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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甫 105-03-25 19:37

我在以前的公司,認識一個朋友,他年滿18歲,有機車駕照,但是未滿20歲,不能買機車,他請我分期購車,而分期款是他支付,車子是我的名字,但車都放他那邊,也差不多繳納分期半年了,半年中有幾次因遲繳,害我被分期公司催繳,還有機車超速違規,也沒去繳罰單,我怕他哪一天突然說不想繳分期了,遇到這樣的情形,請問我該怎麼做?

而他如果以繳納半年的分期,後面不想繳,那我認倒楣把後面分期付清,那前面他繳的錢,是怎麼處理?車子應該歸屬於誰?

smallBK 105-03-22 23:15

本人於105年2月3日晚上十點多酒駕紅燈違規右轉時被臨檢攔查(並無造成任何交通事故),當下酒精濃度為0.35。
後來被帶去派出所做筆錄,並且有開了兩張紅單為紅燈違規右轉以及酒駕罰單,當下警員有特別交代紅燈右轉的罰單得先繳納,酒駕罰單則看判決!!
於派出所做完筆錄後轉至分局內拍照及壓印指紋然後在拘留所過了一夜直至隔天105年2月4日被帶往地檢署開庭,由於當下處於睡眠不足已經驚恐的狀態下加上檢察官的聲音不是很清楚,所以沒有很仔細聽到判決內容,依稀記得比較清楚的只有問我對於筆錄內容是否有疑問以及承認之類的話語。
檢察官聽到沒有疑問也承認筆錄內容後本人未聽清楚檢察官說判決內容(而且說得很快)就直接被帶出去領取個人物品以及簽名後就跟我說可以離開了...

期間紅燈違規右轉的罰單有在7-11先行繳納,另有看到一筆22500的罰鍰但無法列印,回家上網爬文才大略知道規則是...等法院判決!!!!?
大約三月初收到地檢署寄來的 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看內容大概解釋為當天的犯罪內容的事實還有移送時間、單位以及程序還有犯罪內容的刑法條則內容...最後則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的說明書。
又於今日105年3月22日收到了地檢署寄來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大約內容也是犯罪事實以及情況還有刑法條則附加一張三月初曾經收到過的聲請簡易判決書。
重點來了!!

判決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換算起來就是新台幣六萬...對於本人實在是有相當的困難並且也相當後悔做出此行為...所以來這不恥下問....望各位專業律師能替本人解惑!!!
請問一下:

1.可申請分期付款嗎?去哪申請?該準備什麼以及怎麼分期?

2.可申請勞動服務嗎?去哪申請?該準備什麼以及去哪勞罰?

3.此罰金新台幣六萬繳納後,警察開的紅燈兩萬兩千伍佰元的罰單是否還要繳納!?如不需交納就是去監理站辦理銷單即可?!
4. 根據網路大約爬文內容是需吊扣駕照一年,但是駕照不知何時遺失了...

5.簡易判決書內容第四點:如不服判決,應於判決送達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應付繕本)括號內的意思是簡易判決書?

其實沒有想說要上訴,在網路爬文的情況下似乎這樣已經算是很輕的判決了
只是想知道說...
1.代表10日需繳納罰金完畢嗎?
2.10日內要提出申請分期繳納或是勞動服務嗎?
以上!!文章打得有點冗長,但本人希望可以盡量詳細說明當天以及本人的情況還有問題點。
感謝~ 

王瑞甫 (王律師) 105-03-23 15:07

Smallbk:

一、10天是上訴期間,不是指10天內需繳罰金。等地檢署的到案通知,去地檢署報到時再繳,屆時再跟檢察官聲請分期或易服勞役即可。

二、罰單部分,持判決暨確定證明書、罰金繳納或服完勞役之證明文件至監理所辦理銷案即可。

                                                                                      王律師

小棋 105-03-22 15:50

你好:我叫劉興誠我今年滿18歲了,我想考機車汽車駕照,但是我的監護權人卻是一直苛扣我的身分證,讓我不能考取,因為我工作需要必須騎乘機車,是問我應該如何決解呢?

 

吳小恩 105-03-21 13:41
現在對方說要先去申訴駕照吊銷沒有通知他 可是我想問酒駕吊銷駕照本人怎麼可能不知道 還是在100年被吊銷 對方現在給我的感覺是很不想賠我 我現在是不是要對他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被為駕駛者,則並不因其駕照吊銷而影響本件之民刑事責任,所以本件仍可以對對方提出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21 13:48

您好,

 

1、對方就其駕照吊銷之問題與你無關,您仍可直接請求對方賠償相關損失。

 

2、因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為兩年,若對方一直拖延,您須在時效經過前至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一、重點在於車禍發生的原因對方是不是有過失,他有沒有駕照在做過失比例鑑定的時候多少會有影響。

二、刑事告訴期間是六個月,民事請求權時效是二年。如果要提告的話要注意時間。

三、如果怕對方脫產的話可以考慮搭配著做假扣押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105-03-20 10:38

先在此感謝回覆的各位大哥大姊

我方汽車行駛於『路』(閃爍紅燈)從東向西前行

對方機車行駛於『街』(閃爍黃燈)從南向北前行

雙方都持有駕照,並且雙方無酒駕情形。

在於十字路口看見雙方並且停駛,又同時前行,我方汽車已過半,對方機車撞到我方汽車駕駛門以及前輪中間。

對方右腳腳裸腳筋斷裂(已開刀完成)現況得知其餘擦傷,我方則無損傷。

疑問在於我方行駛於路卻閃爍紅燈,對方行駛於街卻閃爍黃燈,且我汽車過半,試問該責任歸屬。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20 11: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閃紅燈路權會比閃黃燈路權小。不過我方倘若已經轉彎過半,則對方應該存有未減速慢行的違規。建議可以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等,以利分析。

