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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3-27 06:37

房子之前,房東便口頭承諾說"隔音很好",也詢問了網路的問題,他說70M很快。入住之後卻發現隔音很差,連隔壁洗澡水聲音都聽得到,也被鄰居以敲打牆壁、之後來敲門抗議過說我很吵。
以下是第一次的簡訊內容→
我傳給他:網路壞了,常有人抓東西你沒限速,而且當初你說隔音很好
(因為有人抓東西流量過大,使我連不上網路)
他回傳:網路有70M我會提醒大家克制,夜深人靜時容易感受有聲音的


之後網路一再出問題,我便傳簡訊問他我自己去牽一條來用可以嗎
他回傳說其他人都沒有這個問題,開工後他再請人查看。


到了快繳房租的時候開始起爭執,3/4他傳來訊息說房租共多少錢要自轉或是收現,我回:收現。請問不是10號收嗎,另外網路問題一直沒改善,我要自己牽了。
他回:好十號下午四點收,我詢問過有線沒問題,其他房也還好
我回:如果轉帳請問戶頭是?沒關係其他房沒有問題只有我有問題所以我自己花錢裝,不為難您


但他卻到3/10繳房租當天才回訊息給我說繳費的帳號
3/11傳訊息說如果我沒空轉下午他來收,並詢問為何都不接電話
3/12再傳訊息來說鬧鐘聲音吵到隔壁了
我回傳:真的嗎?不好意思唷因為簽約前您說隔音很好
他回:隔音好並不代表毫無聲音,房租轉了?
         請問今天幾點回?我晚上九點去收房租或是下午,請回答
我回:我可以錄音和錄影存證,如果你需要的話,我可以錄給你看網路和我房間音樂以及鬧鐘的聲音,讓您感受看看是隔音差還是我太吵。另外,我一錠沒有超過住家噪音的標準。我房租早就都準備好了,只是您都不處理我不知道我為什麼要繳。難道只有房租記得要收嗎。我絕對不是難搞的人,我之前租在學校附近兩三年從來沒有被抗議過,也沒有網路的問題。而且鬧鐘我也不是設定半夜,已經是早上八點之後了。
之後他打電話來我不接。其實因為我有憂鬱症或躁鬱症(還在試藥中),不太能以電話溝通,我沒有跟房東說過這點,但是重要簡訊我都會馬上回。
電話未接之後我又傳簡訊:或者您要跟我同住一天感受看看,連隔壁洗澡水聲我都聽得道,所以我也要抗議嗎?昨天十一點之後不知道左邊還右邊有明顯的聊天聲,常常有這種事情我也沒抗議過,您覺得我的要求很過分嗎?
傳完後他又打電話來,我以簡訊回覆"上班中",原因如上面所說,我不太能講電話
他便簡訊回覆我:下班請接電話約見面說,本地若不合妳意請另尋他處不勉強謝謝
我回:謝謝~我懂妳意思了~那我再請問您,當初不是有說隔音很好嗎?回答我這個就好了,您說是的話那就真的是我的問題沒錯了~
他回:謝謝指教,真的沒法做到一百分滿意對不起囉。
我回:所以雙方都同意解約是嗎?(3/12  18:10)


因為當中我們都用簡訊不間斷聯絡,我那句話的意思是詢問他想要跟我解約是嗎,但他突然不回覆,我就當作他不是這個意思了。
3/13,22:27他突然傳簡訊→你好,本周六下午四點到租屋處檢測網路商談謝謝


這裡是我沒看清楚他有寫"商談",便沒回覆他,我以為只是請工人來檢查網路,後來才知道是要進到租屋處檢查(中間有通過一次電話)。於是3/14晚上九點43分我傳訊息給他:我以為你想同意解約網路問題在於你沒限速,你在某個時段量出來的結果不代表全部的時段的結果。另外鄰居抗議我的問題,其實他應該刻意你才對,八點九點已經不是半夜了,況且手機能多大聲。老實說我也常常聽到鄰居的聲音,那已經影響我的精神狀態,我因而看了多次醫生甚至住院,讓我無法工作,這都因為當初您說隔音很好,但我卻常常連隔壁的洗澡水聲都聽的到。如果您真的要如此,我可能要走民事訴訟了。
十點35分他回傳:請於明天下午四點半解約交屋況。
我回:當初我於10號前便又詢問繳款帳號,是您於繳費當天才回覆我並且指控,所以這個月房租才會到現在都還沒繳因為我們起了糾紛。我一再詢問您是否解約,您也迴避我不給我任何回覆。如今才突然單方面說星期六解約,這樣變成是您趕我走,您違約了。我也不是故意找您麻煩,您可以讓我住到下個月10號讓我找房子並且退我一個月押金(當初押金收兩個月),如果您不同意,堅持如此,那我只好告您違約和精神賠償,您要給我兩個月押金並且給我一段時間住直到我找到房子
他回:小姐我給了你方便,你一再當隨便,請看合約第三條第一款,挑三揀四就想解約,我只不過順你之意。
合約第三條第一款是說房租應於10號前繳納,不管任何原因。
我便回傳崔媽媽基金會"定期租賃契約房東可否提前終止租約?"的網址給他看。(00:20)
他回:是你一再要求我談解約又拒付本期房租,又拒接電話面談(00:40)
我沒回他,他又自己傳簡訊來:我想你的所有反應是擔心提前解約押金被扣是嗎?不會的,只要沒有毀損我們會還你的。夜深了,早點休息晚安
(01:16)
早上我起床看到簡訊便回→提醒您:六日不在家,後續事情晚點談。(06:58)


因為當天早就約好北上兩天找男友,怕他白跑一趟就傳了這樣的訊息,
想不到他回→早安:現在回覆這是你想拖延的目的,何時?
我回:想請問您意有所指的,我想拖延甚麼?為什麼?
他不回。
我又傳˙:不好意思請問您,到底是我一再不接電話不溝通,還是您每次關鍵時刻簡訊都不回?從以前到現在我有甚麼樣的問題都是與您用簡訊溝通並且已成雙方習慣,為何要對我做不實的指控?
他也不回。
其實因為他很多猜測的不好聽的言語已經弄得我很不舒服,雖然是我自己本身就有精神疾病,本來與男友的兩天計畫因為他的簡訊變成我去一天就回來,因為心情實在糟到受不了。我覺得很生氣,我為什麼要白白因為他這種沒辦法提告的用語可是實實在在傷害到我,還有鄰居來敲門抗議,雖然無關房東的事,但是那次也讓我非常害怕而發病,這當中我兩次大量吞藥並且嘗試自殺,以前都沒有過。不能完全怪在房東身上,可是我想要他負他應負的責任,本來不想提告簡訊中我也有提出解決方法,但是他又先言語攻擊(對我來說是),後來才改口。
房租我有請朋友與房東會面拿給他,因為我已經沒辦法見他。好幾天我都自己在家裡一直昏睡,是朋友每天打電話給我叫我下樓開門他拿食物給我。
我不是想拿很多精神賠償錢,就是生氣。請問這樣的問題可以提告嗎?網路的部分我已經有證據和數據紀錄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3-27 11: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您的的問題應該僅為民事糾紛,建議您循民事調解程序或是消費者保護程序救濟

2、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據證明您的房東確實保證過網路跟隔音品質及語言人身攻擊的話,則可嘗試告訴詐欺公然侮辱等罪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9 2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發存證信函通知房東該瑕疵,並請求限期改善,若屆期仍未處理,可主張解除契約損害賠償之,惟您需蒐集相關證據,以利訴訟時主張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陳 103-03-22 10:44

房客承租套房時只付了當月房租及一個月押金,約定下月付房租時一併補足另一半押金,如今第2個月起房租及一半押金均未付,請問可

1.以未付足夠押金為由致合約不成立,寄發存證信函請求搬離嗎?

2.如房客拒收存證信函或搬離如何處理?

租約不會因為沒付押金就不成立,欠租達2個月後就可終止租約,對方如不搬,起訴後強制執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積欠租金達2個月,即可起訴請求搬離及相關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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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bara 103-03-21 23:17

請教律師,請幫忙解惑~感恩~

  我是房東,因租約已於103.2/28止,履催承租人來續約均不鳥,卻仍續霸住

  租屋至今,經我於2/25寄存證信函表明不再續租,並請限期搬遷,對方仍不理

  會,所以我隨即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也已排定4/15將進行簡易法庭調解,但

  今天3/21早上卻收到承租人請律師發函給我,內容寫承租人已於3/18搬遷

  並已清空,因水電等都全繳清,限我出租人5日內需還押金32000-10200

  (算3/1~18止的租金額)=21800需歸還..看了簡直無名火都要上來了.

要請教的是:

1.之前對方都不鳥,我都提訴訟了,4/15也要調解了,他現用律師發函這招,我

   該回應嗎?還是不管,就是等到4/15出庭再談?

2.如果我近日去點交房屋,是否可向法院取消4/15調解,(要幾號之前取消?)

   裁判費會被沒收嗎?

3.他3月即使提早搬遷,但因租屋糾紛我才提訴訟,事情未解決前,我根本無

   法改租他人,所以這人霸住期間,該損害給我的賠償,我可請求整月的金額或

   租金的兩倍賠償金嗎?

 4.他還照了屋子內外18張照片隨律師函寄給我, 但上面完全無日期,誰知是

   何時照的?我都尚未去點交,實際狀況得等交屋才清楚,我到時進屋時也該照

   相存證嗎?

請告知該如何作才對我出租人有利,感覺這承租人太詐了,....

沈恆 (沈律師) 103-03-22 01:33

您好!可以要求房租應付到交還鑰匙當日,點交時若發現問題,就拍照存證;裁判費可退2/3。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0: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於點交時,發現有任何問題均拍照存證,再向其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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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3-20 19:21

你好

我在高雄開服飾店

店內有賣衣服的合作廠商,但現在結束合作了,對方不退押金

我該怎麼處理

還有我有幫他賣鞋子,但鞋子有問題寄回去給他,也都還沒退錢

衣服也都退回去了

對方說去告他

我該如何解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直接檢具證據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4 16: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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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yblack 103-03-19 00:01

三月底合約到期就不承租店面,想詢問一下該如何處理

1.因為鐵門才剛換一年多,外觀有些凹損不屬於人為破壞,但房東要求我們必須更換全新的鐵門還給他們,不然不退還押金

2.因為該店面已經營10多年是前年才頂讓來的,定型化契約上並未註記且房東當時也未說要把招牌拆除,現在又要我們拆除。當初房東和賣方也未告知需拆除,如果不予理會,可以嗎?一定要拆嗎?

