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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122255 102-11-01 16:46
律師你好我先生發生車禍右手手腕開刀送鑑定結果責任歸屬都在對方 私下想找他談和解不出面我先生對他提出傷害告訴 對方出庭有像法官坦承是他的錯 法官問他要和解他也說好 結果到調解委員會他又改口說不是他的錯 說他有申請覆議請問他這樣申請會有什麼結果 ps:我們這有監視畫面
原則上還是等鑑定報告覆議結果 檢察官應該是會起訴 再由法院去認定是否有過失 而決定是會判刑 如果要民事求償 要另外提出訴訟
默默 102-11-01 00:51

我男友前陣子到小吃部消費 陪酒小姐下班後 上了我男友的車 後來酒醉在車上發生了猥褻行為 雙方你情我願下發生的 後來該女子反悔立即下車 隔日派了許多人到我的店打他 開口要50萬精神賠償 後來我男友提出傷害告訴  十五天後該女子反告性侵 現在男友被檢查官起訴了 依刑法第225條第1項 起訴  我想請問律師若該女子不是一開始就也有意思 為何願意上車 又沒有人逼她 而且也沒有馬上做報警處理 私下調了一些人馬要處理 而且開口五十萬  擺明就是仙人跳 女子利用自己是女生的關係 在法律上占上風 難道這樣的事件 該女子 都沒有任何責任嗎?! 請問律師 男友若被起訴後 法院會如何做處置?!

您好,第225條第1項算是刑度不低的罪,且一旦判決有罪,並無緩刑易科罰金可能,建議委任律師辯護,讓法院清楚事實經過及提出法律,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主張

依您所述事實,被告係遭檢察官刑法第225條第1項之乘機性交罪,若遭判決有罪的話,依法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又此罪法定刑在二年以上,原則上法官無法宣告緩刑,且並非告訴乃論之罪,誠屬重罪,實應小心處理為上,故後續建議您趕緊委請律師被告辯護,並儘速閱卷瞭解案情,以俾早日確定可行答辯方向。

刑法第225條(乘機性交猥褻罪)
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羊 102-10-31 23:37

我於四年前因地下職棒簽賭輸了四十萬,無力償還的情況下簽了一張本票給我學長,他再交給他朋友;本票到期日是98年10月31日,他朋友今年102年四月才拿去本票裁定,順帶提告詐欺(詐欺已獲不起訴處分)102年10月時收到支付命令要扣我的薪水三分之一,我已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想請問律師 我要依強制執行法第18條提出停止強制執行狀 裡面的擔保 大概會是多少錢? 又再停止強制執行裁定下來之前 如果被扣到薪水 我又如何請求反還?是追加訴之聲明嗎? 

由衷感謝

本件應先釐清您收到法院命令為何?

本件依您述似乎是收到法院扣押薪資之執行命令,則債權人似已取得執行名義,若該執行名義是支付命令則應已確定才可聲請執行。若該執行名義係為民事判決或者確定之支付命令者,則就該法律關係來講,已經法院依法審認完畢而屬確定之法律關係,而原則上為無法再行爭執。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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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系爭本票票款請求權由到期日起算已超逾三年,應已罹於消滅時效,就此您可以主張時效抗辯。
擔保金的收額部分會由法院進行裁定,在實務上曾有以一般案件審理流程期間計算利息,以該利息數額作為擔保金數額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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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ith 102-10-31 09:31

非婚生子女,生母想拖著先不讓生父認領。但生父願意付扶養

所以在沒有認領下並沒有辦法針對探視和扶養費的協議書拿去公證

請問如果這張協議書只有雙方簽名,這樣可以產生效力嗎?就是說如果以後生父沒有付錢,還是可以拿此協議書去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呢?

還是說需要另外找證人一起簽名呢?那簽名的證人有什麼身分限制嗎?像是不能是親友之類的?還是必須是律師?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協議書只要雙方簽名即具效力,但之後要聲請強制執行,仍需先透過法院訴訟程序取得執行名義,見證人的部分並非必要,且見證人的身份不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小娃 102-10-31 01:35

姐姐信用破產,不能向銀行申請貸款買房,拜託我先登記到我名下當然房貸也是用我的名義向銀行申請貸款最近姐姐繳房貸越來越困難,請問律師先發出存證信函證明是借名登記外,是要如何請姐姐過戶回去給她的子女,若我提議賣房,姐姐又故意開高價讓我無法賣出,請問律師我要怎麼處理,才能解除這房子問題,讓姐姐同意合理價錢把房子賣掉,才不會有佔屋糾紛謝謝

對外關係上銀行借款之名義人還是您,此部分並不因為您與令姐之間借名關係而生影響(發律師函或存證信函主張是借名登記對於銀行而言毫無任何法律效果可言),故如果日後貸款未按期履償的話,信用破產會記在您的頭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因為貸款名義人是您本人,所以銀行都會針對您進行追討,而本件該房屋既然是登記在您名下,若您現在主張借名登記而回復到您姐的名下,但也無法解決您與銀行間的貸款關係,所以本件您應先想清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靜歆 (林律師) 102-10-31 11:46
如果在妳名下可以直接賣出啊,既然是一家人,請仲介估個價吧。房屋仲介很多,也要多比較一些,不要簽專屬授權契約。www.wewon.com.tw 這是我們事務所,請指教
小小娃 102-10-31 01:21

