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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兒 103-09-02 08:40

請問講1.<關到頭殼壞掉>.還有講(被害妄想症和妄想症)  這樣會行成公然毀謗侮辱罪嗎?

2.對方已說他已到警察局正式對我提出提告公然侮辱公然毀謗罪.且警方也說我的簡訊足夠打贏官司也可以附帶民事賠賞.接下來警方會找我作筆錄,請問他講的話是屬實嗎?

3.對方告不成,我可以反過來告他誣告嗎?謝謝律師不耐煩解答^^

 1.單純兩人的私下對話  應該沒有妨礙名譽的問題  不會成立公然侮辱罪   2.但縱使對方提告不成立  應該也不容易構成誣告罪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來事務所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9-02 10:23

您好:

若要構成公然侮辱毀謗,必須是公開地對不特定的人,足以對於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若您僅在私人對話中批評他,並無法構成,除非您在對話記錄中顯示出您有對外批評他的作為。 若對方確實提起告訴,最後也會以不起訴結案,您可對對方提起誣告附帶精神賠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AFU 103-08-31 11:10

有買家想我問了兩個款式P(有兩件一樣的)&V
然後收到匯款後我也就把物品寄出去了
然後問題來了
對方跟我說寄錯了
然後我也在上去確認了下留言
他說了 
「P好美
兩件有議價空間嗎?」
因為P有兩件一樣的,所以我以為他是要P款兩頂都要
我認為這是雙方溝通上的誤會
所以雙方都有錯
因此跟買家有了些糾紛
後面也說好我會給予它運費做為補償
對方也答應了
然後我就以此為經驗分享放到買賣社團中告訴大家
然後買家發現後卻一直堅持我把事情鬧大
而且還一直說要走法律途徑
而且我在文中並沒有提到說要提告或不負責的這些話語

請問如果他要告是否會構成誣告?

 

林智群 (klaw) 103-08-31 15:20

 這只是一般民事糾紛,不應該告刑事,

如果你沒有指名道姓,只是要分享客訴經驗,並不會構成犯罪

如果對方亂告,不起訴後可以告對方誣告

 

深藍色的魔鏡 103-08-26 23:47

我在拍賣銷售一台二手水冷扇.(為個人銷售不是商店)頁面已註明為二手品仍有保固.6/28買家下標寄出 7/2回覆覺得不涼想退貨.

我回覆我不是商店.沒有鑑賞期.如有問題請他送原廠檢測.保固內免費.如果真的機器有問題我願意負責退貨.結果拖了一個月8/3買家才送檢.說去送修了8/9回覆說修好了還是要退..

原先我答應就退貨退錢了事.沒想到一週了商品仍沒寄回.8/17發訊息告知如二天再無收到不接受退貨.8/21買家才又回覆當天已寄出.但我拒收.

買家說要到消基會申訴同時依刑法第 339 條 (普通詐欺罪)提告

請問:
1-商品拖了一個月才要求退貨.我又非企業經營者.是否有權拒絕退貨?或是要求折舊費用及運費呢?
2-商品紀錄明確.來源也為本人向經銷商購買,詐欺成立嗎? 對方直指我以詐術不當得利  
3-如買家真提告.詐欺不成立我可否反告他誣告或是恐嚇呢?

謝謝您的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7 11: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沒有從事網拍事業,則沒有消保法的適用。對方不得任意解除契約。倘若雙方協議終止契約,也應該依據雙方的協議辦理。

2、就您所述的狀況似沒有涉及詐欺罪嫌,倘若對方提告可以依法抗辯即可。

3、倘若對方有虛構您的犯行提告,則應可構成誣告罪嫌,但仍與恐嚇罪有別。

Derek 103-08-26 08:34

律師您好:
去年公司未給薪水,經過法院判決後勝訴,並執行強制執行命令了,
但該公司戶頭沒有財產,如今該公司告我恐嚇,我有下列問題想請教
1.公司沒財產,我可以再申請對公司負責人提告扣押財產嗎?
2.他告我恐嚇,我可以怎麼反告他誣告呢?
以上,為初淺的問題,再請律師抽空回覆,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8-26 08:47

您好!沒給薪水是公司欠您錢,不是負責人欠您錢,無法告負責人,也不能扣押負責人財產;另外,若有人捏造事實告您恐嚇,您就可以對其誣告罪究責。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Derek 103-08-26 08:53

律師您好:
這樣對我們受薪族很沒保障,只要公司沒錢,那我們永遠都無法求償到!
現在他就去警局報案說我恐嚇薪水部分,我會準備之前去法院的判決
去警局說明,也會針對他的行為,告他誣告並求民事賠償

Queena Lee 103-08-25 12:16

持有對方本票,因對方跳票,也於93年已做本票裁決,並告對方詐欺,最近收到法院來函要開庭,卻被對方告誣告,想請問如何處理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蘇子良 (馬克) 103-08-25 12:39

 您的情形,只有對方是有借款後即不還錢,應不會成立誣告罪,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既然有你說借款這些事,誣告罪應該不容易成立,不過已經被提告了,接下來案子會送到地檢署,由檢察官偵辦,另外,並不是對方欠錢不還就會成立詐欺,要有正確認識,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原則上如前面各位大律師所述,補充說明如您當初就詐欺罪部分有合理懷疑之相關事證,則可具狀檢附向地檢署提出以證明您當時並非虛構事實陷人於罪。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凱凱 103-08-24 20:03

案由:○月○日下午17:30分,有人撕毀電信箱上張貼之標語

    張貼人發現隨即報案,員警至現場處〈○村○路○巷〉,張貼人〈原告〉要求毀損罪告訴,撕毀人〈被告〉亦在現場,並於員警錄音拍照下承認撕毀,張貼人隨即先行至派出所準備作報案筆錄

    在所內時過約10分鐘,該員警返所至大門前時,所長已在門前跟他交談〈內容看似本案〉,張貼人走出打招呼後,三人就走進所內,張貼人向所長及該員警請求告訴毀損罪,員警隨即準備製作筆錄,此時所長交代要對張貼人提行政罰張貼文宣物,張貼人回答犯法規願受罰,之後員警善意建議雙方坐下談談,過程中,張貼人感覺主管談話不甚善解人意。

1. 員警進所前所長剛好在門口談論本案,是否有人事先關心?

2. 違規廣告物行政罰之權責、舉發、開罰,程序有疑慮?

