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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ie 101-09-26 14:55

律師先生/小姐 您好

想請教問題如下, 我於8/26約了三組人來看房子, 三組客人看後都有意願想要承租, 但我後來選擇了其中一位林先生並收了訂金NT$2000, 雙方依約於 8/29 以前需簽訂租屋合約, 承租日始於 9/1. 談定後, 本人亦於 8/29 當日, 傳了一則簡訊給對方, 內容是很謝謝對方喜歡我的房子, 也預祝他們居住後平安, 愉快及事事順心. 並且提醒對方,於8/29簽約,並於簽約日對方仍須交付兩個月的押金以及9月份的租金(屆時會扣除定金2000).

之後, 於8/28有接到對方來電,回撥後對方未接, 我於當日8/28傳訊問對方是不是有找我. 但對方仍未回電. 接著 8/29 接到對方簡訊告知要改為9/1簽約(也就是簽約日就等於承租日).

爾後於8/31晚上接到對方來電告知無法承租了並要求我要退回訂金2000.但我告知對方,定金無法退因為是對方無法履行當初談定的租約且我也損失了一個星期甚至以上的時間須再找房客. 對方態度不佳且放話要告到消基會. 剛剛接到消基會電話說要將對方的信件轉給我.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們, 我知道我應該站得住腳 ( 民法248/249). 但我如收到信件後, 能怎麼處理呢 ? 對方如一再騷擾, 我能告他嗎 ? 謝謝.

小東 101-09-12 23:18

你好.我媽租了一間房子給2位學生.今年9/2到期.結果房客租約到期把東西弄壞了(大門的鎖.衣櫥跟房間門都破掉或掉下來.連浴室的玻璃跟窗戶都破掉等...我都有拍照)在9/2要交還房子時.他們允偌要修理恢復.結果過好幾天了到現在都不處理.我昨天(9/11)想說去看看處理得如何.結果又發現冷氣都沒關.打電話問他們才說5號有進去看要怎麼用.等於冷氣白白開了好幾天.真是覺得生氣.請問我該如何是好阿?.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拜託麻煩一下.謝謝

ps.聽人家說要寄存證信函.但是我不會寫.如果要寄的話請問有範本嗎.是要寄到他們家還是學校?他們還有押金13000.但我請人估了一下.修復大概要30000左右.麻煩你們幫幫忙了.謝謝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12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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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東 101-09-13 23:59

嗨嗨~~我今天把存證信函寄出去了.再來是等他們聯絡嗎?那如果都沒連絡怎麼辦呀.我需要報警還是要再做甚麼動作嗎?....謝謝

恩恩 101-09-06 23:01

如題...在下與另一對室友在今年七月初時與房東簽了租約(租約為我和另一女方的名字)押金的部份是一人出一半....簽約的期限為一年...但到最近...因為另一對女方的個人問題...強制終止合約搬家....而針對可能因為租約合約違約的情況造成的押金沒收....對方表示不干他的事情...想請問一下律師問....為此我可以主申因為對方個人原因而造成我方押金也連帶沒收而受損提出損害賠償嗎?除止之外...我是否還有更好的方法可以主張我自己的權利因為他方的決定而受影?去主張損害賠儅呢?(因為我覺得調節委員會對他們好像沒有什麼用)

恩恩 101-09-06 16:04

如題....在今年七月初時與另外一對室友同租.....平均分攤一間房子的錢..
對方住套房....我和女友住雅房.....也協調好房租他們多付五百(因為是套房)
押金的部份則一人出一半...期約到期之後...退回來的押金再除以二還給
彼此

但因為對方一些個人的因素...(個人情緒)所以三番二次要求搬家
而對於押金因為提前與房東解約的部份不能收回...則回應不干他們的事情

想請問律師們....那我們平均分攤的押金...在法律上是否有權利提起損害賠償?(因為他們個人的因素搬離而導至我們的押金也無法拿回)

另外..因為不想走到用法律的方式...試問有沒有更好的方法可以拿回我們的押金呢?
謝謝各位大大的知識提供

 

若您們是共同簽訂一份租賃契約,因此共同負擔押金;由於對方提前終止租約而導致出租人扣除押金,基本上可歸責於對方,您可以依請求對方給付平均分擔的押金。 您可以先和對方商量,若仍無結果時,再向聲請法院調解,如果仍無法成立調解,則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給付。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大元 101-08-28 19:29
房東在一開始說房子是他舅舅的 後來我們得知原來房東是二房東 且我們承租的店面每逢下雨就漏水 通知房東處理 他都回答弄好了 但是遇到下雨或颱風就一定會漏水 房東但一直不處理 所以我們就不付租金 但是有兩個月押金再二房東那裡 但房東一直拖 現在說我們不付租金 他就要讓我們斷水斷電 那我們該怎麼辦

 

雖然對方是二房東,但二房東和您之間有簽訂租賃契約,所以二房東仍負有保持店面適合使用之義務,而應該處理漏水問題。若對方並未處理漏水問題,導致店面難以繼續使用或是造成損害,您可以先寄存證信函,要求對方處理漏水問題,否則將終止租賃契約、減少租金或是請求損害賠償。如果再置之不理,則就只好請來人修後再為扣除房租或者解約搬走了。

(參照民法第423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101-08-18 01:49

之前有租賃房子 簽約了 後來因為一些原因無法租

在協調後 扣掉兩萬租金 本票及一份租約還給我們

房東今天打電話來 說電費一萬多塊 要我們找上一個房客

不然將拿我的房約 上法院提告

但是 水電費 是上一個房客所欠的

他也扣掉了當初的押金 兩萬

我們也有再多給他四千

請問當遇到這種問題時上法院該如何處理

543 101-09-09 19:44
回覆 零 的發言內容:

之前有租賃房子 簽約了 後來因為一些原因無法租

在協調後 扣掉兩萬租金 本票及 ... (恕刪

 

噫~~前房客水電費怎麼會是你們在繳  在房子租給你們之前 就應該跟前房客結清

依客觀角度來說 責任不在你們身上 所以這房東上法院一定是敗訴

還是說這前房客是你所認識 而你是接這前房客約續住 

那這樣又另當別論 因為房東是認房認約不認人

就好像從台北a坐計程車 b是a好友在苗栗上車 a在台中下車 最後b在高雄下車 計程車當然收從台北到高雄的車資 

Joanne 101-08-17 13:29

目前已積欠租金3個月,且承租人已經找不到人,但有承租身份證影本(有押金2個月)
傳統租賃合約中有個乙方連帶保證人還有再進出使用房屋
且不願支付房租
請問
1. 這個乙方連帶保證人跟屋主有合法租賃關係嗎?
2. 還是只有清償承租租金的義務?
3. 需要積欠租金多久才能終止租約?
4. 若他幫承租人支付房租後,租約就必須繼續嗎?
5. 若終止租約後屋內若還有物品,屋主需負保管責任嗎?
因為乙方連帶保證人態度非常惡劣,且要去收租時還推拉屋主差點受傷
請他搬遷又不願意,所以現在希望把房子收回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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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anne 101-08-17 13:55

感謝 謝律師的回答:
另外請問謝律師,我們的房屋租賃契約書沒有特別載明積欠房租多久可終止租約,所以就我所述之情況,我只要寄存證信函承租人及乙方連帶保證人,若還是沒有回應就即可終止租約嗎?
終止租約後屋主就可以合法開鎖及進入屋內清運嗎? 需要再去法院嗎?

