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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P 102-03-02 18:27

請問大律師如下狀況:

1.承租人未完全交付每月租金,即其有交付部分租金,如每月租金兩萬元其只交付兩千元。此種情況,在扣除押金後已逾二月皆如此,能否解為其租金遲延給付而適用民法440條?

2.0.若此種情況為遲延給付,則在寄發存證信函定期催告其履行租金債務時,得否一併加上「若台端於履行本次催告內容後,再有不履行租金債務之情況,出租人即可立即終止租賃契約,不受民法第440條第2項之限制」?

2.1.若民法440為強制規定不得任意排除,則承租人於履行本次催告內容後,再有不履行租金債務之情形發生,是否仍應俟其合於民法440第2項及土地法第100條第三款規定之要件後,吾人始得依民法440條第2項之規定終止契約?

3.若此種情況非為遲延給付,則有何種方法始能命其交付租金?

感謝大律師不吝抽空回答,小弟實感激不盡!!

阿水 102-02-25 21:44

各位律師~小弟我在經營紅豆餅的生意~因為有人加盟~所以要擬訂保障雙方權益的合約~我的做法是免費輔助就業~免加盟金~免權利金~免押金~無期限~內容 大概就是~~甲方(就是我)要求的是~經營期間~乙方必須跟我拿餡料和麵皮粉~乙方不可以擅自亂取得別的原物料~或者添加物~以免品質跑掉~甲方可不定時 抽查~如發現不實~有權終止合約~並向乙方求償50萬違約金!!
乙方保有的權力有~甲方不能斷貨~購買商品有問題~三天內可無條件更換!!若甲方無故斷貨~或者商品有問題又不給予更換~乙方可解除合約甲方求償50萬元違約金!!
其它還有些寄送方式~一周兩次以內運費甲方吸收~超過兩次~運費乙方吸收!
收款方式 貨到付款 等等的
這樣的內容~到底要怎麼立合約ㄋ?
需要找代書ㄇ?怎樣才有法律效益?
如果遇到白目乙方~經營不善~然後我也不能給他斷貨~或者跟我叫貨~三天內自己不冰~惡意要讓甲方賠錢~卻又不能跟他解約的那種~怎麼辦?

因為您有多組加盟商須簽訂合約,且加盟合約對於雙方日後長久的合作有重大影響,建議您委請律師擬定合約較能維護您的權益。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合約的擬定,建議仍找律師較為妥適,並向律師陳明您的需求,以利契約的擬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綠幽靈 102-02-24 02:25
我的認知
1.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為強行法。
2. 民法第 71 條 (違反強行法之效力)
法律行為,違反強制或禁止之規定者,無效。
但其規定並不以之為無效者,不在此限。
3. 民法第 72條:法律行為,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無效。

問題情境如下
1. A住戶私人店面於道路轉角1樓,門口畫有紅線。
2. B住戶為停車方便,與A住戶約定門口供停放
3. B住戶按月支付停車費1000元予A住戶。
4. 雙方維持租賃關係己逾2年,僅第1年時定立租賃契約,後已未續定訂約。
5. 租賃期間B住戶倒車時有刮傷A住戶外牆約1個手掌大範圍牆壁。
6. 鄰居C 進行檢舉,警方進行拖吊作業。
7. B住戶終止租約,請求住戶A返還押金及當月租金
8. A住戶逕扣押金租金粉刷外牆拒絕返還。

問題如下
1. 雙方所訂契約是否無效? 我認為應該自始無效,這是我的疑惑。
因道路供公眾通行,任何人皆無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擅定作為停車場。

契約有效無效,關係著日後法律發展。請各位大大協助解答,感謝。
102-02-22 01:01

我的房東因事業經營不善跳票跑了!我們去年(101年9月)續簽訂契約時,他有告知房子已轉賣出去,我有要求和接手的屋主簽新的契約,但他說和他簽就可以了,所以我每個月房租以樣交給他並請他開立收據,但他現在跑了,我也不知道新的屋主是誰,那我的房租押金要怎麼辦? 還有我需要搬家嗎?麻煩你們了,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22 19:42

新屋主要承接,你等新屋主找你後再簽新約即可

JJ 102-02-20 15:58

案子是這樣: 甲方是買家, 乙方是賣家, 丙是承租方, 甲方付完款項(包含貸款撥款完成)要交屋才被乙方告知”丙方已拖欠一個月租金 ”, 三方有簽移轉同意書(同意原契約移轉, 租期3年, 押金2個月), 當時丙方拿不出積欠的一個月押金, 同時表示下個月租金也有些問題, 乙方扣除一個月租金只拿出一個月押金給甲方, 這時原契約移轉就有問題, 當下甲丙雙方同意簽立一半年契約, 同時也作為觀察期, 契約內註明下個月租金延期, 一個月押金分期付款方式清償

請問:

乙對甲有詐欺的行為嗎?

 

目前半年契約即將期滿, 由於丙方偶有延遲付款的情形, 所以甲方協調丙方期滿不再續約, 但丙方表示與乙方原契約為三年, 甲方應再續約至三年滿為止, 若不續約不搬遷且將對乙提告 

請問

1. 甲丙已簽立半年契約, 原契約移轉精神是否還存在, 甲方可否選擇不續約?

2. 丙對乙提告是否會成立?

3. 若甲方選擇不續約強制執行搬遷(已公證), 丙對乙提告是否會影響強制執行?

4. 強制執行從提出申請到真正搬離, 最壞的情況大概會是多久?

5. 如委請律師辦理強制執行, 費用是多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涉及三方如何約定問題,所以要先視您們的契約內容,且是否成立詐欺,也要視行為當時是否即明知無法履行而定,由於關係較為複雜,建議檢附相關資料,才能進一步分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瑋瑋 102-02-19 12:51

我在1月份透過仲介公司承租了一間套房

簽約租期為一年(提供家具有:電視、冰箱、洗衣機(都九成新)等等)

但是原屋主在2月份又透過仲介公司把這間套房賣掉了

然後新的屋主認為租的太便宜想要漲租金

我用契約內容告訴他一年之內都不能漲

後來新屋主只好作罷

買賣雙方交屋時原屋主會把家具帶走然後由新屋主補齊

但是新屋主只提供電視、冰箱(非常老舊)沒有提供洗衣機

這樣子跟合約內容不符合是否可以要求降租金??(問題1)

另外

如果我認為新房東的條件太苛刻了是否可以取消租約??(問題2)

如果取消租約可以拿回當初押的2個月押金還是會被沒收??(問題3)

如果屋主想漲租金而不租給我是否可以跟屋主要求相關賠償(押金部分、當初給仲介的服務費等等)??(問題4)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

但是真的覺得新屋主有點過份(根本想錢想瘋了)

1.新屋主應該繼受原租約 如果提供家具有變動 應屬於租賃條件有變動 可以研究一下這樣程度是否符合終止租約規定 2.租約終止後 當然可以拿回押租

蔡律師 (蔡) 102-02-19 21:06
回覆 瑋瑋 的發言內容:

我在1月份透過仲介公司承租了一間套房

簽約租期為一年(提供家具有:電視、冰箱、 ... (恕刪)

您不能直接終止租約,會有違約的問題,押金會被吃掉。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

Kelly 102-02-18 23:37

我3/25日租約到期,因為之前有些糾紛,未免房東拖欠或藉故不還兩個月押金,我預想用押金抵付二月和三月的房租.所以到今天為止有一期的房租未繳.但我房東今天說過幾天要換鑰匙和搬東西,請問律師我該怎麼保護自己?

p.s房東說當初他有在契約書上寫:付租日可延遲一星期.如違約房東有權換key及處理屋內物品不得異議. 但我一直以為他寫的約是指「租賃契約書本文」,他卻以此說只要超過7天就可以這樣做.請問這該如何處理呢?

