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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風 105-01-22 01:04

之前在朋友A的邀請下加入了一家直銷公司要繳會費2萬元

但是因為加入時的會費要用信用卡付款 而當時身上沒有信用卡

所以就用這位朋友A的信用卡付了這2萬元 ,我在直接用現金

給朋友A 2萬元  

但當天我就想退出會員   並請該直銷公司退款   直銷公司也允諾

會退回這2萬元回信用卡帳戶  也有證明直銷公司退款的E_MAIL

之後想要跟朋友拿回這兩萬元,但都一直推脫不還

請問這是侵佔嗎?   我該怎麼做才能拿到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22 01:17

您好,

 

所謂侵占係指占有"他人之物",你的這兩萬元一開始是要還給A的,是以所有權已經移轉給了A,從而沒有侵占的問題,這個情況僅為民事上之糾紛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大摳呆 105-01-18 22:27

公司減薪未經員工同意,可以告公司業務侵佔罪嗎?如可需那些證據

你好:

雇主未經勞工同意不得片面變更勞動條件,否則會構成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項第5、6款之事由,勞工可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資遣費。 雇主片面減薪及未依勞動契約給付工資不會構成侵占罪,你頂多只能請求給付工資。 可向勞工局申訴,進行勞動檢查及勞資爭議調解,無效果再訴訟請求。
劉先生 105-01-18 15:11

請問:
1.如果租約已過期,目前雙方已無租賃關係存在,且雙方已無文字之續約行為。
2.押金2個月已抵扣租金(已無任何費用可供抵扣)。
3.多次傳簡訊、有二次在大門張貼通知單(內容為:終止租約及支付費用),房客仍置之不理,且通知單左鄰右舍皆知。
4.房客已撕毀通知單,顯然房客已知道有通知之行為。
5.目前欠3個月租金及已被電力公司停電,電費約7千多元。

6.現在找步道房客瞭,因房客多次變更電話,以致無法連絡。
7.當時簽立租賃契約時有附附件,有關違約之處置方式:
附件:
第9條、承租人應準時繳租金租金如逾五日未繳、遲繳且未通知出租人經得同意則視同違約
第14條、承租人如嚴重違反以上各項約定時,出租人有權不依法律程序逕自解除本契約並換鎖及停水(電)。換鎖後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進入屋內,亦不得自行開鎖及復水(電),且要求承租人限期搬家。
到期後未搬遷時,室內物品出租人不負保管責任承租人不得要求賠償及主張權利且不得異議。違約承租人如欲繼續承租時,應經出租人同意,且應結清所有費用(含租金、水、電等)後再予續租。
第15條、退租時承租人應原狀歸還房屋,並依約定時間辦理房屋及物品點交,並歸還全部鑰匙,如有垃圾及物品未清理時(一律視同廢棄物由出租人處理),出租人得酌收清潔整理搬運費,如房屋遭受破壞及髒污時,承租人應負責復原或依價賠償。如承租人未依約定時間(如有變更應提前告知)辦理點交,且經連絡且未回復時,則出租人有權於約定時間過後自行開鎖進入屋內,如有物品遺失房屋損壞,責任全部由承租人承擔。
※第14及15項之行為不得視為侵入民宅、侵佔(毀損)物品等,並排除法律責任
8.已寄出存證信函,內容為終止租約及要求支付所有費用
9.以上所有通知,包含簡訊、通知單、存證信函皆有拍照及存檔為證。
請問:
1.是否可逕自進入屋內!
2.是否可更換大門鎖!
3.屋內屬於房客之物品可否依廢棄物清理!

上項3點均已註明於租賃契約書之附件中。 

 

請問:
1.如果租約已過期,目前雙方已無租賃關係存在,且雙方已無文字之續約行為。
2.押金2個月已抵扣租金(已無任何費用可供抵扣)。
3.多次傳簡訊、有二次在大門張貼通知單(內容為:終止租約及支付費用),房客仍置之不理,且通知單左鄰右舍皆知。
4.房客已撕毀通知單,顯然房客已知道有通知之行為。
5.目前欠3個月租金及已被電力公司停電,電費約7千多元。

6.現在找步道房客瞭,因房客多次變更電話,以致無法連絡。
7.當時簽立租賃契約時有附附件,有關違約之處置方式:
附件:
第9條、承租人應準時繳租金租金如逾五日未繳、遲繳且未通知出租人經得同意則視同違約
第14條、承租人如嚴重違反以上各項約定時,出租人有權不依法律程序逕自解除本契約並換鎖及停水(電)。換鎖後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不得進入屋內,亦不得自行開鎖及復水(電),且要求承租人限期搬家。
到期後未搬遷時,室內物品出租人不負保管責任承租人不得要求賠償及主張權利且不得異議。違約承租人如欲繼續承租時,應經出租人同意,且應結清所有費用(含租金、水、電等)後再予續租。
第15條、退租時承租人應原狀歸還房屋,並依約定時間辦理房屋及物品點交,並歸還全部鑰匙,如有垃圾及物品未清理時(一律視同廢棄物由出租人處理),出租人得酌收清潔整理搬運費,如房屋遭受破壞及髒污時,承租人應負責復原或依價賠償。如承租人未依約定時間(如有變更應提前告知)辦理點交,且經連絡且未回復時,則出租人有權於約定時間過後自行開鎖進入屋內,如有物品遺失房屋損壞,責任全部由承租人承擔。
※第14及15項之行為不得視為侵入民宅、侵佔(毀損)物品等,並排除法律責任
8.已寄出存證信函,內容為終止租約及要求支付所有費用
9.以上所有通知,包含簡訊、通知單、存證信函皆有拍照及存檔為證。
請問:
1.是否可逕自進入屋內!
2.是否可更換大門鎖!
3.屋內屬於房客之物品可否依廢棄物清理!

上項3點均已註明於租賃契約書之附件中。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25 15: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雙方有這些約定,所以倘若對方提告,我方可以主張沒有侵入住宅、毀損之故意,不過倘若對方執意提告,您可能還是要跑法院。

2、比較無爭議的作法還是應該提起遷讓房屋賠償訴訟

JOYES 105-01-16 01:40

你好

我有4張被跳票支票(總金額400萬,曾請律師申請支付命令)。

林姓友人要我把支票給他,他說要找當事人協調,時間過了1年半,我想要回託付給他的支票(有電話錄音檔、LINE的對話),他卻半恐嚇要我收下30萬並撤銷支付命令,請問我想要把支票拿回來,想請問律師我現在該怎麼做? 要先發存證信函? 還是直接提告侵佔(這樣算侵佔嗎)? 或是其他我可以做的動作?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6 08: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涉及恐嚇,可以報警處理。

2、基於票據的流通性及繳回性,您將票據交給對方的行為,恐造成您無法再依票據主張權益,要告侵占也不容易。

3、建議可以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返還,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提告恐嚇罪,或是以之前聲請支付命令救濟

您好:

1.您朋友拿取您的支票的行為並佔為已有,已經構成刑法侵占罪,另外依照票據法第十四條規定:「以惡意或有重大過失取得票據者,不得享有票據上之權利。無對價或以不相當之對價取得票據者,不得享有優於其前手之權利。」您朋友無法將票據提示領款。

2.因票據具有流通性,您必須提出證據證明您只是將票據暫時交給他,而不是將票據所有權轉移給他。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1.  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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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le 105-01-14 18:51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我們土地上面被親戚用水泥橋佔了一小角,因為不想打壞關係所以現在不能寄存證信函,如果以後這塊地要賣,再寄存證信函可以嗎?在法律上站的住腳嗎?會不會以後法院說我們知道侵佔的時候為何不寄存證信函,證明我們是同意給他們用這塊地?

