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初,阿姨告知我有信用卡刷3C產品賺差價的賺錢方式,然後刷多少公司會在幾天後把帳款結清,當時我不懂就信他了,他拿了我7張卡去刷,然後還叫我寫了一張我信用卡的基本資料給他,說怕刷卡的時候銀行打電話來照會,於是我就用白紙寫了基本資料給他,一開始的時候我也接過2.3通銀行照會電話也都確認無誤,再這當中我的確也有拿到一些差價,大約11萬多,有些匯款有些現金,但到了5月中旬我一直追問她有沒有繳清,他總是有很多的藉口跟理由拖延沒去繳,後來因為他一直沒繳清又一直說謊,到6月我受不了我說我要停止並且不可以再刷我的信用卡要求他把卡片全部還我並清償所有欠款,他答應並且說那幾天工作有空檔就跟我碰面還我卡,結果不但沒有跟我碰面還我還瞞著我偷偷繼續刷我的卡被我發現,然後我又問他什麼時候要繳清什麼時候把卡還給我,也是一直拖延不還我卡片,一直拖到10月中才還我並且拿支票給我說處理欠款,連繳錢也是跟我說有去繳最低應繳金額不會造成信用不良,因為他用ATM繳錢,事後有拍收據傳給我,但當時收據我沒有查證也沒有仔細看,他甚至還自己打到各家銀行去更改我的聯絡電話,所以我一直到9月才知道我在銀行欠下了很多錢並且都沒有繳費連最低應繳都沒有,因為在他更改我的聯絡電話後銀行催帳都是直接打給他,我根本完全不知情有欠費,是有一家銀行可能連絡不上他打電話到我公司我才知道這一切,我就回去看他傳給我的收據,結果收據都是重複的不然就是很久之前的日期,一直拖到現在而且超額欠款已經造成我信用不良了而且聯徵紀錄上也有瑕疵,目前為止銀行的欠債還有80幾萬,然後我手頭上有4張他給的支票,結果每張票存進去銀行都是拒往的芭樂票,2張面額較大的票是他說要處理這些帳款的錢(分別是100萬跟102萬),1張是他跟我媽媽說有急用,用票換現金的8萬多,1張是他說要幫忙分擔家裡經濟狀況的票40萬,全都跳票,然後這幾天要叫他簽本票跟借據,但如果時間到他依然沒辦法清償這些帳務,我能否對他提告?要提告什麼?他在短短的1.2個禮拜就把我7張卡全部刷爆,總金額達到100多萬,一直到6月我說停止後,她有去繳一點點的欠款,卡又有額度以後他卻又偷偷去刷我的卡,我甚至一開始調閱過刷卡明細(5月的時候調閱的),有通訊行,有百貨公司,還有什麼精品店的刷卡項目,所以他說的刷3C產品賺差價也不知道真的,因為周遭朋友知道我的情況後都說我的卡被阿姨拿去刷卡換現金,拿去洗錢了,而且又讓我覺得他是事之前就在計劃要怎麼騙我的卡拿去洗錢,因為在信用卡事件的前幾天她說工作上有急需要我幫她申辦門號,電話都是他在用的通聯記錄都調得出來,接著就發生信用卡事件(因為他在這期間當中打去銀行更改資料所用的電話號碼是我的名字),這樣算是預謀犯案嗎??然後說要清償帳款拿了多張空頭支票給我,但發票人不是他本人.然後跟我說好要拿錢給我清償銀行帳款的日期到了又一直變卦,從6月一直到現在都是這樣,日期到了又拿不出錢,這樣能構成詐欺嗎?還有從5月他拿走我的卡到10月還我卡這期間,所有刷卡的簽單我本人沒有簽過任何一張,甚至在哪一家店刷了些什麼我都不知道,都是他偽造我簽名簽的而且在我6月說不要再刷我的卡可是他卻又繼續刷,那這樣是不是還可以多加一條盜刷信用卡?他私自竄改我的資料她瞞著我偷偷打電話謊稱是我本人並且擅自更改我的資料,而且沒有經過我本人同意甚至我本人完全不知情他也沒有告知我,是我後來發現打去銀行把資料全部更改回來,當我發現後他還是多次謊報是我本人打到銀行詢問我的欠款狀況,然後一直騙銀行客服說什麼時候繳錢,結果時間到了也沒有繳錢,我有打電話到銀行查證過,所有他更改資料的紀錄與日期還有謊報是我本人的錄音檔都還有保留,我跟我阿姨之間的聯繫方式大多都是使用LINE傳訊息,我是6月跟阿姨說不要再繼續刷我的信用卡並且請他把卡片還給我,但我的手機在9月中旬故障送修,所以LINE的對話紀錄只有從9/26號以後到現在的(我是9月初就發現他帳款都沒繳)那這樣我還能有什麼方法可以證明我6月就叫阿姨不能在刷我的信用卡?以上述這些狀況,我如果提告我會有事嗎??如果可以告他,那銀行的所有欠債會轉到他身上嗎??還是一樣欠債的是我呢?勝訴的機率大嗎?如果我提告,我該準備些什麼證據??