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個月前 曾經約過一個女孩子 她26歲 那天 她不方便(受傷)說介紹她朋友 19歲
外觀看真的是大學生 問她本人 也說是19 後來警察抓到她之後 追朔很久 本人也被約談了 再下已經有對警方坦承了 後來警方有說 她們倆個到處騙人說她19歲 其實他才15 警察有說 她們自己也有承認 是她們主動騙對方的說她們19..
因為和15歲發生關係(有交易)是重罪..所以想上來問問有無專家可提供點意見
再警方約談我時有告知我 檢方有知會警方 如果到案說明的人 懇坦白配合 會考慮從輕發落 因為這案件牽涉人數很多 而對方兩人又是主動四處騙人..這..是警察騙我希望省事辦案所用的 一貫方式 誘導對方認罪的嗎? 還是檢方真的有先和警方示意過
先前有瀏覽過許多相關資訊 .. 再下也明白 許多道德之士 應該會唾棄我是人渣 畜生
居然摧殘了未成年小朋友...坦白說 這段時間 本人也自我良心譴責許久...如果看到這文章的你們 只希望你們相信 如果看得出來 給我一千萬個膽子 我也沒那勇氣碰的
當真 看不出來 警察也說 連他們也看不出來 相信檢察官應該會接受 我們無直接犯意..事前 我有確認過三次 她們都說19歲 ... 如果沒意外的話 應該是一堆人被約談了
(如無猜錯 應該有十幾二十個認罪了..不認罪的應該也一堆...)
和她們只約過一次 看到這裡 也希望你們相信我 這幾年來 真的是第一次援交 可能你們會感覺 一定是常常約 才會碰到鬼... 說這 也都沒意義了...
想問 如果這情況 我會被關嗎? 本人29歲了 這幾天一直處在一種無限的悔恨
那種 無法面對家人 無法面對朋友 那種自我愧咎感 實在是令人倍感折磨
也許有人會說 敢做就要敢當.. 可我真的完完全全沒想到 她們會未成年
如果因為這原因 入獄 我實在無法接受.... 可...上網看只要是16歲以下14歲以上 基本上 都是7年以下有期徒刑 16以上18未滿 是一年以下 10萬以下的罰金...
相關條文 我查看過滿多的.. 思緒有點混亂..
而警察 也說 她的外表 是真的看不出來18以下 而我事前有再確認對方是不是真的有19 這些因素 會構成輕判的要素嗎 再下無前科...能否請問 這情況的話 我最終大致上會被判處什麼刑責 處分.. 相關兒少法規我看很多..越看越害怕
在這情況之下 最終是否會牽涉到和對方家屬 和解問題 如果獅子大開口 又該如何自處...而合理的和解金額 又是在哪個區間..懇請 有專業知識的能否指點一下...
在下家境...不是很健全...
我承認 我做錯了事情 需要受到處罰 ..那怕我是無心的..這我都接受...畢竟錯了就是錯了...
只是希望 能不要入獄..有點太冤了....只求 能讓我多做點其他事情去彌補這過失
哪怕你再問我 我也只能說我錯了 真的錯了 對自已也很失望 因為我對家人還有許多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而這次犯錯 讓我面臨失去家人的危機 我真的感到自己該死
只希望 這次能安然度過 好讓我有機會去彌補我的家人..是否有法律相關實務的朋友大哥 大姊 能指點一下..在下 感激不盡..
千思萬緒之中充滿著混亂 和不安 如您看完 文筆不通暢的地方 還請見諒...
最終 對整個社會大眾.致上 我十二萬分的歉意 ..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您所謂的幫朋友載人到台北,是以何種方式?告訴人當時之身體是否被拘束?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本人初次吸食二級毒品被抓,因好奇剛開始接觸並無毒癮,8/2收到地方法院公文,內容含「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書」及「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地方法院刑事裁定」文件標註日期為7/29,裁定內容為吸食二級毒品需勒戒,並於收受送達後5日需提抗告書敘述抗告之理由。
問題1,請問是以文件標註的7/29還是以收到地方法院公文時間的8/2來算5日可提抗告?