您好,

      1.承租人的連帶保證人並不算是租賃契約承租人,只是有繳納租金的義務而已。建議您可先發存證信函告知承租人以及連帶保證人,表示因為欠繳租金已逾2個月,將依法終止租約,並請求連帶保證人繳納欠繳租金

      2.因連帶保證人並非承租人,其不得擅自進入租賃物內,但屋內承租人的物品仍然不可以自行移除,須向法院訴請承租人返還房屋,勝訴確定後強制執行才可以移除屋內承租人之物品。

Joanne 101-08-17 15:20

感謝 劉律師回答:

所以租賃契約書我這本是只有簽訂承租人姓名,但對方那本卻私自在承租人下面添上公司名稱,並在租屋處成立公司,並且說公司負責人由承租人改為乙方連帶負責人,所以承租人自動變更,契約照舊沒有差,租屋處還有聘請人員於上班時間常駐,這說法、作法本身就不合法嗎? 我只須依照屋主原先這本契約存證信函就可以了吧?

 

依您的敘述,乙方為連帶保證人,而非承租人,除非雙方另有合意成立租賃契約,原則上乙方和出租人應無租賃關係。 乙方連帶保證人所負之責任,係就承租人因租賃契約而未給付之債務,連帶負清償責任,例如未給付租金、損害賠償金或是違約金。但該連帶保證人是不得使用房屋的,所以如果對方使用房屋未支付對價,已屬民法不當得利房屋所有人得向該保證人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並基於房屋所有權,要求返還房屋(與向承租人請求租金不同)。 承租人未給付房屋租金達2個月時,出租人可定期限催告承租人給付租金;如承租人未於期限內給付租金出租人即可終止租約。如承租人未交還房屋,可訴訟請求返還。如係保證人占用,則亦須以訴訟請求排除占有。 若第三人替承租人給付租金,仍產生清償租金的效力,原則上租約即應該繼續。 當承租人在終止租約後屋內留下物品時,如承租人仍未履行租約債務出租人即可對屋內物品享有留置權,取得留置物之所有權,以作為受償。若對方已履行所有債務,卻留下物品而未取走,由於對方仍擁有物品之所有權出租人不應直接丟棄。但終止租約後,在屋內留下物品,已侵害出租人之房屋使用權,故出租人可向承租人催告於期限內領取物品,否則將不負保管責任

(參照民法第440、445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Ennis 101-08-14 22:38

我是房客租約到期。房東押金未還給我。所以我的鑰匙還沒有還給房東,這樣子我扣留他鑰匙有違法嗎?要怎麼使他還我押金存證信函要怎麼寫。

 房屋租賃契約期滿後,基本上出租人應返還押金承租人,承租人亦應返還房屋及鑰匙給出租人。如對方不返還押金,您可以主張同時履行抗辯權,待對方返還後再歸還鑰匙。致於存證信函內容,應表明雙方房屋租賃契約已終止,且承租人並無其他債務,催告出租人應於期限內返還押金,否則將提起民事訴訟即可。

(參照民法第264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胖小熊 101-08-09 22:42

原某公司負責人A先生、保證人B先生與我簽訂2012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的廠房租契約

7/25 A先生以公司更換負責人為由,要求重新簽訂租賃契約

7/26由C小姐、保證人B先生與我重新簽訂契約,並於契約註明原契約於7/25終止 (因會計師建議於新契約加註,才不會造成所得稅重複申報)

(我方留有二份契約)

8/1上午 B先生要求我提供房屋稅證明,讓他去申請變更公司負責人

8/1晚上 B先生告知,因公司股東重組,故8月租金跳票

至今尚未給付租金,目前所得知消息是有意終止租賃契約

問題:

1. 終止契約時,是口頭說說,還是需要簽什麼文件以示證明呢? 因為依照契約規定,加上8月份租金未給付及提前終止契約,我方想沒收2個月押金。 

2. 以目前來看,若是租金未給付是該跟C小姐催討,還是A先生呢?  當初他們是以更換負責人為由,要求重簽契約,但重簽後沒幾天就跳票,我是否可主張後來簽訂之契約無效? 另外,8月份支票是由A先生開出,會不會因重訂契約而無法跟A先生催討呢?  

3.若是承租方不願給付租金,亦不願歸還廠房,我該如何處理呢?

(1)8月寄存證信函催告給付租金

(2)9月再寄存證信函催告給付租金

(3)10月寄存證信函要求終止租約,並限期搬遷

但這樣會拖到10月才能處理,加上承租方有於廠房內架設辦公室..等,我若不願意再經法院審理,可以請里長或警察陪同直接進入廠房清理承租方之物、變更大門設定嗎? 

 或是有其他的方式更快更加合適呢? 畢竟這租金是媽媽的生活費來源,若是拖太久,擔心媽媽會受影響。

 

感謝律師大大的協助,謝謝

Ricky 101-08-03 08:58

請教大律師...

仲介幫我出租一店面,付了半個月佣金,但承租方只使用一個月因故不續租,承租人認為我給付了一個不適合他用的店面,所以現在打官司中,承租人要求返還全部押金...

請教仲介佣金已經付了,仲介雖認為我沒有過失,可是我可以跟仲介請求返還佣金嗎? 現在還要面對民事官司,或是等官院判決後,是不是我們的疏失才能請求仲介返還佣金呢?

tks.

 建議你可以告知房仲參加訴訟

 如將來你確實需要返還租金及押租

 你比較容易跟房仲取回報酬

Ricky 101-08-03 10:42
請教張大律師...
仲介已知悉被對方提告要返還押金了,仲介說願意出庭作証。
請教..
      1.何謂參加訴訟? 是請仲介一起做被告嗎? 
      2.請求仲介佣金返還是否有期限?
THANKS.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建議你可以告知房仲參加訴訟

 如將來你確實需要返還租金及 ... (恕刪)

 

是否能請請求返還佣金費用,需視契約內容而定。若仲介契約規定仲介應擔保交易成功才能收取佣金,您就可以依契約請求返還佣金;如果契約內沒有擔保交易成功的話,您並不一定能請求返還佣金,因為仲介契約通常不擔保交易成功後,對方一定執行契約,只要促成交易,即可收取仲介費用。 參加訴訟,是讓有法律上利害關係的仲介一同輔助您進行訴訟,例如一同進行言詞辯論等;法院訴訟的原告和被告依然是您和承租人,並沒有不變。其實仲介只要當證人,就可知悉當初您並沒有違約,對您是有利的。 請求返還佣金屬於民法一般時效,長度為15年,時效自可請求的時候開始起算。

(參照民事訴訟法第58條;民法第125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鍾小如 101-07-30 11:57
之前租屋要退租了 想拿回押金 不過聽管理員說 房東常用拖延戰術 不退押金房客 我朋友打去給房東 房東也是說他人不在 會在找時間回來 給錢 如果房東真的是用以前那一招我該怎辦
還是先寄發存證信函通知 如果仍不願意歸還押租 可以聲請支付命令 透過司法途徑解決
Mandy 101-07-28 15:23

你好~想諮詢以下問題

問題緣由:

當事人為租屋者,但因遭先生家暴而離家,先生因而燒炭自殺,警消人員破壞門鎖救人

房東聯繫當事人要求賠償門鎖,但門鎖是因先生因素而被破壞

目前

租屋簽約半年,尚未約滿,但因先生燒炭而遭房東拒絕再租屋、要求遷離及賠償門的修繕

押金7千元

請問可以如何請房東要求先生賠償?還是毀損部分仍須由租屋簽約者負責呢?

