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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蔡 104-08-17 10:19

律師您好,

(詐騙背信案)

我孩子的前女友本(104)年5月在日本逾期居留,伊除向其友人借生活費外也無返台機票費用。伊向日本警方自首前,透過簡訊通聯(資料握有保存)信誓旦旦一定還錢,請我借錢給伊解決燃眉之急。我同情伊已經逾期居留不及早自首不行,在伊家人不理她,未還清友人借錢之前,無法離開友人家自首情況之下,我於本年6月間匯款2次共新台幣15萬元到她彰化銀行戶頭(我有保存匯款單),伊也都領出並順利自首買票回台了。

然而她回台後開始工作賺錢卻避不和我聯絡,她家人知道她的素行也對她無可奈何。對此,我除了在8月10日寄送存證信函給她之外,接下來可以利用簡易法庭提告嗎?金額也不大,我想不聘請律師,只自行寫提訴書並提告,這樣可行嗎。對背棄信義的人,我如果沒有動作的話,我自己就是鄉愿了。此外,我可以要求簡易法院扣押她彰化銀行的戶頭嗎?她當時曾告訴我她有定存如能回台將解約還錢給我。

她家在信義路5段,我看網路資料,要到她居住地的簡易法院提告,如果您認為可行的話,我就馬上寫訴狀。還請不吝提供法律意見為感。

1.可自行寫起訴狀, 重點在於借貸關係的證明

2.假扣押舉證釋明對方有脫產逃逸之虞的證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7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rain 104-08-17 00:59

我於前兩天未滿一個禮拜簽約慶云生前契約,因朋友的說服加入了a級會員,當時聽著聽著真的覺得不錯,還說這是未來的趨勢,當下就忍著痛付了現金8萬及刷卡4萬多,總金額12萬多…加入成為a級會員,而且付完這筆錢我已經快沒生活費了,之後回到家上網搜尋了一下,發現慶云的消息,都是非常負面的,現在後悔到睡不著,只想要解約及拿回那12萬多,現在先生還不知情,我不敢想像我先生知道後的後果…請問是否能解約及全額退回這筆款項,我在網路上有看到簽約未滿14天都可全額退回,拜託…我很急…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7 09: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發存證信函請求解除契約,並立刻至各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林俊賢 (林律師) 104-08-17 10:07

 您好,

因為沒有契約無法確定契約內容,但有些定型化契約有審約期(7~30天),或該契約本身就有解除條件,建議盡速發存證信函主張解除契約,看看對方公司願意退還多少,能拿回多少是多少。若不會寫存證信函可以找專業律師服務,或來電詢問。

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17 14:28

您好:

依規定,您可在簽約日後14日內要求解約,並請求退還全部價款,若有寫存證信函之需要,歡迎再與我洽談。

rain 104-08-19 17:15

昨天有去辦理退件事項,但他們說行政剛好請假,便改寫委託書辦理退件,約我這幾天去拿回當初繳交的八萬,說刷卡四萬多會刷退,除了拿回現金我是否還需要將契約書拿回來自己銷毀?

風波奏 104-08-16 00:18

我之前沒有工作銀行錢但之後有工作有開始還錢由於第一個月領得比較少所以只還基本要還的1個月的錢4000但第2個月開始我有還4000+1000慢慢的補前面欠的但是銀行已送交給法院,法院也已經把我的銀行封鎖我所有的錢都在裡面我們家只有我一個工作者這樣我們家的生活費、水電費、電話費、房租等等都沒有錢可以用請問我該怎麼辦??

你好:

你可以依照強制執行法第52條第122條規定向民事執行處聲明異議,若你目前有工作,因為只扣三分之一的薪水,你聲明異議要詳附理由,才會有效果。

你亦可跟銀行協商談折讓,一次或分期處理債務,請銀行撤回執行。

若你依消費債務清理條例聲請調解更生清算,符合一定要件下會發生停止強制執行程序之效果。

104-08-14 17:50

先生一直不返家這樣有沒有法律可治他若告他惡意遺棄好嗎

先生出去跟他要生活費耍賴說老闆把他降為臨時工了沒錢

而且他們公司都沒有在報稅很想去檢舉方便以後可查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4 17:57

您好,可以請求先生履行同居義務。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4 18: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訴訟請求履行同居義務或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實務上認為,夫妻之一方,於同居之訴判決確定後,仍不履行同居義務,在此繼續狀態存在中,而又無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可認為合於民法第1052條第5款裁判離婚事由。建議您可先訴請夫履行同居義務,獲勝訴判決確定後,如夫無正當理由仍不返家履行同居義務,自可以惡意遺棄為由提起離婚訴訟。 夫妻於分居狀態時,仍不免除負擔家庭生活費用,但依民法規定,家庭生活費用,除法律契約另有約定外,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故應視您丈夫之實際經濟狀況,如他是有能力卻故意不負擔家庭生活費用,可向法院訴請對方給付。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8-17 10:42

您好:

端視您想達成的目的為何?若是希望他能回來住,那可提起請求履行同居之訴。若認婚姻已無可挽回而欲離婚,可依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和第2項提起離婚之訴,並向他請求扶養費、贍養費費用

104-08-11 20:45

您好,

敝人住新竹市。

與我已經協議離婚五年之前妻向我提起他25年前嫁我時他父親贈與之現金之民事言詞辯論。當初離婚協議中已明載"除本協議書另有約訂外,雙方互相拋棄其餘對對方之夫妻財產分配請求權及其他一切才產上及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請求權。" 敝人五年以來也完全忠實履行離婚協議書上所有規定(贍養費、兒女生活費、教育費用,並幫他償付房屋剩餘貸款

不知敝人應該如何應對?有何注意事項? 謝謝。

p.s.當初贈與之現金並沒有任何借貸契約

你好:

他父親與你之間的贈與契約,你前妻無權介入。 贈與撤銷必須要民法第416條規定辦理,你並無撤銷之事由存在。 贈與屬於無償取得之財產,依民法第1030條之1不列入婚後財產,更何況你前妻已經拋棄權利,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消滅時效早已經過。 建議你提出離婚協議作為證據並在訴訟中提出答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已有時效消滅之問題,您可以主張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8-12 10:32

您好:

據您陳述,您本人有許多可答辯之方式,可視對方所提出之請求權基礎為何調整:

1、贈與一旦以移轉所有權所有權便在您身上,對方即無法再依民法第408條第1項主張撤銷贈與,故對方請求並無依據。

2、對方若係以夫妻財產分配請求,則您當初離婚協議已經簽訂雙方互相拋棄剩餘財產之請求,故對方主張並無理由。

3、退步言之,縱認對方仍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依據1030-1條第4項:"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故對方之請求權業已釐於時效而消滅。

以上意見提供您參考,後續如仍有需要歡迎來電或前來本所尋求協助 

JESSICA 104-08-11 16:45

我老公最近提出要分居,目前已有一個月他斷決與我的連繫,他爸媽也聯絡不上他,事實上十年來我和小孩大部份的時間都住在娘家,只有他放假回來,我和小孩才會回我們的家,他之前是職業軍人現在退伍下來了,他還在軍中時就常在家喝酒鬧事,也玩地下期貨賠了好幾百萬,後來是我把我們之前買的房子賣了去處理,現在退休下來有固定的月退奉加上他現在的工作一個月也有七萬,但他還是常常喝酒?事對我言語恐嚇實在讓人受不了,他也都不帶小孩,小孩子十歲了也很不喜歡他,我也有正常的工作,一個月也有五萬多,小孩生活費都是我支費的,現在的房子,車子也都是我的名字,想知道我要如何提出離婚才可以得到小孩監護權及其它我應有的權利,我不要任何的贍養費只希望他不要再來打擾我們母子就好,謝謝!!

 

 

廖淑華 (廖律師) 104-08-11 17:09

 先向去院聲請調解離婚調解不成直接家事離婚訴訟

提出之前照顧孩子之證明,及自己的薪資明,表示有能力撫養孩子。

 

jessica你好:

若你們可協議離婚跟協議定小孩的親權行使的話,那可以用簽訂離婚協議書解決上面的問題,但內容最好請相關專業的律師協助審閱。

若無法以協議的方式處理離婚小孩親權的行使的話,則必須向法院訴請離婚聲請酌定小孩親權的行使,此部分仍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面談,方能就你的情況給予進一步的評估及建議。

以上供參。

您好

除前面幾位律師說明的,補充如下:

通常若係未成年子女主要的照顧者,在爭取小孩子的親權上面,比較有優勢,請事先準備有利證據,例如您與小孩子開心的合照、學校家庭聯絡簿都是由您簽名的證明、小孩子生活花費都您支付的證明等等,都是將來有利證據

另外,您希望離婚後,丈夫別來打擾您們母女,若將來對方主張探視權,我們可能無法拒絕,只能就探視內容儘量約定一個不受打擾的方式。

若需要與柯俊吉律師聯繫:

臉書網址:www.facebook.com/kowinlawyer

事務所網址:www.kowinlaw.com

電子郵件:kowinlaw888@gmail.com

電話:02-27068809/0920-917-920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1 18: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檢附您所述的恐嚇欠錢、喝酒等事證,以訴請裁判離婚

2、子女的部份,法院會斟酌雙方的經濟狀況、照料子女的能力、及社工報告等。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避免因為不熟稔法律而損及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2 08: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可考慮蒐集證據委任律師為您提起裁判離婚訴訟,並先規劃您婚後財產,避免對方向您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另未成年子女若您為主要照顧者,您取得監護權之機率較高,亦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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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SICA 104-08-31 15:3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可考慮蒐集

請問需要完整的資料是指哪些資料,目前男方不知在何處,如果需要律師協助離婚手續方面則需要多少費用,謝謝!!

jassca 104-08-07 11:12

我的姐姐未婚生子,生有兩子8歲5歲,平常有與生父聯絡,姊姊8/4死了

媽媽想扶養(65歲)不想給生父因為沒責任感,有一段婚姻離婚了,有扶養他們,

但希望生父給生活費小孩成長,請問這樣可行嗎?

