刑(不會有案底)做答辯,如有需要,歡迎來電預約諮詢,謝謝!

103-02-10 22:35
回覆 葉力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據您所述的內容,是涉及幫助詐欺。首先,在實務上通常不會收押您。再者,您就將所知的事發經過 ... (恕刪)

 葉律師你好

那我要如何才能拼緩起訴  我不太懂法律 

 您好:因為這通常都是需要經過諮詢,了解您的個案情形,再給予您妥適且具體的訴訟建議,但如何拚緩起訴,很難一概而論,謝謝

 1.涉及幫助詐欺罪的問題  如果有準時出庭應訊  不會被收押   2.看起來應該知悉對方確實可能有不法使用可能  且有收取相當代價  等同於將帳戶出租他人使用  實務上成立犯罪機會較高   3.如果有機會和解  應該可以判到緩刑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法律小學生 103-02-11 19:06

你好 有關這種帳戶詐欺的事件實在太常見了

本人及身邊友人 在找工作時也都有遇過相類的情形

你目前確實原則上會被以詐欺共犯判刑,但也不是一定沒有處理的可能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處理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嫌幫助詐欺罪,目前您應提出相關證據資料,證明您無詐欺故意或幫助詐欺故意,僅為了單純找工作,並具狀向檢察官求情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妹 103-03-07 22:32

你好,我也跟你遇到一樣的問題!不知道是不是同一個集團?!我這個月也要去開偵查庭了!請問你現在狀況如何?

小惠 103-05-30 16:10

我也是在奇集集到兼職工作 ..但他只要提款卡而已!! 

後來她說她要幫我認證安買家.一張卡給我6000元.  我那時也只想說.. 裡面剩沒多少錢沒有關係

我就提供彰銀跟二信提款卡給他..誰知道後來我去郵局轉帳時..郵局人員告訴我說.

彰銀發出我被列為警示戶..

所以我趕緊去備案..  請彰銀幫我調全部明細  才發現已經有人受害..

只能怪自己太相信別人.. 現在只祈求... 對方願意私下和解..    

 

5/20寄給她  5/21她收到...

5/27越想越不對  趕快電話去報遺失...  

5/26她已經去把錢領走了    

琇琇 103-02-10 02:52

拜託您了,親愛的大律師,幫幫我。。。


日前我在網路刊登販售隱形眼鏡,因路人說以網路警察檢舉我,所以我趕緊下架,因我負債很多,所以我真的想減輕負擔,但是我被檢舉後才發現是不能販賣的。。。雖然現在我還沒收到法院通知,但是我該怎麼做呢,我是單親我只有一個身障的爸爸靠阿嬤跟低收補助,聽朋友說可以賺錢才去的,可是賣了兩三次就被檢舉請問該怎辦呢。。。。。 現在我已沒有任何隱眼單據了,只是我在FB私訊有交易,是不是一定會被告呢.........我真的擔心到快不吃不喝了。。。


任何一筆錢真的都應該要辛苦賺來,我知道我錯了,但是我現在真得沒辦法負擔,該怎麼辦呢,求求你能不能給我答案呢........


如果法院問我:我是在網站有刊登行為但事實上我沒有賣出啊 ?那我該【認】 還是【不認】
又該如何解釋呢?請問若是有賣出,衛生局會找出買家來約談嗎?
2.請問確切罰金 大概是多少?請問我能不能直接電話諮詢?該怎麼去談?

也不想讓爸爸知道,拜託....我們真的是市井小民什麼都不懂,會再這完整陳述真的是想尋求一個能夠解決的方法


畢竟我也是真得很有誠意想要解決
當然也是能讓自己的傷害成本減到最低的....

因為是在網路上販賣,證據應該已經被截取,不建議否認,應朝請求緩起訴緩刑爭取,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1: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承認相關犯罪,並將家裡困難之情形加以告知,具狀求情,請求緩起訴或較輕之相關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琇琇 103-02-10 02:49

拜託您了,親愛的大律師,幫幫我。。。


日前我在網路刊登販售隱形眼鏡,因路人說以網路警察檢舉我,所以我趕緊下架,因我負債很多,所以我真的想減輕負擔,但是我被檢舉後才發現是不能販賣的。。。雖然現在我還沒收到法院通知,但是我該怎麼做呢,我是單親我只有一個身障的爸爸靠阿嬤跟低收補助,聽朋友說可以賺錢才去的,可是賣了兩三次就被檢舉請問該怎辦呢。。。。。 現在我已沒有任何隱眼單據了,只是我在FB私訊有交易,是不是一定會被告呢.........我真的擔心到快不吃不喝了。。。


任何一筆錢真的都應該要辛苦賺來,我知道我錯了,但是我現在真得沒辦法負擔,該怎麼辦呢,求求你能不能給我答案呢........


如果法院問我:我是在網站有刊登行為但事實上我沒有賣出啊 ?那我該【認】 還是【不認】
又該如何解釋呢?請問若是有賣出,衛生局會找出買家來約談嗎?
2.請問確切罰金 大概是多少?請問我能不能直接電話諮詢?該怎麼去談?

也不想讓爸爸知道,拜託....我們真的是市井小民什麼都不懂,會再這完整陳述真的是想尋求一個能夠解決的方法


畢竟我也是真得很有誠意想要解決
當然也是能讓自己的傷害成本減到最低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會違反藥事法,建議您誠實以對,並將您的動機與家庭狀況一併告知檢察官,以求較輕之刑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嫌偉反藥事法之相關規定,您可將您之相關家庭狀況,與檢察官說明求情之,以請求緩起訴處分或較輕之相關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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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繪 103-02-10 00:17

幫幫我太太,我太太是外籍新娘,日前被人檢舉賭博,現在每月要去找觀護人報到,但是問題來了,我太太不是很懂中英文,但是觀護人卻每次強迫我太太,要他用中文寫心得報告,連給她看的影片竟然也是英文發音加英文字幕的影片,這樣導致每次的心得報告,都必須要我花時間幫我太太上課解釋,那這樣不就等於我是那個被管訴的人一樣?觀護人明明就知道她是外籍新娘,卻還硬要人學中文字,這不是太強人所難了嗎?請問這樣的問題,有沒有方法解決?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0 00:3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您可以先申訴該位觀護人

若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諮詢

 1.如果有需要可以考慮先向地檢署反應   如果沒辦法解決再請求換另一位觀護人   但原則上可能要能提出具體事由  證明觀護人指導方面確實有疑問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1 10: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地檢署針對該觀護人不當之方式提出具體事證,加以申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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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妤 103-02-08 23:05

有人告知我家頂樓水塔周圍堆滿了垃圾,我上去查看真的很恐怖,一定不只是一兩天的垃圾,我清理了一整天清出20大袋黑色大垃圾袋的份量的垃圾,由此可見已經丟了好長一段時間!!我沒辦法處理那些垃圾還叫來了環保局也報警了

從垃圾堆裡找到一些資訊發現是我家隔壁棟房子的隔壁棟的某位房客承租期間丟垃圾與雜物在我們家水塔附近,房東說那位房客已經退租了,但經由仲介告知根本還沒退租,所以房東對我們說謊

 

房東還一副清閒說:那是我的房客跟我沒關係他已經搬走了,他現在沒有他的資料,也不去看有多少垃圾還叫我們自己報警,完全都不甘他的事,態度非常之差!!!一點都不負責任

我想要請問有甚麼法條是可以讓我們的權益不受到損害,除了去環保局檢舉後還可以用甚麼法律途徑來處理這件事

也請問可否和環保局檢舉屋主縱容房客行為,這樣算不算在包庇房客,請問房東需不需負法律責任或是連帶責任,這件事如何處理會比較好?

