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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豬 101-09-07 00:21

如標題
6月初小妹發生車禍至今。。。
一台A機車從對向車道轉彎過來
衝出來B機車小妹面前導至撞上A機車
機車撞上A機車後撞上等待紅燈的C轎車右後門。。。

因第一次調解不成!
A一直認為是我們B的錯!

因為這場車禍小妹手骨折打鋼釘~
手吊了2個多月的石膏!!!
沒辦法工作也被公司刁難~
也因此失去了工作
一直到現在沒收入沒工作
未來工作又要從找!
精神上也受損失!

請問小妹接下來該怎麼處理?

謝謝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

  →    →  ↓A→C         紅燈
   →      →B
______  A住家   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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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豬 101-09-08 00:59

 

律師:
      是否可以直接去地檢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對方?!
                                     謝謝

 


律師:
      已經有先向交通隊申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
可是判定出來的卻只寫

((兩位騎機車騎士未錄製筆錄.無法判定))

當時我們1個月前就做過筆錄了!      謝謝

 

 


現在下一步該怎麼走?我很迷惘...

派月月 101-09-06 16:49

3個禮拜前,弟弟騎車買午餐回家,弟弟是直行車,有一台車直接打右方向燈,連看都沒看就直接轉彎,導致弟弟煞車不急直接撞上,2個弟弟都受傷,機車也有大片的毀損,事後警察也確認,是對方的錯,對方當時在醫院,也說他會賠償,如果是他的錯他也不會逃避,他的保險公司也有來,也承諾說會賠償所以我們就要調解

9/4是調解的時間,在這3個禮拜內,對方連一句道歉或是打電話來關心傷勢都沒有,
在當時發生車禍時,還推託責任怪我弟騎很快(事後警察調查不是我的弟錯),在醫院還對我弟說撞一次當作經驗!
因為我們是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情,所以有很多地方都不太懂要如何處理,

9/4當天要去調解委員會,對方沒有到,電話關機,家電沒人接,一直到今天也是這樣,對方也沒委託保險公司過來調解,完全都沒有,我們現在很茫然,不知道該怎麼辦,因為還會在開第二次調解委員會,如果對方本來就是存心要跑掉不負責,請問我該要做哪些後續處理方式呢?

另外對方的手機電話/家電都是當時做筆錄時,對方給員警的,如果對方故意給假資料,請問該如何處理?

對方當時口頭承諾會賠償到底會負責任,雖然沒有錄音起來,但是現場有很多人在,也都有聽到!

請問我們該怎麼辦?因為很茫然不知道要怎麼做才好,對方擺明就是要跑掉躲起來!

 

我們有車禍三聯單,也有備份我就是打車禍三聯單上的手機和家電,因為對方留的手機和家電都一直處於關機和沒人接,所以我才在想會不會是對方留假的聯絡資料呢?

所有車禍證據和醫療紀錄我都有備份起來,因為對方真的很沒誠意,也沒打電話來關心一下,我2個弟弟被他撞的這幾個禮拜一直跑醫院和復健,都很怕會留下後遺症 ...

如果要提告,請問我該怎麼做呢?還有"肇事遣逃"也能提告嗎?

所以我現在第一個就是要趕快找當時承辦的員警嗎?
如果員警愛理不理的請問我又該怎麼辦呢?

 1.肇事逃逸當然也可以提出刑事告訴

    不過本件看起來不像有這問題

 2.對方不理會就直接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報案都有車籍資料

    除非車子剛好是偷來的

    否則你應該不用擔心找不到事主

 3.擔心警方不理

   就?狀像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收文後  法院不可能吃案

您好,

     1.肇事逃逸應該是當下撞到後就逃離現場才會構成,本案似無這問題。但仍然可以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對其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真留假手機及假電話檢察官更有可能對之為不利認定。

     2.若刑事告訴提起之後與對方和解,仍然可以撤回刑事告訴;若無法達成和解,對方一旦起訴仍然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好處在於不用給付裁判費給法院。

派月月 101-09-06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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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哲 101-09-05 21:57

我同學昨天夜間11點烤完肉準備騎機車返家(有駕照自己騎沒載人),那條道路限速50,我們都沒有飲酒,可是就在回家的途中時速約4.50公里應閃避不急路面的坑洞(3-4公分深)而摔了22公尺遠,我同學身體多處擦傷機車左側全部都有刮傷,前剎也因坑洞撞歪了,那條路照明不是說很充足,當下有叫警察來留案底也有畫現場圖並且拍照,因為我們還是大學生,所以想了解一下國賠程序問題,真的非常感謝。
問題補充1. 我們是騎乘機車,那個坑洞是在內車道,可是當時坑洞右邊的外車道,幾乎佈滿約30.40公尺的砂石本來就不能行駛,所以申請國賠的話,它們會說機車騎內車道本來就不對嗎!?可是外車道一排長長都是砂石,要怎麼跟該機關溝通!?直接打在書面資料上嗎?當下地上砂石我也有從坑洞拍過來外車道錄影存證。
2.因為是自摔的,可以申請的保險有哪幾樣呢!?
3.可以詳細的告訴我國賠的申請的步驟嗎?ex:去哪裡申請、怎麼用書面資料,格式又去哪裡下載?
4.國賠賠償金是自己要求 ,還是交給該機關審查?如果真的可以自己要求,可以要求賠償的又有哪些呢?例如醫療費、修車費、精神賠償等等。
5.如果交給該機關審查不通過,那不就自認倒楣嗎?那該怎麼辦呢,我同學好不容易努力打工才存下錢買下一台機車的!
真的麻煩了,非常謝謝你 

黃國城 (Jerry) 101-09-06 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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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依照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一項規定:「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只要能證明該道路上確實有坑洞,您也是確實行經該坑洞才受傷,就可以請求國家賠償,不考慮主管機關是否有過失

       2.一般道路的主管機關應該是各縣市政府的工務機關,國家賠償的程序應該是要先跟該機關請求,機關不同意,再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3.保險的部分要具體看您朋友有辦哪些保險

panda 101-09-05 21:33

您好:日前收到初步分析表內容如下

機車:行車未注意兩車併行之間隔(安94-3)

自小客車:吐氣所含酒精濃度未超過規定(0.18MG/L),於劃有分向限制路段搶先左轉肇事致人受傷

(安102-1-5,處48-1-2,61-3)

兩者同向左轉,重機車先行,自小客後行

黃國城 (Jerry) 101-09-06 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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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da 101-09-06 02:49

律師您好,我是重機

阿華 101-09-04 02:40

您好,最近身邊有一位朋友B的朋友A
A今年二月跟我買了機車零件金額21000,但由於他說他要四月才有錢
我因為想說他是B的朋友,所以就答應讓他晚一點給(東西給他拿去了)在這段期間,在和A的FB聊天中他又有跟我借現金5000,
但四月到時他利用各種理由拖延,像是(卡被盜刷銀行凍結她帳戶不能匯款,或是他會了然後又有問題已經通知銀行櫃員跟我聯絡之類的......許東我聽了都很佩服他想得出來的理由)
後來到了七月初,在有力人士的協調之下我願意給他分期,
他也給了我頭期款5000
但到了現在他人又搞失蹤,換電話,不回留言,或是用各種理由不出面以及拖延。
我手上只有跟A的電腦對話通聯記錄,以及那位友人B來當證人
當時交易時也有另外一兩位在場
 不知這樣我有沒有辦法走法律途徑來解決呢?

