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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n 104-08-27 05:51

媽媽在八月多的時候被女兒騙去贈與.  且私自帶到有律師的地方簽了過戶.

但是之前就有恐嚇房屋不給她就要殺她.  這部分我可以當證人.

且簽過戶時媽媽說當時她事先也恐嚇過她逼他要簽贈與因為媽媽不瞭解她帶她去簽的是什麼?媽媽說事先有恐嚇她也欺騙媽媽用途
再來原本的權狀是在我們家.  也就是說沒有權狀也無法贈與但是女兒拿她印鑑證明辦理權狀遺失還有騙她給他簽名.  再拿新的權狀跟印鑑證明去辦理贈與但是權狀根本沒有遺失這我也可以作證辦權狀遺失時是在接近七月底    而辦理贈與時是在八月中還有權狀報失要公告一個月且會寄通知到家裡但是都沒有.
辦理權狀遺失贈與簽的文件都是騙我媽沒有跟他說是幹麼的?媽媽基於相信女兒應該不會騙她媽媽說她都是被恐嚇簽的   事實上有其他恐嚇威脅我曾見證過只是都忍耐因為是女兒現在媽媽要拿回房屋該怎麼辦?贈與房屋該怎麼撤銷?媽媽現在痛苦難過我也難過   哪些法條能給予幫助

急需幫助

xun 104-08-27 01:37

媽媽在八月多的時候被女兒騙去贈與.  且帶到有律師的地方簽了.
但是之前就有恐嚇房屋不給她就要殺她.  這我可以當證人
媽媽說當時她也恐嚇過她逼他要簽贈與
因為媽媽不瞭解她帶她去簽的是什麼?媽媽說事先有恐嚇
也欺騙媽媽用途
                                                                               
再來原本的權狀是在我們家.  也就是說沒有權狀也無法贈與
但是女兒拿她印鑑證明辦理權狀遺失.  再拿新的權狀跟印鑑證明去辦理贈與
但是權狀根本沒有遺失
這我也可以作證
辦權狀遺失時是在接近七月底    而辦理贈與時是在八月中
還有權狀報失要公告一個月且會寄通知到家裡
但是都沒有.
                                                                               
辦理權狀遺失贈與簽的文件都是騙我媽
沒有跟他說是幹麼的?媽媽基於相信女兒應該不會騙她
媽媽說她都是被恐嚇簽的但因為是私自帶去沒有其他證人
只是都忍耐因為是女兒
現在媽媽要拿回房屋該怎麼辦?贈與房屋該怎麼撤銷
媽媽現在痛苦難過我也難過   哪些法條能給予幫助
贈與成功但不久前約兩禮拜辦的

小豪 104-08-26 23:56

在別人的臉書上留言一些事實  

(如:請不要讓老人家幫你繳你自已的一些費用   都已經幾歲的人了還要讓老人家一直花錢)

我並能有罵他不孝的相關字眼   或是罵人的字眼 

而且我所留言的內容都是事實  我還可以提出證據

對方指控我罵他不孝之類的汙辱   要告我

請問各位律師  這樣足以構成侮辱妨礙名譽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7 17:1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確實已經涉及公然侮辱誹謗罪。

2、蓋倘若屬於私德,縱使證明為真仍然構成侵害名譽(隱私名譽的一環)

Mr.李 104-08-26 23:01
請問眾位大律師:目前保護令聲請的時間大約多久? 暫時及通常。謝謝
casa6622 104-08-26 20:27

律師您好
我是一個營造工程的承包商,於103年10月份向一家磁磚公司業務訂購了一批磁磚且約定於今年5月交貨。該業務也於103年10月向我收取了50%的現金當作定金並簽名於報價單上以證明收取訂金無誤。今年五月通知磁磚公司業務出貨一直至今都沒到貨。詢問該公司才知與我接洽的業務早就離職了,且於103年10月向我所收的50%定金並未交回公司。再用LINE與該業務對談中,該業務一直找理由推拖遲不交貨(如:庫存量不足需等生產線重新燒製、須全額付款公司才出貨、人不在台灣....等)。等我告知該業務我已與其公司聯絡,且公司已告訴我早該員已離職且款項並未交回公司後。該業務就失去聯絡,手機停話LINE訊息未讀不回。我想告該業務詐欺取財背信是否能成立(其公司已對他提業務侵占中)。請律師不吝提供意見。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6 21: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確實涉犯詐欺罪。

2、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或是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以保障權益,倘若公司在北部可以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啾啾 104-08-26 19:48

我在今天有收到一個法律事務所通知,要我在3天內繳費是之前申辦現金卡未繳款,因為時間久遠,且以記得全部繳清欠款,也未有後續的通知繳費訊息,撥打銀行詢問,因為債權已經在94年轉移債務公司,所以也查詢不到所有的欠款或是繳款紀錄。再撥打?債務公司,告知可以去查詢(債權人清單)進行查詢後確實該筆款項,債務為1萬。而在撥打債務公司進行詢問道之需繳納7萬多,想詢問律師大大,銀行已無法查詢到欠款及繳款紀錄,我要如何才能確認自己的債務? 而在轉讓後也都沒有任何通知及相關的信函,到了10幾年後才告知在92年的債務,還告知除非自己提供繳款證明?(但是銀行也完全沒有申請現金卡或是借款還款紀錄),不然無法取消,且要繳納這10幾年的利息所以要還款7萬,請問我還有甚麼方式可以處理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6 20: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相關的借貸紀錄應該由債權人提出,倘若無法提出,債權提告之後,法院也會命債權人提出。

2、須注意不要任意承諾對方,並且於收到法院通知之後依法提出答辯即可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S 104-08-26 19:21

律師您好:

      近期大伯父與姑姑以侵占背信偽造文書為由向父親提告,認為父親非法取得祖產,現在已經收到警察局通知書,案由:偵辦刑案(第一次通知),警察說要去做筆錄,了解案情。

      不好意思想請問律師,現在大伯父與姑姑是不是已經提告了? ,做完筆錄後,後續是否就是等待法院傳喚? 做筆錄時我們要注意甚麼? 謝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6 19: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大伯與姑姑已對您父親提出刑事告訴,目前您父親將先至警局製作調查筆錄,再至地檢署開偵查庭製作檢訊筆錄,決定是否起訴之,您父親可考慮委任律師,並於警詢、檢訊前,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與答辯之方向和可能之問題,以利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6 19:43

您好,若已經收到警局通知了,就代表父親已經被提告,建議先向律師就相關事實初步諮詢後,再考慮是否委任律師陪同警詢及接下來之偵查程序(會到地檢署),會對父親比較有保障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屬常見之遺產糾紛,對方已提起刑事告訴,所以被告應說明清楚當時遺產的處理情形,當然有些可能需小心之問題,建議與律師討論後因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大伯父與姑姑已經提告

2.如果做完筆錄後, 就會看罪證是否充足, 起訴或是不起訴

3.在警局、檢察署、法院說的話都可以當不利的證據, 只要有一次說錯就容易被認定有罪;在回答之前最好是先跟律師討論過

4.如已經提告, 建議正式與律師諮詢, 了解案情擬定訴訟策略, 也比事後補救來的好

5.如已做完筆錄已起訴, 應委任律師閱卷, 了解起訴之證據資料, 撰擬準備狀與答辯狀, 為您辯護之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泉源 104-08-26 18:14
律師你好,目前家防官替我聲請的是-暫時保護令(暫時保護令中我有選暫時監護權)核發後才會開通常保護令庭,還是要等通常保護令開庭才能提出暫時監護權

一、依家庭暴力防治法16條第2項規定: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核發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第十二款及第十三款之命令。

二、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六款是規定、定暫時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當事人之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行使或負擔之內容及方法;必要時,並得命交付子女

三、也就是說,在暫時保護令的部分也是可以聲請定暫時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的[前面說的第六款一般人就叫它監護權]。

四、你有勾的話法官應該會有注意到,也可以再寫一個狀提醒法官。還有就是你自己本身也要適合監護小孩才行,不然也是有法官裁定維持小孩目前照顧狀況的,這個要特別注意。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天使 104-08-26 18:09

律師你好:

           請問我媽欠銀行錢,而銀行找我清償請問在法律上是否有還款的必要?

           如果還了一家銀行的欠款是不是會導致別家連鎖催討?

          我自己本身有房子,銀行認為我媽卡債的錢是給我買房子的所以打算對           我提告     以上

         懇請律師解答~~~萬分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8-26 18:48

您好!

法律上您沒有幫忙清償義務,但若您願意代為還款,還是有清償效力。 不會因為您清償一家就需負責每一家,但別家債權人也有可能懷疑您房子資金的來源,不過債權人要主張詐害債權仍有相當難度。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林律師 104-08-26 22:34

若您非保證人,您母親在世時就沒理由要您替她還債。另外,卡債是可以解決的,請洽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若符合資格,會免費指派律師替您母親辦理更生清算程序。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輝伯 104-08-26 17:49

各位律師大大鈞安:

     本人於104年8月13日下午2點30左右,發生一起車禍,對方於彎道雙黃線處迴轉,我因發現不及而撞上. 但因本人於上午約11點許,有喝了一罐啤酒,導致酒測值0.16, 且因本人於5年前有過酒駕記錄,酒測值0.67,這次發生這起事故,算是累犯, 警方也開了一張違反道路交通第35條第一項第一款的罰單. 也已移送桃園地檢署審理, 並於8月13日當天夜裡飭回. 本人在分局內.地檢署裡,皆配合認罪,並無吵鬧. 於此想向各位律師大大請教, 在此次事故中, 車禍責任如何釐清, 後續是否等調解委員會的通知? 那在酒駕案中, 我想避免因判刑,導致影響我的工作家庭, 我該如何才能爭取到較好的判決-如罰金,或罰金更低呢? 本人在5年前的記憶, 就已深感後悔, 誰知此次又犯, 故此想請各位律師大大, 給我一些建議與協助.  冒昧打擾之處,尚請見諒, 最後祝律師大大, 身體健康, 順心如意,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6 18: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受傷,可考慮與對方和解,避免構成刑事過失傷害,並同時撰擬緩起訴聲請狀向地檢署請求緩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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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6 20: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受傷,可考慮與對方和解,避免構成刑事過失傷害,並同時撰擬緩起訴聲請狀向地檢署請求緩起訴處分之。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大象 104-08-26 17:36
請問律師,1我當初聲請家暴是警察局幫我送件的,今天送出第8天了,如果我有新事證要補給法院要怎麼補?會影響延長聲請核發日期嗎?因為家防官說我有驗傷單1-2星期就會寄通知書給我及對方 2如果不核發,我們雙方也是會收到信件告知嗎? 3我老婆ㄧ直阻擋推託我看小孩,也不讓我帶他去玩,我該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6 17: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待起訴後,再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及酌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探視權行使之方案及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6 17: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查詢案件是否移送到法院那邊了,倘若查到案號就要給法院,倘若沒有就是給員警。

2、不論核發與否都會通知。

3、普通保護令申請程序中可以要求暫時監護權,或是提起離婚訴訟之後可以聲請暫時監護權

4、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李李 104-08-26 14:25
請問一下律師,我跟我女友是情侶交王有5.6個月了我們有上過床但是我們是親甘情願的重點對方才14歲我22歲我沒有前科他媽媽告我~請問一下我這樣會不會被關我很害怕!!?
你好: 你已經觸犯刑法第227條第3項之罪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係非告訴乃論之罪無法撤回告訴,建議你認罪並請求被害人、被害人父母原諒,賠償渠等損失,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若不幸被起訴,則向法院聲請宣告緩刑,切勿輕忽,以免留下刑事前科紀錄。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6 20:17

建議趕快跟對方家長和解,已向檢察官請求緩起訴之機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一定要與對方父母和解,否則難逃牢獄之災,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吳艾瑪 104-08-26 10:57

律師你好:

如果協議書內裡,前夫應付每月兩萬到20歲,,,

但前夫名下沒有任何產,,就算申債權憑證,,,

但小朋友已滿20歲了,這樣債權憑證,,,還是可以繼續追前夫名下的財產嗎?

