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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a 105-03-01 00:21

我有一個不懂事的弟弟他已經國三了卻還是經常會到處惹事生非

他之前跟一家餐廳吵了起來所以他就上臉書辦了一個FB帳號來去對方的粉專說他們環境骯髒蟑螂亂跑等等 {非常爛!!千萬不要來}{骯髒的店}等可能會違法之類的

不久後對方就說要法律行動來調查,也嗆聲說要也嗆聲說要司法處理和調查資料

我超擔心他會不會真的被叫去做筆錄之類的QAQ

他有錯在先可是畢竟是我弟我也沒辦法所以也只能幫他查很多資料

我目前的認知是:

1. 臉書不會因這種程度就提供資料,不過他有用手機申請不知道臉書是不是有在保護範圍內,還有查不查得到郵件信箱(Gmail.....)

2.通保法目前好像是說檢察官犯案最重3年才能拿調取票,可一般司法警察可能就能夠調查了

 

我想請問這樣以上幾點對嗎?還有對方說有留資料可是這種情況下能拿的資料應該也僅限於FB上的吧......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01 00:42

您好,

 

1、現行通保法確實已修正,非本刑最重三年以上,無法調閱相關資料。

 

2、然而,通保法實際上有漏洞,法務部解釋認定警察仍有職權直接調閱通信者之資料,本案端看警方是否願意追查下去而定,若電信警察願意調查,還是有可能將您弟弟找出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宜 105-02-29 21:41

你好律師,想請問如果手機遺失,後被轉手賣給其他人,那之後找到手機了可以要回來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9 21:52

您好,

 

依據民法第949條規定,只要是非因己意而對物品喪失占有,包含失竊或遺失物,均可在兩年內請求善意持有之第三人返還之。

阿語 105-02-29 19:44

想請問各位專業的律師們 有朋友在路邊被抓到 身上持有2級(搖頭包)x2和3級毒品(一粒眠)x5 但被抓前已在友人車上吸食1支k菸 如驗出只驗出3級毒品反應 有可能會怎麼判刑呢  因未驗出吸食2級毒品反應應該不用勒戒吧 而筆錄上是說 朋友供給試用 但未試用就被查獲了 或甚至有機會被驗出沒有任何吸食毒品反應 這樣持有毒品 準備吸食 但未吸食 有可能會是什麼結果呢  感恩    還有想請教一件事 因朋友被帶回警局時 手機一直在警方手上調查 但開庭完之後 拿 因朋友被帶回警局時 手機一直在警方手上調查 但開庭完之後 拿回手機 Line發現被加了一個不認識的人 而且還從友人手機裡的傳送其他好友資訊到這個不認識的人Line裡 請問有可能是警察加的嗎 但這樣合法嗎 可以這麼做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9 21: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施用三級毒品,會有罰鍰及上講習課程之處罰;持有二級毒品,可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9 2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施用三級毒品,會有罰鍰及上講習課程之處罰;持有二級毒品,可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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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小姐 105-02-28 01:15

 

以下是我在臉書上公布的文章內容:

頭痛

問題來原:

我在臉書上賣了水鑽,起先沒錢,所以私她,但她不高興,於是我立馬寄去給她,現在,她不能領貨,我問她:貨寄去她家,她的問答(隨你便)讓我感到她沒誠意,所以我問她有沒有誠意?她又不高興,問侯我媽,說要在臉書上,請大家評理。。。

第一:沒名字沒辦法領,而且要本人,客服專線也表示:當然領不到

 

第二:她手機不能用

 

第三:我有問題都直接的先詢問對方,都我不對嗎?

 

第四:她不買了

 

第五:因為我新手,所以會臨時狀況多,但我也是立馬處理。。

 

第六:貨到付款方式:7-11沒有貨到付款,只有代收物→交貨便

我用的是交貨便,所以沒代收貨款,

那當中的蝦皮、yahoo等拍賣才有代收貨款,

豐掌櫃要簽合約且要有信用卡

黑貓宅急便是要到他們那簽約,等1∼2星期後才能用,我急著用錢,當然就先跳過

而因為她沒全名,我問過客服專線,她說可以轉交貨運,但必須要付運費,大約120∼220吧?看貨的大小決定

 

第七:我是聽她說隨你,真的有點氣,我很有誠意交易好嗎?

 

第八:問侯我老媽,不覺得過份了點嗎?我可以提告,但我很討厭法院,所以算了

 

第九:現在是你不要,是你棄單!

 

第十:我確實沒是沒錢,但我至少很有誠意和不會沒肚量的問侯人家的媽媽((我現在回你,要幹我老媽,請你去問她,謝謝您))

 

106年2月18日晚上21:26私訊我,向我購買了3個施華洛世奇水鑽手機防塵塞,她的line:Cainiu1117,臉書叫蔡蔡,0930855973,2月19日15:13因為我身上沒錢於是向她提出了可否讓我先拿1個去賣,她氣炸了,一直用私訊罵我,我跟她講我只是先詢問她,並沒直接的賣給他人,在2月19日16:43時她曾告訴我,她可以不買了,2月20日約12:48去桃園市桃園區龍壽街20號的7-11超商用交貨便寄出,交貨便代號:D79319107476,並且告知她寄出了,把貨單收據給她看,也告知她匯到「周庭輝700-01211140403941郵局帳戶」

在2月23日我用線上查詢貨到了沒,看到了貨到,請她去領貨,她去了很多次,說都沒,還請家人去看,這之前我們有時在line有時是私訊溝通,在2月24日我打電話去客服確定了是怎樣的狀況,客服說:「沒全名當然不能領,不然就是在請貨運公司配送她家,但要看大小來收費,約120∼220元,我說不確定她的電話,只有市內電話,她請我確定了在打過來」

我告訴她要4∼5天,我說「直接的寄去你家,不就好了」

她說「要提早說,我不一定都在」

因為她這句話,又怕到時她不在家不就白跑了,於是我忍不住說「妳到底有沒有誠意要買?」

這當中,因為我還是新手,臉書上又沒拍賣網站上的付款取貨,所以只能1直變動,我也忘了告訴她,但我真的對她滿抱歉這點的

但我問完這句後。。。她說:「幹你娘」「是你的問題」「話都你在講」「現在要我把對話po在臉書上審理嗎」「問題都是你」「草九百」「老娘不爽」「不買了」

我說:「我請問您,您要怎處理,您就無所謂的樣子,而且,我確實有寄去了,貨也在那」「還有請你別講粗話」

她回我:「去洪幹」「問題一堆」就在line沒回我了

 

在2月24日時她在1個社團叫「我只能說幹」(注明:本社規定在每次發言前要加「幹」)

Po文說我,[拖了好幾星期,又問題一堆,貨都沒到就要她付錢]

並且在那裏,又在度罵我「幹你娘,還說她幹嗎要買3個垃圾回家,請問你進這個社團來騙人的嗎」

在2月25日她向裡面的人表示:「樓上的該踢,文盲」

因為我希望,能夠有一個和平的解決方案,於是我先提出了我的善意,在那社團,向她因為我問題多,造成了她的麻煩了,我很抱歉,請問您還要買嗎?」

在2月26日早上她在社團說:「你去看身心科」,約晚上10點,我又再度提出了我的善意,她回:「#%^#$%,幹你娘」

有必須要1直問侯人家的老媽嗎?。。。。。。。。。。。。。

 

我在臉書上有提到她在說「幹xx」我就考慮告她。。。但她還是問侯我老媽。。。

 

照片附上大概的經過,共列印21張,全部約31張,請庭上查閱,謝謝您

在請問,暗式的:草泥馬,你老目肖查北,去宏幹,草九百,文盲,和發文中的內容有這些字眼,也算是嗎?

注明:我們是一個社團認識的,那一個社團發言前1要加「幹」所以那一個字,跳過(如果都有算就→幹你娘4,文盲2,你老目肖查北1「不懂這句」,草尼馬吃牧草1,去宏幹1,草九百1

請問我到底怎處理,她在那亂說,是我拖了好幾星期,貨都沒到,就叫她付款,謝謝您們

王壹 105-02-27 21:28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網路上8591跟對方購買了物品( 總價6200 ),我先付款一半(3200),等他完成後的當天,他們去催客服所以8591查詢我手機已經停掉,把我8591帳號停權導致我當天不能把另一半付完,因為處理停權的證件在我媽那當下無法向她索取,後續隔天馬上處理完停權事情,處理完後於是我叫他們趕快補開付款另一半的單子給我,他們卻不要!!!之後還多次用未顯示號碼打電話來我家裡瘋狂騷擾恐嚇說他們要報警,要我賠5萬!?