萬分感謝您的解答   雖然可能不是什麼大錢,但是對我來說是至觀重要的一筆錢!

 直接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不過對方異議後還是要進行訴訟程序

 另外也可以考慮聲請鄉鎮市公所調解

水果狸 101-09-02 00:15

由於我是騎老闆的車發生事故,所以我向肇事者提出民事告訴有求償機車損壞賠償,

對方針對這一點也在答辯書中表明不爭執,

但事法官說車不是我的所以我不能求償,

那再下一次開庭前我是不是要增加原告(我老闆)?

請問是要寫什麼書狀呢?那老板需要重新開庭嗎?

還是可以寫委任委任代理求償?

1. 車子所有權屬於老闆 你自認當事人提訴訟應該是當事人不適格 2.兩種方式 一種是撤回訴訟後老闆再另行起訴請求 一種是變更當事人為老闆 不過後者是否可以這樣做是有爭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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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狸 101-09-04 23:5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 車子所有權屬於老闆 你自認當事人提訴訟應該是當事人不適格 2.兩種方式 一種是撤回 ... (恕刪)

因為我跟對方求償的項目很多,機車毀損只是一部分,試問可否增加原告呢?

那如果我老闆要像對方求償事要寫什麼書狀?是"支付命令狀"嗎?

還是她要對肇事者重新提告呢?那他是否要開庭應訊呢?

 

由於車輛所有權是老闆享有的,所以請求對方賠償車輛損害的部分,本應該由老闆擔任原告,才能符合當事人適格。但是您可以請老闆將損害賠償著請求權債權移轉給您,這時候就可以以您的名義直接告了,所以只要辯論終結前請老闆將債權移轉給您即可。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阿尼 101-08-25 15:42

目前我已經向法院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訴狀

電話向法院書記官確認說目前等刑事判決出來就可以轉民事

這幾天肇事者有約保險公司跟我們談和解

但條件跟態度非常之差,我們想要繼續提告

不過從事發到現在已經9個月,家人是怕因為台灣的法律訴訟是很冗長的 ..

怕等待開庭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怕拖越越久對我越不利 

大約情形是 初判表上寫 對方汽車違規右轉 我方是機車疑似超速 我是被機車載的

目前只針對汽車肇事者提告

想請問這類型的案件通常需要多久的訴訟期 ? 拖越久真的對我越不利嗎 ?

對方一直喊說沒錢 , 那想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讓他不要脫產 ? 這個程序要在什麼時候執行 ?

那他如果真的沒錢 , 可以被抓去關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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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尼 101-08-25 17:18

那請問假扣押的部分,我該怎麼樣申請呢 ?

瓜媽 101-08-24 11:45

我想去法院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但有一些細項的問題想請教...
夫的財產:名下沒有動產、存款不到三萬元、機車一部、汽車一部
妻的財產:名下沒有動產、存款不到一萬元、機車一部


所謂「僅需登記雙方有財產價值的項目就好」,是指哪些項目?(存款和汽機車?)
還需要到國稅局申請雙方的財稅資料嗎?
去年的年收入應該不用吧?
所以就是申請名下動產的資料嗎?(汽車機車?)
那存款的部分,是要到銀行去申請存款証明嗎?

 

辦理完夫妻財產分開制,是否就可切割婚前銀行貸款的問題呢?

懇請律師回答,謝謝!

study0124 101-08-23 16:34
我100年12月份向某朋友買了一台機車(議定價格為六萬)
請那朋友簽了汽車權利讓渡合約書給我,對我較有保障.
甲方是那位朋友,乙方是我(買方)
但是,朋友未交機車給我.人就消失不見
我錢已付6萬元給她,該怎麼辦?

之後,100年底找到她人,
怕她又跑掉,先叫她簽了3萬元本票給我
但她一直不肯交車給我,一直託託拉拉的....
又在101年1月又叫她簽了3萬元本票給我
但她人現在又消失不見了,真可惡~

目前我身上有一張"汽車權利讓渡合約書"
以及二張本票(各3萬元)
有什麼法津途逕可以解決的嗎?
本票有什麼法律效果,可以去法院強制執行她的財產嗎?
要如何去主張效力?
本票申請有時效性嗎?

1,看起來對方或許涉嫌有詐欺的行為 如果不願意出面解決 可以考慮提刑事詐欺告訴 2.如果有簽立本票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 取得執行名義後就可以執行對方財產 3.本票時效執票人對發票人為三年

study0124 101-08-23 17:31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看起來對方或許涉嫌有詐欺的行為 如果不願意出面解決 可以考慮提刑事詐欺告訴 2.如 ... (恕刪)

 張律師,您好

第一點,您建議提刑事詐欺告訴,我覺得很麻煩,因為人都故意跑了,提刑事告訴也一定沒什麼效果,因為人找不到了...我只要將錢拿回來就好了...

第二點,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 取得執行名義後就可以執行對方財產

是要向簽本票(債務人)的付款地的地方法院,去申請本票裁定嗎?

該如何申請,只要將本票二張帶去,填申請表就可以了嗎?

另外,申請本票裁定後,取得執行名義,就交申政府機關去幫我們查債權人是否名下有財產,是嗎?

若查到有財產,政府可以幫我們先扣錢下來,給我嗎?

study0124 101-08-24 09:01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看起來對方或許涉嫌有詐欺的行為 如果不願意出面解決 可以考慮提刑事詐欺告訴 2.如 ... (恕刪)

律師您好

您說:取得執行名義後就可以執行對方財產,這是指只要我去法院申請本票強制執行,政府就會自動去調查債務人名下有無財產,若有就會通知我或扣錢還給我嗎? 還是我要做什麼動作....

另一件事,申請本票裁定後,會不會過了幾年申請的本票裁定就無效了? 還是要定期去法院申請本票裁定???

再麻煩您撥冗解答...感謝

marklak 101-08-23 12:32

       本人在今年7月7日晚間約7點20分左右,因工作關係騎乘機車外送,回程時途經內湖南京東路麥帥橋下方機車引道時因光線昏暗視線不良,不慎擦撞設置在機車引道中的小石墩,導致左腳小趾受創截肢.

問題一: 請問這樣可以申請國賠嗎??該如何申請國賠呢???

