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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oo 103-01-07 15:45

您好,想請問:


因被公司解雇後,公司扣留我的東西(兩顆硬碟),直到我發現硬碟不見,經我向他們催討他們才寄還給我。

1.請問公司有犯侵佔罪嗎?
2.公司辯稱有歸還給我了,則該罪還能成立嗎?
3.公司辯稱,當時解雇我了後,不清楚這是誰的東西
(但他們很清楚知道不屬於辦公室其他人的,也從沒有主動打電話問是不是我的)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7 18: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若無侵占意圖,似難成立侵占罪。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taihen 103-01-07 07:30

我們住家門口,未經我地主同意(從未簽具同意書),即被私人有線電視公司違法架設有線電視訊號強波器,日前已經請市地政事務所做完土地鑑界,確認該公司之強波器是架設在我的私人土地上(如所附照片,即鑑界右側住家),已經請該公司來做拆除移機,但該公司一直拖延,投訴市政法建管處,該處建議『係屬私權,請逕循司法途徑解決』,故人想依法律途徑狀告該公司違法侵佔私人土地架設機具,訴請限時拆除與佔用賠償

Mina 103-01-06 13:31

事情是這樣的 聖誕節前他準備了聖誕禮物 還有一個提前送的二月情人節加上生日禮物一個巴黎世家名牌包包 我一再有表明這麼早提前送幹嘛 他說打折先買了就先準備了 拿到禮物當天很不幸的我們吵架了 隔天想想自己不對所以道歉也合好 他說禮物先扣著 等聖誕節當天再給我 聖誕節當天到了 一切都很好 離開前他把這兩個禮物都給了我 那個二月禮物我還反問他這個也一起現在給我了嗎 他也同意先給了我 之後幾天有些事情我們處得不是很開心 直到跨年當天我一氣之下提了分手 之後問題就來了 他就改稱包包是二月的禮物 只是先給我"試背""試用"不代表這已經是我的了 只因為我們在跨年分手 他就想推翻一切

又之後某一天 有個男生誤傳他在我們交往前有跟別的女生約會 我生氣傳line私下罵了他什麼還敢我沒對不起我 有人說他這些事 我也罵他怎麼可以這麼無恥下流等話 後來經過朋友多方證實一切都誤會 我也已誠心公開與他道歉別人講錯害我錯罵了他

可是如今他卻不理我的道歉硬是要用毀謗汙辱等名義威脅要告我
除非還他那個包包 不然他就提告
甚至還講我是為了那包包所以在聖誕節前假裝認錯假裝復合這樣的說法
說真的很受傷 把我講成這樣子

然後又說購買證明跟發票都在他那邊 硬是要把這個已經提前送我的講成提前給我試用不算送了

我很不甘心被講成這樣 還說要連同吵架罵他的連同這個包包一起告我毀謗侵佔
實在很冤很氣 如果他真的告了會成功嗎?還他真的很不甘心~怎麼可以講我是假復合假情假意然後故意預謀找碴在一週內不斷吵架擺臉色然後分手~吵架是因為個性不合~哪來的惡意~高手們覺得如何做才好?彼此的付出我很不高興他現在這樣威脅我還東西!!對於罵他的我不是公開罵只是私下line他而已 是他自己聯絡不到我就把我罵他的內容直接公開貼在我們line的93人好友群組 要我出面講清楚 還威脅我要我做到以下三項事情他才肯合解:
一把包包還他
二要在群組公開道歉及必須須退出那個群組
三刪除他的電話不準再騷擾

最後因為那個包包我不妥協 他就堅持要告我罵他還有侵佔全來
包包的事 我真的不想退讓 如果就給他去告  他會成功嗎?

如果罵對方只是私下用line寫給對方,那不會構成誹謗公然侮辱罪。男女朋友關係,男生過節主動贈送包包給你,你不需要返還,也不會構成侵占詐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4: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對方告您,亦不一定符合該罪之構成要件,進而成罪。故您目前應針對您前男友之相關言論,進行錄音蒐證,以利日後您提起訴訟之用。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Mina 103-01-06 14:57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罵對方只是私下用line寫給對方,那不會構成誹謗公然侮辱罪。男女朋友關係,男生過節主動贈 ... (恕刪)

他現在就是想要回那個包所以扯東扯西

認為我們沒有交往到二月就分了所以說我是為了騙他的包包故意交往一週後就分手

包包雖然他有講這是二月份要送的情人節兼生日禮物

但聖誕節當天他自己決定要先拿給我了

現卻不因為分手不甘心想要回改稱只是給我試用  說什麼還沒有正式送給我

但我這邊已經沒有當初交往時交談的內容記錄了

他說購買證明跟發票都還在他那  所以他想要回不然告我侵佔  這樣可會成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6 15: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倘若您無法提出證明對方確實有意要送你或是兩人曾交往,本文建議您將該包包返還,並與對方簽立和解書,記載該事件僅為誤會一場,蓋就常理而言,一般人並不會贈送普通朋友或是剛交往數日之女友高達數萬元之名牌包包。

Mina 103-01-06 15:5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倘若您無法提出證明對方確實有意要送你或是兩人 ... (恕刪)

 我們是男女朋友  交往四個月  這是身邊所有朋友皆知的事實

fb都有交往的記錄  這點沒問題  他的糾結點就是他認定那是二月份才要送的

提前自己先拿給我了現在堅稱沒算"正式送給我"

問題是所謂正式的贈送難道要白紙黑字寫下?

他硬說後來都是我說要先拿去背的所以先給我背了  可是我沒這樣要求過捏

第一次吵架他就說因為我不乖什麼的禮物先扣著不給

我也沒意見  直到聖誕節當天和好  他本可以選擇只送聖誕禮給我就好

自己把包也一起給了我  現卻對自己的行為不承認

而我這邊沒有所謂他正式送我的證據  可他握有商品的發票及購買證明

我想知道在這樣的條件下這樣他真能告我侵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6 16: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回覆如下:

1、有關案件實體法律問題,詳如前面幾位大律師所言,本文僅就證據方面釐清,又所謂的證據乃是可以提供給檢察官或法院參考之內容。

2、您所謂的眾所皆知,是否有人可以出庭作證?又您所稱的對話內容,是否足以證明兩人感情已經達可贈送數萬元包包之程度?

