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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宏仔 102-06-04 12:24

1. 有精神分裂症有醫師證明及身心障礙手冊的人 檢察官可以先用證人傳票要求去開庭
    不到5分鐘開庭時間就讓證人被告嗎?
 
2. 在無認定任何前提下憑一只手機是買來的 有購買證明 就說他犯罪嗎?而且還用拘提方式
    被告有身心障礙手冊(精神分裂症)
 
3. 銀行留下的個人資料檢察官誤用當作犯罪證據? 已向銀行查證資料沒有被更改過
   檢察官卻用別人的資料來證據 如何處理
 
4. 檢察官可以讓一位有精神分裂症及身心障礙手冊的人 ,檢察官卻不讓他吃藥 被居留12小時後開庭嗎
 
5. 檢察官可以在開庭時恐嚇被告嗎 ? 檢察官講話方面及檢察官行為 要求被告認罪可以嗎 (可調地檢署影片)
    被告有身心障礙手冊(精神分裂症)
 
6. 檢察官在開庭時揮動手上的2張紙告訴被告說 你不承認 我簽下去你就會被收押 恐嚇口氣, 請問這樣可以嗎? 
    被告有身心障礙手冊(精神分裂症)
 
7. 開庭時到結束 檢察官一直用恐嚇口氣認定被告有犯罪,一直要求他認罪並且說不認罪要多告你幾條罪 請問這樣可以嗎?   
    被告有身心障礙手冊(精神分裂症)
 
8. 明知道被告有精神疾病 檢察官卻讓一堆刑警到家搜索 無搜索到任何物證,就用拘提方式要求去地檢署嗎?
 
9. 被告也查不到任何有犯罪行為 通話記陸及銀行匯款資金,卻一直有自殺的念頭 這樣如果伸冤呢?

 

阿祥 102-06-04 03:10
不好意思 小弟有些問題想請教各位資深的律師先生 ... 我因為吸食二級毒品被判 觀察勒戒 我自己寫申請抗告狀 .... 請求檢察官讓我在外戒癮治療 !! 我的抗告狀上面 我陳述我的狀況 因是單親家庭 還有一個弟弟在讀國中 今年畢業 6~7月 要考高中 家裡有 我和媽媽還有弟弟三個人 ... 我媽媽一個月只有兩萬多的薪水 !! 所以家裡的經濟 只有我和我媽媽在苦撐 ... 請求檢察官大人是否可以念在我是初犯還有家裡的因素 讓我申請在外接受戒癮治療 可是 今天單子收到 上面還是一樣 執行觀察勒戒 .. 我想請問 那我還有機會再提出抗告嗎 ? 還能夠在向檢察官申請嗎? 是否要請專業的律師來幫忙遞這種狀子會比較好 .. 他們比較會寫? 請問北部有這種經驗的專業律師嗎 ? 求助 我的信箱 like210like@yahoo.com.tw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6-04 16:56
勒戒處所依現行規定,係由執行機關決定,如想要在外自行戒治,恐難如願,至於抗告乙事,因未了解書狀內容,如欲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阿祥 102-06-04 03:07
不好意思 小弟有些問題想請教各位資深的律師先生 ... 我因為吸食二級毒品被判 觀察勒戒 我自己寫申請抗告狀 .... 請求檢察官讓我在外戒癮治療 !! 我的抗告狀上面 我陳述我的狀況 因是單親家庭 還有一個弟弟在讀國中 今年畢業 6~7月 要考高中 家裡有 我和媽媽還有弟弟三個人 ... 我媽媽一個月只有兩萬多的薪水 !! 所以家裡的經濟 只有我和我媽媽在苦撐 ... 請求檢察官大人是否可以念在我是初犯還有家裡的因素 讓我申請在外接受戒癮治療 可是 今天單子收到 上面還是一樣 執行觀察勒戒 .. 我想請問 那我還有機會再提出抗告嗎 ? 還能夠在向檢察官申請嗎? 是否要請專業的律師來幫忙遞這種狀子會比較好 .. 他們比較會寫? 請問北部有這種經驗的專業律師嗎 ? 求助 我的信箱 like210like@yahoo.com.tw
趕快接受事實,快去快回,記取教訓,勿重蹈覆轍。
阿祥 102-06-04 03:04
不好意思 小弟有些問題想請教各位資深的律師先生 ...
我因為吸食二級毒品被判 觀察勒戒 
我自己寫申請抗告狀 .... 請求檢察官讓我在外戒癮治療 !!
我的抗告狀上面 我陳述我的狀況
因是單親家庭 還有一個弟弟在讀國中 今年畢業 6~7月 要考高中 
家裡有 我和媽媽還有弟弟三個人 ... 我媽媽一個月只有兩萬多的薪水 !!
所以家裡的經濟 只有我和我媽媽在苦撐 ...
請求檢察官大人是否可以念在我是初犯還有家裡的因素 讓我申請在外接受戒癮治療 
可是 今天單子收到 上面還是一樣 執行觀察勒戒 .. 
我想請問 那我還有機會再提出抗告嗎 ? 還能夠在向檢察官申請嗎?
是否要請專業的律師來幫忙遞這種狀子會比較好 .. 他們比較會寫?
請問北部有這種經驗的專業律師嗎 ? 求助  我的信箱 like210like@yahoo.com.tw
阿祥 102-06-04 03:03
不好意思 小弟有些問題想請教各位資深的律師先生 ...
我因為吸食二級毒品被判 觀察勒戒 
我自己寫申請抗告狀 .... 請求檢察官讓我在外戒癮治療 !!
我的抗告狀上面 我陳述我的狀況
因是單親家庭 還有一個弟弟在讀國中 今年畢業 6~7月 要考高中 
家裡有 我和媽媽還有弟弟三個人 ... 我媽媽一個月只有兩萬多的薪水 !!
所以家裡的經濟 只有我和我媽媽在苦撐 ...
請求檢察官大人是否可以念在我是初犯還有家裡的因素 讓我申請在外接受戒癮治療 
可是 今天單子收到 上面還是一樣 執行觀察勒戒 .. 
我想請問 那我還有機會再提出抗告嗎 ? 還能夠在向檢察官申請嗎?
是否要請專業的律師來幫忙遞這種狀子會比較好 .. 他們比較會寫?
請問北部有這種經驗的專業律師嗎 ? 求助 

       我的信箱是 like210like@yahoo.com.tw

阿祥 102-06-04 02:45

不好意思 小弟有些問題想請教各位資深的律師先生 ...

我因為吸食二級毒品被判 觀察勒戒 

我自己寫申請抗告狀 .... 請求檢察官讓我在外戒癮治療 !!

我的抗告狀上面 我陳述我的狀況

因是單親家庭 還有一個弟弟在讀國中 今年畢業 6~7月 要考高中 

家裡有 我和媽媽還有弟弟三個人 ... 我媽媽一個月只有兩萬多的薪水 !!

所以家裡的經濟 只有我和我媽媽在苦撐 ...

請求檢察官大人是否可以念在我是初犯還有家裡的因素 讓我申請在外接受戒癮治療 

可是 今天單子收到 上面還是一樣 執行觀察勒戒 ..  

我想請問 那我還有機會再提出抗告嗎 ? 還能夠在向檢察官申請嗎?

是否要請專業的律師來幫忙遞這種狀子會比較好  .. 他們比較會寫?

請問北部有這種經驗的專業律師嗎 ? 求助  


阿祥 102-06-04 02:58
回覆 阿祥 的發言內容:

不好意思 小弟有些問題想請教各位資深的律師先生 ...

