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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憲 101-10-11 22:59

律師先生你好~

本人在台北市建國假日藝文特區擺攤做生意~因一時方便未告知朋友~拿了他一張友統一編號的發票給我的客人~不知這位客人卻輾轉交給想要告我的人~就告我偽造文書~想請問這構成嗎?

我要如何因應比較適當呢?? 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1-10-12 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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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嬸 101-10-09 23:07

投資自己老闆的營造廠買了股份

因為是自己老闆 所以也沒有寫讓渡書或是任何書面證明以及更改掛名

日前我向老闆提起這股份我想使用

可是老闆開始賴 似乎是不想想起我有買下股份這件事

除了寄存證信函 還有別的方法嗎?

 

這老闆的營造廠負責人是  老闆的80歲老母親

我若是提告偽造文書(因為這老闆有冒用我技師執照)

會危害到那老媽媽嗎?

 1.如果他是公司負責人  提告偽造文書  他可能還是會受到影響

 2.你可以起訴請求確認股權存在 或是請求交付股權證明書 

李冠良 101-10-03 21:24

因我們電腦是互相共用的
昨天上班時,不小心看到同事網頁帳號未登出
於是我在他的留言版上面打了(假設他叫小明)

"我是偽小明我忘記登出我的帳號,被駭客入侵中"等字樣

只是純屬有趣,順便跟他講他帳號沒有登出,爾且上面字樣有寫不是本人
於是他就不高興= =

他就留言

--
別人忘記登出帳號,並不違法,但是冒用他人帳號發言,則觸犯了刑法[偽造文書罪],是屬於公訴罪的一種,一切看當事者心情而定,一旦提出告訴,就算是和解,也是會跑完訴訟,不會停止。

所以,沒知識也要有常識,沒常識也要多看電視,不然,就算是學資訊的,還是要理解哪些事,是可以做,哪些事是不能做,以免畫虎不成,反類犬。駭客做不成,連"工作"也做不下去,還得到一支"前科",甚至要坐牢服刑,那就得不償失了。
--


 

不久前才請他吃東西

看他平常都嘻嘻笑笑的
因為一句小留言
害我以後不敢開他玩笑

 

林立捷 (林律師) 101-10-04 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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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奶 101-10-02 16:06

我們於今年八月底租了一間房子,有跟房東口頭上說要租房子,但我們搬進去後第一個月繳房租時,才收到我們的合約,合約裡面所有我的簽名(乙方)都不是我本人所簽的?

請問 這樣子 他們有偽造文書罪嗎?

 一方使用房屋  一方收取租金  租約關係應該已經成立生效

 縱使對方未經你同意簽你的名字 有偽造嫌疑

 不過你可以思考是否有造成你什麼損害

 否則你要提告偽造文書的目的是什麼

阿德 101-10-01 10:11

如果有一公務員偽造文書,但並無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這樣成罪嗎?

也就是說,公務員只要有偽造文書就成罪,是身分犯.

 

另外,如果違反迴避義務(舉薦老婆同任機關主管),要如何投訴才夠力?

謝謝!

育彥 101-09-28 19:57
我被污賴!我的部落格寫出系上同學和教授做的醜事,被校內學生投訴教育部。
教育部發出公文要求學校和系上調查,但那個教授捏造一些莫須有的事情說是我有問題。
現在被我知道了(本來被系上共同隱瞞),我可以告什麼?

他不是辱罵,但是捏造一些莫須有的事,我根本沒找過他。
偽造文書嗎,追溯期多久(知道半年了)?因為他做不實敘述回報效內調查。
或告妨害名譽嗎?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28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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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森 101-09-27 14:30

我與A原本在另外一家公司認識,經一年兩人先後離職, 半年後我開了一家公司,A雖非股東也非員工(不支薪),但我給他印名片,A若有案件可用公司名義報價,A盜刻大小章擅自詢價購買機器,因貨款與購買公司為青該公司委請律師存證信函才知道此事,後A有承諾與該宮清償貨款,但A有時會拖貨款所以我對A提出偽造文書送警察局 並將存證信函 及當初所簽的報價單做佐證,因此A就哀求說撤告(A已在2天內清償貨款),本人向A表示此最為公訴罪無法撤告,礙於與A有同事朋友之情想幫助他在警方筆錄時做一有利於他的說詞 可問以下哪些方法可行

1. 因A已將貨款結清可否因無造成我公司損害為由請求檢察官不于追就,不知法條是否不構成偽造文書

2.向警方或檢方說明大小章已授權A刻印一時疏忽望報備使用僅為未處理貨款但目前貨款已清可否為未構成偽造文書(至於我是否構成誣告罪或偽證罪或其他罪名

3.A君是否僅犯偽造文書罪或還有其他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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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棋 101-09-19 08:13

律師您好,我與房東簽約後,房東自己在自己合約書私自增加內容,房東到法院提告,告我毀約,並要求民事賠償,法院審理後比照雙方合約,房東竟告訴法官是我同意他增加內容,房東是否涉及偽造文書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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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基本上房東未經過您同意,擅自在契約上增加條款,刑事上可能會有變造私文書責任。一般雙方同意增加契約內容,一定會在雙方契約上都加上相同文字並經過雙方簽名蓋章承認,如果這些動作都沒有,房東要證明是您同意就會有相當困難。

 

souie24 101-09-15 11:25

     1. 請問我因工作效率上的需要,更改了公司的程式,但有出錯,造成資方成本上的增加, 因我有向勞檢所申訴公司違反勞基法,現在他雇用了法律顧問,要向我提出偽造文書或者是妨害電腦使用罪,我該怎麼辦,如果我有和解上的誠意而他不領情,怎麼辦。

      2.某天我誤認了我的上、下班卡片沒打到卡,於是我自行寫入上班時間(因為以為當天下班有打卡,所以下班時間沒寫入),後來被老闆叫了去,說我簽的該天是颱風假,要我作解釋,後來經過確認,才知我搞錯,而旁邊也有法律雇問協助資方準備資遣我,當我提出索取資遣證明書時,老闆當然是非常不高興,資遣費也給的很不甘願。但我擔心的是我卡片的誤植時間是有何法律責任,因為誤植之日並未給薪,已經構成刑法上第211條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偽造文書)嗎?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9-16 00:13

依你陳述的兩個事件都不會成立偽造文書罪,這個罪不是這樣使用的,

但你擅自修改公司電腦程式,可能會成立妨害電腦相關罪名

阿凱 101-09-11 21:19

欠錢的人的名字去他媽媽家的公司網頁留言,請問以下有構成什麼罪?當初借錢沒任何字據,

只有網路聊天記錄。但是所留言的事情是屬實。

就為偽造文書部分有有下條文來講

就有形偽造而言,除文書名義人非真正制作人外,是否尚需以文書之內容真實與否,以為犯罪之構成之要件,理論上相當分歧有形式主義與實質主義之分。然我國刑法對於偽造文書罪,均以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為要件,若僅具偽造之形式,而實質上無生損害之虞者,即不能成立偽造文書罪,故採實質主義。

是否足生損害之虞。

 

萬一留言內容是真實的,那就沒有損害到他人吧,也就是無罪?

 

留言如下

 

請幫忙解答感謝

例如:以下第一篇

我是陸1君的兒子陳2杰,我還不出帝大愛犬美容學院學費,媽~~幫幫我還三萬吧,難道妳要看我去路邊賣香腸嘛?
然後跑給警察追嘛?媽~~幫幫我還錢吧!!我是你兒子阿~~我是2杰阿!
不是香腸杰。求求妳,陸1君媽媽幫幫我。

例如:以下第二篇

我是陸1君的兒子陳2杰,我還不出帝大愛犬美容學院學費,媽幫幫我還三萬吧,求求妳,媽幫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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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 101-08-27 00:10

各位律師

我想詢問說,1個月前我就開始一直接到莫名其妙的電話簡訊,後來經我查證有人在他本人Facebxxk上面貼文說要找他請撥打某某電話,貼了兩張文,結果大家打電話等於全都是打給我,雖然他沒假冒我的名字,但他亂張貼我的手機有算偽造文書毀謗嗎?或有算是其他法律相關問題呢?