3.房東契約收走,但我有將租賃契約拍照存證,這樣能檢舉他們逃稅嗎?為了把押金拿回只能這樣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9 1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起訴請求房東交付押租金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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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 103-03-17 19:05

當初在租房子的時候仲介說雖然約是簽一年,但是他答應可以讓我們提前解約,

所以我們才簽約的;現在過了三個月覺得住的不合適跟仲介提說要解約~仲介也說好,他說會讓房東知道;結果上禮拜五解約仲介卻說房東要禮拜一才會退~等到現在還是沒看到房東有匯....

從頭到尾房東都讓仲介全權處理,一直以來都是仲介跟我們接洽;在簽約前有發現陽台有一桶瓦斯,仲介當時說熱水是用電不是吃瓦斯的~結果後來洗到沒熱水問了房東才知道是用瓦斯的~有種受騙的感覺~加上一些原因才會想提前解約~
現在房東態度很消極,一付要退不退的樣子~仲介的再三保證我們也不敢相信了...假如我們收不到押金要怎麼辦??? 

陳華明 (律杏) 103-03-17 19:35

 仲介不可靠, 要直接找房東終止租約和要回押金, 不要再透過仲介了. 房東再不還, 也只能訴訟了(http://www.lawmed66.url.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直接向房東請求,若房東拒絕可提訴訟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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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 103-03-18 13:49

現在就是感覺我們這邊比較弱勢才會想說靠仲介來協調的…

那如果像瓦斯費房東叫我們先墊他會再給我們錢

可是到現在也是沒退還鑰匙也收走了

可以告他侵佔之類的嘛??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不構成侵占,您應直接對房東起訴請求方為根本解決之道。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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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愛徵信 103-03-18 15:40

你好 你可諮詢合法徵信業者 或回訊 本人可為你解答

服務項目:感情服務 商務服務 行蹤調查 債權服務 諮詢服務

盼盼 103-03-17 11:34

請問一下  我們家只有第一年簽定契約  後來住了今年第四年 房東說要漲價,我們想說就不租了,因為2月也是契約到期日,後來多租了一個月到三月十號,房東三月九日就硬要房子回去,在交回去當天,他並未把押金還我們,之前在租的時候 其實有些東西就已經有壞的感覺,所以我們在租的時候,並沒有常用他... 現在當天交還後,結果又打來說一個開關修了六千要扣錢,請問這時候我們應該要怎麼做比較好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2: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起訴請求返還押租金,惟須考量您之相關訴訟成本。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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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鄉人 103-03-16 18:32
因為我住在公寓大樓內

然後由於最近經濟有點拮据

有跟房東討論過退租的問題

但是因為房租契約未滿一年

所以房東不退保證金 而且也有跟房東討論過如果住到這個月底

那我不付房租 就搬走 

房東也不願意 他要我付租金

不然就馬上搬走

想請問我的房屋租賃契約上面有寫

備註3 租金不得拖欠3日以上經催繳未繳房東有權斷卡換鎖以及終止契約

是不是如果我已經3天沒繳租金

房東有權利直接換鎖斷卡 因為我是公寓大樓 所以有電梯卡

因為本來是押金2個月 因為我只有先付1個月押金

房東要求我另外寫一張切結書

切結書內容如下

承租人 XXX 向 出租人 XXX 承租 XXXX 房間乙間於承租時尚欠新臺幣XXX元整

承諾於 103/03/15 日前將押金補齊,否則無條件斷卡終止合約,無條件搬離

承租人 XXX簽名


想請問一下 假如我不繳房租 住到這個月月底 然後搬走

也不需要退還押金了 

這樣房東有權利在月底之前 斷我的電梯卡 跟 終止合約 並且強制趕我走嗎??

因為我看一些討論都是寫說房租未經2個月沒繳 或是 到達一定金額

才能執行 可是我的契約是寫在備註內

這樣是否合法?? 是否真的超過3天未繳 房東有權利斷卡換鎖??? 不知道這樣 我如果不繳房租的話


是否可以住到月底 然後不會被斷卡換鎖?

我有跟房東商量過了...

但是他不願意我住到這個月底...

他說 要不我現在搬...

要不就繼續租....

那我的切結書呢??有效用嗎??

切結書內容如下

承租人 XXX 向 出租人 XXX 承租 XXXX 房間乙間於承租時尚欠新臺幣XXX元整

承諾於 103/03/15 日前將押金補齊,否則無條件斷卡終止合約,無條件搬離

承租人 XXX簽名

鍾孟杰 (鍾孟杰) 103-03-16 20:50

您好:

押金的部份涉及契約自由,所以法律不大會加以干涉。

租金部分,由於民法第440條第2項所規定是欠租的「總額」達到相當於2個月租金,與幾天內未償還無關,所以還是要看你積欠租金的總額有無達到相當於2個月租金

請參酌。

異鄉人 103-03-16 21:07

那所以  假如我租金未達2個月遲繳...

房東是沒有權利 斷我的卡片  跟 換我房間的門鎖的意思嗎??

就算在合約內有簽名 有備註 還是沒有效力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0: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切結書若有重大不利於您之規定,似可主張為無效。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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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ng 103-03-14 14:03

您好:我有一間公寓,因租給房客母子二人,但一個多月前獲知因房客又讓另一友人入住且不明原因死在裡面,房客匆匆來電告知「不租了!」就失音訊,下落不明,去電都不接,屋內東西都未搬走,且鑰匙也未交出。現在我因房子平時都只交給親人代管,租賃合約早已過期未立新約,糟糕的是代管人弄丟了合約書,所以不知道房客的詳細身份資料(只知姓名、手機號碼),目前已二個月未付房租(最後一次支付是元月份,押金只押一個月)

我的問題是:

1.  當時立合約並無法院公証,現在我手上無任何文件可証明我們彼此有租賃關係

2.  我該如何取回我的房子?(聽說房東不能擅進入房客屋內即使他未付房租也一樣)

3.  在如此條件下我能就房客轉租其他人致造成我的房子變成疑是「凶宅」這事可另請求賠償嗎?

 4. 我現居住在台北市(戶籍也是),但房子是在台中市,如果需要訴訟是以台中或台北法院來進行?    

以上問題麻煩解惑,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4 14: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向房客請求租金及損害賠償,起訴法院為房客之戶籍地法院,或您於租約中有合意管轄之法院。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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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租賃關係仍可籍由其他證人來證明,或者對方不否認即可,您要取回該屋,應向法院提起遷讓房屋之訴,並可以請求損害賠償,而管轄地則以台中地方法院為管轄,本件有對方手機號碼,則可以請法院去函調其資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3-15 19:55

您好!對方若未否認有租賃關係,您即可不用租約證明;若要取回房子,可向台中地方法院提起遷讓房屋之訴;但是訂約時若沒有約定不得轉租承租人依法有部分轉租的權利,因此,您要以此向承租人請求賠償,似乎沒有根據。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58015 103-03-11 23:30

原本由我租下套房,之後因常沒回去住,所以在我未在套房朋友就會去住

但是我未跟朋友收取任何金錢

之後房東合約中「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將租賃房屋權利全部或一部分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屋。」要求多支付租金,但我並未支付

之後合約到期後,我不續租,但是房東扣住我的押金不歸還,請問一下這樣狀況我應該如何處理?

沈恆 (沈律師) 103-03-12 08:38

您好!對方若沒意願歸還,只能透過法院強制其歸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2 10: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若房東不願歸還您的押租金,可起訴向其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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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先看如果違反相關約定是否有違約金或是損害賠償的問題   或是只是單純房東可以提早終止租約之事由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陳華明 (律杏) 103-03-12 17:42

 易持有為所有, 房東此舉已涉犯刑法業務過失侵占, 寫存證信函告知房東此點, 押金在扣除你造成的損害後, 應主動返還給你, 再不還, 即有侵占之嫌(http://www.lawmed66.url.tw)

Jenny 103-03-07 17:03

您好! 我有一個租房問題想請教

我和我朋友與房東簽約租房兩年,押金20000,月繳1萬/1人5000,私人原因,如未滿兩年我就搬遷,也向朋友說過,押金部分無條件讓房東沒收,因為我違約,也沒有要在2/20後繼續承租!

我搬遷一個月後,房東要求我繳交,上個月2/20和這個月3/20的房租共一萬元!而事後 4/19房子確認無誤!將退還1萬元押金!。

如沒有照他意思走,他將至法院寄存證信函給我,要求賠償未滿兩年約。

(Ps:因為朋友還繼續承租,但我和他沒有達共識繼續承租該房,而他若要繼續承租不是該由他自己負擔1萬元/一個月房租嗎?)

請問?我是該繳交一萬元房租?還是能以未滿合約,違約沒收押金?

