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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hine 104-09-29 18:03

請問一下兩個問題

如果車禍事件債務人欠債權人數百萬

但是債務人總財產只有幾十萬

債權人又不肯放過債務

那麼這數百萬仍會以每年5%複利滾嗎?

這樣債務人不是這輩子都只能一直還利息了?

債權人又不肯和解,一定要債務人全額賠

債務人沒有工作的情況下,能夠透過甚麼方法要求未來只賠本金不賠利息

另外,債務人的配偶家境還可以,還算可以湊出這筆錢

(債務人並沒有任何脫產給配偶的行為  純粹是配偶一方家境較好)

但是配偶幫忙還的話家庭生活跟感情也會分崩離析,

請問債務人配偶可以不用幫忙還債務人的欠錢嗎?

而這會影響到時候債務人本身的債務清償條件嗎?(例如法官可能本來覺得你沒錢還不出利息,那還本金就好,可是發現調查你家的另一半有錢卻不幫你還,那是否法官會覺得你沒到破產條件所以未來利息還是每年要照滾照還?

 

謝喔

 

玲玲 104-09-20 22:24

晚安~謝謝你很快速回覆

已從地政調出所有權

 上面記載的日期是協商約定9月之前設定辦理,這算不是脫產??

他媽媽8月初又設定抵押導致學障兒子變成第3順位這算不算侵權?

所有權狀明白記載日期不算證物嗎?

這算不算是刑事~詐欺&偽照文書罪& 佔權利

我不想再協商因為這次協商我律師..法官書記官都說低收很可憐(他十幾年都沒工作還沒餓死表示實力很雄厚.…)

不准我提先付一半現金和剩下的分期付款

誘導我簽下這不平等條約

之後律師又拖將近一個月時間才給我正本調庭筆錄..

並告訴我9月若前夫沒辦理才可以辦理設定抵押,

現在已經離婚..他卻半毛不需還我代墊兒子的十幾年來的扶養..

因為他和他媽已經把設定抵押最高額度且分30年還清

那輪得到我學障的兒子

法律都在保護壞人的權利欺侮弱勢的單親媽媽和需要幫忙的學障孩童嗎?

請問

如何才能取消他低收資格現在他還接收納稅人的補助合理嗎?

民事提告~除了~詐害債權~還有別的法條嗎?

 

再次謝謝您的解說!

玲玲 104-09-20 17:33
調解如果有無效或得撤銷的情形,可以請求繼承審判,但你所述之情形似不符合。-----應該沒辦法徹銷----- 對方若通謀虛偽設定抵押權,可以提起代位訴訟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再聲請強制執行。-----提告刑事損害債權(脫產) &侵占 ?-------    若是虛偽設定抵押權,可以告發使公務----這算是偽照文書嗎?

請問

刑事提告~.損害債權&偽照文書罪& 侵佔~可嗎?

民事提告~除了~詐害債權~還有別的法條嗎?

PS~他的媽媽明知已達成的協議,孫子設定抵押第2順位,8/5又去設訂抵押,明顯的是共犯對嗎?

謝謝你的幫忙~祝你平安喜樂!

你好:

刑事可能會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損害債權罪。不會構成侵占罪(對方並未持有你的物品)。 可以代位提起塗銷抵押權登記訴訟。是否構成債害債權還需要更多資料才有辦法判斷,目前看不出來會構成。 你現在應該可以持調解筆錄向地政機關辦理抵押權登記。 對方母親是否為共同正犯也是要依客觀證據認定。 建議你先與對方調解看看,說明事態的嚴重性,無效果再提告

一、刑事程序不會有民事效果。

二、若要告刑事證據還是先評估一下比較好。

三、民事部分還是要處理。

楊俊鑫律師,預約諮詢電話0928967948

star 104-09-15 20:23

假設我跟A打民事官司訴訟,法院判決A必須賠償我50萬,但是A不付錢給我,我是不是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如何申請?強制執行效期多久?

如果對方已經脫產沒有錢可以扣,我的強制執行是不是就永遠有效?直到他名下有財產還我!

 您好,

若有法院判決及確定證明書,加上對方又不自動拿出錢來,下一步動作確實是聲請強制執行,

您必須先去國稅局調閱對方財產,若有財產強制執行該財產,若無責請法院核發債權憑證。

每年6月都可以重新調查一次財產工作,直到有財產,再去聲請強制執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已判決確定,即可以以確定判決之名義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若執行結果對方名下無財產,則法院會發給債權憑證,待日後對方名下有財產後,再去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5 23:02

您好,若對方判決確定後仍不還款,可以持確定判決證明書向國稅局調閱被告財產清單,並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若對方名下無任何財產,且無勞保記錄,可以先向法院聲請核發債權憑證。

您好,法院的確定判決可做為強制執行的執行名義,所以持該判決可聲請強制執行,若對方名下無財產可供執行,您可以每年查他的報稅資料,如果未來他有薪資所得或其他財產就可以聲請執行扣押,如果有每五年定期換發債權憑證可以執行的效力可以延續到債務死亡時。

 

Jerry 104-09-12 17:13

本票聲請假扣押裁定,成功率高不高?

1.我沒有對方脫產證據,未能提出能即時調查之證據

2.只有與對方協商不成,不願還錢為理由? 即債權人催告後仍斷然拒絕給付的情形?

3.對方沒錢,只有房子為理由? 怕對方把房子移轉到它人名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票可以做為假扣押之物證,仍應釋明法律關係並提供擔保,才能取得假扣押裁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2 22:56

您好,現在法院對於假扣押聲請相較於以往確實較為嚴格,但若您能提出相當之理由,主張 對方確實有脫產之虞,還是有機會聲請成功。

建議向債務錄音蒐集證據,以說明對方確實有擺爛不想還等等,再據之聲請假扣押。。

Jerry 104-09-12 16:50

假如對方有詐欺的明確事證,我要告刑事訴訟,請問

1.能否以詐欺官訟為理由(案號及股別),配合對方協調不成的條件,進行聲請假扣押對方資產? 防止對方脫產,這樣可聲請成功嗎?

2.還是說得等法官判決詐欺確定後,才能進行假扣押對方資產?

3.假設對方詐欺罪成立,對方沒有錢但有房子,可否以詐欺的條件向法院聲請查封房子拍賣?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假扣押現在即可以先聲請,但應釋明聲請原因並提供擔保,假扣押才比較能夠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2 21:55

您好,現在法院對於假扣押聲請相較於以往確實較為嚴格,但若您能提出相當之理由,主張 對方確實有脫產之虞,還是有機會聲請成功。

建議向債務錄音蒐集證據,以說明對方確實有擺爛不想還等等,再據之聲請假扣押。。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2 22:52

您好,現在法院對於假扣押聲請相較於以往確實較為嚴格,但若您能提出相當之理由,主張 對方確實有脫產之虞,還是有機會聲請成功。

建議向債務錄音蒐集證據,以說明對方確實有擺爛不想還等等,再據之聲請假扣押。。

一、假扣押的確是比以前難了。

二、常見被駁回的原因是因為未舉證釋明對方有脫產或是逃匿之虞的證據。例如對方明著說一毛錢都不給而你的朋友聽見了寫一個證明書;或是對方跟你說他沒有財產而你的朋友聽見了寫一個證明書。如果你知道他住那裡的話你去找他但是他門口貼了一堆積欠管理費的通知這麼丟臉的事如果他不是逃匿的話他應該會撕掉才是,這個照片也可以當成對方逃匿之虞的證據。這幾個例子供你參考。

三、假扣押分四個程序:假扣押裁定聲請,查財產,提存,假扣押執行。這四個程序裡面比較難的就是第一個程序,如果你要辦假扣押的話建議還是找個律師幫你布局比較好。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Jerry 104-09-12 01:07

由於債務人沒錢但名下有房子,我想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債務人的房子以保障債權。一般來說若本票裁定確定,屆時應向法院聲請核發確定證明書,以利後續強制執行程序之進行,請教律師

1.假如到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對方會收到通知嗎? 還是本票裁定確定後向法院聲請核發確定證明書時,對方才會收到通知? 還是說我拿確定證明書去執行債務人的房子時,對方才會收到通知?

