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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926979066@gmail.com 104-01-28 19:20

我先生宿醉駕駛拖曳車,被攔檢,酒測0.37,法官判罰款與吊扣,可他不是現行犯,要如何做才不會被吊扣,謝謝

先生 104-01-27 17:21

你好.我因超商竊盜現行犯被抓.送派出所作完筆錄後隔天移送分局再送地檢署.當天有開一個簡易的庭檢察官大約問了七八個問題我都有承認和實說.大約十分鐘後就叫我回去(沒繳交保金什麼的)我無相關前科.因失業自己租屋在外三餐不繼.前前後後同家店被查到偷6次.都是餅乾食物.累積約數百元.店長願意跟我和解賠償他們.且說會再查閱這段日子監視器.有會再補上去好像.因目前租屋合約問題請問我大約要等多久會收到法院傳票出庭?那時還會面對法官再問一遍嗎?另外開庭後我多久會才會收到判決通知?可能會被判什麼樣的刑度呢?謝謝

vito 104-01-27 01:08

不好意思,想請問,我被警察抓酒駕,很不服氣

因為我車停在路旁,我人在車上休息,因為不舒服所以開門吐了一下後又繼續休息,隨後警察來到我車旁,問我有沒有喝酒,我老實跟他說有,測出的酒精濃度也有超標,他就說我酒駕,是現行犯,且當警察盤查我時,不讓我打電話聯絡家人。

最後檢察官判我罰金,警察執法合理嗎?請問我可以上訴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7 15: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主張並未駕駛車輛。

2、可以依據處遇救濟,倘若是緩起訴可以提再議,倘若是簡易判決,則可以提起上訴。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7 16:10

沒有駕駛的動作,當然可以抗辯未有酒駕。又,請先確定遭裁罰或是處分的名義為何,是法院判刑?檢察官附條件緩起訴?還是單純被開單?再為對應之救濟

一、你的案件,現在的重點是在於你喝酒後有沒有開車。

二、如果真的沒有開車,宜速調附近的監視器,這個部分如果私人調得到的盡量調,如果私人調不到的可以聲請保全證據監視錄影的部分就算是有錄影機也未必調得到,有部分監視器是壞掉的;而且監視器的部分過了幾個月就會被洗掉。

三、就有無酒駕部分分刑事及行政,如果是行政部分,這個部分法院很容易就採納警方說詞了(會傳警員當證人出庭作證),所以搜證上要再積極一些。

四、如果是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而且已經判決的話,上訴時間十天,是以法院收文為準,不是以上訴狀遞出去的時間為準,所以如果你不服的話要上訴要快,寧可先寫一個簡單的上訴狀先上訴,然後再慢慢補上訴理由,也不要寫得很漂亮卻超過上訴期間被駁回。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咕嘰 104-01-21 13:34

我想請問,我坐在駕駛座停在路邊跟朋友聊天,警方經過下車盤查我與我朋友,因為查出我的身份是強制調驗,叫我跟他回警局,沒有搜到任何違禁品,我也不是現行犯,經過驗尿程序後,隨即讓我回家。

之後驗出我有毒品成份,不久後我收到一張紅單,說我是吸食毒品駕車,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1項第2款,要我繳六萬耶…

我在12月1號被帶回驗尿,但我是11月29號吸食,請問這樣屬於毒品駕駛嗎?我覺得很無理,因為我並不是行徑車被攔下臨檢的,請問這樣可以申訴嗎?

洪三凱 (洪律師) 104-01-21 14:17

您可以主張並非一邊吸食毒品一邊駕車,或非當日吸毒,但翻案機會可能不高。因為,一般酒駕的駕駛人,也不是一邊飲酒一邊駕車,或距離飲酒已數小時,也可能被驗出飲酒(每人體質不一樣),但檢測酒測值達規定標準,也是被移送。所以,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吸食毒品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申訴無須繳納申訴費用,可以試著如上主張。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5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汽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

 

咕嘰 104-01-21 14:19
回覆 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可以主張並非一邊吸食毒品一邊 ... (恕刪)

謝謝洪律師回覆,

可是我並不是因為有嫌疑而被他懷疑危險駕駛而叫我停車阿。。只是因為身份被帶回驗尿。。難道說,三天內我都不能開車嗎?

重點是,我是停在路邊聊天,並不是開車中。。。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1 20: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非駕駛人,可對該罰單申訴,說明您非駕駛人,無駕駛之問題;另關於您施用毒品之部分,可能亦涉及施用毒品之犯罪,若為一二級毒品,會有觀察勒戒之問題,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1 20:29

您好,可爭執您並未有不能安全駕駛唷!

咕嘰 104-01-21 20:30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可爭執您並未有不能安全駕駛唷!

真的嗎?這點可以有爭執嗎?

咕嘰 104-01-21 20:35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非駕駛人,可對該罰單申訴,說明您非駕駛人,無駕駛之問題;另關於您施用毒 ... (恕刪)

毒品的部份,我是都知道,我只針對紅單的部份

胖子 103-12-19 21:34

警方告訴我我以證人出庭 我說我非現行犯也沒有搜到任何違禁物品 我可以拒絕採尿嗎? 他們說沒關係要拖時間陪我拖!大不了他們和檢察官說我很不配合他們辦案申請強制採尿而以,到時只是我麻煩更多。威脅口氣  但我就很怕會怎麼樣而不能回家 到最後就簽了  ,我開庭時是以證人出庭應訊,我還能主張我尿採無證據力嗎?   (有施用)

就有關【違反毒品防制條例】刑事案件,應謹慎處理,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0 21: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施用毒品驗尿結果呈陽性反應機率很高,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就沒有機會了,至於是否能採納,檢察官若決定採納,即使您爭執,意義亦不大。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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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 103-12-19 00:43

請問毒品傳票警察說是證人傳票 ,但票上是寫嫌疑人? 請問證人傳票上面是寫證人還是嫌疑人?

證人但非現行犯也無搜索到任何違禁物可以拒絕採尿嗎?

如果被威脅而被迫自己簽下自願採尿,可以申訴嗎?多久前要申訴?可以和哪裡申訴?

就【違反毒品防制條例】刑事案件,應謹慎處理,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9 09: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代表可能會被轉被告訊問,倘若您擔心,可以委請律師協同出庭。

2、檢測的部分,可以拒絕,除非檢察官依法聲請強制檢測。

3、除非遭到非法脅迫強暴,否則在法律上可以拒絕的情況下,要主張心理壓力下同意檢測提出申訴,並不可行。

 

您好:

1.傳票上面應會記載係以證人或是被告(犯罪嫌疑人)身分出庭應訊,因此必須以傳票註記為主。

2.若您僅為證人身分出庭應訊,是可以拒絕接受採尿猜,若警方強制要求您接受並非自願性下簽立同意書,您可主張所採得之尿液而生之檢驗報告並無證據能力。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9 19: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於驗尿前有施用毒品,可能會呈陽性反應,您可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另若您為被告,可委任律師陪同開庭,並於開庭前與律師討論回答方向與策略。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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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9 19: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委任律師陪同偵查程序,以確保您之權益。

胖子 103-12-19 21:2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代表可能會被轉被告訊問,倘若您擔心,可以委請 ... (恕刪)

警方告訴我我以證人出庭 我說我非現行犯也沒有搜到任何違禁物品 我可以拒絕採尿嗎? 他們說沒關係要拖時間陪我拖!大不了他們和檢察官說我很不配合他們辦案申請強制採尿而以,到時只是我麻煩更多。威脅口氣  但我就很怕會怎麼樣而不能回家 到最後就簽了  ,我開庭時是以證人出庭應訊,我還能主張我尿採無證據力嗎?   

阿緯 103-11-28 12:51

各位律師你好:

我是擔任便利商店的夜班職員.事情的經過是這樣:

昨天上夜班時有一名醉漢與計程車司機進來店裡晃.出去後醉漢就用力敲打店裡的櫥窗玻璃.然後對在用餐的一對情侶顧客指指點點的.當時有一對情侶在用餐區用餐.

我出去詢問他有甚麼事情.

醉漢回說沒事.

那我就說你這樣做會嚇到我裡面再用餐的顧客.

醉漢就回說不然你就叫警察來.之後我就報警處理.警察在來的途中時醉漢一直有在外面叫囂.然後也有罵了哭X.

我有出去跟醉漢說請嘴巴放乾淨點.不然我會告他公然侮辱.

醉漢回說要告就告要走法院就走.你屌什麼東西.

我就回說我沒屌甚麼這裡是我工作場合你的舉動驚嚇到我的顧客.之後又罵我在屌甚麼一副要走掉的樣子.

我就回說不要走.不要走.你不是要等警察來.

