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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104-06-29 23:11

家人開車直行於內線的快車道(馬路為汽車兩線道加一個摩托車道),綠燈直行時,從右側巷子中有一台機車衝出來撞上,雙方因為都有緊急煞車,所以對方機車呈現壓在轎車的引擎蓋上,導致轎車駕駛座前的引擎蓋上有一個約10公分大小的凹陷、保險桿稍微損壞、大燈燈罩有輕微磨傷。對方因為也有緊急煞車,所以人有點彈出去,造成手腳輕微皮肉傷,機車完好,連一片小碎片都沒有,並自行爬起。 現場有叫救護車,但對方堅持只有皮肉傷而已,不願坐救護車到醫院,救護車有讓他簽拒絕送到醫院的切結書後就離開了。在警察拍完事故現場後,對方即自行騎車回家。

當天下午到警察局做筆錄,但只有對方的先生到場,一開口就說:為什麼從
後方撞他太太(很明顯與事實不符~疑點一),又說車全壞了,連引擎都壞了,要我們賠(可是明明就可以自行騎回家~疑點二),當我們提到他太太的精神狀況是不是不好時,他卻支支嗚嗚不敢回答,馬上又轉到另一個話題(疑點三),因為賠償金額談不攏,所以當天並沒有和解

隔天又接到對方先生打電話來說:事發當天晚上即送醫院動腦部手術,現在住加護病房,說如果轉到一般病房時會在電話聯絡,我方承諾若轉至一般病房,一定會去探望。從接到電話當天起算的第五天,對方打來說已經出院了,又說叫我們的保險人員趕快去找他們,因為他們要修車了

問題一: 我方為闖黃燈,對方為紅燈逆向,這樣的肇事責任比例會怎麼算?
問題二: 談和解的時候,對方開出一張賠償清單,說明我方需賠償約20幾萬,是否在強制險與第三人責任理賠不夠的情況下,需由我方理賠?另,我方的修車費用可否要求對方負擔?若對方不願意的話,有甚麼說法可以提出會較有利嗎?
問題三: 台灣的法律似乎只保障弱者,但明明就是錯的一方,在這種前提下,我方還能怎麼做?還是只能任由對方提出要求,以達成和解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30 09: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方闖黃燈、對方違規轉彎,對方的肇事責任比較大,不過此部分必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之後才會比較明確。

2、賠償的部分我方用保險抵償之後,不夠的部分還是必須賠償對方。

3、本件就您所述的狀況,不論是肇事責任、傷勢都有疑義,所以不用急著和解,建議應該先拿到相關資料尋求正式諮詢再進行。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6-30 10:15

若認為對方不顧肇事責任獅子大開口,可考慮等待鑑定報告出來再談,另若對方有肇責則您車損部分也可要求對方賠償

小宋 104-06-22 17:17

律師 你(妳)們好!!

我前幾天在1個單行道與1台汽車發生事故

事故如下:騎乘大型重機在可以容納兩台汽車單行道超車(道路大小大概可以容納行駛中的汽車一台和違規停在紅線的汽車一台,穿越不會說很擠!!),當時候的情形是:在行駛中 因為快轉黃燈了,路邊的人行號誌大概剩三秒我到路口,因當時候前方汽車並沒有打方向燈,我到路口的時候稍微煞車一下注意與我發生事故的汽車是否有打左右方向燈,因對方並沒有打左右轉方向燈,對方的車又在我左前方,我估計他是要左轉不然就直行,所以我就從他側邊直行而去,結果一到路口對方就從我車的左後方車牌追撞下去,對方的車頭第一個輪子壓在白線上行駛路線右轉,我大概被撞飛了2m,警察到現場後開了我一張無照駕駛,而對方被扣了違規點數三點.

請問各位律師我這樣的事件會是誰對誰錯?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4 22: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您是右側超車,對方沒有注意車前狀況,雙方都有過失

對方已經涉犯過失傷害罪,且會有民事賠償責任,倘若您尚未成年,則應該由法定代理人協助提告

現代進行式 104-06-04 12:25

事故源由:我當下騎機車過紅綠燈時綠轉黃直線過去,一名5X歲老婦人從路口左轉機車跑出來我撞上去他左側,當下我稍微沒意識,但是硬爬起來,馬上報警,之後旁邊有人對我喊著那位年輕人撞紅燈,但是我印象中我過去是黃燈,至於警方到場老婦人已經被送往醫院,警方對我酒測後問話,我說我當下也沒有太大印象旁邊有人指著我撞紅燈,之後我就跟警方說我可能撞紅燈吧。

當下有點意識差沒想太多,至於後續對方要求賠償,一開口就說11萬,對方醫院開的傷害鑑定方面寫著休息2~4周,但是對方跟我要求他要3個月的薪水,還要求至少要給個禮數上的賠償,至於初步研判出來我發現對方無照駕駛,而且當地沒有監視器,他又一口咬定全是我ㄉ錯我紅燈,還對檢方說我當下沒煞車,我當下我承認我有超速當地限速50公里,我騎60~70公里,他只是倒下而已,怎一口咬定說我撞上前沒煞車說的好像我是故意撞上他似的,至於後續他又突然說他有證人,之前完全沒提到有證人後續就跳出來,至於車禍鑑定委員會那邊一開始也沒提到證人後續跳出,現在車禍鑑定委員會鑑定是我紅燈過失傷害,但是我有疑點,我記得當下我是綠轉黃要過去的,依我這方面看法那老婦人的燈號標誌因該是紅燈!

我在想證人是否可能是偽證,是否有方法可以搓破謊言之類的,因為我發生事故的地方是在老婦人家附近而且當天早上7點多那邊車流量不多,也找不到行車紀錄器,目前我已經有點絕望了,對方已經在強制險領了快4萬的強制金,現在還要11萬我已經無法擔當了。

 對方尚未拿出薪資證明,只印了一張某某公司要求賠償XXX員工3個月薪資11萬多向他要求薪資證明還理直氣壯對我說這還只是算他基本工資連加班費沒算進去那會更多,這樣回我。

 

無照駕駛並不代表有肇事責任,仍應視當時筆錄之登載及事故現場圖等有關證據如何呈現事實,並且在調解鑑定、甚至是訴訟時為適當處理。

而依你所述,建議先諮詢當地律師以便試算可能的和解金額。 

Jessica 104-06-01 10:23

律師您好:

我這個月發生交通事故皆乘機車,事情發生在大十字路口下雨天

對方東西向黃燈約兩秒後正要轉紅燈時衝出 時速快到中間時已轉紅燈但還是來不及過

我南北向紅燈倒數1秒一轉綠燈就起步被撞,由於我視線被休旅車擋住未看到對方快速行駛過來,當我餘光看到他時已來不及反應

監視器可證明他闖黃紅燈且速度快但卻無法證明我確實綠燈起步

初步研判表上卻只寫著雙方皆"未注意車前狀況" 並沒有寫到責任歸屬比例。對此我應該如何保障自己權益,如果以7:3

那我應該如何求償?目前有打算上調解委員會且當初有驗傷及就診證明。我的保險只賠對方人不賠車。

想請問

對此事件我需要負什麼責任

接下來上調解委員會應該怎麼做

會建議先寄存証信函嗎?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01 12:49

您好:

1. 警方的初步分析研判表不一定準確,通常是以後續車鑑會的鑑定報告較準。

2. 建議您可先寄發存證信函請對方出面協調相關賠償事宜,若對方不回應,則您可在調解委員會時列出損害賠償清單讓對方知悉您的求償範圍為何,看是否能順利達成和解

3. 倘無法順利和解的話,則建議您應儘速在車禍後6個月內先提起刑事告訴為妥。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Jessica 104-06-01 15:31
回覆 呂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 (恕刪)

律師您好:

想請問您建議我重新鑑定,還是直接上調解庭申訴自己的權利?