2.若對方如果提出抗告,或者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對方趁這段時間脫產賣掉房子怎麼辦? 有辦法先扣住房子無法變賣或移轉嗎?

3.若對方提出抗告(或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可請法院(或法官)先扣住房子嗎? 否則抗告打起官司也不知多長的時間,對方把房子賣了怎麼辦?

謝謝。

你好:

債務人會收到本票裁定,才有辦法提抗告本票裁定沒有辦法防止脫產,要聲請假扣押裁定,並聲請強制執行查封房屋才能避免債務人處分財產
Jerry 104-09-12 09:05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若對方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是否對方一定得提供擔保聲請才能停止執行? 是全額擔保嗎? 還是免提供擔保對方就能聲請停止執行?

 您好

一、裁定下來,債務人、債權人均會收到裁定文。確定證明書必須等到抗告期滿,債務人未抗告,法院會自動核發。所以他收到本票裁定的話,就要擔心對方會不會脫產

二、擔心對方脫產的話,最好盡速聲請假扣押,但聲請假扣押必須釋明理由,例如對方避不見面,調解未果等等,然後附擔保(假扣押金額之三分之一),這些都是必須研究或是請專業律師協辦比較妥善喔。

三、若有問題或是要安排律師面談,歡迎來電。

一、  就閣下所述債務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kiki 104-09-07 15:49

承包某營造廠之模板工程,營造廠支付本公司工程款時因各種理由,分別開立104/1/17支票$1,251,440及104/3/13本票$2,499,686共計$3,751,126後,消失避不見面也聯絡不到人,另有保留款$1,833.613也尚未支付。於104/3/24帶著支票本票到土城地方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後,對方提出異議,此案件移送到三重簡易法庭,對方因未出庭,在104/8/4收到判決書判被告敗訴,但今104/9/7收到被告提出民事上訴聲明狀。

對方在104年06年05日變更登記,懷疑對方已進行脫產

請問我們要怎麼做,才能把這些錢要回來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7 17: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有脫產之虞,可以聲請假扣押

2、為何當時沒有聲請假執行?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並且討論是否有詐欺問題,倘若公司在北部,可以來電或是來信約洽談。

 

kiki 104-09-07 19:3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有脫產之虞,可以聲請假扣押

... (恕刪)

1.現在如何聲請假扣押?

2.因為不懂法律,所以當初不知道要聲請假執行

感謝您,煩請您再度指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7 21: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對方脫產證據,撰擬假扣押聲請狀,聲請假扣押之,若無對方脫產證據,法院亦可能不核准假扣押;惟若對方無財產,即使您聲請假扣押核准,恐亦查無財產假扣押,實質意義亦不大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當初未聲請假執行,所以現在只能朝假扣押來進行,假扣押應先擬狀向地方法院聲請,待裁定後,才能去調取對方的國稅局財產資料,以便進一步查封扣押,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tar 104-09-04 10:44

我跟前妻有個外遇民事訴訟正在進行,我想請問一下,如果我勝訴之後法院判前妻需要賠償我,我要如何拿到賠償金額,如果到時候前妻已經完全脫產,我可以對他採取什麼法律行動?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你要先聲請假扣押

否則脫產之後會很難處理

還必須要打其他訴訟討回財產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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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韶 104-09-03 20:38

調解結束了!老闆只肯給非自願離職證明~資遣費部分說沒錢!所以不給~

 非自願性離職是開 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四款~

 明天要接這第二次調解~目前老闆他個人早因前一年發生工安意外~早脫產了~除了公司

 還有工程款還未向國家申請!可是老闆堅持他做這一案賠錢!所以沒錢給資遣費~怎麼辦?

 我該朝哪個方向去做處理!告上法院又麻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17 17: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調解不成立之後就只能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2、倘若您的資力符合規定,可以向勞工局申請律師費補助。

 

 

star 104-09-03 17:30

我最近跟前妻有外遇民事訴訟,我想請問,如果在訴訟上我勝訴,他必須賠償我一定的金額,為了防止他脫產,我可以在民事判決後請法院對他名下財產(動產動產,銀合存款)執行假扣押嗎?執行假扣押需要什什麼條件嗎?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假扣押是在法院判決前為之,目的在凍結債務財產,防止脫產,避免債權人拿到勝訴判決後卻無法求償;如果已經拿到法院判決,可直接供擔保(約1/3)聲請假執行(須在起訴聲明中要求),如果是判決確定,則聲請強制執行即可,無須擔保金。 至於強制執行之標的不限現金,尚包括動產動產、存款或其它債權。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假扣押您現在即可以聲請,而本件既然已經有判決,則先看判決主文有無宣告假執行,若有,則直接聲請假執行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如果訴訟仍在進行中,則可聲請假扣押,於供擔保後先扣押對方之財產,且於訴訟中另可聲明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則判決後,即使判決未確定仍可先為執行。

您好:

1. 為避免您未來在獲得確定勝訴判決後,對方早已脫產以致其名下已無財產足供執行換價取償,您應針對對方日後有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之情形予以釋明,並陳明願供擔保後,儘速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以保障自身權益。

2.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Queeny 104-08-16 17:29
想請教律師大人,一般發生車禍已經不是我們所願意遇到的! 要花一堆時間與精力跑醫院、復健,心力交瘁, 自己受皮肉之苦,家人連帶受影響!整個生活步調全盤打亂! 對方駕車違規右轉,導致我騎車臉部著地,下巴軟組織受傷至今半年多,外觀變樣! 我是女生,尚未婚嫁,詢問過醫生只能做美容手術將下巴瘀腫塊割除! 才能恢復原本外觀形狀! 還有牙斷六顆,前十字韌帶完全斷裂,挫傷、閉鎖性骨折等等! 治療需要費用與時間!我沒有錢可以治療的話,可以先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嗎? 因為理賠金額無共識,難道我們就要自認倒楣去借錢來治療嗎? 難道窮人就沒有生病受傷的權利嗎? 前十字韌帶斷裂,目前儘管是手術開刀也沒有辦法保證會完全好,醫生證明說,無法久站與粗重工作,避免蹲、跪、走樓梯,偏偏我家沒電梯! 我30歲,外出公用廁所蹲式的都有困難,就是承受痛與不舒服的壓力變大了! 請問已經提告刑事責任,對方堅持沒錢賠! 接下來提告刑事附帶民事要注意什麼? 對方當時是在執行勤務,要連對方公司一起提高又要注意什麼? 要如何防止對方脫產與對方公司脫產? 我自己也是一般百姓,沒錢請律師,也要自認倒楣嗎? 請民代可以嗎?需要注意什麼? 要如何能夠先申請部分的理賠呢? 等法院起訴後我又該做什麼?該注意什麼? 精神賠償金額界定很廣,該怎麼提出呢?又或者只能等法官判決嗎? 對方一樣不賠錢怎麼辦?名下就是沒財產的話,我們該怎麼辦呢?
林俊賢 (林律師) 104-08-16 17:46

