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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子 104-10-05 06:32

家母因賣場竊盜被移送,已開過一次偵查庭。

檢察官當庭也說,金額這麼小為何不當場和解外加賠償一些賣場損失就好。

家母也說當場她就願意賠償賣場,但賣場不願意堅決提告

我們在開庭前也致電賣場表示願意和解(我們理解和解並不能撤告而是表達歉意及賠償賣場損失),但賣場表示因進入司法程序不宜私下接觸。

但開庭時賣場工作人員(告訴人)沒出庭也沒請假,我們開庭後又再聯繫及親自拜訪。但賣場都用相同理由連見面都不肯,更別說坐下來談了。

下次開庭又快到了。我們能怎麼辦。總不能告訴人一直不出庭也不願接觸談和解,我們幾星期跑一次法院在偵查庭唱獨角戲,案子要耗多久呢?

一、不要過於擔心。

二、你說的情況原則上是可以易科罰金,也就是最後是罰錢就可以了。

      補充:我幫你查了一個判決,台北地院104年度簡字第2275號,在賣場偷了總價398         元的東西,法官判拘役18天,易科罰金一天一千,也就是一萬八千元。

三、如果你母親是故意竊盜,那麼建議認罪。除非你媽是不小心沒有結到帳,才會因為沒有竊盜故意而不起訴或是判決無罪。

四、司法程序速度不會快。

五、老人家如果自己都說得不清不楚,有可能是因為年紀大了,那麼她出門在外極可以會被人家騙,要多注意媽媽的狀況。案件本身並沒有那麼嚴重,但是你媽如果沒有遇過司 法程序可能還是會很害怕,你要多陪陪她。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走,狀元吉第大樓。

一、就閣下所述竊盜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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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10-05 13:57

您好:

若如此亦無須擔心,只要偵查庭的時候案時出庭,將真實情形跟檢察官告知即可,最終得易科罰金或是緩刑緩起訴的機會很高。而司法程序本就需較久時間,所以亦僅能按時開庭並靜候檢察官的處分。

頁子 104-10-05 14:32

檢察官在庭上也認為家母那包熟食是忘記結帳(家母當天也買了其他一大堆東西),而家母也承認即使是忘記結帳,但將未結帳商品攜出就是竊盜。也願意道歉和賠償賣場適當金額的損失。

我們只是覺得賣場非常無聊,你要是真覺得我母親是蓄意偷竊,你就到偵察庭講明白,不願和解也明白說出來 ,不要用已進入司法程序不宜私下接觸為擋箭牌。不理被告就算了,連檢察官都當空氣嗎? 這是什麼處理態度? 詢問總公司也說,這類案件都交由各分店自行處理,但檢察官或法院傳喚,一定都會派人出庭或表示賣場的意見,分明就是唬爛嘛。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05 23:38

檢察官也認為是忘記結帳,得到不起訴之機會就很高唷。

STELLA 104-10-01 20:42

日前,家中的錢不斷短少,接著抓到印傭偷錢,人贓俱獲,送至警局,警方告知:竊盜屬於公訴罪,即便我們不提告,警方也會幫我們提告,差別在於警方幫我們提告,就沒有民事求償的部分。

我有在筆錄上要求我要本人到場,因此還在等簡易庭出庭的通知,請問,簡易庭刑法(竊盜罪的部分),那我的民事求償會再額外開庭嗎? 還是法官會請我當庭和解,是不是我就必須把我的需求金額說出來呢?

最後,現在印傭被扣留在仲介公司等待出庭,這段時間的健保費為什麼是由雇主來支付?她已經沒在我這邊服務了,是否應由仲介支付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會先送給檢察官偵辦,待起訴後,您們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若您們已經終止僱佣契約,則印傭之健保費即不應由您們來負擔,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樂清平 104-09-30 09:08

今年年初 在我擔任某社區的保全時

因為在雨天給住戶方便
放了一部大象計程車進入地下停車場接住戶
讓當時的安全委員看到 因此受質疑為何私放外車入社區...

---以下是我的工作觀---
我不喜歡有人吵架 不喜歡不愉快的工作環境
我希望我跟住戶 跟管委會委員們的關係 大家都可以好好的
我希望我能成為讓大家想起我的時候
都能夠像亂世佳人裡的韓梅蘭那樣 讓人想起來就心裡覺得暖呼呼的
---
因此 我並沒有故意要散播什麼 造成住戶跟管委會的對立及不信任的流言
---
關於計程車那件事 是社區某住戶 她說會 " 好好幫我反應 "
請我把事情經過 line給她 於是我便傳給她了
結果卻沒想到她說的 " 好好幫我反應 " 是這樣反應法
直接散發給各住戶 然後有熱心的住戶將我傳給她的原文
再直接拿給當時的委員們看...
這樣的做法 讓我和當時好不容易經營起來的
與安全委員的良好互動關係整個破裂 也和管委會整個對立...
一刀子捅了三方
傷害了為住戶們的社區安全著想的安全委員
傷害了委員們對我們保全的信任
同時也造成了住戶與管委會的對立

之後
有些住戶覺得我 " 看你平常對住戶不錯 沒想到你是這種人 "
有的委員說 
" 我不想聽 我不想管 你也不用跟我說什麼
我也不想再跟你牽扯到什麼 免得又有什麼在網上傳出來 "

我覺得我很冤枉...
可是跟住戶跟委員的關係 已經回不來的樣子...
我真的沒有辦法忍受
自己好不容易經營出來的工作環境氛圍就這樣僵下去
於是我就跟公司申請調點...
---

離職的最後一天 就剩最後兩小時就要離開時候
我不知道是腦殘還是怎樣
突然想到 現在不是都說什麼 "個資法" 嘛
為了不讓自己的個資流出去 
我想到了會館櫃台有我的履歷表及電子履歷表
想說反正都要離職了 就順便帶走吧

然後 拿自己履歷表同時 因為看到也有已離職的員工的履歷表
就順手拿去丟 我的以及他們的電子履歷表也一併刪了= =
( 哎 我也不知道我幹嘛那麼雞婆 )

然後 就被社區管委會給告了... 
然後 就上刑法了 上公訴罪了 上竊盜罪了 上妨害電腦了...
當時的總幹事檢察官說 他沒有授權我使用會館的電腦
說我盜用社區電腦帳號密碼
---
可是我會知道帳號密碼是因為那時候每星期二
我們保全要顧會館的櫃台 當然要知道帳號密碼 不然要怎麼登入
---
而且要看監視畫面 / 或有急事必須緊急聯絡住戶 / 曾經發生過家裡水管爆掉一直噴水 但家裡卻只剩老爺爺老奶奶在 必須馬上聯絡屋主回來啊 )
---
而且帳號密碼是上一任總幹事在的時候就知道的
結果總幹事卻跟檢察官說 他從來就沒授權我們保全使用...
那幹嘛還叫我們開電腦顧櫃台!?
---
我也不知道以後會怎樣
就因為履歷表 又是竊盜 又是公訴罪什麼的 無法撤銷...
我都不知道我還有未來嗎!?
---
我現在終於知道
為什麼當我在跟住戶要line跟手機號碼時
同事都笑我傻 說不需要 說幹嘛自找麻煩
有郵件 對講機通知不到就通知不到
今天沒人接 還有明天後天…

擔心對講機打過去
會驚擾到家裡有小嬰兒及養狗的住戶…
還用自己的私人號碼傳短訊通知……

至於下雨天…行動不便的住戶…
計程車什麼的……
早知道我就直接照社區規定該怎樣就怎樣
反正總總總總都是我的錯就是 我幹嘛那麼雞婆呢 唉...

