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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娜 105-03-22 19:03

我想諮詢有關詐欺案件,文有點長..

我與男友假日都會找臨時工賺取生活費打平平時開銷

103年奇集集還沒倒時,我都會在上面徵假日臨時工

什麼清潔打掃,包裝,佈場,排隊等等等等..這類工作我們都做過

那時候打來了一通自稱是做保險因業績很好的業務要出國出差一陣子

(因我手機有安裝來電顯示哪個區域的APP,上面顯上大陸)

所以台灣的業務需要一個能幫他收送文件的人領取一件可領$1000

第一次對方要我去空軍一號領取文件!但卻要我送去指定家樂福置物櫃

當時我覺得很怪,但對方說是因為住附近的客戶剛好帶小孩外出!

後來配合取送件一個多月...但並非每個禮拜的假日都會有件

對方不是用LINE與我聯繫,不然就是用skype打電話給我

後來警察找上我男友說拍到他的機車

以及我們放的文件通通都是存摺跟提款卡

我們從來沒開過文件,根本不知道裡面是存摺跟卡

警察要我們到刑事局做筆錄,我們也很配合去警局做筆錄

也提供LINE對話相關文件!

但警察說我們是共犯且如果沒有抓到最上頭的人就要我跟男友擔全責

104年第一次到監察庭,我們當時沒有認罪,

在昨天收到了起訴書詐欺共有9名,受害人不計其數

很想問...這樣會被判刑抓進去關嗎......

我們是初犯......

你好:

委任律師前往法院閱卷或自行去閱卷,並將起訴書及卷內資料提供給律師研究。 檢察官可能認定你們是詐欺罪之共同正犯,或幫助犯,將來爭執之重點會在有無犯意聯絡、行為分擔,及詐欺之雙重故意,此部分要依事實及證據進行攻防。 檢察官既然起訴,告訴人可能會在刑事程序中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回復損害,要求被告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若受害人數眾多,金額將非常龐大,建議委任律師處理。 若經濟狀況不佳,可以向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若符合條件會指派扶助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22 20: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目前被起訴,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閱卷,了解起訴之證據資料,決定答辯之方向與策略。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刑法第339 條第1 項詐欺取財罪已於103 年6 月18日修正公布施行,並於同年月20日生效。修正前刑法第339 條第1 項原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 千元以下罰金。」,修正後則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經比較新舊法之結果,修正後刑法第339 條第1 項詐欺取財罪之法定構成要件雖未變更,然其法定刑度已較修正前提高。

2.  為保障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本所聯繫。

3.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4.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小 105-03-22 21:56

 你好,我也跟你們發生一樣的事情,時間點差不多,最近也收到法院寄來的起訴書,請問你們後續打算如何處理呢?我們要不要一起討論解決的辦法?如果需要委任律師要不要一起分擔律師費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仍有爭執無罪之空間,至於是否可以共同委任,也要看您們繫屬法院是否同一以及案件是否同一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22 22: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目前已被起訴,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協助辯護答辯,爭取對您有利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娜 105-03-23 00:34

您好!我想詢問..

當初做筆錄的時候我有提供line的對話

警察有把對話印出來,但我沒有留底...

現在親人要幫忙這件事情,需要看對話記錄

我今天有與當時的警察做聯繫

對方說...要調卷需請律師才能!!

所以要請律師才能調記錄?

小娜 105-03-23 00:36

您好!我想詢問..

當初做筆錄的時候我有提供line的對話

警察有把對話印出來,但我沒有留底...

現在親人要幫忙這件事情,需要看對話記錄

我今天有與當時的警察做聯繫

對方說...要調卷需請律師才能!!

所以要請律師才能調記錄?

小娜 105-03-23 00:37

您好!我是在台北呦~

我是103年7月份左右的事情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起訴後則應委由律師可以聲請閱卷,以便瞭解檢察官之起訴依據,據以擬定訴訟方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奕全 (協弈法律) 105-03-23 10:57

您好:

關於您的事件,徐律師說的已經很清楚了,已經收到起訴通知要趕快處理,因為目前不曉得檢察官起訴的詳細內容為何,您還是先去閱卷調資料,建議您考慮是否委任律師來幫您處理,藉由面談來暸解您目前的情況還有手頭上有的資料,會比網路上留言來的清楚、完整且迅速。

另外一位小小您好,如您有需要也可考慮是否為任律師幫您處理。
有任何問題或需要歡迎來電洽詢,或預約面談,攜帶完整的資料詳細面談,才能幫您擬定最好的策略。 

協弈法律事務所電話(02)77292527,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的會員,如不在請找助理江先生。或將您的聯繫方式寄至信箱tandemlawservice@gmail.com,我們會盡快回覆您。

 

陳敬人 (陳律師) 105-03-23 12:05

 您好

建議您委請律師去為您閱卷 始能瞭解案件始末

歡迎來電討論0908680976 LINE ID:0908680976

律師

小小 105-03-23 19:13

妳好~我也是103年是在台北,被騙當車手,也是在空軍一號領件

小潘 105-03-22 07:48

與女網友發生x夜情,起初對方一直要錢,我並不理會,直到對方說她懷孕了還說要跟我要生活費,我以為他是仙人跳還是詐騙集團的,就把對方line封鎖,事隔兩年接到警方來電說被告遺棄,我今天收到傳票。我想請教

第一:若成立被判刑我會坐牢嗎?

第二:還有什麼權益我可以行使的?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3-22 08:3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依刑法第294條第1項之規定,「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於您與女網友間並非具任何法律上之身分關係,因此不會有遺棄之問題。

2. 但若女網友懷孕屬實,且之後也順利生產,依民法第1084條第2 項規定「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有保護及教養之權利義務」、第1114條第1款規定「直系血 親相互間互負扶養之義務」,您對於出生後的嬰孩及具有扶養義務,若故意置之不理,則會有成立遺棄罪之可能,而且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 條第1 項之規定,會再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不可不慎。

3. 建議既然已收到傳票,宜出庭了解事實狀況,而由於涉及刑事案件,建議與律師討論擬定訴訟策略後共同出庭應訊,始為上策。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不吝賜知本所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遺棄應不致於成立,但若確實有小孩,將來可以會認領之問題,接續衍生扶養費用之相關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奕全 (協弈法律) 105-03-22 10:58

您好:
根據您的敘述,不清楚您收到什麼樣的傳票,目前應該是收到偵查的開庭通知,建議您出庭暸解情況,確認女網友是否在當時懷孕真的有生下您的孩子。

 另外如果您擔心不清楚訴訟所需的文書或流程及如何辯護,擔心在法庭上說出不利自己的話,可委任律師幫您處理讓您放心。

有任何問題或需要歡迎來電洽詢,或預約面談,攜帶完整的資料詳細面談,才能幫您擬定最好的策略。 

協弈法律事務所電話(02)77292527,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的會員,如不在請找助理江先生。或將您的聯繫方式寄至信箱tandemlawservice@gmail.com,我們會盡快回覆您。

 

 

您的回覆是對法律服務的支持與鼓勵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22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目前收到傳票,應盡速委任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爭取對您有利之處分,避免因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媽咪 105-03-21 22:04

你好!我跟孩子的爸沒結婚~但有一女一男~孩子的爸在2個孩子出生後都有去戶政機關辦理"認領"手續~從父姓

他從老大96年出生就負責了我們生活費到今年2月份~但現在孩子的爸手機不接~生活費也沒給~請問一下我要怎樣處理?

補充:因為目前我的工作不穩定經濟上不好~目前在宜蘭位置~

我要去哪邊詢問訴訟扶養費的問題?

那提起訴訟扶養費~去那邊提起?資料有哪些要準備?

 

沈恆 (沈律師) 105-03-21 22:16

父母雙方都應分擔小孩的扶養費至成年為止,如果對方不給付,可以小孩的名義向法院提出按月給付的請求,可先準備先前對方的付款資料,若經濟有困難,可請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指派律師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21 23: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請求之依據科依照行政院主計處宜蘭縣每人平均生活支出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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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咪 105-03-21 21:22

你好!我跟孩子的爸沒結婚~但有一女一男~孩子的爸在2個孩子出生後都有去戶政機關辦理"認領"手續~從父姓

他從老大96年出生就負責了我們生活費到今年2月份~孩子的爸手機不接~生活費也沒給~請問一下我要怎樣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21 21: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提起訴訟,要求對方給付扶養費。

媽咪 105-03-21 21:4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提起訴訟,要求對方給付扶養費。

 請問一下~如何提出訴訟?去哪邊提出?還要具備啥資料?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21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處理訴訟事宜,或自行至法院撰擬書狀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辣椒 105-03-20 22:13

妳好:

我去年將小孩監護權過在我前夫那,但是他們斷斷續續以各種理由將小孩留在我家,在去年12月的時候說小孩暫時由我照顧,小孩的學費跟生活費由他負責,

之後有給2-3千的生活費,但是小孩開學後要繳學費找不到人,我要辦補助也不能辦(要監護人簽名才可以),我跟我前夫現在的老婆說請我前夫將小孩的監護權給我,他們都無回應(我一直都是跟我前夫的老婆連絡)而且我前夫對小孩都不聞不問,

請問我要怎麼拿回監護權?

我拿回監護權後可以強制跟她要小孩的扶養費嗎?

您好:

1. 依民法第1055條規定:「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者,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院改定之。」,您必須蒐集對方不是照顧小孩的事實,包括小孩實際由您照顧、您與對方的聯絡紀錄等,並請求法院改定監護權,只要能證明前夫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改定監護權成功機率相當大。

2.不論您前夫有無監護權,都有分擔給付小孩扶養費的義務,您除改判監護權聲請外,您亦向前夫追討扶養費,只要法院判決對方必須支付撫養費用,而對方未依判決履行,您即可都拿判決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對方名下之財產。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20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由您單獨監護,並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請求未來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名子女一個月約為一萬元左右,依各縣市資料,略有所不同,並可請求過去五年未支付之不當得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20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由您單獨監護,並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請求未來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名子女一個月約為一萬元左右,依各縣市資料,略有所不同,並可請求過去五年未支付之不當得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沈恆 (沈律師) 105-03-20 23:58

無論監護權歸屬哪方,父母雙方仍都有分擔扶養費的義務。依您所述情形,可蒐集對方未盡保護教養義務的證據聲請法院改定監護權,並請求支付小孩扶養費至成年為止。

可以以對方有不利小孩的舉動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併同求對方按月給付扶養費,過程中會做訪視報告供法官參考,所以訪視的應對是重要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蘇奕全 (協弈法律) 105-03-21 18:28

您好:

監護權的部分就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扶養費的部分無論有無監護權民法有規定是小孩的父母就要共同負擔扶養所需的費用,也可透過訴訟請求扶養費的給付。若不懂如何聲請改定監護權、不懂如何擬寫書狀,那可考慮委任律師幫您處理。

有任何問題或需要歡迎來電或預約面談,協弈法律事務所電話(02)77292527,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的會員,如不在請找助理江先生。

或將您的聯繫方式寄至信箱tandemlawservice@gmail.com,我們會盡快回覆您。

jason 105-03-19 20:35

我爸欠債700萬~名下自耕農用土地於3年前經銀行法拍 

由於第4拍金額約300 萬

我爸請我小姑房屋借貸200萬給我爸標回,由於小叔與小姑說借錢需要抵押,便將土地所有人變更為小姑及阿罵共同持有借貸利息由我爸償還至有錢還清為止.