 您好,

一、通常保險公司在理賠時,需要單據,不然至少要估價單之類的,除非您可以同意他們提出的和解金額。但一直拖下去也不是辦法,您還是依您的情況趕快就醫為妥,保留醫療單據以利日後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賠償。另外強制險部分可以賠償醫療部分,但必須是健保有給付的,甚至連回診的計程車都可以賠償,你要細心詢問保險公司。惟一般保險公司都喜歡一筆金額(全包)賠償給您,建議可以談強制險跟第三人責任險分開賠償

二、記得,檢察官起訴該案後,要盡速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有些案件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法官判決很快,就不能提刑事附帶民事賠償了,只能另提起民事訴訟。缺點:要繳裁判費。另外,有些案子光偵查就超過二年,你的民事賠償部分務必在二年內提起,若刑案尚未起訴,也必須自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喔。

三、既然是在執勤時發生,刑事部分屬於業務過失傷害罪;而民事部分則得依民法第184條、191之2條、188條、193條、195條請求賠償。最重要的是民法188條連雇主一起請求連帶賠償,拿到錢的機率較高。但若仍擔心,可以聲請假扣押看看,但是要對方有脫產之虞。大概簡單說一下:民事賠償部分:所有有因果關係的醫療單據、勞動力喪失及減損、精神賠償等。

四、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部分要另外遞狀,雖知您經濟狀況不佳,但仍可以請律師代擬訴狀,自己開庭,仍可保障權益,費用委任律師處理一整個審級的案件便宜許多。甚至您現在也可以委請律師處理和解部分就好,讓律師知道您的情況,不一定要整件委任,不然您負擔不起也不是辦法。或者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補助看看喔。

 

 

你好:

傷害醫療請領部分可以向強制險投之保險公司請領,無須透過被告。 建議你還是委任律師出庭或撰寫書狀,以免權益受損。 若經濟狀況不佳,可向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分會尋求協助,若符合條件會指派扶助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7 08: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驗傷後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若對方公司無財產,僅能取得一債權憑證,故可考慮於對方願意給付且合理之範圍內和解,以求順利且迅速取得賠償金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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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eny 104-08-17 12:47

 

謝謝林律師耐心回覆! 先前調解時,已經提供薪資證明、醫療單據、估價單、診斷書給對方保險公司,但對方保險公司只願意理賠薪資部分,並提到所有醫療強制險會理賠! 問題來了,牙齒理賠強制險不是全部買單,強制險有它們的理賠標準,很明顯感覺就是對方保險公司在踢皮球! 遇到這種事情誰想要多賠錢? 我們沒有敲竹槓的意思!十字韌帶被完全撞斷的腿,一輩子都無法完全復原也是事實。

1. 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加速開庭? 或是盡快讓案件落幕?! (不要告訴我是妥協不合理得賠償金額),難道一句話沒錢就可以撞死人不賠錢嗎?我們受害者已經夠倒楣了!

2. 請教假扣押要如何申請呢?(要先提出刑事附帶民事告對方公司連帶責任) 才能提出假扣押嗎?

 3. 勞動力喪失及減損可以去哪裡鑑定? 需要備妥那些資料?

4. 一般這樣的案件是不是需要2-3 年民事才可能宣判? (我才有拿到錢的機會)

sunshine 104-08-16 14:12

 

毀損乙物品
乙一年後調閱錄影帶得知欲進行提告
請問債權成立時間點是甲毀損物品當下
還是乙提告的時候

會問這問題,是因為甲毀損物品 至 乙得知的這一年中間,
有將財產無償轉給丙
請問乙是否可以依據甚麼脫產罪之類的法條,還是民事244請求撤銷贈與呢?

脫產請求恢復原狀,可以從何時追溯,追溯多久之前,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8-16 14:31

您好!

如果贈與行為導致甲無法賠償乙,乙可以用民法第244條第1項撤銷甲與丙間的贈與關係。但乙應於知悉被毀損時起一年內,向法院提起撤銷訴訟。 因甲行為時,乙尚未取得強制執行的執行名義,甲的行為不會構成損害債權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unshine 104-08-16 14:55

接問

若甲無償贈與丙之金錢,是協助親人丙償還到期欠丁銀行的大筆房貸費用

而乙提出民244的撤銷訴權時,丙完全沒有活期存款,有房屋一棟以及定存一筆

丙需要解除定存或者拍賣房子返還嗎?丙對甲乙事情不知情,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6 16: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最高法院見解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民法第二百四十四條第一項定有明文。是否有害及債權,以債務人行為時定之,故有害於債權之事實,須於行為時存在,苟於行為時有其他足以清償債務財產,縱日後債務財產減少,仍不構成詐害行為,故仍須證明債務人當時無足以清償債務財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鴻 104-08-16 05:48

事件:因先前有加盟經營第四台電視加盟店;但因當時簽約時告知的相關內容與後續給予協助開業的東西與狀況都不符合,加盟時花了70萬加盟金,後續因加盟內容不符合當時告知的內容因此有提告此公司,後續也花了1x萬的律師費搞到負債累累,後續官司結束確定此公司有內容不符需返還先前加盟金但判決書卻只有此加盟公司需負擔返還加盟金但其負責人則不用,後續要查扣此公司資產等物品早已脫產,但此公司還是持續不斷在成立各大子公司吸收加盟業主來作投資

請教問題

1.已脫產的公司後續在進行假扣押是否有機會查扣的到財產

2.如果需要進行假扣押需要多少律師費用

3.為何已經有加盟不符等法律事實的業主可以持續不斷開立子公司作吸收新的加盟業主但後續卻對於這樣的公司卻求嘗無門是否有可能聯合其他被騙得加盟者作出聯名申告的部份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6 07: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財產移轉的時間、對象可以判斷出來是在脫產,可以提起返還財產訴訟

2、抑或可以判斷對方是否刑事詐欺等罪嫌。(不過機會不高。)

沈恆 (沈律師) 104-08-16 14:20

您好!

既然公司還能開設其他子公司,公司所持有那些子公司的股權就是可以扣押的標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假扣押程序分四個階段, 假扣押裁定, 查財產, 提存, 假扣押執行。

通常問題都是出在假扣押裁定, 舉證釋明對方有脫產逃逸之虞的證據, 沒有舉證釋明就會被駁回

另外就是擔保金, 約1/3, 要確定財力足以支付

如要進行假扣押等, 建議備妥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4-08-14 17:46

奶奶亡於102年05月01日,名下有一筆土地房屋(抵押權2佰萬)現值約6佰萬。 配偶及4位兒女仍健在,當月辦理遺產過戶完成。 其中一位繼承人有債務(約20萬)因無法支付遺產申報及過戶費用 故無將財產分配到他名下。 近期104.08債權人向法院聲請撤銷遺產分割協議 現階段為調解 我們應該如何處理? 共同繼承人是否有脫產嫌疑?

