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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T 102-03-24 18:49

事情大概是這樣,A、B、C 三塊地。B地為道路夾在A和C的中間,BC兩地為甲乙丙3人共同持有,B地原為4米便道

人物: 甲、乙、丙、建商

甲乙丙將 A地賣給建商,建商當時不願意購買B地道路部分。只口頭上要求要借用BC地過路方便施工。 甲乙丙 也想說給建商方便就答應了。接下來事情就發生了,A地房子蓋好後 建商卻開始挖BC兩地準備弄成更寬的道路,讓房子更好賣。甲方出面阻止,說當初並沒有答應要讓建商使用BC土地舖道路,建商卻說當初有說要給他用。乙丙兩方不敢跟建商法庭上見面,竟然說當初有答應,(合約上並沒有註明任何要借用過路或賣BC兩地的相關事宜)。建商見乙丙兩方不敢做對,不顧甲方反對 強勢開始施工。請問共同持有的甲方有解決辦法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B地既然為三人所共有,則甲仍得基於所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排除侵害,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5 13:22
回覆 KKT 的發言內容:

事情大概是這樣,A、B、C 三塊地。B地為道路夾在A和C的中間,BC兩地為甲乙丙3人共同持有,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這涉及是否有袋地的問題,必須當面談。

倘需委任、代撰或進一步諮詢,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 詢,謝謝。

jacko 102-03-23 15:21
我在去年當兵的期間被人控告詐欺
可是我根本沒詐欺別人
去警局作筆錄時才發現我的身分證號被人盜用人頭開設星城online的遊戲帳戶
當然警察沒跟我說
是我自己推測的
有人盜刷信用卡買點數匯入到由我身分證號所開的遊戲帳戶內 可我從來沒有聽過那遊戲 更別說註冊過及玩過
我也不曉得原告是持有信用卡的人
還是遊戲點數的公司
去年七月到警局做完筆錄
案子也移交到了地檢署
刑事偵查庭也開過了
我跟檢座說:
"雖然我身分證沒有遺失
身分證號可以在網路上虛擬
而且我是義務役一直待在營區內服勤
一周才兩天在外面
沒有機會盜刷別人信用卡
況且從我出生以來都沒有前科
不會糊塗到以僅一年的軍人身分犯案"
偵查庭是去年九月中開的
於下週將由檢察官指揮檢事官詢問我
想請問:
1. 我被起訴的機會高嗎?
2. 如果到時被詢問或開審判庭時要怎麼說比較有利?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3:41

 這種案件通常會起訴,除非提出不在場證明,證明犯案時你都在營區不可能上網

ohohokla 102-03-22 14:06

各位先進好~
本人目前有銀行追討亡父債務訴訟要進行~有以下問題想請教~
原因及經過:
1. 本人自幼(6個月大)父母離異,我跟姐姐歸父親,自幼皆由內祖父母撫養大,戶籍一直在父親這邊,父親則另娶繼母,後續又生下同父異母的弟妹~
2. 父親(戶籍地為斗六)於87年12月用農地跟農會借款150萬(保證人為繼母),本人當時(86/02~90/08)於外地打工住宿求學(虎尾),未住家中~
3. 父親於91年1月意外過世,本人則是已於90年9月於台中服役,父親過世時當兵滿4個月~
4. 亡父遺留財產價值約158萬,當初因不知悉亡父有債務的情況下沒辦理拋棄或限定繼承,在繼母的安排下本人與弟弟(共同持有)繼承了約20萬5000元價值的土地,故本身僅繼承1/2,姊姊及妹妹當初皆未繼承遺產,其餘遺產皆為繼母繼承~
5. 法院於102年1月寄來支付命令通知,內容為說亡父當初於農會土地貸款的150萬於90年1月就不支付利息,該抵押土地(繼母繼承)於93年拍賣後尚金額不足以支付清償,故連本帶利及違約金共需付約106萬,找我們這些未拋棄及限定繼承子女要錢,在此之前(93~102),農會未對於我們這些子女有任何催款通知~
6. 本人(以及亡父全部子女)已提出異議以及答辯書,法院通知將於下週末開庭~
7. 自事發後,繼母皆避不見面,只能依靠我們自行處理~因當時本人已經成年(弟弟當時未成年),故本人想主張"當時不知債務","債務遠大於所繼承遺產"以及"非同居共財"等等~

8. 因農會於民事準備書狀上自行猜測我於假日或過年有回家跟亡父團聚就應屬"同居共財",以及推論本人應該知情債務等等~本人非常不認同~故請教各位先進:

問題:
1. 對於同居共財的認定是借款發生日還是繼承日(亡父身亡)或者其他?
2. 請教上述兩點是否可主張非同居共財(尤其是當兵期間)?
3. 如果可以需要準備什麼證據?
4. 如果外地住宿的合約書已經超過10年找不到了,直接找當時的房東背書簽名畫押或者請當時的室友開立證明文件(證明未同居)是否同樣有效?
5. 如果於11歲~16歲(約民國80~85年)非個人意願曾與父親同住,"曾經"是否也算同居共財?
以上問題懇請法律先進解惑~謝謝

PS. 本人目前在台中工作,開庭法院跟農會都在雲林~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2 16:03
回覆 ohohokla 的發言內容:

各位先進好~
本人目前有銀行追討亡父債務訴訟要進行~有以下問題想請教~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ohohokla 102-03-24 14:44

 本人在台中工作~開庭法院跟農會都在雲林~

古小惟 102-03-21 19:37

在去年12月底的時候跟一群朋友在KTV因吸持K它命被抓進警察局,當時還被找到十幾克的K它命和兩顆搖頭丸,那時候做筆錄沒有承認,一直到法院的時候才承認持有,當時以一萬交保。
到上個月寄判決書來確定我沒有被驗出吸食1,2及毒品,可是到昨天又寄單子來說因持有的部份要再去一趟法院

請問這樣有可能被輕判嗎...最輕、重的判決是什麼?
我很喜歡我目前這份工作...而且有悔改之心...不想因為這樣被抓去關
能用什麼方法可以讓我不要進去關嗎?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規定: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所以,本件依您所述,就三級毒品K他命的部分如果純質淨重不到二十公克,應不構成刑責。
就二級毒品搖頭丸的部分,如果持有的純質淨重不到二十公克,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持有二十公克以上,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綜上,就二級毒品搖頭丸的部分,持有的純質淨重不到二十公克,是有爭取緩起訴或者緩刑之空間。另外本件依您所述應尚在警方移送地檢署檢察官偵查階段,刑事案件之辯護越早越好,謹建議您及早委請律師確定可行答辯方向,並為你辯護,這樣會比較有利於你這個案件後續之處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2 16:25
回覆 古小惟 的發言內容:

在去年12月底的時候跟一群朋友在KTV因吸持K它命被抓進警察局,當時還被找到十幾克的K它命和兩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polly 102-03-19 11:38

房屋為三兄弟持有,實際使用人是老二,前陣子老三無條件過戶給老二,但事後老二會在其背後向老三子女毀謗父親,是曾可請求歸還已過戶的建物呢?