如果對方要求我也要賠償,我應該如何應對進退.

他們或許會以研判表來要求我賠償,但就像律師所說的研判表不一定準確.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1 20: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Jessica 104-05-30 11:24

您好:

我這個月發生交通事故接乘機車,雙方皆不肯退讓

事情發生在大十字路口下雨天

對方東西向黃燈約兩秒後正要轉紅燈時衝出 時速快到中間時已轉紅燈但還是來不及過

我南北向紅燈倒數1秒一轉綠燈就起步被撞

由於我視線被休旅車擋住未看到對方快速行駛過來

當我餘光看到他時已來不及反應

監視器可證明他闖黃紅燈且速度快但卻無法證明我確實綠燈起步

初步研判表上卻只寫著雙方皆"未注意車前狀況" 並沒有寫到責任歸屬比例。對此是不是對我較為不公平。

目前有打算上調解委員會且當初有驗傷及就診證明。我的保險只賠對方人不賠車。

想請問

對此事件我需要負什麼責任嗎我有錯嗎?

如果沒有錯且不願意賠償對方車損醫藥費

接下來上調解委員會應該怎麼做對我較有利

我只要求對方賠償車損醫藥費部分

會建議先寄存証信函嗎?

 

zeroask 104-05-21 22:13

律師您好:

以下問題向您諮詢,

我男友於上星期發生車禍,情況如下

時間:晚間十一點半,無監視器

地點:十字路口

情況:機車於十字路口綠燈直行過馬路,過一半轉黃燈,左後方汽車紅燈撞到機車後方機車倒、人飛出去救護車送醫,有報警

目前情況:汽車駕駛並非汽車持有人,且無照駕駛(成年人),汽車持有人似乎未通報保險公司,故無保險員來接洽人或機車賠償事宜,我男友幸無大礙,休息四個工作天,對方說明很有誠意處理,我男友頻頻聯繫卻無人接聽或掛斷,待聯繫到駕駛,對方卻說修車費用太貴,需將機車移至另一家機車行估價,估價後卻仍不願付費處理,告知男友車子勾到、騎太快#$^%&*各種理由藉故推諉延遲處理

1.對於駕駛及汽車持有人,我男友可以提出怎樣的告訴,並如何進行

2.警方告知駕駛即將因為其他案子入獄服刑,男友是否無法取得賠償

3.男友是否可以先行修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1 22: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至於民事求償部分,若對方有過失而可向其主張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縱使對方即將入將服刑,仍可向其主張權利,當然若其無積極財產,真的就沒輒了,判決確定後換個債權憑證,等對方有錢或財產強制執行,這是比較無奈之處。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1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男友有受傷,可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服務無邊,完美無限。

一、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期間六個月,若要提告可考慮以刑事告訴狀向車禍地或 被告住所地之地方法院檢察署提告。對方可能在拖這六個月。

二、民事請求權時效第一次二年,不因刑事程序進行而停止民事時效民事是追錢不是追人。可考慮做假扣押裁定先去國稅局查對方資產所得,如果查無財產,後續告贏後記得每五年換一次債權憑證以中斷並重算時效。如果查得到財產則考慮提存擔保金後做假扣押執行再提民事訴訟

三、傷若不重請考慮調解,以和為貴。但請仔細檢查傷重不重。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22 07:32

1. 若有受傷則可對駕駛提告過失傷害,但要注意6個月告訴期。民事則可請求駕駛與借車的人(若其知道駕駛無駕照)連帶賠償

2. 是否能獲賠主要還是看名下財產如何。

3.  可先修車再蒐集單據向對方求償

阿育 104-05-09 23:09

我真的覺得警察很會托,而且一個多月了都沒處好,以及擺明放給它爛的態度

事情是這樣的,3月28號我在大十字路口,單向就有三個車道那種,我是搶黃燈的,有台計程車從遠處快車道開來然後闖了紅燈,後來還肇逃了,請警方調閱監視器才發現大部分的都不能用了,說是因為蓋捷運挖掉了,結果找不到兇手,我是不是應該告管轄的交通單位,如果是應該怎麼辦?

 

謝謝您的幫忙

Hazel 104-05-05 11:50

我於今年1月18日凌晨12點35分在路口與一轎車發生擦撞,對方號誌為閃紅燈,我方為閃黃燈...
擦撞後我往左側傾倒頭部著地,當下暈眩到無法站起一直到救護車來救護人員扶我上車.
"初步的車禍鑑定表表示雙方皆有肇事,對方未停車讓主幹道車輛先行通過,我方為肇事未減速慢行."
其實撞到頭後我不記得當下是怎麼擦撞的,現場也沒有監視器,僅有對方安裝的行車紀錄器畫面.

就診後除外傷挫傷外,另診斷證明為頭部外傷併腦震盪,修養期間伴隨頭暈,記憶力減退,反應變慢,嗜睡,失眠以及多夢等症狀....後續回診醫生診斷此為腦震盪症候群.

醫生總共開了兩張診斷證明,皆囑咐須休養兩週,其中一張有提到需家人照護兩週.

由於我沒有和解的經驗,當初是個人前往保險公司與理賠專員談和解金額,因此醫藥收據,診斷證明,修車與額外支出的單據都有附上,
只是後來理賠專員要我提供請假證明,實際上醫生總共開了一個月的休養時間但我沒辦法請太久的假因此只有休十天.

試問,若保險公司知道實際請假天數後,上調解委員會時有機會僅提供診斷證明所寫的休養時間要求應給的薪資賠償嗎?還是必須依實際請假天數? 然後在調解委員會上有一定要求得提出請假證明嗎?還是薪資單即可?

若期間保險公司不管我方提出多少金額皆一再的議價?倘若在議價過程中的金額已降低,上調解委員會時可以再次提出原先最高的要求金額嗎?

我目前還在等調解委員會寄通知來,因為需要趕緊蒐集資料!
麻煩有專業知識的好心人士幫幫忙給予最佳的解答以備使用,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5 20: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車禍事故,可以就財產損失、醫療費用、不能工作損失、精神慰撫求償

不能工作損失的部分,原則上以診斷證明書作為佐證就可以了,不過對方倘若查得您只請假部分天數,確實可以拒絕賠償

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診斷證明書、收據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ZJ 104-04-28 18:52

日期4/27 經過路口時是黃燈 到中線時就紅燈

橫向有一台機車 我撞到他的車頭

兩台都倒 我當下直接牽到路邊

他也牽去對面

我轉頭時沒有看到他

我以為他走了 所以自己也離開了

這樣算是肇逃嗎

本人18 有駕照 車是朋友的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4-28 21:48

您好!