3. 毀損罪起訴與否,兩造之權益,由法令範圍及上級單位處理裁決

4. 張貼標語屬言論自由,如有違法或損及他人權益,應依法處理而不是當面指責報案人〈所長說:若不起訴,被告可提起誣告追朔〉

5. 所長談話內容及眼神有不公平善待兩造之感覺

6. 所長舉例說:有人在派出所大門上張貼紙張,所長撕毀,張貼人可以告他毀損罪嗎? (聽後本人愣住,他又對我說:你發什麼呆…)

7. 電信箱敢貼標語,小老百姓誰敢貼公署〈派出所〉,若我貼文:『波麗士大人善待小老百姓,警民合作愉快』。所長要撕掉嗎?要罰張貼人嗎?

 

本案之1.撕毀人  2.張貼人  3.派出所所長 ,三人各有哪些法律或行政責任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5 17: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張貼人將廣告傳單張貼於公共場所或是他人物品上之後,應可認定其拋棄所有權,該物變成無主物,將該傳單撕毀,應該難以成立毀損罪,況且,您應該不是基於毀損的故意而撕毀傳單,應該是?了環境清潔。

2、本文建議您無須猜測對方與員警的關係,您只需要好好的提出答辯,倘若順利取得不起訴處分書之後,在考慮是否提起誣告告訴即可。

3、倘若您確實查獲事證員警有收受賄賂等罪嫌,則可以依法檢舉

4、有關於張貼人則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可處罰鍰。

文顯 103-08-20 00:06
日前在拍賣網上刊登 平板換手機訊息,一位買家來我的頁面下標 買家收到物品隔天,就傳來一封簡訊告知不換了 3日後此買家完全關機,我的平板也沒消息了 不知我可告此買家侵佔與何種罪名 ?會不會有誣告的問題 ? 感謝告知!謝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0 00:31

你可以告詐欺,這樣也許對方就會出面解決了。對方是否真的騙,就看他如何說吧

事實上也有很多人用網路的方式騙錢的,以前處理過,

還遇到法警同仁被騙的。

文顯 103-08-20 20:21

請教 無敵的勇公 :  

對方後來有說要寄還,但是我要合理的退貨理由,這樣還可告 詐欺 嗎 ? 

謝謝 ! 

Sonny 103-08-11 23:07

-A先生使用A帳號發表文章問問題

-B先生回覆問題文內提到腦殘與頭腦簡單

-C先生(我)留言在B先生,內容:樓主顯然是後者

-B先生跳出來說我悔辱他

-原來B先生就是A先生

-只是用不同帳號回覆自己

-這樣AB先生(同一人)回覆罵自己

-告的成C先生(我)公然侮辱?

-擺明是想釣魚告人賺錢

-補充:

-案發過程我有拿到載圖

-我有辦法反告他誣告嗎?

-他說他已報案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1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您並未有妨害名譽之犯意及犯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Sonny 103-08-11 23:2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您並未有妨害名譽之犯意及犯行。

-您好

-我想給您看看案發過程

-有信箱可以傳圖片給您嗎

-因為我這樣說明過程可能不太清楚

Sonny 103-08-11 23:2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您並未有妨害名譽之犯意及犯行。

-那我有辦法反告他誣告嗎?

-他說他已報案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1 23: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再考慮是否對對方提出誣告告訴,目前尚可爭執有無人格特定性或可得特定性,而於不具備特定性之下,不成立該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Sonny 103-08-11 23:59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再考慮是否對對方提出誣告告訴,目前尚可爭執有無人格 ... (恕刪)

-您好

-感謝回覆

-有信箱能給您看事發過程圖片嗎

-我滿急得,第一次遇到這種釣魚陷阱

-也很累了想睡覺了

-想等一個安心的回覆> <

 

小馬 103-08-11 07:27

請問一下,上周無緣無故去上了一趟法院

對方只說可能是警察主動幫他申請保護令

他完全不知道為什麼

所以撤告

有可能是對方說的在自己沒同意下

警方幫他申請嗎?

事實上是完全沒有家暴,所以對方完全提不出說明

這樣浪費國家資源

這樣我可以反對對方誣告

 您好~

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

警察機關是有權主動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小王 103-08-11 06:26

我住在一個社區大樓,今天晚上大概七點多的時候,在我自家門口,忽然出現五,六名不知名男子,先是走到我家隔壁並和該名女性住戶簡短交談後,就朝我衝過來像是要抓我和打我的樣子,我出於本能反應拼命的跑,跑到鞋子都掉了,直到我跑到隔壁大樓的樓頂,才甩開這群兇神惡煞,後來我報警,並在警察的陪同下一起回家,回到家後,我的女友馬上跟我說,剛剛樓下管理室打電話來給她,說樓下有好幾個流氓要來找我,我女友也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只是心裡很害怕,過沒幾分鐘就有六名男子來我家要找我,因為我不在家,所以其中有一人就跟我女友講說:妳跟妳男友說:他最好不要再回到這個家,如果被他們遇到了,就要讓我好看等等言詞上的恫嚇!我女友才跟我和警察講完這些事情,馬上就有一個男人(是該女住戶的哥哥)和隔壁的女住戶來找我,那名女住戶才說因為我罵她很難聽的話,她因為受不了才會叫她哥哥來找我!問題是我當時是在家門口面對著家裡面罵我家的小狗,只是那時她剛好走過去,以為我是在罵她,任憑我如何解釋她也聽不進去,她的哥哥一付想要打我的模樣,過沒幾分鐘,那六名男子中的其中三人也出現了,人還沒走到我家就先聽到其中一人說,警察沒有很大啦!他如果不敢打我就跟我同姓,甚至當警察的面罵我三字經,後來我才和警察回警局做筆錄!那名女住戶也到警局說要告我!這是整件事情的經過! 請教各位:1.這樣子對方總共犯了幾條罪? 2.女住戶說要告我,這樣告的成嗎? 3.如果告不成,我可以再告她一條誣告罪嗎? 4.可以附帶民事賠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2 18: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涉嫌公然侮辱恐嚇

2、對方主張的誹謗行為必須提出證據才會成罪。

3、倘若對方任意提告,您取得不起訴處分書之後,可以提起誣告告訴。

4、待檢察官起訴對方之後,就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連研 104-06-24 06:20
 我相信這是有一定的糾紛才會這樣 別人帶人"想打"你,我建議跑到警局尋求協助並全程錄影錄音 如果真的很不幸,建議跑要7-11或有監視器的地方,然後報警處理,真的被打驗傷傷害殺人未遂
小王 103-08-11 06:22