還有過程中我跟他有私密聊天(2人空間談話),我有用情緒上比較不當的字眼,因為我被騷擾到情綠上有點不好,例如這句:"我他媽感冒流感被你們打電話來家裡恐嚇要報警然後還要被家人罵!你們他媽的能不能效率點" ←是想叫他們趕快把事情結束不要煩我了

他們又跑來密我說已經去警察局提告,也已經開三聯單

去警察局提告詐欺!?妨害名譽!? 然後叫我準備好5萬賠償!?  

請問各位律師,這樣成立嗎!? 請幫幫我解惑,麻煩各位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7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無相關犯罪行為,您無須過度擔心,對方即使提告,您仍可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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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7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無相關犯罪行為,您無須過度擔心,對方即使提告,您仍可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tar 105-02-27 21:24

我跟前妻有一個小孩兩歲,最近剛到法院酌定交往會面時間,監護權歸我,前妻兩個禮拜可以接小孩回去過夜一次,但是前妻來接小孩子時他爸爸都會一直拿手機在我家門口錄影,我們感覺隱私受到侵犯,況且我們完全沒有不讓它們把小孩帶回去,他們就故意這樣錄影,請問我可以如何反制?報警有用嗎?還是反錄影蒐證?

您好:

1.依照刑法第315-1 條妨害秘密罪「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構成要件必須以無故為前題,但若對方辯稱是為了保障小孩安全為理由,恐難以構成。

2.即使未構成刑事責任,但未經許可便擅自拍攝您的影片,恐構成都構成對肖像權及隱私權的侵害,涉及觸犯民法第195條。

3. 建議先以法條向對方溝通,並告知您已受到侵害,若對方置之不理,可考慮提起民事訴訟。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MO 105-02-27 15:12

網路認識一位男子,無見面也無任何關係,只是單純生活上的聊天,

但有一天他的手機內容被老婆發現,老婆詢問後告知只是聊天的網友

男子告訴我為了以示清白,希望我將電話給他老婆,表示跟我毫無關係,

心胸坦蕩,結果他老婆網路電話罵我,用網路簡訊恐嚇我,

我無力回擊,因為沒有證據是男子老婆所為,

所以我該怎麼辦?我要怎麼保護自己?

可向地檢署提告刑事恐嚇,並聲請調閱通聯紀錄,查得對方手機所有人,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你好:

要看到對方簡訊之內容才有辦法釐清是否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 若構成,可提出刑事告訴,請求警方、檢察官查明,寄發簡訊之門號回何人申登,進而追查犯罪行為人為何人。
MO 105-02-27 16:54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向地檢署提告刑事恐嚇,並聲請調閱通聯紀錄,查得對方手機所有人,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 (恕刪)

他是用網路方式發送簡訊,所以沒經過手機

MO 105-02-27 16:56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要看到對方簡訊之內容才有辦法釐清是否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 ... (恕刪)

 她的簡訊提到要發匿名信到我生活的環境中,讓我無法工作,讓我的孩子沒有正常家庭,要花錢調查我,叫我不要再做小三破壞家庭,詛咒我的孩子會有報應,罵我父母沒把我教好....大概是誰我猜的到,可是我跟她老公未見過面阿~只是沒證據,網路簡訊我沒辦法查

重點是......有沒有當小三我自己最清楚,我不是小三........氣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7 17: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打電話給您,可對其加以錄音蒐證,將對恐嚇您之言論全部錄音存證,您亦可詢問恐嚇簡訊是否為其所傳送,若對方有承認並再加以恐嚇,均可作為證據使用,您將錄音證據打成譯文後,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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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 105-02-27 17:2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打電話給您,可對其加以錄音蒐證,將對恐嚇您之言論全部錄音存證,您亦 ... (恕刪)

 第一次打來漫罵時來不及錄音,在我跟她先生透漏要錄音時便改為簡訊,而且是網路簡訊,我想他應該也是用網路電話打的,通聯查不到~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7 17: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打電話給您,可對其加以錄音蒐證,將對恐嚇您之言論全部錄音存證,您亦可詢問恐嚇簡訊是否為其所傳送,若對方有承認並再加以恐嚇,均可作為證據使用,您將錄音證據打成譯文後,可考慮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若對方有散布之情形,可再提出刑事誹謗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MO 105-02-27 18:03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打電話給您,可對其加以錄音蒐證,將對恐嚇您之言論全部錄音存證,您亦 ... (恕刪)

 你們回的都一樣,我覺得我浪費時間了....

 

高梨 105-02-27 01:30

那些日我們一起追的yuki 幕後花絮之(鹹粥賣完報警篇)&(我不賣你警察逮捕篇)&(忠實粉絲忘記買單曲篇)&(粉絲吐嘈她好生氣篇)歡迎大家來靠北

 

時間:104/12/24 pm10:00

地點:桃園蘆竹第一河濱公園

活動:2015耶誕來趣桃徐懷鈺演唱會

圖1拍攝技術有待加強,我是說後面小姐是怎樣?咪咪推擠我是要怎麼拍!呃。。。更正~不是胸前的咪咪,是有一股鹹粥味的女孩叫咪咪。

(忠實粉絲忘記買單曲篇)

時間:104/12/30 pm11:40

地點:鹹粥咪咪?小吃店

過程:圖2活動公佈紅白藝能大賞的錄影入場票卷2張,採用抽獎資格制名額15位,活動於當日23:59截止。緊張又期待的咪咪趕緊求助大大我,咪咪積極的想抽入場卷,但是活動步驟要po新單曲(我還是那個我)照片上傳社群臉書,GG了咪咪沒有購買新單曲,我說咪咪呀你到底是不是忠實粉絲呀?這也太尷尬了吧!再過20分鐘就錯過機會囉!於是大大我把所有歷屆專輯借給咪咪拍照囉。

結果勒…結果開獎囉咪咪謀中獎@@

(粉絲吐嘈她好生氣篇)

時間:105/01/08 pm11:00

地點: 社群臉書

過程:團長發表文章徵求一名粉絲,粉絲團員有多出2張錄影入場票卷,贈給第一位po照片的粉絲,於是咪咪立馬就po了12/30號過期的照片(圖3),絞盡腦汁也要圖取個人利益,我也在社群上留言,告訴大家咪咪po的照片已經是過期了,我是物品持有人我都沒po了咪咪怎麼可以這麼自私呢?因此後續粉絲團員們議論紛紛,咪咪終於生氣了同時也惱羞成怒的留言,有些部分不雅用詞內容都被刪除了,咪咪的空中對話…(圖4)

(鹹粥賣完報警察篇)

時間:105/02/19 pm10:00許

地點: 鹹粥咪咪?小吃店

過程:大大與朋友聚餐剛好看見馬路對面 鹹粥咪咪?小吃店的咪咪快打烊了,朋友說去跟咪咪捧場一下買小菜過了配酒,大大拿著500元走到對面 鹹粥咪咪?小吃店。

咪咪說:你要買什麼

大大回:我要買價目表上所有東西

咪咪說:我們沒賣(咪咪有事嗎?)

大大回:我要買價目表上寫的項目各點一份外帶

咪咪說:幹你是來亂的唷我要叫警察

大大回:好吧!你叫警察來我還是要買各一份(猜咪咪沒見過大胃王吧)

咪咪說要:要什麼直接點,有些賣完了,有些冰起來了。

大大回:我就由價目表上照順序點

咪咪說:就剩下這三樣,炸雞卷,紅糟肉,空肉飯。然後買單收錢

大大正要離開時警察到了~

警察問:什麼事?誰報案?

咪咪回:我報案的,有客人來亂的不是真的要買東西。

警察問:那個誰丫你在這裡幹嘛?買什麼東西?

大大回:我要買價目表上全部的東西各一份,可是打烊了我只買到三種。

警察問:你有付錢了嗎?

大大回:付完了!(阿Sir腦殘嗎?買東西可以不用付錢嗎?)

 

(我不賣你警察逮捕篇)

時間:105/02/20 pm08:00許

地點: 鹹粥咪咪?小吃店

過程: 大大與昨晚往常跟朋友聚餐,在此過馬路向前消費,實況(冰箱玻璃破碎一地)傻眼。

咪咪說:我不做你生意請你離開

大大回:我只點一份炸蚵仔麻煩幫我送對面謝謝

咪咪說:你砸我玻璃幹嘛?(咪咪自己拿手機錄影蒐證

大大回:我幹嘛要砸你玻璃(我猜咪咪也腦殘了是嗎)

於是我回到對面繼續聚餐,過沒多久阿Sir又來了,先在現場拍照蒐證再走過來對我盤查,阿Sir表示咪咪對我提出毀損罪之告訴,現在要依法將我列為準現行犯逮捕。阿Sir說:你現在有權不說話也可以尋找律師為你辯護你可以找尋對你有利之證據。大大就這樣被阿Sir帶走了~在分局過了一夜。

我說奇怪了!怎麼阿Sir問棍棒在哪裡,偵查員也問棍棒在哪裡,也問目擊者棍棒在哪裡?經監視器畫面顯示大大確實過馬路走到對面去消費再走回來聚餐接著那都沒去,現場找偏了就是沒有棍棒,訪查路人及目擊者,結果也都沒有人提起棍棒,就連玻璃為何破碎一地也都沒人看見,為何要一直無中生有的問大大棍棒在哪裡!到底要去那生棍棒出來啊!

os(這個社會是怎麼了?司法資源都這樣濫用的嗎?)