請問律師汽車分期付款,但車主已經失蹤,車貸也沒繳,車子也消失無蹤,車行也提起詐欺訴訟官司已落幕,請問律師車行何時會對連貸保證人追討車貸,事情已經過五年多了,法律時效過了嗎?謝謝

借款本金的請求權時效應為15年

Sunny 102-10-30 23:59

各位律師您好:本人於FB原欲購物1件物品,但三天內尚未匯款前,於FB私訊告知賣家,本人要取消購買,賣家堅持不給取消,本人告知賣家本人提前告知取消購買,總比收到貨7天之後不滿意退貨來的好吧!賣家事後告知我將我列為黑名單並公告於粉絲專頁上,本人好心提醒賣家小心觸犯個資法,並告知本人並不是沒有告知取消購買,而死不匯款,結果賣家未經本人同意於自己所經營之公開粉絲專頁,公開po本人與賣家的私訊內容之圖檔,並用言語攻擊本人,內容大致上為「此人(即指本人)威脅我,一下子說要退貨,一下子說個資法....」,並致本人慘遭其他粉絲言語攻擊,而賣家公開之私訊內含本人照片,雖本人所擁有之FB帳號並未使用真名,但實質上大頭照是本人照片,且本人從未於私訊或公開場合(包含網頁)用任何言語攻擊賣家,只請賣家別觸犯個資法...任何有關之法律。另外賣家又傳聲音檔給本人,內容大致如下:「一直指責本人行為誇張,以及宣稱他(賣家)為經營網購事業,自行墊款數十萬元,並且每日只睡眠2~3個小時,一直說本人取消購買對他造成損失,又說如果今天本人原說要購買十件,到最後取消,賣家是否也要承擔.....。」,此聲音檔造成本人身心傷害,且部份內容與本人無關,本人也於事後告知賣家為何不購買,因為賣家未標示物品材質,而且賣家指稱只是代購並非買賣行為,但賣家於公開粉絲專頁販賣並未標示為代購,亦無標示原購入金額與代購價,僅直接標示購買價。

1、請問賣家未經他人同意直接張貼他人私訊(含本人照片及擁有帳號名稱)是否已涉嫌:個資法、隱私權以及個人肖像權  2、另外賣家一直強調於私訊+1代表購買 契約己成立,不得取消購買,請問這是合法契約嗎?如我於三天內告知取消購買(未匯款前),請問有違法嗎? 3、本人可以將證據拷貝版(圖檔+聲音檔)提告賣家傷害罪嗎? 4、賣家是否有強迫購買之行為?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1 15: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賣家確實可能侵害您的隱私權,倘若您有足夠證據,可以請求賠償損失。

2、有關該行為算不算是一種要約,確實會有爭議,但是有關網購的部份,根據消費者保護法,您可以於收到貨物7日內無需任何理由退貨。

3、有關傷害罪的部份,您是否經過醫師驗出因此罹患疾病?或是開立診斷證明書?證明您確實受到傷害,倘若沒有,恐無涉及傷害罪。

4、所謂強迫購買並非我國法律用語。

林文嘎 102-10-30 23:56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我本票已申請裁定以確定~現在如果要強制執行 我要怎麼做 因為我光是本票裁定已經等了破百天了...律師幫幫我~謝謝
你好: 1.請先持本票裁定正本向國稅局調取債務人所得及財產清單。 2.調取相關事證後,即可向法院填具「民事強制執行聲請狀」,待法院審理結果,便會發執行命令強制執行債務人之財產。以上僅供參酌。
102-10-30 20:54

首先,是我目前了解我身邊有兩起案例

同時都是104專案,合約金額皆為十萬。

在簽訂補習班合約時,並沒有給予身分證,卻被補習班盜用之前在補習班資料中的影本

,同時也沒有拿到合約副本就被對方收走。

因此在銀行致電後,暫緩了撥款。

一個被推銷了視聽課程

一個聽了一堂,現在補習班要追討百分比學費。

業者現在矢口否認事專案,明顯廣告詐欺

請問要如何去證明是補習班盜用身分?還有事後應該如何蒐證?

還有對方應該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還請各位律師幫忙,當事人相當著急。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1 15: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補習班終止契約的部份,依教育部頒佈的契約版本,必須有退費的規定,您所繳交的款項,必須扣除已經上課的費用跟其他的必要費用後,將餘額退還給您,倘若契約沒有約定,則是違法的,仍然可以主張。(簡言之,就是可以請求返還剩餘費用

阿祐 102-10-30 18:54

 

想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這樣的切結書,有法律效力嗎??

當初簽的時候,是被強迫的

 

 

 

 

 

回覆 阿祐 的發言內容:

 

想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這樣的切結書,有法律效力嗎? ... (恕刪)

 這種協議內容實在太廣泛了。其中有一些關於勞健保的部分,很明顯的已經違反法律規定,違反的部分當然無效,至於其他的協議內容,只能說太空洞,所以還是要回歸法律處理

阿祐 102-10-30 20:49
回覆 吳鴻奎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阿祐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所以這樣的切結書就是沒效力的?? 再次感謝吳大律師

白金 102-10-30 18:44

各位律師您好,小弟剛收到警局通知書,案由是打:刑事案件(關係人),第一次收到這種東西很緊張,想說小弟又沒去殺人放火怎麼會觸犯刑事案件?於是打電話向聯絡員警打電話詢問,他也不願意透露太多,只表示等11/2去警局作筆錄就會知道,不過有大概的透露警方是透過電話通聯記錄查到我的,現在小弟的問題有2

1.剛剛有去查詢了一下相關法律,觸犯這類事件好像都是社會秩序維護法或是兒童與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怎麼小弟的案由是"刑事案件"勒?