如果當初過戶的行為在法律上沒有瑕疵(意思表示被詐欺脅迫等)的話,恐怕即很難主張撤銷或無效。在此情形如果對方事後不同意再過戶回來,你們這一方在法律上是沒有請求的基礎的。不過詳細情形還是要看你們的具體個案事實而定,建議你們進一步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看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3-19 12:03

如果已經達誹謗罪之程度,可以主張撤銷贈與,但要在一年內撤銷。以上謹供您參考。

Warm 102-03-17 16:50

您好!!不好意思麻煩你們了

2年前跟朋友合夥做生意
當時大家只是把該出的資金拿出來(例如:它7我3)並未簽訂任何契約!!
因為現在工作理念的種種問題
所以想跟合夥人結束這段合股的關係!!(還未跟他說明過)

合夥的生意做的都很不錯,每個月都有盈餘!!
有營利事業登記諸如此類的東西。

因為先前並未簽訂任何合股契約,所以現在提出拆夥的問題...
會不會拿不回自己持有股份的!?
那麼我要怎麼做才能拿回自己的股份呢!?
它假使不退環給我...我該怎麼辦呢!?

 1.如果是合夥型態  退夥有一定規定  不過原則上沒有特殊事由  應該要得其他合夥人之同意

 2.還是先跟對方談看看  再考慮是否透過法律途徑解決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依照民法第686條規定,合夥未定有存續期間,各合夥人得聲明退夥,但應於兩個月前通知其他合夥人,是以倘若本件合夥先前未約定有存續期間者,依前開規定,得以事前通知之方式進行退夥程序。

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後再進行相關程序,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幻想曲 102-03-16 21:36

6個人共同持有土地~被其中一人在未通知的情形下~轉賣了他的持分6分之給第三人者(非持分的5人內及相鄰地主)!

發現時為民國101年12月03日~被偷偷買賣證記完成!

請問如何對偷賣的人提告呢!

而買的人是當地的里長~是否也可以提告~圖利罪呢~!

第   34- 1 條 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永佃權、地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共有人依前項規定為處分、變更或設定負擔時,應事先以書面通知他共有人;其不能以書面通知者,應公告之。
第一項共有人,對於他共有人應得之對價或補償,負連帶清償責任。於為權利變更登記時,並應提出他共有人已為受領或為其提存之證明。其因而取得動產物權者,應代他共有人申請登記
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優先承購。
前四項規定,於公同共有準用之。
依法得分割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共有人不能自行協議分割者,任何共有人得申請該管直轄市、縣 (市) 地政機關調處。不服調處者,應於接到調處通知後十五日內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屆期不起訴者,依原調處結
果辦理之。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17 07:47
回覆 幻想曲 的發言內容:

6個人共同持有土地~被其中一人在未通知的情形下~轉賣第三人者!

發現時為民國 ... (恕刪)

請問您住哪裡?土地在哪裡?怎麼偷賣?是賣他自己的還是全部土地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聯繫。

幻想曲 102-03-17 09:25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幻想曲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嘉義縣的~!問題上有((提持分土地被轉賣給非持分的人))~請看好~!~謝謝

1.本件不是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之事務,明知違背法令,直接或間接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所以不可能構成圖利罪
2.土地法第34條之一第四項規定,共有士地或房屋共有人,於他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得以同一價格優先承購。依最高法院判例,土地第34條之一第四項所謂的共有人先購買權,係屬債權性質,倘共有人違反該條規定時,他共有人不得主張該買賣無效,而請求塗銷已完成之登記,但是若因此造成他共有人之損害,他共有人自得請求出賣之共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您好,

      1.要先確認是出賣土地的一部還是土地持分。如果是土地持分當然可以賣,只是其他五人有優先承買權,因此造成損害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2.但本案依題意似乎是其中一人偷賣全部土地,此時如果可以證明第三人(里長)是惡意,則可以主張無權處分(民法第118條),買賣就不生效力;否則只能向偷賣的人請求損害賠償

小妤 102-03-14 16:42

我於97年11月離職,公司欠薪,勞保也沒繳,經過協調,目前持有債權憑證。但法院幾次執行都沒有成效,銀行沒有存款,也沒資產。

公司於101.10.31解散,所以工資墊償我申請不到。

我想請問我現在只能用債權憑證,到法院執行外,還有什麼方式,可以拿回薪資?

另外公司申請解散,不是該有清算人,該去那裡查詢清算人,而在公司有欠勞保的情形下,還可以清算嗎?

阿沅 102-03-11 22:51

您好,想請問我在3/6上網時遭警察釣魚,警察不斷以性暗示邀我持搖頭丸到他家使用,強調各人使用而已,但後來我沒有前往,可是接下來3/6、3/7、3/8警察不斷打來,不斷用性暗示來引誘我前往,我因剛好3/8晚上要前往台北與朋友吃飯,答應下午提前與他見面,到相約地點時打電話告知他我到了,馬上兩個警察圍上來查證件並搜索我包包,可是並未持搜索票,後來在我包包內取出四顆搖頭丸便被逮捕了。驗尿的部分因為我三個月時間內有吸食1、2級毒品,自知應該不會過。但我想能否申訴的是我本來已經沒有意圖要吸食跟持有,但他不斷打來邀約,我有通聯記錄(都是他打來的)跟skybe對話紀錄,請問有辦法向法官申明我原先並非有犯罪意圖只是上網亂聊天哈啦,能否減刑或減少易科罰金嗎?

 

蔡律師 (蔡) 102-03-11 23:48
回覆 阿沅 的發言內容:

您好,想請問我在3/6上網時遭警察釣魚,警察不斷以性暗示邀我持搖頭丸到他家使用,強調各人使用而 ... (恕刪)

您可以主張,但法官會不會採用是另一回事。

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以維護您的權益。

您好,

      1.如依您說法,警方有可能是以違法的「陷害教唆」方式去引誘您出來並加以逮補,建議先將通聯記錄及相關skype對話記錄保留,並先行找相關專業人士並提供對話記錄以討論。

      2.如果法官採信上開的說法,所有證據將全部無法使用。但實際上刑度仍要以法官判決說了算,仍有機會爭取。

另本所亦有類似案件,如有問題可再行詢問。

阿沅 102-03-12 16:32
回覆 蔡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阿沅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謝謝蔡律師回覆

阿沅 102-03-12 16:33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如依您說法,警方有可能是 ... (恕刪)

 謝謝劉律師回覆,目前申請通聯紀錄,後續有相關問題再請教劉律師,謝謝

阿沅 102-03-13 14:30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如依您說法,警方有可能是 ... (恕刪)

請問劉律師,我可以拿著證據先到警察局備案嗎? 還是等案件確定鍵察官跟書記長在教資料交予提供?因為目前在電話的部分我並未確定對方是警察還是線人,由於個資法的關係,我要用哪種管道去申訴這個案件呢?因為我主張我原先並未有犯罪意圖。

樂樂 102-03-11 00:29

不好意思,我於2011年年底離婚離婚協議書上註明監護權由前夫所有,而我不得擁有探視權,當時逼不得已簽下了離婚協議書,之後因為擔心害怕前夫的脾氣,若強行去探望孩子,怕前夫把氣出在孩子上,而一再的忍著不去探視孩子,但一直有與前夫的姐姐聯絡,關心孩子們的狀況。然後當媽媽的必然會想念自己的孩子,雖然先前兩次前夫同意讓我看孩子,最近我提出了要探視孩子的請求,前夫拒絕了我的請求,令我非常的苦惱。

朋友給了很多資訊,也上網搜尋過相關資料,發現說,探視權的部份好像不管是否有在離婚協議書上寫明,非持有監護權的一方還是保有探視權的權利,想請問律師探視權的這個部份,因為當初離婚時,在最後去到戶政事務所要簽字時,前夫將離婚協議書上我方持有探視權的部分寫上了"否",這樣的情況下,我還保有探視權嗎?