1.租約到期就是到期了,該搬就搬,趁早去找別的房子

2.房租該付就該付,以免房東去告你欠錢不還

3.至於「如違約房東有權換key及處理屋內物品不得異議」

我想這個房東應該是有專業律師指導過,

契約內容不見得一定是要寫在本文裡面

只要可以證明雙方都有同意,寫在其他部分,也可以認為是契約內容的一部分,或是另外一個補充契約

4.至於押金抵銷的部分,你可以寫存證信函告知房東,你打算要用押金抵銷。

 押租並不能在租賃期間內抵償租金  所以還是需要給付租金  於期滿後再請求返還押金

阿輝 102-02-15 23:29

我簽了1年的房屋契約

但是要實習所以已提早告知房東太太說我不租了 (每個月11000)

但是她都依直拖,一下子說老公開刀,一下子說我們這樣不行,要我們找人(找過了,但是沒人願意)

我們是學生合租的

合約上有寫

第12條:乙方若有違約情事,致損害甲方之權益時願聽從甲方賠償損害,如甲方因涉訴訟繳納之訴訟費.律師費等,均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18條:特約應受強制執行之事項:1.租貸期間內乙方若擬提前遷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個月租金,乙方絕無異議。 2.租貸期間內乙方如有違背本契約各條項時,任憑甲方處理,乙方決不異議 所以要怎麼辦,他都打電話來說要告我們 但是押金全數27000沒收         請問一下他們這樣做有法律依據嗎? 因為我們有提前說,押金也不敢要回來 但是12條跟18條紅字部分感覺把我們吃死死的 我們該怎麼辦?下禮拜我們就要在學校面對面說了 還有押金之類的是要怎麼辦? 請幫幫我們!我們會非常地感謝您!!!

 

 

林智群 (klaw) 102-02-16 22:07

租約如果是訂一年,你提早解約違約沒錯,押金可能會被沒收,不是後來你有事前講就沒違約

曉佩 102-01-29 11:48

想請問,如果當初租房子時經由仲介房東簽約2年,但是於一個月前告知房東要提早解約,那請問押金部分是不是就都拿不回來了呢?因為房東的意思是押金一定要租約滿才可以退回,甚至無法用來抵房租或任何費用,另外我們還多繳了下個月的管理費,房東好像也不願意歸還怎麼辦?!

租金在返還房屋時 屋主應該歸還承租人 不過如果承租人有違約 是可能被扣抵 你先確認租約如何約定 一般都是扣一個月

我最強 102-01-29 14:25
回覆 曉佩 的發言內容:

想請問,如果當初租房子時經由仲介房東簽約2年,但是於一個月前告知房東要提早解約,那請問押金部 ... (恕刪)

可能要不回來囉

林智群 (klaw) 102-01-30 20:22

如果你有依約提早通知的話,應該是沒有問題,

契約裡如果有提早終止租約要罰多少錢的話,那就比較麻煩,

另你的這個糾紛數額不大,打官司也不划算

陳先生 102-01-24 08:22

請教一下, 一年前我家的房客跟我父母簽約,說只簽半年,押金還只付一個月,第一個月簽約租金一開始就繳了,之後就拖欠兩個月才繳,水電費也到斷電期限前才繳,每次租金都要催很久,半年合約到了我們寧好了合約他也不簽約,情況和上面所敘述的一樣,現在我們跟他談搬出,他避不見面,電話也不接,還透過第三者要我們跟住在那的媽媽聯絡,他自己有傳訊息答應 2/3號前搬,根據以往經驗和目前的情況看來,他應該部會,當初一開始我們沒有全租給他,我們有保留一間房間,所以我們有房子使用權,進去不算是侵入, 現在我想知道如果在這種情況下,他不搬又故意拖房租,我們能如何處理?  

 

1.租賃期限屆滿後,承租人仍為租賃物之使用收益,而出租人不即表示反對之意思者,視為以不定期限繼續契約民法第451條),所以本件你們應趕緊檢視原租約有無防止原租賃變成不定期租賃之約款,否則即應儘速提出反對其繼續租賃或使用收益的意思表示,否則你們的房子可能會更難要回來。就本案而言,房客回給你們的簡訊(同意限期搬走)是有利的事證,不過建議可以再就該簡訊進一步提出催告。

2.既然租約已屆期,只要沒有繼續租賃,就是無權占有,則出租人依法可以請求承租人返還房屋

3.最糟的狀況就是到法院起訴、強制執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4 11:17

這種案件基本上要發存證信函,如果不搬,就只能起訴,取得執行名義才能要他搬離。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至本所官網按"讚"宣傳,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線上諮詢留言或來電洽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amy 102-01-17 14:17
律師您好: 謝謝您對我押金問題的回覆 我還有一些疑慮想再請教您: 1.在copy的和約上新房東簽名後,如果新房東不履約,我們要跟誰求償呢? 2.可以事後再補簽到正本是嗎?copy版有法律效力嗎? 3.如果押金之後有爭議,我們是要跟誰求償呢? 謝謝您!!
您好: 所押租金的部分您們要約定清礎 新房東只要合約上簽名,即應由新房東負責
Jenny 102-01-16 17:15

請問一下由於母親於民國101年3月25日租賃一間房屋契約定為五年,當初房東口頭承諾押金兩萬,租金為一萬,但簽訂合約時我母親不識字,房東卻要求更改為押金三萬 租金一萬,我母親也簽名了,但只給了兩萬押金跟一萬租金租屋期間內鋁門窗要求房東加裝,房東答應了,請我們自己去裝,但裝了以後又嫌貴,不願付錢,我母親已由租金內扣除,房屋陽台、廁所、房間天花板都漏水房東有請修繕師傅來修,但修了七八次還是漏水,請房東是否換個人修理別影響到我們日常生活,但房東不願意,之後我們有寄存證信函,請他快點派人來修理,但房東後來直接擺爛並擺明要告修繕師傅,以及我母親押金之事,因為漏水家裡電燈泡壞掉我們自行更換也於租金內扣除,因為房東都不願意負責,現在收到法院開庭的單子,房東要求押金一萬要給他,以及2986元 她說之前我們扣的,但是我們都有留有郵局匯款證明,根本沒扣到這麼多錢,這樣子開庭的時候要怎麼辦?是簡易庭可以如實跟法官講嗎?

