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mail 102-10-02 21:22

上個月騎機車時在十字路口與一台A自小客車發生車禍, 我的方向是閃紅燈, A自小客車方向是閃黃燈, A撞我後, 機車摔出撞到另一台停駛的B自小客車, A車與B車皆無人受傷, A車有第三責任保險出面, 我跟B車都已經跟A車和解, 剩下要處理的就是我跟B車的和解的事情, 該車禍事件我的肇事責任較高, A車保險是判定肇事責任我7他3, 所以B車的修車費用, A車賠償3成, B車與我要7成的賠償, 後來與B車駕駛相約, 並不是不願意賠償, 是想談談看賠償價格是否可再談, 後來有跟對方談到車子折舊, 也無跟對方惡言相向, 但對方不覺得有折舊說法, 另外又提出要加上修車時無交通工具的代步費用, 想請問是否可仍堅持折舊說法, 另外代步費用也需賠償嗎?

沈恆 (沈律師) 102-10-03 01:53

可以扣除折舊;代步費用也要賠。以上謹供您參考。

兔崽子 102-10-01 23:55

五年前我發生一場車禍,沒記錯的話是97.03.18發生,警方無法判定我與對方誰對誰錯,而且當時我去做筆錄時警方告訴我說對方沒有去做筆錄,事後也沒有作任何調解的動作。如今在上個禮拜我老闆娘收到支付命令要扣我薪水,我才得知當初對方在民事期限的最後一天有提出支付命令要我賠償20幾萬,但是當初警方並未判定肇事責任為什麼對方可以向我提出支付命令?後來信件有送達我家我也不知道所以我當初並無提出異議所以在法律上視同我同意支付賠償,但是當初我無照所以應該也要通知我的法定代理人是嗎?但是我媽媽(爸媽離婚)也不知道有支付命令,如今事隔5年了法院寄出支付命令到我老闆娘那裡我才知道,而現在我在民事上也還是未成年(我84.02.12生18歲),我有去調閱卷,是我二姊簽收,但是並無交給我或我媽,在程序上他們是準確送達,但我(當事人)和我媽媽(法定代理人)都不知道,現在我該怎麼處理?我有去法院的諮詢他跟我說現在只能寫訴狀看法官是否能重新再審,我該如何寫呢?又該提出什麼呢?  我有去交通大隊想調當我做的筆錄和現場照片及分析研判表,但警方說當初電腦還未完善所以沒有輸入電腦,且已過5年所以資料已經銷毀了。

那我現在到底該怎麼辦,我們家單親也沒有什麼經濟與人力根本沒有能力支付那麼大筆的賠償。而且我並未紅燈但在資料上他們卻打我紅燈,那時是對方紅燈但對方說是我,而警方無法判定加上無證人可以出面證實。

沈恆 (沈律師) 102-10-02 07:07

您好!支付命令不會調查對錯,只要合法送達後,債務人沒有異議,就代表債權確定了;而若同住的二姊已簽收法院文書,通常也會認為是合法送達。綜上,本件大概只能從送達合法性?及時效消滅與否?著手。以上謹供您參考。

本件建議您向法院民事執行處聲請閱卷,以釐清支付命令上之債務人下面有無法定代理人欄位之記載,若沒有送達法定代理人的話,或許有可以爭執其送達效力之空間。

阿鴻 102-09-27 23:35

機車被急駛而來紅燈機車撞.造成多處擦傷頭部撕裂傷縫數針.鑑定報告出來對方實屬完全責任.受傷的一個月內對方也無關心慰問.全權丟給保險公司處理.一個月過後我方申請調解.對方有出面和委任保險員(國泰.有保第三責任險及強制險).車損醫藥費零零總總加起來快4萬.對方保險員意思是實支實付.沒收據的不能拿錢 而且他的上限也只能到四萬多 . 對方保險員有表態也不怕我們告  然而調解失敗現在在等第二次調解   請問這種狀況上法院能理賠保險以外的錢嗎   請指點迷津..

1.建議您務必要在事發六個月內的告訴期間提出過失傷害罪的刑事告訴,在面臨刑事責任的狀況下,這樣對方或許會較為積極的處理。
2.保險公司的立場事實上和被保險人的利益未必相符所以往往都是以拒賠或者拖延方式來處理,以期降低理賠金額,所以不要只期待著保險公司積極處理,儘快把肇事者「請」出來面對其應負的賠償責任,才是正辦。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費用支出部分建議要收集單據,以利後續主張。

一般人 102-09-20 09:45

事情是 開車行駛大馬路閃黃燈路口騎車的從小路閃紅燈衝出撞到車子右邊葉子板! 騎車的一隻腳斷了但是因為開車的有喝酒 完全被咬死理虧 雖然肇責比例不是開車完全錯
但是因為他喝酒了 也缺少法律知識 就被一直獅子開口

幫對方負擔住院期間費用及醫藥費用先花了6萬多
後面又再拿了一筆10萬出的錢

但是對方不願意這樣算 說他本身當警衛一個月領4萬多
要我們每月給他4萬 先給一年 看能不能上班再來說

我們當然沒能力接受 對方提告民事求償要求150萬 (開車的人家境並非有錢人)
也因為不懂車禍理賠協商 他在簡易法庭 最後變成50萬成交
但也因為是做工人 沒有每天做 實在付不出
(開庭時 一拐一拐進去 開完庭後在大門口看到竟然是正常走路 完全看到人性貪的一面) 然而對方就進行查封他唯一的公寓 要拍賣

是想要請問 是不是能夠再提出重新協商一次理賠價錢的機會 不是沒賠 也不是不賠 只是被人那種敲竹槓的感覺真是啞巴吃黃蓮阿
萬分感謝 希望有夠幫幫忙 不然就沒房子住了

若可以拍攝到對方走路正常之照片或影片,得以調解時受到詐欺為由,提起撤銷調解之訴,將當初調解撤銷,但應在知悉後30日內提起。

Vivian Hung 102-09-12 17:07

律師您好:

本人(A車)於前些時日在停紅燈時遭後車(B車)追撞,致本人後車毀損,當時有請交警至現場處理,當時肇責確實為B車無誤,作筆錄時肇事者表示車輛係向友人所借,因當時肇事者亦未帶行照(故無法得知車主為何人),亦無保險,肇事駕駛人甲當時不發一語,均由友人乙出面向本人協調賠償事宜,並於筆錄中載明「肇事人甲同意理賠,並同意將A車之毀損恢復原狀」。

友人乙當時表示所有賠償問題均由其負責,因甲、乙二人當天有事無法現場理賠,故約定事後相約車廠進行估價維修事宜,惟事後肇事之一方未依約至車廠進行估價及維修事宜亦不予理賠,故請教律師

(1)此次肇事之損害賠償請求之對象,除肇事駕駛人甲之外,是否亦可對友人乙、肇事車B車之車主?(因友人乙當時表示所有賠償均由乙負責並當場表示若其不賠我方可向法院對其提告,此算不算已為口頭要約之一種?)

(2)損害請求之範圍除了車輛之維修費、維修期間之交通費之外,還有無其他賠償項目可請求?

民法第300條,乙對於該賠償責任已為承擔,可以對乙請求賠償,而筆錄記載肇事人甲願負賠償責任並由其簽名,則本件性質上為由第三人加入為債務人,與原債務人負同一責任,可以對其二人請求連帶賠償

本件賠償金額得附加自損害發生時起至賠償之日止之法定利息

Vivian Hung 102-09-12 18:00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民法第300條,乙對於該賠償責任已為承擔,可以對乙請求賠償,而筆錄記載肇事人甲願負賠償責任並 ... (恕刪)

律師您好

倘若筆錄上只有肇事駕駛人甲有簽名,友人乙並未簽名,是否仍可請求? 因只知友人乙的名片,至於其他所有相關資料(戶址、ID)均不知,在訴狀上則無法備載,對於友人乙之請求在法律上是否有失效力? (非常感謝律師)

回覆 Vivian Hung 的發言內容:

恕刪

您好

 

債務承擔不以簽立書面為必要,僅生舉證問題,可以聲請傳喚當時處理的員警詢問,甚至該名片都可間接證明債務承擔之事實。

若該名片上有其事務所或營業所,自可以此作為送達地址。若再無法送達,可向法院聲請公示送達。

Vivian Hung 102-09-13 08:25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Vivian Hung 的發言內容:

非常感謝律師撥空回覆,甚為感恩!

