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您所述情形前次酒駕僅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科處罰鍰並未涉及刑責,因此在檢察官偵查階段而言,並非第二次酒駕觸犯公共危險罪,當然也不構成刑法第47條之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而且既然是初犯公共危險罪,基本上是有機會能獲得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或法院判處緩刑或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不過通常酒駕觸犯公共危險罪其緩起訴處分或者緩刑都會附帶條件須給付一定金額之緩起訴處分金或緩刑判決金,至於能否獲得緩起訴處分或者緩刑則是檢察官或法官依法去審酌的權限範圍事項。
刑法第47條
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處分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以累犯論。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 41 條
犯最重本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而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者,得以新臺幣一千元、二千元或三千元折算一日,易科罰金。但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在此限。
依前項規定得易科罰金而未聲請易科罰金者,得以提供社會勞動六小時折算一日,易服社會勞動。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不符第一項易科罰金之規定者,得依前項折算規定,易服社會勞動。
前二項之規定,因身心健康之關係,執行顯有困難者,或易服社會勞動,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者,不適用之。第二項及第三項之易服社會勞動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
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社會勞動,情節重大,或履行期間屆滿仍未履行完畢者,於第二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或易科罰金;於第三項之情形應執行原宣告刑。
已繳納之罰金或已履行之社會勞動時數依所定之標準折算日數,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論。第一項至第四項及第七項之規定,於數罪併罰之數罪均得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其應執行之刑逾六月者,亦適用之。
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者,其履行期間不得逾三年。但其應執行之刑未逾六月者,履行期間不得逾一年。
數罪併罰應執行之刑易服社會勞動有第六項之情形者,應執行所定之執行刑,於數罪均得易科罰金者,另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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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求助各位律師, 之前深夜騎激車不小心跟一台賓士車主發生碰撞 講碰撞應該嚴重了 只是因為過灣煞車不急 我機車車頭輕微的碰到他的車頭的車牌 在一個小巷子 當下我看他車子沒怎樣 他堅持要報警 但是因為那天跟朋友去吃薑母鴨 看他車子沒怎樣 我也不想被開酒駕 我也很誠心的跟他道歉 看要如何賠償部份 結果他堅持要報警我就先離開現場了 後來接到警方的電話 車主後來去警察局備案 我也去做了筆錄 因為當時是在小巷子 路口沒攝影機 車主車上也沒行車紀錄器 後來我想說不了了之了 結果收到一張產險公司的通知信 代位求償我十萬多元 我看到那車主把他的車子 前保桿 水箱互罩 全部通通都換新的 但是他車子當下我確定我碰到他的車牌而已 而且車子根本沒受損 他卻還開去維修高額的費用 讓保險公司跟我求償 現在產險公司寄法院通知書來了 要我在二十天內有異議要向我們地方法院提出 想請問一下各位律師 我現在該怎麼辦?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產險公司對您聲請核發支付命令,您必須盡速向法院異議之,避免支付命令確定後,遭強制執行;關於維修費用部分,產險公司均支付原廠維修費用,故費用可能偏高,但您亦不可請求對方不能在原廠維修,故您可主張鑑定,依雙方肇事責任比例分擔,再請求零件之折舊,惟若為新車,折舊比例亦不高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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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曾在95年的時候曾經有一次酒駕被攔檢...
第一次為95年時酒測濃度達0.56,而被移送地方法院,當時判決為緩起訴。
這次是103年9月的時候,晚間在自家附近的便利商店與朋友閒聊時喝了一瓶啤酒,正當要回家時,車子一發動就被攔檢,當時雖然意識相當清楚...但酒測濃度為0.27,結果被以刑法公共危險罪送辦,當場就帶回警局做筆錄,之後警察跟我說:『紅單可以不必急著繳納。』,之後便移送地方法院,當天開簡易法庭,檢察官按流程詢問,當中也提到了95年曾有一次公共危險罪的記錄,結束後便請我領回自己的東西回家。
所以我想請問:
1、開完簡易法庭後 要多久才會收到通知?
2、收到通知後 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
3、因為是第二次刑法公共危險罪,算是累犯嗎?