你好:

資訊不充分無法判斷是否有民法第796條越界建築規定之適用。 單純的沉默不會變成同意親戚使用土地,但若有默示意思表示則另當別論。 就算你有同意親戚使用土地,若未設定地上權,也只有債權契約之效力,將來你將土地出賣給第三人,除非有買賣不破租賃原則之適用,否則第三人買受土地不會受到你跟親戚間之債權契約拘束,第三人可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前段、中斷之規定請求拆除水泥橋返還土地。 但若親戚有時效取得地上權之情形,若搶先一步請求地政機關辦理地上權登記,就有可能取得地上權,而得以對抗你及土地之買受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仍建議您先寄存證信函,將來才不會有舉證困難的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yle 105-01-14 22:58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資訊不充分無法判斷使否有民法第796條越界建築規定之適用 ... (恕刪)

1.土地有丈量過,確實已超過界線。

2.默示意思是指?!

對方蓋時及完成時未知會我們,我們無意間發現的。

3.所以說只要沒有設定地上權,以後要對方拆就一定要拆,不管地上物是什麼?!

4.對方去地政機關辦理地上權登記,不需要我們蓋章等等的手續?他們自己就可以私自登記

啊毅 105-01-14 01:12

我之前欠摩托車的車貸6個月

總共欠六期沒繳

分期公司催繳一段時間

可是那時候工作忙碌沒時間反應跟解釋

多拖了一段時間

直到他們烙狠話說要告我

我就把尾款+合約上的愈繳利息都給他們

我為了保障自己的權利 有留匯款證明跟結清的切結書在身上

他們拿到錢跟切結書後答應我會徹告

誰知道過了一個月又突然跟我說1/22要開庭(12/1X就繳完了)

說因為侵佔公訴罪沒辦法徹告

他們說會配合我跟檢查官說情"判輕一點"

所以說我一樣會被判刑?

我錢給他了 不只本金還加利息(錢的多寡他來定,我依他要求的金額給付) 甚至有切結書

他好我好大家好 為什麼我還會被告?

如果雙方都沒有利害關係了 會告成嗎?還是一定會給我定罪?

如果要把我定罪 依上述情型我會被怎麼判?會有案底或罰錢嗎?

我沒讀什麼書也沒有相關經驗(沒有前科) 需要勞煩個為專業律師們的解答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1-14 07:32

您好,

 

1、侵占罪只有在親屬間才屬告訴乃論,是以本案那個公司確實無法撤告。

 

2、建議您可尋找信任之律師,委由律師撰擬一份刑事答辯狀,或委請律師擔任偵查中辯護人,爭取緩起訴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line或電話聯繫,預約時間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之服務,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建議委請律師 代撰答辯狀 爭取緩起訴 或 較輕的刑度
若須進一步的法律諮詢 或須委請律師代撰訴狀 可再email與我聯絡
台大會計系+台大科法所 任孝祥律師:  reneejen1229@gmail.com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依刑法第335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據您上述事實可以主張只是民事上的債務不履行並無侵占之意圖,加上對方已經和解不願追究還是有可能不起訴。 已經與對方和解的前提下,依您所述案情就算侵佔有成立應該給予緩起訴的機會也很高。

 

Monking 105-01-10 19:31

從小我跟祖母住在一起,並未跟父母同住,近期祖母不舒服,送醫院之後被告知時限不多了。目前在父母家安寧照護。

祖母名下有多筆財產,但之前因為父親的賭債問題而令父親不得繼承財產,其後祖母同父親找代書到法院立遺囑(祖母不識字),內容大致為(兩房一土地孫女三人共有遺囑行人為父親)。「但最近找了別的代書卻說遺囑行人是父親的話,他可以不去執行,而讓法院直接宣讀繼承人。因為我們是孫女既使提告上了法院贏得機率也不高。」法院公證父親可以不執行嗎?

最近這個代書勸祖母以贈與的方式把兩房一土地給我們三孫女,但是因為祖母在月初已經把存款總共200萬匯給我們三人了。所以贈與額度已經滿了。而我自己上網查遺產稅額度是1200萬。所以如果真相代書說得用贈與的方式,那等於兩房一土地得全額繳交贈與稅;若是以遺產的方式則還有額度能夠扣抵。但我又查到兩年內贈與的話併入遺產稅計算,那我現在要繳交的贈與稅可以全扣抵嗎?另外若備併入遺產計算,那父親不就可以控告我們三人是侵佔財產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祖母若意識仍清醒,則他可以趕快再另立遺囑,以推翻前遺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0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祖母可趁未死亡前,將財產贈與,即沒有遺產的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0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祖母可趁未死亡前,將財產贈與,即沒有遺產的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發達發哥 105-01-07 00:12

原因就是FB社團管理員:
 因為 那個管理員 已經沒有 管理員  突然變成我管理員 以下是我複製對話內容:
.....................................................................   卞修英 這個版面都留給你們用就好 讚 · 回覆 ·  1 · 9小時 許弘霖 妳是雪碧ㄚ? 讚 · 回覆 · 9小時  卞修英 確實 收回讚 · 回覆 ·  1 · 9小時 許弘霖 那為什麼要離開管理員ㄚ 讚 · 回覆 ·  1 · 9小時  卞修英 不知是誰把我退出我就加不進去了 讚 · 回覆 ·  1 · 9小時 許弘霖 是不是被您以前管理員退的然後那個管理員又自己退 讚 · 回覆 ·  1 · 9小時 許弘霖 後來我就變管理員了? 讚 · 回覆 ·  1 · 9小時  卞修英 我是這個雪碧的窩的主創人,結果沒辦法管理 讚 · 回覆 ·  1 · 9小時 許弘霖 沒辦法 ... 有需要購買再私囉 '' 讚 · 回覆 ·  1 · 9小時  卞修英 東西從我這出貨的,你們要跟誰買啊? 讚 · 回覆 · 9小時 許弘霖 目前我管理將近2百個社團管理員

正在一個一個出售中 讚 · 回覆 ·  1 · 9小時 許弘霖 有需要任何社團發現我是管理員歡迎詢問 讚 · 回覆 ·  1 · 9小時  卞修英 我會開新的,這個留給你慢慢用 收回讚 · 回覆 ·  2 · 9小時 許弘霖 OK 讚 · 回覆 · 9小時 陳柏菁 這樣也能賺錢哦?你真行,連社團創辦人也搞不過後來的管理員,你真是高手!真危險 收回讚 · 回覆 ·  2 · 8小時 陳柏菁 讚讚讚,生財有道 讚 · 回覆 ·  1 · 8小時 陳柏菁  讚 · 回覆 ·  1 · 8小時 許弘霖 FB本來就是這個樣子了''

誰是管理員就是誰的難道不是這樣嗎? 讚 · 回覆 · 8小時 陳柏菁 最好是這樣,您真的是高手 讚 · 回覆 ·  1 · 8小時 陳柏菁 最好是你沒有竊用帳密可以變更管理員 讚 · 回覆 ·  1 · 8小時 林義宏 死空氣欸!
恭恭那麼多有啥小錄用,正版主欸靠背你了,你還在那邊嘴炮! 讚 · 回覆 ·  1 · 8小時 許弘霖 陳柏菁 我要怎盜用人家帳號?? 讚 · 回覆 · 7小時 許弘霖 您不知道社團沒關理員可以申請嗎? 讚 · 回覆 · 7小時 許弘霖 說話要注意 以上對話已經截圖存證 讚 · 回覆 · 7小時 許弘霖  讚 · 回覆 · 7小時 林義宏 你最好侵入漂亮點!你何必把社團主辦人移除,要告等你來!我就是社團創辦人姓卞名修英請你來告。 讚 · 回覆 · 7小時 許弘霖 這社團原本沒管理員 ...

原本沒管理員我如何移除他呢?

