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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aine 102-01-28 16:37

想請問有關於我有詐欺案件之事~已經有去過法院並已跟檢察官問完了~但他也沒說有和下落或是要判我什麼罰金什麼的,那我現在是要等通知還是真的已經沒事了呢??因為檢察官那天並沒有說,只是問完話之後要走而已!!!

你可以打電話問承辦股的書記官
看看什麼時候會下不起訴處分書或是直接就被起訴

一般而言,案件若是由檢察官從頭到尾主問
而不是由檢察事務官來問
被起訴的可能會比較大

詐欺罪不容易起訴
一旦被起訴之後
定罪率都很高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28 17:41

1.您應該先把案件內容大概講述一下,如此才能讓律師評斷您有無構成詐欺之可能。

2.您即使詢問書記官,依照偵查不公開之原則,書記官依法是不能跟您說檢察官現在會怎麼處理。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您是誠心發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人在做天在看 102-01-26 04:00
民國87年求職被詐騙,被騙了3萬元,同年有開庭抓到人,被告是申辦市內電話人頭戶,檢察官問聽他們現場口語聲音是不是他們,我說不知道,也沒用電話來確認,當面講話跟電話中講話語音覺得有差別,就沒起訴被告,因電話是他們申辦的,可以以幫助犯來追究他們刑責嗎? 已經過了14年這樣還可以上訴嗎,上網查資料詐欺追訴期20年 另民國96年上網拍購物被詐騙,有跟警察報案提供證據,但都沒抓到人,確定被吃案,追訴期也還在嗎 如可以上訴怎麼上訴呢,因證據都不在了,要提出證據有點難度 以上2個問題麻煩律師幫忙回答,謝謝,感恩
義兒 102-01-25 03:58

律師你好..對方15歲.違反性自主.合意性交.公訴

兩份文.1..猥褻.不起訴....

          2..合意性交.起訴...

兩者.同人同事......為什麼會有不同起訴????因為有DNA.應該都起訴

是否因為檢察官是因公訴而提起訴(沒完整證據)

還是有完整的證據才起訴

毆弟 102-01-24 21:56

想請問各大精英律師

有關於乘機性交罪

一般來說 檢察官跟法官會怎定義

因為本案 本人是被告

因為酒後 與該女網友發生關西

當下有互動 且確定對方意識清醒

事後被告乘機性交罪(她說她無意識)

因為沒有證人或類似的證據可以證明當下是兩情相悅的

請問 檢察官 法官 會只依照女方那邊說詞就定我罪嘛?

還是女方那邊也要提出 確切的證據

實在很難去証明我的清白

被起訴的機率是不是很高....

林智群 (klaw) 102-01-24 22:16

依照無罪推定原則,對方既然告你趁機性交,就要提出證據證明當時已經不省人事,

不過有時法院會反倒要被告提出對方當時意識清醒的證據,要看承辦法官態度

毆弟 102-01-24 22:34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依照無罪推定原則,對方既然告你趁機性交,就要提出證據證明當時已經不省人事,

不 ... (恕刪)

謝謝...

不過如果法官真的要我提出證據  我真的拿不出來

真的很傷腦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僅憑告訴人之指述,在證據上是屬薄弱,所以要盡量去攻擊告訴人之證詞,才能進一步解套,否則實務上也常見僅憑告訴人之指述即定罪之案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毆弟 102-01-24 23:5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僅憑告訴人之指述,在證據上是屬薄弱,所以要盡 ... (恕刪)

謝謝 律師指點 誠心感謝

毆弟 102-01-24 23:51

想請問

事發是在11月初

但~直到1月中對方才提告

針對這點提出的勝算高嘛

因為很不合理

 您好:

這一點當然也可以提出答辯,以強化對方的不合理.

毆弟 102-01-25 19:2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這一點當然也可以提出答辯,以強化對方的不合理.

但是會不會很容易被推翻掉

譬如說  因為害怕所以不敢提出來之類的

法官就相信了..

一個是你的供述需無可指摘,例如如果你在警局.地檢.法院數異其詞,法官要如何相信你。法庭極重供述,尤其被口供述,前後一致相當重要。其次,倘告訴人所稱遭乘機性交後當天或翌日仍在網路上開開心心的發表文章,PO開心的照片等等與常情不符內容,或可為有利你的證據。當然如果告訴人打電話跟你要錢,明白坦承就是坑你[不容易];或是告訴人跟他閏蜜坦承仙人跳被你搜到證[也不容易],勝算會大大提昇。以上,希望有幫到你。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溫柔的老虎會咬人 102-01-24 14:52

原題應該是民事..刑事分開訴訟  先告知

2.過程
我在PTT上 八卦板 用我專用的帳號假設ID為A
對造帳號為B

八卦板 是供註冊者不特定人可上去瀏覽
每日平均人數一萬人

某日 政府發生了一件事情  假設是竊盜案好了  社會事件
我就在八卦板上發文說 我對竊盜罪案件的看法

有一個帳號B的人
就在下面推噓文中
寫 "你鐵定是腦殘"

3-1.我想請問 刑事公然侮辱罪成立機率多少  ?
我自己認為很高  非常高
因為該網路是屬供註冊者不特定人瀏覽
ID都有專屬性
且B的推文  有指射性的指你  且用鐵定 表示是故意犯
腦殘...就不必多說了 降低名譽
而我平常在用的ID就是A  朋友看A也知道那是我帳號
PTT帳號申請都要實名  我也是用本名  專屬性也有

有人有認為成立機率多高呢?  稍微說點看法

3-2.
另外  我可以舉證那個人的本名就是那ID:B 他有寄信給我電話 我有約他出來過 對身分證抄資料

所有過程 通聯紀錄 都聲請保留了 我手邊有

我去警局問過  他就說 那這樣就可以證明他了  不必再調資料

我自己覺得把手邊簡訊通聯 當輔佐證據就知道指認為他
各位認為呢?? 

3-3.
我不想和解  民刑分開跑法院  不透過警察
PS我指的跳過警方 是指說我直接去地檢署直接跟檢察官投訴狀~但檢察官分配下去警方證據調查部分 這本來就是免不了....我意指不去警局報案 而是去地檢署投訴狀這點


所以我要再問
如果我不想請律師刑事
是不是我只要把我手邊所有證據

"跟檢察官告訴" 讓他認為有起訴必要去起訴就好
這樣我刑事訴訟過程 就不必請律師
是否正確? 若不正確可否補充給我該怎做?

4.民事部分
我想請教一下
因為訴狀上都要填金額
我想請問 像這樣 填多少比較剛好?
(就假設我本人領目前勞工最低薪資收入就好 19K~22K)
各位看法?

兩萬?三萬?.........沒打過這種
我去問過鄉公所免錢律師諮詢服務
我跟她說  兩萬差不多...(我沒打過訴訟網路 通常這價碼)

律師說 你不寫三萬嗎?  三萬差不多...

所以我來這請教各位這問題

5.請各位就上面有問號的  稍作回答  請具體確實(沒幾題 應該還OK) 
若有問題我會補充  再請回答過的人回來幫忙回答一點點(也可能再沒問題了)

至於為何要去告........因為對方態度很糟糕 挑釁 無道歉之意(我看也不會道歉了)在此併述

先跟要回答者說聲謝謝

溫柔的老虎會咬人 102-01-24 14:23

原題應該是民事..刑事分開訴訟  先告知

2.過程
我在PTT上 八卦板 用我專用的帳號假設ID為A
對造帳號為B

八卦板 是供註冊者不特定人可上去瀏覽
每日平均人數一萬人

某日 政府發生了一件事情  假設是竊盜案好了  社會事件
我就在八卦板上發文說 我對竊盜罪案件的看法

有一個帳號B的人
就在下面推噓文中
寫 "你鐵定是腦殘"

3-1.我想請問 刑事公然侮辱罪成立機率多少  ?
我自己認為很高  非常高
因為該網路是屬供註冊者不特定人瀏覽
ID都有專屬性
且B的推文  有指射性的指你  且用鐵定 表示是故意犯
腦殘...就不必多說了 降低名譽
而我平常在用的ID就是A  朋友看A也知道那是我帳號
PTT帳號申請都要實名  我也是用本名  專屬性也有

有人有認為成立機率多高呢?  稍微說點看法

3-2.
另外  我可以舉證那個人的本名就是那ID:B 他有寄信給我電話 我有約他出來過 對身分證抄資料

所有過程 通聯紀錄 都聲請保留了 我手邊有

我去警局問過  他就說 那這樣就可以證明他了  不必再調資料

我自己覺得把手邊簡訊通聯 當輔佐證據就知道指認為他
各位認為呢?? 

3-3.
我不想和解  民刑分開跑法院  不透過警察
PS我指的跳過警方 是指說我直接去地檢署直接跟檢察官投訴狀~但檢察官分配下去警方證據調查部分 這本來就是免不了....我意指不去警局報案 而是去地檢署投訴狀這點


所以我要再問
如果我不想請律師刑事
是不是我只要把我手邊所有證據

"跟檢察官告訴" 讓他認為有起訴必要去起訴就好
這樣我刑事訴訟過程 就不必請律師
是否正確? 若不正確可否補充給我該怎做?