要看對方有無受傷而定,如果對方有受傷,還是有可能成立肇事逃逸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8 22:19

肇逃的前提在於有致人死傷,若沒有致人死傷就不會成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8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受傷,您即無肇事逃逸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00 104-04-26 15:04

請問 當時我騎乘機車平面車道直行外側過紅綠燈時為黃燈左方一台高架橋下來的轎車要右轉擦撞 不清楚他是否紅燈  當下受傷進了醫院 車體也幾近全毀 如果依肇事責任歸屬 我有紅燈的疑慮 還可以告對方傷害罪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6 19: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非對方完全無過失,否則仍有過失傷害之可能。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仍先提起刑事傷害告訴罪,以保障您的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樺 104-04-24 11:30

前天在晚上十字路口車禍 我是開車四線道直行由南往北 行駛於外側 當時行經號誌是黃燈加速通過 對方是開車二線道應該是偷跑紅燈 由西向東行駛 撞到我左側面時 對方的位置是在我的內側車道
 問題是 當時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 沒拍到號誌 晚上監視器拍出來的畫面也是黑白的
 只有拍到當時事故發生路口情況 對方堅持說我紅燈 這下變成各說各話
 如果監視器沒法舉證號誌
 這樣子初步判定會怎麼判
 我是四線道路權是我的嗎
 我是右方車 對方已過中線撞到我時已在我方線道的內側車道 這樣路權還是我的嗎
 前提都是無法舉證號誌的情況下 大概會怎麼判

阿國 104-04-22 12:24

想請教一下律師先生/小姐們

我的事發狀況:我騎乘機車想要待轉,我騎到待轉區之後開始等燈號跳到綠燈跳到綠燈之後,我不是第一個騎出去的但是我還是被撞到了,對方堅稱他是搶黃燈沒有紅燈,而路口監視器也只有拍到我是綠燈起步,那要怎確認他到底是有沒有紅燈呢,而且對方和解意願似乎不高都說他很忙說有空會給我電話,但是都等不到電話,用了LINE對方也是已讀這樣,那我該怎麼處理呢?

請大家給個方向好讓我能把這件事情做好完善的處理,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2 12: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拍到我方綠燈起步,還是可以計算車速及碰撞時間判斷對方是否有紅燈,可以聲請鑑定。最好的方式是目擊證人或是行車紀錄器。

2、倘若您有受傷,對方拒絕處理,可以直接提起刑事告訴。倘若您沒有受傷,則只能提起民事訴訟

沈恆 (沈律師) 104-04-22 12:36

您好!

責任歸屬方面,可以先申請行車事故鑑定鑑定結果對方若有過失而不賠償,可以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及民事賠償請求。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lulu 104-04-16 13:28

我是直行方向的機車,對方是對向車道左轉汽車,

雙方到達十字路口時均為黃燈狀態,我以為他會停下讓我過,

但是我加速到路中央時她卻突然也起步,所以兩車撞在一起

我的機車向右前方滑行,還碰撞了路邊兩台轎車

她的車受損部位在前方車牌有擦傷,我的機車嚴重受損,

人也受傷目前每天還需要去換藥,請問肇事比例雙方為多少?

路邊受損轎車是我要賠嗎?

我須要去告他過失傷害嗎?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6 19: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一、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

二、民事時效二年,重算時效五年。第一次處理要在二年內。

三、有時候你不告他刑事他反過來告你刑事…我看過汽車主張手指扭傷告機車騎士的…

四、過失比例要看鑑定喔,同一種車禍我查過四種不同比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Hazel 104-03-26 17:13

您好: 

今年1月18日凌晨12點35分我於無交通號誌的十字路口與轎車發生擦撞.當時我方路口為閃黃燈號誌,對方是閃紅燈,然而路口並無監視器.

發生擦撞後肇事者有報警也叫了救護車,我當下頭部暈眩無法起身,後來上了救護車到醫院作筆錄時也未仔細閱覽交通事故現場圖.個人除了身體左側挫傷以外,還有頭部外傷併腦震盪. 因持續頭暈所以後續回診追蹤醫師診斷為腦震盪症候群,症狀約維持3週.其間伴隨著頭暈,嗜睡,失眠,多夢,記憶力減退,行動力減緩等症狀.目前恢復良好.

共有三張診斷證明,其中兩張有載明頭部外傷併腦震盪頭部外傷併腦震盪症候群,分別建議宜修養兩週.除了機車維修/醫療費用/額外支出/薪資賠償以外,精神賠償的金額依這般的症狀應該如何要求?不知是否有好的建議.(警員說對方有保乙事車險,但我不懂那是什麼)

我目前在等向警局申請的初步分析研判表下來,雖警察說我的路權比較大,但我還是感到不大安心,想請求各位好的建議!謝謝!!

若有需要上到法院,我也需要好的律師建議,鞠躬!

先談和解賠償,談不攏的話,初步分析表認定只有對方有過失的話,就提告刑事過失傷害,逼迫民事上的讓步,如仍未和解,再提起附帶民事賠償

Hazel 104-03-26 17:44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先談和解賠償,談不攏的話,初步分析表認定只有對方有過失的話,就提告刑事過失傷害,逼迫民事上的讓 ... (恕刪)

 

今天一早已經先跟保險公司見面約談合解,但是精神賠償的金額保險公司認定6萬塊是要傷勢有如骨折方可提出的數字, 所以我想瞭解若是對方有百分之七十的責任的話,這樣的精神賠償是否超標過多,順便想向黃律師請問一般處理車禍和解的案件費用是多少?! 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6 20: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以利促成對方與您進行和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車禍的話又有受傷,六個月內可以告刑事過失傷害

二、如果怕對方脫產的話,可以先做假扣押

三、辦完假扣押再來告刑事

四、然後再聲請調解調解不成就起訴。

五、調解的話宜先了解如果以訴訟處理的話一般是判多少,可以拿著診斷證明書跟律師談一下,讓律師查一些東西給你參考,這樣你就知道要調多少錢才公道。

六、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了解得越多,損害越少。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來電約時間…

Hazel 104-04-04 20:2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昨日去分局領事故初步分析表!

由於對方是支線道閃紅燈並未讓我主幹道來車因此罩事,

本人是主幹道閃黃燈減速慢行罩事但受傷.

請問如果這樣的情形與保險公司談和解是否可一併求償民事理賠?

SUMMER 基 104-03-20 16:40

這是車禍-過失傷害案件   A:為我方(被告)  B為對方(原告)

事情:晚間12點鐘雙方在十字路口發生車禍,A方為主幹道(閃黃燈) B方為支幹道(閃紅燈),雙方均未減速慢行(A)停車在開(B)、主幹道限速50(A方時速60)支幹道限速30(B方時速30) 以上時速均為筆錄

偵查庭(一) 筆錄:

天氣晴,照明正常

A:我方車速60,在經過十字路口時未減速慢行,看到光後馬上就撞到了,撞擊後因緊張誤踩油門致使車子駛過分隔島至對向車道。(領照5個月)

B:我速度30慢慢騎,到紅綠燈後先停車查看左右有無來車,確認無來車後才慢慢騎過去。

我的疑問: B方表示確定左右無來車後才向前行駛,他都已經確認沒有車了怎還會發生車禍?