2.小弟確實有打電話過去叫小姐,但後來因為小姐條件不好,並無完成交易,請問這樣也有觸法的地方了嗎??這樣跟警察講還會有後續的檢察官約談那些事嗎??

如果是性交易防制條例,是刑事案件,建議去警局作筆錄時,找律師陪同,以保障您的權益,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白金 102-10-30 19:39

 請問那我這個情況有觸犯法律嗎??有打電話叫小姐,未執行交易,另外那名小姐很明顯的超過18歲,我也有超過18歲,還適用兒童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3 01:02
回覆 白金 的發言內容:

這代表那名小姐年紀不到十六歲。

光頭 102-10-30 18:10
律師你好: 我有1個兒子1個女兒 3個孫子 .. 在2個月前我把1間房子過戶給其中1個孫子 以贈與方式完成過戶 沒有任何買賣契約.請問我以後死了 我1個兒子1個女兒 2個孫子 他們有權回來繼承嗎?
如果是單純贈與 這就是生前處分 以後就不是遺產範圍 繼承人不能有所主張
阿中 102-10-30 18:01

請問律師大大們,勒戒通知單上面寫尿液呈陽性反應(安非他命),而我是第一次要去勒戒,請問可以不去勒戒嗎?或者是說有其他方式可以不去勒戒?畢竟工作我不能丟掉,能幫幫我嗎?跪求指教。

依您所述情形,就您施用毒品的案件應該已經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觀察勒戒,目前已經裁定確定而交由檢察署進行裁定之執行階段,故應該已無通常之救濟程序可以提出,再者,本案檢察官乃係依法聲請裁定觀察勒戒,則法院裁准辦理應屬合法,後續要撤銷裁定恐怕難度極高。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0: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QQ 102-10-30 17:02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 我們家是在84年間購買一棟透天房

我近來想用房屋貸款去創業, 不料 銀行端去地政查說我們家唯一通道 (因為我們家是各小型社區 , 同時也是個死巷子.出入都同一條) 銀行端說 我們要出示道路通行証才可以辦理貸款.. 可是這房子都那麼久了 建設公司搞不好也倒了.. 我想請問一下? 84年間購買的 到現在 約16-17年了 內有10戶以上住戶 這樣我們還需要取得道路通行嗎? 成為既定道路機會大嗎? 我該怎嚜讓銀行願意幫我辦理貸款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7 14: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私設道路使用權,您可以向公所申請既成道路、向所有權人索取供通行之使用證明。

2、目前我國就既成道路申請實屬不易,並以敘明。

wing 102-10-30 16:39

本人在師大商圈(泰順街4*巷**號6米巷住三)承租一樓店面,一開始房東說上任承租方是做服飾業的,因為很賺錢做太好了所以移到別處去了,本人不疑有他,便立即承租後向銀行貸款借了20萬裝修房屋並進貨,營業不到一個月都發局就告知此區域不得開設經營服飾店,還被都發局開罰單~將此事告知房東,房東說不租就算是違約了要付違約金~故無力經營下去,因無收入又要支付銀行貸款,本想尚有押金房東,藉此抵銷房租,不再續租~豈料房東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並同時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根據租賃契約要我賠償每月租金的五倍~

想請問各位律師大大~我是否可以告房東詐欺?

wing 102-10-30 16:21

本人在師大商圈(泰順街4*巷**號6米巷住三)承租一樓店面,一開始房東說上任承租方是做服飾業的,因為很賺錢做太好了所以移到別處去了,本人不疑有他,便立即承租後向銀行貸款借了20萬裝修房屋並進貨,營業不到一個月都發局就告知此區域不得開設經營服飾店,還被都發局開罰單~將此事告知房東,房東說不租就算是違約了要付違約金~故無力經營下去,因無收入又要支付銀行貸款,本想尚有押金房東,藉此抵銷房租,不再續租~豈料房東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並同時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根據租賃契約要我賠償每月租金的五倍~

想請問各位律師大大~我是否可以告房東詐欺?

yvan 102-10-30 15:05

律師您好…

今天收到一份對造的存證信函,要我母親二十日內就對造的擔保金行使權利,依民事訴訟法106條準用104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

事情原委如下:

我母親被對造假扣押後,提出抗告抗告成功,台中高分院並於裁定書中說明不得再抗告。全案應已告確定。於是我向執行法院申請撤回查封,執行法院也函文請地政事務所撤銷查封,並將函文副本寄給我。

現在對造可能想取回擔保品,要我母親二十日內行使權利,請問我如何行使,是提出書狀給執行法院?還是提起損害賠償告訴呢?

1、因廠房被查封沒辦法出租,但扣押當天之前已計劃出租,只是還沒找到對象。但在台中高分院裁定撤銷後,馬上寫撤銷查封狀給執行法院,要求撤銷查封,馬上就與人簽約租出去了,簽完約後過二天,才收到執行法院給地政事務所的撤銷函文。我母親可以請求遭假扣押這段期間的租金嗎?

2、我母親本來就有高血壓,感冒。因假扣押導致血壓升高,併發肺炎而住院十多天,請問我可請求醫藥與精神上的賠償嗎?