畢竟我手機號碼已經5年了,也是個好記的號碼。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1-08-27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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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 101-08-27 19:47

 郭律師你好:

要去哪找公證人呢,公證書又怎書寫成效,有辦法直接報案嗎?

如果報案的話需要準備什麼?

或是有要控訴該怎麼做,又該準備什麼?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1-08-28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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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薔薇 101-08-26 08:49
您好: 我的職位是小會計.但只負責算數量.在交由總會計去審核算薪水之後老闆再去匯薪水.問題現在老闆察覺我有多算數量.說要告我侵佔.偽造文書.貪汙.但他的用意是要我賠償我從開始做至今所多算的薪水部分.但其他人的薪水又不是我拿的.是各個員工領走.這樣他還可用要告我.來威脅我吐出他多撥給其他的員工薪水的部份嘛? 他要我賠償的金額過大.和我想的差好多.且薪水又不是我拿走.要我賠合理嘛?現在我沒做了.他竟又對我說如果他把店長弄走.還要我還人情回去幫他.錢還是要還.請問一下像這種情況~ 1.之前談時.我們老闆竟說我們是小公司沒有總會計審核且他又相信我.這說法我就應該負全責嗎? 2.如果真要說.我是犯了什麼罪.那刑期又是多久.追朔期又是多久呢? 3.因 他有叫我.晚班會計及店長負賠償責任.如果我們付錢.他事後又要告我們.如果緩刑沒再犯會留下汙點嘛? 謝謝.
1.侵占罪的追訴權是20年(但犯罪行為在民國94年以前追訴期為10年) 2.老闆告不了偽造文書與貪汙罪 至於侵占罪並不要求侵占入己口袋 如果意圖為他人利益仍有可能構成侵占罪 只是你如果能證明你是算錯 沒有圖他人利益的犯意 這應該只是民事求償問題 3.如果被判緩刑 仍然算是前科紀錄唷 就算緩刑期滿沒再犯罪 你的前科紀錄表都還是會有紀錄

 

因為帳冊出入而導致溢領薪資的情況,原則上溢領薪資者會構成民法不當得利,公司可以直接請求領取之員工返還溢領的薪資,這時候不可以跟您請求。但是如果責任是出在您就帳冊數量記載錯誤有所過失,而導致公司損失,這時公司要求您負損害賠償責任,也是合理的。但是據您說如果有總會計還要稽核的話,如果稽核沒發現而照樣發薪,這時您的責任可以主張減輕的。 如果您明知數量與事實不符,卻將不實內容登載在帳冊,可能會成立業務登載不實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若您以故意以登載不實的方式,將財產占為己有,可能構成業務侵占罪;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上述犯罪的追訴期,均自犯罪行為後起算20年。至於貪污罪主要是處罰公務員,民間公司員工原則上不會成立貪污罪。 如果相關人員付錢和解,縱使對方提告檢察官仍可能會因此緩起訴,或者是法官判緩刑。當緩起訴處分或緩刑期滿後,且未被撤銷,就不會留下前科

(參照民法第179、227條;刑法第76、80、215、336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野薔薇 101-08-26 08:30
您好: 我的職位是小會計.但只負責算數量.在交由總會計去審核算薪水之後老闆再去匯薪水.問題現在老闆察覺我有多算數量.說要告我侵佔.偽造文書.貪汙.但他的用意是要我賠償我從開始做至今所多算的薪水部分.但其他人的薪水又不是我拿的.是各個員工領走.這樣他還可用要告我.來威脅我吐出他多撥給其他的員工薪水的部份嘛? 他要我賠償的金額過大.和我想的差好多.且薪水又不是我拿走.要我賠合理嘛?現在我沒做了.他竟又對我說如果他把店長弄走.還要我還人情回去幫他.錢還是要還.請問一下像這種情況~ 1.之前談時.我們老闆竟說我們是小公司沒有總會計審核且他又相信我.這說法我就應該負全責嗎? 2.如果真要說.我是犯了什麼罪.那刑期又是多久.追朔期又是多久呢? 3.因 他有叫我.晚班會計及店長負賠償責任.如果我們付錢.他事後又要告我們.如果緩刑沒再犯會留下汙點嘛? 謝謝.
黃國城 (Jerry) 101-08-28 00:38
除了背信罪,刑法上的罪應該全部都不會成立。但是背信的要件須有背信之故意,我看起來你也沒有該故意。民事上,或許還會有可能成立債務不履行、違反僱傭契約等等,但是既然你上面還有其他人,我認為也不應該歸責於小會計。現在,你根本不必理會他,繼續你的工作(或新工作),如果再刁難你,你就到勞工局申訴以及跟法扶基金會約時間要找勞資爭議扶助律師,基金會跟政府幫你出錢請律師給你。
野薔薇 101-08-26 08:25
您好: 我的職位是小會計.但只負責算數量.在交由總會計去審核算薪水之後老闆再去匯薪水.問題現在老闆察覺我有多算數量.說要告我侵佔.偽造文書.貪汙.但他的用意是要我賠償我從開始做至今所多算的薪水部分.但其他人的薪水又不是我拿的.是各個員工領走.這樣他還可用要告我.來威脅我吐出他多撥給其他的員工薪水的部份嘛? 他要我賠償的金額過大.和我想的差好多.且薪水又不是我拿走.要我賠合理嘛?現在我沒做了.他竟又對我說如果他把店長弄走.還要我還人情回去幫他.錢還是要還.請問一下像這種情況~ 1.之前談時.我們老闆竟說我們是小公司沒有總會計審核且他又相信我.這說法我就應該負全責嗎? 2.如果真要說.我是犯了什麼罪.那刑期又是多久.追朔期又是多久呢? 3.因 他有叫我.晚班會計及店長負賠償責任.如果我們付錢.他事後又要告我們.如果緩刑沒再犯會留下汙點嘛?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若薪水只是純粹算錯,則尚無侵占問題,也應無偽造文書問題,更無貪污問題. 二.本件您是否應負賠償責任,也是很有問題,雇主應向多領的員工追償,而非向您追償.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子不語 101-08-19 11:12

律師您們好:
十年前我爸過世時,姑姑和姑丈就將我爸的錢偷轉到阿公的戶頭裡(有交易明細為證),另外還找到一張國稅局的免稅證明書上頭有我們已繼承之事實,但該筆錢卻轉移到阿公那邊。

今年七月阿公過世,我們可否請求從阿公的遺產中扣除歸還我們?
另外阿公過世後隔一天,姑丈將阿公戶頭裡的三百多萬轉至自己的戶頭,說是要避稅(在遺產清單上扣除了那筆錢),是否可以告他偽造文書或其他罪名?

且阿公的遺產帳目不清,因為是由姑姑代管(姑姑死後,姑丈不歸還存簿印鑑),私下拿去投資和借給別人。

另外喪葬費的費用(大姑和二姑丈決議),只告訴我們要花的總金額,但明細中卻有很多跟喪葬無關的事宜(蓋廟和供養和尚),能否請求背信侵占?

除此之外,我們繼承自父親的土地,被阿公借給親戚使用(有一張92年冒名簽章的同意書),

能否向全體繼承人請求不當得利(計算方式是否如以下協議書)?

