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現在已經被起訴,所以案件會移由法院審理,而本件對您最不利的就是驗出DNA,因此本件需找出其他有利的證據,才比較有可能可以翻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我是債權人,提供擔保物後對債務人提起假執行,但債務人假裝離職又領光銀行存款被我發現,所以我提告債務人和她老闆刑事毀損債權後,債務人的老闆乖乖地把她的薪水交出來,我只對老闆撤告,對債務人沒有撤告.
債務人對民事一審判決提起上訴請求駁回我勝訴的部分,目前民事二審還沒結束.
刑事毀損債權偵查庭檢察官問我們有無意願和解,我提議條件是我要拿回擔保金才可以和解,所以檢察官安排我們到法院的調解委員會做了以下內容的和解筆錄:
一. 相對人無條件同意聲請人取回**年度存字**號之擔保金,並對該擔保金之權利不予保留.
二. 聲請人在取回擔保金全額後,同意撤回**法院檢察署101年度偵字**號毀損債權刑事告訴.
但是我做完和解筆錄馬上後悔了,從頭到尾被告即債務人都沒有認罪,我也花了很多工夫調查她假裝離職的證據,而且她民事還上訴主張一毛錢都不願意賠償,我不應該這麼簡單就撤告!
如果我向檢察官主張,暫時無取回擔保金預定,所以和解筆錄第二項無撤回告訴之效力,要求檢察官起訴,等民事二審判決出來再決定是否撤告可行嗎?




被告在酒酣之後,在回家的路上遇一名女孩,相談甚歡下女孩同意與被告回家,途中均無任何拉扯行為(因監視器有拍到),回家後有性行為,事後,被告給與女孩5千元視為交易金額,而女孩亦同意並在家中梳洗完畢後離開;事後,女孩在家長和里長的陪同下,至警局說明被性侵的經過,而檢察官以性侵害未成年少女罪名將被告羈押,一審法官指示請被告家屬與被害者家屬合解,達成後,以緩刑結案;其中,透過律師與民意代表與里長溝通合解內容,雙方同意下,在合解日前突然取消合解,原由為被害者家庭受到該社區的閒語,心情受影響;後續開庭由被告律師向法官陳述合解過程,法官說明,若未合解,以3年起訴,並詢問檢察官是否有意見,檢察官亦無任何意見,請問,3年起訴,會關幾年?假釋多久可出獄?還有,其中被害者陳述與事實不符,可否要求測謊?是否會改判?



我在年初被在手機店上班的高中好友詐騙帳戶,他跟我說他過年業績很糟請我配合演一場戲作業績給老闆看,他將他的錢匯進我郵局帳戶請我假裝去買手機,事後再將全新手機交給他私下轉賣,由於認識多年的好友再加上是他將錢匯給我而不是我匯出,當下毫無查覺被騙,直到被警方通知才知道其實這筆錢是他騙另外一位好友的PTT帳號在PTT假賣筆電的不法所得,被害人將錢匯進我戶頭,再由我交給了他...於是我的帳戶被列為警示,警方調查後知道我們是一干好友被騙再加上騙人的到案說明後也坦承是他騙我們帳戶使用,於是案件移送地檢署時我是被列為關係人,後來檢察官也認為整起案件我都是不知情也不干我的事於是沒有傳喚我去,甚至是我主動去警局查詢才知道已經不起訴處分,妙的是騙人的那位他爸好像請了律師幫他脫困,整起案件最後演變成商業糾紛給付遲延和解了事,警察跟我說,法律是保護好人懲罰壞人的...但你朋友沒有受到懲罰,他也不明白為什麼檢察官沒有追究他騙取這麼多人帳號目的,那我想說總算結束了只要趕快還我平靜生活,要解除警示帳戶才知道要不起訴處分書,但警察跟我說基於個資法不起訴處分書只有兩造當事人會收到,最後來是在警察背書下打電話給書記官協調才收到一份作為解除警示之用,我最後拿到的只有警局方面的公文,後來當我去郵局時才知道郵局的作業方式是當帳戶被警示他們就會終止該帳戶,錢也都沒了...他們的說法是前被拿去扣押給被害人真的是莫名其妙,因為整起案件我也是受害者,甚至犯罪的人利用法律漏洞逃避了罪則獲得不起訴逍遙法外...反倒是我們還深陷餘毒之中,我於是很堅決請他們返還我的錢,帳戶沒有沒關係,但錢也是我辛苦所賺的...他們卻又再次要我拿出不起訴書證明,我該如何是好...我想再請問各位律師,當案子結束之後是否會對我往後的聯徵信用紀錄有不良影響,而當初害我們那麼慘的人,這7葛多月來我們所受的委屈跟誤解還有現實一點的求職不順利等等,難道他都不用負責嗎??懇請各位律師伸出援手<替在下解惑,感激不盡