卡布 104-08-14 15:53

民國95年底因女方懷孕而訂婚,民國96年1月結婚,同年6月生下小孩,婚後就搬回娘家待產生子,從此前妻與小孩居住在娘家,不願意和夫家有聯繫及見面,雙方分居台北桃園兩地;民國100年10月協議離婚,但前妻卻不讓我和孩子見面,只要我支付小孩的教養費;因見不到小孩又要支付龐大的教養費,於民國103年3月向家事庭提出探視權和教養費的調解;事後兩個月,前妻又開始百般理由違反調解內容,使我懷疑小孩是否是我親身的子女,於是我私下拿檢體去驗DNA,報告為與檢體所有人是排除父子關係,因此我已經向法院提出否認親子關係訴訟,經法院裁定要求雙方親自至指定醫院重新檢驗DNA,經抽血檢驗報告確定是排除父子關係。

請問如何請求法院裁決前妻及小孩返還以下

1.支付給小孩的教養費用、醫療費用及人壽保險費用嗎?

2.結婚前因前妻說懷孕需要購車,冒用我的名字購車,已懷有我的小孩要脅,要求我支付貸款及稅金...等費用嗎?

3.訂婚及結婚所有支付的費用及聘金和新純金的金飾嗎?

4.法院經DNA鑑定判決確定小孩不是我的,之前我又常年被親友不明究理的責罵,對我十分不諒解,可以要求這些年的精神恐嚇賠償名譽賠償嗎?

5.如何先對兩者辦理假扣押財產以防脫產?

1.您已經提起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了嗎?

2.如已經DNA鑑定非親骨肉, 針對小孩子付出之費用可以不當得利請求之

3.冒名使用等事宜與小孩無關, 為您與前妻的金錢關係

4.精神賠償可要求, 但是需舉證且法官採信

5.如害怕對方脫產聲請假扣押

6.侵權行為的求償是2年, 所以要注意時效(得知非親骨肉)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4 16: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1)   可以,但是要有相關的憑證。

(2)   倘若是冒名的,本來就無須支付,後來我方同意,則要追償有困難。

(3)   因為懷孕結婚只是結婚的動機,故而因為婚姻所支付的費用,難以追償。

(4)   可以對女方請求精神賠償

(5)   起訴時同時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不過要提出對方可能脫產的証明及必須提供擔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應先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再開啟後續之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4 16: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不當得利返還請求,可先嘗試錄音蒐集證據,請求假扣押對方之財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4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不當得利返還請求,可先嘗試錄音蒐集證據,請求假扣押對方之財產

aelan 104-08-15 14:00
回覆 昍業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1.已經提起否認親子訴訟,判決也下來了。

2.車子都是前妻使用,貸款是我幫她繳的,不能要回來嗎?

aelan 104-08-15 14:07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提起否認親子訴訟,判決也下來了。

2.車子都是前妻使用,貸款是我幫她繳的,不能要回來嗎?

3.既然當初是說懷的小孩是我的,所以我才訂婚結婚,那現在小孩不是我的,那這不是騙局嗎?為什麼不能要回訂婚結婚所付出的呢?

aelan 104-08-15 14:1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已經提起否認親子訴訟,判決也下來了。

2.我有這些年大部分的匯款證明、前妻開的教養費證明、保險公司的繳費證明、車子購買申請書影本...等

鄭先生 104-08-06 17:15

家父積欠銀行卡債,法院已拍賣房子,由舅舅標回,近期舅舅將房子過戶給兄長,今日收到法院簡易庭協調通知信,告知債權銀行發現房子過戶債務人長子名下,認為債務人是脫產藉由第三者買回再轉過戶債務人長子,認為債務人長子因無經濟能力購買該房子,且債務人還住於該處,因此債權銀行要繼續追討房子拍賣之後尚未還清的債務。像這樣情況 法院傳家父及兄長出面簡易調解庭 應該如何面對及因應呢?

謝謝大家

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6 18: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債權銀行尚未受到清償債權,確實可以繼續向您的家父求償

2、該房屋不論是由誰清償,都是經過法院拍賣,並且依據拍賣程序給付價金,銀行也受到清償,本文認為銀行之請求無依據。

3、不過仍建議委請律師進行答辯才能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ddie 104-07-31 00:23

各位律師好:

想請問父親在97年度積欠卡債100多萬,往來銀行帳戶多數被凍結。去年初阿公過世後留下數筆土地,一直到今年政府公告徵收,國稅局寄發相關資料才得知還有此筆遺產未處理。想請問因父親久病未癒無工作能力,我獨立扶養兩老也無餘力能夠協助父親還債,今得知繼承土地徵收後款項約80多萬,仍不夠支付父親先前積欠卡債,惟目前醫藥費用已壓得我喘不過氣,有辦法將此筆徵收款項供父親醫藥費支出之用緩解經濟壓力嗎? 若父親先將土地過戶於我,繳清土地增值稅後仍後有部分剩款,但是否會涉及脫產一責呢?

懇請各位律師解答,不深感激。

您好:

您可以建議父親跟最大債權銀行協商,談折讓債權,或尋求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分會協助,依消費債務清理條例聲請更生清算。 您如果以假買賣或贈與之方式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債權人可提起所有權移轉登記訴訟,依通謀虛偽或債害債權之規定主張您與父親的買賣契約無效,或撤銷贈與契約
104-07-30 01:31

您好~律師們~

家中現在因為一塊原先是我的土地都在爭取

原先我與前妻因為在婚姻中有很多摩擦跟不愉快~所以選擇要離婚

但母親認為我名下的土地會被前妻打官司搶走,所以要我暫時過戶在她名下

之後再過戶回來~後來我離婚了~土地在母親的名下五年了!

現今我要取回~自己創業,但是母親卻不肯(家中有三個姊姊也想要這塊地)

因為母親現在身體狀況不好~我只是要回我自己的土地!

(我前妻可以作證 當初那塊土地是在我的名下,也很清楚當初我母親要我把土地過戶,來脫產!)(還有我的阿嬤也知道,但阿嬤過世了!)(還有當初幫我們辦過戶代書也知道這件事情,但不確定隔了五年她是否還記得)

三個姊姊主張說我是自願給的!

請問我有甚麼辦法可以拿回屬於我的土地???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30 07:34

既然對方是自己的母親建議還是多多溝通,畢竟至親走到訴訟撕破臉這是眾人不樂見的。

若非得要訴訟,目前看起來就看代書能否作證,因為您的問題在舉證。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30 08: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主張借名登記,但是要有證據證明當初只是借名登記,且土地的管理使用都是我方。

2、此類訴訟法院認定嚴格,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依您所述事實,似乎可主張與母親間成立借名登記 所謂借名登記契約,指名義上登記為他人所有,實質上仍由自己享有該財產之使用、收益及處分權,實務上認定標準不一,關鍵在於訴訟中舉證程度,此類案件較為複雜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一、    就閣下所述土地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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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根據您的陳述,要證明借名登記存在,可能有以下幾個考慮面向:

代書與前妻出來作證。

法官會衡量這五年來,土地的稅費誰繳的、權狀誰保管的或使用收益都是誰在管理,例如土地出租租金誰收的等等,判斷是否成立借名登記關係。

若需要與柯俊吉律師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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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所網址:www.kowinlaw.com

電子郵件:kowinlaw888@gmail.com

電話:02-27068809/0920-917-920

紫幽 104-07-28 09:19

因為朋友欠我錢,我想申請支付命令,又擔心對方脫產,如果我的訴訟金額只有六萬元,是否需要申請假扣押?我需要負擔的擔保金,是否為6萬的1/3,也就是兩萬元?