3、倘若答案為肯定,則較無爭議,倘若為否定,則尚非全無成罪之可能,您可自行斟酌。

阿宏 102-12-31 15:46

你好,

      家族有一筆道路用地,持有1/2有權狀的部分(另外1/2繼承人放棄繼承),土地現在狀態:有3/4有覆蓋柏油供省道使用,1/4位於白線外未覆蓋柏油的邊坡地,下方為國有道路邊坡用地及其他地主的農地.

因下方農地無道路進出,向公路局申請國有道路邊坡,道路設置,若他要開通到省道會佔用家族持有1/4未覆蓋柏油的道路用地,我可主張權利,不給對方使用嗎?

如對方執意侵佔我可尋求哪些法律方式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08: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可提起所有物返還請求訴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大雄 102-12-31 13:50

您好:

我爸在8年前向他人租屋  對方說不必簽訂契約   只需要口頭約定每月繳4千即可  我爸不識字  所以都託鄰居代匯房租   昨天有位先生連同警察到我爸住所  說要告我爸侵佔   他說他8年前房子就是空屋  從來沒有租給人  還質問我爸為何有鑰匙進入   並且要求我爸1周內搬出  我爸說他已經連絡不到當初租屋給他的人 而我爸的鄰居竟然說他從未收過我爸委託他代匯房租的錢 我想請教您  1.即使他是房東本人  但是雙方均無房屋契約  他有權要求我爸支付8年的房租嗎?  2.我爸是否構成侵占罪?  我是叫我爸搬走就好  錢不用給他   或者付對方3萬當和解金就好   只是我不知道如果對方真的提告  我爸會不會有刑責呢?  謝謝您的幫忙!

林智群 (klaw) 102-12-31 14:10

 侵占罪最重可以判五年,且對方有權跟你爸要八年租金,建議審慎處理,

鄰居不承認的話比較麻煩,因為要證明你父親有按月支付租金變得很困難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14: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證明您父親真的交付租金鄰居,且鄰居亦反口不認人,此為比較麻煩之處。惟,侵占罪之成立,須證明您父親具有主觀意圖,亦不是那麼容易。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mber 102-12-30 16:53

我在一間飲料店擔任店長的工作,每天第一個進辦公室,最後一個下班,就連休假也都進店裡幫忙,但事後店家卻不依照工作時數給付工資,說因為我的工作責任制的,所以每個月就只有給付底薪,我也就因此而離職離職後就向台北市府政勞動局投訴,但現在店家反過來要告我侵佔,因為店剛開始的時候是股東自已做的帳,金額有短少了4萬元,勞方現在要告我侵佔那4萬元,請問我該蒐集什麼樣的證據來保護我自已,還有我該怎麼做,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30 17: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侵占的部分,可能需要進一步釐清,該筆款項的流向,保管該筆款項的又是何人?如何保管?倘若對方僅提出帳本,似難成立侵占罪。

2、又有關勞資爭議的部份,所謂的責任制是有工作種類的限制,不是所有的工作都可以任意主張,您仍可以繼續主張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11: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應提出對您有利之證據,以釐清相關款項之流向,若對方提不出有利之證據,您於獲得一不起訴處分時,似可考慮對其提起誣告之告訴,若其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27 03:26
1、公司股東會於6月份決議清算通過,但清算人遲遲未做清算,其餘股東能否強制執行? 2、公司成立期間因公司法代理人涉嫌侵佔公司資金被提出刑事告訴,最後因告訴人並非直接受害人而不起訴,且全案不可上訴,但代理人確實有侵佔公司資金且有証據,因為這樣就不能上對此提告? 3、公司成立3年,期間尚未開過股東會(唯一一次是決議公司清算)且公司所有重大決議都未經股東同意,法定代理人自行決定,且不準股東查公司的帳及管公司的任何事,法定代理人提出公司虧損嚴重,所有虧損需股東分擔,請問股東完全無法得知公司任何事,該分擔公司虧損嗎?

是有限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清算人怠忽職務有行政罰鍰和損害賠償責任,公司負責人有業務侵佔的行為的話,檢察官不起訴的原因要看一下不起訴書才能正確判斷,不起訴後要不服也不是上訴,是再議,另外公司債務的問題,既然進入清算,就要看清算人所列帳冊是否合法正確,重點還是在清算人,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沈恆 (沈律師) 102-12-27 10:07

在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責任是「有限」的;「所有虧損需股東分擔」應僅限於股東已繳的出資額,而該出資額已轉成公司資產,若公司資產已經賠光,股東並不需要另外出錢分擔虧損。以上謹供您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09: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公司法第23條規定,公司負責人對公司有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而復依公司法第8條規定,董事清算人監察等均為公司之負責人,本案其若有未盡其注意或忠實義務之情形,股東可向其請求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啊頭 102-12-22 11:15

請問路上撿到錢包沒交給警察局或失主

不管裡面有無證件屬於侵佔遺失罪還是普通侵佔罪?

侵占遺失物罪。(刑337)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4: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構成侵占遺失物罪。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大鳥 102-12-20 17:17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我是家電產品的外送員,因為我個人的疏忽造成送錯產品到客人家,現在我想跟客人換回商品,客人卻拒絕,請問這樣該名客人是否構成侵佔罪名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0 17: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35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方之行為似構成侵占罪,您可彙整相關資料,到地檢署提起告訴。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0 17: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對方明知產品錯誤仍拒絕返還,並且加以使用的話,確實可能涉犯侵占罪,惟,本文仍建議您先尋民事途徑處理。

是可能構成侵佔,可先發存證信函限期要對方返還,如不返還,就可提告侵佔,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Ru 102-12-19 20:12

家中目前的店面被房東賣出,所以必須換地點,後來有屋主主動來告知願意把他的房屋租給我們。

屋主在租屋後告知可先整理屋子裝潢裝潢好後簽約開始算租金,結果屋子裝潢完畢,屋主告知他的土地侵佔國土,房子違建不租了,可以告他詐欺、要求退回裝修費用和精神與工作收入損失嗎?

