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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jo 102-08-26 15:12

我是當事人的親哥哥,也是一開始的調停人
整個事件差不多是這樣:
3月多我弟(A先生)跟他女友(B小姐)舉行婚禮,婚禮前據B說有要求A同意若要結婚,則所有家計開支均由A負擔,B可以繼續工作且不用負擔任何公用開支,A不得過問B的財務狀況等,A對此表示並未同意,但承認當時語氣模糊,可能造成B誤會,該承諾並未有錄音等證物證明事實.完婚後同住在我父母的另外一間房屋內,屬公寓格局,租金1萬,然B對此表示不滿,加上婚後A估算自己薪資對於單獨承擔家計能力有限,多次希望B可以適度協助家計開支,卻被B一口回絕,此後造成雙方雖同居,但是卻因天天吵架而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期間曾發生B毆打A,與A生氣踢門發洩的狀況(雙方均無驗傷證據可以證明),期間本人與雙方家人多次協助希望平息紛爭但仍未果.之後我建議A若要挽回這個家庭,應該就發脾氣的部分向對方家長道歉,但是當天卻被B的家長與兄弟圍著簽下承諾必須單獨負擔家計的保證書,於當時的情勢A不簽不行,簽下後A一直耿耿於懷,而B認為A不甘願.約婚後一個月某天,也就是簽下保證書後約一周,B無預警搬離與A同居的居所並斷絕所有聯絡,A得知當天就致電B以求挽回(B未接)與簡訊通知B娘家B出走的訊息,過一周後收到B的簡訊,A詢問B是否還願意繼續婚姻,B於簡訊中表示放棄,隨後A即要求B返還贈與的聘金與金飾等,B以A有家暴傾向與不守承諾,造成B身心受創而擅自沒收所有聘金與金飾等贈與物,但事實上在它們婚後至B搬走的一個多月內所有家計開支仍為A支付,B並未支付過任何錢,算起來也不算違反承諾...8月初我方提出家事調解,對方出席後仍堅持不願歸還贈與物,除了上述理由外,B甚至懷疑A涉及騙婚,除了言詞中表示沒收那些東西是應該的,甚至太少外,並提請第二次調解,故我們打算依民976-2/民977/民979-1請求對方返還,但以下有些問題希望可以獲得解答...
1.由於B小姐婚後藉故不去登記,之後又不告而別,是否符合民976-2固違結婚期約者?A是否符合無過失者條件?
2.請求返還金飾有相片紀錄,聘金有支票兌現紀錄可以證明,贈與女方的喜餅有收據證明,鑽戒有銀樓購買證明,但其他如十二禮的現金等其他贈與只有婆家自己的記帳資料,與拍照時紅包的照片,無法證明紅包內容金額就是記帳內容金額,不知可否當成贈與證據請求對方返還?
3.第二次調解由於A可能不刻參加,我打算以代理人身分出席調解庭,不知除了委任狀外還需要甚麼文件證明,以便我代替A進行調解?若我以代理人身分代理A進行調解尚未結束時A趕到了,我是否可以繼續調解直到結束?還是必須跟A進行交換?
4.由於我們已經多次告知要還,對方可否以沒有看簡訊就刪掉之類的理由表示不知道我們有請求返還過?
5.同上,若對方不得否認,那應該表示我們已善盡告知意思,若對方仍不願意還,我們可否提告對方觸犯刑335的侵占罪?
6.若對方在沒有證據的狀況下提告A騙婚詐欺,是否可能成立?反之若我們以對方收受多於我方,且婚禮時百般刁難,婚後不願為家庭付出且無故失蹤提告B騙婚詐欺,又是否可能成立?(按:A此次婚禮籌辦贈與部分約付出60萬,B贈與則為0--沒有嫁妝之故)
7.家族中有人提議既然要告就順便把婚宴的花費與婚紗花費通通要回來,請問依法是否可能?
8.聘金與金飾雖是贈與物,但收受者為B的父母,那請問這部分的請求權是對B請求還是對B的父母請求?
9.由於B為成年人,為防止B脫產,若打算申請假扣押,該怎麼提出對方可能脫產的證明?若對方脫產成功,我們是否擁有第一債權可以隨時扣押對方名下的財產?若強制執行扣押對方動產動產是否需法院或警方到場?
10.民事庭上是否可由代理人(非律師,亦無法律背景者)代理原告進行官司訴訟?若可,該檢付多少資料以利請求法官核准?
以上10點請熱心律師們回應,以幫助我們解決目前的問題
謝謝各位閱讀

芒果 102-08-08 22:25

您好!

      我想請問的是88年父親已將名下房地產贈與給母親

     另一棟房地產為哥哥名下(保證人為父親),因90年繳納不出房貸費用,以致92年房屋查封,現在102年收到法院存證信函指父親惡意脫產給母親,要求行政訴訟解決,想請問的問題如下:

1.母親不予理會之行為可能導致的後果

2.是兄長繳不出房貸(且兄長已是成年人),父親為保證人,名下資金均已被凍結,原贈與母親的房地產應不屬於惡意脫產的行為,面對該資產管理公司的各項動作該如何解套

3.現在屬於母親的動產是否會遭假扣押查封?我會不會也遭受資金凍結?

謝謝各位的回覆~~

1.應該是民事訴訟 非行政訴訟 2.是否有惡意脫產債務成立時間點 以及當時父親個人償還債務能力 3.如果母親不出庭 法院可以一造辯論判決 判決應將房產移轉父親名下 債權人將來可以執行該房產 4.因為父親是保證人 負擔保證債務 所以縱使是哥哥欠債 債權人還是可以跟父親請求 5.跟你則沒有直接關係

無敵小鑫 102-08-02 01:38

我是原告,

被告於今年自韓國進口侵害我"圖形"著作及"圖形"商標的服飾!(該圖形印在服飾上)

已向保智報案,保智也查扣商品8件,被告第一次偵查庭未到。

隔幾日來找我們談和解,以下和解部分內容:

1.被告不願提供韓國廠商資料

2.被告口頭告知是韓國設計師在日本雜誌上看到,並將該圖形印在衣服上。(我著作確實有刊登在日本雜誌,且產品有輸出到日本)

3.被告認識去年度其中一家侵害我著作之和解人,且知我和解金額,要求用去年度著作和解金,和解被告的著作與商標。(去年度侵害人僅侵害著作,當時商標尚未通過,去年度侵害人為被告之商業合作對象,去年度侵害人以進貨資料已經不再,無法得知上游而完成著作和解)

我針對著作和解部分:

1.蘋果日報頭版最小單位一次道歉啟事

2.去年和解金1.25倍

我針對商標和解部分:

1.被告店面刊登道歉啟事

2.和解金=我商品零售價*被告進貨數量

當然,從金額到道歉啟事未達共識!被告說法院見,反正初犯老人家會被緩判,且到時候也沒錢賠。

從上述的內容,我希望知道,

我的和解條件是否真的不合理?

法院是否會因為初犯或老人家不適合服刑而給予改過自新判緩刑

被告是否會在這段期間內脫產,以致我求償無門?

仿冒品的出現,我已經失去訂單長達2年多,其中的損失我該如何計算向"多位"侵權人請求賠償! 

或者律師們有更好之建議?

 和解金額部分,你所提的金額並不算太高,如果起訴可以請求更高的金額(至少是你現在請求的金額的數十倍)。至於是否會脫產,你可以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對方的財產,以避免對方於訴訟程序中脫產。 此外,是否會判緩刑,也要看對方的犯後態度,例如:對方知道出貨的廠商而不願意告知,和解時表示的話語等,我們可以用書狀陳報法院,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haosen 102-07-28 00:44

我妻子與人通姦.我們私下和解.對方先付10萬.之後的90萬就不再付款.揚言說寧願被關也不付錢!後來我告對方通姦.後來不起訴處分.理由是已和解就不能再告對方.只能用支付命命或強制執行討錢.現在我擔心的是對方脫產或是沒財產.就讓對方逍遙法外!?也因為這件事我跟我妻子已分居.也聽說我妻子跟對方還是有往來.我該怎麼做才能讓他們罪有應得!

haosen 102-07-28 01:33

 上述所言已私下和解.刑事部分不起訴.那可以用民事部分求償嗎?

沈恆 (沈律師) 102-07-28 02:25

可以民事起訴請求支付和解金額90萬元。

若有其他通姦事實再經您查到證據的話,此部分通姦事實並不在原先不起訴或效力所及或者原先和解範圍裡面,可以再行提出告訴請求追究刑事責任

haosen 102-07-29 01:3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民事起訴請求支付和解金額90萬元。

聽說民事訴訟要繳裁判費.請問90萬是要繳多少.是由勝方還是敗方支付? 

haosen 102-07-29 01:50

 不好意思.因為不懂所以一直發問

再請問民事求償部分的程序要如何做?