假設我最後支付命令成功或是訴訟勝訴,要執行強制執行,萬一對方只有動產,而我的請求金額只有6萬元,是否也可以申請拍賣動產呢?

狐狸 104-07-25 14:33

父親癌症後

小兒子在台南沒資產底蘊,鮮少有機會回家照料

而嫁出卻幾乎沒聯絡的大女兒便開始經常回家

住進安寧病房後小兒子曾要求接父親回工作的地方照料(新樓醫院

(備註。大兒子28歲單身在台北,但與父親關係不融洽

(大女而29歲已婚在花蓮,小兒子20歲在台南

大女兒對此表示反對,因此父親留在台北,大女兒也往返照料著

直到父親過世後才出現問題

 

父親過世後,三名子女發現各自的保單被質借了不同的金額

小兒子90萬、大兒子55萬、大女兒10萬

以下列出資產資料

台新銀行約130萬現金存款

花蓮土地有兩筆各230萬的農地

與小叔的女人合購的房子,借小叔女人的錢約250萬(脫產)

 

大女兒因保單被借的少,要求資產均分(負債不均處理)

大兒子與小兒子反對(因為被借的多,均分還是負債)

期間討論許久皆未有下文,小兒子前往花蓮發起和解

和解條件中

和解最後一項以大兒子給予大女兒20萬作為條件,讓大女兒答應和解條件

主要和解方式包括先用資產清償負債再做三份劃分

後來因和解書並未詳細列出以資產清償負債之方式

於是台新銀行拒絕提供幫助,

又卡回了需要三人同意才能領出繼承戶頭金額

三人相約共同找代書處理,但大女兒一而在再而三拖延放鴿子

因此大兒子拒付和解書中的20萬給大女兒

大女兒向法院申請凍結大兒子資產,於是事情拖到現在近兩年了

 

然而小兒子這邊有個問題一直沒處理

被拖延的90萬質借保單於今年9月將要付近7萬的年息

而小兒子22歲,無能力付出這利息,如果未處理保單將會解約

保單質借金額確定是父親過世前2年內借出,因此列為負債

 

而我是那個小兒子..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對於姊姊種種惡劣的行為已不詳述

如果保險解約該留存哪些資料作為日後追究的證據

沈恆 (沈律師) 104-07-25 16:12

您好!

遺產本來就應先償還債務之後再分配,既然繼承人無法全體達成分割協議,可提出遺產分割訴訟,將所有的爭議一次解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Angel Su 104-07-24 13:05

你好,我想要請教,我兒子上週車禍被車子從後面撞上,目前人昏迷尚未清醒,因為尚未清醒,所以我們並沒有與肇事者談賠償問題,但肇事者有請保險公司跟我們聯絡,目前都沒有談任何賠償,今天經由朋友提醒,因為對方為80歲老先生,並且我小孩沒有清醒,我知道對方會有刑事責任民事責任,但請問對方有可能為此先行脫產嗎?我要如何防止,或者我是否要先提告呢?

謝謝

 

廖淑華 (廖律師) 104-07-24 13:29

可提刑事傷害之告訴及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聲請車禍鑑定鑑定結果會有初步之責任判定。

一、    閣下應立即到法院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如需本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1.  因為車禍導致人有受重傷或輕傷,對方即涉及過失傷害刑事責任,因為刑事過失傷害是屬告訴乃論,因此你必須要提告,檢警才能繼續偵辦,因此建議您在車禍發生六個月內,委任律師向提起刑事告訴附帶民事賠償,以免繳納民事訴訟案件所需之裁判費

2.  對方因為車禍導致受傷,重點是賠償金額應如何計算,大略包含醫療費用、增加生活上需要費用、減少勞動能力之損失以及精神慰撫金等,因此您必須準備相關單據,如往返醫院的交通費、醫療費用、每日薪資額度等。

3.  若您擔心對方在發生車禍脫產,可以利用善用民事訴訟程序中的保全程序,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對方的財產。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4 17:05

若為避免對方脫產,建議您釋明假扣押之原因及理由後,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唷!

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

巧可 104-07-21 05:05

想請問.我們全家因父揹債(已轉至債權公司)..至今12年..但是會被扣3/1一輩子的!更氣的是當初我爸(已過世)是當朋友人頭.用自己名義幫朋友作保.當初我們揹債時才國中本想說法律追溯期.想看能不能拋棄.但詢問後說當時我媽是成年人她也沒去拋棄(法律知識也不足).而且時間已經太久.要拋棄或上訴成功率都不高!(上訴過一次失敗..)就因為這樣想買房買車都不能用個人名義因會被扣押.那有辦法"個人脫產"嗎?有聽說個人脫產.但不知道可行嗎?我們不想這樣過一輩子阿....

您好:

繼承發生在12年前,在李復甸前立法委員等人之努力下已增訂民法繼承編施行法第1條之1第2項:「繼承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二月十四日修正施行前開始,繼承人於繼承開始時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未能於修正施行前之法定期間為限定或拋棄繼承,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但債權人證明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 同法第1條之2規定:「繼承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一月四日前開始,繼承人對於繼承開始後,始發生代負履行責任之保證契約債務,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但債權人證明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前項繼承人依中華民國九十七年四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之規定已清償之保證契約債務,不得請求返還。」 同法第1條之3第2、4、5項規定:「繼承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開始,繼承人對於繼承開始以前已發生代負履行責任之保證契約債務,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但債權人證明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繼承民法繼承編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施行前開始,繼承人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或未同居共財者,於繼承開始時無法知悉繼承債務之存在,致未能於修正施行前之法定期間為限定或拋棄繼承,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但債權人證明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前三項繼承人依修正施行前之規定已清償債務,不得請求返還。」 您直接主張以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即可。如果債權聲請強制執行,執行到您的固有財產記得依強制執行法第14條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97 年法律座談會民執類提案 第 17 號)。
巧可 104-07-26 10:03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所以意思是可以拋棄嗎?先前我們有去問過別的律師..他說這案子已定案..我們很難拋棄!!加上時間久遠...那請問真的有個人脫產這項嗎?

巧可 104-07-20 14:45

想請問.我們全家因父背債..至今12年。想買房買車都不能用個人名義因會被扣押。

那有辦法“個人脫產”嗎?我們不想這樣過一輩子啊…

「人太好」的表妹做生意失敗,需錢周轉,因而向「人太好」借錢周轉, 「人太好」雖手頭也很緊迫,但為了不辱父母為他取的名字所代表的意涵,含著眼淚、帶著微笑、咬著牙齒的仍湊了100萬無息借給表妹,約定一年後償還。不料,一年過後表妹仍無償還100萬的意思,幾經催討後,「人太好」含著眼淚、咬著牙齒,笑不出來的委託律師向法院起訴請求表妹清償借款訴訟前及過程中,「人太好」不知是真的人太好還是太笨,都未接受律師要先做假扣押的建議,直到法院判決「人太好」勝訴確定後,想委託律師強制執行表妹的房子時,發現表妹計畫脫產,這時才擔心的想要做假扣押

 

通常在起訴前或是訴訟中,債權人為防止債務脫產,得對債務人的財產向法院聲請假扣押裁定,若法院裁准假扣押債權人就可拿此執行名義向民事執行處聲請假扣押債務人的財產,凍結債務人對自己財產的處分權,以確保到時官司勝訴後,債權人仍有債務財產可對之強制執行,才不會贏了官司卻拿不到錢。

 

但有疑問的是,若是起訴前及訴訟中都沒作假扣押聲請,等到確定判決後才要聲請假扣押,法院會不會認為既然已經終局確定判決,債權人即可拿此判決逕行終局強制執行債務財產,而無假扣押必要將聲請駁回?