我寫了一張協議書給其他繼承人,不曉得內容是否恰當,麻煩給我意見




協議書內容:
給全體繼承人:

十年前阿公當時現金(不包含郵局餘額,且每月支出5萬元約為18趴的61萬利息)

大約為9百萬元 用平均年息2%複利下去計算

9000000x(1.02)的11次方 大約為1120萬元

除此之外,阿公每年有3節獎金6000元x11=66000

魚塭每年收入約10萬 10萬*11=110萬元

老農年金每個月6000元*12個月*10年=72萬

70000元x6個月=4萬2千

休耕12500*2=25000 25000*11年=27萬5千

姑丈說轉到姑姑退休專戶320萬的4%利息6年+借給醫師的利息102000=87萬

所以總計大約為1120萬+6萬6千元+110萬+72萬+4萬2+27萬5+87萬

粗估為1425萬元且尚未包含郵局及定存的金額 所以理應為1千5百萬以上

本來姑丈說只有一千零一萬,麻煩請補足不足之部分

因此從這一千五百萬中

我們只要求扣除我爸過世後之不法轉移530萬含5%法定利率後 再行繼承之程序

否則

除了偽造文書侵占(姑丈在阿公過世後冒名領款並轉移到自己戶頭)

背信(大姑和姑丈在阿公過世後擅自將遺產捐給法師、建廟之不當使用)

侵占(姑丈將持有之阿公存款視為己有、用來投資借貸、且將得利及本金侵占)

並對全體繼承人提起不當得利之訴

標的為

530萬之不當得利以11年5%之法定利率為26萬5千X11年=291萬

以及土地無權使用之不當得利 公告地價約600萬

公式如下

法定租金之計算方式:
出租人之土地申報總額(公告地價*80%))×年息10﹪

600*80%*10%=480*10%=48萬(一年)

48萬*5年(法定租金期限)約為240萬

所以總共求償

530萬+290萬+240萬=1060萬元

林智群 (klaw) 101-08-20 04:38

你這個應該是以存證信函方式寄出,而不是協議書,協議書是雙方都同意這樣的內容,我認為你姑姑應該不會同意你的請求,你要有打官司的準備,至於你講的內容是否成立其實都需要專業的判斷,建議還是委請可以信賴的律師處理

kenny 101-08-19 02:49

合夥人避不見面,打電話不是不接就是,找一大堆理由,不肯把盈餘分配出來

我跟一個朋友合資開店 各出資三十萬,約定每月25分配盈餘,事後打電話給他都說會把盈餘分配,結果半年過去了一毛錢也沒拿到,也只有第一個月有給帳務明細之後都沒看過,帳務明細也好幾個地方有問題,我也有申請過調解對方只在電話中跟調解委員會的人說會再跟我連絡,事隔一個多星期了電話也沒打來,請問我接下來要怎麼做?

偽造文書/詐欺/侵占/背信?

Louis 101-08-15 01:32

我是單親家庭,因小時後離家時誤入歧途被幫派吸收,而有了一連串後悔的回憶,因為小時候常常需要幫大哥們開車,導致未滿十八的我吃下了數張無照駕駛,因而無法考取駕照,而罰單的金額也困擾著我,當時出現了一位"兄弟A",告知我說他能把身份證號給我默背逃避警方的取締,年紀輕輕的我沒想太多就答應了,而不久後因我無法認同某些的黑道上手法而造成自己內心的掙扎,所以即使鬧得不愉也快毅然決然的離開那環境,回歸普通的上下班生活。

就在數年前,我接到"兄弟A"的來電,索取當時我因默背他的身份所吃的罰單金額,開口跟我要了五萬,而事實是當初的罰單金額我已如數交給他,是他未繳清而造成累計的過期金額變高,但金額也並沒有高達五萬,當下月收入只有2W7的我,還要負擔生活與房租,一口就拒絕他,最後無法有共識,他就開口說要告我偽造文書,因生活壓力下我實在無法妥協就結束了這段通話。

直到最近他又以訊息告知,要我出面處理這五萬,否則他就要上法院以偽造文書的罪名告我,因我本是台北人,而現在在高雄當學徒,無暇分身而暫不理會他,直到昨天家裡通知說台北內湖分局的警察要我去做偽造文書筆錄

問題1:我人在高雄,也不知道要如何抽空回台北,能否在高雄某分局直接做筆錄

問題2:我知道是小時候不懂事所犯下的錯誤,我該用什麼樣的方式去解決會比較好,因為我實在           不太了解這方面的專業知識。

 

 

 

被告之住所地法院以外,居所地法院亦有管轄權,所以您可申請案件移送至高雄市管轄。 被警察開罰單時,縱使他人同意提供身分證字號,但讓警察在罰單上登載不正確的身分證字號,原則上會成立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由於偽造文書罪牽涉公共信用利益,即使您已經把罰鍰費用交給對方,仍然不能免於此罪。至於金錢給付部分,既然罰單的名義人是對方,遲繳罰鍰之滯納金即應由對方負擔。但是當時因為是對方同意,而且您又少不更事,向檢察官認錯,應該是可以獲得較輕的處分的。