我總以為 我在擔任保全服務社區的期間做的不錯
管委會應該會放我一馬 原諒我的一時糊塗
可是沒想到 在面對檢察官詢問的時候 主委卻還是堅持要告我時
才驚覺到我跟管委會的關係有多麼的惡劣...
這樣的結果... 真的真的令我萬分心灰

現在 案件已從檢察官往上遞交 將由法院做判決
都成年人了 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這我無話可說
但我真的只是一時多想 順手丟 順手刪了...
就因為履歷表... 留下前科記錄... = =
---
祇是 一直覺得不甘心的是 關於計程車的那件事 真的感覺好冤好冤... 
---
吃上官司 工作沒了 家人不諒解 心情很低落 不知道該找誰訴說
沒有一技之長的我 又沾上人生污點 不知道以後還能做什麼 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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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櫻桃 104-09-29 23:59

不好意思,想請問若甲方偷竊盜信用卡乙方不知,但在竊盜過程利用乙方去找甲方分散甲方家人注意(甲方家人說不在家,但之後甲乙方又在別的地方見面),之後甲方家人發現信用卡盜刷報警,乙方在警局說什麼不知道,但是甲方承認了一切罪狀也說乙方知道一切計畫,可是乙方真的不知道這個計畫雖然陪同甲方買東西但都只是在外面等甲方並無一起購物,這樣乙方也算是共犯嗎?乙方又該如何證明自己的清白?

文明 104-09-30 00:47
回覆 苦櫻桃 的發言內容:

不好意思,想請問若甲方偷竊盜信用卡乙方不知,但在竊盜過程利用乙方去找甲方分散甲方家人注意(甲 ... (恕刪)

甲方如果主張乙方是共犯  那他要舉證阿.....乙方幹嘛無緣無故要證明自己不是共犯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30 08: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甲若欲主張乙為共犯,須提出乙有犯意聯絡或行為分擔之證據,若無法證明乙有犯意聯絡,乙可主張無罪答辯,且若為乙的信用卡盜刷,乙為受害人,應無所謂共犯之問題,應僅有乙是否授權甲刷信用卡,若乙有授權,甲即無所謂犯罪之問題,若乙無授權,甲即有竊盜偽造文書之犯罪可能。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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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d 104-09-29 16:01

我跟女朋友出去玩的時候 .趁她睡著的時候在他錢包拿了錢.這樣算是竊盜ㄇ?

我們現在還再一起 .但現在我想要分手.他就會拿這個來威脅我.這樣案件會成立ㄇ"?

你好:

會構成竊盜罪,但接下來是證明的問題,如無確切證據,還是無法起訴或認定有罪。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29 23:03

您好,若無證據,也很難因僅有告訴人之指述被認定為有罪。

阿龍 104-09-29 03:24

情況如下: 前幾天我在8591賣了一直帳號.然後我本來所開設的賣場.有註明2手帳號.然後官方帳密可以更改(沒官方帳密無法更改遊戲帳密).並且無給予切結書  後來在交易時我再轉交帳號資料給買方時才發現忘記了官方帳密.當下有跟買方通電話說過我找不到官方帳密.那買方就說要怎麼辦.後來決定是說沒官方帳密沒關西但是要給切結我答應了(在我刊登賣場上還是沒更改說可以給予切結但是我有給)但是切結書是用網路載下後以打字的方式填入姓名.身分證字號.連絡電話 然後傳至對方信箱(沒有給予本人身分證影本.也非本人簽名蓋章而是用打的無第3方有的話大概是8591官方)然後交易完沒幾天買方說她跟我購買的帳號有東西被竊盜.所以她說要對我提告.請問在這樣情形下警'方會讓她拿三聯單對我提告嗎 還是說警方不會受理  請幫我解迷津><苦惱很久 PS:買方事先知道.無法修改遊戲帳號.也無官方帳號 所以按下領收 

您好:1.  因為帳號東西不是由您盜取,且您在交易前已經事先告知無法修改帳號並提供切結書,讓對方知悉,即使對方向警方提告,只要您可證明有事先告知對方相關情形,顯示您並非使用詐術讓對方陷於錯誤,因此不涉及刑事詐欺竊盜罪,檢方最終亦為不起訴處分。2.  雖然您並無刑事責任,但因基本上帳號轉移切結書必須附上賣家本人的證件,以確保帳號所有權已完整轉移,您未依規定之作法,恐會有民事賠償的問題,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alsenlei 104-09-28 20:15

家母欲拾取一住宅附近的廢棄物時,詢問周遭鄰居該屋主是否不需要該物,鄰居說屋主不要了,所以家母才拾走,沒想到屋主突然出現、攔住家母並報警,警察隨即將她上銬及腳鐐帶走。在警局拘留一夜後,第二天被送往地檢署訊問後飭回,現在收到地檢署刑事傳票要出庭,請問:

 

1. 由於家母為文盲,面對被列為被告很害怕、國語也不流暢。請問我是否可爭取陪同出庭?若可,是否需要寫任何書狀?請問有範例可參考嗎?

 

2. 由於她十五、六年前有竊盜前科 (當時被判緩刑),請問是否很容易會被檢方認定為累犯而直接起訴?

 

以上,感謝各位律師百忙中詳細回覆解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聲請為輔佐人,而本件若當時有經對方同意,則應尚無構成竊盜罪,即便會構成,檢察官可能也會考慮給予緩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蔡 104-09-28 09:36

1.在離婚兩年後,發現前妻在未離婚期間盜領自己的存簿30萬,是否仍可以提其告訴。

2.離婚前,因買車申請車貸,但實際上已把買車費用先存入前妻的帳戶,但前妻卻私吞此筆款項,是否可以在離婚兩年後提起竊盜告訴。

你好:

盜領你帳戶內的款項依情況可能會構成竊盜罪、刑法第339條之2、偽造文書罪,若未超過追訴權時效可以提起刑事告訴追究刑責。 你將款項匯入前妻帳戶時,金錢因混同已經變成前妻所有,不會構成侵占竊盜罪,除非前妻有背信之情形,否則你只能終止契約再依不當得利請求前妻返還款項。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28 14: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盜領部分可提出刑事偽造文書告訴,另關於存入部分,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不當得利還,若有違背委任契約證據,或許可提出刑事背信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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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就盜領部分,可提刑事偽造文書竊盜之告訴及民事不當得利訴訟,就存入部分,可提刑事背信告訴及民事不當得利訴訟

一、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您可主張依不當得利法律關係,請求被告返還30萬並按刑法第342條背信罪提起刑事告訴,背信罪係因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之不法利益,或損害於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而成立。閣下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本所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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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如 104-09-25 05:14

請問,自103年三月與先生分居,一開始2名小孩跟他生活,因獨留子女在家(社工與警方都有介入);所以自同年7月雙方協議小孩與我生活。之後又因撫養費關係,我們雙方走上法院,於104年3月開庭確定,對方需給付我兩名小孩撫養費直至20歲

今日,對方到法院提出申請離婚與?取監護權,請問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才有勝算?我要兩名小孩監護權撫養費(對方已刻意將他名下財產轉移)

P.S   1.對方曾有竊盜前科

2.獨留小孩在家的記錄

3.有診所開立的憂鬱症診斷

4.他是保全,我是護士

5.小孩從出生就由我娘家照顧長大(94和98年次)

6.小孩與我生活的意願很高

7.自分居至今,對方從無來電找過小孩

 

律師救救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25 08: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離婚的部份,倘若您不想離婚,則必須依據對方所提出之離婚事由提出答辯,請詳述。

2、子女監護權的部份,就您所述的狀況,法院判給我方的機會是有的,不過要有相關事證能夠提出,屆時法院會依據雙方的經濟能力、照料能力、意願、訪視報告等來作綜合判斷。

3、倘若對方有委請律師提告,則建議您應該也委請律師協助,避免訴訟上的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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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您確認幾點事情

1.您是否有意願離婚?