 

全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原告還跑去去人家上班單位投訴,那麼設立警政署跟地檢署幹嘛?告訴乃論要照程序走,提告都受理了!怎麼連人家上班工作的地方也不放過,搞到被告飯碗都丟了。

 

我是被告以準現行犯移送,受害者告我毀損,然後我1萬元交保,接下來就是官司纏身了。我姓高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7 20: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遭提告毀損的部分,從您的論述中無法判斷事情的經過,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事證之後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2、並且可以就投訴的部分,判斷對方是否涉嫌誹謗罪,可以考慮將對方提起刑事告訴。

阿強 105-02-25 13:50

星期三在臉書與一位彰化賣家購買二手手機,對方賣家說禮拜五會順便到高雄交易其他手機,順路帶過來給我,但我星期四朋友說有找到更便宜的,所以我便與賣家告知取消購買,提早一天跟他取消,請問這樣是否違法?

阿成 105-02-24 20:51

您好!我是阿成。我目前有個事件想要詢問,這有關於性侵害(被誣陷的)。我任教於一家英文補習班,我在三年前認識一名來上課的國三女學生。該學生勤奮而聰明,久了就跟我在網路上互動頻繁。後來我們彼此有感覺,但她是未成年,所以我有告訴她要等她上大學後再進一步發展親密的關係,她也認同。在網路上聊天一陣後,發現她思想很大膽,屬於那種外表文靜而內心很狂熱那種類型。因為她家教嚴格很少能外出,後來我們就發展成為網路上用文字做角色扮演,雖然對話內容有些是屬於露骨大膽的想像角色扮演性愛文字,但我還是沒有逾矩跟她發生什麼關係。這些對話內容有關角色扮演的,我有存檔,裡面也有她主動邀約要在網路上文字play的敘述。後來她上了高中,也沒有在我任教的補習班上課,開始有很多高中學校的活動,也越來越少與本人上網聊天,本人後來決定要遠離她。在這之中她也有想要試圖挽回,但本人都不與理會,想說要斷的乾淨就是不要理她。她在這段時候,有傳了不少她自己後悔然後說她自己對不起我還有她還是一直很喜歡我的簡訊,就連在臉書上也有留了類似的訊息。這些我都有存檔,因為我覺得保留證據是最好的,以防她日後翻臉亂投訴。結果我的預感是對的,她今年考完學測後,我那個補習班的老闆說有社會局的人在上禮拜五的時候,去補習班那邊找他談話。 因為本人不在現場,是老闆轉述給我知道的。該社會局的人說有接到匿名檢舉本人性侵兒童,老闆聽了就很憤怒,說以我的為人謹慎教學認真,不可能對兒童會做出那種事情。況且本人不教兒童,只教國中與高中生,而高中生又佔了90%以上。我老闆說那社會局的專員,僅出示打有我名字的三個字,其他有關承辦人的姓名還有其他的內容都不敢拿給我老闆看。我老闆當下報警,而該名專員馬上放軟態度,說只是要去提醒補習班有人檢舉我,不需要報警。但老闆堅持這樣做,因為本來就沒有的事情,而該專員又行跡可疑,於是該專員用自己手機打給他說的課長,讓老闆與該宣稱是課長的人談話。結束後,老闆又要補習班櫃台打給社會局,也找課長談話。老闆說打去然後談話的課長,與那名專員手機裡面談話的"課長"口音與說話方式截然不同。我馬上就懷疑是那名跟我在網路上角色扮演的女學生匿名檢舉社會局所為,但懷疑歸懷疑,沒有實質證據我也不能提任何誣告的指控。我想請問律師,雖然我自己沒有犯罪,卻因為與該名學生在網路上的角色扮演文字露骨,是否會有可能成為她誣告陷害的證據?但我有保留一些她與我的扮演角色敘述的內容,因為當時大部分的文字敘述是在msn上面,現在msn都關版很久了,有些訊息有消失,但本人幸運得留住有段她自己很明顯的在主動要馬上在聊天當下用文字來play性愛角色扮演;裡面很多都是用英文字母來簡稱某些動作或部位。這段最為完整且很明顯的就是她要主動做扮演的內容,其他的有些都消失不然就是不完全。在臉書上所留的文字,大部分內容都是比較雜,不過在後面她要挽回本人的那幾個禮拜,留的就是她對自己行為很後悔的文字,這我也有留下。還有她傳簡訊至本人手機的道歉內容,裡面包括她還是一直很喜歡本人等等之類的;這我也有拍下來存在電腦。能夠保留的內容,我都儘量保留住,雖然臉書跟聊天軟體的內容不一定能當證據,但如果她惡意提告性侵,而沒有什麼證據的狀況下,法官會不會就拿這些當證據也很難說。雖然我有保存對我很有利的證據,但法官心證對被告來說,有沒有影響都是未知數。現在我沒有接到任何警方或者法院對我有什麼傳喚的動作,但我覺得未雨綢繆對這事件來說是必要的。我非常肯定匿名檢舉性侵的就是那名學生,只是苦無證據,因為她用的是匿名,而且還說被性侵是兒童,這樣與本人任職教授對象完全無關,或許這是挾怨報復卻又怕被警察找上她的自保洩憤動作,本人也必須提防她接下來還要做什麼惡意的舉動。所以,我想請問律師如果對方以網路上的聊天內容做為證據提告,那她主動邀我角色扮演的內容還有她後來的那些簡訊內容是否也可以當反駁她的有利證據呢?因為我跟她互動大部分都在網路上,我也沒有對她做出任何侵犯的舉動,但在這種案件,大部分的人不會相信男人不會亂來。因為我是在2014年7月中就遠離她,我跟她開始有互動是2012大概5月多的時候。也就是從她國三到高一下的這段期間有互動,如果說誣告我侵害,也不可能在後面傳一些有關她還是在等我回去跟她互動之類的話。因此,也請律師幫我解答這問題,多謝!