是不是寫狀紙 .將其原因寫上去.請被告履行承諾.是嗎?

還是說用支付命令的方式(有上網查"支付命令"的說明.是債權人對債務人)呢?

請問民事訴訟是要到被告戶籍地的法院申告嗎?還是發生地的法院申告?倘若被告地址是租房子的地址呢?也可以在他租屋處的法院申告嗎?

因為上網查的資料還是不甚了解.請各位律師大大們指點迷津

 

沈恆 (沈律師) 102-07-29 03:45

起訴要繳一審裁判費9800元,原告要先繳,最後才由敗方負擔。向被告戶籍地法院起訴,或聲請支付命令均可。

煞祿 102-07-29 21:12

 建議你到當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委員會給的證明 證明債務是成立的 再依法假扣押 就算他脫產 只要行為明顯 也可以申請脫產無效的官司 所以你不用擔心

煞祿 102-07-29 21:17

 


民事聲請假扣押執行狀

案號

年度   字第     號

承辦股別

 

訴訟標的

金額或價額

新臺幣 元

稱謂

姓名或名稱

依序填寫: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性別、出生年月日、職業、住居所、就業處所、公務所、事務所或營業所、郵遞區號、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位址、指定送達代收人及其送達處所。

聲請

(即債權人)

 

 

 

 

 

 

 

 

 

 

 

 

 

 

 

 

債務

○○○

 

 

 

 

 

 

 

 

 

 

 

 

 

 

 

 

 

○○○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性別:男/女  生日:     職業

 

住:

 

郵遞區號: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位址:

 

送達代收人:

 

送達處所: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性別:男/女  生日:     職業

 

住:

 

郵遞區號: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位址:

 

送達代收人:

 

送達處所:

茲經假扣押裁定聲請假扣押執行事:

一、貴院受理○○年度裁全字第○○○號債權人○○○與債務人○○○間

假扣押事件,業經裁定准許,並經債權人提供擔保在案,請移送假扣

押執行。

二、執行之標的:……。

 

 

 

 

 

 

 

 

 

 

 

此 致

 

 

○○○○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 公鑒

證物名稱

及件數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具狀人         簽名蓋章

撰狀人         簽名蓋章

           

 

haosen 102-07-29 22:05
回覆 煞祿 的發言內容:

 建議你到當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委員會給的證明 證明債務是成立的 再依法假 ... (恕刪)

 謝謝

小黑 102-07-16 14:00
律師您好: 日前在簡易庭債權問題因不懂法律而敗訴,近日找到新證據打算要提出上訴, 但前幾天車子被對方假扣押,我不想把錢入對方戶頭,因怕對方脫產,如上訴贏了也拿不回錢,我的問題如下:
1.書記官說我可以提出緩執行,然後提出反單保,但當初簡易庭判決書並沒有說我可以提出反單保,請問我現在提出反單保會過嗎?
2.因為朋友公司法律顧問說判決書沒寫可提單保,怕我申請反單保不會過?
3.我的車子近期會被拍賣嗎?
以上麻煩為小弟解惑~或有更好意件提供

1. 如果對方是假扣押 目前只能暫時禁止你處分 還不能聲請拍賣 2.如果是假扣押 債務人自然可以供擔保聲請撤銷假扣押法律有明文規定

壞壞 102-06-28 18:08

您好,A欠我錢(有借據),當初已上法院裁決,判A要一個月還我兩萬元整,前幾個月A都有準時匯錢進入我的戶頭,但是他開始不還,還惡意脫產

問題一:我該如何要回那些錢呢?

問題二:我可以把債權給討債公司嗎?

問題三:討債公司若用暴力討債之類的手段來要錢,我會有刑法或者其它的關係存在嗎?

1.如果你有執行名義 你可以向法院聲請執行 應該是可以整筆都主張 未到期的通常會視為到期 2.你可以將債權轉讓他人 3.注意最好是債權轉賣他人 不然如果是委託他人討債 如涉有不法 可能會被牽連 如教唆恐嚇 教唆傷害刑事責任

小小娃 102-06-25 16:44

請問一下已經做好筆錄提告但警方還在搜集被害人,不知還要拖多少,但我想早點提告以免到時候被脫產或受害者多分不了多少錢,那現在我該怎麼處理較好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擔心對方脫產,建議您可先對對方假扣押,才能避免其脫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scott 102-06-16 16:27

律師你好

當初我在訴訟毀損債權時,前妻早就把名下唯一系爭房假買賣過戶給她的朋友.目前前妻還是住在那裏,可是房子登記過戶不是她的. 因為前妻有欠我(小孩扶養費)前妻就是故意脫產及不履行法院扶養給付判決.這樣我可以聲請民事強制執行嗎?另外依據強制執行法第53條以外的物品,我可以聲請強制執行可以取走物品抵債嗎。假使前妻推託這些物品都不屬於她的,那我該如何處理?

桃子 102-06-04 13:53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編輯│刪除

文章日期:102-06-04 13:47  文章人氣:1 個人積分:2

您好~

想請教關於子女扶養費的民事訴訟問題.

我與前夫在民國96年協議離婚,在離婚協議中有註明監護權歸女方.男方有給30萬的生產費用.而並無註明有與子女扶養費相關的費用.

小孩離婚後就是我與我家人在照顧,男方說小孩上小學之後的費用要全額支付,但去年小孩上小學了,我告知男方小孩的安親費用,每個月7000元,男方嫌太貴,口頭要求一人出一半.我說好.

在農曆過年時,男方給小孩6000元紅包,而後我跟男方要小孩費用,他卻說不能先用紅包擋一下嗎? 我說小孩還有保險費要支付.紅包是要支付保險費的.但男方不願意付錢了,我說你知道這樣我可以告你嗎?男方說你去告啊....所以從離婚到現在小孩小學.男方只負擔過半學期小孩一半的安親費

    因為男方是一間大公司的高級工程師,在我們離婚時,他的月收入就有5到6萬元.沒有任何長輩要扶養也沒有其他子女扶養.且名下又有一間房子(不過還在繳房貸),而且今年出又換了台百萬的代步車(車子也有貸款).他的經濟狀況是OK的.但卻對我要求負擔小孩每個月4000元的費用斤斤計較. 雖然小孩是我生的,負擔小孩的所有一切是應該的.但為何男方可以不用付任何費用與承擔任何責任. 小孩姓氏也沒改,跟男方姓.原本家裡長輩說男方不想付,小孩就不要讓他看.法律規定裡我也沒有權力拒絕男方的探視權?????.所以想要尋求法律途徑來解決.因為每次想想覺得為什麼男方可以過的這麼愜意,我卻要一個人工作負擔小孩所有的費用.還要麻煩家裡的長輩幫忙照顧.就覺得很不平.

想詢問專業的律師們以下的問題

1如果打這種官司.一般的費用是多少?(就照我所敘述的狀況)

2.我想要提告訴要求我們雙方依所得來平均分擔小孩子的所有費用.還要追溯男方償還離婚後至今男方應該要負擔的扶養費.但我目前無法得知男方實際的工作所得.我在訴狀上要怎麼寫男方的所得數字呢?要怎麼在訴狀上,要怎麼主張我們的所得與應負擔的金額呢?我個人是一家3C產業銷售的內勤業務助理,實際的月薪約3萬元.

3.我害怕男方收到法院的傳票後.就藉機脫產或用任何方式將他的財產轉移,我的提告步驟應該是怎麼做呢?

4.從我提告到整個判決確定執行,大概需要花費多少的時間呢?

5.判決確定後.我一定可以拿到男方應該要支付的費用嗎?法院的判決出來後,男方可以不付嗎?男方如果不付,我可以怎麼辦呢?

