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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英 103-01-08 00:56

一社區共16戶(臨路5戶,社區型10戶,警衛室1戶),同一宗土地申請建照,於開工前分割完成,容積/建蔽率一起計算, 戶與戶皆有相連的共同壁,並請領同一張使用執照.但臨路住戶是產權1/1,並沒有持分警衛室,單獨出入口.

問題,

臨路有2戶將自家頂樓架設廣告看版及出租給電信業者架設電信機房(像貨櫃),經管委會溝通後失敗, 臨路住戶認為無共同持有,故適用"臨路透天,無共同設施設備, 可算單獨之透天,也可自行增建/改建/重建."

試問,

1. 其容積/建蔽率己蓋滿,如於頂樓平台架設機房,是否為增建,可向當地主管機關報請違建拆除?

2. 其相連的共同壁是否可以主張為不可分性之共同設施設備(共同壁有管線),確認該住戶為同一區分所有權人?

3. 如果該住戶,經判定可以不受社區規範, 為獨立之透天, 其住戶之土地權狀坪數與建物權狀坪數不符(建物權狀坪數大於土地權狀可建築之坪數),也未留退縮空間,是否可向當地主管機關報請違建拆除?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若該增建是屬違建,您們當可報請主管機關拆除.

二.集合式住宅亦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而該獨立透天是否為 貴社區之區分所有權人,則應視當初買賣契約及  貴社區之規約而定,目前看起來似有爭議.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建議詢問建管單位,更為專業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當地縣市政府之建管單位通報檢舉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YHChan 103-01-07 20:52

這是父親與兒子在爭執土地所有權的官司

前因後果不贅述

官司起於102年3月

102年4月2日 >>兒子簽寫聲明書說明將土地歸還予父親

(僅親筆簽名,蓋手印,無見證人等)

102年5月19日 >> 兒子將土地和解移轉過至第三者名下(於土地騰本中提及:原因發生日期為102年5月19日,登記為102年7月18日)

102年5月20日 >> 地方法院判決土地歸父親所有

兒子再上訴

102年6月 >> 高等法院判土地歸父親所有

102年7月 >>土地和解轉移登記至第三者名下

102年11月 >> 第三者以該土地銀行貸款2100萬

想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1.土地產權有問題時,如何能進行過戶轉移甚至登記?

2.高等法院已判決土地為父親的,但依上述說明,在土地到底歸誰的? 父親能登記回自己名下嗎?

3.第三者向銀行貸款的金額,由誰償還呢?

其實結論是...父親想把土地登記回自己的名字,該如何做?

 

以上,還請各位大大能幫幫我,解決這位父親的煩惱....感恩!

資訊太少,要看到判決書才能知道真的有效可行的方法是甚麼,訴訟中沒做保全程序,就是有脫產風險,如果第三人是善易受讓,你拿勝訴判決要去登記回來,是沒辦法的,除非可以證明他們是惡意脫產才可能有機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判決雖判決您父親可以取回土地,但由於現在土地已經移轉,則應另行提起撤銷移轉登記,否則光憑該判決仍無法解套,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可對第三人提起所有物返還請求。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RITA 103-01-07 19:25
目前承租土地房屋,但空地與房屋間有一畸零土地屬於彰化縣政府, 由於有房屋走到承租土地必然要經過,因此若無建物,則必須保障我方通行權。 但我們不可能放任該空地之雜草和垃圾問題,是否可依據國有土地代管辦法提出申請代管?需要符合什麼樣的條件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縣政府反應,請求處理。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taihen 103-01-07 07:30

我們住家門口,未經我地主同意(從未簽具同意書),即被私人有線電視公司違法架設有線電視訊號強波器,日前已經請市地政事務所做完土地鑑界,確認該公司之強波器是架設在我的私人土地上(如所附照片,即鑑界右側住家),已經請該公司來做拆除移機,但該公司一直拖延,投訴市政法建管處,該處建議『係屬私權,請逕循司法途徑解決』,故人想依法律途徑狀告該公司違法侵佔私人土地架設機具,訴請限時拆除與佔用賠償

Micro 103-01-06 18:47

各位律師好:

想請教各位律師,目前家族中發生一筆土地的相關糾紛,詳細如下:

家中有一筆土地是兄弟共有 (一人1/2),土地契約皆有,但是地上物的部分沒有實際證明,正當要申請證明時,哥哥已經將地上物已經剷除,目前有拍照存證。

1. 土地已有產權證明,請問地上物必須要為雙方同意才可簽章,如果對方不同意簽章,自己應該如何主張權利?如果對方欲蓋新房,該如何是好?

2. 因為土地糾紛是在外島金門,請問如果要提起訴訟,是一定需要在當地打官司? 需要很長一段時間嗎? 有人說需要一位專業律師以及當地專業代書會比較好?

3. 請問如果要打官司,以這種糾紛來說平均多久才可結束?律師需要具備哪方面專業比較適合選擇?