小胖 105-02-24 09:58
購買健身教練課程、遭教練盜用個人密碼偷蓋上課時數. 本人已有在2016/02/01到消保官進行申訴,要求Word gym提供個人進場時間、及上課對應教練、上課時間,但Word gym僅用手機拍照供查證,目前只能就自已登記上課的時間和手機照片做驗証,目前查出有43堂課遭盜用、且在2/19先就這43堂課賠償近6萬元的費用. 在協商過程該店經理告知,這名教練因為此事遭公司記過及解聘的處分、希望我不要走法律程序,當下確實心軟告知經理、因為該名教練還年輕、怕人生有污點且公司已經有懲處、希望該名教練可以好好反省悔過即不在追究. 但經由其它人得知,該名教練只是調店、降職,會用此方法只是希望能將此事壓下、並儘快解決. 本人相信自已不是單一個案被盜用課程堂(且一堂課近NT$1,500元),走法律途徑是希望讓不要在有其它人受害、且讓受害的會員可以申訴要求賠償. 不知道可以用什麼方法讓大家知道健身房及這名教練的惡行,避免他又在去其它的分店危害更多的人. Thanks!
wei 105-02-24 09:58
諸位專業律師 您好 本人於去年(2015年)六月底 , 借出120萬 , 協助周轉 , 電話中對方表明將於 1個月內還款 , 但至今已是(2016年)2月 , 對方一直藉故延持還款 , 並且撥打電話给對方 , 常常未接聽 或 " 轉入語音信箱 " ! 因為是好友關係 , 秉持對於對方的信任原則 , 故而未請對方提出正式借據 , 也未有電話錄音 ! 但近日透過傳訊軟體 (Line) 裡有提及請求還款之要求 , 對方亦透過 Line 的傳輸軟體表示 " 會處理 " 之字樣 (目前這些訊息還保留至本人手機裡) ; 加上本人保留了當時匯款給對方之匯款單 ! 請問如此條件能構成追討欠款的明確要素嗎 ?! 請專業民事追討的律師提供意見 , 也期待有專業律師能代為執行追討欠款 !
 按債務人於清償期屆至時,即負有清償義務,如債務人逾期未償,債權人催告無效後,應依民事訴訟法第508條規定遞狀請求法院依督促程序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命借用人於收到命令後廿日內向債權清償完畢,否則應向法院聲明異議,如債務人未清償亦未異議,則廿日經過,法院會發給債權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債權人得以之為執行名義依據強制執行法第四條,聲請法院查封拍賣債務人之財產求償;惟若債務人於二十日內提出異議,此際支付命令聲請轉為起訴,只得依民事訴訟程序尋求救濟 為維護您的權益,以上回覆尚有不瞭之處,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wei 105-02-24 09:57
諸位專業律師 您好 本人於去年(2015年)六月底 , 借出120萬 , 協助周轉 , 電話中對方表明將於 1個月內還款 , 但至今已是(2016年)2月 , 對方一直藉故延持還款 , 並且撥打電話给對方 , 常常未接聽 或 " 轉入語音信箱 " ! 因為是好友關係 , 秉持對於對方的信任原則 , 故而未請對方提出正式借據 , 也未有電話錄音 ! 但近日透過傳訊軟體 (Line) 裡有提及請求還款之要求 , 對方亦透過 Line 的傳輸軟體表示 " 會處理 " 之字樣 (目前這些訊息還保留至本人手機裡) ; 加上本人保留了當時匯款給對方之匯款單 ! 請問如此條件能構成追討欠款的明確要素嗎 ?! 請專業民事追討的律師提供意見 , 也期待有專業律師能代為執行追討欠款 !
張惟勝 105-02-24 09:57
大家好 有些問題 希望求助, 我是一個未滿18歲的高中生,日前被告詐欺。 也做完筆錄錄音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手機app上有販賣一雙球鞋,但那雙球鞋我手上未有現貨 是採用對方匯款我在訂貨的方式進行。(但這點當下沒跟受害者說明) 在得知買方不方便匯款後,我們約定好-他使用超商的店到店寄送方式寄送現金給我(過程約兩天)而憑寄出收據要我在還未到貨的第一天先行寄出貨物。 但因網購的球鞋沒那麼快到貨,當下我手上是沒有現貨的。於是在約定日當天,我填寫了一張黑貓宅急便的貨單並拍給他(實際上是沒刷條碼的空單)過了兩天已宅配公司通知我地址填寫不清為由要重新寄件。藉此想拖延時間。 當天球鞋已到達我手上,不料買家提出退款要求。 因我手頭上早已不足2萬元 又約定兩天後匯款退回,卻遲遲想不到方法湊齊退給受害人。於是我又暫時關閉帳號想再拖延時間。 後來想到了一個方法-在(另一個)app上販賣一樣的球鞋,若有第二位買家購買則把他付款的款項先退還給受害者,在先與朋友或家人借款訂購,同時遭被受害者的朋友們發現我在app上繼續販賣這款球鞋 當成詐欺報案。 上述是整件事的來龍去脈 也跟筆錄時敘述的相同 兩位刑警也很好,建議我趕緊退還兩萬元給被害人,在開庭前和解 還告訴我這是可以處理的小事情 以後別再犯了。我也很後悔幹了這檔事... 剛剛有透過訊息向被害人道歉還有明日退還兩萬元,希望和解  對方卻表示不和解,一切照司法程序走,不需要退還兩萬元  想請問熟知法律的各位 能不能給予我一些建議 可尋之處還有即將面臨的問題 較好的處理之道 謝謝!!!
小新 105-02-24 09:52
你好,我想請教一些問題,昨日105/2/19日我因為持有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遭到盤查,警方有採尿,然後我也配合供出藥品來源並提供對方完整姓名資料以及手機號碼,也提供了2/13交易時的訊息紀錄,並坦承自己有施用安非他命,昨晚的簡易判決是飭回,請問接下來我應該如何,才能比較有機會爭取到比較輕微的刑責,因為目前還是大學學生尚未畢業(做筆錄時警方有特別要我不要說自己的職業是學生而選擇服務業這樣),由於本身沒有前科紀錄,我是否能夠在判決書下來之前申請醫院自費治療?比較不會影響我的課業
法律研究者 105-02-24 15:02

大大您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若有用對方式

             是還有爭取院外治療不被勒戒的空間存在

             但一定要在時限內立即處理才行

             你可以來信zxieff123@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閣下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條,請儘速在檢察官尚未裁定觀察、勒戒之前遞狀聲請附命完成戒癮治療緩起訴處分,請將您的案件過程再詳加說明俾能方便協助,以上回覆尚有不瞭之處,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

小虞 105-02-24 09:47
104年七月樓上搬來一戶租屋的住戶,先是小孩不定時奔跑發出噪音,有時深夜1點有時白天或下午,再來小孩的母親上夜班,放假時半夜走動製造噪音,多次跟租屋住戶反應無效(至少反應50次以上,且我都有錄音),再跟房東反應,房東只跟我說,你覺得吵就報警啊,他管不了,由於該戶室內裝潢地板是木頭地板,所以不管是走路還是小孩跑都發出咚咚咚的聲音,所以我已經錄音紀錄小孩下午或半夜跑的聲音及時間,並且在發出聲音時用手機錄影的方式,並記錄時間,走到樓上跟住戶反應,但是該住戶只回答"喔",本人因為這些狀況晚上睡覺時都要吃鎮定劑加上戴耳機聽音樂,不然半夜被吵醒又很難入眠,同時也去求助精神科,想請教小弟該怎麼尋求法律途徑解決該問題!?
YiCi 105-02-24 09:45
你好 事情是這樣子的 在前幾天我工作的地方對面有一條白線 聽說是機車可以停汽車不行 而我男朋友不知道違規停車停在那 剛好那天霧很大 我男朋友為了要混等等要去同學會的時間 於是在車上玩遊戲 誰知道 前方有兩台車為了閃躲我男友的車 發生車禍致前面的車起火 起初他們兩個有閃過 也沒撞倒我男朋友的汽車 後面那台機車擦撞到前面那台機車 導致前面那台機車起火 而起火機車車主他們家人說我男朋友要賠機車的一些費用還有手機費用..等 大約要1·2萬 或3·4萬 請問真的要這麼多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2-24 15:28

您好!

違規停車可能被認定為導致車禍的原因之一,費用則應依過失比例來計算,如果對過失比例有意見,可申請車禍鑑定,依鑑定報告來計算賠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文強 105-02-23 20:29
假如戶政因為沒有生母同意也沒有生母正確地址不給辦認領,請問要如何辦認領,要這樣做才能讓認領生效,假如沒有證據只要照片為證,也有撫養之實但生母說沒有,如何打親子訴訟,生母假如帶著我小孩嫁人,請問我可以用怎麼方法去跟她搶小孩,現在生母避不見面,手機號碼也換掉,真的找不到人,正確地址也不確定,只有她的出生年月,還有身分證字號,請律師幫我解答-感恩不盡

您好:

可以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對方戶籍問題可以提起訴訟聲請調查證據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3 23:55

您好,

 

1、生父辦理認領並不需要得到生母同意。

 

2、您可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之訴,法院自會依據對方之身分證字號查詢對方現行戶籍地通知其開庭,屆時您可提出扶養小孩之證據,以及聲請DNA鑑定,證明您為小孩之生父。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安 105-02-23 19:37

律師您好。 我被前女友提告,兩個案子。

 

一案是傷害罪(掌摑她一巴掌)等……包含強制罪(拿走她包包跟鑰匙)。另一案是違反保護令竊盜(拿走她車上一個符籤)。

我和前女友在第一案傷害罪等,當庭言詞辯論後,審判長願意讓我和女方當庭和解。審判長協助議定和解書內容和民事賠償(我被告需在105年1月31日)將和解金全數付給女方,才能或得緩刑。連同另一案竊盜罪等,但沒有和併為一案審理)。

 

但,我在105年1月時,和女友手機通訊簡訊,告知她我真籌不出,全數賠償金,希望她能幫我我求法院,展延和解金償還期限。

女方前後回傳簡訊告知我,她願意幫我提出展延和解金事宜。但,我一毛也沒先付給女方。因和法扶律師資詢多次。有兩種說法給我不同選擇。因兩個案子的律師見解不同。

 

一.有多少錢,就趕緊先匯給女方,表達誠意,再請示審判長輕判或展延付清和解金期限。

二.既籌不出,全數和解金,少一毛也等於和解不成立,法院還是會判刑責。要我先不要付任何錢給女方。等判決後,再上訴。

 

本人後來選擇第二個律師說法。沒付女方部份和解金。

 

現在判決書拿到。兩個案子。 傷害罪55天拘役強制罪55天拘役,侵入罪30天。

 

竊盜罪與違令罪共三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

 

本人,丈二金鋼摸不著頭緒。

 

想請教律師大德們。幾個相關問題。

 

1.我在兩個案件裏,從頭到尾,只承認傷害罪。但當初言詞辯論時,看到女方,心頭複雜下,被法扶律師勸告若以和解為主張,就要通通認罪。當時上庭情緒很複雜痛苦。因女方告了一年半,一直用保護令避開同庭辯解。使得我精神壓力崩潰。才請求審判長讓我以和解為前提,終結審理。才認罪無議異答辯認罪,簡易程序審理。