於2年前,小姑與小叔商議後說土地要給小姑,借貸的錢當作買地,要地步要錢,經阿罵勸說,改為5年後給小姑500萬作為土地償還條件,近期小叔跑來跟我爸說,小姑3年要先給300萬,2年後給餘款200萬元,才會考慮將土地還給我爸

我爸持有那筆土地近30年,基本一家生活費用都靠農產收入,卻因為親戚原因要被奪取,不知道口頭協議在法律上是否能有保障,500萬換5年緩衝,是否能受法律保障. 因為得標後,土地借貸的還有400萬在我爸身上,小姑用200萬即得到土地所有權

若五年後小姑堅決土地是她持有,不返還能有辦法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以契約明定借名契約關係,否則日後若生爭議對您們會較不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5-03-15 13:50

說明一下事情緣由

我與我老公認識四年(包括結婚2年),我老公與前妻有一子,目前小孩今年剛滿12歲,監護權在我老公這,但是我們不知道前妻是否擁有扶養權,雖然前妻有權回來探視小孩,但是據我所知從離婚到我進到這個家(也就是4年前)她幾乎很少回來看小孩,也不曾拿過小孩生活費給與我老公,偶爾回來也都只是買麥當勞給他吃 僅此。

但是自從我與我老公相識住進這個家開始,她便開始頻繁來看小孩(依樣只有麥當勞),兩年前我與我老公正式登記結婚了,她更加常來看小孩,也還是只有麥當勞,只有2-3次買了幾件衣服與鞋子給小孩

我們跟前妻說因為現在我們有家庭,孩子的爸也再婚了,所以希望他尊重我們要來探視小孩前請先來電通知,但是前妻認為沒必要先通知也說明根本不需要給予我任何尊重。

但我也沒要求他通知我,希望他可以通知我們家的長輩(我公婆)或是我老公或是家裡任何一個人,可是他卻理所當然地說他一直以來都不通知為什麼現在要通知。

因為他不通知而進入我們家已經構成非法入侵民宅,再加上因為當初他們協議離婚有說明小孩可以探視不能帶出去,可是前妻又不願先通知。昨天發生前妻擅自去小孩學校帶他。

我們擔心小孩心靈受損,畢竟老師同學都知道他現在的媽媽是我(他也稱我媽媽)如果前妻這樣出現於學校擔心遭同學恥笑。

所以我們現在想要申請此小孩扶養權(這樣這小孩與我才不會是繼母繼子,而會變成養母養子)因為希望可以讓小孩好好成長希望申請,我不知道我到底應該是要去法院申請還是戶政申請,網路查不出結過,也想了解申請需要具備什麼資格或是文件。

畢竟在6年他就滿18歲了,就會有自主權,家裡的長輩擔心扶養他這麼久等18歲後離開這個家,所以想要申請扶養

希望律師可以幫我解答一下,我知道我內容可能不清楚也可能有點跳針,但主要是因為我希望小孩可以生活更好,而想要申請扶養權。 

沈恆 (沈律師) 105-03-15 16:55

可以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小孩,但原則上需得生母的同意,除非是生母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或顯然不利子女的情事而拒絕同意。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15 19: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得本生父母同意,還是有機會收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15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得本生父母同意,還是有機會收養

Vivco 105-03-11 00:46
男朋友在21歲左右的時候,爸爸突然中風了,所以他出社會就扛起家裡的所有責任,包含家裡房貸,爸爸和奶奶生活費,及家裡所有開銷一共八年 一年前他的爸爸突然要求要房子重新裝潢隔房間變成要租別人,非常突然給個動工的日子,男朋友因此和家人起口角,認為好好的家,為什麼要和陌生人一起住,並只能窩在一個房間裡,而且完全不和他商量,因為起口角,因此他爸爸傳了一封簡訊,內容是要求男友把他的東西都搬走,不然要全部丟掉(明顯就是趕他出去) 現在一年又過去了,他們都沒有聯繫了,但是現在我要和男朋友結婚了,有朋友告訴我,如果男友爸爸要告我們棄養是可以的? 請問這樣真的可以構成棄養嗎?請問我們該如何處理?如何清楚斷絕關係? 叫男友去處理但他不想和他爸見面一直沒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1 08: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的男友於成長過程中(20歲以前),其父親並未扶養他、或是有家庭暴力等行為,且我方可以有相關事證,則可以主張沒有扶養義務。

2、程序上,可以主動提起確認無扶養義務訴訟,亦可等到對方提告之後,提出無扶養義務抗辯。

3、建議先蒐集相關事證,以備將來訴訟之用,至於是否主動提起,可以與您的配偶商討之後,尋求正式諮詢在判斷。

 

 

小怡 105-03-10 17:06

您好:

上個月我被檢察官侵占明義起訴我侵占親屬給我的錢,可是那明明是我親屬去逝前親口答應且給我的,我親屬去逝後卻接到檢察官認為我侵占起訴書,我非常苦惱,錢也已經當生活費花用了,有以下問題不能理解:

1.那是我親屬給我的錢,給我後我也沒收到要我還錢的消息,等親屬去逝後快一年多才收到起訴書,這樣可以起訴嗎?我甚麼都沒做就變成侵占財產了?

2.那些錢就算屬於我親屬的遺產檢察官是會主動介入一般民事的家族糾紛嗎?還是有相關律師檢察官就一定會起訴?

3.我沒有多餘的錢和時間去請律師幫我處理這些事,而且給我錢的當事人也已經去逝無法證實所有的證據檢察官起訴書裡把我寫得如此邪惡不堪,我該怎麼辦?

謝謝您的回答,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0 21: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可以以和解的方式處理。

2、倘若雙方無法和解,建議您還是應該正式委請律師協助辯護,否則被判刑之後,屆時要救濟更困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10 2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目前被起訴,建議應考慮委任律師閱卷,了解起訴之證據資料,並撰擬書狀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05-03-10 14:37

我跟先生奉子成婚這一年來幾乎天天都在吵架,先生很少支付小孩生活費用 (工作不穩定) 所以小孩的奶粉尿布衣服都我自己在買的,一月份開始分居 先生就開始不聞不問了 , 最近跟他要求支付小孩每個月生活費用1萬5 , 先生卻說小孩沒有在婆家 所以不願意付生活費 .. 請問我該怎麼做?! 我也想離婚,

請問我需要用什麼方式去法院訴請離婚並且要求先生支付扶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10 14:54

您好,

 

訴請離婚時可一併請求婚姻財產分配、爭取小孩監護權以及請求小孩扶養費,建議應與律師會面諮詢,委由律師處理後續訴訟事宜,才能周全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

小華 105-03-10 02:58

我和我老公結婚三年 現在突然他的前妻來要求要我先生付小孩子的生活費(我老公和他的前妻離婚7年有兩個小孩被媽媽帶走中間的時間他們雙方並沒有聯絡 當初離婚協議書並沒有題贍養費生活費之類的問題只有監護權歸女方)他們上了調解委員破裂 現在等上法院 我老公本身沒有財產只有基本的每個月薪資 但我自己本身有存款和房子 我想請問的是如果上法院這樣會影響到我嗎?我會不會必須要幫他付擔

你好:

父母均應負扶養未成年子女之義務,不因離婚而受影響,故老公與前妻所生之子女(未成年人)可以請求老公給付扶養義務,老公前妻若代墊扶養費,可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上開給付扶養費、不當得利返還請求權係針對你老公,老公有薪資,將來判決或裁定確定後,會針對薪資強制執行,惟此部分跟你無關,無法針對你的財產薪資強制執行,然實際上老公薪水可能會被執行三分之一,多少還是會影響家庭生活費用之負擔。

您好:

應不致影響您本身之財產,但執行您配偶之薪資應會在事實上影響你們的家庭收入,建議可以分擔扶養費比例之方向處理。

Melody 105-03-09 21:10
你好 我幫姐姐問的問題 姐姐育有一對雙胞胎姐妹,現在快幼稚園大班,因為經濟能力不允許小孩沒辦法給保母帶,婆婆年紀也有點大,所以姐姐只好在家帶小孩,姐夫經常換工作,一個月薪水也不到3萬,還要繳車貸房貸,幾乎是沒給姐姐生活費,最多就付小孩尿布奶粉錢,姐姐生活費只好拿付不來的解約保險金生活, 平時夫妻關係時好時壞,姐夫動不動就生氣,無法溝通,姐姐只要出門都不知道要用什麼理由說要出去,要說什麼話也怕姐夫生氣,帶小孩回娘家這裡看醫生也不行,想回娘家這邊找工作也不行,畢竟娘家這邊也是比較熟悉的地方,她先生就說別想回去那邊工作,可是他先生經常換工作,在過年前也辭掉工作,然後在他姐的蘭花園打零工, 姐姐之前也被姐夫打過,只是沒報警,姐夫知道姐姐很愛女兒,會威脅姐姐說要離婚可以,小孩妳別想看到 姐姐說完全不想跟姐夫有親密的行為,是因為小孩才硬撐這個婚姻 姐姐現在沒有工作小孩監護權可以要的到嗎,不想一邊分一個

您好:

建議先行蒐集丈夫不適任小孩父親的事證,包括有無人證證明有家暴情形、根本不照顧小孩,或是小孩不願意與父親居住,因為對方沒有穩定的工作基礎,只要您姊姊離婚後,可以有穩定工作及居住環境,確保給予小孩穩定的經濟條件,就很有機會獲得監護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9 21: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姐姐為小孩之主要照顧者,較有機會取得單獨監護權,目前姊姊可帶小孩回娘家住,並對姊夫之惡形惡狀進行錄音蒐證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9 21: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姐姐為小孩之主要照顧者,較有機會取得單獨監護權,目前姊姊可帶小孩回娘家住,並對姊夫之惡形惡狀進行錄音蒐證,以利做為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證據使用,若姊夫有動手打人之家暴情形,亦應立刻前往醫院驗傷,並提出家暴令之聲請刑事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9 22:12

您好,

 