我住在一個社區大樓,今天晚上大概七點多的時候,在我自家門口,忽然出現五,六名不知名男子,先是走到我家隔壁並和該名女性住戶簡短交談後,就朝我衝過來像是要抓我和打我的樣子,我出於本能反應拼命的跑,跑到鞋子都掉了,直到我跑到隔壁大樓的樓頂,才甩開這群兇神惡煞,後來我報警,並在警察的陪同下一起回家,回到家後,我的女友馬上跟我說,剛剛樓下管理室打電話來給她,說樓下有好幾個流氓要來找我,我女友也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只是心裡很害怕,過沒幾分鐘就有六名男子來我家要找我,因為我不在家,所以其中有一人就跟我女友講說:妳跟妳男友說:他最好不要再回到這個家,如果被他們遇到了,就要讓我好看等等言詞上的恫嚇!我女友才跟我和警察講完這些事情,馬上就有一個男人(是該女住戶的哥哥)和隔壁的女住戶來找我,那名女住戶才說因為我罵她很難聽的話,她因為受不了才會叫她哥哥來找我!問題是我當時是在家門口面對著家裡面罵我家的小狗,只是那時她剛好走過去,以為我是在罵她,任憑我如何解釋她也聽不進去,她的哥哥一付想要打我的模樣,過沒幾分鐘,那六名男子中的其中三人也出現了,人還沒走到我家就先聽到其中一人說,警察沒有很大啦!他如果不敢打我就跟我同姓,甚至當警察的面罵我三字經,後來我才和警察回警局做筆錄!那名女住戶也到警局說要告我!這是整件事情的經過!
請教各位:1.這樣子對方總共犯了幾條罪?
2.女住戶說要告我,這樣告的成嗎?
3.如果告不成,我可以再告她一條誣告罪嗎?

4.可以附帶民事賠償嗎?

懇請惠賜解答!謝謝!

小愉 103-08-08 13:20

想請問一下各位律師

我收到一張法院傳票我是被告,上面寫案號及誣告等案件,意思是我有向法院等提告他人不成,所以告我誣告囉,還是其實是有其他案件罪名一起併入案號偵查只是沒有寫出而已,向書記官查詢沒有其他提告的罪名,因為我並沒有提告過人怎會告我誣告,我只有被人一直用提告來向我威脅然後法院跑不停,是不是只有擔任過告訴人才能被提告誣告,煩請律師幫我解惑,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1 12: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復如下:

1、有關誣告罪的部份,只要您向刑事訴追單位請求訴追,都可能構成,包含警察局、調查局、檢察署、司法正風單位等。

2、又誣告罪,包含指名跟沒指名,倘偌您無故報遺失,也有可能構成。

3、因為誣告罪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Ding 103-07-31 09:44

昨日 我像警察報案,有人在網路恐嚇語言對我造成生活上的不便與心生恐懼,威脅到我個人生命安全。

被告人現在想要和,請問上調解委員會我該注意甚麼,需要在調解單上寫甚麼條件,才不會在法院上被對方告"誣告"呢?
調解後,被告人會被輕判或緩刑或我敗訴嗎?  敗訴的話我需要承擔任何的費用或者法律責任嗎?

大部分的調解金落在多少?

您好,謹回答如下:

1.提出刑事告訴不用繳納訴訟費用。

2.除非您是捏造事實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否則若對方確實有恐嚇行為,就不會有誣告問題。

3.調解時會有調解委員詢問雙方和解的條件,主要是和解金額的多寡。

4.因恐嚇罪為公訴罪,一旦調解成立,檢察官通常會作成不起訴處分。

Ding 103-08-02 16:53

那請問律師      像這種的恐嚇案   調解金額大概多少呢?


如果上調解委員會    我在高雄   她在台北   那需要在哪裡調解呢  

kandi 103-07-30 16:24

我真是疲於奔命了... 明明是不起訴的東西 卻被一再提告... 連第二次的不起訴書都寫明了"告訴人前已提告不起訴"... 我卻對提告人無能為力! (第二次的檢察事務官說誣告應該不會成立... 所以現在那傢伙又拿同樣的東西來告第三次!)

台灣法律真的那麼爛嗎?

對方一再濫訴 都不會留紀錄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30 23:18

 您好,若檢座針對同一犯罪事實已為不起訴處分,則告訴人僅得依再議或申請再議不成提起交付審判。又若告訴人針對一模一樣之事時提起告訴,應可成立誣告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瑞宏 103-07-29 07:15

我寄給對方的存證信函

台端於本人公司任職期間之民國103年06月至民國103年7月21日間,取得公款共計新台幣        一百四十九萬元整,自應將此款項單據繳回公司紀錄核銷,方為允當;於民國103年7月21日,無故未到班,且電話拒接前往家中商談,以被家暴為由拒絕見面,(漢民派出所備案記錄)其丈夫與友人多次以恐嚇口吻,暗喻不私下和解將逕行誣告之犯行,民國103年7月22日透過去函要求將公司帳本及票務單據繳回本人以利對帳,渠料,台端竟將帳目與部分單據丟於本人母親,明知本人母親因行動不便無法拒絕。此事造成本人母親極大壓力。特限台端於本函收到之日起三日內,將前揭款項及發票單據繳回公司,若逾期不為,本人將依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業務侵占罪,刑法 第二百一十條:偽造、變造私文書.刑法第三百零五條:恐嚇罪,刑法第165條湮滅證據罪。追究台端刑責,希勿自誤為禱!

詳細內容:

他把我給他錢簽名部分撕掉,只留支出帳目。我都領現金給他,我只有銀行存摺明細。這樣告的成嗎。他是預謀犯案的因為月初我跟他對帳帳目出現問題因公司有另委託會計師報稅。那時他把發票單據已經寄給會計師。後來我去跟會計師要回單據請他重新核銷。後來就是前面敘述事件。

之前跟他曾經有發生過關係,因為他替我介紹越南老婆,後來是對方不肯讀書了放棄。他回台灣後就故意引誘我,與他發生關係,這一切都是因為家母

ˋ主動脈剝離開刀,那期間就委託他作帳,近日家母好轉該把帳務交回。才發生的事。也因為親密關係,所以他對帳務總是模糊帶過,上個月底因為帳務不清楚他還想打迷糊仗我出手打了他。他應該有去驗傷,我跟他認錯他也原諒我。這次也是查帳問題不能再模糊帶過,其要她老公出面說我下藥迷姦她並打他,現在對方已提傷害告訴 我該如何解決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7-29 11:10
您的問題主要分為四個獨立之部分: 1.通姦,在什麼情況下發生關係? 2.業務侵占,詳細的公司的帳務表與會計師做的帳之出入為何? 3.傷害,您是否有動手打人?在什麼情況下? 4.恐嚇,對方之丈夫與友人如何恐嚇?是否有錄音或是錄影等存證? 以上,建議您就近諮詢具相關經驗之律師,將傷害降至最低。預約諮詢電話07-345-4049,感恩。
無言中 103-07-29 00:15

各位大律師:

本人因為借了朋友一張支票,結果該歸還的期限內他搞了失蹤,讓我一直聯絡不上人,不懂程序的情況下,一心只想先保護自己結果向地方法院申報支票遺失,結果變成誣告需要到地檢署開庭,請問我該怎麼辦,從沒有前科的小弟,誣告對我來說真的覺得好沉重,還得讓自己的人生背上一個前科的汙點,真的好難過!