若沒照他的方法做他能告我嗎?或要求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7 17: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的押金已被房東扣為違約金,對於房東其餘要求,可不予理會,待房東對您起訴請求違約損害賠償時,再主張您已扣押金為相關違約金抗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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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3-08 08:22

 如果簽約對象是你跟你朋友,你朋友還繼續住,那租約還是繼續有效,

至於你跟你朋友間如何約定,不拘束房東

snow 103-03-03 22:47

我與房客簽約10年,目前剛入住對方也裝潢完畢,簽約時是以原狀交屋,而現在房客說他當時裝潢時換的大門5萬,換的水槽2萬,加裝浴缸2萬要求我們出(都已經先施作才跟我們要錢)當然我們不願意,因為從沒有同意過東西也沒有壞只是舊了,但他們就自己不付房租了,所以現在他們就自己從房租中扣掉九萬元,由於這樣他們並沒有積欠超過兩個月,目前就只是少繳九萬大約一個半月的租金,這樣我們應該怎麼辦呢?當然他們都有提出一些藉口來要求我們支付,1  大門 他說因為我們房東負責修繕廁所時太吵,依照大廈管理條例我們必須換門˙(但我有打去問主委 他說他們絕對沒有這種要求,另外我當時修洗手間時明明就還是舊有的大門,但最重要的他根本沒經過我同意) 2.水槽 這部分是當初簽約時有寫到要提供一個水漕,我們也提供了一個放至陽台的水漕 但他們看到不滿意就拒收,之後他們還叫我幫他們安裝熱水管至陽台,我表明不要,但他們最後就變成這樣,直接自己加裝一個帶有瓦斯爐的流理臺在我們的陽台,也叫我出錢,扯~~ 3 浴缸是因為之前浴室有漏水,後來整室重做就沒有加裝浴缸了,這部分原先一開始是想請房客裝潢公司一起做,所以討論後有請他們提供估價單,但太貴所以舊換我們的水電工,當時討論後他們出具的估價單上明明就寫著浴缸打掉鋪磁磚的,現在又翻臉不承認。

問題:

請問律師大人他們這樣的要求有合理嗎?難道都沒有辦法制裁他們嗎?我們家為了這個房客已經全家都烏煙瘴氣了,大家心情都很不好,媽媽都快憂鬱症了,也因為此瘦了好多,希望律師大人可以給我們一點建議,謝謝

以下還有一些問題

1.雖然租約公證可以強制執行但是因為他公司並沒有資產,所以看來是無法強制執行,所以我們應該怎麼辦呢?有律師說只能打官司,但是就算贏了他沒有資產那我們會有錢拿嗎?有債權可以延續多久呢我們應該如何處理呢?有看書上說可以拍賣動產 有嗎?比如公司電腦嗎?

2.我有看六法全書,租金追溯期只有五年,但是我們的租期為十年,所以看起來似乎無法直接從押金中扣除,那所以 要是我們提出訴訟如果我們贏了,那這9萬事會變成債權還是一樣是積欠租金呢?(因為我們有想過他們是蓄意不繳租金,未來他要是營運不善是有可能再不繳房租,但是一定又是用諸多藉口)我的問題是比如他目前欠繳一個半月,那未來他要是再欠繳超過半個月我就可以直接趕他走嗎?法官會認定說因為租期過長如前面敘述,所以對方不可以主張由押金中扣除嗎?那萬一是五年後才開始又不繳房租,我是不是要忍耐到四個月才可以提告呢?

3.要是對方不繳房租提告他,那在訴訟期間他又持續不繳房租訴訟時間萬一 一年他不就一年都不繳房租,又因為他的公司並沒有資產,所以 我根本拿不到錢就等於白給他住呢?或是我可以要求負責人或代表人支付呢?(畢竟他實際有住也有辦公阿也是有利益所得的)這根本就是詐欺

4.若是對方又以其他藉口不繳房租(超過兩個月)那我們訴訟後,法官會認定他不繳就應該搬走嗎?還是會同意他的藉口讓他直接扣抵房租也讓他繼續住下去呢?比如 他這個月又說因為他換了窗戶5萬他叫我們出,我們不要他就直接扣,那最後訴訟後法官要我們一人一半,那我們就變得要支出7萬他們支出7萬,那7萬就變得沒有超過兩個月12萬租金,所以他就可以繼續住嗎?還是會是契約解除或終止 我們另給他7萬?

5.還有訴訟時須先由起訴者支付裁判費那比如我先支付,若是之後我勝訴了,但他們公司沒有資產他要是不付我錢,那我不是整各虧很大(不繳的房租+裁判費+律師費)

6.另我有買租屋法律手冊來看,有一些不甚了解,希望律師解釋一下。

(1)契約終止與契約解除有何不同

(2)契約解除之效力:契約之效力因解除而溯及之消滅,未履行之債務當然免除,以履行者,因無法律上之原因,而生不當得利反環之問題。契約解除後之法律效果,依民法第259 260 261 264 265 266 267的規定行使,主要為回復原狀的義務。---所以該不會我告贏他,他就不用履行債務吧? 另外當時簽約時有寫依當時使用原狀歸還

(3)若訴訟裁判費會是多少呢?因為雖說是租金60000元*12月*10年*1%=約七萬但 基本上照這樣的房客 我真懷疑我能拿到多少租金耶~這種算法我覺得不甚公平

沈恆 (沈律師) 103-03-04 04:16

您好!未約定的裝潢或其他費用房客要自行負擔,您可以寄存證信函通知已將未繳足的9萬元租金押金中扣抵,將來若有欠租一樣從押金中扣抵,等扣完押金後再累積達二個月欠租就可終止租約;終止租約後才有理由起訴趕房客,起訴後時效就中斷,不用擔心時效問題;訴訟期間房客若仍占用,可以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本件租約,對不熟悉的房客訂定租期長達10年租約,對房東是很不利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4 16: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對對方起訴請求租金之給付。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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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3-04 19:41

 您的問題很複雜, 但也很簡單:

1. 房客應該是公司吧, 自然人以公司為擋箭牌為非作歹, 好處多多(反正都是公司負責), 所以他們會這麼做, 公司法也才會修法而引進揭開公司面紗原則

2. 任何修繕裝設要先通知房東, 由房東來做才對. 沒通知就自行敲敲打打, 已經構成刑法毀損罪, 您可試試看這條路(是告那些自然人, 不是告公司, 因為公司不會犯罪)

3. 既已公證, 公證書有載明願受執行. 那就不必再訴訟了, 直接拿公證書去執行即可(當然要先看看是哪些事項有願受執行之約定), 所以訴訟費用之類應不必考慮, 應考慮執行費, 但沒看到您公證書的內容, 個人也很難論斷. (lawmed66@gmail.com)

snow 103-03-09 10:41

 過了幾天的思考,又有新的問題想提問律師大人,懇請回覆

想問,面對這樣的房客,目前我想很多最後覺得似乎我只能以消極的方法來解決,才是成本對我來說最低的,是這樣嗎?

我只能消極的等待對方不繳租金達到法定期限通知對方終止租約後,起訴他遷讓房屋及不當利得,是這樣嗎?不知道在這期間我會不會有何風險呢?有沒有我想不週全的地方呢?

另外 起訴不當利得(住在裡面不繳房租)可以針對個人嗎?因為公司沒有資產我打贏了也沒有用

 

嚴先生 103-03-03 15:10

本人(債權人)已取得債權憑證,已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也已回函說明 已足額扣押在案(應該是銀行存款)。接下來不是第三人將扣押金額提交法院,再由法院通知債權人(本人)前往法院領取?  為何法院還函文通知債權人及債務人到庭?

到庭時,債權人是否請法院要求第三人將扣押金額提交法院,再由法院通知債權人(本人)前往領取?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4 15: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是對方提出相關異議,法院開庭請雙方說明並答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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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豬 103-03-02 08:50

各位律師們好,請幫幫我們家,謝謝!我們家在做餐飲業,前年(2012)8月與房東租店面簽6年契約,使用的契約書是紅色封面的"最新房屋租賃契約書"。內容並沒有增加任何一條是有關於增加房租的條例。也就是正常來說是6年不調組金。

但在今年(2014)1月,房東卻要求提高房租,而且提高的比率為19%。在近期更是要求我們簽新合約,連押金都必須補齊到新租金。他說是以契約書中 第十九條:本件租屋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若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時,其增加部分,應由乙方負責補貼,乙方決不異議。

房東還很強硬的說,如果要照合約書走,他很有把握可以讓我們離開!!

在此,我想請問律師們,如果房東違約迫使我們搬遷,我們可以要求房屋裝潢費用,以及廚具等費用依折舊比例賠償嗎?並且歸還押金與訂金,以及營業全部損失?如果可以,我該如何計算呢?

拜託各位律師幫幫我們家,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2 18: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與房東租約為六年,對於房東換約之請求,若您不同意,可不予理會,也不要再簽任何名於任何文件上,待其對您起訴請求時,再視其主張以合約規定加以抗辯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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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豬 103-03-02 19:54

律師您好,我想再請問您:

若真的要撕破臉,房東要求提前解約,我們可以要求賠償房屋裝潢費用按折舊攤體、營業損失以及歸還押金嗎?因為我們和房東之間的對話,我有用錄音筆錄下來了,房東以類似威脅、恐嚇的方式說"若要按照合約書有十足的把握可以讓我們離開",如此也可以告他恐嚇嗎?

非常感謝房律師的幫忙,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2 20: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房東之言論似尚不構成刑事恐嚇罪,依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惟若房東堅持提早解約,係屬違約情事,可要求相關違約損害賠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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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豬 103-03-02 20:26

瞭解了,但要求裝潢賠償、歸還押金營業損失等是允許的,對嗎?

非常謝謝您房律師

祝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2 20: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以上損失列為違約之損害賠償,對房東加以主張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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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3-03-02 23:03

您好!其實您有六年的租約保障,若您沒有違約房東並無片面解約權,所謂「房東堅持解約」,您大可拒絕;倘若您同意其解約再想求償,必定是費時費力又無法完全如願。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陳華明 (律杏) 103-03-03 18:50

 1. 契約書19調已訂明承租人(您應是乙方吧)要補貼房東增加之所得稅, 房屋稅. 那您據實補貼即可(但補貼房東所得稅?實在有問題. 租金所得本就是房東要繳所得稅的). 和租金根本是兩碼子事

2. 您可參考民法442條但書規定, 租金在您的案例中是無法任由房東單方面調漲的! 大可回絕!(lawmed66@gmail.com)

小豬 103-03-03 19:16

律師您好,我可以再請問您嗎?

在第二十一條中,是說如果房東真的違約,解除合約要求我們搬遷,我們可以求償搬遷費、營業損失、裝潢費用(依折舊攤體計算)、以及歸還押金、訂金嗎?可以的話,該如何計算呢?還是說房東只需要支付我們一個月的租金違約金嗎?