 

對此,執行實務認為若經確定終局判決,因得拿該確定判決逕行終局強制執行,則無假扣押的必要,若債權人於確定判決後聲請假扣押,應不予准許。但倘若該確定判決主文就債務人之清償,附有條件或是期限,則因為債權人須等待條件完成或期限屆至後,才能聲請終局強制執行,為防止債務人在此期間脫產,仍是有假扣押之必要及實益,為保障債權人權益,仍應准許假扣押聲請

 

所以,若是法院判決主文中載明「人太好」的表妹應在3個月內清償100萬借款,這時候雖然「人太好」的假扣押在確定判決後才聲請,但由於「人太好」若想拿此確定判決聲請終局強制執行,須在判決確定3個月後,故此時法院仍應審酌該聲請的必要性,若有防止脫產的必要,法院仍應裁准假扣押

 

兆霆國際法律事務所

主持律師:黃志樑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11

電話02-23888302 

手機0983252498

傳真:02-23888307

尚恩 104-07-04 23:13

您好,我的狀況是這樣的,我姊跟我借錢去投資海外基金,金額是30萬台幣放一年半可以有3萬6的利息,帶一年半到了公司負責人用各種理由拖延不給利息就算了,還不退還我本金,現在部分受害者跟我一起提告民事求償還,但對方要求和解,但不打算歸還全部的金額,請問我該怎麼辦?我很怕他在這段期間脫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4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蒐集對方錄音證據聲請假扣押,同時亦可提出刑事詐欺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4 23:33

您好,建議您蒐集相關對方可能脫產證據,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並於期限內提出損害賠償請求,另外,若對方有施用詐術等詐欺構成要件,亦可提告

一、先辦假扣押假扣押分四個程序,即:假扣押裁定,查財產,提存擔保金,假扣押執行。

二、在假扣押裁定聲請階段,是向債務人住所地法院民事聲請,這個部分要舉證釋明對方有脫產逃逸之虞的證據。這個部分是假扣押程序技巧性最高的地方,如果沒有舉證釋明就會被駁回。一般人自己辦的話這個部分很容易沒辦好而被駁回[這個地方又要考慮到不讓對方知道你辦假扣押,又要搜集證據讓法院司法事務官認為對方有脫產或逃匿之虞,需要一點技巧]。另,在假扣押裁定聲請階段就要考慮自己提供擔保金的能力,再考慮反過來設計一部請求的方式。例如,因為假扣押擔保金原則上是三分之一,而你能提供的擔保是十萬[可能要放個四五年左右才能拿回來],那麼你就在假扣押請求金額上寫三十萬元,在理由上寫為一部請求。這樣法官就會裁定你以十萬元擔保的話可以扣對方三十萬元。

二、查財產其中一個方法是向國稅局查。

三、提存是向法院提存所辦理。

四、假扣押執行是向民事執行處辦理。

五、如果在查財產的階段發現對方一毛錢都沒有,那麼真的是可以考慮告刑事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鄭少 104-07-04 22:48

律師你好,目前我奶奶生病中,照顧奶奶的錢都是奶奶存款裡面扣(請外勞)

我想問的是如果奶奶意釋清楚然後他把錢全部給我叔叔,姑姑,然後我父親都沒有分到,不知道這樣奶奶是不是惡意脫產,故意沒錢,然後讓我爸爸(奶奶跟我爸爸沒有再說話那一種),叔叔養。

如果是,不知道我們可以採取什麼預防措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4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奶奶本可處分自己之財產,無所謂脫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4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奶奶本可處分自己之財產,無所謂脫產

一、奶奶本來就可以自己處分自己的財產,沒有脫產的問題。

二、扶養費的部分,如果奶奶從未養過爸爸或養爸爸養得比較少,屆時來請求扶養的話爸爸可以請求法院酌減扶養費。

三、不論奶奶怎麼對你爸,要對奶奶好一點,親人的話能夠一起吃飯就要珍惜。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阿杰 104-06-23 21:08

家母因交通事被撞上了法庭,聽聞有可能在刑事法庭上簽結刑事民事調解書,並且在切結後不可做上訴,想請問以下問題

1)賠償金額如不滿意,不做簽結是否影響後續判決?(怕法官想盡早處理掉交通事故這類小案件,想盡早催促結案...)

2)如賠償金額達成共識並切結,被告是否能使用一些脫產手段,表明沒錢賠導致後續我拿不到賠償金但又無法上訴?

 

以上,懇請解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對對方提出的賠償金額不滿,並非一定要和解,法官仍需依法裁判,只是要另行提起民事訴訟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3 22:22

)賠償金額如不滿意,不做簽結是否影響後續判決?(怕法官想盡早處理掉交通事故這類小案件,想盡早催促結案...)

和解不成立部會有影響後續的判決唷!

2)如賠償金額達成共識並切結,被告是否能使用一些脫產手段,表明沒錢賠導致後續我拿不到賠償金但又無法上訴?

建議聲請假扣押,以避免對方脫產

1.對於和解條件不滿, 可以不簽, 沒有看到您的案件內容, 無法確認是否有影響

2.如對方本身就負擔不起賠償金, 再怎麼做都很難讓對方吐錢出來, 如果是脫產可用假扣押方式預防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va 104-06-21 10:41

想請為各位大律師

是這樣的

如以對對方提出侵占告訴  程序目前在調查階段

4月時收到法院公文通知 須先由警察局調查補齊證據

5月時我方自己發現對方已脫產

因我方告對方侵占行為 的時間點及相關證據是提供去年年底的

法官會依我們當時提出告訴的時間點做調查

還是會依目前他們當下的帳戶就做調查

一、脫產只有在[ 將受強制執行之際] 脫產才有刑事責任,不然只能考慮民事撤銷詐害債權的行為。

二、可以考慮做假扣押裁定,再去國稅局查一下還有沒有財產漏掉的。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 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提告詐害債權民事訴訟請求撤銷移轉,才有機會追回對方之財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1 23:05

您好,可以以對方有脫產之虞聲請假扣押,以保全債權

思思 104-06-16 12:09
我是單親養兩個小孩,信用卡使用循環信用已十多年近二十年,100年4月出車禍後失去工作又找不到新工作更是舉債度日,不得已102年4月出售有貸款房子但仍是入不敷出,102年9月無力再繳信用卡款變成卡債銀行除了查封我的銀行存款兩萬多元還告我脫產,要求新屋主返還房子給原所有權人。新屋主是我認識的人,但是房子的買賣一切合法,價格比照市價,也有金流證明,並且經過代書完成過戶貸款。請問現在我要如何自救並且保障新屋主的權益?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及善意的第三者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何明諺 (何律師) 104-06-16 12:57

您好:

1.如果整體卡債欠額尚未超過1200萬的話,可以向法院聲請債務更生,並將出售房屋所得款項列

   入更生金額之計算內。

2.若債務超過1200萬,就出售房屋部分必須證明與市價無顯不相當,只是單純的買賣,無脫產

   意。

3.建議速向居住地之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協助。

以上 謝謝

甲乙丙 104-06-09 16:58

律師您好:

由於車禍導致傷者下肢無法行動,是否已構成重傷罪?是否可以以刑事附帶民事併同審理來求償?因為當初患者很嚴重只想讓他的病情先穩定再說,所以這期間(已4個月)很怕對方脫產。不知這樣案件我們家屬如何自保權益,又不知此委任案件大概的花費為何?謝謝。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6-09 17:58
回覆 甲乙丙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由於車禍導致傷者下肢無法行動,是否已構成重傷罪?是否可以以刑事附帶 ... (恕刪)

您好

下肢無法行動是否為重傷要看是否僅為一時性?