4.民事部分
我想請教一下
因為訴狀上都要填金額
我想請問 像這樣 填多少比較剛好?
(就假設我本人領目前勞工最低薪資收入就好 19K~22K)
各位看法?

兩萬?三萬?.........沒打過這種
我去問過鄉公所免錢律師諮詢服務
我跟她說  兩萬差不多...(我沒打過訴訟網路 通常這價碼)

律師說 你不寫三萬嗎?  三萬差不多...

所以我來這請教各位這問題

5.請各位就上面有問號的  稍作回答  請具體確實(沒幾題 應該還OK) 
若有問題我會補充  再請回答過的人回來幫忙回答一點點(也可能再沒問題了)

至於為何要去告........因為對方態度很糟糕 挑釁 無道歉之意(我看也不會道歉了)在此併述

先跟要回答者說聲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24 22:22

網路id通常不被認定為與你現實生活的人格相關,除非你是名人,大家都知道你的網路id,

所以會不會成立公然侮辱罪都是問題,

提告刑事除了檢附證據之外,還要去開庭,不是東西丟給檢察官就可以,

如果提告民事求償金額一兩萬即可

溫柔的老虎會咬人 102-01-24 22:5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網路id通常不被認定為與你現實生活的人格相關,除非你是名人,大家都知道你的網路id,

... (恕刪)

說的不錯耶~~

 

不過 我不認為在網路通行的現在  ID專屬性 會被消弱

再看看我這刑事訴訟能不能贏好了...

 

法律不只是只有保護名人

就算乞丐去網咖 申請ID 被罵  他的名譽法益 跟一般人 也應該相同

 

我再思考一下好了

謝謝律師答覆!

doritos 102-01-24 13:34

http://ppt.cc/kLSA 我的發言

http://ppt.cc/bZcj 對方發言     辱罵"發神經"   、  "文盲"  、

我在發言後,對方總是會插進來罵人,我懷疑他是分身用這種免洗帳號來罵人

” 但我只是希望你過馬路記得看路 記得左右 小心被砍都不知道!!” 等帶有侮辱恐嚇語氣。

http://ppt.cc/CH-c 我在另一篇文章發言
http://ppt.cc/vDPj 對方在底下回文

我真的都是針對主題在討論,對方突然跑出來就辱罵。他對其他網友也是這樣

 

像這種檢察官和法官會判他刑嗎?

 

可以請問一下如果被判緩刑,是否就等於不會背上前科?

我附民事賠償能要求1萬元嗎 ?

 

林智群 (klaw) 102-01-24 22:25

網路暱稱進行人身攻擊,目前法院通常認定不成立公然侮辱

jog 102-01-23 19:46
因為詐欺案(係是被告)

目前只開過偵查庭訊問

今天收到了地方法院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文有)
被告詐欺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附記事項:本件係依刑事訴訟法簡易程式處理
法院簡易庭得不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
被告.被害人.告訴人等對告訴乃論案件如已達成民事和解而要撤回告訴或
對非告訴乃論案件認有受傳喚到庭陳述意見之必要時.請即另以書狀向簡易
法庭陳述或請求傳訊



請問.這些的意思是?這個案件代表?

這個案件已不打算做任何的上訴或其他辨解

另外~因為這個案件還有其他被害人(此判決是有兩個告訴人)

若其他被害人也走了法律途徑

我還需要重頭開始.警局作筆錄->開偵查庭~之類的?




因為此案件我還有使用我先生的帳戶

導致他也成了被告

我先生這個帳戶是那兩個告訴人的其中一個

但這個被害人款項已還清.也彼此達成口頭和解

我先生收到的是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

這代表我先生沒事了嗎?
處分書前文有寫到我先生是屬於幫助詐欺取財罪嫌)
(他算是不知情的)

另外.我和我先生的判決書都未寫到

我和這個被害人款項已還清.也彼此達成口頭和解

那我接下來該怎麼做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則法官原則上即會依此作出有罪判決,通常也不會再開庭,且差不多一個月就會有結果出來.

二.而您先生既然已收到不起訴處分書,則代表檢察官查無實據,若告訴人未再議,則您先生的部分就會這樣確定下來.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原則上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官通常就沒有開庭即直接依簡易處刑聲請書的內容逕予為有罪判決,所以如果你認為偵查結果有問題要否認犯罪或者有證據聲請調查者,要儘速向法院具狀聲請開庭、調查證據,否則判決一下來,就只能提上訴來請求救濟了。其實,實務上不乏檢察官聲請簡易處刑的案件,最後判無罪的,所以對於偵查結果若有疑義,務必趕緊向法院具狀聲請開庭、調查證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KERORO 102-01-23 02:54

我的工作性質是在道路施工 因為跟同事不合 爆發口角

我有罵出幾句髒話 後來他跑去警局報案 要告我 現在我也收到傳單了

當時是在道路旁邊 因該算是公共場合

但是實際上有聽到的人都是同事 

也算有證人 不過他一定沒有錄音 所以沒有證據

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私底下跟他和解可能辦不到

對方個性很頑固 實在是很討厭的人

要是在檢察官面前跟他要求和解 他不願意的話怎麼辦

後果會有什麼金錢上的損失嗎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3 07:22

如果被法院定罪的話,就要賠償精神上損失。金額要看雙方資力及身份地位而定。大體而言,罵一個字大約一萬元。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用臉書按讚宣傳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諮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KERORO 102-01-23 07:36

那我想在請問一下 因為事發並沒有任何監視器 或是錄音 可以作為證據
對方雖然有證人 但是沒有在場證明 而且現場因為有抽水機
所以雜音很大聲 也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我明確的說了髒話
我也沒有指名道姓 這樣我有勝利的機會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關鍵應在於證人證詞,而檢察官也可能會先勸諭和解,您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若在場之人均可理解您所指何人,仍有可能會構成妨害名譽,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pablopu 102-01-22 20:04

今天收到士林地檢署的一張刑事傳票
上面案號案由是:
律股101年度他字XXXX號妨害自由等案件
被傳的身分是被告
我收到傳票後實在想不起來會是甚麼案件
而且我不住台北市或新北市
也不是在台北市或新北市上班
也沒有上警察局過
傳票上有一條文很奇怪
"本件由檢察官指揮X股檢察事務官詢問"
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
1.我要如何知道是甚麼是甚麼人讓我成為被告呢???
2.從年份可以知道是去年的事(案件成立)嗎???
3.從地檢署的所在地可以知道可能是士林地檢署轄區發生(或是住該轄區的人告)的案件嗎??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21:09

您可以電詢書記官,問說是不是告錯人了。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臉書按讚宣傳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諮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pablopu 102-01-22 22:47

我根本沒有資料~~~
個人思考一下最有可能的原因 
不知道會不會是因為網路留言的關係???
但本人留言一向小心
 會不會是按"讚"惹的麻煩???

林智群 (klaw) 102-01-22 23:46

實際情況只能等開庭才知道,建議先去開庭瞭解狀況

pablopu 102-01-23 11:02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實際情況只能等開庭才知道,建議先去開庭瞭解狀況

庭是一定要去的
只是想知道為什麼會被這樣不明究理的被告
然後可以稍微有些準備
自己想了幾種可能
1.網路留言或按讚
2.社區道路亂停車照相存證問題
3.之前擔任軍中隊職幹部管教問題

不知道還有沒有其他可能??
(看過正個刑法26章,根本就沒有可能)

刑法第二六章 妨害自由
296

使人為奴隸或使人居於類似奴隸之不自由地位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296-1

買賣、質押人口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使人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強暴脅迫恐嚇、監控、藥劑、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犯前二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媒介、收受、藏匿前三項被買賣、質押之人或使之隱避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公務員包庇他人犯前四項之罪者,依各該項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一項至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297

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中華民國領域外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298

意圖使婦女與自己或他人結婚略誘之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婦女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略誘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299

移送前條被略誘人出中華民國領域外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300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略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收受、藏匿被略誘人或使之隱避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百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301

犯第二百九十八條至第三百條之罪,於裁判宣告前,送回被誘人或指明所在地因而尋獲者,得減輕其刑。

302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303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前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304

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305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306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

307

不依法令搜索他人身體、住宅、建築物、舟、車或航空機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第308條

第二百九十八條及第三百零六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第二百九十八條第一項之罪,其告訴以不違反被略誘人之意思為限。

 

小天使 102-01-21 23:55

目前接到刑法部份-檢察官不起訴處分,但對方還揚言要告我民事求償
但,判決書明明就寫無營利及對市場價值有其損害
對方仍要求償,這行的通嗎??

而且,對方在六個月追訴期即提出刑法被駁回後,想提出民法求償
請問對方硬告行的通嗎??