還有我們可以再寫狀紙告他嗎?請求房東同意讓我們修繕家裡漏水情形,我們會請修繕師傅來估價

家裡漏水修理費用多少,暫時先不修理,拍照存證,並請求損害賠償嗎??之前有錄音房東對話內容,他有說我們漏水活該,是我們自己活該,請問錄音檔是寫完狀紙後可以當作證物嗎?

律師幫幫忙,謝謝!!

修繕改良的部分,費用是由房東負擔,你們從租金裡面扣,沒有問題。

至於房子漏水,你們退租,這個是可歸責於房東的原因,所以房東不可以扣押金

建議你可以不要租,外面還有很多好房子可以租,沒有必要一定要租他的。

Jenny 102-01-16 21:43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修繕改良的部分,費用是由房東負擔,你們從租金裡面扣,沒有問題。

至於房子漏水, ... (恕刪)

那請問一下,除了搬家還有別項選擇嗎?因為我們就是要他修好而已,也只住快一年而已

當初搬家費用也花費了不少,再次搬家的話...沒有多餘的搬家費用!

如果告他漏水請他修好可以嗎?還是說搬家費用也能請他出!再退租?

目前他就是一直要那押金一萬元跟其他修繕費用,也要趕我們走!很無奈~簽約簽了五年

每個月租金也正常繳納,東西壞了他後期都不派人來修,只好從租金扣除了!

Ash 102-01-10 21:59

公司工務所當初設立的時候,

有個年齡比較大的同事跟A瓦斯行叫瓦斯並且付了押金(7桶*500元=3,500元),

當時他應該不知道有所謂定型化契約,A瓦斯行也沒提,

於是就訂立了一張白紙打字保證金契約,約定屆時若空桶退還,保證金無息返還。

約2年後(民國101年3~4月間),因為熱水器的問題,請他們過來修理2次,

許是技藝不精曉得自己沒能耐修好,無論我們如何電話催他過來處理(至少催了3次),

只是一再欺騙我們會過來修理實際上都沒有出現;

不得已我們找了另外一家瓦斯行修繕

並且日後所有瓦斯都改叫B瓦斯行,也跟B瓦斯行訂立定型化契約

因為當初B瓦斯行回收A瓦斯行4桶瓦斯,所以押金為4桶*500元=2,000元。

自此之後A瓦斯行就不再出現,直至今日(102年1月10日)A瓦斯行突然出現,

表明要回當初留在此,後被B瓦斯行回收的瓦斯桶8桶(工地主任表示我們只認契約上的7桶),

他說已經與他們律師討論過,若要不回將要提告

我們與B瓦斯行聯繫,B瓦斯行表示,A瓦斯行較舊的3桶瓦斯他們沒有使用一直留置,

另外4桶瓦斯已經重新漆上B瓦斯行的行號使用,若果如此他將返還3桶未使用的瓦斯,

另4桶瓦斯將會請公司(我想是否是天然氣公司)與A瓦斯行協調。

請問若是A瓦斯行提告,我方是否會較不利?

因為當初我們認為,根據與A瓦斯行的保證金契約

我們若放棄保證金(押金)3,500元,不是就毋需返還瓦斯桶?

更何況,當初A瓦斯行屢催不至,也不回來處理自己的瓦斯桶,

我們留著沒用當然給B瓦斯行回收阿。

請問我們是否真的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就瓦斯筒而言  確實屬於租賃關係  你不願繼續租  瓦斯桶需將押金退回  你們必須將租賃物瓦斯桶返還   並非押租金可以當作瓦斯桶的對價  而不需返還

Ash 102-01-10 22:5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就瓦斯筒而言  確實屬於租賃關係  你不願繼續租  ... (恕刪)

所以假設說租賃物(瓦斯桶)全數弄丟,

我方除押金外,還需要賠償瓦斯行是這樣的嗎?

另外如此狀況,對方(A瓦斯行)當初不出面處理,

現在才提出返還租賃物,

對於我們而言,難道就只能任由他們擺佈嗎?

詳細的法律關係如何,應視契約訂立之內容而定,建議你們將契約交由律師看過,再行進一步判斷,這樣應該會比較合於你們實際的狀況,否則各項詢答恐怕未必能真正幫助你們。

carol 102-01-05 22:56

       7年多前將店面租予一家連鎖超商,現由於它提前解約返還店面時,我們才發現,原有之5組鐵捲門僅剩3組,跟當初公司開發人員口頭允諾裝潢時會將鐵捲門包覆在天花板上不一樣,所以我們希望公司應負起賠償之責,但公司以合約上有載明"以現狀搬空返還本房屋"為由,不願負責. 
   但我們認為鐵捲門為房屋之附屬設備,歸屬房東所有權,公司應遵守租約約定(承租者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本房屋,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力之情形外,因承租者之過失致本房屋毀損,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現在公司方面準備要寄存証信函請求剩餘押金返還,我們該如何做才能保障我們的權益呢?我們是否可以請求賠償呢?


除了押金以外

主要的還是侵權行為損害賠償

 

鐵捲門一具的價錢不菲

而且安裝費用也很貴

他們自行破壞了,當然就要負責

寫了存證信函之後,對方如果沒有按數額賠償(通常如此)

接下來就是要提告

 

詳細,還是要請律師當面解釋給你聽

你可以來電、或是寫信問我

沈恆 (沈律師) 102-01-05 23:31

您如果能證明對方口頭允諾要保留五組鐵捲門,而竟僅剩三組,就可以求償二組的賠償。可以先將您計算的賠償額自押金中扣除後,再返還剩餘押金

carol 102-01-06 06:30

 當初的開發人員已離職,所以很難去証明這件事,我們只有留當初公司要裝潢前的照片,証明我們真的有5組鐵捲門,而現今我們扣留的押金也只有參萬多元.

carol 102-01-06 06:42

 所以為保護我們自身的權益,我們現在應要先寫存証信函,表明扣留3萬多的押金是因為承租者尚未處理鐵捲門及結清其他相關費用,而非故意不返還,是嗎?