 您好,

沒有財產是否有薪資呢?若均無,可能只能道德勸說了...

記得只能追討回溯五年(20歲只能追討到15歲),請盡早處理。

1.您現在比較嚴重的問題是前夫沒有財產收入

2.會建議去國稅局查財產申報, 看是否有薪資或其它收入

3.另外一個考量是, 如果扶養費用索討到的不多, 反而日後小孩子要扶養您前夫, 會建議您計算一下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tudent 104-08-26 10:49
您好,我個人想假設一個私人網站,上面有公開接受捐款的功能(每筆捐款限制為15元台幣)並寫明捐款人不會收到任何商品,捐贈的進款將被用於達成私人的藝術項目。 以證明此事合法,相關機關要求我提供營業執照,但我只是接受捐贈,並無交易行為。想請教律師我應提出什麼證明以確保我是合法的行為? 目前的認知: 根據遺產贈予稅法,220萬以下的捐贈不需扣繳稅。 根據民法規定:此事不構成買賣交易。 根據衛服部的解釋,此事沒有牽涉公益,所以不構成公益勸募。 那非公益的勸募行為有什麼規定嗎?是哪項法律可參考?個人需要備有什麼條件? 本人是非居住台灣的德國人,但次項目會在台灣宣傳,且和台灣的藝術機構有做展覽的協定,所以被要求提出合法依據。是否需要法律意見書?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6 20: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不屬於公益目的話原則上就是營利行為。

2、在台灣網域募款就受到限制,並無不妥。

Student 104-08-26 10:31
您好,我個人想假設一個私人網站,上面有公開接受捐款的功能(每筆捐款限制為15元台幣)並寫明捐款人不會收到任何商品,捐贈的進款將被用於達成私人的藝術項目。 以證明此事合法,相關機關要求我提供營業執照,但我只是接受捐贈,並無交易行為。想請教律師我應提出什麼證明以確保我是合法的行為? 目前的認知: 根據遺產贈予稅法,220萬以下的捐贈不需扣繳稅。 根據民法規定:此事不構成買賣交易。 根據衛服部的解釋,此事沒有牽涉公益,所以不構成公益勸募。那非公益的勸募行為有什麼規定嗎?是哪項法律可參考?個人需要備有什麼條件? 本人是非居住台灣的德國人,但次項目會在台灣宣傳,且和台灣的藝術機構有做展覽的協定,所以被要求提出合法依據。是否需要法律意見書?
yuki 104-08-26 09:42

各位律師您們好:
在8月初的時候,犯人(非台灣人)在女廁所裝偷錄器,隨後被服務生發現,以現行犯送警察局,有多名受害的女生,她們有提告

★ 想請問如果私下和解不成,在法院處理的話,犯人會關多久?在法院處理~賠償的金額大約會多少?

 

煩請各位律師解答

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外國人所為可能構成無故以錄影竊錄他人隱私部位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 

      只有一次竊錄行為先後有多名被害人,原則上僅會論以一罪。

2、和解金額須視個案情形及與被害人協商結果,並非每個案子金額均相同,原則上只要雙

      方同意和解金額即可。

3、因本案行為人為外國人,須注意若遭判處有期徒刑,可能會遭驅逐出境。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yuki 104-08-26 13:53
回覆 林裕智律師 的發言內容:林裕智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答覆,請問像這種和解賠償金可以要求多少呢?

 

kenny 104-08-26 09:36

我姐已離婚未有子女,家族只剩大哥二哥及我,郵局繼承順位理應兄弟姊妹,但我大哥及二哥都幾乎沒有跟我及我姐保持聯絡,連我姐104.08.06過世及104.08.26火化都沒來現場協助我姐辦理後事,驗屍有請警察到大哥住處敲門,但無人回應.二哥有電話告知及簡訊通知,但也無來送屍,請問我要如何幫我姐將錢領出支付喪葬費用

律師幫忙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6 14: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必須由全體繼承人前往辦理,倘若無法,則必須透過法院進行遺產分割裁判之後才有辦法辦理。

李李 104-08-26 03:58
請問一下律師,我跟我女友是情侶交王有5.6個月了我們有上過床但是我們是親甘情願的重點對方才14歲我22歲我沒有前科他媽媽告我~請問一下我這樣會不會被關我很害怕!!?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6 21:46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縱使是你情我願,因為對方未滿16歲,仍然是違法的,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 2、 倘若對方有提告,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大象 104-08-26 02:25
律師好,我老婆在跟我沒任何爭吵下不告而別帶小孩回娘家不回來已經30天,這30天來我請他回來他都不肯,我要看小孩他就ㄧ直刁難或推託,因為她要離婚。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1我老婆於3月時跟我提離婚,是因為她愛上某藝人,常跟他在網路上聊天,她某天跟我聊到該名藝人時有被我偷錄影,影片中他哭著求我讓他走,他想帶小孩去找他。 請相信我,他真的是愛上他,也認為該名藝人也愛上他。請問她這樣,我能聲請小孩暫時監護權嗎? 2我老婆家中有精神病人,小孩在他家我很不放心,這樣對我申請暫時監護權有利嗎? 3因為這期間我有去看過小孩,還被他家人打,我有驗傷申請保護令及暫時監護權,但我還沒收到保護令,現在我手邊有些資料能補件給法院嗎? 4請相信我,我老婆不是裝的,他真的是愛上藝人而提離婚。且他從不做家事,小孩才2歲,每天打線上遊戲,家事煮飯洗衣都是我,都有證據。這些資料我能聲請小孩暫時監護權嗎?因為我真的很擔心我的小孩。 5我老婆在鬧離婚這段時間有故意刺激怒我,還直在我面前提該藝人對他很好,使我生氣對他語言不當,他有偷錄音也去聲請保護令,他保護令會過嗎? 請相信我說的,因為沒看過我手邊證據的人都不相信我說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6 08: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必須分居達6個月或是訴請離婚才能聲請酌定監護權聲請暫時監護權