還有,對方一直要告我,我可以在刑事民事結束後
主張對方意圖有意要讓我起訴處分的意圖嗎?對方真的太煩了

 1.民事刑事責任是兩種不同制度  所以互相沒有影響  法官也不受不起訴處分拘束

    對方只是不能依附帶民事訴訟起訴而已

 2.不過刑事部份既然不起訴  民事要成立的機會當然小很多

   但法官還是要依對方請求基礎去做個案判斷

綠豆芽 102-01-21 13:59

菁英的律師團隊們您好, 非常感謝之前律師們的答覆, 但因被告還有些許疑惑和法律知識的不清楚

煩請各位法律界的高手律師解答

 

本案罪名是妨礙性自主

最高法院上訴駁回(三審)  如必須提出再審或非常上訴

, 因為完全沒證據, 官司打了長達7年多之久, 目前因為8年會減刑所以法院就直接判下來了..... 朋友涉世未深, 當時去警察局被威嚇, 拿警察做的筆錄念, 有了自白,檢察官自白部分作為提告重心,但整件案子完全沒有任何證據顯示被告有罪, 官司打了7年多,目前已經沒有能力再付高額的錢再繼續打下去, 收到上訴駁回通知後朋友又是錯愕又是難過, 從小就是單親家庭, 外公帶大, 目前外公得癌症, 可能連外公最後一面都看不到了, 要去監獄執行….

朋友打算先去執行, 但是被冤枉很不甘心, 問律師, 律師說要寫再審書狀申請再審,雖然機會很低,但是以這案件可以試試看,    

想請問一下各位律師們, 正常最高法院上訴駁回(三審), 請一位律師寫一個再審書狀, 提出再審需要多少錢?

(問題1)律師寫再審書狀要多少錢?

(問題2) 再審書狀如果通過, 被告已經進去執行, 請問必須委託申請再審書狀的律師委託律師嗎? 還是可以委託公設辯護人?

 

(問題3-1) 如果被告為單身,財產50萬以下,已經進去執行,那可以請公設辯護人嗎?

(問題3-2) 被告已經在裡面執行,要如何請公設辯護人?

(問題3-3) 如果委託公辯護人, 之後不想委託後,可以再委託其他律師嗎?

 

(問題4-1) 2013年1月11日最高法院發出上訴駁回通知, 被告在1月15日收到,也收到被外交部限制出境公文, 那請問判決書何時會下來?

(問題4-2)收到判決書上會有執行日期嗎?

 

(問題5-1) 被告如果晚兩天才去執行會被通緝嗎?

(問題5-2) 如果被通緝後再去執行, 是否會被判得更重?

 

URGENT

非常感謝您細心熱心地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問題1)律師寫再審書狀要多少錢?

A:再審書狀,需要給律師全卷資料律師才能針對全卷資料檢視並提出再審之理由,所以費用的部分,律師仍會視資料多寡而定.

(問題2) 再審書狀如果通過, 被告已經進去執行, 請問必須委託申請再審書狀的律師委託律師嗎? 還是可以委託公設辯護人?

A:再審書狀並不一定要律師具名,所以若再審有過,可以另行委託其他律師,若未委任律師,法院會依職權指派公設辯護人.

(問題3-1) 如果被告為單身,財產50萬以下,已經進去執行,那可以請公設辯護人嗎?

A:本件屬強制辯護事件,所以若未委任律師法院會幫被告請公設辯護人.

(問題3-2) 被告已經在裡面執行,要如何請公設辯護人?

A:法官會依職權指派.

(問題3-3) 如果委託公辯護人, 之後不想委託後,可以再委託其他律師嗎?

A:可以另行再委任.

(問題4-1) 2013年1月11日最高法院發出上訴駁回通知, 被告在1月15日收到,也收到被外交部限制出境公文, 那請問判決書何時會下來?

A:判決應該最近就會收到.

(問題4-2)收到判決書上會有執行日期嗎?

 A:判決書上不會有執行日期,本件的執行會移送給地檢署執行,並另行通知執行 期日.

(問題5-1) 被告如果晚兩天才去執行會被通緝嗎?

A:未按時執行,會被通緝.

(問題5-2) 如果被通緝後再去執行, 是否會被判得更重?

A:被通緝後再執行,對本案之判刑並不會有影響.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祥 102-01-18 19:10
律師你好: 我朋友今天去叫我去當證人 可是沒傳票我就直接去了 我去的時候反被告 怎麼辦? 檢察官都不讓我講話 我交保5萬 朋友之前拿我的車的行照去過戶 他跟我說他們公司有辦理買新車補助 可是我不知道他拿去借錢而不是辦理新車補助 該怎辦阿? 現在機車的名子也不是我的 之前有寫切結書機車使用者也有寫讓我自己使用到去年12月底之前(債朋友要還清) 當事情發生的時候跟我說 就已經來不及了(我不知情的情況下) 幫幫忙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請問本件檢察官告知您的罪名是什麼??本件您已經被列為被告,所以要整清您在這個行為角色是什麼,才能去做防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0 12:49

您可以花個三四千元談話費,拿詳細資料跟您信任的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Google+1或臉書分享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謝謝。

Xzz 102-01-17 19:57

因為我先前有酒駕肇事 開完庭也與對方和解完,剩下罰金部分3萬元台幣,我申請了勞動服務180小時,但我做了快一半,突然有工作,聽到好像說後面沒去的可以繳錢我就開始沒去了,每天上班等單子來叫我去繳錢,終於單子來了,但似乎不能繳錢...,他上面寫說:拘役30日如准以易科罰金1000元以一日計算.

如准是什麼意思 ... 有人說叫我去繳錢就可以不繳就被關,也有人說要看檢察官了..那如果真的看檢察官了,通常這樣被關機率大嗎,如果可以繳錢,原先做的天數算嗎,他寫得傳喚人是打受刑人..是真的要拘役30日了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當天要跟檢察官聲請易科罰金,並帶3萬元去,通常檢察官應該會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edog 102-01-16 19:27

律師您好,日前家中收到一封信,是高雄那邊的保智大隊寄來的通知,說我涉嫌違反著作權,我一開始不知道是什麼,後來想了想最近我可能違反著作權的事情好像就是在GOGOBOX上傳了ㄧ些動畫與電影分享給別人,並沒有商業營利行為的意圖,通知要求我到高雄的分局去說明,應該就是做筆錄吧....我很緊張也很害怕。我才高二,因為在論壇上有看到許多這樣分享的人,我以為這樣是沒有問題的,可是卻收到了這樣子的東西,讓我的家人和我都很驚訝。我想問幾個問題:1.我這樣子是違反了哪些法律項目?是告訴乃論還是非告訴乃論呢?

2.我會被罰什麼樣子的刑責呢>"<?我超害怕超懊悔....

3.如果要跟對方和解,應該做哪些準備?要怎樣才能夠讓對方撤銷告訴?

4.筆錄要做些什麼?我要怎麼應對?

5.如果在筆錄前我就跟對方達成和解,我還要去做筆錄嗎?

6.做完筆錄之後,警察會把我的資料傳給檢察官???之後要作些什麼><"

7.我家在桃園,一定得到高雄那邊處理嗎?因為看網友要求換到附近分局結果警察生氣(好像是因為不在那個分局就不是他的績效了!???)

為了這件事情我媽跟我都擔心得不得了,都快吃不下飯了,我真的好緊張,我到底該怎麼辦才好><....希望您能盡快回答我,因為筆錄的日期就快到了....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6 20:43

1.告訴乃論

2.少年犯,保護管束居多。

3.看對方開價多少。

4.筆錄您可以有權保持緘默,可以請律師,可以請求調查有利的證據

5.必須對方撤告,才不用去做筆錄

6.做完筆錄之後,警察會帶您去少年法院。

7.必須到高雄處理。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Google+1或臉書分享本所部落格,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諮詢或來電,謝謝。

sedog 102-01-16 21:36

筆錄完就馬上被帶去法院嗎?????!?不用準備任何東西!!?((很緊張))

那如果在筆錄完才撤銷告訴還要去法庭嗎><??撤銷告訴需要哪些程序?