目前本人身心障礙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外且有兩項重大疾病,溶血性貧血及重鬱症,常須至醫院掛急診治療,難承受勒戒之處罰。兩項重大疾病皆具醫生開立「重大傷病免自行部分負擔證明卡」
本人查勒戒相關資料參考,得知「觀察勒戒處分執行條例」內容如下
第6條(受觀察、勒戒人入所時應調查文件及拒絕入所之情形)
受觀察、勒戒人入所時,應調查其入所之裁定書、移送公函及其他應備文件,如文件不備時,得拒絕入所或通知補送。
受觀察、勒戒人入所時,應行健康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拒絕入所:
一、衰老、身心障礙,不能自理生活。
三、懷胎五月以上或分娩未滿二月。
勒戒處所附設於看守所或少年觀護所者,對罹法定傳染病、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或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之傳染病者,得拒絕入所。
前二項被拒絕入所者,應由檢察官或少年法院(庭)斟酌情形,交監護人、法定代理人、最近親屬、醫院或其他適當處所。
第二項、第三項被拒絕入所之原因消滅後,應通知受觀察、勒戒人至勒戒處所執行。
問題2,請問本人身體狀況已難自理生活,因嚴重貧血及重鬱,並具有身心障礙資格,且發病時若無即時緊急治療有死亡之虞。
是否可提抗告成功?
問題3,以本人狀況可否以抗告方式提出暫停或停止裁定,改以接受藥癮治療,請法官給個自新的機會,改判緩起訴處分?
問題4,本人目前為「中低收入戶」且目前因職業災害關係,暫無工作及收入,請問抗告書可如何尋求資源協助撰寫?若有免費協助撰寫之機構,能否介紹?
問題5,請問是否有與本人狀況相似,本人自識甚淺,不夠清楚「刑事聲明抗告狀」、「刑事抗告理由狀」、「刑事準抗告狀」如何撰寫,勒戒抗告成功案例之抗告書資料範例可供參考。若無資源、律師協助,自行撰寫抗告書參考用,感謝您無私分享!
問題6,需至「地方法院」或「高等法院」提出抗告?
問題7,抗告書提出抗告需附醫院兩項重大疾病及身心殘障書面證明資料嗎?
本人因此事已精神承受極度壓力,以上問題煩請盡快協助回覆,感謝,再感謝!

律師你好, 有些問題想請示你. 我因妨礙性自主被判五年兩個月(昨天剛被通知刑期).事情是這樣子發生的...我有一間屬於自己的補習班,規模不大,在二樓有兩間教室,只教英文.教英文包括我共三位老師(兩男一女).我們屬於家教(小班制).那邊的學生不超過四位...學生以ABCD做代號: AB是(兄小六,妹小四),C為被害人只有七歲(女),D為高中生(女), 我教的學生是A(B的哥哥小六),因為B跟C是女生所以給女老師上課,高中生就由另一位男老師上課...案發時間及情形是在去年的10月四日,那天因為是A學校畢業旅行所以A請假,因為AB是兄妹而且他們住很遠所以B也一起請假,也因為B請假只剩C女,所以女老師打電話跟C女說停課(這樣才方便一起補課). 因為那天都沒有課也都沒有學生所以我就趁那時跑到補習班清理及換魚缸水,在那天當我在忙清理時,突然C女跑來樓上說要上課,一直找那位女老師,我告訴她今天是沒有上課(我猜想她一定又忘記有停課),我跑下去時她家長已經離開了,當我跑上去時我看見C女正在拍打魚缸在嚇魚(這個動作已經好幾次),我嚇阻她然後叫她在教室裡坐不要出來搗蛋,這時我繼續忙我的,當我忙一段落時C女突然站在教室門口,我嚇一跳因為她把她的內褲脫到膝蓋然後一邊抓她下體一邊說很癢(之前就有類似事件發生但那時只有掀裙子抓癢,她也說過她下體會癢她父母親有帶她去看醫生),我看到時我就叫她把內褲穿起來,可是她拖好久才把內褲穿回去,然後...我忘記是怎麼一回事,她突然伸手要抓我的下體,我當然嚇阻她(她那時她還?她跟她爸洗澡時有看過她爸爸的小雞雞),我想?時間也差不多就先讓她先下樓等,等我都弄好了我下樓時我發現她還在(已經超過原本上課的時間)所以打電話給她媽來接...然後過兩星期後就有警察拿搜索票到我家我的補習班開始搜索..然後被扣押電腦手機usb...然後到檢察官那裡問話(搜索,檢察官問話都是當天的事)..過不久我就被起訴了...起訴是1.我的手機發射器有在補習班出現,2.是C女的說詞
C女的說詞(筆錄)是這樣的:(檢察官)(檢),被害人(C女), 我 (x)
(檢察官)(檢)問:前幾天只有妳一個人上課, X 跟妳上甚麼課?
(C女):英文課
(檢)問:上課過程有無玩遊戲?