我因為吸食二級毒品被判 ... (恕刪)

我的信箱是 like210like@yahoo.com.tw

請求各位專業的律師幫助我解決難題 !!

bb 102-06-02 11:35

我在這個月被撤消假釋確定(十一個月)…但我該如何向檢察官聲請延後執行呢???因為我先生在去年八月過世,我想先讓我把我儿子的安頓好,留些費用讓他準備上幼稚園!!! 這樣我才有辦法安心服刑!!!
另有關我先生過世財產繼成的問題…因我們當時還未辦理登記他就心肌梗塞過世了 ,所以兒子跟我 姓 ,我兒子前面有四個姐姐,生兒子是我先生最大的心願!所以目前我在和他家人在打親子認養的官司(主要是要改姓)但這中間還會有很多問題是我不了解的,因他家在板橋是劉姓大家族,我兒子又是唯一的男孫又是長孫,我怕我 服刑後讓他們知道我會因此失去孩子…從先生走後他家人有希望我帶孩子過去跟他們住,但被我拒絕了! 從此再也不聞不問,還要我搬離(最後搞的很不愉快 ,等於是給我二次傷害) 所以我決不能讓他們 帶走我 兒子! 就算財產不要也沒關係!
(這樣的情形在這場官司中我能提出什麼對我們母子比較有益的嗎???或是能注意些什麼???
麻煩你了…七號就要開庭!!!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您是要問與親子認領有關的甚麼問題呢?建議您應將問題具體寫清楚,或者您也可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02-05-31 17:11

勒戒 . (二級毒品)  已經跟法院申請一次延起 。   可是傳票又來了 6月10日 偵查庭/詢問室(如因為家庭經濟不好也得分擔家裡不工作也不行 . 加上又要給車款 . 勒戒一兩個月家裡經濟爸媽扛不了也沒有辦法 ! 所以我才延起 . ) 所以想說傳票又來了 : 在延期一次。可是我有打電話給免費律師問說 : 可以給罰金之類的或還有甚麼辦法 ! ( 免費律師說 :  二級毒品不能給罰金要勒戒 ,還可以辦毒品戒癮治療,不用被關也不會影響工作可是每個禮拜都要去醫院驗尿) 戒癮治療要先寫狀紙寄過去法院  (那狀紙要如何寫 ?! ) 會比較容易過?!  如果是當天開庭 ,在跟檢察官講戒癮治療 ,會對當事人會比較不利 ?! 

林智群 (klaw) 102-05-31 18:53

 開庭當天請把衣服準備好,檢察官會直接送你去勒戒,

勒戒裁定已經下來,申請戒癮治療已經來不及了

祥毅 102-05-30 23:38

某天在某十字路口,我停著紅燈準備左轉,在綠燈即將亮起的同時,突然有台機車犁田一路滑來我旁邊 此刻對方當場倒地,這時我馬上出自於好心的去將他的車扶起,並慰問她身體是否安好,很快的她站起身了,於是我想說一切沒事就不叫警察了(因為當下我要趕火車)確認無異狀後我即離開現場.

然而,在我離開後對方竟以我''肇事逃逸''罪名向警方報案,這時檢察官也主動加入偵辦(肇逃是公訴罪)一個月後警方也循著車牌找到我本人,於是傳喚我到局做筆錄.

在做筆錄前,我從警察那得知該案當下無保留現場痕跡,該處也無監視器,所以可說是證據不足.而對方卻硬生生說成我撞她後接著逃逸,還說當時有叫我留下來和她一同等警察,而我卻不理直接掉頭就走,事實上對方當下完全沒發一語,問她如何也不答話......@@

另外對方表示其同行的友人(2位)是目擊我撞她的證人,我聽到後怎個傻眼....這根本誣告阿,我真的沒撞到他....就算我車上有刮痕也是這幾天和學長互撞所導致,這點我有人證物證予以解釋(同學+學長+四肢受傷相關證明)

在做筆錄的同時,我也堅決表達自己立場,我堅持不承認我有撞到她!!!我的說詞是:她在我旁邊犁田原因我實在不清楚,因為我當下並無轉頭看到事發的經過,所以我不知道!!

最後我也知道自己錯在哪,錯在當下為趕時間沒叫警察來處理.....現在只能等開庭了(刑事)我好擔心被因此定罪....好擔心....我.....該怎麼辦???我沒有證人

林智群 (klaw) 102-05-31 19:11

 建議去案發現場調閱監視器,作為證據,時間過了被洗掉那就很難還你清白了

祥毅 102-05-31 19:36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建議去案發現場調閱監視器,作為證據,時間過了被洗掉那就很難還你清白了

不過現場監視器並無拍下 因為是死角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您的案件已進入偵查程序,對方又有提出證人,勢必會進行對質詰問之程序,建議您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人,以確保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vivityo 102-05-30 17:01

我於101.2月底取得強制執行名義,債務人在101.3.2收到執行命令後,在101.3.4和101.3.5將銀行存款領光,我於101.5月對債務人提起刑事毀損債權告訴,102.3月債務人被起訴.   

債務人被起訴後,我在102.4月又發現債務人原來在一年前的101.4.20偷偷把機車過戶,於是我又再提起刑事毀損債權告訴.   請問之前已經告過她毀損債權(處分存款)了, 現在再告她毀損債權(過戶機車),檢察官會認為是同一事實或同一案件而不起訴嗎? 

這樣的情況算不算是同一事實或同一案件?

林智群 (klaw) 102-05-31 19:03

 既然已經起訴,建議直接就新發現犯罪部分追加起訴

aaa 102-05-30 10:44

我因為在十二月底在汽旅被抓到,驗有二級反應,第一次開庭時我是不小心誤食,請檢察官在給我一次機會,昨天我收到裁定判決書 ,上面是觀察勒戒,我是我們這群裡最後一個才收到判決書,他們連開庭的都日子單子都來了,有一個還已經在前天開完庭直接進去勒戒,那我想請問我現在如果抗告 我可以在院外戒護治療嗎?因我還有一個小孩要養,目前都是我媽媽幫我帶,但小孩經濟在我身上,我現在該怎麼做,才有機會不要進去勒戒

這種情況都需要在檢察官裁定前就提出申請才有機會 如果裁定書下來 再提出抗告 院外戒治機會非常小

本件未能於檢察官剛開始偵辦時,設法爭取檢察官為附命完成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而結案,實在是非常可惜,以目前狀況而言,法院既然是依法裁定觀察勒戒,基本上即使抗告,翻盤的機會也不太樂觀。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aa 102-06-06 05:04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未能於檢察官剛開始偵辦時,設法爭取檢察官為附命完成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而結案,實在是非常可 ... (恕刪)

那我還有什麼分試可以補救或試試看,,很急

sophia 102-05-30 10:10

律師你好,

 請問,因先前告對方恐嚇,第一次上偵察庭,對方認罪,檢察官請我給他自新機會以寫悔過書及道歉.不起訴.事隔不到3個月,對方又恐嚇,已經去警局備案作筆錄,警察打電話來說,因對方及對方的父親要想跟我們合解.希望我們不提告,因為我們是樓上樓下鄰居

1.請問恐嚇案件可以和解嗎?

2.若要求對方寫切結書,不再犯,(包括不可以蓄意敲打製造噪音)若再犯願意賠償金額捐給社區管委會,請問這樣的切結書是否有效力?是否也需要公證?

3.是否也可以一併要求對方公開道歉,道歉信要張貼在社區公佈?

 以上 謝謝.

1.恐嚇罪是非告論罪 不過還是可以就民事部分和解 和解檢察官或法官通常會從輕處理 2.和解只要內容不違反公序良俗 原則上都有效 未必需要經過公證

 

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因此要成立刑法第305條的恐嚇危安罪,必須被告以對於他人的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等有具體恫嚇之詞進行恐嚇之事實。(前次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恐怕主要原因還是在於罪嫌不足)

又備案主要是向警方表示有某件案件發生,備案完成之後,警察即會依照民眾之陳述在記錄簿上記載其陳述內容,但性質上警察局並未受理案件,至於「備案」的效果如何,原則上必須視案件的性質而定,若為告訴乃論之罪的案件,備案的民眾若未進一步表明提出告訴之意思的話,檢警尚不會因此展開任何偵查動作,反之若民眾陳述內容涉及非告訴乃論之罪的話,在備案之後,檢警則依法必須展開偵查程序。

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的規定,因為並非告訴乃論罪,所以提告、備案之後是無法以撤回的。若和解成立的話,主要還是在於爭取緩起訴方面可能有點效果。所以本件建議可以偵查程序調解方式辦理(警局和解、地檢署調解),至於相關內容當然可依您的需求儘量來提出,不過最後的結果還是必視雙方協商結果而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謝 102-05-28 22:52