感謝回覆!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9 00:58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除了向環保局檢舉

依據社會秩序維護第91條第4項

您也可以向警察機關檢舉

使對方受到裁罰

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

歡迎到所諮詢或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9 15: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環保局檢舉,使其受相關罰鍰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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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妤 103-02-11 00:2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因為對方依然愛理不理

請問環保局的檢舉罰鍰是如何算呢 大概多少錢呢

是算單件還是單次 如果是累犯堆成一大堆要如何數算呢

感謝~~

 

燕妤 103-02-11 00:2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因為對方依然愛理不理

請問環保局的檢舉罰鍰是如何算呢 大概多少錢呢

是算單件還是單次 如果是累犯堆成一大堆要如何數算呢

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打電話至環保局詢問之。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阿陽 103-02-05 22:56

警察說我被檢舉安非他命,但我只有吸而已,沒有賣阿,請問該怎麼半

 1.如果沒有被查扣相關販賣毒品證物  以及被警方監聽電話錄音  單純只有買毒者的指述  沒有其他相關補強證據  這樣還是不能成立販賣毒品罪   2.建議還是先看檢警所提示相關證據資料如何  再決定應如何答辯   3.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c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四條規定,販賣一級毒品為無期徒刑,二級毒品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三級毒品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可謂不重,目前應是檢警掌握之證據,妥善處理,若有警詢或檢訊,仍建議您委任律師,事前預作準備,避免作出不利您的相關回答。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已經在警察局作筆錄了嗎? 如果還沒,建議由律師陪同作筆錄,另外要先了解檢警手上到底有哪些證據,但因為偵查不會公開,所以要知道有難度,只能從作筆錄以及開偵查庭過程中去判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阿陽 103-02-05 23:58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已經在警察局作筆錄了嗎? 如果還沒,建議由律師陪同作筆錄,另外要先了解檢警手上到底 ... (恕刪)

筆錄問玩了,我就說我沒賣阿,但警察說要我去跟檢察官

 您好,販賣毒品要有證人及監聽譯文,缺一不可,如果沒有這些證據,檢察官也不能拿你怎樣.至於偵辦主體本來就是檢察官,警察沒有判斷的權利,所以要你去跟檢察官說很正常.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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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2-06 20:34

 這個案件還是建議由律師陪同開庭比較保險,

畢竟偵查不公開,門一關起來你回答a筆錄寫成b你也不會細看就簽名勒

JILL 103-02-08 13:23

...

JILL 103-02-05 22:36

之前我兒子開公司經營貴金屬買賣  有讓我同事是投資  定期有發給一定利潤  後來因為兒子公司周轉不來就倒了  現在被檢舉說我們違反銀行法規定  這樣會有問題嗎

 1.可能涉及銀行法29 29條之1相關規定   亦即常聽到的違法吸金問題   2.主要還是看是否公司確實有從事經營貴金屬買賣  只是因為一時無法周轉倒閉   3.另外所給的利潤是否與本金顯不相當 也是需要注意  4.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c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視其是否僅因經營不善而倒閉,而相關款項僅為借款及支付相關利息。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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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2-06 20:31

 這可能涉及違法吸金,銀行法相關罰則都很重,建議審慎以對

哈利 103-01-30 16:12

我在PTT上  想找考古題的解答
有一位網友想要賣我
於是跟他協調了好幾次
最後談好600元

一開始他傳了檔案及密碼給我
並叫我付款 於是我打開檔案 並沒有答案
我當時並未付款  (因為我只能臨櫃匯款)
隔天我叫他給我他的匯款帳號及戶名 

但因為一些因素 我覺得好像不太保險
於是想取消交易 (我電腦手機都沒有他的檔案及答案)
他覺得我是詐騙 想去報案檢舉

我想知道我會有法律的問題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1 20: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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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y 103-01-19 17:02

你好
前幾天朋友傳給我一個粉絲團網址我才得知那個粉絲團的版主發了一張大家的合照 
那位板主是我以前念書的同班同學,而照片是大家去吃飯時跟同學老師一起的合照
讓我很不舒服的是,照片裡有很多人,而那位版主卻把我跟另一位女生的眼睛上了白條,其他人都很正常
我覺得上白條感覺很像罪犯的意思,朋友們看到也說好像某個事件裡的犯人,不是很舒服
照片在檢舉後對方已經撤下了,但是在回信內容他說"沒有用再商業用途,也沒有人身攻擊"所以他是沒有觸犯到肖像權的問題
雖然有道歉,但道歉的方式也真的覺得不是很有誠意的感覺,後來他就一直無視訊息索性也不回了

因為照片就這樣在她的粉絲團裡放了半個多月,而我對於自己也在內的照片不但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就放在公開網頁,甚至也只把我跟另一個女生的臉貼上白條這種事情感覺非常不舒服,讓我有受到污辱的感覺
如果對方真心誠意的道歉我覺得就算了,但是他回應的內容先是撇清自己沒有錯,再者是沒誠意的道歉,所以我不太能接受

如果大家都不用在商業用途,po的文也沒涉及到人身攻擊,那這麼說未經本人同意就放上他人照片在公開網頁的話都可以嘛?即使讓照片當事人感覺到不舒服也沒關係嘛?

請問在這,我該如何進行民事訴訟或是其他下一步的動作呢?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9 17: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證明您因此所受之損害額度為多少,若無法證明,貿然提起訴訟,實非為上策。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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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y 103-01-19 18:4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證明您因此所受之損害額度為多少,若無法證明,貿然提起訴訟,實非為上策 ... (恕刪)

你好 房律師
謝謝你的回覆,其實當然不希望走到最後這一步
只是自己也想了解有關個人隱私的問題,畢竟對方不是曾經也有跟別人類似的糾紛
那我也沒想到這種情形會發生在自己身上,自己也想了解有關這方面的常識

所以我想請問的是,如果照片被刊載在公開網頁而內容沒有牽涉到商業用途,沒有涉及人身攻擊
但是當事人發現後非常不舒服覺得被污辱的話,對方的行為在法律上面完全沒有問題嘛?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0 09: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涉及條文有:刑法第309條規定公然侮辱罪: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刑法第310條規定誹謗罪: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民法第18條規定:人格權受侵害時,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有受侵害之虞時,得請求防止之。前項情形,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得請求損害賠償或慰撫金。民法第184條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以上為可能適用之法條,但並不保證一定構成,仍須視完整卷證資料,加以判斷。刑事方面須符合刑法之構成要件。民事方面須對方之侵權行為造成您的損失,證明所受損害及損失利益範圍。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胡先生 103-01-17 16:51

民眾檢舉在Facebook以總務留言或來信索取EDM 訂購

裁定罰款3萬

請問如何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7: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可書面異議,申請覆核,若均不服,可再提訴願行政訴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楊佳真 103-01-14 23:26

上網查過資料,騎樓有法定與私設兩種情形

沒有特別規定的騎樓可以停機車,那也可以擺放私人物品嗎?