非常感謝您的幫助,謝謝。

陳華明 (律杏) 103-03-04 18:32

 謝謝您的詢問, 我的意見如下:

1. 在民法上, 只要契約上有約定房東可提前終止(不是解除, 也不是違約, 也不是中止, 是合意終止)租約, 則他可以片面提前終止契約, 只要他支付您契約上所定的補償費用即可. 若沒提前終止之約定, 那您可不管房東, 繼續租下去!

2. 所以要看契約上是寫了中止時房東賠償您那些項目: 若搬遷費, 營業損失, 裝潢費用都有在內, 那您可向他請求這些, 房東在支付了這些您的損失後就可中止租約要您搬出去, 像是彼此交換!

3. 搬遷費, 裝潢費(要折舊)都是核實計算, 也就是提出單據後實報實銷向房東請求. 或是簡單些, 直接和房東各談定一筆數目(類似統包, lumpsum)也可

4. 營業損失就要費工夫計算了. 平均月營收(如六個月之內的平均)多少, 再減掉平均月營業成本, 就是每月獲利 (但又有毛利gross profit, 淨利net profit之分, 通常以毛利計算), 也就是您的每月損失, 再乘上如果沒提前終止租約, 您本可再營業的月份數, 就是您的營業損失 (當然還有折現問題, 暫且不表)

5.  押租金本就該還你, 其實不在房東對你應做賠償的範圍內 (lawmed66@gmail.com) 

小豬 103-03-04 19:04

律師您好:

但目前的問題就是,契約上並沒有增加"違約中止時房東賠償哪些項目"

那我該怎麼辦?

謝謝您。


陳華明 (律杏) 103-03-04 20:01

 那麼合約中有同意房東可提前終止的條款嗎? 若無, 繼續租下去, 房東要提前叫你搬, 你可拒絕. (或是跟房東談判, 他把搬遷費用等等支付後, 你才同意提前終止租約並搬出, 當然就此要另訂新約)(lawmed66@gmail.com)

小豬 103-03-04 20:24

律師您好:

我們的契約,除了原本就有的二十二條條約之外,就沒有另外但書條約了。

唯一跟解除契約有關的只有第二十一條,但是只有寫賠償一個月的租金違約金。這是是不能再跟房東求償其他項的意思嗎?因為這幾天房東又來要求簽新合約,我們不答應;他現在似乎要我們法院見面了。我該怎麼辦?

謝謝您。

陳華明 (律杏) 103-03-04 20:37

 好, 那我完全明瞭了, 你們有約定只要付違約金一個月就可提前終止. 違約金的定義, 請見民法250條, 尤其是第二項. 所以約定一個月房租違約金, 這一個月的房租就是你們預先約定的損害賠償額, 房東只賠你一個月就可以, 即使你因提前終止而受到的損害額遠超過此數, 你也不能多要, 因為這一個月就是你們約定好的賠償額(願賭服輸, 這道理和期貨一樣, 履約價格是事先就約定好的)(lawmed66@gmail.com)

陳華明 (律杏) 103-03-04 21:08

 這個房東真是老手, 也是高手, 拿一個月的租金換取以後漲租金的更大收益! 他在法官面前當然不會說要漲租金賺更多所以終止租約, 即使這麼說, 他也會勝訴, 因為你已經同意他付一個月賠償金就有終止權, 你還必須自費拆除裝潢回復原狀(費用還不能向房東請求, 因為這本來就是終止時房客的義務),真是虧大了! 但別失意, 建議找律師好好看看租約, 才知道有沒有反敗為勝之道(lawmed66@gmail.com) 

barbara 103-02-27 22:42

律師們大家好,

延續barbara的103-02-27 21:25租賃糾紛問題:

1.若3/1房客耍詐用限掛寄租金支票來,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我收信,是否表示

   我收下租金了,還是得馬上寄還,或乾脆不收他的信ㄋ?

2.如果3/1之後他都不回應,我若請律師幫我訴訟,需費時多久才會要回房子?

  我若勝訴,是否訴訟費都需房客付?

3.我租他三年都沒公證的情況下,訴訟的同時他會去撿舉我沒報稅ㄇ,這樣我

   會被罰一堆錢ㄇ?

4.3/1我需找管區或律師去我租屋處嗎?因我怕他在把我房子損壞超出押金

   32000的情況下連夜落跑了那又該如何處理?

感恩阿, 請賜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8 09: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回答如下:

1.若3/1房客耍詐用限掛寄租金支票來,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我收信,是否表示

   我收下租金了,還是得馬上寄還,或乾脆不收他的信ㄋ?

您得以掛號寄還或拒收。

2.如果3/1之後他都不回應,我若請律師幫我訴訟,需費時多久才會要回房子?

  我若勝訴,是否訴訟費都需房客付?

法院訴訟流程時間約半年至一年。若您勝訴,法院之裁判費用由對方負擔,但若您有委任律師,對方不負擔您的委任律師費用。

3.我租他三年都沒公證的情況下,訴訟的同時他會去撿舉我沒報稅ㄇ,這樣我

   會被罰一堆錢ㄇ?

租約應會載明,若報稅,相關稅賦由房客負擔。

4.3/1我需找管區或律師去我租屋處嗎?因我怕他在把我房子損壞超出押金

   32000的情況下連夜落跑了那又該如何處理?

若損壞超過押金,您可直接對其提告請求之。有無找管區或律師到您租屋處沒差。只要您盡到相當之舉證責任,即可起訴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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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bara 103-03-02 01:04

 現才發現當初跟我簽約的人寫的是別人的名字跟身份證, 雖然這個<別人>,是真正的老闆,是有其人,但跟我簽約的,縱使是股東,可以寫他們老闆的名跟身份證跟我簽約嗎?,(我到今天才知,因當初也沒影印他身份證),可以一併告他偽造文書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2 15: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具有代理權,則似不構成偽造文書,除非對方無代理權。刑法第210條規定: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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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bara 103-03-02 17:52

 律師們大家好,

1.因我是一間14戶公寓的其中一戶,自82年迄今21年間,公益費皆由這14戶中

   的其中9固定住戶輪流收費(這9住戶均長年自稱是管理委員會主委,公益費

  的收入由他們自己內定,都固定這9戶在收,大家都心知肚明本大樓根本無立

  案管理委員會,充其量9人只是代收並管理我們的錢罷了),但所有公益費每年

  收入全納入他們的私人帳 戶內輪放,剩餘的錢都沒在年底結算後先歸還,這些

  管理住戶,寫收支明細表也從不寫記錄人是誰,(年代久遠要追溯大家就推來

  推去),更遑論將收據發票給其它住戶閱覽審閱,請問這樣有構著侵佔罪嗎?

2.以上問題開會一直提出,均不鳥,而我在有一年拒繳費用(實際是已溢繳,而扣

  抵99年的公益費),現這些自稱主委的住戶,卻要我自己付機械式停車格的更

  換零件費6千多,甚至連主機壞掉都牽拖是因我的零件壞掉引起的,強硬要我

  自付這4萬多屬公共的機械更換,還特別交代負責保養的廠商,如我不付就耗

  著都不要換(這廠商也是他們內定的人,以往修繕費貴得離譜,我要求找別家

  來比價,就偏不同意,便宜的不找, 偏要給貴的,所以很懷疑內幕不單純).

3.本來我一樓店面是出租,與房客3年了都相安無事,今年卻因這停車位壞掉,

   讓我房客隨即跟我翻臉,有可能進入訴訟(102.2/28契約截止,卻不跟我打

   續約,我2/25有發存證信函表達不續租請房客搬離,至今3/2號也沒接到房

   客一通電話,顯然也沒在鳥的).

4.請問我可一併告這9人損害我停車位權益致使連帶損害我租金收入嗎?是先

  告侵佔我公益費,再告不履行管理費應負修繕之責所帶給我的金錢損害嗎?

  勞煩律師們解答,感恩~

 講錯,是103.2/28契約止,本來要續約103.3/1始~104年.2/28止的,現2/25存證信函也寄了, 房客也不鳥,法律是保護房客的嗎?唉,難怪有伺無恐沒在怕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2 20: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關於公益費用部分,可能涉嫌侵占罪之疑義,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另就房客部分,若房客有違反租賃契約之情形,亦可對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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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rbara 103-03-04 11:54

 

律師好,

以下訴訟程序前的問題請教:

1.裁判費我應繳多少?這將來勝訴要得回來嗎?(101/3/1~102/02/28止租金17000/月,另加公

  益費8250/每年.

2.因這租賃糾紛起因,是這9人大樓管理人阻止保養人員修繕引起(21年來這9住戶都自稱是管理委

  員會主委,將所有人所繳公益基金,都輪流存放在他們私人帳戶內),我們1樓店面共住了兩戶,我是

  其中1戶,其它9人的都住2樓以上,仗著人多,不將我樓下抗議當回事,而且將每戶公基金的應付比

  例算我們樓下付的還比住樓上的更高(於84年開會時有記錄我樓下只負擔清水塔,地下停車

  保養,修繕,清化糞池等),結果現不履行公益費責任,害我得搞訴訟(真的很衰,又遇到奧房客).

3.所以如到時訴訟 房客也會咬我說是車位的關係,所以不續約(雖知酌減租金跟不續約是兩碼事),但

  房客卻於租約滿(2/28止),自3/1~到今天仍老神在在的在租處居住,不付錢也不搬遷,更一通電話

 也不給你打來,真的是有伺無恐吃定房東了,到時是不是我全部告比較有利(告房客違約侵入居住,告

 那些<主委>多年來侵佔公款,及不履行公益責任,致所有因而引起的所有損害賠償?)

barbara 103-02-27 22:20

律師們大家好,

延續barbara的103-02-27 21:25租賃糾紛問題:

1.若3/1房客耍詐用限掛寄租金支票來,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我收信,是否表示

   我收下租金了,還是得馬上寄還,或乾脆不收他的信ㄋ?

2.如果3/1之後他都不回應,我若請律師幫我訴訟,需費時多久才會要回房子?

  我若勝訴,是否訴訟費都需房客付?

3.我租他三年都沒公證的情況下,訴訟的同時他會去撿舉我沒報稅ㄇ,這樣我

   會被罰一堆錢ㄇ?