Vivian Hung 102-09-16 13:12

再請教律師

有關此次肇事,有到交通大隊調當時事故分析表,而警察居然寫「此為當事人自行息事案件,未予初步分析研判」但是後車撞前車是事實,且警察當時筆錄有寫到【第一當事人願賠第二當事人這次車禍車損部份恢復原狀】;想請教律師

若要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是否一定要等交警重送的分析報告出爐才能向肇事者提告? (註:已對肇事者及友人、車主寄發存證信函了)

yeuchern 102-09-10 15:19

最近,小弟我在騎車去上班的路途上,經過十字路口,因當時紅綠燈黃燈,小弟我想說快速騎過十字路口,已經騎過之後,當下有一位路人似乎是紅燈過馬路,小弟我因機車速度有些許快,而我有閃過這位路人,只是有輕微撞到,加上我必須上班所以未停下看這位路人即離開,事後過了不知幾天,才接到警察的通知說我有撞到人。我想請問,如果遇到這樣狀況,因為這位路人紅燈過馬路,而我撞上他之後未停下離開,這樣問題該歸咎於誰?

沈恆 (沈律師) 102-09-10 17:51

您好!撞上路人若致受傷,即使對方有過失,您還是可能成立過失傷害罪;撞人受傷不留下處理而離開,還可能成立肇事逃逸罪。以上謹供您參考。

james 102-09-07 20:29

你好,我是在9/6號下午發生車禍

我是台南府前路金華路口擦撞

我是左轉車輛,前方還有一台右轉待轉(府前路左轉金華路往南)

綠燈時已經開到斑馬線待轉,現場無左轉燈及待轉區

輪到我車轉彎時我以已經綠轉黃燈,此時我車已經開道路中央,車頭剛過中央時已經紅燈

對方車輛詢問後是騎機車到紅綠燈時剛好綠燈加速通過(金華路北往南)

在十字路口正中央發生擦撞(金華路為台17甲省道)

汽車副駕駛座及後座門毀損車頭車尾擦撞

對方機車車頭毀損

金華路內側車道為快車道,路面有寫禁行機慢車

今天我去警局詢問警察路口問題

他回答十字路口並沒有快慢車道之分

當時我以打左轉方向燈,以待轉

路口並無監視器汽車無形車記錄

警局路面圖也是畫事故地點十字路口正中間,相片就是損毀部分

因為汽車只有強制險,所以理賠部分很麻煩

對方有受傷,打石膏

我今天詢問警察說我如果騎快車道,在這個路口車禍,他回答並無違規

因為路口無快慢車道之分

那我跟他說我過路口從慢車道切道路口車道部分,過完路口在回慢車道不就也不違規

他只是跟我說我要贏應該很難,因為對方有受傷

向這樣的話我去道路鑑定會有勝算嘛

理賠需要賠他們嘛

過失傷害的部份會成立嘛

因為我認為我已經在路口了,理應完成左轉程序

對方是和我在十字路口正中央擦撞

他有未注意路況的部份嘛?

請問我該怎麼處理

 

剛看到的法條

1.直行車未讓已先進入(完成)轉彎之車輛先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
02條一項第六款後段規定)。

2.未注意車前狀況(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二項規定)。

hsinhsien 102-09-05 11:46

我方 (下圖A): 機車,主道路直行車,閃黃燈

對方(下圖B) : 轎車,巷子出口左轉,閃紅燈

------------|   |-------

      C

-----------------------

   A﹥﹥   

------------| B  |-----

 

發生經過

對方轎車(B)從巷子停車場開出來往(C)方向,我方機車(A)車速約5X,剎車來不及撞到(B)車的左邊車門

當時我方直行車道的交通號誌是閃黃燈,對方巷子出來的交通號誌是閃紅燈

對方轎車有行車紀錄器,畫面是車子停止狀態,車子慢慢往前動約3秒,機車就撞上去。

事發約四天,對方主動聯繫說不想等警方事故圖,提出轎車的修車估價單約5萬台幣,若等一個月後警方事故圖跟初步分析出來後,一定也是照責任區分兩方賠償的%數。不斷強調我方一定是車速過快才導致他沒看到我方機車,請我方自行評估要賠償對方幾成。

由於對方高級轎車的修車費較貴,我方機車醫藥費約台幣五千塊錢,所以若照%數算,一定是我方吃虧。(前提是我方完全無肇事次因)

此路段有監視錄影器,肇事主因一定是對方未讓直行車。請問若我方車速若有超過此路段限速,到時候調解的互相賠償會超過10%嗎?

我方是否應該要等到警方的事故圖跟初步分析出來後再跟對方依照責任釐清賠??

謝謝您花了時間看完。

林智群 (klaw) 102-09-05 16:19

 建議等警方事故研判表出來後再跟對方談賠償問題,

不過對方車子比較貴,相抵下來你比較吃虧

韋瑞 102-08-30 12:08
我是女方的老公、我只知道對方的行動電話。 證具是行車記錄器只錄到聲音、所錄聲音兩人都是在車上停紅燈和車子行進間、 發現時老婆當下有承認有發生過性行為、現已打死不承認 在車上兩人像熱戀中的情侶一樣、以下是在車上曖魅對話。 女方接電話完後 男方:是妳阿那答。。(這樣男方算知悉女方有婚姻關係存在嗎?) 女方:不是、阮阿娘。 男方:妳自已說的阿,可以當面做為什麼要用LINE做愛。 女:哦 女方:曖呦看完了沒,很晚了餒。 男方:阿等一下麻是愛繼續(台語)。 女方:ㄟ幹麻玩我肥肉你不是也有。 男方:你很奇怪餒我玩也不行,摸不行哦都不行。 女方:那我可以哦!你覺得如何。 男方:伸懶腰的聲音。 女方:馬上回ㄟ。 男方:笑。 女方:您很壞ㄟ。 男方:那裡壞。 女方:幹麻啦,好久沒摸到它了。 男方:真的嗎? 女方:對阿。 男方:我也好久沒摸到它了。 女方:那有你剛剛摸好幾下。 男方:我有摸到頭頭嗎? 女方:嗯哦。 男方:我有沒有好久沒摸到了。 女方:嗯開車啦。 男方:你剛剛有摸到我沒有摸到。 女方:嗯(笑),太過份了你怎麼可以這樣,借人家摸一下會怎樣阿。 男方:好。 女方:會、會怎樣。 男方:怎麼樣:。 女方:你要開車麻厚你這樣很危險餒,你的電話啦。 男方:因為一隻手在這忙,原來這裡還有一隻手哦。 男方:有親的聲音。 女方:喂你真的很過份餒。 男方:綠燈綠燈綠燈了。 女方:趕快開車、開車。 男方:好阿、牽牽。 女方: 牽好阿、j是舍(台語)、暗笑。 女方:怎樣啦受不了了厚、幹麻閃。 男方:你到底想怎樣那個排骨飯。 女方:您幹麻閃先回答我。 男方:你到底想怎樣那個排骨飯(笑)。 女方:你要幹麻。 女方:笑。 男方:我跟你講。 女方:ㄟ。(疑是男親女) 男方:阿你不要晚上來做愛,(站那麼久阿、台語)意思私處翹很久。 女方:n~n~恁阿娘不是說(台語)好不容易。 女方:哦、借我Call他一下會怎樣,你先讓我Call完在跟你回家。 男方:好、好。 女方:你說好。 女方:阿就沒有人看到阿。 男方:哦那你的意思是我吃飯我可以這樣翹起 來就對了(台語)。 男方:小姐你不是說愛卡淑女、我好歹麻是盤腿娘,你是歸ㄟ安餒(台語)。 女方:阿就沒有人看到阿。 男方:你的意思我吃飯可以這樣翹起來就對了(台語)。 女方:吃飯不行啦(台語)在裡面又沒有人看到。 男方:所以你也是做表面的吼。 女方:就沒有人會看到會怎樣。 男方:那你的意思是沒有人看到就可以做壞事。 2013年8月24日晚上23點14分14秒到男生家附近停車場。 在男方家快2小時 8月25日晚上01點06分43秒女要離開 男方:各一介(台語)。 女方:不要鬧啦,捨不得我回家阿。 男方:嗯。 兩個一起笑。 女方:這樣子吼,別鬧啦這樣子。 男方:直直彎過去就好(指車) 男方:您看差有夠小哦?(台語)。不知指什麼 女方:你在這樣子。 男方:好好好我開玩笑的(台語)9點麻吼,你給我記住(台語) 2013年8月25日晚上01點22分02秒女方回到自家。 這些是較清楚對話。 我可以控告他們兩個什麼嗎? 我只想告第三者可以嗎? 我可以訴請離婚嗎?成功機會大嗎? 請律師大人幫幫忙感激!
您好

您好:

據您所陳述的內容及您所提問的問題,提供以下之建議

1. 刑事部分:您必須先向兩人提起通姦罪的告訴,之後再撤回針對配偶之部分,如此一來就可達到您想單純只告第三人之目的。但由於這是告訴乃論之罪,您必須自知悉時起,於六個月內提起告訴,始為合法。

2. 民事部分:據您所提起的對話內容,若您的配偶與他人有合意性交的話,就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2款的離婚事由,但如果您有事前同意、或事後宥恕或知悉後已逾六個月,即不得請求離婚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Thy 102-08-24 20:42

您好,小弟的女友在二月中發生車禍

我方是機車,對方是汽車

地點是一處十字路口,我方直行,對方迴轉

雙方都說沒有紅燈,也無超速,路口沒有監視器,對方汽車也無行車紀錄器

雙方都只有強制險,沒有第三責任險等

 

對方無受傷,我方雙腳都有縫針,較大傷口約五處,會留疤!!