2、倘若沒有具體家暴事實,家族有精神病史並無法申請保護令

3、倘若是對我方有利的資料可以提供給法院。

4、同前第一回覆內容。

5、要看錄音內容。

6、本文認為您對於家事程序不甚了解,且存有部分證物需要審視,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訴訟為佳。

 

Terry 104-08-26 00:25

律師您好

在判決書的最後面,都會有如"據上論結,本件OOOO為顯無理由。依民事訴訟法第XX條第1項、第YYY條第3項,判決如主文。

若判決書引用的法規錯誤,如上例中是引用民事訴訟法第XX條第1項,實際上應是使用民事訴訟法第XX條第2項

這種情形下,可以做為再審的理由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7 17: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不會構成再審事由。

2、建議可以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判斷要如何就濟為佳。

 

leon456 104-08-25 23:47

請問 請求撫養費的案件中是否有請求不成的案例?

我目前是己離婚五年,離婚前與前妻離婚協議書約定,小孩撫養費完全由我負擔(這五年未曾收到任何前妻的撫養費)

因為多種因素,現在需要跟前妻提出撫養訴訟,己向家事法庭提出訴訟

也己開過調解庭了,於九月中要做第一次開庭

現在收到前妻請律師發一封答辯書給我及法庭,請求法院撤消

答辯書提出種種當時,協議書約定的原因(部份為事實,部份為非事實)

及我收入現在較高對陳述(不過我必需負擔老人的養育費,還有另一子,房貨等多項費用

對於現況,我想了解我該如何做為防範及對於撫養聲請是否有不成立的案件及原因

感謝

您好:

民法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扶養義務不因離婚而受影響,所以您的前妻自對未成年子女扶養義務,而法官則會以雙方身份地位及經濟能力評斷扶養費多寡及如何分擔。

1.要視您在離婚協議書約定時內容怎麼寫, 看您是否於協議書內容承擔前妻對小孩扶養費用

2.您是否依不當得利對前妻提出請求返還扶養費之訴, 請求內容為何?

3.對方答辨書一定是寫對自己有利的部份, 重要的還是協議書內容如何寫

4.法院會依雙方身份地位及經濟能力評斷扶養費用多寡及如何分擔

5.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扶養義務, 所以是否對方有提出您承擔前妻對小孩扶養費用

6.其實對方都已經請了律師, 您的狀況已經不是網路上片面諮詢即可處理, 會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6 15: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針對對方之答辯狀撰擬準備狀加以回應,並為您主張請求依行政院主計處家庭生活收支請求給付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Yn 104-08-25 22:51

律師您好

本人去年底,因網路上購買東西而遭詐騙

本人將錢匯到對方(詐騙集團)寄來的存摺本之後

本來要再領出來,卻馬上又被轉匯到別的戶頭

已經報案 也開過第一次偵查庭(被告當事人也找到了)

但對方敘述當初是因為對方的朋友 需要存摺本才將存摺本借給對方

但是對方的朋友目前找不到人

(也就是被告的存摺本 被詐騙集團利用了...)

近日收到了起訴書

請問 我該怎麼做能才將匯出去的錢 要回來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5 22:57

您好,既然檢察官已經起訴,就可以向被告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5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已被起訴,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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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bee 104-08-25 22:12

律師您好

最近有些債務問題找了警察他們都說幫不上忙

一直叫我們找律師最快,但又說找了又不一定能提告

真的不知道到底該怎麼辦

事情是這樣的 爸爸是開小公司做保麗龍

有一位客人叫貨,到了最後欠了2萬多元沒有還清

電話甚麼的都找不到人了(只有姓名跟停用的電話號碼)

警察說不是詐欺所以他們無法報案,要走民事

另一個客人更淒慘了

20幾萬的款項都沒有給付 爸

爸還被騙了借20萬給他

他拿了張支票給我爸

結果一查那張是別人開給他的空頭支票

加起來也被欠快50萬了

目前還聯絡的到人(只有電話姓名)

但借錢/叫貨完全都不簽名

覺得法律真的都是保障壞人

欠錢好像都沒有方法能討得回來

想請教律師能不能夠給我們一些建議或方法 真的很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支票的部分,或許比較可能構成詐欺,可以先提告刑事,另筆二萬元部分,可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以求快速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5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先向法院非訟中心聲請核發支付命令,若債務人於收到支付命令後20日內,均未提異議,該支付命令即為確定,您即可以該確定之支付命令向國稅局查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並進行強制執行之動作;然若對方有異議,法院會通知您繳納裁判費用後,轉入訴訟程序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5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亦可一併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給付貨款。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您先收集相關證據支票部分如果在借錢的時後對方明知道用來擔保的支票是空頭支票,就可提起詐欺,另積欠貨款部分,可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若當事人未異議確定後,則可持該支付命令聲請強制執行。

Amber 104-08-25 20:44

請問  母親未往生,請律師寫 放棄繼承是有效用的嗎?

或者什麼做法(EX:公證嗎),會達到放棄繼承的效力?

沈恆 (沈律師) 104-08-25 21:26

您好!