4.3/1我需找管區或律師去我租屋處嗎?因我怕他在把我房子損壞超出押金

   32000的情況下連夜落跑了那又該如何處理?

感恩阿, 請賜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8 09: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回答如下:

1.若3/1房客耍詐用限掛寄租金支票來, 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我收信,是否表示

   我收下租金了,還是得馬上寄還,或乾脆不收他的信ㄋ?

您得以掛號寄還或拒收。

2.如果3/1之後他都不回應,我若請律師幫我訴訟,需費時多久才會要回房子?

  我若勝訴,是否訴訟費都需房客付?

法院訴訟流程時間約半年至一年。若您勝訴,法院之裁判費用由對方負擔,但若您有委任律師,對方不負擔您的委任律師費用。

3.我租他三年都沒公證的情況下,訴訟的同時他會去撿舉我沒報稅ㄇ,這樣我

   會被罰一堆錢ㄇ?

租約應會載明,若報稅,相關稅賦由房客負擔。

4.3/1我需找管區或律師去我租屋處嗎?因我怕他在把我房子損壞超出押金

   32000的情況下連夜落跑了那又該如何處理?

若損壞超過押金,您可直接對其提告請求之。有無找管區或律師到您租屋處沒差。只要您盡到相當之舉證責任,即可起訴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陳華明 (律杏) 103-02-28 17:55

 1. 租金所得, 在本案中是租給自然人, 是由房東申報其綜所稅的. 被查到逃稅, 您會被罰

2. 建議找警員一同請他搬出, 因為這是刑案(侵入住居罪), 不是單純民事問題. 向房客說明這一點, 他應該就會搬了

barbara 103-02-27 21:25

律師您好,以下問題請教

1.我是房東,租賃約於103年2/28日到期, 但房客以1/29~2/28停車

  位機械壞掉不能停,要我修理好再續約,否則不續約,但要我給他住到5/30

 說要有3個月搬遷期,我堅持要續住3個月也一定要續3個月約, 因此2/24晚

約好打新約,不料他又刁難說得加註一條<等他水電,電話等都繳清,就得押金全數歸還>,我說押金是得房屋清空後在無損害情況下才能全數歸還的,他即

翻臉不簽約,兩造在當下不歡而散,無完成續約.

2. 我於2/25下午就發出存證信函,言明租期已到不再續約,請房客於2/28前

   交還房屋及車位,否則將提訴訟,這樣寫對嗎?

3.若房客不鳥繼續住著,我該如何作?可馬上3/1去法院告他嗎?還是真的得等

   他欠租兩個月後才能提告ㄋ?(我在網路討論區看到的).

請賜教, 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租賃既然是有期限,則期限到當然可以不續約,並請房客搬離,所以本件期限到期後,若對方不搬,您們當然可以馬上提起訴訟,並請求其逾期之租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2-27 21:48

您好!欠租兩個月的情況是期滿前終止租約的要件,與本件不同,您的情況租約既然已到期就可以提告要求搬遷;注意期滿後不要再收租金,以避免成為不定期租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8 08: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租賃契約期滿,您可拒絕收租金,並起訴請求房屋返還及租約到期後拒絕搬遷之相關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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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2-28 17:48

 補充一點, 若已發存證信函房客搬遷, 房客還不搬, 可提起刑法第306條之侵入住居罪, 這是告訴乃論之罪, 之後可撤告(lawmed66@gmail.com)

barbara 103-02-28 21:39
回覆 律杏 的發言內容:

 補充一點, 若已發存證信函房客搬遷, 房客還不搬, 可提起刑法第306條之侵入住 ... (恕刪)

 請問律師,

1.請律師從頭辦此租賃糾紛案需花多少律師費?

此部分能否成立刑法第306條侵入住宅罪應該很有討論空間,一般似乎比較少聽到就返還房屋事件用侵入住宅罪做切入點來處理的....

陳華明 (律杏) 103-03-04 19:01

 可參考最高法院91上易3272判決

1. 發函終止租約後, 房東即是該房屋之管理支配權人(房客不再是了)

2. 未得管理支配權人之同意即擅自入內, 即為侵入

3. 房客未經允准進入, 更無法律上的正當理由, 就是無故

4. 所以可以向房客說明這些, 促其搬離(lawmed66@gmail.com)

陳華明 (律杏) 103-03-04 19:08

 律師費各地不同, 台北當然較高, 若刑事部分, 其實請律師寫告訴狀即可(台中約5000元), 不必委任. 民事部分若委任租賃物返還訴訟, 中部律師費約4至5萬元, 北部較高, 大約6至7萬元吧. 不過, 若您的案情簡單, 律師應會同意減少些吧! 後續還有強制執行, 若委任律師辦, 中部約4萬元, 若寫狀子而已, 每份狀子大概是4000至5000元吧!(北部律師收費自然應較高, 是可以理解的) (lawmed66@gmail.com)

barbara 103-03-04 19:19

1. 我剛去派出所要告房客<非法侵入住居>,警察先生居然跟我說他們辦的是刑事案件,除非我們

   跟房客有肢體傷害或言語恐嚇之類他們才會呈辦,否則不介入,建議我去走民事訴訟.哇哩咧...

2.法律是保護弱勢者(奧房客也屬弱勢者?),難怪他們穩穩的住著,怕啥?妳有錢有種去告阿?

3.真流年不利,..我老公剛來電說他出車禍撞人,人沒事,但撞爛人家車子,要賠1萬,欲哭無淚阿我...

陳華明 (律杏) 103-03-04 20:12

 非法侵入住居是刑案, 可翻出刑法第306條給警察看, 但警察多半會認為這只是民事糾紛 (因為房客都一直住在裡面, 更沒想到使用權已回到房東手裡), 不足為奇,連律師也多沒想到可能構成306條. 所以建議直接遞狀向地檢署提告, 就不會不辦了. 但要詳述為什麼構成306條, 這就是一門專門技術了(lawmed66@gmail.com)

barbara 103-03-04 22:14

 

 律師們好,

1.我可同時委請律師民事訴訟, 同時自己到地檢署提刑事訴訟嗎?這樣結案會不會快一些, 因聽說

  民事訴訟要一年半載, 很煎熬....

2.刑法第306條第2項規定:非法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即為非法侵入者。

  請律師解惑,感恩~

 

陳華明 (律杏) 103-03-05 11:08

 1. 妳的主要目的是要房客搬走, 以刑事曉以大義比較有效, 不管之後306條是否成罪, 也足以威嚇房客. 可與民事同時進行, 寫狀子到地檢署告訴即可. 說不定在偵查中房客覺得事態嚴重就搬了, 就比民事有效

2. 你已經掌握到怎麼運用306條了, 但如何狀子寫得好能構成306條,是門學問. 可至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查出306條及相關判例等(lawmed66@gmail.com) 

barbara 103-03-07 14:30

律師們大家好,

  今早收到房客委請律師存證信函來(3/6寄出),內容明顯不實,原本兩方已談妥,我房東寬限房

  客3個月搬遷,續到5月底,(本一直催都不來續約,還叫我若信得過他就不需續約,說會每個月匯<租

  金>到我帳戶,在我強烈表達不能不續,會變不定期租賃,才在2/24晚於103年續租賃契約上本要

  簽了,都寫好3張支票租金(3/1,4/1,5/1各乙張),但並沒給,就又刁難我得加註條款<押金得在房

  客水電,電話等繳清完就得全數歸還>,我方認為押金的定義應還包括<需房子清空歸回原狀,在無

  損壞下才得以全數歸還>,這認知雙方嚴重分岐,所以續約當下破滅,現他的律師存證信函上卻寫房

  客有要求在3月底搬遷(本來要給的3張支票跟票號及銀 行都寫的清清楚楚,證明是到5月底,他沒 

  實話告之委任律師,可構成何刑責?).

2.我因2/25(103/2/28租約止),即已發存證信函告知不續約,但到3/5止都沒接半通電話,所以已

   向法院遞訴狀起訴,現想問律師,

1.民事訴訟尤其我老百姓遞狀通常都1年半載才會通知出庭,但如他一樣不鳥,以為委任他的律師

  3/6寄存證信函(2/28租約都到期了,3/6才寄有效嗎?),還跟他律師謊稱有說3月底要搬遷(租賃

  契約有他寫的3張支票為憑)..,如此在都還沒開庭他就走人(最怕的是我房子被損害程度嚴重根本

  押金32000都不夠賠),是否有事先可以防範的程序可保障我出租人的最基本權益?

2.若這幾天他忽然又說要來續合約(有續也只簽到3月底而已),才剩20幾天.這有必要續約嗎?但3月

  的租金跟公益費他也還沒給(本來都簽一年合約,都是開12張每月初一的租金給我出租人,所以這

  次房客才會本來都講好,並已開了3/1.4/1.5/1表明要住到5/30搬遷的),但變他不履行信用毀約.

3.這樣搞來搞去我很怕不知在搞什麼明堂,請各位大律師們指點一下迷津~感恩~

 

 

lolins 103-02-24 14:45

本人租賃房屋為一樓,入口鐵捲門前為禁止停車紅線,原先本人將汽車停放
租賃房屋入口鐵捲門前,但日前遭人刺破輪胎,本人當下拍照存證未報警
,安裝監視器後後本人不再將汽車停放於此,昨日2月23日本人回家時發現
本人租賃房屋入口鐵捲門與門前台階遭不名人士潑灑大量紅漆,本人當下報
警處理,將本人自行安裝之監視器錄影畫面交予警方,並已做好筆錄與索取
報案三聯單。

本人深感租賃房屋週遭之住戶非常地不友善,且租賃房屋週遭治安非常地不
安全,恐會再發生類似之情事。而本人為中度肢體障礙者,若再發生更嚴重
類似的情事,本人生命安全恐會受到威脅。

以下問題,煩請解答,感恩不盡:

1.本人可與房東提早終止租約嗎?(尚有4個月租約才到期)

2.鐵捲門與門前台階之紅漆清理責任是本人?還是房東?(租賃契約上約定
  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之情形外,因承租人之過失房屋毀損承租
  應負賠償責任房屋因自然之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出租人負責修埋。)

3.若房東提出要賠押金才願提早終止租約,本人可依民法第227條之2
  「情事變更原則」提出免賠押金或少賠押 金而提早終止租約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4 14: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提前終止租約,除非為可歸責於房東之事由,否則可能須負擔部分違約金。至於清洗責任,由於非由您所造成,請求房東清洗之。再者就情事變更原則而言,您須盡相當之舉證責任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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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LA 103-02-23 04:57

您好
當初和屋主簽約的時候是由屋主的委任人出面簽約,押金也當場給了,後續租金也繳交正常,之後屋主表示房子會轉手,但在近期租約快到了

要找房東要求退還押金時,有另一位先生打給我自稱是新屋主,問我們要不要續租之類的

我已經表示不在續租希望他退我押金就好,他卻表示我的約是跟舊屋主簽的,押金舊屋主也沒收給他

找到舊屋主談押金的事情,舊屋主卻各種推拖

已寄出存證信函,並在近期聲請支付命令,法院要求補正資料,調出戶口名簿後發現,舊屋主從一開始就是用假名,想請問這是否已達成詐欺或是其他刑事犯罪?

