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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蜜蜂 105-07-04 12:06

律師您好:

我目前居住的房子為透天厝,後面有鄰居隔有防火巷,6/17後面鄰居在其後面三樓加蓋檔雨板,沒想到他們竟然蓋超過中心線很多,離我???家牆壁只有10公分(防火牆寬度為68公分),簡直氣炸了,不但雨水容易打進來,且容易遭小偷,以及萬一發生火災也容易互相牽連).

6/18與鄰居聯絡,請其改善將檔雨板內縮至中心線,6/24再次與鄰居告知限期一個星期或告訴一個期限改善,但至今份未獲得其改善.

請問如果善意與鄰居溝通請其改縮至防火巷中心線內,無法得到回應的話

(1)以目前的法律有法可管嗎?

(2)該向政府哪一個單位陳請檢舉?

感謝您的協助與幫忙

 

jasmine 105-05-26 15:01

去年剛結婚也決定買房了。買房是大事,也找了比較有信譽建商購屋

我們是購買預售屋,再去年12月時,建案蓋到七樓左右發生大火。

後續也有請結構技師公會來檢測,說沒問題。

火災起火原因竟告知無原因,不知道為何起火。

建商說後續有請土木技師檢定,可以放心。建商說他們都有檢測,很安全。跟原先購屋的小姐說,跟我說會有延長保固,問題是延長保固五年是不是應該要有個紙本通知,而非口頭上說。

花這麼多錢只是想買個房子,住個心安,怪了,發生火災意外難道消費者沒權益去爭取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26 16: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發生過火災,將造成房屋的價值減損,可以主張瑕疵擔保責任,依據火災影響房屋的嚴重程度可分別主張減價、修補甚至於是解約

2、不過雙方還是可以進行協商,只是一定要白紙黑字,否則日後徒生爭議。

3、倘若建商拒絕,可以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6 2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對建商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6 2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對建商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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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丁 105-05-03 16:27

律師您好,

鄰居家失火,把我家的頂樓燒光了...(連棟式老房子)

想請問一下,"電線走火"與"燒金紙(人為)"而引發的火災,是不是要求的賠償不一樣?

因為鑑定報告還沒出來,感覺上"起火戶鄰居"好像想要趕在鑑定報告出來之前快付賠償金,因為明明其他鄰居都看到是因為"燒金紙"而起火,可是失火戶卻放話是"電線走火",這讓我覺的事有奚翹...

謝謝您的回覆。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03 16:45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精確來說,如果是燒金紙不慎而引發火災,應適用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2. 而以電線走火來說,雖然不是個人的直接行為導致火災,但應適用民法第191條第1項規定「土地上之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所致他人權利之損害,由工作物之所有人負賠償責任。但其對於設置或保管並無欠缺,或損害非因設置或保管有欠缺,或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3. 綜上,會影響到的是負賠償責任民法上依據為何,但不管依何法條,仍須賠償您的損害。

4. 但以刑事責任而言,涉及刑法第173條到第175條之罪,究竟是個人直接的過失行為造成火災、或是電線走火所致,在論罪或是可責程度就會有所差異。

5.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03 2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提出刑事失火告訴及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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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點應該在於失火戶現在提出的賠償金是否足以填補您的損害,倘若足以填補您的損害,建議先拿錢比較重要,以免日後訴訟浪費時間、勞力、費用,且一旦鑑定報告對其有利(火災鑑定報告經常模稜兩可有寫跟沒寫差不多),您求償會更困難,反之,倘若失火戶現在所提出之賠償金不足以填補您的損害,當然要堅持到底,如有疑問可以來電或來信討論。

王大 105-04-27 09:50

請問  :我有廠房出租甲方 , 某日晚上半夜乙方工廠火災延燒至我甲方,乙方是向丙方承租廠房,目前經火災鑑定起火點是乙方工廠起火原因是菸蒂造成,經初步了解丙方房東不認同鑑定報告說是半夜工廠早已休息且工廠無人住宿,只有房東丙住出租地隔壁.

我想問   我如何求償我方之損失

向  乙方  還是  丙方

還是乙丙雙方有連帶責任意起請求賠償

吳耀庭 (吳律師) 105-04-27 10:21

你好,以下回覆:

1、
依你所述事實,係鄰地所有權人丙方,將土地上之廠房出租給乙方,復因乙方過失導致火災,進而造成你的財產損害。 

2、

請先確認上開事實之地點,以便釐清本件起訴求償之管轄法院為何。

3、

若依民事法律責任分配,應可向乙方、丙方共同請求連帶賠償責任,亦即,任一方均需負擔你所受財產損害之賠償責任

4、

承上,為確保你所受財損獲得盡可能的滿足,建議須於起訴前先行針對乙方或丙方之名下財產進行緊急保全之法律程序,以防對方於訴訟中脫免財產,縱使你於數年後獲得民事確定判決,亦無足額財產可供取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應先將乙丙列為共同求償對象,另若找出煙蒂掉棄者,則一併可以列為求償對象,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27 10:46

您好,

 

1、依照火災鑑定結果,既係因菸蒂所造成,則應由工廠之現行管理人即乙方負擔責任

 

2、提起訴訟時仍可將乙方、丙方及丟棄菸蒂之人一併列為被告請求損害賠償

 

本案所繫法律關係複雜,建議應與律師會面諮詢,委請律師處理後續訴訟事宜,才能周全保障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4-27 16:4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依照您的敘述,應負賠償責任者應為乙方員工、乙方以及丙方。

2. 首先就乙方員工而言,因為煙蒂未妥善處理而造成火災並損及甲方,必須依照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3. 乙方為其員工之雇主,亦應依民法第188條第1項「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與員工連帶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4. 至於就丙方而言,則應依民法第191條第1項規定「土地上之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所致他人權利之損害,由工作物之所有人負賠償責任。但其對於設置或保管並無欠缺,或損害非因設置或保管有欠缺,或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5. 但這類案件最困難的地方在於損失金額的計算,以辦公設備的損失而言,應備齊統一發票、財產目錄等影本、照片為證;成品庫存損失部分,應備齊證明單、請款證明單、統一發票、對帳單、銷貨明細等影本、出貨單、照片等;機器設備整理則要提出收據、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工資表等影本、資產負債表、照片,詳細損害未來還必須送請鑑定才能確定損害金額。

6.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守鉦 105-04-26 02:31

各位律師你們好,我是從事球鞋代購的趙先生,事情是這樣的

我曾與國外賣家交易過一次,是從銀行匯款的。

但是第二次交易時,金額比較大,但是我想說有交易過一次就很放心。

所以當錢匯過去時,我不疑有他,就慢慢等待收貨。結果訂購的商品一直沒來,一問之下,他根本也沒辦法提供追蹤碼,來查詢貨品情況。我有向郵局詢問過,他是說4/1寄出到現在早就已經到了才對。所以我很肯定,賣家根本沒有寄出,由於賣家持續有再跟我聯繫,我都不知道下一步是甚麼。

但是一個月快過去了,我覺得我應該是被騙了,因為賣家有部分鞋款他是以被偷走跟火災而無法出貨,但他遲遲不肯退款,他寄出的60雙鞋也遲遲未到貨,我手邊有賣家的資料,銀行帳號電話,真實姓名,匯款證明,對話紀錄。請問各位大律師,遇到這種情形,我是要上警局報案還是怎麼辦呢?