4. 如果官司打贏了,法院會如何監督對方?對方如果不甩判決結果,又該如何是好?

以上問題,謝謝各位律師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對方要在該土地上蓋新房,仍需經由您同意,若雙方意見均不相同,則可能需訴請裁判分割土地才能解決.

二.土地案件,金門地院為專屬管轄,所以只能在金門提起訴訟.打官司一個審級就需要七八個月或許更長時間,建議仍委請專業人士來處理.

三. 官司勝後,該判決即具有執行力,若對方不理判決,則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7 08: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涉案土地分別共有,各共有人對該土地均擁有1/2應有部分,且其權力及於土地之全部。故若欲利用該土地,須依民法第820條規定,成立分管契約,不得由任一方任意使用該土地。若無法協議為分管契約約定使用,亦無法協議分割,結束共有狀態,各自使用,僅能訴請裁判分割,已結束共有狀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melody 103-01-06 11:45

我有3筆地號與建商合建房屋

ㄧ人ㄧ棟

須先辦理分割土地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是否要先分割,則需先審視您們的合建契約,當然分割後會比較單純,以上希望對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elody 103-01-06 13:33

感謝謝律師

分割對地主影響如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4: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地主之影響,仍需視契約如何約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melody 103-01-06 14:40

 請教律師

分割對地主權益有無最大影響?還是只是分割

 您好:

若要分割應依建物座落之位置來分割,之後才會比較單純,且也應先登記在原地主名下,之後再與建物一併移轉登記,所以您們的契約一定要約明清礎,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elody 103-01-06 17:02

感謝謝律師的回覆.很有幫助喔

chapk 103-01-06 09:27

外公的父親將名下的土地,賣給了一個老鄰居

後來外公父親過世後,外公即繼承到了土地

土地上面,已被蓋了建築物了

當外公收到稅單的時候,還不知道這筆土地在哪裡

後來想了一下,才發現是在哪裡

但是當初賣土地的時候,對方並沒有做過戶的動作

因為對方不願意繳稅

由於年代久遠,外公也就傻傻的一直繳著稅款

就怕打壞鄰居的感情

現在買的那位鄰居,也已經過世,兒子也知道這件事

也不願意繳稅

詳細情況我也不甚了解,畢竟年代久遠

也不知道對方,是否有當初買賣的交易記錄

請問要怎麼處理比較好呢?

謝謝各位律師的回答!

應該也沒有簽買賣契約,那就否認有買賣這件事,請對方拆屋還地

您好建議你可以先收集證據,如果對方的建物也是違建的話,你可以直接打拆屋還地訴訟,但你說法上很重要,必須要主張對方是無權占有,而不能被認定為使用借貸.所以說法上你們必須要好好研究.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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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4: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該地所有權人,可請求對方拆屋還地。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leo 103-01-05 12:04

 

我是我居住大樓的區分所有權人,我有我居住的建物、部份大樓座落的土地、大樓地下2樓共有停車空間的1個停車位之所有權,我向市府申請我居住大樓地下2至4樓停車空間的竣工工程圖,但市府承辦人以我無地下3及4樓停車空間的所有權,拒絕讓我申請地下3及4樓停車空間的竣工工程圖,因地下2至4樓停車空間均有違法變更車位減少法定停車位數量之情形,管委會也放任不管,停車管理費是以車位數來收取而不管車位所占持分空間大小,以致違法變更的人繳的費用不到變更前的三分之一,數年下來短收數百萬元,公共基金嚴重不足,管委會與建設公司之關係人占大多數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通過調高全體住戶之管理費來彌補,造成未違法變更車位之住戶要多負擔「違法變更減少車位短收停車管理費」之不公平現象,請問有何方法讓我可以申請地下2至4樓停車空間的竣工工程圖?查清楚違法變更使用車位者,使其受罰至恢復原狀。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至縣市政府之相關建管單位申請之。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南 103-01-04 17:50

有一農地應搭建廟宇被縣政府判應恢復農地原狀,請問在法律上誰該為此廟負責?

(1)土地所有人(2)廟宇時任負責人(3)建構此廟之人

 

如3人都被依違反農地非農用 裁罰6萬元 是否合理? 是否3人都有權利將廟宇拆除?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6 10: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三人均有權將該廟宇拆除,惟應就最有可能管理該廟宇之人為優先順序。故一次罰三個,似可提起訴願,請求撤銷之。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MY 103-01-02 14:03

甲方與乙方協議,甲方出賣土地於乙方時,須交付10萬於乙方,乙方日後若再行出賣土地時,須交付10萬於甲方。乙方授權丙方負責與甲方接洽買賣事宜與收執10萬,並在乙方日後再行出賣土地後,由丙方負責保證給付與甲方10萬。現因乙方已再行出賣土地,甲方對乙方請求給付10萬,但乙方並無收到甲方應先交付的10萬元,也並無聽丙方說甲方有給過10萬。

1.請問是否可請甲方先提供已交付10萬的證明?