6.可以要求男方負責所有的訴訟費用嗎?(因為是他不肯負擔他要支付的扶養費,我才會要訴諸法律途徑的)

7.我提告打官司勝算大嗎?還有什麼是我該注意或遺漏的事項嗎?因為我既然已經提告了,我就是要男方一定要負擔他該負擔的

感謝各位專業人士的協助

 1.父母不因離婚而免除對於未成年子女扶養義務,所以你的勝算非常大.2.官司贏了可以聲請執行,如你所述,他在大公司上班,可扣薪資1/3,依一般扶養費分擔應已足夠,否則就要先提出假扣押聲請,因為他名下有房子,故應可扣押得到,至於費用可來電洽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子女監護權雖然是歸於您這一方,但是前夫仍應給付子女扶養費用,您應儘速提起相關訴訟請求,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確保您的權益,律師費用的部分,可個別與律師討論,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對方所得資料,訴訟過程中法院會要求雙方提出,法院也會調閱國稅局之資料,屆時透過閱卷便可以知悉。如您擔心對方脫產,建議可聲請假扣押,以保全債權;至於法院判決確定後,您可以執此確定判決為執行名義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對方之財產

ALISA 102-05-29 16:00

1.法院判他要給我小孩扶養費,他不願付,我強制執行,當初法官判決時,有調查他的所得他有三處銀行存款有400多萬,我強制執行只扣到1萬多,其他的都轉走,有些銀行回覆書記官他未在這裡開戶,很明顯轉走存款結清帳戶,而今年申報綜所稅發現他的利息收入都沒有,他媽媽郵局利息收入就有五筆,有點異常,難道不能請法院查他的資金流向嗎?我是懷疑轉到他媽名下的定存,書記官說股票有查到,但扣不到這是不是賣了,目前還在查扣中,我可以告他惡意脫產嗎?什麼時候去告,有期限嗎?

2.監護人是我,小孩存摺他拿去了,我可以直接去銀行或郵局重新辦過嗎?會不會有什麼法律問題呢?

3.我查封他的房子,他不給我住,我只是回去拿我的東西,之前的婆婆找我麻煩,拍照和錄音我只是搶他手機,並沒有打他,他對我提告侵入住宅.強制傷害罪,這些會很重嗎?我要如何處理

4.如果他在大樓做水電維修保養可以去扣押他的貨款嗎?

5.可以去扣押他公司股份嗎?

6.他自己有公司,沒報薪資執行處扣不到他的薪資,這部份我要如何做呢

7.他這樣脫產我就拿他沒辦法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在強制執行之際,對方會涉及詐害債權之情事,您可以另行起訴請求,並調取其帳戶資金流向資料,以利追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cottlin 102-05-23 11:11

律師你好^^我的問題是:
我與前妻於961210日經法院判離其中"調解筆錄"寫得很清楚前妻必須每月16日支付10,000給小孩(扶養),但法官沒有註明給付到何年,也沒有寫一期未到視為全部給付.而前妻只付2個月就沒有再付.後來我查到前妻有買房登記,於是我申請強制執行查封並履行給付3年未付(扶養).前妻有找律師代書100124日收到民事強制執行處發函因被告清償3積欠扶養費已完畢,塗消封條可自行除去.125日早上前妻與友人就去地政辦理最高權抵押設定,次於126日正式過戶給他的朋友.當然我們都知道前妻事故意脫產及假買賣過戶登記給他的朋友.而我也有去控告前妻刑事毀損債權偽造文書罪及民事塗銷所有權登記.但礙於法律條文規定無法證明是通謀虛偽假買賣及惡意毀損債權,因為被告過戶系爭房時在16日前已繳清10,000扶養,所以其前妻在沒有受到強制執行下當然無任何毀損債權一說這事法院的判決.故此自1003月以後前妻就毫無忌諱不再給付扶養費了.說到這裡....我只想知道難到我國司法真的沒有任何法律條文可以制裁前妻這種惡劣行為???1.連自己親生的小孩都可以不管死活也不來探視2.另也不履行法官調解筆錄判決給付扶養,利用律師專業知識鑽漏法律漏洞來掩飾成合法買賣....

《一位心痛徬徨無助心聲,誠摯與我聯繫這是我的信箱linhsisheng@163.com~感恩~

 

scottlin您好

看來您似乎就前妻對小孩不負責,又不照調解筆錄履行及脫產,感到心痛無助,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依您所述,就通謀虛偽假買賣及惡意毀損債權的可能官司已有所了解。接下來能做的,就是依照調解筆錄,定時去強制執行,或知道對方真正的工作,查報給法院去強制執行。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邀請您來參觀本事務所的網站,並加入粉絲專頁吧!

事務所網站:http://www.jclaw.com.tw/

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jclaw.com.tw/

scottlin 102-05-23 13:17
回覆 李耿誠律師 的發言內容:

 

scottlin您好

看來您似乎就前妻對小孩不負 ... (恕刪)

謝謝李律師迅速回覆......的確是不負責任(苦笑), 但是前妻生活卻很逍遙. 主要是前妻唯一名下動產已經以假買賣脫產了,而動產資金方面前妻是利用他朋友開戶提款,所以民事執行處也查不出來.去國稅局查新資勞保也沒有所以前妻根本不擔心法律能對她奈何?欠就欠....最可憐是我只能拿到一張債權憑證而已又不能換成錢.....除非哪一天查到前妻名下有房產....或許哪一天我都不知道在不在.想告前妻遺棄罪問律師,律師說難成立.所以我才說司法難到沒有法條可以制裁我前妻的罪行嗎?那司法正義又在哪裡??

bryant 102-05-20 18:49

之前賣車給個人業務~對方開立遠期支票給我~為求立保也請對方簽立商業本票~目前兌票時間已到但支票跳票~收不到錢~也有聯絡對方處理~但又過了兩個禮拜也是拿不出錢~常常欺騙本人說拿到錢~可是卻避不見面~雖有本票可要求強制執行~但深怕對方脫產錢拿不回來~這樣可以告對方詐欺連同民事逼對方還錢嗎?有買賣合約書!

您好

如能證明他一開始跟你買車開票給你,就沒打算要付錢,告詐欺才會成立

你其實已知如何處理,且方向無誤,不過還是建議你先去假扣押那部車子,不然等你訴訟程序跑完,對方可能早把車子賣了,脫產脫光,你就算告贏了實益也不大

小碧 102-05-15 08:51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我民國101年7月5日頂下朋友的店鋪,但是他卻因為跟廠商有賠償金問題沒有解決(因盜版問題查緝在民國101年6月29日),廠商跟我朋友說即使他店已經轉讓,但是還是可以追朔扣押,我朋友還在刑事判決,還沒到民事賠償問題,只是他跟我朋友說如果他沒錢賠,還是能依脫產的罪追朔這家店,拿來抵押拍賣店內商品,但是我都已經盤下來進新的貨了,會不會因為我朋友的關係,而這家店被扣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確實有可能發生您所述之情形,所以在頂讓時應訂約明定,以免吃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碧 102-05-15 09:07

那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我是在賣玩具模型,該怎麼做才不會被扣押牽連??

小碧您好,

1. 朋友所盜版者是否為您所販售的模型玩具?若是,請謹慎為之,因為有可能觸及收受贓物罪之風險。

2. 為了避免您所販售的模型玩具被強制執行,契約必須載明模型玩具所有權已經移轉與您。詳細情形,歡迎來電0973162871諮詢(諮詢免費)。

 

戴家旭律師敬上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5 09:39
回覆 小碧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我民國101年7月5日頂下朋友的店鋪,但是他卻因為跟廠商有賠償金 ... (恕刪)

是什麼廠商?當初批貨給他的廠商嗎?

您沒聽過善意受讓嗎?動產買賣出去就是買方的。

您廠商要錢就找前手要,廠商可以告前手侵佔,前手惡意脫產也是前手的事。

跟您完全沒關係。

您可以委請本所律師幫您發律師函。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夏木 102-05-12 09:49

我從國稅局資料查出對方應有股票、郵局存款及兩筆動產

因一審只判他賠我10萬,我要先對此部分假執行再一邊上訴

所以,這次我想先對他的股票及存款假執行

我的問題是:

1.聲請假執行時必須附上判決書正本,那若他已將股票、存款移出導致此次執行不到,我要在申請對他的動產執行時就無判決書正本可附,要如何處理?

2、他的兩筆動產依國稅局資料一筆約百來萬,一筆約五百萬。法院是會針對一筆還是兩筆執行?執行後多餘的金額是否會返還給他?若他將餘款轉移致他人帳戶逃避我後案的求償,那是否算惡意脫產?可有罰則?

3.我的假執行申請狀是否要準備一份繕本給他?還是法院會通知他?若他在收到通知或法院判決書後故意將股票、存款移出導致執行不到,否算惡意脫產?我可以針對惡意脫產再告他嗎?

4.當初提告刑附民時我曾提出假扣押申請,因為對方在我提告後還來我公司嗆說他不會賠我。但法官駁回。若他真的全數脫產導致我求償無門。我可否對該法官做出任何法律上的主張?