 

2.因我一直只承認就是有生氣因素而誤傷女方。也提出很多人證部份,請法官調查。但我不知五等親不能被當證人。而檢方對我提出的人證,母親說詞,證明我和女方是同居事實,檢方和法官傳喚我母親去當證人,又當庭不讓我母親做證。但我另名和女方相關係朋友劉先生。他也是證人,也能證明有幫我搬家去女方家,並且看到我和女方在他家吃飯看電影。但檢方和法官卻以和解因素,也沒再傳我朋友劉先生出庭做證。我並非是侵入她住居,我本身就有她的家鑰匙爭議。

 

3.另一案竊盜案等,也因傷害案件和解書,提及附帶民事和解為前提。另一竊盜案件審判長,言詞犀利告訴我,不認罪等於全部和解不成立。我真氣到不知所措。因為當天我另個證人林先生未到庭,幫我提出人證說明。我是以和解為前提才和林先生去拜託女方庭外和解,也沒去偷拿她車上籤符一事。

 

4.以上敘文。我現在因在期限內,付不出和解金。被判決下來。共七個月罰金。我問我的兩個親愛難溝通法扶律師,他們異口同聲都說我不能再翻盤說不認罪,只認傷害罪一事。因已在法院完成和解書相關一事,我不能再去追究對我案件有利的人證出庭。

 

5.現在上訴二審,真的只能以再和解為前提,和法院求饒嗎?

 

一. 我真的只能照我的法扶律師說的,準備好和女方通訊資料,獲得她諒解下的同意展延和解簡訊內容。做為上訴理由嗎?

 

二. 我真的不能在二審上訴,主張以和解為前提,但處於一審時,精神壓迫下,才被迫認罪。不能再二審,請求法官再傳我的兩個證人出來說明或言詞辯論嗎?我真的只有犯傷害罪一事,其餘罪責是女方以刑事追訴為目的的認知錯誤行為,因她在法院說太多謊話,被我戳破。她一直請律師咬我是恐怖情人的細節。

 

三.我不能在二審上訴主張,願意賠償女方傷害一事和解金,也主張願意被判傷害罪。但不服其他刑事案件嗎?再請求二審法官依事實論,再行傳調證人出庭,還原真相嗎?我一直希望停損點降到最低。這樣的判決會影響我一生。

 

四.試問是否有針對二審翻盤的大律師 ,能有信心接下該案件,因為傷害案件和解,可以不被判緩刑。但其它公訴罪,一和解就等於要認罪,一認罪就要被判緩刑。這樣的邏輯,是我先前未和律師溝通過的。我的案子因和解認罪,其碼要被判三年至五年緩刑。不是嗎?!

 

你好:

法扶律師說的沒有錯,認罪以後還想推翻難度甚高,除非你是非任意性自白,但看起來你是出於自由意志。

可以趕快籌錢償還,有機會在二審時爭取輕判及緩刑。 可以,但是法官不見得會相信,反而會認定你說詞反覆。 一審判決之罪都是可以易科罰金,只要繳納罰金即可,執行完畢5年後良民證上就不會有相關紀錄。若宣告緩刑,就不用執行,緩刑期滿,良民證上也不會有相關刑事紀錄記載。
小安 105-02-23 20:5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法扶律師說的沒有錯,認罪以後還想推翻難度甚高,除非你是非任意性自白,但 ... (恕刪)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法扶律師說的沒有錯,認罪以後還想推翻難度甚高,除非你是非任意性自白,但 ... (恕刪)

 

律師您好: 感謝你回覆,但針對於自由意識下的問題,我母親當天去當證人,但為何法院傳喚她去,卻不讓她做證。為甚至不先傳我朋友劉先生去做證。出現很大爭議性。

 

一.我的確早在開庭前,就旦書告知法官,我想以傷害和解,但一直遇不到女方,法律程序漫長,讓人等待很痛苦。

 

二.當天開庭時,我一直哽咽泣訴女方亂說話,因有刑事卷宗為證的謊話連篇。哽咽她為了錢不擇手段,亂加罪於我。我當時情緒早就崩潰。

 

三.因我母親看不下去女方亂開天價賠償。甚至當庭跪下求她放了我。所有法官、審判長,看到都難堪。我更是精神崩潰不已。後來,我也告訴審判長,我不想和解了。審判長前後把我和律師請出庭外兩次。幫我跟女方談和解金。試問,任何人在此種狀態下,他能有所謂的自由意識正常狀態嗎?

 

比八點檔演的還狗血。我是難過審判長的好意。才又聽法扶律師說審判長很努力幫我。和解吧。但律師當下並未提及和解就要認罪。所以 女方一離開庭外,我腦子一片空白。當法官問我認不認其它罪時。我只問律師,怎麼辦,要認嗎?!他就無奈告知我,和解就要通通認。叫我回答無異議。於是,我就腦中一片空白的無異議回答下去。真的就是如此。連書記官事後接我電話詢問一些事。都對我母親向女方下跪那一事,非常深刻。也百感無奈。 我真的是不是自由意識下認罪,我真的想問律師大德,您們在法院的經驗。我真的是處於自由意識下嗎?!為甚麼直到現在三個月後,我吃的精神藥物,越來越頻複。是不是我有冤難平復。

105-02-23 15:12

我今天凌晨有發布一個標題....我好害怕的文章


早上也有看到委託欄那邊有出現.....


想說登入看看....誰知說我帳號...密碼不對


我只好再申請一個....所以我現在該如何


凌晨是用手機上網寫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5 16:08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向平台業者通報帳號可能遺失,並要求變更帳號、密碼,以作為將來自保的證據
Tobey 105-02-23 13:30
請問 我本身是電信業者續約客服部的派遣人員 有對夫妻用戶當時要辦理電話續約 太太當時有同意並且告知先生的門號也要辦理但因為先生那時候人在廈門所以請我晚上再打,但因為他們要搭配續約的手機只剩四隻所以我有幫他們先送單卡住 晚上打給他們的時候跟我說不辦理續約了我也告知說會幫他們辦理取消 第二天我馬上有幫他們做取消的動作,但因為先生收到簡訊說續約已成立所以他認定我自行幫他們續約 說要告我詐欺背信偽造文書,還說依公司法第23條我就是公司負責人 但我有幫他們取消續約並無為他們辦理收到簡訊的當天他合約就已經是沒有續約狀態收到簡訊也是因為系統時間差的關係,我也沒有幫他們寄出手機合約書也沒有幫他們簽名 想請問這樣他的說法有成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3 14: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實際的續約,只是系統通知問題,則不會構成犯罪。

2、建議可以提出未續約之證明,倘若對方仍然提告,則建議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3 17: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3 17: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告,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t 105-02-22 12:13

您好!

我在蝦皮拍賣販售之手機殼,是從淘寶網上訂購的,被警察通知違反商標法,本人之前並不知曉此為仿冒品,剛開始是自己覺得好看買的,約販售1-2個月賣出5個,在偵查庭時,檢察官有詢問代理商代表律師,對方商標註冊之類別與手機殼不相關,請對方說明,後來對方說回去後再具狀陳報,檢察官有可能以這個為由不起訴嗎? 之後還需要開一次偵查庭,有什麼比較有利的可以補充說明嗎?

這次偵查庭結束後,對方與我說明之後可以和解,看我的意願如何,因為未滿20歲,還需和家人討論,想詢問這個案件怎麼解決比較好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2 13:31

您好,

 

1、是否有侵害商標權,仍須檢視完整之資訊後才能判斷。

 

2、建議可與家人討論是否偕同家人與律師會面諮詢,委請律師擔任辯護,才能爭取不起訴之最大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有告訴人,建議在偵查庭時可以請求移付調解,以便爭取緩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A 105-02-22 08:54
剛買燒仙草買完準備騎走了,停在馬路邊,然後我坐著機車上在移車,就被路過的警察攔下來,他先問我車子是不是我的,然後我說是。他ㄧ直要我發動車子,一直口語逼我發動車子~但是我沒有,他說沒關係照開最後他看ㄧ看說開起電頻就算了,然後就開我紅單,說我排汽管改裝,我根本沒行駛在馬路上,問我身份問車子誰的,之後要我簽名紅單簽名,我說車子不是我的名字你叫我簽名幹嘛?你寄過去好了。然後我手機沒電 剛好旁邊網咖我就上去充電,想打電話求救、下來之後他還把我鑰匙拔走,之後我打110他叫我去警局領鑰匙根紅單。 他這樣用看的就說我改裝排汽管而不是要我去驗車是開改裝這樣合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2 21: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改裝車取締無須驗車或是駕駛行為,只要有事證認為違法改裝,就可以開罰,不過有關於拔鑰匙的部分,可能會有問題。此部分可以提出申訴。

2、倘若您認為程序有違法,可以向交通裁決所提出陳述意見,倘若仍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救濟

wei 105-02-22 02:30

諸位專業律師 您好

本人於去年(2015年)六月底 , 借出120萬 , 協助周轉 , 電話中對方表明將於 1個月內還款 , 但至今已是(2016年)2月 , 對方一直藉故延持還款 , 並且撥打電話?對方 , 常常未接聽 或 " 轉入語音信箱 " !