繼承權不能預先拋棄,不管找誰寫,都是無效的。 若是不想讓某人繼承,可朝預立遺囑、生前處分財產信託等方式規劃。 若是不想繼承某人的遺產,則等知悉成為其繼承人起,三個月內拋棄繼承即可。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5 23:18

拋棄繼承一定要在被繼承死亡後寫才有用唷!

生前遺產規劃比較常見的方式有遺囑,信託等均可考慮。

小官 104-08-25 20:27

各位律師

我有一筆寬2米長10米的土地,僅鄰4米寬道路旁,42年前政府在未告知及徵收的況下私自作為公設排水溝,42年來我還要繳地價稅,我認為很不公平。朋友跟我說土地被政府作為公設排水溝超過20年就成為即成道路,是無法跟政府求償的,是這樣子的嗎?請各位律師能幫我解答,謝謝。

你好: 請先確定開闢道路或修建水溝時是否曾給予土地使用同意書。 若無,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00號解釋理由書:「既成道路成立公用地役關係,首須為不特定之公眾通行所必要,而非僅為通行之便利或省時;其次,於公眾通行之初,土地所有權人並無阻止之情事;其三,須經歷之年代久遠而未曾中斷,所謂年代久遠雖不必限定其期間,但仍應以時日長久,一般人無復記憶其確實之起始,僅能知其梗概(例如始於日據時期、八七水災等)為必要。」 要判斷排水溝是否有公用地役關係存在,必須先判斷緊鄰的道路是否為既成道路而有公用地役權存在,且排水溝是在既成道路範圍之內有助於維護道路。若都不是不會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你可以請求將水溝填平回復原狀,並將土地返還給你,或是請道路維護機關或國有財產局辦理徵收。 若是具有公用地役關係,不會構成民法上之不當得利,在公法關係上因為現在政府財政吃緊,難以期待編列預算徵收你的土地,要編列預算填補你的損失也有相當之困難。實務上亦不認為受限制之人有公法上徵收補償之請求權存在,所以現在無解。 建議你先跟主管機關協調看看,再視協調結果判斷要如何辦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向政府機關請求徵收,待政府機關回函後,可以試著提起行政訴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似初非初 104-08-25 19:22

各位律師好:昨天我們家收到家事法庭寄送來的單子,由於我媽剛走不久,那我媽那方的人,算是我媽的爸爸媽媽因為積欠銀行債務,但是人皆已死亡約四年之有,那轉成繼承就是我媽那方與我們這方,也有列每個人應負擔多少債務的項目,我想請問的是,我們這方/不是我媽那方,我們可以選擇不繼承放棄嗎?  

你好:

民法第1174條規定:「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為之。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人。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1156條規定:「繼承人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前項三個月期間,法院因繼承人之聲請,認為必要時,得延展之。繼承人有數人時,其中一人已依第一項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者,其他繼承人視為已陳報。」 對被繼承人部分(你母親)你可以拋棄繼承或陳報遺產清冊,對你外祖父母部分你母親已經繼承,無法拋棄繼承或陳報遺產清冊。 你這方辦理拋棄繼承後(你的子女部分也要辦理),已非繼承人,無法繼承遺產債務債權人無法對你主張權利。 辦理陳報遺產清冊後,可以遺產為限度負清償責任,若債務狀況不嚴重仍然可以繼承遺產
沈恆 (沈律師) 104-08-25 20:41

您好!

您母親繼承外祖父母的債務,而您又是母親的繼承人,因此外祖父母的債務可能會轉由您承受。 您可選擇拋棄繼承,就不需要承受任何債務,此應於三個月內向法院辦理。 或者不要拋棄繼承,您也可主張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債務責任,最好也要在三個月內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懷心 104-08-25 18:27

我與前夫在7月14日於法院調解小孩扶養費,約定每月的25日由前夫給付13000轉帳至我的帳戶中,但第一次的日期已到,前夫一句沒錢不給,之後又改口說下個月再給,我要求若下個月給要給付26000,但他說下個月他只給13000,請問律師~法院調解筆錄寫相對人若遲誤二期未給付,其後十期視為亦已到期;這句話是指要累積還是連續二期未給付,我才能跟法院提訴訟?還有若是他想玩一個月不給錢,一個月給錢的手法,我要如何處理他鑽法律漏洞的手段?

 您好,

「法院調解筆錄寫相對人若遲誤二期未給付,其後十期視為亦已到期」,我沒有看到連續等字,所以他八月沒付,九月之後都要付,如果十月又沒付,我認為應該從寬解釋,沒有連續的問題。建議跟他溝通的文字留起來,以便未來聲請強制執行裁定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5 22:45

您好,文義解釋上應是指,若積欠達累積達兩個月,就視為全部到期。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5 23: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積欠達二個月之金額,即可依和解筆錄記載請求全部給付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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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 104-08-25 17:12

律師您好,請由我先行敘述大略概況

我的家人在遠傳電信進行續約時,要求以下兩點

手機通話月租費198元 無需任何手機網路或智慧型手機相關服務

幫我們處理的門市人員清楚我們的需求後,突然提出一個活動方案,詢問我們是否需要

該活動免費贈送300元全家便利商店禮卷

我們確認過是免費,才答應使用她說的這個活動

但當全家禮卷寄來時,才發現她是將我們的198變為

手機通話月租費100元+49元手機網路服務+49元OMusic方案

該OMusic方案就是贈送禮券的代價,與當初在口頭上談好的合約內容不符合

由於簽字當時,對方是拿一個看不到合約內容的平板給我們簽名,簽完後,複製貼上到合約上,但合約內容與口頭上談好的內容不同,該門市人員擅自更改合約內容,我認為不合理

 

如果想立刻更改其他月租方案,會變成違約,要付違約金,但我們想先跟當時的門市詳談,上述這些狀況,對方是否違法?如果違法我們如何應對?想要得到一些法律建議,謝謝!!