社團沒管理員可以按申請 讚 · 回覆 · 7小時 林義宏 你要告我等你,,,,,我一次讓你在FB紅 讚 · 回覆 ·  1 · 7小時 陳柏菁 我這一生要怕的事情太多了,剛好就是不怕上法院,更何況你的做法還真是讓我景仰,我還真想認識你本尊。 讚 · 回覆 ·  1 · 7小時 許弘霖 我也不是沒上過法院 , 但我沒做的壞事就請別亂說 讚 · 回覆 · 7小時 陳柏菁 歡迎ㄛ請告我讓我當面表達對你的景仰 讚 · 回覆 ·  1 · 7小時 許弘霖 有理說不通 , 以上通通截圖了 ... 讚 · 回覆 · 7小時 陳柏菁 哈!截的好,若無心虛為什麼刪除創版人,刪除其他團員?ˇ 讚 · 回覆 · 7小時 許弘霖 您可以邀進來但是不要亂說話 讚 · 回覆 · 7小時 許弘霖 不要亂講話 '' 邀進來我就開放貼文 讚 · 回覆 · 6小時 陳柏菁 哈!你真好 讚 · 回覆 · 6小時 許弘霖 告來告去老實說我不怕 '' 沒做壞事怕什麼 ...
也不用虧我了 '' 我也截圖跟您說了 ''
任何社團沒有管理員情形下 是可以申請管理員的
如我有能力盜用別人帳號我何必不盜用幾十萬團員的 讚 · 回覆 · 6小時  林梓晴 哈哈哈你把我媽帳號設定自己管理員又把我樓上那些家人移除,沒心虛何必移除,反正我們會在fb公佈這裡的對話順便照相起來你怎麼把他們移出的 讚 · 回覆 · 6小時 許弘霖 都邀進來ㄚ 讚 · 回覆 · 6小時 許弘霖 要踢不踢是管理員作決定的 讚 · 回覆 · 6小時  卞修英 按怎?你有困難尼? 讚 · 回覆 · 6小時  卞修英 我正面等你來~如果不敢我讓你笑小狗 讚 · 回覆 ·  1 · 6小時 陳柏菁 記得哦!由始自終都是你說要告我們的哦!我只是你樂意我奉陪,請您讓我當面表達對您的景仰 。我什麼時候說要告你了? 讚 · 回覆 · 6小時  卞修英 搶我的社團還在哭尼 讚 · 回覆 ·  2 · 6小時 許弘霖 陳柏菁 以上我只說截圖有說告嗎? 讚 · 回覆 · 6小時 許弘霖 有理說不通 以上我會通通截圖 讚 · 回覆 · 6小時 陳柏菁 我做人喜歡實際行動,不喜歡打嘴炮,看你想怎樣吧? 讚 · 回覆 · 6小時 鴿子 沒登入管理員就可搶先登入?這樣是不是算侵佔偽造文書妨害秘密呢? 收回讚 · 回覆 ·  1 · 3小時 · 已編輯 許弘霖 鴿子 您看完對話就知道了 ...
您也可以等告上法院再來看情況是如何 讚 · 回覆 · 3小時 鴿子 看完了~而且~這個團從我加入管理人從來就不是你! 收回讚 · 回覆 ·  1 · 3小時 許弘霖 鴿子 等我手上案子結束後 ''
我再整理理面資料 ...
到時候看法院如何審判
就知道了 ... 讚 · 回覆 · 3小時 鴿子 好笑,原來你是釣魚達人,厲害厲害 讚 · 回覆 · 3小時 鴿子 這版你就慢慢玩吧~認識雪碧的也不會跟你購買,你慢慢來吧~ 讚 · 回覆 ·  1 · 3小時 洪明 要告就告說那?多做什麼 那天有誰被他告記得跟我說一下 我倒想認識一下他本尊 讚 · 回覆 ·  1 · 1 小時 回覆······
林義宏 你最好侵入漂亮點!你何必把社團主辦人移除,要告等你來!我就是社團創辦人姓卞名修英請你來告。 讚 · 回覆 ·  1 · 7小時 林凱莉 不是管理員怎麼可以移除裡面的東西?那來的鬼ㄚ?

........................................................................................

請問大大裡面那些人我能告哪些人能告哪些法條呢?
謝謝大大 

Cher 105-01-05 18:16

????銀行個資法關係約定帳號不呈現戶名在網頁上,只有銀行帳號,導致個人以為是自己的帳戶,誤匯至前房東帳戶(人在英國),銀行協助發出數封mail通知她本人,我個人也發出數封mail,請求匯回款項,但她多次推拖(原因:不會使用網路ATM、沒有讀卡機、不要麻煩到她本人、請我不要跟她聯絡,她只對銀行...),各種理由....。但時間已過一個月,尚未得到確且答覆。如以民法方式向對方提出侵佔,法院能向銀行提出凍結帳戶? 並搜證其證明款項不是她的,是否能通知銀行強制執行匯回款項呢?

沈恆 (沈律師) 105-01-05 20:53

您好!

是您自己匯錯帳戶,並不是對方犯罪行為所造成,而請求對方還款是民事糾紛,如果對方不願配合還款,您可先依不當得利法律關係向法院起訴請求對方返還錯匯款項,等判決確定後才能強制執行,由法院通知銀行強制執行對方存款。另外,若擔心對方於訴訟脫產,可先向法院聲請假扣押,由法院命令銀行強制扣押對方存款,以供判決確定後執行返還。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卡甘 105-01-05 03:28

你好 以下兩個案例 請問:

1.巷內的十字路口 因為仗著車少 所以把此路口一部份(大約可停4台車)佔據

給自家車停 早上車開走還會用三角錐擋著 一看就知道不是自家土地是馬路

這樣算侵佔國土嗎? 該怎麼處理?

2.在路邊(未畫線及停車格)用三角錐擋一個自己車可以停車的空間 不讓其他車輛來停 自己要停在移走 路邊明明大家都可以停

這樣是否也算上述的情況?該如何處理?  

以上 先謝謝觀看及回復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5 10: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不算是竊占國土,除非有使用固定性設備,如鷹架、柵欄等。

2、可以請轄區員警到場履勘判斷是否需要設置紅線、停車格等,屆時再依據相關交通法規開罰。

104-12-31 17:58
朋友為某團體常務監事,知悉總務疑似侵佔公款,提報理事長,據告知理監事會議已決議先行追討款項,同時準備可能提及訴訟,惟事件始末尚未釐清完整,金錢雖無團體帳戶內未見,但不知是現在置於侵佔者的身上或其他帳戶,也持續追蹤並要求其返還,亦待理監事會議侵佔者親自到現場說明交待清楚才能完整交待實際金錢流向,才能完整報告給會員知悉,故於年度歲入歲出表報上僅呈現有收據的收入與支出表報,暫不載明查現團體帳戶內實際存款不符,另一部分是也不清楚不寫會否有爭議。請問這樣於年度歲入歲出表報有蓋章的常務監事跟理事長也會涉及偽造文書嗎?

你好:

若明知為不是之事項登載在業務上作成之文書,足以損害於他人者,會構成刑法第215條業務登載不實罪;若該文書屬於商業會計法第71條規定所指之會計憑證、帳冊、帳簿報表、財務報表、會計事項,還會構成商業會計法第71條之罪。 你所述狀況,可能會違反上開規定,建議謹慎處理。
105-01-04 10:37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若明知為不是之事項登載在

請問若團體為非營利事業之團體,如:工會、公會,也適用商業會計法嗎?

vivian 104-12-30 13:36

請問刑事訴訟費用要如何計算?

我如果要告對方侵佔背信偽造文書詐欺這四項,是針對每一項收費還是一起提告算一筆刑事訴訟費用?謝謝

你好:

要看你與律師約定酬金之方式,若是以時計費,每月會寄發帳單請款,若是論件計酬,通常是以審級或偵查程序收費,酬金視案件複雜程度而定。 要告對方侵佔背信偽造文書詐欺若是一併在一個告訴程序提出,通常只收一次費用,若分別獨立提出四件告訴,則以四件收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訴訟每位律師會有不同的訴訟策略,可以先與律師洽談後,再決定如何進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30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著眼於您是否有足夠證據提出刑事告訴,應較為重要,若證據不足,不建議貿然提起訴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30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先著眼於您是否有足夠證據提出刑事告訴,應較為重要,若證據不足,不建議貿然提起訴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原則上如為同一案件