我方車損約兩萬,對方約四萬

對方沒有肇逃,也有和警察到醫院探望

 

女友第一天就回家休養,但對方當天就打電話要求和解

我方一開始不肯(因為不懂)但對方說他等很久,家裡有事

當天就簽和解...(對方一直盧,甚至還說要到女友家載他)

(我女友家中只剩她一人..我們當天嚇到,很怕對方要幹嘛)

(這起車禍,是我們經歷第一次重大的車禍)

當晚就寫和解書了!!!

 

和解書的大約內容是

車損互相賠償!!!(那時我真不懂為啥我和女友都同意簽,機車汽車根本沒戲)

對方願意用強制險支付我方醫療費用,還補了一句說,如果強制險無法支付

會個人理賠!!!

然後還說這份和解書不能和任何人說...!?

 

後來雙方個傳真車損的估價單,我方兩萬,對方四萬

如果互賠就是我方賠對方兩萬

 

但對方在三月初,去申請調解會,在會裡又提到輪框需要更換

四顆的價錢要近三萬,但重點是那天車禍受損地方頂多是右前方

還有為什麼當初不一起傳真???這事發生事已經過了近三星期

 

這期間我方犯了點錯,就是沒接對方電話(老實說,是因為害怕亂說話,而不敢接)

對方才開調解

 

調解委員當天有幫我們喬說,我方賠對方約一萬二至一萬五和解好嗎? 

我方可以,但對方堅持不肯

而最終調解失敗,對方揚言要提告

 

我方很害怕啊,因為第一次發生這樣的事情

後面幾個月有去做法律諮詢,律師說可以提過失傷害

只是寫了和解書後會變得比較不利

 

然後對方車損的輪框錢,律師是說可以請對方提證據

(例如:為何要換跳四顆才行什麼的)

 

到七月這期間,我們問了不少有關賠償等問題

有問到女友的傷口,是否可以做醫療美容

但我們又不確定,醫美的部分,算不算是賠償?

很多人都說可以..但我們很怕會被對方打槍

(因為被撞,才有傷口,才會醫美..這應該行的通吧?)

 

對了,我們有去申請初步的車禍鑑定

但上面只寫的好像是個執一詞,有跟沒有一樣

 

六月中對方又開了一次調解會(對方無提告)又來和我們討車損費用

(這期間都沒有電話的往來)

我們也和對方講說醫美的事情

但因為這期間我們有請醫生幫我們開醫美的估價單

醫生是說,這傷口至少要等五個月,才能開估價單

(怕傷口還沒好,裡面有膿什麼的等等)

對方也說好,會等!!

但這期間對方又一直去申請調解,也沒還沒超過五個月

我們這期間因為工作,也沒辦法去

導致調解會超過次數,只好換其他地方調解

最後一次調解,我方還是沒辦法開出醫美估價單

但有擬一份和解用的賠償明細給對方(裡面有類似精神賠償等的那種,這期間我們也有去看精神科)

對方嚇一跳,指說為什麼要拿這張給他(這張估價單大約在十萬上下)

當然,對方不肯,但我們有和他說

醫美的醫生說,這傷口往後做一次一公分也要三千塊錢

這些傷疤加起來也要好幾十萬,希望你認真考慮一下

 

但對方仍堅持等我方開醫美估價單

所以我們也只能請對方再等等,調解在保留,往後再開一次

 

只是後來拿到估價單了,光是在醫美部分最少也要25萬(醫生說至少要五次)

(我們還特地到國立附的醫美去看,果然是不便宜...)

但是...後來在申請調解,對方也沒再來了

中間至少保留四次(這調解會的姐姐人真好...說還是希望能解決啦)

直到最近快過法律期限,我們只好到地方檢察署提告

過失傷害這塊...

 

問題重點是,我們告過失傷害是對的嗎?

我們應該都是照著和解書走吧?車損部分沒有輪框錢,當然賠

而且對方好像也提不出證據...然後和解書也是對方寫的

還是應該告他沒有履行和解書的部分???

 

還有我們第一天去提告時,因為什麼都沒帶

只帶張三聯單就去了=_=我女友還被檢察官罵說什麼都沒帶,問不出什麼來

(說不用帶的是說,想當然我也被罵得很慘)

過幾天後,有寄來說這幾天要開監察庭...

請問這監察庭是開什麼的?是開那天沒有說完的?(做筆錄)

還是雙方都來就開庭了???

如果是後者,我們也沒有申請律師,也不知道怎麼申請

這情況該怎麼辦(星期一就要開庭了....!!!!!

 律師是不是第一能請免費的呢???

 

以上,很傷眼,但這是我目前遇到的冏問題,謝謝阿
(好不容易找到可以發問的地方了,平日想去鄉公所在找律師諮詢的
可是才知道他們是輪班的,不見得天天都在...) 

林智群 (klaw) 102-08-25 11:57

 告過失傷害是對的,

至於和解部分,既然已經簽訂和解書,就是提告請求履約,把相關單據檢附給法院

黃先生 102-08-21 20:38

車禍當天,是在板橋往土城的環快.
T字型道路,雙方都是機車.

我在T字口待轉然後等到左轉綠燈亮起後,左轉被對方從後面高速追撞.
雙方人都沒有什麼事情,但是他的機車全毀.我的機車沒事.
對方咬我違規左轉紅燈還說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可是我們是同向車道.

之後我也向附近的住戶調出了監視器.車禍事故初判也寫對方超速.

對方開口就跟我要三萬塊的修車費,我覺得不合理不願意賠償.對方也在調解委員會上叫囂.
現在對方說要提告,所以我打算請律師.是否有律師可以給點意見?

 

本件初判表上有關雙方肇事因素分析,您這一方的記載是空白的?

 

 

黃先生 102-08-21 21:04

初步分析研判表上我方是這樣敘述:涉嫌左轉彎時未注意左側來車,且未保持適當之間隔 

回覆 黃先生 的發言內容:

初步分析研判表上我方是這樣敘述:涉嫌左轉彎時未注意左側來車,且未保持適當之間隔 

 

本件依初步分析研判表上您這一方涉有過失(依其記載來看您這一方的過失比例似乎比較重一點),對於因此所生之損害依法即須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只不過本件應該是屬於雙方與有過失之情形,就該損害之部分應由雙方各按過失之比例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黃先生 102-08-22 09:16

所以這不能算是後車追撞前車嗎?

呂文正 (凱文兔) 102-08-22 11:23

您好

依您敘述應是雙方均有過失

但仍建議先送行車事故鑑定,請警方先送行車事故鑑定,瞭解雙方何者為「主要」肇事原因。

對方向您求償時,您得依行車事故鑑定主張依過失比例支付。

如仍有後續問題,煩請不吝來電指教。

102-08-15 09:49

今天我騎機車無照駕駛,但在限數內行駛,綠燈時我要通過十字路口,因為樹擋住了我的視線我沒有看到一位老奶奶紅燈,當他看到我向她騎過來的時候,她就愣在那邊沒有行動,我只能選擇讓我自己往旁邊閃,摔車以免發生更大的傷害.
想請問我這樣無照駕駛但在雙方皆有責任的狀況下強制險會理賠嗎?
那如果會理賠但需要代位求償的話,保險公司會跟我們索取全部的賠償金嗎?
因為我也受傷了,我們可以跟對方索取賠償嗎?
如果不幸,那位老奶奶去世的話,我未滿18歲,請問可能遭受什麼樣的刑責呢?

謝謝律師!!

 

angus 102-08-14 13:00

您好:

本人7/19上午發生車禍,對方為廂型車由中山北路往南方向,我方為機車由民權西路往東方向,我方前行路口交通號誌秒數已歸零但仍未變成綠燈,對方是綠燈已變成紅燈,初步判定是我方紅燈,當時路口員警說此是變換號誌過程發生事故,不願採集對方極長煞車痕。

路口監視器畫面說明我方機車群已行駛至中山北路南向五分之三,正待對方最後3輛車經過,待3輛車經過後,我才剛起步,即被對方車輛撞傷。

 依您所述內容來看,初判表所為肇事因素分析之結果似乎對您這一方相當不利,建議您依相關程序聲請交通事故鑑定,俾以重新確認肇事責任歸屬。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angus 102-08-14 17:34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您所述內容來看,初判表所為肇事因素分析之結果似乎對您這一方相當不利,建議您依相關 ... (恕刪)

謝謝您的提醒!