基本上檢察官會把妳朋友起訴,起訴的卷宗裡面一定有證據認定你朋友有販賣二級毒品,但可不可信要閱卷後才知道,所以建議你委請律師或由公設辯護人閱卷了解相關證據後,才能評估你所問的,如果他的友人都證實他根本沒有販賣而只是轉讓,法官是否會相信??
當然,如果法官相信了,認定你朋友只有涉嫌轉讓二級毒品一次,因該罪之刑度為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且如果妳朋友在偵查中有坦承此部分,在審判中也坦承轉讓的,加上沒有前科,是有緩刑的機會的,但至於大不大,還是要依具體個案而定。
又,第一次吸毒被抓,原則上無法求法官讓他們去醫院治療,且檢察官如果認為被告是第一次施用,而聲請法官裁定者,法官通常不會另外請檢方去驗他們的毛髮。









你好,12月11日我有po文我的案子,也感謝律師給我一個方向,不過在開偵查庭,我有一個疑惑,派出所寫筆錄是公然毀謗(以文字),偵查的時候是寫公然侮辱,請問罪名是由哪個階段來判定?另外檢察官希望我們和解,建議要不要公開道歉的方式(畢竟只是一個字),我也同意了,結果告訴人不同意,堅持要我受到教訓並且要精神賠償給她6000元,當場檢察官斥責,告訴人也接受和解,案子就先轉到調解委員會處理,告訴人意圖明顯就是要錢,而我當然是要公開道歉就好,想必也是談不成,又要轉回地地檢署偵查,這樣解釋不聽,和解道歉不接受,請問檢察官還是會起訴我嗎?我跟告訴人不熟,也沒發生口角,只因寫錯一個字,也沒意圖罵她,難道要乖乖賠錢了事,讓我感覺是間接恐嚇取財?
還有就是告訴人本身就有精神不穩定的疾病,事情還沒發生之前,都有去看病住院,卻在檢察官面前說她會看病住院是我造成的,她也會跟其他人說我罵她,要我賠償精神損失,說的我就是罵她,請問我要怎麼制止這樣的行為??





事實經過:
有個人在我們賣場裡性騷擾別的女生,於是我們店長就把他拍下來,
後來,店長就警告他別再來,沒想到他還對我們店長怒吼,
事情過了一陣子,有位PTT女鄉民也遇到同一個人同樣的騷擾方式,
於是我就把那個人的影片傳到YOUTUBE私下貼給女鄉民看,希望她注意安全,
結果女鄉民把影片貼在地方版上,
那個人就先告女鄉民,後來告我們公司跟我,
(告防害名譽、妨害秘密、防礙電腦使用、個資法)
第一次檢察官已經不起訴,
沒想到他又換一個檢察官自己遞狀又告一次,
今天又收到第三個檢察官的到署說明通知。
問題:
請問司法是可以這樣同樣的事一直告一直告嗎??
如果這次又不起訴他還是會繼續告,
那我是否有甚麼可以反制的動作?
因為他說影片是我散佈的,
這點有錯誤,我是否可以告他誣告罪?
感謝回應!!