就會收取一件案子的錢

當然費用會隨內容複雜程度而有所差異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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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黃先生 104-12-29 11:03
勞駕各位大律師看看小弟的存證信函如此撰寫可否?感謝大律師們撥冗賜教! 本人與台端於102年底至103年間合作完成數筆動產仲介交易,支付佣金對象均為oo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案件陸續完成簽約後,由台端代為向該建設公司請款(查由該公司董事ooo,103年o月o日所開立支票號碼:oooo等支票),渠料,俟本人欲向台端索取佣金時,台端竟向本人表示已私自將所有佣金挪用,遂開立2張台端名下動產公司支票(相關票號),允諾支票到期後會兌現支付,而後2張支票跳票,限台端於函到後10日內返還金額,逾期依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業務侵佔及三百四十二條背信規定提起訴訟,希勿自誤為禱!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Alice 104-12-29 08:39
律師您好: 因為之前有些事跟鄰居鬧得不愉快,後來想把房子賣掉,房仲帶人去看屋,她誣衊我們家是兇宅侵佔她共用壁,可以對她提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9 09: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指摘是兇宅佔用共用璧等,不涉及名譽及信用,所以不會構成犯罪,倘若有事證證明影響房價,可以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2、倘若對方的言論是指我方有刻意隱瞞交易訊息的話,則會構成誹謗罪,可以蒐證之後提告

Ni 104-12-28 14:31
某天晚上我騎在路上 右手邊有一台汽車突然衝出來 當時我有看左邊的後照鏡 確定沒車 就從左邊騎過去 我騎過去後聽到後面有撞擊的聲音 就停在旁邊往後看 就看到另一台機車跟那台汽車撞到 當下我就拿手機電話叫救護車 當時我有看到汽車的人有下來 機車的人也有被扶起來 因為當下我跟他們兩個都沒有任何擦撞 在加上我有急事 所以叫完救護車 我就離開了 可是事後警察打來跟我說 我有肇事逃逸 會被起訴 要去法院 我有去警局看了監視器 當時我的速度不快 但是閃過去了 之後後面機車的速度很快 就撞到那台車子 畫面看起來我們很近 警察說雖然沒有擦撞 可是我有什麼侵佔路權 我想問說現在我要怎麼做比較好 還有大概會被罰多少錢 謝謝
黃先生 104-12-27 05:14
律師您好: A為動產公司負責人,我在該公司服務。 我與A共同完成數筆動產仲介交易,支付佣金對象均為同一建設公司,案件陸續完成簽約後,由A代為向該建設公司請款,孰料A收回相關佣金款項支票後,在未有任何通知、告知我的情況下,私自將所有佣金挪用,俟後在我欲請領佣金時,A表示抱歉(有多則line的對話訊息佐證)並開立了2張她名下動產公司的法人支票,允諾支票到期後會兌現支付,後來2張支票跳票,之後我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並已收獲確定證明書,由於目前A仍未誠意處理,且該法人亦無足夠償付債務的資產。 想請教律師: A的行為是否構成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業務侵佔及三百四十二條背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7 08: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在公司與A的關係為何?倘若您是受聘或是受雇,不會構成背信或是侵占。倘若是合夥則有機會。

2、可以嘗試考慮提告詐欺

3、就您所述的狀況,介於民事糾紛刑事責任,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比較能夠保障權益。

您好:

1. 公司負責人涉嫌挪用侵佔您的佣金,確實涉嫌觸犯刑法業務侵佔罪,另若對方系出具不實文件代你向建設公司請款,使建設公司陷於錯誤,將您的佣金交付給對方,且對方又以詐術欺騙您讓您以為只是單純借款,恐觸犯刑法偉造文書及詐欺得利罪。

2.雖然對方涉及上述罪嫌,但真正判刑機率不高,然可透過以刑逼民,讓對方出面解決問題。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7 19: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可能涉及業務侵占背信詐欺等犯罪,視您目前掌握之證據而定,可考慮撰擬刑事告訴狀,整理對方犯罪事實、及證據,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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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7 19: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可能涉及業務侵占背信詐欺等犯罪,視您目前掌握之證據而定,可考慮撰擬刑事告訴狀,整理對方犯罪事實、及證據,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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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Ni 104-12-27 02:41
某天晚上我騎在路上 右手邊有一台汽車突然衝出來 當時我有看左邊的後照鏡 確定沒車 就從左邊騎過去 我騎過去後聽到後面有撞擊的聲音 就停在旁邊往後看 就看到另一台機車跟那台汽車撞到 當下我就拿手機電話叫救護車 當時我有看到汽車的人有下來 機車的人也有被扶起來 因為當下我跟他們兩個都沒有任何擦撞 在加上我有急事 所以叫完救護車 我就離開了 可是事後警察打來跟我說 我有肇事逃逸 會被起訴 要去法院 我有去警局看了監視器 當時我的速度不快 但是閃過去了 之後後面機車的速度很快 就撞到那台車子 畫面看起來我們很近 警察說雖然沒有擦撞 可是我有什麼侵佔路權 我想問說現在我要怎麼做比較好 還有大概會被罰多少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27 09: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車禍事故不以擦撞為必要,只要有因素造成車禍事故,都是車禍事故當事人。

2、倘若對方有受傷,這是有刑事責任,不是罰鍰就可以了。

3、建議您應該先取得初步判定表,倘若我方有肇事責任,就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詢問,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vivian 104-12-26 23:36

請問合夥公司,負責人可以將收到的貨款及票據存入個人帳戶嗎?

合夥期間,公司支票存款需要付票款時,他大部份都從個人帳戶轉至公司支票存款付票款,兩年下來金額很可觀。

請問這種行為有構成侵佔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26 23:44

您好,要看實際之狀況而定,有可能成立業務侵占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26 23:50

您好,要看實際之狀況而定,有可能成立業務侵占

沈恆 (沈律師) 104-12-26 23:53

您好!

侵占罪需有不法所有意圖才會成立,您所述情形,對方可能抗辯只是一時方便暫存個人帳戶,後來仍有轉出支付公司票款,代表沒有不法意圖。但詳情仍需視您所掌握的證物才能具體判斷。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對方應該會說他如果有意圖侵占何需自掏腰包付款。

二、與人合夥建議還是建立制度讓制度跑。制度不建全則建議改制度。

三、如不能互信寧可退夥。

四、另個方法是換人來帶團隊…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Jo 104-12-15 09:55
您好, 因管委會未與原使用車道*4戶住戶討論,直接發佈公告將預留車道改為公設收費停車格, 並開放給需要停車位其他住戶登記停車,並同時公告*4戶住戶改由其他車道進出家門。 ***4住戶應如何主張原有的權利呢? 問題1: 管委會是由社區房屋所有權人共同組成,此管委會未向政府機關報備及申請登記。當然上述之收費停車格也未向政府機關申請。管委會是否違法? 問題2: 4住戶當時向建商購買獨棟房屋時,買賣合約書中有提到住戶車輛進出由前方進出並有使用權(上述管委會稱之預留車道)至今也使用22年了,因4住戶為社區最靠近大門口的獨棟房屋且房價相對比較高,故大門前方的空地是比較廣擴,故管委員才會有此想法。我該如何主張大門前方空地的使用權?及不願意繞道進出家門? 問題3: 管委會未與4住戶討論,直接發佈公告(如上述) 是否已造成4住戶 妨礙名譽侵佔毀謗侮辱...等等?

你好:

要先判斷前方空地之產權歸屬為何,若是四戶共有,你們可以自由使用空地,管委會無權干涉。 若是共用部分,則要判斷建商是否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6條規定將前方空地之共用部分約定由四戶住戶專用,若有約定專用之情形,要變更必須經過約定專用所有權人同意,除非約定專用違反公共利益,並訴請法院確認,否則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無權擅自更動,管理委員會只是執行機關,當然更不能更動。 只是公告共用部分如何使用,不會構成你所指之犯罪,若你有疑慮最好將公告內容交由律師判斷是否會構成。
CYG 104-12-15 00:27

您好 請問如果我非常喜愛一款線上遊戲
我如果把裡面的所有角色做成很多張的實體卡片
但我們並沒有要販售
只是想當做贈品發送 請問這樣 會侵佔到他們的智慧財產權嗎 ?