問題二: 請問申請勞保時要求提出3個現場目擊證人~~但是事故發生時附近只有幾輛過路機車~~去那裡找人做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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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茂 101-08-22 21:45

今年四月我的機車機車引道行駛,於下坡路段時,我聽到後方有聲音,以為是我的貨箱蓋掉了

停下車回頭一看,貨箱蓋好好的綁在車箱上,反而看到後方一台機車倒地,後來那位車主看我一眼就說是我撞的!!!在我還沒反應以前就有不明機車騎士把她的機車搬移事故現場

我有報警處理也有幫她打119,事後也有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初判結果是雙方控詞不一現場已移動,無明顯擦痕,無法分析

現在她對我提出傷害告訴,我要怎麼辦

1.首先 縱使沒有擦撞 你未必完全沒有刑事責任 2.如果覺得自己沒有過失也沒有擦撞 將來可以考慮是否聲請鑑定 鑑定車輛是否擦撞

啵啵智 101-08-21 17:30
是這樣的 其實我也不知道怎麼去形容我的事件 只能把我目前所知的

前因後果我不是了解的很詳細

我只能把我知道的打出來 希望能有好心的律師幫忙

我母親不知道跟甚麼公司去辦機車分期 然後可以拿現金 分期金額是我們在繳 

但是那台機車 被給現金的人給壓著 

問題來了 我母親固定繳分期 機車不是在我們手上 

車的名子 是我弟弟

這幾天我們收到了一張 公共危險罪的單子


這讓我非常火 我文筆不好 請見諒

我母親 分期車貸 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 他把車子 價值5W 的車子 用兩萬 壓給別人

好這也不是重點 重點是 他不知道對方是誰!! ...........

意思就是說 我母親把車子 壓給一個陌生人 然後拿兩萬 所以現在要找人 也不知道找誰
(題外話 我知道我母親很天 超級天 我為了這件事情 大發雷霆)

那請問 我們找不到人 是否 現在立刻要報遺失?
去裁決所的時候 要如何表達自己的立場 跟情形?

我今天搞清楚後 我才知道裁決所已經罰下來了 共罰9萬 有辦法避免嗎?

啵啵智 101-08-22 19:46

>"<.....拜託 哪位好心的律師可以告訴我現在要如何保護我家人

101-08-20 20:53
律師您好,這邊有車禍賠償的問題想要請教您: 車禍發生於今年五月八號晚間十一點多, 對方十五歲未成年無照騎乘機車紅燈與本人擦撞,造成我方右手骨折。 案件以於今年七月二十號調解完畢。 調解內容如下: ”肇事者”同意給付我方修車費、醫療費、慰問金及其他一切必要費用共計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分期給付,101年8月8號、101年9月8號、101年10月8號、101年11月8號、101年12月8號 每期各付新台幣貳萬元,以上分期,一期未付,全部視為到期。 然而今天已經8月20號了,對方仍未付我任何款項,也找不到人。 筆錄上的地址已經被搬空了,家用電話以及手機通通都換了。 法院說可以請聲請強制執行,那我們也去了國稅局查對造人名下的財產,但國稅局說我的調解書的調解內容只寫了和我對撞的人(未成年)的名字, 並沒有寫他法定代理人的名字,所以沒辦法查,要查也只能查那個未成年財產及所得,要強制執行也只得等到對方20歲名下有財產… 後來交通大隊的員警跟我們說他沒有執行義務的話,調解就不成立。 那現在我們可以告他過失傷害嗎?因為當初幫我偵辦的員警過兩天才 有上班,要到那時候我才能弄清楚。 現在我想先了解一下我們這邊能夠做的、還有我們的權利在哪裡? 今天已經跑了法院、國稅局、區公所、警局等好多地方,一度覺得已經沒望了… 我爸媽認為,對方在7月20號調解完之後一直到8月8號這段期間,不僅未履行義務,還搬家、更改連絡方式,也未做任何通知,期行為是否有構成詐欺背信等嫌疑?若有,是否可以另外提出告訴? 拜託幫忙解答,謝謝! * 補充問題: 假使我去清查他兒子的財產,如果有,即使對方未成年我依然可以聲請強執嗎? 有人說這樣民事刑事都可以提告民事直接寫訴狀去法院提告就可以了嗎?那這樣是要告他? 刑事的話是警察局幫我們送地檢署嗎?還是要另外提告呢? 問題有點多,拜託律師回答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們是在調解委員會達成調解,則該調解即有與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您可以依該調解內容向對方聲請強制執行(即便對方是未成年人),但由於對方是未成年人,所以要執行到恐怕也很困難,但由於對方是未成年,所以也可以對其父母請求連帶賠償,但此部分應另外起訴,至於刑事部分,尚視您和解內容有無撤銷告訴之意思,若有即無法再告對方過失傷害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智 101-08-17 23:24

律師你好,日前我從一個無紅綠燈的巷子出來要左轉,因為路口有停一台休旅車,我的視線被擋住無法看到來車,騎到路中央遭一台超速機車撞到車尾。結果警方到場後以對方沒有剎車痕直接認定是我違規,更因為這樣現在對方要求我賠償醫藥費、修車費和工作損失的費用。但是我在現場就有看到剎車痕並要求警方測量,但是警方竟然以煞車痕非那台機車的為由拒絕測量。我想請問一下,此時我該如何處理這件事?因為本想說花錢消災,把修車的錢賠一賠,醫藥費強制險可以負擔,但是現在修車的費用居然連非車禍造成的損傷都被加在裡面,並且沒經過我同意就自行修理,這又該如何處理呢?感謝律師

阿智 101-08-17 23:06

律師你好,日前我從一個無紅綠燈的巷子出來要左轉,因為路口有停一台休旅車,我的視線被擋住無法看到來車,騎到路中央遭一台超速機車撞到車尾。結果警方到場後以對方沒有剎車痕直接認定是我違規,更因為這樣現在對方要求我賠償醫藥費、修車費和工作損失的費用。但是我在現場就有看到剎車痕並要求警方測量,但是警方竟然以煞車痕非那台機車的為由拒絕測量。我想請問一下,此時我該如何處理這件事?因為本想說花錢消災,把修車的錢賠一賠,醫藥費強制險可以負擔,但是現在修車的費用居然連非車禍造成的損傷都被加在裡面,並且沒經過我同意就自行修理,這又該如何處理呢?感謝律師

林智群 (klaw) 101-08-18 01:46

建議跟對方和解,不然被告過失傷害要跑法院很麻煩的,

至於對方多加的部分可以主張剔除,再跟對方談談看吧

發呆 101-08-17 19:24

前一陣子開車下班回家那時候再一個十字路口我等到綠燈時有先看前面機車先走之後再看左右有沒有車才往右邊轉彎當車身要完全轉正的時候我看到我左後方有一個老阿嬤騎電動四輪車向我的正駕駛車門這邊撞過來,當下我馬上停車,那時候我才開10~20,我已經停下來了!!我看他完全沒停的意思直接往我這邊撞,結果對方就倒地了,我馬上下車馬上打電話叫警察跟救護車過來,不過對方不肯上救護車那時候對方還可以講話有意識,之後等聯絡到他家人過了1~2個小時對方兒子來了才做警車去醫院擦藥,當時醫生有說要住院觀察一下有可能腦症盪,對方不肯,對方兒子也沒說什麼就載他回家,隔天我在聯絡對方的兒子,才說早上因為那位阿嬤不舒服送醫院檢查,結果是顱內出血下午就開完在加護病房,過一個多星期就轉到普通了,再普通住了一個多月出院,這中間我也常過去關心,出院後要跟對方談和解,對方那邊意思就是要我賠錢給他們!就是說我要負道義上的責任...