如果我還保有探視權,像現在前夫完全不讓我看孩子,甚至威脅他的家人說,孩子一個也不准給我看的情況下,我應該要怎麼做才能行使探視權的這個權益呢?

煩請替我解答,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雖然您非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但是仍可請求法院酌定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樂樂 102-03-11 00:56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雖然您非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但是仍可請求法院酌定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 ... (恕刪)

趙乃怡律師你好,先謝謝您的解答。

目前一直讓我苦惱的問題是,當初在離婚協議書上,前夫將我持有探視權這個部份上面更改為"否",若是這樣的狀況,在法律上我還是擁有探視權嗎?

如果擁有探視權,我應該如何去爭取這樣權益?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基本上可向法院主張先前此約定有妨害未成年子女利益之情事,進而請求法院酌定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樂樂 102-03-11 01:19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基本上可向法院主張先前此約定有妨害未成年子女利益之情事,進而請求法院酌定會面 ... (恕刪)

謝謝趙乃怡律師解答

蔡律師 (蔡) 102-03-11 22:07
回覆 樂樂 的發言內容:

不好意思,我於2011年年底 ... (恕刪)

這種事情,您應該要拿資料給律師看,如果您在北部,您可以找趙律師諮詢。

您的協議書上寫否,旁邊有蓋您的章戳嗎?

如果您在南部,您可以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

樂樂 102-03-12 12:59
回覆 蔡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樂樂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律師你好,離婚協議書上確實被我前夫更改為否,當下也都有蓋章,若是這樣的情況,我等於是沒有了探視權嗎?煩請解答,謝謝。

小億 102-03-09 21:14

我昨天晚上被警察查獲搖頭丸1顆

我沒有前科初犯...我跟警察說我是因為好奇想吃看看但還沒吃就被抓到了

被帶回警局.....驗尿結果沒有吸食....

後來被轉到地方法院...法官問我承認我持有一顆搖頭丸嘛!?

我說承認......後來就被偵查庭當庭釋回..

我想問我這樣會怎樣嘛!? 我初犯...又沒有吸食...那我現在還要開庭嘛!? 

還是等他寄判決書!? 去繳錢!? 

蔡律師 (蔡) 102-03-09 22:00
回覆 小億 的發言內容:

我昨天晚上被警察查獲搖頭丸1顆

我沒有前科初犯...我跟警察說我是因為好奇想吃 ... (恕刪)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

歡迎來電07-3338080,如果需要進一步協助,請您攜帶資料與律師預約面談,以維護您的權益。

呂先生 102-03-05 22:21

請問我在8591交易平臺 購買一組線上遊戲帳號

然後也交易成功於2013/3/3日

遊戲帳號中 發現有許多2013/1/30日的遊戲虛寶序號

然後我也在於交易成功後將他儲值於我的帳號

結果在交易後的兩天2013/3/5日

帳號持有人和我要回那些虛擬寶物序號

可是帳號已經交易完成
虛寶序號也已經儲值了
我這樣會有法律糾紛問題嗎?!
還是我無需理會他?! 

Polar 102-03-04 18:15

有一個單親媽媽是輕度身心障礙者(持有輕度身心障礙手冊.以下簡稱婆婆).兒子因工地意外過世.兒子育有兩子皆未成年(與妻子已離婚. 以下簡稱離婚的媳婦).

在營建商簽暑和解書時.婆婆因傷心過度導致病情加重無法參與和解.由保險公司人員於事後拿和解授權書給婆婆簽並暑名授權給離婚的媳婦.進千萬的賠償金在和解書上婆婆分配到30萬.其餘款項皆由兩子平均分配.但款項全數匯入兩子銀行帳戶. 婆婆事後卻沒拿到錢.(備註:營建商與離婚的媳婦是親戚)

求助法律高手:1.有輕度身心障礙的婆婆在招受喪子重大刺激導致病情加重情況下所簽暑之和解授權書有效嗎?

2. 進千萬的賠償金在和解書上婆婆只分配到30萬.合理嗎? (婆婆60歲).是否可透過法律強制分配?

3. 款項全數匯入兩子銀行帳戶. 婆婆事後卻沒拿到錢.因如何追討?

4. 兩子的法定代理人(離婚的媳婦)強占賠償金.法律上如何牽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回歸到該授權書之內容如何記載,及該婆婆如何簽署該授權書,以及和解書之內容如何,才能進一步分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Polar 102-03-04 21:4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回歸到該授權書之內容如何記載 ... (恕刪)

您好,已先將手邊文件mail到信箱,受權書是被保險員以電話邀約至住處樓下簽的(並無親人在旁),且無出示合解書。

Albert 102-03-01 23:36

事實經過:

小弟在荷蘭工作,
去年底決定在荷蘭置產,
銀行房屋貸款已經核准,
預計於三月底交屋!

我希望能和女王共同持有這間房子,
依照當地法律,
必須我和女王到現場一起簽名取得房屋所有權以及鑰匙,
由於她三月底無法到現場,
故當地的代書(notary)寄一份 power of attorney 給我,
希望女王簽名並交由台灣 "相關的單位" "認證",
而在過戶當天我只要帶著這份文件即可.


問題 :

如果要讓該簽名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且證實是本人所簽名,
該找哪些"相關單位"呢? (e.g. 翻譯社? 外交部? 法院? 台灣代書?)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kelly 102-02-24 21:37
各位好,我妹有一土地被親戚私自用贈與方式給過戶到自己名下!
我妹正本土地所有權狀都在我這!
但親戚用遺失方式補辦!我妹不知道親戚用這方式!
他只叫我妹自己親自去辦印鑑証明(這東西必須親自辦理)。全程我妹只出現這次!
我妹完全在不知情情況下,土地過戶相關辦理流程,都被親戚用代理方式過戶
因為是共同持有土地,親戚沒告知其他持有人,便將妹妹的部份給用贈與方式過戶掉!
請問要要回土地該怎麼做?離過戶還沒一年。

本件可能已涉及偽造文書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犯罪行為,建議你們將資料提供給律師看過並進一步討論相關法律問題,俾以決定後續可行之訴訟方向,再行提告追討,這樣應該會比較有利於你們權益之保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阿蛋 102-02-20 22:53

我於2/14在網路聊天室被警方釣魚, 持有兩顆搖頭丸而逮捕. 由於是初犯也沒有法律常識, 所以就任由警方帶回. 警局中驗了尿也抽了血. 筆錄時警察要我說是路邊臨檢, 所以心生恐懼自己交出. 並告訴我這樣判的比較輕. 我也坦承在去年年初有用過一次.之後就沒有用過了.警察也拿了我的手機說要抄通聯記錄, 並趁當時把在Line與我釣魚的談話記錄刪除. 當晚地檢署簡易開庭以1萬元交保

請問:(1)當天有留下戶籍住址及通訊住址, 可以請求檢察官只將通知寄到通訊住址嗎? 因為害怕家人知道 (2)警方有資格去聯絡我通聯記錄的人嗎?因為過年期間在家工作, 所以上面都是公司及同事的聯絡號碼. 我怕會被公司發現而開除 (3) 因工作以排定四月底要出國出差一週. 以目前狀況我還可以出國嗎?(4) 這樣我還需要被勒戒嗎?我怕會影響工作 (5)在被釣魚的過程中, 我有與對方有三通通聯記錄, 可以依照這個去翻供說明真正事發案由嗎?這樣妥當嗎?