依您所述情形雖然不構成刑法第47條之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但在偵查階段而言,本件您是第二次酒駕觸犯公共危險罪,而前次也給了您緩起訴處分,因此本次檢察官應該不會再給予緩起訴處分,而會直接起訴,至於判刑的刑度則於起訴後由法院依法論處,基本上本次還是有大很大的機會獲判六個月以下的有期徒刑。
刑法第4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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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
當時我是直行方向,行經路口前我有減速及按喇叭,確認無車正要準備再直行時,對方由我的左方直接撞上我自小客車左前輪﹑撞擊當時我反應煞車後,但還是因撞擊力道太大波及停在路旁一輛輕機車。
我跟對方都下車察看車禍狀況,我車F牌,左前方葉子板凹陷、左前輪破胎、左前方後照鏡損毀、左前方及後方門板金刮傷,左後方葉子板突起。(車頭無法確認有無損壞,因輕機車擋住)
對方在製作筆錄時,一再說是我路口未減速撞上他的車,又說我無照酒駕所以都要我賠償,而無辜的機車車主也是要我賠償,我也請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
問題一: 無照+酒駕(0.35 公共危險) 發生事故刑事及民事責任都歸屬這方嗎?
問題三: 無照+酒駕 有強制責任險,但無論如何保險公司都可以不理賠嗎?
問題四: 對方告知我,要於五天內與保險公司詢問理賠程序,否則保險公司可以一律不理賠,是這樣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收到判決十日內,撰寫上訴理由狀,敘明您欲聲請緩刑原因及原審判決缺失之處提出上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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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所述情形雖然不構成刑法第47條之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但在偵查階段而言,本件您是第二次酒駕觸犯公共危險罪,而前次也給了您緩起訴處分,因此本次檢察官應該不會再給予緩起訴處分,而會直接起訴,至於判刑的刑度則於起訴後由法院依法論處。
刑法第4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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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先生在FB上公開PO出影片
是有關他被警察取締時的衝突的畫面
看到後我就留個言說:
占用道路就該清掉,警察執行公務有錯嗎?這跟闖紅燈被開單還反罵警察賤有差嗎?
接著湯留言
湯:劉先生,你是腦殘嗎?請你仔細看完影片跟法規再下結論好嗎?還是你另有所圖?
我:我有罵你嗎?請問你開頭就辱罵這行為對嗎?
我:我沒別的用意,就是替警察叫屈
湯:那不叫罵,是形容詞!
湯:請問警察委屈在哪?
我:請問警察錯在哪?強詞奪理,可以請警察機關看看是不是形容詞
後來他就在FB上公開PO了一個文章 其中有明確點出我的名子
湯凱成
11月1日 1:52 ·
老實說像劉仲維先生這樣的發言方式,非常像執政黨在刻意混淆視聽的手法,手法粗糙,又不做功課,一味想要製造人民對於政府的良好形象,而刻意顛倒是非,這是非常要不得的行為,錯就要知錯,才能從中學習,記取教訓,只是一直規避,推託,這才是最錯誤的示範!所以我合理的懷疑,劉先生應該是中山分局的一分子;我真的為了我的子女憂心,執法人員如此無能,甚至是無賴,未來還有公平正義可言嗎?事實就在影片中,還可以更改嗎?像我這樣的事情,誰可以給我一個公道?誰可以幫那些阿姨爭一口氣?還是做資源回收就是低賤的工作?
我留言
我只是一名大學生
錯了知錯好意思說?
都被開多少單了
11月1日 11:02 · 讚
劉仲維 人行道你家的?被開單罵警察行為正當?
無賴?公平正義?
你想什麼公道?繼續佔用道路?
11月1日 11:19 · 讚
他沒有回應
之後他又公開PO了一個文章
湯凱成
昨天 1:58 · Hsinchuang ·
劉先生,我真的強烈懷疑你的身份,所有留言,只有你的最激動,你對警察的同理心超級強烈的!七萬多人支持的事情,只有你們那個社群一邊倒;你不懂什麼是多數決嗎?當你的想法與多數人不同時,應該要改變自己的想法,或靜下來思考一下,用別人角度看看,思考,這才是文明社會的正確思維,不是嗎?
表單的頂端
Fsdf Fdg 應該他心裡有數也有可能被警察收買了 人民保姆
也是領我們這些民眾的錢啦 做人要將心比心 劉先生:我告訴妳
人在做天在看 假如今天換是你
你會怎樣呢 妳幫警察說話有好處嗎 還是他會頒獎給你嗎 還是記一支嘉獎給你 坦白一點他也是領妳薪水啦 如果酒駕 撞車
我就看看警察會不會幫妳講話
22 小時前 · 讚 · 2
劉仲維 收買啥?將心比心,那你有對附近住戶將心比心嗎?還好我守法~頂多為未依規定行駛禁行機車道,乖乖被罰一張,不像有人可以整個城市都是我的回收場
17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不要只會將心比心好嗎?劉先生。如果妳會將心比心你早就對這些阿姨將心比心了.一個無心的人把這句有意義的話掛在嘴邊.拜託不要在侮辱這句話了.你這沒心的人就閉嘴旁邊蹲.虧你是個有讀書的人.