(C女):有
(檢)問:玩甚麼遊戲?
(C女):不知道
(檢)問:x有沒有教妳怎麼玩?
(C女):沒有
(檢)問:那天玩遊戲時,有沒有脫衣服?
(C女):有脫,內褲也有脫
(檢)問:x自己有沒有脫衣服?
(C女):沒有
(檢)問:叫妳躺在上課的桌上嗎?
(C女):對
(檢)問:x有沒有把妳眼睛蓋起來?
(C女):有
(檢)問:x是用甚麼東西把妳的眼睛蓋起來?
(C女):眼罩
(檢)問:x叫妳脫衣服躺在桌上, 眼睛蓋起來做甚麼?
(C女):他叫我睡覺,我睡一會兒而已,我自己就起來.因為我睡不著.
(檢)問:妳躺在桌上時,x有沒有摸妳?
(C女):不知道
(檢)問:不知道是因為你睡著了還是妳不想??
(C女):我就不知道
(檢)問:妳睡起來後有把眼罩拿掉?
(C女):有我是自己拿掉的.
(檢)問:眼罩拿掉後有沒有看到甚麼東西?
(C女):看到桌子
(檢)問:有沒有看到x?
(C女):有.他坐在椅子上講電話,當時有穿褲子.
(檢)問:x後來有沒有把褲子脫掉?
(C女):有.
(檢)問:x為什麼脫褲子?
(C女):有.內褲也有脫.他的內褲及外褲都脫到膝蓋那裡
(檢)問:x把褲子脫一半後,他在幹嘛?
(C女):沒幹嘛就坐在那裡.
(檢)問:那天有沒有看到x的小雞雞?
(C女):有
(檢)問:x那天有沒有叫妳看他的小雞雞?
(C女):有
(檢)問:x除了叫妳看他的小雞雞外,有無叫妳摸他的小雞雞?
(C女):有
(檢)問:x叫妳怎麼摸他的小雞雞?
(C女):他叫我用兩手摸,他的小雞雞摸起來是軟軟的, 他的小雞雞後來也沒有變硬
(檢)問:他是叫妳摸還是抓住?
(C女):他是叫我抓抓
(檢)問:他有沒有叫妳親親小雞雞?
(C女):沒有
(檢)問:妳抓著x的小雞雞有很久嗎?
(C女):沒有很久,後來是我自己不要抓的.
(檢)問:抓完小雞雞之後呢?
(C女):後來就上課了.
(檢)問:x叫妳抓他的小雞雞有沒有叫妳別跟爸爸媽媽說?
(C女):沒有
(檢察官諭知暫時休息)
(檢)問:妳當天跟x玩遊戲時,有無聽到喀喳喀喳的聲音?
(C女):有,沒有很多聲.我聽到聲音時我的眼睛是蓋起來的.
(檢)問:爸媽有無幫妳拍過照片?
(C女):有
(檢)問:喀喳喀喳聽起來像是拍照的聲音?
(C女):我不知道
(檢)問:妳那天躺在桌上是妳自己爬到桌上還是別人抱妳上去?
(C女):x抱我上去的.
(檢)問:x有沒有叫妳腿開開?
(C女):有
(檢)問:妳是全身脫光後才到桌子上,還是到桌上後才全身脫光?
(C女):是全身脫光後才到桌子上
(檢)問:x叫妳摸他的小雞雞,妳有沒有看到甚麼東西?
(C女):白白的東西, 白白的東西,是在x的小雞雞上,不過我不敢摸, 白白的東西只有一點點
(檢)問:白白的東西是在x的小雞雞的哪個部位?是前端還是後面?
(C女):是前端
(檢)問:x有沒有叫妳摸小雞雞前面嗎?
(C女):他叫我摸後面
(檢)問:後來妳有無去廁所?
(C女):有
(檢)問:為什麼跑去廁所?
(C女):因為很?心,看起來很惡心
(檢)問:妳跑去廁所是想上廁所嗎?
(C女):不是,我覺得惡心,我把廁所的門關起來,後來是我自己出來的,因為要上課
(檢)問:x之前上課前,有無跟妳玩過遊戲?
(C女):沒有都直接上課.
(檢)問:x有沒有叫妳吃小雞雞白白的東西?
(C女):有,不過我沒有吃,因為很惡心.
(檢)問:妳一開始看到x坐在椅子上,褲子脫一半時,露出小雞雞時,小雞雞上面有白白的東西嗎?
(C女):沒有.是他叫我捏他的小雞雞時才有的.白白的東西是在我?他的小雞雞時從他的小雞雞最前面出現的.