 

Jo 104-12-14 21:17

您好,

管委會未與原使用車道*4戶住戶討論,直接發佈公告將預留車道改為公設收費停車格, 並開放給需要停車位其他住戶登記停車,並同時公告*4戶住戶改由其他車道進出家門。


***4住戶應如何主張原有的權利呢?


問題1:

管委會是由社區房屋所有權人共同組成,此管委會未向政府機關報備及申請登記。當然上述之收費停車格也未向政府機關申請。管委會是否違法


問題2:

4住戶當時向建商購買獨棟房屋時,買賣合約書中有提到住戶車輛進出由前方進出並有使用權(上述管委會稱之預留車道)至今也使用22年了,因4住戶為社區最靠近大門口的獨棟房屋且房價相對比較高,故大門前方的空地是比較廣擴,故管委員才會有此想法。我該如何主張大門前方空地的使用權?及不願意繞道進出家門?


問題3:

管委會未與4住戶討論,直接發佈公告(如上述)是否已造成4住戶 妨礙名譽侵佔毀謗侮辱...等等?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5 08: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規約或是區分所所有權人會議沒有授權管委會,因為這個不是管委會的職權,所以不能拘束住戶。

2、不過目前沒有管制手段,只能透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來改選管委會或是否決管委會的決議。

3、倘若區分所有權人決議違反法令或是相關法律原則,則可以提起確認決議無效訴訟,達到否決管委會決議的效果。

104-12-08 12:56

請問  前雇主控告侵佔  


前老闆告侵佔
因為他之前私接業務  賺了一萬多塊(當月薪資以扣 但沒辦法證明有還 因為都領現金的)


離職兩年多   前老闆突然告侵佔
擔心被求償更多  如果開庭時 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如果公司不想和解(因為他鐵了心的想告)  會有什麼罰責

你好:

可能會構成業務侵占(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背信罪(5年以下有期徒刑),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 要依客觀證據才有辦法判斷是否成罪,但既然已經返還相關之款項,若不想承受漫長之訴訟程序,可以考慮認罪,並聲請檢察官給予緩起訴處分,如果要為無罪答辯,最好準備完整資料尋求正式諮詢。
104-12-08 19:55

請問如何申請緩起訴? 法官會同意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種案件之緩起訴,一般仍會要求要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所以本件是否適合緩起訴,仍需視案情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8 21: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是公司是否有足夠構成侵占犯罪之證據,若證據不足,仍有機會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8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是公司是否有足夠構成侵占犯罪之證據,若證據不足,仍有機會爭取不起訴處分。

104-12-09 21:00

當初以為公司原諒我  叫我寫自白書  寫完我就能繼續在公司上班   自白書因該就是他的證據

傾城 104-12-06 05:38

我是超商的服務員昨日因為操作不當問題所以客人誤會我侵佔他的發票,結果發現發票是存在他的悠遊卡裡只是沒列印出來!但是當下不知情所以告知客人我也不清楚但是我確實沒有侵佔,結果客人說”我頭腦是不是有問題”達兩次請問一下是否有牽扯法律責任?如果有可不可求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06 11: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涉嫌公然侮辱罪,可以蒐證之後報警處理。

2、之後可以提起民事求償訴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6 20: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可能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6 2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所為可能構成妨害名譽相關犯罪,建議您蒐集相關證據,並自行或委任律師撰寫書狀向地檢署提告唷。

另外,待檢察官起訴後,告訴人可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主張慰撫金等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當然,也可以在偵查過程中,於對方和解,並約定和解金。

小燕 104-12-03 11:34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編輯│刪除

文章日期:104-12-02 10:49  文章人氣:7 個人積分:6

客戶定制一套模具今年6月(4月底訂貨)交貨,賬單發出去之後客戶提出與他認知的尺寸有差距為由不付款。當初我有提出我要做的尺寸,他也有提出他要做的尺寸,也同他分析他要做的尺寸的不可行性及風險性,客戶口頭上有答應讓我們規劃設計,但當初沒有把詳細的尺寸寫入報價單中。因為信任問題也沒有收定金。

在此期間,客戶一直說我的模具不符合他們公司得規格,又每天使用來生產產品。溝通兩個月之後,客戶要求我重新報價一組(按他說的尺寸),9月我又重新報價。我報價單報過去2個月之久客戶都置若罔聞。11月我告知該客戶此套模具我已售出,請他5日內將其退還給我。客戶說他有接到這付模具的訂單,沒法確定退還日期。

客戶說如果要拿回我之前的模具,要等我拿新的模具跟他換回。可是這套模具當初他說不合,我答應另外賣家下個月要交付。我已經不想為這客戶投資過多開發成本,要求客戶先付第二套模具的定金,他都答應說馬上開票,每天都說會寄出,一個星期過去了也沒收到。還一直催我趕快加工,跟他交換。我實在看不出他有誠意購買,就跟他說第二組開發風險太高要把一些細項簽切結書我才做。客戶打電話說風險他自己承擔,可是切結書他不要簽。公司也正式發傳真通知他,因沒有收到他的定金和切結書,第二組開發訂單已自動取消。

走到這我也不想做他的生意了,只想拿回我第一組模具。客戶現在是即不付錢也不退貨,還生產產品賣錢,我們該如何主張我們的權利呢?..........既然他提出應收不過,就不應該每天用來生產而不歸還本公司。不歸還的行為有沒有侵佔我們公司得財產呢?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2-07 10:24

您好

應無法成立刑事上的侵佔

但可以請求給付買賣價金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小燕 104-12-02 10:49

客戶定制一套模具今年6月(4月底訂貨)交貨,賬單發出去之後客戶提出與他認知的尺寸有差距為由不付款。當初我有提出我要做的尺寸,他也有提出他要做的尺寸,也同他分析他要做的尺寸的不可行性及風險性,客戶口頭上有答應讓我們規劃設計,但當初沒有把詳細的尺寸寫入報價單中。因為信任問題也沒有收定金。

在此期間,客戶一直說我的模具不符合他們公司得規格,又每天使用來生產產品。溝通兩個月之後,客戶要求我重新報價一組(按他說的尺寸),9月我又重新報價。我報價單報過去2個月之久客戶都置若罔聞。11月我告知該客戶此套模具我已售出,請他5日內將其退還給我。客戶說他有接到這付模具的訂單,沒法確定退還日期。

客戶說如果要拿回我之前的模具,要等我拿新的模具跟他換回。可是這套模具當初他說不合,我答應另外賣家下個月要交付。我已經不想為這客戶投資過多開發成本,要求客戶先付第二套模具的定金,他都答應說馬上開票,每天都說會寄出,一個星期過去了也沒收到。還一直催我趕快加工,跟他交換。我實在看不出他有誠意購買,就跟他說第二組開發風險太高要把一些細項簽切結書我才做。客戶打電話說風險他自己承擔,可是切結書他不要簽。公司也正式發傳真通知他,因沒有收到他的定金和切結書,第二組開發訂單已自動取消。

走到這我也不想做他的生意了,只想拿回我第一組模具。客戶現在是即不付錢也不退貨,還生產產品賣錢,我們該如何主張我們的權利呢?..........既然他提出應收不過,就不應該每天用來生產而不歸還本公司。不歸還的行為有沒有侵佔我們公司得財產呢?

小宇 104-12-02 10:44

我想請問一下 侵佔 或者是業務侵佔罪 有無賠償翻倍 甚至10倍這種東西??

 

ellen 104-12-02 09:44

您好:請問現有土地大約200坪,繼承人有53位,我們可能只佔其中的53分之2,但因為繼承人太多,一直無法處理,也無法連絡到全部人,如果今天我想先在這土地上蓋廠房,大約用掉100多坪左右,是否有侵佔的問題?如果只告知能連絡到的那些人說要蓋廠房,是否可以呢? (若不考慮水電的情況下)

沈恆 (沈律師) 104-12-02 11:40

您好!