未滿十八
這個是少年事件
這麼輕微的事情,法院應該會不付審理
以後改過就好,應該不會有前科留下

至於是否要到高雄應訊
建議你,試看看,是否可以在你家附近的派出所投案(最好找家長和律師陪同)
讓他們來偵辦,然後直接函送

還有問題,我都歡迎你隨時來問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6 23:42

1.筆錄做完就帶去少年法院。不用準備任何東西。不用緊張。筆錄完才撤銷告訴,不需要到法庭。撤銷告訴只需要告訴人具狀向警方撤告就行。

詳細諮詢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留言,或直接來電免費電話諮詢。

mary 102-01-16 10:47
甲拿丙、丁的票說是客票跟我票貼,並表示他們彼此熟識,票沒問題。到期卻跳票,我一查才知我所看到甲的資產在一開始購入就登記子女,換言之甲名下無任何資產,丙、丁在票據到期日當下沒存入金額兌現,且可能名下已無資產,我告他們詐欺。開庭時,甲找來乙,乙說:丙的票是生意往來取得,丁的票是借來的,是他拿這些支付給甲抵貨款的。請問: 1.我跟甲認識不熟,之前曾有過金錢往來沒問題(為取得信任手法),且票貼當時他已無資產,詐欺故意是否能成立? 2.若甲、乙、丙提不出彼此生意上往來憑證,乙、丙是否同屬詐欺幫助犯? 3.丁把票借人詐財是否也屬詐欺幫助犯?為何檢察官說借人票屬民事行為?沒跟我有接觸不構成詐欺? b2682329@gmail.com
一、明知無資力,卻開票借款,這個就是詐欺,實務上有多起判決。 二、要證明幫助故意,是有困難;或許先告主犯刑事詐欺,過了之後,再將其他人一併告民事侵權,就可以順利求償。 三、依本律師的經驗,詐欺一定可以找到「施以詐術」的行為,有此部分的證據檢察官起訴的機率才會高。
小藍 102-01-14 15:29

各位律師們好

日前因兒少法..觸犯法律,以妨礙性自主被起訴

但得以緩起訴,今日收到檢察官判決,依原偵查庭判決緩起訴

故有下列幾點問題請教:

1.此判決為最終結案?

2.偵查庭說緩起訴會繳交罰金3萬..但還沒收到??所以該如何確保定案??避免因為未繳納罰金散失此機會!!

3.緩起訴期間是否可報考相關公職或警察?

以上請各位大大協助~感謝

林智群 (klaw) 102-01-14 16:45

過陣子地檢署會寄執行通知,到時再去繳錢,

另沒有褫奪公權當然可以考公職

緩起訴的條件

一定要遵守,否則會被撤銷

千萬不可等閒視之

小楓 102-01-15 17:45
回覆 小藍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們好

日前因兒少法..觸犯法律,以妨礙性自主被起訴

但 ... (恕刪)

 你好~

請問後來這件事情~如何解決呢?

小弟很想了解

阿岳 102-03-27 07:26

dear 小藍 ,不知道是否可以跟你詢問一下案情的過程呢?因為小弟我也是跟你有一樣的遭遇,想問問看你是怎麼爭取到緩起訴的?我的及時通帳號是linlinlin5409,希望你能加我詳聊!

小孫 102-01-14 06:30

我老婆之前在某公司擔任助理10幾年了.因為生活過不去生活不了而動用公款達6萬.公司一直要我老婆出面處理問題.我卻告知他你沒錢怎處理.直到他被通緝而開偵查庭.如今要開庭審判了吧?請問如我們有誠意要處理.在法庭上跟法官或者檢察官告知每個月的薪水償還公司所欠的債務這樣判得結果是否會輕一些.因為這半年也沒有固定的收入又要養兩個小孩.根本沒多餘的能力償還.如今找到一份有月薪的工作.爾且我們都沒前科只是老實的生活.這些都告知法官有用嗎?還有一點請問他今天如果去開庭是馬上就被收押還是還要等消息或者可以上訴?急

六萬元實在不多,為此吃上刑事官司實在不值得

 

建議你趕快清償這筆款項

不要再推託了,拖延下去並不會讓檢察官、法官認為你很有誠意

小孫 102-01-14 12:02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六萬元實在不多,為此吃上刑事官司實在不值得

 

建議 ... (恕刪)

日子真的不好過.工作也不好找.我老婆因為做這工作16年了結果弄個侵占公款.法律不是不外乎人情嗎.難道都沒機會可以在來嗎?

林智群 (klaw) 102-01-14 13:25

這樣的金額不太可能分期,建議一次還清,

如果真的不行只好先借信貸還掉,再分期還信貸,畢竟有和解才能輕判

小孫 102-01-14 14:00

謝謝各位律師的幫忙.已經圓滿結束.法官讓我們分期還債.也是因為公司有說好話.公司主要是要錢也不是要我老婆坐牢.我擔心的問題如釋重負.謝謝.法律還是有溫暖的^^

蛋糕上的趴趴熊 102-01-13 21:14

昨天收到屏東地方法院檢際署的通知

 101年度 洪 股 他 字 妨害性自主

內容如下

一、本署因上開案件,認有請   台端來署說明之必要。

二、請攜帶本通知及身分證準時向本署法警室聯繫,以便引導洽談

三、請務必到庭

依以上的內容來看

是否表示我被告 妨害性自主??另外因為是屏東地方法院發出的

1.所以表示案發現場是在屏東嗎????

   因為內容沒有說到被告的時間點和發生地點,所以我無從得知是那件事...

   且我最後一次去屏東已是半年前的事了,如果是半年前和我發生關係的女網友,

   後來要告我,經過半年,證據要如何取得???

2.因為我有在網路上和別人討論過之前和小學六年級發生關係??

   是否有可能檢察官或警察看到那篇文章就要我到案說明???可能性大嗎??

   且我後來有說到案發時對方小學六年級,但我當時也才國中??

   是否到庭說明清楚就不起訴??

我知道以上都是假設性的問題...可是因為目前為了這件事,無心工作了,所以很擔心,想知道就以上二種情況的話,起訴/不起訴  和 判刑/無罪的機率是多少

 

倘若是合意性交,對方未滿14的話,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對方若是14以上未滿16,可處7年以下。偵查不公開,還是要到偵查庭受訊時,才有辦法了解。你這已經算是重罪,建議可以找律師研究案情方向了。

建議你儘速尋求律師幫助

以免權利受損

 

有問題的話,你可以來信或打電話問我

蛋糕上的趴趴熊 102-01-14 20:37
回覆 李儼峰律師 的發言內容:

倘若是合意性交,對方未滿14的話,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對方若是14以上未滿16,可處7年以 ... (恕刪)

因為就我所說的二種情況

1.半年前的網友,對方當時已滿18,且過半年才提??應該可能性比較低

2.在手機的App討論區中和別人討論到我有和小六的發生關係的事,不過對方當時小六,我當時是國中生哦,我後來有補充說那是我國中的事。

所以個人是認為第2點比較有可能=.=原因在我前女友家人也在那個討論區看到這件事,氣到要女友和我分手,之後隔不到三天就收到法院的通知書,從時間點來推測,如果是第2點的話,是否只要到案說明就沒事了??另外我有打電話給書記官,對方是說目前還不知道是什麼事,要到案說明,確認身份才知道...所以目前還在收集證據

HBK 102-01-13 20:30

本人與之前工作B同事發生誤會 事情是這樣的 因本人在去年1月期間遇到之前工作A同事對方向我借手機打給B同事之後 有收到一些奇怪的電話 所以我就撥打B同事的電話 想問說是不是他打的 可是對方一接通就罵我 XXX 別再打電話來亂了 我覺得很莫名其妙 很生氣 所以之後斷斷續續的有撥打回去想問他幹嘛罵我 但是對方都不出聲音 我也有罵對方XXX 從1月打到4月 大約有30通左右 大部分都不接電話 之後對方換了電話 到了8月多 接到警察電話說對方告我妨害自由強制罪 今年1月11號開庭對方沒到庭

我有跟檢察官說明原因並有承認是我撥打電話沒錯 並且也有罵對方 問檢察官說可以和解嗎? 他說本來要讓我跟原告好好談的 但是對方沒來 然後他說會再看案情來決定這樣有無構成妨害自由 我問之後還要開庭嗎? 他說不會再傳我了 想問我這樣的案情會被判多重?

請問本人之前無任何前科 但在去年10月因轉貼電影在論壇 被告著作權法 因有跟對方和解被判緩起訴

但須勞動服務80小時 請問這樣我如果被又判刑確定的話 我著作權法又會被起訴麻? 但是我是在被判緩起訴就都沒犯任何過錯 妨害自由是我在去年1月到3月的事情 但是如果在今天被判有罪 剛好2條罪名都是在同一時間犯下的 只差在審判時間 請問我最壞最壞的情形我會被關嗎?