(參照刑事訴訟法第5條;刑法第214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野薔薇 101-08-14 19:49
您好:四年前我去應徵會計,告訴我的待遇是底薪4000全勤2000大的便當抽1.5元小的便當抽0.5作滿一年有500元年資,負責接電話.找錢.只是偶而太忙要幫忙包便當。上班時間為早上十點至下午三點就這麼簡單,但說的和做的完全不一樣。快滿一年的前兩天我提醒總會說我過兩天就滿一年囉!記得給我年資.結果竟說老闆娘說這項以廢除,但沒有了是不是應該要告訴我們.也沒有那就算了.後來又說公司都沒賺錢.要把四人負責一班縮減成三個人.那會計便要負責接電話(外送).應付客人.打飯.反正前線該做都要我一個做.今年二月他們去接台北中國信託的便當.相對的我要提早2-3小時去上班.又不給加班費.只說我們也有抽這就是加班費。 剛開始那個月,教我的會計又說還要幫員工算便當數(薪水).我也算了也呈上給我們總會看了.但他覺得有問題.就問教我的那位說:我們的營業額比安一店多.為什麼薪水比他們少。教我的會計竟說:他怎知道.我那麼愛算就讓我算.之後結果是她在重算.少給的部分和下個月一起給。事後他們就叫我別算了.說我害大家少領薪水.這工作她自己做.直到去年.他因一筆帳忘記繳回.被老板娘逼簽切結書外加扣薪開除.離職前幾天我請他教我怎們算.而我是從去年一月才又開始算薪水.我想剛來時算一次就造成大家不便.這次我就照他教我的算.就成給總會看.我還問他有沒有問題.他說沒有.所以薪水也下來.從此我就照他教我的算.這中間我們總會也離職.換我們老闆的女兒當總會.這期間他也沒說有任何問題.直到上個月他說我薪水算錯了(內場人員).我就告訴他之前發生事情的來龍去脈.但得到的答案竟說:不要把過錯推給沒做的人.說我和晚班會計害大家背上貪污罪.和他一直解釋也沒用(他上任這幾個月也沒說有問題阿!).還跟我追朔以前的部份.看我們要分幾個月讓他扣.最近又新請一個總會.他請他重算外加所有員工都被扣1-2千不等。這月又要發薪水前天他又說外送的也不對.問我要怎麼處理.叫我重算(結果他們自己拿資料回去重算).隔天八月五日外送說今天會準時發薪水.我說怎麼可能.他說外送全算錯他要重算.怎麼可能準時發薪水.ㄟ結果還真的拿到薪水.直到八八節那天.母女忽然來說要開會.問我要怎麼處理.說這事他們早就知道囉!剛開始我也不知該怎回答.直到它們一直在逼問我時.忽然我回他一句說:我只是小會計.後面還有兩個總會計.如果知道算錯為什麼還要照發薪水.他回我說:他故意的要看我怎麼處理這件事.我說那是你們自己要發的就不關我的事了.他說怎不關我的事.兩母女就一直攻我說但那便當數是我算的.看我要怎麼處理.後來一直逼我要答案.我說:錢又不是我拿走.你們應該去找外送要不是嗎?可是他們硬要我想辦法.我和我們店長便說:不然你們說要多少.我們去跟外送要.他說不知道因為從以前到現在.叫我想好在告訴他們就解散.後來我越想越氣.我就打給她女兒說:我從八月一號至八號薪水快七千我全幫外送賠你們.我離職.他說這樣夠嗎?又跟我追朔提場人員部分.我說我不知道.隔天我就沒再去.直到十號那天.老闆留言給我說我犯了很多罪.我問他女兒說我犯了什麼罪.他說:侵占偽造文書.到了晚上老闆娘打給我說:如果我是老闆我會怎麼做叫我想好告訴她.但我沒做過老闆.我的想法當然很簡單就是賠錢了事開除.問題又來了.他又說:「沛潔阿!我不是告訴你說錢沒了再賺就有了嗎?我是要你幫我想如果你是老闆你會怎處理這件事.你看像法官判也有一個罪較輕一個罪較重(他這句話瞄頭又轉向我和我們店長).你在想想吧!」可是我真的不知他的重點在哪!我就打電話問他女兒他媽的用意.講講最終應該是要我寫切結書.我說我沒寫過我不會寫.結果他女兒就幫我想內容就我寫說:本人蔡沛潔因_____________(這空格是他想不出來要我自己為自己灌上一個罪名.事後他又叫我寫疏失)導致讓公司有損失1.內場員工薪水部分_______(怎處理)2.外送員工薪水部分______(怎處理)3.以後再犯_______(怎處理)。 叫我隔天傳給他們.還要我當大家面前跟他們道歉.之後我跟我先生和我媽提這事.他們都阻止我寫.說如果我真的寫了我就真的完了.現在預計星期六要當面再說一次.請問律師我要怎做才能自保呢?
黃國城 (Jerry) 101-08-14 20:43
雖然我看得不是很懂,但我感覺這是個老闆慣用的、非法終止僱傭關係、資遣員工的手法。您千萬不要簽切結書以免橫生枝節。看起來您的薪資所得不會很高,建議您打電話法律扶助基金會預約要求指派扶助律師幫你打勞工訴訟官司,只要符合資格,法扶與政府(勞委會)會出錢幫你請律師。祝您順利。
野薔薇 101-08-13 15:05
您好:四年前我去應徵會計,告訴我的待遇是底薪4000全勤2000大的便當抽1.5元小的便當抽0.5作滿一年有500元年資,負責接電話.找錢.只是偶而太忙要幫忙包便當。上班時間為早上十點至下午三點就這麼簡單,但說的和做的完全不一樣。快滿一年的前兩天我提醒總會說我過兩天就滿一年囉!記得給我年資.結果竟說老闆娘說這項以廢除,但沒有了是不是應該要告訴我們.也沒有那就算了.後來又說公司都沒賺錢.要把四人負責一班縮減成三個人.那會計便要負責接電話(外送).應付客人.打飯.反正前線該做都要我一個做.今年二月他們去接台北中國信託的便當.相對的我要提早2-3小時去上班.又不給加班費.只說我們也有抽這就是加班費。 剛開始那個月,教我的會計又說還要幫員工算便當數(薪水).我也算了也呈上給我們總會看了.但他覺得有問題.就問教我的那位說:我們的營業額比安一店多.為什麼薪水比他們少。教我的會計竟說:他怎知道.我那麼愛算就讓我算.之後結果是她在重算.少給的部分和下個月一起給。事後他們就叫我別算了.說我害大家少領薪水.這工作她自己做.直到去年.他因一筆帳忘記繳回.被老板娘逼簽切結書外加扣薪開除.離職前幾天我請他教我怎們算.而我是從去年一月才又開始算薪水.我想剛來時算一次就造成大家不便.這次我就照他教我的算.就成給總會看.我還問他有沒有問題.他說沒有.所以薪水也下來.從此我就照他教我的算.這中間我們總會也離職.換我們老闆的女兒當總會.這期間他也沒說有任何問題.直到上個月他說我薪水算錯了(內場人員).我就告訴他之前發生事情的來龍去脈.但得到的答案竟說:不要把過錯推給沒做的人.說我和晚班會計害大家背上貪污罪.和他一直解釋也沒用(他上任這幾個月也沒說有問題阿!).還跟我追朔以前的部份.看我們要分幾個月讓他扣.最近又新請一個總會.他請他重算外加所有員工都被扣1-2千不等。這月又要發薪水前天他又說外送的也不對.問我要怎麼處理.叫我重算(結果他們自己拿資料回去重算).隔天八月五日外送說今天會準時發薪水.我說怎麼可能.他說外送全算錯他要重算.怎麼可能準時發薪水.ㄟ結果還真的拿到薪水.直到八八節那天.母女忽然來說要開會.問我要怎麼處理.說這事他們早就知道囉!剛開始我也不知該怎回答.直到它們一直在逼問我時.忽然我回他一句說:我只是小會計.後面還有兩個總會計.如果知道算錯為什麼還要照發薪水.他回我說:他故意的要看我怎麼處理這件事.我說那是你們自己要發的就不關我的事了.他說怎不關我的事.兩母女就一直攻我說但那便當數是我算的.看我要怎麼處理.後來一直逼我要答案.我說:錢又不是我拿走.你們應該去找外送要不是嗎?可是他們硬要我想辦法.我和我們店長便說:不然你們說要多少.我們去跟外送要.他說不知道因為從以前到現在.叫我想好在告訴他們就解散.後來我越想越氣.我就打給她女兒說:我從八月一號至八號薪水快七千我全幫外送賠你們.我離職.他說這樣夠嗎?又跟我追朔提場人員部分.我說我不知道.隔天我就沒再去.直到十號那天.老闆留言給我說我犯了很多罪.我問他女兒說我犯了什麼罪.他說:侵占偽造文書.到了晚上老闆娘打給我說:如果我是老闆我會怎麼做叫我想好告訴她.但我沒做過老闆.我的想法當然很簡單就是賠錢了事開除.問題又來了.他又說:「沛潔阿!我不是告訴你說錢沒了再賺就有了嗎?我是要你幫我想如果你是老闆你會怎處理這件事.你看像法官判也有一個罪較輕一個罪較重(他這句話瞄頭又轉向我和我們店長).你在想想吧!」可是我真的不知他的重點在哪!我就打電話問他女兒他媽的用意.講講最終應該是要我寫切結書.我說我沒寫過我不會寫.結果他女兒就幫我想內容就我寫說:本人蔡沛潔因_____________(這空格是他想不出來要我自己為自己灌上一個罪名.事後他又叫我寫疏失)導致讓公司有損失1.內場員工薪水部分_______(怎處理)2.外送員工薪水部分______(怎處理)3.以後再犯_______(怎處理)。 叫我隔天傳給他們.還要我當大家面前跟他們道歉.之後我跟我先生和我媽提這事.他們都阻止我寫.說如果我真的寫了我就真的完了.現在預計星期六要當面再說一次.請問律師我要怎做才能自保呢?
您好: 一.切結書若您簽下去,當然就會發生效力,所以若您認為該切結書有問題,建議您不要簽結. 二.有關工作上的問題,建議您向勞工局申訴,以爭取自己的權益.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依您的敘述,這份切結書應具有承認債務之效力,如果您沒有疏失的話,基本上不宜簽署切結書。 您提到的貪污罪是用來處罰公務員的罪名,基本上私人單位的內部事項與貪污罪無關。 偽造文書的部分,由於您的職務是會計,本來就擁有製作帳冊之權限,但是文書內容如果與你所知有所出入,但是您卻記載,是有可能構成業務上登載不實罪。 關於侵占罪部分,除非您將他人款項占為己有,否則縱使製作帳冊有所疏失,原則上仍然不會成立業務侵占罪。 如果您沒有犯罪,而您雇主無端剋扣您薪資,建議您可以申請勞資爭議協調。

(參照刑法第210、215、336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奶茶 101-08-09 09:31
律師您好: 想請問借名登記的問題,當初我因為很多原因(老公賣我房子後捲款(房子是我的名字且還有貸款)、被惡意倒會(我是會頭,但有告成對方偽造文書詐欺))等多種原因,導致被銀行強制執行扣薪,所以當初我有一間房子是用朋友的名義登記去買的,現在如果想要過戶回來要如何處理(房子還有貸款,且每月的貸款都是從我的戶頭轉進他的戶頭繳的),對了,我銀行強制執行扣薪的部份已經都清償完畢了,那我需要準備什麼資料才能把房子過戶回來(可是我現在應該還不能辦貸款吧?)請張律師教教我該怎麼做才好?
你還是先跟對方表示你的想法 如果對方不同意可能就必須透過訴訟程序請求 如果當面談的話 有可能就做個錄音的動作 或許對方會自己承認確實有這件事情 至於其他的 就等對方的回應再打算
阿政 101-08-08 02:40

問題是這樣的
房屋所有權人是 三兄弟

出面簽約的是我們的媽媽

前年100年7月10號~所簽的約

今年101年7月10號才發現問題

我家樓下店面第一次出租給別人,因為當初承租人想要租我們家的店面

有幫我們整理家裡(打掃清垃圾),

後來老闆娘來找我叫我跟我媽媽說租金可以租1萬8嗎?