事情是這樣的,我朋友的伊莉帳號之前借給網友使用,網友他從沒見過,只知道對方的暱稱,後來那個網友有用過我朋友的帳號在論壇上po色情照被警察抓到了,以妨礙風化罪名請他做筆錄,他從頭到尾都否認是他做的,在簡易庭時也呈上證據(他的上班簽到紀錄與po文時間對照,但因為有幾篇是凌晨po的,沒辦法都証明不是他)。
但昨天到地方法院時檢察官抓到證據有不足之處,採不相信的看法,也說了就算不是他,他把帳號借人也是有罪(這邊他很清楚做錯了,也願意受罰),最後是說要起訴他,還跟他說到最高法院都判很重,有想要他當庭認罪的感覺,但因為真的不是他做的呀,發生這種事情他也很無奈,只能堅持立場,說真的不是他,開庭時間也很短(5分鐘左右),讓我很擔心是不是真的會認定是他做的起訴他。
昨天上網查法條:
第235條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就開始很擔心會不會真的被抓去關
1.想請問一下有相關經驗或對法律精通的大大們可以告訴我這樣的情況,法官這邊通常會怎麼判?會不會真的判到有期徒刑呢?
2.因為他家就只有他有穩定的收入,家中還有弟妹要養,經濟狀況很不好,這邊可以跟法官請求從輕判刑嗎?要寫書面文件嗎?可不可以提供我格式呢?還是現在已經太遲了,不能送了?
3.起訴書大概多久會送到呢?
真的很擔心他的狀況,希望大家能給予意見,謝謝大家!!!

請問律師大人:
當時的案件是這樣的
我未成年17歲犯的案子
如今開庭到這已經開了一年多(案子是去年7月多的事
當時案子情況是這樣的
我有一名朋友說他被欺負又被打
想要請我們一起幫忙助陣
我們約10多人有未成年和以成年
當時對方到中和新生街的一間7-11
我們知道對方在那當時事主就帶著我們過去了
我們有些人持棒持安全帽有一個持美工刀
我是第三個衝過去但是我把他摩托車踹倒我就離開現場
其餘的人我也沒看到他們做了什麼
只知道事後對方(被害人)
被送到附近的一間雙和醫院
醫院表示命危
第一次我去警訊做筆錄
我跟警察說我沒有踢到人我只有踢摩托車
他們不信 說有人說看到我有踢到人 在不承認就不讓我走而且要叫檢察官把我送感化
後來第二次做筆錄 我身不由己只好說我有踢到人
現在開庭已經開了10幾庭
法官有寄一張單子說我跟另外一名少年是共同正犯
我12/07號有去開庭 付記準備
只有我跟另外一名共同正犯少年有收到傳票
然後我有告訴法官說第一次警訊是我被恐嚇
才不得已說我有踢到人
後來開完庭法官又開一張黃色單子1/9號付記審理
公設辯護人今天有打給我母親
說就已經有人說我有動手了還不承認 有可能下一庭就要判決
那我想請問一下..
1/09號審理庭這樣會被當庭收押嗎?
我們案內約11人
說我有打到人的不知道有幾個
有一個我是確定有指證說我有踢到人
此案是以殺人未遂案開庭
案子已經下地檢
拜託各位律師大大幫我解決這問題...