各位律師好! 5/16號早上9點左右 我在天堂私服賣一支帳號,有買家密我說他要買,他就跟我要了帳戶跟電話,我就把ATM帳號給他根手機號碼給他,他也沒有打電話給我,他說等他30分鐘他去洗澡洗完就匯款,我等了30分鐘他在遊戲裡密語我說他匯款了,我就看網路ATM錢已經進來了,當時我只說我賣2500元結果他匯進來3000元,我就跟他說你多匯500,他說不是要手續費那些我也不以為意,我當時也沒拍照,後來我的遊戲帳號密碼給他完我就下線了,隔天上班途中接到銀行電話.說我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我下班打電話問警局他說有人報案說他匯款給你了妳東西沒給他..然後有一隻無號碼的打給他..我想我根本沒跟你通過電話也沒你聯絡資料怎麼會打電話給你...後來想一想當時"假的買家"要求等他30分鐘,他那30分鐘應該是去接洽另外一位"真正要買遊戲東西的買家",然後那個"假的買家"就是把我提供的銀行帳戶給了"真正付錢的買家",所以我當時查詢我的帳戶有錢進來以為是那個"假的買家付的錢",我就直把遊戲帳號密碼給了那個"假的買家",當然"真正付錢的買家"一定收不到東西,可是當初交易時沒有拍照,我看到我的帳戶有錢進來就表示他有付錢我帳號就給"假的買家",所以現在並無那個"假的買家"的聯絡資料能提供給警察,遊戲管理員也不會提供IP資料,但報案人說他有匯款前有接到無號碼電話,應該是那個"假的買家"打給他的,所以我這邊完全沒有和誰聯絡的資料,只有報案人那的通聯記錄能查到"假的買家"

請問一下各位律師

我5/23號有請假下去派出所說明,可是我跑那麼遠警察竟然沒幫我做筆錄或簽到就叫我回去準備多一點資料再來一趟,我心裡想我大老遠跑來你警察什麼都沒做就叫我回去,我真的是白跑這一趟。

1.我人住苗栗報案人在屏東恆春報案的,真的是路途太遠要上班沒時間下去屏東恆春,我5月23號已經白跑一趟了,請問一下這樣的案件會不會轉回我自己戶籍地的分局辦理?還是我一定非要下去報案的派出所作筆錄?

2.這種情況下我詐欺罪成立嗎?

3.現在我並無那個"假買家的聯絡資料"我問過遊戲管理員他說他們沒辦法提供IP或其他資料要我自行負責,這樣我是不是無解了,唯一的線索只有報案人的通聯有那個"假買家"的電話....

4.因為我戶頭裡面還有自己不少的存款,但因為那3000元匯入後我帳戶已被列為警示帳戶.所以他當時匯款的3000元我也沒有領用過那個帳戶,這樣會不會讓檢察官相信我並沒有詐騙嫌疑?

 

vivityo 102-05-28 20:51

我於101年2月底取得假扣押強制執行名義, 101年3月2日我提起民事訴訟,同一天法院發出扣押存款命令,被告收到後,在101年3月4日,5日接連兩天領光存款,101年4月9日法院發出扣押薪資命令,101年4月17日被告公司寄陳報狀給法院說被告離職,我什麼都沒扣到,於是對被告被告的老闆提告毀損債權,後來老闆答應我要幫我扣薪,我對老闆撤告,地檢署認為我對老闆撤告效力及於被告隱匿薪資部分,所以被告隱匿薪資不起訴,只有起訴處分存款部分.

我和被告民事訴訟,一審我部分勝訴,但兩造都不服上訴,二審預定102年5月底宣判.

我和被告還有別件民事訴訟,那件金額較少,後來102年4月8日我收到那件的債權憑證,我知道她騎機車上下班,我想拍賣機車,所以102年4月12日我去監理所申請被告車籍資料,但監理所告訴我她在101年4月20日已經把機車過戶給別人了,但她這一年還是每天騎那輛機車,還騎到法院來開庭,是假過戶!

律師被告債權人取得執行名義後,強制執行程序尚未終結以前之期間處分財產就是毀損債權,跟我有沒有直接把機車列為執行標的沒有關係。所以我這個月拍到她騎車的畫面後,在102年5月21日提起刑事毀損債權告訴,但102年5月28日今天卻在地檢署的網站看到偵查結果是不起訴!

(1)被告是在將受強制執行之際將機車過戶. (2)強制執行程序還未終結. (3)監理所和警察局都說被告是101年4月19日以前的車主. (4)我102年4月12日知道她過戶機車,102年5月21日提告,符合告訴乃論期限 (5)我看過刑事判例有處分債權人未及查獲的財產被判有罪. 為何檢察官不開庭,才收狀一個禮拜就做出不起訴處分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應檢視檢察官的不起訴處分書,才能針對檢察官不起訴之理由進行分析,如您欲對不起訴處分書聲請再議,務必注意遵守再議期間,建議您應在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後,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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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tyo 102-05-28 20:22
律師您好, 之前您曾回答我毀損債權(被告機車過戶予他人)的問題,您寫道: 「將受強制執行之際,是指債權人取得執行名義後,強制執行程序尚未終結以前之期間而言,若已執行完畢之後,則與該規定不符。所以重點在於101年3月發出的執行命令,程序何時終結?跟您有沒有直接把它列為執行標的沒太大關係。」,所以我上週二具狀對被告提起刑事告訴,但才過一個星期,今天就在地檢署的網站看到公告是不起訴...我不懂啊! (1)被告101.3.2收到扣押命令 (2)被告101.4.20將機車過戶(這個日期是跟監理所和警察局問到的) (3)我跟被告民事訴訟102年5月底二審才會判決,從扣押命令發出到現在102年5月,強制執行程序還在扣薪資中,並沒有結束,被告在101.4.20處分機車不是您說的「將受強制執行之際」嗎? (4)監理所和警察局都跟我說被告是101.4.19以前原來的車主 (5)被告除了假過戶以外,在101.3.4和101.3.5把銀行存款領光,這部分有被起訴,還在刑事庭審理,為何領存款可以被起訴,過戶機車就不起訴呢? (6)我102.4.12去監理所查車籍資料,才知道她過戶的事,告訴乃論不是從102.4.12開始算半年的提告期限嗎? 怎樣都不懂為何檢察官連偵查庭都不開,收到我的狀紙就直接給被告不起訴呢?
您好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看過您的告訴狀及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的理由才有辦法回答您,如對不起訴處分書之理由有所不服,仍得聲請再議,建議您可以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78-571613指教
bonita 102-05-28 15:06

您好,
不好意思...我也想來求救... 是關於商標法..

我在拍賣上兼職賣東西,其中有一部份是三麗鷗(hello kitty及懶懶熊)的商品,
上星期警察帶著一疊文件及搜索票來我家搜, 帶走了一些三麗鷗的東西,
然後我也跟去做筆錄.
清點後,一共有191項商品. 其中有近100項是小木扣及小胸針, 一個才賣20元.

筆錄時,我跟警方說我是兼職做網拍,平常在上班,我有2個女兒.
因為女兒及親友喜歡,所以平常都會加減買,日積月累下來...東西太多,
才想放上網拍賣看看...順便貼補家用.

(賣場上主要是賣其它雜貨)

不知道以我被帶走的數量, 會不會被判很重?
警方說做完筆錄就是等檢察官傳喚了, 請問現在我該做些什麼或準備什麼資料嗎?

PS:我已經把網拍上的三麗鷗商品下架了.

王櫻珊 上.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8 17:03
回覆 bonita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不好意思...我也想來求救...