事件發生處:台中市北區漢口路4段192號

這個地區附近騎樓占用狀況嚴重

但這裡其實騎樓真的沒甚麼人在使用

別說住戶放置物品了

工廠或機車行的佔用狀況更誇張

但近來這戶人家一直被檢舉有警察去查看

這次甚至將人帶回警局(理由是警察來了他拍照蒐證

警察更叫來回收車要把它物品載走

這樣的情況是否有違反比例原則?強制罪?等問題?

還有住戶反映附近地區都是如此警察卻不受理

是否有吃案之嫌疑?可如何蒐證舉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警察強行將騎樓之堆放品載走,在執法上可能會有問題,其法源依據為何?以及是否符合比例原則?可以針對警察之行為提起行政救濟,至於吃案的部分,建議最好在每次檢舉時,均應保留檢舉時的資料,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09: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每次檢舉均把相關資料保留,若要加以檢舉,亦有相關證據資料;又關於警察之執法有過當,亦可蒐證以利日後之請求行政救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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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 103-01-12 16:24
您好
我98年間向市府檢舉我居住大樓地下2樓停車空間有一車位設於車道妨礙車輛出入,市府派員現場會勘時並發現地下2樓原核准60個車位,現只有55個車位,發函管委會限60日內恢復原狀或申請變更使用,函內亦說明違反建築法請市府使用管理科續予追蹤辦理,但管委會只移除車道旁之車位,對車位減少一事卻不做任何處理,60日後我再報市府處理,市府承辦人現場會勘卻只對已移除車道旁之車位位置照相,於回函說明車道旁之車位已改善,並只聽管委會說明減少車位係專有部分,而無視我提出建物權狀證明地下2樓停車空間係部分區分所有權人所共有,認定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卻不管其違反建築法之規定,經我陸續反應,其後的幾位市府承辦人更謊稱設於通道之二個車位已改善或謊稱車位為使用執照及竣工日期之二年前即已設置,從98年至今已4年多,即便我後來持續對違規使用停放車輛照相多次提供給市府,市府仍未對不提供違規變更車位所有權人名單之管委會及車主開罰,只是再次發函管委會及所有住戶要求依規辦理變更使用或恢復原狀,此種情況我曾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也只是要市府說明而已,甚至在我質疑違反公務員服務法時,監察院要求我要檢附檢察署處分書、歷審法院裁判書類及機關復函等具體佐證資料影本供參,市府復函影本我均有給監察院,是否表示有關違反公務員服務法部分我必須向檢察署提告或是檢舉
 
我曾因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車位收費方式顯失公平,向地院請求撤銷該決議所形成之規約,判決不僅將機械車位與平面車位收費方式寫錯,更無視我主張依民法顯失公平之規定撤銷規約,還將違法變更車位至今收費不公減收之費用將來若公共基金不足時必須由全體住戶分攤,認為訴訟標的之價額不能核定,以不得上訴第三審之最高利益額數加十分之一定之,核定訴訟標的價額165萬元來收取裁判費,二審法官又於判決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7條認定該決議非第3條定義之規約,並將違法變更車位至今收費不公減收之全部費用78萬2百元將來若公共基金不足時必須由全體住戶分攤認為是我原告1人之訴訟利益核定裁判費,讓我無法上訴第三審,這種審判品質讓我不敢聲請再審以免浪費錢,而且我也懷疑是否違法變更車位之建設公司與地院及高等法院是否熟識,我應該向哪一單位檢舉「市府人員之行為」才有效果?
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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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103-01-12 02:35

我於去年五月 在台中從事 臨時工工作 公司有接到一處裝潢改建的工程

期間有些拆除後的廢棄物(石塊等等) 公司叫我擔任司機 載運去公司指定的地方堆置 期間也包含公司其他臨時工也有一同前往 指定地點是公司ㄧ各朋友跟地主承包拆除工程的地點 旁邊空地(也是地主的) 後來被地主另外租出去的房客檢舉 報警前來處裡 當時公司的朋友跟公司都叫我擔下來 我有擔下來 現在雙方不認賬 不過 我都有錄音下來 (有清楚錄到當時要我擔下來) 判決下來一年一各月 沒有緩刑 我想請問 我這時候應該如何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提起上訴,以避免判決確定而面臨執行徒刑的問題,並於上訴審中提出錄音資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0: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提出上訴加以救濟之,否則即須入監服刑。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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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者 103-01-10 14:56
各位律師們好。 我帳戶被設定為問題帳戶。我是賣私服網絡遊戲虛擬積分 買家匯款給我我都有給虛擬積分。私服遊戲不提供交易資料。 我沒資料証明我有給他虛擬積分。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 況且我也不知道哪個檢舉我的,無法與買家連繫。現在帳戶都凍結了。我會被起訴?

 被通知去做筆錄時,就可以比較了解案情,可由律師陪同作筆錄,也比較不會因為不了解而做不利自己的陳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5: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等相關單位之通知,以了解是觸犯哪方面之法條及規定,亦可於警方詢問前,先行諮詢律師,模擬相關情況。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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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子 103-01-10 12:59


96年的時候,我已成年的乾兒子返台繼續學業,他與居住在台的母親關係長期惡劣,兩人之間的爭執再回台後更是激烈。他媽知道我乾兒子在台灣還得要付學費,於是她便串通親戚把他在國外的存款盜領一空,企圖用錢來逼他就範。他們家的親戚沒有人敢管這件事,我乾兒子只好向我們夫妻求助,請我們收留他,幫他度過難關。我們心疼他,便幫他支付學費和生活費用。這便是一連串噩夢的開始。
他媽便開始到處造謠說我們想貪圖他們家的遺產,我與她兒子有不正常關係等等。她也找親戚跑去我乾兒子子的學校鬧,逼得學校祭出學生個資保護,以免他們到課堂上騷擾

原先為了解決這些事情,我乾兒子試圖與其母見面談話,結果見面聊得不愉快,他媽就拿出電擊棒準備攻擊他,我跑下樓去阻擋,她居然說我拿雨傘戳她,到法院告我傷害。(她自己的朋友當天就在旁邊,在法庭上也表明並未看見我有動手。)我乾兒子為了這件事還去申請了家暴保護令,但因為並未有錄音證明其母持電擊棒攻擊時有出言恐嚇,故保護令未能核准。

後來要過年了,他媽又跑去找我先生公司的經理,說她只想要她這個孩子回去陪她過年,結果我們好說歹說的勸我乾兒子回家過年,結果他媽居然在安排給他住的房間偷藏金飾,還報警謊稱金飾失竊,意圖栽贓他,但後來因為栽贓不成,她便轉而向警方要求鑑定我乾兒子的精神狀況,將他強制就醫做精神鑑定也取走了他身上的鑰匙,以免他再回到家中。
經過醫師鑑定後,證明我乾兒子並沒有任何精神疾病,他媽居然要求醫師把他關三四個月,給他個教訓。醫師不同意,便主張為我乾兒子辦出院手續,請他媽簽字同意出院,但他媽這時候又開始談條件,拿出了一份同意書要我乾兒子簽,強調日後不再出現在她的工作場所及住處,她才願意簽字讓我乾兒子出院。我乾兒子也提出說只要同意書上明言雙方皆不可出現在彼此工作場所及住家,且其母一併簽署,他就會同意簽字。這時候他媽便開始反悔了,結果醫師看不下去,直接講明說簽不簽同意書並非出院必要條件,再鬧下去院方會依程序讓我乾兒子自行離院,希望他媽不要把事情做得太難看。他媽知道大勢已去,簽完字便把身無分文的他丟在醫院,自己回家,我乾兒子沒地方可去,便打電話請我們夫妻收留他。

