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專業的
律師們好~有個問題想請教您一下:
前陣子我在美國ebay買了一台二手的筆電, 從美國寄回到台灣.
在購買之前我完全不曉得這台筆電是
贓物, 收到筆電後我在進入BIOS
設定的時候會跳出一個視窗告訴我此筆電有安裝防
竊盜系統, 因為我是花錢買的, 不偷也不搶, 我就專程打
電話到此防
竊盜的軟體公司, 明白告知他們我從EBAY買了一台二手筆電, 而這台有啟動防
竊盜的程式, 而我希望把這個功能停用!! 因為我本身
工作就是資訊軟體業相關, 我對
電腦了解比較多, 這種程式感覺就很像是讓
駭客有機會可以遠端
入侵你的
電腦 它可以遠端把你
電腦的資料殺掉或是鎖定你的
電腦讓你再也無法使用!! 你每次開機都會傳回一個GPS訊號到此軟體公司的伺服器讓他們知道你開機了, 還有你開機的所在地!! 我當然不希望也不喜歡隨時有人在監視我
電腦何時開機, 在哪裡開機的這種感覺!
他們標準的作業流程就是發信件詢問當初註冊的使用者 問他們是否已經把筆電賣出了, 確認筆電不是失竊的話就會幫我把此軟體停用! 我於2016年4月25日向他們的客服正式發出這個要求 結果經過了一個月也就是在5月25日才收到他們公司寄來的信, 說明此台筆電是遭竊物品 已經在LA有報案紀錄 在他們公司也有申報遭竊!! 所以此防
竊盜的軟體公司要求我歸還回去 並告訴我不需要再付運費, 只需將筆電打包好, 他們會請快遞過來向我收取! 其實在他們回覆我之前這一個月中間 我再度打
電話過去問了兩三次~ 他們都說對方沒回應 會再幫我發信件去確認一下~ 但是最後一次我再問他們的時候 他們就寄給我那封告知我筆電是
贓物 要我歸還回美國的信件! (中間問過幾次此軟體公司都回覆說賣家沒有回應 最後怎麼又說這台有申報失竊??)
以上大概是整個事件的經過描述, 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我大概知道我可以做的事情就是向ebay平台申訴 因為我有購買的資料可以證明此台筆電是EBAY賣家賣給我的
贓物 從而要求賣家退款給我! 當然
仲裁的平台就是EBAY, 而申訴的
有效期限或其他可能的結果會是如何我們就先不討論~
上述應該是個比較正歸簡單的做法, 但是我還是有些相關
法律問題搞不太清楚想請教一下
1. 我若不歸還的話, 會有
法律問題嗎? 因為這個
贓物的原
持有人並非台灣居民, 而且我確定我並不是故意購買
贓物! 若我不按照軟體公司的要求將物品寄回美國歸還給原失主的話, 若是對方要對我採取
法律行動的話, 這種跨國的官司, 它的標準作業程序會是如何? 我會因此吃上官司嗎? (前提是我可以證明我不是故意購買
贓物) 像是遇到這種情況實在令人感覺很不愉快 在
網路上面買到這樣的物品 還要花很多時間去處理後續的問題... 不管是
金錢的損失或可能面臨到的一些
法律問題... 因為實在找不到類似的情況可以參考 所以特別來此請教一下各位專業的
律師, 希望可以在這邊得到我想得知的答案~ 不管是否有得到詳細的解答, 在此先致上真誠的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