銀行的錄音檔我詢問過銀行客服,錄音黨部分要由法院那邊發公文他們才能提供,那我還需要蒐集什麼相關證據?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證據蒐集整理後,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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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應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之證據,若無任何證據,即使提起訴訟,只要對方不同意離婚,可能也只是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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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有簽收,但有無通知您本人是關鍵,到檢察官那裡時,您可以請求傳喚相關人員出庭作證,證明他們確實未通知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不建議將報紙貼在公開的地方。僅涉及私德而與公益無關的東西你去散布的話還是可能被告誹謗罪。
一之二,我查一個判決摘要供你參考:「已足使一般人
認為告訴人與某女子間有不正常之通姦、相姦行為及與○○
間有超出一般友誼之不正常交往關係等非一般社會所認同之
感情及性關係,自亦足以貶損告訴人之人格評價,至為灼然
。」
二、至於你想告他的部分,如果性行為的部分是合意的,你去告的話會有誣告的風險,這個你要三思。
三、對方騷擾的話要看程度及具體事證,不同的證據法律上的評價不同。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蒐集相關對話紀錄,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朋友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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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別人的賴群組拿圖片(一張商品圖片。一張模特兒自拍)去社團賣東西,有一個人就來私我說我盜用他們公司圖片,問我要和解還是直接走法律,我選擇和解,和解金額是對我來說非常龐大的金額…五萬…我還未成年…看到他們留言我也立即刪除圖片一直在道歉…可是還是要賠償…然後盜用摸特兒的照片,他叫我要自己跟模特兒處理,處理不好就是提告,可是我從昨天開始跟模特兒道歉到今天…他確一直已讀不回…我該怎麼辦……然後他們還跟我要個資…說我不給警方一樣查的出來…我那時候很慌…所以立刻給他了…請問他們要我的個資…這是正常的嗎?地址 手機 本名都給他了…很多人叫我打反詐騙專線…我打了…但總結就是叫我來諮詢律師…我該怎麼辦?我很內疚也很擔心…我付不起那麼多錢……
你好,我與我先生結婚3年多,兒子剛滿3歲,結婚後這些年來先生外遇不斷,但因為發現的早因此先生與外遇對象也總是斷得早,所以我總因為小孩的關係而選擇忍耐,但沒多久前先生又遇上個女孩,他為了那女孩積極想跟我離婚,甚至打電話到我公司不停地逼我簽字離婚,導致我無法好好上班,我公婆卻一直要我忍耐,說他現在一時迷惑而已,但先生不回家且不願照顧小孩對我也是極大傷害,要我如何面對?
1.我先生平時工作狀況不穩定,總做沒多久就換工作,因此給的家用都很少,甚至1.2000元,我家房租是公婆付的,其餘都我付,他逼我離婚我想要求贍養費可以嗎?
2.我想要求小孩的監護權,因為我先生平時就沒再照顧小孩,他下班只顧著玩手機或看牌,小孩都我在照顧,請問我勝算大嗎?
麻煩專業律師們幫幫我,我先生總為了外面的女人打我,但我沒驗過傷,現在這樣也是精神上的傷害,我很疲憊了但他卻不肯給我錢跟小孩,我到底該怎麼辦?