事發至今已經好幾天, 食不下嚥也瘦了兩公斤, 也下了重誓絕不在碰. 我現在非常擔心上面的問題, 麻煩請律師幫我解答一下好嗎? 謝謝您.

蔡律師 (蔡) 102-02-21 01:19
回覆 阿蛋 的發言內容:

我於2/14在網路聊天室被警方釣魚, 持有兩顆搖頭丸而逮捕. 由於是初犯也沒有法律常識, 所以 ... (恕刪)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警方釣魚?是怎麼釣您?約您出來一起吸?警方沒辦您轉讓您就應該偷笑了。

強烈建議您儘速跟律師預約時間,請律師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然後到官網線上諮詢,我才不會漏掉,謝謝。

阿蛋 102-02-21 06:55

是的. 警方在網路上是說他要用. 所以叫我把另外一顆給他, 叫我帶出來. 而且一開始他也拿出兩顆不知名的紅藥丸說要給我用, 我委婉拒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小心檢察官是否會辦轉讓之罪,因為偵查中檢察官隨時可以增加罪名,若您四月要出國,仍建議您委任律師協助處理,以避免被通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1.檢察官有可能戶籍地址以及通訊地址都寄,也可以先向書記官表示請檢察官直接寄到通訊地址。但這部分還是要看檢察官的意思。

      2.原則上除非警察認為通聯記錄的人有犯罪的嫌疑才可以去調查,不過實際上警察要查的話還是會通通去查。

      3.是否可以出國要看是否有被限制出境,如果有限制出境又出國的話就有可能被通緝。如果沒有被限制出境的話可以再收到傳票後確認出國期間要開庭後向檢察官請假。

      4.是否勒戒是看您是否有施用。因您自己承認於去年年初曾施用過,檢察官可能會聲請法院裁定觀察勒戒,不過前提是您有被抓去驗尿,且驗尿結果顯示您目前仍有繼續施用之情形。如果驗尿結果沒有繼續施用,基本上就不會被裁定觀察勒戒

      5.釣魚方面,警方要您表示是被臨檢查獲,並將您line通聯記錄刪除。但是電話通話記錄上,電信公司仍然會有相關記錄,但保存時間為六個月,建議現在就向電信公司聲請當月份通聯記錄先行確保。

mag 102-02-18 10:12

律師你好:

    我媽再婚的前夫過世,留下房子一間,最後過戶完成,我媽持有三分之一,他前夫的小孩(一人)持有三分之二。 現在對方小孩因為一直覺得我媽不應該要分到那三分之一的,所以一直想辦法從我媽身上拿錢(1.要求我媽買菜煮飯給他吃,但那小孩不願意出任何費用2. 用水電很浪費,反正想說我媽一定會出一半費用)種種事跡弄得我媽很心煩。

    現在那小孩要找他姑姑一起住在現在的房子(共三間房,等於一人一間),想找這位離婚的姑姑來一起住幫她煮飯出菜錢, 但因為這位姑姑之前在我媽先生過世前跟後,一直處心機慮想拿走我媽先生的些許現金和地契,甚至在外面一直說我媽的不是,故最後是搞得很不愉快。故,針對這一點,我媽是否有權利拒絕他姑姑入住? 我們現在知道只有三分之一的持份要賣是不可能的了。

先謝謝律師回答

 

1.如果無法協議 是可以拒絕其他人進住使用共有物 2.可以考慮是否聲請分割

102-02-16 22:25

請問律師兇宅是指持有權期間有發生過自殺、他殺等才算嗎?如果是前住屋主呢?有算嗎?

蔡律師 (蔡) 102-02-17 10:41
回覆 瓏 的發言內容:

請問律師兇宅是指持有權期間有發生過自殺、他殺等才算嗎?如果是前住屋主呢?有算嗎?

建議您花個談話費,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律師事務所官網

ugg 102-02-16 13:23

您好:

請教問題: 祖先留下一筆共有地尚未辦分割及重測, 持有人為叔公. 伯父. 我爸.

叔叔, 各持有人均用圍籬區分持有地各自耕種且田地接緊鄰產業道路可以各自

進入自己的田地.叔叔種植香蕉因種在圍籬旁, 所以他的香蕉及香蕉葉會越過圍

籬遮到我家田裡的檳榔樹, 我爸有跟叔叔談過不要種太接近圍籬, 因為香蕉及香

蕉葉會掉到我家田裡且會遮住檳榔, 叔叔回答誰規定不能種在籬笆邊, 而且土地

是誰的還不知道. 以下幾項問題請教各位律師:

1.越過圍籬的香蕉及香蕉葉我可以砍掉嗎?須有第三人證在場?例如里長….

或則拍照存證等.

2.共有地未分割各自圍圍籬區分又有進出道路, 我叔叔進入我爸田裡可以不用告

知嗎?

3.叔叔養狗把鐵籠放在我家空地, 狗的排泄物也不清, 樹也種在我家空地, 燒材火

也在我家空地跟他講請他移除他也不理我該怎麼辦? 難道要以其人之道還治其

人之身嗎?

4.雖然共有地尚未分割, 各自皆有圍籬區分, 是否擁有地權及使用權?

5.共有地的四戶持有人其中有三戶決定分割, 若採強制分割叔叔不願分擔費用

是要我們三戶分擔? 還是法院會強制他繳納?

6.我爸跟叔叔的地部分重疊, 若強制分割他不願配合商討換地或重測那該怎麼

辦?

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2-16 14:39
回覆 ugg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1.土地所有人遇鄰地植物之枝根有逾越地界者,得向植物所有人,請求於相當期間內刈除之。植物所有人不於前項期間內刈除者,土地所有人得刈取越界之枝根,並得請求償還因此所生之費用

2.強制分割土地,必須提起訴訟,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本所網頁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解決之道仍應提起分割訴訟,訴訟判決具有強制力,若對方最後不願意配合,仍得以強制執行程序解決之,費用的負擔仍可以依法院之判決來請求對方負擔,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ag 102-02-14 08:54

你好: 我媽媽再婚,前一陣子再婚的先生過世,留下房子一間,她最後是持有房屋三分之一,已過戶完成。她目前和再婚先生的小孩(前妻生的)住在這間屋子,但因為小孩管教問題,和一些恩怨,我媽想搬出這間房子,但還是需要這筆房子的資金,想請問如果對方不肯買下我媽的持份,是否可以走法院強制執行,用拍賣的方式取的現金呢??