如果真的有罪,我會面臨怎樣罰則?!還請各位大律師替小弟解惑...感恩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誣告罪會面臨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本件是否會成立及將來之訴訟方向,均對您影響甚鉅,應與律師協商後小心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明知票據遺失而謊告且辦理掛失止付,則其行為同時觸犯刑法第171條未指定犯人的誣告罪,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偽造文書罪的牽連犯,依較重罪的後者論處。本件建議您可尋求律師協助爭取緩起訴處分,設法降低可能之傷害

刑法第171條
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未指定犯人,而偽造、變造犯罪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犯罪證據,致開始刑事訴訟程序者,亦同。

刑法第214條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
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得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緩起訴期間為緩起訴處分,其期間自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算。
追訴權時效,於緩起訴之期間內,停止進行。
刑法第八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於前項之停止原因,不適用之。
第三百二十三條第一項但書之規定,於緩起訴期間,不適用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9 17: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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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orouz 103-07-24 22:50

你們好,我今年22歲。

我去年12/29騎機車時速約55~60,在進入一個地下道機車道的時候,

前面15公 尺左右有一個正在玩手機的騎腳踏車國高中生因為騎太慢,時速接近0而跌倒,然後腳踏車橫躺在機車道,而我因為緊急煞車加上閃躲人,導致我經過他之後手握龍 頭跳下車試圖停下來,但因為還剩一點餘速所以我放手讓機車滑出去倒地,"完全沒有擦撞到那位同學"。我就牽起倒地機車用側柱固定。然後我很生氣的回頭看 看那位學生。然後就看見他就"跳下去"汽車道撿他掉落手機,再"爬上來"機車道看他的手機。之後我就試圖發車,發了十秒鐘左右,機車成功被我發起,我再 回頭看看那位學生。他依然在看他的手機,之後有一台機車要過,我看他也沒事情,加上我趕時間又沒有擦撞。我就離開了。
結果這位學生卻告我因騎車撞他而肇事逃逸!!

然後前面寄通知書來的時候,因為都寄到以前舊家,所以我都不知道。
前幾天我就被通緝了!!
跑到法院作筆錄然後交保,現在面臨八月的開庭。
我現在有點不知所措,但我很確定的是,我完全沒擦撞到他!!!
他完完全全是自己跌倒的,而我是為了閃她自己跌倒才雷殘。
加上那邊沒有監視器和其它行人(唯一的只有後來要經過的那台機車
請問我現在要怎麼辦。
我真的很生氣,我一定會告他誣告,但前提我得先無罪。
而他只有驗傷證明(就算受傷也不可能是甚麼傷,騎腳踏車時速0跌倒 ...)

這樣真的可以告我嗎?
我是很希望有監視器,或是他當初報警有調到!!
可是檢察官沒跟我透露到底有沒有。
只嗆我說,現在都已經半年了,我怎麼可能調的到
我真的很難過,他還嗆我說為什麼我的供詞跟對方完全不同。
我問他講了什麼,他說:「對方說我騎機車撞傷他然後肇事逃逸。」
我直接回答:他說謊
然後我說我想調監視器或測謊都可以。

那請問各位律師們,我要如何自保呢?
我真的真的沒有擦撞到,如果有碰到,我根本不可能離開。

我完全當成是一個人騎腳踏車跌倒然後他活蹦亂跳的,不用幫他叫救護車而已。我真的不懂為什麼這樣會被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09:50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檢具車損照片供檢察官判斷,實際上並沒有碰撞對方。

2、本文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就對方的證詞為分析處理,並且聲請測謊。

您好,請問你的機車有沒有送修?沒有的話,先把現狀拍照拍一拍如果有的話,當初送修修了那些東西,單據是否還在?對方驗傷單檢座有無讓你確認?受傷部位在那?這樣問題要先確認才有辦法解決你的問題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洽詢,祝一切順利。政通法律事務所:04-22023885

bruce 103-07-24 19:26

你好我想請問 最近幾個月 我們家公司被鄰居利用親屬是里長

誣告我們公司跟附近派出所同流合乎 講得非常難聽

還告到內政部與警政署 但我公司完全沒有這回事情

說真的真的很汙辱人 請問我家公司該如何自救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4 20: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對方誹謗您之相關證據資料,可彙整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誹謗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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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10:14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對方的行為,除了涉犯誹謗罪外,另外涉嫌誣告罪嫌,待警政署處理完畢之後,即可提起告訴。

2、本文建議貴公司可以委請律師作為法律顧問,專責處理法律事務,並就本案提出答辯。

戰神 103-07-23 16:16

今天在遊戲中

隊友A: 爛得跟大便一樣還敢按投降

隊友B:誰?

我:你阿

請問我這樣有構成公然侮辱嗎!?

但不是我說爛得像大便也會構成嗎?

還有假設他真的提告

檢察官不起訴

 

我可以告他誣告嗎?

成先生 103-07-23 13:28

你好

請問一下

假如說遺產中有提到房子並沒有提到錢部分可是有口頭說

並且有3~5個證人

在奶奶去世前姑姑就把錢提領了一部分

聽奶奶朋友說他裡面有400萬現在只剩下170

那我該如何查詢金額

因為身分證 戶口 健保卡全都被姑姑藏起來了

也不願意給我們做查詢

他說如果要查金額沒少我就會告你們誣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您們可以先向國稅局調取遺產清冊來查明被繼承人所留下的遺產範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7-23 14:43

您好!您應不是繼承人,不能查詢遺產金額,可由其他繼承人以繼承人身分直接向銀行查詢存款進出明細;若明知姑姑未盜領還向檢警提出告訴,才會構成誣告罪。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3 2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由繼承人向國稅局查詢繼承遺產範圍或調閱有疑義之帳戶,若於繼承開始前,奶奶帳戶金額即有短少或不明之提領紀錄,即可對姑姑發律師存證信函,請求其說明提領款項之原因,若無相關正當理由,可請求其歸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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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這沒有誣告問題

只是查詢金額而已

誣告必須是你們告他不成立才有這問題

所以不要被騙了

而且你姑姑根本無權把這些東西扣住

你們可以告他侵占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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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EnRRO 103-07-20 19:06

我前幾年買了房子因為隔壁鄰居想用我們的停車場晾衣服我們不肯,之後便打電話去公司騷擾等等安靜幾年後今天又來找碴了

我帶我家照顧奶奶的外勞回去那棟房拿些東西時,隔壁鄰居家的人便來偷拍外勞(請問這樣算侵犯肖像權嗎??