過沒多久,他媽又向台北市的警察局檢舉我們綁架和誘拐我乾兒子,辦案的員警又找我們去作筆錄,但他媽這時候又刻意出國避風,辯稱說她並未去檢舉,而該案也在查無犯罪事實後簽結。但他媽後面還有步數,之後又向偵察隊謊稱她兒子被人下符,請偵察隊介入調查。
我們這幾年來幾乎就是在法院出庭,警局作筆錄和應付她找來的關係之中度過,我們夫妻也承受了極大的精神折磨與壓力,實在是不堪其擾。
為了杜絕這類事件,我乾兒子發出存證信函請其母停止濫訴,但她依然有恃無恐,還找人恐嚇我們。
我乾兒子多次打電話給她理論,她刻意不接,最後兩人在這些年來幾乎都只用簡訊往來;我乾兒子若跑去她的工作場所和住處與其理論,她就報警說有人騷擾她,可見她根本就不想讓他兒子回去與她同住。
去年她居然又再向基隆地檢署檢舉我們妨害我乾兒子的自由,地檢署調查後發現她提出的理由與之前台北市警局提出的是相同的,該案最終不起訴簽結。
她明明知道他兒子的行動是完全自由的,還一再檢舉我們,請問我們針對這次妨害自由的案件告她誣告,會成立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該行為提告誣告。且其他行為亦可能涉及相關犯罪。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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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清楚對方提告時有提出什麼事證嗎? 如果沒有,也沒這件事,那就很有可能會處理,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黑子 103-01-10 15:5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該行為提告誣告。且其他行為亦可能涉及相關犯罪。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 ... (恕刪)

感謝房律師的回答,請問她被起訴的機會大不大? 對方有可能全身而退嗎?
您提到其他行為可能涉及犯罪,請問她還有觸犯哪些法律? 
再次謝謝房律師您的解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6: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只要對方告您是無相當證據及理由而提告,即有構成誣告罪之可能。除非對方提出相當之證據。另外就對方恐嚇您或公然侮辱您之言論,若您有相關之錄音證據,亦可提告之。是此,就對方之言論,應盡量錄音存證,以利證據之蒐集。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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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子 103-02-25 14:54

我已經對他母親提出誣告告訴,但開庭之後檢察官卻和我說被告當初並沒有說要告我妨害自由

我覺得有點莫名其妙,他母親跟著順水推舟,也說她當初沒有告我妨害自由

我只好在開庭後打電話去問書記官她當初提告的內容,結果根據書記官那邊的筆錄,我乾兒子他母親那時候說,

"我要告XXX與XXX夫妻

因為他們要奪走我在國外的房子,所以我認為我是受害人

他們奪不成就要帶走我的孩子。因為孩子已經成年,我不能說拐,只能說帶。

而且,他們還假藉在大陸有一個朋友,從大陸帶回佛教文物,高價賣給我還有我哥哥。"

 

當初檢察官就是以她的說法作為妨害自由詐欺的依據,並著手進行調查,但最後兩個案子都是不起訴結案。我覺得很詭異的是,既然不起訴書裡都有特別說明妨害自由以及詐欺無法成立的理由,為什麼誣告案的檢察官還會認為被告當初沒有要告我妨害自由呢?根據他的說法,我有可能針對裡面的這些內容提出其他告訴嗎?

 

另外,我先生他自己也有向我乾兒子母親提出誣告罪的告訴,最近有通知他出庭,但是他的案子是由另一名檢察官負責,以他字案開庭,可是我告他母親的案子已經轉為偵字案了,請問在實務上來說另一名檢察官會把案子轉給審我案子的檢察官嗎?還是我們可以要求檢察官分別開庭審理?

再懇請律師解答,感謝。

steal 103-01-08 19:44

鄰居噪音不甘其擾

先後報警數次,警察總是以無事證回應(不僅如此,對於這方面的法律知識竟然還比我上網查的資料還差),針對這點,如果同時由我拍照舉證是否可以向警察單位申訴轄區員警處理失職?又拍照舉證自己應該注意哪些問題方得為證據?亦或是應如何做方能主張其轄區員警失職?(因為屏東鄉下警察這種處理方法真的令人很火大,竟還先後回應我狗噪音是環保局的管轄及非夜間時段,檢舉人有容忍義務,還是我自己上網查資料才知道員警回答是錯的)

又請問如果請律師撰寫存證信函乃至訴訟,是否為最後手段?(很感冒警察這種處理態度,如果是自己走法律途徑,真的是便宜了轄區員警!)又其價位?自己又應該主張甚麼權利?因為如果是主張社秩法第72條除了要有我到警局做筆錄外,還得有兩名證人方得對其開罰,這在鄉下地方,鄉下人自掃門前雪的生活方式下根本行不通,

謝謝你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向警察舉發之外,可詢民事訴訟程序訴請排除侵害及損害賠償,但在證據的蒐集上,應確實蒐集,最好能以錄音錄影方式紀錄,並就每天噪音之時間點紀錄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相關噪音錄音證據,以利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其侵害居住安寧權利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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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急莫慌 102-12-31 15:12

http://ck101.com/thread-2893444-1-6.html

這是在論壇看到的

 

他下面還回復憨兒憨兒...xn遍

 

像這種拿殘障人是當玩笑的人

 

該怎麼向警察檢舉他?

 

能從網路檢舉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15: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被害人,似可彙整相關證據,至地檢署提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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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南 102-12-27 11:32

請問某檢舉人經常利用 縣政府鄉親有約的時間

來對某人正在審理中案件加以 重複檢舉 加油添醋 誤導 脅迫該承辦人員,導致事實認定錯誤以致處份違法

請問我該如何?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7 11: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對方的言行涉及公然侮辱誹謗或是恐嚇罪嫌,您可以蒐證之後依法提出告訴或是報警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09: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該檢舉人之相關言語進行錄音之,看內容是否構成誹謗恐嚇等罪,加以提告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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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kro75 102-12-25 22:08

學校規定不能在學校充電 但還是有人照充 我跟老師提了這件事 他說就已舉發不匿名 我檢舉了一個人 但被他的朋友用fb po文罵我,但沒指名道姓 【有種檢舉自己的朋友 自己的朋友也做 卻不檢舉 跟小狗一樣 只聽主人的話 廢物 廢物 廢物 要玩大家一起玩】 【什麼是你都要有意見就對了啦! 以後你最好不要做錯任何一件事 不然等著被一堆人檢舉 還有你不爽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8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可蒐集相關前後文,若能符合人格特定性,似可提告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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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小白 102-12-25 13:55

我先把事情狀況條列出來。 希望大家幫個忙!