3、抗告費用可以向對造擔保金求償嗎?

以上三件賠償,要如何向對造擔保金行使權利呢?

以上感謝律師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1 16: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可以提出證明當初確實已經有出租計畫,或是已經有出租了,因為假扣押而無法收受租金,則扣押期間之租金損失,應可認為是因假扣押而受之損失。

2、有關醫療費用的部份、抗告費用的部份,恐不符因假扣押撤銷受到的損失之規定。

grace liao 102-10-30 14:55

您好: 本人於八月底帶家人去沖繩旅遊,途中經過藥妝店順路幫我大哥大嫂隨行帶回肌肉痠痛藥膏,結果本人買錯兩條牌子了,且我本人又不需要用到,所以將買錯的這兩盒上露天拍賣兜售,過不久就收到衛生局的通知,說明本人涉違反藥事法規定乙案,要我到案說明,並要我攜帶案內產品和相關資料至當局,問題是,這兩盒藥膏在我還未收到違反通知書時早已賣出了,所以我無法拿出產品和資料,而且當初刊登拍賣商品時我也沒有收到露天的警告公文要求我下架,我完全不知情,不曉得痠痛藥膏是禁藥,如果當初知道是禁藥,我也會立刻下架,費用只好自己吸收。請問律師,到時到案說明我該怎麼回答,才能讓罰責減輕,還有可能會罰多少? 因我們不是雙薪家庭,只是很單純的家庭主婦,我並非故意違反,也不是藥商或業者,只是純粹出國遊玩順便幫家人帶回....煩請律師幫我解答,謝謝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1 16: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行政機關開罰,應該要審酌,案件輕重、獲利多少、行為人資力、是否有悔意等因素,您可以準備相關事證提供給承辦人員。

小翔 102-10-30 14:23

請教律師大人:

之前收到傳票上面把我列為被告罪名是詐欺,今天去上完第一次偵查庭回來,聽檢察官說的原因大概是今年3月多有個人(被害人)接到我的電話號碼,然後匯了1萬多塊,然後就告這支電話的主人詐欺,可是我真的沒有打電話給他,而且SIN卡也一直在我身上,也去調閱了通聯記錄,我這支電話根本就好幾個月都沒有撥出的記錄了,以上兩樣證據我都有乘上給檢察官看,可是他也只是拿起來,連打開都沒打開看,然後問我這支門號是怎麼辦的,我有跟他說當初是電話行銷打來推銷的,因為那時候剛好手機掉了,電話那頭又說辦門號會送一隻很好的手機,我就辦下去了,可是那已經是三年前的事情了,跟今年3月有關係嗎,他叫我回來找當初的合約書,然後跟我約下次再去開庭,可是過那麼久了,根本就找不到了,遇到這種情形請問律師大大們可以幫我解答嗎?無緣無故被人告詐欺心情真煩!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1 16: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合約書的部份,您可以回去電信公司申請調閱看看,然就有關本案的部份,就您所述,通連記錄上沒有撥出,那麼檢察官要如何認定被害人是接到您門號的電話?是否詳述?

christine 102-10-30 12:41

律師你好:

   關於住家出路口被圍成停車場之事請教

我家隔壁有塊150坪空地出售,因出入會從我家經過,
因此房屋仲介查出路地是另一位地主非路地,一併出售,
重新鑑界,發現此地(原為路地)邊界竟是我家與對面另一戶側牆,
第二次測量線比第一次更靠近我家,
此塊地(原為路地)約20坪,兩邊均有住戶,因建地面積不足地主也無法蓋,
此住宅已住30年,因房屋座落巷底且為無尾巷,購買此地地主未找我們商量,
聽隔壁鄰居停車場要圍到我家門口只留一個人通道


請問1.我們住了30年房屋出入之路地竟是別人的土地,因購買者已去世無法詢問,
      但基本上房屋門前不是應有路地的規劃,我們有什麼辦法可解決
    2.雖為別人土地,但已供他人路地使用不可作為路地使用嗎?
    3.承購者第一次聽說要蓋大樓,第二次要蓋停車停車場如果圍到我家門口有無違法
      如可以圍起來高度應是多少?與日照權有關嗎?
謝謝!
     

您好,路地部分可能有公用地役權,必須供作路地的可能性,但確切判斷還是要看過資料後才能確定,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平平 102-10-30 10:50

您好,本人拍賣帳號被盜,但已於2012年12月被列入黑名單,不能做買賣行為,但歹徒2013年8月底用非本人電話號碼做認證將此帳號開啟做詐騙,警方查出歹徒IP是在境外,且受匯款者與被害人我完全不認識,警方建議我跟受匯款者(有2人)與被害人(有4人)做和解,但有以下問題煩請律師解答:

1.警方說如果抓不到歹徒就會將我列為主嫌,若抓到歹徒我就是幫助犯,因為我沒管理好帳號,請問這樣說法是否正確?

2.若在偵查庭上簽和解書是否代表我認罪?

3.若簽和解書,會被判甚麼樣的罪? 

4.除了和解外,是否還有其他方法可以讓我無罪?