如果達成其他犯罪之條件,於補正資料時需要補充嗎?還是需要另外提出刑事訴訟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23 14:1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房東用假名子簽合約

涉及偽造私文書

您可以提告

但因為您提供的資訊有限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諮詢

 

IVLA 103-02-23 15:3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房東用假名子簽合約

涉及偽 ... (恕刪)

 

如果達成其他犯罪之條件,於補正資料時需要補充嗎?還是需要另外提出刑事訴訟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10條規定:偽造、變造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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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巧 103-02-17 01:31

於102/11/10承租,大約在1月份時房間不時會飄進類似塑膠燒焦味,詢問管理員後,管理員便透露已抓4.5名吸毒犯,要我紀錄味道出現的時間。這情況也跟房仲反映過,她只說會要管理員多注意一下。如果是因為這種情況想提前解約押金是否可全數退回?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17 01:49
您好 您可以依據民法第424條主張 承租房屋有瑕疵危及承租人的健康為由 終止契約 以及主張出租人未盡民法第423條之租賃物保持義務 終止契約 但可不可以退回押金 需視此一瑕疵可否歸責於出租人 您可以發個存證信函通知房東表示出租房屋有此種情形 要求終止契約並退還押金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7: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發存證信函告之房東有此行情,並限期請求房東改善,若屆期仍未改善,得再發函解除契約並就房東違約部分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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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是屬於重大事由  應該還是可以終止契約   但原則上你還是先看租約相關條款如何規定   2.如果租約合法終止  房東自然要依法返還押租金   否則你可以訴請返還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5 16: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合法解約房東自應退還您押租金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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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巧 103-02-13 21:19

於102/11/10承租,大約在1月份時房間不時會飄進類似塑膠燒焦味,詢問管理員後,管理員便透露已抓4.5名吸毒犯,要我紀錄味道出現的時間。這情況也跟房仲反映過,她只說會要管理員多注意一下。如果是因為這種情況想提前解約押金是否可全數退回?

狐狸 103-01-29 23:58

您好,我是學生和幾位朋友一起租房子,請問如果租約到今年5月我們想提前搬離,已經住了一年多,一開始的情況沒那麼差之後越來越嚴重。

橫梁裂縫很大、廁所美耐板上方水泥剝落鋼筋裸露、壁癌、下雨時會輕微漏水而且颱風天家裡會淹水,12月時下了大雨連電燈那邊也漏水把床都低濕了,電燈也壞了,這其中也跟房東反應了,他是有處理但是在沒燈的狀況下生活了兩個禮拜電燈才完全的修好。房子漏水也跟房東反應了他是有修但是沒有完全的改善。

今天我們有和房東說能不能提早解約........等,因為那時候漏水比較嚴重我們就一直強調這點,今天就把屋況全部跟他說,他說我們為什麼不提早跟他說壁癌跟廁所的鋼筋裸露的事(壁癌是最近比較嚴重的事,而且廁所的事之前就有說過了)

所以想請問一下這樣我們有權利要回我們的押金和提早退出的事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0 11: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屋主就該租賃契約應負有提供符合契約之義務,若該房屋有不符合契約之情形,可主張解除契約。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

全體顧問律師員工

敬祝

馬到成功

新年快樂

闔家平安

恭喜發財

 1.房屋出租人有提供合於約定狀況房屋提供使用義務  如果屋況有問題  你可以先請求修繕  如果還是沒有改善 或是無法改善  你應該還是可以終止租約   並請求返還押租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戴 103-01-27 01:44

事情是這樣的

當初公司打電話來跟我約面試時間時

我有問有沒有缺大夜班  湖口的

他說有      但等我去面試時

我填完一些基本資料  他跟我說

我那湖口要做機動  要湖口跟新竹兩邊輪

我不能配合   後來變成竹北大夜

幾天後去公司報到時   那裡小姐要我先簽合約(之前面試的人不再

等我快寫完合約時  那位之前幫我面試的才剛過來上班  等我寫完合約

面試人員給我看排班表  我發現我表上是日夜輪班 我當初要的是大夜

我問面試的 他說要我先配合 後面再調回大夜

我都簽完合約了才跟我說這個? 之前說好的大夜怎變輪班?

後來我表示不能配合 他幫我再調回竹北(但是是另一個點)

離原本的竹北點(4公里)  

當時我有查地圖 但匆忙間沒看很仔細 以為在附近

然後馬上去工作地點見習  等到從工作地點回家時才發現很遠

現在想辭職  我還算見習身分  但我記得簽合約時上面有說

員工離職時要15日前提出  如果擅意離職會罰錢.

那我見習身分算嗎?   我記得治裝費也是如果沒做滿時間就離職

也要再花額外的錢買下來(當初治裝費有先付1000押金)

我打算早上提出辭職  如果因為合約關西要賠錢有辦法解決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27 11: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就僱傭條件,包含工作地點、待遇、時間等,經過雙方約定,則勞雇雙方都受到拘束,不得任意變更,違約的一方則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並可能構成勞動基準法等問題。

2、就有關於治裝費用的部份,倘若您違約,則雇主確實可以請求您賠償

小戴 103-01-27 12:36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就僱傭條件,包含工作地點、待遇、時間等, ... (恕刪)

 感謝你的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您與對方之僱傭合約約定而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傳傑 103-01-23 10:11

各位律師好~

小弟我在社區裝潢時,因主委用一些名義扣我押金款項,但簽裝潢合約

書時並沒有註明該規定。 所以莫明的被扣款。請問律師以上可否告主委

侵佔罪呢? 或著可以用什麼法條來告。  希望各位律師給我點建議

謝謝~  祝大家新年快樂!

看他扣款理由是什麼?是不是有法律上依據?如果沒有,是民事上請求返還,刑事部分很難說對方有不法所有意圖,不容易構成,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10: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主委扣款之依據為何,有無相關契約約定,若無,可請求其返還。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您好,一般工程裝潢,大樓會先收押金十萬左右,只會簡單寫說如果有損害大樓之設施或其他公設,會從這裡扣款,不會有什麼契約條文的.所以扣款合理與否,就是要看你有無損害大樓設施以及是否可歸責於你,跟契約根本無關.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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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7: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君 103-01-22 17:50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我是租屋族,我租的房子有以下幾個問題

1.鄰居家概的陽台離我房間窗戶非常近,但她們喜歡在半夜2~3點左右洗衣服,導致我無法好好睡覺

2.合約上說除了冷氣電費獨立計算以外,其他瓦斯(桶裝)、水費、電費都以人頭平均計算收費

但是因為我們目前有三個房間再使用,我這間住2個人

另外兩間房客都說她們不要用桶裝瓦斯,於是不願意支付瓦斯費,但因為我沒有煮菜,熱水等於是只有洗澡的時候使用,兩人使用也不超過40分中得熱水

但不到一個月就用掉一整桶瓦斯,我們覺得很誇張,向房東反應,但房東確定另外兩個房客說話,說他相信她們不會使用到瓦斯

不過瓦斯是裝在公共空間,並解無攝影機,房東也不院處理瓦斯費用得問題

3.我房間經常跳電(2個月跳了5次之多),但總開關並不在我房裡,再另外一個房客房間內

我向房東反應會跳電的問題,造成我的困擾跟危險,請房東處理,但房東不願意處理,反倒是要我自己節省用電,還要我多付電費

 

由於以上三個問題,我已經確定要搬家了,但是押金房東肯定不會還給我

於是才會出此下策

我打算不繳交房出,我房租是每月12日前繳交,但因為有押金2個月在房東納,所以我若押金滿的話是到3/13

但是我預計2月底就會自己搬走,等於拖欠1個半月房租,等搬走之後會告知房東,請他把我積欠的部份用押金抵扣

若是這樣,房東可以對我做出什麼動作嬤?

因為我也沒想要讓房東損失到,而我也不想白白損失押金的部份

才會想說拖欠一個半月就搬走,剩下的半個月可以抵扣水電費。

 

請問若房東想要對我提出存證信函或是趕我搬走是可以的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8: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必須等您積欠2個月房租房東方可趕您走。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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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君 103-01-22 18:35

那想在請問一下,所謂的兩個月是要滿兩個月嗎?