醉漢又回說你娘.我走我就是婊X.

我就再跟醉漢說你嘴巴放乾淨點.

醉漢就說不然要怎樣.

我就回說不然你敢對我怎樣.

醉漢又說不可能.

我回說我想你也沒有那個膽.

醉漢就說最好.晚班(只夜班)都是你在作的吼.

之後警察來了我就走出去跟警察說事情的經過.

醉漢就再旁邊對警察說你娘他(指我)是誰啦.他是誰啦.要告就告要辦就辦.之後就再門口當著警察的面直接飆我幹X娘機X.

我就直接大聲的跟警察說他是現行犯馬上把他帶走.

醉漢馬上就再罵我你是甚麼東西阿.之後就一副要走進來打人的樣子被警察攔著.又在外面罵操你X.

我想詢問說:醉漢已經觸犯公然侮辱.那他對我說最好.晚班都你在做的吼.這句話有要找我麻煩的意味那可以提出恐嚇的告訴嗎?再者醉漢一直罵我你屌甚麼東西阿這句話是否可以用來提出告訴.因為我是人不是東西.

您好:因為對方是在公場合罵您,已可構成刑法第309條之公然侮辱罪「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加重其刑,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公然侮辱罪係告訴乃論,您可向警察提告或準備書刑事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另外,對方已貶抑人格,可認定構成侵權行為,您可請求精神慰撫金。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阿緯 103-11-28 16:50

律師你好:

我想再詢問一下

我今天(28日)下午有去派出所製作筆錄.製作過程警察有要我從6名嫌疑犯確認哪個是辱罵我的人.我有看過一遍後有指出一名我覺得8分像的嫌疑犯.但是照片上的人比實際上的人還要年輕.如果確認錯誤.這樣會不會造成刑責.因為其他5人完全都不像.

之後警察有說要我找一位證人去派出所製作筆錄.說要證明辱罵我的人是否有確定發生此事.但是我已經提供當時影片證明.這樣是否還要證人證明.

PS:影片拍得很清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指認錯誤的話,尚無刑事責任,除非您明知不是他人而指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28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撰寫書狀提告妨害名譽相關犯行。 

哈囉 103-10-29 11:18

今天我直接收到起訴書,因為我毒品案算3犯了(有觀察勒戒、判刑過了)  

但是當初警察開搜索票來時?有搜到東西  ,我不算是現行犯吧!要我配合他們要抓藥頭,我也全都配合了,也驗尿了,還說會幫我跟檢查官說減輕其刑的,為何我還是直接收到我施用毒品起訴書(1級毒品),連緩起訴機會也沒有,想請問一下,我現在是不是要等法官直接判刑進去關了,?有戒癮治療的機會了嗎?還有當初我不是現行犯,他們這樣取尿合法嗎?難道我收到起訴書後就都?救了嗎?我毒品判刑也是十年前的事了,感覺我好像被他們給騙了,請問各位我被起訴了是不是到了法官哪裡就一定要關了,我是施用一級毒品,麻煩可以告訴我還有?有救,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9 11: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是勒戒完5年後才又施用,還是可以適用勒戒

2、不是現行犯,經驗尿之後,還是可能遭認定有罪。

3、至於詳細的答辯,則應該檢視起訴書。建議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為佳,以利答辯。

如果你的第2次犯行,距離第1次是在5年內再犯,本次第3次犯行縱然距離第2次已經超過5年,實務上依然不會給予觀察勒戒或戒癮治療,但如果這3次犯行分別距離前次都超過5年,那還可觀察勒戒,而在檢察官聲請觀察勒戒前可爭取戒癮治療,但檢察官如已起訴,只能在審判中辯護,另外依你所述,並非現行犯,一切都依檢驗報告為準,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案檢察官目前既已起訴,建議應儘速委請律師閱卷,以釐清本案全數事證,並進行規劃辯護策略,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隱居 (勇公) 103-10-29 12:45

您好,本人的見解跟黃律師一致,因為曾經五年內再犯起訴後以後就起訴了,

以前這個問題曾經有爭議,但是現在實務見解已經達到共識了。

(以前當檢察官聲請觀察勒戒被駁掉,

抗告也被高院駁掉,起訴後地院及高院都判刑了)

看得否依供出上游等規定爭取減刑甚至附條件緩刑的機會。

以前曾當檢察官曾給過緩起訴處分及收過緩刑的判決,

不多,通常都是有比較特殊的原因。

(例如施用的案件,如果是我偵辦販賣的證人,如果他勇於指認,

我都會給他緩起訴處分,高檢署職權再議也都支持)

哈囉 103-10-29 13:58
回覆 勇公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本人的見解跟黃律師一致,因為曾經五年內再犯起訴後以後就起訴了,

以前這個 ... (恕刪)

勇公,手機號碼給我好嗎?

隱居 (勇公) 103-10-29 15:20

 

如果有line的話用line會比較好,因為我常跑外面,不一定有辦法接電話

line id ncc101ds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9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具狀向法院求情,請求相關減輕之適用,如自首或供出上手因而查獲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lex 103-10-14 10:32

原由:家母(62歲)於10/12日下午約略5:30至傳統市場買菜,在其中一攤商購買香蕉且付款後又想買同一攤商的葡萄,因此又挑選葡萄並付款,但家母走約幾步路後被叫回說葡萄沒付錢,但家母確認已經付過錢且老闆有找零錢,經爭執不下,攤商報警處理,當下警方檢視攤販管委會監視器並無法照到攤商,且畫面均為黑白,當下母親被依現行犯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且還銬上手鐐腳鐐,由於當晚已來不及移送檢察署,因此家母生平第一次就這樣在分局被關了一夜.隔天早上移送至檢察署後僅問了三句就說可以回家等通知了......
以上想請問各位律師:
1.單憑老闆說沒付錢就可以讓消費者被移送法辦嗎?
2.如何證明自己付過錢?
3.我可以做什麼?
4.我們可以反控攤商嗎?
5.這種案件需要請律師辯護嗎?
6.警方是否有執法過當之責(在派出所內將家母上手銬及腳鐐)?侵害人權?
7.等通知是指開偵查庭?
小弟第一次對台灣司法有這麼強烈的反感,看來以後家母上市場買菜要裝紀錄器了~....
以上還請各位律師撥空回覆~萬般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4 10: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部份難以僅憑攤商的指控,就定您母親的罪,必須要有監視錄影畫面、證人等。我也可以提出證據,證明我方已經付清,如證人等。

2、情理上不恰當,然依法可以上腳鐐手銬。

3、是否還會有下一次開庭,是否需要請律師協助辯護,必須看您母親當時後所製作的筆錄而定,建議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4、倘若我方取得不起訴處分,並且對方有虛構犯行,可以提起誣告告訴。

 

您好:

1.  單憑店家的供詞證據力並不夠,法官不可能僅憑店家一面之辭即予以審判,除調閱附近錄影帶外,亦會詢問在場其他人有無付錢。

2.  除其他在場客人可以做為人證外,若您母親有付錢,應可記得物品的金額,必須詳密回想物品金額、付給老闆的金額及老闆找錢的金額作為證據

3.  建議委任律師協助您處理,後續檢方應會再傳喚您母親,建議由律師陪同在場,以避免做出不利之供詞。

4.  若最後經過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或法院為無罪判決,您可對對方提出誣告罪。

5.  警方雖依現行犯逮捕,但若您母親並未有抗拒、攻擊警察、毀損物品,或有自殺、自傷舉動,警方對您母親使用警銬等戒具,超出使用的適當性與必要性。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Tommy 103-09-26 18:01

各位先進好,小弟今年6月底因酒駕酒測值027)被依現行犯逮捕

並於隔日移送北檢後,檢察官問我:是不是要簡易判決

 我因沒有前科也不懂法律程序,就問檢察官:何謂簡易判決

檢察官說:表示你的刑期很輕,以後就不用來開庭了,於是我就同意並回家了,
回家後就立即查詢資料,發現「簡易判決」代表已經認罪,於是又再申請了開庭希望和法官當面求情,並給予緩刑。9月中也到庭說明,法官也表示認罪還是會以簡以判決來執行,
9月底即收到了簡易判決的通知:處有期徒刑三月,如易科發金。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日。緩刑兩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六個月內向國庫支付新台幣6萬元。 ?
想請教各位先進的是:?
1.如果我繳交9萬元罰金,是不是就已經結案,而不用擔心後續因不小心犯法而又處於緩刑期內要被加重處罰??
2.執行緩刑並交6萬且2年內無再犯,在警察犯罪記錄(良民証)中會不會清除犯罪記錄??
3.目前我獲得的判決是我在朋友中聽起來判的最重的,有沒有機會可以申請減輕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9 14: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選擇執行易科罰金,還是會有累犯的問題。