麻煩你們了 謝謝
一、有的人會想維持婚姻。
二、那你得改變作法並改變這個男的想法,有的人會想辦法斷桃花,但是如果你抓不住他的心桃花怎麼也斷不乾淨的。
三、另一個選擇是離婚。
五、如果你覺得這男的爛爆了不可能改,乘著他現在想離速速離婚也是個選擇。
六、以後再交往眼睛要睜大些找個好男人再嫁。
七、錢的部分,你有工作能力不能贍養費,你賺的比較多如果你先生婚後有償取得的財產比你少是他可以跟你要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剩下的是精神上賠償,通姦而離婚硬是告一般判要賠一百萬。但如果他沒錢你告贏也是白搭。
八、小孩監護權的部分是以小孩最大利益來考量。帶著小孩要再嫁除非你遇到個願意愛你的小孩的,這個要用心找也不是沒有。有的女人是寧可不要監護,早點離婚找自己的幸福。
九、監護的爭取與離婚可以分開的,如果為了監護遲不離婚是否必要請三思。很多人是離婚後再由法官判監護權歸屬的請考慮。
十、要愛自己。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無責配偶,可拒絕離婚,除非對方提出您滿意之條件(如合理之賠償金額),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尚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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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大約我於4-5 年前再網路上認識一合夥人 他出資20萬要我幫他買賣中古車 (出資期間 .金錢出入都沒有記錄與簽收 .)期間約半年 .我按月送交他的利潤 (也沒簽收) 後來他說要轉投資房地產.與我商量共同在網路上下載一份案例 .投資人標示他的名子.但是有無該標的物 或是該案件的存在 沒有考證..有列印下來參考..在此前提 他所交付車子買賣的資金跟利潤已經全數交給他了..之後我悶約一年多沒再聯繫..約去年.他約我請吃飯 . 飯局中問我在做什麼.我說還是中古車買賣.過了月餘 他說他想再投資買賣.於是約我到台中火車站的郵局提款機先領了12萬 交予我 ..後來又領了3萬先後共拿了15萬 (彼此都沒簽收紀錄)期間有聯繫吃過幾次飯 他還問我如何改裝越野汽車與相關競賽內容..並且拜託我幫忙找相關資料 .我也熱心的找了些改裝車的照片 與賽車協會的圖文傳給他..當時我因為忙著蓋房子 忙碌 沒辦法再幫他買賣汽車.所以沒多久換我邀他 請他吃飯 . 飯後 也有把他的錢還他了.過了月餘我有打電話給他 先後借了五萬 有言明現在比較忙 這五萬過些時候在還他 .他爽快的答應並領了錢借我 ..( 由於跟他認識是在網路 他是女生而我有家庭為了避免家庭糾紛 .他的名子當下. 我順口說我的名子跟他一樣 中間一個字不同.自此在網路上任何人問我叫啥 我都以該名 自稱 )我的電話是用易付卡.去年更換 智慧手機 也就沒用該卡..可能是他沒聯絡到我 因此提告 ..請問 他如果藉由上述 的任何一件事由 告我 詐欺 該如何處理 會成立嗎? 謝謝
https://www.dropbox.com/s/ivhdhnid3apkxfc/2015-11-18%2021.44.5144.jpg?dl=0
我在萊爾富工作,因為在學校附近,所以學生們放學後都會到店裡等家人或公車,只是他們每次來都大聲喧嘩或在賣場內嬉鬧奔跑,一開始也有口頭告誡,但是都只有當天有效,隔一天又一模一樣。
有一天他們在店裡玩遊戲且大聲喧嘩,我一時忍不住就拿手機出來拍攝,當下他們應該是有嚇到後就散會離開了,事後我也沒想什麼就把影片刪除,但是有一位學生在臉書上對我進行人身攻擊,連我父母也一起遭殃。(這一位已經善意告知,而她也關閉臉書了)
還以為結束了,結果剛才有朋友傳上面這張圖片給我。我不是想和國中生計較什麼,只是她們可能一氣之下打出這些話,讓人看了很受傷。想請問一下,難道沒有什麼比較和平的方法能解決這種事情呢?
現在我未滿18歲,我離家被報失蹤已兩次,家人知道我在哪,在誰那依然報失蹤,現在我媽要告我的男朋友妨礙家庭我該如何幫我男友?(我男友其實也很無辜)
媽媽因為她發現這個男生經濟現在處於不穩定,當初認識時知道這個男生收入不少,車也有兩部,所以對他都和顏歡笑,當現在知道他不穩定就叫我換男友,這期間男友負擔家裡很多支出 包括我媽的手機費好幾期未繳等等。前幾天我因為受傷養傷在他那,結果媽媽找到他家人那邊(他與家人有4.5年未團聚往來)他父親打來關心他目前狀況,他也老實說,為了負擔我家他周轉了錢等等的,我媽知道他這麼說後,竟然跟我說:「我又沒叫他負責這些,我也只是交代妳或是要他跟妳說要繳什麼而已。」我一個小孩,我能有什麼能力負擔,我說給旁人聽別人都認為這句話是在表達 叫我男友繳的意思,現在跟我說她沒指名道姓的要我男友負責這些,所以為了他負責這些怎麼了關她什麼事?還說他在跟妳討錢?現在因為我去他那裡養傷我怕我媽生氣我也只跟她說我在我男友那裡養傷後我就儘量不跟她聯絡(我媽是很難好好說的幾乎只聽10%進耳覺得別人都錯不檢討自己的那種。我媽很忙,我受傷期間連基本生活都要人弄講話脖子還會痠痛那種。)我傷養好了我也自己回去了她告我男友妨礙家庭還報我失蹤?