5.警方說若和解就有機會不起訴,若不和解就會被判刑,這樣說法是否正確?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0 11: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倘若該帳號已經遭到列為黑名單,且嫌犯是以其他人的手機冒名啟用帳號,並且查得IP位置在境外,且該IP亦與您無關的話,則該承辦員警所述的狀況恐有違誤。

1、該承辦員警所謂的將您列為主嫌、幫助犯,應該只是辦案方式,此與最後的結果恐有很大的出入。

2、警察所查緝的行為為詐欺罪,原則上是公訴罪,就算和解了,還是要經過司法處理,極有可能會被認為是認罪。

3、倘若和解的話,可能獲判緩起訴緩刑或是六個月以下可以易科罰金,但是仍然必須看個案狀況。

4、倘若您可以就確實無使用該帳戶提出證明,建議您仍爭取無罪判決。

Mir 102-10-30 10:10

朋友A從事的是未立案補習班,每月收入約4~5萬左右,因補習班未立案故不用報稅,個人所得清單上也沒有記載

去年起朋友A因怕以後有需要需向銀行借款,但無所得紀錄,故將其放在另一朋友B所開設的公司名下,朋友B幫他報勞健保、勞退、並以每月最低薪資呈報。

上月朋友A因有資金需求想向銀行貸款,跟朋友B說因為每月接報最低薪資,希望朋友B幫她開張薪資證明可以每月至少有5萬,朋友B一開始說好,請朋友A自行填寫再去公司蓋章即可(有留下Line紀錄),但最後不之為何B反悔了(也有Line紀錄),也不願意開出薪資證明,朋友A情急之下自行製作了薪資證明,並自行刻印朋友B公司章蓋印。

想請問一下各大律師,若是案件通過,但朋友A每月皆可按時繳款,這樣算是偽造文書嗎?

因為我在網路上查到的是,向銀行提出借貸申請,不管是否本人申請或委託代辦者申請,只要
1.借貸者提出證件上非偽造證件
2.契約簽名系為借貸者之親筆簽名
即無法構成偽造文書
1.銀行有撥款給借貸者,借貸者承認為事實,且借貸者有收至借貸金額
2.借貸者有依繳款時間正常繳款,持續3次以上
3.借貸者無逃亡
即無法構成詐欺之罪

請問這樣是對的嗎?

另外查到我國刑法對於偽造文書罪,均以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為要件,若僅具偽造之形式,而實質上無生損害之虞者,即不能成立偽造文書罪,所以這樣A背上偽造文書罪嗎?

謝謝

對於貸款銀行來講,貸款人提出之所謂「薪資證明」既係出於偽造,則基於此項偽造文件所為之徵信程序難謂全無瑕疵,故貸款人此部分行為應已該當於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之構成要件,同時構成詐欺罪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鴻欸 102-10-30 09:14
律師您好 小弟上個月去一個異性朋友家玩 (他邀約),當時很晚了,加上隔天早上沒課 所以他主動提議我留下來 , 我知道他有服用安眠藥習慣,但要睡覺前我有問他,他說沒服用, 後來兩人都睡不著 聊著聊著就發生關係,當時他清醒,而且主動配合, 結果隔天竟然用臉書告訴我說他被朋友拖去驗傷,還報警... 後來有偵查佐打電話通知我去做筆錄 , 對方卻是說 他有服用安眠藥 , 然後所有事都不知道 .... 直到最近我們兩個有連絡 發現他沒提告 報警卻只是為了應付要保護他的朋友 這樣是不是小事話大了.. 他沒意願提告 且主動要求和解 但警方說無法撤銷 .. 請問可以幫我解答嗎... 謝謝
對方可能是要套你的話,然後將對你不利益的對話片段提出。請將對方表示你沒有違背對方意思及對方沒有提告的意思的對話錄音,以作為將來自保的證據
0cat 102-10-30 07:10

我是受害人,也是證人,因為沒提告。上過偵查庭了,有偷東西影片和他承認偷竊的錄影檔提供了。檢察官要我決定當證人還是告他。我很猶豫。請問不告的話,他還是會依公訴罪繼續被移送法院嗎!? 他不和解,請了律師套我ㄧ大推話,我告不告他的影響在哪裡呢。

竊盜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則只要檢警依法展開偵查程序,則依法即應該按其偵查之結果以起訴、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終結偵查程序,因此即使被害人未行提出告訴者,也不影響刑事追訴程序之進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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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cat 102-10-30 15:26

再請問,被對方律師套一堆話,有情緒上的,有證據部分的,有其他事件的,還有和解要求,等,他們可認罪又翻供嗎?(如果真的有寄認罪狀) 那我該告還是給檢察官處理就好?還是等他萬一咬我在告?

feeling 102-10-29 23:37

律師們你好!!小女子最近遇到一個問題!!想請問如何有解決之方法?   本月初,我跟對方相撞,我直行車,對方從路旁衝出的轉彎車,肇事後就逃逸了,後來有路人幫我追對方記車牌下來,然後報警叫救護車,事情經過二十天,對方肇事人找到了,約了地方談合解,原本約在公開場合,結果卻是帶我們去他朋友的住家處@@,我約朋友一起過去談合解我們兩個女的,,講好合解金額我個人是在非常不願意的情況下簽下合解書,但總共合解了,那也算了!!總算合解完了,沒我的事情了,只希望這事情告一斷落,結果在隔天,又接到對方的來電,說希望約我出去談談,結果是因為肇事逃逸公訴罪,希望我能出庭時幫他說話!!我說我考慮看看,接下來的幾天,他幾乎天天都會line給我,有時晚上11點多、12點多,有時早上5點多、6、7點,搞到我的精神壓力很大,整個作息大亂!!合解時,我也有告知對方我是有家庭的人,而且我有三份工作需要做,他這樣傳,其實造成我很大的困擾!!請問,我可以對他提出什麼樣的告訴嗎?或者可以怎樣保留對我有利的證據?對方是六十幾歲退休的老師!!我不懂社經地位這麼高的人?為何會有這種行為,讓我的精神層面感到很不好受,希望大家能提供我一些意見!!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0 10: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該車禍事故,雖然您與對方和解了,但是您是否願意原諒對方,並且在庭上表示有利對方的說詞,均屬您的權益,您可以自由判斷,又或者您可以將這幾天的遭遇告知法院,由法院審酌。