(檢)問:白白的東西是妳捏的過程中怎麼出來的?
(C女):是流出來的
(以上是訊問筆錄)
在第一次開庭時,法官(法官是女法官)問我事情的經過我也老實的誠述,但是因為我聽別人說如果可以跟被害人做和解,那案子就會被判輕一點,所以我就寫了悔過書給法官想跟被害人來做個和解(悔過書內容大至上是?我們之間一定有甚麼誤解,我跟他們說抱歉希望跟他們能夠坐下來好好談談) 在第二次開庭時(審理),因為在第一次開庭到第二次開庭時的這段期間我試著好多次跟他們聯繫可是都被回絕,後來想想不對阿!和解表示我有做!我又沒有對被害人怎麼樣,為什麼要跟他們做和解,所以我在審理時我開始為我自己辯護.
這是我在審理時所提出來不合理的東西:
當C女提到的眼罩,警方到我家搜查(全部搜查:房間,每個抽屜,櫃子..)都沒有查到. 說白白的東西,也沒有DNA證明 C女一開始說她自己睡起來看到我做在椅子上講電話褲子是穿著,一下自又?我脫褲子到膝蓋(?詞不一) 白白的東西怎麼可能用捏的就會有?而且是在軟軟的情況下? 如果我是性侵犯,做了著種事應該會恐嚇小孩子不要說出去,為什麼我沒有恐嚇她? 雖然我手機發射點在補習班也不能證明我有罪 C女常常提到(是她自己)..我睡一會兒而已,我自己就起來,
我把廁所的門關起來,後來是我自己出來的
妳抓著x的小雞雞有很久嗎?沒有很久,後來是我自己不要抓的.
感覺她好像在幻想是自己想出來的
8. 這麼小的小孩怎麼會有能力把事情講那麼真實?
當我得知我的刑期是五年兩個月我真的不知所錯,原本以為我又沒有做出傷害她或觸碰 她身體的行為,應該是無罪的...
想請問律師,在沒有任何證據下(無DNA,她身體沒有被侵犯)怎麼可以判一個人有罪?而且還可以判那麼重?就因為小孩子說的話?小孩子的話完成可信?
那現在我該怎麼做,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如果只聽小孩的片面之詞就可以訂一個人罪,那大家就靠小孩賺錢就好,不是嗎?


有幾個問題想向各位專業律師們請教
1. 假設和解不成立,案子本身是會回到地檢署繼續走法律程序?
還是必須由被害人重新提起告訴?
2. 我是在網路上用私人email的方式和被害人聯繫
信件中除了「親手把你打到送醫院」這句話涉及恐嚇之外
(該信件除了我這個寄信人和被害人這個收信人之外,沒有任何人看過)
3. 目前我還沒有任何前科,現在很後悔當初不理智所造成的後果,也儘量尋求和解的可能
5. 倘若被判處罰金,可是我目前名下沒有任何不動產和動產,也沒有任何收入來源
那對方能否對我提出強制執行或假扣押?如果我真的無法償還罰金會因此受到額外的刑責嗎?
6. 如果在公開場合說出類似「醫生都是些王O蛋」(僅為舉例)這種話,會違反什麼法律?
7. 如果已經因為恐嚇罪被起訴,對方可以在法庭上對我的其他行為提出追加告訴嗎?
在這裡先謝謝各位律師的答覆,真的非常感謝


我在露天拍賣販賣商品
買家7/4在我的賣場下標購買商品並且7/5後續也匯款金額了
但後續因為家中長輩外公7/7過世,因我家中住在桃園縣八德市,外公住在花蓮,家中都在忙著幫外公處裡身後事
真的不是故意不留意買家有跟我聯繫跟留簡訊
直到7/23凌晨1.2點在處裡拍賣時留言給買家告隻商品缺貨,後續確認後會在與其聯繫,接著就跟廠商下訂單訂購其他買家的商品,後續再凌晨3.4點左右要匯款廠商時發現郵局戶頭為問題戶,天亮後前去郵局諮詢才知道買家再7/22下午透過花蓮豐川派分局報案!