小孩監護權算誰呢?

jassca 104-08-07 11:03

我的姊姊未婚生子,小孩8歲和5歲平常有和生父聯絡,8/4姊姊死了

媽媽64歲想扶養,不想給生父(因為他沒責任,沒錢),但是希望他能給生活費,請問這樣可行嗎?這樣的監護權是誰?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7 11: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向聲請法院選任監護人,並且請求生父給付扶養費。

2、倘若生父拒絕認領,必須先提起強制認領訴訟

 

未婚生子, 請先確認兩名小孩是否有認領, 還有與生父之關係

其它如同曹大律師所言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有辦法確認後續處理,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7 22:26

您好,要看是否有經過認領唷!若未經過認領,要先請求確認父子關係存在,在爭取監護權並請求扶養費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7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需先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婚生之訴,再請求給付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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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二位孩子未被生父認領前,其監護權應歸屬於您母親,如果要向他索取生活費,而他又不願意者,只能訴諸法律請求他認領該二位子女

104-08-05 20:07

家父上個月初去世,留有數百萬現金及房子一棟...家母表示遺產想讓大哥及二哥繼承,家母表示兩位哥哥日後會負責照養她,日後生活費用及醫療看護費用,哥哥們都會負責,請問如果我們找律師簽協議書,日後家母的一切費用小妹真的都可以不用負擔,即使到時哥哥們不願照顧母親...小妹也能免責嗎?

您好:

扶養請求權同時具有私益性及公益性,無法約定拋棄、免除,除非有民法第1118、1118-1條規定減免之情形,拋棄或約定免除都是無效的,但權利人可以選擇不行使,所以您的約定是有問題的,將來若所有扶養義務人都不履行扶養義務,社福機關出面代為安養時,所支出之費用仍然可以向您請求。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5 21:37

建議您該爭取的權利還是要爭取,因為是否繼承父親之財產根是否需要扶養母親是兩個不同的事情。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5 21: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遺產繼承扶養費為二回事,您仍應主張您應繼承遺產,即使您簽協議書,母親日後仍能對您主張扶養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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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104-08-01 15:03

我爸媽結婚2X年,早在6年前就已分居分居原因是媽媽爛賭又外遇,只是已經過這麼久早已沒有證據,爸爸跟弟弟已沒有和媽媽聯絡,而我有,這也無法申請失蹤還是什麼的(爸爸有嘗試去警察局備案,但因為我還有跟媽媽連繫遭拒)。而在這幾年裡,我一直都知道媽媽有男友,從不間斷過,但我並沒有錄音或錄影的證據,但親友都可作證(媽媽的妹妹、媽媽的阿姨、姨丈)。本來爸爸已經不想管她了(其實中間都有再談離婚,只是媽媽一直推拖,遲遲不肯簽字離婚,也不肯出面辦理),只是這一年來,媽媽的行為越來越誇張,陸續有跟地下錢莊借錢賭博(無證據,她本人自己說出),還因此自殺過數次,情緒也異常反覆。(後來媽媽說醫院診斷她有憂鬱傾向,好像陸續有回診吃藥,可她常說謊,也不能保證醫院真的有判定她有憂鬱症,幾乎都是她一面之詞),爸爸擔心日後她所借下的負債會讓我跟弟弟背負,所以再次提出離婚要求,但媽媽要求20萬贍養費,我們無法接受這條件,原因1.從媽媽離開家裡,我和弟弟所有生活費學費雜費等,都是爸爸一人付出。原因2.全家人收入一個月不到4萬,甚至更低,根本無法拿出這麼多錢。原因3.在婚姻中有過失的是她,她不該再開口要求贍養費。想請問各位律師們,該怎麼辦?到法院申請判決離婚嗎?(上網查了很多,說通常程序走完要3~6個月,但我們希望馬上能離婚成立,因為媽媽不肯協議離婚,又擔心她不知道什麼時候再去借錢,還有什麼方法可以快速解決呢?)如果爸爸帶著我跟弟弟到法院作證,可以馬上判離婚嗎?還是法官依舊要宣媽媽來,深入了解詳情,然後等3~6個月才能判決嗎?有什麼方法可以在媽媽知道卻無法反應的情況下,讓法官判定離婚呢(因為媽媽情緒不穩定,擔心她會傷人傷己)?另外,我們要寫什麼申請書呢?看了很多種,例如:家事申請狀、家事起訴書聲請調解狀等等,哪一種才適合我們呢?網路上給我的資訊是說,除了協議離婚跟判定離婚外,還可以調解離婚?媽媽沒出面,該如何調解?如果走了判定離婚這條路,只要媽媽反駁而我們又證據不足的情況下,不就變打官司(中間花費一定無法計算...)?請求各位律師們幫幫我,真的非常感謝您們能為我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1 16: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您所述的狀況可以訴請法院裁判離婚。相關法定程序影響當事人權益重大,本來就需要一段時間審理,倘若不想走冤枉路,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2、倘若手頭上沒有什麼證據,屆時就是傳喚證人到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仍應持續蒐集相關事證,以利日後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1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可具狀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請求傳喚證人證明父親具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情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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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1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可具狀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請求傳喚證人證明父親具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情形。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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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晨 104-07-31 18:48

第一次於100年酒測值0.50騎車自摔(緩刑,罰款三萬),第二次103年8.9月的樣子,騎車被攔查酒測值忘了(觸犯公危,罰款9萬),第三次104年7月17....就最近...開貨車國道閘道被攔查酒測值0.43,請問這樣一定要被關嗎?都沒肇事(第一次自摔,不知道算不算),法院已經申請簡易判決,目前還沒收到判決書!另外,警察沒讓我漱口拿我證件去查聽到旁邊同仁說我是酒駕累犯就要我吹氣了(我喝酒完到被攔查已經過差不多3小時)可是紅單卻註明我漱口後酒測值為0.43!!製作筆錄當下我有跟警察反映我沒有漱口請她把筆錄上的"漱口後"刪除!!請問紅單是否不實阿....?我如果被關,家裡經濟就會陷入困難,媽媽幫我顧小孩沒有工作生活費都是我在支出,兩個小朋友一個要上國小一年級 一個要大班 老婆一個月就領兩萬塊,實在無法支撐整個家庭,第三次被抓到 我是在兼差喝了一罐小瓶保力達 實在不知道酒測值為什麼這麼高...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31 20: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保力達沒有酒精成分,可能您記錯了。

2、漱口不是法定程序,必須是剛喝完酒,才必須先漱口後才能酒測

3、倘若已經申請簡易判決處刑,原則上就不會入獄了,到時候可以聲請易科罰金或是易服社會勞動。

阿晨 104-07-31 20:3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保力達沒有酒精成分,可能您記錯了。

... (恕刪)

律師您好,我並非說保力達無酒精成分..只是一小瓶 酒測居然高達0.43..簡易判決 是確定不會入監嗎....?我查詢過相關案例 也是有執行科監察官不給易科罰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簡易判決處刑,一般均會易科罰金,但是否准予易科罰金,則是由執行檢察官來決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晨 104-08-01 07:0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我此次酒駕三犯,我查一查 符合五種例外之一,如果檢察官不准我易科罰金 一定要關 我該如何自保?

 

 

小鈺 104-07-30 21:57

104年4月19因脊椎長骨刺開刀.於4月24出院.醫生建議至少要休1個月以上.可是有人說最好要休養3個月才保險.以防萬一又復發.於是我有一位同事.於104年5月30至6月1日間.打了好幾次電話和line給我.跟我說你要休息3個月.那你沒錢付房租生活費怎麼辦?要不要我幫你投資.說是投資10萬.一個月利息可拿25000元.而1個月的利息是分2次會匯給我.(她有傳他銀行的帳戶給我匯錢用.可是是用她女兒的名字.因為她說她這個帳戶不想讓她老公知道).是先是假裝很關心我.心疼我.想幫助我...等等.我當時也很開心有這樣的好康.於是我在很單純的想法下相信了她要幫助我的話.於是在6月2日早上去中國信託開戶.順便用現金匯了86000(因為之前他欠我1500).當時她是說這是投資10萬.先扣掉前半個月的利息12500元.加上扣掉欠我的1500元.所以叫我匯86000即可.之後於7月2日有拿13000的利息來給我.而我於6/3也有表示說我要先撤5萬回來急用.她也答應在7/15匯給我5萬加上利息12500共62500元.留5萬再換其他公司投資.我也說好.(在6/2~6/3期間又想騙我說有一張別人的票7萬要換現金.5天可賺14000元.因為我真的沒錢.所以當下就婉拒了)又於7/6傳訊息跟我說她決定於7/13~7/15要去香港玩.可能15日無法匯利息給我.我一急就說那你打壞我的計畫了.(因為我每月1日要交房租.16日跟我爸約好要拿5萬回鄉下讓他去預約開刀住院的費用).最後她來電很生氣罵了一堆話.但是還是當映我最晚16日早上一定權會還我.於是我就很放心等她16日匯錢給我好讓我拿給我爸看並以及安排住院事宜.沒想到16日打了一整天電話不接也傳訊息不回.直到傍晚突然用私人電話打來說這是國際電話.還在香港.護照不見.17日拿到簽證回台再打給我和我處理.我還擔心她打國際電話很貴.於是跟她說好吧!到了17日又用盡方法還是找不到人.於是我開始憂鬱症發作了.安眠吃了很多才能靜下來.甚至想自殺..一直到7/17之後她就人間蒸發了.於是我7/20到派出所報案告她詐欺.直到警察找到她時.她於25日到派出所做筆錄之後.我跟公司的老闆同事們說這件事.才知道她根本沒去香港.在騙我的期間還一直有上班工作.她根本是想躲避我.因為公司也有人讓他用同樣手法騙.只是沒騙成.但是她有用其他理由騙到一位好同事4000元.現在就等法院開庭了.請問這樣的情況描述.是否可告她詐欺和請求民事賠償嗎?因為我是單親又是低收入戶.學歷又不高.又有中度憂鬱症.法律常識又不足.沒了這些救命錢.我真的快想自殺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請您冷靜,並循法扶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以協助您訴訟取回款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30 23: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也可以自己撰寫書狀前往地檢署提告。 

小鈺 104-07-30 23:44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也可以自己撰寫書狀前往地檢署提告。 

律師.可是我一點都不懂法律.書也讀的不多.也沒遇過這樣的事.請問您可以幫助我如何寫嗎?我會很感謝你的

小鈺 104-07-30 23:4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請您冷靜,並循法扶基金會申請法律 ... (恕刪)

可是法扶會說我的案子沒通過審查條件.所以無法幫我忙耶

一、  就閣下所述刑法第339條詐欺罪的問題如需專業律師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Jacky 104-07-29 22:01

事情是這樣的,我目前是大學生,約莫五個月前在同學的照片下留言侮辱另一名同學,內容為「某某某人渣垃圾、卑鄙小人」。但意想不到最後竟然有超過一千人看過按讚,應該是有人故意散布。

想請問散布範圍這麼廣,民事賠償會賠多少?會到十幾萬嗎?甚至到幾十萬?