目前已聯絡並請警方協助取得台北市交通中心當時的號誌變換情形影像資料,確認當時中山北路南向的號誌是紅燈,我將取得後,重新申請肇事鑑定

再次謝謝律師您的幫忙。

小小陳 102-08-10 22:30

各位律師

時間:2013/7/7

地點:台中市

 

初判表:對方為[違反交通號誌及指揮],我方為[自述時速超過速限],(PS:有一目擊證人證實對方紅燈)

 

傷勢:我方腳踝骨折醫生診斷書判斷大約為需休養三個月,對方僅手部小擦傷

 

目前狀況:對方幾乎不理不睬請對方處理用各種理由推拖,我已拿到[調解不成立證明],原因為(對方不到場)。

 

問題一:因為公司不容許我請假那麼久,所以我只請假一個月便拿著拐杖回公司上班相當不便,請問這樣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我三個月的薪水嗎?還是只能請求一個月?

 

問題二:目前我月薪3.5W,修車估價單2.5W,醫療部分約2W,請問我大概可以向對方求償多少金額?總賠償數20W會太多嗎?

 

問題三:我確定對方有正當工作,請問有可能官司打贏但對方耍賴,我還是拿不到一毛錢嗎?

 

問題四:若請律師我可以由律師全程負責我都不用請假出庭嗎?我這樣的案件值得請律師嗎?

 

問題五:我只想給對方一個教訓若最後我沒拿到賠償也覺得還好,請問律師費用是以時間計算?出庭數計算?還是CASE計算呢?

 

問題六:車禍事故鑑定報告會寫出過失比例嗎?

 

以上麻煩各位朋友回答了

 

 

小小陳 102-08-10 22:09

各位律師

時間:2013/7/7

地點:台中市

初判表:對方為[違反交通號誌及指揮],我方為[自述時速超過速限],(PS:有一目擊證人證實對方紅燈)

傷勢:我方腳踝骨折醫生診斷書判斷大約為需休養三個月,對方僅手部小擦傷

目前狀況:對方幾乎不理不睬請對方處理用各種理由推拖,我已拿到[調解不成立證明],原因為(對方不到場)。

 

問題一:因為公司不容許我請假那麼久,所以我只請假一個月便拿著拐杖回公司上班相當不便,請問這樣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我三個月的薪水嗎?還是只能請求一個月?

 

問題二:目前我月薪3.5W,修車估價單2.5W,醫療部分約2W,請問我大概可以向對方求償多少金額?總賠償數20W會太多嗎?

 

問題三:我確定對方有正當工作,請問有可能官司打贏但對方耍賴,我還是拿不到一毛錢嗎?

 

問題四:若請律師我可以由律師全程負責我都不用請假出庭嗎?我這樣的案件值得請律師嗎?

 

問題五:我只想給對方一個教訓若最後我沒拿到賠償也覺得還好,請問律師費用是以時間計算?出庭數計算?還是CASE計算呢?

 

問題六:車禍事故鑑定報告會寫出過失比例嗎?

 

以上麻煩各位律師回答了

 

 

 

本案刑事部分雙方有無提出過失傷害罪之告訴?

小小陳 102-08-11 12:00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案刑事部分雙方有無提出過失傷害罪之告訴?

我方等我腳康復就會到警察局提出過失傷害罪之告訴,資料我的準備好了

 

對方受傷很輕微不清楚當時有沒有就醫,我猜是沒有,對方態度消極我想也不會對我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

阿金 102-08-10 21:46

父親節這天與家人吃完飯返家途中.經過十字路口(中壢市環中東路與龍岡路交岔口).對方車輛由紅燈左轉待轉車道(雙白線)切出來.當下我按喇叭示警.但是對方沒理會還是硬切出來.他的右後保險桿和我的側邊車身及左前保險碰撞到(刮著過).當下對方沒有要停車的意思.我馬上加油門追上去用車身攔住他.對方下車後一直道歉.並稱因為趕回家餵奶所以沒注意到.我看車身損壞的地方蠻輕微的.所以我同意對方不用報警的意見.私下和解就好.對方也聲稱待估價單出來之後會轉帳給我.現場我只有用手機拍下對方的身分證正反面、車號及碰撞的地方(只注意到對方的...).自己的車子都沒拍照存證.雙方留下聯絡方式就各自離開了.隔了兩天我才利用休假時間去修車廠進行估價.我將金額報給對方後.對方卻不願賠償!!     請問目前這個階段我該如何處理?

可申請調解,調解不成亦可提告,惟因並未報警,有關車禍情形可能會各說各話,是否能獲得賠償即不得而知.

ERIC 102-07-31 23:35

紅燈時我前方還有台車子 後方車沒保持安全距離直接撞上 坐筆錄時肇事者先行逃走叫別人出來頂罪筆錄說會較保險公司的處理會全權負責(我跟前方車都有看到肇事者也知道他找人頂罪) 由於他從後方撞是導致我撞到前面的車 前面車尾刮傷掉漆 我的車頭毀一半(因為它是休旅備胎在後市TERIOS)所以我的車頭直接撞進去 車尾還好 但現在修車需要6萬九 保險公司拿了張初步研判表說我沒有保持距離我只願意陪後面我很不懂 我找頂罪的他也不願意 說沒證據

問題1初步研判表一定正確嗎 是照什麼下去定論的(很不了解為什麼推撞備說成沒保持距離)
問題2我去申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有太大的幫助嗎 假如要補充對我有利的證據大概是哪些

和解時面對保險公司或肇事者有什麼需要注意的 另外保險公司是不幫無照駕駛理賠的嗎 例:A男把車借給無照的B男出了車禍保險公司幫他們嗎 我能請肇事者保險公司幫忙調出肇事者的行車紀錄器嘛

 

102-07-28 00:53

請問我未戴安全帽紅燈有警察臨檢

當我騎過去未看到警察臨檢因警察臨檢車行裡的門口攔查
因修車行旁邊有箱行車擋到.那又是轉角點
當我過去看到員警時他已走外車道當我閃過他時
他卻一直往內車道到路中央(警察臨檢時可這麼做嗎?.當時紅燈)
因對面車道有來車所以我外車道騎過去""員警的左側""
但當我越那位員警後約3~5公尺我摔倒
我起身有員警過來說撞到那位員警,但當時我未感覺有撞到
之後我騎走(因頭次遇到這樣的事又緊張加上對警察的不信任 )
之後有員警到我家說我肇事逃逸要到警局做說明
到警局時有員警說那位員警右手中指骨折,可我當時從那名員警左邊過去
而他當也並未有轉身的動作這樣算肇事逃逸?
再請問要和那位員警知道歉跟和解但對方目前不願意,已向他道歉在電話
因對方說要等9月覆職才願意和我面對面談,但在那之前就開庭的話
會不會被法官們認為我沒有要和對方道歉跟和解,是否會被當成我並無悔意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14

 只要訴訟中有達成和解,就算有誠意,不過也不會因此無罪,頂多判輕一點

大力 102-07-14 13:22

你好 我有問題 想請教你 我今天車禍第四天了 對方不賠我車損 我有心賠對方機車跟人員的小傷害 

我是想知道我的責任歸屬 我是臨停拿錢 我在綠燈左轉時 對方紅燈 撞上我的車頭左前 他受傷 我想知道我的責任歸屬 因為現在他們都說什麼過失傷害 可是我真的就只能認賠嗎? 

 

                 ↑綠燈↓ ←紅燈

----------------------------------

                   斑馬線 [ 我ㄧ ] 斑馬線

-------------------------------------

        [ 三 ]斑馬線 機車二 斑馬線

----------- --------------

 

我手上有錄影帶證物跟人證 解救我吧!

林智群 (klaw) 102-07-14 22:23

肇事責任以警方製作的車禍現場研判表及車禍鑑定報告為準

Yuti 102-07-02 15:46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
今天開我爸的車〈我有駕照〉到某個十字路口,本來是黃燈我想開過去,後來還是停下來〈等紅燈時停在超出一點機車格、不過還沒超過斑馬線的地方〉,
後方一位機車騎士似乎因為剎車來不及,於是撞上了車子後方,因為她沒有受傷〈她有正常的騎機車到車窗旁跟我道歉,我想她沒受傷〉,所以我就沒有下車處理,
這樣會被告肇事逃逸嗎?我應該去警察局備案之類的嗎?〈我沒有記下對方的車牌號碼〉

 1.沒有報警處理  還是可能會被告肇事逃逸  而你將來舉證也會比較困難  2.肇事逃逸原則上要致人死傷才會成立  所以如你假設雙方都沒受傷  是不會成立肇事逃逸

小巴 102-06-16 06:51

13年6月13日大概早上8點半,路況擁擠下雨天!