7/23白天有先打去豐川派出所詢問,她們告知後續需要做筆錄,表示我的戶籍地址在桃園縣,要我打去桃園分局尋問,當時值班專員要我可以先試著跟對方和解,並簽署和解書,再請對方到報案警局撤銷告訴,所以當天中午已跟買方聯繫上並以傳真的方式處裡好和解書,但後續買方到警局後告知豐川派出所警員告知詐欺罪是無法撤銷的,後續依就需要上庭。
後續諮詢很多警局的警員都說的不太一樣,所以想諮詢專業人事一些事項:
1.買方是在花蓮豐川派出所報案的,所以我要做筆錄的話是要到花蓮豐川派出所、桃園分局(豐川派出所警員告知)還是桃園八德派出所(我的戶籍地址這邊,這是桃園分局警員告知的)?
2.買方再7/22報案的,那我何時會接到通知要到警局作筆錄?和解書需不需要影印一份帶去?
3.我有打電話詢問過桃園八德分局的偵察隊,因為家裡發生一些事,不希望再讓媽媽擔心,所以希望他不要開傳喚單給我,可否直接打給我,如果需要開庭的話可否將開庭通知寄到其他地址,偵查員表示可以,請我留下聯電跟大名,表示後續會直接打給我,作筆錄時要我留可以收件的通訊地址,請問這樣是可以的嗎?
4.做完筆錄多久會收到法庭的通知要開庭?還是會像我在網路上查詢到的一樣,會先被檢察官傳喚先行開偵查庭?偵查庭結束後多久會需要上法院?
5.買家想知道如果開偵查庭他是否一定要到,因為他住花蓮要來桃園需要很長的坐車時間,而他也有工作無法請假?
6.買家覺得和解就好了,這樣檢察官是否會以不起訴處理?還是在偵查後會做以下哪些處理?在偵查庭期間都會詢問哪方面問題?
7.一般這樣的案件警局受理到開庭或偵查到結案都需要多就的時間?如果現在我想查詢案件處裡的進度或是我何時需要到警局作筆錄是需要透過哪些管道得知?
8.我在郵局有兩個戶頭,一個是網拍的,依個是一般存錢的,現在被凍結了,因為其中一個戶頭是要繳銀行貸款的,請問按件結案後多久他可以恢復?我在其他銀行也有帳戶(公司撥薪用的),是否後續偵查期間也會一併被凍結?
不好意思,因為出發點就是自己這邊出的問題沒又對網拍事情多留意上心導致這樣的狀況也很後悔,又是第一次碰又這樣的狀況,所以詢問的東西比較多,煩請耐心指教,謝謝!

我在露天拍賣販賣商品
買家7/4在我的賣場下標購買商品並且7/5後續也匯款金額了
但後續因為家中長輩外公7/7過世,因我家中住在桃園縣八德市,外公住在花蓮,家中都在忙著幫外公處裡身後事
真的不是故意不留意買家有跟我聯繫跟留簡訊
直到7/23凌晨1.2點在處裡拍賣時留言給買家告隻商品缺貨,後續確認後會在與其聯繫,接著就跟廠商下訂單訂購其他買家的商品,後續再凌晨3.4點左右要匯款廠商時發現郵局戶頭為問題戶,天亮後前去郵局諮詢才知道買家再7/22下午透過花蓮豐川派分局報案!
7/23白天有先打去豐川派出所詢問,她們告知後續需要做筆錄,表示我的戶籍地址在桃園縣,要我打去桃園分局尋問,當時值班專員要我可以先試著跟對方和解,並簽署和解書,再請對方到報案警局撤銷告訴,所以當天中午已跟買方聯繫上並以傳真的方式處裡好和解書,但後續買方到警局後告知豐川派出所警員告知詐欺罪是無法撤銷的,後續依就需要上庭。
後續諮詢很多警局的警員都說的不太一樣,所以想諮詢專業人事一些事項:
1.買方是在花蓮豐川派出所報案的,所以我要做筆錄的話是要到花蓮豐川派出所、桃園分局(豐川派出所警員告知)還是桃園八德派出所(我的戶籍地址這邊,這是桃園分局警員告知的)?
2.買方再7/22報案的,那我何時會接到通知要到警局作筆錄?和解書需不需要影印一份帶去?
3.我有打電話詢問過桃園八德分局的偵察隊,因為家裡發生一些事,不希望再讓媽媽擔心,所以希望他不要開傳喚單給我,可否直接打給我,如果需要開庭的話可否將開庭通知寄到其他地址,偵查員表示可以,請我留下聯電跟大名,表示後續會直接打給我,作筆錄時要我留可以收件的通訊地址,請問這樣是可以的嗎?
4.做完筆錄多久會收到法庭的通知要開庭?還是會像我在網路上查詢到的一樣,會先被檢察官傳喚先行開偵查庭?偵查庭結束後多久會需要上法院?