1、要訴請離婚必須有民法第1052條之法定事由,本案看起來沒有相關證據足以主張1052條之法定事由,至多以"有重大無法維持婚姻之事由"提起離婚訴訟

 

2、爭取小孩監護權時,經濟能力並非法官主要之考量因素,法官尚會以雙方生活環境、小孩意願等一切因素綜合判斷對小孩最有利之結果。

 

建議應與律師會面諮詢,以便提供您更完整之諮詢與協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5-03-10 11:13

您好:

此種情形建議初步蒐集您姐夫有言語或行為暴力的事實,如錄音錄影或是驗傷單等等,皆可做為證據,先向法院聲請暫時或通常保護令。待保護令核發後再訴請離婚,爭取到監護權的機會就很高,因為法院一般不太會將小孩給有家暴傾向之一方監護,且依實務上幼兒從母及主要照護者原則等判斷標準,應是有利於您姊姊取得監護權的。

但建議上述保護令、訴請離婚並爭取監護權法律行動,仍以委任律師進行為宜,除較能為您主張權益及保障外,亦避免家事案件中直接與對方接觸而使情緒受影響及衝突之機會。

阿良 105-03-08 01:44

律師您好:

  我民國79年生,我父親與我母親於民國83年離婚,當時我4歲。

  由母親轉述,當年母親當父親的保證人,父親在外欠債,還與母親的父母借錢,離婚時,母親獨自背負父親遺留的百萬債務,導致年幼的我由外公外婆帶大,母親則一天兼三份工作,這20多年來父親從未探視與提供生活費。而我國中畢業後便半工半讀和學貸款到念到碩士畢業,由於念碩士班無法工作,只能靠著國科會的津貼和外公的老農津貼當生活費,如今工作未滿兩年,卻收到父親請求扶養費之告訴。從聲請狀上看到,父親於民國94年再婚,目前育有3子。

  想請問專業律師,是用依照 1118-1 條抗變嗎,親戚長輩們都能證明我父親未盡扶養義務,請問這樣夠讓法官心證判決免扶養嗎?

目前已收到通知書與傳票,法官要求我於7日內提出答辯狀、經濟能力狀況及相關文件到院辦理,但答辯狀不知如何撰寫,需要請律師幫忙撰寫嗎?還是可以自己撰寫?

沈恆 (沈律師) 105-03-08 01:52

最好找律師協助答辯,如果經濟能力困難,可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指派免費律師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因為這涉及需要調查證據

訊問證人

證明你父親無撫養過你們

所以程序可能要走比較久

建議你整個程序委請律師

包含出庭書狀都由律師處理

這樣你就不用去開庭了

 

 

 

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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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8 07:04

建議與親戚保持聯繫,並徵求其等意願,便於日後可以聲請傳喚親戚到庭作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8 17: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針對對方起訴狀之請求加以回應,針對對方未盡扶養義務之部分,請求減輕或免除您對對方之扶養義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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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8 19: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針對對方起訴狀之請求加以回應,針對對方未盡扶養義務之部分,請求減輕或免除您對對方之扶養義務。

黃小姐 105-03-03 16:47
律師你好 想請問我父親60歲因為跟我借不到錢(幾十萬)繼續公司周轉 告訴我倘若我不給他錢 他就因沒有謀生能力沒有財產(他是卡奴 欠銀行和親戚好幾百萬)所以要向法院申請每個月強制從我薪水扣2萬給他 大概就是所謂的扶養費 父母離異已有20~30年 我的監護權歸母親 大約幾個月到幾年見父親一次 離婚時他和母親協定每個月2萬生活費 雖有給我們但經常拖欠 目前我和母親約借他100萬左右 但他一概不認帳 手邊有的證據僅是郵局匯款單等等大約47萬左右 以及一些他說他欠我錢的簡訊 證據力相當不足 想請問律師 若法官判我給他扶養費大概會是一個月多少 我知道經濟狀況不好可以減輕 但我想知道倘若我月薪有10萬是否會判每個月4.5萬給他 我想知道我該如何自保 還有我是否有辦法阻止他不停到我家以及我公司騷擾我和母親 害我沒工作 謝謝
廖淑華 (廖律師) 105-03-03 17:11

 您好:

扶養費會綜合一切事項後,由法官審酌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3 17: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可對您提告請求給付扶養費,但您亦可委任律師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即使法院判須給付扶養費,亦可主張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而非父親主張之金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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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ra 105-03-01 07:33

我想要跟老公離婚!因為他在我跟他結婚後到生完小孩坐月子期間都還會動手打我,雖然不是每天,我也沒有去驗傷提告,只不過搬回娘家!可是想跟他離婚他卻不願意,因為帶小孩的關係還有老公要我帶小孩不要上班所以育嬰假結束也不再回公司上班 變成沒工作住在娘家帶小孩!可是有時和老公傳訊息表示想離婚他有時會在電話裡說你們全家小心一點 或者是你再惹我試看看之類的,讓我心生恐懼 !這樣有辦法申請保護令還是順利離婚嗎?他有認識不錯的律師也表明離婚一定會搶小孩!因為他認為我沒有工作也沒有收入現在靠的是他給我的生活費,所以一定搶不到小孩!可是我是因為他要求要我在家帶小孩才辭去工作並非是沒有工作能力!那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謝謝你們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1 08:58

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不是只有看經濟能力,而是綜合判斷哪一方對未成年子女未來發展比較好,目前看起來,未成年子女主要是由您照顧,這點可多加發揮。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1 08: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有家庭暴力的行為,且目前均由我方負責照料子女,則我方爭取監護權的機會比較高。

2、您應該就對方涉嫌家庭暴力的行為盡量蒐證,並且聲請保護令

3、倘若對方有準備律師,建議您也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才能保障權益。

 

您好:

建議可就行為暴力及言語暴力先聲請保護令,不僅可保護自身安全,亦可以對離婚監護權訴訟有助益。

1.離婚小孩監護權是兩件事

2.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 會參考社工的訪視報告, 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3.如有疑似家暴情形, 建議蒐集相關證據, 聲請家暴令, 亦可作為日後訴訟之用

4.考量子女之最佳利益來決定子女監護的歸屬: 父母的經濟條件並不是評量的唯一標準, 爭取子女監護權時, 有錢的一方不一定絕對有利, 而是看誰會真正的照顧小孩

畢竟律師未受委任前對案情了解有限, 建議把資料準備好,請律師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建議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1 2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小孩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可再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個月一名子女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依各縣市略有所不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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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1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小孩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可再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一個月一名子女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依各縣市略有所不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潘潘 105-02-28 22:49

您好  想請問各位懂法律的朋友  因之前有詐欺 偽造有價證券等 被判刑  因家人需住院開刀 需要有人照料及賺取醫藥費生活費 所以沒有如期去報到 現在家人身體恢復狀況良好 已準備去報到  但因目前已懷孕4月多 想請問  入監後 滿5個月就能申請保外待產嗎?還是需要符合什麼條件規定才能申請嗎?如果懷孕已滿5月 向檢察署報到時 還是會先入監 才能申請嗎?謝謝

去報到的時候就要跟檢察官講,檢察官會安排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鋒仔 105-02-27 09:07

老婆離家,本人基於關心,在家中抽屜看到他的存款簿,拿去刷簿子要看本子裡面是否還夠生活費花用,不夠要幫她匯款,但是老婆一直說要告我侵犯她的隱私! 簿子是在家裡抽屜,她目前回娘家住,這樣如果被告會有甚麼罪責?

夫妻同居之住所有合理的資訊共享,部分法院判決認同這點,不會有妨害秘密的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7 22: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對您提告不會成立犯罪,您無須過度擔心,您可考慮請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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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7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對您提告不會成立犯罪,您無須過度擔心,您可考慮請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黃小姐 105-02-26 17:41

律師你好

想請問我父親60歲因為跟我借不到錢(幾十萬)繼續公司周轉

告訴我倘若我不給他錢 他就因沒有謀生能力沒有財產(他是卡奴 欠銀行和親戚好幾百萬)所以要向法院申請每個月強制從我薪水扣2萬給他 大概就是所謂的扶養

父母離異已有20~30年 我的監護權歸母親 大約幾個月到幾年見父親一次 離婚時他和母親協定每個月2萬生活費 雖有給我們但經常拖欠

目前我和母親約借他100萬左右 但他一概不認帳 手邊有的證據僅是郵局匯款單等等大約47萬左右 以及一些他說他欠我錢的簡訊 證據力相當不足

想請問律師 若法官判我給他扶養費大概會是一個月多少 我知道經濟狀況不好可以減輕 但我想知道倘若我月薪有10萬是否會判每個月4.5萬給他 我想知道我該如何自保 還有我是否有辦法阻止他不停到我家以及我公司騷擾我和母親 害我沒工作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6 18: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倘若父親不能維持生活,您就有扶養義務,除非有法定拒絕事由,法院會依據對方需要維持生活的費用及您的經濟能力去做判斷,倘若沒有什麼疾病之類的,不太會高達4萬多元。

2、倘若父親在您成長過程中對您沒有盡扶養義務,或是對您有不法侵害,可以拒絕。倘若有家庭暴力行為,可以申請保護令

3、有關於借款部分,還是可以嘗試以簡訊、資金流向提告,不過此與扶養義務無法抵消。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6 18:30

您好,

 

1、一般判決給付扶養費係以維持生活之最低標準來判定金額,是以應不至於要扣您4.5萬的薪水

 

2、您可向法院提出父親未善盡照護義務之證據,請求減輕或免除對父親之扶養義務,如父親有脫序或騷擾之行為,可蒐集證據聲請保護令,禁止父親接近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6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父親為扶養照顧過您,請求法院減輕扶養義務,並請求之扶養金額,應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平均生活支出統計資料,一個月約為一至二萬元,再由扶養義務人平均分擔。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6 23:41

若父親在您小時候,沒有盡到照顧您的責任,可以主張減輕或免除您對他的扶養責任

王上仁 (王律師) 105-02-27 14:05

 如果到時候父親到法院聲請給付扶養費,法院會先調解且請你提出說明,屆時您可以把父親在您年幼時未善盡扶養義務請求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有關禁止父親騷擾一事,可以聲請保護令

黃小姐 105-02-26 17:16

律師你好

想請問我父親60歲因為跟我借不到錢(幾十萬)繼續公司周轉

告訴我倘若我不給他錢 他就因沒有謀生能力沒有財產(他是卡奴 欠銀行和親戚好幾百萬)所以要向法院申請每個月強制從我薪水扣2萬給他 大概就是所謂的扶養

父母離異已有20~30年 我的監護權歸母親 大約幾個月到幾年見父親一次 離婚時他和母親協定每個月2萬生活費 雖有給我們但經常拖欠

目前我和母親約借他100萬左右 但他一概不認帳 手邊有的證據僅是郵局匯款單等等大約47萬左右 以及一些他說他欠我錢的簡訊 證據力相當不足

想請問律師 若法官判我給他扶養費大概會是一個月多少 我知道經濟狀況不好可以減輕 但我想知道倘若我月薪有10萬是否會判每個月4.5萬給他 我想知道我該如何自保 還有我是否有辦法阻止他不停到我家以及我公司騷擾我和母親 害我沒工作 謝謝


鋒仔 105-02-26 09:15

請問目前老婆處於分居狀態持續中,主因是因為錢的問題,認為沒安全感,本身我沒任何不良嗜好,更不是有做錯事被抓到,當初老婆說想要冷靜一下,搬回娘家,目前持續中,假如這樣是否她可以藉由分居事實去提出訴訟,例如分居兩年提出訴訟說要訴請離婚,真的訴訟了會離?