沒簽約但是有開幕廣告出去了,原本要先跟屋主簽約,但他遲遲不肯簽約,所以只好先整理與裝潢,不然會來不及開幕。

而且那屋主有在自己房屋外放了一塊10幾年的木板,經過多年的風吹日曬變很爛了,我們不知道是他的情況下把木板清走,屋主說他當初花了5萬買,要我們賠償那塊木板金額。

施工費用收據有作用嗎?麻煩幫忙,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5 16: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房東確實明知該土地為國有地,仍然將違建租給您,並且收受租金,則確實可能涉犯詐欺罪,倘若雙方沒有簽約的話,建議您應該就房東確實有出租之意思的部份蒐證,避免遭對方指摘誣告。如是否有證人

2、倘若房東並沒有收受利益,則恐無詐欺問題,應循民事求償程序。

3、有關該木板的部份,確實有爭議,但是對方倘若要求償必須提出該木價值之證明。

吳大仙 102-12-19 16:17

我在公司擔任會計,所以老板常常會拿支票叫我開給廠商或開給老板去調現,但每一筆都是老板所指示的,後來公司週轉不靈導致跳票,公司也在倒閉的邊緣,於是老板叫我工作到九月底為止,也沒發遣散費,現在公司的股東告我跟老板聯合侵佔詐欺,說我跟老板一起亂開支票,但這並不是事實,請問這樣子罪名會成立嗎??

 這要謹慎面對,因為實務上這樣的案件,刑式上看起來,很容易讓檢察官和法官認為你是跟老闆聯合起來,必須盡量提出手邊有的事證來證明你並非共犯,例如權限、交付票據細部過程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9 16: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8條規定:二人以上共同實行犯罪之行為者,皆為正犯。而所謂共同實行犯罪,為共同行為決議或共同行為分擔,是此,您必須提出您只是受老闆命令行事之證據,如指示的電話錄音或指示的信件等,以脫離共同正犯之認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靜歆 (林律師) 102-12-19 17:49

 建議找可靠而且有經驗的律師處理,因為看起來是頗為棘手的案件www.wewon.com.tw

mm 102-12-17 20:35

鄰居加蓋增建套房出租,將馬桶浴室排水管線接到我家管線,我要求他拆除佔用我家排水的部份,他推說是前屋主造成,不是他的問題,今年年初我們ㄧ同請水電確認管線配置確實占用到我的排水系統,他也說要處理管線問題並向前屋主求償,如今已將近ㄧ年,問題始終沒有處理及解決,請問,我該怎麼做,可以告他侵佔詐欺嗎?

單依你所述,初步判斷是單純民事案件,是所有物的妨害,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8 1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767條規定: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您似可依該規定排除鄰居之侵害。另外,依刑法第320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是否有可能構成竊佔罪,仍須視您的案情而定。不過,民事排除侵害是可以的。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linda 102-12-14 15:31

您好!

請問業務侵佔非本人業務又沒任何單據文件

只因有挾怨報復

找人作偽証

口頭上講就能成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有證人出來作證,當然仍可能會被起訴,所以您仍需一一提出辯解,否則仍有冤獄之可能,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對方已提起刑事告訴,您既已被列為刑事被告,仍應謹慎處理,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5 21: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作偽證,則對方亦可能受偽證罪之追訴。不過就您自身之業務侵占罪部分,您仍得著手進行無罪答辯之相關準備。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所謂業務侵占,簡單來說是A了公司的錢,只有人作證是沒有用的,因為他必須要證明你有拿錢以及公司有損失,所以單憑幾個人是無法成立的.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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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 102-12-03 10:37

您好:

我們大樓外有兩塊花圃,土地是市公所持有,但是從大樓興建好倒現在就是維持綠美化的狀態。

大樓管理員A與某位住戶B私下討論要將原本的花圃(種有韓國草、兩株桂花)打掉,重新整修並鋪上洗石子。

過程中,管理員A僅向主委C電話告知:「要拔草、種草花,可以嗎?」

主委回應:「將花圃美化當然好啊!」

第二天早上,住戶們發現花圃中被傾倒砂石,主委C察覺被隱瞞,立即向管理員A表達不可以任意行事,如果涉及整修工程必須有工程報價,並且要通知住戶。

管理員馬上拿出兩張報價單,但是抬頭寫得卻是住戶B的名字,而非對大樓報價。主委C堅決工程必須暫停,直到召開住戶會議在做決定。管理員A表示:知道了。

第三天早上,工程車又運來另外一堆土正準備傾倒,被幾位住戶攔截下來,主委C和幾位住戶都在現場,並且錄影。

管理員A並不在現場(不確定是否知情),但是沙土工程老闆一看到住戶B就說:「是這位先生叫我運土來倒的。」之後是一番爭執,因為住戶B把所有責任都推給管理員A

目前,花圃的沙土已經被運走,但是原本的植物都被毀了(草被管理員自己澆年年春毒死,還用公款支付。樹也被鋸斷,當年是管理員A親手栽種的)。

請問:其他住戶可以控告住戶B侵佔最嗎?或是有其他方法控告他?

(花圃的所有權並非大樓住戶所有,但是常年管理都由敝大樓處理,連大樓的消防管線都設立在花圃當中。)

 

刑法/335條】侵占罪須行為人有易持有為所有之意思。前述意思有時以處分行為表現,一經表現犯罪即成立並不以處分行為完了為必要。(即成犯)

侵占罪以持有人將原來持有之物表現其變為所有之意思而成立,此項變為所有之意思,雖有時以處分行為表現之,但一經表現,犯罪即同時成立,並不以處分行為完了為必要。(最高法院70年台上字第2029號判例)

 

1.侵占罪應該是就行為人持有他人財物侵占入己之行為 但你說的情形 是否屬於管理員等持有之財物 可能就有疑問 2.你可以考慮這種情形是否構成竊盜持有人不知道情形下 將他人財物取走 3.建議你可以先提出刑事告訴 至於會如何認定成立何種犯罪 應該是法院的事情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3 10: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案是否成立侵占罪,有其困難度,因本案土地又涉及到公有地,是否為管理員持有或所有,即有疑問。或許可考慮土地上之花草樹木,可能涉犯竊盜罪或毀損罪。建議您可到地檢署提告,由檢方認定所涉法條。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諮詢,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蕾蕾 102-12-02 10:23