這是真品嗎?如果不是仿冒的,就不用怕。但若是仿冒的,您是否知情會是關鍵。

法律不會保障讓權利睡著的人,要如何主張及抗辯,這都是律師的智慧財產,必須付費給律師

律師是人,也是要吃飯,詳細諮詢部分,建議您拿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時間付費面談。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http://lutong.myweb.hinet.net/

王櫻珊女士您好, 

1. 倘若您販賣的是仿冒品, 刑事民事責任如下,因為本罪並非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三麗鷗無法撤回告訴,請謹慎為之避免留下刑事案底: 

    1.1  刑事

    倘若是在"明知"的情況下販賣, 按照商標法規定販賣仿冒品得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1.2 民事

    損害賠償的計算:按照商標法的規定,損害賠償計算方式為:商標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時,得就下列各款擇一計算其損害:一、填補商標權人所受損害及所失利益;二、依侵害商標權行為所得之利益;三、就查獲侵害商標權商品之零售單價五百倍至一千五百倍之金額。但所查獲商品超過一千五百件時,以其總價定賠償金額。因此,商標權人於查獲有侵害商標權之行為時,就有可能擇其中最高額請求損害賠償

    1.3 律師建議

    倘若所販賣者為仿冒品, 您的情況在民事上應該試著與對方律師達成和解, 刑事上要證明並非明知販賣的不是真貨。因為本罪並非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三麗鷗)無法撤回告訴,建議在警察局或檢察官偵訊時,由律師陪同到場,並且由律師補充訴狀並且幫助您陳述,以及與對造斡旋。以免因為省一些小錢,反而留下刑事案底的遺憾。

2. 倘若您所販賣的是真品, 則不會有法律責任,請放心。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 請不吝致電0973162871, 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亦歡迎攜帶相關資料到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訴訟策略(每週二晚上免費法律諮詢歡迎預約)。

律師敬上

若您覺得上面回答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

大笨蛋 104-06-04 23:22

拜託您分享開庭之後的情況好嗎?

我和你一樣是小東西,所以件數比較多,十分煩惱!

請您分享一下狀況如何呢?

我沒有正職,只想貼補家用,

我是真的不知情,廠商跟我說是正品,

大家都建議我要認罪,初犯不會判太重,賠錢了事,

要提出自己有利的證據其實不容易,

又跟我說不認罪會很麻煩,拖很久…

讓人覺得很兩難!!

cchuang 102-05-27 17:56

我因為1. 長年在外工作, 戶籍地址之前遷移到之前的租屋處.  後因為搬家的地方也是租屋的, 就沒有去變更戶籍地. (租屋戶口並不是所有的房東都可以). 2. 家庭因為前兩年多沒與彰化的家人聯繫. 所以一直沒有收到教育召集令. 直至今年(2013年)五月24日由汐止分局至現在公司處所通知我因妨害兵役被通緝而移送士林地檢署.

當日開庭時我也跟檢察官說明我目前的情況, 可是檢察官感覺並不採信 (或是想叫我當庭認罪好結案). 就諭令我以一萬元交保候傳.

我有上網看了一些說明和案例, 感覺有高等法院的無罪判決和地方法院的有期徒刑6個月判決或是罰錢. 這感覺並沒有一個通則存在可依循.

請問, 我該如何準備哪些有利自己的文件或是答辯? 畢竟我現在屬於單親家庭(有兩個小孩要扶養, 一個三歲多, 一個一歲多), 如果被判刑的話小孩該怎麼辦? 那罰錢的話怎樣才能增取分期付款方式?

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7 19:41
回覆 cchuang 的發言內容:

我因為1. 長年在外工作, 戶籍地址之前遷移到之前的租屋處.  後因為搬家的地方也是 ... (恕刪)

您要證明您不是故意不去教召的。

法律不是簡單的事,要如何抗辯,這都是律師的智慧財產,必須付費給律師

律師是人,也是要吃飯,詳細諮詢部分,建議您拿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時間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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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你還是要找律師幫忙

畢竟要說服檢察官或法官不是很簡單的事情

光是教召令送達有沒有合法
就是個很有爭議的法律問題了

allex 102-05-26 16:30

律師您好

本人2月份酒駕與人擦撞, 對方輕微擦傷,已支付對方16000元達成和解.

因本人為第三次酒駕(前2次都是易科罰金執行完畢), 這次法院判決為有期徒刑4個月或易科罰金1天1000元. 目前尚未收到執行通知書.

因本人身負家庭經濟重擔, 深怕這次檢察官會不准易科罰金, 要入監服刑.

故想請問

1.我應該在尚未收到執行通知書前先遞狀申請易科罰金嗎? 還是等收到執行通知書時再說.

2.若檢察官不讓我易科罰金, 請問有何救濟途徑嗎?

以上拜託您了, 謝謝.

 

惶恐不安的人 敬上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6 16:54
回覆 allex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本人2月份酒駕與人擦撞, 對方輕微擦傷,已支付對方16000元達成 ... (恕刪)

您已經是第三次酒駕,不可能易科罰金

法律不是簡單的事,要如何主張及抗辯,這都是律師的智慧財產,必須付費給律師

律師是服務業,也是要吃飯,詳細諮詢部分,建議您拿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時間面談。

如果您要找免費律師,只有到法律扶助基金會通過資格審查才有免費律師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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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 102-05-26 13:52

a.藉名登記名義人

b為實際所有權

b欲向a把房子所有權移轉過戶至自己名下時.a卻已2人間尚有債務糾紛.金錢尚未清楚故表示不願意返還該屋.於是b就對a提出刑事侵占告訴.最後檢察官也是以2人間尚有債務關西所以a並沒有侵占嫌疑

在這想請教律師..如果這時b向a表示願意將該筆債務權數返還於A.並向A表示在同時請A題供印鑑證明以便辦理過戶(所有權狀原本就在B這保管)

如果此時A又不同意反還時..B能對A做何主張?

王耀星 (Eric) 102-05-26 14:58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事涉借名登記物返還之法律訴訟,本所可以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後續問題.建議您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登記名義給B

Willy 102-05-25 22:35

今天因為鬼迷心竅~上了UT聊天室以找缺錢弟的暱稱登入,並在聊天室大廳PO文找弟,可被配合給多少錢的文字..沒多久就有一個網友傳訊給我說"IP已鎖定,等著接傳票"..當時雖馬上關閉視窗但想必為時已晚因為IP已被鎖定~後來更發現我的行為已經觸犯兒少法相關條文~雖然有人說這可能只是無聊網友惡作劇~但若是真的想請問各位律師我該怎麼辦@@現在真的心亂如麻..不知所措~請問從發生到收到傳票要多久時間?聽說要先經過警察局傳訊才會到檢察官~那這個傳票指的是傳訊通知單嗎?請問他是會給戶籍所在地附近的警局辦理嗎?傳訊流程為何?我需要請律師嗎?請各位律師大人幫忙@@

 

是有爭議

但問題不大

Willy 102-05-26 09:48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是有爭議

但問題不大

 所謂問題不大是指? 這件事是網友惡作劇成分居多嗎? 假設我真的被鎖定IP..以現在的科技應該有辦法查到我家而寄傳訊單~請問這個流程大概是多久時間?還是說警方在認定上會已有實際約出來談價錢的行為為標的~僅有意思表示而無實際行動實際上就是您所說的雖有爭議但是因為沒有實際行動因此問題不大?經過這次以後再也不敢上聊天室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6 12:28
回覆 Willy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法律不是簡單的事,律師要如何抗辯及主張,這都是律師的智慧財產,必須要付費,

要不然何必要讀法律系?

建議您跟當地律師預約時間付費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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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u 102-05-25 00:08

一天晚上.我接到一通乾姊姊的電話..電話內容如下...

姊:你那有東西嗎

我:我沒有耶要問一下.你要多少?

姊:1500

我:我給你我朋友電話你打給他09XXXXXXXX

這是第一通電話..接下來我就打給販毒的友人了..

我:你在哪?

友人:店裡

我:你拿1500去我姊家

友人:好 等一下過去.

-----------------------------------

監聽譯文內容大概如上

第一次收到拘票後.因還在新訓中心.被警方帶回家裡搜查..

並回刑事組做筆錄. 因販毒友人不想要我有罪  要求我指證他.

販毒友人的供詞都指明我沒經手.沒收取佣金.只是存粹給他我乾姐姐的電話

 

第一次檢察官問我 為什麼要介紹販賣毒品?知不知道這是犯法的?