2、有關line的騷擾,目前尚無法可管,但是倘若對方惡意騷擾造成您精神受損,並且您可以提出證明,則可以請求民事賠償

3、本文建議您,告知對方不要再騷擾,否則將依法追究,並且將此事告知法院。

123 102-10-29 22:29

親人老人家老了,因為請友人寄藥,而結果被桃園機場查獲為壯陽藥,數量也不少,違反藥事法82條  但因為是半年前巧遇好幾十年的友人,當場拿錢請他購買藥品,後來老人家也忘了這件事,也沒留聯絡人的電話

近日收到法院的傳票傳票只註明違反藥事法 但沒有說第幾條,也有註明是刑事訴訟31條

1.想請問   他註明刑事訴訟是指有可能被裁3年以上嗎???

2.還有刑事訴訟31是指如果真的被判三年以上 審判長應指定公設辯護人或律師被告辯護,是指審判長會幫被告指定律師嗎??那律師費怎麼算??

3. 因為親人住在南投,如果請律師,請問要請桃園的嗎,還是應該要請南投的會比較好,費用如計算,是算case的嗎?????還是算出庭數???

4.請問這次收到傳票,如果去法庭真的被判刑,可能會有的刑責為何呢???? 會當場收押嗎???? 如果當場要罰金的話,如果沒繳會怎麼樣?????

謝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涉及觸犯藥事法,其刑度可輕可重,因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是屬重罪,若無委任律師,則法院會以公費指派辯護律師被告,但良莠不齊,在桃園的案件,並不一定要委任桃園地區的律師,只要在桃園有登錄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維維 102-10-29 21:51
各位律師好 因為工作臨時外調,必須在11月到外調地方報到,但現在問題來了
我是租"學生套房",契約打->本契約租貸期限自民國102年8月1日起至民國103年7月31日至,共"兩學期" ,押金5000元

房東說,租金只能退"下學期"部分,至於102年11月~103年1 月這期間租金不能退,因為這是屬於上學期,一直強調此契約是"學期制" 不是採月制

但他在特約事項:有寫到(租期未滿而提前退租之承租戶,"押金"恕不退還")

因為我不是讀法律的! 但在字面上~我的解讀是!!

押金必須給房東(因為我租約解約,這必須給!我同意)

那這樣我102年11月~103年1月的租金(房東表明不願退還部分),是不是沒理由不退還給我!!
不知道我這樣說法是否對

拜託律師可以幫我解惑 因為租金+押金我就要賠1萬5以上~~ 想說看能不能拿回來!

 

 

Candy 102-10-29 20:10

前陣子我因為繼承權被侵占委託律師訴訟此案件 等了一年半判決終於下來了 判決內容也是要求對方塗銷當時的繼承登記遺產重新分配 但是 我現在很困擾的是 我完全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做 是要拿著判決書去國稅局申請繼承嗎? 因為當初他們都已經拿走所有遺產了 我要怎麼讓他們在吐出來 關於動產土地部分 要怎麼劃分?有需要再委任律師去處理嗎?_

您好,可持判決書撤銷登記,再訴請裁判分割,若動產也不在,則可請求損害賠償,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判決確定了嗎?

Candy 102-10-29 20:45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判決確定了嗎?

九月三十日收到判決書的 已經過二十天了 也沒收到對方要上訴的消息 應該是確定吧?!

可以打電話到原審法院向承辦股的書記官問一下對方有無上訴。

Candy 102-10-29 21:01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打電話到原審法院向承辦股的書記官問一下對方有無上訴。

好 那我明天撥電話去詢問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首先,本件要先確認是否已經確定,可以向承辦股書記官確認回執收到的期間,若已確定,則另要視該動產是否尚有移轉出去,若未移轉,接下來即其他繼承人是否願意合意分割,若不願意,則最後仍需再走一次訴訟,請求裁判分割,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潘森王 102-10-29 20:06

律師您好 : 案情是這樣的 我被前女友告妨礙性自主

              我們中間一直處於炮友的關係(關係維持一年)

              也發生過很多次關係(都滿20) 過程皆是你情我願

              沒有任何強破或暴力手段

              現在他交新男友 我心裡不是滋味 所以讓她男友知道我們之前都有再聯絡即發生關係

              之後他就告我妨害性自主

               警察已經請我過去做完筆錄

                想請問一下這樣的案件成立的機會有多少呢 我又沒辦法舉證出雙方你情我願

                但是這樣的關係維持長達一年 每次完事之後也都在我這邊睡到天亮 還一起吃飯坐車

                回家 也都是開開心心的來我租屋

               這樣算妨害性自主嗎= =  說穿了就是大家翻臉之後 就被怒告了

               我還是學生現在不知道該怎麼辦 是等法院傳票嗎 還是要找律師

              希望能夠幫解答 謝謝了

 