我們育有兩子,目前大的已經在就學,小的最近這兩個月也開始就學,大的就學費用是我在負責的,但因為經濟壓力小的就學了我沒有幫忙負擔,因為老婆也沒主動跟我提,這樣部分她如果用我沒撫養去連帶提離婚訴訟成功率?

只是我沒主動而已,當她如果有對我提出我一樣會給! 而離家的老婆我需要給予生活費? 她本身自己有經濟能力! 護理師

你好:

離婚要有離婚之事由,沒安全感不是離婚的事由。民法並無分居多久就可以訴請離婚之規定,妻離家造成分居之情形,妻是否可以訴請離婚,還是要回歸民法第1052條規定去判斷,實務上有因為長期分居以惡意遺棄(未經同意未履行同居)、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無過失之一方或過失較小之一方),訴請離婚成功之情形。你所述狀況是否符合目前尚看不出來。 還是要看有沒有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離婚事由,未履行扶養義務部分,子女可以請求給付扶養費,對方代墊部分可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 依民法第1003條之1家庭生活費用由夫妻各依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是分擔,分居後已無家庭生活費用,此時妻要有不能維持生活之情形才可以請求你扶養。 若分居長達6個月以上,依民法第1089條之1準用民法第1055條、第1055條之1可以聲請法院酌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人,並同請求酌定會面交往、扶養費部分。
沈恆 (沈律師) 105-02-26 10:13

如果沒有設法挽回婚姻的努力,分居越久離婚的可能性就越大,沒主動付扶養費也會是不利因素。

鋒仔 105-02-26 10:5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沒有設法挽回婚姻的努力,分居越久離婚的可能性就越大,沒主動付扶養費也會是不利因素。

 律師你好!! 我目前很努力很積極要挽回婚姻!但老婆的態度跟行為就是很強硬! 連我要靠近也會覺得厭惡,因為得知他認為分居如果達一定時間就可以去訴請離婚,才會擔心上來詢問!!

鋒仔 105-02-26 10:57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離婚要有離婚之事由,沒安全感不是離婚的事由。民法並無分居 ... (恕刪)

 老婆目前是跟我說已經沒感覺了!! 所以不想繼續下去!! 想要離婚!!希望我給他自由!

 

lilian 105-02-24 19:16

您好:
我生父與我母親在我國中時離婚,我的監戶權及戶籍都在我母親這
我生父除了離婚的第一年有給我一次過年紅包2000元及生活費3000左右

之後就再也沒有給過我了,這十幾年來,對我也愛理不理的,我曾打給他他也不接,他打來也是酒醉的時候,只會說是母親對不起他,但他們結婚以來,一直都是由我母親工作養家,他只會打電動,看小說,都沒工作,母親晚上上班時,他會教我功課,只要他教我就必定會被他打,也曾半夜被叫起來練習請,謝謝,對不起,做不好就打,他跟我母親離婚後,有錢買酒喝,沒錢給我付我生活費及學費,還曾對我說,妳媽媽養妳是應該的,是她欠我的,現在喝酒喝到中風,我也給過他錢,但我實在沒有能力去負擔,他現在人在社會局,社會局要我出面來商討,現在我應該如何處理

可向法院起訴,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或是減輕扶養義務,當然這必須要舉證說服法院,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4 19:42

您好,

 

1、社會局仍會先向您請求支付父親扶養費。

 

2、您可向法院聲請免除或減輕對父親之扶養義務,以母親與其他兄弟姊妹、或其他家人可作證父親並無善盡扶養小孩之義務且您的資力不足以負擔父親扶養費等為理由。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

建議盡快提起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之訴訟,可持歷年來過程之資料、可證明之證據及您自身現今狀況尋求律師協助。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你們應該向法院提出確認撫養義務不存在

這樣才能徹底解決這問題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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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ian 105-02-25 16:34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向法院起訴,確認

但我有打去簡易法庭問,他說我父親目前沒有告我
我不能去申請這個
要我先打去與社會局溝通
如果他們有提告
我才能拿出證明來說我不願意負擔扶養費用

lilian 105-02-25 16:37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社會局仍會先向您請求支付父親

我有打去簡易法庭問,他說我父親目前沒有告我
我不能去申請這個
要我先打去與社會局溝通
如果他們有提告
我才能拿出證明來說我不願意負擔扶養費用

win 105-02-24 13:25

父親從我有記憶以來就常花天酒地搞女人,對家裡母親及小孩施暴置家庭於不顧,都是母親打工維持家計,國一時母親積勞成疾癌症病逝,不到兩年他完全不考慮近70歲祖母及六個稚齡小孩扶養,以不到五十歲即從公營行庫提前退休,之後沒幾年退休金都被騙光,家裡拮据多年直到大哥、二哥高中畢業就業及其他子女陸續就業後才改善,這期間父親都無收入生活完全靠子女接濟。
父親退休後暫住的公家宿舍改建,雖以他名義承購但貸款完全子女負擔,後賣屋所得分得數百萬給他,二十年前他與日人合夥至大陸投資工廠,未告知子女以約70歲高齡娶上海44歲女為妻並回台定居,96年以妻名購屋卻亦未告知子女,期間子女雖固定每月給予生活費,卻履以生活困難為由需索金錢
直至年前其妻因金錢糾紛子女鬧翻,又年屆65歲若離婚單身即可申請低收補助,父親不顧本身已90高齡,離婚後立即落入居無定所生活無依窘境,竟同意與妻合謀離婚,並在離婚前讓妻提領每月生息賴以生活的戶頭金錢至僅剩10萬,農曆年後其前妻即帶著父親、行李及一床棉被將父親丟到社會局,要求社會局通知子女帶回扶養子女對父親甘願被大陸妻榨乾,再回頭要求社會局逼子女扶養作為很不齒,沒人願接回照顧,目前社會局通知暫時安置,費用將來會發文向子女強制執行。
因父已90高齡無法自理生活,卻為了前妻利益合謀置自身陷於危境,再要子女接回扶養,請問子女應該如何主張免除扶養義務?若無法免除義務可否代父向其前妻追索房產及存款?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4 13: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必須是受到曾經遭到虐待、重大侮辱或事其他身體上的侵害,或是您的父親無正當理由而未盡對您的扶養義務,才能夠向法院提起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訴訟

2、有關於您父親前妻的部份,除非有具體的詐欺事實,否則僅憑相關動產處分,很難追究相關責任

 

win 105-02-24 13:5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必須是受到曾經遭到虐待、重大侮辱或事其他 ... (恕刪)

請問父親置家庭不顧未拿錢養家的理由,不能成立嗎?

1. 可向法院起訴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或減輕扶養義務

2. 無法代你父親追討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win 105-02-24 13:55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可向法院起訴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或減輕扶養義務

2. 無法代你父親追討


win 105-02-24 14:00
回覆 win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請問父已90高齡可幫忙做證他未盡扶養子女責任的長輩都已過世,只有子女六人的證詞及他離婚前讓前妻提領幾十萬存款之事實,有可能打贏官司嗎?

您好:

建議可將扶養你們成長之過程再為詳細說明,以主張減少扶養義務,您父親隨意使用財產之過程亦可向法官提起,作為判斷依據。

win 105-02-21 09:14

父親從我有記憶以來就常花天酒地搞女人,對家裡母親及小孩施暴置家庭於不顧,都是母親打工維持家計,國一時母親積勞成疾癌症病逝,不到兩年他完全不考慮近70歲祖母及六個稚齡小孩扶養,以不到五十歲即從公營行庫提前退休,之後沒幾年退休金都被騙光,家裡拮据多年直到大哥、二哥高中畢業就業及其他子女陸續就業後才改善,這期間父親都無收入生活完全靠子女接濟。
父親退休後暫住的公家宿舍改建,雖以他名義承購但貸款完全子女負擔,後賣屋所得分得數百萬給他,二十年前他與日人合夥至大陸投資工廠,未告知子女以約70歲高齡娶上海44歲女為妻並回台定居,96年以妻名購屋卻亦未告知子女,期間子女雖固定每月給予生活費,卻履以生活困難為由需索金錢
直至年前其妻因金錢糾紛子女鬧翻,又年屆65歲若離婚單身即可申請低收補助,父親不顧本身已90高齡離婚後立即落入居無定所生活無依窘境,竟同意與妻合謀離婚並在離婚前讓妻提領每月生息賴以生活的戶頭金錢至僅剩10萬,農曆年後其前妻即帶著父親、行李及一床棉被將父親丟到社會局,要求社會局通知子女帶回扶養子女對父親甘願被大陸妻榨乾,再回頭要求社會局逼子女扶養作為很不齒沒人願接回照顧,目前社會局通知暫時安置,費用將來會發文向子女強制執行。
因父已90高齡無法自理生活,卻為了前妻利益合謀置自身陷於危境,再要子女接回扶養,請問子女應該如何主張免除扶養義務?若無法免除義務可否代父向其前妻追索房產及存款?

小捷 105-02-20 13:05

您好~ 我跟前夫離婚了7年,有一個女兒(現在10歲 讀小四) 

孩子的監護權 前夫簽字離婚時就放棄了

跟前夫離婚後我改嫁 , 跟現任丈夫生了兩個孩子

跟丈夫結婚後 我一直都是一個全職的家庭主婦

大女兒的教育費 生活費 全由丈夫負擔 

前夫不但從沒有探望過孩子  贍養費更是一毛都沒有付過

大女兒一直很希望跟自己的一樣弟弟妹妹同姓

我去過戶政事務所,他們說改姓需要孩子的生父同意

我試著找過前夫,但他把我的臉書帳號封鎖了,避而不談

我到底因該怎麼做? 