我回答檢察官 因為我友人家境貧困 真的很窮 目前也只能靠販毒維生 所以我才給我乾姐姐電話

我知道這是犯法的 可是我想說我沒接觸到沒收錢應該沒事  我真的是出於善意幫助窮困的友人

 當天我5萬元交保  販毒友人收押禁見  

事隔一年後的今天 我收到一張〝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 〞

應到處所:法警室[刑事報到處]指引至第O偵查庭/詢問室

被件被傳人系〝被告〞[我都指證我朋友了應該算證人吧...]

請問這樣我會有事嗎? 報到時我該如何應對檢察官的問題呢?

假如真的被判刑 型則會多重呢?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09:55
回覆 xiu 的發言內容:

一天晚上.我接到一通乾姊姊的電話..電話內容如下...

姊:你那有東西嗎

幫助販賣二級毒品

建議您儘速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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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講到金額和數量

應該就是販賣二級毒品

xiu 102-05-25 22:28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已經講到金額和數量

應該就是販賣二級毒品

我朋友已經進去關半年多了 他有承認 

可是我完全沒碰到東西也沒收錢  這樣構成嗎?

阿正 102-05-24 17:34
如果有這種情形: 有一個被告,被目擊證人指認是他,問題是被告明明不在現場,也有不在場證明,被告檢察官確認不在場證明,檢察官說: 我為什麼要去確認不在場證明,目擊證人說是你,如果有起訴的話,看法官要不要去查....等語,
之後被起訴,起訴書中,對 不在場證明 亦隨便帶過,亦沒有任何證據,只憑目擊證人證詞

1.如果有檢察官是這種態度,不受法律約束嗎?

2.如果有檢察官隨便辦案,隨便起訴,把案件丟進法院審理,他都啥事也沒有嗎?? (無辜的被告金錢,時間,精神上的損失等等...有管道求償嗎?)


感謝您的回答
阿正 102-05-24 17:30

     

如果有這種情形: 有一個被告,被目擊證人指認是他,問題是被告明明不在現場,也有不在場證明,被告檢察官確認不在場證明,檢察官說: 我為什麼要去確認不在場證明,目擊證人說是你,如果有起訴的話,看法官要不要去查....等語,
之後被起訴,起訴書中,對 不在場證明 亦隨便帶過,亦沒有任何證據,只憑目擊證人證詞

1.如果有檢察官是這種態度,不受法律約束嗎?

2.如果有檢察官隨便辦案,隨便起訴,把案件丟進法院審理,他都啥事也沒有嗎?? (無辜的被告金錢,時間,精神上的損失等等...有管道求償嗎?)


感謝您的回答

檢察官只要有懷疑就可以起訴,所以目前你只能設法打贏官司,再對證人提出偽證告訴.

重點是你要如何去防衛這個證人對你的指認


至於檢察官,他的地位就是國家法律的追訴者
站在被告的對立面
我們律師已經對此見怪不怪了

洋洋 102-05-24 09:54
有次朋友約吵架,我們就去,結果其他的人也約了其他的人,有些我們根本完全不認識,後來,演變成押走被害人,但問題點是:

第一:我們根本不認識被害人,當下也很多其他不認識的人,怎麼知道上了我們的車的人裡面有沒有被害人?現在被害人說有上我們的車,結果這樣我們被告妨礙自由,這樣會被判共犯嗎?

第二:這件案子到現在已經發生了三個月了,檢察官才開始再查,而且也已經抓了十一個被告,裡面有五個已經放出來了,那想要請問,為啥其他人會被抓起來?同樣都是妨礙自由,為什麼有些人會被放出來有些人會被收押禁見?

第三:是有聽到說檢察官有人私下去找他談過後才開始要辦這件案子,那這樣是不是有受關說的感覺?如果是,可以咬檢察官辦案不公嗎?

第四:如果檢察官在偵查庭的時候有說了一句話,問我認不認罪?我再偵查庭說不認罪,然後檢察官說那因為不認罪又怕串證之虞,所以聲請羈押。想請問,這樣檢察官不就跟嚴刑逼供一樣?如果因為怕被羈押而認罪,但事實上我們是不知道被害者是誰啊?這樣我們不就很無辜的要被判刑?

第五:如果前陣子才剛有前科被判罰金罰完又一次的話,這樣進去關的機會多大?有認罪協商的空間嗎?

第六:收押禁見有辦法抗告提早出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0:41

您有可能涉嫌更重的罪,例如恐嚇共犯等等。

建議您拿找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幫您分析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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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第一:我們根本不認識被害人,當下也很多其他不認識的人,怎麼知道上了我們的車的人裡面有沒有被害人?現在被害人說有上我們的車,結果這樣我們被告妨礙自由,這樣會被判共犯嗎?

答:
車上那個一臉鐵青,絕對不願意上車的那個就是被害人
或是被夾坐在車後座中央那個位置,兩手被按住的那個

就是被害人

很好認

slm 102-05-23 23:38

您好:  在此之前已提出二則問題發表,但為何之後無法查看到發表之內容?僅有標題?

言歸正傳,友人之配偶因工作之故與雇主發生姦情外遇,目前正在收集通姦證據,不過其配偶數日前已搬離家庭,在尚未離家前,友人曾看到配偶的手機上有其雇主傳送給她的內容,要其搬出一起較方便等詞....故而證明為雇主鼓誘友人配偶脫離家庭,友人欲提出刑事告訴,請問~

一'告訴狀是否可同時提出通姦和誘罪?

二'因同時提告通姦雙方,因此有兩個報告,在訴狀上應如何稱呼及區分被告身分?使檢察官一目了然分辨清楚?

三'若屆時偕同警察現場捉姦,是否便無需再針對通姦罪提出告訴?若是那和誘罪是否要另外再提出告訴?

四'友人配偶現離家,是否需要先至警局報案備案,以做為被和誘離家之證明??

若方便是否可針對此況提供相關的範例,以供參考,謝謝!

 

回覆 slm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在此之前已提出 ... (恕刪)

一,可以。
二,被告XXX 姓名 被告OOO姓名

三,建議具狀向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出,至少委請律師撰狀

四,可。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1:06
回覆 slm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在此之前已提出 ... (恕刪)

您告通姦證據似乎不足夠,小心告不成反被控告誣告,而且您看您配偶的手機訊息已經觸犯妨礙秘密,您有詢問過專業律師的意見嗎?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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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告訴狀是否可同時提出通姦和誘罪?

可以

二'因同時提告通姦雙方,因此有兩個報告,在訴狀上應如何稱呼及區分被告身分?使檢察官一目了然分辨清楚?

被告OOO,被告OOO

配偶是通姦者,第三者是相姦者

三'若屆時偕同警察現場捉姦,是否便無需再針對通姦罪提出告訴?若是那和誘罪是否要另外再提出告訴?

要報案通姦,警察受理,才有可能到現場捉姦
你要有把握警察願意受理,而且來得及去抓姦

四'友人配偶現離家,是否需要先至警局報案備案,以做為被和誘離家之證明??

可以。

你的證據蒐集,似乎有點問題
建議你還是找律師幫你處理

 

cherry 102-05-23 15:06

請問被人持刀砍傷,我對他提出殺人未遂,對方對我提告傷害,因他也有受傷,我主張正當防衛,但仍被檢察官起訴,已開庭一次,該如何證明自己正當防衛??目前只有醫院診斷證明書,我找的證人部份因某些原因,不肯如實說出我是被一群人圍毆,非一對一互毆證人有3人,有的人說看不清楚,有的人說只看到我和對方兩人打架.....法官叫我找專業律師協助,但我又沒有錢請律師,該如何才能尋求幫助,謝謝!!

另我提告對方的部份,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該在何時提出?

本件可以進一步思考的問題,包括:
1.您所提告傷害部分,目前刑事程序進度如何?有沒有辦法以彼此撤告或其他方式處理?
2.您被告的案件證人是否已來法院做過證,若還沒有的話,要不要再傳訊來法院作證?後續提問問題如何設計才能有所突破?
3.有沒有其他證據可以釐清當時情況,而尚未提出或聲請法院進行查調?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這段期間則不得提起,尚請留意。(刑事訴訟法第 488 條)

 

 

cherry 102-05-23 22:49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這段期 ... (恕刪)

 

目前刑事庭第一次出庭,所以是在下次出庭時提出,或是???搞不清楚什麼時候是第二審辯論終結前.......??謝謝

cherry 102-05-23 22:53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可以進一步思考的問題,包括:
1.您所提告傷害部分,目前刑事程序進度如何?有沒有 ... (恕刪)

1.目前應是同步進行,起訴書中有列出提告的內容,對方的部份,檢察官是依殺人未遂起訴,他的部份還可與我和解嗎?請問您在什麼縣市?