2、屆時再依據過失比例相互求償,不過因為對方有受傷,所以我方可能涉嫌過失傷害罪。

小5 105-03-18 21:12

我一ㄍA朋友最近有幾次請我幫忙去收取包裹 跟 因為A朋友告訴我他工作上需要使用汽車本來想找我幫忙租汽車給他做使用 可是我們雙方駕照都不見ㄌ 所以就請我幫忙問朋友看能不能幫忙租汽車(A朋友有支付一些費用租車ㄉ朋友當傭金) 結果我就幫忙詢問租車ㄉ事宜跟找ㄌ有駕照ㄉ朋友去租汽車給A朋友使用 這樣持續ㄌ3~4次  然後突然警察來找我說我涉嫌詐騙 結果我被警察帶走說我涉嫌詐欺還有拘票還去我家搜索 到警察局後做筆錄時拿相片說這是我去領取包裹ㄉ相片 還有我打電話租車ㄉ事情ㄉ監聽紀錄 
可是我根本不知道包裹內容是什麼跟請朋友去租車給A朋友 A朋友拿車子去做什麼事情 
就因為我太相信朋友幫忙做這些事情警察說我跟A朋友是一夥ㄉ 說A朋友是詐騙集團ㄉ車手
我就被送地檢署審判 但是檢察官最後把我無保釋放 手機扣押 然後就沒有下文ㄌ 
從那天起我不敢相信任何人每天都在煩惱 一直每天都在擔心會不會被定罪 
我想請教專業ㄉ律師們我接下來還會怎ㄇ樣??    
手機被扣押住 我工作上造成極大ㄉ不方便 不能聯絡 不能收發公司LINE訊息  我該怎ㄇ辦??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18 21: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偵查單位就您的部分可能還是會以詐欺為方向偵辦,若您欲為無罪答辯,建議將相關對話紀錄蒐集以證明自己確實未有詐欺之故意。

建議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若有其他問題歡迎隨時來電來信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18 21: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會涉及詐欺之犯罪,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並於警詢、檢訊前,預先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9 23: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方必須提出不知悉A,涉犯詐欺行為的事證,倘若都無法提出,可以要求傳訊A。

2、手機的部分,可以向檢察署聲請發還,不過倘若遭認定是被使用於犯罪的工具,法院可以沒收。

阿晴 105-03-18 03:49

律師好!

我在3月12日的凌晨三點多被警察抓到酒駕

不過那時我還在騎樓的附近就被抓了 酒測值0.25

然後被捕帶去警察局我一路上一直哭因為我才領到駕照2個月

什麼罪都沒犯過就被抓到酒駕在警局哭了很久才做筆錄

後來就到分局作一些指紋的採證 後來我就被移送到地檢署

我還是忍不住眼淚一直哭檢察官在詢問時我也全部承認

後來也沒說我的刑責只給我一張白色的單字簽名跟基本資料就放我回去了

請問我的刑責會是什麼 我現在要怎麼做因為我都還沒收到判決書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18 07:06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初犯的話,若是認罪,有機會爭取緩起訴或是緩刑

吳小恩 105-03-16 13:03
交通裁決結果是對方的錯我前幾天才在保險公司簽完和解單 因為對方在新竹上班沒辦法請假所以請保險公司先跟我處理 昨天保險公司打來說錢沒辦法下來因為對方沒有駕照 我想問當下警察做筆錄會沒有發現他沒駕照嗎? 交通裁決所也沒發現他沒駕照 我這樣要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16 14:34

對方無照駕駛,或許任意險不賠但強制險是會賠的。

縱使保險不賠,仍可向對方提告求償

小憶 105-03-14 09:46
有關於之前車禍問題 請教律師 事情經過:(清晨五、六點 開著車要回家 因下毛毛雨 路燈又熄掉了 但天還是暗暗的 結果因為視線不佳 在內側車道撞到一台可能要左轉機車機車是六、七十歲的ㄚ伯機車後面改裝可以拖東西的手推車要載玉米去賣 也沒看到機車的車燈 就直接撞上去了 撞到東西當下玻璃破掉 突然看不到路 很慌 就趕快找路邊停車 也不知道撞到什麼 當下整個人腦袋一片空白 很驚慌 很怕 就車停在路邊 人下車 有看到地上很多碎片 腦袋就只想要跑回去找人幫忙 結果過大概5分鐘左右 有聽到救護車聲 就看到救護車和警車來 心裡更怕就跑回家躲在家裡倉庫 怕被罵也不敢講 躲著躲著就睡著 起來時候也不知道什麼時候了 還是硬著頭皮跟家人講經過 就去警局投案 後來知道ㄚ伯當場就死亡了 很自責很難過 後來也有去跟ㄚ伯上香 目前為止賠償還在協商中(沒有酒駕或其它 真的只是很害怕 不知道怎麼處理事請)也因為這樣被開了 「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死亡逃逸 第62條第4項第後段款」有查一下應該是終身吊銷駕照不得考取 想請教律師 因為今天下午要開 肇事逃逸的庭 出庭應該注意什麼?該怎麼講比較好?還有沒有可能還有考取駕照的機會? 謝謝

你好:

要先釐清你對於車禍事故是否具有過失,可請檢察官將初判表及現場圖送鑑定,惟是否有過失不會影響肇事逃逸罪之認定。 可以認罪並向檢察官求情,請求檢察官移付調解調解成立並賠償家屬後,請求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若檢察官起訴則向法院求情,請求宣告緩刑。 若對方有過失民事上可以主張與有過失,減免責任。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7條之1規定:「前條第一項及第四項規定情形,符合特定條件,得於下列各款所定期間後,向公路主管機關申請考領駕駛執照:一、肇事致人死亡案件,受處分人經吊銷駕駛執照處分執行已逾十二年。二、肇事致人重傷案件,受處分人經吊銷駕駛執照處分執行已逾十年。三、肇事致人受傷案件,受處分人經吊銷駕駛執照處分執行已逾八年。四、其他案件,受處分人經吊銷駕駛執照處分執行已逾六年。依前項規定申請者,公路主管機關得於其測驗合格後發給有效期間較短之駕駛執照,其期滿換領駕駛執照,應依主管機關所定條件辦理。前二項所定有關特定條件、換領駕駛執照之種類、駕駛執照有效期間、換領條件等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會商內政部及有關機關定之。」
Wan 105-03-14 00:54
我先生是職業貨車駕照 昨晚酒後開轎車遇到臨檢,酒測0.28 警察告知初犯會吊駕照一個月 請問是吊銷客車駕照還是職業貨車? 一個月後駕照恢復職業牌會有影響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14 22: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當下是駕駛營業客車營業客車的執照護被吊銷,反之,倘若您是駕駛普通小客車,且是第一次犯,則不會影響您的營業客車執照。