17小時 · 讚
劉仲維 違規是不是事實?被檢舉是不是事實?哪裡來的七萬多人?多數決?是要公審嗎?你以為是選舉啊?我之所以會盧上你就因為你前天劈頭就一句腦殘,已備份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所以你的將心比心就是我要生活要賺錢,整個城市我都能用,造成鄰居困擾沒關係~這樣嗎?還真是無私啊~~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加油~把全世界都變你的回收場吧~
17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哈哈哈好好笑.你不要在那邊回應別人的文就不會被罵了啦..自己自討苦吃還在那邊叫嗎?備份就備份阿好可怕ㄛ.搞不好你去法院還覺得是你自己沒事找事做自取其辱.沒什麼本事的人就乖乖的去玩你的開心農場種菜就好.不要在這邊自己回應一些沒意義的屁話可以嗎?乖乖的種菜吧.
17小時 · 讚
張家銘 你也加油吧.把世界邊你的開心農場吧.
17小時 · 讚
劉仲維 違規是事實,繼續辯~
我倒要看看錯的會不會被喇叭成對的~
張先生,請問你說話有依據嗎?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違規還能說話這麼大聲~喝醉啦?
17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我繼續辯又關你屁事?別人違規又關你屁事?好好的回家顧你的開心農場就好不要在這邊給人笑喔要好嗎?
17小時 · 已編輯 · 讚 · 1
張家銘 整件事與你無關!你吃壞掉啦?
17小時 · 讚
劉仲維 挖賽大絕招~甘你屁事,
你是屁孩嗎?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他發文點名我了你覺得有沒有我的事?倒是你,誰啊?旁邊乖乖蹲啦~
17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可能你比較像吧.第一次被屁孩罵屁孩欸.自己都不知可恥了.別人想po文抒發情緒關你個屁事?看不下去不要看ㄚ.看了又在那邊腦羞.大腦神經控制不好ㄛ?書讀太多讀壞啦先生?有問題就要看醫生不要在外面嚇人啦好嗎?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眼睛還好嗎?他點名我了,我回覆有什麼問題嗎?小屁孩國中生?高中生?沒關係~原諒你的不成熟~
17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視力還不錯啦.他沒有點名你的時候你還不是有在那邊汪汪叫?自己沒事找別人的文留言又在那邊腦羞?沒關係我可以原諒你沒去看醫生.我會多多關懷弱勢兒童.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所以你想表達什麼?他違規是對的不該罰,警察擾民斷人生路,還是什麼?違規已經是站不住腳了,還可以嗆聲真是厲害啊~在下佩服佩服~
17小時 · 讚 · 2
Fsdf Fdg 劉先生 妳可以去演講了
妳對警察那麼中心 為何妳不去當警察呢 還在做木工 自以很厲害嗎
講那麼多廢話
16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謝謝你的佩服~我想別答的就是別人po文抒發情緒有你的事嗎?看了別人的文不順眼就腦羞嗎?腦袋無法控制自己嗎?哈哈哈哈我嗆聲ㄛ好像是你先嗆的吧?自己無恥還不知道自己無恥的人多可憐啦.我們要多多同情他.
16小時 · 讚 · 1
湯凱成 劉先生,你真的是大學生嗎?你應該看得懂中文吧!還是你非本國籍?我的本意是在替阿姨出口氣,要個公道,你卻一直模糊焦點混淆視聽,我真的覺得你的動機不單純!
16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F:木工?眼睛還好?需要介紹醫生嗎?
屁孩:他po我名子我能不理?
湯:我的重點則是你違規還大聲喔?國籍怎麼了?你要什麼公道?把人行道讓你無限使用?你就天天違規吧~警察辛苦了~
15小時 · 已編輯 · 讚 · 2
湯凱成 幹?你是怎樣啊,那麼多英雄俠女解釋給你聽,你還是要模糊焦點,你的理解能力是不是有問題呀!
15小時 · 讚
劉仲維 你沒佔用人行道,會有人檢舉?會有警察來?阿姨辛苦撿的紙就你這種不肖業者害的,還想說什麼?罵髒話耶~好害怕~~
15小時 · 讚 · 1
湯凱成 你不覺得你已經引起公幹了嗎?幼稚!
15小時 · 讚
劉仲維 是喔~公幹也是你們幾個幹,另一個粉專呢?你站得住腳?私訊你了,請看看吧
15小時 · 讚 · 1
湯凱成 我不懂你的意思,講明點!