(看再它們很努力的幫我們整理家的份上 我媽媽答應 第一年先租一萬8)

老闆娘 重頭到尾都沒有說 約期五年.....

可是事隔一年後 媽媽再次拿起租任契約書 才發現媽媽當初所簽的約的

是五年約期 ,這時租約就"發生爭議"了,當初說好的,第一年先租一萬8

變成五年都租1萬8 事後我們三個兄弟+我們的媽媽 一起下樓找承租

協調可是老闆娘 態度很硬 就說 簽約5年就是5年 要按照租任契約書走

過來協調不成 就去區公所 申請調解2次 承租人都不出面調解

區公所也開調解不成立單子給我們了,再區公所回家時 就看到老闆娘的店長在樓下

問它們為什麼不出面調解,它們說它們有權不去調解

(這點我也知道沒有法律約束)

最另我生氣的事,那一位店長竟然跟我媽說去法院說辣

(我的媽媽已經63歲了還這樣嚇我的媽媽)


事隔一天 我知道媽媽被恐嚇 有下樓理論 店長口氣非常不好

隔天它們馬上裝了 行車記錄器 (拿來當監視器~怕有事發生吧!!)

房東的 權利 我看了又看 這幾天一直再找相關文章

才知道原來房東的權利 真的少之又少

它們都有正常再繳租金 房東承租人的關係都稿成這樣了

1※請問我們現在該怎麼做?

因為簽約的是自己的媽媽 也有問過很多有再跑法院的人(朋友)

甚至網路法律諮詢(有提到叫我們告我媽媽 偽造文書合約不成立)

可是偽造文書(是公訴罪)ps:哪有自己家的小孩告媽媽的阿

另外還怕他們會告我的媽媽(詐欺罪)畢竟媽媽年紀也不小了

討論之後 "房東要提前終止合約" (要先前告知)PS:也要承租人同意吧

我們打算要給承租人一至二個月的時間 找點

最後一個月不收租金作為違約金1萬8 跟退還當初承租人所繳的保證金3萬6

至於賠償金(又怕承租獅子大開口)因為是店面 有招牌

跟大型冰箱的搬遷費延伸出來的費用

2※這樣的存證信函 要怎麼寫? (對方拒收又該如何處理)?

3※事後的程序該怎麼做?

有打※就是問題處

契約書內容如下

房屋租賃契約書 (小北百貨買的)
房屋租賃契約出租人 xxx (以下簡稱為甲方)
承租人 xxx (以下簡稱為乙方)
乙方連帶保證人 (以下簡稱為丙方)茲經雙方協議訂立房屋租賃契約條件列明於左:
(此行劃掉)
第一條﹕甲方房屋所在地及使用範圍﹕xx市xx區xx路xxx號
第二條:租賃期限經甲乙方雙方洽訂為﹕共 \ 年 \ 月。
自民國 100年7 月15日至民國 105 年 7 月 15日止。

第三條:租金每個月新台幣 18000 元整﹐乙方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繳水費、電費、瓦斯費、 電話費、大樓管理費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租金應於每月 15 日以前繳納﹐每次應繳 \ 年 1 個月份。
第五條﹕乙方應於訂約時﹐交於甲方新台幣 3 萬 6 仟元作為押租保證金﹐乙方如不繼續承租﹐甲方應 於乙方遷空﹑交還房屋後無息退還押租保證金。

第六條:乙方於租期屆滿時﹐除經甲方同意繼續出租外﹐應即日將租賃房屋誠心按照原狀遷空交還甲方﹐ 不得藉詞推諉或主張任何權利,如不即時遷交還房屋時,甲方每月得向乙方請求按照租金五倍之違約金至遷讓完了之日止,乙方及連帶保證人丙方,絕無異議。
第七條:契約期間內乙方若擬遷離他處時乙方不得向甲方請求租金償還﹑遷移費及其他任何名目之權利金﹐而應無條件將該房屋照原狀還甲方﹐乙方不得異議
第八條: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將賃房屋權利全部或一部份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屋

第九條:房屋有改裝施設之必要時﹐乙方取得甲方之同意後得自行裝設﹐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築﹐乙方於交還房屋時自應負責回復原狀。
第十條: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第十一條: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房屋﹐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之情形外﹐因乙方之過失房屋毀損﹐應負損害賠償之責。房屋因自然之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負責修理。
第十二條: 乙方若有違約情事,至損害甲方之權益時願聽從甲方損害賠償,如甲方因涉訟所繳納之訴訟費、律師費用,均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三條: 乙方如有違背本契約各條項或損害租賃房屋等情事時丙方應連帶負賠償損害責任並願拋棄先訴抗辯權。

第十四條: 甲乙丙各方遵守本契約各條項之規定,如有違背任何條件時,甲方得隨時解約收回房
屋,因此乙方所受之損失甲方蓋不負責。
第十五條:印花稅各自負責﹐房屋之捐稅由甲方負擔﹐乙方水電費及營業上必須繳納之捐稅自行負擔。
第十六條: 本件租屋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若較出租之前稅額增加時,其增加部份,應由乙方負責補貼,乙方絕不異議。(此行被劃掉)
第十七條:租賃期滿遷出時﹐乙方所有任何傢俬雜物等﹐若有留置不搬者﹐應視作廢物論任憑甲方處理﹐乙方決不異議。

第十八條:特約應受強只執行之事項:1.租賃期間內乙方若擬提前遷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個月租金,乙方絕無異議。2.租賃期間內乙方若有違背本契約各條項時,任憑甲方處理,乙方絕不異議。
第十九條:本租金憑單扣繳由乙/甲方負責向稅捐稽徵機關負責繳納。
以上就是租賃契約書的內容
租賃契約書是房客提供 連內容也是房客寫的 我媽媽只有簽名(蓋手印)

還有一張 區公所的 調解不成立證明書
申請人: 甲方
對造人: 乙方

(當事人不到場)
上當事人因 房屋租賃 事件 於101年 7月31日 在本會進行調解結果 調解不成立 特此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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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小魚 101-07-28 10:01
101.07.25因為"房仲營業證照",被政府控告偽造文書,罰款25000元,
當時在法院時,還有其他人一起出庭,都沒人敢說什麼,大家
都同意易科罰金,但是現在想想,我們也算是受害者,因為當初
房仲公司時,老闆說不用上課,繳錢就可以取得證照,我們
當然不疑有它,我是在上班第2個月時報名的,繳了三千塊,
在還沒取得證照前,我就在第3個月時已離職,去工廠工作了.

在還未收到罰款前,是否有反駁的機會呢? (這案共有1335人耶~~
不知者無罪吧~~
聽說主謀只判緩刑6個月,勞動服務.......)
筱風 101-07-24 15:13
未成年 今年被一間剛成立的經紀藝能公司簽約 (尚未有營業證照) 由於種種工作的安排 皆不適合,也毫無收穫 也因為家境關係 我需要一份穩定的收入 這份工作讓我連我家的房貸都付不出來 最近跟經紀人協調解約事宜 他說他不會解約 一切按照法律程序走 我不懂法律,但我疑慮整個程序上是否都正確無誤 另外我發現 因為未成年 因此合約簽署得時候 經紀人有請我家人簽名 但由於我的家庭狀況比較特殊 沒跟父母同住 簽名的人不是我的法定代理人 這樣合約算數嗎? 有犯偽造文書嗎? 2012-07-24 14:43:05 補充 謝謝各位熱心解答 簽名的人不是簽我法定代理人的名字 而是他自己的名字 我經紀人來我家的時候 並未事先告知說要簽署第二份以"公司"名義簽的合約 忽然間來就忽然間說要簽 而我簽完之後他也是直接拿給我"叫我"奶奶簽 也沒特別說明要法定代理人簽名 我事後看合約書才看到上面要法定代理人簽名 我奶奶沒讀什麼書也看不太懂幾個字 他已經說要去法律事務所準備提告 我該做什麼 怎麼做.......
1.未成年人在民事法律上只能限制行為能力 所以簽力契約 必須經過法代同意或事後承認 2.你簽約時 奶奶並非你監護人 契約效力應該是蠻有疑問的 所以這部分應該不需要太過擔心 3.還是建議發各存證信函 向對方表明一下立場
筱風 101-07-24 14:48

未成年

今年被一間剛成立的經紀藝能公司簽約 (尚未有營業證照)

我簽約事後才知道公司尚未成立無資本額設立

由於種種工作的安排皆不適合也毫無收穫

也因為家境關係我需要一份穩定的收入

這份工作讓我連我家的房貸都付不出來


最近跟經紀人協調解約事宜

他說他不會解約一切按照法律程序走

我不懂法律

但我疑慮整個程序上是否都正確無誤

他總共跟我簽了兩份合約

第一份是以他個人的名義,但只有我跟他簽名,並沒有法定代理

因此是效力為定對吧

第二份合約簽署得時候經紀人有請我家人簽名

但由於我的家庭狀況比較特殊沒跟父母同住

簽名的人不是我的法定代理

這樣合約算數嗎?有犯偽造文書嗎?