當時我因為過了紅綠燈之後,在路邊直接雙黃線迴轉,當時這條路已經紅燈了,我的車就直接從兩台汽車中間穿越,但是我的時數不到10公里,雨天視線糢糊沒看見有機車正在直行過來,我發現時已經來不及了,他就撞到我機車的右後方排氣管的地方,在那當下我馬上下車去瞭解對方傷勢如何,因為雨天又是上班時間,所以我攙扶對方到路邊騎樓下,他有說腳很痛,但是我有要求他讓我載他去旁邊不到100公尺處的醫院,他說他要做救護車,當時我們互相都沒報警處理,而且我沒有駕照,聽到要叫救護車我開始緊張,我就和對方說,這路上我有認識的車行,我去叫車行的人來牽你的車,對方也同意我離去,但是我因為害怕被發現我無照駕駛,所以我沒有返回事故地點,我一直很害怕被家人發現,也很擔心對方的傷勢情況如何,直到隔日晚上母親下班之後才決定要面對所以告知母親,母親於是帶我到事故地點附近的警局自首肇事逃逸,但是發生事故當天晚上對方就報案了,在還沒接收通知前去投案認罪,投案當天我有撥電話給對方瞭解傷勢並要約談和解,對方是護士正在上班無法前來談判,於是約在隔日中午談判,到場談判的卻是對方的父親,他直接表明了說,我女兒腳受傷行動不方便在家修養,還說醫生說他要2~3個月才能夠確定是否完全康復才能上班,當時我表明了對方薪資醫藥費機車修理費全都由我們負責支出,但是對方還是是說一些肇事逃逸公訴罪,他們很想幫我們處理解決問題,機會已經給我們了,就要看我們怎麼把握,如果機會不要那他們也沒辦法只好公事公辦,我們要告知對方家人說昨晚你女兒說他在上班,對方父親就說我女兒是去證明給他們醫生看說受傷沒辦法上班什麼有的沒的,但是我越聽越覺得奇怪,我都說全盤要負責了,對方父親怎麼還是不答應,還要我們回去和父親談這件賠賞金的事情,於是我我回到家就打電話機車保險公司訴說這件事情,保險公司跟我要當事者電話要跟他談,保險公司就質問當事者現在在做什麼在哪裡,當事者就說我正在上班,然後保險公司就跟他說保險理賠的最大金額數是多少,還跟他說你父親說你在家修養行動不便,可是你又說你在上班,如果要錢請把驗傷單和行動不便造成上班有所問題的證明那出來,保險公司於對方講完之後就馬上通知我們說他父親是在獅子大開口,於是我就開始回想筆錄上的口供,當事者口供有說到他讓我離開去找車行來牽車,而我的口供也是有說我當下有處理,後續因為怕救護車來警察跟著來,而我無照駕駛害怕被開罰單,所以找藉口離開,再來談和解的是他父親出面談,他父親還是未讓女兒知道他訴說受傷的描述,情況,表示他女兒並不知道他父親有出面和我們談和解,還欺騙我們他女兒的傷勢狀況,但是筆錄上的驗傷單述說只是挫傷,但是他父親卻宛轉的告訴我們賠賞地方有那些,我估計起來大概二十萬跑不掉,這未免也太誇張了吧…

我想請問律師和有看法有建議的網友們…

這樣的事故經過我要達成肇事逃逸的罪名嗎?還有像這樣隱瞞自己女兒出面和我們談和解還這樣敲詐我們這樣有罪嗎?

最後在事故發生當下我也知會過當事者同意才離的,如果當事者父親得不到我們的賠賞,執意要告我肇事逃逸告的成嗎?如果不能我可以反告他們誣告嗎?

律師網友們拜託幫我解答好嗎

katie7108 102-06-11 15:19
今年三月上班路上,因為我紅燈,撞到了一台車,沒有人受傷
下車後,馬上道歉,也關心他有無受傷,對方沒有受傷,拿粉筆劃線後移車
然後報警,再等待過程中也有再持續道歉

後來警察來了,畫了圖,我也很誠實的承認我紅燈才和他撞到

然後對方的媽媽也來了,告訴我,人沒事就好了,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去警局做紀錄,看了行車紀錄,他可以閃開我的,但卻沒有…

然後結束要離開警局時,我又再去和他媽媽道歉,他媽媽仍是說沒關係,
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案發第三天馬上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這樣

後來四月十幾號時,他打電話給我爸爸說保險公司賠三萬,他修車要三萬多,保險公司理賠不成,還另外要求更多的理賠,向是代步費、上班的薪水、車子沒修仍在停車場的保管

我爸爸不同意,告訴對方,只賠保險公司的錢

對方後來寄了存證信函,要我出面合解


但我方告訴他請他找保險公司處理



後來對方申請調解,要我方理賠十一萬
我爸爸出席,仍只賠保險公司所賠
調解不成立

後來他告我了,我可以準備什麼嗎?

我需要賠他的保管費、代步費、薪水、精神賠償…嗎?

另外,出庭的時候我可以準備什麼嗎?
他寫了民事起訴狀,我也要寫嗎?


另外,他還自己寫了MAIL給我的老闆,說我損壞公司名譽,這樣我可以告他嗎?

謝謝大家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6-11 15:59
回覆 katie7108 的發言內容:
今年三月上班路上,因為我紅燈, ... (恕刪)

請拿對方起訴狀等資料跟當地律師面談諮詢。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http://lutong.myweb.hinet.net/

cheng 102-06-08 01:08

前日早晨本人騎機車經某路,因前方紅燈,本人試圖透過車間空隙駛至號誌下候車處,然不慎刮傷某靜止於快車道汽車,刮傷處約15公分長,五公分寬,當時對方要求報警,本人並無任何不配合之行為,警方到場後做了簡易的勘場紀錄,後雙方於警方面前達成協議私下和解,由本人支付毀損維修之費用,後由家父代為與之交涉,對方堅持由熟識之車廠維修,並開出10000元新台幣之維修價碼,家父不願支付,最後雙方以6000元新台幣達成共識,簽訂和解

事後本人以為此事不應如此了結,期間家父與對方談判之內容本人並未參語也並不知悉,然以常理推斷此類刮傷維修應不超過2000元新台幣之行情,對方要求之賠償明顯不合情理,但家父已與對方簽訂和解書並支付賠償金,是否有機會可以本人並未參予和解或其他理由否定此和解,重新簽定和解

 重點應該在是否有合法代理權限  如有  很難主張不受拘束  要求重新簽立和解

林智群 (klaw) 102-06-09 11:21

 都已經簽訂了,原則上不能反悔,

你主張對方應該只支出2000元,跟雙方和解金額6000元只差4000元,

不值得為這樣的金額上法院,也不見得會贏

阿松 102-06-03 16:09

律師您好

有關車禍和解的問題,本人不知該如何斟酌賠償費用

經過:

在103.02.02的深夜11點左右,本人是被友人以機車搭載,位於十字路口與轎車發生車禍,對方的號誌燈為閃紅燈,我方車輛號誌燈為閃黃燈

後續本人也去警局申請初判,結果主因是對方

在這場車禍中,因我方是騎乘機車,因故駕駛機車,所造成其他傷勢,

 

醫生診斷:

女性友人:臉部及手部多處外傷,骨盆骨折斷裂宜休養3個月,後續門診追蹤‧住院五天(急診有包紅包1200元給友人)

本人(男):雙膝及右髖骨多處挫傷,脊椎第4第5節狹窄,有椎間盤突出的問題,後續門診追蹤。住院五天(本人未收到紅包)

 

情況描述

車禍發生第一禮拜對方有到醫院觀看2-3次,並承諾會負擔所有醫療費用車損

第5天希望可以簽立和解書。

我方是希望等傷勢較穩定後再談和解

 

出院後,我方主動通知對方目前狀況已經出院,可先不用到醫院多跑一趟。希望可以請對方處裡修車部分。

對方強制險的理賠員也有主動打電話來告知可以理賠項目。

 

第二次,想通知對方摩托車已經送至他朋友估價完,也修理完成,但是未接電話

       隔天再通知也無回應。

       第三天再通知,對方說明經濟上有困難,身上沒有錢(因為有車貸、母親、小孩…..),必須想辦法籌錢,之後並沒有下文。

我方車損部分,先行自行買單,待後續向對方求償。為了避免對方不想和解

只好先招開第一次調解

調解委員會:

第一次    於4/16號 向對方求償醫療費用,以及精神損失費,各為30萬及25萬萬左右,(這數字是詢問過保險員提供加上個人對於整起事件對方態度、精神損失、家庭損失所衡量出來)

對方態度說明經濟負擔大,這數字無法負擔,也不清楚保險理賠範圍

所以我方先跟對方商量,精神撫慰金均可以商量價格,但是希望拿出態度及誠意來跟我們和解,也希望對方先了解保險公司理賠項目,不要故意不接電話,也不負擔修車費用

第二次     

醫療費用強制險可負擔比較無任何爭議處,

唯一較有爭議的部分是看病的過程分為三次

急診 轉診 複檢,急診及轉診都在本鄉鎮,複診到台北三軍總醫院做詳細診斷,對方保險是說,因該優先在鄰近大醫院做診斷。(個人是因為當初在北部當兵,長跑三軍醫院所以對三軍醫院較熟悉,且醫師專業能力夠。)