2.若甲方並無已交付乙方10萬的證明,那乙方是否仍須給付甲方10萬?

3.協議書內容提到乙方授權丙方與甲方先收執10萬,日後出賣時由丙方負責保證交付甲方10萬,那對甲方請求的10萬到底是乙方需負責還是丙方?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2 14:4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主張抵銷抗辯,並要求對方提出已給付之證明,兩者可以抵銷。

2、給付義務為乙方,但是丙方負保證責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09: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甲仍應先向乙請求之,若乙無法給付,再向負擔保責任之丙主張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菜頭 103-01-01 18:08

近日跟家人在討論要將房子修繕

然後發現隔壁鄰居的屋頂整個已經超過來我家一大截了

他超過來的地方剛好是我們想要擴建的地方

但是我們不確定他這樣是否已經有過界

另外聽我母親說,當初隔壁的牆有偏向我們這邊。

所以已去申請土地鑑界的文件,10日會有專業人士來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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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界報告出來的話,我能夠做什麼呢?

屋頂超過的話,如果請他們拆除,他們拒絕的話,我可否在重新整修的時候把它拆掉呢?

如果那面牆壁鑑定出來他們是有偏向我們這邊,我該如何處理呢?

要是他們完全沒有意願拆除或者修正的話,我可以如何處理?

可起訴請求拆除,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09: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起訴請求其拆除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閒閒 103-01-01 12:25

各位律師您們好~~

我有件事情想請教您們

我有一間舊房子.六十幾年的老房子.因為有木頭的地方已經被白蟻咬到都不能住了

所以要從建.現在已經打掉了.本來要用水泥建造.但因為金錢的限制下沒有辦法.

現在是用鋼骨結構鐵皮屋的建造.我現在想請問的是.我現在只有土地執照.

沒有地上物執照.因為以前舊房子沒有所謂的地上物.房子現在要蓋好了

我想申請地上物建築執照.不式是否可以.也不知要如何申請.可否請各位律師幫我解答

閒閒 103-01-01 12:16
律師您好 我有件事情想請教您 我有一間舊房子.六十幾年的老房子.因為有木頭的地方已經被白蟻咬到都不能住了 所以要從建.現在已經打掉了.本來要用水泥建造.但因為金錢的限制下沒有辦法. 現在是用鋼骨結構鐵皮屋的建造.我現在想請問的是.我現在只有土地執照. 沒有地上物執照.因為以前舊房子沒有所謂的地上物.房子現在要蓋好了 我想申請地上物建築執照.不式是否可以.也不知要如何申請.可否請各位律師幫我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2 11:26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未申請建造執照而建造房屋,依法可以補辦建照執照。 2、有關補辦程序複雜且需有合格的建築師現場刊驗並製作施工圖等,因此本文建議您就請建築師處理補辦建造執照即可。 倘若還有任何疑問,歡迎來信,以求周詳,謝謝。
102-12-31 17:07
律師你好, 在民國66年時,我先生的父親在祭祀公業200坪的土地上蓋一約80坪的磚造倉庫並取得建物改良物所有權狀。在民國100年其管理者的兒子才知道我們一直在使用此地上物,因此磚造倉庫己重新改建為鐵皮屋,所以其管理者的兒子在民國100年逕行塗銷建物並在102年9月提起訴訟,要我們拆屋還地。 我們曾到地政事務所調閱相關資料,看是否有租賃或買賣契約。但行政人員告知,依相關法令在民國66年前的資料沒有保存或己銷毀。所以我們手上並沒有契約資料。 1) 請問依此情形,我們是否能主張仍有地上權並繼續使用? 2) 雖然房子己重建,但事實存在,當初應有租賃契約,不然我們不會有建物所有權狀。
1.主要還是看房屋是否有使用土地之權限 如果有 對方主張拆屋還地可能就沒有道理 2.使用權限限可能包括地上權 租賃權等等 這部分看你是主張哪一部分 原則上地上權沒有登記 應該就是沒有地上權 3.先去看當時是怎麼興建該建築物 是否有其他證人可以證明 地主有同意使用
阿宏 102-12-31 15:46

你好,

      家族有一筆道路用地,持有1/2有權狀的部分(另外1/2繼承人放棄繼承),土地現在狀態:有3/4有覆蓋柏油供省道使用,1/4位於白線外未覆蓋柏油的邊坡地,下方為國有道路邊坡用地及其他地主的農地.

因下方農地無道路進出,向公路局申請國有道路邊坡,道路設置,若他要開通到省道會佔用家族持有1/4未覆蓋柏油的道路用地,我可主張權利,不給對方使用嗎?