2.後續問題提問是什麼意思?證人雖是我方找的,但是因一些因素,根本無法提供有利證詞....

3.聲請法院查調是什麼意思?

當時在偵查庭都有向檢察官提出協助調查,也將手邊證據上呈(調解委員會上的錄音檔....等),但都沒有下文,偵查庭對方僅出庭一次,之後檢察官就將兩人都起訴....

可否依醫院診斷證明書,推翻對方對我提告傷害,因兩造雙方所受的傷差異極大

您好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下次開庭就可以馬上提出

 

該如何證明自己正當防衛?

1、您要明確說明案發時間(白天或晚上)、地點(隱密或公開場合)?

2、你們為何會在該場合碰面?對方為何持刀砍您?

3、依您的記憶,當時周圍客觀情況是怎樣,現場有幾人在場?在做什麼?說了什麼話?

4、對方砍您的當時,您如何反擊?空手?奪他的刀?還是旁邊隨便找東西砸對方?

5、您所受傷勢如何?反擊後造成的對方何處受傷?傷勢如何?

 

開庭時,要把案發過程依時序交代清楚,再說明為何您是出於防衛自己的意思,而不是出於傷害對方的意思造成對方的傷害?至於證據就在細節裡,仔細的把整個事件回想幾次,應該就會發現對您有利的證據

cherry 102-05-24 12:39
回覆 政通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下次開庭就可以馬上提出

  ... (恕刪)

另外請問1.傷害告訴的追溯期是從"事發當日"開始算起還是"做筆錄"那天算起的六個月內??

            2.證人在偵查庭上說的證詞都有所保留,不肯將實情說出,以至對我不利,有辦法突破這點嗎?(我有開庭前檢方採信的那位證人與我對話的錄音檔(較有利案情),可提出當證據嗎?檢方會採信嗎?)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1:40
回覆 cherry 的發言內容:

請問被人持刀砍傷,我對他提出殺 ... (恕刪)

互毆是不能主張正當防衛。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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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拿刀,你這個還不是正當防衛?
你這件除了刑事之外
還可以請求民事賠償
所以不用去擔心訴訟費用的問題

小潔 102-05-23 06:07
去年101/1-27凌晨12點我們要出門就在巷口被警察臨檢 當時車上有3個人 有我跟我男友還有他朋友 他們身上都有被收出K它命 就這樣被帶去警察局作筆錄 可是因為當時真的離現在真的有點久 我們被告知現在才要開庭 而我也不可能告我男友轉讓 可是當時那警察就有用手寫字 附加一條問我K它命是否是我男友提供 可是我第一次被抓 我自己也不曉得我到底答了什麼 根本就對那條警察手寫的 那條來原從何而來根本沒印像 可是我都有承認吸食 可是我們都有被送去偵查對在座依次筆錄 因為他們也對另一邊的警察做的筆錄有問題 我就在那做了依次 可是到昨天要去開庭時 才發現那是原來的第一份筆錄 而部是我們在座的第2份筆錄 而現在檢察官要我男友承認 轉讓給我 可是根本不是丫 而我第一次開庭有說沒有 請問這樣我要如何證明不是? 而為何不是第二份筆錄 ? 因為我102/6月還要再開一次庭 要如何去說 ?
事涉刑責,建議找律師當面洽談,詳述完整案情,以免有誤(另外,由你的敘述而言,是你承認有吸,警察問你K他命從哪裡來。才會有轉讓這部分),可能還有些空間,然而這需要看之前所有的筆錄和扣案毒品量而定
小潔 102-05-23 06:04

去年101/1-27凌晨12點我們要出門就在巷口被警察臨檢

當時車上有3個人 有我跟我男友還有他朋友 

他們身上都有被收出K它命 就這樣被帶去警察局作筆錄

可是因為當時真的離現在真的有點久 我們被告知現在才要開庭

而我也不可能告我男友轉讓 可是當時那警察就有用手寫字

附加一條問我K它命是否是我男友提供 可是我第一次被抓 我自己也不曉得我到底答了什麼

根本就對那條警察手寫的 那條來原從何而來根本沒印像 可是我都有承認吸食

可是我們都有被送去偵查對在座依次筆錄 因為他們也對另一邊的警察做的筆錄有問題

我就在那做了依次 可是到昨天要去開庭時 才發現那是原來的第一份筆錄 而部是我們在座的第2份筆錄    而現在檢察官要我男友承認 轉讓給我 可是根本不是丫 

而我第一次開庭有說沒有 請問這樣我要如何證明不是?

而為何不是第二份筆錄 ?

因為我102/6月還要再開一次庭  要如何去說 ?

小潔 102-05-23 06:02

去年101/1-27凌晨12點我們要出門就在巷口被警察臨檢

當時車上有3個人 有我跟我男友還有他朋友 

他們身上都有被收出K它命 就這樣被帶去警察局作筆錄

可是因為當時真的離現在真的有點久 我們被告知現在才要開庭

而我也不可能告我男友轉讓 可是當時那警察就有用手寫字

附加一條問我K它命是否是我男友提供 可是我第一次被抓 我自己也不曉得我到底答了什麼

根本就對那條警察手寫的 那條來原從何而來根本沒印像 可是我都有承認吸食

可是我們都有被送去偵查對在座依次筆錄 因為他們也對另一邊的警察做的筆錄有問題

我就在那做了依次 可是到昨天要去開庭時 才發現那是原來的第一份筆錄 而部是我們在座的第2份筆錄    而現在檢察官要我男友承認 轉讓給我 可是根本不是丫 

而我第一次開庭有說沒有 請問這樣我要如何證明不是?

而為何不是第二份筆錄 ?

因為我102/6月還要再開一次庭  要如何去說 ?

102-05-22 18:09

妳好 想請問一下關於強制理賠申請方面的問題 我爸爸在5/11早上4點多出門溜狗的時候 被機車撞到 後來他返家時 家人都在睡覺 沒有發現 等早上6點多家人起來的時候 發現他坐在客廳大量失血 送醫之後 醫師說到院之前已經死亡 後來院方通知警察 有來做筆錄 之後警察有調閱馬路監視器 有找到撞人的機車騎士 我們與對方 都在警局有做完筆錄 後來 因為我爸爸年紀較大 檢察官有說 要釐清責任 需要解剖大體 並於 5/21 解剖 但是必須等兩個月的時間 解剖報告才會出來 目前開出的死亡證明 上面 死亡原因是不詳 解剖待驗中 解剖之後檢查官有說 應該可以先去申請機車強制險的理賠 然後我家人有去問當初做筆錄的警察 要他開強制險需要的警方文件 這個會因為解剖待驗中 警察無法開立嗎?? 另外 目前解剖報告 還沒出來 是否可先拿法醫開出的死亡證明 先去申請強制險的理賠?? 煩請回答一下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要申請強制險基本上仍需死傷結果與車禍具有因果關係,而本件因果關係既然尚待釐清,則本件再現階段保險公司可能會先拒賠,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unny 102-05-22 09:42

日前與人發生車禍~我從後面撞到~可是當時是因為對方包包掉出去~臨時停下來要撿包包~我一個閃神所以撞上他~我跌倒在地~起來後看她沒甚麼問題!講了幾句話就走了!因為趕著上班~我因為是第一次車禍不曉得就算趕著走也要留電話名字~結果隔兩天警察通知我~對方要告我肇事逃逸我目前已經開偵查庭了!今天要到法院出庭!我想請問法院出庭應該要注意甚麼呢?我願意和解~也申請調委會了可是第一次對方沒到 第二次到了卻因為未滿20歲需要法定代理人 所以也無法和~對方跟我說 檢察官有跟他說法院會強制和解!那是不是和解了我就會沒事了呢?因為傳票上面寫的是公共危險罪公訴罪!這樣會被判刑嗎?我撞到他還有跟她說話這樣算是肇事逃逸嗎?