蔡律師 (蔡) 102-02-14 09:46
回覆 mag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媽媽再婚,前一陣子再婚的先生過世,留下房子一間,她最後是持有房屋三分之一,已過戶完成 ... (恕刪)

1.法院拍賣必須要有債權人為強制執行。

2.您可以委請律師代撰狀紙或委任代理人,提起分割之訴。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然後到本所官網留言版諮詢,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14 20:02

既然已經有1/3是你媽媽的名字,表示已經分割完畢,

這個沒辦法處理,除非你媽媽老公的小孩未來要賣房子才能主張權利,

賣出前只能向對方要求給付租金

mag 102-02-17 12:04

 另對方持有三分之二房屋小孩(一人)要找他姑姑一起住在現在的房子(共三間房,一人一間),

但因為這位姑姑之前在我媽先生過世前跟後,一直處心機慮想拿走我媽先生的些許現金和地契,甚至

在外面一直說我媽的不是,故最後是搞得很不愉快。現在對方小孩因為從我媽身上拿不到錢(要求我

媽出菜錢煮飯給他吃,但那小孩不願意出任何費用),故想找這位離婚的姑姑來一起住幫她煮飯,針對

這一點,我媽是否有權利拒絕,或是讓他姑姑入住,但所有水電費用,家具費(皆是我媽購置)能在事前

協議清楚,以防之後的糾紛呢?

IRENE_YEH 102-02-10 22:10

我外公與眾親戚聯名有一塊土地,請代書辦理,
豈知代書利用此機會與另一人聯手,將外公另外一筆土地變更為聯名持有
並向銀行貸款,後來我們發現這件事情,對方還跟我們要錢來解決這件事情
請問他們這樣是不是犯了很多條法規 請一一序列
我們又該怎麼處理呢

麻煩你們了 因為外公年紀大 因為這件事心力交瘁我們看了很心疼

蔡律師 (蔡) 102-02-10 23:13
回覆 IRENE_YEH 的發言內容:

我外公與眾親戚聯名有一塊土地,請代書辦理,
豈知代書利用此機會與另一人聯手,將外公另 ... (恕刪)

您應該拿詳細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然後到本所留言版留言,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10 23:52

對方應該已經涉及偽造文書侵占背信罪,可以提告刑事,

另可提告民事土地過戶回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是代書處理,可以想見其手法一定會避免法律違法,而土地登記事項,除非是對方同意,否則要塗銷則通常需透過訴訟來解決,由於此均有時效之問題,建議您們仍找律師來處理,才比較有機會追回所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2-02-05 23:33

前兩天我收到台中市都發局的公文, 告知我們家房子的後陽台違建, 需於02/28 (四)前自行拆除. 此房約於19年前購買並持有至今, 我們從未變更過建商交屋時的格局或結構, 看來是建商當初賣給我們房子時已含有違建 (這部份建商並未告知), 我可以要求建商處負責處理此事並返還違建部分的購屋款項嗎?

謝謝您.

Roy 102-01-23 21:56

一、 法令規定:
公平交易法第23條之2則規定,參加人於前條第1項解約權期間經過後,仍得隨時以書面終止契約,退出多層次傳銷計畫或組織。參加 人依前項規定終止契約後30日內,多層次傳銷事業應以參加人原購價格90%買回參加人所持有之商品。但得扣除「已因該項交易而對參加人給付之獎金或報 酬」,及「取回商品之價值有減損時,其減損之價額」。

當中
但得扣除「已因該項交易而對參加人給付之獎金或報 酬」,及「取回商品之價值有減損時,其減損之價額」。

不解的地方在於,如果我在鴻森事業公司所獲得的獎金要一併追回嗎??
但當初入會合約並沒有提到要追討獎金的部分
如果公司要我繳回獎金 我站得住腳嗎?
麻煩律師解答一下 謝謝 感激不盡

俊益 102-01-21 11:08
我想請問 警方用釣魚方式 查到我持有一把CO2改造手槍 鋼珠 檢驗有殺傷力 後來做筆錄送地檢署開庭 我都有說我都在家打紙箱 後來一萬交保 想請問像這樣案件 大概多久後才會在上法院開庭會拖多久 會被判怎樣 有機會緩刑或判罰金ㄇ 大概多少ㄋ 我有過線上網站賭博前科罰金8000的前科 這樣會影響法官判決ㄇ
1.釣魚所取得的證據 還是有證據能力 這應不會構成陷害教唆 2.如果是自己製造 法定刑應該在五年以上 3.如果偵查跟審判中都有承認 依法可以減刑

刑法第47條規定:「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處分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以累犯論」。所以如果曾經受到徒刑之執(關進去監所服刑),而在執行完畢(出獄)後五年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才會累犯加重其刑二分之一的問題。你的情形應該不會有「累犯」的適用。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如果原本不知有無殺傷力,還有一點空間。

小何 102-01-18 14:59

民國100年,我與朋友們參加一間公司的投資,後來該公司倒閉,將所欠我們的錢,換成房子抵債,與朋友商議,因為金額較大由其中兩位收入較好掛名將房子登記貸款拿下。有簽立契約(賣出時依比例退款),後來,這段期間,又增加要求每一位朋友固定每個月繳貸款(這點合約上沒寫),但我有每個月的轉帳紀錄。後來,三個月前兩位持有房子的朋友私自將房子賣出,沒有告知,所得沒有退還給我們,
(1).該怎麼辦? 要怎麼將錢要回來?
(2).這件事,要提告的話是否有期限?
(3).如果賣掉房子的朋友說他還欠別人錢,我是不是討不回來了。

1.如果是借名在對方下登記 你隨時可以終止借名關係 請求返還你相關權利 2.民事部分時效應該是15年內主張 不過重點應該在怎麼證明是屬於借名之關係 3.目前房屋已經處分 所以如果對方名下沒有其他財產可以執行 你確實可能將來無法獲償

James 102-01-18 00:00
律師您好, 深夜打擾您, 萬分抱歉 有個民法上問題想像您請教, 若公司權狀所有權為甲乙兩股東所共同持有、持份比例各半且未分割情況下. 1. 今天甲方想在建物內隔間或設置牆櫃等, 但乙方不同意, 試問甲方是否仍能這樣做? 2. 今天甲方在建物內對於共有物的「全部」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這樣乙方該如何將甲方趕走, 或是乙方該如何行使應有之權利? 謝謝您的回答 張景堯 回覆時間:2013-01-17 23:01:50 1.土地房屋登記公司名下還是股東名下 發問有點不清楚 抱歉,房屋登記在甲乙股東名下 2.如果是股東分別共有 且未有分管協議 共有人是不能隨意使用共有物 縱使未超過其持份 請問若是未有分管協議, 任一方均不得使用現有之房屋嗎? 3.可以透過訴訟訴請返還共有物 謝謝您的詳盡回答
沒有分管協議 共有人原則上不得擅自劃分一區域占有使用 否則其他共有人都有權請求將共有物返還共有人全體
James 102-01-17 22:40
律師您好, 深夜打擾您, 萬分抱歉 有個民法上問題想像您請教, 若公司權狀所有權為甲乙兩股東所共同持有、持份比例各半且未分割情況下. 1. 今天甲方想在建物內隔間或設置牆櫃等, 但乙方不同意, 試問甲方是否仍能這樣做? 2. 今天甲方在建物內對於共有物的「全部」有「使用」、「收益」的權利, 這樣乙方該如何將甲方趕走, 或是乙方該如何行使應有之權利? 謝謝您的回答
1.土地房屋登記公司名下還是股東名下 發問有點不清楚 2.如果是股東分別共有 且未有分管協議 共有人是不能隨意使用共有物 縱使未超過其持份 3.可以透過訴訟訴請返還共有
David 102-01-16 07:24

目前15歲,高中被退學之後開始吸食安非他命 K他命 搖頭丸....因為法院給的壓力太大了(我知道不是藉口)....
去年12月底時因為身上持有K他命被移送少年法庭我也承認我有吸食...但做筆錄時我只說我只有吸食K他命而已...被抓的前幾個小時我才吞過四分之一的搖頭丸....這會影響嗎?
被抓到毒品之前法院的保護官就開始懷疑我吸毒,被抓後也常常驗尿...某次驗尿時他並沒有直接用試紙驗...是送去化驗!因為前一天有吸安...所以想知道化驗是在驗K他命還是都驗?