如對方執意侵佔我可尋求哪些法律方式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08: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可提起所有物返還請求訴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藍 102-12-31 10:16
律師您好!請問: 我朋友某甲與其兄弟某乙、某丙三人共有一塊土地,而某甲擁有土地的部分被法院拍賣,已流標二次,請問第三次拍賣時某甲的兒子A(已成年)可否出面應買? 煩請大律師解答,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1-06 23:35
您好!既然是法院公開拍賣,A可以應買;但A表示應買後,乙或丙也會有優先購買權。以上謹供您參考。
小藍 102-12-31 10:14
律師您好!請問: 我朋友某甲與其兄弟某乙、某丙三人共有一塊土地,而某甲擁有土地的部分被法院拍賣,已流標二次,請問第三次拍賣時某甲的兒子A(已成年)可否出面應買? 煩請大律師解答,謝謝!
1.土地屬於共有共有 應有部分被拍賣的情形 2.其他共有人可以主張優先承購權 這部分可以注意 3.至於債務人之子是否可以拍賣 這部分應該是沒有問題 因為拍賣還是民事買賣契約 只要出賣人跟買受人是不同人 原則上不會受到禁止 所以債務人成年子女應該還是可以去應買或拍定
小藍 102-12-31 10:12
律師您好!請問: 我朋友某甲與其兄弟某乙、某丙三人共有一塊土地,而某甲擁有土地的部分被法院拍賣,已流標二次,請問第三次拍賣時某甲的兒子A(已成年)可否出面應買? 煩請大律師解答,謝謝!
可以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11: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A似可購買該土地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藍 102-12-31 10:11
律師您好!請問: 我朋友某甲與其兄弟某乙、某丙三人共有一塊土地,而某甲擁有土地的部分被法院拍賣,已流標二次,請問第三次拍賣時某甲的兒子A(已成年)可否出面應買? 煩請大律師解答,謝謝!
可以,除了拍賣程序之債務人外,其他人都可投標。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1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A似可購買該土地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2-12-31 14:14

 可以

熊媽媽 102-12-30 09:25
律師您好:我是昨晚發問營造土地糾紛相關問題的陳小姐 剛剛有寄mail到您信箱了 煩請指教 感激不盡
您好:已回覆,謝謝
aaron 102-12-30 00:27

請教各位律師
起訴書上的"訴訟標的金額或價額"欄位,因為土地不知價格為多少,是否可以空白?待法院通知來繳裁判費?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空白,法院會再通知補繳,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09: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似可先空白,待法院鑑價後,會再通知進行補繳。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可以先去調閱土地謄本,依照上面的公告現值計算標的金額,如果法院接受了這樣會比較省錢,要不然透過鑑價或是實價登陸行情計算的話,要繳納的裁判費會高上許多,敬請卓參。

熊媽媽 102-12-29 20:37
地號1147土地權狀在公公手上  現在公公在該地蓋房子  此時冒出一位1293號地號擁有者  聲稱該地號坐落位置原應在現地籍圖所示同段1147號土地內之東南側部分,然因地政機關登記錯誤,致1293地號土地位置被登記至1147地號土地西南邊,該1293地號地主在101年10月24日經我公公(1147號地地主)通知到場鑑屆時,始知悉登記不服情事,欲提起訴訟確認其所有1293地號土地坐落位置,然今因1147地號土地登記所有權人(我公公)在該筆土地上興建房屋,該1293號地主則請求我公公停止在1147地號土地上繼續施工建造房屋等,因該1293號地主一直堅持1147地號東南側乃應歸他所屬................該1293號地主願以300萬元為我公公提供擔保,請我公公在法院判決確定前,就以1147及1148地號土地為基地之房屋建造工程,不得有續行建造或其他變更現況.........請問對於這種無理取鬧的提告人  我們到底應該如何解決這個土地糾紛呢?謝謝.

所以你的問題是?

熊媽媽 102-12-29 21:00

我的問題是土地所有權狀在我公公手中  但是對方一直堅稱地是他的  請了律師去法院告我們  不讓我們繼續施工  請問對於這種無理取鬧的人該如何是好?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土地仍以登記為主,目前有爭議者應是地界問題,對方提起確認之訴,無非是要確認地界何在,在訴訟中除非對方有提假處分,否則無法阻止您們動工,但若動工後,判決確定有越界之問題,則越界之建築可能需面臨拆除,若無越界而造成您們停建的損失,則對方需負賠償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確定對方已經提告了?告的內容是什麼?收到對方的起訴狀了嗎?如果真的已經被告了,那就在訴訟中確認土地所有權範圍,至於工程如果你們確定你們站的住腳仍可繼續,越界未必一定要拆,但有支付償金的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依你所述案件已經進入訴訟,只能在訴訟程序上好好攻防,如果沒有把握,建議委請律師辦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09: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已進入訴訟程序,即須準備相關證據資料,針對對方之攻擊與已回應。歡迎您攜帶完整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婉菁 102-12-29 01:29