 

 

您好,要指控您有強制性交當然不是只憑女方說詞就可成罪,但面對重罪的偵查,要在一開始就有完整的面對策略,很多話一旦說了,即使是口誤,也可能影響案件,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潘森王 102-10-29 20:39

那這個會有和解的動作嗎

幫我做筆錄的偵查員跟我說應該是告不成

會叫我們做和解動作?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告訴人之證詞外,尚需看有無其他證據,當然也可能會測謊,而此種案件,有些檢察官仍會移送調解,但您沒有必定要調解之義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潘森王 102-10-30 16:22

所以之後如果有移送調解而我答應了

這樣是不是就構成說我是違反她意願才與她發生性關係了阿

小嶔 102-10-29 18:05

和解完車行又發現我的車有問題可ㄜ以在求償嗎?謝ㄝ謝律師

您是未成年人且未經法定代理人之允許而訂定和解契約

ugg 102-10-29 17:57

各位律師

日前告人妨礙名譽偵查庭已偵結,10/01 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行書"後,隔天我隨即向法院遞狀"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表示要求開庭,最近收到地院刑事傳票(怎麼兩份內容完全相同之傳票),內容應到處所:本院刑事少年、調解報到處,附記:調解

請問: 1.這是開庭嗎?還是調解?

2.若是開庭是不是在法庭上要與被告一起陳述嗎?

3.若是調解,之前與被告調解委員會調解不成才轉回地檢署,因被告一直沒有要和解之意,法院調解會比較快嗎?

4.第一次告人請問各位律師,接到傳票我在法庭上我該注意甚麼?或有何答辯技巧對我較有利而獲得賠償? 謝謝賜教!

1.法院的調解,若雙方不能達成協議還是無法成立的。
2.在訴訟上,求償的一方應注意的是要設法舉證證明損害額的問題。

阿蔚 102-10-29 17:47

律師您好! 兩年前因同事的學長介紹一檔海外投資未上市股票的公司,那我本身也投入了一筆金額,投入因信任對方,也沒有任何的憑證我在這家公司有多少的股份,只有單單在網路上的一個帳號,裡面可以看到有多少金額,當初說每月會匯筆利息但匯了半年就以其他因素而停止利息的匯入,也說一年後就可賺一筆金額,至今兩年過去了,還是沒有任何下文或是敷衍了事;當初匯款的匯款單我都還留存著,銀行存簿也都有紀錄,是匯給同事的學長跟他妹兩個人,想諮詢如何將這筆錢討回來。謝謝律師!

您好,單就您所述,有刑事詐欺的可能,民事上也可請求返還,如有其他問題,可再來電討論

阿蔚 102-10-29 19:21

 律師您好! 不好意思想再請問一下,我同事本身也有投入,只是他沒有匯款紀錄是以拿現金方式,這樣行得通嗎?還是若是以錄音方式錄下對方承認有拿取這款金額,這樣行嗎?  感謝律師您~

林智群 (klaw) 102-11-05 20:27

 我認為你這個案件主張以借貸方式借錢給學妹投資比較有勝算

小嶔 102-10-29 17:34

有警察局和解如果對方未滿20歲簽和解書又有蓋手印有效嗎?因為何解完後車行又檢查出排氣管又問題要7000多修理怎麼自救謝謝律師

和解契約行為,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則為限制能力人,限制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民法第79條)在法定代理人之追認前,該契約不生效力。另外,限制行為能力人之法定代理人依法可以拒絕追認,若其法定代理人表示拒絕承認時,則該契約即為自始無效。
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

民法第79條(限制行為能力人訂立契約之效力)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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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姐 102-10-29 15:47

律師您好

情況:我爸用他的名字買機車後再去貸款,我們沒什麼聯絡,我也沒看過那台機車,

目前因爸沒有繼續繳貸款,並且還跟當鋪說機車是我在用,導致對方打電話給我威脅還錢,

否則就要以證人的身分出席簡易庭.此外,我爸不知何故,還在外面欠下將近上千萬的債務.

請問:

1.簡易庭證人一定要出席嗎,如果沒出席,會有甚麼影響?可以完全不理會這件事情嗎?

 2.我爸欠的債,我可以完全不予理會,拒絕往來嗎?

3.如果當鋪或其他債權人一直騷擾我,我可以去警察報案或用什麼法律途徑讓他們遠離我嗎?

真的很怕受牽連,影響我的家庭工作,謝謝律師幫忙

您好:

1. 依法律規定,您是有當證人的義務,因此如果法院傳喚您,您是有必要到庭說明。但因為您跟您父親有特殊身分關係,所以您可以在到庭行使拒絕證言權,拒絕作證。

2. 父親的財產子女是分開的,因此您父親負債跟您是不需要負責。

3. 如果您父親的債權人一直騷擾您,您是可以跟警察機關報案,請求協助,另外如果對方騷擾您的情況嚴重,造成您的權益受損,您也可以跟對方請求負相關刑民事責任

Fish 102-10-29 15:00

律師大大您好~~  想請教您一些關於債務的問題

我父親前年至我爺爺那繼承了一筆土地,之後用這筆土地銀行借貸了一筆錢,由於最近我父親無力

償還,想將這筆土地賣掉,之後我母親知道後,就跟父親協議債務由母親扛,但是土地必須過戶至母親

名下.