不過在這之前我有先去交通大隊那邊了解一下我的責任,在筆錄上看我好像是無肇事責任者,警官也說是對方違規,那我還需要賠錢嗎?

還沒申請初步責任釐清!!

是否要去申請??

如果說我不用付什麼法律上的責任,我是否還要去擔心和解的問題??

因為這件是讓我很困惱!!

請各位法律大大幫我解答一下還有我該怎麼處理??

1.如果自己沒有過失確實不需要負擔民刑事責任 而有沒有過失原則上以有沒有預見可能 及迴避可能去判斷 2.如果對方堅持不理合理賠償 可以考慮聲請鑑定 釐清相關責任 3.不過畢竟對方年紀大 在道義上或許可以考量怎麼解決這件紛爭

 

過失責任時,才需要負損害賠償責任。由於實務上經常以交通事故鑑定報告作為釐清責任的依據,如果報告上記載您沒有過失責任,基本上就不需要賠錢,也不需進行和解或是負擔道義責任。如果您要向對方求償損失,可以申請交通事故鑑定,作為對方有過失證據。但是實務上有可能因為對方年紀大,所以多多少少要您負擔一些(雖然法律上來說確實不甚合理),請您自行評估。

(參照民法第184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candy 101-08-17 02:45
主題:因前方車輛導致被後方來車撞上 有一天晚上我看到一輛汽車突然靠右要停靠,而我覺得會撞上所以我煞車在我剎車同時前方車輛也煞車,當我們同時煞車時我卻被後方的直行機車撞上,我人,車都有受傷毀損,我馬上報警處裡,後方來車一直說是我突然煞車他才撞上一直說我錯,但警察有告知是她問題不是前方機車,而後對方一直打電話還傳簡訊(不管別人是否在工作..還半夜1點傳訊)我覺得備受騷擾,因為對方一直問多少錢我有告知請等我看完醫生跟修車費用都出來後我才知道(但對方還是騷擾我幾天才收手),過了3星期我告知對方金額對方卻不想賠償了,我就提告刑事傷人,對方也說要對我提告傷人...我不懂的是到底是對方錯還是我錯,他有立場告我傷人嗎? 在101/8/13有去調解會了,對方家人一看到調解先生就開始說我方錯又離譜要錢,我在後方進入時都聽得很清楚,調解員一看見我就問有人有車禍事故圖嗎?我就拿出事故圖,他一看就跟對方說後方撞人比較吃虧理虧在先但不是完全都是後方錯,前方也有錯所以雙方不要太硬 當天我還有看醫生有上藥,對方跟她媽看見沒先慰問反爾給予臉色相看,還說於青而已,調節員又問可有受傷證明,對方媽媽又插話說我們也有當天2方都是到同一家看的,之後開始插話中,我跟調解員說我疼痛超過1個月之久,膝蓋強力撞擊在地醫生說是軟骨受傷請不要久站蹲下,我看第2家醫生剛看但我有帶所有收據,對方還是不停插話說不可能等等..而後又說修車部分,對方又說是前方他急煞我們才撞到的是前面錯是人都會煞不住撞上的,氣到我回那我怎沒撞上前車反而是你撞我,對方就閉嘴,對方還說修車才2000多元我為何要6500費用,調解員問我有修車單據嗎?我拿出給對方看以及未修前照片對方還是有話說!!當天調解員一直在幫對方說話還一直點醒對方肇事責任,因我有告知對方騷擾行為我都有保留住(也一直對我說我也有錯,我很生氣)難道加害者大聲啷啷就變我錯嗎?我把後續醫療+修車及衣物破損+精神等開出3萬元,對方只想賠償1萬,還是調解員跟他說了30分才給的金額,調解員之後可能覺得我們沒什麼問題也理性回應,告知我們還是對他們提告,他們是不會給的.... 我可以提出 1.對方再撞人隔日不分晝夜打電話,傳訊騷擾,電話中態度惡劣強迫我開價錢我有跟她說過無數次沒明細我不知掛上電話後在半夜又傳簡訊跟我說只給我5000元其他沒要告就去告,告了也是只有5000拉,一 直說告他也沒差(可告他騷擾.脅迫嗎?) 2.對方家人也有參與上面行為可提告嗎? 2012-08-16 21:05:57 補充 當天我也有自錄音調解員是否也有疏失 調解員說才3萬告上法院是會被人笑話的也有告知可花3000元做鑑定但輸方是要付費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對方再撞人隔日不分晝夜打電話,傳訊騷擾,電話中態度惡劣強迫我開價,則對方的行為可能已觸犯刑法強制罪之規定. 二.若對方家人也有參與上面行為,也屬強制罪之共犯. 三.調解員可能只是調解之方式,尚沒有違法之處.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candy 101-08-17 02:19
主題:因前方車輛導致被後方來車撞上

有一天晚上我看到一輛汽車突然靠右要停靠,而我覺得會撞上所以我煞車在我剎車同時前方車輛也煞車,當我們同時煞車時我卻被後方的直行機車撞上,我人,車都有受傷毀損,我馬上報警處裡,後方來車一直說是我突然煞車他才撞上一直說我錯,但警察有告知是她問題不是前方機車,而後對方一直打電話還傳簡訊(不管別人是否在工作..還半夜1點傳訊)我覺得備受騷擾,因為對方一直問多少錢我有告知請等我看完醫生跟修車費用都出來後我才知道(但對方還是騷擾我幾天才收手),過了3星期我告知對方金額對方卻不想賠償了,我就提告刑事傷人,對方也說要對我提告傷人...我不懂的是到底是對方錯還是我錯,他有立場告我傷人嗎?