我想請問七八年前我有被判動產擔保交易6個月可易科罰金也賠嘗了車商一些錢但還有尾款尚未清嘗完,今天收到了分局通知有人到法院告我侵佔罪要我到案說明,我想請問之前被告動產擔保交易車商現可在告我侵佔罪嗎?謝謝很急想知道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2 10: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侵占罪(刑法第335條)之構成要件為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變易持有為己有,而將之侵占入己之行為,至於您動產擔保是有最高法院相關實務見解改告侵占罪,有成立亦有不成立,均要視案情有無符合侵占罪之構成要件而異。請攜帶相關卷證資料來所詳談。

如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你的擔保交易案是甚麼案情? 被告侵占或許跟之前的案件無關,可再來電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為避免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您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前,先行與律師討論,並委請律師陪同警詢,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光頭 102-11-25 23:11
律師你好 請問要告人侵佔房屋需要什麼資料跟流程
1.雖然動產也是屬於侵占罪的客體 但如何證明對方有易持有為所有之行為 要思考一下如何證明 2.如果要提告刑事案件 可以至警察局提告 警方將會製作筆錄 之後案件會移送地檢署 3.或是你可以直接具狀向地檢署提告 檢察官會通知開庭 但也可能將案件發到警方偵辦
琳儿 102-11-24 15:33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的是,我男友19歲跟他的兩位友人一起去打人,我男友跟其中一個只有打人沒有要搶奪人家的包包,但另一名在我男友他們都不知道的情況下搶奪對方的包包,但我男友他們是離開現場後才發現那人手上多了個包包。以致現在被害人告我男友他們加重強盜當場羈押,但我男友他跟另一個人只有打人阿,是第三人搶奪包包的,而且他們也沒有事先規劃要做這種事啊。那這樣他會被判多久?? 備註:我男友還有森林法跟侵佔的案子還沒執行完,這樣會影響到判決嗎?而且我男友沒有強盜前科。求解,我已經哭了好多天,幫忙一下,謝謝。

要再深入了解,才能對案件作完整分析,再來電討論

琳儿 102-11-24 16:28

律師,不好意思我目前的手機也被扣押在台中地檢署,我只剩不能插卡的平板電腦了,方便的話可以麻煩你留下你的賴ID嗎? 我想再問仔細點。說真的我不想要我男朋友被關那麼久。因為他真的是無辜的,他只有打人。他們也沒有分配工作,純粹對那人不爽才打他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檢察官應該是以結夥強盜來偵辦,此屬重罪,當然之前的前科,會影響到量刑,本件若要單純回歸到傷害罪,則需其他二名被告出來作證,才比較有可能,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琳儿 102-11-24 03:46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的是,我男友19歲跟他的兩位友人一起去打人,我男友跟其中一個只有打人沒有要搶奪人家的包包,但另一名在我男友他們都不知道的情況下搶奪對方的包包,但我男友他們是離開現場後才發現那人手上多了個包包。以致現在被害人告我男友他們加重強盜當場羈押,但我男友他跟另一個人只有打人阿,是第三人搶奪包包的,而且他們也沒有事先規劃要做這種事啊。那這樣他會被判多久?? 備註:我男友還有森林法跟侵佔的案子還沒執行完,這樣會影響到判決嗎?而且我男友沒有強盜前科。求解,我已經哭了好多天,幫忙一下,謝謝。

minihua 102-11-18 15:17

請問 某工會人員侵吞勞保年金

央求不要提告提出要分期攤還

他犯了業務侵佔背信

如果我選擇暫不提告

請問我告他的追溯期是多久?

另外他說要寫借據攤還

這是一個好的解決方法嗎?

謝謝各位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8 16: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侵占罪及背信罪之追訴權時效為20年。

2、本文建議您與對方簽立和解書或是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以保障權益。

?爺 102-11-18 03:52

您好:前些日子撿到一隻智慧型手機,於是就留下當作個人使用,但一個月後被警方以車追人方式鎖定,但我又將該手機送交分駐所報案,想請問這樣是構成普通侵佔罪還是侵占遺失物罪,另外我將手機送往分駐所報案情事,是否會有謊報之嫌疑。

如果確定是遺失物 脫離原持有人佔有中 應該是侵占遺失物 至於你其他問題可能說明確一些 不是很清楚你的問題所在

?爺 102-11-18 10:51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確定是遺失物 脫離原持有人佔有中 應該是侵占遺失物 至於你其他問題可能說明確一些 ... (恕刪)

接獲警局通知我涉嫌偷竊他人手機,請我到案說明,我則將該手機呈交鄰近分駐所報為失物,這樣會不會引發什麼問題?

本件原則上只要您在拾獲該手機後,曾以自己門號之SIN卡插入該手機,進而收發話者,警方即可依照SIN卡及該遺失手機手機序號追蹤您的門號號碼及使用人身份,要找到拾獲手機的人或者竊取手機的人,除了必須花點時間以外,實際上難度很低。

阿仁 102-11-16 16:13
您好:小弟是低收入戶領有重度身心障礙手冊,有結婚兩個小孩,三年前因疾病殘疾,領有私人保險勞保失能一次金(家父堅持要一次請領),家父卻把錢都轉到他戶頭,這幾年家父有用保險費買台汽車,名字是我老婆的,(有行照和當初購買證明)最近跟家人處的不好,我們要搬出去,家父卻不歸還錢和車子,請問是否可告侵佔?勝率多少?謝謝

1.侵占罪是對持有他人財物財務有不法所有意圖 而易持有為所有之行為 2.如果你能證明財產屬於你們所有 只是由對方保管或使用 對方如有據為己有意思 那確實可能構成侵占罪 3.至於實際個案是否會成立 可能還是要看被告答辯方向而定 這無法一概而論

小熊 102-11-11 23:48

公司因為有業務上的疏失,被百貨公司罰款五千元

我們員工協議大家分攤,結果百貨公司沒有收取罰金。

於是店長就私下決定 那筆錢當成娛樂基金,

請大家吃飯喝飲料。

沒經過本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財務

這樣算是侵佔嘛?

那我們店長因為沒盡善良管理人的責任

這樣算是業務疏失  有算是業務侵佔嘛??