侮辱者也是大學生,按讚的人也多是一些朋友的朋友,是其他不認識的大學生。我未滿二十歲,但我家庭狀況父母年總薪資收入也約莫30萬出頭而已,再扣除生活費用可能會賠不起。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9 22:53

您好,因您所涉範為妨害名譽犯罪,若對方還沒有提告,就跟他慢慢拖,過了六個月,就過了告訴期間,告也會不起訴,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30 07:47

可查詢相關判決參考判賠金額,慰撫金雖無很固定的公式判斷,但仍可是個案有一定範圍。

Jacky 104-07-29 20:48

事情是這樣的,我目前是大學生,約莫五個月前在同學的照片下留言侮辱另一名同學,內容為「某某某人渣垃圾、卑鄙小人」。但意想不到最後竟然有超過一千人看過按讚,應該是有人故意散布。

想請問散布範圍這麼廣,民事賠償會賠多少?會到十幾萬嗎?甚至到幾十萬?

侮辱者也是大學生,按讚的人也多是一些朋友的朋友,是其他不認識的大學生。我未滿二十歲,但我家庭狀況父母年總薪資收入也約莫30萬出頭而已,再扣除生活費用可能會賠不起。

cat 104-07-28 23:35

小孩目前一歲半,沒有跟公婆住,結婚前公婆就有出頭期款買房子給先生,公婆目前都有在上班,小孩生下來坐完月子婆婆要求我要去工作小孩給公婆帶,但是我堅持要自己帶喂母乳跟公婆表示小孩還太小,婆婆就跟我說小孩不用喂母乳喂配方奶也可以活,我自己帶三個月時婆婆又跟我說他要帶叫我去找工作但是我跟他說等過完年再說,過完年小孩6個月大時婆婆就跟我還有先生講她要辭掉工作幫我們帶,我也就想說也該好好去找工作,婆婆帶了一星期就說她想回去上班一邊工作一邊帶小孩,然後把小孩送去托嬰中心,我跟婆婆說等之後我工作穩定了我再自己帶小孩,但是她說不用了小孩給她帶就好,我如果回彰化看小孩婆婆不讓我抱小孩,也不讓我跟小孩睡,強烈感覺公婆在跟我搶小孩,小孩交給婆婆時配方奶可以喝到180cc,每次回去看到都一直減少奶量從180到150到120小孩也一直變瘦,跟先生講也沒有用,我就一直哭,常常為了小孩的事跟先生吵架,先生從過年前工作一個月換一個到現在,公婆一直資助先生的生活費跟房貸,小孩也變成先生討好公婆的工具,很生氣,想自己帶小孩,對公婆先生感到失望,難以維持婚姻關係,跟他們談離婚公婆說小孩會幫我好好帶我要怎麼樣都可以,很生氣,我是小孩的媽媽公婆為什麼要一直剝奪我做媽媽的權利?目前我跟先生還沒離婚但是也沒辦法生活下去了,我現在工作也比較穩定了四個月了可以一邊工作一邊帶小孩,但他們處處阻擋,想要離婚我可以爭到小孩監護權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8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小孩之主要照顧者,有機會可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若遇請求裁判離婚,建議多錄音,蒐集裁判離婚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8 23:43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另外,若有家暴之問題,建議蒐集相關證據聲請家暴令,亦可作為日後訴請裁判離婚使用!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29 06:56

若要爭取監護,請建構起您本人是有能力照顧小孩(包括經濟能力與家庭支援等),且反過來說若由對方照顧對子女發展較不利等情。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先想把小孩待到手之後

在跟他們打官司

一般來說法院判決監護權

主要考量的點為

第一主要照顧者為誰 

第二以生長環境不變動為原則

第三有無親人系統可以協助照顧

第四經濟能力是否許可(只需養得起小孩即可,不用比對方有錢,且對方亦必須負擔一半,不用擔心跟對方要撫養費會不利自己,這是你法定權利)

第五未成年子女的意願

以上五點要綜合考量

至於什麼一定判給有錢的或媽媽之類的

這些都是錯誤的見解

一切都是看誰是主要照顧者

 

所以要先取得這地位才有得打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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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雲澤 104-07-28 01:39

人物:我母親、我阿姨、我母親的姪子、我舅媽等


簡介:


是發生在我母親與她姪子(以下用A稱呼)間的家庭糾紛


A沒有善盡身為孫子的責任照顧祖母(生活費也是近一年才
開始給),也不曾繳交房屋稅,卻能在將來擁有房子繼承


房子登記在我阿姨與A的名下,目前我阿姨跟我外婆兩人
在住,兩人年事已高。我母親為娘家做牛做馬一輩子,卻
因為20年前被取消佔名,出資一部分的房子只能讓別人取
得利益,心有不甘卻也無計可施。


她很擔心有一天我阿姨和外婆其中一人過世,A把房子
走,讓其中一人沒家可住。(A就是這麼一個冷酷可怕的人)


除了鄰居證詞A不常去探望我外婆和阿姨,能提出什麼證
據消除A能繼承房子的權利呢?


前言:


我母親非台灣人,對她來說照顧娘家是生活中的一部分,
買我的衣服或鞋子時她會順便買給我阿姨或外婆、煮東西
會煮一大鍋因為要分一半給她們、買水果也是兩個家庭
起買;過年過節都幫我外婆她們準備好好......從我出生以後
,幾乎從沒見過我母親超過3天沒回娘家,她跟娘家關係密
切,說難聽一點,有時候我覺得我媽看待她娘家勝過一切
,她幾乎就像沒嫁出去的女兒一樣對待她的娘家。


我外婆和我阿姨是我媽在照顧,出了什麼事我媽第一個知
道。反觀A和A的母親,從我外婆和阿姨身上撈了不少好處
,卻對她們的日常生活漠不關心,就像沒有血緣關係的外
人。例如,有次我外婆家停電,A的母親打電話給我媽要
她去看看,或是過年過節,意思意思給我媽一點錢叫她幫
忙準備,兩母子什麼也不用管。

事情由來:


約25年前,我母親與她的兄姐集資買了房子,當時房子
登記我母親與我阿姨的名下。


後來重男輕女的我外婆(我母親出嫁讓她變本加厲更討厭我
母親),把房子登記在我阿姨與A的名下。(當時我小舅,
即A的父親已過世,但A的母親與A的戶籍還在我外婆家。)
A雖然是住在他母親的娘家,但我母親、外婆與阿姨對A的
關照無微不至。A漸漸長大,學區不在我外婆家附近,去
探望我外婆跟阿姨的次數少了(一個月不到一次),加上近
幾年我阿姨失業改以資源回收為生;外婆年紀大,有點失
智,問題就開始了。


如上述所說的我媽是個孝女,來自重男輕女的傳統家庭
她自認對娘家盡心盡力,但譬如說,當A和A的母親過年到
我外婆家吃著熱騰騰的我媽所準備的飯菜時,我媽和我們
初二去我外婆家拜年,受到的待遇卻是兩極化;或是我外
婆住院,我媽看護她時,我阿姨就會找些藉口不去交班,
而當A或A的母親去看護時(極少的時候,除非我媽打電話
去說,不然他們對我外婆的狀況都不聞不問;知道我外婆
住院,去看我外婆的同時,還不忘申請保險費,錢是入他
們的口袋),我阿姨就會提早回去接班。加上我阿姨嘴巴很
壞,老是找我媽麻煩,諸如此類,讓我母親非常不平衡。


最近A的母親還向我阿姨提出一人出一半裝潢我外婆家,
我媽認為她是想把房子出租給人。


因為A無法善盡身為孫子對待長輩的職責,房子相關的稅
務也都是我阿姨出的,於是我媽認為,這樣的孫子不該在
祖母或姑媽死後繼承財產,於是她曾要求A遷出戶口,放
房子等等,但想當然,有哪個笨蛋會不要錢?更何況是
種種作為讓旁人覺得是視財如命的A母子?