您好,近日父親因中風想申請國民年金,但因國民年金有排富條款,故欲進行財產分配!目前父親的醫療及家庭支出皆由我們三個兄弟姊妹共同分攤,我們也約定同意將來家產皆由三人平均分配,但因為家裡重男輕女的觀念,父親只願意將財產土地登記給弟弟,想請問是否可以表面上讓父親將土地皆先行登記至弟弟名下,而在登記之前,我們兄弟姊妹三人先行自立協議,將來弟弟所登記之家產須由三方均分,並將此協議拿去公證單位先行公證,此舉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或有何應注意的地方?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的協議是可行的,本件您們應將借名登記列於契約,才能有利將來之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為避免日後徒增爭議,建議可委請律師撰擬協議書,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14: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此為一借名登記契約,似為可行。但須注意借名登記契約之相關規定設計,避免日後發生糾紛。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關於這個案件協議書的內容必須要仔細斟酌

如果要主張借名登記的話,那究竟是誰為出名人?誰為借名人?

依照您的說法父親似乎有「真意」要把土地所有權移轉給弟弟,基於父親對於該土地有完全的處分權,那弟弟只要接受了那他就是該土地所有權人,如果是這種情形的話所謂的借名登記契約就不存在了,甚至日後弟弟可能主張他寫的這個協議書是土地贈與」協議書,在權利移轉前是可以撤銷的,這樣你們就白忙一場了,現今動產價值不斐,相關協議亦請多加謹慎為宜。

敏敏 102-12-28 11:01
您好,本月在大賣場被他車擦撞,卻被警察告知停車場?私人土地不適用道路交通法規,擦撞之損害部份只能由民事訴訟來判定,難道不能請交通裁決所來釐清肇事責任歸屬嗎? 事發經過:(被害者稱A車,加害者稱B車) 進入停車場,B車嫌A車車速慢,欲從A車右側超越,超越的過程B車不慎擦撞A車右前輪保險桿的位置,並將A車右前保險桿拉扯後拖落。 問題1:A車?本人向租賃業者乘租之車輛,因業者已索取營業上損失與維修費用。因是租賃車,本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告還是需透過業者自己提告? 問題2:難道真的無法請交通裁決所釐清責任歸屬嗎? 問題3:本人欲向B車車主提告需備妥哪些資料?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11: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起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如損害相片,修車收據等,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蓉兒 102-12-27 19:00

請問律師:分割土地後有流失想提告.有關訴訟費用怎麼計算.是分得的土地還是流失的土地.還是大家全部的土地地價下去算訴訟費?那訴訟費是由誰付擔呢!敗訴的人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首先,要先確認分割土地後有流失,情況為何?分割前有無流失,若您想提告,有關訴訟費用原則上流失的土地價值來計算,那訴訟費則由敗訴之人負擔,但原告需先繳交裁判費,待勝訴判決確定後再向被告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10: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訴訟費用以流失之土地計算之,由原告先行給付,待勝訴後,再由敗訴之被告賠償之。簡言之,由敗訴一方負擔訴訟費用。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27 14:28

請問一下關於國有土地私人建物的問題
國有土地租約已過期幾天,房屋所有權人為爺爺的名子

土地租約房屋稅籍遺失,由於爺爺失智目前在安養院

詢問財政部和縣政府都說沒有監護宣告不可以申請印鑑證明就無法續租.

由於爸爸和叔叔間的糾紛,導致現在住的地方因為沒有續約變成佔用.

爸爸的戶籍於民國50年就存在,房屋也於民國50年已存在

爸爸從出生就有戶籍在此房屋,但爺爺和叔叔的戶籍都不在此房屋

請問可以直接由住的人由戶籍的人承租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09: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視契約條款之相關規定,歡迎您攜帶完整契約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蓉兒 102-12-26 23:37
請問一下律師:我爸及其兄弟三人分割土地後發現我爸分到的土地有195坪的部份變成溪流失掉了~他們當時在分時沒有先去仗量,直接照著權狀圖直接按比例去分配.現在都簽好名.蓋好印章了.前陣子請人去分介線時才發現我爸分到那塊土地有超過溪那裡.這是大家都不知道的我們土地有到那條溪的部份,那個是我阿公時期20~30年前時就己經流失掉了.現在要請那三兄弟出來協調大家都不願意.我家的意思是把那流失的部份扣除由四個兄弟<含我爸>共同承擔.請他們一個人再讓出48.8坪給我爸.流失的部份四人共有,或分四份.然而這次請代書及劃分那些費用由我爸付又或者他們不願意再分割土地出來的話就照地價一坪多少錢補貼出來給我爸.這樣的部份要告他們會成功嗎?我們需要請律師嗎?還是我們自己去法院提告就可以??還是要怎麼做比較好?請幫我解答一下.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7 09: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您的父親與對方進行協議分割時,該土地已經流失,若非您的父親是遭到詐欺脅迫或因錯誤而立約,似難任意主張協議無效。是否有其他權益主張,恐有待進一步釐清