你好:

可以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4條、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主張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建議你先向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由消保官處理,無效果再訴訟主張權利。

Roy 104-08-25 18:57

不好意思,想再問一個問題

像這種口頭承諾的A合約,結果卻擅自將我們的簽字貼在不同的B合約

這是否有達到偽造文書呢?

Albert 104-08-25 15:39

律師你好,我現在是一名大學生,在六月多我報名了一家設計補習班的課程,有簽合約,報名費也繳了1000元,說是要審核的資格,後來我也順利通過資格,當時因為要暑假所以沒有暑假的課程,補習班就幫我安排在九月,現在我想要解約,但是補習班說會有一些解約費用,我的問題是,我連課都還沒上,為何會有解約上的費用?請問這是合法的嗎?可以麻煩也提供我相關的法律嘛?謝謝 104/08/25 簡同學

您好:

補習班係在臺中市,依臺中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之規定,學生於開課日三十日前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五,惟補習班所收取之百分之五部分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一千元。二、學生於開課日前三十日內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九十。三、學生於實際開課日起至第十日前,且未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當期開班約定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八十。四、學生於實際開課日第十日起且未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百分之六十。五、學生於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三分之一以上且未逾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二分之一期間內提出退費申請者,退還約定繳納費用百分之四十。六、學生於全期(或總課程時數)二分之一以上提出退費申請者,所收取之當期費用得全數不予退還。」

最近很夯的連鎖赤鬼牛排店,主打平價美味想用餐可得排隊,也因為人多近幾個月常常有顧客上門,趁亂吃霸王餐,趁著店員結帳不注意混在人群裡,沒有付錢就走人,甚至還有女子一副貴婦打扮,竟然也吃霸王餐,還貪心點了加大的菲力牛排,過去業者多半認賠了事,但實在頻繁有的店平均一個月超過5件,業者決定採強硬態度,只要發現霸王客一律報警抓人。

 

吃飯時間餐廳門庭若市,一名婦人站在櫃台前左顧右盼,等著店員帶位,終於輪到她了,點了一份價值350元的加大沙朗牛排,結果卻沒付錢吃霸王餐。

 

牛排店店長:「有一個穿著高檔的婦人,她趁著我們現場人員在忙,還有櫃台大家在忙著結帳的情況下,快速的偷溜出去沒有做結帳。」

 

仔細看這名婦人的裝扮,梳一個優雅的包頭,華麗的連身洋裝,腳踩高跟鞋,看起來十足貴婦樣,不像沒錢的人,結果卻趁亂開溜,而且手法相當老練,當時她看著原本在門口的店員為新客人帶位,身體微側加快腳步往大門走,當時櫃台人員忙著結帳,另外一邊又是排隊人潮,她就趁亂混在結帳的人群中離開牛排店。

牛排店店長:「應該是熟客,因為應該了解說,現場的動線的狀況。」

 

事後店家發現婦人吃霸王餐,調閱監視器要大家看清楚,希望員工有所防備。牛排店店員:「加大沙朗7分熟。」

 

這間赤鬼牛排店主打平價美味,看這個比臉還大的牛排,牛肉紮實再加上麵條和蔬菜,份量足夠深受民眾喜愛,想要吃上一頓得排隊,可能就是人多場面容易混亂,變成有心人的目標,光是7月台中公益店至少有2件霸王客用餐,高雄店平均一個月也5件以上,真的超誇張這讓業者決定要轉趨強硬,只要發現有人吃霸王餐一律報警絕不寬待。

 

新聞出處:http://news.tvbs.com.tw/local/news-612697/

 

作者周俐萱 TVBS – 2015年8月15日 下午6:19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評析:

 

(一)刑法第339條定有:「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二)依報載情形,若行為人本即無消費之真意,卻仍為特定行為,諸如請求店家提供餐飲、勞務等,讓店家誤認其有消費意思並提供餐飲勞務相關利益,則此時即有可能涉犯刑法詐欺得利之罪。

昍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簡介

 

主持律師為葉鞠萱律師(九十年律師高考及格)執業數十年來服務各機關團體,上市上櫃公司,也提供一般民眾最完善的法律服務。處理案件也包含各項民、刑事、商務、智產案件及行政救濟,有良好的專業能力與豐富的實務經驗。

 

我們的理念就是:提供最適當妥善的解決方法保障當事人的最大利益。值得您的信賴,誠心希望能夠為您服務。

 

http://www.alicelaw.com.tw

台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237號5樓之1

電話:02-27057238 

胖鈞 104-08-25 12:31

律師們好:

我想要請問,今天8月25日 星期二,在台中的偵查庭開了一次。

然後結束時檢察官說下個禮拜9月2日 星期三還要再來開一次庭。

今天因為對方沒有來,然後對方好像有請2個辯護律師,但因為律師好像再打其他案子有衝堂所以沒有來。

我想請問律師,因為我只是19歲的大學生。今天是我自己坐火車去上偵查庭。

下禮拜上偵查庭,不知道對方請的律師會不會來辯護,因為我只是學生,如果在庭上對方律師跟我辯駁的話我可能應付不來。  所以我不能請我爸爸代理人一起出庭嗎? 

只能我跟對方和對方的律師一起在裡面偵訊嗎?  壓力好大..

yaohom 104-08-25 12:04

昨天派出所轉了一張妨害風化偵查庭傳票,可是都沒有經過警察的訊問,就要直接去新北地檢署開偵查庭,像這種案子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需要請律師嗎?費用大概是多少呢?