問題一:筆錄說我只有吸食K他命,會有什麼影響嗎
問題二:化驗是在驗哪幾種毒品?
問題三:毒品案吸食的種類會影響收容的天數嗎?
問題四:化驗結果大概幾天會出來?
問題五:驗尿驗到會如何處置?

目前保護管束已經一年半左右了....撤保感化機率應該很大吧?

小樺 102-01-15 20:08

13號我去幫我朋友慶生,我們總共15個人5個成年10個未成年

我與我朋友兩名在包廂內吸食K他命我們一起出資購買的,遇到警察臨檢,15個人都被帶到偵查隊

當時包廂內只有我與我朋友吸食其他人當下沒有,但驗出來的反應很多人都有,可是不是當下在我們包廂食用我們的而是之前,而其中兩一對未滿的小情侶從未吸食過,驗出來也是有,我懷疑是他們喝錯杯子喝到我們的K酒,這樣我們持有人有過失轉讓誘拐責任嗎?而這對未滿的情侶會被判吸食嗎?而我已成年已經是第二次被抓到吸食一樣也是罰金嗎?

 1.施用K他命  目前就是罰錢  不管次數的問題  2.至於是否構成轉讓  需要有主觀犯意  還是看在場的人筆錄如何製作  才能判斷是否可能被認定是轉讓   不過如果依照你所述  誤喝  這樣確實是沒主觀犯意

小樺 102-01-16 16:09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施用K他命  目前就是罰錢  不管次數的問題  ... (恕刪)

感謝張律師

那請問一下他們情侶誤失會被判吸食嗎?

阿琪 102-01-15 12:30

因爺爺在91年例了遺囑內容是房屋土地跟我3位姑姑共同持有, 可是又在95年我爺爺
把她的土地過戶給了我,現在被他們告我為造文書,我有留下爺爺的簽名

,請問一下我會敗訴嗎? PS:遺囑是在我奶奶去世拿出來的才知道有這個東西的 (民國100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爺爺雖然於91年立了遺囑,但他仍有權利對其財產為處分,而您姑姑告您偽造文書是否成立,以現階段的資料尚難以判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以免遺漏,謝謝 

edtn 102-01-12 19:49

請問兩年前勒戒過 已經獲不起訴了

但是最近被抓到持有少量二級毒品

是人家送的 而自己沒吸食 只是放車上被抓到

所以驗尿結果確定會是陰性

我知道法條是兩年以下 罰金三萬

但以往實例大都會怎麼判呢??

請各大律師幫忙解惑 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2 22:27

要看哪個法院法官及所持有之純度次數,基本上每次是六個月有期徒刑上下。您可以花個三四千元談話費,拿詳細資料跟您信任的律師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詳詢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發訊息詢問。

林智群 (klaw) 102-01-19 18:33

如果已經有毒品前科,這次不太可能再給你緩起訴,應該會起訴,法院會判3~4各月得易科罰金

小琪 102-01-10 08:49

律師您好:

       我媽媽於101年11月16號與慶云公司簽訂了生前契約,買了46000的骨灰罐及1000元的入會費,其業務早晚不斷的打電話要我媽媽去退勞保買更多的商品,令媽媽不堪其擾,請問媽媽˙患有憂鬱症並持有重大傷病卡,簽的契約是否具法律效力?我昨天問總公司是否可退錢47000,他說只能退36000不能全額退費是真的嗎?

                                                                       感謝您

1.可以考慮主張在無意識狀態下簽約 主張契約無效 不過這舉證程度甚高 不容易舉證成功 2.另外要看購買之商品 是否有相關猶豫期間之規定 如果有是否可以不附理由主張解約請求返還價金 3.另外解約所扣的錢是否過高 這些你都可以考慮看看

問題並不在於你的母親精神狀況如何

 

應該在於,對於這種強迫推銷(訪問買賣),是否有辦法解除契約

一、七天之內可以無條件解約退貨

二、超過七天,可以以契約有瑕疵,解約退貨。若無瑕疵,則無故解約,也只要賠償損失。具體,還是要看使用情形、損害狀況而定。

三、從早到晚一直推銷,還叫人解除勞保來購買,有可能亦違反公平交易法。

 

建議你向消保會直接申訴,請他們幫忙處理。

餅乾 102-01-09 22:22

不好意思~
想請問一下,我於幾年前有辦一支門號給弟使用
但因他後來沒繳電話費而被停用,這筆帳款也一直沒有去理會而我也不清楚。

今日有遠傳委外公司撥電話來給我(本身使用其他電信門號),說明我當初:
95/7/12-96/4/19年間有欠費27,337元未繳納,須於2012/12/28前繳納,
否則要送函法院請求付款。

我打去電信業者查詢,
我弟是:
2006/10月13,761元+2006/11月4,940元+2006/12月1,226元+2007/1月7,410元
共27,337元未繳納。

但我納悶的是為什麼電話費沒繳那麼多個月皆未停話?而打來的那位大陸腔小姐說的時間是

當年7月-隔年4月,可使用這麼久?

雖然他們說的繳納方法都是一樣的,
就是到門市依照在遠傳的個人帳號給門市人員便可繳款。

 

但請問,如果這筆我不繳款可以嗎?
(因為我弟擺爛不繳...我現在也沒能力幫他繳這筆費用..我還在繳當初當舅舅保人貸款費用)
請問這是否已經過了追訴期呢?
如果不繳,他還會申請法院來函逼我繳款嗎(例如寄公司強制扣款1/3薪水)?
如果過追溯期卻來函了,我可以怎麼處理呢?

 

而再請問一下...

是說這筆款項,雖然過了2年或5年的期限,
但如果這段期間當中對方有追討的話,是不是期限要重新計算?
例如最後一筆通話費帳單是94/4/19,
假使對方最後一筆催繳帳單是一直持續催寄到97/4/19,
以兩年或五年分別來算,則須至99/4/19或102/4/19才算期限滿,才可主張消滅時效呢?


是只要對方有寄他們的帳單就算這段期間內有追討嗎?
還是一定要法院的支付命令來才算呢?
(P.S:帳單寄到我外婆家...
但我都不知道...也從來沒被告知持續有帳單和我弟沒繳款這件事...
另外...應該是沒有寄來過支付命令存證信函吧?