2.去年7月的協議為何, 契約內容是?

3.今年3月開庭記錄判決內容?這次離婚與爭監護權的官司的起訴狀內容為何, 訴之請求為?

4.您應該先靜下心來決定是否要離婚, 如確定要後再來思考如何提高爭取監護權的方法, 從您敘述中, 的確有很高的勝算, 但是重點是如何將這些有利的部份呈現給社工與法官

本所處理這類案件經驗豐富, 可參考本所成功案例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html?type=%E5%AE%B6%E4%BA%8B

由於您陳述很多不明確之處,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區分為二個問題,第一個問題為您是否願意離婚,如果您願意離婚,只是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無法達成共識,可只先就離婚的部分,達成協議,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的部分,交由法院裁判。如果您不願意離婚,便須針對對方所提離婚事由,提出反駁。

第二個問題是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的部分,必須先檢視先前雙方的協議內容;再者,由於未成年子女皆與您同住、由您照顧,您可提出您妥善照顧子女子女意願等證據,向法院證實您適合擔任監護權人。

離婚以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的部分,涉及諸多法律關係,既然對方已經提起訴訟,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便律師針對您的案件,具體提出規畫及建議,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25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無須過度擔心,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進行答辯,並針對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之部分,加以闡明,並預先做好準備社工家庭訪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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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25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無須過度擔心,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進行答辯,並針對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之部分,加以闡明,並預先做好準備社工家庭訪視。

johnny40193 104-09-23 16:28

我有一位就讀高中的未成年孩子,日前被警局通知說店家報案指我的孩子在我帶他去商店買東西結帳時,他們的監視器畫面拍到我的孩子順手牽羊一個60元 的商品。孩子說他的確有拿起來看而已,但是最後沒有決定買就放回去了。警方監視器畫面有拍到孩子拿起食品,最後也有拍到他把東西丟到其他的架子上。但是警員說店家是後來清點的時候發現東西少了,調監視影片後在架上只有發現商品的標籤。但是孩子做筆錄的時候堅持他沒有把東西帶走。 我覺得商家的監視器畫面對我們很不利,因為影片畫面不是很清晰,我也無法判斷孩子到底是丟回商品還是標籤。

我聽說一般這種未成年竊盜案件,若是沒有前科,坦承認罪,和店家和解,犯後態度良好的話,檢查官可能會緩起訴, 但是孩子堅持他沒有拿走東西,這樣的話就不能走認罪協商了吧? 我們又拿不出什麼有利的證據, 這樣會被起訴或判很重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23 17: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是未成年,所以是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由少年法院審理,屆時會有相關處遇,但是竊盜行為不會有所謂的刑事前科

2、倘若有拍攝到我方把商品放在其他架上,則應有無罪空間。

3、少年事件的認定除了少年的行為外,還會檢視家庭狀況、子女的言行等,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23 20:44

您好,若無法證明您的小朋友有竊取之行為,可以爭執之。

另外,若小朋友未滿18歲,則是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縱使認罪,可能也只是訓誡或假日輔導,不用過度擔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23 20: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於少年事件處理之程序中,您小孩頂多保護管束,不會被關,不用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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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頁子 104-09-23 12:08

有人跟我說竊盜罪若賣場不願和解聲請調解 但我記得調解不是告訴乃論刑事案件才可以嗎? 公訴竊盜罪也可以?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23 20:27

調解沒有規定是哪種案件,但若賣場堅持不調解,就算把案件移付調解,賣場代理人員應該也不會到,調解也不會成立。

kenchou 104-09-20 12:58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我和女朋友分手後,我有打一副鑰匙給她。她跟我說,她要來我家拿衣服。結果順手把我存的零錢約八千多拿走了。她的意思是說,因為前陣子她去臺中,她說因為之前出門都花你的,所以她放兩千塊在桌上,怕我身上沒錢,這是第一。第二她朋友跟她借5000元,她請朋友拿來給我,她人在臺南。說這5000給我用。但這5000說她後來回高雄。我們雙方一起花掉的。她現在的意思是說,我欠她錢。所以她拿走我的八千塊。我後來要不回來,有去報警。警察已用竊盜罪送辦。我想請問一下。這案子成立嗎?

頁子 104-09-20 02:02

上個月家母在賣場因有商品未結帳被商家報警逮捕以竊盜罪移送 我透過市議員幫忙聯繫賣場希望能和家母一起去賣場致歉並給予適當賠償 家母是因為東逛西逛再加上年紀大了 有一包忘記從購物袋拿出結帳 我知道竊盜罪屬公訴罪就算取得商家和解書也無法撤回告訴 但至少能讓檢察官瞭解我們是認錯的但賣場拒絕議員助理及我們的拜訪要求 (家母做筆錄時也承認他有把那包東西放進購物袋 只是忘記拿出來結帳) 我想問是否可以將我和議員服務處聯絡的電子郵件列印出來證明我們認錯並願意賠償只是賣場拒絕(我和議員助理間聯絡全用電子郵件) 在偵查庭前呈給檢察官這樣做是正確的策略嗎?  會讓檢察官反感嗎? 會不會造成檢察官對家母未開庭就有不好的印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20 09:2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其實不用過於擔心,我方只要妥適表示願意和解即可,包含存證信函電子郵件或是等開庭的時候告知檢察官均可。

必較不算是很嚴重的案件,只要坦承犯行、誠心進行和解即可。倘若遭遇比較極端的檢察官,屆時再委請律師協助辯護即可。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20 14:33

您好,有些大賣場(尤其是某些外商)遇到這樣的情況,確實都沒有與被告和解的意思,建議誠懇向檢察官表達已有悔過之意。

Scott 104-09-17 22:01

P.S 8/24之前我完全沒有前科


8/24號時,我跟朋友一起去逛大賣場,東西放置手推車後,因為貪圖方便的關係,從二樓賣場的入口處想搭電梯去三樓結帳,而未從賣場內部應行走的路線行走至三樓,當時就被商家攔下來,並報警處理以竊盜案受理,案子在今天9/17開完第二次偵查庭了,


在開第二次偵查庭的時候,檢察官處處偏坦告方,完全不採取、理卻我跟我朋友的說法。後來檢察官就提議說,『你們要不要緩起訴?』但因為我們不認為自己有罪,所以當下不妥協檢察官給的緩起訴,就被檢察官起訴了。


但是在9月6號時,我自己一個有在別邊犯起一樁竊盜案,這個的的確確有做,在第一次偵查庭時,我也坦白從寬、全盤托出、全部都承認有罪。


問題:

朋友告訴我說第一個竊盜案能緩起訴的話就緩起訴,打到法院也不一定贏,

我自己本身也沒有什麼把握打贏第一個案件的官司,因為我們的確已經走出賣場了,也有拍到。

只是檢察官不採信我們真的是要去三樓結帳而已。

但是若是接受第一個竊盜案的緩起訴條件的話,我第二個案件的偵查庭只要一開,

不就等同於會被撤銷緩起訴且會被一併執行。

我現在到底該怎麼辦?
該把第一個案件的官司繼續打下去?還是申請再議請求檢察官判處緩起訴

第一個不大可能打贏,第二個的話又會被撤銷緩起訴且一併執行。

是不是無路可走了?