2、緩刑期間屆滿,良民證不會予以記錄,且也沒有累犯的問題。

3、可以上訴,但是除非是比較特別的情形,如情節很輕,否則要以刑期過重上訴,機會都不是很高。

 

 

判決一併緩刑則其宣告之刑罰暫不執行,所以除非您打算就緩刑條件不予履行而使得緩刑遭到撤銷,如此一來宣告刑罰才能執行,所以就目前現況而言,緩刑宣告既然有效存在,則即使您要以易科罰金來處理,恐怕也與法不合,另外實際上只須繳六萬元(60K)的處罰結果,應算是傷害很輕的(酒駕案件判刑二個月應該算是基本款、最低消費),而且緩刑期滿,則在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上依法不予記載,這樣真的是很好的結果了,您可以詳細想看看。(判刑三月,則易科罰金91K或92K)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6條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應以書面為之;明確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但下列各款刑事案件紀錄,不予記載:
一、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
二、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
三、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
四、受免刑之判決者。
五、經免除其刑之執行者。
六、法律已廢除其刑罰者。
七、經易科罰金或依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五年內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簡 103-09-17 20:43

請問一下,前三天我被一群壞人追車攻擊,我也有開車,當時他們車上持有武器要對我不利,但因為我車開的快有躲過攻擊,而我的車窗留有他們其中一人的掌印,在追趕過程中他們叫囂叫我下車,我在當時已有報警,但警察叫我留在現場等候他們到來,可是情況根本不允許,所以我繼續開車躲進一家旅館在報警一次,警察最後來了,但說不是現行犯,也沒有所謂的物証、人証可具體行動,請問我已知道那個打我車窗留下掌印的人的身份,這樣的情況我可以用什麼提告來保護自已嗎,因為他們好像有計畫再次攻擊我。

您好,對方的行為已經構成刑法恐嚇危安罪,建議您調閱沿路的監視器畫面,蒐集對方攻擊您的證據,並想辦法將車窗上的手印拍照或其他方式保留,以向警察局備案,維護自己的安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7 22: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檢察官提告對方等人觸犯恐嚇危安罪嫌。並於告訴狀中聲請調查相關監視錄影畫面。並待檢察官起訴後,向對方等人提出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小簡 103-09-17 19:58

請問一下,前三天我被一群壞人追車攻擊,我也有開車,當時他們車上持有武器要對我不利,但因為我車開的快有躲過攻擊,而我的車窗留有他們其中一人的掌印,在追趕過程中他們叫囂叫我下車,我在當時已有報警,但警察叫我留在現場等候他們到來,可是情況根本不容許,所以我繼續開車躲進一家旅館在報警一次,警察來了說不是現行犯,也沒有所謂的有利人証、物証可具體行動,請問我已知道其中一人的身份,這樣情況我可以提告用什麼方式保護自已嗎?因為他們好像有計畫再次攻擊我。

sunny 103-09-08 18:29

律師團您好,我們是家小公司,在暑假有一工程延誤到開學,但因只剩部分工項,校方要求要建立圍籬,而我們雙方有些微的認知不同,所以僵持在圍籬的級數問題上,而此事也讓工程科的人來關心,而對方態度不是很好,所以公司的人態度也沒說很好,而開始有點爭執,此時公司的人好像有把手舉起(我不在現場,但覺得公司人可能氣,但絕對不會動手真打人的),所以公務科人員堅持要提告,警方當初也到了,只是公務人員去作筆錄,而公司人因還有事要做,而且也不是現行犯,所以沒必要立即出席去警察局,此事就這樣過了約一個星期吧,最近接到警方來電,說要作筆錄,所以公司的人員也去警察局作筆錄了,知道對方好像要提告的是妨礙公務罪及恐嚇,我十分擔憂之後會遇到什麼事,所以向各位律師詢問一下…………

 

1.請問對方這樣提告的成立嗎?好像說雙方經過筆錄後就是成立,之後就等傳單,那要注意準備什麼嗎?

 

2.對方當天突然出現,我沒注意是否有工作證,但這樣算妨礙公務嗎?我們一樣有圍籬措施,只是認知不同,雙方都還在商討,公務就突然出現,並且語氣也不好,明明就是雙方語氣都不好,卻要因此提告妨礙公務,難道不會太誇大事情了嗎?

 

3.此外,對方還要告恐嚇罪,因為覺得我們公司的人有要動手打她的意圖,所以以此為提告的依據,當天人不只他們倆,還有其他校方人員,對方好像是說因有其他人擋住所以沒打成,但是我們公司的人最多真的是氣而舉手,但絕對絕對不會真的打人的,知道這舉動對我們不好,但是也覺非對方講的那樣,所以我希望還是可以把事釐清,不要讓公司人員承擔非事實的罪名,拜託指點我們一些要注意的事吧,謝謝

 

我希望大家能給我一些建議,讓我知道怎麼解決此事,在此先謝謝各位的幫助,也懇請大家多幫助給予一些應對此事的注意事項,謝謝。

 

林智群 (klaw) 103-09-08 18:49

這只是民事履約糾紛,

至於現場溝通過程有點火爆,只要不動手,並不會因此成立犯罪

不過對方提告了,警方也只能找你們作筆錄再移送給檢察官,

並不一定會成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8 19: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據您所描述之情況,尚難成立任何犯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對方已經提告,則案件原則上仍會送到檢察官手上,以您所述之情形,難保檢察官不會起訴,所以仍應小心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obe 103-09-05 02:41

請問一下律師,事情是這樣的,3個月前我把一包毒咖啡交給家人,請他拿去醫院化驗,因為想了解這到底甚麼成分,事後三個月的現在,因為近日有跟家人起口角,於是家人就把毒咖啡交給警方,說我在處所吸毒持有,於是警方3人上門帶搜索票找,可是沒找到任何毒品,我也被帶回去驗尿,一位員警作筆錄說那包毒咖啡15公克(我的疑惑來了 聽說2級超過10公克持有會有徒刑,但我根本不是當場被搜到啊,況且當時看到那包毒咖啡還有含咖啡粉才會15公克..),結果筆錄上竟然寫我持有,但那包毒咖啡不是當天在處所搜到的,只能說那是三個月前的東西,然後員警說函送,真要看還是驗尿結果,當然我知道驗尿結果一定會過,因為是整整超過三個月前的事情了,只是我在意說那份筆錄寫我持有是什麼意思?,這樣我會有甚麼刑責之類嗎,那包毒咖啡15公克 我不是現行犯 也沒被當場搜到 在處所也沒搜到其他毒品,那那包毒咖啡的筆錄會是硬栽贓我嗎 還是程序上只是做銷毀呢? 再者請問一下,筆錄上的聯絡電話會被監聽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5 09: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二級毒品並沒有持有數的限制,只要持有就會構成,至多是超過20克必須加重其刑的規定。

2、  其實您的狀況,倘若有實施,在訴訟策略上會比較好。

3、  就您的狀況,本文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不要電話網路也不事宜。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5 14:12

如同曹律師所述,

宜於面談時方談論辯護策略。

高屏地區若有意願,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我們再約面談時間

之前曾任屏東、高雄緝毒組檢察官,指揮過相關案件。

辜苟一下就知道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5 23: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規定: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次依同法第17條規定:犯第四條至第八條、第十條或第十一條之罪,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您可考慮是否供出毒品來源,若因而查獲,可請減輕其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aggie 103-09-02 13:11

我老公吸食K他命多次,我也多次原諒他,甚至兩方家族也為此爭吵數遍,公婆疼小孩也無法改變他什麼,頂多就唸一唸,但這次我真的受不了了,因為他們家人就是當沒事..之前協議的條件也沒有照實落實.我老公也視為理所當然,請問一下如果要打離婚官司的話,我需要什麼樣的證據,一定要現行犯嗎?和他生有一子,如果要爭取到監護權的話,我要怎麼做比較好?