不能只是告知,應得到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才能蓋廠房,否則其他共有人可以請求拆屋還地共有土地拖越久只會越複雜難處理,若無法找出共有人協商,可提分割訴訟解決共有問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2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共有物,若您任意使用共有土地,將遭請求拆屋還地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2 2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提起訴訟請求裁判分割共有物,若您任意使用共有土地,將遭請求拆屋還地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inMin 104-12-01 19:28
律師,您好: 我是債權人,十多年前曾經與債務人在調解委員會調解並留有資料, 確認債務關係,金額以及還款方式。 但是債務人多年來一直避而不見,在債務追溯到期前,於去年取得支付命令。 由於債務人在十多年前借貸時已經脫產,我了解這筆債務要追回很困難。 前一陣子我寄存證信函債務人,但是他拒收。 現在想要提出刑事訴訟,不知勝訴的機會大不大? 如果可以,是否以侵佔財產背信,或是其他名義提出? 請您告訴我應該怎麼做,不勝感激。

一、 調解成立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所以這個地方的話調解書可以當執行名義。

二、可以拿調解書去換債權憑證,每隔一陣子要記得換債權憑證,你要看債權是什麼,如果債權支票債權或是本票債權,則因中斷而重行起算的時效是五年,每五年就要換一個債權憑證。

三、你要多花點心思去查對方的財產,就民事來說重點是追財產不是追人。

四、大部分的人對於怎麼查財產只會想到國稅局,但實際上還有其他的管道,要去研究那些財產可能是執行的標的,有時候債務人自己有財產但是自己不知道的。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小珍 104-12-01 02:01

還沒離婚之前 前夫買了一台機車 機車名字是我的 機車分期的錢他在繳 已繳完 之後他用機車去借錢類似當鋪還什麼 我也比較不清楚 第一次我有跟他去 因為要行照跟證件 之後行照就押在那邊 這是第一次借錢我知道 之後環完 而後接著又第二次借錢 我在不知道的情況下 一樣又是以我機車名字名義及行照 還有他本人證件又借了第二次 這次環到剩下永遠4000卡在那邊 因為拖延時間繳款被罰的部分 他也沒錢繳 行照一樣拿不回來 第二次借錢也是他後來才跟我說的 因為我跟他說我想換新車 舊的要賣掉 所以行照就拿不出來 才說出他第二次借錢的部分 後來我們離婚當天他要我把全部家裡鑰匙機車鑰匙都交出來環他 機車不給我  但是我想辦過戶給他畢竟機車他繳的 只是名字是我的 我也會怕離婚後他又一直動那部機車的腦筋 讓我負債 又到處借錢 或者故意違規 做不愧事情 因為機車名字是我的 這幾天一直打電話給他要跟他討論機車過戶事情 也傳了簡訊給他 也沒任何回應 他不接或者掛我電話 沒心想跟我談 所以我想自我保護 因為我帶著小孩生活已經夠辛苦了 如果機車他在亂搞讓我負債之類的 所以我想對他提告侵佔可以嗎?

你好:

本件單純是借名登記契約糾紛,不會構成侵占罪。 可以終止借名登記關係,並到監理站辦理拒不過戶註銷牌照。
苦熊 104-11-30 17:45

是這樣子的,有一個合作兩年的朋友(以下簡稱PS)他自己有申請公司營利事業登記

由PS來接案子,我與幾個同事一起幫PS做案子

一直合作都OK

但最近幾個月發現PS會突然斷斷續續一段時間都沒消沒息

最後有兩個網站案子,是我的高中老師委託製作的

因為是我的老師的案子,PS就只拿總款項的10%

剩餘90%都是我及其它成員的

因為教育單位的案子是結案後一併請款,發票開出去後一直等待老師那裡撥款等很久,後來跑去問老師,老師說學校會計早就支付了

我再去問PS,PS卻說他人在大陸,不方便匯款,請我等他回台灣

再過一陣子再問PS就乾脆不回應了

請問這樣能告他侵佔嗎?

金額約十萬元。

後記:另外還有一個案子是PS也有參與的,但因為業主是直接跟他接洽,所以PS說業主一直遲遲不結案,所以款項也沒下來,這個我們已經不期望拿得到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逼對方出面處理,則可以提刑事侵占之告訴,若對方不願在刑事和解,則需另提民事訴訟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30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匯回款項,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提起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30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匯回款項,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再考慮提起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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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宇 104-11-29 10:54

我想請問一下 問題是這樣 技術安裝人員 奉老闆命令到客人家安裝東西 但是簡易安裝這樣東西 只需要收費2000元 但是客人要求需要特殊的安裝方式麻煩技術人員幫忙協助安裝 金額在而外加價給技術人員  我想請問 這樣技術人員回到公司只給了老闆2000元 這樣是否犯了業務侵佔罪??  

你好:

客觀上要因為業務關係持有他人之物,並有易持有為所有之行為表現於外,主觀上有侵占故意及不法所有意圖,才會構成業務侵占罪。 若只是單純忘了回報給雇主不會構成犯罪。
小宇 104-11-29 11:45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客觀上要因為業務關係持有他人之物,並有易持有為所有之行為 ... (恕刪)

若次事已經發生10次了 老闆自己察覺呢 這樣有算業務侵佔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29 17: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這些款項是屬於服務報酬,只要是給公司的,不管幾次都屬於業務侵占罪。

倘若被發現了,建議以和解方式處理,記得簽立和解書。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同曹大律師之意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9 2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顧客這筆服務報酬給付對象若為公司,您未交予公司,有侵占之問題,惟若給付對公司,而為給您之小費,未交予公司,似無侵占之問題,故應就多出之金額,加以定義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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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9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顧客這筆服務報酬給付對象若為公司,您未交予公司,有侵占之問題,惟若給付對公司,而為給您之小費,未交予公司,似無侵占之問題,故應就多出之金額,加以定義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刑法第335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同法第336條規定,對於業務上所持有之物,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依您所述,員工跟公司之間是雇傭關係,而客戶跟公司之間可能是承攬關係,您所額外收取的費用如果是客戶公司之間承攬報酬的一部份,那您就不能侵佔為己用,除非是客戶另外跟您成立委任承攬契約關係,否則所收取的費用還是要歸公司所有。 

 

 

angus 104-11-26 11:45
您好,我是從事精品業的。 我們公司9月初辦特賣活動,要各門市帶門店貨品參加,並管理自家的貨,老闆說各門店少東西各自負責。 其中一家門店有一件珠寶遺失找不到(不是我門店)但因為金額太高,所以要報警。 月初不見,月底才告知不見幫忙尋找,又拖到10月公司才報警 現在公司要告我業務侵佔,說因為我也在現場負責珠寶,那我有什麼該注意的事項嗎? 月底要去一趟警局。 重點是我沒有拿,所以想問問該如何平安而退。謝謝

您好:

建議提出當天相關活動流程及貨物保管方式等,以證明貨品之遺失非您所致,若仍有疑問,可尋求律師陪同應訊。。

同周大律師所言

1.由於在無確切證據下, 您的筆錄內容就很重要

2.會建議您事先跟律師花些時間討論案情內容及處理方法, 也不要等詢問完講錯話再來找律師

3.在警局、檢察署、法院說的話都可以當不利的證據, 只要有一次說的有問題就容易被認定有罪

4.如果遺失珠寶的價值甚高者, 建議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再確認是否有需要委任陪同偵訊

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抓賊要抓贓

除非有拍到你拿

否則他們必須要證明你確實有拿東西

否則是無法定你罪的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一、確定沒有做的話,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

二、公家測謊的話要檢察官或是法官同意送測謊你才有機會測謊,民間測謊只要你願意去測就可以測。

三、這類案件如果時間拖得比較久可能監視器都不見了,如果公司硬咬是你偷的程序上你還是要跑來跑去。

四、雖然刑事訴訟法是採無罪推定原則及檢察官應負舉證責任,但有機會可以搜集有利於自己的證據還是要儘量去搜集。

五、如果不測謊的話,建議你先照時間順序寫一個時序表,以時間、事件、證據(人證物證)來列一個表,把整個過程你所知道的都寫下來,然後找個律師幫你一下,如果你不會整理的話也可以找律師幫你整理時序表,這個部分據我的經驗是檢察官和法官都會做的,有時候還會畫空間圖,這些都是可以幫助釐清事實的工具,可以善加利用。

六、在苦無證據的情況下請認真考慮測謊這個方法。

七、如果被判有罪的話(認罪和解),我查一個判決主文給你參考:

   (認罪和解的案件):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
    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給付北○有限公司新臺幣壹拾陸萬伍仟元,其付款方式如  下:應於民國壹佰零肆年拾月起,按月於每月貳拾日以前,匯款新臺幣壹萬元至永豐商業銀行○○分行、戶名○○有限公司、帳號第00000000000000號帳戶,至全部清償完畢為止,如有一期未履行,視為全部到期。

八、我的價值觀是,沒有做的事情不要隨便認。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26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除去警局接受警詢外,尚須至地檢署接受檢訊,您可考慮委任律師,並事先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26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除去警局接受警詢外,尚須至地檢署接受檢訊,您可考慮委任律師,並事先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26 23:14

 您好,刑事的舉證責任雖然在控方,但您如果到警局或地檢署所說的供詞將來都很有可能被大做文章,因此應事先與律師研究討論後,應訊時再謹慎以對。如需要律師提供協助或研究案情,歡迎來電聯繫。

啊毅 104-11-25 22:34

我摩托車分期有一段時間沒有繳了

我中間我有幾次想跟他聯絡處理問題

但他的態度非常差 要我一口氣把尾款都交給他

我一時湊不出錢來 他就照三餐打電話到家裡 給我的父母 我工作的地方 我住的社區

一天十幾通還算次數少的

又傳簡訊說一段時間沒繳了要加利息錢 

我不再家就叫他們的專員來我家要錢

事後在傳簡訊說要加10000元的外派費

又說如果不給他錢就要告我詐欺 侵佔

我真的想好好解決 尾款我也存到了

但是又怕給他錢後他用各種理由在跟我要錢

我該怎麼辦?請各位幫幫忙 我的家人已經被搞到連電話都不敢接了

他是21世紀融資公司 網路看他的風評普片不太好

我該怎麼保護自己

 

 

你好:

若對方持續騷擾超過社會通念可容忍的範圍,可以提告強制罪。 對方在民事上頂多可以請求違約金遲延利息或依法取回車輛,不能隨意增加費用,可以拒絕對方的請求。 單純因為經濟因素無法還款,不會構成詐欺侵占罪。 建議聲請調解,一併解決紛爭。
fay 104-11-16 16:52

請問:

甲乙兩塊土地相鄰,我爸繼承甲地之土地及建物、我叔叔繼承乙地土地及建物。20年前,兩地之建物一同改建。直到去年我們家才發現,我叔叔當時竟將兩地建物合併登記在他名下,強佔了甲地之地上權

這件事當初我爸我媽都不知情。我爸也並未針對讓我叔叔使用甲地土地一事,簽署任何土地使用同意書、或是土地租賃契約,這樣是否構成偽造文書侵佔?我爸仍是甲地地主,應該如何主張,才能要求他們歸還地上權呢?

謝謝!

以上幾點能否構成侵佔偽造文書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16 17: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先釐清您欲請求拆屋還地或請求返還建物所有權,不太一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16 17: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先釐清您欲請求拆屋還地或請求返還建物所有權,不太一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沈恆 (沈律師) 104-11-16 17:28

您好!

依您所述有可能構成偽造文書,但仍應提出當時登記文件來確認,如何主張也要依具體證物情形來擬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向地政機關調取登記資料,以確認登記之內容,若有刑事偽造文書,則也可能會有追訴時效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如 104-11-14 02:46

我想請問,結婚時曾以我名義申請手機+門號於丈夫使用,

爾後離婚時前夫懇求我手機及門號先借予他用,他使用時都有繳款,

但近3個月開始未繳費導致公司通知我,後續也找不到他的人,

他家人說他負債後已失蹤一個多月,我無法追討手機及門號,

這樣的話我要怎麼處理,然後因小孩的親權也在他身上,依此情況

我可以提出變更監護人嗎,成功機率是否大?

是否可先報警說他侵佔,及他並無能力撫養小孩(人都失蹤了)

另我有找過資料說若監護人失蹤可以要求變更

但若他家人不出面報案,我可以報嗎

(我有簡訊及明細佐證此號為他使用,另與他父親的通話記錄詳細說了他失蹤及負債情況.) 

感謝幫忙

 

沈恆 (沈律師) 104-11-14 05:38

您好!

1.   既然是您名義辦的手機,電信公司有權要您付帳,您只能再找前夫追償。為免話費欠款累積更多,可先申請停用。
2.   既然對方已經失蹤無法照顧小孩,可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您是最可能的監護人選。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1.  因為手機門號係由您的名義申請,因此電信公司會向您要求付款,建議先行支付該筆費用,以避免後續積欠費用,導致電信公司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屆時因您有負債,反而將不利於爭取監護權。一旦您付清該電信費後,您可憑藉手機費帳單及當初向您借用之證明,向您前夫提出刑事侵占民事訴訟,要求對方還款及手機

2.  依您所述,因為前夫失蹤,又有債務,顯然已有不適任監護人之條件,您可至地方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人,而法官也會視您的實際狀況及提出之證據,將小孩監護權判給您機率相當高。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14 15:23

 你的情況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如需要委任或代為撰寫聲請狀,歡迎來電聯繫。

wen 104-11-10 13:32

律師您好:

日前家裡發生重大事情、導至雙方發生了重大糾紛

發生後,對方在網路散播不實指控(告刑事還是民事公然 侮辱?還是名譽受損?)、還把亡者照片貼出來,這樣該告什麼?還叫記者! 當時我方主角因為沒心情,也不想受訪就回絕、結果記者沒求証也不等候的情況下把新聞播出、後來我方打去新聞台請他們撤下,否則提告!但記者說他在最後面有 說明說是女方質疑!但我也說就是因為你們通常把這種話擺在最後面,才會讓看你們新聞的人被誤導!(這方面可提告嗎?)事後電視沒播了、但是網路文字還沒 撤、還更新了,這些我都有截取下來!

事情開始發生後,對方的弟弟(有前科,目前假釋中)每天帶黑社會在身邊、4~6名,也都有出言恐嚇、要 讓我方不得好死、要我們小心一點!這些我方也都有錄音、這是否就該告恐嚇?另外,事發當天、對方就把亡者放在車上的包包、重要証件拿走了、跟他們索取也硬 說亡者說不能交出來、試問這該告他們侵佔嗎?因為事成後需要辦理其他業務!我方真的很無助、遇到這種事情我方已經有輕生傾向了、還要面對這種事情!!

另一件,尊重對方需要喬後面的事宜、但雙方意見不合、破局!事後如果我方流程給對方看過後,他們不滿意、我詢問過警方、他們說可就擺著、是否可照法律走?(喪事方面)

麻煩各大律師幫忙了!謝謝

你好:

誹謗死者可依刑法第312條提告誹謗罪,誹謗家屬可以直接提告誹謗罪。 基於保障新聞自由,只要記者有去求證,要提告誹謗會有難度,要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09號解釋揭櫫之真實惡意原則去判斷是否構成誹謗罪。 可以提告恐嚇危害安全罪。 可以提告竊盜罪。 若對方對死者死亡拒有故意、過失,可以依侵權行為提告損害賠償
Sherry 104-11-08 00:18

尊敬的律師您好:

謝謝您抽空閱讀我的疑慮,情況有點複雜,若篇幅太長造成您的不方便,深感抱歉。先簡述一下我的住宅狀況,我家為舊式公寓,只有5層樓(共10戶)以及頂樓,沒有設置管委會。我住在5樓,因為之前地震造成漏水,所以幾年前有加蓋鐵皮防漏,但是並沒有全部封死。住戶大多是20多年的老鄰居了,所以雖然水電費是我負責,一直以來都沒有限制鄰居使用。

我隔壁住戶有租屋給別人,他的前房客幾個月前搬離的時候,把個人物品都堆放在頂樓,原本以為只是單純侵佔問題,已經貼告示要求改善。但是現在已經可以證明他還在頂樓生活,竊用水電,這讓我覺得非常恐怖。鄰居態度非常消極,不願意處理,請問律師我可以如何自保呢?有想過要直接把東西丟棄,可是又怕會有侵權的疑慮。求助過警察,他們說要寄存證信函,可是鄰居根本不願意配合,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先謝謝您的解答。