因此次對方與友人談妥10萬元和解!已達成共識。

而我因為無法參與此次的調解電話與當事人談後,對方是希望2萬元和解。而本人告知是希望和解費8萬元後加但書,後續如有造成因此車禍衍生出的傷勢,必須由對方負責。

 

 

我個人的部分是覺得這是不幸中的大幸,更不希望走法律途徑,去逼迫對方,就我詢問保險部分2萬元的部分實在是不合理,光是我一個月個薪水都不到,但我沒有這樣的專業以及經驗,所以無法了解到客觀合理賠償價格為多少?該如何評估?該如何計算,

只希望對方可以肩負起讓我回復到原本的健康情況以及我損失的部分,本人更是在意椎間盤突出會不會造成日後的風險,因為對方讓我有種,發生事情只要沒有錢就沒有甚麼責任,這樣是不是窮人可以為所欲為,或是一直說她不知道,一直對不起。

 

對方傳簡訊說到:最近他分析所有貸款以及家庭撫養支出後,理賠我的友人10萬元,薪資已經造成負數需要借錢過生活,對於我所提出的8萬元,實在非常的沒有辦法支付我所開出來的條件以及但書,尋求法律公平的判決。

因為本人也不是非常的富有,沒辦法負擔律師費用,但也不想平白無故因車禍造成脊椎一輩子的影響。

 

祥毅 102-05-30 23:38

某天在某十字路口,我停著紅燈準備左轉,在綠燈即將亮起的同時,突然有台機車犁田一路滑來我旁邊 此刻對方當場倒地,這時我馬上出自於好心的去將他的車扶起,並慰問她身體是否安好,很快的她站起身了,於是我想說一切沒事就不叫警察了(因為當下我要趕火車)確認無異狀後我即離開現場.

然而,在我離開後對方竟以我''肇事逃逸''罪名向警方報案,這時檢察官也主動加入偵辦(肇逃是公訴罪)一個月後警方也循著車牌找到我本人,於是傳喚我到局做筆錄.

在做筆錄前,我從警察那得知該案當下無保留現場痕跡,該處也無監視器,所以可說是證據不足.而對方卻硬生生說成我撞她後接著逃逸,還說當時有叫我留下來和她一同等警察,而我卻不理直接掉頭就走,事實上對方當下完全沒發一語,問她如何也不答話......@@

另外對方表示其同行的友人(2位)是目擊我撞她的證人,我聽到後怎個傻眼....這根本誣告阿,我真的沒撞到他....就算我車上有刮痕也是這幾天和學長互撞所導致,這點我有人證物證予以解釋(同學+學長+四肢受傷相關證明)

在做筆錄的同時,我也堅決表達自己立場,我堅持不承認我有撞到她!!!我的說詞是:她在我旁邊犁田原因我實在不清楚,因為我當下並無轉頭看到事發的經過,所以我不知道!!

最後我也知道自己錯在哪,錯在當下為趕時間沒叫警察來處理.....現在只能等開庭了(刑事)我好擔心被因此定罪....好擔心....我.....該怎麼辦???我沒有證人

林智群 (klaw) 102-05-31 19:11

 建議去案發現場調閱監視器,作為證據,時間過了被洗掉那就很難還你清白了

祥毅 102-05-31 19:36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建議去案發現場調閱監視器,作為證據,時間過了被洗掉那就很難還你清白了

不過現場監視器並無拍下 因為是死角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您的案件已進入偵查程序,對方又有提出證人,勢必會進行對質詰問之程序,建議您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人,以確保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囡 102-05-18 23:46
我臨晨1點多 回家家紅燈無照被臨檢查到車廂藏一之西瓜刀, 警察問我我說防身用的但他說那個不列入管制他一直懷疑我械鬥, 可是我並沒有 我只是放好玩的她問我為什麼要放刀子 我說防身用的, 然後就把我扣到警察局了 她做筆錄時只有作刀子的部份我也說防身用, 刀子部分好像依槍砲刀械管制來,可是我未成年她好像用社會秩序維護法來 他說還要等要開庭 這樣會罰多少?( 刀子不列入管制的 )另外 我這樣的話他單子多久才會寄到我家這樣我會有記錄或前科嗎 ? 開庭會很久嗎 我第一次
林智群 (klaw) 102-05-20 16:46

 未滿18歲會移送少年法庭,不見的會關,通常不會留下前科記錄

洪先生 102-05-13 00:28
我想請問我在山上出車禍,我騎摩托車,對方是行人,他有走在斑馬線上但是他紅燈,而我因閃他而摔車(我的後照鏡有打到他但他完全沒有傷我是右手小拇指開放性骨折),可是我也有超速,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是顯示說我 1.不禮讓行人 2.不禮讓行人導致他傷害(問題是他一點傷也沒有) 3.超速 而他的部分只有紅燈而已....這樣的結果感覺對我很不利...希望能給我些意見
還是都提出傷害告訴 再來看如何和解 應該會比較適合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3 14:30
回覆 洪先生 的發言內容:
我想請問我在山上出車禍,我騎摩托車,對方是行人,他有走在斑馬線上但是他紅燈,而我因閃他而摔車(我的 ... (恕刪)

這分析表亂寫。紅燈跟不禮讓行人是不可能並行的。

建議您拿資料聲請鑑定

並拿診斷書於期限內提告

您可以委任本所律師代發律師函給對造,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小雯 102-05-01 21:31

你好,想請問一下,我老公於100年12月車禍,當時他綠燈剛起步被一台紅燈未成年女生給撞到,導致他脊椎受傷住院5天和背鐵衣3個多月,對方和她的家長都未曾來探視及打電話關心狀況,直到收到存證信函才傳給簡訊問看我老公狀況,之後又不了了之,101年10初去少年法庭開庭,我老公以六個月無法工作向對方求償20萬,對方媽媽二話不說就說我不賠我不賠,目前我們想要以民事訴訟來上訴,想問一下我們該怎麼寫訟狀呢?還是該請律師幫我們打官司呢?請律師費用大約多少?民事賠償好像有最高金額限定大約是多少呢?請律師處理需先付款還是能事後付款?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少年法庭之審理情況為何?是否有判決?本件既已提出刑事告訴,得附帶提起民事請求,民事請求的金額是依據您先生因本件車禍所受損害(如醫療費用、因傷請假、增加的費用等)而定,並沒有所謂的最高金額限定,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2 13:19
回覆 小雯 的發言內容:

你好想請問一下,我老公於100年12月車禍,當時他綠燈剛起步被一台紅燈未成年女生給撞到,導致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可以委請律師幫您代理起訴,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免對方脫產,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ColdKing 102-04-29 15:51

我是直行車,對方轉彎車

雙方皆是機車車輛

當日晚上我直行騎車要前往目的地

此時前方100多公尺的紅綠燈紅燈狀態

左前方的休旅車有減速

我以為該車輛是要減速紅燈

當時視線遮蔽的關係

加上我前方視野是乾淨的

我沒看到對向車道有輛機車想要雙黃線迴轉

但是當我經過車輛右側

突然一台對巷轉彎而來的機車出現在我前方

由於距離太短剎車還是撞上對方

遭我撞到的違規轉彎車

車上有輕微擦傷

車體都有損毀

對方一直要拿過失傷害罪來告我

目前事情已經過一個月

車禍初檢表也已經拿到

上面可能肇因有對方違規左轉和我有超速可能

實際違規事實那邊只有對方的雙黃線違規左轉

這是對方自己在做筆錄的時候親口承認

請問在調解委員會的時候

我該怎麼處理跟對方告知路權相關的權益

由於我有保第三人責任

因此第一時間有請保險公司出面協助處理

但是還是想獲得較多的資訊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車禍目前有做成初步分析表,您可以請求應送請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以釐清雙方的過失比例,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ColdKing 102-04-29 17:21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車禍目前有做成初步分析表,您可以請求應送請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以釐清雙方 ... (恕刪)

那因為我有超速之嫌疑,對方告我過失傷害是有可能成立的,我該怎麼去應對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先試探對方有意和解的範圍是多少?如雙方有辦法達成和解,得於法院作成調解書,並且要求對方同時出具撤回刑事告訴狀,則可順利解決本車禍事件

除非你自己承認超速,否則超速不好認定 。若你也有受傷,會更好處理。

ColdKing 102-05-01 16:34
回覆 許志嘉律師 的發言內容:

除非你自己承認超速,否則超速不好認定 。若你也有受傷,會更好處理。

目前就是卡在我方在筆錄時講的時速有超過速限,我並無任何外傷和不適可以反將對方一軍。

志強 102-04-25 22:03
求助大家的幫忙
我家是低收入戶
是個單親家庭 媽媽有精神狀況的問題
我還是一個學生

前幾天的凌晨 4 點
因為趕時間找朋友
闖了一個紅燈
剛好與高架橋下橋口是一個死角
經過高架橋下橋口 左方有輛計程車 疑似有超速
非常快的下橋

我當下意識補了機車油門
計程車擦撞到我車後面的鐵架
撞上安全島
我方人車無事
對方人也平安
不過 當下 拖吊車負責人 警方 計程車司機
和我說完全修復好它的車 至少大約要十幾萬
這對我家來說是個很大的金額

不過我熟識的早餐店和我說
不要真的答應他負責全部的修車金額
他們跟我說 筆錄經過裁決所 會判定雙方需要負責任的%數
但對方計程車司機對我要求是
車廠車修好了 必須付全部的金額給他
否則對我提告
請問我該怎麼做
對自己比較有利


拜託熟識法律問題的大哥大姊 幫幫忙 !!!!!