我一雙訂購德價格為155歐元,訂購了100雙鞋總共15500歐元的。目前也有請國外朋友協助中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26 21: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您可以提起解約之後要求對方清償相關費用,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救濟,倘若發現對方是惡意欺瞞,可以另外提起刑事詐欺

2、不過倘若對方是外國人士,且在外國,建議您應該到當地提告才有實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5-04-22 16:31
您好: 家中因為火災,所以請油漆工來重新粉刷,但油漆的過程滴的地板跟家中的器具都是漆,反應後隔天才帶紙來舖,但仍舊滴的都是。 粉刷工作結束後,要求他們要將地板滴落的油漆清除乾淨,但對方表示,他們的工作只是油漆,不包含清潔,更強調哪有油漆不滴漆的。 我向對方表示,若我去問其他油漆工,若外面油漆工的做法都是如此~油漆漆的滿地都是,也都沒有清潔,那我費用沒有第二句話,一定付清。若別人不是這樣,那這筆錢就不要請了 當天是星期天下午,隔壁鄰居都在外面,對方在騎樓大聲的對我罵了「幹恁娘」,然後又說:「你沒有出過社會,誰擦油漆不滴漆的,講話都從鼻孔出來?」 後來對方傳訊息要請款,有告知清除乾淨才能請款,否則我們請清潔公司清潔,費用工程款扣除,對方表示若要清除,就要追加工程款項6000元?。後續對方派人來清除油漆,我們也先付一半的費用。我們主張對方需先公開道歉才會付另一半款項,是否合理? 這個情形下我可以提告對方公然侮辱毀謗嗎?我應該如何做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22 17: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確實涉犯公然侮辱罪,倘若有事證證明就可以提起刑事告訴。

2、有關於費用的部份,倘若對方如實完成油漆、清潔工作,我方不得以公然侮辱罪行拒絕付款。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22 22:11

您好,針對對方辱罵三字經之部分,可以對其提告妨害名譽相關犯罪。

Bing 105-04-21 05:58

熱心的律師您好

昨晚我家附近的市場發生火災,

汽車停在後面的停車場(月租)靠近火災現場附近

後車窗飾條及車燈有部分融化現象 

起火點及原因還未確認 

剛剛查到我要先去申請火災調查資料

再去談賠償相關

請問還有其他部分需要注意嗎?

非常感謝您的協助

一、這個部分的確要先確認火災原因再做處理。

二、如果有保險的話保險理賠請求權時效是二年,要注意時間。

三、民事如果有人有過失或故意的話,從你知道是誰開始起算請求權時效也是二年。

四、金額不大以和為貴。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21 08: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先確認起火原因釐清追究對象及責任之後,可以向行為人求償,倘若對方拒絕,則應該備妥相關事證,包含火災報告書、照片、修繕單據等提起民事訴訟救濟

小蘿 105-03-20 19:30

各位律師好,因老家遭鄰居火災影響,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老家是透天厝,與鄰居是連棟,大家幾乎都是自住。遭祝融的樓層是既存違建。火警發生時,起火點屋主還對外稱起火點為他戶(我家因有申請消防局鑑定報告,故知道起火點是哪一戶)。

因我家經濟狀況不佳,故修繕時比價再三,也盡量選擇需要的部分才進行修繕,損壞的電器及用品則仍未重新購買。(修繕前我們也問過都發局,接電話的窗口口頭表示我們家的恢復修繕不會有問題)

簡易修繕完成後,因鄰居毫無表現負責態度,我們先透過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和解金額僅包含已付的修繕金額及待新購買的家電用品(總額未滿20萬)。最後調解後失敗。因鄰居覺得法官判定才有公信力,請我們直接提告,並且嗆我們搞清楚屋主是誰再告。(出席和解的是屋主兒子,與屋主同住)

目前此火警案件已移送地檢署,但因無人傷亡,我猜想應該不會有甚麼刑責。而起火點鄰居曾私下放話認識很厲害的律師,並告訴其他鄰居,燒到的地方是違建,我們告不贏;大部分鄰居也擔心提出告訴的話,違建的部分可能會被拆除。

想請問:

1. 既存違建遭受損害,可以請求賠償嗎?

2. 鄰居的放話是否屬實?且若提出告訴,違建的部分就會被拆除?

3. 若要提出民事賠償請求,除修繕及損壞用品費用清單(皆有單據)外,是否可以請求精神賠償? 一般精神賠償是否有合理範圍?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20 19: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惟若遇請求損害賠償,需先證明損害之金額,故無法證明之精神損害賠償,可提出,但金額不會太高,主要仍須提出損害金額之單據;另為違建與損害賠償為二事,法院不會判決要拆除違建之部分,但對方可至各縣市政府工務局檢局違建,請求拆除,與判決無涉;再者,請求損害賠償最困難之點,在於舉證損害與行為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以及雙方過失比例之分擔和折舊之問題,即使您證明具有因果關係,又證明損害金額,尚須再證明過失比例之分擔,最有問題的是折舊,折舊完,請求之金額,恐非常少,是否以訴訟解決,應加以考慮。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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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20 19: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惟若欲請求損害賠償,需先證明損害之金額,故無法證明之精神損害賠償,可提出,但金額不會太高,主要仍須提出損害金額之單據;另外違建與損害賠償為二事,法院不會判決要拆除違建之部分,但對方可至各縣市政府工務局檢舉違建,請求拆除,與判決無涉;再者,請求損害賠償最困難之點,在於舉證損害與行為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以及雙方過失比例之分擔和折舊之問題,即使您證明具有因果關係,又證明損害金額,尚須再證明過失比例之分擔,最有問題的是折舊,折舊完,請求之金額,恐非常少,是否以訴訟解決,應加以考慮,以和解之方式減少損失,可能為上策,考量訴訟時間、繳給法院之裁判費用及可能產生的律師委任費用,以及日後破裂之鄰居感情,對方可能會一直檢舉報拆,以上成本,均須詳加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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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上損失沒有精神上賠償的問題。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小蘿 105-03-20 19:48

謝謝以上律師的回覆,想再多問一個問題。

實報實銷的修繕費用也會因為折舊而打折扣嗎?

如果可以,我們也不希望透過法律途徑(求償金額實在不高)。但鄰居完全沒有和解意願&賠償誠意,這實在令人無法接受>"<

材料才有折舊的問題,工錢的話就不會有折舊的問題。

楊俊鑫律師

恩典 105-02-26 13:49

請問:公寓大樓樓上屋主無人在家,疑因電線走火引起火災,本人房屋受到波及,針對房屋修繕.清潔.住宿及家電維修,以及房屋汙名價值減損提出求償,對方認為我房屋出租,故他無須對我的房客之住宿及清潔等費用負責,而房屋在修復後無安全結構疑慮,亦無須付汙名化減損之責任.請問房客所受之損失,可以由我代為求償嗎?(因為其實我已經付錢給房客了)又房屋目前雖無安全上顧慮,但日後房屋買賣必須告知並簽房屋現況書,勢必會造成房屋價格減損,我可以提出求償嗎?需要提供甚麼證物來爭取求償金額呢?謝謝

你好:

可以請房客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讓與給你,並提供相關費用之單據,由你對樓上屋主請求。 如果火災會造成交易價值之減損,可以請求賠償減損之損害,但相關金額需要透過鑑定方式才能釐清是否有減損,可請動產估價師進行鑑價。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6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火災鑑定報告及所受損失之相關單據,委任律師協助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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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生 105-02-12 02:20

去年底.店面因為酥油燈引發火災導致店面幾近全毀

第二日立即通知廠商到場確認.