 您好,

通常會先由警方或是偵查隊傳喚做筆錄,或是因為提告的人是直接向地檢署遞狀提告,才會直接由檢察官偵辦。

因為您未說案情,實在無從協助。但去偵查庭的程序大概會先人別訊問,再告訴您的權利(刑事訴訟法第95條),接著訊問案情狀況。

是否需要委請律師您應該心理有數,不管需不需要請律師,已經被檢察官傳喚,建議您至少找時間與律師當面諮詢商談,了解自己的權利義務,以維權益。

若要安排律師諮詢,或是電話諮詢,歡迎來電。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5 12: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妨礙風化的案件類型很多,必須針對您的個別案情進行分析,尤以在檢察官面前倘若講錯話,要翻供不容易,建議可以直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2、費用的部分可以來信或是來電洽商,又委請律師除了費用之外,還要多方考慮,如專業程度、辦案態度等。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您也應先回想您先前的可能所涉犯之事實,以利與律師討論對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收到地檢署的通知後,檢察官會在偵查庭當日訊問您案件經過,該次陳述十分重要,可能會影響日後法院對於事實之認定,為避免您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您於前往地檢署接受訊問前,應先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5 22:50

您好,建議您回想一下可能被誰就何事提告,並將與該案件相關之背景資料蒐集一下,再向律師為初步諮詢,討論可能之答辯方向。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5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陪同前往應訊,並事前討論可能涉及之犯罪情形、問題及回答之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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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敬人 (陳律師) 104-08-26 09:32

您好

  建議您委請律師陪同偵訊

 或至少先跟律師諮詢(沙盤推演)  

 對您的權益較有保障

                                  陳律師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smu 104-08-25 11:49

你好,我被告民事需提答辯狀, 若考慮請律師情況下,答辯狀是否由律師撰寫?若律師回覆不需撰寫, 會不會影響最後判決結果?

 您好,

基本上您委任律師就是由律師撰寫答辯狀,若律師覺得不用撰寫,是否是因為已經撰寫往來多次,都是一樣的內容再繞?

但通常委任律師,第一次幾乎都會撰寫答辯狀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5 12: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下:

 1、現行民事訴訟的進行,律師完全不寫狀紙是很少的,尤其是您的案子涉及土地糾紛,相對來說比較複雜一點,應該會提出狀紙才是。

2、有關於律師的選任,除了費用之外,可以多比較,如是否願意花時間與您溝通、案件分析等。

您若已委任律師,當然由具有專 業之律師撰狀對案情之勝敗較有幫助,需不需要撰狀要視情況而定,而撰狀之好壞當然影響訴訟之結果

您好:

若有委任律師答辯狀當然會由律師撰寫,且通常律師會基於與您討論過之結果撰寫答辯狀,相關書狀當然會影響判決之結果。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律師會幫您擬狀主張權益,一般而言撰狀完也會給您確認,委任律師前可以與律師說明清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黃先生 104-08-25 11:35

律師們你好:  想請問法院移轉命令給第三人公司,是從5月開始扣債務人三分之一薪水給我,但567月都沒扣給我,8月第三人說要先扣5千給我,可是未?債務薪水的三分之一,請問我該如何,是先收五千,還是請第三人補足債務人三分之一薪水給我,萬一9月又沒扣給我或又只扣五千給我,那在這部分,我可以有什麼權益主張,請幫我解答,謝謝!

 您好,

強制執行法第119條規定:第三人不承認債務人之債權或其他財產權之存在,或於數額有爭議或有其 他得對抗債務人請求之事由時,應於接受執行法院命令後十日內,提出書狀,向執行法院聲明異議。
第三人不於前項期間內聲明異議,亦未依執行法院命令,將金錢支付債權人,或將金錢動產動產支付或交付執行法院時,執行法院得因債權 人之聲請,逕向該第三人為強制執行。

建議:若第三人不將三分之一薪資移轉給您,您可以向法院聲請向第三人強制執行。 

黃先生 104-08-25 12:34
回覆 林律師-禹盛法律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強制執行法第119條規定:第三人不承認債務人之債權或其他財 ... (恕刪)

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解答,但第三人不是我債務人,我如何取得對第三人的債權,要先打官司勝訴後,再向法院申請對第三人強制執行是嗎?這樣有點緩不濟急,數額的爭議一定要透過強制執行來?

回覆 黃先生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林律師-禹盛法律 的發言內容:

 

您是債權人吧,第三人是公司,公司是債務人的老闆,這樣對嗎?

公司若不依法院命令將債務薪資轉給您,您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公司。

 

樂咖 104-08-25 06:02

律師你好,日前我在上班途中發生車禍調解兩次都失敗了,已提告對方傷害,想請問對方是外籍新娘她無照車主是否需要負相關責任?然後關於賠償,由於她是外籍名下可能沒有任何財產,是否有什麼方法可以向對方家裡索賠?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以向對方求償,若對方已成年,則無法向其家人來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對方是否要負責任要看肇事當時有沒有過失無照駕駛只是過失與否的參考因素之一,沒有一定無照駕駛的人就有過失,如有疑問可以送至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至於他名下沒有任何財產,您提告後,獲得勝訴判決,可持勝訴判決作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雖然目前沒有財產但是日後對方如有工作則可以扣押他的薪水作為賠償

莫莫 104-08-25 00:22

近二年來為了一椿妨害家庭訴訟來回法院奔波

在2015年一月已判決下來.也起訴該妨害家庭罪三個月刑期可易科罰金.

但在網路上查文:妨害家庭罪,離婚前後提告的差別

想請教: ◎離了婚,還能單獨撤回對前配偶「妨害家庭罪」的告訴嗎?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但妨害家庭罪之罪,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
因此,配偶通常會單獨對外遇的一方撤回告訴,以求家庭的圓滿。
不過,目前實務上認為,如果離婚了就沒有家庭復合的考量,因此,離婚後對前配偶撤回告訴,效力也及於第三者,亦即一同撤告。

 事經:我是被告一方(女/已婚).當初告訴人提告時已和被告配偶離婚,但經他們離婚三個月後提告妨害家庭(在得知六個月內提告),並在偵查期間告訴人對他離婚外遇配偶撤回告訴,但我的部份卻未撤告,卻在一審時法官也判決三個月刑期,而我未離婚,我配偶也對男外遇提出訴訟.