 首先要看對方是不是也有過失,如果有,那可以主張對方要負一部分責任。然後,看看對方有沒有受傷,如果有受傷你必須賠償醫療費用及因為受傷不能工作的損失。還有對方的車輛車齡是多少,如果不是新車,修理費用的部分還可以扣除折舊。

小璇 102-04-18 12:39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我在一月ㄉ時候發生車禍對方他逆向騎在斑馬線又意圖紅燈!!當時下雨天他突然騎車出來到車道~我來不及煞車往旁邊閃於是還是撞上他機車屁股~~當時我是綠燈直行!!我就滑了出去~~而他是當場倒地骨折!!當時他還跟我道歉要我先走所以我先拍照把車騎移開以免妨礙交通後來幫他報警處理~~後續我也有表示關心~還幫他申請強制險為了幫他申請我自己上班都請假損失一些錢~~但是我沒要跟他計較~~等到他們拿到強制險ㄉ錢反而跟我說還有些部分ㄉ錢我要怎ㄇ處理~~我回覆他違規ㄉ不是我~為什麼我要賠你錢~~肇事分析也出來了肇事歸屬是對方!!我也跟他說ㄌ~他還說要告我傷害~~他是三月底說要告我~~但是我到現在是都沒收到通知~我想詢問如果是在肇事半年後才收到他告我通知~~那我之後要反告他會有效嗎??因為好像是說提出告訴傷害要在肇事半年內~~~@@~~

1.本件雙方詳細的肇事因素,原則上已經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則後續損害賠償責任亦應依雙方責任之比例分擔之。至於本件對方提告過失傷害部分會否成立,應該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上有關您的部分有無涉有車禍肇事因素,若沒有的話,即不會構成過失傷害罪。
2.若本件車禍造成您受傷,且尚在告訴期間內,您亦有權對於他來提起過失傷害的告訴,若您怕超逾期間的話,可以先行提出,並待雙方協商處理告一段落再行撤回告訴即可。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8 21:38
回覆 小璇 的發言內容: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我在一月ㄉ時候發生車禍對方他逆向騎在斑馬線又意圖紅燈!!當時下雨天他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建議拿分析表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請幫忙"按讚推廣本所部落格"。

小宇 102-04-17 23:13

由於事出是在3月中  我自己也沒映像了  是在這兩天 收到罰單   他開了兩個事項 一個是紅燈1800  一個是不聽情務人員制止3000當天我騎車的路線 原本是要右轉 結果騎過頭 過紅綠燈了 應該是有紅燈 可是因為騎過頭所以當下沒想這麼多就立即轉頭騎走    不過我沒注意到前面有警察 因為是在火車站前面 人很多 沒有注意到    結果收到罰單 開紅燈是沒關西 可是有多一項 不聽勤務人員制止  請問這樣可以申訴嗎? 我壓根沒看到阿..... 

本件依您所述的情形建議還是先行提出申訴,雖然申訴成功機率會不高,但總還是能有一點點機會,如果沒有在期限內申訴、異議,裁罰的處分就會確定,屆時只能依目前裁罰的處分如數繳納罰款了。

103-10-02 03:11


日前被警察攔下開了闖紅單的罰單(橫向號誌已經變燈,所以,我就騎了,這樣也被開單,當場,我不簽名,警察還不讓我走) 請問,我發現警察在罰單上寫的路名,根本就無此路,我向交裁所申訴後,警察竟然可以直接在罰單上更改成其它路名,裁決所告知,警察有權事後更改罰單上的內容,所以我還是要繳此罰單,請問:

1. 交裁所說,當場開的罰單,警察不用提出證據,事後也可以任意更改有我簽名的罰單內容,而我還要認帳??那他把 [闖紅登]改成,[肇事逃逸]我也要認帳嗎?? 因為我已經申訴過,沒有用,有人說可以提 [ 異議程序],請問那是什麼??  如何提異議程序?? 除了這個,我還可以做什麼??

交裁所跟我說,就算我送裁決書也沒用,因為到時候,被告是裁決所,警察辯證人,開單的當證人,那會有用。

惠婷 102-04-15 10:30

您好!

我有以下問題,煩請幫忙,謝謝!

我母親於4月初因公務外出,駕駛公務車發生車禍~

造成一死一傷~

事後查看行車記錄器,我母親是紅燈!

目前我的問題不是對受害者部份~

我是想問我母親公司是否有連帶的責任!

理賠時,是否可以請公司負擔部份理賠呢?

理賠金額過大,我們實在是超出我們負擔的!

所以請您幫幫忙!謝謝!!!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4-15 10:45

公司在民事上可能會有連帶損害賠償責任,然縱使公司須連帶賠償,公司賠償後仍可向受僱人求償民法第188條參照)。

1.本件應先釐清公司針對公務車部分有無投保責任保險,若有的話,可以先了解一下保險得予承擔之理賠額度有多少。
2.本件因您的母親是在執行職務過程中肇事過失致人於死(是否為業務過失有討論空間),依民法第188條規定,應由僱用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因此一般來講受害人都會先連帶請求公司來賠償。不過須注意的是,此項侵權行為還是必須由為侵權行為的受僱人,負擔最終的賠償責任,所以民法第188條第3項乃一併規定,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民法第188條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5 11:29
回覆 惠婷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有以下問題,煩請幫忙,謝謝!

我母親於4月初因公務外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對方可以要求您公司理賠,但能否成立連帶,還必須看細節,這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請幫忙"按讚推廣本所官網"。

英雄 102-04-09 23:43
您好: 我上星期三發生了車禍 我是機車騎士 對方是行人 大致經過為 我是直行車,我經過路口後切換為黃燈,但對方已經衝了出來(他有走斑馬線)我緊急煞車後還是撞上了他! 因為很多人都說對方是行人 他只要走斑馬線就有絕對路權 所以是我的錯...想請問的是 行人紅燈而導致我撞上了他 我有受傷 但對方沒什麼事 這樣到底是誰對誰錯??行人真的有絕對路權嗎??就算紅燈也有嗎?? 懇請解答!!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行人若真的紅燈的事實,則行人本身仍應負責任,若您本身也確實有受傷,則您也可以對該行人提起過失傷害之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illest 102-03-30 21:56

不好意思!!

小弟有問題想請問了解法律常識的大大們(萬分感謝)

小弟在去年12月30日去台中玩在台中發生交通事故

小弟是開車 對方是騎車 交通事故發生是原因事:

小弟在漢口路等紅燈 綠燈之後要右轉西屯路時跟對方發生碰撞

之後(初步研判表)表示: 我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

(對方)表示:未注意車前狀況 之 無照駕駛!!

但我覺得不合理 所以在去申請了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作業

但途中對方有申請調解2次我都沒出面 (因為在鑑定都還沒出來我也不知道要出面什麼)

它只有挫傷........要求多少沒講......!
被撞當時她無照 但現在她有駕照............
我有幫她申請保強制險 但他不自己不申請!

所以現在對方提告傷害

如果這樣要提告我有勝算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有受傷,而您也有肇責即便是只有百分之一的過失責任,所以本件對方仍可告您過失傷害罪,建議仍以和解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illest 102-04-01 19:21

 所以請對方是否可以撤告? 談和解這樣? 如果對方不願意呢?

幸福 102-03-27 23:42

1.
請教車禍筆錄時間

今年3月初傍晚

發生車禍

因我傷勢較重

直接被送往醫院

目前剛出院不久

接獲警察留手機語音

通知約做筆錄時間

我目前骨頭斷 和腳有開刀

傷勢沒好

我該怎樣回答他較好

那有時間限制嗎

可約傷勢較好 2個月後嗎

2.