廠商也將後續事宜委由保險公司及公證公司辦理

表示該產品廠商有投保意外責任

鑑定報告確認為該產品引起

即符合啟動意外責任賠償機制

鑑定報告於日前出爐

指出酥油燈引發火災為最大可能

確認原因

但該如何求償才能保障自身權利?

是否先發存證信函?
及後續如何處理?

你好:

可以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給企業經營者要求賠償,對方收到後會請保險公司人員與你洽談。 要檢附受有何種損害、損害範圍之證據,及重新裝修所需費用之估價單,要求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2 15: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向廠商請求損害賠償,並蒐集損害相關單據,若廠商置之不理,再考慮是否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仍建議若有機會協調和解,可考慮接受,提起訴訟耗費時間費用勞力成本,不見得真的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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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2 15: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蒐集損害單據、照片等證據資料,先嘗試與對方和解,若對方完全沒有和解誠意,再考慮是否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建議先發存證信函予廠商,並列出求償金額及計算式,廠商即會要求保險公司與您協商,再檢附相關支出之單據即可,若無法達成共識,可以提起訴訟請求之。

啾滴媽咪 104-12-26 23:52
您好: 有件工作商場上的問題想請教您 我先生是一家衣服與包包的中盤商 業務範圍只有台灣地區 公司會提供貨品(衣服或包包)給店家寄賣, 也就是說公司提供貨品到店家,由店家銷貨賣出給消費者, 每月統計銷貨賣出金額,再依4:6分結帳(公司為6,店家為4) 但其中有一店家發生火災,寄賣於店家的貨品也燒光光了, 店家來電表示他們沒有買保險,所以沒有保險公司可以理賠,且還說公司是寄賣商品的,所以他們也不需要賠償, 所以想請教律師們:店家說的是正確的嗎? 公司該如何處理問題? 雙方是有簽合約的。
沈恆 (沈律師) 104-12-27 00:11

您好!

要先看雙方寄賣契約對此有何約定,若無約定則要看對方或第三人對火災損害有無過失,您可向對火災損害應負過失責任之人請求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要看合約

二、火災與天災不同,比較少火災是天災造成。

三、後續若有爭議則火災鑑定應該是重點。一般來說法官會視鑑定結果來定對方是否可歸責。

四、可查些判決來參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Taku 104-12-22 23:52

是情是這樣的,

我阿嬤及小舅住在這塊土地房屋都是祖先留下, 因此都超過 50 年以上了,

但沒有土地權狀, 土地是以前早期 24 分 (24個人名字) 的時候留下的,

但有房屋權狀

民國 88 年我大舅回來蓋房子, 拆掉了我阿嬤一邊的舊屋

當時並沒有申請建築使用執照就蓋了 3 層樓的鐵皮屋

去年 2014 年大舅買了土地權狀, 但重點是不知買在哪塊土地

也不是買在現在住的房屋底下的土地 (因為這村莊土地都是以前 24 分的時候所留下) 

但因為我大舅跟他老婆長期 (10多年了) 用精神及行動不斷騷擾我小舅一家人及阿嬤

(包括破壞大門, 敲破車子前檔, 破壞監視器, 公用走道故意用空紙箱等雜物堆, 造成要過很困難, 幾乎要橫著走過, 公共大門門鎖被換掉, 小舅一家人很怕萬一火災時, 逃生會受到阻礙, 及做勢打人, 等等事情..)

因此我想請教各位專業的律師們幾件事:

1. 大舅的房屋民國 88 年沒申請建築使用執照 (沒房屋權狀, 土地為祖先留
    下 24 分也沒權狀, 但去年大舅有買這村莊的土地權狀, 只是根本沒載明買
    在哪塊地, 地號多少)
    這樣的房屋是否構成違建? 提報違建後拆除或罰款機率高嗎?
    若我們去提報違建是否會影響到我小舅一家人的房子 (小舅房子有權狀,
    土地為祖先留下 24 分沒權狀)

2. 當初大舅回來蓋房子時, 有簽切結書, 內容有載明公共走道, 空間, 大門是
    大家使用, 但如今大舅跟他老婆蓄意將公共走道占滿一堆空紙箱,
    雜物, 廢棄的熱水器, 水桶, 空籃子, 掃把, 廢棄洗衣機等其雜物,
    公共大門之門鎖故意換掉, 且不給小舅一家人及阿嬤鑰匙
    這樣的話我們可以告他們什麼呢?  可以依據什麼法源來解決這件事呢?

謝謝各位律師~~

你好:

可能會構成形式違建(可補正)或實質違建(無法補正),可以檢舉,但拆除速度要看各縣市行政效率及預算。小舅房子有權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曾出具土地使用同意書,並非違建,拆除違建不會影響合法建物。 可向環保局檢舉,依廢棄物清理法處罰,要構成阻塞逃生通道之公共危險要依照具體情形才有辦法判斷,如果你有疑慮可以請當地派出所員警前往現場了解狀況。
沈恆 (沈律師) 104-12-23 00:04

您好!

有沒有權狀並不是重點,土地權利是以地政機關的登記簿記載為準。應該先去地政調閱土地謄本,先弄清楚土地所有權人有哪些人,倘若房屋占用到別人的土地,任何一位土地所有權人都可決定要求舅舅拆屋還地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沈大律師所言,解決之道,可以先分割共有土地,再訴請拆屋還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indy 104-12-10 17:11

請問租屋處在7樓因屋主頂樓加蓋8樓提供給她的妹妹住,

8樓發生電線走火, 火災波及 7樓造成嚴重90%全毀, 已無法住人,簽定壹年合約房東告知有誠意賠償, 但經第一次協商告知房東損毀清單和賠償金額後,

房東開始避不見面且委由律師處理, 打給她的律師也避不見面掛掉電話都不處理, 請問有什ㄇ方式可要求賠償? 感謝提供專業意見.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0 17: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倘若對方拒絕和解,就是必須提告,建議可以先提起刑事失火罪的告訴,然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

2、應該蒐集相關證據,包含失火現場物件的照片、單據、火災報告書等,以利後續訴訟進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0 2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拒絕與您調解,可能即必須蒐集相關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或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0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拒絕與您調解,可能即必須蒐集相關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或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2-11 10:07

 您好

如果您所要求之賠償金額  達一定數目

可以考慮委請律師處理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原味咖啡 104-11-21 16:10

買屋時,賣家出示之現況說明書上載明事項有二,

1. 未占用鄰地或界址糾紛或損鄰情況

2. 未被建管單位列為危險建築或曾發生火災及其他天然災害及其修補情形

當時簽約後,目前未過戶30%金額以匯至第三信託~

最近帶裝潢房子時,鄰居說該屋占用到共同壁部分,要跟新屋主求償,另外有提到該樓是違建(原本為1,2F, 後來增建3,4F),有被拆除的可能。

後經仲介詢問屋主,屋主說共同壁部分,之前鄰居有跟他提過,但由於未住那裏,所以一直沒處理,因為賣屋給我,所以她說有誠意處理這個問題。

另外違建拆除部分,他說前一陣子有收到市府違建拆除通知,但他事後有詢問其他鄰居,也有收到類似的公文,故他不以為意,所以現況說明書上未載明。

請問我是買家,目前聽到這兩項與現況說明書上不相符,能否解除契約並索合理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1 16: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發存證信函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與您協調處理,關於解約之部分,因非房屋結構安全重大瑕疵,無法求解除契約,但可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建議以協調處理解決似為較佳,若貿然提起訴訟,不見得對您最有利,且所花費之訴訟時間費用成本,亦不一定划算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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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1 16: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發存證信函通知瑕疵,並請求限期與您協調處理,關於解約之部分,因非房屋結構安全重大瑕疵,無法請求解除契約,但可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建議以協調處理解決似為較佳,若貿然提起訴訟,不見得對您最有利,且所花費之訴訟時間費用成本,亦不一定划算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以協商為主,並將雙方協商結論增訂於契約內,以利將來主將,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1 22:05

 對方開立的說明書可以認為是對方對你房屋現況的保證品質,既然房屋現在出現了瑕疵,可以請求減少價金或依民法第360條及民法不完全給付規定請求損害賠償。可以委託律師發函給對方請對方出面協商賠償事宜。如有需要協助歡迎聯繫!