 

你好:

姓名條例已經修正,離婚後無法直接變更子女稱姓,若父母無法第民法第1059條第2項規定以書面約定變更,就必須依同條第5項規定,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0 15: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對前夫提起訴訟請求過去五年未給付扶養費之不當得利及未來之扶養費;另關於改姓氏之問題,亦可提起訴訟說明前夫為照顧子女,顯對子女不利,請求更改姓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0 15: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對前夫提起訴訟請求過去五年未給付扶養費之不當得利及未來之扶養費;另關於改姓氏之問題,亦可提起訴訟說明前夫為照顧子女,顯對子女不利,請求更改姓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捷 105-02-20 16:1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對前夫提起訴訟請求過去五年未給付扶養費之不當得利及未來之扶養費 ... (恕刪)

律師您好~ 想請問一下

我是想把我大女兒的姓改跟我先生同姓,這樣是否可以辦理領養呢?

但我先生他有負債(欠銀行清償) 如果這樣去領養會有問題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2-20 20:21

改性需得到生父同意,否則應請法官裁定,但即使許可改姓也只能改成生母的姓,不能改成繼父的姓。如果要改成繼父的姓,應由繼父辦理收養,而收養仍需得到生父的同意,若無法取得同意,一樣需符合一定要件經法院裁定才能合法收養

小捷 105-02-21 14:44

請問有律師 在中壢區 服務的嗎? 能否給我聯絡方式

 您好,

民法第1059條規定,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未約定或約定
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之。
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前二項之變更,各以一次為限。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法院得依父母之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
,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
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

因此,您可以適用:一、父母離婚。四、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之情事者。來訴請法院將孩子應改姓氏,惟僅得跟生母同姓。建議讓孩子與您同姓,並且讓繼父完成收養手續

中壢的管轄法院是屬於桃園地方法院,本所律師有登入該法院,歡迎來電洽談。

Claire 105-02-16 17:03
1.與老公討論婆媳問題時,對方置之不理,放任問題存在即不斷發生。 2.小孩出生後,未盡到撫養責任小孩生活費皆由母親單方面支出,直到婚姻出了問題(夫妻吵架,分居),對方才開始協助小孩的各項支出。 3侵犯女方的隱私,一開始吵架也是因為侵犯女方隱私,後來又私自看女方的line並代為回復訊息。 4.目前已處於分居狀態,但男方仍會至女方家探望小孩(小孩自出生至今皆由女方照顧,且未曾阻止男方來看小孩或帶小孩出去玩),但幾乎每次來都不歡而散,甚至影響女方的家庭生活。 5.若是女方提出離婚,是否會影響小孩撫養權??小孩撫養權如何判定??

您好:

若您婚姻關係仍存在,建議可於分居六個月後先提起酌定監護權訴訟,因為小孩尚幼,且均係由您撫養,所以定您為監護權人之機率頗高。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一般來說法院判決監護權

主要考量的點為

第一主要照顧者為誰 

第二以生長環境不變動為原則

第三有無親人系統可以協助照顧

第四經濟能力是否許可(只需養得起小孩即可,不用比對方有錢,且對方亦必須負擔一半,不用擔心跟對方要撫養費會不利自己,這是你法定權利)

第五未成年子女的意願

以上五點要綜合考量

至於什麼一定判給有錢的或媽媽之類的

這些都是錯誤的見解

一切都是看誰是主要照顧者

所以以你的狀況

監護權不會判給對方的

但主要還是要看你還有哪些具體訴求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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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6 21: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分居達六個月,可先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若目前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目前若您已準備好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亦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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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6 21: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分居達六個月,可先提起訴訟請求酌定暫時之監護權,若目前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目前若您已準備好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亦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1.監護權的問題, 要離婚後或是分居達6個月才可爭取

2.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 會參考社工的訪視報告, 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以您的狀況較有優勢, 但是實際情形會建議備妥資料詢正式管道請律師諮詢, 非網路上片面諮詢即可處理

3.至於如果要裁判離婚就是要確認是否符合民1052的重大事由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laire 105-02-18 19:45
回覆 周利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非常感謝律師的回覆,對此網頁還不是很熟悉,現在才看到您的回覆!!

已經分居超過六個月了,從去年6月底開始分居到現在,所以我可以提起酌定監護權訴訟嗎?要準備哪些資料或去哪裡申請呢?

Claire 105-02-18 19:51

您好:
那如果是我先提起要離婚
也不會影響到小朋友的監護權嗎?
我擔心如果是我提起離婚,就會降低獲得監護權的機會。

Claire 105-02-18 19:52

您好:

在此之前有上網查過法規,

我的這些理由好像還不夠達成法規上所描述離婚的事由,

這樣還有辦法訴訟請求裁判離嗎?

或者是我需要哪一方面的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呢?

Claire 105-02-18 19:56

您好:

我們已經分居超過六個月了,

自從去年六月底開始分居到現在,

這樣我可以提出離婚嗎?

是只能對方提出離婚的要求,

還是只要分居超過6個月,不管男方或女方皆可提出離婚訴訟

105-02-15 15:57

律師您好!

      母親過世前將房子變賣的錢由我及哥哥繼承.母親過世後,本人及哥哥各分一百萬後,剩餘約250萬的錢以我們兄弟倆的名義存在銀行當作照顧繼父的生活費.   八十多歲的繼父本身每個月有國軍退伍的俸級約1萬4,還有一百多萬的存款, 行動還可自理.母親過世後本人曾建議繼父住在榮民之家,不僅有政府照料,身邊還有共三百多萬的錢可花用,但不被老人家接受.老人家執意要跟哥哥租房子(房租每月一萬),並請外勞照顧,再加上每月一萬生活費及動不動自費做昂貴的醫療檢查,很快的,存在銀行的錢在短短四年內就消耗殆盡.本人交惡的大姊及沒錢的繼父經常以要錢的名義騷擾謾罵我,為此我搬家躲避,但他們騷擾到岳父母家,令岳父母很煩憂.他們並放話沒錢還是會繼續來岳父母家騷擾.請問:我一定要撫養繼父嗎?(沒收養關係)繼父本身有法定上的養女,我也有兩位姊姊一位哥哥,本身是做洗車工作,妻子打工,養育兩個小孩,家境不富裕.而岳父母有何法律途徑可以不再受騷擾?謝謝您耐下性子看我的問題.

沈恆 (沈律師) 105-02-15 18:03

您好!

繼父如果沒有收養您,您並不是繼父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如果沒有共同居住,也不會有家屬關係,依此您並沒有扶養義務。應請求其養女負起扶養義務,若有代墊扶養費也可向其養女求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tarfish315 105-02-10 00:20

請問一下

父親沒在工作整天在家,聽親戚說他還跟銀行借錢,他好像還有信用卡,不知道

有沒有卡債

我讀大學中,有在打工,不過他也有給我一些生活費

我妹的學費和生活費都他負擔的,

這樣是否以後銀行追討債務,我跟妹妹得幫忙還?

因為他還有一直買東買西的,感覺債務會很恐怖

原本以為沒做保證人或簽名..等,還有以後拋棄繼承就沒問題

但是網路上好像看到這樣算脫產還是會被追討?因為他的借款可能有一些是給

我們的生活費

我打工的錢或是他給的生活費有剩餘都會存到郵局,這樣以後會被強制執行扣款嗎?

謝謝

你好:

除了擔任共同借款人、連帶保證人、將來發生繼承以外,父親存活時所產生之債務你並非債務人,債權人無權請求你清償。 若父親係以此種方式脫產債權人可能會依民法第244條規定請求撤銷債害債權債權行為、物權行為,撤銷後再對父親之財產強制執行(此時你的存款就有可能會被執行),但此部分舉證上會有困難,債權人不一定知道父親有何脫產之行為。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0 1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之債務與您無關,不會查扣您的財產,您亦不要簽名擔任任何債務之保證人,若欲給父親金錢,建議直接給現金比較妥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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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0 1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之債務與您無關,不會查扣您的財產,您亦不要簽名擔任任何債務之保證人,若欲給父親金錢,建議直接給現金比較妥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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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0 14:05

您好,

 

可主張父親支付小孩之費用均係維持小孩正常生活所需,所以您與妹妹不用負擔任何債務;除非父親有將財產以顯不相當之對價贈與給您與妹妹,這筆財產才有可能被債權人追討,未來如遇債權求償,可委請律師協助處理,以求周全。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2-10 14:45

您好!

原則上父親的債務子女沒有關係。至於是否構成脫產?如果父親給予的費用只足以維持子女日常生活所需,不至於被認為是詐害債權,反之,若給予大量金錢儲蓄隱藏,則可能被認為惡意脫產而訴請法院撤銷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妹妹 105-02-05 22:31
1.請問離婚監護官司一般需要打多久的官司? 2.因為對方的生活衛生習慣不好,加上小孩才10個月大,每天都睡到快中午才起來, 工作是做網路拍賣,叫他早點起來工作都不要,顧個小孩也哇哇叫,叫他去找工作, 他也不要,現在我是請育嬰留停,不給我生活費,只負責小孩跟我的飲食 3.常還會對我說不好聽的話,不准我出門,說我出門小孩沒人顧,我快瘋了 4.我想離婚卻怕爭取不到小孩監護權,因為他有房產,我沒有 5.希望可以找到台南市區的律師,這樣去找律師也比較近,謝謝

你好:

離婚訴訟合併監護權、夫妻財產等辦案期限原則上是4年4個月,但會依實際情形延長、縮短。 若無法兩願離婚,裁判離婚要有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2項規定之離婚事由,依你所述可能只能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關係訴請離婚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之行使、負擔(監護權部分)會依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判斷,通常子幼隨母,而你又是實際照顧之人,經濟方面不會之唯一之考量,法院會請社福機構進行訪視,依訪視報告判斷。 可來電詢問。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5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如對方辱罵您之錄音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針對婚後財產部分,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另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可向對方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請求扶養費,依各縣市略有所不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5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如對方辱罵您之錄音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針對婚後財產部分,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另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可向對方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請求扶養費,依各縣市略有所不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可以向法扶基金會當場諮詢,並確認是否有符合法扶資格,以便能由法扶指派律師協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香菇 105-02-04 09:32
之前當前夫車貸連帶保證人,後來他沒有繳款而且車子拿去當鋪抵押借錢,導致現在裕融金融公司已向法院申請強制扣款且強制扣款執行命令已經下來了!目前我一個月薪水三萬,要撫養一個小孩(前夫聯絡不到而且也沒有付小孩生活費),還要繳學貸,被扣了三分之一錢根本不夠用,請問現在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4 11: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當初擔任連帶保證人有遭到冒名偽造文書等問題,否則很難救濟

2、至多只是清償完畢之後,連同扶養費,一起向您的前夫請求或提起民事訴訟

 

 

 

owl 105-02-04 09:30
和先生分居,但因無工作,能向先生要求生活費嗎?