另外

車禍路口

對方是轎車右轉出來

我是機車直行

對方咬定我紅燈

撞到他們

我當時只看到右轉車子停止時衝出

沒注意到燈號

我按喇巴 他有停 後又加速 我就被撞飛

他轎車方向燈稍微受傷

我是被撞飛直接送院住快10天

目前剛出院

醫生診斷肋骨斷 和腳受傷 開刀

斷骨 要3-6個月才能好 腳要2個月後才好

目前要定期回診

他沒來關心

我可以要求他賠嗎

我可以跟警察說等我幾個越好再去做筆錄

去做筆錄要注意什麼

我怎做對我較有利


3 另外

去做完筆錄當天 當事人是否會出現要求賠償和解

他做完筆錄 約多久要和解 若多久沒和解 要上調解

調解不成 多久要提告

因為我目前有傷 也未估計目前要對方賠償金額

想等傷好 用這理由告知警察 再去約筆錄時間

所以想大概知道流程

這樣警察會等我幾個月嗎

去警局 我要準備什麼東西

4

重點是我目前
沒法處理後續
傷養和醫療費
若半年沒工作
我估算最少要60萬左右
我看過別人案例
傷害 半年內要提告
和解 做完筆錄 5天後就送調解
我目前傷沒法處理後續
所以 我要知道流程
希望 傷好再去處理
沒有故意拖延 意思
目前車禍到今約20天了

5

只是

對方警察 當初說我傷好 出院在去做

問題 他現在留言通知 我也沒法前往 行動不便

筆錄會成日後重點

我是怎樣回答

當初是我沒注意

他有問我是否紅燈

是要回答他沒有 讓他調監視器

還是說沒注意

要怎說對我較有利

因為筆錄會成日後依據

6

醫院報告是
主治外科
右半身 手腳多處受傷 小腿整個腫和黑青
右腳膝蓋受傷 手也是
腦震盪 肋骨斷2根

右腳膝蓋 很痛

後要求再看骨科

他說
右腳膝蓋有韌帶受傷
復健兩個月
疑是舊傷這次又弄到
這能請他開證明 要求賠償
傍晚上班途中

 

7

多久可申請調解

若對方先提出呢

因為對方帶一群年輕人一直跟到醫院也進急診室不走

要我賠他右邊車頭燈錢

我初估他應該幾千 或1-2萬之間就能修好

而我這半年至少要失去60萬上下

他態度一直若堅持對

我一做完筆錄 他是否就會知道

我是想傷好 再去做筆錄 和協調

若他提早提出調解

我後續受傷 又沒人在家怎出去多次協調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8 12:26
回覆 幸福 的發言內容:

1.
請教車禍筆錄時間

今年3月初傍晚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這麼嚴重的傷勢,請您務必於六個月內提告,相關細節必須面談。

倘需進一步諮詢或委任,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李先生 102-03-27 14:32

今年一月底我騎車在關渡橋上,
左前方一台休旅車突然迅速地往右橫移一台車的距離
我來不及煞車直接撞上,人卡在關渡橋柵欄跟他車右側上面,
當時情況像是他在閃東西,後來警方來了,
得知他休旅車前方有個阿桑騎車突然往左撞到他右前方,
他如果繼續開過去會輾到那位阿桑,
他馬上往右開,我完全沒路也來不及煞,左手骨折
最後初判表
阿桑:涉嫌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之指示行駛
我:涉嫌後後車與前車之間為保持隨時可以煞時之距離
我問警察說,所以我開車突然往右讓旁邊的人撞上也是他沒保持距離這樣
警察回說:就像一個老人過馬路紅燈,雖然他違規
但你撞到他,你也是過失傷害,他叫我跟休旅車那位聯絡調解我跟休旅車的那位聯絡,
他態度很差,說我沒保持安全距離不願賠任何東西

請問我這樣要自認倒楣嗎?還是能做什麼?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3-27 14:55

若初步研判分析表中有認定休旅車駕駛也有過失,亦可對其提起過失傷害的告訴,再附帶請求民事賠償。或直接向阿桑提出告訴或民事求償

李先生 102-03-27 15:02
回覆 林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初步研判分析表中有認定休旅車駕駛也有過失,亦可對其提起過失傷害的告訴,再附帶請求民事賠償。或 ... (恕刪)

先感謝林律師熱心的回覆
初判表上沒寫休旅車有肇事  
所以我是跟阿桑聯絡提告訴 附加民事賠償
即使我跟他完全沒接觸到,他也算是過失傷害嗎?  
反而不是跟我碰撞的休旅車有過失傷害責任

因為 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通常法律會怎麼判斷賠償的金額,
民眾也無這個數字觀念,可以請教如何去計算嗎? 
我公司請了一個星期的假,之後兩個月都是左手打石膏上班 
損失的應該只有一星期的工資,和醫生說這以後天氣變化就會痛,即使我骨頭好的情況 
機車當時休旅車那位有幫我修好

我也沒想說要多索賠多少金額
只是想說能把工資有拿回來就可以,手傷就算我倒楣
也不知道要開多少金額是在提告法律合理範圍內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3-27 16:46
回覆 李先生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林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沒有出現在初步研判分析表上,不代表一定沒有過失,若覺得有疑慮,也可以一併對休旅車駕駛提出告訴,請檢察官就此送交通事故審議委員會鑑定。至於求償金額部分,一般可以計算不能工作的損失、勞動能力減損、及慰撫金等相關費用

小萱 102-03-15 20:17
去年2月7日因為對方紅燈,結果我被撞到昏迷,後在醫院住院7天,再家休養7天,才回去上班,要調解時對方本答應要來,後2次都沒有來,故而提告,但因為當時路口監視器,對方利用一點一直說他沒紅燈,好幾次偵查庭也不來,檢察官只好用拘提方式,請對方要來出庭,時間長達1年的時間,最後以5萬元合解,再簡易庭上對方答應以後每個月給於我三千元(分期),首期先給1萬一千元,等拿到首期我必須要撤銷告訴,但對方再給我首期款後,因我撤銷告訴,就避而不見,打電話也不肯接,這陣子我只能再拿那張...當初雙方在簡易庭簽的協定書,去提告,但現在問題來了,我有去問過律師...律師要我先去國稅局查詢對方有無相關財產.....然後跟據對方名下財產強制執行.....但我今去查對方名下有無財產,但對方竟然無財產.....打電話給對方...總算有接....卻告訴我...他哥沒在用這隻手機.....要查各人所得.....又要等5月1日後才能查.....因為查一項就要250元.....國稅局小姐建議我....5月1日再去查...比較準.....現我該如何.....萬一他公司逃漏稅或把他當臨時工在用.....那我不就無法強制執行了?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0:59

對方不可能一輩子都沒工作收入吧,隔一陣子再去查比較好

溶溶 102-03-12 23:18

我前幾天早上在 t字路口等紅綠燈,看到橫向車道號誌變紅燈,就慢慢起步,過了一點,發現橫向車到車子還再行進,就趕緊停下來,這時看此橫向的紅綠燈才要變紅燈,結果外側一台機車煞車,狠狠撞向我的後輪,該騎士撞向後輪後車帶人還飛向六公尺遠處,對方當時還叫我們不要報警叫救護車就好,心想不妥,還是報警處理,但現場已經移動了!警察來時,發現該騎士酒駕的可能,但因受傷只好送醫再檢測血液! 我停住被撞,那我還是要負全部的責任嘛?他若有酒駕,是否也要負責任?他撞我後人車飛六公尺遠,是否可證明他超速並且行進路口減速呢?(他修車費用目前估計要3萬元左右,而且他帶全罩式安全帽頭部輕微腦症盪跟瘀血,腳踝還骨折開刀,他的車人都這麼嚴重,在在都證明他一定超速,而且速度一定超快)他的這些問題是否要付些許責任呢? 目前還沒作筆錄,我要怎麼處理會對我必較有幫助!

蔡律師 (蔡) 102-03-12 23:55
回覆 溶溶 的發言內容:

我前幾天早上在 t字路口等紅綠燈,看到橫向車道號誌變紅燈,就慢慢起步,過了一點,發現橫向車到車 ... (恕刪)

您是否要找律師當面諮詢一下,比較周全?

畢竟只要您筆錄作了,就改不了。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333幫您幫您】,以維護您的權益。

溶溶 102-03-12 22:56

我前幾天早上在 t字路口等紅綠燈,看到橫向車道號誌變紅燈,就慢慢起步,過了一點,發現橫向車到車子還再行進,就趕緊停下來,這時看此橫向的紅綠燈才要變紅燈,結果外側一台機車煞車,狠狠撞向我的後輪,該騎士撞向後輪後車帶人還飛向六公尺遠處,對方當時還叫我們不要報警叫救護車就好,心想不妥,還是報警處理,但現場已經移動了!警察來時,發現該騎士酒駕的可能,但因受傷只好送醫再檢測血液!

我停住被撞,那我還是要負全部的責任嘛?他若有酒駕,是否也要負責任?他撞我後人車飛六公尺遠,是否可證明他超速並且行進路口減速呢?(他修車費用目前估計要3萬元左右,而且他帶全罩式安全帽頭部輕微腦症盪跟瘀血,腳踝還骨折開刀,他的車人都這麼嚴重,在在都證明他一定超速,而且速度一定超快)他的這些問題是否要付些許責任呢?

目前還沒作筆錄,我要怎麼處理會對我必較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