問題一 土地有欠銀行錢的情況下可以過戶嗎?

問題二 土地過戶時如果用夫妻贈與的方式過戶,這樣這筆土地算是夫妻婚後共有財產嗎? 如果之後

          我父親有其他借款(另外借的)還不出來時,這筆在我母親名下的土地是否會被要求償還債               務? 或是土地用買賣的方式而非夫妻贈與可避免上述問題?  謝謝~~

您好:

1.不管您的土地是否有抵押借款,均可以轉讓,但是土地上的抵押權並不會受到影響,也就是當您父親跟銀行借的錢未獲得清償時,銀行仍然可以行使抵押權來拍賣土地

2.基本上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的話,夫妻的財產是各自分開的,各自對自己的債務負責,而新修法後債權人也不能代位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因此已經沒有所謂夫債妻償的狀況了。但是您父親若將土地贈與您母親而有害您父親的債權人獲得清償時,您父親的債權人是可以向法院請求撤銷這個贈與,而以買賣方式時,您父親的債權人必須要證明您母親與您父親是故意要有害其債權,才能夠請求法院撤銷,要件上是比較嚴格,實務上被撤銷的機會比較小,對您母親是比較有保障,但是如果並您父親與您母親間並無真的買賣存在時,您父親的債權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請求撤銷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0-29 16:50
回覆 Fish 的發言內容:

律師大大您好~~  想請教您一些關於債務的問題

我父親前年至我爺爺那 ... (恕刪)

建議用買賣的方式處理,細節必須跟律師詳談。

預約面談諮詢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來電,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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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10-29 13:59
當初協商是在法院協商的,當時是由律師代表,好像只有簽幾號之前要付清兩萬元(協商)而已吧!你說的證明是需要什麼樣的證明呢?人證可以嗎?如果等債權人在找上門,這樣會不會又變成強制執行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9 14: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和解的方式結案,那麼應該影響不大,但倘若可以知悉前案起訴的內容,比較精確。 2、證據的部份,不論證人、證物皆可。 3、其他債權人均可以提起訴訟,但是,只要我們取得一個勝訴判決,以後都可以援用。
姬羽軒 102-10-29 11:48

律師妳好  :

             我的帳戶於100年10月9號被列為警示帳戶,由於一直沒有筆錄

             所以今年我直接寄信去警局局長追問,今年8月跑去嘉義做完筆錄

            今年9月份第一次去地檢署開庭,我講我帳戶遺失事情跟他們說了

            今天開第二次庭 他們說我剛辦新帳戶隔天就有人會錢進來說我是否有賣帳戶

            但是我跟他們說我帳戶是放在車廂內沒有拿出來後來拿到卡片也都放在車廂

           後來我發現遺失  時間已經過去很久了!

           現在他們一直認為我販賣帳戶  請問若是我希望能跟對方和解希望判緩刑

           請問緩刑會有記錄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07 11: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有關買賣帳戶的部份,您是否能夠提出相關證據,證明帳戶資料確實放於車上?

2、建議您倘若可以提出證據,仍積極提出, 爭取無罪判決,倘若您選擇認罪方式,則必須確認一件事情,因為本案遭詐騙的「所有」被害人,均可以向您請求「所有」的損失,您是否能夠負擔緊接著而來的民事求償?不得不慎重考慮。

阿昭 102-10-29 11:41

請問律師我有一件車禍被對方告過失傷害~有經過簡易判決後對方又上訴後天要判刑了!
如果這次判決是駁回或維持原判的話對方還可以上訴嗎????謝謝

過失傷害罪不能上訴第三審,二審判決後即確定。

阿昭 102-10-29 16:46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過失傷害罪不能上訴第三審,二審判決後即確定。

 

請問律師所以簡易判決也算1審嗎?這次算第2審囉?謝謝律師 順便請問一下目前在打民事庭是對方提告的~我可以順便當庭跟民事庭法官跟對方求償我修車金額嗎? 還是要等肇事比例出來另外再提告呢?謝謝律師!
回覆 阿昭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是的,上訴算二審。

對方提告民事賠償可在同一程序提起反訴,要求賠償修車金額,但仍應負舉證責任

阿昭 102-11-11 22:52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阿昭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再請問一下律師~在開民事庭我車修理費用是要提出發票還是收據就可以了?如果要發票還要自付5啪的發票錢~~謝謝喔

沈恆 (沈律師) 102-11-24 02:37

收據也是可以的,不一定要發票。

Jacky 102-10-29 09:42

律師: 您好請教一下...
如果聲請人在法庭上提一些無關於本案的內容(保護令聲請書狀的指控),我是否可以在對方說的時候向審判長提出抗議呢?
例如:對方提的是今年某個時間點我對聲請人的騷擾,但對方對提不出這時間點的相關事證,而卻一直反提過去結婚之前且不實指控的事情(如汙辱我的人格)?這樣的話我可以在庭上直接提出抗議嗎?煩請解惑~感恩!

Jacky 102-10-29 09:39

律師: 您好請教一下...
如果聲請人在法庭上提一些無關於本案的內容(保護令聲請書狀的指控),我是否可以在對方說的時候向審判長提出抗議呢?
例如:對方提的是今年某個時間點我對聲請人的騷擾,但對方對提不出這時間點的相關事證,而卻一直反提過去結婚之前且不實指控的事情(如汙辱我的人格)?這樣的話我可以在庭上直接提出抗議嗎?煩請解惑~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