 

林智群 (klaw) 101-07-29 00:53

租屋簽約,你先生是合理的使用房屋者,你先生導致的損害,你還是得負責

您好,

      因為實際簽約者是您與房東,您先生是經過您同意住在房屋內的使用者,所以對於您先生的行為您還是得負責,在您賠償房東之後再轉而向您先生求償

Ayu 101-07-23 01:47

您好:

請教一下,房客和我簽約當時是星期日

並叫我星期日叫搬家公司來把他不需要我原先附的家電都搬走

也由我支付了所有搬家公司費用

他說星期一會把租金押金匯給我

卻到了星期二都沒匯錢,也沒連絡

經我催討,他只付了一半的搬家公司費用

並且我因為他的合約,把原先要租房的所有房客都一一推掉了

現在也因為被他合約綁著而無法出租

對方卻不理不睬

再這樣下去,我的房貸付不出來,房屋快被查封了。

不知道該怎麼辦,請救救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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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7-21 14:32

辛苦的律師們您們好
我目前還在大學就學
我想請問題是
因為我原在A大學就讀 然後我是在學校附近跟兩位同學共租一層家庭式的住所
我們從去年的九月入住 然後簽約是一年整 然後我們用的租賃合約書就是一般坊間的契約
然後押金是兩個月的租金
價錢是一萬整 我們是各自分配租金 我的部份是3200元

可是我有參加轉學考
在考試前以為自己上榜機率不大 又面臨學期結束 在房東催促續租的詢問下
於是六月時我也跟其他兩位同學一起續租一年

但最近考試放榜 我考上了我也會去讀
我想請問的是  我可以單獨就不續住 然後只付我兩個月的押金6400嗎?
我最疑問的部份是 當初契約書上有載明每個月租金一萬 然後押金是兩個月的房租
可是在簽名的部份 我們三個人都有簽名蓋手印 所以不是只有單獨的一個承租
這樣子 我還能夠單獨付我那部份的押金退租嗎? 

小許哥 101-07-20 11:01

五月份在台北開會,當中接到現任房客電話,想要租房子希望可以在5/23先讓他搬進去,當中覺得很有誠意,說電話時也很客氣,不疑有他就他應,這時才是惡夢的開始5/25日回台中要約時間簽約就開始說工作很忙沒有時間跟我約6/4日,結果又說有是沒辦法改6/15,我先將合約書放在管理室請房客先寫好6/15我直接去哪就好,哪知道我15日要去拿都還沒有寫,當下我就請馬上寫,這時要跟他收押金租金時對方說要問他先生,我也很白痴的答應他,結果押金到了7/6才給,當中說了很多理由,也就不一一說了,租金是在每月5日需要匯到我的帳戶這是對方要求的,又是一堆理由說好7/15要把錢匯到戶頭一共是2個月租金又是理由在今天管理室打電話給我說有錢放在那叫我去拿結果只有一個月,當下我就超不爽馬上打電話給他,又是理由在忙等等打給我又沒下文,敘訴完,在5/23他們就入住,但合約是6/5開始一年,在6/5~7/19我只收到押金跟一次的房租,我已經受不了剛中的需要一直催討,是否有辦法可以要求對方搬走,如果沒有辦法要對方搬走是否可以在合約書中加入限定每月5錢交租,未如期合約自動解除,房可限期要求搬離等自定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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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毅 101-07-12 16:39

律師您好:

我是位於師大夜市開店做生意的,我當初租賃一間店面生意很好有賺到錢,於是我擴點了

但資金上不足,所以把第一間店面轉租給下一個承租者  但合約上也是我的名字也就是說

我變成二房東,但是我完全沒有多賺錢,但時間過去半年後。我的房客撐不下去因生意差想要談降租金,但我沒有空間  因為我沒賺他   。但是當初我是為了周轉資金才會放掉這間店  利用我承租者的押金來周轉。所以我沒辦法降租金給他  然而我和大房東是擬1號付租金10萬元,而我的房客是擬10號付租金。我們都是收三個月的押金,我的房客已經遲繳第四個月其中一個月還是用我這邊的押金扣抵一個月,但這個月他還是一樣沒付  然而他付不出來  我也付不出來給我的大房

我的大房同意我,把我的房客可以將租約轉到他那邊  中間就沒有我  但是前提下這個房客要準時繳款  或者開月票給他,我的房客不但不同意還要求降房租,這個月的租金也不繳都12號了  然後一直說要用押金租金   ,但是他信用這麼菜我的大房根本不敢讓他這樣做,但房客又賴著不走

明明已經可以沒有我的事  我沒有賺錢  卻要這樣搞 我已經很負責把大房和房客談攏 但我的房客得了便宜還不賣乖  請問我該怎麼做

我想請問律師

1.大房可以主張不要用押金抵扣租金嗎?(因為大房怕房客突然跑掉)

2.如果合約還沒轉到大房那邊  ,那如果上法院我的責任大嗎 因為畢竟是房客繳不出錢

3.如果房客繳不出錢  可以主張什麼叫他搬走??

4.大房說最爛的方法是他寄存證信函給我,我記存證信函房客。我不想搞成這樣好複雜,請問這樣我會有什麼法律責任呢?

 

Ms.Yeh 101-07-11 20:28

各位律師好,我在五月時和舊房東簽了租車位的合約 (用租屋合約書簽訂,也未公證)
每個月一號轉租金,結果在六月底時,舊房東電話來叫我轉到
他的郵局戶頭(原中國信託),要給媽媽當零用錢的。
我準時在一號轉帳後,新房東忽然打來 (舊房東完全沒有提及賣屋一事)
問我舊房東有沒有告知他已轉賣並給我新房東帳號?
現在舊房東完全關機也連絡不到人
房東今天打來說要證明給我看他的房契,並要我由下個月轉租金給他
但是押金的部分舊房東並沒有給新房東,新房東卻說押金的事
叫我自己和舊房東聯絡,只要我繼續轉租金給他
房東也說他發了存證信函給舊房東了(舊房東積欠房東債務),但一直沒有回應,舊房東的戶籍還是在剛賣出的房子上,所以即便我發存證信函也沒用了,他也收不到。請問我現在應該怎麼做? 我只想要要回我的押金,但現在她已經完全失蹤。該怎麼辦? 非常感謝您一字一句的回覆,對小人物的我們有非常大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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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Yeh 101-07-12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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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尼 101-07-06 17:30

律師您好:

小妹我於2012/4/1房屋簽約完畢

租賃期限為101/09~102/02

已繳交押金5000元

因暑修6月底搬入至7月初(房東說寒暑假不包含在簽約期限內,所以只須繳交電費及第四台的錢)

房東曾說過有任何房間內問題可告知他

曾告知他水壓太小及浴室天花板少一塊,他卻告訴我頂樓水壓本來就很小,之後就沒著落了

前幾天看過朋友租的房子,比我租的貴個幾百塊設備全部都是新的,讓我決定搬出租屋

請問律師,因契約時間為開始,我想退租,給房東押金房東是否能全額退回???

是否須賠償違約金呢???

是否能請律師盡速回應我的問題,謝謝您感恩!!!!!!!