1.父母因醫療法被判刑,需賠償96萬。應是行政罰款。

2.因家裡開診所在教偏遠的地方,不易請到護士,母親被檢舉無照打針,父親是藥劑師,也是負責人。

3.因為之前家中舉債,所以開診所賺的錢大部份都把債還清。目前母親大約還有300多萬元的債務。然後父親需要洗腎,行動不便。領有殘障手冊。

4.目前小弟我人在大陸做網拍!但收入並不穩定!身上大約有60多萬現金週轉!

但如果把錢拿去繳 罰款 就無法有收入 目前兩老的生活費由我支出,實在是無法繳納罰款!有其他方式可以想嗎?是否能分期!或是可以減免罰款!我是願意繳罰款!但一下子96萬!實在痛苦萬分!拜託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此種案件會涉及刑事民事責任,所以本件應先釐清,您所謂的賠償,是指民事上的賠償,或者是刑事上的罰金,還是行政上的罰鍰,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8 20: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寧應考慮目前是願意繳納罰款,只是希望聲請分期,還是希望可以減輕罰款,想繼續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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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2-21 19:45

 這涉及密醫及密護行為, 應有刑事罰金及行政罰鍰兩部分. 若生活因繳納罰金及罰鍰而有困難, 可向檢察官及衛生局聲請分期付款, 這是可以的. 但因生活困難要求減免, 就比較困難了

阿御 102-12-24 18:53

我想請問我4年前有向環保局檢舉業者多家業者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查證屬實依法裁處.有收到該局的查處回函~因為該縣有訂立廢棄物清理法獎勵辦法~因為事隔多年發現都沒放檢舉獎金~寫陳情書向環保局請求給付~可是環保局一直以案件查證中來回覆~並不對我的陳情進行駁回讓我無法形成行政處分~讓我無法提起訴願~因為環保局既不依法發放檢舉獎金~又不駁回我的檢舉獎金的請求讓我提起訴願~讓我卡在中間無法行使我的請求權~請問我該怎們辦才可以行使訴願~使訴願機關會受理我的訴願案~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依訴願法第2條規定: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認為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亦得提起訴願。前項期間,法令未規定者,自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為二個月。

因此,若原機關一直未正面回覆,逾期未無消息,您仍可以向訴願會提起訴願,以維權益.

另本件也應注意公法上請求權時效為五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7: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至該機關之上級機關,提出訴願,請求給付之。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御 102-12-27 18:31

請問像上級機關提起訴願~需不需要文號~還是只需要再訴願書裡說明清楚就可~就可以提起訴願

阿御 102-12-27 18:3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至該機關之上級機關,提出訴願,請求給付之。

 

請問像上級機關提起訴願~需不需要文號~還是只需要再訴願書裡說明清楚就可~就可以提起訴願

阿御 102-12-27 18:3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依訴願法第2條規定:人民因中央或地方機關對其依法申請之 ... (恕刪)

請問像上級機關提起訴願~需不需要文號~還是只需要再訴願書裡說明清楚就可~就可以提起訴願

阿偉 102-12-20 23:38

我之前任職一間公司~老闆未替所有員工投保勞健保

我去勞保檢舉後~已經處罰公司~公司也替員工投保勞保

但是之中有很多員工工作了十幾年的

從任職到公司投保勞保之前.中間這段時間是否可以向公司請求公司應負擔之投保勞保的金額賠償

102-12-18 12:56

你好!我12/13收到露天賣家e09899寄給我的東西,商品跟當初我下標的商品不一樣,價格也不一樣,他寄的比我當初買的還要便宜,我買580,他寄的商品只有390.我給賣家負評,並要求賣家讓我退貨,賣家非但不讓我退,還跟露天拍賣檢舉我棄標,又要我先給他優良評價,並跟他道歉,他才願意給我退貨地址,並且還要他收到貨後,確認無誤,才願意退貨,但是,賣家要求的條件很無理,以下是他寫給我得悄悄話:

 

2013-12-13 23:16:13

 

親愛的買家您好:
感謝您的購買,
對不起小姐寄錯請將商品寄回我們再補寄正確的商品給您
感謝您~


2013-12-13 23:26:24您留地址我們用宅配來回件
處理!! 另有事請用悄悄話用負評很不理性~~!!

 

2013-12-14 00:11:20你退貨不就是棄標???

 

 

2013-12-14 00:12:08

學生亂給負評是嗎?什麼意思?

2013-12-14 00:24:33你先拍照看一下寄到哪支390的吧

2013-12-14 00:25:14你亂給評價是怎樣~~!! 交大的嗎?? 交大有沒水準的嗎?

2013-12-16 14:25:31所以你要棄標就是了~~ ???

 

2013-12-16 15:59:06我說換貨給你!!! 你不換執意要退就是棄標嗎?

2013-12-16 18:17:05你退貨不是棄標嗎??? 你就說是和不是就好~~幾百元的東西我也很懶得和個學生吵

2013-12-16 20:10:07那就等露天判定!! 如果你是棄標就讓你退如不是那就報歉

2013-12-17 13:23:46我換貨給你OK! 但你退貨還給我負評!! 你真的很差勁!!

 

2013-12-17 15:04:17還有!! 你把投訴拿掉而並非取消交易造成手續費你不用負責嗎?

 

2013-12-17 15:26:44你先給我改回來!! 我出哪支390給你!! 費用我負責???你再說一遍

2013-12-17 15:29:28你未經溝通直接破壞他人評價頁是誰要訴諸法律?去問你的律師 !! 你評價未改之前大家可以法院見

2013-12-17 16:09:59你先告訴我露天手續費還有評價的問題!還有道歉問題!!不要講一堆五四三的!! 東西給我保管好成本超過580!! 達成協議你就拿到新竹店驗貨及退款!!

 

2013-12-17 16:26:11我不想看到你~~! 你拿去新竹店處理吧!!!

 

2013-12-17 16:27:10你現在先寫一封信給客服~~!說退貨後願意取消交易!! 我就給你地址還有東西盒子要良好商品無使用就這樣!!!

2013-12-17 18:47:35現在先寫一封信給客服~~!說退貨後願意取消交易!! 我就給你地址 !! 還有你必須先在評價頁道歉!!! 我們評價近二千被你說成詐欺犯老板有點火

請問賣家不讓我退貨,故意刁難我,我該怎麼辦?露天客服說,要我們自己處理,就掛我的電話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8 14:57

 您好,關於您的規定,依民法第348條規定:物之出賣人,負交付其物於買受人,並使其取得該物所有權之義務。是此,若賣方違反其契約義務,您似可依民法第353條規定:出賣人不履行第三百四十八條至第三百五十一條所定之義務者,買受人得依關於債務不履行之規定,行使其權利。對賣方請求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18 19:19

你好,房律師,

請問我下一步該怎麼做?