我該如何是好?
失蹤被報太多次會怎麼樣嗎?
一、這個部分還是由少年法院處理。
二、我查到一個判決摘要給你參考:「又按少年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
者,由少年法院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之,且少年法院依調
查或審理之結果,認少年係犯最輕本刑為5 年以上有期徒刑
之罪者,或事件繫屬後已滿20歲之情形者,應以裁定移送於
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對於少年犯罪之刑事追訴及
處罰,以依第27條第1 項、第2 項移送之案件為限,少年事
件處理法第3 條、第27條第1 項、第65條第1 項分別定有明
文。又檢察官受理一般刑事案件,發現被告於犯罪時未滿18
歲者,應移送該管少年法院。但被告已滿20歲者,不在此限
,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細則第8 條第1 項亦有明定。檢察官
受理刑事案件,發現被告於犯罪時未滿18歲者,須被告已滿
20歲,始得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四章之規定進行偵查、起
訴,否則仍應移送該管少年法院,此觀諸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65條第3 項及其施行細則第8 條第1 項、第2 項之規定即明
,檢察官在被告未滿20歲前,既尚不得進行偵查、起訴,乃
竟於被告未滿20歲時(第一審法院受理日期)即向法院提起
公訴,顯與法定起訴程序不合,自應諭知不受理(最高法院
93年度台上字第3705號、98年度台非字第156 號、第231 號
、第275 號判決意旨參照)。
三、關於你是否知悉你朋友要騙人家錢,這個部分可以做為有利你證據的大概就只有二個:
(一)你的朋友的供述。
(二)你的部分的測謊結果。就測謊部分,司法機關未必會同意送測謊,你可以考慮做民間測謊,測謊過了多少會影響法官心證,就算法官認為他不想採民間測謊,你再要求送一次公家測謊的時候法官願意送測謊的意願應該也會高一些。
四、就算是成年人,幫助詐欺判得也不是很重,所以你不用太過於擔心。
五、沒有做的事不要認,我的價值觀一直是這樣的。
楊俊鑫律師,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各位律師您好
小妹第一次遇到法律問題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ptt某篇文章下留言: (覺得你好丟臉喔...希望原PO不要再PO了 臉超腫")
然後樓主就大失控 私訊我 : (醜八怪 長的醜 醜到需要去整形)
但我看網路相關文章 說私下謾罵不能夠成什麼罪 這樣也太生氣了吧?
那假如我私下傳簡訊罵警察 這樣也無 罪嗎
還有
他公開留言回覆有提到:(對自己長相自卑到要去整形 你要問的是有沒友值得推薦的心理醫生才是.我覺得你要擔心整型失敗臉更腫.先照照鏡子看看自己好嗎 雖然你應該是也不喜歡照啦)
其他網友有說他人攻擊 叫我備份告他
他回:(我有說錯嗎 對自己長相自卑到要去整形的人 通常就某種程度上是需要看心理醫生 實話實說也算人身攻擊嗎 如果我覺得我醜到需要去整形 被人說自卑又長的醜該去看心理醫生 我也不會怎樣)
他就一直鬼打牆回覆 自卑 整形 字眼,
我是有發過文章在 醫美版 沒錯
他就是搜尋我 看到這文章開始無線循環攻擊我 自卑整形= =
他原本PO的文章主題 我回覆他的留言根本沒有離題
他公開回覆我 以上這些內容 都跟他PO的文章主題 毫無關係
而且我也沒說我因為自卑去整形 還是醜去整形 我覺得整形在現在社會很正常阿 而且我也沒整 也只是在醫美版詢問 類似肉毒桿菌之類的問題
事後版主刪文章 水桶他
他還連續發三封 私訊 自卑整形醜字眼無線循環 反正就是很難聽的話
難道都沒有任何法律條例 可以給他教訓嗎!!!!?