蘇子良 (馬克) 103-09-03 13:37

 依民法規定夫妻之一方若故意犯罪受法院判處六個月以上有期徒刑確定,另一方得提起裁判離婚,至於子女監護部分,可於離婚訴訟時一併主張,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3 20: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吸食k他命的部分並不會判刑6個月,因此您只能提出相關事證證明對方確實有吸食k他命,包含證人或是相關的吸食事證,或是報警處理。

2、監護權的部分,倘若可以證明對方有吸食K他命,則爭取應該不是太大的問題。

3、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代為出庭或是撰擬狀紙,以保障權益。

天蔚藍 103-08-28 10:03

被買家用釣魚方式騙去面交,此買家為原起訴人

經過歷程:

在 昨日 晚間 因為買家直接連絡我希望與我面交,我也沒想太多就帶著xbox 360 主機250GB 薄型白(已改機)+Kinect與正版片+破解片,到指定地點交易,結果解說完檢警從旁邊衝出來,說你現在是現行犯就把我帶回警局偵訊,並作完 筆錄

今天晚上才經由檢察官與書記官開的臨時庭,偵訊完後以一萬元交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9 00:32
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銷售或出租而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六月以
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以重製於光碟之方法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
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著作僅供個人參考或合理使用者,不構成著作權侵害

光碟的罪特別重,據說是怕美國三○一報復所致。
只要超過六個月就沒辦法易科了。所以常常有獅子大開口的情形。

我以前當智財組的檢察官不喜歡辦智財案件就是有這種感覺。但是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高檢署又會以
未得告訴人同意為由發回。
2007年10月,監察院九職等公務員陳瓊瑜在淡水投宿的旅社上吊自殺,遺書中向法官說「
: 被告已死」。
: 陳瓊瑜上網賣她看過的一套日劇盜版光碟,被代理提告求償90萬元,受不了高額求償金
: ,選擇結束生命,此案,深深刺痛負責智慧財產檢察官的心。
: 近來「以刑逼民」的智慧財產案在全國各地檢署滾滾冒出,原本是要打擊盜版仿冒品的
: 著作權法、商標法,因為侵權求償金相當高,達侵權價值500倍到1500倍的利益大餅,引
: 來新興行業「賞金獵人」、「賞金公司」林立。
: 智慧財產相關法律因而淪為戕害學生、卡拉OK店、社會弱勢族群的惡法,讓檢察官、法官
: 等司法人員無端成為不肖業者斂財工具,如今又傳出智產公司不肖查緝人員,利用查緝作
: 為上下其手,讓檢察官們痛心。
: 無法辨識什麼是授權歌的卡拉OK店小老百姓,可以因伴唱機裡一首歌沒有授權,面臨10萬
: 元起跳的求償;到夜市買日劇、韓劇盜版光碟的大學生、高中生,僅因看過後丟掉可惜上
: 網拍賣,竟面臨有代理權卻沒有發行光碟的業者鉅額求償。向大盤商批來服飾上網販賣,
: 引用盤商給的照片,卻遭攝影師提告求償……不一而足的案例,打著智慧財產保護大旗,
: 卻壓迫著社會弱勢,執法的適切性,值得檢討。


天蔚藍 103-08-29 22:12

非常感謝律師你的回答 那另外 我還想知道我是初犯,而且遊戲光碟其實算是附贈的.

Q:是否還可在法庭上追加我方辯護律師?

Q:如果想申請到最輕的刑法民事責任我應該如何做??

Q:接下來法官問的問題要避開哪些點對我不利的??

Q:是否需要先於開庭前與起訴人和解(雖然起訴人專利只在23片光碟裡面涉及2片)??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3 21: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涉嫌的犯行為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上500萬餘以下罰金。算是蠻重的,本文建議您應該委任律師,協助與被害廠商和解並且出庭。

2、倘若您無法為有效的無罪抗辯,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認罪。

3、法院攻防的部分我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

4、有必要與被害廠商先行達成和解

天蔚藍 103-09-03 21:45

非常感謝律師你的回答~!

doris 103-08-25 21:25

各位律師您們好,我想問,我弟弟他們因為現行犯k他命被抓,在偵訊中坦承有販賣,當天法院打來以五萬交保,但是我已過交保時間,他已被聲押進了看守所,我要怎麼保他出來??另外我要問,我弟他是一群人被抓到,他是被朋友騙說可以賺錢,所以才賣毒,他自己也有吸(他朋友給的),如果被判刑大概是多久?拜託律師們給我解答,謝謝。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8-25 21:45

您好:

因為依法您得為您弟弟的輔佐人,可以用自己名義或委任律師為辯護人,向法院聲明願意具保聲請停止羈押

另外安非他命為第三級毒品,販賣者得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祝  平安

----------------

鴻揚聯合法律事務所

電話:0975066060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號11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5 2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委任律師具狀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另關於販賣K他命,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您得委任律師為您弟弟辯護,若您弟弟已承認販賣,可再供出毒品上游,依毒品危害防制條第17條規定:犯第四條至第八條、第十條或第十一條之罪,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犯第四條至第八條之罪於偵查及審判中均自白者,減輕其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5 2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K他命為三級毒品,故您親人所涉犯者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相關犯罪。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5 22:49

您好,偵查跟審判中自白可以減刑

供出上游可以減刑

此類案件忌諱三心二意,

很多人在內勤或法院羈押自白後,

後來又翻供,結果不能減刑,死的很慘。

以前當檢察官時,三級否認的,被我起訴的結果都會判到十幾年,因為監聽譯文及證人都全部清查,

承認的,我通常就不清通訊監察譯文及其他證人,有時候還幫被告緩刑(若供出上游)

當然每個檢察官的個性不一樣,

但是偵查的可塑性很高。

這是以前指揮調查局、海巡、苓雅分局、刑事局南部犯罪打擊中心、高雄市刑大還有一些分局的經驗。僅供參考。

陳欣 103-08-13 18:56

因為藥頭被監聽 所以我也被監聽 警察也帶搜索票來搜家裡 

被搜出 有安非他命 大麻跟K他命  被以現行犯帶回警察局做筆錄 也送地檢署  現在是被檢察官釋放回來  因有監聽譯文   只說K他命是跟藥頭買的 其他是別人給的但少用 

檢察官再問筆錄時當然都說可以保持沉默  當保持沉默又用其他說法說一些話嚇人  當然在警察局的筆錄檢察官的說法都差不多 可是有些內容都忘記 所以也都亂講帶過  例如金額跟重量之類的  檢察官也有問願不願意跟藥頭當面對質  我說不要 檢察官又說為何不要這樣會加重刑責  說要又說你這樣等於承認你買毒並持有..  像這些青況我如不一一回答 又不能放出來  一一回答又等於我持有地2.3及毒品  唉......

因從被搜家裡到檢察官筆錄作完 整整快13個小時  我也等於快48小時沒睡  當下我心裡只想晚上要上班該怎辦 只想趕快做完趕快回家 

我因工作家庭因素沒辦法去勒戒 想請問我該如何對我比較有利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3 19: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施用二級毒品驗尿呈陽性反應,您應於觀察勒戒殘定下來前委任律師具狀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裁定下來後,就沒有機會了;再者關於持有毒品部分,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規定: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若您尚持有其他如分裝袋、分裝杓、電子磅秤、數量過多,亦有可能依第5條規定: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處理之,建議您經盡速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與辯護方向,將損害降至最低。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3 22: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趕快委任律師為您撰寫緩起訴聲請戒癮治療狀,以降定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勒戒裁定之機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法律小學生 103-08-13 22:03

大大你好 依你的情形 尚可爭取院外治療

             以免除被裁定強制勒戒,不過一定要儘早處理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裘球 103-08-12 21:57

你好  我男朋友因為偷釣人家魚塭被警察已現行犯逮捕 可是他初犯沒前科已滿20可是送地檢署時被收押了請問是他態度不好嗎怎麼會被收押還是公訴罪都會被收押? 之後他連庭都還沒開就被帶進看守所我們以為能接見結果寄來通知單說告收押禁見  請問這是怎麼一回事這樣代表他被關了嗎?還是等開庭? 我朋友都說進看守所只是反省一個禮拜就可以開庭了是這樣嗎? 那交保的機率多大有緩刑的機會嗎 ? 求律師回覆拜託

蘇子良 (馬克) 103-08-13 11:47

 收押禁見被告僅可由律師接見,您男友所犯之罪應非重罪,少有收押禁見的情形,建議您找律師接見後了解案情,聲請交保,並研究訴訟策略,由於係初犯,可向法院請求 以緩刑易科罰金機會,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Chen 103-08-08 09:28

朋友上週日因竊盜罪初犯(現行犯被警察請至派出所,超商20元飲料一罐),有去做筆錄坦承一時糊塗犯案當天也被檢察官請回(偵訊不到三分鐘), 想請教程序上是會收到傳票通知開偵查庭還是有可能直接收到不起訴/緩起訴處分通知書?