賣家堅持不退貨,我該怎麼做?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9 08: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看您想不想告那位賣家,您可直接至地院聲請對賣家發支付命令,亦可直接對期提起小額訴訟程序。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19 12:1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看您想不想告那位賣家,您可直接至地院聲請對賣家發支付命令,亦可 ... (恕刪)

律師您好: 請問我可以在露天賣家的評價頁面上,公開他寫給我的悄悄話內容嗎?因為我想讓之後的買家,注意到,如果發生像我這樣的類似問題,這個賣家會如何的謾罵你,刁難你,我想提醒以後的買家,我會原封不動的複製貼上對方寫給我的悄悄話內容貼在他的評價頁面上,請問可以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0 18: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網購的部份,倘若對方是專門經營網拍業者,則您於收受貨物7日內都可以無條件退貨,且不用負擔任何費用

2、有關公布對方與您的對話,此部份可能涉及侵害名譽的問題(是否成立仍有疑義),但是有風險,您可自行評估。

3、至於拍賣平台之規定,則建議您仍尋求客服處理,倘若客服不願意處理,亦可求消保官協助。

103-01-08 12:14

律師您好!

因為此賣家堅持不讓我退貨,又出言恐嚇教訓我,說我買的fairy產品價格580元,她寄給我的Gasseh-mini要980元,他說他寄給我的還比我買的貴,所以我很仔細地查閱賣家的成交紀錄,

因為我收到貨物12/13當天,我就跟賣家反應他寄的商品是390元,不是我下標得580元產品,

後來,賣家就在我反應她寄錯商品的一個小時內,把原本的Gasseh-mini按摩棒價格由390改成980元,然後開始辱罵我說,他寄的比較貴,是他吃虧,我在吵什麼,以下是我寫給露天客服的內容:

"露天客服您好!因為賣家說網路都有紀錄,所以我想要提供一些資料給露天知道事情的經過與真相!

1. 我於2013-12-08 00:55:50 下標此賣家的"最新第六代日本業界指定專用按摩棒 隨身攜帶 舒壓按摩" 商品為Fairy按摩棒,得標價格為580元+60運費
2. 我於2013-12-13 12:10 已於7-11取貨付款成功
3. 我於2013-12-13 22:53:43 打開商品發現不是我下標的Fairy按摩棒時,我就立即用評價跟賣家反應,我下標的Fairy按摩棒商品價格580元,我收到的Gasseh-mini按摩棒價格390元,當下我就立即要求退貨
4. 賣家於2013-12-13 23:27 將Gasseh-mini按摩棒 由 390元修改成980 元 ( 請看我提供的證據,賣家歷年來的成交紀錄)
5. 賣家從12/17開始,就說她寄給我的商品,比我當初下標的580元按摩棒還貴,就開始處處刁難,要我負擔她的成交費,要我先跟露天取消交易,要我先給她 好評價.要我跟道歉,要我先退貨,她才要看狀況,再決定是否要退款給我,規定一堆條件,要我做到,才願意退貨,我覺得,這做法,其實已經有點過分了

在此請教露天客服一個問題,我12/13下標商品Fairy價格為580元,我收到的商品Gasseh-mini卻是390元,我找出了賣家立年來的成交紀錄,Gasseh-mini商品皆為390元,
賣家於12/13我反應寄錯商品當天就修改了她寄錯商品Gasseh-mini頁面的價格,

可以請露天,調閱此賣家販售Gasseh-mini的所有成交紀錄,以及此Gasseh-mini單價變更的時間紀錄,就可以查證我所指出的是否正確,

若露天客服您所查的資料,此賣家的確在12/13我反應寄錯商品之一小時之內,立即修改GAsseh-mini的商品價格由390修改為980元,已經有可能有意圖湮滅證據之行為,露天客服會如何處理此行為?

靜待露天回覆 "

 

賣家寫給我一些情緒性的字眼,如:

寄件人:e09899 時間:2014/01/07 19:33:51

"網路都有紀錄!! 你再說下去沒關係!!
我不想講太多!! 以免把你自己打嘴巴的事情提早讓你知道
另!!沒有一個生意人會笨到虧錢做生意
黑名單是約一星期才加你的 而你從一開始就只用評價頁溝通
你不妥協退貨方式~!! 就大家走司法
我們律師己準備好等你為什麼幾百元的東西你就是要用這麼讓人不爽的方式處理??納悶!!"

寄件人:e09899 時間:2014/01/07 10:35:32

"網路都是有紀錄 !!
加入黑名單是數天後 且我們一直用悄悄話聯絡此買家就是直接破壞我們商譽用評價溝通
網路寄錯貨大家都有而且我們寄的還是比他買價還貴的商品第一時間未經溝通直接給負評我們不能接受
我們也在第一時間告知馬上請人去換貨而此買家說他在新竹
我們請他拿到新竹店他又說他在台北真是整人
另我們沒說他沒水準!! 就算有說也是事實與法律不衝突
而此買家污辱我們詐欺刑事罪我們只請他道歉都不肯???
今日己去電消保官!我們也有聘任法律顧問消基法不是就是讓這些惡質買家隨意就讓一切讓消保官決定!!"

(2014-01-06 23:59:42)

" 你要做什麼就快去做~!不要一直留言 !!
再留言我們有權對你提出精神控告
會咬人的X是不會叫的!!
(((我們並沒有不讓你退貨!!)))
大家眼睛都是雪亮的!!
你是不是東西用過而且用壞不敢寄回來????
還是想讓我們罵你三字經然後對我們提告???
我們有這麼白痴嗎???? "

(2013-12-17 15:50:25)

"我也很希望你把商品退回來因為小姐寄錯的商品成本就超過580!
但請你把不實評價改回來 !!! "

 

2013-12-17 16:09:59  露天會員e09899
"你先告訴我露天手續費還有評價的問題!還有道歉問題!!不要講一堆五四三的!! 東西給我保管好成本超過580!! 達成協議你就拿到新竹店驗貨及退款!! "

(2013-12-17 15:46:47)

回覆:小姐新來的二支按摩棒都長一樣!!而且我們還寄貴幾百元的給你
也按排宅配來回件幫你換貨~!你未經溝通直接給不實負評
這不叫刁難 還有~~!詐欺的定義是什麼~~!!??你是否己搆成毀謗

 

 

我想請問律師一個問題,賣家寄錯商品,將580元的寄錯成390元,然後我反應給賣家時,賣家立即將390元價格改成980元,然後再威脅恐嚇我說,她已經準備好律師在等我,罵我沒水準,惡意刁難我,不讓我退貨,請問賣家立即修改商品價格由低調高,再跟我說他寄的比較貴,這是否已經構成詐欺的行為? 以上句句 我都可以提出書面證明,

這是給律師參考的露天評價網址:http://mybid.ruten.com.tw/credit/point?e09899&all&bad

艾莉絲 102-12-16 14:22

你好我想詢問

我在網路上有販售與某牌(雙C牌)類似的飾品

但在販售商品頁面或者商品上都沒有此牌的LOGO

販售商品頁是告知 某牌風格耳環

也都沒有說是此牌的商品

並且在耳環上也都沒有此牌的名稱以及logo

但今天接獲警局電話,說警員向我購買並向此牌檢舉

此牌告知我已侵權決定要告我

 我想問一下這樣侵權有成立嗎?

或者我真的有侵權到嗎?