地點 :主幹道 直線450M   支幹道-紅綠燈車禍第一撞擊點/12M

對方稱時速30  試算: 30000(公尺)/3600秒 =8.666  兩秒就能到達被撞位置,加上他所稱先停下來查看的起步(算2秒)  最慢4秒就到達了。

我方稱時速60  試算  60000(公尺)/3600秒  =16.666  450公尺/17 =26.470 

我方通行所需時間長達26秒多,對方確定無來車在通行還發生車禍這樣是不合理的吧?

1.對方根本就非筆錄所講的有停車在開   2.對方當時意識已無法判斷是否有來車

然而他筆錄(檢)上明確指出他確定有停車確定無來車在開,這點有出入!!

偵查第一庭時檢察官有詢問對方:為何你都停車看左右沒來車才通行,還會被撞到?

B方:...(答不出來)

A方在第二次偵查庭(調解未成功)提出此疑惑!!

請問B方是否有做偽證的疑慮?   偽證是否成立?   求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0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未具結,無成立偽證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UMMER 基 104-03-21 00:2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未具結,無成立偽證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 ... (恕刪)

律師你好, 所以說筆錄做完後有簽名就算數了吧?

當庭是雙方做完筆錄都有簽,

那麼我懷疑的論點是可成立的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21 18:30

1. 筆錄後面的簽名不等於具結,具結必須念出證人結文,並在證人結文書面上簽名。

2. 這聽起來似乎是以告訴人身分陳述,陳述合理與否,有時事關個人認知問題,也未必就是刻意虛偽陳述。

SUMMER 基 104-03-22 22:19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既然說是以對方的認知所描述的,但與事實不符造成車禍鑑定上比例的落差,這點還可以爭取嗎? 畢竟車禍鑑定是檢方要求做的,鑑定委員會也是採用對方的筆錄來判別。
 
104-03-18 19:53

不好意思,我前陣子發生車禍事故

在十字路口

我騎機車 西往東方向(直行)

對方汽車 東往南方向 (轉彎)

我在到路口前跳黃燈

騎到一半對方突然轉過來

我急煞車 還是撞上車

當時有點路塞 所以我們看不到對方

我有受傷  車子也要修

對方無受傷  車子也沒說要修

我想請問 事故責任大概是怎麼算

 

我問朋友都說兩方都搶黃燈

只是在路權上 我對比較多

楊律師 104-03-18 21:02

車禍後6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再看對方是否要跟你和解而定後續方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18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驗傷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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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18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jean 104-03-13 06:50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有關汽機車車禍事件

 

我於去年10月在五字路口機車發生車禍.我駕車對方其機車,因為是半夜所以我的車道是閃黃燈對方閃紅燈.因對方有酒駕且疑似車速過快撞到我的左前方飛彈到右引擎蓋後再彈飛導至受傷送醫.當時我有報警且通知119協助就醫.重點是他現在告我過失傷害!?之前有請保險公司協助處理。現在我該怎?辦?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3 07:44

1. 路口監視器、行車記錄器或是附近店家有監視器、目擊者等對您有利的證據就多蒐集。

2. 是否有過失,仍須待鑑定報告出來而定。

沈恆 (沈律師) 104-03-13 07:50

您好!

如果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警察及檢察官會通知您作筆錄,而傷害罪會不會成立就要看調查結果您有無過失而定,是否有過失一般會參考車禍鑑定單位的鑑定意見。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因過失傷害人者,處6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1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千元以下罰金。 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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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豪 104-03-09 20:21

您好

今年到2/2號在自家附近的一個小時字路口時發生車禍

我騎這機車再從路口出去時因沒看到右方廂型車 而在路的中央來被撞上

造成我的機車幾乎全毀身上多數擦傷左手手腕骨折  對方是保險桿歪掉大燈與方向燈損毀

雙方都沒有超速 對方是個中年男子一直說有看到我可是還是沒有減速  

那是一個小路口沒有紅綠燈連閃黃燈都沒有 而我的道路是之道他是幹道

因為媽媽說想要調解委員會去談理賠  

可是因為同學一直跟我說這樣有可能還會變成我們需要賠償 所以非常擔心

請問大家如果是這樣的狀況是如何談肇事責任

ps因為使用手機打的可能排版怪怪的




楊律師 104-03-12 00:23

請於6個月內先向對方提車過失傷害告訴

或許對方會比較積極與你談和解事宜

阿豪 104-03-12 01:28

會在六個月內與對方聯絡

可是還是很擔心會變成我需要賠償他 

請問楊律師這樣的狀況會需要賠償什麼的嗎

景霈 104-03-08 16:15

您好

 

        四個月前母親在有號誌的十字路口發生車禍(被撞),我方重傷,對方輕傷,初步研判表上寫~我方敘述直行時為綠燈,對方敘述我方紅燈,因涉及號誌無法判決。

 

        由於路口監視器無作用,於是我們跟路口店家調監視畫面約一小時(只拍攝到車禍過程未拍到燈號)。對方於紅燈時,先是超越停止線,接著又騎超越斑馬線前等待紅燈,當母親一騎過停止線時(應該是一騎過停止線便由綠燈黃燈),對方未注意母親這向來車就往前騎(臉朝另一方),不到一秒便撞上母親,母親當場因腦傷昏迷,現場熱心居民聽到對方馬上過來一直說對不起。因為監視器畫面有一小時,可大約推算出燈號變換時間(因為有車通行),而且我有到該路口拍攝燈號變換的畫面,並且幫兩個畫面合成做比對,對方疑似紅燈,但硬說是我們紅燈

 

        之前要請監理站做車禍鑑定,他們是說~因涉及號誌,鑑定人員也是人,基本上不會更改初步分析。

 

        由於快滿六個月,因對方好像想拖時間,一直說等身體好再說,但醫院評估最快要一年?此事件對我方是有多一點的優勢嗎?我該從哪開始解決問題呢?謝謝,感激…

 

一、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千萬別超過六個月。最後一天是以地檢署收文為準,不是以發文為準。

二、民事請求權時效第一次是二年,之後重算時效是五年。所以第一次的話要在二年內處理。刑事程序進行並無中斷民事時效之效果。

三、我有辦過只拍到車禍沒拍到燈誌的案件(台灣的監視器就是拍不到燈誌,所以行車紀錄器是很重 要的)。

四、這類案件 ,做法是觀察所有的車輛停等狀況,並向法院聲請函調交通號誌時制表,就是紅燈幾秒,綠燈幾秒的時制表(警局有)。在沒弄到時制表前,先到現場去計算紅燈幾秒,黃燈幾秒,全紅(兩邊都紅)幾秒,綠燈幾秒。然後每一台車子只要停等的都去計算… 