15小時 · 讚
Wei Ni 劉xx 你覺得你這樣很厲害喲 哈哈哈 笑死我
不要只會靠嘴巴
還有沒有
14小時 · 讚
Fsdf Fdg 他就是只會嘴巴
還會幹嘛 我們就看他多厲害啊
13小時 · 讚 · 1
Wei Ni 想當網路紅人吧
13小時 · 讚
Fsdf Fdg 應該是哦
13小時 · 讚 · 1
Fsdf Fdg 劉先生: 妳家近很有錢 過的很好
妳要想想別人 人家都在撿回收了
有愛心了 不管違規不違規 阿伯 阿姨 很有愛心在做資源回收了
妳要有同情心啦 人家環境沒有比妳好 阿伯 阿姨 每天做資源回收
過著生活的 那警察呢 在那邊辣涼
等領薪水 還欺負老人家 人家以經日子很難過 劉先生 妳考慮這點嗎
妳生活一定不錯 但是人家生活中不想妳一樣 還在這邊幫警察講話
13小時 · 讚 · 1
Wei Ni 他就是生活太好
閒閒沒事找事做
13小時 · 讚
Fsdf Fdg 對啊
11小時 · 讚
劉仲維 聽不懂?違規了是不是事實呢?
這件事情不就是因為湯先生違規了才引發的?
日子難過但是該遵守的就要遵守大人大種需要我教嗎?
10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請問影片中是不是有違規事實?
有!警察對~
請問警察執行公權力是否順利?
沒,因為遇到刁民
就這麼簡單,問題解決~
繼續吧~希望警察天天光臨
10小時 · 讚 · 1
Wei Ni 劉xx 公道自在人心
10小時 · 讚
劉仲維 維尼知道就好~
10小時 · 讚
Wei Ni 你會錯意了
10小時 · 收回讚 · 1
張志生 劉仲維你還是滾回你的鬼島取暖吧!別再這丟人現眼了,在這你只有被公幹的份,看你何時會搞到去拾荒的地部
6小時 · 讚 · 2
張志生 請天天光臨吧!那些警察就跟你一樣只會吃飽沒事幹還要領
6小時 · 讚 · 2
張志生 薪水真的是 大才小用 有種就去欺負黑道或者是通緝犯,別只再這裡欺負善良,丟人現眼
6小時 · 讚 · 3
張志生 請你跟那些自以為是的大才別在小用自己了,可以嗎?你們這些鬼島台灣的 鬼才
6小時 · 讚 · 2
張志生 你聽不聽的懂人話,警察對那些拾荒者強取豪奪就沒違法嗎?你們只是借職務之便順便欺負那些拾荒的弱者,還可以有保護傘保護的傢伙,囂張個屁啊!等到哪天戰爭的時候你們這些人還不是要躲在我們這些後備軍人的後面當啥都不是的 屁 到時後你們再囂張給我們看啊!到那時候你們自以為是的保護傘啥都不是只是個讓你們丟臉的破傘,想到那時候不管會不會發生,都讓我替你們感到丟臉~
5小時 · 讚 · 3
Wei Ni 張大哥 說的不錯
5小時 · 讚 · 3
張志生 我只是看不慣而已,沒什麼
5小時 · 讚 · 2
張志生 這種人就是讓人家覺得氣結,只會欺負拾荒的弱者,不敢欺負其他人
5小時 · 讚 · 1
張志生 我看不起這種人
5小時 · 讚 · 2
湯凱成 張先生仗義直言,小弟非常感謝,但是卻還是有人硬是要把焦點給模糊,讓人心寒至極,不勝唏噓!
5小時 · 讚 · 2
張志生 我的良心還沒被狗啃了
5小時 · 讚 · 2
湯凱成 雖然這個社會生病了,了但是還有張先生等各位英雄豪傑情義相挺了,小弟實在是倍感窩心,可惜還是有妖魔鬼怪在混擾亂視聽,實在是令人非常惋惜,現在這個社會的是非跟對錯已經不再像從前那樣單純,可以為了自身的利益顛倒是非,幾盡混淆視聽之所能! 小弟真的非常希望能回到從前那單純的台灣,黑就是黑,白就是白。
5小時 · 讚 · 2
劉仲維 黑就黑,白就白,阿姨可憐,占用人行道業者可惡~
5小時 · 讚
Wei Ni 劉xx 是佔用你家是嗎?
那塊地你收錢的是嗎?
一直講不膩嗎?
你家是住大海噢
5小時 · 讚 · 1
Wei Ni 還有我真想告訴你
姓劉的全世界那麼多
你幹嘛自己先對號入坐
是有指名道姓嗎?請問
好笑 笑死人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那...阿姨阿~我有惹到妳嗎?
4小時 · 讚
劉仲維 照你邏輯~我只是說占用人行道業者可惡~沒說誰耶~
還是被開太多單,已經是不肖業者代表了?