根據我媽的揣測,A與A的母親從我外婆和阿姨身上撈了不
少油水,像是保險股票等,沒有證據,但甚至連其他不
太合法的事情或許都有了。


我母親近幾年為了這事跑遍各民代服務處,律師諮詢,得
到的答案都是”沒辦法”,還有的沒常識的白癡說她只要
錢讓她氣得要死。


於是我母親已經打從心底認為自己沒有姪子也沒有大嫂。
雖然說這件事說來說去好像都是因為錢,但我覺得我母親
是因為她真的付出很多心力,換到的卻是A無情冷血的回
饋,就像連續劇裡為男主角作東作西卻被拋棄的女二,又
氣又恨,但曾經的情意都已經煙消雲散,卻也只能從物質
方面討回自己的付出了。

因為我媽和我外婆她們的關係太過緊密,我覺得我們家也
不像一般家庭那樣溫暖又和諧,我也不是很喜歡我的母親
,但還是希望她能快樂一點就是了。


小君 104-07-26 20:03

律師你好,

 

請問,我先生兩年前有憂鬱症,服藥三個月後就不吃了(有用藥記錄單)。

不吃藥後,脾氣變得很壞,常摔東西(一年多前有錄到摔東西,小孩在旁邊看)。

後來發現他上外遇網站(有他在外遇網站大頭照和自我介紹的照片)。

最近他還上愛情公寓交友,和買春,(有他和喝茶小姐的line對話)

 

最近,他要求我把結婚時買我名字的房子過戶還他,我不肯,所以他就以此不給我生活費(已經一個月了,我有錄音)。

 

他還說,房子過戶還他,他要告我惡意侵佔(有錄音)。

 

他脾氣很壞,2和7歲的小孩很怕他,小孩常常說,爸爸亂丟東西,愛睡覺,愛看電視,爸爸家庭暴力,碰!碰!(有機會會錄小孩的對話)

 

女兒都有寫日記說,爸爸罵人,丟東西。

 

而且他都不跟小孩玩,也不關心小孩小孩生病看醫生也不載我們去。看醫生的收據我都留著。

 

 

我想問的是,

 

這樣可以請院判離婚嗎?1.

有暴力行為,影響到小孩。2.

心不在家,不陪小孩

3.都和別的女生聊天打屁,不顧老婆感受。

4不給生活費

 

監護權,以這樣的情況我要的到嗎?有勝算嗎?

 

目前是家庭主婦,專職顧小孩,我有時間會手工縫些布製品上網賣,月收入平均5千元。有護士,保母執照,將來可以在家顧別人的小孩,和照顧自己的小孩。女兒的聯絡簿考卷都是我簽名的,平日的功課也是我指導的,女兒有氣喘需要特別照顧,兒子目前還在喝母奶。娘家在對面,父母很支持我,假

日我獨自帶小孩出去玩,都有照片。我還要準備什麼或是做什麼對我有幫助的事嗎?謝謝

您好:

若您無法協議離婚,就必須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但是必須具備民法第1052條第1項規定之事由或依照同法第2項以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才可能判決離婚。 依您的陳述,您若有聲請保護令對您將來離婚訴訟及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會有很大的幫助,其他如未盡扶養義務、上愛情公寓均可能用來判斷婚姻關係是否可以維持。您應在能力所及之範圍內蒐集證據或尋找有利之證人並尋求正式協助才能保障您的權利。 具體情形仍需要依照證據才能判斷。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6 20:35

您好,關於的問題,依據您的描述,有機會以不堪同居之虐待訴請裁判離婚,但是建議您要蒐集相關之錄音證據

房子可以不要過回去,但若是婚後買的,若雙方離婚後,會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之問題。

若對方有經常性之精神會肢體上暴力行為,也可以蒐集證據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又關於小朋友監護權之部分,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6 20:41

您好,針對您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可以訴請裁判離婚、爭取監護權扶養費及請求損害賠償

訴訟內容繁雜,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本所專業律師法律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若有家暴情形,則可以先聲請保護令,以利後續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偉 104-07-24 21:15

律師您好:目前我老婆的父親(是養父)已過世,她大嫂要求喪葬費及母親(養母)的安養院費用要求我老婆要跟他們要一人出一半,目前已知是我養父有一塊土地,另外我老婆的阿公那時代有一棟房子那時候是直接過戶給我老婆的唯一大哥,也就是那棟房子是我老婆她大哥的名下,平常我老婆都會拿些費用給老人家當生活費,在她養父過世後也有拿10萬元補貼喪葬費用,我們沒有要與她大哥分任何財產,也就是一毛錢都不會拿,請問後續她養母的開銷費用一定要跟我老婆的大哥平分支出嗎?如果我們沒有支出該筆費用是否會構成棄養罪? 另外如果非得要平分支出 我們是否可要求房子土地也要平分??(房子部份有證人可以證明是上一代留下來的),PS:目前我們已申請好拋棄繼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太太仍有扶養義務,但不付扶養費並不代表即會構成遺棄罪,而本件您太太也可以主張繼承權,當然是否主張,就看您們的考量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晶 104-07-24 10:10

茲因立約人   、    情投意合,爰訂於 年 月 日在  舉行公開儀式,在二人以上之見證下,締結良緣,並本於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及共創和諧家庭、美滿婚姻之共識下,互為下列約定:

一、立約人同意婚後之夫妻住所不與男方父母共同居住。

二、夫妻財產
立約人同意婚後之夫妻財產制為:
□法定財產制,由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處分自己財產
□約定財產制:
□分別財產制,結人不結財。
□一般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女方任之。
□所得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    任之。

立約人並同意於婚後就約定財產制前往管轄法院登記處辦理登記,以產生對抗第三人之效力。

三、立約人同意婚後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樂、醫療所生費用子女扶養費由夫負擔全部。

四、自由處分金(零用金)
立約人同意婚後扣除前開家庭生活費後,由:夫每月提供新台幣3萬元供妻自由處分。
如因任一方婚後經濟狀況顯著變更者,得按比例增減自由處分金,並得另行協議。

五、立約人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忠誠義務,雙方均不得有任何婚外性行為及與其他異性發生情感糾葛問題,如有一方違反本條守則,則必須放棄所有婚前其個人財產及雙方婚姻存續期間所有夫妻共同財產的全部權利,作為給予無過錯方的精神和生活賠償,雙方結束婚姻關係之時,過錯的一方不得獲取任何其個人婚前財產及雙方婚姻存續期間所有財產的權利。

 

六、立約人不可做出任何傷害對方的行為,包括精神及肉體層面,絕對不允許發生任何家庭暴力,如有一方違反者,應給付他方精神上損害新台幣壹百萬元。


七、立約人對各自父母的財產具有獨立繼承權,未經一方授權,任何一方不得侵占

 

立約人:男方: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號碼:

 

女方: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號碼: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1.請問婚前協議書這樣寫可以嗎?有沒有哪裡要改的?

2.第二點的部分我真的不太懂該怎麼寫???

您好:

依造我國法律,只要婚前協議書內容不違反善良風俗,一旦簽立便具有法律效用,您的婚前協議書主要都是描述夫妻財產制及損害賠償事宜,並無違反善良風俗,然簽署時有律師陪同見證將更具公信力。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你所寫的契約內容,除了自由處分金的約定及婚後住所的約定外,其餘部分法律都有強制規定。你的契約內容中有些與法律強制規定內容相同,此類屬於畫蛇添足的約定,不約定也有通姦罪或配偶的侵權損害賠償可以主張。有些約定違反強制規定,違反強制規定的約定,依照民法契約無效,所以約定了反而使整個契約無效。

另外,婚後的財產約定,你只能依照民法規定的類型進行選擇,選擇了之後還要向法院進行登記。約定了沒有登記,會直接適用法定財產制。

簡言之,你所擬的契約,除了自由處分金及婚後住所的約定外,其餘部分可以全部刪除。

我常常看到一些當事人、代書、招搖撞騙的法律顧問(沒有律師資格的那種),隨便寫個契約內容來拘束相對人的行為,以為有一份契約就天下無敵了。事實上,債權契約將來要達成目的,首先應確認契約是否有效、有效契約對方不履行的話還要起訴,然後在勝訴確定後才能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有時候無效的契約訴訟中被認定無效,雙方須對於不當獲得的利益或行為要回復原狀或有損害賠償的問題,不但達不成目的還會造成訴訟成本發生及損害賠償等問題。

婚姻關係不是靠一紙婚後契約可以保障的,有時候婚姻關係可能就從婚前簽訂的婚後契約開始產生裂痕。婚姻,在婚前要看清楚對象,在婚後要多關懷對方,要有寬大的胸襟,才能夠讓婚姻長長久久。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一、第二點不用約定。

二、若一定要寫就依法定財產制。

三、婚前協議不表示對方會依約履行。

四、攻心為上。

五、多查些判決來參考會有幫助。

六、恭喜你要結婚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小王 104-07-24 08:48

我是一個單親媽媽,曾有過一段婚姻,在和前夫離婚後,與另一位男子交往並同居,當時並不知他已婚的事實,因他刻意隱瞞,所以我始終被蒙在鼓裡,一直到他的家人發現了我的存在之後,找到家裡面來了,我才知道他已婚的事實,之後他保證一定會離婚娶我,所以我就繼續和他在一起,在懷孕三個多月的時候,他要我回家鄉安心待產,而且每天視訊聯絡感情,誰知就在我懷孕七個月時,他卻從此人間消失,雖然之前曾聽他說要到大陸工作,也因此而爭吵不休,可是我也不能阻擋他的決定,所以他就把我丟棄,不聞不問,連孩子出生後也都不曾探望,更別說是扶養了。我一個女人身心俱疲,卻也咬牙自己把孩子養大,現在已經七歲了,請問我要如何讓這種不負責任的爛人付出應有的代價?小孩該如何認祖歸宗?扶養生活費該怎樣索討?

如果有律師有把握打贏認養官司,我願意聘請您,請您幫幫我!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向對方提出認領之訴,請求對方認領為親生子女認領之訴通常會作親子鑑定,只

      要親子鑑定結果確為對方子女,原則上都會勝訴。

2、提認領之訴勝訴後,可再向對方請求給付這七年應負擔的扶養費。

3、至於對方所作所為除非涉及詐欺您的財產,否則恐純屬民事糾紛刑事上並無任何罪

      責。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小晶 104-07-23 14:00

跟男友交往2年,期間曾多次提分手,但他總會在我提分手恐嚇我,威脅我必須把每個月寄給我的2萬元生活費歸還,說他每筆匯款紀錄都是註明"借貸",另外他也揚言要在我家張貼我的私密部位照(這是我們在視訊時他以手機偷拍的)

1.男友是在大陸工作,大陸的匯款紀錄註明借貸就真的是借錢嗎?這是他當初心甘情願給我的,現在卻逼我歸還,如果告上法院,我需要賠嗎?

2.散播私密照的話我應該怎麼辦?