1. 我這樣會被判恐嚇罪嗎? 因為我的確非常生氣激動的說了那些話~ 但是不知道檢察官會不會考量我的動機還有我多年來受的委屈(他們會有時間願意聽我的故事嗎?還是只看證據不管原委,叫我不要說那麼多理由 ),多年來他們公司一直不甩我也不回應我,警察叫我不要跟他和解,警察說那個林董是有備而來,要用刑事逼我民事和解,因為他不想賠我錢,這樣說您覺得警察是真的幫我嗎?我真的很擔心~
2. 我多年前有中重度憂鬱症病史紀錄,如果提出五年前的診斷可不可以讓法官考量幫助我不起訴或是緩起訴,我要跟檢察官認罪嗎?會不會我說我認罪,檢察官就直接起訴我?還是會叫我不要說那麼多理由?只要承認那些話是不是我說的就好了?我好害怕被判刑會有前科,我一個家庭主婦帶兩個年幼的小孩,雖然不曾大富大貴,但也不希望人生有前科汙點,他欠我錢,現在反而惡人先告狀,我至今都沒去法院告他,但我居然被他告,他們公司現在應該也是官司纏身,仿冒假化妝品已被告詐欺,百貨公司還有全省受害人提告~
3. 請問我可以去法院請求他們公司還我錢嗎?我要如何去法院請求民事求償?我要用什麼名目告他們公司?可是我又很害怕萬一我去法院告他們公司,他更不會放過我,萬一我被法官判緩刑,他會不會一直上訴,重點是他們公司好像已經脫產,我可以請求公司負責人還我錢嗎?(負責人就是董事長夫婦) 還是搞了半天我最後可能一毛都要不到了,錢要不回來就算了,我比較擔心害怕的是我被告恐嚇罪,請問我可以跟檢察官說我知道錯了,我沒有心要恐嚇他,我只是太激動用詞不當,如果有罪,我願意服動勞役,或是捐款給公益團體,可不可以請求給我一個機會緩起訴或是不起訴。
4. 如果我與對方沒有和解,我是不是一定會被起訴,我聽說一定要和對方和解,檢察官才有可能會判不起訴!消費爭議我有向消保官申訴,也有向市議員陳情,開調解會都沒用,因為它們公司根本不理會也不出席,我實在很無助!我擔心惶恐極了~希望律師能幫幫我,指點一盞明燈 ~ 大恩大德~感恩不盡
陷入重度憂鬱的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會成立恐嚇罪,應該是有疑義,在有疑義的情形下,並不建議認罪,應朝不起訴處分去爭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請問未婚夫在以前曾經碰過一次毒品
結果跟朋友出去被警察抓到
他是初犯,但我實在不知道他吃過什麼
之前因為我們都住在別的地方
而未婚夫的戶籍是在高雄
而跟那個戶籍地居住的人沒有什麼在聯絡
所以我們一直不知道有收到傳票這件事
而在前陣子才忽然藉由別人打電話來說被通緝了
然後我們就回去高雄報到(那裏好像是檢察署,我不清楚)
而我在螢幕上看到的是''通緝自到應執行觀察勒戒''
結果當天進去就沒再出來
是11/26進去的
一直等到隔天我們才去燕巢看他
因為我是未婚妻所以我不能進去看他
是他爸爸去看他的
未來的公公是說未婚夫是跟他說檢察官說要判40天
可是我可以確定這半年的時間他絕對沒有再碰
因為我們一直住在一起
他是初犯,他有寫信說他在裡面過得很好不用擔心他,長官對他都很好
想請問他大概多久可以出來呢?
謝謝~