4小時 · 讚
魏詠興 他有他的想法干你屁事啊 這四個字你不是很愛講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光是違規就站不住腳了~別在大聲啦~
警察加油~維護市民用路權益~罰到他怕~
4小時 · 讚
劉仲維 干你屁事不是我先講的呦~~~眼睛放亮點~~
4小時 · 讚
Wei Ni 哈哈哈
大家看一下 我說劉xx
沒說他唷
又對號入座了
就是看不慣這種靠嘴巴又沒膽的人
我一點也不痛不養
不要一直騷擾別人
4小時 · 已編輯 · 讚 · 1
劉仲維 我說阿姨~沒說你呦~大嬸~
4小時 · 讚
張志生 劉仲維你別在拗了,你們欺負拾荒者才是黑,你們這些利用中華民國賜予你們權力而來合理欺負人的狗屁事情才是真正讓人唾棄的,你們這種人才真的是可惡至極,我嚴重懷疑你是個不分黑白事非的無良警察,你們這種人何止可惡,比那些賜給你們權力的政府還要有過之而無不及,我在說一次別拿著雞毛當令箭,你們真的比那些政客還要無恥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那占用道路是白嗎?
4小時 · 讚
魏詠興 很亮啊就是很亮才看的到沒良心的家伙
4小時 · 讚 · 2
劉仲維 黑阿~沒良心的不肖業者占用人行道嘛~
4小時 · 讚
劉仲維 加油~~警察開到業者不敢放~
4小時 · 讚
湯凱成 劉先生,你真的白目到無人能敵的境界,影片都拍的清清楚楚、連分局巡官都認為員警行為過當,叫我不要放在心上,我還有錄音檔,真的很不想把這一段?出來,枉你讀到大學,連是非都不分,一直刻意用心良苦顛倒是非,你到底用意何在?
4小時 · 讚
張志生 劉老頭,你才是會拗,老猴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我有說我同情阿姨囉~
只是對你這不肖業者的行為感到不齒~
占用道路還凹警察~很會~
4小時 · 讚
張志生 因為他無良啊!
4小時 · 讚 · 2
Wei Ni 湯大哥 不要理那種愛對號入座 又感覺沒讀什麼書的人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張先生你好像年紀比我大阿~
4小時 · 讚
劉仲維 現在是違規先大聲就贏囉?乖乖交罰單吧~~
4小時 · 讚
4小時 · 讚
張志生 你才是無恥的傢伙
4小時 · 讚 · 2
張志生 你別在裝了,無恥
4小時 · 讚 · 2
魏詠興 請大家不要在回他了 浪費自己的時間 懂得人就懂 不懂的人 講在多也沒用
4小時 · 讚 · 2
劉仲維 張志生說誰啊?
4小時 · 讚
張志生 是啊!你這無理的小鬼
4小時 · 讚 · 2
Wei Ni 你是在威脅別人唷
還是我應該其他人民保母治你
不是只有你好過 不要太小看別人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我只知道有不肖業者占用道路導致鄰居困擾,颱風尾掃到阿姨~然後業者持續凹~
4小時 · 讚
張志生 那你何時才要處理你這三害之首
4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誰威脅?哪句啊?好好奇~
4小時 · 讚
劉仲維 張志生:誰阿到底?
4小時 · 讚
劉仲維 誰的勢力?誰有勢力?想威脅誰?
4小時 · 讚
劉仲維 好~害~怕~
4小時 · 讚
張志生 在我認知你才是應該處理的傢伙
4小時 · 讚 · 1
魏詠興 你看看陷阱跑出來了吧你不是說我眼睛要放亮 夠亮吧
4小時 · 讚 · 2
張志生 何時要掃到你那,我等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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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可以說說到底是誰嗎?叫啥名?提醒注意用詞喔~現在網路很好打官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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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會怕就好,淑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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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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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哈哈 我在跟你說話嗎?
真的很愛回耶
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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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真是淑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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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挖乎~好兇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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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違規大聲就贏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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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劉先生,你的口供又不一樣了,現在變成同情阿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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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是啊你不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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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你被開紅單不要繳,盡量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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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咬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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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關你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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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專攻我的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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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從頭到尾都在說我是在看不慣不肖業者.就是妳害了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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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你沒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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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們這些淑辣也只會開紅單還能幹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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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有~就別大聲~下系下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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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違規你開我紅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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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會被開還不是自己違規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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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開啊!4小時 · 讚 · 1
張志生 淑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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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你就交吧~~盡量占用道路~盡量開~看會不會開到不敢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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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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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張大哥 別理那種人
早晚踢鐵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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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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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道路你家的嗎?
好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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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在寒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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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道路是公共的.難道是他家的嗎?