1.私訊的部份 已經人身攻擊 卻沒有條例可以反擊嗎
2.公開的部份 他沒有罵髒話 只有自卑 整形 這些字眼 也能構成公然汙辱嗎
但我確實真的覺得被汙辱 !!! 造成我的不舒服 也很生氣
不好意思 文章可能有些贅詞及言不及義 請多多包涵
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沒什麼印象,則警察訊問時,可以先否認犯行,再看偵辦方向來研擬訴訟方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尚未準備好,不建議貿然去受警詢,您應先釐清可能的事情發生經過、可能的問題以及安全的回答,避免自己的證詞,成為起訴自己的證據,應考慮先跟警察請假,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可能的問題方向及安全的回答內容,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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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尚未準備好,不建議貿然去接受警詢,您應先釐清可能的事情發生經過、可能的問題以及安全的回答,避免自己的證詞,成為起訴自己的證據,應考慮先跟警察請假,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可能的問題方向及安全的回答內容,做好準備,並蒐集與對方聊天之記錄、臉書訊息紀錄、臉書友誼記錄、或line通訊軟體聊天訊息記錄等,以利作為辯護證據使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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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由妹妹的介紹,向一位自稱是高醫婦產科幫忙接生的護士買了手機,可是到了預定交貨的日子,她總是推託無法前來,或者說貨品卡海關各式各樣的理由。
曾經在一個禮拜之內她用了出車禍、在台中出庭、她媽媽死掉等藉口。要親自去找他拿取貨品也是推託無法出現,或者說會親自拿給我們,可是總是沒有出現,只有跟我們收錢的時候最準時。
等到我們發覺不對勁要請她退款給我們的時候,她雖然一口答應要退款給我們,但拿出來的錢除了第一次退還的一萬兩千元之後,都是一千、三千的還,並且從我們匯款到現在已經拖欠了一個多月。
我們明明是跟他買東西,可是東西沒有,錢也像這樣要不到,感覺就是被騙了借錢給她一樣。
而她的態度非常理直氣壯,覺得她沒有跑掉,就不是詐欺。常常以死相逼、滿口謊言使用化名和別人的帳戶要我們匯款。
打電話去165跟警方求助,警察也建議我們不要提出詐欺的告訴,因為無法成立,對方一直有在跟我們聯絡,而且也有償還部份的錢,並且一直都聲稱要償還。
還說如果我們提出告訴,對方可能會反告我們,因為只要提出詐欺的告訴,就會凍結對方的帳戶,而對方如果帳戶裡面有錢,就會說我們凍結他的帳戶,害他無法清償其他的債務,讓他遭受損失,而向我們求償。
不知道這樣是不是真的無法成立詐欺,我們的錢還有沒有其他方式能要得回來...
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我距今約7年多前,在外地工作,認識一位朋友,對方提需要購買一台二手機車,向我借身分證去辦過戶,我不知道對方是甚麼困難而不能拿自己分身去辦,我一個好心,看對方單親,要接送小孩不便,我不疑有他,動了惻隱之心,好心借對方身分證辦過戶買二手機車代步,對方答應我只是辦過戶,機車的錢是他自己出的,也答應我絕不會給我添甚麼麻煩,以後有罰單和燃料牌照稅收,他都會自己搞定,事隔多年,我也不在那個城市工作,也非常多年沒有聯絡,就在這個月,我收到法院行政強制信,是強制未按時間繳納機車燃料稅,還未被強制的欠款,加起來上萬元,等於對方從頭到尾都沒按約繳交稅金,而我也多年未曾收到過通知,,所以也不知道此事,直到最近收到法院強制繳款書,這位朋友也失聯非常多年,人車也找不到,之前聯絡是存在手機,中間我手機也有掉過,甚至對方姓甚麼叫甚麼,現在也不記得了,我該怎麼辦,我打給監理站,本來他說可以辦註銷,但我沒車牌,所以無法,後來又幫我找說可以辦拒絕過戶,但是我連對方叫甚麼住哪裡都不知道,對方失聯已久,所以也無法登報辦拒絕過戶而辦註銷,所以也不行,最後監理站說我只能試試看走法律民事,或是找警察看看有甚麼辦法,而我問說那我報失竊可以嗎,說這樣我可能會被對方反告誣告,如果走民事,我也不知道對方名字,該怎麼處理,如果找警察,我又該如何說明處理,我還有甚麼處理方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