五、類似案件我曾算了十幾輛車子,光是計算花了二天,最後證明對方紅燈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聯絡,謝謝

閣下所述問題,提起刑事告訴時限將屆,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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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律師 104-03-08 16:47

趕快於6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請母親委任你當告訴代理人,到GOOGLE找刑事委任告訴代理人狀),到警局那邊做筆錄說要對對方提出傷害告訴即可,千萬別拖到六個月後,切記,還有有任何疑問,請楊俊鑫大律師協助,他很細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8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期限內,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避免逾期,即無法提出,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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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翔 104-03-06 22:01

我情形也是差不多這樣....想請問律師大人~我在T字路口直行號誌燈是閃黃燈代表幹線 他路口號誌閃紅燈代表支線.要通過前我還有按喇叭.之後他還是騎了出來撞到我的排氣管他摔倒.而我沒倒.我慢慢停下來..已離肇事點幾公尺..
警察之後來我有喝酒酒測值0.38對方酒測值0.他要我賠償他所有損失..有酒駕被撞就得要付全責嗎??
還有一事不明~(紅單違規事實)  寫...
酒後駕車肇事酒測值0.38(至使第三人.吳XX.謝XX受傷)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6 22: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一、刑事部分可能要處理的有(一)過失傷害罪(如果對方有傷的話)(二)公共危險

二、如果對方有受傷,過失傷害部分對方六個月內可以提告

二之一、民事部分,請求權時效為二年(重算五年)

三、刑事公共危險的部分,有可能判得不輕,而且還可能有行政處罰的問題…

四、0.38應該是超標了

五、過失傷害部分,一般車禍原因是誰的錯這件事,如果有爭執就是送鑑定,如果不服鑑定結果,就是聲請覆議

六、以和為貴,可以的話聲請調解吧…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約談請先電話聯絡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6 22: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過失,對方又受傷,您似有過失傷害之虞,可考慮委任律師與對方協調和解事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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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律師 104-03-07 00:55

您好,對於您的問題,我的看法如下

 

你可以主張你雖酒駕,但你有上述你說的遵守交通號誌且通過路口更有按喇叭事先警告,與對方貿然未遵守交通規則騎車撞擊你排氣管後所受的傷與對方機車損害,你對此車禍與對方受損間既無過失也無相當因果關係,有可能就不用賠償對方全額或是減輕你的賠償數額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7 09:09

對方是支線,若是到路口而沒有暫停,則他也有疏失,但實際情形與何方要負的過失程度較高,仍須透過肇事鑑定為之,並非您這邊酒駕民事上就必須負全責。

啊龍爺 104-03-03 01:20

當時晚上我騎機車黃燈 對方開車閃紅燈 當時我看見對方沒停一下快一下慢開出來因反應不及煞車撞上 對方只是說我慢慢開就撞上來了 機車爛了手機毀了 腳骨折診斷書要休息一個月 請問是誰對誰錯 賠償部分我要賠她嗎還是她賠我 

理賠部分有那些 謝謝麻煩解答一下><

楊律師 104-03-03 01:52

建議您向對方車主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要在事故後六個月內提)

這樣對你在民事賠償談判上較為有利

至於機車手機損害修復費用,醫藥費用,看護費用,就醫交通費用(如搭計程車到醫院看診),醫療器材費用(如你需要柺杖),精神慰撫金,不能工作日數的薪資損失,減損勞動力的賠償等(上開收據都要保存留下)

都可以在之後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提出(注意兩年的時效)

 

至於訴狀要如何寫

涉及專業法律問題

歡迎來所諮詢

車毀人傷,為保護自己的權益如調解不成,建議閣下立即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如需協助,請閣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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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3 09:52

1. 閃光紅燈的一方道路口必須暫停確認來車情形,否則發生事故即有疏失,惟雙方詳細歸責情形仍應視是故發生時雙方車兩行使狀況而定。

2. 對方若有違反閃光紅燈路口必須暫停確認來車情形者,自有違規。您可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並請留意6個月告訴期間。

3. 民事賠償部分,您可請求醫藥費、增加生活支出、慰撫金等。

Chantal 104-02-28 13:43

請問我父親綠燈機車通過馬路,中間看到閃黃燈,快通過馬路時,右方無照騎士A就騎過來,可能煞車跌倒,另一名騎士B也跌倒,跌倒原因不知是碰到A滑過來碰到本人父親機車,還是騎士B輕碰本人父親機車而跌倒,本人父親也不知怎麼回事,但也確知不是自己撞該騎士B,且本人父親過了馬路安然坐在機車上,因聽到後面有聲音停下來看後面,看到騎士B跌倒,送醫好像屁股著地尾椎有點受傷,能走動不需開刀,一開始開口要50萬,後來第一次調解騎士B要父親賠償30萬元,父親認為自己沒撞他,只願意給一點錢想息事寧人好過年,所以調解不成。本人想請問這案件本人父親是否有賠償責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8 16: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警察局初判表或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肇責分析,您父親若有過失,即須依其過失比例加以賠償對方之損害,若對方因此受傷,您父親亦有構成刑事過失傷害罪之可能,可委任律師與對方協調和解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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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8 17: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一、不應該等待,應該要搜證。

二、警方怎麼做初判表你不能控制,但是目擊證人部分要先錄音,這個你就可以控制了。台灣人不喜歡作證,作證也未必會說實話,而且時間一久還會遺忘,你現在不先錄音什麼時候錄呢?

三、台灣的監視器過了一陣子就會洗掉了,可以考慮先保全證據。(自行調查有那些角度的監視器可以拍到車禍事故,如果私下調得到就調,如果私下調不到快點寫狀紙給地檢署請檢察官幫忙調查,如果檢察官不幫忙調查,則轉向法院聲請調查)。

四、千萬不要呆呆的等到證據都不見了再來後悔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Chantal 104-03-08 03:42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不應該等待,應該要搜證。

二、警方怎麼做初判表你不能控制,但是目擊


小珍 104-02-28 03:08

對方: (營業用小貨車)初步鑑定結果為>閃光號誌路口支道車(閃紅)未讓幹道車(閃黃)先行 (道處45-1-9、道安102-1-1) 因而肇事致人受傷 (道處61-3)

 

我方: (普通重型機車)初步鑑定結果>未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道安94-3)

 

車禍當時我是已經從閃黃燈路口進入機車道後,對方才從我的後方超前我的機車要到我的前方時,他的貨車前方才先撞到我的,而且對方的貨車左邊從頭到尾也留下很明顯的擦撞痕跡(這些都有拍照存證),但是因為對方當時有想肇逃,不過被好心的路人攔下,所以他的貨車有移動過了,導致現場也已移動過了。

 

問:

如果依這張初步鑑定,我和對方的肇事責任各占比多少?(因為車禍導致我的右肩韌帶斷掉,我想向對方請求理賠) 而且我並沒有未注意車前狀況,如果我自費申請進一步的鑑定報告,是否可以還我清白? 鑑定委員會進一步鑑定時,會通知我去詢問車禍當時發生情形嗎?(因為我想把我有疑問的地方向鑑定委員提出)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28 08:07

您好!