因為是好友關係 , 秉持對於對方的信任原則 , 故而未請對方提出正式借據 , 也未有電話錄音 !

但近日透過傳訊軟體 (Line) 裡有提及請求還款之要求 , 對方亦透過 Line 的傳輸軟體表示  " 會處理 " 之字樣 (目前這些訊息還保留至本人手機裡) ; 加上本人保留了當時匯款給對方之匯款單 ! 請問如此條件能構成追討欠款的明確要素嗎 ?! 請專業民事追討的律師提供意見 , 也期待有專業律師能代為執行追討欠款 !

你有轉帳給對方的資料、與對方談論返還借貸金額的對話,這些已經足以讓法官認定你們之間有借貸的事實存在,對方如果仍不返還,你可以先寫份存證信函給對方,訂定一個返還的期限,催告對方在期限前返還。

如果到了催告信函所訂的期限對方還不償還,你就可以提起訴訟請法院命對方清償債務及遲延返還應負擔的利息

以上,如有任何問題,歡迎到本所網頁留言,本所網址:asfreeagain.blogspot.tw

wei 105-02-22 02:27

諸位專業律師 您好

本人於去年(2015年)六月底 , 借出120萬 , 協助周轉 , 電話中對方表明將於 1個月內還款 , 但至今已是(2016年)2月 , 對方一直藉故延持還款 , 並且撥打電話?對方 , 常常未接聽 或 " 轉入語音信箱 " !

因為是好友關係 , 秉持對於對方的信任原則 , 故而未請對方提出正式借據 , 也未有電話錄音 !

但近日透過傳訊軟體 (Line) 裡有提及請求還款之要求 , 對方亦透過 Line 的傳輸軟體表示  " 會處理 " 之字樣 (目前這些訊息還保留至本人手機裡) ; 加上本人保留了當時匯款給對方之匯款單 ! 請問如此條件能構成追討欠款的明確要素嗎 ?! 請專業民事追討的律師提供意見 , 也期待有專業律師能代為執行追討欠款 !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2 08: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直接依據對話紀錄、匯款紀錄等提起民事訴訟救濟

2、當時後對方要求借款的原因為何?是否有相關事證可以提出?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才能保障權益。

 

wei 105-02-22 02:23

諸位專業律師 您好

本人於去年(2015年)六月底 , 借出120萬 , 協助周轉 , 電話中對方表明將於 1個月內還款 , 但至今已是(2016年)2月 , 對方一直藉故延持還款 , 並且撥打電話?對方 , 常常未接聽 或 " 轉入語音信箱 " !

因為是好友關係 , 秉持對於對方的信任原則 , 故而未請對方提出正式借據 , 也未有電話錄音 !

但近日透過傳訊軟體 (Line) 裡有提及請求還款之要求 , 對方亦透過 Line 的傳輸軟體表示  " 會處理 " 之字樣 (目前這些訊息還保留至本人手機裡) ; 加上本人保留了當時匯款給對方之匯款單 ! 請問如此條件能構成追討欠款的明確要素嗎 ?! 請專業民事追討的律師提供意見 , 也期待有專業律師能代為執行追討欠款 !

您好:

可以匯款單及LINE之記錄為證據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返還借款訴訟

wei 105-02-22 02:21

諸位專業律師 您好

本人於去年(2015年)六月底 , 借出120萬 , 協助周轉 , 電話中對方表明將於 1個月內還款 , 但至今已是(2016年)2月 , 對方一直藉故延持還款 , 並且撥打電話?對方 , 常常未接聽 或 " 轉入語音信箱 " !

因為是好友關係 , 秉持對於對方的信任原則 , 故而未請對方提出正式借據 , 也未有電話錄音 !

但近日透過傳訊軟體 (Line) 裡有提及請求還款之要求 , 對方亦透過 Line 的傳輸軟體表示  " 會處理 " 之字樣 (目前這些訊息還保留至本人手機裡) ; 加上本人保留了當時匯款給對方之匯款單 ! 請問如此條件能構成追討欠款的明確要素嗎 ?! 請專業民事追討的律師提供意見 , 也期待有專業律師能代為執行追討欠款 !

張惟勝 105-02-22 00:57

大家好 有些問題 希望求助,

我是一個未滿18歲的高中生,日前被告詐欺

也做完筆錄錄音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手機app上有販賣一雙球鞋,但那雙球鞋我手上未有現貨

是採用對方匯款我在訂貨的方式進行。(但這點當下沒跟受害者說明)

在得知買方不方便匯款後,我們約定好-他使用超商的店到店寄送方式寄送現金給我(過程約兩天)而憑寄出收據要我在還未到貨的第一天先行寄出貨物。

但因網購的球鞋沒那麼快到貨,當下我手上是沒有現貨的。於是在約定日當天,我填寫了一張黑貓宅急便的貨單並拍給他(實際上是沒刷條碼的空單)過了兩天已宅配公司通知我地址填寫不清為由要重新寄件。藉此想拖延時間。 當天球鞋已到達我手上,不料買家提出退款要求。

因我手頭上早已不足2萬元 又約定兩天後匯款退回,卻遲遲想不到方法湊齊退給受害人。於是我又暫時關閉帳號想再拖延時間。

後來想到了一個方法-在(另一個)app上販賣一樣的球鞋,若有第二位買家購買則把他付款的款項先退還給受害者,在先與朋友或家人借款訂購,同時遭被受害者的朋友們發現我在app上繼續販賣這款球鞋 當成詐欺報案。

上述是整件事的來龍去脈 也跟筆錄時敘述的相同

兩位刑警也很好,建議我趕緊退還兩萬元給被害人,在開庭前和解

還告訴我這是可以處理的小事情 以後別再犯了。我也很後悔幹了這檔事...

剛剛有透過訊息向被害人道歉還有明日退還兩萬元,希望和解

對方卻表示不和解,一切照司法程序走,不需要退還兩萬元

想請問熟知法律的各位 能不能給予我一些建議 可尋之處還有即將面臨的問題 較好的處理之道 

謝謝!!!

你好:

客觀上你的行為跟一般詐騙案件手法類似,都是網路詐騙慣行之方式,差別在於你主觀上是否有詐欺故意、不法所有意圖,你陳述的情節曲折離奇,要讓一般理性正常人相信,你並不是自始就沒有給付鞋子的意思會有難度。 未滿18歲會以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可以向法官求情,請求法官促成和解,但可能要接受相關之保護處分。
張惟勝 105-02-22 13:1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客觀上你的行為跟一般詐騙案件手法類似,都是網路詐騙慣行之 ... (恕刪)

感謝徐律師的回答

這邊剛剛受害人已答應和解 並簽寫和解書想請問這部分有什麼途徑可完成

小新 105-02-21 14:44

你好,我想請教一些問題,昨日105/2/19日我因為持有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遭到盤查,

警方有採尿,然後我也配合供出藥品來源並提供對方完整姓名資料以及手機號碼,也提供了2/13交易時的訊息紀錄,並坦承自己有施用安非他命,昨晚的簡易判決是飭回,請問接下來我應該如何,才能比較有機會爭取到比較輕微的刑責,因為目前還是大學學生尚未畢業(做筆錄時警方有特別要我不要說自己的職業是學生而選擇服務業這樣),目前的狀態是還未收到判決書,若是我想要爭取自費醫院戒癮或是緩起訴,我應該要怎麼做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1 15: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應該盡速委請律師協助聲請願外戒癮治療,否則會送勒戒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1 20:16

您好,

 

建議您可委請律師撰擬一份刑事答辯狀,敘明本案不適送勒戒之事由,例如您係學生有課業需要進行,如進行勒戒將中斷學業等等,爭取在外戒癮治療之處分。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法律研究者 105-02-21 21:32

大大您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若有用對方式

             是還有爭取院外治療不被勒戒的空間存在

             但一定要在時限內立即處理才行

             你可以來信zxieff123@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21 22: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21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虞 105-02-21 00:00

104年七月樓上搬來一戶租屋的住戶,先是小孩不定時奔跑發出噪音,有時深夜1點有時白天或下午,再來小孩的母親上夜班,放假時半夜走動製造噪音,多次跟租屋住戶反應無效(至少反應50次以上,且我都有錄音),再跟房東反應,房東只跟我說,你覺得吵就報警啊,他管不了,由於該戶室內裝潢地板是木頭地板,所以不管是走路還是小孩跑都發出咚咚咚的聲音,所以我已經錄音紀錄小孩下午或半夜跑的聲音及時間,並且在發出聲音時用手機錄影的方式,並記錄時間,走到樓上跟住戶反應,但是該住戶只回答"喔",本人因為這些狀況晚上睡覺時都要吃鎮定劑加上戴耳機聽音樂,不然半夜被吵醒又很難入眠,同時也去求助精神科,想請教小弟該怎麼尋求法律途徑解決該問題!?