P.S  我領有重鬱手冊,對案情有幫助嗎

如果真的合併執行了,我有機會可以聲請易科罰金或者易服勞動、易服社會勞動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第一件竊盜案可能要看監視器完整畫面,及您當天購物車上物品為何?才能判斷您主

      觀上是否有竊盜犯意,也不一定完全無辯護空間。

2、假設第一案緩起訴後,第二案遭起訴或判刑,先前之緩起訴即會遭撤銷

3、如您所犯二件竊盜案均非加重竊盜罪,縱使兩罪合併執行,仍有易科罰金之機率,亦可

     以重鬱手冊請求法官從輕量刑。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一、scout 你好,我最近在學英文,scout好像有童子軍的意思。

二、不要太擔心。

三、檢察官已經起訴之後就進入法院,不可能再回去緩起訴了,如果認罪和解的話可以爭取緩起訴或是輕判。一般來說竊盜案件法官多會給予得易科罰金之判決。

四、如果是無辜也可以爭取無罪,在難以舉證的地方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

五、判決確定後才有實際上去向檢察官聲請易科罰金、分期繳納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的問題。

六、不要太擔心,心情如果不好的話可以寫一些正面日記,有時候我心情也會不好的,還有可以看running man,超搞笑的,應該會有幫助吧。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曉虹 104-09-12 14:39

95年時母親存款遭竊..後母親死亡..我們一繼承人身分提告竊賊刑事..竊賊被依詐欺 竊盜判刑5個月..民事方面竊賊親口承認將贓款藏匿於A帳戶中【有2筆50萬是直接轉匯】在101年我們提告A不當得利...可法官只判賠直接匯入的100萬..理由是說其他存款我們無法證實不是A的,竊賊在其他案件做證人說A的帳戶都是他在使用..錢都是他存的,縣想請教現都104年我們還可再提告A不當得利將其他2百萬要回嗎?還有友人告訴我說我沒告竊賊是錯誤的..因為我主張A返還這不當得利..就不能告竊賊....這是真的嗎?我如告不成A就不能再告竊賊了嗎?

Jin 104-09-11 22:55

大約半年前我跟另一半分手了,主要是因為她一直掐我說我劈腿要一起死
後來是我踢開她所以她才放過我
(有證人看到,事後做筆錄有告她傷害,因為原本沒有要提告,只有去驗傷,但因為實在氣不過,結果警察堅持不用開三聯單,說上法庭再跟法官說,只有記錄在筆錄上)


不過交往期間彼此的金錢都是互相有牽扯
她因為不滿我要分手
所以把交往期間我幫她寫〔申辦手機貸款的申請書〕這件事拿去告我偽造文書
但是所有資料都是留她的,銀行也是她親自親口核對資料的
證人是她媽媽,不是我,所以銀行也有跟她媽媽核對確認


之後她說我拿她證件不還,所以告我妨礙自由
但是我幫她辦完手機貸款就馬上還她了
(她應該沒有辦法舉證,我也沒辦法證明)

最棘手的是,她要求我幫她打客服開通網路銀行服務要轉帳
因為她上班沒有辦法接電話,結果隔天她轉了一萬塊給我,
她自己說她要還我錢,因為我幫她繳過信用卡
結果隔兩天居然馬上告我竊盜 :(

四月份已經去警局做過筆錄了,前幾天收到法院的刑事傳票
我現在擔心的是,開庭時,我應該要承認嗎?
但是我只有證人沒有證據證人如果不想惹麻煩,也不一定會幫我
請問這樣會成立嗎?

我知道我有做這個行為,但我真的都是經過她授權的啊!
可是我拿不出證據來證明,我現在困惑的是,我應該主動找她和解嗎?
因為傳票上有註明「若有和解,請攜帶和解書」
如果沒有和解,會不會被當庭收押呢?

因為我從來沒碰過這種事情,真的很擔心
而且目前身上還有車禍民事糾紛和門號被盜辦所以電話費沒繳
這兩件事情在跑法院,不知道會不會影響判決結果

一、不要太過擔心,事情沒有你想像的那麼嚴重。

二、這世上並不是沒有人可以證明你的清白,有一個方式叫民間測謊。

三、在你的情況,是情人間的關係很容易就找不到證據,所以這個部分證據如果有窮盡的地方可能就要靠測謊了。測謊的部分有公家測謊也有民間測謊,公家測謊要檢察官或是法院願意送測謊才有的測,而且如果一緊張沒測過你就GG了,所以你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因為是自己付費私下去測,所以比較不會有心理壓力,只是民間測謊在台中而且有測謊費用的問題[這個部分律師並沒有收介紹費,你自己跟民間測謊公司的人談吧]。

四、要和解也是可以考慮,但是用字遣詞要注意,並不是有做所以和解,而是為了息事寧人所以和解,這個很重要,有的人談和解談半天沒談成,然後寫的書面就被拿去當有罪的證據了,這不是很遺憾嗎?

五、如果有錢請律師就請個律師幫你吧,如果無資力請律師的話請認真考慮找法律扶助基金會找律師幫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直走靠左,你會先經過一個水果攤,綜合水果汁蠻好喝我喜歡;然後經過一家咖啡店,如果你喜歡喝咖啡可以去喝看看[不保證],然後會經過一家炸雞排[讚啦我只能這樣說] ,然後你會經過信義房屋[是間好仲介],然後你會經過一些銀行[記得先領錢再來找律師],如果你到了文具行那表示你走過頭了,再走到全家便利商店表示你走太遠了,進去買個礦泉水再來找律師吧[太多人買飲料了律師都快得糖尿病> <],我們大樓叫狀元吉第大樓,這個吉字我常打錯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Maggie 104-09-07 23:11
依照移民法18條規定禁止有犯罪記錄的外國人入境台灣,其犯罪記錄的定義為?不論輕重的罪嗎? 因朋友(外國人)想來台灣旅遊,但因10年前在當地國有竊盜罪記錄,這樣他還有辦法入境台灣嗎?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9-07 23:57

您好!

外國人在本國或外國有犯罪紀錄,其禁止入國期間如下:

(一)經法院為五年以上之有期徒刑之宣告,禁止入國十年。

(二)經法院為三年以上未滿五年之有期徒刑之宣告,禁止入國九年。

(三)經法院為一年以上未滿三年之有期徒刑之宣告,禁止入國八年。

(四)經法院為未滿一年之有期徒刑之宣告,禁止入國七年。

(五)經法院為有期徒刑以上刑併緩刑之宣告,禁止入國六年。

(六)經法院為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禁止入國五年。但有虛偽結婚之事實,禁止入國七年。

(七)經法院為拘役或罰金併緩刑之宣告或免刑之判決,禁止入國三年。

(八)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毒品裁定觀察勒戒,禁止入國五年。但經檢察官認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獲不起訴之處分,禁止入國三年。

(九)經檢察官緩起訴處分,禁止入國三年。但有虛偽結婚之事實,禁止入國五年。

(十)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除有虛偽結婚之事實,禁止入國五年外,餘禁止入國三年。但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規定,不予禁止入國。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TE 104-09-07 18:46

因為公司發生竊盜 所以公司要求我們這部門的人 要做筆錄然後 還要給一份通話紀錄 但是因為有人怕說會因為通話紀錄的關係 被誣賴是小偷 所以請問一下各位律師 

當公司發生竊盜案的時候 公司要求給通話紀錄跟接聽的紀錄的時候 一定要給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公司無權要求您們提供私人之資料,您們可以拒?,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my 104-09-07 03:29

購買商品店員少結賬一項 事後發覺拿發票回去繳交未付帳款 店員也結了帳 這樣會被提告形成竊盜

沈恆 (沈律師) 104-09-07 05:32

您好!