你好:

民法第1116條之1、第1117條規定,夫妻互負扶養義務,順位、權利與直系血親尊親屬同,屬於生活保持義務,只要你不能維持生活就可以請求配偶履行扶養義務。反之,若你有財產可以維持生活,就無法請求。

可憐人 105-02-04 09:01

請問:房子是老公婚前貸款買的,房子登記老公的名下,婚後老公賺的錢拿去繳房貸( 貸款費用每月本金+利息約2萬,至今已7年),目前房子還在貸款中( 尚有300萬房貸 ),老公從沒有給過我生活費,而我賺的錢則是支付孩子的所有開銷及其他伙食開銷,我婚前有保郵局儲蓄壽險(6年期),在婚後第二年到期領回保費,到期後我又再續保6年儲蓄險,上述的保費領回又續保是算我的婚前財產嗎? 他存款不多,請問如果提出財產剩餘分配,我能分配到老公財產嗎? 房子是不是老公的財產(雖然還在貸款中)


你好:

你要提出證據證明儲蓄險投入之金額是婚前財產,就可以不用列入婚後財產計算。 房貸部分,夫以婚後財產清償婚前債務,可依民法第1030條之2規定,將婚後清償之款項納入婚後財產,以期公平。
沈恆 (沈律師) 105-02-04 10:31

您好!

是否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應依民法第1030-1條計算雙方婚後剩餘財產,較少的一方可請求對方支付差額的半數。本件,房子是夫的婚前財產,不列入分配,但婚後所繳房貸也就是房貸減少的金額應計算為夫的婚後財產,婚前壽險到期若未領出而不間斷續保,仍可算為婚前財產,不列入分配,若雙方無其他財產,則妻可請求的剩餘財產差額是婚後房貸減少金額的一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Bonnie 105-02-02 11:40

律師您好,

我知道婚後購買之動產.動產為夫妻共有的, 因為與先生還在協議離婚中, 又不給付孩子的安親學費及生活費, 我想諮詢, 如果婚後購買之動產, 房屋所有權人是登記我一個人, 想請問我是否有權我利可以賣掉房子呢? 

你好:

若未特別約定夫妻財產制,依目前法定財產制規定,夫妻財產是各自獨立的,只是在夫妻財產制解消之時會產生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就婚後財產部分,財產少之一方可以請求多的一方差額之一半。 若非借名登記關係,你當然可以將名下之動產出賣,但不妨害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行使。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02 12:12

您好,

 

1、如您擅自將房屋賣出,您先生可對您請求一半之價金,所以這麼做並無意義且有觸法之疑慮。

 

2、建議若先生不願給付小孩扶養費,應依合法途徑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決先生應每月給付小孩扶養費至小孩20歲成年為止。

 

建議應與律師會面討論,由律師提供完整之評估與方式,才能周全保障自身與小孩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既然雙方已經在協商離婚事宜,因離婚涉及身分、財產等事務,對您未來的影響甚大,建議您應先與律師討論,由律師針對您的情況提出具體的規劃及建議,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

剩餘財產分配與是否有權處分所有物係各自獨立的,但涉及以後財產分配,建議由律師幫您做整體規劃後再決定是否出售。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2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為所有權人,可處分該動產,另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標的為婚後財產,只要您的婚後財產較對方少,仍可向對方請求之,婚後財產之範圍,尚可排除特有財產,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處理離婚訴訟及先行規劃婚後財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2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為所有權人,可處分該動產,另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標的為婚後財產,只要您的婚後財產較對方少,仍可向對方請求之,婚後財產之範圍,尚可排除特有財產,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處理離婚訴訟及先行規劃婚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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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媽 105-01-29 14:51
法律一點靈1)為什麼?劉志忠律師, 為什麼?又要害我損失寶貴的金錢和時間(恩典法律事務所合夥人)劉志忠律師;《公司全部都是假基督徒》。 《造成我第二次傷害》,發生(案外案)! 蘇所長盡快要你還我一個公道! (蘇所長的特助,只會東扯西扯的, 到現在還不肯承認劉的錯誤, 去跟法院的法官講吧! 我看你們有多會講; 我都不想在聽妳在那邊亂解釋。) 《不然,我只好要請別的更專業律師告你們》 (非常嚴重害我錯過解除契約時效 、時間), 《拿回170萬的時效、時間》; 去年,2015年4月27下午, 劉志忠律師0921-816-823 (恩典法律事務所合夥人), (非常不專業),總共花元4000元, 去諮詢: 第一次:3000元。 (基督徒半價,時間也半小時) 第二次:(10分鐘=1000元) 去年,2015年4月27早上, 我就去自行去地檢署《按鈴申告》: 告亞太國際地產公司《之前:台灣房屋》的業務員(蘇郁青、台南人), 偽造文書罪:偽造我聯邦信用卡的英文簽名;(法院已在審理中)。 下午就找恩典法律事務所 (10061 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148號9樓之1 電話:(02)2322-3588 ) {之前在家帶女兒, 聽佳音電台,聽到的,就記起來}; 我和目前就讀高一的女兒, 也是受洗的基督徒 (基督徒開的); 《現在超級後悔,相信他們的專業; 他們全事務所的人都是撒蛋、魔鬼》 (什麼爛所長)蘇家宏 律師 E-mail home1688@glorylaw.com.tw (恩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只會叫我去找詹秘書, (剛才我又花電話費和時間, 直接打電話去找蘇,蘇不在; 最好快回電話,否則我就要去律師公會申訴) &我寫email告訴蘇律師, 我發生海外(馬來西亞)動產糾紛, 《想請蘇律師,準備要拿回170萬元,勝算有多大》 諮詢(是蘇提的建議,叫我星期一, 找詹秘書, 蘇亂亂安排:劉志忠律師0921-816-823 我帶所有的資料去給劉,諮詢、了解。 (劉根本就沒有我看到我的問題所在點) 一直到今年2016年1月15日才知道劉律師, 根本就完全沒有能力解決我的問題, 還嚴重耽誤我的問題, 還又讓我損失4000元; 本來可以用(法律行為): $$$$$$第 74 條$$$$$$ 法律行為, 係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 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或 為給付之約定, 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 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 《撤銷》其法律行為或《減輕其給付》。 @@@前項聲請,應於法律行為後一年內為之。 蘇律師因為您,亂!亂!亂!安排劉志忠律師, (劉律師:為什麼????有告訴我,我可以適用民法:74條); 《從頭到尾,根本就完全不專業》, 導致於我錯過可以拿回錢的時效! (盡快告訴我:王s Email:qoo5723@yahoo.com.tw tel:0923-821-334 現在該怎麼解決劉志忠律師, 害我又造成非常嚴重錯誤的金錢損失和法律時效的《雙重損失》, 蘇家宏律師可以去法院和法官講: 《時效:因我的特例,改二年》; 可行嗎? 法官大人:應該不會受民間律師的左右, 都是因為劉志忠律師個人嚴重疏失(當什麼律師嗎?大笨蛋律師), 害我現在;白白錯過可以告對方的法條「重要:時效、時間」。 導致我原本可以以, 民法74條告:《業務員蘇郁青、台南人》和《亞太國際地產公司》(之前:台灣房屋), 和馬來西亞的賤商(馬星集團); 現在今天,2016年1月29日 《法律行為後,一年內為之的時效;已超過》。 請問各位大律師? 現在該怎麼辦? 或知道如何解決法律問題《案外案》。 該如何是好? 1月27日我又去法院告劉志忠,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又害我繳裁判費1000)。 《給你們星期一以前回覆》, 不然,我要去解決; (律師公會)申訴。 恩典律師事務所劉志忠, 他個人的錯誤, 嚴重耽誤我的事情造成我更重大的損失。 (都是劉志忠律師害我的), 我已經把這件事情全部都告訴我在 (台東市做檢察官的大哥: 姓名:王全中), 大哥又叫我去區公所調解, 所以1月15星期五, 總統選舉前一天早上; 我就跑去, 被告管轄區:中山區公所填申請書; (王S調解委員會的調解日期、時間寄來了): 2016年1月28日(星期四)下午2點半;「在松江路區公所6樓」 我有些擔心(亞太國際地產公司的人, 不知道會不會來; PS:如我所料, 亞太今天根本不會去調解, 剛才打電信找亞太(法務) ;叫我也不要浪費時間去了。 《因為,調解:對對方, 沒有像法院有強制性:(被告:開庭不來,可以通緝)。 《最好是:對方可以到場談》 === 盡快您們回email、或電話; (快給我公平、合理的回答); 最近又加值上網, 發現網站有免費的法律諮詢 陳柏甫 (陳律師) 線上法律諮詢; (同樣是都是律師, 《諮詢還不用浪費我一毛錢》和寶貴的時間。 陳大律師就馬上看到我的問題所在; 《深更半夜寫發生事情的經過, PO文:在法律諮詢家》, 隔天早上, 文章日期:105-01-15 07:13  陳大律師:就又正確又快的回答我的法律問題。 《告對方:業務員,我完全;適用的法條》 為什麼?為什麼? 我親自帶所有資料去給劉看和諮詢, 又浪費我的寶貴金錢和寶貴的時間, 「什麼法律建議都沒有」; 別對劉造成的錯誤, 不理不睬的; 昨天我去法院(改地址), (又在浪費我的寶貴的金錢和時間) 還又把責任丟給詹秘書。 還要我用公用電話,打給秘書詹。 (我明知道找詹沒有用, 但是,我還是要表達你們造成我的傷害!) 《之前,我不是寫電子郵件, 告訴你蘇,你都沒回信》; 限你們今天下午6點前, 給我一個公平、合理, 解決你們造成我損失的辦法。 慎重的再一次的告訴你們, 快解決劉志忠又造成我的問題損失; 《不然,我《再一次聲明》: 我只好要請別的更專業律師告你們》。 法律諮詢家: 110http://www.law110.com, 陳律師回覆主題, 快死人了!急!民事:這樣算不算(重大:業務過失)嗎? 民事:損害賠償(新莊區公所免費的法律顧問告訴我的),對不對嗎? 還是要告業務員,用什麼罪名告? 拿回我女兒要讀大學的170萬元和救命費、生活費業務員和亞太國際地產公司要附連帶賠償責任;對不對嗎? 還是要告業務員,用什麼罪名告? (陳律師回覆主題, 引言回覆│ 文章日期:105-01-15 07:13  陳柏甫 (陳律師) , 《超級專業的》一大早就回我電子信箱》; 我半夜在線上:法律諮詢家: 110http://www.law110.com, PO:我發生的法律問題。 574律師評價:248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您好, 1、業務員個人如偽造您的簽名, 是觸犯偽造文書罪。 &&& 2、主要只能主張民法上的規定請求退款, 包含趁人輕率、急迫、 未給予{契約審閱期}等等; 請求{解除契約。}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再一次PO文:2016年1月25日 懇請推薦 陳律師 第 1/1 頁共 2 筆 PS:剛才3點50分, 害我又花了20分鐘(時間), 和電話費(金錢)20元, 打去恩典去找蘇, 蘇交待特助處理, 我對特助說: 要他們明天12點以前要給我回電話, (給我一個合理、正確的交待)。 因為明天下午2點30分, 要去法院(另一件罪名)第一次開庭。 法院分院:(辛亥路二段),百世大樓 明天下午1月27日(星期三)下午2點30分; 要開庭:(刑事業務過失加損害賠償), 罪名告錯:(法院也受理第一次開庭) 不管那麼多了;《我會準時到場》。 === (11月26日有提告, 但因要繳裁判費1萬6000元; 沒繳錢,被取消。) 考慮1個半月, (裁判費1萬6000元和170萬相比)絕對要告到底。 所以1月18日又重新來一次告他們。 民事:損害賠償170萬和業務過失), 已繳法官裁判費1萬6000元。 之後又要去法院開庭, (我完全不怕, 因為這件事情對我而言, 我經得起考驗), 趕快請法官來做公平的審判; 還我被騙的170萬元和一個遲來的正義。 (之前:台灣房房, 業務員:蘇郁青(台南人) 後來更名為:亞太國際地產。
pony 105-01-28 09:17
我跟先生結婚快4年...在前2年內我婆婆控管我先生所有薪資及存摺印章 一直到103年8月才把存摺跟印章還給我們保管但是裡面的錢也全部被我婆婆領走估計近千萬那是我先生從畢業到跟我結婚第2年中所賺的錢..我在婚後2年我婆婆死握我先生所有的錢連家用都不願意給..在交出存摺印章同時我們也被要求簽下切結書每個月要給她5萬元生活費用..我們也每個月定期給她5萬元有8個月..雖然這對我們來說負擔不小因為我們也有小孩要撫養..現在我們想要請我婆婆還給我們我先生原先在她那邊現金..她原本說她要保管這些錢....現在她卻說這些錢應該是屬於她的..因為她撫養我先生那麼大..我先生應該要回報她..我們也就這樣沒再匯給她五萬元..老實說我先生很想要回她在我婆婆那邊快要千萬現金因為我們需要買房..但是能夠告婆婆侵占嗎..還有婆婆有3個子女卻吃定我先生要給她5萬元其他子女不用這樣說的通嗎..如果婆婆告我們沒有撫養她這樣成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8 10: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委請律師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要求對方返還存簿、印章及存款。