我朋友打給我
說他的一個朋友被一個小開強暴 要我去挺他
當時我沒想那麼多是真的還假的 基於朋友的情義上就去挺他了
我找來我表哥幫我
那時有我還有我表哥 我朋友還有他朋友總共四個
還沒去之前我朋友就有答應要給我酬勞了 沒有說多少 是事先答應我的
我們四個先去了一個公園 被強暴的那個約了小開出來
當時我跟我表哥還有我朋友都坐在公園裡的涼亭 被強暴的那個坐在遠遠的地方等小開來
小開來了之後 那個女的不知道在跟小開吵什麼
我 們3個就走了過去 過去的時候已經看到小開的皮包在女的手上了也已經用刀子架住小開了 小開說對不起 看你要怎樣我都配合你 當時我表哥友拿著一把BB槍對著他 BB槍是那個女的買來的 我表哥有拿槍對著他叫他不要亂動 被強暴的那個女的叫小開衣服跟褲子脫掉 褲子小開有脫下來可是沒全部脫
後來被強暴的那個女的硬把她扯下來 拿給我表哥
當時我是跟找我的那個朋友 站在旁邊看 我表哥也站在旁邊看 被強暴的那個女的用刀架住小開有打他 我表哥也有打他幾下 我只打了那個小開一下 可是我跟我表哥完全沒去搶那個小開 後來被強暴的那個女的叫小開把她的車鑰匙丟出來 我朋友拿了鑰匙 我跟我朋友去開車 開到了小開旁邊之後 當時是我抓住小開 準備要把小開帶走 後來被他跑掉了 我們就把他的車丟在那邊 4個人就走了 ( 在這期間 我根我表哥沒有搶他的東西 只是走過去的時候 小開的包包已經在女的手上了 ) 後來我們上車之後是上我朋友自己的車 我跟我表哥坐後面 上車之後褲子就交給了那個被強暴的女的 裡面有什麼東西我們根本也都不知道 後來在一間麥當勞下車之後休息
女的就從他自己的包包裡拿酬勞給我跟我表哥 是她自己的包包也是事先答應給我們的酬勞
請問
我跟我表哥還有他們兩個最近要開庭了
偵查已經終結了
我們是上一次開的移交庭審判長讓我們交保
檢查官依加重強盜7年起訴我跟我表哥
起訴書上也都亂寫 說什麼我們有逼小開簽500萬的本票還在車上分贓款
根本就沒有這兩件事 我是看了起訴書才知道小開手機跟5萬元都被搶了
也不是我跟我表哥搶的我們根本就都不知道有這些東西 也沒有在車上分贓款
簡直就像是被騙過去幫忙搶劫的 根本就是仙人跳 那兩個女的是T
現在我跟我表哥都變共犯被依加重強盜起訴
下次開庭的時候 我跟我表哥該怎麼跟審判長說 ??
還有檢察官也針對我們為什麼沒有出手阻止女的去搶小開
過去的時候包包跟本早在女的手上了
該怎麼說??
懂法律的幫幫忙吧 我跟我表哥不想被關這麼多年
審判長真的會判我跟我表哥加重強盜嗎
跟怎麼說比較好??
如果我跟我表哥真的知道有錢 我們早就跟女的分了
剛交保出來會在進去收押嗎
交保不到20天又要開庭了
我朋友要我跟我表哥教訓那個小開 給他難堪 沒想到那女的會拿人家皮包
那女的跟法官說會拿他皮包跟脫他褲子只是要防止他脫逃 但是她把東西都拿走 害了我跟我表哥 我也是警察告訴我 我才知道他那天揹的皮包是那男的的
能給點意見嗎 該怎麼跟法官說 女的一直推