您好,以本案來說,他私自去使用當然是錯誤的行為,但應該不至於有侵占的故意,因為他顯然不是為了自己或第三人,所以建議以民事手段解決即可.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

小熊 102-11-12 00:47

所以以民法角度來說的話

應該以什麼法條去討回這筆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依不當得利關係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您好,由於你們是協議繳錢的,你可以主張解除該協議,請求返還.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

佩恩 102-11-01 20:49

我在HTC工作 公司規定不能持有拍照功能的手機進入廠內

本人有一隻Nokia lumia 800 的智慧型手機 因為工作需要 所以拆掉鏡頭

但美中不足之處是手機的感光元件還存在 所以相機的軟體功能是正常的

但拍攝任何畫面完全模糊不清 只能看到一堆色彩 無法顯示清晰影像

今日過門禁管制檢查隨身物品 警衛要查扣我的手機 後面因為警衛的主管過來協調

也問了HTC高層 告知只要鏡頭拆了就沒問題

但難保以後是否會在遇上這類的事

 

我想請問律師們 如果我的手機拍攝功能已經幾乎喪失

假設有一天門禁警衛仍然要查扣我的手機

那警衛或HTC是構成 侵佔他人物品 ?

您好,張律師為您解答如下:

一、所有公司行號對於員工之禁制命令,事實上仍屬僱用契約之內容,首需得到員工之同意,其內容也必須具備合理性、必要性。

二、按您所述之情形,若不能攜帶照相功能之手機,那麼公司無異剝奪員工通訊之權利,如果公司沒有辦法提供替代方案,那麼該禁制命令是否具備合理性及必要性,尚非無疑。

建議你可以先向公司反應,理性討論,再尋找律師協助幫忙。

andyliu 102-10-29 10:48

爺爺近期去世,五位姑姑們在住院期間說服爺爺(?或是意識不清狀態)將1000萬轉帳到五人共同帳戶下(時間點為過世前一個月),另外其中一位姑姑在爺爺昏迷期間(過世前兩天)使用ATM或轉帳將另一帳戶的55萬提領一空,請問哪些行為是構成侵佔的行為?

 如果轉帳都是你爺爺同意下進行的,那就沒有偽造文書侵占等問題,只有該等轉帳的金錢是不是屬於遺產遺產逃漏稅,還有請求那些姑姑向全體繼承人返還該等遺產的問題。

royal 102-10-24 21:15

因為家人一時糊塗

工作地點為超市,被告知有拍到他拿未結帳商品(店內監視器)

並要他寫下承認此事的切結書(書面承認但並未明細金額及物品)

不知是否開除或是記過公司要他等候通知

如果是開除是否還可以領取薪資? 是否已無法領到資遣費...?

 

家人已在此公司工作超過15年以上,想請問律師,家人可能會面臨到哪些刑責?

偷竊or業務侵佔

目前該如何處理才好?

感激不盡 !!!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5 10: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家人恐涉犯業務侵占罪。

2、勞工因為涉嫌侵占公司財務,可能已經嚴重違反工作規則而情結重大,則雇主可以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依法雇主無需給付資遣費。

3、本文建議您,請您的家人積極與公司達成和解,倘若已經符合退休資格,儘快自請退休。

心兒 102-10-19 21:49

請問 我們經過勞工局協調失敗,公司還嗆我寧願被政府罰錢就是不給我

還故意去告我竊盜,結果不起訴,公司申請再議也駁回了

經過多次要求但公司薪資還是不給我,還說法官見,請問我該怎麼要回薪資

可以告公司侵佔嗎?還是。。。。。

民事公司不怕,可以告刑事嗎?

單純薪資不給付  只有民事責任   跟刑法沒有關係  你可以訴請法院請求對方給付

心兒 102-10-19 21:39

律師你好:

我跟公司有勞資糾紛,勞工局協調失敗。

公司嗆我說寧願被政府罰錢,就是不給我

去年12月跟今年1月的薪資,多次要求就是不給我

還找人恐嚇我,跟蹤我,嗆我說在路上小心一點。。

還故意去告我竊盜,現在已經不起訴,他們申請再議也被駁回了,但他們薪資依然不給我

請問我該怎麼辦?可以告公司侵佔嗎?還是?

林靜歆 (林律師) 102-10-22 10:56

 薪水部份可聲請支付命令恐嚇部份應蒐證錄音錄影,提起告發。  威望聯合律師事務所www.wewon.com.tw

小真 102-10-10 11:04

您好:想請教,母親90多歲臥病在家,大哥有請外傭在家照顧母親,大哥一家人住在別間房子未與母親同住,而母親住的房子是大嫂的名字。二哥為了照顧母親,則選擇與母親同住,這樣的情況已持續好幾年了。最近,突然接到大嫂告二哥侵佔的法院傳票,令人錯扼,請教律師,二哥該如何處理?謝謝。

就您所述情形,可於檢警人員訊問時說明住於該屋之原委,強調並無任何不法所有或獲取不法利益之意圖,另外住於該屋實際上應屬經由所有權人之同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小娃 102-10-08 10:29

請問律師對方商家退款我兩萬,委託當初的介紹人拿還給我,但我未收到,介紹人一開始否認,說商家未拿兩萬給他,但商家兩人堅持已經拿兩萬給介紹人,到後來介紹人只好承認,請問兩萬我沒有拿到,我要提告介紹人什麼罪名?若我提告介紹人侵佔罪的話但手頭無證據,只有商家說已經拿給介紹人了,這樣會起訴嗎?侵佔的刑期多久

JR 102-10-07 14:23

 

您好, 請問一下我祖父於今年8月中中風住院,住院期間,家中的看護說,我的小姑姑(排行老三)和姑丈每晚都在祖父的房間和辦公室翻箱倒櫃,並於住院第三天至銀行提領了祖父戶頭的10萬,於第五天提領了祖父戶頭的20萬,祖父的總活期存款約32萬多,故剩餘約2萬多在戶頭,祖父原預計於8月下旬出院,出院當天,祖父因換鼻胃管時,據醫生說法是祖父有掙扎並似乎有休克的狀況,但於當時,只有小姑和姑丈在醫院現場,醫生有詢問家屬是否急救,小姑並無詢間其他的兄弟姊妹並私自做了不急救的決定,因此出院日變成了忌日。 小姑從提領款至8月底我們(我爸是長子已去世)和叔叔(排行老四)至農會查詢發現期間,小姑皆並無知會其他的兄弟姊妹她提領祖父的款項,至被揭發後,並辯解說 這是要領出來給祖父的醫藥費。這30萬小姑姑和大姑姑(排行老二)最後決定花費於祖父的殤葬費,但我們和叔叔是不同意此做法。 請問若是向小姑姑提告侵佔罪的話並意圖不讓祖父延續生命謀取財物的話,以上的狀況最重的罪刑是可以有多重? 是否可剝奪小姑姑分配祖父財產的權利及免除我祖母的監護權(無行為能力)?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07 15:25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盜領存款的部份,可能涉及偽造文書竊盜罪嫌,但是不會構成侵占罪,又偽造文書竊盜罪最重可處五前以下有期徒刑