2、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只是民事糾紛,倘若後來發現其他侵占事證,可以再提起刑事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8 22: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存證信函,請求限期返還款項,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委任律師提出民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單媽 105-01-25 02:50
為什麼又要害我損失寶貴的金錢?(恩典法律事務所合夥人),劉志忠律師, 請教《超級專業的》陳大律師您好! {我在天堂的媽媽,也是姓陳,名:玉雲} (非常嚴重害我錯過解除契約時效 、時間), 拿回170萬的時效、時間); 去年,2015年4月27下午, 劉志忠律師0921-816-823 (恩典法律事務所合夥人), (非常不專業),總共花元4000元, 去諮詢: 第一次:3000元、 第二次:(10分鐘=1000元) 去年,2015年4月27早上, 我就去地檢署:告亞太國際地產公司《之前:台灣房屋》的業務員(蘇郁青), 偽造文書罪:偽造我聯邦信用卡的英文簽名;(法院已在審理中)。 下午就找恩典法律事務所(10061 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148號9樓之1 電話:(02)2322-3588 ) {之前在家帶女兒, 聽佳音電台,聽到的}; 我和目前就讀高一的女兒, 也是受洗的基督徒 (基督徒開的); 所長:蘇家宏 律師 E-mail home1688@glorylaw.com.tw (恩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我寫email告訴蘇律師, 我發生海外動產糾紛, (要諮詢:準備要拿回所有的錢); 蘇亂亂安排:劉志忠律師0921-816-823 我帶所有的資料去給劉,諮詢、了解。 (劉根本就沒有我看到我的問題所在點) 一直到今年2016年1月15日才知道劉律師, 根本就完全沒有能力解決我的問題, 還嚴重耽誤我的問題, 還又讓我損失3000元; 本來可以用(法律行為): $$$$$$第 74 條$$$$$$ 法律行為, 係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 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或 為給付之約定, 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 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 《撤銷》其法律行為或《減輕其給付》。 @@@前項聲請,應於法律行為後一年內為之。 蘇律師因為您,亂!亂!亂!安排劉志忠律師, (劉律師:為什麼????有告訴我,我可以適用民法:74條); 完全不專業), 導致於我錯過可以拿回錢的時效! (盡快告訴我:(王全華、 Email:qoo5723@yahoo.com.tw tel:0923-821-334) 現在該怎麼解決劉志忠律師, 害我又造成非常嚴重錯誤的金錢損失 蘇家宏律師可以去法院和法官講: 《時效:因特例,改二年》; 可行嗎? 法官大人:應該不會受民間律師的左右, 都是因為劉志忠律師個人嚴重疏失(當什麼律師嗎?笨律師), 害我現在;白白錯過可以告對方的法條「重要:時效、時間」。 導致我原本可以以, 民法74條告業務員和亞太國際地產公司和馬來西亞的賤商(馬星集團); 現在今天,2016年1月25日 《法律行為後,一年內為之的時效;已超過》。 請問陳大律師? 該怎麼辦? 或知道如何解決法律問題《案外案》的各位專業好律師。 該如何是好?(可以告律師嗎?) (都是劉志忠律師害我的), 我已經把這件事情全部都告訴我在 (台東市做檢察官的大哥:姓名:王全中), 不相信你們去調查; 盡快您們回email、或電話; (快給我公平、合理的回答); 最近又加值上網, 發現網站有免費的法律諮詢 陳柏甫 (陳律師) 線上法律諮詢; 法律諮詢家: 110http://www.law110.com, 陳律師回覆主題, 快死人了!急!民事:這樣算不算(重大:業務過失)嗎? 民事:損害賠償(新莊區公所免費的法律顧問告訴我的),對不對嗎? 還是要告業務員,用什麼罪名告? 拿回我女兒要讀大學的170萬元和救命費、生活費業務員和亞太國際地產公司要附連帶賠償責任;對不對嗎? 還是要告業務員,用什麼罪名告? (陳律師回覆主題, 引言回覆│ 文章日期:105-01-15 07:13  陳柏甫 (陳律師) , 《超級專業的》一大早就回我電子信箱》; 我半夜在線上:法律諮詢家: 110http://www.law110.com, PO:我發生的法律問題。 574律師評價:248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您好, 1、業務員個人如偽造您的簽名, 是觸犯偽造文書罪。 &&& 2、主要只能主張民法上的規定請求退款, 包含趁人輕率、急迫、 未給予{契約審閱期}等等; 請求{解除契約。}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懇請推薦 陳律師 第 1/1 頁共 2 筆

一、七十四條的話比較少有過的,這個我統計過。

二、諮詢費的話一個小時三千的話算便宜了,有的律師不收諮詢費,要談之前要先打電話確認。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一、民法第74條的話一般實務上判勝訴的機會比較小一些,除非你有精神疾病之類的。一般來說如果是要用這個條文的我會查一些這個條文勝訴的判決給他參考。查判決來參考的話一個小時的時間不太夠…

二、你都超過時間的話就不用要74條了。

三、海外投資本來就很多詐欺的案件,但對方是不是詐欺要看證據。海外投資容易有詐欺的原因是因為海外投資鞭長莫及,搜證不易且搜證需要的成本很高。如果你一個小時的諮詢費都覺得很貴的話,你要找個律師跨海去幫你搜證花的錢可能會超過你的預算。也有一個可能是對方不是詐欺,而是真的在國外弄了個動產…只是這個動產沒有什麼價值而已,如果是這樣的話你去告贏空間也不大。

四、告刑事的話跟告民事不同,不會因為你告了刑事就馬上有民事效果,這個你可以跟你檢察官的親戚討論一下就會知道。

五、如果是詐騙的話,詐騙集團的幕後老板通常是不在台灣的多,這個部分有一些車手之類的會在台灣,還有的車手是有屋有田的。如果有可能建議可以先假扣押這些在台灣的共犯的財產。如果是沒有資力提供假扣押的擔保的話有二個可能可以考慮的方法,第一個方法是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一個是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幫你。

六、如果你會介意諮詢費的話不要找我,我是收諮詢費的律師,還有就是我最近好忙,你既然心中已有屬意的律師你就找他吧。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一、一般來說民法第74條要過的可能性比較低一些,這個我統計過。