104-11-17 12:04

各位律師大大您好:

  家裡承租了一棟4層樓約30年以上的透天,1樓是做鋁窗生意,2樓是客廳及廚房,3樓以上是住家,先前2樓發生火警延燒到3樓,4樓的壁紙全部薰黑,家電也都報銷了,2樓和3樓全毀,消防人員來現場堪察,研判起火點是在2樓客廳受信總機的位置,但堪驗報告要一個月後才會出來.

  發生火災的當下(星期六下午約5.6點)我們隨即聯絡屋主,屋主回應房子有保火險,他在上晚班不方便過來,之後就再也聯絡不上,電話不是無人接聽就是轉入語音,但奇怪的是,他的鄰居好友聯絡他,卻可以接得通,我們隨後打就沒人接,一直到星期二還是聯絡不上,爸媽幾天來煩惱得不能入眠,我們很著急,家裡一團亂卻不能整理,也不能住,1樓的店面生意也受到影響.

  據堪查人員透露,是我們(承租人)的責任比較大,只因為我們是承租人,是使用人,感覺法律承租人是很沒有保障的.若是電線老舊引起的話呢?像是屋主將牆壁用壁紙及木板釘起來,導致火勢的漫延,是否也有責任呢?聽說事故發生後5天內需通知保險公司派員現場查看,但現在屋主卻遲不出面,也不表態,當然也沒法聯絡保險公司,房子租約到明年4月到期,我們現在除了持續積極的聯絡屋主,是否還有其他的管道可以盡快請屋主出面的呢?若是屋主一直不出面,租約到期時我們是否要被強制將現場恢復原狀後歸還?  

  另外我們還有什麼需要先行準備的?能做什麼動作自我保護呢?因為還不明白屋主的想法,也擔心後續的賠償會被獅子大開口,唉....

再麻煩各位律師撥冗解惑,謝謝。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民法第434條規定, 租賃物因承租人之重大過失,致失火而毀損、滅失者,承租人對於出租人負損害賠償責任。所以本件建議先釐清失火原因,必要時也應先聲請火場鑑定,若是電線老舊走火,則您們應尚不致有重大過失,可以主張免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如謝大律師所言,建議先釐清火災原因,若非您之重大過失所致,則可以主張免責。

Anna 104-11-16 21:43

工廠承租兩家公司, 其中一家承租的紡紗公司失火 (已被鑑定責任歸屬), 並波及隔壁另一承租人建物,  且留下一堆廢棄物未處理, 這邊有以下幾個問題想詢問:

1. 因火災產生的廢棄物問題, 環保局已發給紡紗公司負責人通知處理函, 但該過失者一直不出面處理廢棄物, 出租者會被要求承接嗎?

2. 過失者一直不出面處理,出租者如要求償地上建物毀損, 出租者可以如何做求償?

3. 過失者不出面並告知如果執意求償,他有漏報部份租賃稅,藉時會向稅捐機關檢舉,請問出租人不知情,會有罰責的產生嗎?另外過失者故意漏報會有另外的罰責嗎?

3. 另一家承租被害者有保險, 已獲保險理賠, 那保險公司的損失, 是出租人負責? 還是承租過失者負責??

4. 如題3, 保險公司如是向出租者索賠,那此承租的被害者領取保險賠償,自行修繕未通知出租者,出租者是否可不允理賠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16 21: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先清理之後,再向承租人索賠相關清除費用

2、必須先釐清火災原因,然後檢附相關單據向承租求償

3、可以一併請求,或是由保險公司理賠之後,由保險公司依據代位求償權向承租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6 2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聲請火災鑑定報告,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nna 104-11-16 21:42

工廠承租兩家公司, 其中一家紡紗公司失火 (已被鑑定過失), 並波及隔壁另一出租人建物,  且留下一堆廢棄物未處理, 這邊有以下幾個問題想詢問:

1. 因火災產生的廢棄物問題, 環保局已發給出租過失者通知處理函, 但出租過失者一直不出面處理廢棄物, 承租者需要承接嗎?

2. 出租過失者一直不出面處理求償地上建物毀損的問題, 承租人可以如何做求償?

3. 另一家出租人有保險, 已獲保險理賠, 那保險公司的損失, 是承租人負責? 還是出租過失者負責??

小君 104-11-10 21:10

你好……

前陣子發生火災火災報告出來是隔壁引起的火災,但波及了三間鐵皮屋,但隔壁的負責人,不出面出理,我們該如何處理?因追逐時間兩年,如這兩年他沒錢,也不想要償賠,我們這些受災戶該如何進行下一步,但負責人只有一間房子二貸,但錢財都在太太那,那我們有辦法要她賠償嗎?

您好:

除了民事訴訟外,您可提起刑事失火燒毀現供人使用之建築物罪告訴,對方在有刑案之壓力下,或許願意賠償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Sam 104-10-09 12:14

事發時間:104年10月5日,19:00左右

事發地點:基隆七堵區明德二路、泰安隧道路口

事發狀況:此路口有有紅綠燈,我在上個路口的紅綠燈綠燈後起步,所以已加速到一定速度,經過此路口時,我偏內側車道,因天色稍暗,我看到時已煞車不住,很明顯紅燈,撞到對方機車頭後,往前飛出,照成我門牙掉兩顆,下巴縫三針,左手腕手肘扭傷,右手擦傷

問題:

我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對方目前好像打算只用強制賠償,但我覺得強制險是每個人都會有的,強制險的賠償有限…. 有哪些的理賠,是我可以申請的?有機車保險機車火災事故車體損失險、機車竊盜損失險,但這好像都遇車禍無關。除了公司的團保、勞工傷並補助外還有哪些是可申請的 警察有做筆錄,也有填單,和現場圖需七日後、初步分析研判需30日後才可申請,在這之前,我可以做些甚麼呢保障我的權益?我有至現場發現隧道內有監視器,但至警察局說要找承辦的警員…. 賠償是依責任的輕重來做賠償嗎?還是完全由錯的一方賠償,因為對方表示沒有多餘的錢可賠償,好像都交由保險公司….

 

在請專家們解決我的疑惑,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09 21: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理賠不夠,可以提起民刑事訴訟救濟

2、商業保險的部分,您可以詢問您的保險公司,倘若是職業災害,可以申請勞保

3、只需要注意監視器畫面即可,其他就等資料,可以要求看監視器畫面。

4、賠償責任是依據過失比例計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花枝羹 104-09-27 23:58

請問 25年前 我賺錢買房子房子登記爸爸的名字,但現在爸爸有意要把房子過戶給弟弟,我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當時購屋貸款,是整筆從華僑銀行轉帳到建設公司的戶頭,但單據已於一次火災中損毀,而華僑銀行在2007年也被花旗銀行合併。

你好:

若已經著手辦理過戶程序,要先聲請假處分禁止父親處分動產。 發存證信函律師函給父親終止借名登記契約,一併發函給弟弟說明借名登記關係存在。 蒐集相關證據證人證明借名登記關係存在(例如權狀由何人保管動產由何人管理、使用、收益、處分)。 聲請調解,請父親將所有權登記回自己名下。 調解無效果必須提起所有權移轉登記訴訟,若未聲請假處分可依民事訴訟法第254條規定請求法院辦理訴訟繫屬之證明,再向地政機關辦理訴訟繫屬之登記,以免將來產生第三人善意受讓之情形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主張借名登記關係,但應該當初繳款及為何要借名在您父親名下去證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花枝羹 104-09-29 22:49

因為父親年紀大了,不想讓父親不高興,所以我一直在忍耐,想說以後會把房子還給我,

這...如果萬一待父親老去後再提出自己的權益,這是不是會搞的更複雜...