其實,因為金額不高,很希望能經由協調來解決,別浪費司法社會資源,但不知承租者是否有同樣的思維,還是他們都比較喜歡打官司.:(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06 09:18
回覆 carol 的發言內容:

 所以為保護我們自身的權益,我們現在應要先寫存証信函,表明扣留3萬多的押金是因為承租 ... (恕刪)

您要扣留別人押金也要有證據證明確有損害,扣掉五年折舊,捲門現價為多少,問問會計師。

amy 102-01-05 14:55
律師您好: 請教您一個問題,有關租屋押金的問題,聽說房東財務狀況不是很好,積欠管理費,我擔心租屋到期時押金無法正常反還,雖可以求償,但勞民費時,是否可以最後兩個月不交房租押金做抵扣呢?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要先看清礎您們的合約,因為您最後二個月房租不繳,則會變成您已經違約在先,到底可能變成押金被沒收還要被追繳租金,所以不建議您這麼做,但若您可先與房東協商以此方式來清償償租,並無不可,但最好於租約內註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蝌 102-01-03 11:35

我再去年2012/12/31
與一名房東合約到期(自家民房租人)

我有留紙條通知道要盡快連絡我

要處理冷氣電費,以及押金問題

可是他不理我

然後我再打給他 竟然說打錯電話了 
現在完全聯絡不到他 他也不理我 我該怎麼辦 

還是先去調委會聲請調解吧~ 如果他不願意出面 建議可以先發支付命令請求給付

Rex 101-12-25 22:23

各位律師
目前我遇上了租屋上的困擾,我是房東,租賃期間自民國101年10月1日起至民國102年9月30日止,我的房客A從民國101年10月1日到至今都未繳納,但其房客A已經人跑走找不到了,而現在有位自稱幫忙處理房客A的債務簡稱房客B,那房客B線已經占據我租屋的所在地且尚未將房客A積欠租金付清

那現在我想問的是,目前我不想再追討房客A所積欠租金,因為他之前有筆押金壓在我這,我認為這可以補償我的損失,而現在我想讓我的房客B不要再佔據我的租屋所在地,我只想要請他將東西搬離還我空屋,可以尋求哪些捷徑,可以請房客B立即搬離

其他訊息如下:
1.我是跟房客A打契約
2.我都尚未與房客B有任何文件形式上的承諾
3.房客B自稱手上有我與房客A所打的契約,這部分我也想問這對他是有任何作用的嗎?

感謝細心看完

1、你應先確認原本租約有無承租人可以轉租之約定。2、如果沒有此約款,你可先發存證信函請對方搬離。3、如對方仍不願意搬遷,可以考慮民事起訴他。有問題可以再寄信發問。

小遠 101-12-18 15:09

因之前簽約的房東於今年10月將房子賣給別的房東  而新房東也說我可以繼續租房子  但是要重新簽契約及繳押金  我就告知新房東  我不繼續租了  將住於今年10月10號  當時已經全部搬好 新房東交屋時才告知  我之前的押2個月的租金他不負責 要我去跟之前的房東押金 我就找之前的房東押金 他拿出他們的買賣房屋契約書給我看 表示說我的押金已經包含在買賣上面  應該要跟新房東要  可是新房東說他不知道 當初房仲並沒有跟他說有這筆錢 又變成我要去跟房仲要 現在變成互踢皮球 誰也不肯部負責  而我也有找之前的房東談過  他說不想太麻煩 同意付一半的押金給我 但是他要我把契約書還他 其餘的押金他不管 我不太服氣 怎麼可能只拿一半 我告知他說我會寫存證信函 他好像也不把這當一回事  請問我該怎麼辦

如果請求沒有結果 你可以提起訴訟同時對他們兩個請求 主觀上列為先備位 因為不是原屋主要負擔就是新屋主要負擔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2-18 16:07
租金必須看它是否僅供擔保房屋損害或供租金擔保而有不同,多數是向債權受讓人即新
房東請求返還。

 如果您覺得不清楚或還有疑問,可至本所臉書按讚後發訊息詢問,或與蔡律師預約面談。

vivi 101-12-12 21:22

律師您好

我跟人盤讓店面,盤讓者也是房東,接手後才發現他二樓地板有多處地磚破裂,僅用膠帶貼起來,且牆壁非常髒,房東說我自己要用要我自行油漆及修磁磚,礙於招生,我自己花錢油漆了一樓,但要求房東修理二樓地磚,他都不予理會,我忍了半年,想跟他解約搬離,房東卻說我中途解約,要扣我二個月押金,請問我可以如何處理?應該寄存證信函嗎?我房租付到12月底原本想12月底搬離,若押金問題未解決,我該繼續跟他耗下去嗎?那我不就要繼續付房租呢?謝謝回答~~

出租人有修繕義務 如果不修繕 你經過合法催告 你可以自己僱工修繕 費用租金內扣除

vivi 101-12-13 09:55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出租人有修繕義務 如果不修繕 你經過合法催告 你可以自己僱工修繕 費用租金內扣除

如果我不想幫他修繕,想直接退租可以嗎?謝謝撥冗回答~~

謝孟津 101-12-04 01:59

您好,我目前租屋在一間頂樓加蓋的套房內一層樓隔了三間套房,都是租女生,房東住在四樓,上樓的時候一定會經過房東的房間一開始簽約的時候,房東先生說如果一次繳半年的租金,可以便宜五千元 所以我們房客都是一次先給予半年的金額,前面兩個月都很正常的過了,有一天房東打來說他母親車禍住院,目前真的很需要錢,問我可不可以先預付下半年的租金,我一開始不願答應,但房東先生拜託我們因為他母親住院需要醫藥費,無奈之下想說好吧 既然人家有困難就拿出錢借了25000給他,當做是下半年的房租費用

有一天A房客來找我 跟我說 他今天接到房東電話說:A房客的房門沒關,為了怕房間裡的電視被偷,所以先將電視拿走。但之後連續兩天,房東都不接A房客電話,電視也就拿不回來。(電視是房東的東西)A房客問我可不可以陪同她到樓下房東的房間一起要回電視,我和房客B答應了,一起到樓下找房東,開始有了爭執,因為房東承認拿了電視,但一直顧左右而言他,最後談判的結果是房東要我們三個人都搬走,會退還剩下的錢和押金,我們雖然氣憤,但也沒辦法,因為房東會擅闖房間這件事讓我們三個女生都覺得害怕,不敢繼續住下去。電視的部分,房東覺得沒有必要歸還,並說他已經將電視拿走,已經不在他的家裡了,態度非常的惡劣。當天的一些對話有做錄音錄音當中有提到他承認拿走電視。
隔一天我們去警局報案做筆錄,我現在想請問的是,因為去警局的時候,警察說這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他以前都沒有歸還錢,所以現在我們三個房客都覺得房東不會歸還錢,而且這幾天我們怎麼找房東,他完全都不回我們電話,去敲門也都不理,所以我們要怎麼樣才能保有我們的權益呢??