因為這樣商品早就沒有販售,但在今天接到電話

麻煩幫我解答,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6 15: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雖然您無使用該品牌之商標,但若您的商品有造成混淆誤認之機會,似有可能造成侵權。不過,這仍要看到底是甚麼產品,到底做得有多像,是不是真的分辨不出來。如果還是有機會分辨出來,有特殊設計,還是有機會不構成侵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艾莉絲 102-12-16 19:3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雖然您無使用該品牌之商標,但若您的商品有造成混淆誤認之機會,似 ... (恕刪)

首先很感謝房律師的回覆,於此對我幫助很大

我在網路上確認了我販售的商品與該品牌差別

該品牌logo屬於較長型,我的商品則是較扁較寬

而明天也將在父母陪同下至警局作筆錄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說這是與該品牌有相關的商品

比對了一下商品與該牌logo也有明顯不同 (較長與較扁的差別)

但我也不知道這樣對於我而言有沒有幫助

網路上我查了很多資料,很多案例都是說需罰款

也不知道自己會被罰多少,只能說這樣商品早在11月中就已無再販售

而在12月中接到通知感到滿錯愕的

阿達 102-12-14 23:44

我與其他甲、乙戶的房子剛好呈現一個ㄇ字型,而我們三戶前面的空地剛好是共同持分,但最裡面之甲戶在他房子前面蓋了個車庫(該地為其所有,但屬違建),因此甲戶就有汽車進出的問題,但三戶所共有持分地並非屬於道路,因此

1、甲戶車輛進出該共有持分地是否合法?我是否可主張該共有持分汽車不能進出?

2、既然是三戶所持分共有地,我是否可將機車停放於所共同持分共有地?因為其他二戶也都有將機車停在在共有地之情形,但甲戶卻宣告我方停放機車而影響其車輛進出,有侵權之行為,是否構成?

3、甲戶宣稱我惡意停將車於騎車庫前,有妨礙自由之情形,是否構成?可是如果甲戶有告知移車的話,我方都會將機車移開,並無惡意阻擋之情事?

4、甲戶在其家所有之土地上蓋了個車庫,已有時十來年之久,但無申請建照,是否屬於違建?於近日見其有修補之動作,特通知違建單位前來查看,卻遲遲見不著蹤影,但有將其修補之狀況拍照,是否可檢舉違建?

5、三戶所共同持分土地該如何劃分使用權所有權?

謝謝惠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共有土地之管理,應訂立分管契約,否則再未經其共有人同意而強行占有該土地,仍會構成竊占及侵權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達 102-12-15 18:3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共有土地之管理,應訂立分管契約, ... (恕刪)

 但三分所持分土地,僅一汽車大小範圍,該戶經常以汽車進出其車庫,影響我外出時發生碰撞風險,有無其方法可主張該持分地並不屬於汽車通行之範圍?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5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規定,共有人得就共有土地之使用訂立分管契約,若您無法協議訂立分管契約,可起訴請求裁判分割共有土地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有ㄧ個簡單的原則,只要是共有土地,沒分割以前,除非有分管契約,沒有任何人有權利使用.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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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uan 102-12-13 01:31

1.如題,我於今年9/24購買了一台中古09年的JET POWER,車價53000,交車1000元,頭期款20000,貸款金額32000,分12期,一期要繳4110,這樣利息是多少?有沒有構成重利罪?能不能告他或檢舉申訴他? 我不會算這樣利息是多少%..

算下來我付完一年的車貸竟要付出17316的利息費,越想越不對,這車貸也太貴了吧...?等於一台車從5W3變7W初耶.....

2.我現在已經繳2期去了,還剩10期,這月15號又要繳第3期,我能不能像當初貸款的公司提出提前償清貸款的要求? 這樣利息還會那麼高嗎? 還是無法提早償清?  如果我還沒付清貸款就將車子賣掉過戶給他人,是觸犯何種罪?


我想提早結清把車子賣掉脫手,我真的覺得被騙了....

3.當初購買時,老闆甚麼都沒和我講清楚,車況啊、內部啊有無泡水受損甚麼的,都完全沒和我說,而我回去才發現車身上貼著JET POWER "EVO"的貼紙,但09年的車沒有出EVO版的,我以為是JET EVO版的(那時我還不知道09年沒有EVO版而老闆也沒和我說),這樣我在不知情而且未被他告知的狀況下能告他詐欺嗎? (購買前有將機車拍照)

而且車色好像也有被動過手腳噴過漆,車子騎了2個禮拜後還電瓶壞掉,又過1.2個禮拜後是整個發不起來,真的覺得被老闆騙了,到底有沒有方法?

拜託各位律師們幫我解決了!!誠心拜託!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4 11: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該車貸的利率大概為30%左右,雖然超過民事最高利率20%,但是我國法院尚認為未達重利罪,本文深感遺憾。

2、有關車體瑕疵的部份,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明,證明對方一開始就欲詐騙,如明知車子有嚴重下疵,或是誤導您該車的品牌等,則可能涉犯詐欺罪。

3、倘若均無法提出刑事犯罪證明,則僅為民事糾紛,您可以請求對方賠償該車瑕疵之損失,如修繕費用及倘若是事故車之價值損失等。

4、倘若對方是經營中古車買賣之廠商,則可以尋求消保官之協助。

heico 102-12-09 09:59

社區車位小,開車門容易造成碰撞,也告知主委是否能通知該住戶注意,截至目前我已自行送修2次,苦無證據向該住戶求償。直到現任主委上任開會同意移現有監視器對著我的車位,可是監視器距離太遠,在某次的開會上有告知,我要自行加裝,來保障自身權益及蒐證。但因有住戶檢舉而開會是否要拆(結果是研議中)但傾向是要拆。

自行加裝的監視器僅對著我的車門而已,求自保兼蒐證,決無侵犯他人隱私之意,所以想請問其合適性及合法性,如果管委會要拆,是否能提告

1.是沒有侵害隱私的疑慮 但有問題的是 停車位空間周圍應該屬於公共空間 屬於公同部分 如果徵得多數共有人同意 你是否可以自由使用 我想這可能有疑慮 2.如果管委會只是拒絕你將監視器架設在公同部分 那是否有違法的問題 ?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0 1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位的種類很多,有的為有獨立產權之獎勵停車位,有的僅為共有部分之專用權,亦有獨立產權之停車位,若您為共有部分之專用權,則您使用之權利,有無擴張到裝設監視器,似有可能須經過管委會同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詹R 102-12-08 17:24

新聞報導:管理員帶人看房違法此屬於仲介業務範圍,要帶人看房必須要有動產經紀人的證照,否則只要遭人檢舉,就可能會開罰6萬到30萬元不等。

請問:

1.如果管理員有"動產經紀營業員"的證照,就可以了嗎?還是還要有與住戶簽訂委託契約才可以?

2.還是要有"動產經紀人"的證照才可以?