另外和解書是請回後才跟店家完成, 去派出所裡面人是說開庭再繳交給檢察官過目, 請問是可以先至地檢署繳交嗎? 謝謝答覆

蘇子良 (馬克) 103-08-08 12:01

 收到檢方傳喚開庭時再交付和解書給檢方,並請求予以自新機會為緩起訴處分,以上意見,請酌參,謝謝

103-08-08 00:17

我想請問一下我今年4月底以現行犯被抓去警察局,而警方由分2邊抓我和我男友其實我男友已經是執行通緝犯他會被抓是由下游點上游的方式才知道行蹤而被帶逮捕!然後我ㄉ印象有兩台車子都有被警方開回警局後,一台有還給車主,但是還有一台要牽車時有問警方能不能牽?警方卻跟我說請第一任車主第二任車主都要到警察局才能夠牽車?想請問有這條規定嗎?還是我被警方玩了?這樣我目前車子在哪裡都不曉得?警方又想玩我?我不知道到底是被扣押還是故意不還我的?扣押不是要開單子?還是什麼我好苦惱喔!!

如真的去警察局的話是否請律師陪同在旁,警方才不會搞怪阿??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08 10:19

您好:若警方必須依法執行扣押程序並給您扣押物品清單,才可以扣留您的車輛,扣您若無依法扣押,只要證明是車輛所有人即可領取車輛。若您欲向警方爭取您與男友的權益,盡量有律師陪同在場才可確實保障。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Chen 103-08-07 09:10

朋友上週日因竊盜罪初犯(現行犯被警察請至派出所,超商20元飲料一罐),有去做筆錄坦承一時糊塗犯案當天也被檢察官請回(偵訊不到三分鐘), 想請教程序上是會收到傳票通知開偵查庭還是有可能直接收到不起訴/緩起訴處分通知書?

另外和解書是請回後才跟店家完成, 去派出所裡面人是說開庭再繳交給檢察官過目, 請問是可以先至地檢署繳交嗎? 謝謝答覆

蘇子良 (馬克) 103-08-08 12:53

和解書於檢方傳喚開庭時再送,並表明自己是一時糊塗犯罪,請求予以自新機會為緩起訴處分,以上答覆,謝謝 

茵茵 103-06-01 14:47

我男朋友是可能是因為貪心
去做了詐欺
之後前陣子被抓到
現行犯

我是不知道情形
但據我知道的
他是人頭
我所謂的人頭戶就是
他們應該是騙外地的
大陸那邊吧應該是
他的人頭戶就是那種房子阿車子阿
一些3c的東西是他的名子

他門所有的東西都有被查到一些詐騙手法的

還有一些教學書都有搜到

現在被當現行犯抓到了
再開庭的時候
可能他們有講好
出了甚麼事情全部由人頭戶承擔
所以第一次開庭的時候
大家都是說我男朋友

但我是聽到她們說檢查官好像不採信
因為主謀的有抓到 而且他才剛被交保出來
也是因為詐欺罪被判刑
現在他也被抓到
當大家一至講我男朋友的時候
可能我男友有承認吧
但檢查官好像不採信
叫他們一個一個分開作筆錄的樣子
之後她們就醫治講法是講主謀是那個人
但之後我男友就被送去看守所

現在目前狀況我男友是有收到單子
告知他可能會羈押兩個月

我想知道的是
我現在是不是應該他跟他家人一起去請律師
還是應該怎麼做?
能這時候申請交保嗎
會過嗎?
他已經有把事情的頭尾都講出來了
她們應該不是做第一次了
所以他可能也有把之前的都坦白講出來
他告訴我現在檢察官要他等開庭
要他把事情交代清楚他才有機會交保
真的是這樣嗎?
可是這個詐騙的帳戶
並不是他的名子
其餘的幾乎都是他的名子
這該怎麼做?
我應該要從哪邊幫他
他判刑的機率大嗎?
他在法庭上是真的很誠心的告訴檢察官他的過錯
我去跟他面會的時候他也是淚流滿面告訴我他以後會好好腳踏實地做人
我看了真的很捨不得
他從來沒有做過這樣的工作
難道說他真心想悔改沒辦法原諒
只能接受判刑嗎??

告訴我該怎麼幫他的忙
我要跟他家裡的人討論
拜託各位大家了

拜託大家了!拜託!拜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1 15: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男朋友僅為提供帳戶,應為詐欺之幫助犯,目前因您男朋友承認所有犯罪,可能會被認為為詐欺正犯,故似應為您男友委任律師,至看守所律見與其討論訴訟辯護策略及方向。釐清犯罪行為應僅有出借帳戶,至於其他之詐欺犯行,並無參與或知悉,並願意配合檢方偵查,作為證人指認其他犯人,以利請求緩起訴或較輕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先確認當天被抓檢警掌握資料為何  如果確實已經有查扣犯案資料  就要考慮是否認罪了   2.如果有被羈押禁見   可以考慮是否委託律師了解一下目前案件進行情況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茵茵 103-06-01 14:40

我男朋友是可能是因為貪心
去做了詐欺
之後前陣子被抓到
現行犯

我是不知道情形
但據我知道的
他是人頭
我所謂的人頭戶就是
他們應該是騙外地的
大陸那邊吧應該是
他的人頭戶就是那種房子阿車子阿
一些3c的東西是他的名子
現在被當現行犯抓到了
再開庭的時候
可能他們有講好
出了甚麼事情全部由人頭戶承擔
所以第一次開庭的時候
大家都是說我男朋友

但我是聽到她們說檢查官好像不採信
因為主謀的有抓到 而且他才剛被交保出來
也是因為詐欺罪被判刑
現在他也被抓到
當大家一至講我男朋友的時候
可能我男友有承認吧
但檢查官好像不採信
叫他們一個一個分開作筆錄的樣子
之後她們就醫治講法是講主謀是那個人
但之後我男友就被送去看守所

現在目前狀況我男友是有收到單子
告知他可能會羈押兩個月

我想知道的是
我現在是不是應該他跟他家人一起去請律師
還是應該怎麼做?
能這時候申請交保嗎
會過嗎?
他已經有把事情的頭尾都出來了
她們應該不是做第一次了
所以他可能也有把之前的都坦白講出來
他告訴我現在檢察官要他等開庭
要他把事情交代清楚他才有機會交保
真的是這樣嗎?
可是這個詐騙的帳戶
並不是他的名子
其餘的幾乎都是他的名子
這該怎麼做?
我應該要從哪邊幫他
他判刑的機率大嗎?
他在法庭上是真的很誠心的告訴檢察官他的過錯
我去跟他面會的時候他也是淚流滿面告訴我他以後會好好腳踏實地做人
我看了真的很捨不得
他從來沒有做過這樣的工作
難道說他真心想悔改沒辦法原諒
只能接受判刑嗎??

一定要兩個月這麼久嗎等開庭?



告訴我該怎麼幫他的忙
我要跟他家裡的人討論
拜託各位大家了!

我真的很擔心他
不知道那邊的環境好不好看守所
我一有時間我都會座車去看他
我很擔心他在裡面像電是說的那樣被欺負

拜託大家了!拜託!拜託

roverr 103-05-31 20:46

您好,我想訊問被抓販毒,但非現行犯,而是循手機通訊抓人。驗血驗尿皆無毒品反應 ; 自行做手機聲紋比對,販毒者與被抓的人也非同ㄧ人。此案件已審了好多年了,目前2審定讞,判8年多。我有找到除 "刑訴376條以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10條" 說明不可上訴外,我想請問此案件是否仍有上訴之可能性? 謝謝了。

販賣毒品是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之規定,其最重本刑在三年以上,故並非刑事訴訟法第376條所規定不得上訴第三審的案件,若二審判決有違背法令之情形,且尚在上訴期間內者,可依法提出上訴。至於該案件有無違背法令之情事,建議您可尋求律師協助找出可提出上訴之主張。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
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四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五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事訴訟法第376條
左列各罪之案件,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
一、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
二、刑法第三百二十條、第三百二十一條之竊盜罪。
三、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第三百三十六條第二項之侵占罪。
四、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三百四十一條之詐欺罪。
五、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之背信罪。
六、刑法第三百四十六條之恐嚇罪。
七、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二項之贓物罪。
 
刑事訴訟法第377條
上訴於第三審法院,非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5-31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法院判決不服,應於法定上訴期限內,盡速委任律師為您撰寫上訴理由狀,上訴三審。您所犯非刑事訴訟法第376條規定不得上訴第三審之罪,應於收到判決書後,盡速提起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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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福 103-05-26 18:01

請問我是初犯毒品安非他命,問題是當初偵查隊到家裡找人時我在工作跟家裡的人說我因為犯了詐欺須到案說明,我因為緊張到案結果被強制驗尿期間一直脅迫我承認,我因為沒遇過,只好半推半就,我吸食毒品不對,但這樣不是現行犯脅迫的這樣可行嗎,謝謝律師大人給我個解答

價值 103-05-26 18:32
回覆 群福 的發言內容:

請問我是初犯毒品安非他命,問題是當初偵查隊到家裡找人時我在工作跟家裡的人說我因為犯了詐欺須到案 ... (恕刪)

 

警察有權利 要求你 驗尿= =+

建議你改掉這個壞習慣

吸毒會禍害家人1生1世......