若向我這樣,一個半月我就會搬走,但也是拖了兩次繳費的時間

這樣也算是兩個月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09: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不是還有繳2個月的押金,故不會構成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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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鴉 103-01-21 14:24

之前租套房住的很痛苦,同層的住著一家三口(媽、女兒、兒子)
幾乎每晚都在那吵架,關門聲也都碰的關很大力
這幾個月下來的幾乎腦神經衰弱求助醫生
房東反應也都沒用,房東反而還叫我忍耐,對方女兒有病不太正常
我實在受不了決定和房東解約,嚴重影響到我的健康及精神,我告知房東民法第424條「承租人之契約終止權租賃物為房屋或其他供居住之處所者,如有瑕疵,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時,承租人雖於訂約時已知其瑕疵,或已拋棄其終止契約之權利,仍得終止契約。」

我不想住的原因也是在於房東實在太計較錢,不裝獨立電錶,電費用分擔的,當初我要租時,答應我一個月200元電費吃到飽(無電腦、無冷氣),租約是一年,一次繳上半年房租結束後,下半年要再繳房租時,卻說要改照電錶分擔,電費也全都由房東自己計算收費,完全沒有一個依據,實在很不合理,但我也只能默默接受

他答應解約,但堅持要扣我違約金3500元(一個月房租),後來盧了好幾天,好不容易殺到扣1500元,我下半年住了兩個月,說什麼未住滿約,所以房租要以4000元計算,所以扣了我八仟塊和電費,但我很驚訝他為何沒扣到我押金1500元,已經過了快兩個禮拜,房東簡訊來追討1500元的押金,但我已和他完成解約程序,我還該去理會他嗎?好煩惱~

煞祿 103-01-24 14:04

契約 雖然已經處理好 但是那是屬於金錢算錯

好比你去買東西 找錢 多找了500給你 你還是要歸還的 不然有侵佔之疑慮

之前新聞就有案例 有個傢伙 去提款機領錢 他多吐出來 結果還爆好康給朋友去領

最後 那些錢花光 還不是要還 ( 強制執行分期歸還 )

所以建議你 把多餘的錢給他 大過年的 別因為官司而晦氣

烏鴉 103-01-21 14:16

之前租套房住的很痛苦,同層的住著一家三口(媽、女兒、兒子)
幾乎每晚都在那吵架,關門聲也都碰的關很大力
這幾個月下來的幾乎腦神經衰弱求助醫生
房東反應也都沒用,房東反而還叫我忍耐,對方女兒有病不太正常
我實在受不了決定和房東解約,嚴重影響到我的健康及精神,我告知房東民法第424條「承租人之契約終止權租賃物為房屋或其他供居住之處所者,如有瑕疵,危及承租人或其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時,承租人雖於訂約時已知其瑕疵,或已拋棄其終止契約之權利,仍得終止契約。」

我 不想住的原因也是在於房東實在太計較錢,不裝獨立電錶,電費用分擔的,當初我要租時,答應我一個月200元電費吃到飽(無電腦、無冷氣),租約是一年,一 次繳上半年房租結束後,下半年要再繳房租時,卻說要改照電錶分擔,電費也全都由房東自己計算收費,完全沒有一個依據,實在很不合理,但我也只能默默接受

他 答應解約,但堅持要扣我違約金3500元(一個月房租),後來盧了好幾天,好不容易殺到扣1500元,我下半年住了兩個月,說什麼未住滿約,所以房租要以 4000元計算,所以扣了我八仟塊和電費,但我很驚訝他為何沒扣到我押金1500元,已經過了快兩個禮拜,房東簡訊來追討1500元的押金,但我已和他完成解約程序,我還該去理會他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1 14: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不予理會房東之要求。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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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1-22 19:08

 不用理會,房東不太可能為了1500告你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8 1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房東訴訟成本之考量,可無須理會。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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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103-01-20 12:42

請問我租用了一台咖啡機,租約二年,押金30000元,一季租金是9450元

我租了三季又一個月,廠商合約上規定提前解約扣15000押金,然後退押金時他又扣了一季三個月的租金,請問這樣合約合理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0 1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多扣了契約所無約定之金額,可向其請求返還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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淓媽咪 103-01-15 19:54

案由:每月應於10前繳納租金,但房客幾乎每個月都延遲繳。而上個月(102.12)至今都未繳納(原說這個月(103.1)要繳,也未繳,而這個月房租(103.1月份)應於10日前繳納,至今也未繳(有一直催,但都不理會),這樣是否夠成已達二個月以上呢?(但她有押金15000元,每月租金也是15000元),這樣算兩個月嗎?我是否能寄存証信函,請求終止契約呢?謝謝

必須要欠租金額達2個月,加上積欠時間超過2個月才能終止租約,所以目前你還沒有權利終止租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淓媽咪 103-01-15 21:04

 那請問律師,我是否能寄存証信函要求支付上個月(102.12)房租呢?感謝

另,租金押金是否需扣抵才算兩個月呢?(也就是他需積欠三個月,我才能寄終止契約嗎?) 

 是的,押一個月的押金的話,要欠租達3個月,發存證信函是ok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00: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在您等待時間之同時,您可發存證信函律師函,請求對方支付租金。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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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ce 103-01-13 11:15

律師您好,本人於102.12.01和房東租賃合約, 合約從103.03.01開始算租金. 已付房東3個月的租金押金及預繳1個月的房租. 前房客逃跑(也未繳房租), 前房客未接房東寄的存證信函. 再加上私人因素想終止合約請問: 1.我現在終止租賃合約的優勢? 2. 可拿回多少押金? 3.前房客未收房東存證信函是不是視同他們的合約能持續中? 4. 房東是一屋二租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3 11: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您要終止契約,必須符合法定事由或是約定事由,尚不能任意終止契約

2、有關於前房客房東之間的關係,並不會影響你與房東之間的租賃契約,縱令有一屋二租之情形,倘若房東仍然有將房屋交與您使用,並無違約之情,您仍無法任意終止契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1: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終止租約事由,任意終止,屬於違約。又屋主與前房客租約與您無關,您與房東間之權利義務,為您與房東契約規定。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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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law 103-01-09 08:33

您好

簽的合約是一年, 押金兩個月(20,000元), 違約罰金約定四個月(40000元),房客租金已逾三個月(30,000元)沒給房東房客已不告而別鑰匙未歸還, 已違約房東已有寫存證信函房客催告限期支付及終止合約房客完全不接電話不理房東, 且房屋不敢再出租給別人, 房東欲向法院遞民事起訴狀, 請求歸還鑰匙及支付租金, 房東可否請求押金兩個月(20,000元)+ 違約罰金約定四個月(40000元)+房客租金已逾三個月(30,000元)+8個月未到期租金減半(40000元)=130000元? 可否以130000元作為訴訟標的?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9 11: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金額的部份您可以表示為130000元整,就有關返還key的部份記載請法院核定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5: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130000為訴訟標的請求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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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佑 103-01-05 20:10

租約到期後房客押金遲遲不來拿我該如何處理??戶口也未遷出去?還有是否要請他還我契約書?

煞祿 103-01-25 02:12

租約到期後房客押金遲遲不來拿我該如何處理??戶口也未遷出去?還有是否要請他還我契約書?

建議你

你可以登報小廣告 聲明這些問題 請他看到跟你聯繫 如果押金不來拿 則先將金額寄存於你的哪個帳戶 為期多久 逾期不領將此金錢捐為XX單位

另外 戶口沒遷出去 你可以拿著你的租約跟你房子本人的資料 去戶政事務所 聲明 請求將房客的戶籍 移到當地戶政機關地址(非你房子地址) 就可以主動把它遷出 契約書也不用歸還 反正一式兩份 如果你怕有疑慮 可以將這些動作 全部弄好後 拿去法院公證

例如 你刊登報紙後 多久還沒出現 你可以刊登說

 

本人XXX住XXXXXXX 電話XXXXX 於XX年XX月XX日 租房子給XXX先生或小姐 但您目前已搬出 戶籍未遷出 故本人將於登報後1月內 至戶政機關 把您的戶籍除戶 並且將保證金 暫存於本人XXX的XX郵局XXX帳號(你可別全部打出來你的帳號號碼,中間要OOO幾個)戶內 時限多久沒來領取則將此金錢主動捐至XX慈善單位 期間仍未見有動作 則本人將此程序完成後 至法院公證 公證費OOO元由押金中扣除 (例如啊 押金5000 就是5000-XXX公證費=剩餘捐助出去的款項) 阿捏就好了

屁屁 102-12-18 11:42

我家是軍宅,是由國防部委託新竹市政府負責興建,於100年2月交屋,但是我們在102年3月才入住,只住了半年,就發現家裡兩間廁所的馬桶與地面磁磚的水泥黏接處,都是處於潮溼的狀態(前提之下是馬桶在使用上都正常,沒有阻塞,沖完水後水位也正常),原本只是以為是洗澡的時後,水去沖到水泥,所以比較難乾燥,但是最近發現,連沖馬桶的時候,竟然有水從水泥接縫處流出來,就算不用馬桶沖水,只直接用水桶裝滿水往馬桶倒,一樣也是從水泥與磁磚處流出來,叫水電的來看,水電是說這是當初建商施工時,兩間廁所的馬桶管路都沒有和下排水口裝好,一些水都排到馬桶的內部,導致水積久了就從水泥與磁磚處滲透出來了,因此打電話到新竹市政府相關單位詢問,得到的答案是,管路方面是機電廠商負責的,但是機電廠商已經倒閉了(土建商還沒倒),所以沒有辦法幫我處理,需要我自行請人修繕,請問如果是新竹市政府負責興建的住宅有瑕疵,但是因為廠商倒閉了,所以新竹市政府也不用負任何責任嗎?(聽說機電商還有押金在新竹市政府那裡),我只想知道這樣可以求償嗎?如果可以,我該向誰或是什麼單位求償?要怎麼求償呢?有求償的期限嗎?或者要怎麼解決呢?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12-18 11:51

 請確認你手邊的契約,是誰賣屋給你們的,

依法要在發現瑕疵半年內告知賣方,才能請求減少價金,

記得將瑕疵位置整理清楚並拍照存證,以做未來萬一打官司的準備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8 14: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將相關瑕疵拍照存證,再看買賣契約事與誰訂立。依民法第365條規定:買受人因物有瑕疵,而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者,其解除權或請求權,於買受人依第三百五十六條規定為通知後六個月間不行使或自物之交付時起經過五年而消滅。前項關於六個月期間之規定,於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瑕疵者,不適用之。第356條規定:買受人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見有應由出賣人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即通知出賣人。買受人怠於為前項之通知者,除依通常之檢查不能發見之瑕疵外,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物。不能即知之瑕疵,至日後發見者,應即通知出賣人,怠於為通知者,視為承認其所受領之物。是此,您應將相關瑕疵發存證信函儘速告之買賣契約上之出賣人,避免逾期。歡迎您攜帶完整契約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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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姐 102-12-13 20:11

我是非自願離職,然後公司於10日發薪時竟然扣我5千元,理由是盤差或電話費甚麼的,還說每個員工離職時必須要先扣押,問題是當時我根本沒盤點,而且還是電話告知我說不適任,我都做了快一年竟然還說我不適任太難以接受了~電話告知時我還要求要離職證明,然後現在公司說叫我再填一張離職單,問題來了,如果我今天寫離職單完後拿了離職證明的話,那押金5千元他們不就有理由可以不給我嗎?我可以先確認隔月若押金沒有問題後再填離職單換離職證明嗎?