不能占用就不能占用還大聲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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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喔!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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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我笑到肚子好痛喲
怎麼有人一直跟我對話
我又不認識他
立冬還沒到 一直遇到怪人
嚇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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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公家是你家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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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在哭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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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有人自言自語~好好笑捏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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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說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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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也不是他家的他能站用?是用路人!是公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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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別哭啦~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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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錢難賺~別再違規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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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滾回去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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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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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劉先生你詞窮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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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回你的鬼島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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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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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湯先生~?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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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山 這以經是針對性了 警察取蒂沒有錯 但是那位警察的轄區奇他違規都一識同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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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他無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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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才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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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他是有人檢舉,加上他本人屢勸不聽,警察不盯他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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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問題嚴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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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沒禮貌人家張先生都一直稱呼你為劉先生,你卻直呼人家的名諱,這不是一個文明人應該有的修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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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別在扯開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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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到底你的目的何在?請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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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真的是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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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名諱?你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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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被公幹還有臉待下去真的是臉皮狗夠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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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的目的很清楚,我在聊天室有跟你說了,我是打白話文,還需要註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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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厚臉皮的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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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你說誰阿~大聲說出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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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不是白話文而是白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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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看來我們爭執的是不同的事情,一件一件來。
你主張的是那位阿姨路過被無辜掃到,真的很值得同情,可以跟那位阿姨去警察機關申訴,我阿罵也有在撿回收,我也知道很辛苦,針對這件事去申訴,不要讓阿姨辛苦撿的付諸流水。
另一方面,你們違規是事實了,就別大聲嗆警,他們沒有很喜歡開單,東西也別再擺到人行道了,以免再惹鄰怨,也不會再出現事端。
第三點,你一開始罵我“腦殘”,甚至公開po文,我感覺受辱,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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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白目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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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這是我早上傳的,你也看過了,有要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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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你在說誰?4小時 · 讚 · 1
張志生 你以為每個人都像你們那麼閒嗎,還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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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沒人像你們那麼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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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權益不維護?那就是你的問題啦~4小時 · 讚
湯凱成 更何況事實就是事實,為什麼你要斷章取義?
我從頭到尾都說我違規是我不對!我是同情那位被欺負的阿姨!根據這兩天的貼文,你又變成針對我的違規窮追猛打,你到底跟吳姓員警是啥?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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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怪誰?怪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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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有說你嗎?別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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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沒說你說我阿~好奇你在說誰不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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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不然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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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怪你嗎?還是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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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怪占用道路的不肖業者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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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是啊!不是說你,你搭啥屁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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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擾鄰造成檢舉進而導致阿姨掃颱風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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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哪位啊!這麼有正意幹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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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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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我不能跟張先生說話嗎?好奇一個人再對空氣說話呀~想確定她的精神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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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阿你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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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是鄰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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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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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關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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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不能是用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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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又是哪跟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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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是路人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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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一個大學生也是用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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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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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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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很會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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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噗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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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關你屁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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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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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比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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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我為什麼要跟你道歉?就跟你說腦殘這兩個只是形容詞你是要對號入座,我也沒辦法,你的說法一變再變,怪了?你這「目閘仔」別在找漏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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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不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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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絕招~關你屁事耶~
看到占用道路,我是用路人,不關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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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他就是心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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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住海邊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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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就要看警察機關怎麼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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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管那麼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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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看你大頭貼發現你在海邊耶~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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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又關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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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是警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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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先生你省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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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不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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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是公民~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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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不能在海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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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可以阿~沒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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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垃圾山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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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才該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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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我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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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說誰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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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阿湯先生你很會打臉捏~名諱?剛怎麼又墊墊了?很會說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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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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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警察是你爸爸嗎?你有點志氣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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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有說你嗎~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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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他哪有你會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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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我有說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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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阿湯哥阿~PO影片打臉就算了,現在留言也可以打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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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屁事會別不會管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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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你在跟誰說話?好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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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打臉的是你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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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就乖乖不違規不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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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跟誰說,關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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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問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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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問不得喔~很兇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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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違規又關你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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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小生~怕~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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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不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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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兇給我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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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淑辣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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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沒你兇阿~怎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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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現在是你沒有警察會覺得不安全嗎?還是你是警察之友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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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在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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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湯先生你可以不用再扣帽子了,我只是大學生.公民也是用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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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所以你會對我怎樣嗎?恐怖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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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就當你的淑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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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誰是淑辣說請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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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你又能對我怎樣,淑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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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你就省省力氣~違規就別大聲乖乖交罰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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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沒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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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幹啥,我有說誰嗎!你是不是心虛又要ˇ對號入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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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說誰沒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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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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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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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所以在問你說誰嚕~說了看到一個一直在碎念的人要主動關心,確認他精神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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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照一樣邏輯.