3.若個人有"動產經紀營業員"的證照,可自行與住戶簽訂委託書賣房子(跑單幫),還是一定要加入仲介業(靠行)才不違法?
謝謝!

leo 102-12-04 16:58

請問我居住之大安花園大廈(原住址為台中市復興路2段99巷76、80、82、86號,現門牌整編為台中市平順街200、206、208、212號)地下停車空間
查大樓使用執照(81年中工建使字第1348號)記載法定停車輛數室內地下208輛
均為法定停車位,停車空間為部分區分所有權共有,部份人將機械車位拆除變更為平面車位,以致總車位數減少,甚至將車位設於通道妨礙出入影響公共安全(在受電室及發電機旁之排風室所設之通道增設停車位阻礙出入,我曾向台電公司詢問,其回覆配電設備之運轉常需進出作電力調度之切換,又偶而需配合消防局因火災、天然災害之緊急性作電源隔離,若因停車位阻礙而使災害擴大或有人命問題,其建議為大眾利益著想請勿設車位以維護公共安全,而排風室若故障無法將廢氣排除並因車位阻礙無法即時搶修而造成人員傷亡,又有誰能負責?)
,向臺中市政府檢舉違法變更車位,希望藉由連續罰款使其將車位恢復原狀,沒想到市府承辦人謝富全於99年4月21日府都住字第0990101085號函附件卻用不適用的內政部86年7月31日台(86)內營字第8673356號及88年10月18日內營字第8809121號函釋意旨略以:「...建築物依法附設之停車空間,在原核准之停車空間範圍內,劃設增加之停車位數,如不涉其他使用空間之變更,應無須辦理變更使用。」認定無須辦理變更使用而未處罰(實際情況卻是法定車位數減少,更將部分車位設於通道涉及其他使用空間之變更),我向監察院陳情,市府後續的承辦人石耀騰、王志誠更分別於100年12月30日中市都管字第1000143805號及101年2月20日府授都住字第1000222144號函給監察院的說明竟謊稱違規車位已改善,我請監察院對失職的市府人員追究責任,監察院也只回覆已另函請市府將後續辦理情形函覆監察院,從100年11月向監察院陳情至今已近2年,台中市政府98年7月8日府都住字第0980169599號函及101年9月11日府授都管字第1010100773號函均說明違反建築法第91條第1項第1款,也不見監察院對唯一認定無須辦理變更使用而未處罰違規者的承辦人謝富全追究及懲處,而從98年至今市府也未對不提供違規變更車位住戶名單之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連續處罰,即便我持續提供違規使用停放車輛之照片給市府,市府承辦人楊夢樵也未連續處罰車主,市府均只函請管委會及車位使用人依規改善。

對於市府及監察院人員,我還能用何方法使失職的承辦人受懲處?促使監察院確實行使職權及市府對違法者開罰?以維護生命財產的安全。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4 17: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循訴願及行政訴訟途徑尋求救濟。歡迎您攜帶相關卷證資料,到所洽談,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MY 102-12-04 11:27
社區有住戶檢舉部份住戶將鞋櫃放置電梯間,管委會公告工務局來文要求限期改善,如不配合將提供工務局住戶姓名及身份證字號等個人資料,請問管委會可以未經同意這樣做嗎? 管委會可以擅自開會制定如此規約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4 11:35

 您好,關於您問題,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規定,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依第十五條或第十九條規定向當事人蒐集個人資料時,應明確告知當事人下列事項:一、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名稱。二、蒐集之目的。三、個人資料之類別。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五、當事人依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六、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不提供將對其權益之影響。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為前項之告知:一、依法律規定得免告知。二、個人資料之蒐集係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或非公務機關履行法定義務所必要。三、告知將妨害公務機關執行法定職務。四、告知將妨害第三人之重大利益。五、當事人明知應告知之內容。依題所示,若提供工務局資料為必要,則似不違法,但仍要符合相關之規定及限制。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Morgan 102-11-25 20:08
各位律師, 請問一下我一樓承租給一家小公司當辦公室, 但房客私自將冷氣室外機放置於一樓與二樓陽台外樓層交界區(非陽台也非公寓?梯公共區域), 但遭二樓住戶(經常找麻煩交惡中)檢舉妨害安寧, 但心想這並非公寓的公共區域也非我所為, 對於對方提告, 我應當理會, 還是請他去找房客處理? 謝謝!

1.房屋所有權屬於你所有 房客雖然是承租人 但所有權人還是負有相當義務 2.建議你還是先行通知房客協助改善 否則應該很難只請對方跟房客處理 而你置身事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6: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所有權人,不可能完全置身事外,您應儘訴提醒您的房客,以免波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威 102-11-21 18:44

14號的時候我於露天拍賣上買了一樣東西,於是我先下訂單,並且15號立刻匯款

15號便匯款,在15號時同時寄出匯款通知書

但是賣家一直沒有連絡我的消息出現

我也跑過郵局詢問過,郵局人員說,這戶頭還有在使用,因為最近有領過錢

 

到了19號時我寄出露天拍賣檢舉,理當會通知賣家手機

 

但是還是沒有回應,於是我還是等到21號,而且也用盡任何一切可以通知他的方法

在那之前先說他給的聯絡方式只有

奇摩帳號以及露天拍賣設定的悄悄話(不好意思我是新手買家沒有考慮仔細便下訂單,在那之前他也沒有回應我)

21號也就是剛剛,我去報警,告了他詐欺,因為看過了他之前(最早是2011年)的回應大概都是3天後便回應以及1.5天出貨

 

再來是訂貨的人後來幾乎都取消交易只剩少數有買到

而且賣家提供的訊息太少導致我無法通知到他(沒有手機家電甚至地址),再者是網路拍賣都很危險,於是我下了最壞的打算,就是我那些錢都要不回來。

在情急之下我去詢問警察局,警方便做了筆錄,還有提出 詐欺

包括郵局帳戶凍結(因為怕前會在那幾天便成為空帳號人頭帳戶)

 

那請問我接下來該怎麼做?

還有和解以及撤銷告訴或者上訴方法

還有對方提出誣告反告我時我該怎麼自保

 

 

 

請您告訴我

 

謝謝你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0 17: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確實可能涉及以不實交易訊息詐取財物,因此提起告訴是有合理之懷疑,尚無需過於擔心誣告之事。

2、目前就等員警請對方來做筆錄,然後看看對方如何說法,是否要尋求和解,倘若員警遲無通知,您可以詢問一下辦案進度如何。

joe 102-11-19 02:48
我在某家公司任職業務6年多 , 今年發現公司的加班給付和業績獎金有問題
以及勞健保都高薪低報,請公司及會計(老闆娘)協調處理並改善,但是都未有回應,
最後..公司負責人(老闆)只丟了一句 ; 我也拿我老婆沒辦法...不然你去告她....

於是..我們共5位同事4月份時一同到勞工局去做檢舉 , 經查驗後公司在5,6月連續
被開罰並要求改善(事實上公司都沒改善,才被連續開罰),而公司反而在7月份把我們
5個人資遣....而且在同業界一直散播對我們不實及攻擊抹黑的言語....

許多之前服務的客戶都在我們的fb留言關心,詢問實情 , 但是我們都沒有回應 , 因為
我們想用事實來說話 , 不想陷入無限輪迴的口水戰 , 而如今我們終於將資料證據
準備好 , 於本月請律師對公司進行提告....

我想請問的是 : 如果我將我們與公司的訴訟過程po在fb上 , 讓我的朋友及之前的
客戶了解實情 , 這樣有違法嗎 ? 因為我們想澄清自身, 並讓關心我們的人清楚真相... 懇請回覆我的疑問....謝謝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在地檢署,則有偵查不公開之適用,在法院,原則上是公開審理,若您們想要就審理過程公布,我會建議您們等到檢察官偵查結果或法官審判決結果出來後,再公布其結果即可,以避免無謂之困擾,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