徐先生 101-12-02 12:16

您好我有一個問題想請教
我今年在高雄市租了一間公寓大廈內一間住家的分租套房出租人是房屋仲介(職業房東),不是屋主本身。
問題1.由於住進來後,發現大樓本身的的通風設計有問題,浴室的通風孔(排氣孔)內時常傳來濃濃抽煙味,菸味會擴散到整間房間。我本身不抽菸,且對菸味過敏,短時間吸入過多二手菸會有流鼻水導致至發燒等情況由於我同一住戶內的其他4名室友皆無抽菸,所以很肯定是其他住戶(隔壁、樓上或樓下住戶)的煙味經由大廈的通風系統傳進來的
問題2.搬進來約2星期開始,房間內開始長白蟻,從浴室內到外面都有一條明顯的白蟻窩,觸碰其窩會有很多白蟻爬出來亂竄。(這部分已經錄影存證)
我有向當初的簽約仲介人反映過,他當時說會再幫我另外找尋房屋,且會向大樓管委會反映抽菸問題但是至今快2個月了還是沒有改善我就去找仲介談,說只租到12/8為止,也就是只租2個月。仲介說這樣必須扣一個月押金,我2個月內的水電費不必再支付我當時跟他們答應了這條件但是我後來覺得這樣好像不太合理,因為我不租的原因是因為房子本身的問題,所以又致電他們談但仲介不答應,說房子的煙味是其它間住戶傳進來的,不在他們的責任歸屬內我跟他們argue這些時,他們已經開始大聲說話,並說不退一個月的押金了,請我照著合約走完--就是住滿6個月,或住不滿的話扣我2個月的押金仲介說請我去問其他人,看看這樣是誰對誰錯,並表示歡迎我去告他..
我自始至終都沒有跟他們大聲,只是陳述我房內的事實狀況給他們聽(他們是一對夫妻,自己開設一間租屋仲介公司,沒有其他員工)
我想請教,有菸味與白蟻,是否在法律上可以達到解除租約的條件? 並要求仲介返還2個月的押金?
另請問煙味如何舉證? 因為菸味是不定時傳進來的,就算我請了大樓管委會的人來我的房間聞,也不一定能夠當場就能聞到煙味(房屋內另有許多小蟑螂出沒、與公用廚房流理台不能使用等情形)請問這樣我該怎麼辦?謝謝您

RC 101-11-29 13:26

我是房客(住2F),房間的冷氣是窗型冷氣(所以有一部分身體在後面防火巷)

最近天氣不好一直下雨 就一直有不規律(約20~30秒/次)的雨聲

(和一般雨聲不一樣) 後來爬出窗戶&去頂樓看才發現

是隔壁棟的屋簷排水器 (像這種 http://ppt.cc/Zne9 )

但是他沒有管子連到樓下

他是直接水柱往下衝

我剛好在2F 所以水柱衝到冷氣的側身

和窗型冷氣的隔板←就是窗型除了冷氣外會用PP版or其他材質塞住的那個地方

我有錄影 但房東說這個沒有辦法處理(他說問過法律系的 這個沒有法條)

他也去和隔壁溝通過 但隔壁不理

(PS:隔壁說 台中又不是常下雨)←可是只要下 我就沒辦法睡:(

現在感覺就不知道要怎麼處理

PS:雖然房東說要和鄰居保持好關係(房東是5.60歲的婆婆)

問題:

1.這個問題真的沒有法律的途徑可以解決嗎?因為噪音吵的完全沒辦法睡

2.要是我們想要終止租約 這樣押金可以退嗎?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12-01 14:32

這種噪音問題很難證明,打官司不一定會贏,且亦不會構成足以終止租約的重大事由

RC 101-12-04 23:30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這種噪音問題很難證明,打官司不一定會贏,且亦不會構成足以終止租約的重大事由

 謝謝你的回覆 但我有錄影

房東也知道這件事情 但過了一星期並沒有明確的處理

如我請房東限期改善 但他如未改善 我是否就可主張退租且押金可退?

麻煩了 謝謝!

aa151228 101-11-28 22:15
律師你好:不好意思請問一下,我是個苗栗南下台中讀書的學生,因宿舍無名額,而在外租房子。但因家裡突然發生一些事,成了單親家庭,導致生活陷入困苦,負擔不起每個月的房租,所以又搬回學校宿舍住。 我知道我這樣是違約,押金本來就應被扣除,但房東是使用我們學校的對住校外租賃同學所設計的合約,上面載明若違約,得扣除一個押金,但房東更改合約,在一上面多加一槓變兩個月,雖然他有口頭說明,但我未在更改的條約上簽名,這樣它更改的條約還算數嗎?我能要回那一個月的押金嗎?(我還未滿20歲,當初簽約時無家長陪同,也不知情)我跟房東反應過了,但他堅持不退還那一個月的押金,還堅持以法律途徑解決,我只是個學生實在是無能為力...希望張律師能夠幫幫我...謝謝。 張景堯 1.你可以先主張雙方沒有同意變更 是對方單方面變更 2.至於未成年 這應該不是有力主張 畢竟家裡同意讓你去外地念書 租房可以合理認定在同意範圍內 繼上次留言 但房東當時有說明,只是我並不懂那個合約意思。我堅持跟她要回那一個月的前,他也堅持說他有跟我說明那條合約就說我說謊,還說要報警,請問律師他能報警嗎?我有犯了什麼罪嗎?我還能繼續跟她要回那筆錢嗎? 麻煩律師再次幫我解答...謝謝!
這只是民事糾紛 報警也沒有用 你還是先主張違約金就是一個月
esica 101-11-22 19:43

律師您好:

101年9月30日,我和前男友因為一些事爭吵,他當街跟我拉扯,不讓我回家,我出於正當防衛打了他一巴掌,叫他放手並且把鑰駛還我,他還我鑰駛的時候狠推我一把,我當下有打電話報警,請基隆警員到觀海街和調和街路口,但是他就出示警察證(前男友是警察),基隆的員警就希望我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基隆警察有做錄音動作,並且跟我說我可以打電話到督察組或者警政署投訴,於是我心軟之下,當下就沒有做任何備案動作.也沒有驗傷單,可是我當天晚上有自己拍照手上瘀痕很明顯,加上有app對話 他跟我道歉並且承認他是不小心推我的.

我在外面租房子,因為考慮到我前男友需要停車位,所以我跟房東說每個月多加500含車位,本來租金4500變5000,我一次付了半年含押金35000,當時我前男友都在場,都知道我幫他先付了車位租金,但是他都沒想過要還我,後來因為一些事吵架分手,我就跟他要回3000元租金.然後他就罵我:我憑什麼跟他拿錢,你是房東嗎?你的人格只值3000元麻!!!我很憤怒,因為我是為了他的車位,幫他喬,但是他勸把我的付出視為理所當然.

請問律師:我這樣告他,對我有利嗎?因為損害人格部分只有app對話記錄,而且對方是警員,會不會被吃案?傷害的部分,聽說一定要有驗傷單,但是我有照片和對話記錄,這樣可以告他嗎?我告他需要花費很多時間和金錢嗎?

非常感謝!!!

Ayu 101-11-17 11:01

律師您好,我因為被房客違約,向地方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已經核發
卻因為送達不到而提起訴訟,但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當初租客和我簽完約後就落跑了,當時因為第一次當房東沒有經驗,他說隔天會將費用全數匯到我的帳戶,卻事後連一毛錢都沒付。但是支付命令都核發了,法官卻用契約書中沒有寫到「違約金」三個字來刁難我。(只有寫到押金兩個月)而且若是如此,支付命令怎麼會核發下來呢。我反問他,那被人違約是應該要收什麼金呢?因為這是書局買的制式化合約,我怎麼會注意到這麼細,該怎麼辦呢?