有一天
我朋友打給我
說他的一個朋友被一個小開強暴 要我去挺他
當時我沒想那麼多是真的還假的 基於朋友的情義上就去挺他了
我找來我表哥幫我
那時有我還有我表哥 我朋友還有他朋友總共四個
還沒去之前我朋友就有答應要給我酬勞了 沒有說多少 是事先答應我的
我們四個先去了一個公園 被強暴的那個約了小開出來
當時我跟我表哥還有我朋友都坐在公園裡的涼亭 被強暴的那個坐在遠遠的地方等小開來
小開來了之後 那個女的不知道在跟小開吵什麼
我們3個就走了過去 過去的時候已經看到小開的皮包在女的手上了也已經用刀子架住小開了 小開說對不起 看你要怎樣我都配合你 當時我表哥友拿著一把BB槍對著他 BB槍是那個女的買來的 我表哥有拿槍對著他叫他不要亂動 被強暴的那個女的叫小開衣服跟褲子脫掉 褲子小開有脫下來可是沒全部脫
後來被強暴的那個女的硬把她扯下來 拿給我表哥
當時我是跟找我的那個朋友 站在旁邊看 我表哥也站在旁邊看 被強暴的那個女的用刀架住小開有打他 我表哥也有打他幾下 我只打了那個小開一下 可是我跟我表哥完全沒去搶那個小開 後來被強暴的那個女的叫小開把她的車鑰匙丟出來 我朋友拿了鑰匙 我跟我朋友去開車 開到了小開旁邊之後 當時是我抓住小開 準備要把小開帶走 後來被他跑掉了 我們就把他的車丟在那邊 4個人就走了 ( 在這期間 我根我表哥沒有搶他的東西 只是走過去的時候 小開的包包已經在女的手上了 ) 後來我們上車之後是上我朋友自己的車 我跟我表哥坐後面 上車之後褲子就交給了那個被強暴的女的 裡面有什麼東西我們根本也都不知道 後來在一間麥當勞下車之後休息
女的就從他自己的包包裡拿酬勞給我跟我表哥 是她自己的包包也是事先答應給我們的酬勞
請問
我跟我表哥還有他們兩個最近要開庭了
偵查已經終結了
我們是上一次開的移交庭審判長讓我們交保
檢查官依加重強盜7年起訴我跟我表哥
起訴書上也都亂寫 說什麼我們有逼小開簽500萬的本票還在車上分贓款
根本就沒有這兩件事 我是看了起訴書才知道小開手機跟5萬元都被搶了
也不是我跟我表哥搶的我們根本就都不知道有這些東西 也沒有在車上分贓款
簡直就像是被騙過去幫忙搶劫的 根本就是仙人跳 那兩個女的是T
現在我跟我表哥都變共犯被依加重強盜起訴
下次開庭的時候 我跟我表哥該怎麼跟審判長說 ??
還有檢察官也針對我們為什麼沒有出手阻止女的去搶小開
過去的時候包包跟本早在女的手上了
該怎麼說??
懂法律的幫幫忙吧 我跟我表哥不想被關這麼多年
審判長真的會判我跟我表哥加重強盜嗎
跟怎麼說比較好??
如果我跟我表哥真的知道有錢 我們早就跟女的分了
剛交保出來會在進去收押嗎
交保不到20天又要開庭了
我朋友要我跟我表哥教訓那個小開 給他難堪 沒想到那女的會拿人家皮包
那女的跟法官說會拿他皮包跟脫他褲子只是要防止他脫逃 但是她把東西都拿走 害了我跟我表哥 我也是警察告訴我 我才知道他那天揹的皮包是那男的的
能給點意見嗎 該怎麼跟法官說 女的一直推