2、放棄救助的部份,因為是法律規定的同意對象,因此難以成罪。

3、剝奪繼承權的部份是有法定原因的,除非有殺害被繼承人(本案中就是您的祖父),偽造變造遺囑、對被繼承人重大侮辱、凌虐,並經遭被繼承人表示不得繼承,就您所述的情形可能難以構成。

4、免除監護權的部份,所述過於簡略,無法回覆。(請詳述,謝謝)


JR 102-10-16 17:21

律師您好,

1、有關盜領存款的部份,可能涉及偽造文書竊盜罪嫌,但是不會構成侵占罪,又偽造文書竊盜罪最重可處五前以下有期徒刑

-->竊盜罪的部分,會不會因為刑法第324條而免刑責?

刑法 第324條 (親屬相盜免刑與告訴乃論)
直系血親、配偶或同財共居親屬之間,犯本章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前項親屬或其他五親等內血親或三親等內姻親之間,犯本章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4 09: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刑法第324條規定的免責規定,需由法院就犯行輕重、被害人態度等審酌判斷。

瑞國 102-09-28 02:05
律師大人您好請問: 1.另一半疑似外遇可以訴請離婚嗎?有錄音證明她與人單獨外出在車上像男女朋友,開車遊玩。 其中有錄到她們談話中曾偷竊安全帽。 兩人見面時在車上說: 男:妳說的阿、可以當面說為什麼要用LINE做愛。 女:哦。 開車時摸來摸去碰觸身體,例如: 女:ㄟ、幹麻玩我肥肉你自已不是也有ㄣ~~~。 男:你很奇怪餒、我玩也不行、摸不行、厚都不行。 女:那我可以哦、你覺得如何。 另一段: 女:幹麻啦,好久沒摸到它了。 男:真的嗎? 女:對阿。 男:我也好久沒摸到它了。 女:那有你剛剛摸好幾下。 男:我有摸到頭頭嗎? 女:嗯哦。 男:我有沒有好久沒摸到了。 女:嗯、開車啦。 男:你剛剛有摸到我沒有摸到。 女:嗯(笑),太過份了你怎麼可以這樣,借人家摸一下會怎樣阿。 男:好。 女:會、會怎樣。 男:怎麼樣:。 女:你要開車麻、厚你這樣很危險餒,你的電話啦。 另外半夜女還在男家中待約兩小時才離開,(女:在車上有談到要和男回家)。 2.發現他疑似外遇後,因我找不到金飾問她,她才告訴我已賣掉,錢也花光了,結婚金飾是兩人共同放在家 中盒子內(有購買單收據),另有一條是婚前個人所有(無購買單收據),全部被老婆偷偷變賣(變賣時未跟我 說)能告他侵佔嗎? 3.因每月現金委託他父母至銀行繳交房屋貸款,所以我的房貸存薄放在他父母那邊,目前已請他們歸還四 次,他們都不歸還,能告其侵佔嗎?(我已至銀行補辦存褶)。 4.我的存薄平時都歸由他管理其中我發現三月份有18萬他也無法交待去向。 5.我兩都有正當職業她每月2萬8千多,我約3萬8千多(基層公職人員),能就以上請求孩子的監護權歸我嗎? 6.如爭取的到孩子監護權我能為孩子爭取什麼利益呢? 7.懇請葉大律師幫幫忙,完整告訴我如何爭取得到孩子監護權,孩子目前兩歲多現由我家長代為照顧, 孩子是我的全部。 懇請葉大律師幫幫忙!
您好~由於此版系統出了問題,導致無法回答您的問題,麻煩寄信到我的mail,我在答覆您!!謝謝~

 

您好:據您所述內容,提供以下建議1.您將存摺放在她父母哪裡,他們遲不歸還,您又去補發了個存摺了,理論上銀行當時應該會問您補發的原因,您的原因說明後又補發了個新的給您,舊的該當就沒有任何功用了,重點是他對裡面的金額無法使用了,那何來侵占? 2.至於您跟太太之間,關於金錢的問題,要看您們有無任何的約定,如果都沒有則需進一步去看具體情況而定。3.對於裁判離婚的部分,該對話內容無法明確認定她有與他人合意性交,只剩民法第1052條第2項有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這項得以主張,建議您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先與律師約面談,這樣才能明確知悉是否有存在裁判離婚之事由存在,以護您的權益4.如果裁判離婚獲准,關於未成年子女扶養費您是可以要求太太負一半(除此之外,還有很多細項部分),至於監護權想要歸您則必須提出證據讓法官認為小孩子歸您對未成年子女而言是最好的。最後,由於這樣子的案件涉及實際事實面太多了,真心建議您可以先跟律師約面談,以能真正了解您的案情,也才能提供最妥適的法律意見。

韋瑞 102-09-26 17:36
律師大人請問: 疑似外遇可以訴請離婚嗎? 發現他疑似外遇後,因我找不到金飾問她,她才告訴我已賣掉,錢也花光了。 結婚金飾兩人共同放在家中盒子內(有購買單收據), 另有一條是婚前個人所有(無購買單收據),,全部被老婆偷偷變賣(變賣時未跟我說)能告他侵佔嗎?
您好:據您所述的內容,首先必須先看對於這些飾品平時都是由誰對它具有實質的支配力,如果太太對其有實質支配力再進而變賣那就會涉及侵占,但若沒有支配力的話就可能涉及竊盜

本件依您所述事實,基本上應該尚不會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1項所列的各項法定之離婚事由,要訴請裁判離婚,法院要因此判准恐有困難。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明 102-09-20 09:00