5.對方今年剛滿65歲,他自承已有領國民年金。若上述財產真的都已脫產,我是否可針對他領的國民年金執行求償?我要如何查出他的國民年金入到哪個銀行帳號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2 17:51
回覆 夏木 的發言內容:

我從國稅局資料查出對方應有股票、郵局存款及兩筆動產

因一審只判他賠我10萬, ... (恕刪)

您的債權只有十萬,不可以超額執行,否則,會被反訴賠償

執行涉及專業技術,建議您還是委請律師代撰為宜。

夏木 102-05-12 21:57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夏木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我沒有要超額執行,假執行狀我已寫好,執行金額我也只有寫10萬

聲請假執行時必須附上判決書正本,那若他已將股票、存款移出導致此次執行不到,我要在申請對他的動產執行時就無判決書正本可附,要如何處理? 

股票、存款次此執行不到,書記官的做法有可能:

(1) 通知您陳報其他財產,屆時再以「同一案號」追加執行動產即無須補正本。

(2) 直接結案,此時會將您的判決正本寄還給您,屆時再另案聲請假執行該動產。如果您等不及,在法院未寄還之前已先遞狀,可於聲請狀內請書記官調原卷之判決正本即可。

 

2、他的兩筆動產依國稅局資料一筆約百來萬,一筆約五百萬。法院是會針對一筆還是兩筆執行?執行後多餘的金額是否會返還給他?若他將餘款轉移致他人帳戶逃避我後案的求償,那是否算惡意脫產?可有罰則? 

法院會針對您指定的那筆執行,如果您聲請二筆皆執行,則會通知您已超額,請您撤回其中一筆。

如你已足額受償,法院會將餘款發還債務人。

刑法之損害債權,成立的時點須「債務人於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所以要看你後案的進度到哪,才有辦法判斷,如果後案還在訴訟中尚未確定,就不會構成損害債權。 

3假執行申請狀是否要準備一份繕本給他?還是法院會通知他?若他在收到通知或法院判決書後故意將股票、存款移出導致執行不到,否算惡意脫產?我可以針對惡意脫產再告他嗎? 

不需準備繕本,法院扣到股票、存款的時候,債務人才會知道(除非他銀行有認識的人通知他)。可否針對他惡意脫產再告他,則要視狀況判斷~ 

4.當初提告刑附民時我曾提出假扣押申請,因為對方在我提告後還來我公司嗆說他不會賠我。但法官駁回。若他真的全數脫產導致我求償無門,我可否對該法官做出任何法律上的主張? 

要看裁定駁回的理由是什麼,該裁定有無違法不當之處,才能討論。

 

5.對方今年剛滿65歲,他自承已有領國民年金。若上述財產真的都已脫產,我是否可針對他領的國民年金執行求償?我要如何查出他的國民年金入到哪個銀行帳號 

國民年金之老年年金等各項給付其本質屬「社會保險給付」;第31條、第35條及第53條規定發給之老年基本保證年金,則屬「社會福利津貼」性質,皆涉及強制執行法第122條規定,有可能無法執行。

 

以上僅針對您的提問回答,如能提供前、後案資料一併觀察,才有辦法判斷、選擇對您最有利的執行方法。

ANTINO 102-05-11 13:56

我是債權人,提存擔保金後,扣押債務人的薪資,動產,股票,目前正待刑事詐欺起訴.

債務人一再申請異議,抗告,欲撤除假扣押.歷經3個月,上周接到法院通知,認定超額查封(因假扣押有涉及興櫃股票,股價波動較大),法院要求債權人選擇去除部分假扣押,但因近期股價大跌,故債權人回覆 並無超額扣押情事, 不到一周時間,法院即發文裁定 撤銷所有假扣押項目,理由是-債務人無逃跑之虞. 假扣押應是防止債務脫產, 用無逃跑之虞的理由撤銷所有假扣押,這合理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1 14:46
回覆 ANTINO 的發言內容:

我是債權人,提存擔保金後,扣押債務人的薪資,動產,股票,目前正待刑事詐欺起訴.

< ... (恕刪)

您可以拿裁定書跟本所律師當面諮詢。基本上裁定書應該是說對方無脫產之虞。

本所委任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林智群 (klaw) 102-05-12 18:39

不管合不合理,你唯一的救濟就是要提抗告法律面質疑法院的決定

抗告時間很短,要趕快弄

葉小姐 102-04-25 06:37

爸爸未死之前 就先被哥哥領出來 算遺產嘛 哥哥有罪嘛

如果哥哥脫產 那我可以告他嘛 要如何蒐證

遺產是以死亡時的財產狀態為準,如果該筆存款您的兄長有盜領行為的話,對應來講您父親對您的兄長針對遭盜領的存款則會有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或不當得利的返還請求權,此部分是得為繼承之應繼財產,而構成遺產之一部分。
另外就其盜領行為可能會有構成偽造文書或者侵占刑事犯罪行為,不過必須視其領款情節如何才能進一步確定,至於蒐證部分主要在於證明其前往領款的過程這個部分,可以詢問銀行錄影畫面保存時限(超過保存期限就調不到了),另也可設法透過與對方通話過程加以錄音,看是否能多少蒐集到盜領行為之跡證。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香蕉 102-04-10 02:04

我爸爸在102年12/28號發生車禍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lBeUKtyqyo這是車禍的行車紀錄器

目前傷勢 雙下肢癱瘓 大小便失禁 性功能喪失 以目前醫療水平無法醫治(榮總的診斷證明書)

車禍的初步研判分析表

我方是(黑色摩托車) 涉嫌駕駛失控

對方(銀色轎車) 1.跨越分向限制線,佔用車道搶先左轉(第48條第1項第03款)
2.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肇事致人受傷

在第一時談和解的時候 只有我方提出賠償的明細跟金額 約略4000萬

第二次談和解時 對方說 我們事先滑倒才撞到的 所以不可能負責那麼多

他們保險公司說算一算 大概400萬多左右

而我們家人都認為 是因為對方先違規導致煞車不及才會發生車禍

而且400萬也跟我們心中的數字差太多 因為4000萬是全部都有依據 也參考了霍夫曼系數

想請問 先撞到才摔車跟先打滑再撞到 這樣的責任歸屬會有差很多嗎??
還有對方說如果要提告 一定要先開過調解會 不然不能告

是這樣嗎...?
另外對方已經80歲 還在洗腎 很怕對方脫產 也進行假扣押 但是兩次都被駁回

還有其他方法或該怎麼進行下去嗎?需要花3000元鑑定嗎? 感謝
另外對方保險公司還說需要去年跟前年整年的扣繳憑單 還有今年的存摺紀錄

需要這麼多嗎? 謝謝>.<

 

1.撞到才摔車 或是打滑 主要都是在爭執你父親自己過失比重有多少 這部份如果沒辦法確定 建議還是送鑑定吧 畢竟請求金額非小 2.要提告 法律並沒有規定要經過調委會 至於法院調解則是強制先行程序 但這都不影響你們提出民事求償訴訟 3.至於詳細請求數額 沒有相關資訊 這無法給具體意見 不過依你所述 要法院判賠到4000萬 應該是很有難度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父親因本件車禍身體受到傷害,本件應先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再附帶提起民事請求。於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之偵查程序,地檢署應會將本件車禍事故送請鑑定,該鑑定報告會呈現您父親與對方之過失比例,以釐清相關責任,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王耀星 (Eric) 102-04-10 11:36

請求金額之高低往往就決定了案件准否的可能程度!

may 102-04-08 14:29

我姊姊先前在通訊公司偷了一支手機價值約1萬5.被公司告上法院業務侵占.老闆要求賠償30萬元和解.現在法院判決下來了.可是我姊姊卻付不出這筆賠款.姊姊名下有車.現在想把車過戶給我或她先生.想請問這樣的行為算是脫產嗎?車過戶給我或姊夫會有刑責嗎?車子過戶後姊姊名下就沒有任何動產動產.這樣還會有被判其他刑責嗎?謝謝

由於您所述的資訊有限,所詢問之問題尚無法僅依目前已知有限之資訊進行解答。
針對您所述問題,建議您進一步將目前對方已否取得執行名義的狀況等事項說明清楚,俾以針對相關刑事責任(損害債權罪)和民法效力問題進一步加以討論、確定。本件初步來看其財產處分之行為應屬詐害債權行為,若對方要追究到底的話,即有遭到訴請撤銷之可能,甚者會構成損害債權罪(共犯),當然詳情如何必須視具體案情而論了。

不過,為了一萬五千元的東西還要做虛偽過戶處分也太辛苦了吧,而且我想律師也不太可能在這樣公開的網站上教人脫產,奉勸您姐姐還是想辦法賺錢來還掉才是正途。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阿哥 102-04-04 18:31
狀況:

妻子剛遞出離婚訴狀,調解庭還沒開。夫妻雙方婚前無財產約定。雖然還沒有確定能不能離婚成功,但還是希望先了解一下財產方面的問題。


問題:
以下幾個關於財產分配的問題想詢問:

1.剩餘財產分配,是只有夫妻中財產較少的一方可以提出嗎?若是,在提出前,必須先想辦法證明自己財產較少?還是提出後法院會主動清查雙方財產,判定誰財產較少,符不符合提出資格?