蕭蒼澤 ( 蕭律師) 101-07-07 11:44
回覆 維尼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小妹我於2012/4/1房屋簽約完畢

租賃期限為1 ... (恕刪)

 我想因為也有使用的事實

因此可以斟酌一些給他

至於違約金應該不必

因為房東也無意改善

同時也承認有此問題

謝謝您的提問

hun 101-07-05 22:50

您好!想請教一些問題

近日因工作關係要搬遷  與房東租任契約已滿,未在一個月內告知房東將要搬遷

因此房東緊咬我們未提早告知,故要求我們仍須繳納本月份租金,原預7/6日搬離開這樣我們不是很吃虧嗎?並且房東扣押5000塊說要抵扣水電,請問這樣房東是對的嗎?是否可爭取房租不需繳滿一個月及是否可立即拿回原本的2個月押金

(1)依您的敘述,您與房東租賃契約期限已滿,所以租賃契約應該是定有期限的。因此當租賃期限屆滿時,租賃契約即告消滅,您並不需要提前告知房東將要搬遷,而且房東只能收租金租約期滿為止。

(2) 如果在契約中已經約定好水電費的負擔方式,就要按照契約內容來處理。對方若是另外再扣押5000元來當水電費,而有違契約約定的話,就是不合理的。當對方不合理的扣住押租金,您是可以向對方主張返還的。所以房東如果還是堅持,就可發存證信函來請他返還,如果還是拒絕,則只好以法律程序方式(發支付命令或起訴)處理。

(參照民法第450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優優 101-07-03 23:10
律師您好 是這樣的,首先呢我媽媽她是房東,他有租出一間房間給房客 可是合約到六月底就到期了,本來都跟房客講好了,但他卻突然說要到7/22號才能搬走 而且從7/1~7/22這段期間,她不肯付房租,更不用說水電費!!!!! 重點是她押金也沒了 他就這樣賴著不走,警察說這是民事的問題他們沒辦法參予頂多協助和解 但那房客就是不搬走卻又不付這22天的房租跟水電,還叫我們一直去法院告他 她說反正等法院通知下來也要一個月到時候他也已經搬走了,態度相當惡劣 難道就真的拿他沒辦法???有什麼辦法逼他就範嗎!? 很怕他破壞房子,或是把房子內不屬於他的東西搬走,所以只能讓他繼續住下去束手無策嗎? 還有就是那房子所有權是我媽媽的,錢當然也是我媽媽付的 可是我媽跟我爸還沒有離婚,如果離婚了那房子爸爸有權利拿一半嗎? 那若是分居呢?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不讓她拿走這一半 我媽很怕房子的事被我爸發現,因為他一定會要分一半走 難道沒有辦法確保我媽的房子不會被我爸分走嗎? 如果還沒離婚分居的話呢?我爸還是有權利拿房子一半的所有權走嗎? 我媽如果有立遺囑說要留給小孩的話,那我爸還有權利拿走那一半嗎?? 因為房子才買1年半,還不到5年所以沒辦法把房子過戶小孩 我媽跟我爸也分房很久了也沒再交談 若是房子的事被他發現,他如果要求離婚告我媽沒有履行夫妻義務然後離婚了 那他是不是可以奪走房子一半的所有權?有辦法確保我媽的房子不會被我爸奪走嗎? 麻煩幫我們解答一下法律的知識我們也不是很懂,謝謝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租房部分,房客逾期承租這段期間,仍可以向他請求房租,您們可以先發存證信函,請對方於何時搬離,若將來他一直不搬,則可向法院請求遷讓房屋. 二.房子部分,夫妻離婚後則有夫妻財產分配問題,但您父親是否可以分配房子,仍應視該房是否屬婚後財產,及夫妻雙方財產狀況而定,難以一概而論.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優優 101-07-03 23:10
律師您好 是這樣的,首先呢我媽媽她是房東,他有租出一間房間給房客 可是合約到六月底就到期了,本來都跟房客講好了,但他卻突然說要到7/22號才能搬走 而且從7/1~7/22這段期間,她不肯付房租,更不用說水電費!!!!! 重點是她押金也沒了 他就這樣賴著不走,警察說這是民事的問題他們沒辦法參予頂多協助和解 但那房客就是不搬走卻又不付這22天的房租跟水電,還叫我們一直去法院告他 她說反正等法院通知下來也要一個月到時候他也已經搬走了,態度相當惡劣 難道就真的拿他沒辦法???有什麼辦法逼他就範嗎!? 很怕他破壞房子,或是把房子內不屬於他的東西搬走,所以只能讓他繼續住下去束手無策嗎? 還有就是那房子所有權是我媽媽的,錢當然也是我媽媽付的 可是我媽跟我爸還沒有離婚,如果離婚了那房子爸爸有權利拿一半嗎? 那若是分居呢?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不讓她拿走這一半 我媽很怕房子的事被我爸發現,因為他一定會要分一半走 難道沒有辦法確保我媽的房子不會被我爸分走嗎? 如果還沒離婚分居的話呢?我爸還是有權利拿房子一半的所有權走嗎? 我媽如果有立遺囑說要留給小孩的話,那我爸還有權利拿走那一半嗎?? 因為房子才買1年半,還不到5年所以沒辦法把房子過戶小孩 我媽跟我爸也分房很久了也沒再交談 若是房子的事被他發現,他如果要求離婚告我媽沒有履行夫妻義務然後離婚了 那他是不是可以奪走房子一半的所有權?有辦法確保我媽的房子不會被我爸奪走嗎? 麻煩幫我們解答一下法律的知識我們也不是很懂,謝謝了
蔡明哲 (阿哲) 101-07-04 00:47
對付這種爛房客的話,要走法律途徑的話,就只能去告他民事訴訟而已,除非你們採取一些「特殊」手段,當然前提要合法。 另外,你父母如果離婚的話,原則上會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的問題,大致來說,就是就婚姻關係存續中,所取得的有償財產離婚時,夫妻之一方少的人可以向多的人請求差額的一半,如果只有分居的話,不會有這個問題。 最後,就算是寫遺囑,除非你父親有喪失繼承權的事由,否則仍會有特留分的問題,你父親仍可要到部分遺產
kalbi 101-07-03 19:17

我100年6月底左右..我到我租屋處看房子..
房東說他們房子很夯..要趕快租..
我看房子很大也心動了..
報價是5000..雙人是5500..先付一年的錢優惠5300/月..一個月不用錢
然後當場付訂金時我就先付了一個月..因為他們說要押金一個月
後來7月初晚上..我搬入時..我帶足了11個月的錢..
房東卻說要多一個月是押金..
我也誤以為押金要兩個月..
所以我跟他說我因為晚了..所以我明天補給他..
隔天我也如期去郵局提錢補給他了..
我都是付現金..
除了訂金有收據以外..(我弄丟了T_T)

然後一直安然住到今年101.6.30..我翻出來看我才發現押金出問題了..
我跟房東說一直沒有個結果..當場報警也沒用..警察說他們不管這個的..
然後我房東說那不然就你入住當天你如果有去提款的紀錄才會退款..
但是我真的沒想到我那時沒想到我入住是半夜啊!
所以我也沒辦法去提款..要隔天..

我現在應該要怎麼辦才可以拿回我當初的押金啊???