先把故事簡單告?明.
1.(前言)97年3月,我被大陸新娘拿刀殺我,鄰居與我媽媽一起搶他菜刀.此部分已經聲情再議成功,但是再議還是被檢察官不起訴大陸新娘.原因就是一起搶菜刀的鄰居做偽証”沒有幫忙搶菜刀,也沒看到大陸人拿菜刀,也沒有看到菜刀”.不過,大陸人在其他案件的答辯自己寫的答辯狀(這個也有給檢察官,但是檢察官還是不起訴)是”鄰居與我媽媽一起搶菜刀,他拿菜刀是要自衛”.(大陸新娘真的很坏,就是要來臺灣要錢,做少奶奶).
2.(本案件問題)97年10月,大陸人謊報遭受家庭暴力,而當時社工極為糊塗(後來又因其他大陸人謊報,其他社工又再一次搞烏龍,我找到臺北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最高長官,長官了解之後,也倒茶代替他們向我道歉了)!我全身佈滿傷痕,也有醫院淒慘的?傷單;大陸新娘也去?傷,絲毫無傷得空白?傷單(我哪裏可能打女人啊).97年10月大陸人將當時1歲的孩子搶去暴力中心居住,以恐嚇威脅跟我要錢,不然不還孩子,也恐嚇要把孩子殺害,要把孩子帶去大陸,永遠不給我孩子.
我再緊急之下,去把孩子護照申報遺失;也給了大陸人200000現金(這點有證據給法官).
雖然我告訴法官,當時家庭暴力發生,大陸人把家庭打亂,我整理家裏,找不到護照是事實,所以遺失;而申請
護照遺失,也的確是被大陸人恐嚇帶走孩子,我要阻卻大陸人申請簽證帶孩子出境,所以我也承認50%是遺失的心態(因當時我也無法確認護照真的是否在他手上呀!!),法官堅持認定我”我主觀意識下,我知道護照在他那,所以我犯謊報護照遺失,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當然法官已經調?我們兩造的燕傷單,也請 法官調? 臺北市家庭暴力中心的記載,記載中果然大陸人97年10月向暴力中心荒唐陳述”我如何揍他脖子,肩膀,如何狠狠的K他,打得他要死要活”。所以,已經明確證實他謊報家庭暴力,也已經明確證實他以孩子向我勒索金錢。(法官建議我 保障自己權益,另案去控告他的勒索強制)。
我當庭也有問法官,如果我不把孩子護照緊急遺失,孩子就已經被他弄去大陸!那也不是申報遺失之後給的200000元可以處理的!
但是我沒有請法官調?97年3月(上述一。)的法院資料,還沒有告訴法官,在本案半年前的97年3月他才恐怖拿刀的司法案件。(媽的,這個大陸人很狠!?了錢拉。)
問題一. 我簡易法庭已經開庭,法官希望下次開庭我認罪,”使公務元登載不實”,你覺得我要認罪?
問題二。認罪協商,是不是會在開庭時候,當庭知道認罪協商的話,我會判如何?還是我認罪了,法官後面來亂判?
問題三。我是否需要請法官調?97年3月(上述一。)的法院資料?
問題四:所謂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刑法法條不是規定“ 使人有受損害”嗎? 就算是我 ”主觀認知護照在他手上,而去申報遺失“, 那有使人受損害呢?那不就沒有違反法條?

請教專業律師
1.因工作業務在辦公室去電與同事溝通,但解釋中遭受對方罵"我替你老闆罵你混帳",是否已構成公然污辱罪,臨時被罵無法錄音,當下只有我聽到,但其他同事未實際聽到電話與共見共聞是否成立,只聽到我和電話那端的同事說沒幾句就被掛電話,可否要求警察對行為人測謊,或對質方式查獲證據,也有2位人證。
2.自己工作事實依法辦理亦是自己的份內工作,被行為人扭曲為注重自己績效有影射自私自利,行為人將訊息傳達給全體同仁,與事實有關,是否成立毀謗罪之實?
3.以上問題已向警察局報案,只報公然污辱罪,尚未提到毀謗罪之實,警察先生說一定要有錄音,不然檢察官不會受理,可是臨時性的對談,與行為人淡如水之交集,怎知會被公然污辱言語相向,請律師協助回答,依實際情境回覆,小張已經上網瞭解成立公然污辱罪及毀謗罪之條款,這樣情境如未來官司,可勝訴嗎?





熱心的律師你好
我10月21日騎乘150cc機車遇臨檢.酒?值0.69,達公共危險標準(民國91年有也一次),前幾天簡易庭判決下來,判罰7萬。
小弟當時有在警局作平衡測試(來回直線.食指摸鼻.單腳站立.畫圓圈)皆過關...
基於1.機車紅單超過0.55..期限內?,罰45000元以及2.平衡測試過關...覺得判決金額7萬太高(個人覺得5萬多差不多)........想請問是否建議上訴?
這樣的情形一般是判罰多少..還是每個檢察官都判的不一樣....如一般酒?值0.69的判罰也是7萬左右...那我會放棄上訴..不浪費司法資源..雖然有上訴的權力....
乖乖?7萬..可以申請分期嗎? 以上或其他建議皆可.....謝謝

真的是 不是從哪裡跌倒哪裡爬起來
而是要知道為何跌倒而不要再重蹈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