註:

第5條的地方,有寫:擔保金50000元。=>這可以當成違約金嗎。

第16條的地方,有寫:違約時不履行違約金,應逕行受強制執行。

 

(2)契約書的第18條完整條文是:
第十八條 出租人與承租人雙方相互間之通知,應以本契約所載之地址為準,其後如有變更未經書面告知他方,致無法送達或拒收者,以郵局第一次投遞之日期為合法送達之日期。

=>我當初沒有注意到這點,沒有向書記官提出,但我後來開庭時問審判長這點,
因為照這條來說,支付命令其實已經當初就要生效了。
法官卻說這個送達是「雙方私下文書送達」,而非「法院文書的送達」

若是合約上的「送達」是私人文書送達,不能當成法院文書送達
那為什麼卻可以適用合約上的第23條的「爭議處理法院」為管轄法院
這樣法官說法不是自相矛盾嗎

所以我對他的說法感到非常疑惑,並對他的專業感到質疑
因為我雖不是法律人,但是我為了處理這件事也很努力的翻看六法全書、找資料
卻那位法官好像故意欺負我不是法律人,講了許多和法條相違反的事
開庭時這位法官那種狗眼看人低的講話語氣真的欺人太甚,讓我難過了好幾天
想請各位幫我解惑,謝謝

(3)因為開庭時,對方又沒有來,才在庭上被告知對方沒有的開庭通知沒有送達,而叫我必須再用「公示送達」後再開一次庭。

我的疑問是:
我知道支付命令的送達不可寄存送達、公示送達。
但是開庭通知的送達也不能寄存送達嗎。
若是可以寄存送達那不就在警局時就已合法寄存送達了嗎。

(4)總金額大約13萬多左右的訴訟,若是不服判決,可上訴到什麼程度呢。

感謝各位的解惑,真的好無助不知怎麼辦,先謝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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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u 101-11-17 16:22

律師您好,我有漏掉一個地方要補充就是:

第5條的地方,有寫:擔保金(押金)50000元。=>請問這可以當成違約金金額嗎。

因為一般違約不是就是沒收押金嗎?

第16條的地方,有寫:違約時不履行「違約金」,應逕行受強制執行。

金肥剛 101-11-14 19:58

您好:我是個學生,最近在學校外面租了間套房租屋期間發生了許多房屋設備問題,請房東維修,但是他的處理態度不是很積極,躊躇多時終於決定想要搬離,但問題是不知道已付租金是否能退還(簽約一年,押金兩個月,已付房租半年)現在已經住了將近三個月,那我剩下的租金是否可以拿回來呢?請好心的律師們替我解答,感恩^^

aa151228 101-11-13 16:58
律師你好:不好意思請問一下,我是個苗栗南下台中讀書的學生,因宿舍無名額,而在外租房子。但因家裡突然發生一些事,成了單親家庭,導致生活陷入困苦,負擔不起每個月的房租,所以又搬回學校宿舍住。 我知道我這樣是違約,押金本來就應被扣除,但房東是使用我們學校的對住校外租賃同學所設計的合約,上面載明若違約,得扣除一個押金,但房東更改合約,在一上面多加一槓變兩個月,雖然他有口頭說明,但我未在更改的條約上簽名,這樣它更改的條約還算數嗎?我能要回那一個月的押金嗎?(我還未滿20歲,當初簽約時無家長陪同,也不知情)我跟房東反應過了,但他堅持不退還那一個月的押金,還堅持以法律途徑解決,我只是個學生實在是無能為力... 希望張律師能夠幫幫我...謝謝。
1.你可以先主張雙方沒有同意變更 是對方單方面變更 2.至於未成年 這應該不是有力主張 畢竟家裡同意讓你去外地念書 租房可以合理認定在同意範圍內
Patty 101-11-12 12:29

原欲租一個店面,租金5萬/月,房東要求先支付3分之一租金(17000)做為訂金,

在繳付訂金後房東說5天後簽訂租任契約~

同時需繳付3個月的押金及11張支票支付往後的租金~

當下也跟房東詢問一般押金通常不是只有2個月,

而且我也沒有使用支票~

房東說他歷年都是如此出租的~

請我自己想辦法~

或跟朋友借~

((當下房東收了訂金也無簽訂任何收據合約))

事後有跟房東要收據~

但朋友覺得房東寫的內容並不合理

叫我不要簽名~

所以我並未簽名拿收據回來~

之後經朋友告知~

法律規定最多押金不能收超過2個月~

要我再次跟房東溝通~

房東卻說這只要我們自己說好就好~

法律無關~

租金的部分房東仍然堅持不能用現金給付~

一定要使用支票~

因為覺得押金的部分很不合理也不合法~

因此告知房東無法承租~

也請房東退還該押金~

房東說他並無違法我不懂事~

他無須退還該押金~~

我請問這該如何處理??謝謝~

 

阿茱 101-10-21 22:41

出租房子給三位學生,他們只租一個月且租金押金都晚付,現在搬走不付任何的費用,

包括押金,簽約時都已談好租滿一年才退押金,包括契約都是如此訂定,

現在想對他們提告但想先調解應如何處理,我只有他們的身份証字號及電話無地址

lily 101-10-18 15:18

契約期間:101/01/16-102/01/15

預繳一年租金共$34000 (月租$3000  年繳優惠$2000)   押金2個月共$6000

於101/08月提出要提前解約,住到10/15

房東表示:因年繳已有優惠不得提前解約,所以租金不予退還,但押金2個月會全退,這樣合理嗎??

是不是可以請他退還未到期的租金($2000優惠則沒有),押金扣一個月??

P.S.契約內並沒有提到年繳提前解約未到期租金不退還,但房東說這是規定...........

Bryan 101-10-18 14:30

律師您好:

我是人在美國旅行的學生,
這幾周來到Portland,OR拜訪朋友,今天早上租車預定前往Seatlle但在路上和摩托車發生擦撞

租車公司停車場駛出左轉時,左方從車陣中衝出的摩托車衝上來撞上車左前方保險

沒有人受傷,但兩台車都有損傷,尤其摩托車前輪向?彎狀況還蠻嚴重

租車時沒買附加的保險,只有租車公司基本的低微保險,所以還必須負擔車子損傷的錢。如果兩邊都要賠償這樣加下來會是一筆我無法負擔的大數字

租車公司已經取走預先付的200元美金押金,後續賠償還須待該租車公司的保險公司鑑定,會耗時四到六周。
而摩托車騎士部分,車禍剛發生時開口索賠5000美金,但之後在我詢問租車公司、當地華人狀況後,大多意見認為該騎士未依法有自身車險,且交通法則上沒有明顯的哪方肇事責任

但我在下周就要離開美國回台灣,
若待我回到台灣後,租車公司無法與我聯繫討論賠償事宜、或是回台灣後不支付這些求償,

而以上兩狀況讓對方上訴至美國法院。


若在我無法出庭又未跨海支付欠款的狀況下,會有甚麼樣的結果?