後來還找來警察說我家的外勞是非法來台的(這樣可告毀謗或是誣告嗎?

因為前一天他們隔壁的一個人去世,他兒子指這我媽說他媽媽會死是因為我媽害的還說他媽媽死了也不會放過我媽之類的話,請問他這麼說我可以提告妨礙名譽恐嚇威脅嗎?因為事出突然所以並未錄音但是有監視器錄影這樣請問告的成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0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相關錄影錄音證據,似難以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之,若貿然提出,亦有誣告之風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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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0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蒐集證據以證明。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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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龍 103-07-19 02:34

事情是這樣的

在遊戲中 因為有人亮燈地圖上某個地方
我誤以為是要前往該地方 結果被敵方擊殺
引來隊友一陣撻伐 但我並沒有說什麼 只是試著解釋我為什麼前往
然後就說了:我看球女有大 我以為要吃
該玩家即回我:吃你媽
 
我個人是覺得 我玩的不好 你說我觀念差技術爛什麼的我可以接受
但只因為我一個失誤 就問候我母親 我實在無法接受
更何況 我在遊戲中 已經問過他 要不要道歉
他完全沒想道歉的意思
甚至在遊戲結束我已離開時跟其他隊友說:
告的成 我跟他性 媽的國中小屁孩
有名隊友即拍圖傳給我 我才知道他還有在罵我

以上是事情緣由 我想知道的是 我要告他哪一種罪名
以及我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去警察局
然後這是否又告的成?不成我會被告誣告嗎?
對此不是很了解 煩請解答 




您好,對方的行為恐已涉犯刑法公然侮辱罪,可至當地派出所或地檢署提告,亦可委由專業律師具狀提告,以維護您的權益。

黑毛評 103-07-18 10:31

我們去年經由法院拍買購得住家隔壁一塊土地

因為這土地有3人持份沒有分割法院拍賣拍賣其中2份

分別由我們及鄰居購得

後來住家的土地重新蓋房子鄰居現在去告我們偷挖和他們共同持份

土地的泥土地墊高地基說我們竊盜

可是我們土地墊高的土是跟建設公司的人購買完全沒有偷挖

而且有人可以證明

也開過一次庭他們完全沒證據只是用猜的

可是最近又收到他們去報案有接到法院的通知

又告我們相同的事

因為他們是貧民有免費律師可以申請

請問想這樣他們到底可以告幾次呢

我們沒做的事他們這樣誣告我們

我們也可以告他反誣告嗎?

我們有正常的工作沒那麼多時間陪他常上法院

他還跟當地警員說他沒有財產又是貧民又有孫子又扶養

就算輸了!

也不能拿他怎樣

我們家覺得很煩沒時間陪他耗下去

 

您好,除非有新事實新證據,否則不得針對相同事實重複提起刑事告訴,您可具狀對對方提出誣告告訴,以維護您的權益。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18 11:24

您好:

1.一事不再理為刑事訴訟法之基本原則。同一案件,既經合法提起公訴或自訴,無法在同一法院重複起訴,為避免一案兩判,對於後來的起訴會以形式裁判終結。若案件曾經判決確定者,亦為免訴之判決。因此若是相同犯罪事實,對方係無法重複提告

2.您可以對他提起誣告,但誣告罪是否成立決定於對方是否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成或虛構要件為要件,即使對方提出的犯罪事實雖然經過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或法院為無罪判決,但若對方無明知虛偽事實而為誣告之故意,僅因出於誤認或懷疑,或因證據不足而不能證明犯罪事實,係無法成立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項之誣告罪。

3.若您不願意繼續與對方耗下去,建議委任律師為您蒐集相關證據,並對對方提起誣告之告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

刑事訴訟部分如果您這邊可以提出土方來源的證據,那定罪率應該是不高。

如要終局解決這問題,既然您提到這是持分地,我建議您提起分割共有訴訟,請法院裁判分割土地,在取得土地正式範圍之後,把地圍起來,這樣就可以避免鄰居不斷的騷擾了。畢竟您也提到鄰居是老人家,有的是時間,且鄰居未來過世之後,繼承人也可能繼續找您的麻煩,未來加上繼承人的加入,土地分割就會變得更複雜。

 

以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8 21: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順利取得一不起訴處分,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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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其建 103-07-16 21:03

我在網路上購物,錢匯出後沒收到東西對方也完全聯絡不到

之後我就以詐欺報警處理 過了快1個月後對方終於連絡我

私下約出當面還錢給我!

我在猶豫要不要收 因為已經報警 私下能不能接受退款

那我還需去警局做怎樣的程序嗎? 日後他會不會告我污告

 

我想給他簽這份書文書妥當嗎

立書人        (以下簡稱甲方)及         (以下簡稱乙方),茲雙方就網路詐欺事件,達成和解,現雙方誤會釐清,於確認甲乙雙方並無誣告故意及詐欺故意之前提下,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共同遵守如後:

 

第一條:

乙方應給付甲方共計新台幣(下同)        元整,甲方同意乙方清償之。

 

第二條:清償方式:

前項債額自民國    年    月   日,匯入甲方於 700 郵局     分行活期儲蓄帳戶,帳號:                                 號;

 

第三條:

雙方於簽立本和解書後,甲方即不再追究乙方於台灣      地方法院    年度易字第         號詐欺案件之刑事責任

 

第四條:

和解契約書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與對方簽署和解書後,檢附影本提供給檢警,以利結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麟其建 103-07-16 22:0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與對方簽署和解書後,檢附影本提供給檢警,以 ... (恕刪)

請問把和解書交給我報案的警局就可以了嗎 ?

因為案子已經轉交到其他縣市的警局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先詢問目前案件所在,再直接送至承辦機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3-07-16 00:49

先前與同事有些小爭執,便打電話給了同事的爸爸,請他兒子不要為了小事計較.
同事可能因此不爽便告我電話恐嚇. 我去警局作筆錄時才發現, 同事竟偕他爸爸指控我跟本沒說過的恐嚇言論, 對方確定沒錄音證據(我也沒有).