2.如果成功申請了剩餘財產分配,實際是如何執行的?法院會主動清查雙方名下的財產?或是可以請求法院清查?還是必須自己想辦法取得對方財產的資料?或是法院會強迫雙方各交出一張清單之類??

3.在離婚官司中,如果法院清查財產,所能查到的範圍有多大?民眾到國稅局申請財產清單看得到的房屋、車輛、股票利息等等查得出來嗎?是否還能夠查出各家銀行帳戶裡的存款?

4.財產計算上,房屋土地是以公告價還是市價?



好像有一些防止脫產的法條,不過好像有漏洞,要是對方用以下的方式能否成功脫產?
1.在起訴前以借債的方式使財產總和歸零。
2.在正式起訴前將銀行帳戶裡的錢領出來放家裡。


問題很多,勞煩各位代為解答,不勝感激,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4-04 19:11

夫妻於婚姻期間剩餘財產較少的一方,才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請求的一方要提出計算方式,可以請法院調閱雙方財產資料,國稅局的資料法院都查的到,若知道對方還有其他財產,也可請法院發函調閱財產價值應以起訴時的市價計算,只要能證明對方脫產,都可以加入計算。以上謹供您參考。

您好,

      1.通常剩餘財產分配都是婚售剩餘財產較少的一方提出請求。既然要提出,當然要證明自己的剩餘財產較少。這部分法院會函調國稅局夫妻二人的財產清單。

      2.清查財產上,只要是在"名下"的財產都查得到,諸如汽車、房產、存款、股票等等。但要注意,所謂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可以請求的範圍只限於婚後(婚前不算)的勞力所得(贈與繼承而來的財產通通不算)。

      3.房屋土地會以「起訴當時」的市價為計算標準。

      4.既然妻子是家庭主婦,戶頭裡的存款如果是娘家家人借貸的,都會有匯款往來,只要不是勞力所得,建議應準備的是明白說明金錢來源,而不是脫產。您所列的脫產方是基本上都沒有用。

沛語 103-12-02 11:0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夫妻於

請問沈律師:

1.剩餘財產請求的期限是兩年還是五年??因101年12月18日判決確定,是不是指勝16天可以提告呢?

2.對方於101年2月14日提起離婚訴訟,對方於102年4月將兩人共有房產出售,請問,剩餘財產的價值是依101年2月14日的價值為準還是出售時的價格為準呢?

謝謝!!

紅豆媽 102-04-03 12:33
我想請問一下~我最近收到了地方法院簡易庭出庭通知,是之前欠信用卡債富邦要訴請撒銷買賣行為及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事,說我明知無力償還債務蓄意脫產,我的情形是這樣的:我在100年8月19日賣房子給我鄰居,起訴書上寫至今淌積欠95885元其中新台幣94804元自101年1月7日起按年息18.73%計算息,現在已經在扣我1/3薪水了,我賣完房子後都有在繳最低應繳金額(從100.08~101.01)(ps.請問起訴書上是這個意思嗎?因為我有點忘了我是什麼時侯開始沒繳的,我記得有段時間我都有繳最低應繳金額),後來到了1月份因老公羊奶經銷生意受到毒牛奶等的影響,所以開始沒再繳最低金額,但我還是有要面對我的債務,我101.3月有去談前置協商(我欠其它3家銀行約70萬債務),前置協商通過我我以每月6000元繳180期,正要簽約的幾天,我收到了之前幫老公作保的中小企銀企業代款的扣薪通知,當時我無法從2/3中薪水中再拿出6000元來繳前置協商的錢,所以就沒簽約了,現在都在扣薪了,結果富邦銀行卻查出我在100.08月有賣房子,說要訴請撒消買賣行為, 請問我去簡易庭要怎麼說才能讓法官不撒消買賣行為呢?因為如果撒消賣賣行為我無法生出錢來還給買主,當初賣房子時應還有代款,所以拿到的錢也不多, 錢都拿去週轉生意用了,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說怎麼做才能讓法官不撒消買賣行為呢?是要趁現在開庭前(4/30)再寄資料去談前置協商還是直接再當場跟富邦銀行能不能分期償還?PS.我老公在101.10月因生意失敗壓力過大,就留下一個5歲的女兒跟我, 自已去外地說要重新開始(已報失蹤人口),但前陣子警察打給我,說找到人要撒案,但因人已滿18歲,只能口頭規勸他回來,但我老公還是沒回來,說要再外地打拼,請問我現在到底要怎麼做才對我最有利呢?拜託幫幫我,請問我去簡易庭要怎麼說才能讓法官不撒消買賣行為呢?
林智群 (klaw) 102-04-04 17:41

不太可能,

既然欠的錢不多,賣房又有賸餘款項,卻不去清償這一筆小額款項,很說不過去

102-03-22 21:54

律師您好

想與您請教,因家中遭他人惡意倒債,債務龐大致使家中生活陷入困境,因此債務人經由地方法院判決成立並已有債權憑證,現行此債務人將名下財產脫產,惡意躲債,致使無法求償,並以現金方式自由出境進行生意往來事宜請教律師針對此情況,是否有其他求償方式或可透過法律途徑處理??法律上是否有方式可限制債務人出境??另因此債務人為計謀性惡意倒債,針對此部分是否可構成蓄意詐欺,如條件成立是否可以向法院提出蓄意詐欺控告??該事件從95年發生至今,但債務人並未盡償還義務,以上再請律師協助給予建議,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您們已經取得確定判決並已有債權憑證,則於發現債務人名下有其他財產時,即可再聲請強制執行,至於惡意脫產的部分,現在要再撤銷財產移轉,已有困難,至於提出詐欺控告,不失為逼迫債務人出面解決之方式,但本件既然已經是95年發生,為何您們那時未提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圈圈 102-03-17 22:16

因為告對方詐欺,現在也成立了

但是對方目前得癌症狀況不太好,

如果他脫產、或是中途死亡,我們有辦法取得賠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詐欺已起訴,則您們要趕快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並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以扣押其名下財產,否則您們最後仍可能無法求償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蠟筆 102-03-16 14:50

您好:

以下的問題我想請問是否會涉及「協助脫產」或「協助侵權」,至於這兩個名詞若運用不當請見諒。

我本身從事房仲業,接到一位屋主要賣房子房子登記在屋主劉小姐的名下,債務人為劉小姐和她前夫。但房貸都是劉小姐的前夫在支付。現在兩人已離婚,法院判決劉小姐要支付她前夫80萬元,另外房子還欠銀行95萬。

劉小姐現在要賣房子銀行也說明只要付完房貸,即可塗銷,轉移到第三者名下。但劉小姐並不想讓前夫知道,也不願支付法院判決劉小姐要給前夫的80萬。

那身為房仲業的我,如果協助劉小姐買賣房子,是否會涉及罪行?!若找到第三者買方,並告知買方有此情況,對於買方會有問題嗎?

 

感謝你們熱心提供服務~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可能會有詐害債權之問題,您是仲介者,重點在於您是否知情,若知情仍會構成共同正犯.

二.若買方也知情,則其前夫可主張撤銷動產移轉登記.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薛大胖 102-03-05 18:51

你好~小弟家裡今天收到,父母親傳票各一張 內容為 辯論   

起因為 父親之前積欠卡債  而剛好母親    因祖地公告可向政府購買  所以以父親名義購買  因增值稅過高 顧改以贈與  而現在收到傳票 內容大義為 父親惡意脫產 所以要把土地登記者母親的名子塗銷  登記回父親名下

故想請問   1.假如說 被判需更改回父親名下  這樣土地是否會被法拍  是辯論完直接更改所有人嗎

               2.現在積欠款額大概是本金+利息 為本金的兩倍之多  如果在開庭時 表示想還款 是直                接跟法官說 還是 私下找銀行呢     

 

 

        感謝幫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若塗銷登記成立,則該動產會回復登記在您父親名下,然後銀行再去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二.若您們仍想還款,可當庭向法官表示,請法官移付調解.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my 102-03-01 14:45
律師你好 請問你我是amy剛剛有詢問詐欺案是否成立 然對方跑路 還將公司負責人變更為他老婆的名子分明是要惡意脫產 這樣難道不足已告他詐欺
您好: 若您有該證據而合理懷疑對方詐欺嫌疑,仍可以對對方提出詐欺告訴,以便進一步調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laine 102-02-26 10:50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我們申請本票裁定已下來,債務人也得知我們申請本票裁定,說若強制執行的話他就會沒有工作更沒有辦法還錢給我們,這樣我們還能申請強制執行嗎?本票裁定下來後強制執行有時效嗎?其效果又為何?若他已知道我們有可能強制執行,如果在這段時間脫產,這樣我們強制執行還有用嗎?