2、建議可以依據您的狀況直接詢問交通裁決所。

台中吳樂 105-03-12 06:27

我在去年10月份應酒駕0.38被開了一張罰單而我今年1月份時就到監理站吊扣駕照了(吊扣一年)判兩個月.這兩天收到了執行單上面寫的意思是要繳錢的.不是吊扣駕照就不用繳錢了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12 23:15

判2個月是刑事責任,得易科罰金吊扣駕照則是行政上的責任,這二者是會並行的。

阿宗 105-03-08 21:16

本人於去年10月中旬騎機車(慢車道)行經十字路口直行與對方駕駛汽車右轉(右轉車道)發生擦撞,手與腳都擦挫傷。至到今天我已經申請兩次調解會,一次車禍鑑定委員會請對方出來談,但調解會的職員致電給對方時他都說沒有收到任何信件通知有事無法到場。我今天也再致電給他,問他還要不要談,他卻跟我說看我要再申請調解會還是上法院都隨我,我傻眼了我。
車禍鑑定報告:雙方號誌各至一詞故無法判定肇責。
對方有保強制險及險第三責任險,但理賠員卻告知我說發生車禍前對方已被吊銷駕照故不理賠要我自己找對方求償

在此請教鑑定報告無法判別,我可以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嗎?
假設對方真的駕照吊銷而肇事,我可以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嗎? 如果沒有被吊銷會不會反被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以提出過失傷害之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要先確認你說的鑑定是警局的初步研析判斷還是鑑定委員會的鑑定

二、如為後者建議敘明理由聲請覆議覆議聲請狀要寫好一點。

三、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將滿,如要提告請注意時間。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阿宗 105-03-09 06:29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要先確認你說的

 

 

律師您好:車禍鑑定報告為初步鑑定,我自行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回函內容為本案之發生,因雙方行向之號誌各執一詞,又無其他佐證。本會未便遽作鑑定

叮噹 105-03-04 13:37

律師你好  我先生在家門口要切出去 看到機車來 就停下來要等他過去  結果他就撞上來了  可是他只有汽車駕照沒有機車駕照還騎125cc的機車  請問這樣是誰比較輸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5 13: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車禍事故的釐清,主要是依據車況、路況、路權及相關事證來判斷,至於是否有駕駛執照,並非重點。

2、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我方屬於剛起步,必須打方向燈,並且注意行進中車輛。

3、建議可以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車禍事故鑑定,屆時再依據肇事責任來答辯。

阿田 105-03-04 05:31

律師您好:

我弟3/1日騎機車,經過一個T型路口,看到一個老阿伯在路口慢慢騎著,我弟看他沒有要過,所以就繼續往前騎,過了老阿伯車身後就被撞飛,老阿伯則是原地倒地,當時我弟就把壓在他身上的機車移開將他扶到旁邊休息並報警叫救護車,當時老阿伯意識清楚,還意圖騎車烙跑,我弟攔著他說要請他上救護車(因為老人家阿),送醫後,我弟手腳挫傷,對方送加護病房,三天後對方往生。警察依過失致死案件處理,請問

1.雙方均無駕照

2.我弟有道路行使權(大路直行),對方則是從右邊小路裡出來的

3.對方從後方撞過來,我弟看不到也反映不急被撞倒

4.對方年紀85歲,無戴安全帽,死因為腦內出血之類的

我想請問這樣我弟的肇事責任是多少,因為我弟騎在路上好好的也沒超速,經過路口時看到對方也有降低時速,見對方沒有要過的意願就繼續騎,結果就被對方從後面追撞,現在對方家屬要我們拿出誠意賠償,但我弟也是受害者啊!送醫後對方兒子說進加護病房所以不談和解,三天後人往生了,就要求我們賠償,我覺得這沒道理阿,難道對方完全沒錯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4 09: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我方沒有超速,是遭到對方追撞,則肇事原因的機會比較低,不過仍建議應該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之後聲請車禍事故鑑定釐清肇事責任

2、因為涉及過失致死罪及高額的賠償,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4 11:19

實際肇事責任仍須視當下現場狀況,並由肇事鑑定委員會判斷。另外,若有路口監視器或是附近店家監視器,可請警方協助調閱,此外也可徵詢路口附近是否有其他人有行車記錄器拍到事發經過。

MOMO 105-03-03 12:46

臨檢時被警察搜出車上有包K他命0.多克,當時我是駕駛員,但車子不是我的,

當下他開我一張罰單 " 毒駕 "

然後 裁決 6萬 吊銷駕照1年 或是 9萬 吊銷駕照3年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呢 ????? 