Bie 101-06-26 02:59

請問一下
前幾天20號半夜2點多
我在洗澡時
 房東無預警把水關掉
我以為只是停一下水
因為他常常說要停水修理之類
結果到20號中午上班前 都還沒有水
我就只好隨便用濕紙巾擦臉然後直奔去上班
等到當天晚上 我要洗澡時 也還是沒有水
電話房東也到房東家敲門
他都不理 也沒回應 之後因為我急著要洗澡
自己跑去把紅色鎖水開關打開 水都很正常

然後隔天21號晚上 回家要洗澡時又沒水
又去房東家敲門也無回應
等到很煩我自己又去開水 明明就很正常
他常常都說抽水馬達壞掉要修理
幾乎每個月都要修理抽水馬達

之後隔天22號晚上9點多
他突然來敲門敲超大力
我一打開門就破口大罵 一直對我吼叫 說是誰把水打開的
我就說是我 因為我要洗澡也要上廁所 一直都沒水很困擾
他就說我有叫你動它嗎 這些東西你可以動的嗎
現在抽水馬達壞掉了要怎辦
房東本來要叫我自己找人來修理
我就說可是我要洗澡 也要上廁所阿
電話你沒接 敲門也沒回應
他就說你打電話無號碼我怎回
敲門就一定要24小時在家嗎
一直對著我大吼大叫 叫我要想辦法解決
我就房東說 你沒通知說馬達壞掉
也沒在那貼告示說 壞掉不要動
而且20號到22號
我如果不去打開開關 我要怎麼用水
房東就回說 我是幾天沒給你們水用
他就說這些東西不是你們可以動的
而且我有必要告知你嗎


之後有叫家人來講
可是他堅持是他對
家人說先不要動之後等水電工來修
然後要去調解委員會講
可是他隔天23號就自己在那用馬達
房東就拿一個零件給我看
說要先換那個零件看馬達能不能用
然後要跟我收450元叫
我自己主動拿錢給他 不然就從押金裡面扣


26號凌晨1點多時
房東來告知說他25號時換了兩條水管
還有上次的450元的零件
之後要叫水電工來看的工本費500元
總共要跟我收1500元

水電工到現在都沒來看
他就自己在那用 要隨便跟我收錢
房東開收據 他說 沒有阿 沒收據
房東說你要收據的話 叫水電來看 開三聯發票都行
還在那說他自己先幫我們修是為我們著想
叫水電的來都不只這些錢了
 

我覺得如果不給他現金
一定想盡辦法說東西壞掉要扣押金威脅

我剛剛查了一下
他換得水管自己去五金行買一個才幾十塊
另外一個零件叫加壓開關
去五金行買大約200-300百 他要跟我收450元
然後隨便唬說他叫水電來看要500元
隨便算一算只要300-400元的東西要叫我給他1500元

重點 我住五樓 房東住四樓
四樓跟五樓水管接在同一個加壓馬達
只有五樓開關閥關掉 四樓都沒有在關
他不開給我用 我只好自己開
不然找他 他都躲著 第三天才出現
一出現就說我用壞加壓馬達
一直覺得他故意挖洞讓我跳
結果自己在那說壞掉 要叫我賠 價錢隨他開
先前也無告知說那壞掉不要亂動
之後才在那說為何他要主動告知 說那有壞掉
有沒有壞 我也都不知道 怎覺得都他自己在那亂講
我想問說以上述這些情況要怎麼處理或誰對誰錯?我該賠嗎?該到哪找人幫忙處理
不然他好盧 我被他搞到住在這壓力好大
三天兩頭就出現 一直碎念好久 不然就是在講錢錢錢
房租都給他了 目前沒錢換另一間 還要忍到9月中

yuya 101-06-26 11:14

遇到房東真的是超討厭的

有些房東根本就是能坑錢就坑錢(看到什麼東西還可以再收錢的就再收

根本不會體諒我們也是學生

也不管合不合理~全部都他說了就有理

反駁也沒用,從押金裡面扣~遇到跟版大同樣的情形ˊˋ

Bie 101-06-26 20:20
回覆 yuya 的發言內容:

遇到房東真的是超討厭的

有些房東根本就是能坑錢就坑錢(看到什麼東西還可以再收 ... (恕刪)

對啊 遇到真的很麻煩
不知道該找誰處理

律師知道要找哪些地方幫忙好

我已經被房東煩很多次
上次說房租要給半年才能有優惠
房東過幾天又說我只給五個月
要給六個月的錢 才多給我一個月 住七個月
問他當初這樣為何要簽名 他就在那說你不要根我講那些
說反正要在給他一個月的房租才能有優惠
現在又說不用給了 他要用原價算 每次都他在講
這幾天就又換抽水馬桶的事件了
我住這已經被他煩好久了 住到壓力好大

阿翰 101-06-17 09:54

首先,我簽約時已滿20歲, 押金8000元,一個月房租3500元,房租分兩次付清,就是搬進來住的當下付19000,然後大概101/2月份在付清剩下的

租賃期限經甲乙雙方洽定為兩個學期急自民國簽約日(100/8/31)起至民國101年6月學期考試完隔天為止(101/6/23)。←這條請問合理嗎?因為這樣好像租不到10個月但是他算我10個月房租

然後租約即將到期,然後我才在裡面發現一條「如期滿前兩個月內才提出不續租則視同違約不退還履約保證金」(非一般市面上的租約,是房東自己打的內容)

我大概是在租約結束前剛好一個星期跟他說我確定不要續約,然後他就說不退還我這8000元,因為他一直說如果找不到人怎麼辦(這事實上這棟一直都是住滿的情況,根本就不可能會找不到人),除非是我去幫他找人進來頂替我的位置,但是前提是在我解約之前,若解約之後就算有人進來住,也不會還我保證金8000元
所以距離解約只有1個星期之短,所以想找到人進來根本難之又難,畢竟誰想從7/1號就開始簽約一年,暑假期間學生又不會住這邊,但還是要付房租,所以我覺得他根本想坑我這兩個月的錢


另外,兩個月前(4月底5月初),他有問我要不要繼續住,但是我當時是說「可能會」繼續,因為我也在猶豫要不要搬家,但是房東好像就直接把我當成要繼續住

目前我還有電費兩個月還沒繳清,若是最後他不還我那8000元:

1. 我電費可以從裡面扣?扣完之後剩下的錢再從法律途徑拿回來?

2. 我一樣先把電費繳清,之後再法律途徑拿我回8000元押金

若是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拿回我的押金
我可以如何處理現在的情況?

丫建 101-06-16 01:08

在目前租屋處已住了八個月(簽約一年),因申請到公司宿舍故已提前於一個月前告知房東要提前解約。我們簽下的租屋契約第七條:乙方中途解約租約期滿後如不繼續租賃,同意於解約日前三十一日或租約到期日前三十一日前主動告知甲方,甲方於解約日或到期日前壹週內有權帶有意承租此房間者看該套房,乙方不得異議,甲方將於乙方遷空後一個月(清算水電費後)無息退還押金

房東卻要扣一半押金並要我留下契約寫上我的轉帳帳號及鑰匙,搬走後他檢查完沒問題剩下的一半的押金扣掉水電費再匯還給我。想請教律師:1.依契約規定,房東可以扣我押金嗎?2.是否可要求當面點交鑰匙並退還押金(否則新房客入住,若有損毀屋內東西如何釐清)?

許志嘉 (許律師) 101-06-16 09:33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丫建 101-06-16 10:12

感謝許律師的回答,但房東是要扣我一個月押金(不退還),另一個月的押金清算水電完後退還(這部份我認為合理),我想問的是房東可以扣我一個月押金嗎(押金共兩個月)?