簽名的人不是簽我法定代理人的名字而是他自己的名字

我經紀人來我家的時候並未事先告知說要簽署第二份以"公司"名義簽的合約

忽然間來就忽然間說要簽

而我簽完之後他也是直接拿給我"叫我"奶奶簽

也沒特別說明要法定代理人簽名

我事後看合約書才看到上面要法定代理人簽名

我奶奶沒讀什麼書也看不太懂幾個字

他已經說要去法律事務所準備提告
我該做什麼   怎麼做.......

林智群 (klaw) 101-07-24 18:04

一般公司簽約過程都很草率,依你的說法,契約有沒有成立,還有爭議,對方要提告也要契約有成立生效,且你有違約的事實,沒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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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第一份合約因為簽定的時候您沒有法定代理人簽名,在法律上的效果是效力未定,必須您的法定代理人承認才算數。

      2.第二份合約因為對方是以公司名義,如果可以證明簽合約的時候公司尚未成立,那這份合約也會因此無效。

如您所知,滿7歲以上未滿20歲者簽訂契約法律效力是未定,如果法定代理人不承認契約效力,契約就會無效,自始、當然、絕對不生效力。如果您的法定代理人不是奶奶,縱使契約上有奶奶的簽名,仍不生法定代理人簽名之效力。所以在未得法定代理人承認前,基本上兩個契約都是效力未定,對方主張契約有效是無理由的。

(參照民法第12、13、77、79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Apple Lin 101-07-18 15:04

因為爭吵對方去警察局告家暴..回家之後隨口說要離婚

他答應了..證人部分都是他去處理..我也沒見到

他跟我約在戶政..於是就完成了離婚手續

回家之後越看越不對..才發現證人部分是他自己私刻印章和自己偷簽名

到月初打電話跟他講..他有承認..隔天他卻傳訊跟我說

他有詢問律師..只要證人答應..印章簽名他自己私自完成就可以

這樣就算離婚完成..想請問這樣算偽造文書嗎..是否可以訴請離婚無效

還是可以要求精神賠償...

沈恆 (沈律師) 101-07-18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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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證人沒有親眼看到或是聽到你們有離婚的真意(不見得離婚登記的時候要在場,但至少要看到或聽到你們有離婚的意思),這樣就有機會訴請確認離婚無效。

小順 101-07-03 11:39
律師您好,因為帳戶及相關物品我都是放在家中並沒有借他,而我常用習慣密碼都是固定一組,並不確定他是如何得知,我跟他是室友關係,主要我不常在家(軍職關係),也是看到他偽裝我的身分證影本才知道,目前對方公司只有告他偽造文書,手機帳戶我已掛失重辦, 手機部份是三年前我有多辦號碼(因為號碼漂亮),後來用不到才借他,他也用了3-4年. 那我之前在警局提出告訴跟五個月後那間公司提告會有關係或影響嗎?
目前既然你和公司已經對他提出告訴,某程度上可以說明你沒有和他共同犯罪的意圖。 你先再等進一步的通知,看後續警方或甚至檢方有什麼動作,可能再傳你去作證、問話。
秀慧 101-07-01 21:04

按號101年度簡上字第18號、矩股。二審敗訴不得上訴,此判決書敗訴內容,法官問案內容題目與證人說詞和開庭問案題目與証人不同,法官將我最後庭次所提對証人與被告不利點,偽造証人說詞將之合理化,此點惟有開庭錄影還真像,我能控告法官和翻案嗎?我無錢再打官司,惟有打無錢的偽造文書刑事案。