建議您趕緊具狀聲請戒癮治療,否則一旦檢察官聲請法院觀察勒戒裁定,經法院裁定下來,就只能進入看守所或戒治所深造(執行觀察勒戒)了...

法律小學生 103-05-26 20:45

大大你好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你現在要趕緊具狀聲請戒癮治療

            否則一定會被勒戒判刑的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此類案件成功處理的經驗

1.如果檢驗結果確實有施用毒品之反應  還是可能被認定有犯罪需要勒戒或是判刑  2.如果對訊問程序有爭議  將來你可以請求勘驗訊問光碟  但這是否會影響有施用毒品?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0: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於您驗尿前72時(若有可能就盡量拖延驗尿之時間)內有施用二級毒品驗尿結果可能為陽性反應,若為陽性反應,您須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之戒癮治療,若帶法院之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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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兒 103-05-20 17:38

我與一位外國人合作多年,主要事由是因為合作的外國人夥同他的同伴將辦公室現場搗毀並搬移理面的機具與物品。我給他要付出租點的電費費用他花光以後還跟警察局筆錄說是我沒有繳電費,除了他將整個辦公司與生產工具搗毀無法運作以外,而且因為不是現行犯,他在警察局出來的幾天時間已經出國了,留下一堆爛攤子。

 

我在斷電後數日回到辦公室發現物品被搬移,現場被破壞馬上報警,並且調閱大樓監視器,發現有同夥協助他搬移物品,警方在當時已經將大樓影帶跟相關證物帶回。但是我發現偵察過程中檢察官根本沒有去看監視錄影帶,是我後來提供他擷取畫面資料甚至讀取的播放器程式( 是我自己花好幾個晚上把那些監視錄影帶看完,在去擷取畫面,到底是誰拿到證物在查案????!!!!連大樓管理員也陪我看影片...真是汗_-.-||| ),除此之外,我還提供他當時協助搬移的另一個外國人名子跟資料。在協助調查的時候,我注意到檢察官根本連我寄給他的資料都還沒有閱讀(約寄給他一個月),還在偵查時跟我說:

知道這些人的資訊你會比較清楚。

當時還沒有會意過來,結果是檢察官根本連我整理的資料都沒有看。已經將資料提供給他,甚至車牌跟身分證字號,只是一直要跟我要清單,也不會注意我已經把他的問題投以說明。我從來也沒有遇到這樣的刑事案件(正常人也不會想去遇到這種事情),檢察官竟然對我說:

你應該去請教一些有法律常識的人。

我知道他可以這樣說,但是整個過程不是在警察跟所有人面前呈現的很清楚,所以我不懂法律也是我的過錯嗎?我要是可以查案的警察同時也要是懂法律律師才可以出現在法院嗎?我也一肚子狐疑,那報案是要幹嘛?

 

這個案件涉及的其它項目比較複雜,因為還有業務合作項目跟債務清償的部分。不過遇到檢察官的態度,發現要提告並不是很容易的一件事情,雖然我在受到搬移工作現場的時候( 外國人與同夥將事發現場辦公室搗毀跟搬移有價物品 )已經提據當時的現場錄影帶跟警方在數日後與那個外國人的當面清點,可是檢察官卻要我提具完整的損害內容清單。但因合作多年,這個外國人的所有付款跟公司 接洽都是我在運作跟我的名子,他根本也沒有能力去提供任何單據甚至個人收入,只是靠技術接洽威脅我必須給他錢,所以也沒有所謂的薪資收入。

 

重點還有我提供的同夥涉案人資料,檢察官竟然在詢問過程中被我發現他根本沒有看,還問我是我要提供他資訊。我是真的覺得很瞎,雖然這似乎是平民百姓遇到法院提告的苦,我是希望的到一些方向的協助,我已經遇到很惡劣的合作人,不知道潛逃出國足不足以形容這樣的外國人(歐洲人),又遇到這樣瞎的檢察官。無論是侵占罪或是其它罪名,在這樣的檢察官還有我根本也沒經驗的狀況,我又能討到多少公道?至少這會是我在債務協商商的憑據之一,但是這樣的辦案態度,我提供的另一個外國人資料因為是個學生,也快要離境,難道我要在去警察局報案一次說這其它涉案人竊盜嗎?

c09100727 103-05-09 10:36

昨日家人接到警局來電話說我在網路上販賣盜板光牒,

我的確有在今年1.2月份的時候有賣出,

但我的圖片上只有封面並看不到任何光牒

這樣有構成侵犯著作權法嘛?

我並不是現行犯被當場捉到的,雖然對方有我的拍賣資料及寄件資料

應該也沒辦法證明我寄過去的就是光碟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9 11: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證據不足,可否認之;若對方證據充足,可與對方和解,避免刑事起訴後,對方仍對您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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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還是需要看檢警掌握證據資料有那一些  不過通常這種案件都會朝向和解去處理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林智群 (klaw) 103-05-10 11:06

 你可以這樣答辯,不過檢察官不見得會採信,反而會死得更難看

財神爺 103-05-07 00:02

律師你們好,我替朋友發問的,事情是這樣的,我朋友在家裡拉K,被社區其他住戶報警,警察來敲門,我朋友主動開門但沒說讓警察進入,警察就直接走進來看到桌子上的K盤(有K他命殘渣),就說我朋友是現行犯,並在我朋友家裡搜索看有沒有毒品我請問警察這樣合法嗎?拉K不是只是罰錢?這樣算現行犯嗎?若警察不合法可以告他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7 10: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算施用三級毒品現行犯,需上毒品講習課程及罰金;惟可爭執警察搜索之合法性,主張其為違法搜索。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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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依照你的陳述要主張警方搜索扣押難度應該很高  可能會有同意搜索的問題  毒品就放在桌上  也可能被認定是現行犯  或是依警方目光所及  去執行搜索扣押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林智群 (klaw) 103-05-07 23:17

 若無搜索票,警察這樣取證是違法的,蒐集到的證據在法庭上沒辦法使用

另可告警察侵入住宅,不過不起訴的可能性很高

122 103-05-05 01:30

我先生跟我與我娘家媽媽同住,因為長期以來我媽媽態度都不是很好,我們也忍耐很多年了,前ㄧ陣子我先生因為喝了比較多的酒,在家裡發酒瘋,因為我母親不停的挑釁,我先生也喝醉了所以他自己打電話去報案,警方到達現場的時候,我先生手上有一把菜刀,所以以現行犯逮捕,因為家裡還有2名3歲以下幼兒,所以被以家報案件通報,但其實他沒有傷害我們家人,紙事大吵大鬧。現在我收到法院傳票,上面說我是證人,我媽媽是被害人,我先生被以妨害自由起訴(我看了法條,應該只有305條比較接近)

想請問:

1.我媽媽在事後不停的跟我說~~義務律師要陪他出庭(但他ㄧ開始的時候事跟我說~~夫妻吵架跟他沒關係)請問,我媽媽並沒有實際被害,真的會有義務律師陪同嗎?

2.我媽媽ㄧ直跟我說警察跟他說~~要叫我老公去看精神科醫師,不然會送去強制治療,但我問過警察,他們說沒這回事(請問會有強制治療的可能嗎?)

3.我媽媽說要告死我老公,還要申請保護令,不讓我們住在同一個鄉鎮(請問像我老公這樣子的情形,大約會判多久,保護令有辦法強制我們不能住在同一個鎮上嗎?)