 

沈恆 (沈律師) 102-12-27 09:52

您好!可以對其他分割取得土地的兄弟主張瑕疵擔保責任債務不履行責任;沒有規定一定要請律師,可以自行斟酌訴訟能力再決定。以上謹供您參考。

可能要朝因陷於錯誤而作分割,要撤銷來主張比較有機會,但有時效的問題,要處理的話要盡快,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7 10: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本文認為於分割協議時,該土地現況已經確立,是否仍有所謂瑕疵或債務不履行,似有疑義,本文建議您應該進一步釐清訂立協議時之狀況。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08: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應先釐清當初協議時土地之狀況,及其他人是否對該土地之狀況了解,而欺騙您父親等情形,應先加以設計問題,蒐集當事人錄音之有利證據,再想辦法針對該協議之效力提出相關方法。歡迎您攜帶完整證據協議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ason 102-12-26 19:27

個位律師 好,

家父在生前(大約8年前)以3筆農地聯合向農會共質押借款$1200萬元.

其中2筆土地,大約在5年前,已分別贈與我的2位兄弟,剩下一筆土地在家父過世後以遺產繼承的方式, 母親繼承(1/2), 我與2位兄弟各繼承(1/6).

我想諮詢的問題是:

1. 在家父過世後, 其中2筆土地的現在所有權人(我的2位兄弟)對於家父生前向農會以該筆土地質借的債務,在家父過世後這些是屬於他們的個人債務? 或是所有繼承人的債務 ?

2. 我的弟弟在遺產繼承1/6的土地後,卻一直不處理其繼承債務的部分. 這一點有可能向法院訴請註銷其遺產繼承土地嗎?

謝謝!

1.債務由全體繼承人按應繼承共同承受,對外連帶負擔清償責任
2.若繼承人未能出面清償該筆有擔保之借款者,銀行也有可能會直接針對抵押之土地逕行拍賣取償。

 

依法是無法註銷土地繼承登記的...

  土地上面如果設定抵押權的話,父親就算是把兩筆土地移轉登記給你們,抵押權還是會繼續追隨著土地而不會消滅,所以債務沒有清償的話土地還是有可能遭受拍賣,今天父親過世以後既然你們都沒有拋棄繼承,那債務還是要一併繼承,只是依照民法1148條第2項規定以遺產的限度範圍內負責就好。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9 16: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民法採全面繼承有限責任制,故您父親之所有遺產債務,您均繼承之,但僅就遺產限度範圍內,對債務責任。超過之部分,無須以您個人財產清償之。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ason 103-01-03 18:5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關於您的回覆部分內容"僅就遺產限度範圍內,對債務責任。超過之部分,無須以您個人財產清償之。" 我要再次詢問的是:

這$1200萬繼承債務是先前因質押三筆農地所產生, 其中二筆在我父親生前已經贈與我的2位兄弟. 我父親過世後農會已同意返回該二筆擔保品而以第三筆土地來擔保這$1200萬的借款. 因為我僅繼承該筆被質押土地的1/6, 在法律上我可以主張我的2位兄弟對於上述因贈與所獲得的利益,以一定比例的方式來清償債務嗎?

 

239 102-12-25 20:51

各位先進大大好

小弟想請一些法拍問題

小弟最近看一件法拍土地,土地部分遭他人建物占用

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

請問如果標下需要哪些動作才能解決這個問題呢?

謝謝!

 

本件建議先確定一下拍賣公告上有無關於此部分未保存登記建物占有權源之記載以及執行標的物是否點交等問題,否則貿然投標,拍定後恐怕會有提告也未必一定能夠解決的紛爭。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8 22: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查循法拍之相關條件,是否點交等。否則即使買下來,恐仍有冗長之訴訟程序。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婕 102-12-25 00:47

我的爺爺上個月往生,我爸爸82年往生

Q1 叔叔姑姑爺爺82年之後我們都沒有往來,爺爺過世後,我們是代位繼承人,但叔叔請代書來我戶籍地,說''死者有負債,建議把印鑑證明交給他辦拋棄繼承''這其中均未出示任何書面資料(負債證明文書、財產清單...)連訃聞都沒拿出來,是否代書來的那天就是''知悉之時''起算日期

Q2 我循線查調出我爺爺確實是有遺產(土地數筆),請問在不清楚財產負債的狀況可否自己辦理限定繼承

Q3如果在辦理限定繼承可行並且辦完後,叔叔他們才出示所謂遺囑,是否就該提告了?