請問: 我明明與同事的爸爸通話, 結果兒子(我同事)告我恐嚇, 我是對兒子提出誣告, 還是對他爸爸提出誣告?或偽造供詞(偽造文書)? 何者為正確, 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6 09: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提起告訴的是兒子,則誣告罪告訴是對兒子提起,其父親則是偽證罪。

2、本文建議您應該先就恐嚇罪為答辯,待取得無罪判決或是不起訴處分後,再另外提起告訴,避免反遭提告誣告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6 1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待您取得一不起訴處分書後,再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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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廖 103-07-15 00:18

因與女友吵架?執,之後又發生關係,但又因金錢糾紛導致女友不爽,因而告我強制性交!目前已被檢查官起訴移送法院中了!目前有的證據是雙方的驗傷單,確實發生過關係的事實!而檢方認定說前一刻還在吵架,後一刻怎麼可能會合意性交呢?而且女方在出庭了,也已表示不予追究了(但仍堅持無欺騙事實的表述)……因為怕被告誣告吧!而我們也都表明我們事後又在一起了!為何她們還要為難我們呢?請問要怎麼解決才會最圓滿最好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5 08: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希望可以尋求無罪抗辯,除非您的女友承認誣告,否則應該委請律師聲請閱卷,並且分析相關證據證詞,光憑您這樣敘述,無法替您分析。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15 09:17

您好,強制性交罪為非告訴乃論,因此就算對方不予追究,您依然有被判刑可能,強制性交罪最重要的是直接證據,證明係違反被害人意願的行為,因此建議委任律師協助您檢視相關證據,及蒐集其他證據,證明你們是合意進行,如聲請測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5 11: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委任律師為您閱卷,了解證據為何,是否有強制性交之相關證據,並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及辯護方向之,又是否接受測謊,建議您應再三斟酌,是否真的對您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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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5 11: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否構成強制性交,應就是否有違反當事人意願之證據加以爭執之,可委任律師閱卷後,就全案證據資料加以檢視,並討論辯護方向,又就是否接受測謊一事,建議您可再三斟酌評估考慮,是否真的為您最佳利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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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所述之情形,確實有被判刑之風險,所以訴訟方向您應及早確認,以爭取對您最有利之地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7 14:31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現行司法案件中倘若雙方沒有和解緩刑的機會實在是不高。

2、本文還是建議您應該好好答辯,因為您都沒有就案情的部分說明,真的很難協助您,您可斟酌。

虛幻 103-07-10 12:36

請問一下…有人傳一篇訊息給我朋友意圖毀損名譽…但他名字並沒有沒打出來…譬如打王X明這樣…但下面有附上我的照片  那如果我告他毀損名譽的話…他是否可以說他沒有講出我的全名而告我誣告他啊?還有…如果他傳給我朋友的事情可以證明確有此事  那也算誣告嗎?

刑法誣告罪之成立,須告訴人所申告內容,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成或虛構要件為要件,若所告尚非全然無因,祇因缺乏積極證明,致被誣告人不受追訴處罰,或告訴人誤有此事實或以為有此嫌疑,尚難遽以誣告論罪。

依您所述情形,行為人傳述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具體事實(若是抽象漫罵者,則為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之問題),就其所指摘或傳述之對象具有相當之可特定性,則此部分行為應有可能構成刑法誹謗罪,再者,即令提告後因為行為人所指摘或傳述之事實合於刑法第310條第2項或第311條之規定而不罰者,但根本上來講,提告人並無虛構事實而申告之情形,自與刑法誣告罪構成要件不相符合。

刑法第310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刑法第311條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0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似非誣告,而較類似妨害名譽,若欲構成妨害名譽,需具有人格特定性或可得特定性。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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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菁 103-07-10 11:09
那可以反告誣告個資法跟名譽損毀,不知為何去警察局說明,已調查我媽在銀行的資金流向跟監視器畫面,那時領錢也是小舅說要處理阿公後事的費用,也不是擅自自用,況且在我媽名下戶頭放定存,別的舅舅怎麼可以去調到資料?阿公生前就存放的。銀行洩密?還是對方可以請律師調?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

案件既然已經進入偵查狀態,建議您母親不論接下來要去警察局做筆錄或至地檢署開庭,都請律師陪同,較能瞭解發生什麼事情?誣告在實務上是很難成立的,至於是否銀行有違反個資法,這部分您母親也要能舉證,否則任意提起刑事訴訟,成功機率不大。相關事實基於偵查不公開,所以建議您私信給律師,並檢附相關資料,盡量不要在網路上公開討論太多。

以上。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0 2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待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若對方無證據即對您提出刑事告訴,可提起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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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7-08 18:14

故事很長~我只簡略說重點

請問

A跟B說C跟D把E帶出場嗑藥~並乘E神智不清時拍攝猥褻影片~

(事實並未有此事發生)B詢問E~

E質問D為何有如此傳言~D詢問B~B告知是A跟他說的~

後續E詢問A為何有此傳言~A表示是F跟G說的~

D詢問F跟G均表示未跟A說~請問C或D或E能否對A提出毀謗妨礙名譽告訴?

另外若提告敗訴~是否會形成誣告的情形?

 

 

 

妨害名譽,敗訴沒有誣告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8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提出刑事誹謗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起訴後,可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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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Y 103-07-05 11:34

您好,因為我住在二樓的房子距離後巷的住宅僅隔2公尺,但因為對方的常會不定期租給外地人,而且都是有問題,不是半夜大聲聊天,就是放音樂很大聲,雖然我有拜託管區過來勸導,但人一跑,還是繼續如此,好不容易這位惡鄰己搬走,但又搬來一位婦人,每天不定時的大吼大叫,有時過了12點也常如此,我先生常拜託他不要如此,結果反而得到反效果,竟然將窗戶關了又開,開了又關

後來鄰居跟我說可以去函到市長信箱,我也將對方錄音,同時敘說狀況,結果警察卻回函告知,說他有去查幾個住戶,並無此事,好像是我誣告似的,每天皆如此,我們都不能好好地休息,像這樣的情形,僅能默許嗎,還是更好的辦法!!