1.如果可以證明確實有將相關資訊留給對方  或與對方處理車禍事宜  是不會構成肇事逃逸  不過重點在怎麼舉證   2.如檢察官認定有肇事逃逸  跟被害人和解  應該還是有緩起訴機會  

sunny 102-05-22 11:28

請問:我需要準備答辯狀嗎?因為我沒有請律師,另外因為我有曾經申請過兩次調解~第一次對方沒到~第二次到的時候卻因為對方未滿20歲調委會無法受理~我有跟對方說我是真的很有誠意要跟她和解 還是我要再申請第三次 ~他說檢察官有說法院會強制和解!所以我們就決定不然等法院開庭和解~對方的筆錄並沒有提到他是因為公事包調出去而停下車的!那我需要說明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7:58
回覆 sunny 的發言內容:

日前與人發生車禍~我從後面撞到~可是當時是因為對方包包掉出去~臨時停下來要撿包包~我一個閃神所 ... (恕刪)

對方有受傷嗎?您有證據證明您有留下來察看嗎?

法律不是這麼簡單的事情。建議您花個小錢,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如對方有受傷才有刑事肇逃成立之空間,若如此則以和為貴
Dream 102-05-21 22:27

請問誣告罪是告訴乃論或是非告訴乃論?需要當事人提出告訴或者檢察官會以公訴追究?那如果當事人沒有要告誣告呢?誣告罪還是會成立嗎?

1.誣告罪不是告訴乃論之罪。
2.誣告罪要成立並不容易,最主要的困難點在於誣告罪之構成必須提告人所指訴之內容要出於虛構才行。如果只是誤會,致告訴他人犯罪,雖然被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或者判決無罪確定,告訴人未必成立誣告罪。按誣告罪之成立,須其申告內容完全出於憑空捏造,若所告尚非全然無因,只因缺乏積極證明致被誣告人不受追訴處罰者,尚難遽以誣告論罪(最高法院43年台上字第2511號判例)

3.因此,一般而言,除非誣告之情事非常嚴重而明顯,否則檢察官未必會逕行偵辦,此時則必須由被誣告之人提起告訴促請調查才可能會發動偵查程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B,Chen 102-05-21 11:44

律師們好!

我在去年5月因帳戶被利用做為詐騙帳戶,遭報警處理,有兩個罪名為詐欺電腦妨害.在警局做完筆錄幾個月後開了偵察庭.

我有向檢察官說明我開戶原因及沒有心存參與詐騙,也沒有利用電腦做不法行為,我是被友人利用的,也提出相關證據說明我開戶原因,收到匯款原因,以及為何又受友人指示將款項轉出,雖錢已不在我戶頭,但我有心想解決問題

所以檢察官當庭建議我們可以去和解,告訴人也表示只要拿得回被詐騙的錢就可以,檢察官也說明她還是會藉由具體事證做調查來判決是否起訴,因為畢竟是跨國的案子,而台灣的告訴人只是替國外的客戶代理來起訴這件案子,且國外客戶沒有認清帳戶就匯款也有其責任在,所以未必會起訴,但和解是多一個選項讓我們雙方處理這件事.

為了不要有前科與被起訴的可能,所以去年10月已經去了調解委員會去簽立和解書,在雙方和解後,我在當年11月起開始依和解內容每月償還固定金額給告訴人(國外被詐騙公司的台灣代理起訴人)之後一個月內也收到當初在調解委員會和解和解書並有法院的蓋章(某個檢察官表示已受理和解的章之類)

1)我想請教律師,依目前狀況我還是等法院的判決結果才知道自己是不是不起訴並無罪嗎?

一般程序在和解後要等多久才會收到判決結果呢?

2)會有可能已經和解了但又被起訴嗎?

3)如果經察官調查後判不起訴,那我還是必需要依照和解內容繼續還錢嗎?

4)我目前所有帳戶因為此案已變成警示帳戶被凍結,是否要等收到不起訴的判決書才能將帳戶解開?要如何辦理?

 

以上煩請律師們協助解答,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詐欺罪是屬公訴罪,所以並不會因為和解而對方可以撤告,但檢察官也可能因和解而作出緩起訴之處分,而即便檢察官後來為不起訴處分,但您仍需依和解內容來履行,至於帳戶凍結部分,需等到本案確定終結後,再提出聲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B,Chen 102-05-22 09:1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詐欺罪是屬公訴罪,所以並不會因為和解而對方可以撤 ... (恕刪)

 

 

律師,謝謝回覆

檢察官最後裁定緩起訴,緩起訴是什麼意思?代表還是留有案底與前科嗎?

已經和解還會有可能被判刑嗎?

 

謝謝

hsu323 102-05-20 11:27

想請教法律問題.對方告刑事.檢察官不起訴處分.高等檢察長駁回再議.法院駁回交付審判不得抗告.此案算已經結束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刑事救濟途徑,已經終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hsu323 102-05-21 22:1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刑事救濟途徑,已經終結,以上希望對 ... (恕刪)

 無端被告.如今結果證明我沒犯錯.我可以據以反告對方誣告嗎?因最後法官裁決是依對方於偵查庭上所述.根本沒看到我出現過.還堅持告我.是否已構成誣告之形成要件?

小歆 102-05-19 00:17

男方已滿20以上,女方現已滿16

當初發生關係未滿16,男方得知也在偵查庭認罪是初犯

當時檢察官問女方意思是不願意和解,想請問如果再開庭之前達成和解協議

或著是女生本人替男方那邊求情但監護人不同意和解,請問男方會被判比較輕嗎?

女方有委任某基金會律師

那邊律師有跟女方監護人說精神賠償開150萬連監護人也要賠償所以總共開300萬
但請問真的有那麼高嗎?

女方委任律師態度非常差曾經對女方破口大罵,不是很想幫女方解決這件事

這點又該怎麼處理呢?

不好意思忘記補充

女方一開始願意和解但之後到調解委員會後,但女方監護人開150萬才願意和解

男方付不出來,男方一個月薪水1萬5

上個月有去法院偵查庭開庭過,這幾天收到下個月要開庭
男方都已認罪,也收到起訴書,那請問下個月開庭是要宣判嗎?

不好意思麻煩各位大律師委任律師態度很差也不是那麼想讓女方解惑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9 01:12
回覆 小歆 的發言內容:

男方已滿20以上,女方現已滿16

當初發生關係未滿16,男方得知也在偵查庭認罪 ... (恕刪)

既然已經收到起訴書,那就看您是否要繼續認罪,

您可以選擇是否委任律師,但必須先去閱卷

詳細意見必須跟本所律師面談。

本所官方部落格:http://blog.udn.com/lutong02

小歆 102-05-19 06:54

有建議男方請律師,但已認罪若請律師辯護是否較有機會緩刑呢?

如果事發時不知對方未滿十六歲或誤認已滿十六歲,還有一點空間,否則只能利用談判技巧設法和解.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9 17:17
回覆 小歆 的發言內容:

有建議男方請律師,但已認罪若請律師辯護是否較有機會緩刑呢?

是否給緩刑,決定在法官,不是律師

律師只能盡力幫您向法官爭取。

請按讚本所官方部落格:http://blog.udn.com/lutong02

煞祿 102-06-06 06:49

 認了吧!

認了會判輕一點

提告檢察官的問題

女的又為滿16歲

穩死的...