在101/8/13有去調解會了,對方家人一看到調解先生就開始說我方錯又離譜要錢,我在後方進入時都聽得很清楚,調解員一看見我就問有人有車禍事故圖嗎?我就拿出事故圖,他一看就跟對方說後方撞人比較吃虧理虧在先但不是完全都是後方錯,前方也有錯所以雙方不要太硬
當天我還有看醫生有上藥,對方跟她媽看見沒先慰問反爾給予臉色相看,還說於青而已,調節員又問可有受傷證明,對方媽媽又插話說我們也有當天2方都是到同一家看的,之後開始插話中,我跟調解員說我疼痛超過1個月之久,膝蓋強力撞擊在地醫生說是軟骨受傷請不要久站蹲下,我看第2家醫生剛看但我有帶所有收據,對方還是不停插話說不可能等等..而後又說修車部分,對方又說是前方他急煞我們才撞到的是前面錯是人都會煞不住撞上的,氣到我回那我怎沒撞上前車反而是你撞我,對方就閉嘴,對方還說修車才2000多元我為何要6500費用,調解員問我有修車單據嗎?我拿出給對方看以及未修前照片對方還是有話說!!當天調解員一直在幫對方說話還一直點醒對方肇事責任,因我有告知對方騷擾行為我都有保留住(也一直對我說我也有錯,我很生氣)難道加害者大聲啷啷就變我錯嗎?我把後續醫療+修車及衣物破損+精神等開出3萬元,對方只想賠償1萬,還是調解員跟他說了30分才給的金額,調解員之後可能覺得我們沒什麼問題也理性回應,告知我們還是對他們提告,他們是不會給的....

我可以提出

1.對方再撞人隔日不分晝夜打電話,傳訊騷擾,電話中態度惡劣強迫我開價錢我有跟她說過無數次沒明細我不知掛上電話後在半夜又傳簡訊跟我說只給我5000元其他沒要告就去告,告了也是只有5000拉,一 直說告他也沒差(可告他騷擾.脅迫嗎?)
2.對方家人也有參與上面行為也可提告嗎?

 補充當天我也有自錄音
調解員是否也有疏失
調解員說才3萬告上法院是會被人笑話的也有告知可花3000元做鑑定但輸方是要付費的

我開出的賠償金額

1褲子破損1490(有跟店家要金額確認)

2修車6500

3工時1200

4醫療1700左右目前還在看醫生

5精神賠償20000萬

請問到法院這樣要求是在合法範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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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ei820504 101-08-15 19:53

之前騎腳踏車在路上出車禍

當時綠燈我要左轉

對方是騎機車直走

被她撞到

我沒受傷

腳踏車只有踏板有點損壞

對方被自己倒下的機車壓到

韌帶斷掉

機車還能騎

沒甚麼損害

最近在談和解

不知道這樣賠償要賠多少比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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萱萱 101-08-15 10:33

我16號也就是明天要打車禍官司

我是被害者,算是重傷,我要提告兩方,載我的人和撞我們的人

都是機車成年駕駛

判賠金額大約會到幾百萬,如果被告人無法一次付清是不是就要分期?

那我打贏後可以直接在庭上跟對方要求第一筆賠償金額的數目嘛?

因為我們急需用錢,可能要要求20.30萬左右!

是一定要看對方付不付的出來嗎?還是法官覺得合理就會同意這個要求?

蔡文雅 101-08-15 00:08
律師你好,我是高雄某間大學的學生,目前大二要升大三, 在今年二月份時我有發生車禍車禍事情拖了很久 最近為了車禍賠償的事情煩惱 不知該如何是好 所以想請教你一下 我車禍分析表上 是 寫 無法辨識肇事責任 沒有監視器 沒有人證 各說各話 對方不斷的打電話來 叫我們賠償 要負責任 於是我們有去和解過 但對方直接就開口要20萬 我們沒談成 他說還會再調解第二次 結果對方就直接提告過失傷害 開庭時 一開始是面對檢察官 我把我們經過告訴他 講完後過沒多久 我就收到單子 是起訴書 上面寫我疏忽路況 不慎擦撞到他 但現場圖上我是2方 對方是1方 肇事經過是寫: 1方林XX自稱騎腳踏車沿中山東路口左轉至中山東路11號(南北自行車行) 對面路邊停等(自稱未超過路面邊緣)與2方蔡XX自稱騎XXXXX重機車沿中山東路 西往東行駛執行疑似發生擦撞肇事(雙方皆稱有聽到擦撞聲,惟相對車損不明顯) 可是對方明明是逆向出來 腳踏車還有突出路面 但法官好像都認為是我撞到他 但如果我有撞到 為何我不坦承 或 肇事逃逸就好 法官勸我們和解了事 但對方開口就要20萬 法官有說要20萬太誇張 叫我多和對方談價錢 了事 法官說過失傷害罪 可判到五萬塊 書記官有來電通知 說對方堅持要五萬塊才肯和解 (若談不籠 下一次開庭 法官就會直接判 我該負責的刑事民事責任) 真的很莫名其妙, 一開始現場都被移動了,我本來要幫他叫救護車 但他不肯 之後又不准我走 又一直說他腳很痛 於是 我有送他去醫院 有幫助他 但現在很莫名其妙的變成 我要賠償 我實在也不願賠他錢 但我想了事 現在醫療費單子 與他 薪資證明單子 所有請賠償的單子資料 都在他手上 所以我無法計算醫療費用 住幾天 等於多少錢 我有同意讓她請在我強制險上 但對方並沒有到我的保險公司上申請 我想知道 我該怎麼辦 難道都是我的錯嗎 他明明也有不對 為什麼責任是我要負擔 五萬塊真的很多 我家真的負荷不了 很有壓力 我想問能只給他2~3萬嗎 但 對方不接受 我是不是會直接被判刑? 法官會同情我 或依情況而定嗎 張律師 拜託你 幫幫我 給我意見好嗎
除非你能證明你完全沒有過失 否則這筆錢你可能還是必須支付 不然如果沒有和解 你還是必須負擔刑事過失傷害責任 到時候易科罰金的錢都未必只有5萬
101-08-12 16:30
我昨日把皮夾放在機車的前置物箱被一個阿婆拿走, 有清楚拍到拿取皮夾的影像提供給警方,已於昨日報案, 離開派出所後,自己努力的調周圍的監視器,在今日找到請警方過來捉人, 阿婆現場跟回到所內看了監視器都堅持沒拿,直到在等作筆綠時,他才私下跟我承認。 我先作筆錄,作完警察就請我回家,約莫半個小時,又請我去說,失竊現金1萬2已找到可以領回, 但皮夾已丟棄。接著再做一次筆錄,做完後, 有警察跟我說這可能不用開庭,因我已領了這筆失竊錢, 若不用開庭,但我皮夾內的證件.信用卡加加7.8張補發的錢, 和請假深夜清晨的找犯人,怎麼賠償我。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才能獲得應有的賠償呢?感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刑事部分,雖然已經快結束,但您仍可以對對方提起民事求償,可以先從聲請調解開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01-08-12 15:07
我昨日把皮夾放在機車的前置物箱被一個阿婆拿走, 有清楚拍到拿取皮夾的影像提供給警方,已於昨日報案, 離開派出所後,自己努力的調周圍的監視器,在今日找到請警方過來捉人, 阿婆現場跟回到所內看了監視器都堅持沒拿,直到在等作筆綠時,他才私下跟我承認。 我先作筆錄,作完警察就請我回家,約莫半個小時,又請我去說,失竊現金1萬2已找到可以領回, 但皮夾已丟棄。接著再做一次筆錄,做完後, 有警察跟我說這可能不用開庭,因我已領了這筆失竊錢, 若不用開庭,但我皮夾內的證件.信用卡加加7.8張補發的錢, 和請假深夜清晨的找犯人,怎麼賠償我。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才能獲得應有的賠償呢?感激
1.一樣堅持提出竊盜侵占告訴 2.被告可能必須跟你和解檢察官或法官才可能讓他有緩起訴緩刑機會 否則告訴人如果不服不起訴或緩刑 都可以依法提出救濟 3.只是法律上雖然如此 實際上是否有需要這樣做 直得思考一下
阿婆婆 101-08-11 00:11
從一開始買車,車主的名字是我,前幾期都是我在繳車貸,後來我繳不起了,先生就接手換成他在繳車貸!!!直到今年的某一天,我們離婚了,本來說好的,我汽車不要,要把車名轉到他的名下,但是我說在我搬離這個家庭當中,我須要用車,他也答應了,某一日的星期四,他打電給我說他星期五六日這三天要用車,我也答應了,誰知我在下班開回家途中,車子熄火了~只好打電請拖吊車拖到修理廠,隔天星期五我早上傳訊告訴他,車子故障了,他打電來問車子的狀況,車子在哪一間修理廠,我也不懷他意的回答他,誰知才剛講完,他就開始破口大罵說為何我聽到他說要用車,我就故意把車弄壞,我說車子要壞又不是我叫它壞的,他說叫我要搬家就用我妹的車,別再開『他』那台車了,我說現還沒過戶到你名下,憑啥說是你的車,他就開始飆難聽的話,我說那你可以不用再開這台車了,我不會再讓給你了,我說你最好還我車,否則我會告你侵占的,他也不服輸的說貸款是他繳的!之後他又罵了一堆,我就不理他直接掛電話了!隔天星期六晚上我又去他們家整理行李,他那個欠腳的老媽看到我就直接破口大罵說大家好來好去,為何我要這樣子,我說如果不是你那個兒子打電來罵我說我故意把車開壞,又罵我很難聽的話,我會這樣嗎?那個老媽就很不客氣的大聲的說,在這兩個禮拜都是我在開的,所以當然是我故意開壞的,且我都是在載東西,又知道我們要用車就更故意,我說你當時去賣東西也是開這台車去的,車上載的也是你那些重的東西,那開壞的份你也有!他那個老媽就說既然你要告我們侵占,我就告你偽造,我也不客氣的說你去告啊!憑啥說我偽造,他說原本是我公公的名字,我卻等他一掛掉,就馬上改成我的名字!我笑得很大聲的說,公公的所有證件和印章都是你在收藏的,我也沒那麼大膽敢跟你偷證件去作其他事,且當時你們為了省稅金,就拿公公的殘障手冊要我去辦理免繳稅金的,現卻反咬我一口說是我偷證件去辦理!!!後來前夫回來,兩人聯手起來也不管小孩是否在旁,兩人像發瘋似的拼命罵我,更好笑的是,前夫知道車子在哪間修理廠,他一下班就馬上衝去那間把車開走,把他的機車丟在修理廠,至今已快二個月了,他常叫他同學跟我要證件要辦理汽車過戶,我仍不願給他,因為我為了他們母子倆這樣對待我,連贍養費我也沒跟他要,只求要女兒的監護權,現終於要到監護權了,我心裡的那大石頭也放下了,卻沒想到他們又來這招,一下說我搬家時偷他們的錢,一下子說我把他們家的金子也偷走,現又說車子我故意開壞,我真的氣不過了,所以我決定我不想把那部車轉到他名下了!
請求各位幫幫忙
1.我能要得回來這部車嗎?這部車會不會變成他的呢?
2.我如果要寫存證信函,我內容要怎麼寫才能順利拿回來呢?
我還得養一個小孩,我沒那麼多錢可額外付很師費打官司!!!