找當地主管噪音的單位來測定後開罰。

或請求該處的管委會介入。

都沒有用時,委託律師提告排除。

請妥善保存證據

小虞 105-02-22 10:07

感謝解答,可是我現在的住處是五樓式公寓,且我住在四樓,沒有管理委員,樓上是不定時發出噪音,很難請環保局來測量,另外該住戶是租屋,房屋的地板本身就有問題,請該住戶穿海綿拖鞋也不願意,只要它們放假的時候,午夜都會發出他們的腳步聲,咚咚咚的,這到底是房東責任還是租屋住戶的責任!?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25 15: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要提告,還是必須提出相關事證證明有該聲音及該聲音達影響他人住宅安寧之程度,否則無法救濟。倘若環保局無法配合檢測,可以自行準備相關設備,以錄影方式測試。

2、此類案件屬於排除侵害訴訟,主要提告製造噪音者,倘若是房屋瑕疵,可以將房屋所有權人同列被告

小虞 105-02-20 23:51

104年七月樓上搬來一戶租屋的住戶,先是小孩不定時奔跑發出噪音,有時深夜1點有時白天或下午,再來小孩的母親上夜班,放假時半夜走動製造噪音,多次跟租屋住戶反應無效(至少反應50次以上,且我都有錄音),再跟房東反應,房東只跟我說,你覺得吵就報警啊,他管不了,由於該戶室內裝潢地板是木頭地板,所以不管是走路還是小孩跑都發出咚咚咚的聲音,所以我已經錄音紀錄小孩下午或半夜跑的聲音及時間,並且在發出聲音時用手機錄影的方式,並記錄時間,走到樓上跟住戶反應,但是該住戶只回答"喔",本人因為這些狀況晚上睡覺時都要吃鎮定劑加上戴耳機聽音樂,不然半夜被吵醒又很難入眠,同時也去求助精神科,想請教小弟該怎麼尋求法律途徑解決該問題!?

你好:

可以參考此篇整理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185660401

小虞 105-02-22 10:1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可以參考此篇整理http://pinliulaw.pixnet.net ... (恕刪)

感謝解答,可是我現在的住處是五樓式公寓,且我住在四樓,沒有管理委員,樓上是不定時發出噪音,很難請環保局來測量,另外該住戶是租屋,房屋的地板本身就有問題,請該住戶穿海綿拖鞋也不願意,只要它們放假的時候,午夜都會發出他們的腳步聲,咚咚咚的,這到底是房東責任還是租屋住戶的責任!?

Irene 105-02-20 00:27

朋友借錢後音訊全無,我到法院聲請狀遞出後(只填對方車牌和手機,附上LINE借貸的對話證據)

他才傳LINE說:"手機壞了,拿去維修才未能聯繫,修手機錢讓手頭更緊,又要延期還款"

請問我是否不點開訊息以免影響訴訟?(因受理案件三四週才會有下文)

另請教,聲請狀上寫會多拿回5%利息,但我當初說還本金即可,現在寫訴狀還是拿得到利息吧?訴狀不撤銷比較好嗎?本來說好分期付款,但他常找理由延後或是未照約定時間還款,如聲請狀之後成立,可改叫對方一次還清嗎?

感謝回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聲請狀不建議撤,除非對方跟您在調解委員處另行調解成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央 105-02-19 12:03

請問我在去年11月借七千元給友人,過程是用LINE並無截圖,前陣子因手機有問題之前資料都不見,但是有我轉帳給他的收據,今年2月初我傳LINE問他什麼時後還錢?他要我給他帳戶,LINE 已讀也有回覆,過10幾天都沒轉帳,在一次傳LINE或是FB的訊息,他有上線紀錄,但是就是不看,這樣我應該怎麼辦呢?這些資料很不齊全,另外我只知道他名子,電話其它就不知道,有辦法訴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相關事證應一併留存,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可透過法律途徑,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一、要有姓名、住址、身分證字號才能做支付命令。如果是不知道身分證字號但對方有收支付命令公文的話還有機會,如果是連住址都不知道的話弄支付命令後法官會通知你補戶籍謄本,這時候你跑去戶政機關他會問你身份證字號,然後你講不出來就弄不到戶籍謄本正本,後續支付命令就會被駁回了。

二、支付命令三個月未合法送達依法是失其效力。

三、如果沒辦法做支付命令的話可以考慮做民事起訴。

     然後對方住址你不知道沒關係你可以聲請法院向電信業者函詢對方的電話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Irene 105-02-18 22:44

前同事跟我借四萬,分期還,只還一萬就搞失蹤

我只有他手機和車牌號碼,不知道他地址(只知道他住新竹,我住台北)

LINE的訊息對話有他欠錢的證明

但是卡在沒有地址無法寫訴狀讓它強制執行從薪水扣,請問我該怎麼辦

對方借錢還錢態度前後不一,說我叫他還錢很現實,還嗆我要告他隨時歡迎..我真的超生氣,請幫幫我拜託..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8 22: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雖然沒有地址,但是還是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清償

2、建議可以尋求正式諮詢,判斷是否涉及詐欺罪,可以考慮提告刑事告訴。

陳先生 105-02-18 22:17

  就是我在網路上賣手機,有買家要買並將錢匯給我,我答應他隔天會出貨,結果我連絡資料給錯導致對方隔天無法連絡到我,於是告我詐欺,而我發現後也馬上連絡他並將商品寄出,對方承諾收到商品會證明我沒詐欺。過幾天買家收到手機發現手機有問題,於是聯絡我,我說可以讓他退款,但買家好像很不爽堅持要告我詐欺.........

  目前我是學生,想請問一下

1.法官會如何判我?

2.商品的退款要給買家嗎?

3.開庭有甚麼要注意的事項,可以讓詐欺成立機會小一點....

你好:

你若明知手機有瑕疵而謊稱無任何和瑕疵,並出賣給對方,會構成締約詐欺。反之,若未知悉手機有瑕疵,只是民事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之問題。刑法第339條詐欺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與告訴人和解,並向檢察官表示僅係民事糾紛之誤會,請檢察官給予不起訴處分。
 一般買賣契約中,買受人的責任是交付價金,出賣人要負起瑕疵擔保責任,瑕疵擔保責任是指交付完整無瑕疵物品的義務。這個擔保責任含「物之瑕疵」及「權利瑕疵」兩部分。瑕疵擔保責任,謂買賣契約之出賣人就買賣標的物之權利或物之瑕疵,應負之法定過失責任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對賣方發律師存證信函,通知瑕疵之存在,並請求限期修繕,若屆期對方置之不理,即可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之損害賠償,以上閣下的問題回覆如有未盡事宜,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建議提出有出貨及有瑕疵願意退款之證據,應該即可證明您未有詐欺犯意,最多僅係民事糾紛

阿哲 105-02-17 23:23

事情是這樣的

女友的前男友和她陸續的小額借款

總共金額超過2萬

當下是我陪女友幫她處理

請她的前男友,簡稱古先生

在我們面前寫了簡易借據

當下他聲稱沒有身份證

所以就簡單的寫下他借錢的金額

以及他的身份證字號

還有他家地址

及他家電話

當下也打電話過去尋問是否有這個人

也請他簽名加蓋指紋  章

問題來了

他名字故意寫錯一字  古智承

最後那個字故意寫錯

而地址用google收尋不到

他的家人,父母都聲稱他很久沒回去了

也說他自己沒有身份證

那麼。。。

我想請問下

 

他寫的這借據

算不算是偽造文書?

因為他故意寫錯字還有他家地址

以及他這樣算是詐欺嗎?

因為他口口聲稱他有工作

也說要還錢

可事實做的卻不是這樣

我女友之前和古先生賴的對話記錄

他自己承認有和她借錢2萬

我女友本身19歲領有輕度智能障礙手冊

而古先生 曾說過他自己被通緝以及他有拉K

這樣

我有辦法替我女友拿回錢嗎?

或是。。。

本身有警察朋友

想說請他幫忙

但對這位古先生還是很頭痛及感冒

他這樣算是犯罪了吧

還是說他完全沒有責任

我這裡有女友之前幫他繳手機費用的條碼及收據

這樣有辦法查到他這個人嗎?