 1.如果不是固定式的製造噪音  你其實要訴訟  如何舉證就非常困難   2.建議先行蒐證  考慮是否提出民事訴訟  認為侵害居住安寧自由  請求排除及相關賠償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貓咪 103-07-04 17:12

你好:

    請問:先生上個月被公司會計小姐誣告騷擾,公司以此為由無預警開除我先生

公司僅有會計與我先生(司機)2名員工,老闆與會計是親戚關係,平常我們關係就不是很好,且日前盤點時又與會計產生摩擦不愉快,其心中生恨竟誣告我對其性騷擾,問過很多人多說,這種事大家都只會聽受害人的,但確實受冤枉要如何申冤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04 17: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至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公司之違法行為,若公司不願與您協調處理,再提起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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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小姐誣告你性騷擾不實,你可依法提告,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您可蒐集對您先生有利之證據,對會計提出誣告之告訴,以證明您先生之清白,另可向各縣市勞工局舉發公司違法解雇之行為,以維護您的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如下

此種案件容易陷入各說各話,所以要告對方誣告,需有相當之證據才能成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佚名 103-06-30 21:24
事情是這樣的,我有玩手機遊戲! 認識一些人,大家有加line群組,後來因陣營不同,我退出該群組。 最近收到該群組某朋友傳來截圖說: 1.a男說我(說話像太妹),所以一直攻擊我陣營! 2.a男在該群組公開與b男對話之截圖說我(耍婊),且指明我暱稱+遊戲ID。 針對以上兩點 我能告a男毀謗嗎?該群組至少有20個人。 後來我與a男有透過line溝通,我要求他在遊戲中公開和我道歉?也請他好自為之! 他卻回我「我這樣會讓他害怕,他將保留法律追溯權」? 我回說我請他好自為之,是希望他自重! 然後我們兩方依舊未達成共識。 我就說我會寄存證信函給他,抱歉,打擾了。 結束對話 問題1: 我能告他什麼?我覺得他說我(耍婊)及(說話像太妹)讓我覺得很不受尊重,且這些都是罵人的話語和貶義! 問題2: 有人提醒我說我告不成,還要背上「誣告」的罪名。請問機率大嗎? 問題3:朋友傳給我他罵我的截圖是否可視為a男罵我的證據
lulu 103-06-29 23:32

對方再fb上一直用有種來找我之類的話

然後我們去找他好好說他卻一直說有種打我之類的話

我朋友一氣之下就把店家桌子翻了

但有人拉住沒有傷害到人連靠近都沒靠近(手上有持棒子)

事後對方告我們蓄意謀殺跟傷害

跟警方的筆錄是說他只是找我朋友吃飯我朋友就拿刀子要砍他

監視器都很清楚(差錄音所以不能證明挑寡)

報警後還是持續再網路上挑寡

散撥不實的謠言.

例如我朋友要至他於死地!把他砍到倒再地上

但我們根本沒碰到他..

請問若他沒告成功我們可以告他誣告嘛?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9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無任何證據,您可於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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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30 08: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對方的行為,是否涉及誣告罪,必須依據對方所告訴之罪名作判斷。

2、但是倘若對方虛構事實,任意傳述於網路上,則就已經構成誹謗罪,可以蒐證之後提起刑事告訴。

STR 103-06-29 21:58
我是告訴人
我想問的問題是:
關於第一審判被告有罪 恐嚇罪及公然汙辱罪成立 判被告民事精神賠償我 我提出的賠償恐嚇罪X萬及公然悔辱罪X萬

但又經被告上訴後 恐嚇罪不成立 公然悔辱罪成立 但民事精神賠償是否還是與一審賠我賠償金一樣呢? 因為我在被告上訴後審判的判決書 沒看到任何關於民事精神賠償結果  被告對於 刑是跟民事都有用上訴的樣子 因為我收到兩個上訴 一封是關於恐嚇罪及公然悔辱罪的判決 但另一封是上訴駁回 另外他在上訴狀的上訴之聲明的請求判決胡扯關於:"我與證人共謀組織犯罪.殺人罪.詐欺罪.誹謗罪.誣告罪.毀證罪.?證罪.妨害居住安寧.意圖使人犯罪 。訴請原告及證人皆列被。" 關於被告上訴狀亂寫的罪狀並無任何證據的推理 就亂瞎掰 是否我可以在告他 麻煩專業的律師們幫小弟解疑惑!!  謝謝律師們 辛苦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9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關於對方上訴理由之描述,不可以之為由提出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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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誠 103-06-24 17:18

律師好:我今年五月份被偵查隊電話通知我被告性侵未成年少女,我於92年性侵國中二年級(當時14)多次趁被害人深夜熟睡時進入她房間性侵,我上上星期也有去偵查隊做筆錄及做口液黏膜採樣,被害人是跟她父親去警局對我提告的,現在被害人因工作二樓摔倒一樓頭部重創,也開過刀,神智也不怎麼清楚,她做筆錄時都是她父親在說我怎麼性侵她的,她全程只有回答有,那他父親無憑無具,我根本沒她家鑰匙如何深夜去侵犯她,接下來我也如何做呢?還有我想告她父親誣告,是在法院開庭前還是開庭後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3 10: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必且委任律師辯護,以爭執相關證據的真實性。

2、有關誣告罪告訴的部份,本文建議您應該於本案取得不起訴處分書之後,再行提告

六王 103-06-23 19:01

我太太拿著驗傷單 分別在刑事民事對我提出告訴, 刑事傷害 民事要求家暴保護令,,傷害已被檢察官起訴並申請簡易判決,本人也針對很多邏輯性問題繳出刑事答辯狀,事實上我也根本沒有動手,也沒有傷害她,但是最近傷害還沒開庭前, 書記官有私下問我要不要和解?如果我身為被告同意和解,(原告如果也同意,並提出和解金額,而最後,我也同意了),也就是傷害開庭時,庭上要求原告徹告,我們兩造轉移到和解庭變成達成和解~那這種 被告同意和解 的 結果 ,是否有可能我太太會拿我們兩造同意的和解書, 去 還沒有判決民事庭繼續要求我賠償?(1.傷害庭的民事和解, 是否有可能是引導其他庭,看待我這個被告有 "間接認罪"的可能?)

2.萬一以後我太太食髓知味(知道我願意和解,雖然我告訴書記官 我願意和解是因為她是我太太,而不是我認罪,我只是想早些結束傷害庭的開庭訴訟程序和時間,好好專心工作)... 但是往後有沒有可能我太太繼續無理取鬧, 把自己的跌倒受傷,不斷用民事傷害兩種再繼續提告,而這條和解,卻在往後的開庭 對我不利呢?

3.徹告之後,如果我太太往後繼續拿這種莫須有的驗傷單 告傷害民事, 是否有可能這條 曾經的和解同意,會變成 好像是被告的間接認罪,然後,往後會讓法官對我人格上認定上產生不利?即便我答辯狀證據都指向我太太說謊,誣告,那有沒有可能這次同意和解會給我留下隱患?和解金額越大,是否表示被告嫌疑惑是認罪的部份事實,越大?