小高 104-09-23 21:51

請問律師:近日家裡被鄰居起火延燒過來,消防隊的火災鑑識報告是鄰居的(廚房電器設備)因為對方房子是無所有權房屋,他們有設戶籍在房子裡也有實際居住,請問我們可以向對方的戶長求償嗎?

煩請律師解答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乃可以向實際居住之人來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24 14: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火災報告為對方有過失,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高 104-09-24 21:15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火災報告為對方有過失,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 ... (恕刪)

 再請問律師目前知道對方戶長有將其他的房子過戶給兒子,因為兒子戶籍設在房子且也有實際居住,是否可以向對方兒子提出求償呢??

煩請解答 謝謝

小高 104-09-24 21:1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乃 ... (恕刪)

 

 再請問律師目前知道對方戶長有將其他的房子過戶給兒子,因為兒子戶籍設在房子且也有實際居住,是否可以向對方兒子提出求償呢??

煩請解答 謝謝

小高 104-09-10 22:46

想請問律師!近日因為隔壁鄰居先生喝醉在家煮東西造成他家廚房起火,延燒到我的家,導致房屋及物品都完全燒光,因為我們兩戶都是無產權的房屋,鄰居他們還是因為早年屋主租給他們,屋主死亡後他們就占用到現在(20多年),聽家人說他們夫妻早些年因為先生欠債而假離婚,想問如果他太太小孩戶籍都在房子裡,太太是戶長的話可以跟他太太求償嗎??

另外我們家是1.2樓的透天,一樓有出租房客火災時有燒毀到房客一些家電,目前跟房客談退租的時候,房客要求我們補貼他家電損壞的的錢,我們是要求他跟我們一起向肇事鄰居求償,押金部分會退還給房客.當月租金也不會再跟房客收,房客如堅持要我們先賠償他家電的錢才願意搬空交還房屋的話,請問該如何走法律的方式中止合約請他搬走呢?

部充說明租約剛好是到約了,在還沒有補簽約時發生火災的,目前房客已經先去租到別的房子,房子裡面還有一些物品沒完全搬空,我們可以進去房子裡面嗎?可以換鎖嗎?   

煩請律師幫忙解答  謝謝

你好:

只能向侵權行為人請求損害賠償鄰居太太雖然是戶長,但非侵權行為人,亦未違反注意義務,原則上無過失,你只能向造成火災之人求償。 你並非造成房客電器損害之人,無須賠償房客損害。 租賃契約期滿後有無表明期滿不續租?如果有,不會發生民法第451條默示更新之效果,但若你繼續讓房客使用,並在約滿後又收取租金租賃契約會變成不定期租賃,此時必須具備土地法第100條規定之事由才能終止契約。建議你儘速發函告知不再續租,催告房客搬離。若房客堅持不搬,就只能向法院訴請遷讓房屋。 擅自進入房客承租房屋容易引起糾紛,要儘量避免。
律師 104-09-10 23:54

或許有辦法解決

歡迎來信討論

小高 104-09-11 00:48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只能向侵權行為人請求損害賠償鄰居太太雖然是戶長,但非侵 ... (恕刪)

 再請問徐律師因目前火災鑑定報告還未出來,如果最後起火原因是鄰居電線走火造成的話呢??

鄰居戶長是否有責任呢?

房客部分能否用土地法第100條  出租人收回自住  來終止契約嗎??

所以徐律師的建議是先寄存證信函房客表明不再續租,再用土地法第100條 出租人收回自住

來向法院來訴請遷讓房屋嗎?

煩請解答 謝謝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徐律師所言,若是電線走火,則該戶長也需負損害賠償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好:

誠如謝大律師所言,如果戶長有管理房屋之權限,電線老舊就必須更新,若繼續使用致生火災就有可能違反注意義務而有過失,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但電線走火若是鄰居造成(例如電器過載),難認戶長有違反注意義務。 符合土地法第100條各款就可以終止租約,記得發存證信函律師函催告,以免將來遷讓房屋訴訟舉證上產生困難。
cherry 104-08-12 10:19

你好~

目前有一塊農地民國80幾年就蓋廠房~去年火災受損~今年重建廠房,

結果收到違建公文(已過30天),要我們拆除,請問目前有什麼方法可以救助?還是只能乖乖拆掉?謝謝

您的問題要看您的相關土地廠房文件方可確認詳情

重建時是否有申請等相關細節

大筆金額者, 建議你盡快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要被拆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herry 104-08-12 11:09

感謝你的回答,

重建時,完全沒提出申請-_-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未經申請即興建,且為近一年才興建,所以會被即報即拆,救濟可能會是一樣的結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herry 104-08-12 11:5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未經申請即興建,且為近一年才 ... (恕刪)

律師,感謝你的回覆,

興建是於火災後一年內,未超過一年

hikari0331 104-07-25 03:52

家中有一筆土地是我奶奶生前與她弟弟們跟人所購買的,好像約民國6.70年樣子,當時因為政策關係附近的土地是禁止買賣的,所以他們就只有私下打契約等到可買賣土地時再來過戶,可是直到現在過戶的程序都沒完成,

近幾年附近的土地因為要徵收蓋科學園區所以就想到土地產權的問題,想找對方來完成契約時,對方家人卻推說不知道而且因為雙方契約人見證人(我奶奶跟對方)都過世了,對方就以買賣契約超過15年的時效所以失效的理由來推拖,

想請問各位律師這樣子還有機會把土地拿回來嗎?

契約目前還在我們手上,而且該土地自從買過來後我們有蓋鐵皮屋農舍之類的紀錄(空拍),也曾發生過火災(這個能找到紀錄嗎?),也曾經租過人當作倉庫目前還在租人收租金,而且附近的居民鄰居也知道該土地是我們的(如果需要作證可以協助)

有這些證明是否還有拿回土地的希望呢?

謝謝 麻煩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朝附條件買賣的方向去主張,現在應釐清當時基於政策而無法移轉,是到何時才解禁,而主張時效應自解禁才開始起算,是比較可能的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您可以依照契約請求所有權移轉登記,但是會涉及到條件是否成就及請求權消滅時效的問題,徵收補償款請領權人是土地所有權人,且實務認為並非民法第373條規定之利益,在尚未過戶前您只能依照民法第225條第2項規定,請求賣方之繼承人交付徵收補償款,詳細狀況還是要看契約後才能研判。

gigi 104-07-11 23:00

公司收到客戶支票(貨款),因火災燒掉了,請問多久前要向銀行及法院提出催告? 因看不懂票據法意思,所以麻煩 貴單位給予協助.非常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12 20: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先去銀行通知止付,然後向法院聲請公示催告,之後再聲請除權判決。

2、公司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以保障權益。

Dean 104-06-17 10:35

請問,公司日前發生火災,導致廠房全毀,目前要求員工先放無薪假,並未說明公司要如何繼續或無薪期限

1.請問公司提出的無薪假是否可以拒絕?(未協商僅通知)

2.無薪日期是否有最高無薪天數?