 

亮亮兒 101-08-10 14:22

在今年2/16日時我被朋友載,我們在省道上發稱車禍,當時天已經黑,那段路沒有路燈我們是剛剛起步的直行車,突然從旁邊暗巷衝出一台完全沒開燈的機車,等到我們大燈照到他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我們時速大概40左右
對方沒戴安全帽當場倒地出血,我們則是一個膝蓋皮開肉綻一個右腳擦傷,對方昏迷他家人一直向我們索賠高額賠償,他們不開價但一直說:我們要請看護一個月四萬多看你們誠意要給多少,直到現在(8/10)他們要提告,因為當路段沒有攝影機所以只能從事故現場判斷

我想問

1.我們會有勝算嗎
2.輸了駕駛會不會被關
3.對方一直說我們被告會留案底,以後不能買房子也不能開戶存錢,是真的嗎?
4.只會告駕駛還是說連被載的以會被告
5.我們都是剛出社或的新鮮人,沒有任何動產或是財產,我朋友目前有個一個月五萬塊的工作,我還在待業中!請問要陪大概會賠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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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石 101-08-09 16:39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我朋友跟過年前我借了6萬,可是只有給過2期的利息,後面就沒還了本金都沒還到。

1.有簽本票6萬元正。

2.她的機車,行照都在我這裡。

我是不是應該要像法院申請"小額訴訟",是應該選"支付命令"?還是"本票裁定"?那一種會讓她無話可說,認罪還錢。她的機車我可以像法院申請,過戶或是拍賣嗎?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8-09 16:50

既然有簽發本票給你,建議聲請本票裁定即可,聲請下來後再去查對方財產,如果有的話再去扣對方帳戶即可獲得清償

小石 101-08-09 16:58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既然有簽發本票給你,建議聲請本票裁定即可,聲請下來後再去查對方財產,如果有的話再去扣對方帳戶即 ... (恕刪)

 律師您好

感謝回覆!那如果法院寄信給她,她故意不收,我還有別的辦法嗎?還是就要提告了?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8-10 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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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y 101-08-08 09:54

請教大律師...

朋友小孩跟同學借機車結果出了車禍撞壞了,他同學自行去修復...拿了單據要求要全額賠償? 機車也騎了三、四年,約四萬多km了,我上網查法規,每年汽車折舊千分之三六九,是否可以依此規定打折賠償...

     不過依此折舊來算不少,對方要求要全償,所以一定會有異議,幾萬元的事也不可能上法院,有其他的協調方式呢?