針對罰鍰,先提起訴願,不過需要證據證明毒品非你所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3 16: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提出救濟,主張您並非汽車所有權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VC 105-03-02 09:45
請問因偷竊被判三年緩刑加四十天的義務勞務,期間被警察攔下吊銷駕照並關進監獄,這樣會不會被撤銷緩刑,還有機會再開庭嗎? 因為事情發生的很突然又在美國,是美國人,不清楚為什麼會被攔下來,無酒駕,不是無照駕駛,也沒有超速
VC 105-03-02 09:03
請問因偷竊被判三年緩刑加四十天的義務勞務,期間被警察攔下吊銷駕照並關進監獄,這樣會不會被撤銷緩刑,還有機會再開庭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02 09:08

除非是有違反緩刑條件且情節重大,否則必須是緩刑期前或緩刑期內故意另犯罪,而於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或緩刑期內過失另犯罪,而於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才會被撤銷緩刑。所以要先釐清您所稱被警察攔下關起來的情形為何,再判斷是不是可能構成撤銷緩刑的條件。

天際孤雲 105-03-01 21:49

律師您好:

我101年11月10日酒駕肇事 酒測0.56屬公共危險罪吊銷三年駕照,在105年2月5日重新考取駕照,但因在2月27日吃完薑母鴨後開車因為要閃狗而自撞分隔島翻車且無人受傷以及物品回損,到醫院後酒測值0.57也屬公共危險罪。測完我以後,也沒有把我扣押回警局,只告訴我回家等待法院傳票。我想請問這次我會如何被判刑罰? 謝謝。

刑法185-3條102年6月13日起已經刪除單科罰金及拘易的部分,如經檢察官申請簡易判決處刑(起訴)最低刑度就是二個月起跳,得併科罰金20萬元以下罰金,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抵一日.但是否能易科罰金或是入監執行,決定權在地檢署執行科檢察官,所以起訴不起訴或緩起訴檢察官的職權,是否能易科罰金是執行科檢察官決定,一般來說酒駕除非有肇事致人於死傷,否則警方舉發移送後經過檢察官簡單複訊之後大都不會再開庭(除非尚有調查之必要或有事證待釐清),通常都會先收到檢察官的申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起訴書),然後移送簡易法庭審理判決後會收到簡易庭判決書。
★特別提醒:5年內三犯刑法185-3條入監執行不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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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際孤雲 105-03-01 21:29

律師您好:

我101年11/21因酒駕0.56公共危險駕駛吊銷三年。105年2/5我考回駕照,2/27當天開車途中酒駕翻車無人受傷。後來警察到場也沒開我單也沒做任何筆錄,於是我坐救護車到醫院檢查。檢查完畢後別的分局的警察來對我實施酒測,結果0.57超標也屬公共危險。後來他只叫我簽字完畢即可回家等待傳票, 也沒作筆錄。所以我現在只能等待法院寄傳票到家裡通知嗎?如果這次判決我會受到什麼樣處分? 再煩請律師告知,謝謝。

你好:

檢察官可能會依法起訴,若之前曾執行有期徒刑完畢(包含易科罰金),會構成累犯,加重本刑二分之一,可以向法官求情,請求給予得易科罰金之刑度。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1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被起訴,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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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1 22: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被起訴,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曾先生 105-03-01 12:39

律師您們好,我於103年有一次酒駕記錄騎車,被判緩起訴一年,又於105年2月18日酒後騎車遭警察攔檢酒測值0.35,被依公共危險送辦,我想請問法院會如何判決?多久之後我會收到法院通知?還需不需要本人到法院?之前酒駕機車駕照吊扣一年期滿但是沒時間去領回,這次吊銷駕照3年還是機車駕照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1 12:53

您好,

 

1、因您的情形並不符合刑法累犯之要件,是以這次的酒駕行為可能會被判幾個月得易科罰金,如果法院有傳喚您,仍須準時到庭。

 

2、依據道交管理條例,您五年內二次酒駕,是各級駕照均會被吊銷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貿 105-02-29 11:21

各位律師
我在228凌晨被警察隨機臨檢酒測值達0.59,由於初犯也未肇事被抓當下有問警察會怎麼罰,警察回我大約6、7萬。
之後就被帶回警局作筆錄,早上8點半送去分局建檔,到11點初又送往地檢署等開庭,到了12點半才重拾自由

問題:
出來遇到稍早同樣酒駕被關的人,他說這好像只是臨時庭,之後還要再來一次。由於在開庭時(不知道問我的是檢察官還是法官)只是很快速的確認一些資料,也沒人跟我說是最後定案還是臨時的,只叫我之後等通知。目前查資料知道的是吊扣駕照、安全教育上課、罰緩、社會服務。

1.回家後上網查資料發現有"緩起訴"這個東西,但我不知道如何申請與應用
2.是否會留下前科? 可否社會服務抵銷罰金?
3.吊扣駕照1年意指1年內不能騎車? 那可否開車?
誠心請教各位律師大大能否詳細說明或教我如何處理比較好,感恩 謝謝。

 

P.S 被抓當下真的是懊悔萬分,到現在還是吃不下飯睡不著覺,雖然當時有請求法官輕判,也不知最後會如何,但被抓一次真的會記一輩子,再也不酒後駕車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9 11:24

您好,

 

1、需視案件程度而定,若酒測值不高,應有爭取緩起訴之機會。

 

2、若有緩起訴緩刑之宣告,就不會留下前科紀錄。

 

3、機車駕照吊扣,待時間期滿後駕照便會歸還予你,至於汽車駕照則不受影響。

 

建議可委請律師撰擬刑事答辯狀,爭取緩起訴之機會,避免留下前科紀錄。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郭 105-02-24 09:41
紅燈時,摩托車由巷道跑到雙黃線上(兩車中間),撞到隔壁車道汽車,反彈到我車左後方,當下無感覺有撞到我,後照鏡看到有人幫他救護,就離開了,數小時後警方來找我說我肇事逃逸,看車子底盤側邊確有輕微磨傷,目前三方都已做完比錄 1. 摩托車主說要等研判分析表後談和解 2. 警察說要開我肇事逃逸,吊銷駕照 現在我該怎麼做呢?