請各位律師幫我解答 謝謝

你可以研究一下刑法第253條之3,你的情形應該會是第1項第2款。

四個月三十通電話

這個應該不致於成立妨害自由

詳細還是要看看對方提出的通聯紀錄,才能確定

 

還有問題你可以寫信來問我

 

阿達 102-01-11 23:45

文筆不好 請見諒
第一次是:關係人   第二次 案由: 詐欺案件 附註:被告
起因:我在網路應徵工作,內容是帶買物品帶送之 類,就e-mail基本資料跟履歷,是有叫我確認銀行帳戶是否可正常使用(當時還沒叫我寄帳戶給該公司),矛盾就是寄給他說要測試(那我就自己匯款測試就 好了),確認後就說今天開始待命上班,但後來我查此公司名稱,寄信給該公司確認有無職缺,後來有回覆說無職缺,所以當然是想該公司是騙人(但不知道從事哪 種騙人方式),也打過165詐騙,是說以自己沒被騙金錢寄帳戶的話可以做看看,

所以隔天公司自稱陳經理就打來說要去指定的地點拿資料,對 方來了之後,有跟對方告知公司可能是騙人或詐騙的他資料有履歷、銀行帳戶跟金融卡(因為不知道該公司是要做啥行為)後來也是說可能也是跟我開始說的一樣, 所以說過之後可能也是為了有工作,還是拿給,我在寄到陳經理指定地址,後來第2天要收的被晃點,第三天是2個女生,雖然公司叫我拿了就走我也依照第一位跟 她們說明,其中一位就比較謹慎,我跟她說資料我先拿走,因為怕公司叫我寄回去給他們看(如果沒拿就被發現跟她們說好的),後來公司打給她們,謹慎的那位女 生接聽,說到後來就沒要應徵的意思,資料後來公司也沒要我去寄過去,現在我房間收起來;

隔不到2個禮拜的樣子 寄出去的第一個就被警示帳號了,先是收到警察局的通知書找偵查佐 XXX,錄影及口供,PS:在尚未錄口供前,給我資料的那位先生找我協助他提供我所寄出的地址以及陳經理等打給我的電話,是請我協助說 到時口供不要說知道對方可能是 騙人或詐騙的跟要我不知道他拿什麼資料給我,他們有問律師,說這樣看能否判輕點或無罪,但是最後還是無法瞞過偵查佐的警員,中途就跟他說明後的開始,就如 同起因說的如時回答了(以及傳票都據實回答)

今天到高等法院的法律諮詢 律師是說到時到法官也是據實回答;後來我在網路查對於詐欺等有經驗的先諮詢了一下,說是快結案了第二次是被告的話,最好是寫訴訟檢察官的樣子,若依用心 的程度中等的話是六萬(不要被關),看價錢寫有到2-30萬的,有少數案例也是他們意外被判無事。

是否給我資料的先生 可能依律師的吩咐把責任推給我,那我有什麼 有利法的條或證據反駁或反告? (測謊嗎) 到時如果對方說都沒有還有機會請法官說測謊,或者等結案在上訴不服?
PS:第一次傳票偵查庭,我跟給我資料的先生一起問話,檢察官幾乎問他比較多,有說到既然我都跟你說明後為什麼還要給我寄出,律師就說因為這位先生是在104求職,對方也是說在104看到他求職才打給他,因為是相信104是有規模的人力銀行才把資料給我。

結論:自己不會寫,時間也不知是否夠上網查詢範例等等,但請律師寫的話根本沒那麼多錢,免錢的法律諮詢是否有替平民免費寫?還是有機關可以幫忙的

後續我?等法院開庭通知 還是該馬上有什麼處理動作。
(如有不清楚等 請留言糾正我)我完全沒有要欺騙的意思,請各位幫我想想怎樣才能無罪或被判最輕的刑責。

麻煩各位律師的  提問及指導

1.涉及幫助詐欺罪 主要判斷就是有沒有幫助詐欺故意(未必故意) 2.如果確實因求職關係遭騙 本身也是被害人 這種案件在實務上確實有無罪的可能 3.可以舉出或調查求職通聯 網頁 或是其他證人 如何可以合理說明求職被騙過程 4.律師也是一種職業 我想應該沒有那麼多所謂免費的律師

阿達 102-01-12 10:35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涉及幫助詐欺罪 主要判斷就是有沒有幫助詐欺故意(未必故意) 2.如果確實因求職關係 ... (恕刪)

恩  謝謝律師的回覆 
之前看過電視說中低收入戶可以申請律師之類,由政府或救國團之類補助,當然也是要符合條件,關於這個我會從網路查詢。

3.可以舉出或調查求職通聯 網頁 或是其他證人 如何可以合理說明求職被騙過程。

所以以第3點,我目前要從正牌公司回覆給我的E-MAIL 列印下來,165的紀錄要去調嗎,

自於證人的話就是另外2位女生,?要先跟她們聯絡請當我的證人,還是到時跟法官說,看法官由無必要性在傳喚證人?

你如果符合低收入資格

可以去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你

 

當然,這個諮詢網上面的律師

都非常熱心、而且非常有經驗、有專業能力

你不妨參考看看

 

律師還是有成本的負擔,不能完全為你免費服務

遇到事情,還是要解決

其實,有的律師其實收費也非常平實,不會很貴

你也可以參考參考

HBK 102-01-11 19:56

本人與之前工作B同事發生誤會 事情是這樣的 因本人在去年1月期間遇到之前工作A同事對方向我借手機打給B同事之後 有收到一些奇怪的電話 所以我就撥打B同事的電話 想問說是不是他打的 可是對方一接通就罵我 XXX 別再打電話來亂了 我覺得很莫名其妙 很生氣 所以之後斷斷續續的有撥打回去想問他幹嘛罵我 但是對方都不出聲音 我也有罵對方XXX 從1月打到4月 大約有30通左右 大部分都不接電話 之後對方換了電話 到了8月多 接到警察電話說對方告我妨害自由強制罪 今年1月11號開庭對方沒到庭

我有跟檢察官說明原因並有承認是我撥打電話沒錯 並且也有罵對方 問檢察官說可以和解嗎? 他說本來要讓我跟原告好好談的 但是對方沒來 然後他說會再看案情來決定這樣有無構成妨害自由 我問之後還要開庭嗎? 他說不會再傳我了 想問我這樣的案情會被判多重?

另外請問本人之前無任何前科 但在去年10月因轉貼電影在論壇 被告著作權法 因有跟對方和解被判緩起訴

但須勞動服務80小時 請問這樣我如果被又判刑確定的話 我著作權法又會被起訴麻? 但是我是在被判緩起訴就都沒犯任何過錯 妨害自由是我在去年1月到3月的事情 但是如果在今天被判有罪 剛好2條罪名都是在同一時間犯下的 只差在審判時間 請問我最壞最壞的情形我會被關嗎?

請各位律師幫我解答 謝謝

 

1.強制罪屬於非告訴乃論案件 所以縱使和解 案件還是要繼續進行 2.不過如果和解 檢察官應該是更有判斷空間 反正被害人也沒有意見了 這樣不起訴或緩起訴機會應該是會比較高

蛋糕上的趴趴熊 102-01-11 16:30

昨天收到屏東地方法院檢際署的通知

 101年度 洪 股 他 字 妨害性自主

內容如下

一、本署因上開案件,認有請   台端來署說明之必要。

二、請攜帶本通知及身分證準時向本署法警室聯繫,以便引導洽談

三、請務必到庭

依以上的內容來看

是否表示我被告 妨害性自主??另外因為是屏東地方法院發出的

1.所以表示案發現場是在屏東嗎????

   因為內容沒有說到被告的時間點和發生地點,所以我無從得知是那件事...

   且我最後一次去屏東已是半年前的事了,如果是半年前和我發生關係的女網友,

   後來要告我,經過半年,證據要如何取得???

2.因為我有在網路上和別人討論過之前和小學六年級發生關係??

   是否有可能檢察官或警察看到那篇文章就要我到案說明???可能性大嗎??

   且我後來有說到案發時對方小學六年級,但我當時也才國中??

   是否到庭說明清楚就不起訴??

我知道以上都是假設性的問題...可是因為目前為了這件事,無心工作了,所以很擔心,想知道就以上二種情況的話,起訴/不起訴  和 判刑/無罪的機率是多少

 

 

 

 

mary 102-01-11 15:25

檢察官詐欺共犯不起訴原因為:與被害人無任何形式接觸是指?可以這樣說?那幕後工作者都不算數?明明開立已被拒往2年的空頭票給第三人來騙財(票貼不兌現),判說無不法犯意之聯絡,合理?如何攻破?

b2682329@gmail.com

林智群 (klaw) 102-01-11 17:23

如果開票人當年開票時已經被拒絕往來,那是開票人跟收到票據之人彼此間債務關係,至於收到票據的人再拿那張票去騙人,那是個人問題,要開票人負責沒有道理

咪咪將 102-01-11 13:57
請問我至警察局報警提告妨礙家庭但女方的名字卻查不到資料??? 請問改過名字會導致查不到嗎??? 現如我提訴狀到地檢署可以請檢察官以對方電話查詢嗎(提告使用者嗎)???
只要可以特定對方 就應該查的到 至少名字加上戶籍地應該是沒有問題 你也可以向地檢署提出 提供足以特定人別之資料 讓檢察官去查
mary 102-01-11 10:43

郭某買10個不同人的芭樂票共13張來跟我票貼(輾轉得知),騙說是客票,結果票到期之同時,同一個發票人居然有100多張退票,檢察官以這些人與我無任何形式接觸,屆時因存款不足跳票,無法證明與郭某有不法犯意之聯繫或以簽發支票給郭某用以詐財行為之分擔,判不起訴,請問有再議之必要?若放棄再議,再審郭某案時,有必要會再傳調這些人出庭?