可參考刑法第10條第4項第4及6款

 稱重傷者,謂下列傷害
四、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肢以上之機能。
六、其他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

另因犯罪而受損害之人,於刑事訴訟程序得附帶提起民事訴訟,對於被告及依民法賠償責任之人,請求回復其損害。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

因此建議先提出刑事告訴 後續程序中再附帶提起民事訴訟!

費用部分歡迎來電討論 0972367907

                                                               陳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先進行假扣押,才能避免對方脫產,另也應於六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重傷之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09 18:27

您好:

1.建議您應儘速在車禍後六個月內正式向地檢署提起過失傷害(或重傷)之刑事告訴,這樣未來談和解會比較有優勢。

2.如果您怕對方脫產的話,建議您可先採取假扣押之方式凍結對方名下財產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要看傷勢是否已達到毀壞或嚴重減損下肢功能的程度,或有其他重大不治或難治的傷害,這部分要送鑑定,另外關於車禍鑑定報告顯示對方有過失的話,就有刑事傷害或重傷害的刑責,通常是先提告刑事,之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賠償和解與否也都在刑事程序中談,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9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先不管如何,趕快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以避免告訴期間到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9 22:52

您好,關您的問題,目前應先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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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佳 104-06-08 15:37

一、某人招集同業十數人集資合夥購置動產投資用途,並言明推選德高望重一人負責處理所有事物,但此合夥行為並未登記,以致在動產外觀上名字為該負責人所有,若干年,該負責人未經由其他合夥人同意便致意以其名義私自向金融經購融資貸款,而該動產當年添購時,眾人亦曾向銀行貸款百萬,年期15年,仍以該負責人名義質押借款,不久,該投資標的店面、地下停車場及各樓層均以轉租他人而獲有投資報酬,以致原貸款百萬的房貸在短短不到15年即全數清償,且所有合夥人於數年後因此免除彼此平均分攤的貸款額,而由租金收益中抵充,此證明該動產租金收益穩定,為其餘合夥人每每問及何時可均分利潤時,該名義負責人皆推說即將參與分配,卻未明示何時得以分配金額若干,且帳務明細均未提出與他合夥人對帳,如此蠶食鯨吞已有20餘年。

二、試問,該負責人未將投資利益於清償貸款後全數分配他人,反倒據為已有,是否涉犯侵占竊盜罪嫌 ? 抑或背信詐欺 ?

三、就合夥事業部分眾合夥人均未事先成立合夥單位如行號、商號等,亦未將該合夥投資標的登記合夥事業單位之下,雖有合夥之事實,且有合夥契約為憑,但卻無合夥之外觀,眾合夥人集資投資的系爭動產產權掛名在該負責人名下,就此外觀觀之,該合夥契約是否等同借名契約 ?

四、如合夥人中之一人主張該負責人私吞公款,應交出這些年來所有帳務細目,應如何請求 ? 如擔心其脫產,又該如何因應 ? 可否向法院聲請假處分,禁止其再向承租人收租,並禁止其未經他人同意不得擅自以該合夥標的向銀行再次借款 ? 其他合夥人又如何證明其有權限向法院聲請如上述處分 ? 以合夥契約可否 ? 但名義人又僅該負責人一人,法院是否有受理可能 ?

五、依合夥契約其他合夥人得請求該負責人交出帳簿、投資獲利報告,並可開除該負責人,如該負責人堅持不願提出,是否得向法院命其提出 ( 包括開除部分 ) ?

六、可否先告刑事,待起訴後再告民事 ? 或應同時進行 ? 又如擔心其脫產,甚至以自己名義變賣系爭投資標的,其他合夥人應如何預防 ? 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可以嗎 ? 但對方亦可預供擔保免為扣押不是嗎 ? 那還有其他方法可確保他無法順利脫產的嗎 ? 如果欲採取假扣押假處分的措施,除該系爭投資標的外,該負責人其他資產應如何知悉 ? 又如上主張應繳裁判費多寡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應先證明有合夥關係之存在,故有關合夥之相關事證應先蒐集,而動產登記部分,您們可以主張借登記關係,本件確實會有背信侵占之問題,但前提是您們應先證明合夥關係並有委任對方處理之授權意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8 16: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發律師函或是存證信函請對方說明。

2、倘若有將財產移作他用,可能涉嫌侵佔罪。

3、倘若該財產的處分,是基於合夥契約,可能有借名登記或是信託關係,要依據所簽立的合夥契約而定。

4、如前述,可以發函命對方提出。假處分的部分可能不容易,因為合夥關係還存在,對方還有處分權限。

5、可以起訴請求提出合夥帳冊。

6、要如何提起訴訟,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再處理,或是委請律師協助提告為佳。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8 22: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先請對方說明財產,並進行錄音蒐證,待蒐證齊全後,再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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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8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先請對方說明財產,並進行錄音蒐證,待蒐證齊全後,再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小新 104-06-07 14:36
我爸爸是債務人,最近房子被扣押,但爸爸並沒有坐脫產的行為或徵兆,也沒有逃匿的情況,因為債權人有放一筆錢在法院而申請假扣押成功,請問我們可以申請撤銷假扣押嗎?還是得放一筆更大的錢在法院才可申請撤銷假扣押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7 14: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聲請抗告

2、抗告不成,也可以供擔保聲請撤銷

可以對方債權沒有日後難以執行的情況提出抗告,但要注意抗告期限,也可提供全額反擔保金後解除假扣押,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對方有提供擔保,所以要抗告成功會較困難,比較快的方式就是依假扣押提供反擔保,並可以向法院請求命對方限期起訴,以盡快解決爭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就閣下所述問題,攸關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方方 104-06-03 23:53

律師您好
事情有點複雜,但我們很需要協助所以上來諮詢
先感謝您的幫忙
我父親在二十年前因向人借款簽了數張本票(詳細數字不清楚,先假設十張),後來雖將錢還清但對方告知本票遺失,所以母親請對方寫了一張已還清欠款但本票遺失未歸還的字據 就這樣過了十幾年,大約四年前,家裡收到支付命令(其中五張本票),但父母不懂嚴重性並沒有立即提出異議,所以支付命令有效,當時被判連本帶利還了四百多萬
又過了一年,家裡居然又接到支付命令(另外五張本票),並且提告人是當時債權人的妹妹,父母立即提出異議並提出當初簽立本票未歸還的字據,但對方說那是哥哥簽的與她無關,因本票是父親筆跡無誤故又被判要執行支付命令
這次父親覺得不甘心,便將名下所有財產以買賣名義寄放在一位代書朋友及其妻子名下,有簽立兩年後會原價買回的信託字據 現在兩年期滿,父親有意要將房產買回,但對方卻告知若父親買回不論過戶給我母親(案發當時已離婚),或是過給小孩都會被追究並且查封房產,要我父親繼續將房產放在他名下
我們想請問的是,當初是以買賣的形式將房產過戶給那位代書,現在以我或是已離婚母親的名義買回都一定會被追究惡意脫產嗎?父親身體不好,很擔心以後祖傳房產會這樣被他人侵佔,對方又是我們認識唯一的律師,實在是沒有人可以詢問了
如果律師們願意回答幫忙真的會非常感謝的,如果有哪裡說不清楚的再請各位告知,非常感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4-06-04 15:23

您好!