你好:

肇事逃逸罪個客觀上只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死傷逃逸,主觀上認識到致人死傷進而決意逃逸就會構成,與是否有肇事責任無關。 若你已預見對方有受傷,進而逃逸,就有可能會構成肇事逃逸罪,若未預見則不會構成肇事逃逸罪。 過失傷害及損害賠償部分要看你對於車禍事故是否具有過失,若無過失,就無須負擔民刑事責任。 若已作完警詢筆錄,而且陳述有認識到有人傷亡進而逃逸筆錄對你不利,若無前科紀錄可以考慮認罪與對方和解調解,並向檢察官求情,請求給予緩起訴處分,若遭起訴可請求返院宣告緩刑。若要主張無罪答辯,建議委任律師協助辯護較妥。
pink 105-02-19 00:06

律師

我想請問,因為車子還在貸款中,名字是我的,但是車子是前夫在使用。因為他信用不好,所以無法向銀行貸款清償過戶。他願意繼續繳款,但是,如果在繳完過戶前,他肇事的話,跟我有關嗎?或是,他把車子借給無駕照的人使用,如果肇事了呢?我需要付法律責任嗎?我可以寫切結書之類的文件,請他簽嗎?如果可以,內容要怎麼寫才能保障我自己,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9 09: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在法律上您還是車主,所以倘若對方借給無照駕駛者使用,您還是要負責任,且倘若對方拒絕繳納車貸,還是必須由您向銀行清償

2、可以簽立協議書,作為日後向對方求償的依據,應該詳列對方使用車輛的限制、轉讓約定及違反效果等,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才能保障權益。

 

路癡喬巴 105-02-15 09:55
我和一位女性老太太發生擦撞,當時女性老太太行駛在汽車專用道中間,預往市區行駛,我和對方同方向行駛中,突然對方倒地,我以為她是撞到路上的東西導致倒地,沒多做里會就離去,隔天交通大隊警察打電話告知我我去撞到人要我去做筆錄,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給我看,鏡頭很明顯是對方跑來撞我是對方的錯!但是,我沒有停車查看和在現場等警方到場就離開,所以警方以肇事逃逸論處,當天我作完筆錄便致電和帶著水果去被害人家中探望,便告知她們說:我不知道我有撞到人就離開,實感抱歉,因為大貨車的死角的很多,撞傷她們實感抱歉,對方也說:她們是個明理的人,看你為人誠墾份上不多做計較,只要求你們賠醫療費和機車維修費,我們主管告知她們至於這個我們會請保險全權負責,但是警方有跟我說:肇事逃逸是屬於公訴罪不會因為私底和解就解決,此案將送至地檢署,我想請問一下!這樣我會被永久吊銷駕照和被關和罰錢嘛?

你好:

若知悉有肇事致人受傷之情形仍決意逃逸,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第3項處罰鍰,並依第4項規定會吊銷駕駛執照,刑事上會構成肇事逃逸罪。 可抗辯並不知悉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之情形,但檢察官、法官不見得會相信,此部分你要提出對你有利之證據。 另可與告訴人和解,請告訴人撤回過失傷害之告訴,就肇事逃逸罪部分,為非告訴乃論之罪,無法撤回,可請求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或聲請法院宣告緩刑
工地粗工 105-02-07 12:46

我已經3次酒駕但都是騎機車也被開罰無照駕駛那大貨車駕照怎會吊銷

小黃 105-02-01 18:05
您好,我因酒駕 0.35涉及公共危險罪,但在法管審理前可否申請緩起訴,並且平常工作都需要駕照,且犯後態度良好,是有有機會爭取不要扣照或吊銷駕照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01 18: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緩起訴檢察官才有的職權。

2、討若案件還是檢察署,可以委請律師提出狀紙,以爭取緩起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1 19:53

您好,若檢察官已經起訴了,就沒辦法再聲請緩起訴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若仍在偵查階段,則可以向檢察官來請求緩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   回覆閣下所述問題,2013年6月13日起酒駕正式入法,酒測值吐氣達0.15就開罰,(0.15~0.24)以酒駕行政罰裁罰。酒測值吐氣達0.25(含)就以公共危險罪章移送地檢署偵辦。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遭移送法辦者,依法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二、   為維護您的權益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三、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丫德 105-01-29 19:15

請問我開車超越機車..機車在我中門擦撞...有監視器拍到...警方那裡有初步分析表..我為主因是我超車不當未保持安全距離..對方無..那請問我負全責嗎?還是另外還有別的鑑定表..有的話是三千元申請的那種嗎?還有對方有無駕照會顯示在上面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9 19:33

您好,

 

可向交通裁決所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屆時會傳雙方當事人到場詢問,你可以表達意見。

基本上無照駕駛如與車禍事故之發生無關,不會構成肇事主要因素。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Joan 105-01-27 20:06

不好意思,我想詢問:

首先,爸爸已經在十幾年前被吊銷駕照,至今沒有再重新申請

事件1:去年12月,爸爸(那時沒喝酒)有發生小車禍,爸爸當時是左轉車,對方直接直行往左前車燈撞過去,爸爸聞到對方有酒氣,有問了對方有喝酒對吧?因為對方沒否認,所以彼此都沒有立即報警,對方看到自己的車子側邊凹陷,就撂下一句你不要跑,就把車子移到旁邊,開始打電話,爸爸當時都留在原地等,但對方都沒有要過來處理的意思,爸爸就先行離開,一直到這個月初,就收到一張對方告爸爸肇事逃逸的單子,車主(姐姐)和爸爸有去分局作筆錄,當下有開一張罰單,如果駕駛人不繳的話,車主會有事嗎?,另外,爸爸當下並沒有直接開車離開(爸爸車上沒有裝行車記錄器),還下車跟對方交談,這樣還構成肇事逃逸嗎?我們可以反告他誣告嗎?

事件2:在上禮拜,爸爸(駕駛人)被開一張酒駕的罰單,也是如果駕駛人不繳,車主會有事嗎?