b2682329@gmail.com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仍提起再議,由於再議只有七日的期間,所以您要在期限內提起,在訴訟程序中聲請調查證據為您的權益,所以仍何以聲請傳喚,而雖然理論上民刑事互不拘束,但實務上民事法官仍多少會看一下檢察官的處分內容,所以建議您仍提起再議,以窮救濟之途,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ary 102-01-11 10:38

郭某買95年已被拒往的芭樂票,佯稱是客票,跟我調現,事後就讓它跳票不理,我告他詐欺,再議偵續開庭,檢察官要他提供支票來源記錄,他只輕描淡寫的說跟大陸交易不用開發票,所以沒出貨記錄,且這些票同為一人拿給他的,他不知情。
他也不想告那人(其實那人跟他是同夥,出來頂罪的,但我沒證據)請問:
1.這樣友人可脫罪?
2.我可直接告出來頂罪那人?
3.他這樣算有交代清楚客票來源,證明那些票不是買來的嗎?(其實他真的是買的)這樣對我是否有利?
4.開庭為證明他有心處理,還拿出一堆票稱是從我這邊換回去的。其實當下就可知他是否說謊,他是有換過票一兩張,但沒有一堆,檢察官似乎不願在此追究,也沒讓我確認就不了了之。若下次我指出這盲點,友人是否涉出示偽證?

b2682329@gmail.com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郭某的說法應該是破綻百出,您當然可以把他跟友人一同提告詐欺罪,否則僅就一人容易脫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外來者 102-01-11 09:41

各位律師您們好,

我想要請問一下,之前由大陸掏寶買了壯陽藥(偉哥,後來才知道偉哥就是威而剛,一直以為是大陸自行販賣的壯陽藥,一開始並不知道他是偽藥)在拍賣販售,後來警察會同衛生局人員於去年九月持搜索票來家中查緝(並沒收壯陽藥),跟著警察到了中正分局作了筆錄,也在地方法院開了臨時偵查庭後交保,過了三個月收到法院偵查庭傳票,去了法院與檢察官再次說明案情。


過了一個月後的現在,

今天松山分局的又要我到案說明,可是之前給中正分局的警員辦過,也進入了司法程序,那麼松山分局的到案說明還要去理會嗎??(稍微上網查的結果似乎還是要去?之後再申請併案嗎?)


現在有幾個問題想要請教一下各位律師們:

1.今天松山分局的又要我到案說明,可是之前給中正分局的警員辦過,也進入了司法程序,那麼松山分局的到案說明還要去理會嗎??(稍微上網查的結果似乎還是要去?之後再申請併案嗎?)

2.如果過去做完筆錄,還是要再一次到地方法院再開一次臨時偵查庭,而後再交保嗎?如果要,那麼之前交保的意義在哪?

3.因為大約販賣了近半年,如果大部分都是員警買的,那每個分局都要我到案說明,這樣不是沒完沒了??還是能請審理檢察官在之後的警方傳喚告發一併處理(這樣分局就不會再寄通知書)

4.如果法院判完刑後,又持續不斷的收到各分局的通知書,請我到案說明作筆錄,這樣的話怎麼辦呢??變成一項犯罪事實,不斷的被罰,這樣...

5.在臨時偵查庭與爾後的第一次開庭,我都有承認並表明知錯,而且我是初犯沒有前科,會被判多重的刑責呢?(依各位律師們遇到這樣的狀況,大約是怎麼判呢?)

6.如果想要盡快審理,可以提請簡易判決嗎??

不好意思,因為很煩惱,問題也很多,煩請各位律師大德們幫忙做解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建議您仍先至松山分局製作筆錄,以了解情形,有可能是因為您不同時間販賣的問題.

二.若不同的時間販賣,就可能會有行為數的問題,所以也會變成另一案,程序均會重新進行.

三.您可以向檢方交待您販售的時間,以求一次解決.

四.您販售偽藥的情節,事屬重大,要先確認檢察官是用那一條來辦您,才能分析能爭取到怎樣有利的處分.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外來者 102-01-11 11:19
謝文明律師不才以寄信給您,煩請您在撥空回覆,十分感謝您的回覆!!
Roy 102-01-10 17:40
事情發生的經過,是因為在案發當天我剛好在哪裡喝酒,欲返家時又遇到久未聯絡的朋友浩仔(被告之ㄧ),哪天恰巧是他的生日,所以又留下來陪他慶生閒聊,哪天在慶生的當中,(我看見有3個ABC(也就是告訴人等3人)正在搭訕浩仔的女友,但當時我未詳加留意,之後我因為當時沒想太多了,也不記得哪麼清楚,之後浩仔就被哪3個ABC(也就是告訴人等3人)毆打毆打完後,就有工作人員有出面制止對方,之後我正打算送浩仔去醫院時,因為他當時傷勢不清,這3個ABC(也就是告訴人等3人)便對我放話要給我好看,後來搭乘電替下樓正準備出LUXY大廳時,我看到3個ABC(也就是告訴人等3人)手持攻擊性武器,站在外頭哪邊做勢要毆打我後(就是要堵我們),當時我因為害怕遭到對方攻擊,且(告訴人)體格壯碩看起來有練過武術,故在大廳未出大門,後來不知道為什麼浩仔及他的朋友就被他們(也就是告訴人等3人)毆打,之後我就看到告訴人與我不認識的人互毆,後來告訴人不知道什麼原因趴倒在地,於是我基於善意向腳輕觸了告訴人,看告訴人有無意識,之後我就跑去旁邊勸架.為料情勢並非我能控制,之後就有些我不認識的人跑去在攻擊告訴人,正當我想打電話報警時,並告訴現場工作人員叫救護車時,之後警方就趕往現場。 事隔快半年時後,被告殺人未遂對我提告,警方請我前往做筆錄,在做筆錄時詢問我.有無認識其他被告(一供5人),我只認識當天被打壽星,其餘人我都都不認識(警方只有找到一位被告)另兩位並沒有找到,後來到檢察官哪裡時候,檢察官認為我們互相認識,故意不把其他人說出來,之後對我提出起訴(是後我有提出刑事在議聲請狀一份)後來時間上面來不及,之後已經送到法院。 在法院開庭前,我又送出一份刑事陳報狀,今天上午我前往法院開庭,法官問我認不認罪,我又針對此事件在一次解釋(內容:我沒有傷人.也沒有打人.更沒有意圖解釋我只是去夜店消費.也不是相約過去衝突,正當我想打電話報警時,並告訴現場工作人員叫救護車…等等),後來法官給我一張藍色的紙,法院宣判通知102年1月24日,想請問律師大大我應該怎麼辦?(為了這件事情困擾了我好久) 麻煩律師不吝解答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102年1月24日是法院的宣判日期,代表法官要結案了,該日即會宣判本件之結果,所以本件除非法官要再開辯論,否則若結果出來對您不利,只有上訴一途,而訴訟中可以聲請調查證據,若您未調查證據,僅憑您單方說詞,很難說服法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Roy 102-01-10 17:37

事情的發生經過,是因為在案發當天我剛好在哪裡喝酒,欲返家時又遇到久未聯絡的朋友浩仔(被告之ㄧ),哪天恰巧是他的生日,所以又留下來陪他慶生閒聊,哪天在慶生的當中,(我看見有3個ABC(也就是告訴人等3人)正在搭訕浩仔的女友,但當時我未詳加留意,之後我因為當時沒想太多了,也不記得哪麼清楚,之後浩仔就被哪3個ABC(也就是告訴人等3人)毆打

毆打完後,就有工作人員有出面制止對方,之後我正打算送浩仔去醫院時,因為他當時傷勢不清,這3個ABC(也就是告訴人等3人)便對我放話要給我好看,後來搭乘電替下樓正準備出LUXY大廳時,我看到3個ABC(也就是告訴人等3人)手持攻擊性武器,站在外頭哪邊做勢要毆打我後(就是要堵我們),當時我因為害怕遭到對方攻擊,且(告訴人)體格壯碩看起來有練過武術,故在大廳未出大門,後來不知道為什麼浩仔及他的朋友就被他們(也就是告訴人等3人)毆打,之後我就看到告訴人與我不認識的人互毆,後來告訴人不知道什麼原因趴倒在地,於是我基於善意向腳輕觸了告訴人,看告訴人有無意識,之後我就跑去旁邊勸架.為料情勢並非我能控制,之後就有些我不認識的人跑去在攻擊告訴人,正當我想打電話報警時,並告訴現場工作人員叫救護車時,之後警方就趕往現場。

事隔快半年時後,被告殺人未遂對我提告,警方請我前往做筆錄,在做筆錄時詢問我.有無認識其他被告(一供5人),我只認識當天被打壽星,其餘人我都都不認識(警方只有找到一位被告)另兩位並沒有找到,後來到檢察官哪裡時候,檢察官認為我們互相認識,故意不把其他人說出來,之後對我提出起訴(是後我有提出刑事在議聲請狀一份)後來時間上面來不及,之後已經送到法院。