目前法院實務一般要以本票裁定及確定證明書才能聲請強制執行,所以如果還沒收到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應會被法院限期命予補正,如不能補正,則無法進行強制執行而會遭法院駁回聲請,所以在此過程中,債務人當然有脫產的可能,而本票請求權時效應視債務人之身分而定,票據上之權利,對匯票承兌人及本票發票人,自到期日起算三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本票之執票人,對前手之追索權,自作成拒絕證書日或到期日起起算,一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因此即便對方無財產可供執行,為免權利罹於時效,仍應在時效期間內依法向法院聲請核(換)發債權憑證以保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聲稱目前的工作會因您的強制執行程序而斷送,這應該只是對方推拖的說法,相反的,因為對方有工作收入,所以您的強制執行程序至少可以執行對方的薪資

再者,由於目前已收到法院所核發之本票裁定,於法定期間內對方如未提出抗告,或者未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則該本票裁定即可確定,屆時應向法院聲請核發確定證明書,以利後續強制執行程序之進行。

又該本票請求權時效原本因為您去聲請本票裁定而中斷,將因您取得確定證明書之後而開始重行起算,因此仍有時效的問題要注意。

如您對於相關程序不清楚不熟悉,為確保您的權益,建議委請律師進行強制執行程序,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聲請本票裁定(不是具有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之執行名義)重行起算消滅時效,其消滅時效期間不會延長為五年喔,尚請注意。

民法第137條第3項:經確定判決或其他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之執行名義所確定之請求權,其原有消滅時效期間不滿五年者,因中斷而重行起算之時效期間為五年。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ALISA 102-02-16 21:39

您好:

1.想請問離婚判決己下來了,他說他不付任何的費用,叫我去法院強制執行,雖然法官在判決之前有調他的所得資料,他可以脫產嗎?我拿判決書去法院強制行對他有效嗎?還有別的辦法嗎?

2.我現在住他買的房子,他沒有付任何費用,我可以不搬嗎?還是一定要搬家

謝謝律師

林智群 (klaw) 102-02-16 21:54

既然他有房子,如果就是他名下的房屋,可以直接執行該房屋

蔡律師 (蔡) 102-02-17 10:42
回覆 ALISA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想請問離婚判決己下來了,他說他不付任何的費用,叫我去法院強制執行, ... (恕刪)

建議您儘速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律師事務所官網

饅頭 102-01-23 09:44

各位大大您們好:

小弟不才,想詢問一些關於聲明上訴狀的問題

在此附上一審裁決書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FJUDQRY03_1.aspx?id=1&v_court=TYD+%E8%87%BA%E7%81%A3%E6%A1%83%E5%9C%92%E5%9C%B0%E6%96%B9%E6%B3%95%E9%99%A2&v_sys=V&jud_year=101&jud_case=%E8%A8%B4&jud_no=281&jud_title=&keyword=&sdate=&edate=&page=&searchkw= 

我目前是想問~~
1.上訴聲明期間假執行是否有效     指的是 原被告 提出了上訴,那在一審判決出來後 原告 所提出的假執行是否還有生效的範圍內呢!!?
1-1.假執行無效那應該如何進一步的扣押對方資產避免對方脫產         如果假執行已經沒有效力了,那要如何避免對方脫產(是假扣押嗎!!?)

2.聲明上訴狀代表被告事訴成功與否!!?     被告提出的聲明上訴狀,是否代表他的上訴成功了呢?還是還不一定~也是有可能上訴失敗的!!?

3.若對方上訴成功那在這段期間如何避免對方脫產!!?~是改申請假扣押嗎!!?~那之前假執行所繳交的保證金及規費~是必須在重新繳納還是可以轉換成假扣押的方式~     如果在一審判決結束後,原告有提出假執行,那在對方上訴成功後,是要先退回假執行的保證金,在申請假扣押嗎!!?~還是可以直接將假執行轉換成假扣押~來避免對方在二審時脫產

4.若對方上訴成功下次開庭是否會在台北的高等地方法院民事庭進行審理~    如果對方上訴成功的話,二審是否會在高等法院做審理呢!!?

我們是被上訴人(原告)

還望各位法律達人多多幫忙開導解釋

謝謝幫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您所檢附之網頁沒辦法顯示您的判決.

二.本件若原審有宣告假執行,則您們可以去做假執行,但您們也可以另行作假扣押.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peanut 102-01-17 21:14

律師您好:

母親收到法院寄來銀行要求撤銷買賣行為及塗銷所有權登記的法院公文,原來父親積欠銀行30多萬卡債,現在銀行提出我父母親買賣房屋脫產意圖,有損其債權人之利益,且前為夫妻關係,其間買賣實為無償,加上父親遲遲無將戶籍遷出,因此認為並無買賣價款之支付,並且認為母親於買賣房屋時,應該知道父親有積欠卡債情形,卻還於有損銀行債權人利益情況下進行買賣。

 

我的母親於離婚後,經協議後決定以320萬向父親購買現居的房子,其中包括代償原先房屋貸款金額,剩餘金額以現金方式給付。並非無償 母親離婚後有到戶政事務所去進行分立新戶,但父親於離婚後遲遲不將戶籍遷出。 母親對於父親信用卡債務一事並不知情,且父親信用卡帳單寄送地址也不是在通訊地址(房屋所在地),怎能說母親知情。

 

Q.法院公文內有一張附件內容是(答辯狀格式)內容是要求於10日內提出答辯,
不知道答辯狀該如何書寫?該注意哪些地方?答辯狀是要寄給法院以及銀行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銀行已經提告,除非銀行撤告,否則本件訴訟會進行下去,因此,您們要針對銀行之起訴狀提出答辯狀,並將訴狀呈給法院,本件若銀行勝訴,則您母親當時的移轉即會被撤銷,回復到您父親身上,銀行進而會將該屋查封拍賣,所以不可不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1-17 21:35

曾有夫妻關係,確實容易被認為是詐害債權行為。被告最好能積極舉證已支付相當金額購買房屋,且不知債務人有欠債之事實,答辯狀就以此方向撰寫,寄給法院、原告各一份。

peanut 102-01-18 17:1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銀行已經提告,除非銀行撤告,否則本件訴訟會進 ... (恕刪)

律師您好:

想再進一步請教您,

父親目前無收入,無工作狀態,若此時父親願意出面與銀行協調還款事宜,那銀行是否就會撤銷告訴?? 因父親積欠多家信用卡債務(目前提告銀行欠款金額最多),若幫其向此家銀行還款,其他間是否也會接踵而來,這樣一來目前居住的房子也不好進行買賣? 若此次勝訴,那其他間銀行是否也不會再提告?? 對於已支付相當金額購買房屋都有收據可舉證,但對於不知債務人有欠債之事實,能以信用卡帳單寄送處非通訊處(居住地)來證明並不知情嗎?而且父親無繳納帳單是於房子買賣完成之後才無力繳納? 父親遲遲不將戶籍遷出,有什麼辦法讓他將戶籍遷出?
avery 101-12-27 21:17
請問..我外公在2012 10月底去世 他在4月中房子過戶給我(以贈與方式 有找代書辦的)可是我大姨說那是遺產要拿出來分...請問是這樣嗎...


在請問一下....以下提到的 被繼承人=我外公 繼承人=我媽媽(所以和我是沒關係的吧..並且這是針對債權人....請問是這樣嗎.....)

謝謝..