您好,我朋友在便利商店上班,前年因為職務之便拿取匯款金額約26萬用於購賣遊戲點數,東窗事發後她母親立即將挪用金額全數交還給老闆,當下並無和解動作只是將金額補回,今年員工離職要求老闆補償其加班費以及店鋪盤損直接扣抵薪水的金額,老闆拿出前年的業務侵佔事項要求員工簽和解書並連帶同意全額負擔盤損金額18萬元,否則要提告,請問他如果真的被提告會被判多重?他沒有前科,而且在同一個老闆底下工作將近4年,常超時加班甚至一兩個月都沒有放假一直被老闆壓榨還要負擔店鋪盤損,如果他要跟老闆告的話結果會是如何?他家境並不富裕如果能夠將四年來的加班費追回來對於家境會有很大的改善,但是會不會因此而坐牢呢?告老闆或是跟老闆和解賠錢了事哪個比較划算

feephy 102-09-11 18:14
請教律師團隊,我有熟識的朋友小楊在台北車行工作所以我把汽車委託給他代為寄賣,我住在高雄車輛請拖車託運至台北車行寄賣。我跟小楊達成協議是寄賣期間是3個月,車行先付40萬的訂金給我,這期間內有買家成交的話,車行願意鞤忙結清銀行款項好完成過戶程序,我也說明還回資金需要3個月時間,雙方都願意配合也買賣好幾次了就沒有白紙黑字寫委任企約書僅以口語承諾而已,3星期後小楊說有客戶看車,有殺價?然後問我是否可以馬上還給公司40萬,因為公司反悔不願意借了,要求我馬上將款項還給公司,我對小楊?沒有能力立即有足夠資金可以還清,當下我已經將15萬先匯還車行了剩下的25萬請車行再給我20天來籌款,20天時間到我要匯款時,問及是否江款項還公司清楚了,車子我不要賣了,錢還公司了車子我開走小楊?公司以143價格賣掉成交有收客戶的訂金現在若是我不要賣必須賠償10萬給客戶,賠5萬給同行,小楊?他已經離職了他也沒有辦法,汽車的事情要我自己跟,公司談我該怎麼辦 我能夠寄存證信函嗎 我不想要賣掉汽車 但是我也不願意賠15萬不可能 好成交賣掉車子,二種方式 第一車主12月份才能辦理過戶交車 第二還是從我這開4張票分4個月每個月6萬給車行,請車行先結清銀行方便客戶辦理過戶 第三種方式我還給公司剩下的款項請公司歸還汽車 倘若公司都不願意那麼我會請律師寄出存證信函告公司限三日內歸還給車主否則控告車行侵佔私人財產了 謝謝你
阿翔 102-09-10 05:44

不小心拿到同事的煙~﹐我工作地點香煙有時放在一起~下班我以為那包煙是我的就拿走~
隔天他說我拿他的煙~知道是他的~便馬上買了一包還他~但是一開始他要告我竊盜,氣不過便堆了他~當時因為要下班正在打掃地板潮濕他便摔倒~~其他人看到便把我拉住~後來公司總務將他帶去辦公室>下班後打電話公司總務問一下後續結果~本來想到先去派出所備案 公司總務叫我不要他來處理,但是他已經拿驗傷單告我傷害輿侵佔~請問要如何過沒幾天因為這沒辦法做ㄦ辭職
~要私下和解他也不要堅持上法院請問要如何是
多謝感恩ㄛ

 

阿翔 102-09-10 05:40

不小心拿到同事的煙~﹐我工作地點香煙有時放在一起~下班我以為那包煙是我的就拿走~
隔天他說我拿他的煙~知道是他的~便馬上買了一包還他~但是一開始他要告我竊盜,氣不過便堆了他~當時因為要下班正在打掃地板潮濕他便摔倒~~其他人看到便把我拉住~後來公司總務將他帶去辦公室>下班後打電話公司總務問一下後續結果~本來想到先去派出所備案 公司總務叫我不要他來處理,但是他已經拿驗傷單告我傷害輿侵佔~請問要如何過沒幾天因為這沒辦法做ㄦ辭職
~要私下和解他也不要堅持上法院請問要如何是
多謝感恩ㄛ

阿霖 102-09-10 02:34
我是任職於補習班的教師 問題一: 目前班主任,跟我們所有的員工說,股東已經完全不再出錢了,公司也沒錢了,所以所有員工都領 不到薪水,然後公司也要結束營業!所以就像班主任說的我們完全領不到一毛錢嗎? 問題二:班主任宣稱他們跟股東談好條件,他們不發最後兩個月的薪水和遣散費,原本的學生可以讓我們帶 走去開另一間補習班。但我沒有和其他人要一同去開補習班。那我是否可以主張我的薪資和遣散的 費用,再者公司有和我簽合約,那合約還有五年,那公司結束營業可以算他違約嗎? 問題三:原合約書上有著名:本合約有效期間,乙方於指定地內不得私自任教於其他同質升國中升高中機構 此條例是否失效?我能否去別的地方任教? 問題四:班主任說,就算公司結束了,學生還是屬於公司資產,我不能隨意將學生帶走?他說我這樣會被公 司告侵佔,真的有可能嗎?那學生自己要跟隨我離開也不行嗎?我這樣有違法嗎? 目前已經確定領不到薪水了,我還要去上課嗎?我可以先行安置學生嗎?
Allen 102-09-10 01:23

各位律師

我有以下幾個問題想尋問

我們家是住在北投區的新社區,是去年才搬進來

因為那時開管理委會員時,大家有前後陽台加窗和加欄杆的需求

此社區是分為a、b二棟,二個結構不一樣,a的沒陽台,但b棟有

因為有小孩,和為了安全有加了欄杆,那旁邊有加上了窗戶,怕山區蟲子會近來

陽台部分因為b棟很窄有和a棟做的不一樣,外凸一點30公分,那時是爭取管委會同意才做的

如不同意我們不會去做,主要後面陽台風很大,一定要加窗(二和三樓都有用一至性,四樓因沒有人搬進來,等搬進來也會一起做,讓外觀都一樣)

(整體上外觀全沒有改變,而所以的加欄杆和窗戶a、b棟全有同意書,管委會也同意)

但從今年四月就有人開始檢舉違建,調查後發現是同社區的管委會主委做的

因為(個資法的關系,就大家是以不商和氣的狀況先拆讓建管處拍照結案就算了)