3.和好就沒事,但是只要一吵架就又開始威脅我了,請問我有什麼方法可以預先收集證據,或是找什麼途徑保護自己?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他必須要舉證是借貸

如果你們有簡訊或其他紀錄可以證明是贈與更好

但原則上是對方要證明的

至於散佈的部分

你可以告他恐嚇妨礙秘密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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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晶 104-07-23 17:05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nbs ... (恕刪)

請問律師,因為這事已經發生很多次了,所以之前曾要求他寫過協議書,內容大概是他所給的錢為贈與及吵架不能口出惡言、威脅....等等之類的話,然後有請他簽名蓋章,請問這可以當證據嗎?這種像協議書之類的合約具有法律效力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3 20: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須證明雙方有借貸之合意,另關於對方恐嚇之言論,您可加以錄音或保留相關訊息紀錄,再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3 20: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須證明雙方有借貸之合意,另關於對方恐嚇之言論,您可加以錄音或保留相關訊息紀錄,再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李先生 104-07-15 12:34

一、婚姻存續期間購買農地,因夫妻皆不具農民身份,故至今仍借名登記他人名下,但有經法院公證土地權利證明及辦理預告登記(2002年度辦理),購買土地時妻子為家管無收入來源,但該土地興建農舍、貸款皆由妻子/子女清償,請問這筆土地適合主張〔借名登記〕於妻子名下嗎(因公證內容述明乃妻子出資、農地出租人也為妻子)?妻子/子女負擔款項會被視為債務嗎?

二、曾以妻子名義投資海外股票,但未簽立字據、僅有資金證明、股息亦未處分,得主張〔借名投資〕要求歸還嗎?若不行得主張該資金屬〔借貸〕?主張〔借名投資〕、〔借貸〕在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時,對股息得主張比例是否有差異?

三、 自2003年起因被解雇無法負擔家計所需(月收僅約2萬),由子女支應家庭生活費用並給予妻子金錢子女有權利主張妻子在那之後增加之財產皆屬於他們的嗎(ex.存款、股票)?

一、借名登記的關係較複雜,能搜集證據要多搜集。

二、剩餘財產分配,表示你們或有離婚糾葛,要細算才不會吃虧。

三、這涉及贈與扶養的問題,我不認為子女有權如此主張。

四、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

李先生 104-07-15 10:43

原以我個人名義購買動產,並以該動產辦理抵押借款,後以【夫妻贈與】名義轉移至妻名下,轉移時尚有未清償之房貸但未辦理債務人轉移(即動產謄本抵押權債務人為本人),但自轉移後其房貸由妻子及子女清償,請問該筆動產在計算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是否列入分配?若該動產不列入分配,由子女清償房貸部分,得主張為家庭生活費用所產生債務要求本人清償嗎?

1. 夫妻贈與不會列入夫妻婚後財產範圍

2. 對方可能主張代償房貸要求本人返還,不過也可答辯對方已有債務承擔等等主張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依據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495號、86年度台上字第3601號民事判決意旨,夫妻間贈與屬於民法第1030之1條所謂「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不用列入婚後財產分配。 若系爭房屋是夫妻共同住所,房貸可解釋為家庭生活費用,您配偶可能主張共同分擔而求償,但子女部份不能主張家庭生活費用之代償,可能依不當得利請求返還,您可能之抗辯為民法第180條。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一、夫妻間贈與,要看是那個法院的想法了。

二、上次我統計的結果,在一審及二審法院很流行會認為夫妻間贈與要算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計算的標的;但是最高法院的見解則認為夫妻間贈與仍屬無償行為,依法不算入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計算之標的。

三、實務見解本來就變來變去。如果你的訴訟進到法院不會馬上進入三審,如果第一審認為是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標的,二審又認為是,那麼敗訴的一方如果還進入三審表示他真的很有耐心。這類案件進到三審的不多,也就是說很多人在一審或二審法官都採不利他的見解的時候他就放棄了…

四、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案件建議多查一些有利於你這邊的判決,如果可以用談判的方式就處理好就用談判的。本來也是一家人,可以用談的儘量用談的,沒有一定要訴訟的意思。有時候不戰而屈人之兵比打勝仗更好的…請三思。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若平 104-07-13 20:53

三月底我在交友APP認識一個自稱是建材的商人,因念及一夜情的關係所以當初因他手上資金周轉不靈以及生活費欠缺的理由陸續借出數千元至數萬元不等的金額,因認識這段時間他對我示愛所以又陸續借他金錢以及跟銀行貸款償還他對外的債務,在四月更深的認識時才知道他並非公司負責人只是一個離職業務員,有犯罪前科並且還在假釋期間,他也保證會賺錢償還對我的欠款,但卻是夥同朋友偷車賺取牟利,五月初他說要到台中轉取生活費實質上是當車手盜領金額,這時他已積欠我二十一萬,因為我償還他對外的欠款所以手上有一張當初他寫給對方的本票,但是他卻一毛錢都沒有歸還,六月初他因案被抓需要保釋,因涉及刑案所以又借他打官司的律師費, 再討論官司的同時發現他五月至台中就別有戀情,我事後與對方聯繫上確認他劈腿,並開始追討他所欠的款項金額二十七萬多,雖然他說要賣車償還,但是車子卻是妹妹的名字購買的,最後甚至擺明就是不還錢,所有的借款對話都在LINE裡面,像這樣的情況我要怎麼為自己討回公道?

您好: 依您所述,對方對您的行為已經涉及觸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您可將本票以及所有借款紀錄做為證據,若有借據更好,並提出刑事告訴,逼迫對方解決債務。此外,您可同時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在一定期間內還款,若對方置之不理,您可再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存證信函可作為核發支付命令證據。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3 21: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3 21: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對方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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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就閣下所述債權債務的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若平 104-07-14 10:55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依您所述,對方對您的行為已經涉及觸犯

有哪一條證據確定他涉及刑法觸犯刑法第339條詐欺罪?其餘他偷車以及當車手的對話內容可以提供給警方調查嗎??

Hana 104-07-10 16:10

匿名 

我是男生,我與太太奉子成婚,結婚至今已有十年了

與太太已經無夫妻之實,因為我們互看對方不順眼

太太不願搬離開我家,兩個小孩都是由她照顧,我上班

這些年他沒有工作,都是靠我一個人,家境完全ok

太太以前會動手,但是我都忍

真的很想離婚,但是太太並不願意離婚

最近跑去上班,但是我不知道上什麼班

我們平常生活已經沒有交集,雖然住在同一個屋簷下

上網查了很多資訊  離婚必須要有重大事由

我們都沒有 每天在家我也不想跟他說話

最近一次看到我也只問我看三小

但是她就是不願意離婚

我身上所有的錢存款 全部都給她了

我家境算是富裕,但是並不屬於我個人財產

我媽媽說她是因為我爸有錢 所以一直不走的

我真的不想在讓我們家的氣氛這樣下去了(婆媳不合)

而且她還會跟小孩說一些有的沒的

我身上已經沒有”存款”了,不可能伸手跟我爸拿

生活費就是靠薪水

 

我到底該怎麼樣才能離婚

並沒有所謂的重大事由.................

太太不走,早上一人帶一個小孩上課

我已經不再給她任何金錢

他拿走我的存款夠活一輩子了 為什麼就是無法離婚!!!!!!!!!!!!


 

張嘉麟 (張律師) 104-07-10 16:27

在裁判離婚方面,我國採破綻主義及有責主義並行,夫妻之一方除了民法第1052條列舉事項外,亦可主張舉證具有難以維持婚姻婚姻無繼續存續之重大事由時,皆得向法院請求裁判離婚,惟現行就概括事由部分,多數法官的自由心證,已較往年放寬,惟此部分仍需要負一定的舉證責任,此部分恐需仔細判斷相關資料,始能作進一步的分析認定。

倘有其餘疑問,請Email至lawyerchang13@gmail.com或電04-2203-3303(張嘉麟律師),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朝蒐集二人互看不順眼,以及對方有打你,罵你等相關事證去蒐集,本件也並非完全無裁判離婚之可能,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找個律師查一些勝訴判決給你參考。然後搜集證據後再處理。

二、打官司需要證據,如果沒有證據的話是打不贏的。

三、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四、還有就是看你是不是住台中,台中更寬鬆一些。不要分居個幾年就可以離婚了。

五、就近找個律師聊一下吧,請律師查一些勝訴判決給你參考,再查一些敗訴判決給你參考。打官司就像是在打仗一樣,而之前的判決判例就是兵書,律師,就是你的軍師。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Hana你好:

如上面楊大律師所述,家事案件相較起來比較主觀(涉及價值判斷),如在經濟能力許可下,向有家事案件經驗的律師,當面就你的個案提供分析及建議,較能給予你實質上的幫助。

以上供參。

Hana 104-07-11 07:36

那個時候為了孩子 我覺得沒關係  她只是發脾氣

但是事後已經鬧得不可開交

 

所以想離婚 

但那已經事過境遷了 ,我無法採證.......

 

因為我們現在無交集

而且我一直想找對方的漏洞

但是都沒有  因為我們沒有交集阿..

Hana 104-07-11 07:39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找個律師查一些勝訴判決給你參考。然後搜集證據後再處理。

二、打官司需要證據,如果沒有證據的話是打不贏的。

三、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四、還有就是看你是不是住台中,台中更寬鬆一些。不要分居個幾年就可以離婚了。

五、就近找個律師聊一下吧,請律師查一些勝訴判決給你參考,再查一些敗訴判決給你參考。打官司就像是在打仗一樣,而之前的判決判例就是兵書,律師,就是你的軍師。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有上網打電話問了一下

他們說 找律師寫狀紙 一萬二  如果讓律師去說服對方進行兩願協議離婚10000

如果全權委託本人不出面 50000  倒是沒有說到怎麼找證據?