在法院開庭前,我又送出一份刑事陳報狀,今天上午我前往法院開庭,法官問我認不認罪,我又針對此事件在一次解釋(內容:我沒有傷人.也沒有打人.更沒有意圖解釋我只是去夜店消費.也不是相約過去衝突,正當我想打電話報警時,並告訴現場工作人員叫救護車…等等),後來法官給我一張藍色的紙,法院宣判通知102年1月24日,想請問律師大大我應該怎麼辦?(為了這件事情困擾了我好久)

麻煩律師不吝解答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102年1月24日是法院的宣判日期,代表法官要結案了,該日即會宣判本件之結果,所以本件除非法官要再開辯論,否則若結果出來對您不利,只有上訴一途,而訴訟中可以聲請調查證據,若您未調查證據,僅憑您單方說詞,很難說服法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arlchiou 102-01-10 10:08
律師你好: 小弟與外遇對象生了一個小孩,目前小還未滿一個月,昨天以關係人身分去地方檢察署偵訊,外遇對象以妨害家庭被告偵訊,我與外遇對象都承認有小孩及通姦,最後檢察官有問原配是否要對我撤銷告訴,原配說沒有,兩個一起告,請問一下,這樣原配還可以對我撤告嗎??如果對我撤告,外遇對象是否也會一並撤告??
1.通姦罪屬於告訴乃論案件 你配偶隨時可以撤回告訴 2.撤回告訴原則上共同被告都一起撤回 不過在通姦法律上是允許只針對你撤回告訴 外遇對象不撤回
林智群 (klaw) 102-01-19 23:07

你講的原配應該是你太太,

他之後還是可以撤告,但對你撤告並不等於對小三撤告

小雖 102-01-09 15:07

朋友又犯了竊盜 (普通竊盜罪)

95年1年3月(減刑7各月) 原判1年3各月緩刑2年 因再犯撤銷緩刑 大赦變7月

97年8各月(減刑4各月) 大赦變4月

98年6各月

以上皆易科罰金 都是普通竊盜

這是第四次在
101年12月他又犯了竊盜罪 (說實在我實在很不想幫他請教各位大大)
口供上面是12/12上班時間.他剛好經過被害人機車.看到置物箱外面有皮包的背帶外露.經濟不允許的他.衝動犯了罪.竊取1.1W與其他一些證件.他說他只拿取現金.其他證件他對警察說他忘記不知道丟哪去了.他還說警察幫他做筆錄的時候.知道他是因為經濟狀況不好才做錯.還交他怎麼說口供.他自己說筆錄做的還很不錯*我都不知道他是怎麼想的*)

(因這樣犯錯.警察查到他上班地點.居然傳影印照片去.告知照片裡面的人請他到警察局協助調查.結果沒工作了.原因他老闆把警察給他的照片.拿去給全部的員工討論說這個人犯罪.就這樣沒了工作)


也許是可憐吧! 他家中有 父 母 他 他兒子 弟弟
他父親65歲沒什麼收入
他母親60歲領有 重大傷病卡 (惡性乳癌) 沒收入
離婚 國中學歷 (家中算是唯一的經濟來源)
他兒子上國中 (單親)
他弟弟在國外
這就是他戶口名簿的內容

他自己說 他有去警察局製作筆錄.坦承一切是為了經濟壓力.也承認他又犯罪.這次我想他應該會被判很久了吧

他現在每天都心神不寧.偶爾哭.偶爾狂笑.我看了都心煩.他整天都在擔心

請問大大能用白話告知小妹嗎? *******不要條文********

1*他這次會被關多久?(大概就好.我知道是法官自由心證)

2*他會有後續的強制工作或者是執行前強制工作嗎?

3*有可能在罰金嗎?(小妹借他太多了)

4*他說他再做口供的時候.有跟員警說他想跟被害人道歉跟賠償和解.可是遲遲未等到和解時間.這樣該怎麼做?

5*是否需要寫悔過書?如有悔過書與和解書.那當第一次開庭再給檢察官就可以了是嗎?還是要提前拿給法院轉交至檢察官手裡呢?

6*有可能再檢察官那邊申請簡易判決嗎?或是法官前面認罪協商呢?

7*在第一次開庭.可以請大大照我上續問題.提供他第一次需要帶的任何證明文件嗎?

8*悔過書 和解書 有詳細的範例可以供參考的嗎?

9*有類似案件判決書可以供參考的嗎?

10*有機會勞動服務?**請大大簡單說不要條文**

11*在此謝過各位大大的幫忙

阿威 102-01-09 02:10

法律達人幫我回覆
小弟之前有買遊戲點數,也有做一陣子的遊戲賣商品的商人,
並且在085交易網購買,可是小弟並不知道該點數是非法取得來的點數,
而賣的人並且無任何說明...只知道便宜就買...
導致小弟現在官司纏身....賣的人則是提供my card官網的帳密
要買家自行轉點至該遊戲,現在085交易平台卻要關站了....
電話鎖也解鎖不開,打電話去官方客服也沒有人接電話確切來說是完全不會通,
而且就算解開了,登入進去會有交易紀錄,可是依稀還記得賣的人都是
帳密貼在留言版,和用085的留言版流言給賣家,而賣家很長開遊戲幣的連結來代替點數卡連結交易,檢察官也有打電話給我,要我提供證明....
我一再的聯繫她們085的官方客服和用大陸的QQ跟對方客服聯絡!
可是官方她們的回答卻是說:會向主管回報並與您聯繫,台灣用戶暫停使用,
請您去看一下公告。
我真的很無言了...要證據證據,要資料卻不給調...
該怎麼辦....開庭時檢察官有唸IP給我和IP註冊的人性名就是我...
和告我的人的姓名,問我認不認識他.....我只會買...我哪裡可能認識她....
我沒有騙人的天大本領....開庭時最後補充我也說我某某某決不做這為非作歹之情形,
檢察官電話給我後天開庭叫我準備好證據資料給他們並且給他唸了一頓..
(賣那麼便宜你都不覺得會有問題嗎?還問我去超商買多少點是多少錢....
那賣家賣那麼便宜你都不知道有問題嗎?
你跟對方買都不會去記一下賣的人的電話和資料嗎?
而買的那遊戲點數卡是民國100年4月多的事情...過了1年多了另一條卻是今年3月的)
我只準備了我和官方客服的對話紀錄....
因為帳號電話鎖也解鎖不了~登陸不進去....我該怎麼辦?
訴訟狀?請律師?好煩.....真的好煩......下班玩遊戲,買遊戲點數,卻遭來這不明的冤屈....貪小便宜真的害了自己.....
律師要花多少錢?本人現在是做業務也做貿易!但貿易要時間和大量業務則是....有業績壓力收入不穩定.... 要我提共證明....電腦都不知道從灌了幾次...交易紀錄在085基於要被關站....全部資料都查不到...085寶物交易網官方也不協助解決...晚班客服說沒有權限推給早班客服~早班客服說台灣地區用戶停止使用並且推給主管說會向主管回報在連絡我.....今天準備開庭....很悶....

阿豪 102-01-08 20:35
1.傷害拿出驗傷單,也知道對象,但是對方在法院矢口否認!這樣,檢察官或者法官會如何處理?還是這樣就告不成了呢?﹝本身還有持有錄音,看到的證人錄音

2.試問告人恐嚇罪提供人證在法庭上,就能以人證下去憑證嗎?


3.對方頻頻有人自稱當﹝公親﹞要我們撤告,雖然沒有講明說怎樣,但是口吻聽起來令人很不舒服,但又沒有具體構成威脅,我該如何? 感謝律師~~

 4.本身沒錢打官司 ,雖然傷害驗傷單在手,但是我畢竟不是這裡的在地人,是搬過來這邊居住,他們說我若堅持提告,他要告我恐嚇,並且有證人,但是,我沒恐嚇過他們!而且,證人也是他們附近的自己人,我該如何?

5.我知道法律扶助基金會,可是...我父母不肯給我身分證影本申請所得和財產清單,根本沒辦法...我又沒錢打官司,務農維生,靠天吃飯,一個人養一口子...最近又沒啥工作,無論是中低收入戶或者低收入戶,卡在雙親,根本過不了...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8 21:06

驗傷單不代表是對方傷的。

ㄚ家 102-01-07 22:23

去年因為找工作被騙說要先寄金融卡給對方會計要作薪資轉帳用,之後第3天就被警方傳喚上警局作筆錄,12月陸續接到檢察官傳喚出庭,而在今年1月收到簡易判決書寫說,依第30條第1項還有399條第1項被告幫助他人犯詐欺取財罪,為幫助罪犯,請依刑法第30條第2項之規定減輕其刑,請問律師我有疏失將今融卡寄出但是我沒告知密碼,也沒有得到任何利益,我該如何是好。

林智群 (klaw) 102-01-08 23:33

這種情況法官通常會認定有罪,如果你沒有前科,可以爭取緩刑看看

U2 102-01-07 12:45

請問到警局報案告人公然侮辱後的SOP是什麼?(有拿三聯單)

我住台中,在台中報案有給警察對方電話,信箱帳號,

1,對方應該是住台北,警方會要求他來台中說明嗎?或是只要電話中訪談?