二、律師有的要收諮詢費,你介意諮詢費的話應該找個不收諮詢費的律師。還有就是一般來說諮詢一個小時要問個詳細真的是不容易。

三、還有就是我也是有收諮詢費的律師

四、如果是海外投資,那有可能是詐欺[要看證據],你要先搜集證據再來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單媽 105-01-25 02:40
為什麼又要害我損失寶貴的金錢?(恩典法律事務所合夥人),劉志忠律師, 請教《超級專業的》陳大律師您好! {我在天堂的媽媽,也是姓陳,名:玉雲} (非常嚴重害我錯過解除契約時效 、時間), 拿回170萬的時效、時間); 去年,2015年4月27下午, 劉志忠律師0921-816-823 (恩典法律事務所合夥人), (非常不專業),總共花元4000元, 去諮詢: 第一次:3000元、 第二次:(10分鐘=1000元) 去年,2015年4月27早上, 我就去地檢署:告亞太國際地產公司《之前:台灣房屋》的業務員(蘇郁青), 偽造文書罪:偽造我聯邦信用卡的英文簽名;(法院已在審理中)。 下午就找恩典法律事務所(10061 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148號9樓之1 電話:(02)2322-3588 ) {之前在家帶女兒, 聽佳音電台,聽到的}; 我和目前就讀高一的女兒, 也是受洗的基督徒 (基督徒開的); 所長:蘇家宏 律師 E-mail home1688@glorylaw.com.tw (恩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我寫email告訴蘇律師, 我發生海外動產糾紛, (要諮詢:準備要拿回所有的錢); 蘇亂亂安排:劉志忠律師0921-816-823 我帶所有的資料去給劉,諮詢、了解。 (劉根本就沒有我看到我的問題所在點) 一直到今年2016年1月15日才知道劉律師, 根本就完全沒有能力解決我的問題, 還嚴重耽誤我的問題, 還又讓我損失3000元; 本來可以用(法律行為): $$$$$$第 74 條$$$$$$ 法律行為, 係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 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或 為給付之約定, 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 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 《撤銷》其法律行為或《減輕其給付》。 @@@前項聲請,應於法律行為後一年內為之。 蘇律師因為您,亂!亂!亂!安排劉志忠律師, (劉律師:為什麼????有告訴我,我可以適用民法:74條); 完全不專業), 導致於我錯過可以拿回錢的時效! (盡快告訴我:(王全華、 Email:qoo5723@yahoo.com.tw tel:0923-821-334) 現在該怎麼解決劉志忠律師, 害我又造成非常嚴重錯誤的金錢損失 蘇家宏律師可以去法院和法官講: 《時效:因特例,改二年》; 可行嗎? 法官大人:應該不會受民間律師的左右, 都是因為劉志忠律師個人嚴重疏失(當什麼律師嗎?笨律師), 害我現在;白白錯過可以告對方的法條「重要:時效、時間」。 導致我原本可以以, 民法74條告業務員和亞太國際地產公司和馬來西亞的賤商(馬星集團); 現在今天,2016年1月25日 《法律行為後,一年內為之的時效;已超過》。 請問陳大律師? 該怎麼辦? 或知道如何解決法律問題《案外案》的各位專業好律師。 該如何是好?(可以告律師嗎?) (都是劉志忠律師害我的), 我已經把這件事情全部都告訴我在 (台東市做檢察官的大哥:姓名:王全中), 不相信你們去調查; 盡快您們回email、或電話; (快給我公平、合理的回答); 最近又加值上網, 發現網站有免費的法律諮詢 陳柏甫 (陳律師) 線上法律諮詢; 法律諮詢家: 110http://www.law110.com, 陳律師回覆主題, 快死人了!急!民事:這樣算不算(重大:業務過失)嗎? 民事:損害賠償(新莊區公所免費的法律顧問告訴我的),對不對嗎? 還是要告業務員,用什麼罪名告? 拿回我女兒要讀大學的170萬元和救命費、生活費業務員和亞太國際地產公司要附連帶賠償責任;對不對嗎? 還是要告業務員,用什麼罪名告? (陳律師回覆主題, 引言回覆│ 文章日期:105-01-15 07:13  陳柏甫 (陳律師) , 《超級專業的》一大早就回我電子信箱》; 我半夜在線上:法律諮詢家: 110http://www.law110.com, PO:我發生的法律問題。 574律師評價:248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您好, 1、業務員個人如偽造您的簽名, 是觸犯偽造文書罪。 &&& 2、主要只能主張民法上的規定請求退款, 包含趁人輕率、急迫、 未給予{契約審閱期}等等; 請求{解除契約。}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懇請推薦 陳律師 第 1/1 頁共 2 筆
單媽 105-01-25 02:24
請教《超級專業的》陳大律師您好! {我在天堂的媽媽, 也是姓陳,名:玉雲} 為什麼?又要害我損失金錢?(恩典法律事務所合夥人),劉志忠律師, (非常嚴重害我錯過解除契約時效 、時間), 拿回170萬的時效、時間); 去年,2015年4月27下午, 劉志忠律師0921-816-823 (恩典法律事務所合夥人), (非常不專業),總共花元4000元, 去諮詢: 第一次:3000元、(60分鐘) 第二次:(10分鐘=1000元) 去年,2015年4月27早上, 我就去地檢署:告亞太國際地產公司《之前:台灣房屋》的業務員(蘇郁青), 偽造文書罪:偽造我聯邦信用卡的英文簽名;(法院已在審理中)。 下午就找恩典法律事務所(10061 台北市中正區新生南路一段148號9樓之1 電話:(02)2322-3588 ) {之前在家帶女兒, 聽佳音電台,聽到的}, 我和女兒也是受洗的基督徒, (基督徒開的); 所長:蘇家宏 律師 E-mail home1688@glorylaw.com.tw (恩典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我寫email告訴蘇律師, 我發生海外動產糾紛, (要諮詢:準備要拿回所有的錢); 蘇亂亂安排:劉志忠律師0921-816-823 我帶所有的資料去給劉,諮詢、了解。 (劉根本就沒有我看到我的問題所在點) 一直到今年2016年1月15日才知道劉律師, 根本就完全沒有能力解決我的問題, 還嚴重耽誤我的問題, 還又讓我損失3000元; 本來可以用(法律行為): $$$$$$第 74 條$$$$$$ 法律行為, 係乘他人之急迫、輕率或無經驗, 使其為財產上之給付或 為給付之約定, 依當時情形顯失公平者, 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 《撤銷》其法律行為或《減輕其給付》。 @@@前項聲請,應於法律行為後一年內為之。 蘇律師因為您,亂!亂!亂!安排劉志忠律師, (劉律師:為什麼????有告訴我,我可以適用民法:74條); 完全不專業), 導致於我錯過可以拿回錢的時效! (盡快告訴我:(王全華、 Email:qoo5723@yahoo.com.tw tel:0923-821-334) 現在該怎麼解決劉志忠律師, 害我又造成非常嚴重錯誤的金錢損失 蘇家宏律師可以去法院和法官講: 《時效:因特例,改二年》; 可行嗎? 法官大人:應該不會受民間律師的左右, 都是因為劉志忠律師個人嚴重疏失(當什麼律師嗎?笨律師), 害我現在;白白錯過可以告對方的法條「重要:時效、時間」。 導致我原本可以以, 民法74條告業務員和亞太國際地產公司和馬來西亞的賤商(馬星集團); 現在今天,2016年1月25日 《法律行為後,一年內為之的時效;已超過》。 請問陳大律師? 該怎麼辦? 或知道如何解決法律問題《案外案》的各位專業好律師。 該如何是好?(可以告律師嗎?) (都是劉志忠律師害我的), 我已經把這件事情全部都告訴我在 (台東市做檢察官的大哥:姓名:王全中), 不相信你們去調查; 盡快您們回email、或電話; (快給我公平、合理的回答); 最近又加值上網, 發現網站有免費的法律諮詢 陳柏甫 (陳律師) 線上法律諮詢; 法律諮詢家: 110http://www.law110.com, 陳律師回覆主題, 快死人了!急!民事:這樣算不算(重大:業務過失)嗎? 民事:損害賠償(新莊區公所免費的法律顧問告訴我的),對不對嗎? 還是要告業務員,用什麼罪名告? 拿回我女兒要讀大學的170萬元和救命費、生活費業務員和亞太國際地產公司要附連帶賠償責任;對不對嗎? 還是要告業務員,用什麼罪名告? (陳律師回覆主題, 引言回覆│ 文章日期:105-01-15 07:13  陳柏甫 (陳律師) , 《超級專業的》一大早就回我電子信箱》; 我半夜在線上:法律諮詢家: 110http://www.law110.com, PO:我發生的法律問題。 574律師評價:248 │ 律師證號:(103)臺檢證字第11820號 您好, 1、業務員個人如偽造您的簽名, 是觸犯偽造文書罪。 &&& 2、主要只能主張民法上的規定請求退款, 包含趁人輕率、急迫、 未給予{契約審閱期}等等; 請求{解除契約。}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懇請推薦 陳律師 第 1/1 頁共 2 筆
猴子 105-01-21 21:46

請問,

103分居對方沒給過生活費

 

104年離婚

男方在104年5月申報所得稅

有申報小孩扶養

離婚協議書上有寫小孩監護權扶養全在我身上,

不然小孩補助跟中低收入戶都被迫取消, 7月要讀書費用公所就沒有補助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1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並向國稅局檢舉對方未扶養子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21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並向國稅局檢舉對方未扶養子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冷可樂 105-01-18 14:06
因為我未婚夫他吸食安非他命初犯被抓,後來收到他開庭日期,可是我們都認為他單純開庭或驗尿或告知什麼時後勒戒想當下申請緩起訴,不知道他開庭日那天就是要直接進勒戒所,因為我懷孕七個月了,無工作收入,都是他去工作,他們家境不好,我本身是給人收養,在國中畢業後因為養父去世,養母在我小時候對我不好,就把我趕出去,我在也沒回去那裡,幾乎可以說我沒有親人支援我生活方面,未婚夫的爸媽都年紀大了,所以根本沒多餘的錢負擔我們的電話費,健保費,生活費房租費,繳還錢的費用,還有一些費用,他1/13進桃園看守所,之後會轉新店那裡,我不知道怎麼做該讓他出來不然我現在動不動腹痛,他家人無法照顧我,我現在一個人照顧自己,身上他原本的錢所剩不多,房東也在吹繳這一個月的房租不然要把我趕出去,我覺得這樣很無助,我查網路都看至少要一個月以上,我沒什麼朋友幫忙,對我來說他要被關的期間,對我是種現實生活折磨,這種事情也不知道找誰商量,請問我該怎麼辦和怎麼做呢?

 1.  就閣下所述施用二級毒品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betty 105-01-17 16:55

你好!

先生賭博積欠卡債及地下賭盤爆發債務,因為我已有代償還經驗不願再背負(留有收據),夫自100.09離家至今.期間有要求孩子生活費,雖有拖欠但還有匯款.

期間均不太想理會家庭小孩,  任職外商公司擔任小主管年收有70左右,直到105.10小姑傳訊說失蹤了,才發現無匯生活費,且不斷有銀行來電來函找人不勝其擾.他的戶籍在離家時早已被我求遷出到台北市(因不願坦白欠債實情,怕討債的找上我和小孩),公司找到我卻說因婆婆不願報警,希望我能協助確認是否安全?

問1:若是為了躲債持不付生活費或避不見面,要循何管道順序才能讓我有機會離婚?

問2:現在一人撫養小孩,名下現住房屋結婚前幾個月以我名義購買也由我帳戶支出,外債或行有權力主張要求扣押拍賣的可能嗎,連我名下的帳戶也有危險嗎?

問3:我還有背負房貸,能逕行處分房屋還貸好維持生活,以後離婚會有法律上的 糾紛嗎?倘若能協議離婚時,要注意甚麼?我不想再有瓜葛了提心吊膽過日子....

非常感謝解惑

 

 

 

 

 

betty 105-01-17 17:10

另一,因父失蹤.孩子需申請開戶卻苦無證件,請問有何方法能由我一方出面代理?難不成要等到出面或滿年紀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7 17:13

您好,

 

1、依您所述,應已符合"惡意離棄達六個月以上"以及"其他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兩個要件,可據以訴請離婚

 

2、您名下財產不會因為先生欠債而被拍賣,此屬於你個人的財產,所以無須擔心。

 

3、離婚訴訟時還會一併爭執小孩監護權婚姻財產分配小孩扶養費等問題。待取得小孩監護權後,即可由您單獨代理處理小孩所有事務。

 

建議應委請信任之律師協助處理訴訟事宜,才能周全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betty 105-01-17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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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但我帳戶支出的貸款非我一人,是共同收入轉進去的,直到離家後才是我個人舉債還貸,這樣還算我個人財產嗎?

 

 

 

 

 

betty 105-01-17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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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委請訴請離婚要耗時多久?尤其在失蹤的情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