4.因為我媽媽趕我們出去,但我們找到房子之後,我媽又去跟新的房東說我先生有精神分裂,是殺人犯,害對方不願意租我房子,我們有任何的自救措施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5 10: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母親符合聲請法律扶助之資格,有聲請法律扶助基金會之法律扶助,即會有法扶律師協助您母親;就強制治療之部分,依刑法第91及第91之1條規定,您配偶似非觸犯該罪;就保護令之部分,若您配偶有家暴之事實,保護令僅限於不得接近聲請保護令之人;就您母親與房東說您配偶之部分,若您有相關證據可證明,您母親有可能觸犯誹謗罪,您配偶可對您母親提出刑事誹謗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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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目前您先生既遭檢察官起訴,建議您應儘速委請律師閱卷,以釐清卷證內容,並據以分析辯護策略,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莫愁 103-04-16 18:36

各位大律師您好:
         請問~A,B,C,三人~A和C完全不熟,後來得知C就是警察線民!B麻煩A開車載去找友人(也就是C),到達地點B下車請A稍等~約三分鐘時間B,C一起上A的車,請A載C回家~車程約五分鐘即到,抵達時B和C一起下車,大約三分鐘A下車至旁處全家便利商店借廁所(步行約兩分鐘),,同時A順道把車鑰石交給B當時C也有目睹,當A走將近至全家門口前就聽到停車處有爭執類似打架聲轉頭過去看時,發現怎一下子多了幾人!A心想還是先走旁一點.這時C快步跑向A衝過來就把A打倒在地上(有明顯外傷),要A過去停車處,後來C在B身上找到A的車鑰始(過程中警方已經從A車玻璃窗戶往內看到安非他命吸食器)陸續又再找到兩包安非他命,B在第一時間已經完全承認都是他自己的!和A無關,之後更誇張的來了,全部一行人都進帶回警局,一到警局C就像當成自己家一樣,一下和警察竊竊私語,一下又到吸煙區和兩三個警察大人聊聊天,順道把A也叫過去並在警察大人面前和A說配合一點,我(C)是針對B,等等我(C)會讓你(A)沒事也不用驗尿就讓你走(根本沒有),接下來就一群警察人員在討論包含所長和C和A的父親,該怎麼辦理這案子,有警察人員說就辦A和B,或只辦A一人,也有警察說這樣筆錄做到一半C也會曝光,就這樣公然+私下討論了將近一個半小時,結果C變成檢舉證人~A和B成為販賣二級毒品未遂,沒多久就要求C先做筆錄,做完筆錄趕快走.....將近天亮筆錄完成,轉送分局時,致電分局告知兩人即將送過去偵查隊,在電話中偵查隊發現筆錄有不足或缺少,結果是C的部份有缺少,經過一番折騰警察還是找不到C本人,於是致電偵查隊告知找不到C本人補足短缺的筆錄! ! !

<<<C本身就是安非他命的大毒蟲>>>
疑問:
1,為何C不是執法人員能夠有如此行為   !
2,A告知警方被C打傷,且有明顯外傷,警方解釋因為C不是現行犯,無法逮捕,並且有告知A權利追溯期六個月,但是在查獲現場C突然從B的臉部重賞一拳,當下在場兩位警察和A和A的父親都有親眼看見,當然兩位警察也有大聲斥喝C你幹嘛?C才沒有繼續打第二拳!(這樣不是現行犯嗎?)兩位警察卻在警局說C不是現行犯,也做完筆錄C可以先行離開!
3,執法人員辦案做筆錄前為什麼可以公然和C討論
4,C 的筆錄中有好幾個地方,根本不是事實
以上幾點求律師解困.

                          謝謝~感恩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22 09: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毒品案件,員警在偵辦過程中確實可能有瑕疵,但是是否構成犯罪部分,文字敘述布太清楚,本文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就相關案情詳細討論,並且閱覽卷宗.

2、一般訴訟案件費用6萬~12萬元不等,依據案情輕重而有所不同,僅供您參考.

阿正 103-04-16 03:53

本人上班騎車進入公司停車場,在停妥機車後離開後警察突然出現騎車到我旁邊問我有沒有喝酒並要求酒測(0.37)。

第一、本人並非現行犯,警察可以進入停車場對我進行盤查嗎?

第二、本人當下並無駕駛行為,警察可以要求酒測嗎?

第三、本人酒後睡了約5個小時(晚上6點~11點)然後騎車上班,警察沒有說我可以漱口、喝水再進行酒測。個人意識清楚但剛睡醒嘴巴恐留有很重的酒氣。我是否喪失了我應有的權益?

警察錄製口供前告訴我只要認罪就可以獲得較低的刑責,所以開簡易庭我也沒有申辯(我不懂法律),我是不是被警察誤導。簡易判決處刑書已經收到了。請問我有沒有申訴成功機率呢?我該怎麼做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6 11: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請求法院開啟準備程序,使您於開庭中陳述意見,主張權利;若為法院之簡易判決處刑判決,您對判決不服,可提出上訴救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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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簡易判決一定會判易科罰金酒駕都是這樣,建議你就等判決書下來去繳錢。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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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3-04-19 00:34

大大你好 你目前才剛收到處刑書 還有申訴機會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與你分享協助身邊朋友,處理本類案例的經驗

小熊 103-04-13 22:12

我弟弟是毒品調驗人口,管區大概兩個月就會要他回來一趟,現在我弟弟應往北部工作無法常常請連假,所以聽信朋友的話說不收就可以拖到他有空再回來驗,現在我媽一直逼我不要簽通知單,但是管區今天送達時卻說我不簽是妨礙公務可以以現行犯帶回警局,並發布通緝我弟弟.

 

請問一下我如果真的不簽是否可以拖到我弟弟有空再回來,他現在假釋已期滿了.

警方真的可以以妨礙公務將我逮捕嗎?

我怕我媽媽一直以為只要不簽就沒事,到時候真的觸犯法律.

莫愁 103-04-11 21:16

各位大律師您好:
         請問~A,B,C,三人~A和C完全不熟,後來得知C就是警察線民!B麻煩A開車載去找友人(也就是C),到達地點B下車請A稍等~約三分鐘時間B,C一起上A的車,請A載C回家~車程約五分鐘即到,抵達時B和C一起下車,大約三分鐘A下車至旁處全家便利商店借廁所(步行約兩分鐘),,同時A順道把車鑰石交給B當時C也有目睹,當A走將近至全家門口前就聽到停車處有爭執類似打架聲轉頭過去看時,發現怎一下子多了幾人!A心想還是先走旁一點.這時C快步跑向A衝過來就把A打倒在地上(有明顯外傷),要A過去停車處,後來C在B身上找到A的車鑰始(過程中警方已經從A車玻璃窗戶往內看到安非他命吸食器)陸續又再找到兩包安非他命,B在第一時間已經完全承認都是他自己的!和A無關,之後更誇張的來了,全部一行人都進帶回警局,一到警局C就像當成自己家一樣,一下和警察竊竊私語,一下又到吸煙區和兩三個警察大人聊聊天,順道把A也叫過去並在警察大人面前和A說配合一點,我(C)是針對B,等等我(C)會讓你(A)沒事也不用驗尿就讓你走(根本沒有),接下來就一群警察人員在討論包含所長和C和A的父親,該怎麼辦理這案子,有警察人員說就辦A和B,或只辦A一人,也有警察說這樣筆錄做到一半C也會曝光,就這樣公然+私下討論了將近一個半小時,結果C變成檢舉證人~A和B成為販賣二級毒品未遂,沒多久就要求C先做筆錄,做完筆錄趕快走.....將近天亮筆錄完成,轉送分局時,致電分局告知兩人即將送過去偵查隊,在電話中偵查隊發現筆錄有不足或缺少,結果是C的部份有缺少,經過一番折騰警察還是找不到C本人,於是致電偵查隊告知找不到C本人補足短缺的筆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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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問:
1,為何C不是執法人員能夠有如此行為   !
2,A告知警方被C打傷,且有明顯外傷,警方解釋因為C不是現行犯,無法逮捕,並且有告知A權利追溯期六個月,但是在查獲現場C突然從B的臉部重賞一拳,當下在場兩位警察和A和A的父親都有親眼看見,當然兩位警察也有大聲斥喝C你幹嘛?C才沒有繼續打第二拳!(這樣不是現行犯嗎?)兩位警察卻在警局說C不是現行犯,也做完筆錄C可以先行離開!
3,執法人員辦案做筆錄前為什麼可以公然和C討論
4,C 的筆錄中有好幾個地方,根本不是事實
以上幾點求律師解困.

                          謝謝~感恩不盡

大學生 103-04-08 10:36

客觀事實:本人經由網路認識一個徵求男友的女生(剛滿16),該女生聲稱急需幫助,本人出於好心之下,無條件給予女方數千金錢,零食及優遊卡
以助其解決沒錢吃飯,生活的困境

及後女方說對本人存有好感,並且提出如果本人幫女方繳付數期房租,便願意與本人成為男女朋友,因本人久未戀愛,故答應其要求
及後本人出於一時之色心,向女方提出要有性行為後,才幫助女方繳付房租,女方亦答應本人要求,
後來本人認知到這是件錯誤的事情後,多次婉拒女方,但女方卻多次苦苦相求不放,本人鑑於想與女方成為男女朋友,也不想看到女方因欠租而流離失所,故答應了

當本人與女方發生性行為後,亦應諾幫助女方繳清房租,女方要求成為男女朋友

主觀面:本人當初是出於好心無條件幫助女方,後來是女方需要男朋友和繳付房租,一時起色心才附加條件,
之後也覺得是否做錯,多次拒絕,但不敵女方之相求,但本人之原意只是想成為男女朋友,並且有履行男朋友之責任(細心照顧,助女方找工作等等)

問題:假設有一天女方(滿16卻未滿18)心生反悔,對本人提出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2條之告訴

1.因非現行犯,性交易之證據為何?(留有上述之事實網路對話,但性行為後並無確實證明曾有性交易之言詞)

2.如受警方之筆錄,應如何應對?坦誠自白,又或者堅決主張只是男女朋友之互助關係?