沈恆 (沈律師) 103-06-23 19:42

您好!倘若要和解,應該在簽和解契約時即交付和解金並要求對方同時交出用印之刑事撤回告訴狀,將民事賠償刑事撤回告訴一併解決,如此應不會有您顧忌的問題。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3 20: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檢察官移送調解並在調解委員前達成調解協議時,於調解筆錄上載明告訴人願針對 0 0地方法院檢察署00字00號之案件拋棄一切民刑事請求權。

再者,檢方或法院在認定犯罪事實時,是針對不同之犯罪事實為構成要件之涵射,故縱使之前有和解之紀錄,也不會影響到以後之犯罪行為成立與否之認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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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專業人士協助應該不會發生後續的事。

翻桌老爹 103-06-20 22:12

當初是因為防摔衣寄放在認識的機車

第一次被告借出有告知

可是後面都沒告知就直接拿走

然後到後面我們想到還有一件防摔衣去看 結果是壞掉的!

機車行老闆說是被告借走的

事情是我們本因該是要針對機車行老闆,針對保管責任這件事情去索償

但是變成直接針對被告然後被檢調駁回,結果對方去申訴誣告然後調解對方金額無法接受

轉回庭上,誣告罪就成立了

我想請問 :

誣告開庭轉調解,但是和解不成,案子回到法院去變成(誣告)判決成立

可是被告私底下和家屬要求賠錢,請問他這樣的作法是對的嗎? 可以私底下索賠不經過法院嗎?

而且對方今(6/20)還傳簡訊恐嚇說如果沒依照他定的日子賠錢給他

他會向法院提出重新量刑之類的話語! 請問該怎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9 23: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並且將案件資料都備齊,以利答辯。

至於和解的部分,倘若可以做無罪抗辯,則不一定要與對方和解

小白 103-06-19 08:35

我有問題想詢問
我之前在網路上遭人毀謗(不知道對方是誰)
我於3月6號上地檢署去按鈴提告
當時天寫資料時對方是誰我寫不詳
後來做筆錄檢察官問我有沒有懷疑的對象
我起初跟檢察官問說:這樣講出來好嗎?
沒有證據會不會被對方告誣告
檢察官跟我說:不會,只是作為偵辦的方向
後來我有跟檢察官說是誰(我把它稱為A先生)
後來4月初時派出所那邊有請我過去做筆錄
當時我也有跟警方說:A先生只是我懷疑的對象
後來警方有找A先生來詢問,A先生說文章不是他PO的
警方之後有請我過去,說因為找不到po的人,警方也只能偵辦到此
說案件會移回地檢署偵查
過沒幾天我接到地檢署傳票要到庭說明
我當時有打去問,該股檢察官說沒抓到人,只是要我去說明而以
但很奇怪的是,A先生也收到了,他很生氣,當天晚上他朋友用fb質問我說我為何要告a先生?
還揚言要告我誣告
我就說我沒告他阿,我只是把他列為懷疑對象
他的朋友半夜一直密我
讓我無法去睡覺
後來要不是我說再吵我就把他跟我的對話內容截圖呈給檢察官他才安靜
我想問的是
1.我這樣有對a先生提出告訴嗎?
2.如果a先生要告我誣告,會成立嗎?

3.他身邊的朋友為了這件事半夜密我不讓我睡覺,我可以告他騷擾

律師幫忙回答,感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9 21: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為您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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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z 103-06-13 15:36

您好:
我們住3樓,2樓惡鄰多年來皆以各項理由上門騷擾,16、7年來至少超過30多次,近幾年更平均1年要鬧超過5次以上,最近半年更加頻繁,從5月到目前已經4次。
他的理由是我們家人的拖鞋、打掃時拖動桌椅會吵到他們,但我們是在正常作息時間(早上7點至晚上10點前)內正常活動,且非持續性、高分貝的吵鬧。對方皆以非理性方式進行他所謂的"溝通",曾經腳踹我家鐵門,態度、語氣都是一副要找人打架,且攻擊性很強的模樣。
去年底半夜12點多,對方在樓下叫囂要我們「踹共」,我們不得已報警處理;結果今年除夕當天、端午節假期,都在樓梯間堵我們說我們拖鞋太吵。
我們穿的是巴西橡膠拖鞋,要踏得多用力才會吵?用力踏地腳會痛,誰會為了弄他們而這樣做?
今年5/30早上7點多,對方又在樓下狂按我家電鈴,兇狠的質問我們「現在是故意的嗎?」我們只好報警處理,從此之後對方就藉故在白天說我們吵,請警察進他家去聽聲音。
兩次負責處理的員警,都告訴我們對方看起來怪怪的、好像精神衰弱的樣子,要我們不要直接和他接觸,有事就找他們警察。甚至還建議我們裝監視器錄音蒐證
但對方在正常活動時間內找警察投訴我們,覺得很冤枉先不說,還擔心對方會做出傷害我們的舉動,因此考慮裝設監視系統存證自保。
對方的觀念是「別人不准吵他、他可以吵別人」,自己半夜12點之後跺地、拖拉家具、甩鐵門、拖拉厚重玻璃門一分鐘超過15次、小孩跑來跑去都不覺得吵到人、也不改進,況且每次都還用命令式口氣要人照他的意思做。
想請問遇到這種惡鄰,我該用什麼方式處理呢?有什麼辦法可以嚇阻他別再騷擾我們呢?還有,我們現階段還能夠做哪些自保措施呢? 
這兩天打算去派出所備案,因為昨晚8點多我們拖地時,對方重擊我們地板(他的天花板)4、5次之後,又找警察來投訴我們;結果半夜1點多,他自己又光腳踱步、拖拉玻璃門!這樣無理取鬧、又可能對我們人身安全造成潛在傷害的人,我們該怎麼辦?
還有,擔心他誣告我們,又該怎麼辦呢?
麻煩撥冗協助、給予建議,萬分感激!!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先蒐集證據,包含對方製造噪音錄音,或相關惡行惡狀之錄音錄影,以利對其提出訴訟之。
丁丁 103-06-08 14:57

律師您好  我用賴和一個人交易我帳號給他   他的給我    我玩一天後就被改掉了    我氣著問他  帳號是不是你改的     他就說是他買那隻帳號的賣家改ㄉ(我一開始跟本不知道他帳號是用買的 他也沒說)對方想告我毀謗 這樣有構成毀謗嗎 他提告我沒有告成功的話  我是否可以告他誣告?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09 01:07
你好 如無散布毀損他人名譽之言論 不會構成誹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