我實在是對他非常頭痛。。。。

 

你好:

若只是寫錯字不會構成偽造文書,冒用他人名義才會構成。 若對方自始就沒也還款之意思會構成詐欺罪,可提出刑事告訴。 可以對方真實姓名聲請支付命令或直接起訴請求返還借款,請法院查明對方之年籍資料。
迪迪 105-02-16 01:56

你好,跟你們陳述一下事情。事情是發生是因為晚匯薪水給我,而且是只有我沒收到其他同事都有收到,他們也有給我匯款證據是10號匯。所以我今天一早就向勞工局提出這件事情,他們告訴我處理大概需要一個禮拜。這間事情我也有跟老闆娘說然後薪水才匯出,但之後的回覆是希望我們撤銷勞工局的事情,所以有提到我們在公用手機裡下載的通話錄音app,並說:如果你要這樣搞,公司也會向你提出民事訴訟,因為用公用機安裝錄音app,不要得了便宜還賣乖。所以我想請問你們,安裝通話錄音app是想要收集證據為何晚匯款這件事情並無其他用意,這樣會造成竊聽罪嗎?不過公司有發現後把軟體全刪掉了,店內是有安裝監聽器和檢視錄影器多個,這樣會有關係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6 08:10

您好,

 

若安裝竊聽設備是為蒐證,原則上不會有法律責任,但若對方堅持提告,您仍需耗費時間與精力去處理相關訴訟,是以建議既已取得薪水,就應去勞工局撤銷檢舉,將事件平息落幕才是上策。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明 105-02-16 01:02

律師大人您好 謝謝您們一直為同志族群付出

我是一位小小的男同志 卻經歷了很多人一樣的錯誤跟劫難

渴求您的救助…..

 

我因為經濟壓力太大決定請網友幫幫我 我第一次進入男同志聊天室….

網路聊天室上我用鐘點情人的暱稱方式 用悄悄話的方式向網友說

我願意當網友的情人也拜託網友幫我2千3千

我只說3千做網友的情人  我不敢在網路上散佈性的訊息

 

當晚聊天室遇到很多人都沒有要幫我 卻有一位kevendolove宥峰說要幫我

加賴以後先問對方年齡 他說他174/64/35/1 知道他是成年人我才繼續聊

他一直問我有什麼服務 我說情人做的事都可以

因為是賴的私人空間 我才比較敢說1069擁抱親吻逛街都可以

 

對方說他在台中 家裡很有錢 丟了大量富麗堂皇的照片

對方告訴我願意給我16000請我下去台中

極力打造高富帥的形象

我覺得他是騙人的 我請他先匯給我

他說他是守信用的生意人 見面一定會給我

他一直打電話給我 一直告訴我 我是他的菜 我很像他前男友

他很喜歡我 他一定會對我好 可以加碼給到我2萬

請我星期一下午一定要下去台中找他

我因為有重大的經濟壓力所以就決定冒險一試 依約到了台中

 

到了地點一接電話就有三位便衣男子圍住我 說我違反兒少條例 要我上警車

過程他們一直告訴我我的一切都是違法 都違反兒少的公然散佈性交易

但他們很願意幫我 只要我乖乖配合

他一上車就要我手機關機 我也就關機

 

我也乖乖陪同他們做完所有的筆錄

過程的問訊我沒有什麼疑義 其實心中也慌了完全順著警員的引導

像是我四年前有商標法的緩起訴已經過了一年年限 他們卻說那就是前科要我說對有前科

後來他們又跟我說 要我刪掉所有賴的聊天紀錄跟手機的對話紀錄

如果我不刪就要沒收我的手機

所以我就開機給警員操作 刪掉了所有的紀錄

 

最後做完筆錄 要我蓋手印跟簽名的時候 他就一直翻頁一直要我簽蓋

我都不知道內容是什麼 完全沒有看 飛速的蓋過簽完

最後簽完也沒有給我一份筆錄

所以我從頭到尾都不知道他們做的筆錄內容是否跟偵訊對話一樣

我不知道最後筆錄是什麼 警員有沒有斷章取義

就算斷章取義也因為刪除紀錄毫無對證了…..

甚至就連哪個分局哪個員警我全部都不知道…..

只依稀記得看到員林分局的字號

 

我雖然當場有疑問但也不敢說……

1.我是在賴裡不是公開散佈 2.對方說他35歲

所以我其實真的不懂為什麼傷害兒少了...... 但他們就說這樣就算公然散佈了

警員一直要我認罪....說乖乖認罪就沒事了........我就都配合他們著說是……

 

不知道接下來可以怎麼辦….

律師救救我….如果要援引我的案例幫助其他同志朋友也可將內容公佈出來沒關係……

感謝您的救助…..

感謝萬分…..

 

 

 

是否我可以再電話向您請教呢

或是您願意回覆我我就感激不盡了

謝謝您的救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6 08:19

您好,

 

1、警方之行為可能已涉及違法取證、釣魚等多項違法

 

2、建議可委請律師向警方之上級單位申訴、或向地檢署提出告訴,亦可等案件送入地檢署您收到傳票後,請律師擔任辯護,捍衛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明 105-02-16 16:35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警方之行為可能已涉及違法取證、釣魚等 ... (恕刪)

可是..... 警方說我犯後態度良好......100%是緩起訴.......所以我是不是不該這麼激烈的抗爭........甚至請律師出庭辯護好像都顯得悔意不夠.......而且我也的確是性勞工.....就猶豫著......

阿明 105-02-16 16:39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警方之行為可能已涉及違法取證、釣魚等 ... (恕刪)

感謝律師大人....感謝您指點迷津......萬分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6 2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收到地檢署之開庭通知,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rou 105-02-16 00:29
2/10我們一共6個人前往餐廳消費消費總金額為3294元,使用刷卡結帳。 就在隔日2/11銀行電話告知?:「餐廳刷錯金額了,要我們與餐廳聯絡。」 掛完電話的當下我們找出發票看了「發票金額是3294元」沒有錯,但「刷卡簽單上金額是329元」。 2/10刷卡簽名時我們似乎也有疏失,因為媽媽拿到帳單就簽,也沒確認金額是否有刷對或錯。 但我們一致認為這明明就是店家的疏失,3294元雖然不多,但也不是小數目店家怎麼會沒再三確認,現在刷錯為什麼是要我們回至店內補刷? 因為是到外縣市用餐,車程也有一段距離,這段車馬費應該由我們自認倒楣嗎? 所以我們沒有打電話給該餐廳處理此事,覺得他們應該自己負責損失。 2/16店家打手機給持卡人我媽媽,告知要我們將差額匯款給店家,且說話的態度以及語氣非常不客氣,我們連要問店家問題還直接掛上電話。 1.當時訂位是用我的手機號碼,結果他們卻查的到媽媽的手機號碼,這樣是銀行洩漏個資嗎? 2.我們如果不匯款也沒時間去匯款,店家有辦法告我們非法侵佔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6 08:23

您好,

 

本案並不會涉及任何刑事責任之問題,然而您與家人也清楚當日用餐之費用,是以民事上對方仍可對您提出給付之請求;若店家堅持提告刑事詐欺罪或民事求償,您仍須舟車勞頓去開庭,得不償失。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李小姐 105-02-15 17:20

您好,我與老公有一個共用基金戶頭,每個月雙方各從自己的薪資中提出3萬與5萬進這個共同戶頭,此戶頭是用來存家用的,但是他都沒有動用過,並把裡面的錢都擅自拿去改成定存。裡面有我的部份70萬,現在我們要離婚了,他扣住不還給我,說是要當成他的精神損失。戶頭是他的名字,但是每一筆屬於我存進去的金額我都有用筆做記號起來,當然他存的部份他也用另一種顏色的筆做記號。雖然存摺在他那邊,但是存摺的封面跟裡面的每一頁我都有用手機拍照起來了,請問,我可以發存證信函給他嗎? 如果可以,我該怎麼寫呢?

你好:

若無法在離婚時與夫妻財產一併協議,可依民法消費寄託規定,定一個月以上相當期間催告返還,存證信函載明請求之依據及數額即可。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5 17: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筆存款,可以嘗試主張是寄放在對方那邊,您可以要求對方返還,需要記載清楚該筆款項的來龍去脈,然後限期對方返還。倘若對方拒絕,則必須提出訴訟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就該筆款項、離婚訴訟一起處理。

 

沈恆 (沈律師) 105-02-15 18:13

您好!

您可主張該筆存款是寄放關係,發函請對方限期返還。但既然已經要離婚,在計算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時該筆存款也會成為婚後財產,應列入剩餘財產分配,因此是否先返還給您並不會影響最後的分配結果。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15 18:24

您說「他扣住不還給我,說是要當成他的精神損失」這可當做是對方承認這筆錢是你的,可發函要求限期歸還屬於您的70萬元,否則即要提告返還。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15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限期返還您的款項,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再委任律師具狀提出民刑事告訴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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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15 23: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請求限期返還您的款項,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再委任律師具狀提出民刑事告訴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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