沒想到主委又變本加厲(他本身住a棟也有前後陽台也有改變,差別在於隔局不同,後陽台沒有外凸30公分而已)

沒想到主委在結完案後,又偷偷去報我們二、三樓前陽台窗戶和後陽檯窗戶有問題

那我想請問律師

1.因為我有a、b二棟同意書我們變更前後陽檯,管委會也不幫忙處理,自行違法本身違健,也不幫住戶處理同意書(因收集住戶同意書後,有1/3去和建管局升請改建,及可通過)

只要主委能幫忙送同意書我們就不去拆除,沒想到主委堅持不送,並還一直檢舉我們

和主委說你本身也有違建,他又說他有同意書

那是否我可以控告管委會背信,篤職之嫌

2.他當主委也不開會,照理說要照開所有權住戶大會,也不開,所以的會議紀錄也和我們開會不符合,要求看會議紀綠,之前是要我們看過並簽名,也完全不提供,而在公告欄上完全和開會不一樣,請問我們是否可以先控告他會議紀錄不提供,以侵佔控告

再來另外會議紀錄和開會結果不實,以偽告文書(這條罪名去控告他),因為所有決定,都主委在自行決定公告,要不然就公告和開會結果不符合,是落差很大的,都以自行利益優為先

以上二條,請律師協助,因為之後是打算以確定能控告罪名去告管委會和主委

allen

Allen 102-09-10 01:21

各位律師

我有以下幾個問題想尋問

我們家是住在北投區的新社區,是去年才搬進來

因為那時開管理委會員時,大家有前後陽台加窗和加欄杆的需求

此社區是分為a、b二棟,二個結構不一樣,a的沒陽台,但b棟有

因為有小孩,和為了安全有加了欄杆,那旁邊有加上了窗戶,怕山區蟲子會近來

陽台部分因為b棟很窄有和a棟做的不一樣,外凸一點30公分,那時是爭取管委會同意才做的

如不同意我們不會去做,主要後面陽台風很大,一定要加窗(二和三樓都有用一至性,四樓因沒有人搬進來,等搬進來也會一起做,讓外觀都一樣)

(整體上外觀全沒有改變,而所以的加欄杆和窗戶a、b棟全有同意書,管委會也同意)

但從今年四月就有人開始檢舉違建,調查後發現是同社區的管委會主委做的

因為(個資法的關系,就大家是以不商和氣的狀況先拆讓建管處拍照結案就算了)

沒想到主委又變本加厲(他本身住a棟也有前後陽台也有改變,差別在於隔局不同,後陽台沒有外凸30公分而已)

沒想到主委在結完案後,又偷偷去報我們二、三樓前陽台窗戶和後陽檯窗戶有問題

那我想請問律師

1.因為我有a、b二棟同意書我們變更前後陽檯,管委會也不幫忙處理,自行違法本身違健,也不幫住戶處理同意書(因收集住戶同意書後,有1/3去和建管局升請改建,及可通過)

只要主委能幫忙送同意書我們就不去拆除,沒想到主委堅持不送,並還一直檢舉我們

和主委說你本身也有違建,他又說他有同意書

那是否我可以控告管委會背信,篤職之嫌

2.他當主委也不開會,照理說要照開所有權住戶大會,也不開,所以的會議紀錄也和我們開會不符合,要求看會議紀綠,之前是要我們看過並簽名,也完全不提供,而在公告欄上完全和開會不一樣,請問我們是否可以先控告他會議紀錄不提供,以侵佔控告

再來另外會議紀錄和開會結果不實,以違告文書(這條罪名去控告他),因為所有決定,都主委在自行決定公告,要不然就公告和開會結果不符合,是落差很大的,都以自行利益優為先

以上二條,請律師協助,因為之後是打算以確定能控告罪名去告管委會和主委

allen

Allen 102-09-10 01:19

 

各位律師

我有以下幾個問題想尋問

我們家是住在北投區的新社區,是去年才搬進來

因為那時開管理委會員時,大家有前後陽台加窗和加欄杆的需求

此社區是分為a、b二棟,二個結構不一樣,a的沒陽台,但b棟有

因為有小孩,和為了安全有加了欄杆,那旁邊有加上了窗戶,怕山區蟲子會近來

陽台部分因為b棟很窄有和a棟做的不一樣,外凸一點30公分,那時是爭取管委會同意才做的

如不同意我們不會去做,主要後面陽台風很大,一定要加窗(二和三樓都有用一至性,四樓因沒有人搬進來,等搬進來也會一起做,讓外觀都一樣)

(整體上外觀全沒有改變,而所以的加欄杆和窗戶a、b棟全有同意書,管委會也同意)

但從今年四月就有人開始檢舉違建,調查後發現是同社區的管委會主委做的

因為(個資法的關系,就大家是以不商和氣的狀況先拆讓建管處拍照結案就算了)

沒想到主委又變本加厲(他本身住a棟也有前後陽台也有改變,差別在於隔局不同,後陽台沒有外凸30公分而已)

沒想到主委在結完案後,又偷偷去報我們二、三樓前陽台窗戶和後陽檯窗戶有問題

那我想請問律師

1.因為我有a、b二棟同意書我們變更前後陽檯,管委會也不幫忙處理,自行違法本身違健,也不幫住戶處理同意書(因收集住戶同意書後,有1/3去和建管局升請改建,及可通過)

只要主委能幫忙送同意書我們就不去拆除,沒想到主委堅持不送,並還一直檢舉我們

和主委說你本身也有違建,他又說他有同意書

那是否我可以控告管委會背信,篤職之嫌

2.他當主委也不開會,照理說要照開所有權住戶大會,也不開,所以的會議紀錄也和我們開會不符合,要求看會議紀綠,之前是要我們看過並簽名,也完全不提供,而在公告欄上完全和開會不一樣,請問我們是否可以先控告他會議紀錄不提供,以侵佔控告

再來另外會議紀錄和開會結果不實,以違告文書(這條罪名去控告他),因為所有決定,都主委在自行決定公告,要不然就公告和開會結果不符合,是落差很大的,都以自行利益優為先

以上二條,請律師協助,因為之後是打算以確定能控告罪名去告管委會和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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