阿均 102-12-14 08:48
回覆 林小姐 的發言內容:

你直接打給勞工局申訴電話~ 他會直接告訴你她們犯了勞基法第幾條,直接請教勞工局該怎麼做,她們會指導跟幫助妳 ,還有老闆叫妳簽自願離職單 千萬別簽 不用怕那錢會不見 下次談話時記得錄音存證 保護妳自己的那五千 

(自己經驗

silvia 102-12-13 16:13

102/12/12承租人父親傳簡訊突然告知終止合約,理由為兒子無法適應學校的課程,已經退學了。

102/12/13房東電話關切,並以告知合約上有註明 第八條:特約事項: 八、原本第六室套月繳租金4,500元,因學生年繳優惠每個月4,300元。102年08月27日繳交訂金10,000元整,其餘8/31前押金租金共49,600元整匯入指定帳戶,若房客惡意找藉口、毀約一年不到搬離退房、租金押金房東不退還。(押金租金匯入後,102/08/27訂金10,000元轉為租金) 

原以父母親賺錢辛苦想說不以這條款沒收全部,退還部分24,600元整(沒收押金8000元及部分租金),但對方父親堅持以承租四個月計算,該退還8個月*4300元+押金一個月,不然對方父親將上法院。

由於我第一次承租,在簽合約的時候也很仔細,所以契約上的每條款向每個父母及承租人說明,他們都同意後才簽約。那我不知道我可否利用這個條款,而在這場官司,我能站得住腳嗎?還是違法?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3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454條規定:租賃契約,依前二條之規定終止時,如終止後始到期之租金出租人已預先受領者,應返還之。是此,若您堅持不退還已預收之房租,似有違法之疑慮。歡迎您攜帶完整契約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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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鱉 102-12-08 23:35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在這種狀況下 提出提前解約 要求房東退還押金
以及要求賠償損失可以成立嗎?
今年租了一間房間以後,發現此間房間常聞到沼氣,平常也會開窗戶來通風,但是房間裡頭的電視(我自己的)在5個月內壞了三次,詢問師傅後他告知電視損壞原因為沼氣,所以打算搬家來停止電視持續的損壞但在要求解約後,房東不想退還押金(已簽訂合約押金未滿租期2個月)
那我可以要求房東賠償電視損失及要求退還押金嗎?
還是要走向調解委員會或法律途徑呢? 謝謝。

1.如果是因為可歸責房東事由 至承租房屋無法如約定的使用 那承租人應該是有終止租約權利 如果租約終止 自然可以請求房東返還押租金 2.建議是可以先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看是否房東願意退還押租金 如果無法達成共識 可能還是要透過法院程序才能解決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0 11: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423條規定,出租人應以合於所約定使用收益之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應於租賃關係存續中,保持其合於約定使用、收益之狀態。是此,本案出租人似違反其出租人義務,您應可解約並請求返還押租金。若房東不願返還,似有刑法第335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侵占罪之嫌疑,似可向地檢署提起告訴,若對方無意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證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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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i 102-12-03 17:20

如題~

房客8月承租到現在,只有支付8月和9月的一部份租金押金也沒有履約給付

已經在11/16寄出存證信函了!房客仍是以藉口一再拖延至今尚未給付房租

電話錄音簡訊多次溝通都沒有效果......

若要跟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程序該如何處理? 費用大概是如何計算? 時間大概會多久?

PS因為目前我懷孕,沒辦法跟他耗太久,深怕耗到明年狀況只會更嚴重

 

 要先訴訟勝訴確定後,才能強制執行,這種案子不會很久,可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房客已欠租達二個月,您可以先發函通知終止租賃契約,並請其限期搬離,若佔著不走,則要訴請法院遷讓房屋,至於租金部分,可以先發支付命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4 13: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租金部分,可以民事訴訟法第508條規定,發支付命令,若對方無異議,該支付命令確定後即具有執行名義,可聲請強制執行(民事訴訟法第521條規定參照),若對方異議,則支付命令聲請視為起訴(民事訴訟法第519條規定參照)。關於租約部分,依民法第254條規定,應先發函定期限催告,若於期限屆至仍未付款,再發函催告解除契約。再請求違約之相關損害賠償,如債務不履行之損害賠償違約之損害賠償,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等。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洽談,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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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各有規定的是不是應該在適用債總條文前先檢討一下有沒有特別規定之適用會比較好,有關承租人給付遲延部分民法第440條已有規定,逕予略而不用而去適用民法第254條、第258條解除契約,如此作法是否洽當,容有討論空間。
再者,契約之解除與契約之終止二者並不相同,概念上繼續性契約一般見解應該以終止契約來處理,否則租賃契約因解除而使契約之效力溯及的消滅,則衍生出來的法律關係恐怕更趨複雜,已有契約存在的情況,若動輒就必須回歸以不當得利來處理,恐怕更非請求權基礎理論下的合理思維。

民法第440條
承租租金支付有遲延者,出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承租人支付租金,如承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支付,出租人得終止契約
租賃物為房屋者,遲付租金之總額,非達二個月之租額,不得依前項之規定,終止契約。其租金約定於每期開始時支付者,並應於遲延給付逾二個月時,始得終止契約
租用建築房屋之基地,遲付租金之總額,達二年之租額時,適用前項之規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IVLA 102-12-02 14:38

您好
當初和房東簽約的時候押金也給了,之後房東表示房子應該會轉賣

但後續他還有在跟我收房租,所以我也不清楚他到底轉賣了沒,但在近期租約快到了

要找房東退還押金時,有另一位先生打給我自稱是新屋主,問我們要不要續租之類的

我已經表示不在續租希望他退我押金就好,他卻表示我的約是跟舊屋主簽的,押金也不是給他

押金當然也找舊屋主拿,後來發現新屋主實為民間借貸,因舊屋主抵押關係才獲得

並非正常買賣關西,目前是兩邊都在踢皮球,我也不清楚現在是怎樣

想詢問一下現在該怎麼辦,因為有打算寄存證信函

還是有其他的方法

如不清楚新舊房東之間押租金當初是如何處理的,我們都是建議兩邊都發存證信函表示追討,是最萬無一失,如果真要訴訟再來決定告誰,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2 14: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押租金屬於要物契約,依最高法院實務見解,您僅能向原屋主請求返還押租金,不能向新屋主主張之,建議您發函催告原屋主返還押租金,為確保您的權益,歡迎攜帶資料到所詳談。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如果舊房東已經將押租金交給新房東,你只能跟新房東要,不能跟舊房東,新舊房東推託是很常見的,不要聽信,所以在無法查明他們之間如何處理押租金情況下,同時發函才是正確保險的作法

IVLA 102-12-02 15:05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舊房東已經將押租金交付給新房東,只能跟新房東要,不是跟舊房東,所以在不清楚他們案件如何處理押 ... (恕刪)

因為現在去問,舊房東表示已全部交給房仲處理

問題他現在也找不到房仲,所以還是一樣先寄存證信函嗎?

先發函,要寫清楚追討意思和依據,可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2 16: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就房東表示交與房仲,您仍應先對舊房東發函請求返還租金及定相關期限,若期限內仍未交付,再發函解約,以符合合法之解約條件,以利請求違約之損害賠償。歡迎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諮詢。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信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租約到期後,房東就有返還押租金的義務,沒有什麼解約的問題,也不需要,房東拖延返還,可請求遲利息,也沒有什麼違約的問題

小方 102-11-24 16:37
律師好: 母親於10/25出租一間套房給陳姓房客,在出租時未簽訂租賃合約也未收取租金押金,如今事隔快一個月了,陳姓房客藉由各種理由遲延繳交租金,陳姓房客面對母親的告知還口出三字經,要請他搬他也不搬走,最近就利用三更半夜偷偷回來睡覺,總之,陳姓房客現在就是採取拖延戰術,不繳租金也不搬走。 請問謝律師我們已經不想出租給陳姓房客,現在應該怎麼處理才能讓他離開?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應先發存證信通知終止租約,若對方不搬走,則您們應另行起訴訴請強制搬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勇哉.布里吉斯 102-11-21 17:54

當初我是八月七號搬進來台中市潭子區某間雅房,然後先給房東租金3000元,並有雙方簽下租屋契約書,並請房東每月十號收房租。                          

 

九月初房東跟我要一千五百元卻未說明是拿租金還是押金

房東有在於九月二十三號索取房租3000元於是給了他。

 

十月二十一號有在索取房租3000元每次都說這樣不行!沒有給房租就給我搬出去,所以當下跟公司借支3000元給了他。

 

到了十一月份的竟然說要在十一月二十五號收到房租3000元。   

 

 

當初搬進來也有明說每月十號領薪水才給他,就是說十月房租等到十一月領薪水在給他。  房東這樣是否明顯違約? 

在者房東這樣收房租也已經害的我沒工作了,甚至多次公司追問。  

 

 如果當日十一月二十五號如果我未付租金3000元,如果房東不服氣反而報警

請問依照租屋契約書上彼此所簽下的合約,未到是否就不用提早繳交房租

如果房東在十一月二十五號未收到房租,警方在現場 警察是否有權利將房客驅趕離開住處?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2 09: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您好,在雙方所約定的租約給付期限屆至前,您無需先行給付租金房東亦不可因此要求您搬離,否則就是房東恣意終止契約,你可以以出租違約處理,或是拒絕搬出(依法出租人的終止房屋租賃契約是受有法定原因的限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