3.因本人是在台讀書之僑生,又可主張什麼權利,假設真被判決此刑責,又是否有緩刑之空間或以罰款抵銷刑期

女方雖然目前沒有要提告,但唯恐女方心生悔意,
故希望律師團能給予意見,詳細回答在下之問題,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們確實以男女朋友交往所發生之關係,當無構成該條之適用,所以應保留您們交往之證據,以免將來吃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8 17: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保留對方自願與您成為男女朋友之相關證據,避免對方提告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如果已經滿十六歲,那麼問題會小很多,建議你先找出你們之間的對話記錄,並保留電話通聯記錄,這樣才能證明你們確實是交往關係,金錢往來不是建立在性行為之上,是你因為愛他而協助他,至於對方怎麼認為不是你能決定的。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官方網站: http:/www.attorneysu.com.tw/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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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崎翔 103-03-31 03:44

各位律師您好
如標題 想詢問關於 網路言論自身陷入被威嚇時應如何處理較為妥當?

原因在某日於臉書社團之某活動(我們人民受夠了!支持線報逮捕現行犯!不再姑息假借學生知名破壞民主法治! 你要參加嗎? 請留言支持!) 內參與討論時,

遇到一位一直以重複的言論貼上即流傳自己理念的網友,

我當時覺得這樣的行為很無理取鬧因此小酸此網友,

 @{與他第一次接觸的第一句話}

"某樓只會複製貼上,表示已喪失思考功能為何不接受治療呢" 我這樣回應。

之後另一位支持的網友也參與其中一起酸那位網友 @[ 不過過程沒有謾罵字眼以及具體對象]。

{這一位網友看了一下他的臉書情況似乎是住在紐西蘭的城市,如果是真的}

@這位複製貼上的網友因此寫下說要我 "小心言論,網路言論自由是可以告的......."

@支持我的網友卻說 "告阿! 來告我啊 ! 看看我的居住地在哪! ....." 這類的言詞

@我回覆支持我的網友  "樓上! 你這樣是把飼料放在明顯的圈套裡讓獵物上鉤耶, 不過就要看獵物的智慧了。 "

@支持我的網友回復 "對阿 也許我翻牆翻得早,應該等他說 年輕人終就是年輕人那句再翻。"

最後卻導致這位重複貼上的網友 公然威嚇說知道我住的地方,這裡請殺手很便宜,.......。

等等的話語  {以下為此網友之公然威嚇之言論}

@  "我不想理你但我要告訴你你住的地方請殺手很便宜耶你不要因為你的言論被人請殺手幹掉我是好心提醒你別惹禍喪生你住的地方我還很熟的說!!"

[ 相關圖片留言之證據已經擷取, 不過沒有對方ip位置 , 對方臉書已被我封鎖 ]

{他會這樣說知道我住的地方的原因是因為之前的大頭貼照 為 "學校名稱+反服貿" 以黑底白字這樣方式呈現,在討論期間有網友搜尋到他工作的地點確實是這樣沒錯。}

@看完後我這樣回復他

"這樣就請殺手想必您的產業事業做很大吧,

是隸屬於某財團嗎

若是財團的人跟我們立場分歧也見怪不怪辣

因為他們只想賺黑錢 ˊ_>ˋ

只是這樣公然威脅好嗎

已經備份證據瞜 "

@此網友這樣回復

"我只是想提醒你 {你備份也沒關係}  請看清楚 !!!!"

@我最後回覆此網友話結束這段謬論 

"這是打自己理念的道德嗎??..."

 

若此罪行可成立,

這樣如此有理性以及素養的網友,想對各位律師領教 我應如何確保自身利益呢

因為是第一次面對於這樣的困境, 證據我方應該怎樣蒐集對我本人比較有利??

這是關於這案件無關的問題, 不過想請教各位律師 像是我這樣的言論有可能會構成什麼罪行嗎

在此先預祝各位律師財源滾滾心想事成 也謝謝各位律師之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言論及您之言論,都尚不至於構成犯罪。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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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你的寶貴意見 103-03-30 21:33

我於100年1月28日遭員警製作不實筆錄現行犯移送 當時檢察官只問有無詐欺他 我說無 再問我前科95.98年 我則與本案無關不回答 他就說羈押 法官也不查就羈押 那2月25日從看守所傳我出庭帶我去搜索 當時無搜索票 我非自願簽下自願同意書 後來檢察官串改搜索時間他帶去前往搜索 拿我以前客戶資料來陷害我  羈押到100年12月13日 直到現在2審判決確定 我將客戶資料簽名合對 明顯訊問筆錄有偽造簽名 而當時開庭我曾問證人說 我哪裡詐欺證人說我哪知道你有無詐欺交給法院來判 審判長則一值干預我詰問證人 直到審判長問某位證人 你當時為何會告他 證人回答我沒有告他 當時我看到受命法官跟審判長講悄悄話  接著叫書記官把這句話刪除 到辯論當天審判長說對證人所說有何意見 我辯護律師說 傳聞證據 審判長說 證人都傳了你還講這樣 辯護律師說 確實被告當時並無在場 案發當時1月28以前我這些客戶曾無提告 是有派出所去叫他們來作證 甚至給他們不當訊息讓他們認為我有騙他們 訊問筆錄 起訴內容待証事實 跟判決內容造假61等人告訴 明顯有出入 再審我該怎麼反敗為勝 他們不知道做證有害到我 更何況案發當時也並無在場 這樣不是算偽證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再審有一定的嚴格條件,但若證人偽證則是一個具體的事證,但應證明證人所述是屬虛偽,此為本件再審之困難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急需你的寶貴意見 103-03-31 02:43

 那公司有合法登記 且沒有行為犯法 能走行政訴訟或者民92條可抵制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22: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再審須提出前審審判中未注意到之事實或證據,具嶄新性及新規性,方有可能再審成功,條件不可謂不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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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漾 103-02-27 23:47

今天下班陪朋友面試員工

約在咖啡廳卻突然被警察包圍

說有某公司報警懷疑我們冒用他們公司名應徵新人

我只是下班無聊陪朋友面試就被警察操下身分證

對方一直說我們是現行犯要告我們

請問我們會有案底嗎?

(他們有註冊商標 但我跟我朋友什麼都不知道)

沈恆 (沈律師) 103-02-28 00:25

您好!您如果只是單純陪同在旁,並不知面試會談詳情,也無參與面試過程,且朋友也能證明確是如此,則您本人應不用負什麼刑責;至於朋友需負何刑責?需有更多資料才能判斷。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貓漾 103-02-28 00:42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您如果只是單純陪同在旁,並不知面試會談詳情,也無參與面試過程,且朋友也能證明確是如此,則 ... (恕刪)

謝謝沈律師您的回覆

我只是知道朋友要面試新人

後來了解對方是該公司派出來的釣魚人員

一直引導我的朋友說對方公司的不好

我略知一二 是有說個兩句對方公司需要考慮沒想像中好之類

但確實不知道也非蓄意冒用對方公司名稱是真的 朋友也可以證明

只是對方死要告我們 很怕有案底

這要起訴是公訴罪嗎?會有案底嗎?

麻煩您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8 09: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您不知道事實生細節詳情,僅為單純陪您朋友面試,可視對方之主張,再為抗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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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瑜 103-02-22 07:29

近日不小心在網上賣XBOX360主機送片子 違法的片 11片

 

被警察釣魚 被特X魔遊戲廠商告我 

 

我該怎辦  我用面交 被以現行犯 抓去

 

被送去地檢署  交保1萬    現在等通知 

 

真是生不如死   我是初犯  還有救嗎  現在失業也無力償還

 

阿茂 103-01-30 21:05

有一個偵查員要調查樓管公司和保全公司及社區有無違法
隨便看到一個人(我)(保全兼管理員),就要求要當場做筆錄
我不願現場協助調查
偵查員就說: 我可是有看到你在執行業務
一副你就是現行犯,不做筆錄,我就玩你

請問我,怎麼辦?
我是現行犯?犯何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1 20: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

全體顧問律師員工

敬祝

新年快樂

恭喜發財

馬到成功

闔家平安

 1.如果屬於現行犯  調查員就可以依法逮捕  他沒有這樣做  身分上可能也是有所疑問   2.你可以請他出示識別身分文件  或是請求發通知單才去製作筆錄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