因為雖然之後我外婆有搬家,但如果是存證信函支付命令的話,
他們半年內不提出告訴應該也是沒用
<提出告訴但我沒收到出庭單而沒出庭的話假使判我敗訴,
應該就會有法院函文要求我公司以薪水支付債款>  所以我猜測對方沒寄過這兩樣)


另外請問~*[1;31;40m違約金也在兩年或五年的範疇之內嗎?*[m
我今天打電話去遠__客服詢問,最後一筆帳單寄送日期,
但對方查不太到...說已經給外包公司,而且也查不太到了。
如果要的話,他們要去申請資料,最快也要10個工作
但外包公司主任今天打給我的時候,
說他們這期間都都有催討,不過不能給我最後一筆帳單寄送日 = =
不知道是不是唬人的...

 

而且他們是怎麼取得我現在的電話的...? 這樣是沒關係的嗎? 囧?

因為遠__客服說他們只會針對他們門下的持有電話做通知
如果法院函文來的話,是會寄送至戶籍地還是當初門號帳單登記地址呢?


---
其實今天一個女主任打來時,我覺得她滿有誠意也算不失禮貌...
本來想跟他們談金額,27377元如果可以5、6折的話,我就付了
但對方死不肯...一直說公司規定規定~就算一次繳,給我折扣也頂多4、5千...
哎............

你可以主張時效消滅

 

由於契約是每個月結算

所以,是每個月每筆、每個月每筆計算時效

 

對方雖然寄了帳單,但是過了六個月沒有起訴,時效會繼續進行

 

建議你可以請律師幫你寫存證信函

不用私下和對方達成什麼協議,那會變成債務人承諾清償

 

你可以自己寫存證信函

如果不會寫,可以來電、或是寫信問我

Evonne 102-06-21 11:10

您好:

我跟這個主題的發文者有類似的問題發生,

昨天接到匯誠的電話,說六年前辦的門號有兩筆款項未繳,

數年之前誤信打工主管的建議,簽了多張電信單,

如果沒在今天繳費完畢就要請律師送法院,到時候加上利率什麼的就不是現在這筆數目了

或是他會強制執行之後扣我1/3薪水

我大致查了一下,因為過了五年,假設對方來函發給我支付命令什麼的

我是否可以回覆消滅時效之類的,可以不去付這筆帳款嗎?

再麻煩您回覆我如何做才好,謝謝。

阿豪 102-01-08 20:35
1.傷害拿出驗傷單,也知道對象,但是對方在法院矢口否認!這樣,檢察官或者法官會如何處理?還是這樣就告不成了呢?﹝本身還有持有錄音,看到的證人錄音

2.試問告人恐嚇罪提供人證在法庭上,就能以人證下去憑證嗎?


3.對方頻頻有人自稱當﹝公親﹞要我們撤告,雖然沒有講明說怎樣,但是口吻聽起來令人很不舒服,但又沒有具體構成威脅,我該如何? 感謝律師~~

 4.本身沒錢打官司 ,雖然傷害驗傷單在手,但是我畢竟不是這裡的在地人,是搬過來這邊居住,他們說我若堅持提告,他要告我恐嚇,並且有證人,但是,我沒恐嚇過他們!而且,證人也是他們附近的自己人,我該如何?

5.我知道法律扶助基金會,可是...我父母不肯給我身分證影本申請所得和財產清單,根本沒辦法...我又沒錢打官司,務農維生,靠天吃飯,一個人養一口子...最近又沒啥工作,無論是中低收入戶或者低收入戶,卡在雙親,根本過不了...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8 21:06

驗傷單不代表是對方傷的。

Barry 102-01-07 02:16

各位懂法律的大哥大姊及律師
我的朋友於上年12月在汽車旅館與另三名友人開趴,被警察臨檢總共搜到一顆搖頭丸,帶回警局時筆錄是說他賣給兩個朋友,但是不熟悉法律的他,當初只是想說只有他被搜到搖頭丸,他就假裝說都是自己帶的,其實其他三名友人都是自己帶的,只是自己的搖頭丸都用光了,沒被警察搜到。其他人做筆錄的時候,其實也是交代的參差不齊,友人B說是A賣給他的,友人C說是A無價轉讓給他的,友人D說是自己昨天用過。現在姑且不論二級毒品是否成陽性。

之後到地檢署開了簡易法庭,友人B及友人C都替A辯護說A跟他們沒有對價關係,友人D則是說都沒看到他們有沒有交易。檢察官還有請B跟C簽一個甚麼類似沒有說謊的紙張,最後檢察官裁定A販賣嫌疑人,三萬元交保。

請問之後開偵查庭的時候,如果A的三個友人都說其實致始至終A都沒有給他們搖頭丸,而是他們自己帶的,只是都用完了,所以才沒有被警察搜到。B跟C會有偽造文書罪嗎?可是當初他們也只是跟檢察官說A沒有跟他們拿錢,記得不是說A是轉讓給他們,那這樣子可以推翻掉A只是自己施用而不是轉讓給友人亦不是販賣嗎?A的三位友人會有偽證罪嗎?還有友人BCD會多一項持有罪嗎?

請各位大哥大姐踴躍幫忙分析解答
如果有問題我會再解釋,感激不盡
他們都是初犯,很後悔,請給他們一次機會!!

毒犯證言不可信,實務判決對此曾經肯任過

吸毒時,大家東倒西歪了,誰還記得什麼?

這些證言又有什麼用處?能夠證明什麼?

 

至於BCD的部分

先看檢察官的態度會不會起訴偽證

但依我看,這個應該是有空間可以不會構成偽證

 

至於持有,身上有查到的話,應該就跑不掉

沒有查到,就倒也還未必會成立

 

毒品不是好東西,煙也不是好東西

可以的話,勸大家把煙都戒掉是最好不過的了

Barry 102-01-07 03:53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毒犯證言不可信,實務判決對此曾經肯任過

吸毒時,大家東倒西歪了,誰還記得什麼? ... (恕刪)

律師你好

沒有被抓到販賣的過程

那他們說有販賣為何就可信呢?

1.請依事實狀況作證,否則有偽證罪或教唆偽證罪的風險。

2.如果證人改口,必須要好好想一下,為什麼前面那次是假的?這次才是真的?有甚麼證據證明前面那次是假的,這是才是真的。又BC之前如果有簽證人結文(應該就是你說的那張不能說謊的紙),如果BC再下一次作證時改口,那一定有一次是假的,那假的那次有偽證的風險。

3.檢察官要相信誰,要看全部的卷宗資料,比如說檢察官是否有掌握到監聽譯文?還有abc三人的關係等。再者,你朋友應該知道販賣搖頭丸是重罪,檢察官會懷疑的是,如果沒有賣,幹嘛自己承認???這部分妳朋友的說法恐怕還要再思考一下。

Barry 102-01-07 17:49
回覆 林岡輝律師 的發言內容:

1.請依事實狀況作證,否則有偽證罪或教唆偽證罪的風險。

2.如果證人改口,必須 ... (恕刪)

謝謝林律師的解析:)

小鐘 102-01-04 05:28

我朋友他19歲
他在前5個月有被查獲未達20克的K他命(以分袋)還有4科的搖頭丸 那是在ktv人走光時留下
她當時撿到是因為 大家已經喝的爛醉了
包廂時間也到了 她去廁所吐 出來時人都走光光了
剩她 她在拿包包時發現 有東西留在那 她想拿去還人
但大家早已不見 她只好先放至車廂
後來過幾天在路上被查獲 也以跟警方說真正持有人的名子 但不是很確切的知道姓名
之後 真正的持有人知道他被共出來 帶著3個左右的人 狂打 我朋友
但我朋友因為害怕 也沒跟警察說... (頭還被打破逢了快20針)
(有證明因為要領保險)
事發已經五個月了傳票都還沒來 是為什麼...