民法第1148條之1(財產贈與視同所得遺產之計算期限)
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
前項財產如已移轉或滅失,其價額,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

參酌新增民法第1148條之1其立法意旨:本次修正之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條第二項已明定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僅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為避免被繼承人於生前將遺產贈與繼承人,以減少繼承開始時之繼承人所得遺產,致影響被繼承債權人之權益,故宜明定該等財產視同所得遺產。以防止被繼承人變項脫產,規避債務,損害債權人之債權
惟若被繼承人生前所有贈與繼承人之財產均為所得遺產,恐亦與民眾情感相違,且對繼承人亦有失公允。故為兼顧繼承人與債權人之權益,爰參考現行遺產贈與稅法第十五條規定,明定繼承人於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贈與者,該財產始視為其所得遺產,爰增訂民法第1148條之1第一項規定。

爰依上述立法本意,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贈與者,若被繼承人負有債務,而繼承人拋棄繼承時,先前自被繼承人受贈財產之部份,仍認定為其遺產繼承之一部分,因此繼承人雖已辦理拋棄繼承,但其受贈於被繼承人之財產,仍須對被繼承人之債權人,負債務清償責任

依上述立法之原意與規定,其目的只在於規範,繼承人於被繼承死亡前二年所受贈之財產,應視為其遺產之所得,在其受贈之額度範圍內,需對被繼承人生前之債務清償責任,以防止被繼承人變項脫產,來規避債務,以確保債權人之權益。但不得認定是被繼承遺產之一部分,若作此認定,豈不剝奪了被繼承人生前自由處分財產之權利了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27 21:27

那條是對債權人的。不算是遺產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網頁詢問。

秋天 101-12-14 23:56

昔家父與家母結褵時,買了一處動產,登記在家母之名下,

家父家母於100年8月離異,協議書上載明要將動產無償過戶予家兄與愚之名下,

現今家母仍遲遲不願過戶,還欲將動產脫產,除要求家母履約之外,不知是否有其他方法可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您們協商方式外,只能透過訴訟請求對方履行協議,而且由於您母親已有脫產之嫌,所以應先提起假扣押,以避免後續的麻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君君 101-12-12 01:33
八年前我在X風廣場某專櫃跟專櫃人員購買某A品牌保養品16萬是用簽合約的方式,合約有註明可不限期提領~之後一年我陸續提領三萬多金額~還剩下12多萬餘款未提領,一年後該公司專櫃停止代理販售我當初簽訂合約的保養品牌,改為販售B品牌保養品,但是因為這不是我當初要的品牌所以我不想再提貨,當年也很無知不知道可以爭取退費~就一直拖在那裏不知道該怎麼辦~前幾年間我大約每半年都有打電話確認當初跟我簽約的那個專櫃人員看他還有沒有在職~因為我擔心怕他離職,這樣我就找不到人了~貨也不知道要跟誰提~結果去年一月他離職了沒告訴我~我趕緊找X風主管聯絡該專櫃公司董事長,該董事長居然叫我自己想辦法去找那個離職的專櫃人員~也不承認我有購買紀錄說我頭腦有問題 ~ 後來我一直要求X風廣場出面找該化妝品公司董事長出面協談~等了三個月,去年五月該公司董事長終於出面與我在X風廣場協談,他出示數張該公司電腦存貨明細報表~表示我幾年幾月在X風廣場購買了多少錢~還剩下多少錢可以提貨~我要求他親筆寫下聲明書還有切結書~註明我購買日期~已經提貨金額還有剩餘金額~切結書有林董事長簽名,我簽名,還有X風廣場的主管簽名見證,我天真的以為這樣可以保障我的權利~合約的事情就繼續拖在那裏~因為他家的保養品我跟本不想用~ 結果沒想到~今年十月底該公司標榜瑞士進口的高級保養品牌被桃園縣調查局踢爆是”台灣地下化工廠自製仿冒的”黑心商品~於是我趕緊找X風廣場主管出面約該公司林董事長商談希望退費~但是該保養品公司林董他居然完全否認我的購買合約書還有去年他親筆簽的聲明書和切結書~他說他們公司查不到我的購買紀錄~再次全盤否認我的購買事實,說那個切結書是我本人的聲明他只是幫我撰寫~但是那個聲明書每一個字都是他親筆寫的,他也有簽名,他如果不同意內容為何願意親筆寫,他居然全盤否認,要我拿出八年前的購買證明,這時我氣昏頭了~脫口說出~ { 林董 : 這些合約書上面有蓋你們公司大小蓋,切結書和聲明書都是你親筆寫的,金額是你去年提出你們公司的電腦報表明細跟我對帳,雙方同意的餘額,你居然完全不承認,你太過分了,你這樣我會讓你身敗名裂公司經營不下去 (大約類似這樣的話),} ~~~ 之後我們還很心平氣和的繼續談了一個多小時才結束,現場還有我朋友還有X風廣場的主管在場見證~~ 那個林董當天對我很客氣,原來他當下有錄音,之後他有去警局告我恐嚇罪~我已去警局作筆錄~警察有給我聽錄音帶~我真的有說我要讓你身敗名裂等等的話~~其實我根本忘了我當初有說過這些話~ 我只記得當天協談最後要離開的時候,我還很沒用的跟他握手道歉,說: { 對不起林董~剛剛太激動對您有冒犯的地方請您見諒,他說沒關係} ~不知道這段話他會不會放給警察聽~還是他選擇性刪除了~~還有,之後我們繼續和平的談了一個多小時的對話,檢察官會願意聽嗎?
1. 我這樣會被判恐嚇罪嗎? 因為我的確非常生氣激動的說了那些話~ 但是不知道檢察官會不會考量我的動機還有我多年來受的委屈(他們會有時間願意聽我的故事嗎?還是只看證據不管原委,叫我不要說那麼多理由 ),多年來他們公司一直不甩我也不回應我,警察叫我不要跟他和解,警察說那個林董是有備而來,要用刑事逼我民事和解,因為他不想賠我錢,這樣說您覺得警察是真的幫我嗎?我真的很擔心~
2. 我多年前有中重度憂鬱症病史紀錄,如果提出五年前的診斷可不可以讓法官考量幫助我不起訴或是緩起訴,我要跟檢察官認罪嗎?會不會我說我認罪,檢察官就直接起訴我?還是會叫我不要說那麼多理由?只要承認那些話是不是我說的就好了?我好害怕被判刑會有前科,我一個家庭主婦帶兩個年幼的小孩,雖然不曾大富大貴,但也不希望人生有前科汙點,他欠我錢,現在反而惡人先告狀,我至今都沒去法院告他,但我居然被他告,他們公司現在應該也是官司纏身,仿冒假化妝品已被告詐欺,百貨公司還有全省受害人提告~
3. 請問我可以去法院請求他們公司還我錢嗎?我要如何去法院請求民事求償?我要用什麼名目告他們公司?可是我又很害怕萬一我去法院告他們公司,他更不會放過我,萬一我被法官判緩刑,他會不會一直上訴,重點是他們公司好像已經脫產,我可以請求公司負責人還我錢嗎?(負責人就是董事長夫婦) 還是搞了半天我最後可能一毛都要不到了,錢要不回來就算了,我比較擔心害怕的是我被告恐嚇罪,請問我可以跟檢察官說我知道錯了,我沒有心要恐嚇他,我只是太激動用詞不當,如果有罪,我願意服動勞役,或是捐款給公益團體,可不可以請求給我一個機會緩起訴或是不起訴。
4. 如果我與對方沒有和解,我是不是一定會被起訴,我聽說一定要和對方和解檢察官才有可能會判不起訴!消費爭議我有向消保官申訴,也有向市議員陳情,開調解會都沒用,因為它們公司根本不理會也不出席,我實在很無助!我擔心惶恐極了~希望律師能幫幫我,指點一盞明燈 ~ 大恩大德~感恩不盡
陷入重度憂鬱的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會成立恐嚇罪,應該是有疑義,在有疑義的情形下,並不建議認罪,應朝不起訴處分去爭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teven 101-11-03 21:27

律師您好:

想請問,若債務人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時,且債權人申請的支付命令也已經下來了,有以下幾個問題請教?

一:當支付命令下來後,是否可至國稅局去申請債務人的財產歸戶,以強制執行其現有資產?或是接下來的做法應該如何?

二:若債務人的資產不足以清償時(其財產脫產至配偶),聽說是可去法院要求夫妻分開財產制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請問實務上的做法應如何?可以債務人的資產與配偶的資產一起強制執行嗎?

三:若夫妻配偶的資產都不足以清償,是否還有其他方式可申請?例如:日後雙方的薪水都扣薪?還是只能扣債務人的?

四:請問實務上強制執行時其金額應該是如何計算?例如,若債務金額是100萬,實際上所有的帳戶只扣到50萬,是否要等一段時間再申請?還是就不能申請了?或是隨時知道對方那裏有資產隨時都可申請?