若是不同意警方製作之初判表,除可自費送請肇事鑑定外,若是以提出刑事告訴,也可請求檢察官送請肇事鑑定。而肇事鑑定的結果通常會判定是否有肇事原因?而若雙方都有肇事原因,哪一方式主要肇事原因?等,屆時,若仍然判定雙方都有肇事原因,負主要肇事原因的一方,自需負擔較高比例的肇事賠償責任

供參。

阿范 104-01-31 23:27

我在去年十月二八日 下班時 出車禍  對方是開車  我機車  我是看綠燈直行

但他筆錄說他闖黃燈 

對方只有車有傷  人毫髮無傷  我機車壞掉修要四萬多塊 我人臉擦傷

左肩峰與鎖骨關節脫臼韌帶斷掉  開刀 身體裡面放了一個自費的骨板

復健  一年多後再開刀把他取出來

交通隊事故分析  因屬號誌燈爭議雙方各執一詞  肇事責任無法分析

那我該如何跟他談賠償  我怕六個追訴期會到期  那我該怎麼跟他談?

他是說他會負責   他有來我家兩次   有給壓驚紅包跟一些補品

那我如何跟他談會比較恰當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31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又若初判表中,若無法查得肇事原因,建議直接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建議於六個月內先提告刑事過失傷害

最後,若對方確實有和解之誠意,建議可以直接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有時候在第三人居間協調下,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何明諺 (何律師) 104-02-01 01:01

您好:

1.建議先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除可避免6個月告訴期間屆滿外,若日後和解談成也可撤告。

2.況且,提起刑事訴訟後,才可提附帶民事訴訟求償,可免繳納裁判費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指名本人諮詢

anima 104-01-30 14:04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2014/8/17 騎乘黃牌重機行駛快車道.撞傷一位沒有走斑馬線的路人

當時路況是我方閃示黃燈.對方閃示黃燈.他站在快車道上被我撞上.因為那邊地方昏暗

所以警察來 給我的出補分析研判表上

我方肇事原因如下: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肇事導致X小姐受傷

對方肇事原因如下:設有行人穿越道.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不得在其100工使範圍內穿越道路肇事

在幾個星期前2015/1/15第一次和解 但是失敗了

因為對方要求50萬的精神+工作損失賠償

後來對方自認有錯降至30萬 一直說自己是兩家店的店長三個月沒工作損失很大

對方受傷的醫藥費機車強制賠償

想請教一下

1.如果再一次調解 我方提出10-15萬做賠償是否合理

或者是說上告到法院 法院判賠的金額大約會在那裏

我是很有誠意想跟他和解 可是30萬金額實在太大了 實在拿不出來也不想杯前科 拜託請解答...

回覆閣下所述問題: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過失傷害罪: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後續對造會以刑事附帶民事向您求償,屆時您的重型機車也許就會被拍賣,建議閣下與對造和解較妥當,以上問題回覆如仍存有疑惑或需本所協助調解,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最專業的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30 22:11

您好,初判表內容表示雙方都有過失,建議您還是盡量與對方達成和解,以避免有前科

另外,建議可以直接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有時候在第三人居間協調下,會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鄭小姐 104-01-28 22:47

去年12/6於路口發生事故擦撞,出險後經對方保險公司經一個多月調閱照片與現場圖後,(對方女車主當時是閃著雙黃燈違規靠右停在十字路口的斑馬線上,當交通號誌燈轉為綠燈時,未將原閃雙黃燈切換成左轉燈即往左切出欲直行,導致開在主線車道上欲從十字路口右轉的受害車主本人的右後門車體遭腦殘車主以左前保桿擦撞。),當然也同意全額賠付我的損失,但同時卻又告知因為事故車主不同意肇責判定結果,不同意理賠,所以無法進行賠付事宜…

想請問一下,若對方車主(乙式全險),保險人不同意保險公司的肇責判定,保險公司就能以此為由拒絕理賠嗎??

還是有其他方法可以可以申訴或強制保險公司理賠嗎??

麻煩解答疑惑!!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8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對方提起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因為保險公司要賠的是任意險

必須車主同意才會賠償

所以這是沒錯的

但對你而言並無差別

你如果有受傷可以直接提告過失傷害

如果沒有你就提民事賠償

只要是對方的過失

法院判決他要賠償

無論是保險公司賠或對方賠償都一樣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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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29 11:07

Dear 鄭小姐,

 

非常同意上則蘇大律師的見解!

因為出險會增加日後保費支出,因此車主可能不會同意保險公司理賠之金額,這就必須進入到司法程序,才能維護您之權益,如果您進行訴訟需要委任律師,可隨時與我聯絡

 

周紫涵律師0923866798

儀方 104-01-28 11:34

您好.我想請問

當天狀況是:我是次幹道(閃紅燈).主幹道有台大貨車(閃黃燈).大貨車要先讓我左轉出來主幹道.我車頭也已過了主幹道的雙黃線.突然一台機車超越雙黃線逆向撞上我.初步的分析報告是以路權去劃分期報告是:我是閃紅燈.機車是閃黃燈.但我覺得事情主因應該是機車月雙黃線逆向導致的.我是否應該申請交通鑑定報告呢?其結果是我對我比較好?麻煩分析了!謝謝

 

阿儒 104-01-27 15:00

日前發生小事故,想請教"大律師",?甲方後續處理方式應該為何作業,如下說明,,

甲方為主幹(閃黃燈),乙方為支幹為(閃紅燈),乙方衝出撞擊甲方右後輪及右後門,嚴重變形,經原廠檢驗修復為4萬7左右(需15天),乙方保險公司也前往的確認,向我方表示路權7:3它們責任比較大,不過要過失相抵,我方還需賠償乙方3成約12000左右,只願意支付22000給甲方,等於說甲方被撞,還要賠對方及自已,近日2次協調會乙方都委由保險公司來談,立場很堅持(路權及3:7比例),目前已開立調解不成立書,後續甲方該如何處理,乙方它們說了算嗎?

1.甲方 業務職天天需開車桃園→新屋→客戶端來回跑,如修理車要15天,甲 方可以申請代步車或其它求償嗎?

2.?甲方 可以要求它們全額修復車輛而不用在賠償乙方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4-01-27 15:40

您好:

1.有關過失比例不是保險公司說了算,必須車禍事故鑑定後才知。

2.建議可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於訴訟中請求車禍鑑定,以釐清雙方過失責任

3.若我方完全無過失,即可向對方就損失全額求償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指名本人諮詢

QQ 104-01-22 23:47

初判表 

A(我方):閃避疏忽

B(對方):暫停不當

 

事發經過:A(我方)時速40左右騎車直行經過T字路口,A(我方)方向路口號誌是閃黃燈,看到B(對方)與我同方向的停在路口邊,在A(我方)快接近B(對方)時,B(對方)突然左轉,A(我方)為了閃避緊急煞車而自摔。

請問:對方堅持雙方都有錯,僅願意負擔一半的費用,對方態度很強硬,我不知道該如何與他協調,我這樣應該負擔的比率大概是多少?申請更進一步的鑑定,要再花三千元,是否有這個必要?如果上調解委員會能夠要求到我所有支出的費用嗎?