我很有興趣找律師談,但是律師光是詢問就要先有諮詢費

要處理又是另一筆費用 

我必須知道精準的費用,我才知道我什麼時候可以行動

不然我沒有多餘的經濟了

我住在三峽

 

miffy 104-07-07 16:29

友人從6/21開始因他生意往來需資金轉匯第三方帳戶(所謂他的下游廠商),
他說都是現金交易所以要用現金轉匯,由於金融機構每日轉帳金額限定三萬內,故多次說他轉帳額度用完,請我幫忙代墊轉匯他所謂的廠商的郵局帳戶,陸續幫忙代墊五萬多,後來,要求他匯還我代墊金額,多次藉故拖延,
我下通碟請他在7/5前匯還給我,因為那是我生活費用,我跟他說
我每月五日要繳交房租信用卡費,請他無論如何一定要還我,
跟他催討時還兇我說:『我說會轉過去來得及讓你繳款就來得及』。
但他還是沒有還我。
        因為都是用網路銀行轉帳,我每次幫忙他代墊匯款時,都會網銀轉帳頁面註記他的姓名,將畫面截圖並傳LINE跟他說,而在跟他對話中,他也多次表示他會還匯給我,但都跳票。現在我打電話、傳簡訊跟LINE他都不理會。
(1)如果告他詐欺會成立嗎?如果我請求法院涷結那幾個他要我匯款帳戶,
逼他出面處理,可行嗎?如果可行,怎麼做?
(2)如果要發存證信函,當初沒立下字據,我只知道他家住在東勢,
他媽媽在圖書館工作,可直接寄到他媽媽工作地方代轉交給他,這樣可行嗎?
(3)如果上法院,我與他LINE對話、傳給他的簡訊…等,在法律上站得住腳嗎?能當証據嗎?

(4)如果申請支付命令,但我沒有對方資料(身份証字號、住址…等),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7 17: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只是單純的民事糾紛,除非您可以提出相關證據證明對方一開始就不想要清償仍然請您代墊款項。

2、不妥適,因為對方可以主張未收受存證信函

3、可以。

4、可以請法院依據電話、對方母親的姓名來調閱相關資料。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7 19: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一、如果你沒有身分證字號的話就不能聲請支付命令,因為支付命令第一關就是要看管轄權。支付命令專屬債務人住所地法院管轄,所以司法事務官收案後第一件事就是請你補戶籍謄本,你補不出來就直接駁回。就算你有司法事務官的公文,但是你拿著公文到戶政機關的時候,戶政機關就會問你身分證字號,你沒有身分證字號的話戶政機關會跟你說沒辦法。這個部分千萬別白跑一趙…這個部分確定是這樣的[請相信我,我曾在律?事務所當律師助理專責處理支付命令,而且也幫親人處理過支付命令,就此部分知甚詳]。

二、所以如果要取得執行名義還是考慮以民事起訴的方式處理,然後再依現有線索聲請法院調查對方姓名住址吧。

三、如果怕對方脫產請考慮做假扣押再做民事起訴。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104-07-05 22:41

我想問我先生提訴訟離婚我也有保護令<我的保護令沒有限制要離我50公尺>現在跑出去至今未拿一毛錢回家養孩子甚至在外遇到孩子還斥責孩子不走我要報警因為他跟女同事傳LINE曖味話語己致我跟先生吵架我先生卻己這個理由說不堪同居人虐待來申請離婚也不管孩子生活好不好這樣我想申請給付令可以嗎也請我先生的姑姑聯絡他叫他要拿生活費回去給孩子也不理會

還是一定要沒有婚姻才可以申請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您所述情形,對方主張不堪同居之虐待應無理由。

2、您可起訴主張先生應給付小孩子之扶養費及家庭生活費用。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小竹子阿木 104-07-04 02:34

你好,我現在還沒有離婚,但從我結婚到現在,我先生沒有給過我生活費,連小孩出生後,都對小孩的花費不聞不問,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而且因為我是他車貸的保人,他也不願意換保人,只丟給我一句沒辦法,我應該怎麼做?我之前因為他哥哥沒有工作,幫他們家刷卡買了很多東西,結果卡債是我背,連我之前的退伍金都投進去了,請問我能跟他要回來嗎?

還有請問他有語言暴力,曾經對我罵過三字經,在我媽媽的賴裡,他也有承認他罵我三字經,這樣可以算是證據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起訴請求先生給付包含小孩扶養費在內之家庭生活費用。

2、除非銀行同意更換保人,不然您只能在代先生清償債務後,再基於保證人身分向先生求償

3、刷卡部分,您可起訴請求先生返還借貸之款項。

4、可以line記錄提告公然侮辱罪,不然要看先生罵三字經時是否在公開場所。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小竹子阿木 104-07-04 15:20

請問我這樣可以訴求離婚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4 22: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您需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如您們雙方未同住的話,可試著主張一方惡意遺棄他方或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訴請法院裁判離婚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104-07-02 11:40

您好~我想請問我有一位非婚生子3歲半 當初跟生父約定認領從父姓共同監護!但一年半後他開始酗酒.酒駕罰緩中!期間就有吸食並持有K他命被抓到(初犯只是罰款)但戶籍在我家.警察跟他欠錢銀行曾不斷來我家找人!後來逼他將戶籍遷走~仍有銀行什麼欠費的來找人!自然是不可能會給小孩生活費!去年有去戶政事務所約定孩子監護權歸母親我~他在2月看過小孩後就沒再來看過了~我想申請小孩改姓氏!但找不到他人.就算找到了他也不可能簽變更小孩姓氏的同意書!不想小孩再跟他有瓜葛~我可以怎麼做?謝謝 (若要請律師.律師費用約是多少?單親媽媽無法太多負擔)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主張父親顯有未盡保護及教養未成年子女義務之情事,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之姓為母姓。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珊珊 104-07-02 07:32

我們姐弟身於單親家庭,原住民~家鄉位於花蓮.國小一年級父親生病過世【愛喝酒】,不久母親丟下我們改嫁了【毫無責任.狠心的】,從小阿公阿嬤帶大.隨著年紀增長也都一一離世了,所以遇見困難.挫責時身邊一直沒長輩指引教導.及陪伴~  一直令我非常擔心.煩惱的.放不了心的弟弟【24歲】.因弟弟想法太單純.簡單.凡事都以他人著想.寧願自己吃虧.也不要使他人受到傷害.從不怎麼會為自己思考.學歷高中肄業.3年來在塑膠射出工廠上班.弟弟對工作一直是非常勤勞.肯吃苦.願意做的一位年輕人~弟弟這些年來其實穩定許多.又有定存.存款~不幸的....103年2月遇見一位19歲女友之後同居 .103年4月得知女友懷孕.我弟要她生下.開始我弟獨自扛下重擔負起責任.從女友懷孕起..弟弟就要她待在家休息.不必出外上班.家中所有的生活開銷都由我弟支出.懷孕期間每月固定給女友一個月20.000元的生活費,女友想要什麼.我弟一定二話不說滿足她.而我弟只希望女友能快快樂樂的.不要女友有任何負擔及壓力.煩惱.唯一只要求女友平安的生出健康的寶寶.起初兩位說好了.要和女友組織一個溫暖的家.等女友生完在給予她完美的婚禮~女友也答應了.因為女友也身為單親家庭.於是~我弟弟.女友與女友母親.女友弟弟同住一個屋簷.我弟連續上了一年的大夜班.努力不懈.一直工作.一直工作.近日來我看身體都要搞壞.累壞了.只為的是當初他對女友和寶寶的承諾.為了自己即將組織一個溫馨.美滿家庭.不料~在女友懷孕後期7個多月起~跟弟弟吵架頻率很平凡.女友情緒很不穩定.氣我弟因為要上班.都沒時間陪她....女友孕期間有女友母親在身邊照料.我弟說女友孕期什麼家事也都不做.沒做.還要我弟弟下班早上回來或一星期只休假一天來自己打掃.洗自己工作衣服.倒垃圾....有跟女友溝通..還是沒用~對弟弟說話完全不把所謂“男人尊言”看在眼裡.就這樣的.....直到104年2月孩子生下來了..女友與她母親擅自偷偷的被著我弟幫寶寶報戶口直接跟她姓.而戶口名簿上父親報父不祥.還以未婚生子申請低收入戶..我弟之後知道非常生氣...之後他們關係變本加厲.3月初時與女友吵架過份的將我弟趕出他們的屋簷..我弟受不了打擊.非常難過..崩潰~簡直無法面對女友的無情.直接對我弟說我不愛妳了.對我弟弟莫不關心.非常絕情.只有每月5號我弟領薪水時才會主動打電話給他要錢.要生活費與寶寶開銷變成每月30.000.含寶寶由女友母親→【沒工作.沒收入】兼顧當保母費用13.000....女友做完月子..今年5月才出外上班...我弟弟還跟女友說你賺的錢就當自己的零用錢..寶寶的費用開銷我來支出...我弟跟女友要求先公證數次..女友都不願意...我弟想法完全都是為這寶寶想..以一個家的完整...孩子是無辜的.女友就是無法聽進去.~非常任信...還說孩子不可能讓我弟帶走的.說我弟沒資格..我弟想把孩子接回身邊...但不知道如何爭取?........更誇張事發生了~約6月底時我弟在女友家附近騎車繞繞..卻看見女友另結新歡..而且當時他們正親熱嘴對嘴.當下我弟拍下她們..過去找女友說清楚..誇張的是女友母親還抱著小孩在旁邊...我弟說夠了..你們簡直欺人太甚..欺負我弟沒家人.好欺負...弟弟說下月起決不在給她們任何一毛錢.直到女友沒能力照顧寶寶時..就是我弟將寶寶接走的時候..我弟超級愛這小孩..很捨不得...很心疼寶寶...我弟從何爭取小孩?如何做?後來~女友及女友母親威脅我弟說你不給錢...好啊!上法院告到你給錢給不完..法院見...甚至女友更威脅我弟說去他公司鬧.找老闆拿贍養費....我弟受到如此對待~我弟如何自保.贍養費問題?監護權問題?.如何爭取孩子?不是我弟不要小孩.不組織成家.是女友不要?該怎麼辦?我弟如何面對??