 

 

機車車禍造成同學的機車毀損,原則上要負損害侵權行為賠償責任以及致借用物毀損之損害賠償責任。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將機車回復至毀損前的原狀,既然同學已修復機車,的確可以依照單據內容,請求肇事者賠償回復機車原狀的修理費用。但是因對方換的是全新品,回復原狀不以全新品為要件,所以修理費用中的”材料費用”,是有折價的空間,所以對方要求肇事者負擔全額”修理”費用,是可以要求將原車材料折舊部份要求對方負擔的。因為是朋友,建議以申請調解方式進行。

(參照民法第196、213、215、468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老趙 101-08-05 22:01

那一天下大雨.我騎機車準備打燈左轉而已經到那道路而開始要前騎.是t字路口沒有任何號誌燈.突然有一輛汽車後方撞來後我被彈開撞到地上.轉彎時我沒看到那台車.那台車前面凹一個洞.我方車引擎外殼破裂再加上我身上有挫傷.有開醫生證明.那如果調解不成要告他的話這樣怎麼準備?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怎麼走?賠償怎麼算?勝述多少?

 

黃國城 (Jerry) 101-08-05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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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恩頡 101-08-02 14:04

有天晚上我們直走,結果左前方的機車沒有打方向燈而且緊急右轉,害我們撞上,當時時速大約50,但是我的小狗右後腳骨折費用大概9萬元,我們人是多處擦傷,下巴撕裂傷縫5針。當時距離大約3公尺,而且準備從他旁邊騎過去,不是在正後方在他右後方,他在左前方,我們在外側車道,他在內側車道右轉

已經報警處理,警察說可以依財物損失去賠償。那我們應該要如何向對方提出賠償 ?(對方說要保險公司跟我們談)

1.先看對方是否有意願要處理 2.如果沒有 可能先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人傷部分) 之後再就民事求償(包括小狗)一併處理

阿德 101-07-31 14:02

律師們您好︰

前些日子被一輛紅燈機車撞到,

對方閉不見面,我申請協調,對方也不來,

我可以直接到所屬的法院,按鈴控告他嗎?

車子損傷的部份,民事可以提告他那些事由?

當時有兩位證人可作證,且有表明至警局備案

感謝您熱心的回答

謝謝

 如果你有受傷,可以到地檢署告對方過失傷害肇事逃逸

另外民事部分,可以等刑事案件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你所受的損害(包含精神上的損害賠償)。

隨遇而安 101-07-31 13:59

您好

想請問一下

我朋友於上班途中,穿越馬路(沒有走斑馬線,但一百公尺左右有斑馬線)

機車撞傷

穿越馬路並不在「勞工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準則」第十八條內

所以想要詢問是否可以算職災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1-07-31 15:19
回覆 隨遇而安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想請問一下

我朋友於上班途中,穿越馬路(沒有走斑馬線,但 ... (恕刪)

 這位  隨遇而安 網友您好,很榮幸由我親自為您解答您的問題,以下是我個人意見,供您參考,

詳細事實情形,因為我這邊尚不清楚,所以謹就法律部分給您一些方向:

首先,依照勞工保險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4條第1項規定:「被保險人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或因從事二份以上工作而往返於就業場所間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所以上班途中發生傷害法律上我們認為是職業傷害

第二,同法第18條規定了幾點例外,也就是非職業傷害的情形為:

  一、 非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 二、 未領有駕駛車種之駕駛執照駕車。 三、 受吊扣期間或吊銷駕駛執照處分駕車。 四、

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違規紅燈

五、 闖越鐵路平交道。 六、

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吸食毒品、迷幻藥或管制藥品駕駛車輛。

七、 駕駛車輛違規行駛高速公路路肩。 八、

駕駛車輛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車輛。

九、 駕駛車輛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你來信說你的朋友是上班途中未行走於斑馬線上,應該沒有在前面這個規範第18條範圍之內,這部份依照法令的解釋應該算是職業傷害

綜上,依法令規定來說,應該算是職業傷害,但這部份仍然需要看全部的事實來做判斷,以上的意見謹供參考。  歡迎您再度來信喔!

 

 

勞工於上下班時,從家中往返工作場所途中發生事故而發生的傷害,原則上屬於職業傷害。僅於不符合該準則第18條所列的9款規定時,例外不屬於職業傷害。上班途中穿越馬路而傷害的行為,與第4款「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違規紅燈」比較有關聯;但依您的敘述,斑馬線距離一百公尺左右,嚴格來說,並不是在交岔路口處紅燈,所以原則上可算是職業傷害。 勞工因職業傷害而需要治療,導致不能工作時,可以自不能工作的第4天起,請領職業傷害補償費,數額為每半個月給付「平均月投保薪資之百分之七十」。

(參照勞工保險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4、18條;勞工保險條例第34、36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A-Chou 101-07-30 23:44

我方騎機車欲至路口左轉(此時號誌為綠燈),此時我停在路口中間(無待轉區,也打了左轉方向燈等待號誌紅燈時要左轉),接著一台小客車從後追撞我的機車,當時機車雙載均受傷,對方小客車左前方直接追撞我的機車,行車紀錄器也有備份下來,目前我們的傷勢,A男左手腕關節扭傷,左手掌因插入玻璃異物,手術取出縫一針,右後瘠椎因舊傷加上這次車禍撞擊,醫生說要復健半年;B女左右腳均有多處擦傷瘀傷,兩腳腳踝腫脹,我們各至休息五天沒上班,加上機車修理費用需要四萬,請問我該如何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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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廷 101-07-30 23:24

請問一下 如果我要進入代轉區時,有人突然從右後側方插撞到我的機車後方.我沒事而對方倒地.我有過去將對方機車扶起.也有問對方有沒有事情.重複了2.3次後對方沒有說話有 點頭 我就離去了.然後她又尾隨我的機車到我家後(沒有跟進只是再附近跟我說了一些話但是我沒有聽到)她就又返回現場報警 事後警方打電話通知我 請我前往警局做說明.說我有違反到肇事逃逸的刑責.可是是對方插撞我的 我有扶起她.她後來也離開現場了 請問這樣算肇事逃逸嗎?? 事後我們有到調解委員會調解 原本成功但是後來發生了一些因素導致調解失敗...那麼對方又要告我們傷害罪 這樣我們該怎麼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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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喜 101-07-30 13:00

朋友開貨車直行和一台沒戴安全帽的歐巴桑約60歲也沒駕照騎沒有煞車能力的80CC的摩托車從她家的門口的斜坡出來擦撞,因為同屬村里人,大家都有認識,沒報案處理,也有帶她去做檢查,但24H後腦部瘀血昏倒送醫開刀處理,被通知傷者開刀後即報警處理有調閱路口監視器,朋友基於道德良心幫她付3萬多的醫藥費用,事後要合解,歐巴桑要求要20萬,朋友貨車右前燈下排檔有輕鬆凹傷,機車沒明顯外傷,請問朋友需付這20萬嗎?若在還沒合解前有其他新傷害造成死亡,朋友是否還要付全責呢?沒戴安全帽騎沒有煞車能力從她家的斜坡出來剛好貨車經過,貨車時數不超過20,但車有重物,朋友是否可提告她自殺行為,傷者已知沒煞車能力,還騎出來逛街,是否有要造成假車禍真榨財的疑點?