狡辯只會死得更慘

所以認了 如果是初犯

可以判輕一點~

不懂的人 102-05-18 21:38

律師先生您好

                我收到一張法院來的傳票 上面著名 (侵占) 我需要去偵查庭/詢問室

                可是 我到法院去問 他們說 你來了就知道是甚麼事了

                載來就是知道的是 前東家告我的 還有一大堆證人 而那些證人大部分都是我的客戶

                而那些客戶也覺得莫名奇妙 (因為有打電話給我) 可是 我已經離職4年了

                實在想不出 我到底是有侵佔他甚麼東西

 

                            麻煩律師先生 幫忙解答 載來 檢察官問話 我該如何自保 謝謝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您已被列為侵占罪的被告,而您已得知證人是哪幾位,建議從該幾位證人與您有關聯的事情進行檢索,看是否有甚麼情況是有可能構成侵占罪,建議偵查庭前先與律師討論,以免不慎作出對己不利之陳述,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9 00:30
回覆 不懂的人 的發言內容:

律師先生您好

     &n ... (恕刪)

初步分析您所說的,可能涉及業務侵佔機會大。

建議您跟律師付費面談。

本所官方部落格:http://blog.udn.com/lutong02

王耀星 (Eric) 102-05-19 13:45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應該是公司認為當年您在公司執行業務時有侵占公司對客戶之應收款項的嫌疑並據此提告,本所可以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後續問題.建議您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阿祥 102-05-18 14:52

我在5月8號的時候 去檢察署開庭

是因為之前1~2月的時候和女朋友吵架 !!

然後女朋友報警抓我 我當時也白癡不走等警察來抓

然後我被抓到警察局 當下被查獲三級毒品K他命 

然後在警局做了筆錄 驗了尿 就自己從警察局離開也沒有被移送分局

後來我收到法院傳票 然後 按照傳票上面的時間檢察署去開庭 !!

開庭的時候 檢察官和我說 我當初所驗的尿液有驗到二級毒品 ...

( 被抓那期間 我有使用安非他命 )

檢察官問我是否有施用二級毒品 我也和檢察官承認 

然後 檢察官和我說 判我勒戒 .. 

在6月10下午2點的時候 過去準備勒戒

當下我愣了 ... 我馬上問檢察官 可不可以讓我申請在外戒癮治療 ..

結果檢察官問我是第一次嗎? 我回答檢察官說 是 !! 我第一次 ...

然後檢察官說  ( 我如果判你在外戒癮治療 ,到時候我一定還要撤銷緩起訴 這樣太麻煩了 )

所以最後檢察官堅持還是拚我勒戒 ...

 後來我和檢察官說 "  拜託讓我在外戒癮治療 ... 過去不懂事所造成的錯誤 .. 可是我現在已經答應家人要好好的重新過生活 ....拜託檢察官讓我在外治療 !!

後來檢察官和我說 " 沒辦法 但我給你最大的優惠就是 你進去勒戒一個月初頭的日子就好 出來沒有案底 "

後來 開完庭 我離開檢察署之後 我又跑回去檢察署 問檢察官 請問我6月10號的時候過來前要帶什嘛

檢察官和我說  " 證件 一些衣服  到時你要在裡面一個多月的時間 ..   阿如果你不懂的話 你可以去問你身邊那些會吃藥的朋友 還是你的藥頭就好了

 

我想請問各位資深的律師

以我的情形我能不能再提出申請在外的醫院治療不要進去 ?

如果可以的話我需要該怎嘛做?必須要透過什嘛管道去做申請 ...

但如果真的沒辦法在外治療的話

現在有人說 進去勒戒 改四個月了 那檢察官和我說那一個多月是什嘛?

還有 檢察官和我說 給我的最大優惠就是進去關一個多月出來就沒案底 ...

我問過許多朋友 朋友都和我說 不可能沒有案底 檢察官是在騙你 !!

 

我現在真的很煩很無助 ... 才來這裡尋求各位律師的幫忙 ... 

拜託拜託 各位專業的律師大人 請幫忙我 告訴我一下 我該怎嘛做  拜託你們

我開的庭只有   檢察官 沒有法官 那請問檢察官還會記單子來嗎 ?   

第一次施用二級毒品 檢察官權限 可以裁定勒戒或是院外治療 所以縱使裁定勒戒 也沒有違法的問題 裁定後應該很難有機會再變更

QQ 102-05-17 09:11

你好 我在去年10月份因為在露天上賣售一個三麗歐的包包 被警察檢舉 說是仿冒的 , 那包包是我跟其他的媽媽再FB一起團購買的 想說多一個用不到 於是拿去賣掉

現在 我筆錄也做完了... 警察要我等候因為他們要上呈檢察官  我問他們 三麗歐有要告我嗎? 他們說沒有 那請問一下 我還需要跟他們談和解嗎?? 還有請問一下 下次開簡易庭的時候 我需要帶什麼東西過去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7 15:19
回覆 QQ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在去年10月份因為在露天上賣售一個三麗歐的包包 被警察檢舉 說是仿冒的 , 那包包是我 ... (恕刪)

商標法是必須明知仿冒。您是明知嗎?

本所官方部落格:http://blog.udn.com/lutong02

QQ 102-05-17 16:38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QQ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當時真的不知道 因為東西在大陸淘寶網買的 賣家說 是原單 工廠直接生產的  坦白說第一次接觸大陸購買東西 真的不知道 . 跟警察作筆錄時 我也跟他說 我真的不知道 而且如果知道這樣是犯法的 我怎樣都不可能販賣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警察移送到檢察官那裡後,仍會再開庭,屆時檢察官仍可能會通知三麗鷗那裡,至於是否明知,檢察官也會從該包包的外觀來辨示是否可以很容易就看出是仿冒來判斷,這是本件有罪無罪之重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夢天魂 102-05-16 15:26

我在3月21號的時候被一輛轎車攔下,對方持棍棒手打斷

3月29號出院隨即第一次做筆錄是個女警口頭問了以後問我是否要提出告訴

我說要之後開始尋找對方,結果轎車不是打我的那個人的是用借的

(轎車本人)也供出那個人,警察開始找人結果沒找到

我做了第二次筆錄要我指認,可是卻只有身分證的大頭貼

我卻看不出來要本人才會比較清楚

然後過了一個月想說怎麼都沒消息了,去詢問警員他說送偵查組

之後才會到檢察官和上法院。

我想請問就是我說出要提告後~這段時間都是無限期嗎?

還是我本身也要做什麼功課和動作呢?

我把我看病和復健的單子都留下來之後可以申請賠償嗎?

1.提出告訴後 就沒有期間的問題 你等司法機關傳喚即可 2.民事賠償要另外提出 可以獨立民事訴訟或是附帶民事訴訟 程序上稍微不同 需注意民事求償時效問題

Unknow 102-05-16 12:18

律師您好,

事件過程:

1. 個人向管委會租車位(未簽合約但有至2013/1月繳費證明, 2月底因已有狀況, 管委會請個人不用繳交).

2. 但該車位法拍(法院不陪同點交), 買主也未通知管委會.(因原先車位所有權積欠管理費)

3. 2013/2/28, 買方直接會同警方拍照(事先皆未以任何形式通知個人或管委會, 個人因搬家因素,尚有1台50CC機車停於該汽車位),控告刑事竊佔. 但同日管委會才與車位得主完成登記, 登記後,個人接獲管委會通知, 當日立即移開該機車.(確定非故意或侵害他人權益)

個人想請教下列2個問題:

1. 2013年約3月底, 中山分局已製作筆錄,個人已說明案由,並提供繳費證明.但前日仍收到台北地方法院檢察官刑事傳票, 以被告身分傳喚. 據瞭解, 管委會目前都未接到警方或檢察官的通知. 請問這符合我國一般刑事竊占調查流程嗎?

2. 為慎重起見,個人請教朋友,是否聘請律師陪訊較為妥適?朋友認為,此案是小CASE,如實向檢察官呈述,並再提供繳費證明即可,無須律師陪訊. 是否個人過於謹慎或緊張?

感謝回覆.

Matt

 

王耀星 (Eric) 102-05-16 13:18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料敵從寬.小心為上!本所可以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後續問題.建議您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1. 竊占案件為非告訴乃論,依法最終必須以檢察官起訴書或者不起訴處分書終結偵查程序,所以當然不會因為您已前往警局提供資料即可結案,至於偵查程序係由檢察官依其判斷採行各種調查方式進行,並無所謂單一流程,若檢察官判斷先以被指訴為被告之人來做為訊問對象較有利於案件偵辦者,當然就有可能會僅僅先行傳喚被告

2.本件謹建議您與律師約詢時間進行討論,將本案相關事實和先前所提出之證據提供給律師,進一步與律師討論,由律師瞭解您的具體案情後,針對您的個案進行初步分析後再行前往接受偵訊,這樣應該較為妥當。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