這台車只是掛名在姐姐名下,使用人都是爸爸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7 20:29

您好,

 

1、車禍發生如果有人受傷,就不得擅自移動,必須報警待警察到場處理,否則就是肇事逃逸。本案中如果對方有受傷,那您父親的行為就屬肇事逃逸,有刑事責任;如果對方沒受傷,那就只有罰鍰的問題。

 

2、罰單係處罰行為人也就是車子之使用者,如果車主沒有辦法證明車子借給別人使用,才會需要繳納該罰單,您父親係經警察舉發當場開立紅單,故您父親為車子使用者應為明確,罰單由父親繳納。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你好:

交通違規罰單不繳納,主管機關會聲請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違規之人名下之財產、所得。汽車所有人若允許違規駕駛人違規,會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第1項規定處罰鍰,並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 若有致人死傷之情形就要留在現場等候,並履行救護之義務,若擅自離開還是有可能會肇事逃逸罪,對方因此提告不會構成誣告罪。 同1。汽車所有人若未盡查證義務,造成他人損害,有可能要負連帶賠償責任。 詳細狀況要視客觀證據才有辦法判斷。 補充:沒有致人死傷不會構成刑法第185條之4肇事逃逸罪,只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會科處罰鍰。
Joan 105-01-27 20:48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車禍發生如果有人受傷,就不得擅自移動 ... (恕刪)

抱歉~~ 請問:

當時雙方都沒有人受傷,爸爸也在現在等了一陣子才離開(當中爸爸的車子從撞到到停下來在路中央,都沒有移動過,是對方移動了車),這樣還是算肇事逃逸嗎?

這兩張罰單,都是在警察確認爸爸(駕駛人)不是車主(姐姐)的情況下開的

駕駛人不繳,車主會有事嗎?

Joan 105-01-27 20:55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交通違規罰單不繳納,主管機關會聲請行政執行署行政執行違規 ... (恕刪)

抱歉~~ 請問:

當時雙方都沒有人受傷,爸爸也在現在等了一陣子才離開(當中爸爸的車子從撞到到停下來在路中央,都沒有移動過,是對方移動了車),這樣還是算肇事逃逸嗎?

這兩張罰單,都是在警察確認爸爸(駕駛人)不是車主(姐姐)的情況下開的

駕駛人不繳,車主會有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所不會構成肇逃,另本件處罰對象為您父親,若其未繳罰款,則不會找上車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肇事逃逸有兩種,一種是知道有人受傷還逃,這種既有刑事責任(判刑),又有行政責任(罰錢)。第二種是沒有人受傷的肇事逃逸,這個只有行政的責任,沒有刑事責任

二、刑事案件才有誣告的問題,但必需是對方提告的不是事實才有誣告的問題;如果在第二個情況沒有人受傷的話是不會有刑事肇事逃逸的問題的,因此,也不會有誣告的問題。

(這樣會不會太複雜…)

三、如果沒有酒駕卻被開酒駕的罰單,這個部分收到罰單之後要快點救濟,這個有時間限制(罰單上有寫),而且時間很短。

四、民事部分可以調解要儘量調解,以和為貴。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27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肇事逃逸之部分,可針對無肇事逃逸之犯罪故意及無犯罪行為加以爭執之,爭取不起訴處分;罰鍰之部分,應盡速加以繳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  就閣下涉犯刑法第185-3不安全駕駛罪,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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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阿志 105-01-18 17:09

律師們您好:

  事由經過

        本自小客車停靠在路邊黃線位置(靜止中),無端遭受行駛中的車輛由左後方撞擊,雙方並沒有受傷,但是肇事者撞到當下並沒有立刻停止,還擅自移動車輛,經由家人跑下樓制止才停止移動車輛,下車後說直自己連日熬夜,身體不適,要求我方不要報案,警方到場釐清事故後,發現該肇事者已被吊銷駕照,肇事駕駛惱羞成怒大聲咆哮,【林北不願賠啦,要走法院還是怎樣來阿】,事後,我方還有以電話聯絡肇事者要求好好坐下來談賠償事宜,但是對方都拒絕接通電話,目前案件進度到了第一次調解委員會,區公所依照肇事者上頭聯絡方式寄調解委員會的通知單寄發通知,肇事者推拖因搬家未收到通知,故此沒到案,調解委員會要求第二次一定要到,否則將開立調解不成立證明給我方。

  請問

      1.若肇事者如期不到場,請問可以採取甚麼法律途徑?

         可以告他甚麼罪?

      2.請問司法院網站內哪一類的訴訟表格才適合此類案件?

      3.由於我們的初判表上有說明車輛停在禁止停車黃線上,由於我們是住在大馬路邊,車輛都停一整排的,警察當下也沒開立罰單,請問這樣會影         響案情發展嗎?(肇事者初判表上是說明肇事者身體不適撞擊路邊車輛)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9 18:32

您好,

 

1、若您並無受傷,則刑事上無法提出告訴,只能走民事訴訟求償

 

2、民事起訴狀。

 

3、可能還是會有影響,因為您的車子停在不該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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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pMe 105-01-18 10:07
本人為雙重國籍, 之前以澳洲核發之駕照, 在台換領台灣駕照, 因故吊扣一年. 期間本人返回澳洲另申請澳洲核發之有效國際駕照, 曾遇臨檢亦無事. 但前日前往機場接朋友時, 遭航警無故臨查 (本人當時並無任何違規事項或阻擋交通) 遭開罰單指駕照吊扣期間仍駕車行駛. 請問事項有二: (一) 現行道路法規是否有禁止使用互惠國所核發之國際駕照? (二) 無故臨查是否有違大法官釋字535號解釋? 如是則是否所開罰單亦無效? 本人曾請問過監理站及交通裁決所皆無確切回覆僅說本人得填寫交通違規案件陳述書送審 希望請教有經驗的律師幫忙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8 10:11

您好,

 

1、若您持有有效之國際駕照,且持澳洲護照入境,則航警不應對你開罰。

 

2、臨檢須有合理懷疑您行蹤詭異、具有可疑之外觀,才能對你實施臨檢,是以無故臨檢之情形所開罰之罰單,也為無效。

 

程序上應先向交通裁決所異議,如被駁回,再據以提出行政訴訟,建議應委請律師協助處理,捍衛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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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兒 105-01-18 09:55
我先生借用他個人名義幫她朋友過戶,我老公本身就沒有汽車駕照更是不會開車,在過戶後產生一堆罰單更是做一些違法的事,誘拐她人妻子;更是收到法院通知我老公有誘拐他人妻子嫌疑;告知對方請他出面處理罰單以及他做一些違法的事,卻不予理會已獨步回!想請問律師要怎麼解決好呢!
鬼娃愛子 105-01-14 10:41

想請問前幾天發生一場車禍,發現我們一個司機沒駕照(被吊扣)未告知公司,雖然是被對方撞,像這樣的事情公司跟司機該怎麼負擔那些賠償費用,如公司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聘請到沒駕照(有駕照但被吊扣)的司機,又發生車禍,這樣會遇到甚麼狀況的法律問題?