林智群 (klaw) 102-12-25 05:13

你叔叔應該是希望由他們繼承這個遺產,不希望你們參與,

不建議提供印鑑證明給對方,

可以先辦理限定繼承,以確保自己權益,

不過限定繼承要在三個月內辦理,要注意時間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5 09: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補充如下:

誠如林大律師所言,又,因為您是繼承人,因此您可以去地政事務所、國稅局及您爺爺往來銀行,查詢您爺爺的財產狀況。

小婕 102-12-25 22:50

是這樣的,目前我國稅局、地政事務所都已經跑過並且拿到資料,但實在不清楚爺爺生前跟哪些銀行有往來(叔叔那邊還沒去繳遺產稅),若是我跟妹妹先辦好了限定繼承,是不是就可以保障住我們的應繼分或者特留分?

沈恆 (沈律師) 102-12-27 16:21

只要沒有拋棄繼承,就可以保住應繼分;與是否辦理限定繼承無直接關係。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7: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只要您無辦理拋棄繼承,您仍然享有繼承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檬檬 102-12-24 12:15

您好!

本案件是台電設變電箱於他人土地20平方公尺及甲/乙鄰居也占用18及12平方公尺(在同一筆土地上)

問題:

1.若已在法庭上簽立和解書但原告忘了向甲及乙索取不當得利租金怎麼處理?

2.請問不當得利租金計算公式?

3.若和解書內已訂期限使甲乙兩方拆除,則屆時若請人作圍籬那麼甲乙所占用面積是他們或我請地政事務所作鑑界並裝圍籬?

4.若欲與台電談請其拆除變電箱,那麼和解書內該如何詳列保障我的權益不受損害?(已進入一審支付了裁判費 律師費 鑑界費)

5.還是繼續與台電二審?

阿霖 102-12-23 00:11

請問如何行使『土地法定優先承買權

土地為我爺爺和他人持有

最近他人將土地出售(已成交)

我們想要購買

請問如何行使

----------------------
但是在PTT上面爬文又看到

雖然法條說你可以優先承購,實際上你並沒有優先承購權

覺得有點困惑

希望可以獲得解答

謝謝各位

 

優先承買權,對方應該通知你們是否行使優先承買,如果沒有,就有損害賠償的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應先發函通知對方行使優先購買權,土地既然為共有,則對方出售者原則上應為其持分部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5: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先是您有無優先承購權之事由,若您具有優先承購權之事由,您即可主張優先承購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Ru 102-12-19 20:12

家中目前的店面被房東賣出,所以必須換地點,後來有屋主主動來告知願意把他的房屋租給我們。

屋主在租屋後告知可先整理屋子裝潢裝潢好後簽約開始算租金,結果屋子裝潢完畢,屋主告知他的土地侵佔國土,房子違建不租了,可以告他詐欺、要求退回裝修費用和精神與工作收入損失嗎?

沒簽約但是有開幕廣告出去了,原本要先跟屋主簽約,但他遲遲不肯簽約,所以只好先整理與裝潢,不然會來不及開幕。

而且那屋主有在自己房屋外放了一塊10幾年的木板,經過多年的風吹日曬變很爛了,我們不知道是他的情況下把木板清走,屋主說他當初花了5萬買,要我們賠償那塊木板金額。

施工費用收據有作用嗎?麻煩幫忙,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5 16: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房東確實明知該土地為國有地,仍然將違建租給您,並且收受租金,則確實可能涉犯詐欺罪,倘若雙方沒有簽約的話,建議您應該就房東確實有出租之意思的部份蒐證,避免遭對方指摘誣告。如是否有證人

2、倘若房東並沒有收受利益,則恐無詐欺問題,應循民事求償程序。

3、有關該木板的部份,確實有爭議,但是對方倘若要求償必須提出該木價值之證明。

韋哥 102-12-19 12:18

90年甲先提供ABCD四塊地(四塊地權利範圍都設定1分之1,當時公告
現值共650萬)予乙做最高限額600萬之抵押權設定,並於後一年間向
乙共借貸400萬元 。102年乙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 並稱將申請法院
拍賣所有土地,此時公告現值 A-400萬 B-700萬 C-240萬 D-200萬  
唯實際市值AB兩地臨路較為值錢.
請教律師    若法院執行拍賣時 抵押人(債務人)是否有權力或方法
選擇欲提供拍賣的土地,因為我實在不願將AB兩地以法拍價賣出,懇
請指導!!!