不好意思,一次問了這麼多問題,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1-11-03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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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伊 101-11-01 16:59
我大哥從婚後將錢全交由大嫂管理,前年發現存款近千萬不知去向,大嫂交代不清,沒多久又發現大嫂外遇,大嫂允諾與對方斷絕來往,大哥想讓小孩保有完整的家選擇原諒,3個月前發現大嫂又和他用FB聯繫,整日沈迷於愛情公寓,目前並無通姦證據,大哥憤而想離婚,但大嫂威脅要分財產一半,該如何脫產?可以先把財產轉移未成年子女名下嗎?設定抵押給我?或有何方法不用把全部和大嫂均分?大哥名下財產有2筆土地一筆是父親贈與,一筆是3人合購投資,另與人合股開公司有3分之一股權,及預留在公司周轉金約300,車子等等 拜託張律師替小妹解惑感激不盡
離婚後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 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問題 但只針對婚後有償取得的財產 所以你還是拿先將相關資料請教專業人士 看大概那些財產必須列入分配 再決定要如何處理
麗美 101-09-21 18:14

我家5樓加蓋6樓+7樓+8樓鐵皮屋的官司,時間長達4年多,終於要落幕了!答案是2敗俱傷 奉勸世人還是要多溝協調較好 於近期可能會拆違建物吧!對方辦離婚脫產 但2人還是同住在一起生活,看就知道是辦假離婚脫產啊! 請問重點是: 1.如拆違建物對方脫產了 那拆除費用誰出啊!可強制4戶平均分攤嗎?請問有法條嗎? 2.樑柱維修費用很高,有法條可強制住戶大家一起共同分攤嗎?1~5樓住戶. 4樓住戶當初有答應一同分攤 ,現改口說沒有!請告知有法條可幫忙處理嗎? 請懂法律的大大幫忙告知! 謝謝加感恩! 拜託快告知我!

阿尼 101-08-25 15:42

目前我已經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訴狀

電話向法院書記官確認說目前等刑事判決出來就可以轉民事

這幾天肇事者有約保險公司跟我們談和解

但條件跟態度非常之差,我們想要繼續提告

不過從事發到現在已經9個月,家人是怕因為台灣的法律訴訟是很冗長的 ..

怕等待開庭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怕拖越越久對我越不利 

大約情形是 初判表上寫 對方汽車違規右轉 我方是機車疑似超速 我是被機車載的

目前只針對汽車肇事者提告

想請問這類型的案件通常需要多久的訴訟期 ? 拖越久真的對我越不利嗎 ?

對方一直喊說沒錢 , 那想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讓他不要脫產 ? 這個程序要在什麼時候執行 ?

那他如果真的沒錢 , 可以被抓去關嗎 ?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阿尼 101-08-25 17:18

那請問假扣押的部分,我該怎麼樣申請呢 ?

leo 101-08-19 00:59

朋友說房子要賣給我.....因她急需要週轉...我賣了房子加上貸款給她....結果她的房子竟被查封了....後來我有拿到一部份的分配....
本來她有按月支付貼補一些我的銀行貸款,6年來偶而也有幾次沒給.....但從上個月開始短少....她不理不睬甚至搬遷居住處....我請派出所員警幫忙約談...她竟然說是我拿他們的錢!!之前更說就算我找大哥來她們也沒在怕...可惡啊~
我到底該如何處理呢? 現在只知對方的兒子和女婿是在三峽的某某仲介公司,女兒則在臉書上大言住的房子很大...整理很辛苦....並且大秀他們如何因打高爾夫打到腰酸背痛.....在網路喧稱他們有13棟房子......
我手上有買屋的借據貸款的款項保管條....是另外的朋友說別寫收據要寫成保管條比較有用....到底我現在應該怎麼辦呢?
我有去派出所   派出所叫我去法院   法院又要我先繳千分之八.....我哪有多餘的錢呢?
她說我有參與分配所以她沒詐欺我, 她說我沒幫她 她會跳樓,後來換我求她 若讓我無法繳息我也會跳樓, 她說那是你家的事,就讓它查封不就不用繳了,
她還說歡迎我去告,她每個月都有匯錢....不怕我告,將近千萬....每個月給1萬至1萬五打發我,有時不給   PS:我的保管條有她兒子及女兒簽署連帶保管,又確定他們早就脫產了,房子應該全在女婿名下,現在,我很想告,怎麼告?臉書內容她女兒已刪除....我也沒有對話的錄音....告侵占還是詐欺....事發都已經快6年了....他們囂張的態度真令人精神崩潰!!!

小霜 101-07-12 18:51
朋友以投資名義借錢,開了芭樂票還有本票,一直說會還錢但到現在卻都沒還錢,怎麼辦才好,若脫產可以用法律途徑扣押他的勞保退休金嗎?若是告他詐欺背信可以讓他坐牢嗎?坐牢就不用還錢了嗎?

 如果有構成詐欺的行為,你可以提起詐欺的告訴,等檢察官起訴後你可以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賠錢。

小霜 101-07-28 19:10

債務人表示願簽勞保退休金之優先還債同意書來換取目前的不提告,我可以接受嗎?同意書有用嗎?還是.....

曉虹 101-06-01 17:36
這是我在知識加看到的問題....我們家族的人也碰到類似的問題,【幾乎一模一樣】...所以想請教各位專業有法可解嗎? 十幾年前幫朋友作保...朋友卻賴帳不還錢...房子法拍還不夠還錢...我找過他要他處理...可他卻回我不想還......十幾年下來欠款已從100萬變200萬,最近我繼承遺產也沒想到作保這事,被強制執行了100萬,說實在我很不甘心,去找朋友才知朋友犯案被關,原來他不只欠我跟他做保這債權,跟我同時還欠A的,他被A告毀損債權因A發現他這十幾年來都利用子女帳戶存放自己的存款,甚至繼承先人動產後,馬上贈與給女兒。A發現後提告..........現朋友被關....
我想請教知識加的朋友們......像這樣的狀況我可以跟債權銀行舉發,叫他去告我朋友嗎?我都已幫他環100萬了...也夠了。何況朋友的行徑是故意不還錢,隱匿自己的財產.....惡意脫產...真是可惡他們夫妻倆每月收入都有5萬....卻故意不還錢,當然我識人不清..也要怪自己......可我也付出代價了,請幫幫我...怎麼解套吧......
感激不盡................謝謝 2012-06-01 17:41:13 補充

jean 大師您好...您說自行提告...是告誰---告銀行..還是告那位惡意脫產的人..?那借他
帳戶幫他脫產的人要告嗎? 是告民事?還是告刑事

我心中的疑惑和不平....幫人作保是基於信任朋友...可這朋友卻心存惡念...不負責任...惡意的隱匿財產...不顧朋友的死活....這種人應得到些教訓才對....可一般人根本不知自身有任何的方法可保障自身的權益....讓問題更加嚴重,把問題提出來是希望知識加的朋友們...能提供方法...讓碰到相同問題的人能有方法解決問題........

 您好,
    這種情形若要依民法規定取回金錢的話,可依民法第244條,向對方主張詐害債權,將對方移轉財產追討回來。刑事部分就如您所述,已經有人提告損害債權,甚至詐欺取財也有可能。但重點應該還是依據民法取回自己的借款

andreas 101-06-01 01:28

想請教各位專業律師,如果母親想跟父親離婚

但是帳面上母親的財產比較多(包括在銀行內及動產),因為父親銀行內只放一些現金

其他的現金或有價物品都藏在他自己知道的地方

母親擔心若是離婚父親會要求處分他們的財產

當時並沒有簽訂財產是共同擁有或各自擁有,所以應該會用法定財產

又父母親現在財產都是婚後才賺到或取得的

這樣有辦法透過什麼方式移轉母親財產以避免父親離婚時拿走她部分財產嗎?

不知道買保險或是透過信託等其他方法能不能偷偷脫產且之後法官也查不到呢?

 

黃毓棋 (黃毓棋) 101-06-01 01:45

一、你都說父親偷藏現金等有價物品了,父親可以做,母親當然也可以做(至於怎麼做請私下問)。二、也許你會說:藏起來沒有用阿,民法不是規定可以回溯五年內所處分之財產嗎?但,你應該也聽過「一個沒有辦法執行、滿足的判決跟壁紙沒兩樣」,如果你母親名下沒可供執行之財產,就算父親告贏又怎樣!三、建議嘗試一下「協議離婚」,並於「離婚協議書」內約定剩餘財產分配方式或各自拋棄,這樣比較單純,也不用藏來藏去了。四、以上,謹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