然後現在那個司機,算是逃避吧,老闆說罰款賠償金要跟他各半,但現在電話找不到人,像這樣的問題想走法律,但不知該怎麼做?

你好:

建議先申請初判表、現場圖,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釐清肇事責任,若受僱人有責任並造成對方損害,要對對方付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188條規定:「(第1項)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第2項)如被害人依前項但書之規定,不能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其聲請,得斟酌僱用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僱用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第3項)僱用人賠償損害時,對於為侵權行為之受僱人,有求償權。」 僱用人對於受僱人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必須與行為人負連帶賠償責任,除非能夠證明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才有辦法免責。但法院仍然可依第2項規定命僱用人賠償賠償後再針對受僱人求償。 實務上若受僱人執行職務時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要舉免責幾乎不可能。 被害人可請訴受僱人與僱用人負連帶賠償責任,受僱人若逃逸或無財產,則會以強制執行方式全額向僱用人請求。 若對方有責任,公司可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216條規定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可先向原廠索取估價單或直接送修,再以估價單或維修單據為依據與對方調解調解不成立再訴訟請求。 受僱人若無任何肇事責任,無法對其請求損害賠償,公司只能向對方請求。若受僱人有責任,僱用人可依勞動契約侵權行為規定,請求受僱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阿賢 104-12-31 17:58
今年4月開車酒駕自撞分隔島酒測值0.88,被判處緩起訴一年處分並罰款105000元吊銷駕照一年。12/6又因騎車酒駕自撞路邊的汽車,自己小腿開放性骨折,抽血酒測值1.15,請問我會如何被判刑呢?之前的緩起訴撤銷又會如何判刑呢?感謝各位律師

你好:

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酒駕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3第1項第1款規定,檢察官若起訴本次酒駕,可依法撤銷緩起訴,並繼續偵查、起訴,所以法院會陸續接到2件酒駕案件。 至於法院如何審理,要看你犯罪情形而定,通常是宣告得易科罰金之刑度,但你短時間內連續酒駕肇事,宣告得易科罰金之刑度使否符合罪責原則,恐有疑慮。
Mela 104-12-31 12:55
概述:甲是主線道直行,乙是支線二段式左轉,兩位當下都說自己是綠燈。 乙有證人看到乙方是綠燈交通事故初判表都在雙方欄位寫,「涉及號誌,無法釐清責任」。 問題ㄧ:如果上法院,證人的說辭是會被法官採信嗎?還是只參考用? 問題二:甲方在車禍當日拿的是輕型駕照,但實際情況是騎重型,有可能被開罰嗎? 對案件有任何影響?
沈恆 (沈律師) 104-12-31 17:30

您好!

1證人證詞證據能力,但法官是否採信還是需要參考所有的訴訟資料綜合判斷,這是自由心證的範圍。

2.沒有重型機車駕照會被處罰鍰,但這是行政罰,不會直接影響民刑事訴訟的判斷。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然 104-12-31 02:02

我在經過十字路口時,我為直向車,遭到橫向直行車擦撞,但事後調出監視器沒有錄到號誌。

監視器的內容大致是,綠燈之後我直接騎出去,跟我對面的直行車也有往前約2個輪子,可能對面有看見肇事者要闖就停了下來,他過來方向剛好他位置是在我面前,當下反應有閃他被他車拉倒我就摔。

事後談賠償肇事者卻否認說紅燈,說他搶黃燈而我也搶快。

聽承辦警員說肇事者有多項違規所以被吊扣駕照,等於他是無照上路。

我車和人皆受傷,他僅有排氣管擦傷

我想問但憑此影帶和初判表,會怎麼判定此案件?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31 09: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有拍攝到我方於綠燈時啟動車輛駛出、雙方碰撞過程及路口距離就可以大概知道對方是否有紅燈,倘若我方沒有紅燈,那麼肇事責任應該都在對方身上。

2、程序上,取得初步判定表示之後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屆時就可以依據肇事責任提告,不過應該注意6個月告訴期間限制的問題。

 

104-12-29 14:26
律師你好 我在12月12日停紅燈後方車子追撞 對方因為之前酒駕吊扣駕照 這次也是酒駕所以保險理賠 對方也堅稱自己沒錢處理 也不跟我聯絡 都是我自己打給對方 上禮拜二叫我牽車去他朋友修配廠 昨天打去問也都沒修理 我跟老闆說沒修怎麼沒打給我 還把車子放你們那個久 修配廠老闆說那個人沒錢怎麼修 還有叫事主打給我 他也都沒打 我打過去態度很傲慢 還說我要告就去告 請問我該怎麼辦?
104-12-29 12:11

律師你好 我在12月12日停紅燈後方車子追撞 對方因為之前酒駕吊扣駕照 這次也是酒駕所以保險理賠 對方也堅稱自己沒錢處理 也不跟我聯絡 都是我自己打給對方 上禮拜二叫我牽車去他朋友修配廠 昨天打去問也都沒修理 我跟老闆說沒修怎麼沒打給我 還把車子放你們那個久 修配廠老闆說那個人沒錢怎麼修 還有叫事主打給我 他也都沒打 我打過去態度很傲慢 還說我要告就去告 請問我該怎麼辦?