3.這種情狀勞工該依據什麼自保?

 

公司要放無薪假,必須取得員工的同意。

如果你不同意,公司僅得以不可抗力或業務緊縮等理由與你終止勞動契約,並應依法支付你預告工資及資遣費用

如果公司不願意資遣,也不願意支付薪資,你可以主張公司違反勞動契約,直接與公司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公司支付資遣費。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林智群 (klaw) 104-06-11 22:33

前陣子有一個新聞,

大學生張博崴獨自攀登白姑大山失蹤

警消救難隊搜救51天未尋獲,

後來一個山友

在張博崴最後手機發送地附近下切河谷後,

發現張博崴的遺體,

張家父母質疑南投消防隊搜救不力,

提告請求國家賠償

法院審理後認定南投消防隊確有疏失,判賠267萬,

引起鄉民議論~

 

討論這個問題之前,

我們要問的是,國家要負責到什麼程度?

 

白姑大山跟你我假日爬的小山步道

完全不同,

既無明顯的路徑,亦無路標,

一進入山裡,就被山林吞噬了,

沒有相當經驗及足夠設備,是沒辦法全身而退的!

 

張博崴雖有豐富登山經驗,

但選擇一個人登山,仍是相當冒險,

拼得過,就是英雄行徑,可以向朋友吹噓,

拼不過,國家就要幫你擦屁股,

國家幫你擦屁股就算了,

擦不夠乾淨還要賠你錢,

有這個道理嗎?

 

一個人去爬山,失蹤了,

幾十個人幾百個人搜救了51天,

你說人家不盡力,我是不相信的!

當然,如果家屬對於『盡力』的要求,

是要把人《平平安安》救出來,

那我無話可說,

依照這樣的標準,

發生火災有人被燒死,都可以聲請國賠了!

反正誰管你火多大,

消防隊就是要使命必達把人救活!

 

有這個道理嗎?

 

法官也許會說,

你救了51天,沒找到人,

人家山友找2天就找到,

所以你顯有疏失

 

什麼叫做站著說話不腰疼?

這個就是!

 

你去山裡走一遭,

你才會知道台灣這些中級山有多大,

幾百個人灑下去,

就跟在中正紀念堂灑幾百顆芝麻一樣!

(我估計法官沒爬過中級山~)

找得到找不到,都是運氣!

 

你說山友才花2天就找到,

那也是前面一堆人找了51天,

排除掉95%區域的結果吧!

沒有前面51天的努力,

山友有辦法在2天內找到遺體嗎?

 

另外,法院沒考慮到的是,

張博崴的設備跟體能,可以讓他活多久?

如果他只能活7天,

那第8天找到遺體,跟第50天找到遺體,

毫無差別,

張家有何損失?

 

也就是,

法院在處理這個案件時,

應該考慮的,

是消防隊搜救隊在7天內可以作到什麼程度?

如果只能搜索50%的範圍,

那就不能用100%範圍、或是務必救活

這樣的標準去要求消防隊搜救隊,

那太苛責了!

 

林智群律師(部落格:klaw的房間)



學歷:台大法律系(1993~1997)

 

經歷:遠東紡織股份有限公司法制室

             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 / 遠拓法律事務所 / 康德國際法律事務所

現任:明泓聯合律師事務所合署律師(獨立執業)

           太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伸展顧問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雲書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律顧問

           基隆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法律諮詢律師

           法律扶助基金會  台北分會  板橋分會  基隆分會  審查委員

           法律扶助基金會  台北分會  板橋分會  士林分會  基隆分會  扶助律師           

            地址:台北市松江路139號11樓

                       (松江路與長春路口)(捷運蘆洲線松江南京站7號出口直走250公尺)

            電話:2509-5569

            傳真:2509-5539

             email:klaw1207@yahoo.com.tw

金牛座男孩 104-06-11 09:14

如題因社區落成已超過20年,近期發現在樓梯間及1樓共壁部分有漏水狀況;而漏水處下方有兩個變壓器及住戶內壁也有主要電源開關及插座。每逢大雨後在樓梯間的電線箱涵內必定有水滴直接落下至變壓器上及水會由室內插座孔流出。因已歷時超過1個月,期間管委會主委也有親自來看甚至也有找專業技師現場勘查皆無法找到確實源頭(客廳牆壁有電源線不應會有水管經過));專業技師建議將漏水共壁部分撬開找源頭,但不保證能找到原因。

問題:

1.現任主委要求1樓住戶自行測試排水管是否暢通(二樓至九樓)是否合理?因牽涉二樓及九樓住戶所有權人之權益,是否應由主委出面找專業技師測試較為妥當。

2.因1樓住戶無自行測試排水管是否暢通,主委即以人不在台灣無時間處理擱置,有些管理委員皆認為需開會討論且因事涉公共設施且有漏電及火災發生之疑慮,要求儘速召開管委會議,但現任主委置之不理故想詢問若因此發生電擊傷人或火災,與一樓住戶是否有關?可否針對管委會之法定代理人(現任主委)提出任何法律告訴?

3.因管委會召開遙遙無期,若一樓想自行顧工將漏水共壁撬開找尋原因不知是否可行?因與樓梯共壁若不經管委會主委同意即自行施工,怕被主委提告毀損告訴。

4.因月前有發生兩次地震,漏水為地震後發生懷疑可能是地震原因導致;若撬開牆壁後也找不到原因即施做防水動作,請問因地震造成公設及私人住戶漏水費用是否可由管委會負擔?

以上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1 10: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屬於公有部分,不論是共用壁的漏水問題,或是共有排水管的測試等,應該由管委會來處理,反之,則由該所有人負責。

2、影關於公有部份瑕疵之修繕,可以由我方墊付之後,向全體住戶請求,建議的處理方式是先發函給管委會跟全體住戶,倘若管委會跟住戶都拒絕理會,要直接修繕並且求費用才合理。

3、但是有關於測試費用、或是後來發現瑕疵不屬於公有部份等,則雖然不會構成毀損罪,但是費用就必須自行負擔。

4、比較建議的方式是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來處理為佳。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1 17: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修繕公共設施,須由管委會出錢維修之,若為修繕您之專有部分,則為您需支付維修費用,目前應先確認瑕疵為何部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Two 104-06-09 16:37

請問一下,我阿公有4個兒子一個女兒,分為五份家產。姑姑之前有住在娘家,但兄弟姊妹無往來,姑姑住的房子是其中一份家產(已繼承),當時發生火災,燒到我父親的倉庫,我父親請求姑姑賠償35萬。我阿公去世了,現在兄弟因為要繼承家產,可是我姑姑不願意簽名,提出一項需求就是要我父親將賠償的35萬拿出,我父親不肯,被其他三名兄弟要脅如果無法順利繼承,就要我父親去承擔之後的稅務以及要對我父親下狠話之類的威脅(此要脅之對話都有留底),然而我父親本來要告上法院,但基於親情也怕其他兄弟找他麻煩,所以屈就於他們的要脅,也因此退讓一步,父親願意拿出17.5萬去換繼承,姑姑才願意蓋章同意讓其他兄弟繼承

這裡想詢問律師,因為其他叔叔繼承是為了賣地,賣地蓋房子需要有通行證,那我父親持有1/5的共有地證明,。想請問一下,如果我父親讓我與他共有1/5的共有地,到時候叔叔他們賣地後要我們去蓋通行證的章,我們能有權利不蓋嗎?