1.沒離婚沒有贍養費問題

2.由於未認領, 無法爭取監護權, 相對的也不用給扶養費(是否要認領請考慮清處)

如果對方要求用法律解決, 對您弟弟並不會不利,  可以開始收證女方討錢等證據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June 104-06-27 21:40

您好,


這是我周遭一個朋友所發生的事情,因為不知道要如何幫助他,所以上來尋求諮詢與建議。

◎遭遇:
我那個朋友,男生,現在21歲。從小被養父母受虐長大,不但不准他與老師或其他人(把他周遭朋友同學等都趕走)接觸,還處處都限制著,原本說好要讓他讀大學結果也沒有(讀高中是因為有政府補助,所以不用他們出錢),連我朋友找工作都故意阻撓他(例如擋著他不能出門讓他上班遲到、或打電話工作場所說他小孩還要讀書等),吃飯也不讓他一起吃,只有養父母不在時,他才能找東西吃(幾乎都是零食)或者奶奶偷偷給他東西吃。當初會被領養是因為奶奶看他可愛把他抱回家。(如果沒有被領養的話,養父母原本關係是他的舅舅跟舅媽)養父母很討厭他,覺得因為他的生父生母一個是酒鬼一個是妓女,這樣的小孩也好不到哪裡去,所以一有什麼狀況都是把氣還是不好的狀況都推到他身上,也不讓他好好讀書或工作,把他當成出氣筒。被精神虐待時,因為我那朋友會很生氣(那時可能就已經有精神方面疾病)氣到拿附近的東西砸,養父就會在旁邊一直故意激怒,養母在旁邊,最後還報警說,請警察來看說是他在破壞東西(持續抹黑我朋友)、證人是養母,或者,養父要打他,他反擊後養父摔倒,養母看到也是報警或拍照,就說連著他一起去做筆錄之類,說他傷害人,不過最後警局那邊沒有留什麼刑事案底,但一連串的抹黑行動,讓可以求助的管道,都不信任他,反而信任養父母的話。那時,頂著被虐打後的傷去求助於苗栗的社工、警察局等,他們有去他家裏關心,但養父母都很會做表面功夫,變成社工跟警察等都不相信我朋友的說法,說他養父很愛他,認為是他在騙人、是他自己在外面跟人打架。那時也沒人帶他去驗傷之類,所以也沒有驗傷單的證據....,說偷偷錄音,也是容易被發現還被打得半死;證人的話,那時附近鄰居曾經看過,但都被嚇到趕快搬走(鄰居都來來去去的)、家中的人(弟弟→養父母自己生的、奶奶)都是挺養父母。

還有,之前斷斷續續打工的錢也是被養父領光,所以到現在都沒有自己的存款。還曾經自己跑出來去流浪,被遊民看到細皮嫩肉又白白淨淨的差點被性侵,後來還是受不了,只好又回到那個家,一再地重演。長久這樣,導致他的精神跟身體都不是很好,找工作什麼也因為這樣而不順遂(目前待業中),有一餐沒一餐,生命跟精神都受到威脅,又害怕沒有地方好住。
我是去年認識他的,我本身還是學生(已成年),我很想幫助他,所以我利用閒暇時間偷偷打工,幫他出來租房子,我所打工的錢也不是很穩定(有時不得已我只好找我朋友借錢),只能暫時幫助租屋、水電費、他的手機費等等,生活費是偶爾奶奶看他可憐偷偷會匯100~2000元的錢,但對他而言還是不足的,他很怨恨那個家,為什麼不能像普通的正常家庭一樣的溫暖,好好互相對待。我前不久陪他去醫生就診,他因為長期家暴而罹患精神方面的疾病(PTSD)也影響到工作一直失業或待業狀態,目前還無法申請到身心障礙手冊的補助(醫生說要等幾個月後才能鑑定),也查過失業給付,他的資格不符合....目前的我,也只能盡量給予溫暖與幫助、收集可以幫助的資料。

◎問題:
看完以上的遭遇後,我想請教幾個問題,

1. 關於終止領養關係,如果養父母那邊不肯同意(感覺想要一直把他綁在身邊當出氣筒、又不會讓他死掉)的話,那利用法院判決終止中的其中一個事項,「對於他方為虐待或重大侮辱時」,該如何舉證呢?能否使用他去診斷精神科病的方式,是因為家庭的因素而罹患這個精神病?

2. 關於戶籍,現在戶口都是跟著養父母一家的,如果終止領養關係後,戶籍會不會被強制遷出?還是需要自己遷出才會遷出呢?如果要遷戶口,周遭也沒有親人可以寄居...,那戶籍該怎麼辦?

3. 如果終止領養關係後,那姓氏方面就會強制回歸於生父母的姓氏還是姓氏可以自己選擇跟誰的?姓氏能不能改成其他的(非親屬的姓氏)?

謝謝您白忙之中撥冗時間看這落落長的文章與問題,謝謝!

June 104-06-27 21:44

不好意思,原本我分類明明是點在家事糾紛方面的,不知道為什麼突然跳掉,跑來交通事故...,如果管理員看到,請幫忙修改一下分類,謝謝!

一、如果跟養父母住在一起容易衝突的話,其實可以一個人搬出來住,一個人工作,一個人養自己。

二、終止收養要有法定理由經法院裁准才行。

三、這個部分要依據法定事由去搜證,證據越多越好。

四、要看這個人能否承受訴訟的折磨,如果不行的話寧可不要訴訟

五、每個人看待人生的方法不同,不管別人怎麼看待,都要想辦法愛自己。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ting 104-06-24 16:42

您好: 我現是卡債族,負債約320萬,之前有跟最大債申請個別協商一致性(二階段方案),因第一階段已照合約清償,現在談第二階段,銀行給我180期0利率,最大債權銀行說這已是最好的優惠方案,但平均下來每月約要支付$18,000左右,而我現平均月薪約27,000左右,若扣除生活費真的有點吃力,請問我的情況可再向法院調解或其他處理方法?

一、需要不可歸責於你的事由致履行困難你才能聲請更生

二、要聲請更生的話宜多查一些裁定來參考,查一些過的裁定;及查一些不過的裁定

三、如果你不履行,後續被強制扣薪的話只會扣薪水的三分之一。

四、如果你做的是未稅收入的話,對方要扣薪就有點難。

五、加油!加油!加油!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嗨啾 104-06-22 14:51

我想請問

【女方薪資約1萬/男方薪資3-4萬】

1.女方為了照顧孩子選擇助理工作薪資較低 !

2.女方在2年前已自己名義購買定存/最近購買女方/孩子的保險(男方不太知道)

3.孩子全由女方照顧.上下課親自接送.孩子放假也帶去上班.放假就帶孩子去玩/回娘家

4.男方有給生活費(男方薪資月領兩次!1號領的男方全保留!15號由公司匯入銀行(2萬7到3萬不等)在由女方提領!女方領取錢後需在給男方4000為15天生活費!!手機費与其餘支出女方需負擔)

5.男方無照顧過孩子一天或出遊一次!(都跟朋友喝酒/釣魚/出門/看電視/玩手機)在家也無分擔過家事

6.女方日前在男方手機發現多張女子照片!還有聊天紀錄有曖昧對話(如:下次能不帶套嗎/大力點比較舒服/房間號碼/互稱寶貝)

以上 能否直接向法院提離婚訴訟?女方擁有監護權機率有多少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主張男方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及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請求裁判離婚

2、如果小孩還年幼,而母親亦有高度監護意願,且小孩亦表示希望與女方居住的話,再加

    上社工訪視結果女方並無不適任情形,原則上女方應可爭取到監護權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1岑 104-06-21 20:09

這是我第一次車禍,但有吃很多薑母鴨之後發生的,但是因為當日視線模糊轉彎自己撞到分隔島,酒測值0.75.....,本人因為平常很少喝酒,真的不知道自己吃進去這麼多酒,住院15天才做了筆錄,聽了要開庭非常緊張...,我還是學生,爸媽從小離婚,跟爺爺奶奶住到大,但兩老都行動不便中風,平常都靠自己半工半讀賺取生活費,而車子也才剛買2個月,也還在分期付款中,請問大概會罰多少錢呢....,真的付不出來怎麼辦....,會要關嗎...,還是有甚麼方法可以不要付這麼多錢嗎....,

一、跟檢察官求情,聲請緩起訴

二、每個地檢署的作法不同,例如,我查了一下幾年前新北地檢署的作法是這樣:0.26, 緩起訴處分金五至六萬;0、85,緩起訴處分九至十一萬;1.54,緩起訴處分金15萬元以下。若是法院判決,可能判三個月易科罰金九萬元。

三、緩起訴是一個方式,緩起訴條件的部分可以跟檢察官表示一下家況;如果檢察官不同意緩起訴,起訴後還是一樣跟法官說一下家況。

四、如果無資力請律師陪同開庭的話可以考慮找律師現場諮詢或是代撰書狀,這樣會比較便宜一些。

楊俊鑫律師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羊咩咩 104-06-19 21:04

各位律師您們好:

事發當天為清明節..當天與翹多年的姪女發生口角及互歐.

因多年未看見姪女..所以隨口詢問..

我:你今天怎麼會回來?    姪:你以為我很愛回來啊..我才不想回來拜咧!

因看見姪女在祖先面前大言不慚.有違孝道.從小就是阿公養大她的.我一時氣憤而與她起了口角. 而後因姪女一直怒視瞪著我.並且不一起祭祖.所以我氣憤的說..她如果不拜的話請馬上離開.

但她卻不走..也不一起祭祖.我真的被逼急了.隨手拿起旁邊的塑膠椅丟她的身體想趕她走.(但她做錄筆時卻說我丟她的頭)並無造成她受傷.

她仍然不為所動就是不走也不拜.我真的很生氣.才又拿桌上事先盛起來的冷湯潑她的身體叫她快點離開.(她又說是熱湯)並無造成她受傷.

她不但不走.還出手打我的臉.及要抓我的頭髮.後來我們扭打起來.我真的被她的行為逼的氣炸了..所以才一時衝動拿起桌上的剪刀剪她的頭髮.剪完一刀我就鬆手了.叫她快走..