請問大律師們:在告訴人已和外遇男配偶離婚,在法律上來說也已無求家庭圓滿,但他們離婚撤回告訴,效力也及於第三者,亦即一同撤告,但我的部份反而被起訴,是否這部份可跟法院申請取消刑事部份妨害家庭的罪名.或是該怎麼申請比較適當.

你好:

你的情形應為不受理判決(最高法院82年度台非字第380號刑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303條第1款),法院卻誤為有罪判決,此時可以向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聲請非常上訴,檢察總長若同意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會將原判決撤銷改諭知不受理判決。

 您好,

一、按刑事訴訟法239條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就您所提案例而言,共犯(男方)支前配偶告訴人撤回告訴時,已非「配偶」,故依同法後段,告訴人撤回對共犯男方之告訴,應及於您。(告訴不可分原則、主觀不可分原則)

二、再按同法第441條,判決確定後,發見該案件之審判係違背法令者,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得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您的狀況應屬審判係違背法令者,故得向檢察總長聲請非常上訴

三、若有疑問,歡迎來電諮詢。

 

莫莫 104-08-28 01:09

我要主張的是:

當初告訴人提告時已和被告配偶離婚(2012/1),但經他們離婚三個月後(2012/4)提告妨害家庭(在得知六個月內提告),並在偵查期間告訴人對他離婚外遇配偶撤回告訴(2012/5),但我的部份卻未撤告,卻在一審時法官也判決三個月刑期,而我未離婚,我配偶也對男外遇提出訴訟.

在告訴人已和外遇男配偶離婚,在法律上來說,告訴人已離婚提告再撤告,共犯(男方)支前配偶告訴人撤回告訴時,已非「配偶」,告訴人撤回對共犯男方之告訴,效力也及於第三者,亦即一同撤告.這部份是否可申請"非常上訴"

懇請問有經驗的大律師

Ws 104-08-24 23:17

首先,個人服務的公司營運不佳倒閉,個人未拿到薪資,差旅費,資遣費,提前預告工資,及特休未休假,總共約11萬新台幣,此案件經勞動局協調無效已請律師提告,因為公司倒閉律師跟我說要贏這案子不難,可以拿到債權,問題是可能拿不到錢,但可以向勞保局申請工資代償約三萬多台幣,這案子到這裡問題不大,

接下來才是問題

個人在公司服務時,代公司收一張賣廢五金支票,非正常營業收入,但支票沒有抬頭,被我弄遺失,約三萬新台幣,當時因為還在公司服務,所以用個人名義去跑支票遺失法律程序,本打算拿到錢後還給公司,現在時間到了,但是公司倒閉,那我能去申請這張支票嗎?並竟公司還欠我錢,雖然還沒判下來,如果我領了這筆錢,該公司雖已倒閉,我會有被告的可能嗎?

你好:

支票屬於公司所有,你只是公司的員工,並非得享有支票票據權利之人,擅自將公司的支票提示付款或據為己有,可能會構成侵占背信罪。 你若要以支票求償,建議你向公司之清算人發存證信函律師函,說明積欠薪資與代收票據之情形,由清算人處理,避免爭議。
Ws 104-08-24 23:00

一個狀況請教

2012年11月和一友人共同出資37萬元人民幣在廣東開牛肉麵館,對方出資20萬我出資17萬,當時因考量營運意見不同問題所以和對方簽訂「股權轉讓同意書」於2012.11.21我將所屬股權17萬人民幣全數售以對方,並由2012.12.01開始用年息4%複利計算方式給付利息,對方須於2014.12.01前以人民幣連本帶利全數還清.

以上是合同內容,對方截至去年共還了11萬人民幣,今年避不見面又不還錢,麵店由開始營業至今我沒有分過一毛錢,現在也還在營運,只是店在中國廣東,請問律師,這案子在台灣有解嗎?

沈恆 (沈律師) 104-08-25 05:52

您好!

若要提起訴訟請求還款,選擇在台灣或大陸起訴都是可行的,大致需要考慮您自己、證人蒐證的便利性,及將來強制執行的可能性等因素。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如果您那位共同投資之友人是中華民國國民,並在台灣有住居所,縱使您們經營之事業在廣東,仍然得在台灣法院訴訟返還投資

Jason 104-08-24 22:36

律師您好

我有探視權也有家事法院協議好的探視協議,每個月固定給小朋友扶養費,但對方只給看二個小時與協議不同,當小朋友要和我們出去也被對方阻止,然後申請到法院調查,並確定申請強制執行,目前尚未執行

想知道當若對方完全不給看小孩時,而不知道小孩狀況是否好壞,是否就可以中斷給小朋友的扶養

謝謝

軟糖 104-08-24 21:53

您好:已經是第二次收到高等法院的證人通知書,第一次並未到,想請問,民事部份會罰款嗎?民事證據部份不是應由雙方去舉證,法官也說證人怎麼會來,上訴人律師堅持再傳我出庭????

你好:

若無法律特別規定,每個人都有作證之義務。 按民事訴訟法第303條規定:「(第1項)證人受合法之通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法院得以裁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第2項)證人已受前項裁定,經再次通知,仍不到場者,得再處新台幣六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拘提之。(第3項)拘提證人,準用刑事訴訟法關於拘提被告之規定;證人為現役軍人者,應以拘票囑託該管長官執行。(第4項)處證人罰鍰之裁定,得為抗告抗告中應停止執行。」 若你無故不出庭作證,可以處罰鍰並可拘提到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證人若不到場,則法官是可以裁定三萬元以下處罰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