那我們能用跟他們相同的方式索取那17.5萬回來嗎?謝謝

此部分由你所述,尚須參考繼承系統表及遺產稅完稅證明等,方能決定方向。但簡言之,不想簽的東西就不要簽,至於對方有無權利讓你就範,是另一問題。

latte 104-06-09 15:18

不好意思!打擾了!我去年9月我租的地方因受到鄰近建商改建?不慎,造成火災也因為我家也燃起火勢不得已!得破門而入灑滅火器,但也因為我租的地方全是原木裝潢所以也導致滅火的藥劑全滲透到木頭裡,而我家有狗和魚也有也因為這些藥劑的毒性,狗中毒!魚死亡,醫療費和損失的費用就不下10萬元,並多次進調解程序皆無下文!但因我查到建商改?房屋時並未向政府機關申請建照的證據!建商才心有不甘才跟我進行和解,簽下協調同意書並以5萬元賠償狗的醫院費用而魚隻的賠償並無包括在內,但因為同意書是電腦打字的而在同意書中有提到(先行以5萬作為所以理賠確認金額,而所飼養之魚隻請本人提供屍體照片以利購買),文中的先行以5萬作為所以理賠確認金額!讓我覺得有點爭議!,所以我用手寫之方式註明魚隻未給期限3個月內交付賠償之魚隻並請建商簽名以做確認我也有在註明的後方加上自已的簽明和押上日期!但期限到了建商一直在擺爛!也沒有要跟我好好談的意思!那我現在要如果拿回自已東西和賠償!而我那些魚售價約百萬!!我一定得跟建商討回!  ps.我手上現在有協調同意書,火災證明,還有魚隻的報價單(有附店章和店家的資料!)

拜訪有好律師可以幫我討這個公道嗎?並知道如果訴訟的話!訴訟費差不多要多少?感恩!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latte 104-06-09 16:07
回覆 柯律師/柯會計師 的發言內容: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 ... (恕刪)

律師您好:我的案件是在高雄不曉得您是否有服務到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注意協調同意之內容,要無放棄其餘請求之字樣,應小心此陷阱,若無,當可再就其他損失來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atte 104-06-09 15:10

不好意思!打擾了!我去年9月我租的地方因受到鄰近建商改建?不慎,造成火災也因為我家也燃起火勢不得已!得破門而入灑滅火器,但也因為我租的地方全是原木裝潢所以也導致滅火的藥劑全滲透到木頭裡,而我家有狗和魚也有也因為這些藥劑的毒性,狗中毒!魚死亡,醫療費和損失的費用就不下10萬元,並多次進調解程序皆無下文!但因我查到建商改?房屋時並未向政府機關申請建照的證據!建商才心有不甘才跟我進行和解,簽下協調同意書並以5萬元賠償狗的醫院費用而魚隻的賠償並無包括在內,但因為同意書是電腦打字的而在同意書中有提到(先行以5萬作為所以理賠確認金額,而所飼養之魚隻請本人提供屍體照片以利購買),文中的先行以5萬作為所以理賠確認金額!讓我覺得有點爭議!,所以我用手寫之方式註明魚隻未給期限3個月內交付賠償之魚隻並請建商簽名以做確認我也有在註明的後方加上自已的簽明和押上日期!但期限到了建商一直在擺爛!也沒有要跟我好好談的意思!那我現在要如果拿回自已東西和賠償!而我那些魚售價約百萬!!我一定得跟建商討回!  ps.我手上現在有協調同意書,火災證明,還有魚隻的報價單(有附店章和店家的資料!)

拜訪有好律師可以幫我討這個公道嗎?並知道如果訴訟的話!訴訟費差不多要多少?感恩!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09 18:24

您好:

倘若您與建商的協議書中已有明文約定對方尚需賠償魚隻死亡損害的話,建議您在蒐集相關證據後,可逕對建商提起民事訴訟求償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注意協調同意之內容,要無放棄其餘請求之字樣,應小心此陷阱,若無,當可再就其他損失來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9 22:56

您好,關您的問題,若欲對建商提起訴訟,目前應先蒐集證據資料,已盡原告之舉證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latte 104-06-10 00:1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注意協調同意 ... (恕刪)

律師您好:

我看了一下,同意書上沒有要任何放棄的相關字句我現在把原文重打上去請您過目!(有隱私的部分我帶過!)

  有關三民區正x路75?因救災泡沬而導致房客xxx先生所飼養之寵物,狗生病需花費80140,因房間已需做室內清潔與維修,故xxx先生急需搬離租離租屋處,而今保險公司尚未確認理賠金額,三方協議後同意由正x路77?屋主先行以50000元作為所有理賠之確認金額, xxx而先生同意取得該金額後在x天內搬離以俾利後續工程維修,惟保險公司之協商請xxx先生會同助爭取理賠,並於x天內附80140元之收據給保公司,而所飼養之魚三尾請xxx先生提供屍體照片以利購買,以上協議之同意三方持立此書以茲證明!(我在後面用手寫上:魚隻未給,期限三個月內交付賠償之於魚隻<野生日老虎>1月26)並雙簽名!

因我看到50000元作為所有理賠之確認金額!覺得怪,所以才又在後方用手寫雙方簽名確認以防萬一

以下有三方的簽名資我就沒打囉!

魚的照片在協調的隔天對方就已找人拍照,至今只有叫人來跟我談一次,但因來的不是當事人來問一下,不到5鐘就走了!之後不聞不問

小陳 104-05-18 17:58

 

我是賣電動機車的,幾個月前賣一部車,這陣子那台車晚上充電,火災整個一樓及轎車都燒掉了

消防局判斷起火點靠近電動車,以電動自行車因素引起火災的可能性最大為由

可是總經銷商完全不理,而且最近也和他老婆離婚

客人最近也準備提告了。想請問,總經銷商持續不理會,萬一又脫產,會不會最後責任就變我要負擔了

我該怎樣才能讓總經銷商負責

備註:當初只掛電動車的招牌,沒簽訂任何合約

您好:您所販售之電動車造成損失,經銷商及總公司均應負連帶賠償責任。您可依照當初與總經銷商簽訂之「經銷商約定書」或相關契約書內容,要求總公司負起連帶賠償責任。若您有任為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或臉書「謝憲愷律師服務處」咨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注意您們之間有無契約之特別約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杜 104-05-13 10:49
我們住在四十多年的國宅!這一兩年樓下鄰居經常用各種特殊情況投訴我們!並請警察與委員會!如:漏水噪音、衣服掛在鐵窗上及抽菸會引起火災等等! 漏水目前已經在官司階段 噪音他說連我們家水龍頭沒關緊滴水下來的聲音都聽的到! 衣服掛在鐵窗上;他說有礙社區美觀!(以改善完!他依然投訴) 抽菸!我們家沒有人會抽菸!且基於熱空氣上升冷空氣下降之原理!我不知道該說什麼!更何況沒人抽菸! 造成我們很大的困擾!本想說是鄰居忍耐!但他越來越頻繁! 希望能找到維護自身權利的辦法分! 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13 11: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可以函請管委會禁止其騷擾其他住戶安寧,倘若仍拒絕,可以嘗試請管委會命其遷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已在司法程序,則應盡力主張其噪音已逾一般常人可以接受之範圍,並可以一併請求精神慰撫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楊先生 104-04-07 22:33