2,檢察官會再約談我去說明嗎?有沒有可能沒有再約談我,就直接給對方不起訴?

3,若有起訴,審理法院會是在我報案的台中嗎?

感謝論壇提供求解的機會~

懇請網友,大律師們幫忙~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1-07 13:30

要看公然侮辱的地點在哪裡,

如果在台北,可能會被移轉到台北偵辦,而不是由對方遠從台北下去台中做筆錄

如果對方是在網頁罵人,或者公然侮辱的地方是在台中,案件就有可能在台中審理。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Barry 102-01-07 02:16

各位懂法律的大哥大姊及律師
我的朋友於上年12月在汽車旅館與另三名友人開趴,被警察臨檢總共搜到一顆搖頭丸,帶回警局時筆錄是說他賣給兩個朋友,但是不熟悉法律的他,當初只是想說只有他被搜到搖頭丸,他就假裝說都是自己帶的,其實其他三名友人都是自己帶的,只是自己的搖頭丸都用光了,沒被警察搜到。其他人做筆錄的時候,其實也是交代的參差不齊,友人B說是A賣給他的,友人C說是A無價轉讓給他的,友人D說是自己昨天用過。現在姑且不論二級毒品是否成陽性。

之後到地檢署開了簡易法庭,友人B及友人C都替A辯護說A跟他們沒有對價關係,友人D則是說都沒看到他們有沒有交易。檢察官還有請B跟C簽一個甚麼類似沒有說謊的紙張,最後檢察官裁定A販賣嫌疑人,三萬元交保。

請問之後開偵查庭的時候,如果A的三個友人都說其實致始至終A都沒有給他們搖頭丸,而是他們自己帶的,只是都用完了,所以才沒有被警察搜到。B跟C會有偽造文書罪嗎?可是當初他們也只是跟檢察官說A沒有跟他們拿錢,記得不是說A是轉讓給他們,那這樣子可以推翻掉A只是自己施用而不是轉讓給友人亦不是販賣嗎?A的三位友人會有偽證罪嗎?還有友人BCD會多一項持有罪嗎?

請各位大哥大姐踴躍幫忙分析解答
如果有問題我會再解釋,感激不盡
他們都是初犯,很後悔,請給他們一次機會!!

毒犯證言不可信,實務判決對此曾經肯任過

吸毒時,大家東倒西歪了,誰還記得什麼?

這些證言又有什麼用處?能夠證明什麼?

 

至於BCD的部分

先看檢察官的態度會不會起訴偽證

但依我看,這個應該是有空間可以不會構成偽證

 

至於持有,身上有查到的話,應該就跑不掉

沒有查到,就倒也還未必會成立

 

毒品不是好東西,煙也不是好東西

可以的話,勸大家把煙都戒掉是最好不過的了

Barry 102-01-07 03:53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毒犯證言不可信,實務判決對此曾經肯任過

吸毒時,大家東倒西歪了,誰還記得什麼? ... (恕刪)

律師你好

沒有被抓到販賣的過程

那他們說有販賣為何就可信呢?

1.請依事實狀況作證,否則有偽證罪或教唆偽證罪的風險。

2.如果證人改口,必須要好好想一下,為什麼前面那次是假的?這次才是真的?有甚麼證據證明前面那次是假的,這是才是真的。又BC之前如果有簽證人結文(應該就是你說的那張不能說謊的紙),如果BC再下一次作證時改口,那一定有一次是假的,那假的那次有偽證的風險。

3.檢察官要相信誰,要看全部的卷宗資料,比如說檢察官是否有掌握到監聽譯文?還有abc三人的關係等。再者,你朋友應該知道販賣搖頭丸是重罪,檢察官會懷疑的是,如果沒有賣,幹嘛自己承認???這部分妳朋友的說法恐怕還要再思考一下。

Barry 102-01-07 17:49
回覆 林岡輝律師 的發言內容:

1.請依事實狀況作證,否則有偽證罪或教唆偽證罪的風險。

2.如果證人改口,必須 ... (恕刪)

謝謝林律師的解析:)

周先生 102-01-06 15:11

我本身沒有前科,只有在今年1月1號因為網路恐嚇妨害自由被抓放回,目前尚未審理定罪
但我之前因個人因素有連續偷竊行為(有精神上的強迫症疾病,有就醫紀錄但無證明)
之前沒被抓過..所以在昨天被抓到,被函送之後,現在在家中等候通知(警方未以慣犯移送)
共有13名被害人..在這幾名被害人間一共偷竊了21次..真的很抱歉
金額都不大,全部加起來大概一萬多元
這已經不是初犯論了嗎?
那能否請問一下,現在不是一罪一罰嗎?那我現在一共會被定幾次竊盜罪論?
我犯後態度良好,都有向警方承認配合,都有展現出悔意
如果被判刑..那我大概會被判多久,是否能夠有爭取緩刑機會?

現在好像在等檢察官通知,大概要等多久,我到場需要準備甚麼?

PS:偷竊之物品沒用作任何營利販賣用途,純粹自己收藏用

我現在真的很急很擔心~

謝謝您給予指導,真的非常感謝您~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6 18:44

與被害人和解

周先生 102-01-06 22:57
回覆 蔡律通 的發言內容:

與被害人和解

謝謝您的答覆,那如果被害人不願意和解,那我大概會被判多久,會處以幾次竊盜罪,目前只有一位和解,其他好像都不願意....謝謝您

阿濱 102-01-06 11:37

本人(被害人)
在 去年101年10月5號 騎機車路口停紅綠燈 卻被 兩個認識的人也是騎機車
路口攔我車 並且一起毆打我 導致我 腦震盪 還有腳踝 二度燙傷(他們倆人再打我同時 他們的機車倒下 把我腳踝燙傷)
當天在醫院急診室 躺了快2小時 血壓一直飆高 一直頭暈嘔吐 到隔天我拿驗傷單去報案並且提告 共同傷害 另依個還多加提告毀損

一直到101年12月12日 檢察署發傳票 要傳喚 我跟被告人到庭 在這之前 他們有沒有去警察局作筆錄 這我不清楚 但是101年12月12日這天 檢察官說 我有傳喚他們
但是他們倆個未到 因為檢察官再詢問我的時候 也未曾提起他們有在警局作筆錄的說辭 

再來就是 最近又收到傳票 要在102年1月22日 到庭 但是這次不同的是 原本收到傳票 離到庭應訊 大概只有7天 但是這次有19天這麼久 最特別的是 連載我去醫院急診的爸爸 還有每天跟我在店裡幫忙的我妹妹 也要一起到庭 
本人是從事 機車修理業 當天會被打 是因為我剛好在試乘客人的機車 因為這台機車 剛送原廠維修二天回來 打算試完沒有問題 晚上就要交車給客人 結果誰知道 車子反被毀損 鑰史都被拉扯 毀損遺失 我自己躺在醫院無法幫客人復原 還自己賠錢給客人 

我現在最大的疑問就是 如果他們兩個102年1月22日 一樣未到 那案情會怎麼辦
難道就這樣無緣無故被打 無法討公道 他們也不會被通緝嗎??
他們一點和解誠意都沒有 所以我一定告到底 不會撤告
那接下來的將會將會是如何 
如果我到時後依據依法 要求賠償 如果法院也判賠了 那他們沒有錢賠 那要怎麼 怎樣預防還是要採取甚麼措施

謝謝大家 多多有勞你們 有造成困擾 請多包含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6 18:49

可以委任律師當告訴代理人或撰寫假扣押聲請狀幫您。

xun 102-01-05 22:56

之前在網路上賣東西,在不知情下賣到仿冒品,
被警察查獲(2102/10/30賣出),
今天(2013/01/05)已去警察局做筆錄
回家後,才發現曾用另一個帳號售出另一個商品有可是被檢舉人買走(2012/10/01出貨)
但目前尚未收到任何通知

我想問的是:
1.如果10/01售出的商品也被送至警察局,兩個案件是否可以併案?
2.若無法併案,是否刑責會加重?
3.到時候至地檢署出庭時,是否要向檢察官陳述10/01的商品事件?
4.通常商品被警察或檢舉人買走後,多久會收到通知?

主要是看,你有幾個販售的行為

如果是一個,那麼就是一件

 

其實你問的,只是邊邊角角的問題

重點還是,你主張沒有販售侵害商標權商品的故意

是否可行?

 

這個還是要看具體情形

譬如,你向誰買的,在哪買?買多少錢?何時賣?賣多少錢等等

這個才是真正決定你命運的關鍵

 

詳細的問題,還是要拿資料給律師

才能幫到你

歡迎隨時來問我

 

一、依你所述,明顯是兩個獨立的行為,如果都成立犯罪,是個別論處。惟十月一日之行為是否主動告知,仍需自己決定。

二、至於是否一定會構成犯罪或否有其他補救方式,仍須視訴訟之攻防及程序進行,不可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