林智群 (klaw) 101-07-08 15:37

除非發現新證據證明法官在這個案件裡有收賄或比較嚴重的行為被判有罪,不然你的案件是沒辦法翻盤的,筆錄錄音筆錄內容本來就會有點修飾,不是說沒有逐字記載就是有罪

小順 101-07-01 20:14
律師您好 請教一些問題 事件說明: 今年一月我收到一家公司給我存證信函,說我離職未交接,但我本身是職業軍人不可能去上班,後來我去那個公司之後,才知道我被一個認識10年的室友盜用身分證,之前因為這名室友常幫忙整理家裡,也幫我做一些理財(每月拿5000給他做基金投資),而且這麼久了也沒發生什麼事,他也跟我借了一隻號碼(3-4年前借的),後來那家公司把資料給我才看到我的身分證影本被盜用並換上室友照片,當日我有去報案告他偽造文書問也有紀錄,但我只有他的名字跟照片影本.我因為怕他會回亂搞,後來我也搬家了並換身分證. 後來那家公司也告偽造文書,6/20我接到另一個分局偵查隊來電說,因為檢查官請他們偵辦,請我去分局指認照片及做筆錄,順便看還有什麼資料可以提供. 這裡請教一下, 1.如何一直找不到被告,結果會如何?盜用我的帳戶去領公司薪資部份會有問題嗎?手機號碼借他已經3年-4年會有影響嗎? 2.今天我去做筆錄了,警察一開始一直認為我還有跟室友聯絡並說你們認識10年,怎麼找不到?,一直勸我去找他出來,但我說我真的不知道,而且就是認識10年且都沒有問題,才沒有防範!對方公司是告他偽造文書至使他人登載不實,我5個月前就已經告室友偽造文書,這樣還會有其他問題嗎?
小順您好: 簡要回覆您的問題, 1.按您的敘述,他如果確實盜用你的帳戶去領公司薪資,那對公司而言只要錢確實是公司應該給他的,公司有何損失?只是如果他會用你的帳戶去要求公司匯錢給他,那表示他有你的密碼,可以支配你的帳戶,當他利用你的帳戶,去另外做詐欺別人等非法情事時,你的確有可能會被以幫助犯的身分被叫去問話。
小順 101-06-27 09:16
律師您好 請教一些問題 事件說明: 今年一月我收到一家公司給我存證信函,說我離職未交接,但我本身是職業軍人不可能去上班,後來我去那個公司之後,才知道我被一個認識10年的室友盜用身分證,之前因為這名室友常幫忙整理家裡,也幫我做一些理財(每月拿5000給他做基金投資),而且這麼久了也沒發生什麼事,他也跟我借了一隻號碼(3-4年前借的),後來那家公司把資料給我才看到我的身分證影本被盜用並換上室友照片,當日我有去報案告他偽造文書問也有紀錄,但我只有他的名字跟照片影本.我因為怕他會回亂搞,後來我也搬家了並換身分證. 後來那家公司也告偽造文書,6/20我接到另一個分局偵查隊來電說,因為檢查官請他們偵辦,請我去分局指認照片及做筆錄,順便看還有什麼資料可以提供. 這裡請教一下, 1.如何一直找不到被告,結果會如何?盜用我的帳戶去領公司薪資部份會有問題嗎?手機號碼借他已經3年-4年會有影響嗎? 2.今天我去做筆錄了,警察一開始一直認為我還有跟室友聯絡並說你們認識10年,怎麼找不到?,一直勸我去找他出來,但我說我真的不知道,而且就是認識10年且都沒有問題,才沒有防範!對方公司是告他偽造文書至使他人登載不實,我5個月前就已經告室友偽造文書,這樣還會有其他問題嗎? 麻煩不吝解答 謝謝.
找不到被告就會發布通緝 其餘您所提問的問題 因為意旨不慎清楚 是否請您說明問題的原意 謝謝
小順 101-06-25 11:23
律師 很謝謝你解惑. 另外今天我去做筆錄了,警察一開始一直認為我還有跟室友聯絡並說你們認識10年,怎麼找不到?,一直勸我去找他出來,但我說我真的不知道,而且就是認識10年且都沒有問題,才沒有防範! 後來我是看到對方公司是告他偽造文書至使他人登載不實,我5個月前就已經告室友偽造文書,這樣還會有其他問題嗎?
蔡明哲 (阿哲) 101-06-25 23:35
我只能說檢警有他們辦案的「立場」跟「使命」,且因為偵查不公開,你只能把你有利的事實提供出來,至於他們是否採信或者是否還有其他不利的事證,有時候你能著墨的部分不多,就盡量期待不起訴處分,但萬一真的被起訴了,那就把戰線延伸至法院,爭取清白了。
小順 101-06-23 13:11
律師您好 請教一些問題 事件說明: 今年一月我收到一家公司給我存證信函,說我離職未交接,但我本身是職業軍人不可能去上班,後來我去那個公司之後,才知道我被一個認識10年的室友盜用身分證,之前因為這名室友常幫忙整理家裡,也幫我做一些理財(每月拿5000給他做基金投資),而且這麼久了也沒發生什麼事,他也跟我借了一隻號碼(3-4年前借的),後來那家公司把資料給我才看到我的身分證影本被盜用並換上室友照片,當日我有去報案告他偽造文書問也有紀錄,但我只有他的名字跟照片影本.我因為怕他會回亂搞,後來我也搬家了並換身分證. 後來那家公司也告詐欺,6/20我接到另一個分局偵查隊來電說,因為檢查官請他們偵辦,請我去分局指認照片及做筆錄,順便看還有什麼資料可以提供. 這裡請教一下, 1.我去指認照片及做筆錄需要注意什麼? 2.我室友還能找的到嗎?(我每月投資的錢不知拿的回來嗎?) 3.那我的帳戶並未遺失被他盜用去領薪要怎麼辦?印章提款卡放在家裡並沒有借他,我平時都1週或是2個月才放一次假,很擔心被他偷去用,我檢查後,不見的帳戶已經掛失,還在的部份我都重新整理收好,這部份還需要注意什麼? 4.如果一直找不到人,結果會如何?會影響到我嗎?需要如何預防? 5.那家公司怎麼都沒查驗正本,就讓人去上班也很怪,當時他們如果有查驗,應該就不會有這事發生了,難道那間公司都沒責任嗎? 6.我會有幫助詐欺犯問題嗎?因為我是職業軍人之故,較擔心.. 麻煩不吝解答 謝謝.
蔡明哲 (阿哲) 101-06-24 00:53
去做筆錄時千萬不要緊張,保持平常心,不要管問案人員的態度怎麼樣,該怎麼回答就怎麼回答,不要被人誘導,最後一定要要求詳細看完筆錄後才簽名。 至於如何找到你的朋友,那是檢警的事,你無庸過渡擔心。 還有你現在最重要的就是做損害控管,把你相關個人資料或金融帳號內容,去確認查詢一遍,經過這麼久,如果沒事那應該沒事的機率較高,其他就只能等將來的事實發展。 最後,如果你陳述的事實倍法院採信的話,應該沒有幫助詐欺的問題。你如果仍擔心的話,那就建議委請律師處理吧。
阿浩 101-06-23 07:57

因為某些原因要去動手術,但是手術當天是我自己一個人要去,所以他們給我手術同意書上面要父母蓋章簽名,另外也要求要把父母的身份證影本拿去診所(私人診所)   類似要核對資料

 我已經看了網路上教的 身分証影本正確簽注方法 方式填寫(網址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4936

 有幾的問題要問

 1 看了之後不確定到底是要寫在身分証的哪裡 比較有保障??

 2 網路上有人教寫簽注之後還可以把身分証右上方和右下方的那兩組號碼給他     蓋掉在去列印,這樣更有保障(網址http://www.wretch.cc/blog/kaomingchi/11636107  

 請問後面這個方法會不會涉及偽造文書另外有其必要性嗎??

 3 請問身分証影本給了他們風險到底大不大??

 4 蓋章和簽名會不會也有風險??

(1)如果要求安全保障的話,可以在身分證影本的「正反面空白處」都加以註記。或者直接寫在身分證影本上註記用途(在欄間寫,不要遮住號碼,照片,及姓名即可),都會比較有保障

(2)將自己的身分證背面兩組號碼蓋住後再去製作影本,基本上不會成立偽造文書罪,因為偽造文書罪原則上是處罰「無權製作文書者」,而且遮住背面兩組號碼原則上不會對他人產生損害。

(3)現在單獨給身分證影本並不一定就有風險,因為比較嚴謹的程序還要看核對雙證件的正本,有的則要簽名蓋章。

(4) 簽名和蓋章通常是代表了本人同意所簽署的那份文件的意思,而且對方可以拿來當作證明,是比身分證影本更具有法律效力的,所以在文件上簽名或蓋章必須謹慎為之。

(刑法第212條;民法第3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阿浩 101-06-27 09:54
回覆 廖修譽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要求安全保障的話,可以在身分證影本的「正反面空白處」都加以註記。或者直接寫在身分證影 ... (恕刪)

那請問第一點 律師您說寫在空白處,不會造成有心人塗掉在去列印嗎??

另外第四點你的意思是說要看清楚手術同意書的內容在簽名??

謝謝

壞壞 101-06-09 13:24
A滿18未滿20,無駕照
B滿23,有駕照

事件:

A騎自己的車紅燈被警察攔,但他沒停加速逃逸,警察在後面追 並且有錄影存證,當下讓A逃走了!隔天警察找上A家,A因沒駕照怕被開無照,因此打電話給B,要B借給A身分證字號,B雖不願意卻不知道該如何拒絕A,只 好給A!於是A報B的身分證字號給警察,並且A跟警察說是B借A的車騎逃逸+紅燈!隔幾天,B收到紅色通知單上面寫著《危險駕駛》

問題一:B如果幫A承擔《危險駕駛》會有案底嗎?
問題二:如果B去申訴那麼A有什麼刑責?涉及的偽造文書需要到關這麼嚴重嗎?
問題三:B如果幫A承擔被記違規點數並且上課一天,但是怕幾個月後如果他人去警局說當天逃逸時不小心擦撞他人或車子自己卻不知道,是否構成《肇事逃逸》?這樣是B要去承擔《肇事逃逸》的後果嗎?

問題一補充:危險駕駛的判決還沒確定,有確定的話是會有案底嗎?
問題三補充:那麼A最好與B一同去進行申訴以及自首會比較好??

另外罰單上的名字有錯誤,例:本應該是《毅》被寫成《義》
那麼這張罰單可註銷不用繳? 
而警察也只聽到A所說的就認定B為當時的駕駛人,也沒上門找B或者打電話給B作確定的動作或行為,那麼這張罰單到底還有沒有效呢?