 1.涉嫌過失傷害  如果己方確實有過失

    對方是否因無照  車子保養不全亦有過失  只是民事責任賠償比例的問題

    不會影響犯罪的成立

    刑法上自殺也不會被處罰

 2.至於賠償金額多寡

    還是要看具體情況  受傷程度  雙方經濟能力如何去量定

    並非每件事故都相同

 3.可以先到鄉公所調解看看  再決定如何處理

小雨 101-07-29 23:18

最近買了一間公寓,地下停車場目前規劃為8個停車
而我的權狀上共同使用部份是總面積412.04平方公尺
我所佔有的是41204分之3140
換算下來 (412.04(平方公尺)*3140)/41204(持分)=31.4(平方公尺)
也就是說我應該有31.4平方公尺可以使用
再換算坪數31.4(平方公尺)*0.3025=9.4(坪)
也夠我停一部房車了

但是惱人的問題來了,已住在那的住戶們有些沒有車的就用機車佔住了車位
而我停在靠近我家樓下的車位,原有的住戶跟我說那是他的車位,他有用錢買的車位
後來我請仲介幫我調了地政電傳資訊,裡面也寫明我所持分的如上述,而大家的持分也都差不多,只有五樓的最少

一,當他跟我說時,我回應了他一句!!你有買車位,你有權狀,那改天我再跟你借來看看!!
二,我很想把沒有車而用機車佔住停車格的機車移到機車區,但前些日子我有問他,車位問題,他回應我,他買時,仲介還是屋主跟他說,那個位置都是他那戶停的,而我也不好意思把車移走,也怕破壞鄰居間的和氣,也怕他會不會對我的車報負

這兩戶都是原住民,就只想將公設佔為已有的心態,請問我該怎麼做!!

 

##最近仲介也去拜坊了他們,但聽仲介說他們的態度還是很不好,強勢佔住,也問了我如果走調解委員會這方面我是否願意,我說無坊,而他說他們搞不會也不會去~~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1.大樓停車糾紛  確實可能來自建商重複出售停車

    也就是地下樓層興建完時

    建商保有多數的持份

    再一一畫出當作停車位出售

 2.還是先行調解

    如果沒有結果

    也只能透過訴訟途徑解決了

101-07-29 12:45

律師您好!已成年的A昨晚酒駕超標且無照駕駛  騎機車撞到別人的車

A是酒駕與無照初犯

A目前在加護病房昏迷中 而對方則是車子有損毀

請問除了賠償對方之外 A的刑責有哪些  (現在真的酒駕就要坐牢對不對....?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7-29 16:09

是否構成公共危險罪(酒駕)要看其酒測濃度而定,

另因為有撞到他人車輛,如果有未必故意可能會構成毀損

您好,

      如果酒測值超過0.55,會有刑法第185-3醉態駕駛罪的問題;另外毀損部分因為是告訴乃論,只要賠償對方達成和解不至於會提告;最後無照駕駛是行政罰鍰的問題。

misaki 101-07-27 10:41

律師您好:

朋友前幾日騎機車在一條巷子裡(單行道),遭到汽車(第一方)擦撞後方(排氣管附近),造成朋友(第二方)右腿多處擦傷機車也嚴重損壞;機車還因此滑行插入停放在路邊的小客車(第三方),造成(第三方)車輛的損傷,因此形成三方的問題。???

車禍發生的第一時間,(第一方)移動了他的轎車,並下車向我朋友(第二方)頻頻道歉,並說沒有看到我朋友,希望私下和解,但因朋友(第二方)考慮到還有(第三方)的問題,所以還是報了警。

我們現在在等調解時間通知,想請問律師:『我們可以提出那些賠償?(例如機車修繕費、醫藥費、還有因為車禍造成向公司請假,沒有全勤等等)』;以及第三方的修繕費,是否也應該由第一方來支付,另外,第一方在車禍當下即移動了車輛,沒有保留第一現場,是否對我們有利?

律師幫幫忙...萬分感謝

 

星羽 101-07-22 01:18

剛收到法院傳票....因機車酒駕犯了公共危險罪,未肇事也是第一次被抓,更沒啥前科,想問ㄉ事我上法時該說啥對我最有利ㄉ?是不是還要等法院判決書下來才知是啥判決ㄇ?謝謝

請求勞動服務並表示不會再犯即可。

星羽 101-07-22 14:04

 不好意思.....啥是勞動服務?

如果您確實未通過警方的酒精測試標準,原則上只要您認罪,並表示願意悔改,表示願意勞動服務,請檢方和法官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由於「不能安全駕駛罪」並非重罪,檢察官有可能緩起訴處分後命勞動服務;而勞動服務就是利用時間去從事公益活動;基本上這種案件是不會到坐牢的程度的。

(參照刑法第74、185條之3;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以下)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星羽 101-07-26 21:03

 ㄑ法院偵訊結訴....等候通知....我想問ㄉ是會被判啥罪名?酒測值1.33.認罪未肇事也初犯.....若是被罰金金額繳不出來怎摩半?那摩之前警察開ㄉ罰單要繳ㄇ?謝謝

星羽 101-07-21 15:47

剛收到法院傳票....因機車酒駕犯了公共危險罪,未肇事也是第一次被抓,更沒啥前科,想問ㄉ事我上法時該說啥對我最有利ㄉ?是不是還要等法院判決書下來才知是啥判決ㄇ?謝謝

 承認犯罪,說明犯罪的原因、表示你素行良好,將痛改前非等,然後請求從輕量刑。

這樣法院會給你判輕一點,大概是一個月的有期徒刑易科罰金,罰個三萬元給國庫結案。

星羽 101-08-25 21:29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   我想請問一下,犯ㄌ公共危險罪,我己經偵訊完了,等ㄌ快依個月未收到判決書下來,到底還要等多久阿?謝ㄌ

 

小如 101-07-20 23:52
我在發生車禍時是未滿20歲,對方紅燈,因此不小心撞到他,但是我有超速 對方直接檔到我的機車道,我才會撞到他 對方在事後發生快六個月前提出告訴,對我提出過失傷害 現在我則以滿20歲了,法律會判我過失傷害嗎?罪很重嗎?賠償多嗎? 監視器有清楚拍到 我有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對方違反交通號誌,我則是超速 也有去調解委員會調解,但是對方只要錢,堅持不肯和解 從一月初發生至今,在現在才提出告訴,讓我們無法也對他提出刑事告訴 對方與我都有受傷,他紅燈這樣我也能告他肇事責任嗎? 他闖出來害我撞到受傷是否也能告他,現在超過六個月,只剩民事,我該如何提出告訴呢?
1.過失傷害屬於告訴乃論罪 超過六個月 你就不能提告訴 不過還是可以請求民事賠償 2.刑法規定滿18歲就需要完全負責而非20歲 過失傷害實務上如果沒有和解 刑度約在2-3個月最多 不過通常可以易科罰金 所以你也不需要過於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