如果在幾年內由父親轉讓第三人,再由第三人轉讓兒子,確實有可能被認定為詐害債權行為,除非債權人完全不知道已轉讓給兒子。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RICA 104-05-26 16:32

本案件為產權移轉3審定讞.上訴人在2審敗訴後把她名下的動產拿去給個人做抵押設定.之後又把未訴訟案件的一間動產移轉給她的朋友(買賣).對於這種有脫產嫌疑的人有什麼方法可以去制止她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26 16: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初沒有聲請假處分或是假扣押,則僅能提起塗銷抵押權移轉登記訴訟

2、建議應該備妥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ERICA 104-05-26 17:2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初沒有聲請假處分或是假扣押,則僅能提起 ... (恕刪)

是否需延伸另一個案件去做塗銷抵押權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塗銷抵押權需另以訴訟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5-26 19:49

您好!

如果設定抵押權移轉登記都是為了脫產,您可另提訴訟主張撤銷抵押權設定移轉登記。但最好搭配聲請假處分,以免一再訴訟都未能達成目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ting 104-05-26 14:43

您好:

1.我現正在準備申請債務更生資料 , 現有個問題想請教,關於更生狀內財產資料,是否有含商業保險的部分? 因當初家人為了協助我,善意將保險保人更改為我的名字好讓我去做保單借款,以清償部分欠款 , 現我若馬上將要保人改回其他家人,法官會不會認為我蓄意脫產,而讓更生更難通過ㄋ?

2.在申請更生期間,若有債權銀行對我執行強扣1/3薪資 ,因公司會收到扣薪命令,公司若因此而認為我信用不良,而要求我自行離職 , 請問在法院還沒通知更生開始程序,我就離職,這樣更生會不會被駁回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ting 104-05-26 14:22

您好:

1.我現正在準備申請債務更生資料 , 現有個問題想請教,關於更生狀內財產資料,是否有含商業保險的部分? 因當初家人為了協助我,善意將保險保人更改為我的名字好讓我去做保單借款,以清償部分欠款 , 現我若馬上將要保人改回其他家人,法官會不會認為我蓄意脫產,而讓更生更難通過ㄋ?

2.在申請更生期間,若有債權銀行對我執行強扣1/3薪資 ,因公司會收到扣薪命令,公司若因此而認為我信用不良,而要求我自行離職 , 請問在法院還沒通知更生開始程序,我就離職,這樣更生會不會被駁回

kaya 104-05-26 13:24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於今年2015年2月時,交給A一筆要清償車貸的錢,24萬元,請A轉交銀行,由於A說他有關係可以透過銀行內部人員,取消掉違約金,所以才交給A此錢,
過程由於不放心,所以有請A清楚寫明了,收款證明(A拿了多少錢來替我清償車貸)以及24萬元的本票(此兩樣證明街有發票人簽名以及蓋手印),在三月左右時,由於銀行一直打來催款,A卻刻意隱瞞,說是銀行的某業務挪用了此錢,所以要想辦法還我這筆錢,但是一直到了四月時,由於我等不下去了,說要走法律途徑,這時A才肯說出事實,錢其實已經被A挪用,一直都沒有到銀行人員的手上,因為我只想把錢拿回來,而走法律途徑對方可以脫產,請問有甚麼辦法是可以確定錢可以拿回來的嗎?

報紙上有再收購本票的,可以將我手上的本票轉讓給它們嗎?
(本票上無填寫日期,也沒寫指定人)
補充,在這過程中A有先還我四萬元,但是尚餘20萬元未還。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考慮提侵占背信罪告訴,並於偵查程序中與對方試談和解

2、如本票未記載發票日期,該本票應是無效,然可將該本票留存供證據之用。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夏木 104-05-25 18:23

我之前告被告妨礙名譽並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日前刑附民的判決已下來,有判被告要賠我
判決書中有寫【本判決原告勝訴部分,得假執行。但被告如以新臺幣肆萬元為原
告預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最後又寫【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
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我就只有收到這樣,判賠金額在10萬以下,法院不是應該直接執行假執行還是假扣押嗎?
還是我要自己再去申請假執行?
我要怎樣才能順利拿到賠償金?〈被告在法庭中很囂張說他名下都沒財產了〈現金存款及動產,他不願意賠也沒錢賠。但被法官查出他名下還有一部舊機車
若要我自己申請假執行該何時申請?要等20天後確定被告沒上訴再申請嗎?那如果被告利用這段期間脫產〈把車子過戶到第三人〉我該怎麼辦?

 

沈恆 (沈律師) 104-05-25 19:09

您好!

終局執行或假執行都要自己另外向法院聲請

假執行現在就可以聲請,終局執行則要等判決確定後才能聲請,對方的機車可以執行,但若查無財產,您會拿到一張債權憑證,等查到對方其他財產時可再執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假執行部分現在就可以執行了,不用等判決確定。

二、先去國稅局查對方資產及所得,然後執一審判決就可以聲請假執行了。

三、如果執行沒有效果的話,可以放著生利息,但是判決確定後記得每五年換一次債權憑證,記得,是每五年內換一次債權憑證。

四、多年後連本帶利要回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強制執行均應另行向民事執行處聲請,小額及簡易訴訟雖然法院會依職權宣告假執行,但仍需另行聲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5 22:17

可以向地方法院執行處聲請強制執行唷!

夏木你好:

就如同判決主文所說的,你現在已經可以持該份判決書在繳交320元執行費後去執行被告在四萬元以內的財產(當然,若不知道被告財產可以拿判決到國稅局調閱他的財產及所得清單),等到二十天後再向書記官確認被告是否上訴期滿沒有上訴,若是,再向法院聲請確定證明書,如仍在執行程序時可陳報予執行法院,若未能完全連本帶利加上執行費取償的話,執行法院也會將該確定判決(或假執行判決)煥發債權憑證給你,供日後再來執行。

以上供參。

夏木 104-05-26 09:47

 謝謝各位律師熱心回覆
因為我已經收到判決好幾天了
而且判決地院在外縣市
請問我是不是可以等滿20天後跟書記官確定被告沒有上訴後直接申請強制執行?

 

 

小陳 104-05-19 14:24

律師你好:

我們當初只是掛3E田都電車的招牌也沒有簽任何約,可是自從發生火燒車的事情負責人對消費者不聞不問,還故意跟老婆離婚準備脫產,這樣子的話我們該怎麼處理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仍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但賠償後,您們可以再向上游廠商來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