101-06-09 01:32

律師先生您好:

以下是我爸租房子遇到的事情
去年3月租給那一家人
租金是每個月6000
他們在今年4月搬走
但其實在1月多就開始拖欠房租
說過年間都沒生意 要緩緩
等他出去做生意(類似小攤販的貨車)
我爸說好
但拖到3月吧~中間一直催
有繳一些
但扣掉押金
還是欠了4月份的租金
而且2.3月的水電都沒繳
連瓦斯都沒繳(一共7期,那時天然氣有打電話過來,但我媽把他轉給房客,導致現在有2萬多的債務)
我爸打他電話都不接
該怎麼採去法律途徑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檢附相關單據及租賃契約,直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法院核發支付命令後,對方若未異議即視同確定判決,就可以向對方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包子 101-06-06 17:46
律師你好,請協助提供我解答 【事件】向二房東承租北市鬧區店鋪一間。 【店面狀況及合約內容】 該店面是由二房東自己的店隔出來的,位於政府道路預定地上,簽約前房東有告知我,合約書上也有寫明地址。押金為兩個月租金。節錄合約如下。 合約第五條→乙方應於訂約時,交於甲方新台幣xx萬做為押租保證金,乙方如不繼續承租,甲方應於乙方遷空,交還店後無息退還押租保證金。 合約第十八條→特約應受強制執行之事項1.租賃期間乙方若提前離開,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個月租金絕無異議。2.此地為道路預定地,若政府徵收,乙方不得向甲方申請求償。 【糾紛經過】 簽約後我以合約上地址申請營業登記證,承辦人員告訴我該地址並不存在無法申請,詳問房東才知道他們根本拿不出門牌也沒有申請過營登,但是我拿了一張他店內的發票,上面卻有店面地址,且該地址與合約上的地址並不相同,無法申辦營登讓我每天過著提心吊膽怕被稽查的日子。 後來也因為生意不好,我打算收店不想再付下個月租金,4/30電聯房東告知提前解約意願,並詢問是否能退還一個月押金房東答應,並給我5/1一日時間清空,並說扣我一個月押金以外還要支付5/1一日房租,隔週相約辦理解約事宜。相約日,房東反悔不想還我一個月押金,並告訴我除非有人在5月內承租,不然我都算是承租期間,所以要以那一個月分的押金當作租金抵付。我認為房東出爾反爾。 【請問】 1. 根據合約第18條,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個月租金絕無異議,租金押金我的解讀是同樣的,房東理當只能拿走一個月分的押金,我這樣的想法有錯嗎?法律押金租金的定義是什麼?是說我除了要被扣兩個月押金還要多賠一個月租金嗎? 2. 房東電話中答應讓我承租到5/1離開,並口頭答應退還一個月押金,若調閱通聯紀綠,法庭上可以列為證據嗎? 3. 我當初看到有地址我才簽約的,竟然根本沒有門牌也不能辦營登,我能以此為由向房東提告詐欺得利或是背信,要求償還我所有押金嗎? 4. 請問這樣的事件,我該怎麼做才好?
蔡明哲 (阿哲) 101-06-06 23:05
依你所述,雙方爭議的金額似乎不是很大,建議最好的方式是尋求和解。 另契約或約定原則上不以書面為限,口頭亦可,所以只要能證明房東當時有承諾過,就會有法律上效力,不過困難在於如何證明。 最後,我認為此應僅係民事糾紛,不太建議貿然提出刑事告訴。

 

(1)由於本合約是「定期」租賃契約契約第18條約定賠償甲方一個月租金的性質是「提前終止契約違約金」,與租金並不相同。押金的性質是提供擔保之用,如果對方向您請求給付不成,就可以自押金取償;如果您沒有欠對方租金違約金,對方應該在契約終止後將押金還給您。依您的敘述,對方可以依第18條要求相當於1個月租金違約金,以及出租期間的租金

(2)除非租賃契約內有約定必須以書面方式終止契約,不然對方在電話中口頭同意您終止契約就已經發生效力了,所以您原則上是可以依據通聯紀錄做為雙方合意終止契約證據

(3)如果對方在簽租賃契約前就故意以不實之地址使您陷入錯誤,且就是否能提供商業登記也為正面的答案時,簽約之後卻無法進行營業登記,是有可能成立詐欺罪的。至於背信罪的部分,由於雙方彼此間必須有受託事務關係,原則上出租人與承租人間的糾紛是不成立背信罪的。如果您因此未登記而遭受到處罰等損失,您還可以向對方請求因不完全給付所導致的損害賠償

(4)您可以跟對方說他當初隱瞞不能營登的部份,可能構成詐欺,對方也因此需負擔無法營業登記賠償責任,以此要提出告訴之條件,要求對方返還押金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包子 101-06-06 17:45
律師你好,請協助提供我解答 【事件】向二房東承租北市鬧區店鋪一間。 【店面狀況及合約內容】 該店面是由二房東自己的店隔出來的,位於政府道路預定地上,簽約前房東有告知我,合約書上也有寫明地址。押金為兩個月租金。節錄合約如下。 合約第五條→乙方應於訂約時,交於甲方新台幣xx萬做為押租保證金,乙方如不繼續承租,甲方應於乙方遷空,交還店後無息退還押租保證金。 合約第十八條→特約應受強制執行之事項1.租賃期間乙方若提前離開,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個月租金絕無異議。2.此地為道路預定地,若政府徵收,乙方不得向甲方申請求償。 【糾紛經過】 簽約後我以合約上地址申請營業登記證,承辦人員告訴我該地址並不存在無法申請,詳問房東才知道他們根本拿不出門牌也沒有申請過營登,但是我拿了一張他店內的發票,上面卻有店面地址,且該地址與合約上的地址並不相同,無法申辦營登讓我每天過著提心吊膽怕被稽查的日子。 後來也因為生意不好,我打算收店不想再付下個月租金,4/30電聯房東告知提前解約意願,並詢問是否能退還一個月押金房東答應,並給我5/1一日時間清空,並說扣我一個月押金以外還要支付5/1一日房租,隔週相約辦理解約事宜。相約日,房東反悔不想還我一個月押金,並告訴我除非有人在5月內承租,不然我都算是承租期間,所以要以那一個月分的押金當作租金抵付。我認為房東出爾反爾。 【請問】 1. 根據合約第18條,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個月租金絕無異議,租金押金我的解讀是同樣的,房東理當只能拿走一個月分的押金,我這樣的想法有錯嗎?法律押金租金的定義是什麼?是說我除了要被扣兩個月押金還要多賠一個月租金嗎? 2. 房東電話中答應讓我承租到5/1離開,並口頭答應退還一個月押金,若調閱通聯紀綠,法庭上可以列為證據嗎? 3. 我當初看到有地址我才簽約的,竟然根本沒有門牌也不能辦營登,我能以此為由向房東提告詐欺得利或是背信,要求償還我所有押金嗎? 4. 請問這樣的事件,我該怎麼做才好?
1.概念上押金租金還是有所不同,除非在沒有特別約定下,才可以在積欠租金的時候拿押金來抵。 2.建議您直接寄發存證信函,告知因出租人店面未辦理營業登記,導致租賃人無法合法取得營業登記營業出租人無法保持租賃物通常使用,提前終止租約。此時是出租人的責任,無庸賠償。 3.如果是契約有特別約定排除責任,依契約約定,提前終約要給出租人一個月租金,抵銷後出租人仍應返還一個月押金。 4.若要以此提告詐欺背信似有困難,難以認定出租人有犯罪故意,且此多為民事糾紛之範圍。
Abby 101-06-03 21:03
您好,請問我在5/11房東簽了房屋租賃契約(租店面),租期寫6/1開始期限1年,簽約時已先付二個月押金及6月份房租房東,可是因公司那發生些事短期內無法離職,所以5/30告知房東想先退租,當我問房東需要給他多少賠償金時,房東要求我付一個月租金違約金+5/11-5/31這20天的租金1.可是我契約租賃期限根本還沒開始,這筆錢對我不算小數目,請問這樣的賠償金合理嗎??(我還幫他把店面打掃乾淨又重新油漆了,真的不是惡意違約..)
2.請問因暫時達不到共識,所以房東目前沒有退我半毛錢,那這段時間內房東可以把房子租給其他人使用嗎?
3.最後請教是否可以提供解決此類糾紛的建議以及多少的賠償金是合理的呢,非常感謝!
黃毓棋 (黃毓棋) 101-06-04 01:15

一、詳細法律效果要以你們的租賃契約約定內容為準,以下僅依民法暨實務一般作法給予意見。二、租賃期限雖還沒開始,但你已確定要提前終止租約,一般皆會訂明提前終止租約之人應給付對方一至二個月之違約金。又5/11至5/31這二十天,你們是約定為「裝潢期」而免租金?還是自該日就開始起算租金?如果是前者,這二十天可以跟對方討論是否免付。三、你已經向房東終止租約,如果房東也同意終止(是否需房東同意應視契約內容而定)的話,他當然可以租給別人使用。四、本件個人覺得你的空間僅剩是否需支付那二十天之租金的問題,至於一個月違約金部分,並未逾越一般社會上之約定內容。五、以上,謹供參考!