    1.我人在台灣會不會受到美國法院法律追溯,求償是否會追到台灣
    2.或是不影響台灣生活,只是將來一但入境美國就會被逮捕呢?
    3.又或是這純屬民事債務關係,就算回到美國也沒事不會被抓?

希望能夠不厭其煩地替我解惑,感激萬分

Vicky 101-10-18 11:32

您好:當初跟我前男友在一起的時候,她就口頭向我借了幾次錢,而後我們有租房子在外面,是她承租的,我只是第三保證人房租也是她要繳的,(因為我本身就在地人,是她希望我搬過去跟她住的!)之後我們算和平分手,但租約未到期,她把房子丟給我說她急事,回中部後會寄錢給我繳,我也已沒住了,但因考慮到我是第三保證人關係幫她繳了2個多月房租,她始終沒匯錢給我,於是我向房東提前違約,但押金依規定被扣走,當初押金也是我押的錢。因無證據且她都向我口頭借錢,還借了不少次,現在更因錢的關係鬧得雙方不愉快,對方也不願把錢還我,只有最一開始她APP說會還我錢的幾句對話,但裡頭未提還多少及欠了多少?這樣能討回我的錢嗎?  另,存證信函可自行寄送?有效力嗎?需要附上什麼嗎?

陳小貓 101-10-17 02:03
我想請問一下 今天我在這間公司(髮廊) 那時候他們有講說前三個會做押金的部分, 押金的部分是在我第四.五.六個月還給我, 但在第三個月後 我們突然接到這間公司要頂讓給別的部門的老闆 我在想說上ㄧ個主管是否要先把之前押金的部分是不是先退給我, 後來我打去問哪個主管 他說我還是在這個體系裡面 所以押金的部分還是要在你弟456個月才能退還給我,如果我中間離職了,哪些押金完全不會退還給我 如果我現在不做了,我有辦法把哪些方法可以把它要回來!?
1.可能牽涉到當時他們盤讓時候如何約定 是否有包括押金部分 以及有無實際轉讓 2.所以你應該是有請求押金權利 不過重點在對象是誰
信宏 101-10-15 20:28

您好!! 打擾了!!!

我實在很擔心所以才來詢問一下我到該怎麼做.............

我住在高雄 去年租了市區的某棟大樓的9F 一房一廳一衛一廚!!
有電梯管理員跟大樓網路 才5800 說不用網路扣兩百 等於5千6
但是我們沒在用 我們自己有申請網路 可是我還是一個月給六千當整數!!

因為當時剛好急找屋 所以跟女友租了!! 租了三個多月時才發現 原來冷氣不涼!!
那時剛好是大熱天 忍無可忍的情況 我終於跟房東連絡了...
我跟他說 你這房子太舊了冷氣也不涼 外頭的鐵架也都銹到稍微碰到掉下來全是鐵屑...
能不能換一台 不用新的 會涼就好...(屋齡據說30多年有了)
房東卻回答我說:前一個房客租了五年都沒這個問題 你們才來租幾個月就想換冷氣了???
然後說 那冷氣才換1.2年而已..不可能換給你們!!(騙誰啊 骨架幾年就能生銹到這麼恐怖???)
後來我ㄠ不過 不想被當奧房客 所以跟女友繼續忍受大熱天冷氣有開等於沒開的日子!!
過了幾個禮拜 我們實在受不了惹 我跟女友提議 要不我們跟房東一人一半的錢
要他買台新的 若是住不久就當送他好了 不然就是跟房東提議 我們自己裝一台
但搬家的話 我們必須帶走!! 女友沒意見 要我主意~

於是我又跟房東連絡了 房東說要我自己找人修理 修理費看怎樣在跟他說 從房租
後來我連絡了維修人員來查 換了冷氣的ic版 花了2`5...還是不怎麼涼....
在跟房東說 他說不涼他也沒辦法 前一個房客住了五年都沒這種問題 就我們住兩三個月就這樣
絕對不可能因為這樣而你們換冷氣!!

於是我們又忍了一兩個禮拜 我也生氣了 再連絡房東 真的快熱死了 到底能不能處理一下!!
他終於肯了 他說 你去找二手的 看多少錢在跟我說
我說 那請問 你打算的價位多少預算你才願意換??
他說 你不去找我怎麼知道要多少錢 你去找一找跟我說就對了

(天啊 我快氣炸了 沒預算 我能找什麼東西?)

結果他沒說預算 我還真的不知道找多少錢的二手冷氣 於是換我終於放棄爭取了!!
因為沒找 所以房東說 等我們住滿一年 這條維修費才願意給我們 也承諾了說住滿一年續租願意換一台

可是 今年八月底已滿一年 我們也續租了!!
維修費房東支字不提 冷氣說願意換 但得等他有空下來高雄時才能處理
租屋合約也不出面來簽 用寄的 就是不下來..我也一直跟他強調 冷氣的骨架已經銹到不行了
真的有天斷了 這裡九樓 下面人行道 砸到人 這該算誰的責任啊??

他就一直跟我說 等他有空等他有空!! 卻到了現在 完全沒消沒息....

連之前的維修費用也真的支字不提!!
因此我想請問一下 有沒相關投訴的單位可投訴??
我不想租了行不行?? 押金拿的回嗎?? 這樣房東太不負責了 感覺真的很差
這台該死的冷氣說了快一年了 冷氣一樣不涼 骨架依然未換
九樓耶!! 掉到一樓砸到人說不死人我都不可能相信..
這樣的責任歸屬該怎麼釐清???我到底能怎麼做???

怎麼爭取我應有的權利呢??真的超級不平衡的!!

林智群 (klaw) 101-10-15 22:47

既然還沒簽訂新租約,

建議發存證信函向對方表示終止雙方不定期租約,並表明搬離時間,請房東退還押金,

至於冷氣掉落砸傷人,應由房東負責,與你無關

信宏 101-10-16 07:28

已經簽了 他是說他沒空南下 所以用寄信方式下來 由我簽完後再回寄....

那是上個月的事了 這個月的租期也快到了 一年多住下來實在對他的態度很不是滋味!!

另外請問存證信函是什麼?? 怎麼申請呢?? 功用是???

ps: 不懂法律 不好意思 有勞您多多包涵解釋解釋了= =""

信宏 101-10-16 12:13

請問沒有更明確的解答嗎.............

 是否就該這麼算了??

若真該死的冷氣掉了下去 房東死不承認知道骨架問題

我又該怎麼證明我曾數回跟房東反應過了??

 

 

信宏 101-10-17 14:34

第三天了 完全沒人理會小老百姓的心酸....