竊盜罪要有竊盜故意才會成立,您可以主張事後發現未結帳商品即主動再結帳付款,並沒有竊盜故意。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Amy 104-09-07 15:17

律師你好 如果事隔一小時才拿回去呢 那店家什麼時候提告都行嗎 想請問被提高的機會大嗎 畢竟結賬的時候都放在桌上並沒有藏匿 是店員疏失

Amy 104-09-07 15:2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竊盜罪要有竊盜故意才會成立,您可以主張事後發現未結帳商品即主動再結帳付 ... (恕刪)

律師你好 請問那如果事隔一小時才拿著發票回去這樣可嗎 請問這個可以追訴多久呢 那這樣被提告的機會大嗎 畢竟結賬是都放在結賬台上 是員工的疏忽嗎 我真的很擔心 目前還沒事

林噗噗 104-09-04 20:01

我想問說 偷自己爸爸的錢 會被告竊盜嗎?(前提有坦承拿錢的理由)

有得到爸爸的原諒 我也有答應我爸每個月還5000給他 他也說好

可是他卻說(如果你每個月沒還5000就要給我好看) 就說要告我

 您好,

直系血親卑親屬偷尊親屬的錢屬於告訴乃論,爸爸在六個月內可以向您提告,既然犯錯了就認真還錢吧。

林噗噗 104-09-04 20:43
林俊賢 謝謝你的答覆 那林俊賢律師 能否再請問你 要是提告了 會被捉去?嗎 會有前科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04 20:55

您好,依據您所描述之情形,係屬一定親屬間之竊盜罪,是告訴乃論之犯罪,若爸爸未在六個月內提告,就無法提囉。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04 20: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親若於六個月無對您提告,即無法再告,即使提告,您可與父親和解,請求父親撤回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9-07 10:03

您好:

如同前幾位律師所述,本案關鍵在於親屬間竊盜告訴乃論之罪,且告訴期間為6個月。因此端視行為時至告訴時間隔是否超過6個月,如業已超過6個月,則無法提告刑事,但仍可透過民事訴訟方式向您追討債務;若未超過6個月,仍隨時得提告,故建議您還是要依父親要求還錢為宜。

Ernest 104-09-03 08:52

律師您們好

事由
小弟所在公司為MIS人員,前天公司特助帶了B公司的MIS來請我課長交出所有資訊系統資料(含帳密、系統架構..等),但課長有說沒有收到認何簽呈指示我們不能交出這些東西,可能構成洩漏公司機密的罪名,後來課長就離開位子。

但特助換找我,強迫我寫這些東西。
當時我就有跟特助告知,小弟的權力可能不能做到這件事情,請他跟經理或課長談比較恰當。

特助回我 我都站在你面前 還需要經理跟課長同意幹嘛 快點寫
僵持將近5分鐘小弟只能坐下寫

再來是特助無憑就指控課長假日來公司,竊盜公司物品(辦公室皆有錄影毫無證據),課長反駁卻被特助說反正你就是有(在5人以上的辦公室)。

當天課長被資遣,現在準備要提告公司。 


疑問

1.因當時並沒有想到馬上錄音存證
小弟應該在事後請B公司的MIS簽印小弟非本人自願寫下資料嗎?在場有其他同仁可做人證 

2.特助是否已成立強迫罪及毀謗罪?

3.無錄音時該如何取證?  若必要是否要請當時在場同仁出庭? 

你好:

要先釐特助要求你這樣做是否符合公司正是流程,你是不是有保護公司秘密之義務,若特助有權利要求你交出,將來出事情洩漏工商秘密罪及違反營業秘密法的刑事責任事由特助負擔與你無關。若特助無此權限,你仍然有可能會涉及相關刑事責任(刑法第317條洩漏工商秘密罪),但你可以主張無期待可能性減輕罪責。現在能夠蒐集越多有利證據越好。 誣指他人竊盜會構成誹謗罪,若有報案會構成誣告罪。強制罪還是要看當時的客觀狀況來判斷。 無現場錄音可以請在場之人作證,或請示上級長官出示證明,佐證當時之狀況。
Ernest 104-09-03 09:30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要先釐特助要求你這樣做是否符合公司正是流程,你是不是有保 ... (恕刪)

律師您好
如果我現在寫一份非本人自願交出公司帳密,請特助跟B公司MIS蓋印簽名有用嗎?
如果可以如何找到範本 

該收集哪些資料保護自己?

回到事實面, 貴司是否目前有派系鬥爭

是否可以越級承報此事(非特助派系其他管理階層, 或總經理)

最正確的處理方法應該為讓公司高層知道有此狀況, 如都沒有辦法與上面溝通, 此公司管理面也是有問題

由於貴司規模體系, 還有運作狀況等等不明, 會建議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梅子 104-08-22 22:55

想請問  如果家中已滿的大人對18歲的提告竊盜

是否成立?  是否會坐牢?  是否可以交保?

是否會被判刑?  求解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2 23:46

一定親屬間之竊盜告訴乃論之犯罪,撤告後可獲得不起訴處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2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成立和解撤回告訴,即無成立犯罪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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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23 07:10

您的問題有些模糊,也牽涉到是否可能為親屬間竊盜的問題,建議可多提供一些資料供判斷。又,既然滿18歲,從年齡上已非少年且無從減刑

您好,因為已滿18歲,在刑法上要負完全責任也不能減刑,故會成立罪刑也需自行負責,而一定親屬間竊盜罪為告訴乃論罪,若提告後撤告,則會給予不起訴處分。

Kelly 104-08-22 19:52

我是一個領有中度躁鬱症精神障礙的人,常會在不知情況下做出令人無法接受的事,又加上近半年有幻聽的疾病,常常自己不受控制,來回住院好幾次,我在7月真的在沒有意識下拿走店家的商品,回到家自己也不知就丟在一旁,直到最近警察找上門說店家告我竊盜,我還不知發生甚麼事,直做做筆錄才知道,現在店家要求我買回商品2萬多元,但我沒有經濟能力可以負擔,連住院費都是用欠的,我現在該怎麼辦,我這算是刑事案,我會有前科嗎?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刑法第19條規定,行為人因為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欠缺或顯著減低辨識其行為違法之能力,不罰或得減刑,但訴訟中須經由專業醫學鑑定,且實務上要成立很困難。 建議先向店家表明原因,及經濟困難之處,盡量協商,爭取店家和解撤告,及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如和解不成,應向醫院調閱過往至精神科就醫之病歷紀錄,以利將來在訴訟上抗辯。將來如法院認定行為時精神狀態正常,判決有罪,就會留下前科。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應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判決為準。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23 10:05

盡量跟對方談看看能否降低和解金額,另一方面備妥相關診斷證明以便於開庭時提出。

Kelly 104-08-22 19:17

我是一個領有中度躁鬱症精神障礙的人,常會在不知情況下做出令人無法接受的事,又加上近半年有幻聽的疾病,常常自己不受控制,來回住院好幾次,我在7月真的在沒有意識下拿走店家的商品,回到家自己也不知就丟在一旁,直到最近警察找上門說店家告我竊盜,我還不知發生甚麼事,直做做筆錄才知道,現在店家要求我買回商品2萬多元,但我沒有經濟能力可以負擔,連住院費都是用欠的,我現在該怎麼辦,我這算是刑事案,我會有前科嗎?