5.買家想知道如果開偵查庭他是否一定要到,因為他住花蓮要來桃園需要很長的坐車時間,而他也有工作無法請假?
6.買家覺得和解就好了,這樣檢察官是否會以不起訴處理?還是在偵查後會做以下哪些處理?在偵查庭期間都會詢問哪方面問題?
7.一般這樣的案件警局受理到開庭或偵查到結案都需要多就的時間?如果現在我想查詢案件處裡的進度或是我何時需要到警局作筆錄是需要透過哪些管道得知?
8.我在郵局有兩個戶頭,一個是網拍的,依個是一般存錢的,現在被凍結了,因為其中一個戶頭是要繳銀行貸款的,請問按件結案後多久他可以恢復?我在其他銀行也有帳戶(公司撥薪用的),是否後續偵查期間也會一併被凍結?
不好意思,因為出發點就是自己這邊出的問題沒又對網拍事情多留意上心導致這樣的狀況也很後悔,又是第一次碰又這樣的狀況,所以詢問的東西比較多,煩請耐心指教,謝謝!

當時我直行車 綠燈 撞到一位 站在馬路上 躲都不躲的一位老先生
當時10點多 店家休息 剛好路燈也沒開
我閃避後他拿雨傘推了我 然後反作用力自己跌跤在地上
然後我就摔了出去
警察初步判斷是
我:
涉嫌未注意前方路況
對方:
涉嫌站立馬路阻礙交通
以上是 事情經過 我想問的是
當時發生時間是 101/12/09日
他提告時間是 102/6/07號
警察在102/07/15日 提告書給我
說對方告我過失傷害
可是警方說我沒過期也可以提告
我現在擔心的是
如果上法庭
我不能也告他過失傷害嗎
一開始我以為他就算了 我損失也不想跟他計較 他也只不過擦傷
我是腳膝部 多處 嚓挫傷
我已經把我的診斷證明書 交給檢察官了
所以請問各位法律專家們 我上了法庭 我是被告 我還能告他過失傷害嗎?
或者是被告的狀態 在法庭上跟檢察官提出我有受傷之類的嗎
檢察官 已經收到我的診斷證明書了


各位律師您好:
我告對方妨礙明譽(有錄音證據),第一次偵查庭在檢察官緩頰下雙方調解,第一次調解我跟對方提出兩個要求,1.正式道歉,2.精神撫慰金20000元,調解中對方已有向我道歉,但撫慰金只願包500元紅包給我被我拒絕,並跟調解會說明將本案轉回地檢署我將提告對方(當時未提出索取不成立證明),經過一個月後此案無消息,打電話至調解會詢問此案是否轉回地檢署,調解會回答說:地檢署移來的調解案件須兩個月才能轉回地檢署,所以此案須開第二次調解,我回答:對方沒誠意我不想再調解。調解會說:他們會再發第二次調解會,請問:1.類似案件調解一定要兩個月後,調解不成立才會轉回地檢署嗎?2.對方既然沒誠意調解,第二次調解我不去可以嗎?3.對方有道歉而我第二次調解會未出席,會不會影響檢察官判定呢?例如判被告不起訴或緩起訴等等,若判緩起訴我能提出我的要求嗎? 謝謝!



本次刑法修法將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明訂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刑罰(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所以酒駕經酒駕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即已構成不能安全駕駛罪,若沒有經檢察官緩起訴而進到法院審理裁判,原則上都會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故最好設法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依目前實務現況為附命繳交一定金額之條件),而能夠不要讓法院來審理。而就您所述情形則重點在於有無構成刑法第185條之3第2款之不能安全駕駛情事,在實務上雖有以相關測驗通過而認定並沒有不能安全駕駛情事的案例存在,但那並不具有通案的拘束力,所以並不能完全排除檢察官認定您具有不能安全駕駛情事,而以本罪提起公訴之可能性。
其次,檢察官偵查後逕行起訴的情況,若該案並未因為酒駕而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者,其法定刑度固然是尚在刑法第74條緩刑要件的範圍內,但是否同時宣告緩刑須由法官依具體案件事實加以衡酌後決定(依法可以不併宣告緩刑,若沒有前科的話初步來看則符合緩刑的第一個要件)。當然,法院也有可能在法定刑度內最終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時,則此時有易科罰金之餘地,而得以不用坐牢。
若本件被認定構成不能安全駕駛罪的話,在以下三種情形會有機會不用坐牢:
1.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2.法院宣告緩刑
3.法院判決之刑度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