原來遇到問題卻不懂法律就是這樣的心情....灰心.........

答案無解...

王?昌 101-10-10 14:31
律師您好、我去年委託一家包裝工廠幫我代工包裝一批生物酵素,並要求該工廠要借我使用工廠字?,該工廠要求我先付一萬元當押金,一年後再予以歸還,現一年到了’該公司賴皮不退還’。我從未使用他的工廠字號,請問我要提訴訟,應如何進行」謝謝
金額不大 可以考慮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看對方有無異議 再進行後續訴訟
牛奶 101-10-02 10:11

剛開學不久,我們找到一間新的租屋,一開始看房子的時候都沒問題。
但住進去之後開始有了問題,也有向房東反應,但他總是說會幫我們處理,卻遲遲沒有回應。

以下就是我們所遇到的問題:

1.房子過於潮溼,向房東反應,得到的答案卻是"因為房子是剛蓋好的,磚頭還是溼的,

所以溼氣會比較重,要慢慢的才會好" 

2.手機在房間內完全無訊號,得到的答案是"已經向最大的電信(中華電信)申請一個

可以讓手機比較有收訊的東西,但其他電信還是沒有收訊"

3.說房間是租給一個人使用的,但從租屋資訊和租屋看板及合約上並沒有註明是單人套房

我和室友做了一份問卷,希望把大家的意見收集起來讓房東一次處理,但是他卻覺得我們想把事情鬧大...甚至還問我們要不要搬走?

我們是真的想把事情解決,沒有要鬧的意思,但他卻誤解我們!

他給我們三天的時間搬走,說押金的問題等我們搬走後再談..

我想問的是 我們有沒有辦法可以把押金全部拿回來呢?

如果是雙方同意提早終止租約關係 應該沒有違約的問題 你當初的押租金應該是要全部退還給你 所以在交還房屋時需要一併給房東請求 否則往往容易產生糾紛

amy 101-10-01 11:13
律師您好: 請問下列幾個問題: 1.房東在我沒允許的狀況帶客人進去看房要賣房子,之前一再告知卻不以理會,我可以換鎖嗎?如果可以騎買我一定要恢復嗎? 2.因為之前有一些修繕問題不是很願意解決, 之後又間接讓我知道房子已經賣了,我的權益會有所改變嗎?他有告知我的義務嗎?也擔心押金租金並沒有轉移給新房東的疑慮,我可以用什麼方法來保障這個部分呢? 3.這房子是我承租給還在求學的小孩住,但是屢屢不接我電話,我跟她溝通過非常多次有問題直接聯繫我,但她始終打電話給我的小孩不斷的騷擾他們要帶客人去看屋,小孩不堪其擾,我該怎麼處理讓這樣的狀況有效獲得解決? 4.修繕問題已經協調解決,但他又要求要進來驗收修繕結果是合理的要求嗎?他總是找一些理由來騷擾我們的生活,我該怎麼主張可以保障我小孩生活的安寧?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您們既已承租該房,則讓房之使用權即會歸您們,房東若未經您們同意而直接進入房間,則房東即有可能會構成侵入住居罪.所以您們可以明確向其表達不願意讓他或第三人進入房間. 二.有關押金租金移轉,您應保留當時交付之紀錄,將來仍可以對新屋主主張原權利. 三.由於承租人名義是你,所以租賃契約當事人為您與房東,因此,您可以明確跟房東表示未經您的同意不得進入該房屋,若房東仍私行進行,則可以對其提出告訴.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amy 101-10-01 10:35
律師您好: 請問下列幾個問題: 1.房東在我沒允許的狀況帶客人進去看房要賣房子,之前一再告知卻不以理會,我可以換鎖嗎?如果可以騎買我一定要恢復嗎? 2.因為之前有一些修繕問題不是很願意解決, 之後又間接讓我知道房子已經賣了,我的權益會有所改變嗎?他有告知我的義務嗎?也擔心押金租金並沒有轉移給新房東的疑慮,我可以用什麼方法來保障這個部分呢? 3.這房子是我承租給還在求學的小孩住,但是屢屢不接我電話,我跟她溝通過非常多次有問題直接聯繫我,但她始終打電話給我的小孩不斷的騷擾他們要帶客人去看屋,小孩不堪其擾,我該怎麼處理讓這樣的狀況有效獲得解決? 4.修繕問題已經協調解決,但他又要求要進來驗收修繕結果是合理的要求嗎?他總是找一些理由來騷擾我們的生活,我該怎麼主張可以保障我小孩生活的安寧? 謝謝您!
1.房屋出租給你們 就屬於你們占有使用中 如果沒有正當理由 屋主還是不能擅自進入屋內 不過如果是以代客看屋為由 承租人原則上還是必須配合 關於這部分如果未經你們同意 可以提告侵入住居罪 2.如果屋主於租期內將房屋出賣他人 原則上有所有權讓與不破租賃關係的適用 你們可以主張在租期內繼續承租房屋 租約會法定變動存在你們與新屋主雙方 3.還是先通知屋主 這樣提供的房屋無法一般使用 如果屋主還是違反 你也只能終止租約請求相關賠償
小星星 101-09-26 21:16

請問
之前租的房子租約未到期,我不續租並且賠償了一個月的押金,那時也拿了水電費的收據給房東看了,他看完後退我剩下的押金,他現在拿7、8月的帳單來要我付,我是租到7月底的,我想請問的是我已經賠了違約金了還需要再付那筆帳單嗎?不付會怎樣嗎?

vickie 101-09-26 19:37

律師先生/小姐 您好

想請教問題如下, 我於8/26約了三組人來看房子, 三組客人看後都有意願想要承租, 但我後來選擇了其中一位林先生並收了訂金NT$2000, 雙方依約於 8/29 以前需簽訂租屋合約, 承租日始於 9/1. 談定後, 本人亦於 8/29 當日, 傳了一則簡訊給對方, 內容是很謝謝對方喜歡我的房子, 也預祝他們居住後平安, 愉快及事事順心. 並且提醒對方,於8/29簽約,並於簽約日對方仍須交付兩個月的押金以及9月份的租金(屆時會扣除定金2000).

之後, 於8/28有接到對方來電,回撥後對方未接, 我於當日8/28傳訊問對方是不是有找我. 但對方仍未回電. 接著 8/29 接到對方簡訊告知要改為9/1簽約(也就是簽約日就等於承租日).

爾後於8/31晚上接到對方來電告知無法承租了並要求我要退回訂金2000.但我告知對方,定金無法退因為是對方無法履行當初談定的租約且我也損失了一個星期甚至以上的時間須再找房客. 對方態度不佳且放話要告到消基會. 剛剛接到消基會電話說要將對方的信件轉給我.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們, 我知道我應該站得住腳 ( 民法248/249). 但我如收到信件後, 能怎麼處理呢 ? 對方如一再騷擾, 我能告他嗎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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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ckie 101-09-26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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