安德森 104-08-19 10:17

您好,

    因家父在工地撿拾資源回收並與工地管理者發生不愉快,因此家父卻偏偏固執要往同一工地撿拾,之後就被工地管理員報警處理共16條竊盜與加重竊盜等罪,目前案件正審理中,我想請問的是這入監的可能性機率很大嗎?

張衞航 (張律師) 104-08-19 10:35

您好!

不清楚您父親目前是否被起訴了?假設已被起訴,且起訴書所載無誤,建議您父親認罪。

若您父親並非累犯,且被竊物品價格不高,宜與被害人和解,被害人如不再追究,可能有緩刑(無須入獄)之空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9 10: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未與對方和解,可能無法請求緩刑或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須盡量多提出求情之證據資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19 15:15

您好:

建議認罪,並盡量和對方和解,這樣緩刑易科罰金機率會比較高,而且開庭時可以講述遭竊物品的價值很低。

安德森 104-08-19 15:42
回覆 周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建議認罪,並盡量和對方和解,這樣緩刑易科罰金機率會比較高,而且開庭時 ... (恕刪)

律師您好:
       家父針對16條罪狀以全部認罪.只是身為家屬的我們想瞭解連犯16條竊盜其中有包含加重竊盜等罪...是否入監機率蠻大....

toro 104-08-16 16:26

律師你好 , 此問題有點急 , 十多天前 高雄左營租了一台車 , 租任一天 , 當天與車行也繳清款 , 車開走 晚上後 應沒事 想說車放一天在保證人家裡 , 豈料隔天開始 保證人就把車開走 , 就完全沒看到車過 , 期間內 還有陸陸續續用通訊軟體跟我連絡 , 他也都保證說 租金全數負責 不會讓我出(皆有紀錄) , 至今已十多天 租金已快2萬多 , 他也都沒出來還車 , 對方車行也催還車數次 , 直到車行說要找人處理 他才把車開來還我 , 但是重點2萬多租金 這保證人都要推給我 , 這方面要怎麼處理? 車子目前在我手上 ; 未還車 我知道是侵占罪 , 那我是否能告這保證人竊盜罪? 所有對話紀錄我都有 及 車不在我這證明 , 車子100% 確定10多天都在保證人手上 , 是否能成立 或是其他?  如車行告我侵占 我是否能推給保證人? 真的很急 , 因也沒那閒錢處理 也沒理由幫他付 , 請問我現在要做甚麼? 

還是有律師可連絡 高雄三民區 , 謝解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6 16: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盡速將車返還車行,並支付租金,再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侵占告訴之,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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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ro 104-08-16 16:52

律師 , 但我現在20出 臨時也拿不出這麼多現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不成立侵占罪,而您應先保留您們的聯繫紀錄,並向保證人追償損失之費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toro 104-08-16 22:08

好的 , 但保證人目前還是沒要負責的樣子 , 已告知有紀錄 , 那這情況 應該要告甚麼罪? 謝謝

晴寶 104-08-12 20:54

請問律師們~!!

A跟B是工作同事

當初A在入獄時候 機車放在公司倉庫..但這台機車不需要鑰始就可以打開

後來B因為自己急用錢 把自己機車賣掉 並去公司倉庫 騎A的摩托車 並告知他老闆說要騎走.會慢慢幫A修理機車  哪時候機車很多地方都壞掉了.

在A入獄期間   A有從看守所電話出來  AB的老板 跟他說 B騎你車走了 他會幫你修理

後來  車子縮缸了 修理費 太貴 不划算 因為B這段期間 修了1萬多塊二萬多了 當初這台車 買是一萬元...B打算不修了

在A出獄 B馬上去找他 並告知 車壞了 願意拿一萬出來 只是要慢慢還

隔每幾天 A去報警 說要告B. 竊盜罪.B當初也說 願意慢慢給錢 .但現在警察也沒打電話來說要到案說明 .B打電話詢問警察 如果和解了 就不會送嗎? 警察說筆錄做了 就會送件了  到現在B還沒收到 去作筆錄. 結果A缺錢開始動歪腦筋 ..去找B家人工作地方 並不是去找B (因為B家人很怕B出事情 .B發生此事情也沒告知家人此事情)   結果A去找B家人講說多少錢 才不告他怎樣後續嚴重性 讓B家人害怕 . 並跟B家人獅子大開的多拿4500.當初說好只需要賠1萬 A卻開口說要1萬4千5  當初B生氣說 告了就不要和解 等開庭再來談...(B沒跟家人住一起也很難聯絡到B A並沒找當事人B  怎去找B家人 B才告知此事情 B很生氣的 到現在又害怕A又去找家人又再騙錢.  談和解是要找當事人 怎是去找B家人 B家人簽名和解了) 

請問律師們 A告人又來談和解. 並不是找B談 而是找B家人  而B很害怕A 又再次去找B家人或是針對B家人怎樣...  和解書 並不是B本人簽寫的 而是他家人....請問律師 能告A什麼 ..或是該採取捨行動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13 07:04

竊盜罪非告訴乃論,通常是行為人會積極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但因為不能撤告,所以若是雙方達成和解檢察官可以審酌為緩起訴。所以提告後,程序還在跑,和解還是有可能會進行,要說要告A什麼,除非A有恐嚇詐欺B的家人,否則是不致於成立犯罪。但若要和解,還是A要與B本人和解

阿惟 104-08-12 01:00

我認識一位女網友 因為不滿他最近的態度 ˊ而犯下 網路虛寶詐騙

有一次跟他討論到我要儲值點數在遊戲上 她提到可以儲值點數在他帳號裡面當下我沒想要詐騙竊盜 所以就答應 然後我開她帳號 他開我帳號  我看見他一些虛寶 問她怎麼來的 他說 人家包養她送她的  我聽到覺得這個人 很無恥 然後我很不爽  製造了第2次機會  成功了  然後竊取她虛寶 價值   3-4千 

事後她傳簡訊告訴我他會提告備案 說這是告訴論 不管她有沒有取消一樣會告我竊盜罪  我想請問我 20 歲 會負起甚麼樣的有可能被判的刑責和 罪名    她未滿 18  20 歲 有需要法定監護人 陪同出庭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12 07:29

您的行為可能構成刑法第359條犯罪,但這是告訴乃論,對方有表示要提告,檢警才會接續偵辦。

兆權 104-08-10 21:30

各位律師們好

我女朋友在我家住有一短時間

請問有一次我女朋友剛起來上廁所剛好在廚房看到我後母的皮包

我女友上完廁所有看到我後母

可能我後母就覺得皮包怪怪的就認為我女友偷她的錢

其實她跟本沒偷我後母的錢

在沒監視器沒目擊證人的請況下這樣會構成竊盜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只憑您後母之證詞,尚不足以認定有竊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兆權 104-08-10 23:11

如果她找她兒子當證人

可是當時她兒子卻不在現場

這樣算證人

沈恆 (沈律師) 104-08-11 09:17

您好!

需視證人要證明什麼事實而定。如果兒子不在現場,卻要求其證明看到偷竊過程,這就可能被認為沒有關連性而無傳喚此證人的必要。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魯咪 104-08-09 18:53

女方提離婚,協議書內容:動產歸男方;可移動傢俱家電歸女方

因為前妻手上還有我家搖控,有告知他進我家要通知,她不但沒支會我還把家中的坎燈,紗窗都拆走,有構成侵入民宅&竊盜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9 21: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動產的部分既然已經約定屬於對方應無竊盜問題。

2、侵入住宅的部分,必須以我方是否已經取得動產登記、對方仍否居住在此來作判斷,倘若要提告,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避免誣告問題。

阿華 104-08-07 14:02

我女友今年14歲曾因兩次竊盜被關少觀所出來

第一條竊盜案開庭完判保護管束

保護管束期間不符勸導

第二次條案件開庭再次收押觀護所

她在觀護所內寄信出來說她下次開庭就能出來是真的嗎

還是要看法官與父母呢

而她有沒有可能被判安置或感化教育?