雙方都是獨棟兩層

鄰居發生火災 初步研判 電線走火

鄰居火災延燒至我們家

屋頂被燒一個洞

我們請人來估價最便宜的要35萬

對方不願意賠錢

我們去調解委員會

對方表明只賠一萬

調解委員也說折舊問題

請問還有什麼方法能求償多一點

屋頂破了 消防隊也把家具都毀了

水電也出了問題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7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7 2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楊先生 104-04-07 23:57

請問申請支付命令需要什麼條件?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08 07:16

調解不成,則只能起訴求償,請估算您因為本次火災所受損害,蒐集相關證據向法院起訴。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4-08 09:27

您好:

您可再試著請調解委員調解看看,如調解不成,得逕聲請法院核發支付命令。描述本案事實並提出基本的相關單據後,向法院繳交500元之程序費用聲請核發,因支付命令僅做基本的形式認定,不做實質判斷,故會較為迅速,惟對方亦可不附理由聲明異議,若對方聲明異議,則會直接進入起訴階段,因此您可以您請人估價之單據為證,證明房屋修復或回復原狀確實需要這些費用,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當然亦可直接進入訴訟程序,起訴民事之損害賠償,請求法院判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請廠商進行估價,另也可以先行修繕,再憑單據來向對方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nn 104-03-25 02:14

承租的店面,日前發生火災,共燒及三間店面,火災發生時,人員均不在現場,鑑定人員初步判定是我承租的店面二樓電線走火,房東為同一人,店面老舊,且二樓為木造隔間,我與其中一家租戶,二樓從未使用,我們二間二樓全部燒毀,另一有使用二樓租戶在一樓及二樓部分燒毀,因為我們三戶生財設備均在一樓,所以財損部分並不嚴重;房屋部分房東已打算自行重新裝修供我們租用,希望我們各家自行吸收自己店的損失,然後和解,唯其中一戶並未同意。如果鑑定報告出爐,真的是我們店二樓電線走火,請問我們是否對其他店家有賠償責任? 賠償責任會因為我們並未使用二樓而有所不同嗎?房東是否有責任賠償店家?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5 09: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火災原因就是電線問題,則您必須就火災受害者,包含房東及其他承租戶所受損害負損害賠償責任,至多就是該處所倘若沒有符合法令的消防安檢設備,房東亦必須連帶負責。

2、建議可以先與沒有爭議者簽立和解書,至於有爭議的部份,可以透過法院訴訟解決爭端。

 

 

HOUJIE 104-03-04 23:39

您好各位律師~小弟在此想請教大家~問題如下

由於年前家父因幫忙業者施工,或許因員工施工不慎,導致隔壁火災,案發當天老闆也就是家父,有事尚未去工作現場,交給員工在現場施工,當天5點左右離開後,當時業主還在現場未離開,但隔了幾個小時候,大約9點接到隔壁引起火災,隔天鑑定小組把案發現場找了又找,找不到起火點,卻要離開時才發現有一隻木材還在燃燒,因而認定那為起火點。

在結果尚未出來前,家父去做筆錄時,卻直接跟家父說可能你們造成的,果真年後不久接到電話來說是那個為起火點沒錯。

之後第一次去談調解,對方直接開價50萬,金額也過度高,無法負荷,案發火災前一天對方也告之家父想把屋頂換掉,要幫忙協助估價,不幸隔天引起火災,家父也很有誠意談和解,想盡可能復原給它,把木頭改掉跟屋頂換成鋼板,但對方堅持不接受,委託我們業者也想把那也順便買起來,對方依然不接受賣,還想就是要50萬,因而和解未成功,對方的父親更很表明跟我家父說,要叫他兒子委託給他說,我很閒的,要跑法院就來跟你跑。

隔天家父打給消防員,電話中對方也吞吐得很模糊帶過,說就那沒熄滅的就是起火點。

一周後的第二次調解,在談和解過程中,確告知說家父這為縱火罪之類,更談到說要扣押採產,談到最後對方自動降為30萬,還是堅持就要30萬且還要一次付完(不給分期),這金額依然不負荷勘,以下問題請教各位律師如果真的上法院:

1.昨天原本對方就想更換,隔天卻不幸著火,卻要誠意談和解給予盡可能復原,且委託我們施工業者也想把他購買起來,但對方都不接受,卻要支付求龐大金額,且50.60年房屋,就算復原費用不會過20萬,對方卻獅子開口30萬又一次支付,不知道如何處理,是否上法院才會有比較好的結果。

2.由於當時家父尚未去現場,家父會涉及縱火罪,或還是跟員工一樣有業務過失,還是其他罪則?

3找不到起火點.都已經要離開現場時,意外看到才卻拿前一晚尚未撲滅的,隔天還在燃燒的木材來隨便認定起火點,是否有正當性。

4.對方是否可以代替他兒子談和解甚是跑法院??那我是否也可以代家父去談和解,是否真的會扣押財產??

5.對方言詞這樣如上所說,我叫我兒子委託給我,我時間很多要跑法院大家來跑,跟說會涉及縱火罪和要扣押財產等等字眼,是否已構成恐嚇??

 

文章過長,還是希望可以得到各律師協助答案,謝謝。

楊律師 104-03-05 00:51

您好,對於您的問題,我的看法如下

 

 

1.關於本件起火點研判充滿疑問與瑕疵,故是否為你家父施工不慎引起火災,很有疑問,此部份可以繼續請求警方再行調查,未來若進入偵查庭或是法院,則將你們的強烈表達你們的疑問,請檢察官與法官再行調查與送請鑑定

2.依刑法

第 173 條             

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礦坑、火車、電車或

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

有期徒刑

失火燒燬前項之物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第 174 條             

放火燒燬現非供人使用之他人所有住宅或現未有人所在之他人所有建築物

、礦坑、火車、電車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者,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放火燒燬前項之自己所有物,致生公共危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

失火燒燬第一項之物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失火燒燬前項之物,致生公共危險者,亦同。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所以本件你家父縱算認定起火點為施工不慎,最多只有過失燒毀建物的問題,非如他們說的是縱火罪(意指故意放火)

3.現在感覺對方再獅子大開口,所以建議你們暫時先靜觀其變,因為法律上縱算最後你家父要賠償對方損失,對於損失數額與範圍也是由他們負舉證責任.且也必須扣除折舊價差部分,所以我建議,耐心謹慎應對,別慌了陣腳

 

供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父親可能會涉及失火罪,由於此屬公訴罪,所以日後可能仍會進入偵查程序,另就對方之損害賠償,可以先請對方提出相關單據,再決定是否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iki 103-11-06 17:07

您好,想請問一下,家中有長輩至朋友家遇上火災,起火原因鑑定報告為電器操作不當,且被告當場死亡,所以起訴書為不起訴~

想請問是否被告死亡,即無法上訴?

您好:被告死亡時,依法應為不起訴處分,因此刑事部分就此確定。若您是火災受害者家屬,仍是可以向被告繼承人請求民事賠償

林智群 (klaw) 103-11-06 19:01

你這個情況被告已經死亡,無法追究刑事責任了,

但你的長輩死亡,是可以向被告家屬求償,

不過如果被告也已經成年,那就比較難處理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6 23:19

您好,若被告已經死亡刑事部分就不會繼續進行。

但是若有損還可以向被告繼承人主張民事上之權利。 

 您好:

建議應以民事訴訟處理

被告繼承人請求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另尋民事訴訟途徑請求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iki 103-11-07 13:28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這個情況

您好,請問一下,您說若被告已成年會比較難處理,是指什麼?

因為原被告62歲(已歿),有一兒子同住,事發時兒子外出,被告使用除濕機不當引起火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