後來姪女離開之後隨即報警..說我一直說要殺死她..要告我殺人

當時護車有來..說她算是輕傷..而她不願給醫護人員擦藥..

姪的驗傷單:頭部穿刺傷.及手腳挫傷.(後來因監護人父在監服刑..母與她一同告我:傷害及防害自由)

我的驗傷單:手部劃傷0.1*6公分.(未提告)

當時並錄音錄影...

證人但並沒有完全看到整個經過:我媽及另一名姪女B在場(媽說她不去開庭..姪女B有聽到我說:剪完一撮頭髮我就放手)...

筆錄:有承認手持剪刀要剪對方.但絕無不讓她離開.我的用意就是要她離開..可是對方卻不承認有打我.還硬說我不讓她走...

筆錄時的內容大致如上...

從姪女四歲父母離婚.父是個很上進的人.卻因吸毒進監服刑..母因而告離婚並堅持不要小孩..從小就是阿嬤跟阿公一手帶大的..我養大的.把她當自己的孩子一樣照顧.疼愛.支付她的生活費用.卻因國中叛逆.管她就說我不是她媽.母因在特種行業上班.日子富裕用名牌衣及不管教的方式.讓她翹家不回.現今有讀書環境.卻還自動辦休學.與不良少年整天PO網玩樂.母也無所謂.

母還教她跟我索取植髮費.醫療費.莫名的手錶費手機(我根本連摸都沒有摸到)總共快十幾萬.才要徹告或和解.我月新才二萬.因為此事工作也沒有了.手心的疤也一直都在.平常還要付房租7000元及養一個3歲的兒子.

想請問各位律師們:(懇請提供意見..非常感謝!)

1.如以上述的情況而言..對方跟我索取十幾萬的賠償金是算合理的嗎?

2.對方告我傷害及防害自由是否成立呢?可能會如何判呢?

3.我是否應該也要對對方提出傷害告訴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9 22: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妨害自由的部分,是指您剪對方頭髮所構成的強制罪。

2、互相成立傷害罪,雙方都可以提告刑事傷害罪,並且起訴請求民事賠償

3、精神慰撫金的部分,必須依據行為態樣、雙方經濟能力、傷勢來判斷,不能一概而論。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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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TRON_XP 104-06-11 17:07

您好!我遇到一個關於扶養家庭糾紛

我爸爸已經過世六年,還在世的奶奶從五年多前開始由其他五位姑姑和叔叔輪流同住照顧,以月為單位彼此輪流。 (例如:三月奶奶在二叔家,四月就換住在三叔家…),我家也會每個月給奶奶五千元生活費以表孝心。

但最近我叔叔姑姑五人卻要求我媽媽是兒媳婦也要加入輪流承擔照顧奶奶的責任,依照《民法》親屬篇明明扶養奶奶的第一順位義務人現在就是他們五人,若是五人皆能力不足以承擔責任,則會落到包括我的共13位孫子女;而我媽媽,根本沒有義務要照顧過世已六年的先夫之母親才對,尤其我媽身體不適,脊椎問題不能久站,自覺無法承擔照顧之責。

但我大姑姑放話說他們五人已經決定,不顧我們的意見,七月一日一到就要將奶奶直接送來我們家,放在我們家。

請問若真的發生這樣的情形,他們不顧我們反對直接把奶奶送來就走,我們該怎麼尋求法律上的協助?

PS. 我媽已六十五,沒工作出入,是由我和我太太同住扶養,同住還有我們一對兒女,房間根本已不夠住。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3 20: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依法確實沒有扶養義務,所以您提的問題,不是法律問題。

絮語 104-06-11 12:22

三兄弟共同養父親(母親離婚過世),老二老三與父親(70多歲糖尿病史)同住(租屋無房產),

老二老三與父親同住,有次父親生病未告知老二老三,直接致電要老大帶她去看醫生(後住院),責怪老二老三在家未好好照顧父親,導致兄弟吵架,後又因老三同居女友(事發尚未結婚,現已結婚)多次帶父親去看病(因待業所以老二老三請他幫忙),卻被老大老婆責怪不是媳婦為何帶父親去看醫生(說好三兄弟輪流帶),老二怒罵老大老婆,請他管好自己家,別管到我們家事,老大一家拿此語病(他們意思是父親不用他們養),從此不付生活費以及醫藥費,原先父親答應要告老大棄養,後又因心軟放棄,最近又生病住院(老大從未探望),醫藥+看護花費五萬多元,因老二老三老婆在家待產,經濟上有些困難,又因老大一次都未來探望父親,所以告知老大(收據)請他支付他該支付的金額,老大卻拿發生口角之事,不願意付錢,父親對老大已失望,所以想提告老大棄養,不知道兄弟吵架的口頭氣話在法律上算數嗎?? 如果想告老大棄養該收集那些資料呢? 父親想提告棄養可以嗎?

不是告棄養(有人照顧沒有生命危險,沒有刑事遺棄),是要以民事起訴請求對方給付代墊的扶養費,父親也可起訴按月給付將來扶養費,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小胖 104-06-10 21:32

交往期間女友一直以家裡要用錢,卡費,生活費,買手機的理由借錢,期間為了她去銀行貸款,民間借貸,但現在分手後她不承認當初的借貸,一直說是我自己要給她的,當時都只有口頭約定,等她有錢再還,也無任何通聯紀錄及轉帳明細,這樣有什麼辦法可以把錢要回來嗎?

如無借貸關係之證據較難討回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非對方自認,否則光是要證明您有交付金錢給她,以及有借貸之意思表示,即會有困難,可以LINE的對話紀錄作為佐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胖 104-06-10 21:52
回覆 昍業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如無借貸關係之證據較難討回

沒有其他辦法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非對方自認,否則光是要證明您有交付金錢給她,以及有借貸之意思表示,即會有困難,可以LINE的對話紀錄作為佐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黃國政 (Sam) 104-06-10 22:36

Dear 小胖:

如果沒有消費借貸關係的話,相當難以舉證...不過,事在人為....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委任,歡迎您與我聯繫!謝謝!

小胖 104-06-10 22:36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非對方自認, ... (恕刪)

這種沒有借貸證據的情形可以使用支付命令嗎?

一、套她話要有技巧。

二、可考慮測謊,但民間測謊是比較新的方式,民事法官容許度要先研究。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專線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小小 104-06-09 21:09

老公先前外遇

在被我發現之後

立刻表明已和外女分手

可是他們是辦公室戀情

我知道他們沒有分手

他還常常說我跟他吵架

家裡的人看我們吵架

就讓他搬出去住

後來我受不了

進行追蹤跟抓姦

終於抓姦成功

他們果然沒有分手

但是諒在我們有三個稚子

所以我選擇和解

可是沒想到他居然幫外女還和解

而且依舊沒回家

和解書說要每個月給妻小三分之二薪水24000當生活費

他也都只付一萬初頭

請問

已經和解完了

錢部分沒給足

而且他也表明不回家

妻小都不要了

請問各位律師

要怎麼做才能對自己最有利

是否半年到要再抓一次才有最大勝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先前所簽訂之和解書,您仍可以依該和解書之內容向您夫請求每月給份24000元,而您先前的原諒,也只原諒其過去的行為,對於現在及未來發的通姦均不生原諒之效力,所以您可以再抓一次再告一次,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法律並不是萬能的,法律不能讓一個變心的人改變。

二、但是人際關係技巧就有機會。

三、要愛自己,改變自己,最後的結果或許不會如你意,但是至少你在這段感情上是有學到東西的。

四、抓姦的成本比較高,這個部分如果找徵信社的話要三思。民事損害賠償的部分實務上的金額約二十萬至五十萬左右…這個你應該知道才是。

五、如果可以的話可以去找工作或是創業,最好是找能兼顧三個小孩的工作,一萬元養四個人真的是太少太少了。

六、扶養費給不足的部分可以跟老公討論一下,就算他不盡一個丈夫的責任,至少也要盡一個爸爸的責任

七、如果商量沒有結果再考慮以訴訟的方式處理。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已經對之前的外遇表示原諒並和解,民刑事皆無法再提出訴訟,必須要再發現之後有的通姦外遇行為,才可以另外再提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09 21:52

刑事部分通姦的舉證程度需要很高,建議將相關資料蒐集提告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又依據您的描述先生跟小參應該都是受薪階級,若法院判賠,有機會直接扣他們的薪資

再者,若先生已經不可能回頭了,建議您跟先生討論較好的條件離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9 22:18

您好,關您的問題,您應先考慮是否維繫這段婚姻,若無意願,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關於外遇對象,可提出民事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刑事妨害家庭告訴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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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6-09 22:49

1.感情生變要破鏡重圓著實不易,需兩造好好溝通協調,如果你已生離婚之意,對方也贊同離婚,則雙方無意維持婚姻,更難重歸舊好

2.當然,維持婚姻關係,你就享有配偶的基本權利,能合法抓姦提告訴,繼承,將來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盡扶養義務等,

3.既有協議每月給付24000元,未給付時得提訴訟請求,將來如仍有通姦行為時,除得提出告訴外,也可請求賠償(但宜注意證據充分確實)

4.是否主張相關權利而提告訴或訴訟,宜斟酌兩造感情狀況以及維持婚姻之意願,因雙方訴訟越多,彼此隔閡嫌隙越劇,不利於婚姻之維繫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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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 104-06-09 13:09

先前老公外遇

結果被我發現後堅稱跟外女已經分手

我覺得根本沒分

因為是辦公室戀情

可是他以我們常常吵架為理由搬出去了

所以我進行追蹤跟抓姦

終於抓姦在床

但是諒在我們有三個稚子

所以我選擇和解

外女需付賠償

而老公必須每個月給薪水三分之二的生活費24000

沒想到老公去借貸幫外女付賠償

然後每個月生活費也只給一萬初頭

和解書沒提到他必須搬回家

所以他現在整個擺爛

還跟外女持續藕斷絲連

想請問各位律師

我該如何在離婚或不離婚兩種情況

保有最好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