阿華 104-08-07 13:37

我女友今年14歲曾因兩次竊盜被關少觀所出來

第一條竊盜案開庭完判保護管束

保護管束期間不符勸導

第二次條案件開庭再次收押觀護所

她在觀護所內寄信出來說她下次開庭就能出來是真的嗎

還是要看法官與父母呢

而她有沒有可能被判安置或感化教育?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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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真是可惡至極,苗栗銅鑼鄉有戶喪家,告別式當天,竟然遭竊賊,趁著法會進行中,偷走親友皮包,遭竊金額約10萬塊,現在喪家把嫌犯模樣PO上網,希望大家幫忙,早日揪出嫌犯,別讓其他人受害。

 

這名理平頭,穿黑色背心的男子,依照客家喪禮習俗,批著一條紅色毛巾到喪家告別式,冒充親友,穿越人群,從後門走進喪家,看到門口,坐著一位老先生,男子一臉淡定,觀察地形,趁告別式開始,所有人到前面,他就跑到後面開門,親友換了孝服,皮夾都放在樓上,男子再走出門時,口袋已經放滿皮夾,口袋都鼓起來,嫌犯依然神情鎮定,偷完錢,居然又再次回到現場,想看看大家有沒有發現他偷錢,行為大膽囂張,懷疑是慣竊,而家屬失去親人,已經夠傷心了,又無端損失十萬塊,氣得將嫌犯影像,PO上網,希望盡快抓出這名沒良心的竊賊。

 

內文http://news.cts.com.tw/cts/general/201507/201507271641371.html#.VcL_ivmqqko

 

新聞出處:

 

2015/07/27 18:49 巫召清 報導  / 苗栗縣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評析:

 

(一)刑法第320條第1項定有:「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同法第321條第1項第1款復定有:「犯竊盜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一、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者。」

(二)本件依報載,該名男子從後門走進喪家並竊取財物,可能構成刑法加重竊盜罪之責任

(三)律師提醒,雖本件該男行逕於道德及法律上皆令人難容,但並不代表他人即得對其進行「人肉搜索」;申言之,依現行個人資訊保護法之規定,人肉搜索影片中的資訊,縱經間接方式,但若足以識別該個人,則仍符合個人資料之定義,而須受個資法規範。所以「人肉搜索」行為應以具備公益目的或其他特定目的為前提,且該相關資料,亦應取自於一般可得或其他已合法公開之來源;反之,則可能尚須負有其他法律責任,不可不察。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簡介

 

主持律師為葉鞠萱律師(九十年律師高考及格)執業數十年來服務各機關團體,上市上櫃公司,也提供一般民眾最完善的法律服務。處理案件也包含各項民、刑事、商務、智產案件及行政救濟,有良好的專業能力與豐富的實務經驗。

 

我們的理念就是:提供最適當妥善的解決方法保障當事人的最大利益。值得您的信賴,誠心希望能夠為您服務。

 

http://www.alicelaw.com.tw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電話:02-27057238 

DRAGON 104-08-04 20:35

您好,

事例 請求協助, 

A生及B生同校, C生及D生同校 ( 假設都滿18歲 )

1. A生 缺錢有意行竊, 到C生的學校附近,約BCD生談話,

  後續 A生真的去學校行竊 (現金及手機)

2.事後 A生又連絡BCD生想邀請陪同一起去找可能變賣的商家

3.四個人一起到市區商家, 其中B生幫忙丟棄皮包,

   A生後來不敢探詢商家,當時也沒有變賣

4.事後所有的現金及手機都由 A生自己處理, BCD生皆無任何碰觸,

   也沒有再過問此事

5.請問每個人可能會面臨的竊盜刑責會是?

   除了A生是主動去行竊, 其他 BCD生有機會為自己辯護嗎 ?

   該如何跟檢察官說明或請求 ?

以上, 懇請協助

謝謝您!!

一、B生幫忙丟掉皮夾的話問題比較大。視情況有可能會被認為是竊盜罪的共同正犯。

二、C與D的話要看知不知道A的事,有沒有參與其中或幫A。

三、目前BCD有被通知要開庭嗎?還是這一切都只是假設性的問題?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4 21: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將四人之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加以切割,避免認定為共同正犯。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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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DRAGON 104-08-05 19:57

律師 您好,
感謝回覆,
有收到地檢署傳票,尚未約談

A 事先來 C的學校附近, C與D事前有參與聚會,
其中C覺得 A生好像很缺錢, 就沒想甚麼, 用手機傳了提供校內公告的教室位置圖給 A生
但A生說是事先查詢校內課表後早就打算去找教室行竊

以道德上, C很不對, 也很後悔, 認為當時聚會時應該制止或勸告 A 

包括 A生想變賣, C跟D也不敢去找商家洽談, 只是陪著去站在商家外邊
事後也不再過問A生如何處理

請問 C生 可以直接跟檢察官 求得緩起訴 ( 願意服社會勞役 )
或是 直接跟檢察官認罪, 在法庭上求得緩刑

以上, 謹請協助

謝謝!!

 

如果事證看起來當初僅為A一人竊盜,雖然事後BCD有試圖變賣A所竊取之物,但未變賣成功,因此並不構成贓物罪,因此僅A構成竊盜罪,BCD並不構成竊盜罪,如果擔心不知如何跟檢察官講,請與本人聯絡,如何幫BCD作無罪答辯,並分析整個狀況再做最好之辯護方向

可樂 104-08-03 20:46

我哥哥沒跟我們一起住 我媽媽生病腦力退化(打電話叫我哥過來幫他保管證件)我媽之前看病或住院出院我哥都沒在場 都是我在處理所以證件在我那裏 我哥來的時候我不在家 他卻跑進我房間裡衣櫃內拿走了一個包包裡面有現金十三萬多以及我媽證件存摺 其中現金部分全是我的 當我回家發現時 打電話他沒接 最後去警局拜託打去時他有接淡不願意跟我說 說要約時間 時間到了見面一開口就少了十萬然而又說錢是我媽的不願意歸還(他同學是警察說我們倆這是自家事而且親屬間又告不成偷竊叫我們回家) 最後我媽媽也告訴他說錢不是他的(媽媽)而是我的 跟他要也不還 還說付了住院(療養院)費用我說要去告他 態度還一副讓人看了就很氣憤說要告去告 我想請教這是屬於偷竊 竊盜 侵占 哪一種以及律師費用可以提告嗎 

您好:

刑法第320條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24條:「於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者,得免除其刑。前項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本章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建議您向您哥哥說明他的行為已經構成犯罪了,希望他儘快返還遭竊現金,如果能私下處理,儘量不要打壞感情。

一、這樣看來你們已經翻臉了。

二、這個是親屬間竊盜,屬告訴乃論之罪,可以告也可以不告,告了之後如果談和了還可以調解和解撤回告訴。

三、兄弟可以不要告還是儘量不要告。

四、委任律師提告的話會有委任費用問題,請三思再決定是否提告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您哥哥行為,可能構成刑法第320條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依刑法第324條規定,須告訴乃論,告訴期間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規定,為6個月,從您知悉時起算。 因為屬告訴乃論罪,在檢察官偵查中,或將來一審法院辯論終結前,您都可以撤告,案子就會結束,您哥也不會遭到法院判刑。 基於親情維繫,及費用考量,直接委任律師提起訴訟應非首選,您可選擇先請律師發函要求哥哥返還款項,如未獲回應,或許進一步請律師代撰告訴書狀,費用較少。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C 104-08-03 00:32

各位律師您們好:

我朋友在103年3月犯了竊盜罪竊取1200元,是惡作劇行為,隔天就馬上還回1200元,但被判緩起訴1年,

緩起訴第11個月的時候機車酒駕被移送!