(1) 一般俗稱的案底是指刑事案件的記錄,危險駕駛車輛和紅燈的行為違反的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由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屬於行政罰,而非刑法,所以危險駕駛不論有沒有確定,都不會有留下所謂的刑事的案底。

(2) A報B的身分證字號給警察的行為,可能成立刑法的使公務員不實登載罪,使公務員不實登載罪的刑度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並非重罪,所以是有可能緩刑或是易科罰金的,並不一定會被關。

(3)  除非真的不知道有撞到別人,不然擦撞到他人或車子後卻不留在車禍現場,原則上會成立刑法肇事逃逸罪。由於目前B被警方認為是危險駕駛者,如果有涉及肇事逃逸,警方也會對B進行偵查,而有可能導致B承擔肇事逃逸罪的責任。但警方偵查後如果釐清了事實,B可能會涉及頂替罪(也就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另外也會對A的肇事逃逸罪繼續調查。所以若A有犯肇事逃逸罪的話,就應該要向警方說明,而不應該由B來頂替A的犯罪。

(4)   罰單的名字記載錯誤,如果還是可得指定為特定人,是明顯誤寫時,原單位可以更正錯字或者重新開一張罰單,但是將錯就錯去繳罰單,該繳納罰鍰的行為不因之為無效。但事實上,如果嚴格說來,警察如果發現是A而不是B,但是罰單事處罰B而不是處罰真正的違法者A,這時候就會因為重大明顯瑕疵而無效;如了原單位仍然可以重新開一張處罰A的罰單,AB都會涉及刑法上的是公務員登載不實支偽造文書罪而被移送的。

 (參照刑法第164、185之4、214條;行政程序法第111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assas123 101-06-01 17:42

我上次有來提問過,這次又有些問題

我因為被人冒用身分去盜辦手機拿去詐欺被警方通知要到案說明

被盜辦的是亞太電信的預付卡門號,我有去亞太直營店查過當初的申辦書

申辦書上不是在亞太電信任何一家門市辦理的,而是一家位在桃園內壢的通訊行

上面雖然有我的證件可是簽名不是我本人簽的,我也從來也沒有去過那家通訊行

宜蘭那邊的偵察隊在我做完筆錄之後跟我說,要我去內壢那邊的警察局提出告訴說通訊行偽造文書

可是我去那邊的警察局之後警察跟我說,這樣好像不太對因為它們這邊處理的話會把一件案子變成兩件

應該是宜蘭的偵察隊要去調查那家通訊行才對

我現在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我還要再跑去宜蘭那邊法院說明,我會被判刑嘛.....

我有跟警察說明簽名絕對不是我簽的我也沒去過那家通訊行,可是他說這樣實在沒辦法說明什麼,檢察官或法官可能不會採信

王耀星 (Eric) 101-06-01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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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sas123 101-06-01 18:46

請問律師另外堤告是告那家通訊行當初偽造文書

我叔叔在前幾天的時候有打去問過,那個店長還說他認識那個承辦人有去他家吃過飯

然後昨天我叔叔又再去問他的時候他卻又說不認識,跟他要資料他不給叫我們走法律

然後今天內壢的警察也去問的時候那個店長也是完全推個一乾二靜說完全不認識

我覺得那個店整家都有問題

小米 101-05-18 10:48

之前有說過婆婆拿公公的證件私自辦理過戶.和婆婆目前與老公的不孝官司.我想請問的是.如果今天官司一旦確定.婆婆是否會被以偽造文書的罪名移送法辦?另外我們家最原本的房子是公公的名字.而土地是婆婆的名字.如果已撤銷贈與的部分來看官司.那房子最後回歸到公公名下.土地呢?是否會回到婆婆名下?婆婆土地贈與的部分是以買賣方式贈與.如果這樣.那我們又該怎麼保住土地的部分?而開庭時我們可以請求法官若是我們勝訴請婆婆將所有權狀還給我們嗎?還是這又是另一次的開庭?

回覆 小米 的發言內容:

之前有說過婆婆拿公公的證件私自辦理過戶.和婆婆目前與老公的不孝官司.我想請問的是.如果今天官司 ... (恕刪)

 你的問題應該提問過很多次

 相信其他道長也給予你相當建議

 你再次提問內容看起來也敘述的很模糊

 原本動產土地與建物屬於何人?

 有如何情事發生造成登記名義變更?(涉及偽造文書)

 公公目前主張如何

 婆婆是否主張借名登記

 等等問題

 並非你所想像這樣單純

 如果動產價值很高

 應該是有必要直接請教專業人士

 

小米 101-05-14 00:51

請問各位律師.老公名下的房子是婆婆過戶給他的.但是這棟房子是婆婆偷拿公公的證件辦過戶的.婆婆現在以不孝條款想把給老公的房子奪回去.若是公公想告婆婆偽造文書.請問偽造文書有年限的限制嗎?因為婆婆是民國92年偷拿公公的證件辦過戶.又是94年因為和公公離婚怕公公提告所以把房子贈與老公.現在卻又想把房子拿回去.若是公公想告婆婆偽造文書.是可以成立的嗎?

沈恆 (沈律師) 101-05-14 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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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 小米 的發言內容:

請問各位律師.老公名下的房子是婆婆過戶給他的.但是這棟房子是婆婆偷拿公公的證件辦過戶的.婆婆現 ... (恕刪)

 偽造文書屬於非告訴乃論

 婆婆的行為確實可能涉及偽造文書相關犯罪

 如果還在追訴時效

 檢察官還是可以依法偵辦起訴

王耀星 (Eric) 101-05-14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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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偷拿公公的證件辦理過戶的行為,未經公公同意就偽造移轉所有權的文書,是成立偽造私文書罪,刑度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在94刑法修正前本罪的追訴時效是10年。因為辦理過戶是在92年作的,至今仍未滿10年,所以還未過追訴期。而且因為本罪不是告訴乃論罪,只要提出告訴犯罪,一樣可以進行追訴。

(參照刑法第80、210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101-05-10 07:22
律師:不好意思.關於保險單涉及偽造文書方面(代簽保單),目前公司是送內部懲處中有公文給本人詢問要申覆,因本人真的沒有親簽所以我想放棄申覆可是又怕公司會直接移送法院??會嗎??
公司為了自清,確實是有可能會向地檢署提起告發。
101-05-10 07:19
律師:不好意思.關於保險單涉及偽造文書方面(代簽保單),目前公司是送內部懲處中有公文給本人詢問要申覆,因本人真的沒有親簽所以我想放棄申覆可是又怕公司會直接移送法院??會嗎??
林智群 (klaw) 101-05-11 17:51
如果是你代本人簽名,除非事前取得本人的同意,否則會有偽造文書的問題,公司應該會將你移送法辦且開除你,之前處理過類似案件的經驗,請卓參
阿信 101-05-07 15:30

偽造文書詐欺

去年買一筆土地,對方提供的土地資料並無此爭議地,簽了契約後,後來土地分割時發現有此水溝地問題,並告知對方,對方本來就知道且承諾移除水溝地,後因這個對方是叔叔,且信任對方因對方說要弄,讓土地很清楚,但一年後的今天土地分割完成,對方惡霸的要我們付錢,不然三天後準備律師告我們, 這對嗎?

我們本來就是要買無爭議的土地,一手交錢,一手交地有錯嗎?

為什麼對方要一再的壓迫我們去買有爭議的地,現在本人懷疑對方涉偉造文書及詐欺,

 

1.請問各大律師該怎麼處理?是否涉及本人所說的?

2.土地分割完成,但有爭議的水溝地仍未處理! 這該付錢給他嗎?或者扣除爭議的土地的錢?或者其他?

 

再麻煩各大律師解惑,謝謝!

 

張小姐 101-05-05 22:28

張氏夫妻"未婚"生下一子-(化名)小明後,因兩人無辦理結婚登記,借了大嫂的身份證辦理出生證明,小明則成為張先生之大哥.嫂所生,但有名無實,小明依舊由其生父母所扶養,但事隔近十七年了,現在張氏夫妻已在去年辦理離婚,小明現已十七歲,今年因就學,而借住大哥.嫂家中,後來因小明教養問題,大哥.嫂擔心因小明行為叛逆,不知是否會做出致使本身受到牽連的問題,大哥.嫂也因心軟幫忙照顧,卻養虎為患,小明開始有偷竊行為,現在因生父母不出面處理,大哥.嫂也不知該如何是好,大哥甚至想自首(偽造文書)~好人卻落得如此下場.....

想請教懂法律的大大們:

1.偽造出生證明是否有刑責??要判刑嗎??

2.若想證實非親生子,有怎樣的程序要走??

***因不懂法律問題,又很急著解決家務事,若有不清楚的地方,懇請各位提醒,拜託拜託....此事造成家庭極大的困擾,又找不到專業人事可解惑,請各位不吝解答***感恩^^

沈恆 (沈律師) 101-05-05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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