謝謝你們!!!

何明諺 (何律師) 104-01-23 09:25

您好:

1.依初判表之分析,雙方均有過失;如要確定誰是車禍主因或次因,則須送車禍事故鑑定

2.調解為雙方磋商讓步,要賠償全額機率不大,如仍堅持,建議循訴訟途徑為上。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如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指名本人諮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3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湖口霸王 104-01-21 15:34
事情是: 在2014/6/10上午,B早上出門上班途中,遭遇到車禍, 急救後兩三天內於加護病房,家人簽署放棄急救協議書。 事發現場圖 http://ppt.cc/PWRB (車禍鑑定小組鑑定後,A方私底下與旁邊停放之車輛C已達成和解) 此路口於前往龜山工業區之產業道路,上下班車流量大 如圖所示,B行駛於閃黃燈號誌之主線道,A行駛於閃紅燈號誌之支線道, 現場路口監視器,附近商家監視器皆無法拍到案發時畫面, 碰撞後方皆無汽車,無法提供行車紀錄器。(我看附近商家監視器後推斷) A車輛撞擊位置  http://ppt.cc/HR6C B車輛撞擊位置 http://ppt.cc/XKLB 經車禍鑑識小組判斷,撞擊點位置應為A撞擊我方車輛B,故A車輛之碟煞盤碰撞至B車輛引擎處 才會有碎裂之現象產生。 事故初判表,因為只有單方面說詞,故證據不足不予評判, 於去年11/11偵查庭時,對方律師檢察官提出車禍鑑定聲請,並懷疑B方有超速之現象。(A自述時速約為10-20公里) 曾經調解過兩次未果,且A方無第三人責任險,B方家屬已申請強制和解金額請保險從業人員幫忙評估後,求償一千萬,後A方妻子私底下來我家拜訪,告知說A對方家境清寒,他兒子仍服刑中,雖有誠意解決,卻無法達到我方賠償金額,希望能以80萬和解。 ------------------------------------------------------------------------ 偵查庭後,家父於庭上對檢察官說,另約時間調解。 對方年紀69歲 我申請假扣押,查詢對方名下無動產, 有房子卻於民國91年夫妻贈與,已轉移於對方妻子名下。 ------------------------------------------------------------------------- 想請問各位律師朋友,那我調解時該怎麼處理, 以及是否能針對房屋部分進行求償,(若無分別登記情況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1 16: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由撞擊位置及號誌、行徑方向應可判斷對方具有過失

2、和解金額的部分主要就是精神撫慰金、扶養費、醫療費跟喪葬費用

3、不過建議您應該由律師協助,避免因為不熟法律規定而損害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1 2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處理調解事宜,為您談判與對方協調之,列出相關財產及非財產上損失,若對方不願與您協調,可再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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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肇事過失致死的刑事責任民事賠償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來經辦此類車禍事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凜蝶 104-01-12 21:46

我是騎機車,直行  ; 對方是開車 ,轉彎

因為當時閃黃燈,所以我加速,他也剛好轉彎,所以來不及閃撞到

我有些挫傷 ....

後來到調委會, 對方一直說是我撞他 , 他已經過彎了, 而且它的車已經過人行道 ..可是我的車是倒在人行線上 .. 因為沒東西所以沒談成功

後來我去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

筆事原因

我:未注意車前狀況 + 涉嫌超速 (限定時速50,可是我騎快到60)

對方:未依規定讓車

這樣到底是誰的問題?

很疑惑的是...涉嫌超速 , 可是閃黃燈殺不住不是本來就會加速通過嗎..??

另外就是 如果對方真的太過份, 我有挫傷可以控告對方過失傷害嗎~?

因為在做筆錄的時候 警察有問道我要不要告對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檢附驗傷單向對造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2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檢附驗傷單,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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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13 14:35

依您說法是雙方都有肇事原因,如此您自可提出相關資料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並請注意6個月告訴期。

KAVINC 104-01-09 00:02

您好,想請教一下小弟日前騎機車行經路口時紅綠燈號為黃燈
不幸撞到一名紅燈機車
由於我當時已昏迷不清楚現場狀況,
造成嘴唇開放性複雜撕裂傷、門牙斷裂以及車損等,
只知道警方有到場處理以及做筆錄
目前初步鑑定上面載明"若證人所言屬實對方紅燈"
我方則是"未發現肇事因素",
由於路口沒有監視器,想請教一下如果上法庭判定的機率贏面大嗎?
謝謝

一、有目擊證人證人說對方紅燈的話你占優勢。

二、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民事請求權時效二年,因中斷而重算的時效為五年。請記得權利行使期間。

三、以和為貴,調解和解好。

四、調解前要先研究行情以免調解拿太少。

五、可請求項目:醫療費,看護費,減損勞動能力無法工作期間賠償,精神上賠償車損物損等。

六、如果有撞到腦部記得去做斷層掃瞄,二天內都可能會惡化,這個檢查的錢不要省。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應有機會向對方請求合理賠償

如對方不願意和解

建議可先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告訴

檢察官起訴後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賠償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貝貝 104-01-08 11:32

1:我們在前幾日發生車禍,在十字路口上,我們是閃黃燈對方是閃紅燈,這樣下來肇責比例大概是多少

2:因為駕駛人是我男朋友,車主是我爸爸,這樣我們保的丙式車體險是否就不能理賠自己的車子

3:當時我是坐在副駕,對方是從我這邊撞上的,後來我們又撞上電線桿,安全氣囊有彈出來,我有受傷,能跟對方要求什麼賠償

4:轉角有一個工地,都施放工作大型用具,再用帆布蓋起來,擋到雙方視線,這樣工地是否也有責任

 

 

煩請各位大大幫忙解答 謝謝。

就您所述車禍過失賠償等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絡,我等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並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回覆 魏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就您所述車禍過失賠償等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 ... (恕刪)

補充回覆:

丙式保單的保障範圍,則限於「車碰車」的損失,即是基本汽車車體損失險。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並建議可與專業律師研究後續賠償金額估算問題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Qoooooo 104-01-06 12:22

我弟剩2個月滿18因為快考試了所以家裡就會讓他騎車順便練習,前幾天晚上他要出門買東西,沒戴安全帽,遇到十字路口看到黃燈加速衝過去,但是來不及燈就轉紅結果撞上橫向剛起步的人,兩方都摔倒在地上

請問我弟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我們有沒有權力或是保障?

有沒有什麼解決的辦法?