請問這樣之前的竊盜罪會從新判決嗎? 如果從新判決會不會被關或者可以易科罰金嗎? 

依各位律師們的經驗,請問這樣大約會判被關多久的時間?

感謝您們的回答!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3 07:48

緩起訴很可能會被撤銷而起訴,但您情形不重,只要自白犯行並認錯道歉仍有機會獲得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易科罰金之宣告。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3規定:「被告緩起訴期間內,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檢察官得依職權或依告訴人之聲請撤銷原處分,繼續偵查或起訴:一、於期間內故意更犯有期徒刑以上刑之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者。」 您朋友的情形,如果第二條酒駕能夠在地檢署認罪處理掉,獲得檢察官不起訴處分,則因為後罪沒有被檢察官提起公訴,不符合撤銷的規定,第一條竊盜就有機會不被撤銷;如果第二條酒駕被起訴,那撤銷第一條竊盜緩起訴的機會就很高了。 如果不幸二條都被起訴,因為都算輕罪,如果法院審理時願意認罪犯後態度良好,應該都有機會獲判可以易科罰金拘役或6月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阿龐 104-08-01 14:11

事情原因是這樣的

朋友兩人在某店家逛發現商品內有現金一千元

兩人當下並未將一千還給店家 隔天店家看監視器報警
監視器很明顯是朋友從商品內拿了錢沒錯

朋友也去了警局做筆錄認了 竊盜 (初犯)

兩位朋友表示當時確實是一千元 監視器看起來錢的厚度大約就是一張

但店家表示不願意和解 且堅持失竊金額是七千元

想請教

如果店家後續堅持不和解  刑罰會多重

朋友是很有意願跟店家和解 但店家意願不高 請教有甚麼方式可讓店家意願提高

謝謝

您好:

1.  您朋友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第320條普通竊盜罪「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而竊盜罪是非告訴乃論,即使您朋友與店家和解,已無法撤銷告訴。

2.  即使無法撤銷告訴,但因為偷竊金額較低,只要能順利和解,檢方會考量罪行輕微,且為初犯,即可依職權不起訴處分。若無法和解,您亦必須向檢方表達有意和解,且犯後態度良好等情,以利爭取緩起訴處分。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阿龐 104-08-01 15:00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  您朋友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第320條普通竊盜罪「意圖為 ... (恕刪)

 謝律師您好
那再請教
關於失竊金額部分問題
朋友堅持是一千元
店家堅持是七千元
監視器看來 模糊看起來是張對折的鈔票
這樣 還是得順店家提出的金額來做賠償
或是朋友們能否提出只一千元的賠償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朋友當然可以提出,但要和解也需對方同意,所以仍應與對方協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喵將 104-07-28 13:45

我家的植栽遭人破壞,於警方筆錄中我有提到要告對方竊盜毀損罪,但後來檢察官竊盜罪偵辦,檢察官於偵查庭中有提到,此案刑事部分可能不會成立,但是民事一定會贏,歷經八個月偵查,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分。
請問這樣的情形,是否還能再提起毀損罪的告訴,以及該如何向對方求償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8 14: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涉嫌毀損罪,依法檢察官仍然可以依據毀損罪偵辦,倘若檢察官仍然給予不起訴處分,代表成罪的機會不高,建議還是尋求民事途徑求償

2、倘若要再行提告,則建議委請律師撰擬告訴狀為佳。

喵將 104-07-28 14:2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涉嫌毀損罪,依法檢察官仍然可以依據毀損 ... (恕刪)

請問毀損罪的部分,是要看原承辦檢察官是否要主動偵辦,還是我們要於聲請再議的狀紙提及?
現在提起毀損罪之訴是否過了法律追訴期?(八個月前於筆錄中已對被告提起毀損罪) ,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備齊資料至本所研商細節,歡迎撥打法律諮詢熱線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關於民事部分,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是二年,這個要特別注意。

二、侵權行為是以損害多少賠償多少,植栽的部分要估價的話可以請園藝公司報價寫個估價單,然後據以請求。

三、有一個問題是,你要告的話要知道對方的姓名及地址,還要有身分證字號。這個部分不起訴處分書上應該有。

四、植栽的話如果金額不是很大的話可以考慮以調解和解的方式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喵將 104-07-28 13:26

我家的植栽遭人破壞,於警方筆錄中我有提到要告對方竊盜毀損罪,但後來檢察官竊盜罪偵辦,檢察官於偵查庭中有提到,此案刑事部分可能不會成立,但是民事一定會贏,歷經八個月偵查,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分。
請問這樣的情形,是否還能再提起毀損罪的告訴,以及該如何向對方求償呢?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毀損罪為告訴乃論之罪,應自知悉犯人之時起六個月提告,本案可能已逾越告訴期間。

2、即便刑事不起訴處分,您仍可就植栽遭破壞之損害向對方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喵將 104-07-29 15:44
回覆 林裕智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關於告訴期間的問題,有新聞報章提及「在告訴期間內向警方報案,並表示要提出告訴,告訴即有效,檢警即應開始偵查」。
請問我這樣的情況是有在六個月內提出告訴了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如依您所述,您於警局已提出毀損罪告訴,檢察官何以未就毀損罪偵查?因為即使檢察官毀損罪不成立,依法亦應該於不起訴處分中交代理由。

如果您確定於警局已提出毀損罪告訴,可再具狀向檢察署請求就毀損罪部分進行偵查,並主張警詢筆錄已記載您已就毀損罪提出告訴,並未逾越告訴期間。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Jing Yi 105-02-14 15:34

昨天我和家人到嘉義的竹崎親水公園遊玩

停車場繞了很多圈 終於找到一個位子 

所以媽媽就下去佔位子

爸爸就繞路要過去停 結果我們在轉彎之後就停住沒前進了 原因是前面有一台車 堅持要停媽媽站的車位

導致後面塞車 我們一直被後面的車叭 爸爸是個脾氣不好的人 所以就下去看看 下去之後我人在車上 但有看到他們有爆口角 因為姑姑一直拉爸爸離開那個人 (但並沒有動手打人)  之後他就開走了 然後爸爸在走回來的途中 後方的車就吼爸爸說:啊是不會前進哦(台)  爸爸也暴怒的回應他:前面的就不開啊(台)  然後我們就下去逛街 ,逛完要上車時爸爸就突然罵: x 。原因是不知道是前車剛剛硬要停我們車位的人還是後方叭我們車的人 刮我們的車 從後車燈刮到駕駛門 爸爸氣到要掉行車紀錄來找是否有照到他們的車牌(因為離硬要停我們車位的人我們中間人還要一台車 )我就問爸爸阿你找到他們要幹嘛 爸爸說要砸破他們玻璃刺破輪胎刮車 ....

(因為停車場沒有監視器 我們如果提告沒有證據)

 

我跟姐姐不知道要怎麼讓爸爸停止想法 

我們只能希望行車紀錄沒有照到他們

ㄧ二三 104-07-22 08:37
曾經犯過竊盜罪與侵佔判勞動服務及緩刑 緩刑期滿後又犯了竊盜罪 還沒與對方和解,也可能無法和解 這樣判刑會判很重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看有無累犯加重之問題,而本件可能不會再給予緩刑之諭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