小V 104-12-20 13:02

先生愛酗酒,酒品很差,他下班回來,我跟孩子總是得面臨精神虐待,常常在孩子面找吵架,不順他意就得被迫留下鑰匙叫我出去,所以之前他曾有過精神家暴紀錄,小孩極度沒安全感,前陣子還因酒駕被罰7萬多,機車吊銷駕照,結果還是繼續喝,改開車上班(僥倖心態)。

 

最近我們共同有離婚的打算,但卡在孩子監護權,他總是拿我之前毒品緩起訴的事來威脅我(我實在不懂法律),雖然緩起訴已結案,但試圖告訴我說,我是不可能得到監護權的。

 

孩子是我一手帶大的,她不願跟爸爸,目前我每個月以一萬多的費用託我姑姑在照顧,如果小孩被迫(她本身當然自我意願是不願意)的狀況下判給爸爸,這樣不是對她太殘忍嗎?

 

我該怎麼做?有什麼辦法可以扭轉這最壞的結果? 我必須爭到孩子,這是我對我女兒的約定……很無助,請幫幫我

您好:

1.  依您所述,必須倚賴您小孩的年紀、雙方經濟條件以及您吸食毒品緩起訴的年限是否已過,若您的孩子年紀約為3至5歲以下,基於「幼兒從母」原則,通常法官會傾向將監護權判給母親,若是7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通常法院會請孩子出庭並徵詢其意願,若您的小孩想要跟你一起生活,該意見亦對法院之判決有重大影響。

2.  因為您有吸毒緩起訴,對您相當不利,因此只要您在緩起訴期間,都有保持良好的行為,並沒有再度吸食毒品紀錄,緩起訴的犯罪事實便一筆勾銷,對於法院判決監護權影響力較小。

3.  您必須積極蒐集您先生有明顯不適任的情形,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43條規定,若有發生家庭暴力之情事,則推定該加害人不適任監護子女。因此您必須列出您丈夫經濟能力不佳、喝酒會怒罵甚至毆打孩子的證據,包括錄音錄影等。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您好:

可能需要知道您小孩年齡、緩起訴期間、扶養費支出情形、雙方經濟能力、有無保護令、就診紀錄等因素決定,建議帶所有資料尋求律師協助。

一、對方有家暴的話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43條規定是不適合監護子女

二、如果你已經沒有吸毒,可以去民間醫療單位做檢測證明自己已經改過向善沒有再吸毒

三、可以談還是要儘量談,可以溫和要儘量溫和。談的成的話沒有一定要以訴訟的方式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0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且若未成年子女之意願也是希望由您照顧,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無須過度擔心,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及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由您單獨行使,並向對方請求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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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0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且若未成年子女之意願也是希望由您照顧,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無須過度擔心,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及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由您單獨行使,並向對方請求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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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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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V 104-12-25 16:01

我一年半的緩起訴期已過,結案了。

104-12-09 09:29

駕照吊扣開車時行經路口又因號誌綠轉黃被左方機車給撞上,當下對方說要和解不報警,就各自離開,事後說後座的人受傷,我們也前去關懷送慰問金送禮,對方說家裏有人生病生活辛苦,我們就想說那車子的損傷跟醫藥費就由我們支出,請對方寫和解書,對方不願意,並開始予取予求,己經超過我所能支出的範圍了,對方說我們無照所以不管是誰撞誰都是我們不對,請問該如何處理。

ps行車記錄器沒拍到對方紅燈路口監視器也因沒報警所以無法申請調閱,過了一個禮拜了也不知道記錄還在不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3 20: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車禍事故責任,必須依據該次車禍的因素來判斷,有沒有駕照則不是重點。

2、倘若對方有提告,必須要由對方提出相關事證證明我方有過失,所以只須要嘗試與對方和解即可,倘若對方不願意,就等對方提告再說。

小葉 104-11-28 15:04
我在7月的時候法下一則汽車酒駕案件(酒精濃度0.50),事後被判決緩起訴1年並易科罰金50000元,然而在11月又犯下一則機車酒駕案件(酒精濃度0.32),目前在等法官判決,我是一個學生然而第二次犯法時我是在移車要放置停車格準備要搭乘計程車就被攔查,筆錄中也有紀錄,請問這樣法官的判決大概會是什麼結果?我的汽機車駕照都會被吊銷嗎?(因為我一次是汽車一次機車,警察是說兩則是分開的)

 您好,

這是酒測超過法律規定的0.25,屬於公共危險罪,如果被判刑確定,與之前觸犯的法律是一樣的,可以確定之前緩起訴會被撤銷

警察所謂的汽車機車不同,應該是罰單是分開的。

您現在唯一可以爭執的點是移車,曾有判決認為移車並非公共危險罪中規定的駕駛,建議還是尋找律師處理,或是接受罰金。

 一、每個法官的見解不同。

二、移車的無罪判決我摘要一個給你參考:

綜上所述,本件被告既非在道路或類如道路有不特定用路人
    交通往來之處所移動車輛,縱係飲酒後移車,要與刑法第18
    5 條之3 規範限制之駕駛行為要件未合,自不得以該罪相繩
    ,本院依檢察官所舉證據及卷內資料調查結果,仍未能獲得
    被告成立犯罪之確切心證,並有合理之懷疑存在,致無從形
    成被告有公共危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
    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犯行之確信。此外,復查無其他積
    極證據足資證明被告有何公訴意旨所稱之公共危險犯行,依
    照前開說明,自應為被告無罪之諭知。

三、還是要具體的看證據才能判斷。

四、如果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的話,你如果要表示意見要快,因為法官判決很快的。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小葉 104-11-30 03:12

 律師您好

很抱歉我忘記補充我當時車子是有發動的

所以警察也認定這一點逮捕我

但是我的使用動機是將車子從不合法的人行道移動至鄰近的停車

也有朋友在旁邊可以當我的證人

如果我提出這點對我的案子會有較好的結果嗎

還是我該隊本案件怎麼做會比較好

然而當時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

但是我結束偵查庭並沒有拿到任何文件和聯絡方式

請問我該如何提出我的有利證據

麻煩律師解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