祝福順心 平安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8 00:43

 您好,理論上頂樓屬於全體住戶所共有,因此您身為共有人之一,可以請求對方遷離該頂樓。但如果到了訴訟,訴之聲明只能請求對方將頂樓返還予全體共有人。

Vicky 104-11-07 12:06

您好,我先生之前經營生意失敗,改從事貨運業司機,之前為了生意有跟人借一筆不小的錢,對方請黑道於先生跟那些寄貨客戶收款完畢正準備回公司時,搶走所有貨款,而貨運公司知道後要告我先生業務侵佔,當時有還一半金額,但由於金額太大了無法一次還清,公司便告知要起訴,請問真的無法分期嗎?而且錢被搶不是我先生要給的,也沒佔為己有,已經報警還是得被起訴嗎?那樣對配偶有何影響需幫忙還清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7 18: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的配偶是遭到搶奪,所以不涉及業務侵占,不過必須檢附相關事證,請員警調查清楚。

2、此些均是您先生的行為,在法律上與您無涉,除非您有參與或是作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1-07 23:39

夫妻債務各自獨立,故縱使先生欠債,債權人也不能跟太太要。

更何況,先生可主張未有業務侵占之行為。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7 23:44

 侵占要有易持有為所有的意圖,您先生被搶奪不該當此罪。您不必負擔您先生的債務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1-07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先生可主張未構成業務侵占之犯罪,又配偶之債務各自獨立,即使您配偶欠債,亦與您無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小姐 104-11-02 14:33

您好:

我有三個問題:

我(屋主)購買社區大樓其中一樓層房子及一個獨立停車位(產權是屋主),問題是位於地下一樓我的停車位是臨近地下車道往1樓出口,旁邊隔一牆是社區資源回收區及子母垃圾車。社區的保全及清潔工會利用~我們早上7:00將愛車開出之後,8:30有環保局清潔隊來收子母車的垃圾,會將這1小時多空窗期,將子母垃圾車三台全部排停在我的車位上,接著,這同住一社區不知名的撿回收人就會陸續到我的車位去進行落地的撿垃圾做資源回收,造成我的車位很臭~髒水遍地~永遠沒有乾的時候。

所以我的問題

一、我可以去警衛室要求調閱錄影帶(我車位在車道出口附近確定有錄影),他們可以拒絕我嗎?還是我必須報警才能合法的調閱監視器?(因為我當時沒帶手機沒錄影拍下,所以想將監視器畫面直接拍下,直接做酌證資料,利於我後續要法律訴求),如果他們同意我調閱今日監視器,但是沒有同意我拍下監視器畫面我可以強制拍嗎?會有觸法問題嗎?

二、自家停車位被社區的保全跟清潔工為了圖利職務之便私自侵占停放時間雖然只有1小時多,但這1小時多否構成侵占?因為我上班因素,所以我也只有親眼看過2次(包含今日),但是車位上長期有汙水是事實,我也跟總幹事反映過很多次,但是總幹事總是敷衍我,所以這次我嚴正要進行捍衛權利,但是有規定幾次以上紀錄及時間才能成立侵佔罪?如果無法成立?那我有哪些權利可以捍衛我的停車位?

我如果寫存證信函被告人對象應該是社區大樓管理委員會、還是總幹事、保全、清潔工?

三、雖然撿回收之人有可憐處,但是他確實就地在我的車位直接進行資源回收,造成我的不便,我應該要怎麼告誡他?社區各處大廳及電梯都有明確公告,資源回收是屬公物不可以私自拿取?所以我可以告保全及清潔工放任社區的撿回收的人失職嗎(因為他們人在現場)?及社區總幹事沒有確實執行社區管理辦法嗎?我可以告他們侵占我車位牟利他人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1-02 16: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占用車位的部份,因為沒有長期排除您的使用而為佔用,因此不會有刑事侵占責任

2、在您的停車位上做資源回收,造成髒污的部份,可以要求管委會要求改善,倘若不改善,可以縣市主管機關開罰,並且可以要求清理費用

3、回收物的部份,倘若屬於公有,則可以提告竊盜罪。

4、至於相關幹部違反職務的部份,必須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來處理。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1-03 00:00

 若您為車位所有人,您可以主張所有人之妨害排除請求權。若是大樓的管委會將垃圾子母車停留在你的車位上,造成你的車位髒汙及困擾,您可以委託律師律師函主張您的權利,如有需要協助歡迎來電。

Chris 104-10-23 18:16
1998年結婚,婚前購買房屋800萬,老婆娘家出資500萬,登記老婆名下,其餘貸款婚後繳清,婚後2年再購買地下室停車位160萬,也登記老婆名下,現在房屋車位價值約2600萬。 2007年,以房屋貸款300萬投資,我是借款人,老婆是保人,2008~2014年投資分紅,我給老婆現金總額超過600萬,目前貸款餘額還有240萬,我持續繳貸款。 2013年購買賓士轎車240萬,車款由老婆帳戶匯款,登記老婆名下。車子都是我在駕駛。 2015年初開始感情破裂,老婆持續吵離婚。 4月老婆將賓士車拿給娘家的人使用。 老婆帳戶裡有超過1000萬現金,5月份時全部轉走。 5月份開始陸續提告妨礙秘密妨礙自由傷害、財損,也申請家暴令,目前仍在訴訟中。(前兩項是誤會,已出庭解釋,傷害部分是老婆動手打我,反而去告我傷害) 目前老婆提出離婚,條件為房屋、車位、汽車皆歸她,貸款歸我,兩個女兒一人分一個。 先前因家母希望我維持婚姻,但經過這麼多事之後,我心恢意冷,決定要離婚房屋增值部分是否為夫妻共有財產? 車位及汽車是否為夫妻共有財產? 1000萬現金是否為夫妻共有財產汽車老婆拿給娘家的人使用,是否侵佔? 有可能強制房屋贈與孩子? 若以上皆無法取回一半,是否可以不接受離婚撫養孩子? 貸款餘額240萬是否可以不繳? 請指點迷津,感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3 18: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財產分配標準為婚後財產,婚後財產又須扣除贈與之部分,是目前應先釐清您的婚後財產與配偶之婚後財產各是多少;離婚訴訟之部分,若您為無責配偶,可拒絕離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扶養費之部分,仍可考慮爭取,未爭取到監護權之一方,仍須負擔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建議將離婚剩餘財產分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扶養費一併處理,方有談判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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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3 18: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財產分配標準為婚後財產,婚後財產又須扣除贈與之部分,是目前應先釐清您的婚後財產與配偶之婚後財產各是多少;離婚訴訟之部分,若您為無責配偶,可拒絕離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扶養費之部分,仍可考慮爭取,未爭取到監護權之一方,仍須負擔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建議將離婚剩餘財產分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扶養費一併處理,方有談判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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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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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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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4 00:47

 你好,法定財產制消滅時(如離婚),配偶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僅限於婚後財產有償取得之財產(例如第三人的贈與即不得主張分配),而且要將負債扣除(例如房貸)後,再平均分配計算。因此娘家出資500萬可能被認定為是贈與給你的太太,不得主張剩餘財產分配。如果您想詳細知悉具體可以請求多少剩餘財產分配,歡迎您備齊資料進一步面談,逐一為您分析。

沈恆 (沈律師) 104-10-24 07:20

您好!

1.      法定財產制下只分婚前財產及婚後財產,且登記名義人原則上就是財產所有人,只有在無法認定所有人時才會推定為共有財產。您所述房屋增值、車位、汽車、現金1000萬元等都是妻子的名義所有,應不屬於共有財產貸款不繳,銀行首先追討的對象還是借款人。
2.      對方轉走現金,應是有備而來,您應以民法第1030-1條規定算定可請求之剩餘財產金額,並隨時注意對方財產流向,以免舉證困難一無所有。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Chris你好,現在的夫妻財產制原則上財產在誰名下就是誰的,沒有共有的問題。

若是協議兩願離婚,則財產應該如何分配是由你們雙方都同意最好寫成書面來作,若雙方無共識,則屬於另提出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訴訟的問題。

若你太太已提出離婚訴訟並請求分配財產,原則上也只是誰應給誰多少金額的問題,不涉及個別財產轉讓,但金額詳細數額仍應當面詢問律師分析。

以上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