 (1)  如果在定期租賃契約中約定”提前”終止契約就要支付違約金,對方是可以依照契約內容向您請求違約金的;而如果契約內沒有約定違約金的話,原則上對方是不能”直接”要求違約金,而只能要就終止契約的損失,請求賠償

(2)雖然您在租期尚未開始前,就告知”不欲履行租約”,但事實上,對房東來說還是所謂的提前終止租賃契約,這時候,如果契約上有明訂賠償要件,還要要給付違約金。而且,如果對方沒有明確終止契約的意思合意,他還是可以依契約要求您給付租金的。

(3)不過依您所述,房東似乎也同意租約不繼續,這時如果雙方合意確定,雙方原有的租賃關係就結束了。所以之後,對方是可以把房子租給其他人使用的。至於5月11日到5月31日當時雖然並非租期,但因為您不租了,這段期間也算是對方的損失,而您也已經裝潢佔用,所以對方要求這當期間相當租金不當得利,也是有理由的。

(4) 至於前面提到的關於提前終止租賃契約違約金問題,如前所述,如果契約有約定,原則上就是按照契約履行。如果沒約定違約金的話,因為對方也可以請求因為您終止契約所受到的損害,而按實務作法,賠償一個月租金算是合理,但其實賠償金多寡都是可以談的,您仍可以盡量爭取。

(參照民法第453、454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101-05-11 19:19

學生租屋 增建問題 漏水 牆壁裂 可以請求解約嗎?

目前還是學生
租了一間完工不到一年的頂樓套房(確定全新完工...住進去的時候頂樓還在施工裝潢)

住了八個多月後發現,房間內開始漏水
 

 請房東處理
在偶然的情況下
房東聘請的管理員小姐說
漏水是因為我們這間是增建的,所以增建的接縫裂開,才會有水滲進來
等天氣好會塗防水漆這樣就好了

 

今天又問房東房東說小姐說增建是亂講的,只有樓梯間才是增建,房間這邊不是


過了一個禮拜左右,天氣轉晴了,他們也塗防水漆了
現在這個問題到底有沒有解決還不知道,因為還沒下雨

在這幾天又發現門的那面牆上方兩面都有相同的裂痕
 
 
房子是增建,合不合法不知道,因為也沒看過房東的相關資料

現在希望可以跟房東解約,拿回押金
不知道有沒有辦法可以解約?
謝謝

小祐 101-05-09 19:04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民國99年7月左右的時候租了一間5800的套房,本來是6500的因為太貴我就問房東可不可以算我便宜一點,他就說那契約打一年半算我5800,但是我再一年就要去當兵了,可能沒辦法住那麼久,他就有在契約註記那邊寫上,如果因為兵役問題提前解約,不算毀約,仍可拿回兩個月的押金,後來過了一年,民國100年7月的時候我的兵單就來了,於是乎我就告知房東我只能租到7月,我就問他是否要當面點交,他就說不用了,房間清一清,鑰匙、契約幫我放在抽屜就好了。我也沒想太多,清一清就去當兵了,剩下的就交給我女朋友處理,那時候是跟她一起住的。後來我問我女朋友房東有還押金嗎?她說房東說,因為兵役的問題解約的話,要扣除優惠的價格,等於每個月要還700,一年等於要還8400,押金都被扣光光了。因為契約放在抽屜的關係,註記那邊也被房東改過了。6500這個價格我本來就沒有要租,我有可能明知道會被扣除優惠然後還去租嗎?因為去年我在當兵也不方便處理,現在已經過了一年了,請問有辦法處理嗎!?

陳旻靖 101-05-09 11:44
律師你好,想請問一下,如果今年五月七日和房東簽下店面租賃的的契約租賃時間為101年五月十日至103年五月十日,也已付第一個月的租金和二個月的押金了,但進屋整理的時候又有一個人來告知他才是房東,後來才知道和我們簽訂契的房東房子的所有人,另一個人是地主,好像二個人之間有金錢糾紛的樣子,請問一下那我們的契約還有效嗎???如何保障我們的權益??? 如果我們不租了可以退還本金和押金嗎???損失的部份可以求償嗎???謝謝~~~ 林智群 回覆時間:2012-05-09 11:23:25 應該由地主跟屋主自行協商,對你而言只要準時交租金即可 那請問???如果地主跟屋主協商不成,甚至協商破裂,那我們還可以使用嗎???
林智群 (klaw) 101-05-09 18:25
既然已經簽有租賃契約,屋主應該負起全責讓你有房子住,地主頂多向屋主請求分配你交付的租金
陳旻靖 101-05-09 00:55
律師你好,想請問一下,如果今年五月七日和房東簽下店面租賃的的契約租賃時間為101年五月十日至103年五月十日,也已付第一個月的租金和二個月的押金了,但進屋整理的時候又有一個人來告知他才是房東,後來才知道和我們簽訂契的房東房子的所有人,另一個人是地主,好像二個人之間有金錢糾紛的樣子,請問一下那我們的契約還有效嗎???如何保障我們的權益??? 如果我們不租了可以退還本金和押金嗎???損失的部份可以求償嗎???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5-09 11:23
應該由地主跟屋主自行協商,對你而言只要準時交租金即可
熊貓 101-05-06 00:25

我有一間公寓在3樓
                                                                               
寒假的時候一間賣便當的連鎖店準備要開幕(在一樓),偷偷的豎起超高招牌(完全沒告知)
                                                                               
直接把我3樓的景觀和通風都擋死了(帆布招牌從一樓雨遮直上三樓頂的高度)
                                                                               
而且把冷氣的機台擺在一樓雨遮上(也就是二樓窗戶打開那個位置),
                                                                               
被我發現的時候,那家連鎖店說剛開幕在促銷,
                                                                               
希望給他們一點時間(大約兩個禮拜),我們只要求他們直接自行拆除
                                                                               
後來連鎖店說願意給我們賠償或是當成用租的,不肯馬上立即拆除,
                                                                               
在102年5月前會自行拆除(我要求的)
                                                                               
(有準備契約並要收取押金,如不自行拆除,押金不退還,由我拆除招牌,不得有異)

但是接著就是一拖再拖(總共拖了兩個月),
                                                                               
我已經拍照要準備送市長信箱了,依之前有經驗的人建議,也已經找好議員關切
                                                  (聽說比較快,不會被吃案)
                                                                               
                                                                               
                                                                               
想請問的是,到違建真的拆除的這段期間,
                                                                               
關於通風和景觀被擋死,以及冷氣機台的噪音(還有熱氣),
                                                                               
有什麼相關的法條可以向連鎖店請求賠償??