後來
這幾天他在要外出時遭警方持收索票 來到他家進行收索 被收出13克的K它命(以分裝)還有一台電子磅秤

警方問他是何人的
她說是她朋友的 用途是自行吸食 但他朋友也在沒幾天前去了外地
因為那個人遭人追緝而逃到外地

跟他比較好一些的只有我朋友,那人也沒有聯絡方式通常都是等他打過來 但每次都是無號碼

我朋友真的很有心想協助 但是真的聯絡不到...

警方有調 身分證的影像給他看 但他很認真的看卻沒有比較相似的

因為我跟他很好 也知道其實他人並不是如此 想幫助他
 
她沒有被移送地檢署
偵訊完就送他回來了

她答應我 她以後絕不會跟那些人來往
下決心改過
所以我想知道 她這樣會被判多重..罰金..
需要馬上請律師嗎!?

依您所述看起來,持有搖頭丸的部分可能被判二年以下。不過實際情形還是要看警方掌握多少證據而定。實務上供出上游是可爭取輕判,當然可以先與律師討論案情,研究方向。有需要可以與我連絡。

小鐘 102-01-04 11:31

回覆 李儼峰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妳好!

上面忘了敘述 她前5個月是初犯持有 3or4 個搖頭丸

初犯會怎樣嗎!?

 

二年以下就是法定刑責,如果是初犯沒有前科,犯後態度良好,有機會爭取緩起訴
阿哲 101-12-28 23:55

請問初犯毒品當場有搜到k他命神仙水結果另一名友人全部推給我說那是我的,我到警察局警察也沒告知一直叫我簽名說我算持有我以為是要2個人簽名這樣....結果只有我一個人簽!!請問這樣我會被怎麼判?有機會在外戒癮治療嗎??
請問東西是在垃圾桶找到並不是在我身上K他命也是在另一位身上
他叫我簽名那個是算證物還是算持有??另外一名不知怎跟警察講的只有我簽名而且沒有告知說那是簽什麼的!請幫忙解答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12-31 13:20

你都簽名了很難再爭執那不是你的東西,

持有毒品如果沒有前科可以爭取緩刑

lovefun00003 101-12-28 20:08

各位大大好
家母於數年前繼承了一筆共同持分土地(算是祖產)

小弟因為最近比較有空
就去地政事務所
土地的所關資料調了出來
頓時覺得很奇怪

爺爺民國84年4月過世,同年7月
家裡所有的動產都被大伯辦「分割繼承」(他持了2/3)
奶奶由於不識字,所以到死前都不知道爺爺的的財產
已經部份到別人名下了(此時奶奶持有1/3)

媽媽家有五個人(媽媽、阿姨、大姨、一個神智不清->都不知情)

小弟是想請問板上的神人
這樣有解嗎?(約10筆動產)

另外,奶奶死後
1/3的財產大伯又要來分
這部份也在大家都不知道的時候
被大伯拿去辦共同持有(約10筆動產)

因為大伯最近一直騷擾母親
揚言不把土地過戶給他
就要告母親

小弟當下聽到也覺得很誇張
小弟的老家是個民風很「蠢」的地方
連7-11都沒有

小弟有去問過相關的法律資諮
最後的結果就是「強制分割
因為小弟的老家在外島
所以開庭要回去也很麻煩
所以想說讓法院去裁決

有沒有大大遇過相關的情形
或是有任何特殊的見解
提點一下小的

謝謝

betty 101-12-28 15:09
我妹夫長期在主使販毒,但他皆梭使小弟去交易,?夫有被抓一次,但好像也沒什麼事,後來小弟不幫他送了,他竟然梭使她老婆(也就是我小姑)去運送,不從便打罵,小姑笨也就幫忙送了,最近因故吵得要離婚了,一二星期沒回家,前兩天半夜約了談判才又回到家,
一早卻被警方進入住宅把人全抓走了,晚上開簡易庭,小姑竟被認定為販毒被收押禁見了,而妹夫竟只被認為持有,十萬交保

在家中應該有被搜到毒品,應該是安非他命及K他命等二級毒品,交易的車子在小姑的名下,住宅是租的,也是小姑承租,但家裡毒品全是妹夫的,想必他應該推得一乾二淨才可以交保,而小姑怎麼辦?真是百口莫辯了(小姑是第一次被抓到)

一家人愁雲密佈,小姑很年輕才二十多歲,留下一個兩歲稚兒,真的很可憐,
不知道如何處理?
這樣刑責會多重?若誠實講被逼迫的,這樣會減輕嗎?怎麼會毒品是妹夫的也是他主使的,但小姑比他還嚴重?

1.販賣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者,法院得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

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販賣第三級毒品k他命者,法院得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2.於偵查中及審判中坦承犯行者,得減刑

3.如有證據證明係遭脅迫或遭毆打始販賣毒品者,或可主張刑法第59條因犯罪動機值得同情,而有獲減刑之可能。

4.建議委請律師辦理。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回覆 betty 的發言內容:
我妹夫長期在主使販毒,但他皆梭使 ... (恕刪)

一、小姑有無可能舉發妹夫呢?這可能是本案關鍵:建議您進行如下動作:

1、若已是羈押晉見,建議您必須盡快委請律師前往看守所與小姑會客
釐清被逮捕經過,有無警方程序違法及瞭解小姑所做的筆錄內容。

2、若小姑願意舉發妹夫並供出所有事情原委,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七條第一項及第二項,小姑有可能因為供出上游之妹夫及偵察、審判中均坦承犯行,甚至獲得緩刑之判決而全身而退,請

審慎處理審慎處理。 余忠益律師 (02)6608-7888

蔡律師 (蔡律通) 101-12-28 20:04

1.法官會羈押禁見,代表這案件有電話通聯監聽,沒有您說的這麼簡單。偵查中這案件不可能解除禁見,您應該要找律師幫您進去瞭解案情經過。如果您是在南部,前者林岡輝律師是很認真的律師

2.如您所述屬實,這案件至少涉及幫助販賣二三級毒品,次數應該不止一次,就如同林岡輝律師的見解,坦承犯行是唯一能降低刑責的方式。

3.至於供出妹夫,畢竟是共犯關係,並非供出上游的減刑事由。

 

阿哲 101-12-28 02:09

請問初犯毒品當場有搜到k他命神仙水結果另一名友人全部推給我說那是我的,我到警察局警察也沒告知一直叫我簽名說我算持有我以為是要2個人簽名這樣....結果只有我一個人簽!!請問這樣我會被怎麼判?有機會在外戒癮治療嗎??

1.K他命屬三級毒品 持有的話會有罰金問題 至於神仙水成分可能是二級毒品 持有法定刑事2年以下 2.至於是否涉及施用可以院外戒治 要看檢驗結果 以及檢察官裁量

阿哲 101-12-28 16:05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K他命屬三級毒品 持有的話會有罰金問題 至於神仙水成分可能是二級毒品 持有法定刑事 ... (恕刪)

請問東西是在垃圾桶找到並不是在我身上K他命也是在另一位身上

他叫我簽名那個是算證物還是算持有??另外一名不知怎跟警察講的只有我簽名!請幫忙解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