原則上債權得針對債務人之任何財產聲請強制執行變價取償,準此債權人得選擇執行標的物,但是強制執行法有超額查封及超額執行禁止之規定,若其中一部分之標的物價值已足以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他部分應停止執行,債務人得向法院聲明異議,請求禁止超額執行。

強制執行法第96條第1項

供拍賣之數宗動產,其中一宗或數宗之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強制執行之債權額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他部分應停止拍賣。」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針對四塊地全部查封,則您可以先聲明異議表示已超額查封,並向執行處說明您願以何塊土地作為拍賣標的,但此說明對執行處並無強制的拘束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9 13: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聲明異議,但法院不一定會採納您的意見,蓋債務人可選擇較容易拍賣之抵押物以順利受償。或您可清償該款項,以便啟封。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黃 102-12-18 10:18

過去因為長輩們不懂自我保護,導致原登記名下的土地權狀被私下轉讓登記給別人(也是家族內),當初長輩身分證跟印章都交給對方保管(要辦甚麼也都告不清楚跟著辦),請問在沒有地籍謄本的情況下(長輩出面跟長輩印鑑都還有辦法得到)能夠查出當初到底轉讓出那些土地權狀(或查出當初個人轉移紀錄)嗎?(我問過地政事務所;說要本人來付印鑑加"土地謄本"一筆筆查,但是長輩也搞不清楚有那些土地,當然也沒有土地謄本)。

還是要找私下轉讓登記的人?但是對方不可能讓我知道!對方搶到手的當然不會讓出!

我的目的不要要討回,而是要釐清過去發生的事情以免影像到下一代

林智群 (klaw) 102-12-18 12:11

 如果連土地地號等具體資訊都沒有辦法提供,沒有人可以幫你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8 14: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沒有謄本也沒有地號,恐怕是很難查出了。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目魚 102-12-17 17:58

您好:
    早年長輩祖父有購一間房屋地上建物有使用權,口頭上說沒有任何證明 但因長輩過世了!此事也就一直沒有辦理了!但也一直居住著約有30年了!
    目前想要將土地購回去查土地所有人是日本人沒有身份證不知是否有方式購買
     請幫幫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8 09: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對該土地似已時效取得地上權,您可待該土地出賣時,依土地法第104條規定: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房屋出賣時,基地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其順序以登記之先後定之。行使優先承買權,加以承購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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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種情形要處理可能不簡單,如果在台北,可以聯絡研究看看是否有解決之方法。

ㄉ一ㄠ。 102-12-17 06:56
我叔叔在20年前以土地貸款借了10萬元 最近才知道土地被拍賣了 變成別人的了 但房子是我們的 本想把地買回來 但對方開價太高 我們無法負荷 請問該如何處理會比較好?? 請問對方能動我們的房子嗎?? 假使叔叔有還款,但是不是直接拿給債權人而是拿給中間人,中間人私吞了沒拿給債權人,這樣要如何處理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7 23:55
tsai 102-12-16 12:32

 請問.土地三人擁有,其中兩人願意將土地劃分並開路,但第三人拒絕,那是否能成立劃分並開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土地共有事件,若所有共有人無法達成協議的話,則需透過法院訴請裁判分割,才能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因為共有土地必須要所有人三分之二同意才可以進行分管,如果對方有超過這人數,他們就可以進行分管契約的制定.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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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6 1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法依民法第820條規定,成立分管契約,依分管契約約定使用共有土地,可依民法第824條規定,協議分割共有土地,若亦無法協議,得請求法院裁判分割共有物,以解決共有物之爭議。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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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ppy 102-12-15 14:38

您好:

       想請問因為我家土地與其他地主尚未分割,目前欲分割,但是發現建地幾乎在我家土地上,其他地主的建地都很少,不足以蓋房子,其他人找代書來與家長輩談,要求我們買他們的建地或是換地給他們,想請問是否這是法律上規定的,因為家裡是務農的,長輩們都不了解這情況到底要怎麼處理,麻煩解答疑惑,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代書提出要求我們買他們的建地或是換地給他們,只是分割方案之一,並無拘束效力,所以若雙方無法達成協議,則應訴訟法院裁判分割,法院會衡酌公平原則來進行分割,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6 10: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協議不拘束法院之判決,若您覺得條件不好,不符合您的需求,或被欺負,佔便宜之感覺,您亦可不同意,而依民法第824條規定:共有物之分割,依共有人協議之方法行之。分割之方法不能協議決定,或於協議決定後因消滅時效完成經共有人拒絕履行者,法院得因任何共有人之請求,命為下列之分配:一、以原物分配於各共有人。但各共有人均受原物之分配顯有困難者,得將原物分配於部分共有人。二、原物分配顯有困難時,得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或以原物之一部分分配於各共有人,他部分變賣,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請訴請求裁判分割。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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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在沒有分割之前,並沒有所謂你家或誰家土地,大家都是所有權人,只是目前誰占用而已,至於要求換地或買地,這法律上並無規定,建議你們直接去訴請分割比較快,且原則上會將你們現在使用的土地分割給你們.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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ㄉ一ㄠ。 102-12-15 14:13

我叔叔在20年前以土地貸款借了10萬元 最近才知道土地被拍賣了 變成別人的了 但房子是我們的 本想把地買回來 但對方開價太高 我們無法負荷 請問該如何處理會比較好?? 請問對方能動我們的房子嗎?? 假使叔叔有還款,但是不是直接拿給債權人而是拿給中間人,中間人私吞了沒拿給債權人,這樣要如何處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