沒路用的腳小~~(我沒說誰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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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在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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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當然是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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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真替你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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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可以把名子說清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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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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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這樣要檢舉比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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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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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快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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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帶種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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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也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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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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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沒說你呦~~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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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帶種你指名道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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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你呢?沒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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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很會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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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又加油,黑心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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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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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不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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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湯先生~還是要重申.針對你在之前PO文說我腦殘,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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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是不爽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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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加油~心平氣和下來免得高血壓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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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要是不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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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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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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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有高血壓就別嘴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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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去睡你的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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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希望你晚上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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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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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對不起,劉先生!我不該把你有病的事實講出來,抱歉,讓你受委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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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有點多
主要是湯先生他一開始罵我腦殘,中間我有私下傳訊息給他,要他道歉,他不道歉,而其他人也幫腔,請問他算是侮辱嗎?幫腔的人有侮辱嗎?
另外,他在別的地方還有說希望我一輩子能"平安"不會遭逢巨變,他特地把平安刮起來,我覺得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算是恐嚇嗎?
以上的內容我都有截圖
有一部分文章他刪除了我也有截片段,其中他在留言中罵我"腦殘"的文章刪除了,可是我有截圖,公然侮辱成立嗎?
法律上我站得住腳嗎?
不好意思問了這麼多問題
重點有用粗體字標注.紅色也是
麻煩律師解答了


律師你好:
想請問我先生去年年底的時候喝酒被警察臨檢 後來判決易科罰金11萬採用分期付款方式,今年10月好不容易才繳完。
我先生近期又發生酒駕+肇事(公共危險罪),目前還在等調解委員會傳喚我們去調解當中,對方也有意與我們和解,最近已收到"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想請問律師:
1.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大概多久會收到簡易判決書?多久會收到執行通知書?
2.請問收到簡易判決書 需要本人到法院嗎? 還是等收到執行通知書在看執行書上面如何判決就可?
3.另外因為我先生是外配,很不巧的是剛好12月份整個月會回國辦事..很擔心如果到時候12月收到執行通知書的話 我們本人不在國內無法執行 打電話給書記官詢問 書記官也說她無法得知判決何時出來...想請問 如果收到執行通知書 若本人不在國內 該如何向法官聲請當時不在國內的證明? 要收到執行傳票的時候就要立刻聲請? 還是可以等待我們回國的時候在聲請? 如果沒人可以幫忙聲請 該怎麼辦??
4.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書上面有提到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以下罰金" 意旨法官有可能會判 關兩年, 或是只繳罰金? 或是關2年+20萬罰金 這個意思嗎? 如果當下無法一次付清該怎麼辦????因為上次罰款我們是很辛苦才存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為避免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就酒駕再犯之發監標準寬嚴不一,造成部分受刑人以遷徙戶籍之方式規避入監服刑,而衍生違反公平原則之疑慮,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研議統一酒駕再犯發監標準之原則,並已將研議結果函報法務部備查。
依據研議結果,被告5年內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之罪者,原則上即不准予易科罰金,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執行檢察官得斟酌個案情況考量是否准予易科罰金:
一、 被告係單純食用含有酒精之食物(如:薑母鴨、麻油雞、燒酒雞),而無飲酒之行為。
二、 吐氣酒精濃度低於0.55mg/l,且未發生交通事故或異常駕駛行為。
三、 本案犯罪時間距離前次違反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之罪之犯罪時間已逾3年。
四、 有事實足認被告已因本案開始接受酒癮戒癮治療。
五、 有其他事由足認易科罰金已可收矯正之效或維持法秩序者。
就上開研議結果法務部已准予備查,並通函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及各地方法院檢察署作為是否對於酒駕再犯案件准予易科罰金之標準。
你看看有沒有符合但書的規定,沒有就沒辦法了


律師先生您好:
想請問您有關交通事故和解的法律問題。上禮拜五(10/17)晚間,家母在騎車返家的路途中被酒駕的人給撞了。在警察先生的建議之下,我們有對其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近日,肇事者一直急於跟我們和解,當然我們也是希望能儘快將此事圓滿的處理完畢。但是,母親的傷勢除了四肢、顏面的擦挫傷之外,還需要觀察頭部的狀況,根據醫生的說明還須觀察兩個月才能確認是否有腦出血的問題。
然而,肇事者急於和解的原因為,他聲稱他11月初要到大陸工作一個月半,他擔心他人不在臺灣沒有辦法準時出庭會被加重刑責。因此,想要我們先與他和解,將他的過失傷害告訴撤銷(他一再保證他會負起全責(另外填寫另一份書面,但我們還是覺得不妥當)。所以想請問律師先生的是,真的如對方所言,如果我們堅持等到兩個月後確定母親的身體狀況無虞再與他和解,會讓他的刑責加重嗎?還有另一個疑問是,公共危險罪與過失傷害的庭會同時開嗎?