洪三凱 (洪律師) 104-01-06 12:58

紅燈之一方,侵犯他方之路權,被認定過失比例會比較高。

建議與對方直接進行調解,拿出誠意賠償合理金額,調解成立,載明對方拋棄民刑事追訴權利。這樣對小朋友比較好,避免留下前科紀錄。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6 22: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天河 103-12-24 21:30

我朋友跟我前幾天在路口被一輛汽車撞倒,人沒事但機車有事,汽車車主有下來問我們有沒有怎樣我們跟他說沒事,不料這時候有一輛機車煞車不及撞到那台汽車的後保險桿,那位機車車主有破皮流血,我們想說這應該不關我們的事吧就走了也沒跟汽車車主要任何賠償,請教律師這樣我們會變肇事逃逸嗎??因為當時路口監視器且是閃黃燈狀態,事發到現在已經兩天我們是沒接到任何警方的通知,但我們很害怕那位車主事後報警說是我們害他變這樣還肇事逃逸所以麻煩律師為我們解答指點迷津一下 謝謝你^^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4 2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非該車車主,而肇事發生原因為機車撞擊該車後保險桿,非撞擊機車,您離開似不構成肇事逃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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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12-25 18:03

如果你跟車主的碰撞沒有造成對方受傷,是不會構成肇事逃逸的,

至於後來的車禍,與你無關,即使車主受傷,也不會構成肇事逃逸 

小萱 103-12-20 16:22

事情發生於11/21號   我騎機車他開車

他在前方路口停下來 路口是閃黃燈 我不知道他要左轉 我也不清楚他有沒有打方向燈  他要撞過來時我有按喇叭聲我就連車帶人摔出去

 (我雙黃線超車 從車身左結果側騎過去) .....

初判表跟現場圖也出來了 雙方都寫 (違反特定標線禁制行駛)

我今天就打給對方 問他說約哪個時間和解  他回:我全部都交給保險更司處理

 當初是你跑來撞我的  我會請保險公司跟你聯絡

(至今 保險公司都沒有與我聯絡 我也不知道他有沒有去申請事故資料)

我掛掉電話心裡想我只是抄車並不是撞他 他當天有說 他沒有看到我在後面  那他是不是沒有注意後方來車?   上坡路段我時速40-50          

給我的感覺  他不想處理這件事情   推給保險公司 

1.我只有強制險沒第三責任險 所以他車子擦傷費用我需要全額賠償嗎?

2.他有強制險跟第三責任險 他須賠償我車子的損壞跟受傷的醫療費

還有 做完筆錄 他在警察局門口等我 他在登記聯背面空白處上寫(對方受傷 嘴角 及手傷其他身體無不得追討)  我問他說一定要簽嗎? 他說要 免得我之後有什麼後遺症向他討錢  於是我就簽下我的姓名跟電話    請問這樣有法律效益嘛?

還有 我受傷期間根本無法上班可以向他申請那幾天的薪水嗎?

受傷抹藥的紗布 那些 可以申請費用嗎?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處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0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為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在事發後六個月內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唷!

小萱 103-12-21 09:59

那我上面提出的問題????

像是登記聯後面寫的字

有問號的可以回答一下嗎?

謝謝你

小萱 103-12-21 20:59

那我上面提出的問題????

像是登記聯後面寫的字

有問號的可以回答一下嗎?

謝謝你

就有關您所提(車禍過失傷害理賠)刑民事,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Julien 103-12-14 23:31

今年二月中晚上在十字路口, 閃紅黃燈情況下, 與對方發生轎車車禍

當下雙方都受傷 (對方, 26 歲, 車禍當下胸椎骨折, 目前已經復原, 可以行走 ; 我則是大腿膝蓋撕裂傷縫合), 有做過車禍鑑定, 對方三分我七分過失

經過兩次區公所協調委員會和解, 對方一直堅持需要 500 萬賠償, 但是今兒真的太大, 我負擔不出來 (我只有強制險)

後來走上司法, 目前進行到刑事調解

請問各位律師, 目前我是不是讓法院調解庭幫忙計算合理的賠償金額呢?

還是這樣子案例還是會再退回區公所調解委員會?

因為我真的有誠意想要和解, 但是真的金額太高, 我也無法分期負擔

想要請教各位律師建議?

 您好:

調解委員是否會提供合理金額之意見要視各委員之個性而定

如果自行委請律師就能夠協助提供較為合理之和解金額

而如確實有和解誠意而對方要求金額顯然過高

實務上法院亦有因此給予緩刑之案例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就有關【公共危險罪刑事案件,應謹慎處理,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未達殘廢等級,則其請求顯屬過高,金額部分可以交民事庭去裁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nico 103-11-11 15:35

請教相關車禍權責,再請律師大人協助回覆~~謝謝

A君騎士(交通工具:機車)為?直行搶通十字路口的紅綠燈(人員於停止線行駛時,己經變黃燈,此項是否屬闖黃燈?)時,為順利通過十字路口,所以行駛時快速行時,及未減速狀況直行,此時同向車道前方(約已離十字路口處五公尺左右),於外側車道怠速了一台欲左彎迴轉的B君??機車騎士.

PS:此路段為雙向車道(來回?方向各一線道+機車行駛道)

而當A君發現欲剎車時,因緩衝距離不足,所以直線撞上B君左側機車面,當下雙方撞擊倒地及受傷

傷勢部份 :A君於身體部份(手掌/大腿)有輕微擦傷,

              而B君分別於頭部/手腳肘腕處,有多處深層傷口

想請問律師大人~~請問此狀況下,雙方肇事比例應如何初評(誰的肇事責任較大),及雙方各別有違反何項法令呢???  感謝協助回答!!! 2014.11.11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11 17: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肇事責任歸屬可待警方初判表分析,若對該分析不服,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責任範圍與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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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1 18:14

您好,帶初判表下來後,即可初步了解肇事原因及責任歸屬,如此亦可作為談和解之依據。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律 103-10-21 21:27

您好

機車時,因為閃紅燈,周圍都有汽車,所以稍微前進看一下有無來車,

結果就被閃黃燈的乙方撞上,我方只有機車受損,

對方因為行駛快速,也未減速慢行,而撞上我。

對方也因為車速過快(對方自己說車速約50~60間),飛出去受了小傷。

對方說有看到我,但還是撞上了。

事後,警察要我直接賠錢了事,事發過程毫不理會我,只和對方說話。

對方也一直要我賠償他,因為對方受傷無法工作賠償和修理車子的全部賠償醫藥費

上網查詢相關知識,發現閃紅燈路權最小,可實際狀況是對方也根本沒有減速慢行,

一口咬定是我的錯,要我全權負責,還質疑我是否無照駕駛....(我有駕照

我想請問難道這種狀況,我方要全部負責?

請問我要怎麼保護自己的權益?難道要跑法院嗎?

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17: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閃黃燈應該要減速慢行。閃紅燈是停止之後再開。我方確實停止之後再開,對方沒有減速追撞我方,則我方沒有肇事責任

2、不過還是必須依據相關事證判斷。

3、建議先取得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現場圖之後,再分析,倘若不服,可以聲請肇事責任鑑定

4、雙方無法和解,對方可以提告處理紛爭。

 

miki 103-10-02 23:32

請問三方車禍,a方為汽車(閃紅燈)撞到b方機車(閃黃燈),b方飛出去撞到c方(路邊)停車違規汽車保險桿以至第二三節頸椎碎裂,造成永久性傷害無法轉動脖低頭等子,請問c方完全沒有肇事責任嗎?如果車沒停在那就不會這麼嚴重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