民法184可以嗎??

果凍 101-05-01 12:21

我在外地租房
原本與房東簽約一年
也壓了兩個月的押金
一次付清(一年加二個月押金)
但租不到沒多久
我就和房東提出其他房客亂丟垃圾,半夜用衣服之類問題!
但最大問題是房間內加壓馬達過吵!!!
房子是連在一起的別墅其中一間
我是住頂樓
我是女生
每天讓我沒睡好的原因是加壓馬達很吵,還有房間是頂樓另一邊窗戶!
隔壁若真的要爬過來
是真的爬得過來
雖然樓下有裝監視器
但是每天都很沒安全感!
半年提過好多次我要搬家讓房東知道
這次我跟房東說我要搬家 我真的住不住了
房子跟我說那你就騎驢找馬吧!
隔兩天我跟房東說我找到ㄌ
房東說等下禮拜他過來租屋處在談
我也說好 結果房東下來也沒通知我
都是我和他聯絡
請他到了打電話或傳簡訊給我
他都沒有
下午我回到租屋
房東已經離開了
我打電話給他 下午打到晚上都不接!!!
我該怎辦???

我已經找好房子 付了訂金
如果就房東沒退我錢  
我也不知道哪來得錢搬去那
每天都睡不好

這樣可以怎麼座?
有什麼方是讓房東出來談?(政府機關之類的)
違約怎麼算? 沒住完的月數會退押金沒收是嗎???
他一直不接電話也不回電話 我可以怎麼做

他一直拖我時間 我押金還是會被扣嗎
請求幫忙!!!!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能不能要求退回押金

需視終止租賃契約是否可歸責於房東

依您所述之情形

比較能主張者為民法第424條所規定的租賃物危及承租人之安全或健康者

此外您可向鄉鎮區公所聲請調解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果凍 101-05-01 22:4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能不能要求退回押金

... (恕刪)

 那他現在都不接電話

也不回電話 簡訊也不回

那我有什麼方式?(法律)

這樣終止契約我可以退回我沒有住的租金嗎?

 

果凍 101-05-01 22:4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能不能要求退回押金

... (恕刪)

 那我想問加壓馬達的問題影響睡眠

還有窗外的安危別人可能跳的進來

這些有什麼法條可以處理?

感謝你~~~

朝顏葵 101-04-26 12:21

昨天簽了合約,本說好當天拿到鑰匙,因為趕著搬家,結果合約都簽好之後也支付訂金押金之後,對方代理人才發現沒有鑰匙,所以堅持把押金跟定金拿回來(因為鑰匙還在前房客手上)

對方一開始說明天會拿到鑰匙通知我,後來又說明天下午公司要聚餐,要後天,合約堅持不給我,說上面有寫押金跟定今已經支付,他要拿回去,因為當時已經拖得有點久,六點半弄到快八點想回家(路燈有點昏暗,且有外勞進出),當下有跟他說,那就是他如果有拿到鑰匙之後再跟我聯絡,到時候再簽約付訂金跟押金,因為趕著搬家不會等太久,有兩三間都在跟我聯繫當中,都是等著房客離開要交屋給我,我只能選最快的(這點有清楚跟他說明)

因為對方當下的態度,就是鑰匙很難保證我ㄧ定拿的到手,一開始說明天後來說後天,但與公司的聯絡中卻被我聽到他說沒有前房客電話找不到人,所以合約不給我,家人就反對租了

joyce 101-04-20 22:56

1,廣告不實,誇大其詞。去看時跟照片不同房間不同坪數...2,有誏人脅迫簽約,今天簽明天算,但有?知4月底或5月初會使用。3,並無進住,都未使用到水電。看屋完後也未在去過那裡...4,退還溝通時,脅迫今天不答應8000,明天就不是這個數字7000,後又打了一通電話說9000,並說這是最後抵限,當時說能退拿一個月壓金跟房租共一萬元,說還嫌太少。5,我願醅償他1至2000左右,廣告費,來看屋時間跟車資,但他卻說廣告10多個網站3至4000多元,但我只在591租屋網看到!卻要我付!不太合理!

我4/15號衝動簽了合約了...本來是想去看看就好...就被房東一直洗腦洗腦...就簽了...可我跟他說現在我4月底或5月初才會搬...他說不行...要明天開始4/16....我當時一直在猶豫...但他一直在旁洗腦...又加上說待回也會有人來看房子...<不知事真是假的...>聽到那句話我心急了...就衝動簽了....簽完後就要我付錢...陪我到銀行領錢...2ㄍ月押金房租...15500元...因我戶頭沒錢了..還少1000元...他說下個月補....後我回到現在住的地方越想越不對盡...隔2天4/17...我跟他說我不住了...它不肯退我錢...我都沒住過沒用到水電....不退還給我...我該怎麼辦...愈哭無淚呀...幫幫我..

柳奇峰 101-04-15 23:07
我現在轉被轉學考 但是要先準備房子 我想最近簽約一間套房 從9/1-3/31 半年約 我會先付押金 之後轉學考放榜是八月中 如果我轉過去了 就不會去那間套房合約上沒寫違約金的事情 是不是我就押金沒收 不用再繳交任何費用嗎?(畢竟合約是9/1號生效) 或者是還要繳交其他賠償? 感激不盡
蔡明哲 (阿哲) 101-04-16 00:13
實際上要看你們合約如何約定,尤其是違約金部分,一般而言,大概就是押租金的問題而已。
施施 101-04-15 16:44

你好:這個月我欲向房東房子,在此之前有先去看過房子,但房東並未告知相關的規定,後來我按照房東指示先將押金租金匯過去,簽約當天我發現契約書裡提到房間裡不能養寵物,我向房東表示自己有養狗,但溝通後房東還是堅持不能養狗,那我就表示沒有意願要租房子所以沒有簽約,並要求房東退先前匯的押金租金,但房東說我先前有說要租房子,已經有口頭上的承諾現在又反悔所以要扣押金6000元整只退租金,而我想要把押金租金全拿回來該怎麼做?請問口頭上的承諾有法律上的效用嗎?

林智群 (klaw) 101-04-15 18:09

口頭承諾就有一定法律效力,如果租約有約定無故解約就沒收押金,那很難說房東無理由

阿達 101-04-14 19:06

請問在租房網看到他租屋費用有包括第四台~~但是實際簽約後~才發現是數位電視~也就是只有15台吧~收訊差到只收到三台~~~覺得有被騙的感覺 如要退租~他又要扣我一個月的押金~我要怎麼辦???????

馬克林 (Mark) 101-04-14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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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租賃契約的租期未定期限,你可以先通知房東說不打算繼續租房子,之後便可終止契約

2.但如果租賃契約有定期限,而您想要以沒有第四台為由終止契約,這時候是有爭議的。因為所謂的「第四台」,是否就是指有線電視,還是數位電視?要看你們之間的定義。契約上如果未加以詳細寫明,這時候就要看雙方的意思了。如果你是因為有第四台的原因才租這個房子,顯然第四台是否存在,是契約重要之點,若想退租,確實是可以依約主張。另一方面,如果你還要繼續住下去,也建議你可以向房東要求依約裝設第四台,或是減少相當於第四台費用租金。(參照民法第450條)

(本回答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袁律師 (袁律師) 104-03-19 18:18
您好,建議可先發存證信函通知履行契約,如屋主仍不履約,再以信函通知解除契約,其後如屋主擅自扣除押金,恐須透過訴訟程序處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