p.s 肇事者酒測值高達1.09
腦出血可分為急性和慢性,慢性腦出血的觀察期需兩個月,才能確定。





若您當初是被宣告易科罰金或緩刑,依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6條之規定,良民證不會有紀錄。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6條: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應以書面為之;明確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但下列各款刑事案件紀錄,不予記載:
(1)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
(3)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
(4)受免刑之判決者。
(5)經免除其刑之執行者。
(6)法律已廢除其刑罰者。
(7)經易科罰金或依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五年內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國小的時候,我的爸爸在恆春被酒駕跑車撞上,送醫已無心跳。
車禍前父母早已離異,我與爸爸、兩個叔叔(父親的弟弟)、奶奶一起同住南部。
媽媽則與妹妹住北部。
事情發生在我小的時候,這些事情是憑印象記下來的。
這一百萬(不確定有無其他理賠項目),在我往後求學和生活的路上似乎不曾見過痕跡,到底被誰領走了?
家裡沒人說實話,爸爸與媽媽雙方親友關係交惡,各自推託是對方全拿走的。
爸爸當時有和大陸女子假結婚,不知道有沒有影響?大陸女子來台是為了和爸爸的朋友結婚。後來已結婚,現在還在台灣。
媽媽說她跟爸爸已離婚,不可能拿半毛。我很懷疑,她在當時爭取我的監護權,現在我的監護權也是她的,可見她爭取到了。
爸爸這邊的人,則一面倒說是媽媽全拿走的。
而我什麼都沒有。
事到如今過了十幾年,家人都不說實話。我不知道他們在隱藏什麼?
請問還有任何方法能查明真相嗎?需要什麼證明文件?可以往哪方面收集資訊?
爸爸過世時,親戚對我說他當時有幫我爸爸償還一大筆負債(我也抱持懷疑,而且幼年時期的我根本不知道這件事)親戚要求我父債子償,這方面我該怎麼保護自己的權益?要是以後父母又有負債要我還,因為他們對我並沒養育之恩,形同陌路,能完全避免這件事發生嗎?我不想替當他們的替死鬼。
另外,這個已經失信的家庭,我已打算搬出去,並不讓他們找到。法律不能斷絕關係,但是能防止他們再來攪亂我的生活嗎?請問遷出戶籍或是登記流動人口能防止他們查詢到我的住所和相關資料嗎?




首先先說抱歉 有些明知道不可犯的事卻還是做了
這次的教訓與代價 將會深深放在心中
家父最近開車撞到一名婦人
當場下車查看婦人 因為他喝了酒 並想與婦人私下和解
然後他就離開 請家人去處理
家人馬上到醫院探視傷者
婦人的右手骨折 其它無外傷
對方與目擊者做筆錄都有說到有聞到酒味
隔天晚上自行到警局說明
在這之前或到現在一個多星期都沒有警察通知我們或是做酒測這些動作
婦人住院到現在一個星期了右手骨折開刀
爸爸也是每天去醫院看她 對方要求要請看護和住單人房我們都答應了
但對方的兒子天天都談到"錢"
並沒有表示要不要和解 只說看我們的誠意來解決這些事
今天又告訴家父隔壁床的傷患 肇事者二話不說賠了50萬就和解
我的想法直覺告訴我他是在暗示我們
但50萬真的不是一筆小數目
我們很有誠意想和解 也很後悔酒駕肇逃的事 但已經發生的事我們只能面對
我想來請問各位律師
我知道肇逃是一定有的,那酒駕呢?
雖然目擊者與傷者都表示有酒味 但卻沒有酒測
傷者的兒子也一直想獅子大開口
誠心希望律師們能告訴我
家母已經因為這些事煩心了多天 看了很擔心 謝謝













大大你好 你這第二次酒駕了 除了刑度一定會加重
將來恐怕也是要入獄執行的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解決的辦法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有關您的問題,因為您五年再次涉犯酒駕,有累犯問題,且第一次已判到六個月,故這次可能至少六個月以上。
刑法第47條:
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
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處分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以累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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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沒收到開庭通知的問題,建議您至地檢署詢問案號,再向書座詢問傳訊狀況。
另「酒駕」這個行為是公共法益,不會因為沒有傷到人而不處罰,法定刑如刑法第185-3條,僅供您參酌。
刑法第185-3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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