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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鼠 101-05-29 21:21
我無照又酒駕又剛滿十八 這是第二次發生 第一次發生是在我17歲那時候 不過第一次發生的 已經結案 也報到完了 不過我現在有假日生活輔導 法院的 也是在17歲那時候 不過現在這個假日生活輔導是之前在學校跟人打架的 所以要生活假日輔導 要去法院報到 在前天我無照又酒駕又剛滿十八騎乘機車撞轎車 轎車 後車門整個損毀 和油箱等等 對方汽車後座有再人 好像手去割到玻璃 比我還要早出院 我傷比他嚴重點 也剛開完刀 請問! 我無照 酒駕 滿十八 會被罰什麼? 被關多久...? 會不會說我累犯之類的...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我媽媽又說 你知道現在酒駕 要被關三年嗎? 我嚇到了 不知道該怎麼辦.. 急...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您車禍時已年滿十八歲 因此您須依刑法負完全的刑事責任 酒駕部分 刑法第185條之3規定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酒醉騎乘機車的行為,依法會成立不能安全駕駛罪,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至於騎乘機車肇事導致他人受傷的行為,亦成立過失傷害罪,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由於這兩罪分別是不同的兩行為,分別論罪後會合併計算刑罰,實際上會如何判仍然要看法官如何量刑。所以如果法官從輕量刑的話,還是有可能緩刑或是易科罰金,不一定會被關。又因為你已滿18歲,是由檢察官直接處理,之前少年時期所為之犯罪僅為參考。所以建議您在偵查庭時要據實回答並且悔過,而且盡可能與車禍被害人和解,這樣檢察官比較可能求處輕刑或其他如緩起訴處分一類的。另外累犯是指曾經被判有期徒刑而於5年內再犯,依您的敘述,當時是少年時期所為之處分,沒有被依成人規定處以有期徒刑,所以還不置於依累犯規定量刑。

(參照刑法第47、74、185之3、284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小鼠 101-05-31 18:18
回覆 廖修譽律師 的發言內容:

酒醉騎乘機車的行為,依法會成立不能安全駕駛罪,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 ... (恕刪)

我有跟對方和解了 也幫他把車子都修理好了 和他女兒的傷口 也都賠完了

(所以如果法官從輕量刑的話,還是有可能緩刑或是易科罰金,不一定會被關。)

這句話意思是說  有可能只有罰錢 所以不一定會被關???

小涵 101-05-28 19:54
我朋友在車行買機車分期付款但後來因為某些原因把機車賣掉,合約上有寫車子所有權還是車行的,錢還沒負清前不能賣

後來被車行查到  被告普通侵占
開庭期間有說要還錢但因為要當兵所以找不到工作所以無法和解

車行的人覺得我們不想處理 但實在是因為沒錢
現在我朋友人在當兵
3月初的時候有寄來一張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行書

書上寫被告係犯刑法第335條第一項之侵占罪嫌
到現在就都沒有消息了!

他這樣會被關很久嗎?
他在當兵想簽志願意 錢比較多
想用這樣來還錢 來得及嗎? 車貸的人說我們沒有主動跟他們連絡覺得我們沒有心處理 但他們每次打來都很兇 害我們也不太敢主動聯絡 並不是要逃避
黃毓棋 (黃毓棋) 101-05-29 03:20

一、簡易判決能判的是: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拘役、罰金或宣告緩刑,所以你朋友原則上是不會被關的,除非他繳不出易科罰金的錢。二、想還錢請盡快向法院聲請開庭,因為「簡易判決」原則上法院是不開庭、直接判的。另外請儘速找車行協商,看能否和解,如果可以和解的話,判緩刑的機率才比較大。三、以上,謹供參考!

幫幫我 101-05-28 05:25

請問一下

我朋友是在1月31號發生的車禍   我是車主,我把車子借給 A 的姐姐騎,回家路上都安全無事,隔天 A 說要騎我的車找朋友,我知道 A 無照我就跟 A 說不行,我叫他姐姐載她去,A 跟我說好又偷偷騎出去,我人在軍中不知情,後來 A 就發生了車禍
後來發現 A 跟她姐姐都無照,初始 A 口述跟我說她姐姐有駕照租車,因為租車的時間快到了才跟我藉車(後來發現她是跟朋友藉駕照租車的)   我也有證人陪同看著車是她姐姐騎走的,  
現在因為事情鬧翻了,A 還想 a我那比修車費用,請問合理嗎??

車禍主要原因,是對方(轎車)撞 A(機車)  雙方都是直行車 那個十字路口監視器又壞掉,無法判別誰紅燈,不過對方的保險有打電話說,他們最高理賠只能到3萬元,(可是我的修車費用是4萬1千)

保險又說,如果怕 A 把修車錢拿走不給的話,想要直接找保險理賠也是可以的,不過這樣保險就只能陪到1萬5千而已,車的理賠就到這邊為止,說是因為對方是紅燈,我們(A)就是闖黃燈,所以只能賠車主1萬5千,問我們要不要,不要的話可以再等他們出來談和解,可以要求對方或A理賠修到好。

現在這個事情讓我煩了4個月了,都還沒處理好,大家都把責任推來推去,我這個好心把車藉人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我只能自認倒楣嗎乖乖哪1萬5千嗎,藉車的人又想吞那筆修車費用,請問我該怎麼辦如何處理

麻煩教我一下拜託拜託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5-28 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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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針對保險的部分,雖然只能賠到3萬元,但就1萬5千元不足的部分,仍然可以請求A負擔賠償責任。至於A若想吞了修車的錢,除民事上應負擔返還責任外,刑事上可能還會有侵占罪,建議可以把這情形告知A。

          若您想爭取保險全額賠償的話,除非肇事責任完全都是對方的責任,我方完全無過失方有機會。

 

 

幫幫我 101-06-01 09:42

A的母親 說沒有告我就不錯了  說要告我誘拐未成年  

我當時不知情她是未成年,也是她半夜約我出來的,第一次去找她的時候他爸爸說她不能出來,我就回去了,到了半夜她才打電話給我叫我去載她,當時我的朋友都在場都能幫我佐證知道她當時不肯回家賴在我這邊不回去,我後來還是勸她打電話給她阿姨帶他回家的。

這樣子有算誘拐嗎? 我跟她都沒發生過任何性行為。   

請問律師,如果他要告的話,請問她這樣子有沒有涉嫌毀謗恐嚇、污告嗎?

每天都很忙 101-05-27 03:27

我母親
四月底的時候
去參加朋友的慶生會
有喝酒
回家的時候準備搭小黃

去的時候是自己騎機車
為了避免被吊走
她牽機車移放位置的時候不慎跌倒
手嚴重受傷大量流血
旁邊賣早餐的老闆趕快幫她叫救護車送去醫院

結果警察就來了
到現場拍了幾張照片
說我母親酒駕
連續開了三張紅單
一張是以汽車駕照行駛機車
一張是酒駕
一張是機車移送保管

我母親事後去警局筆錄
警察硬要說她酒駕要他在筆錄上簽名
我母親不願意簽名
警察直接移送法院公共危險罪

我想請教的是
警察可以這樣亂栽罪嗎
為了自己的業績?

我們第一次遇到這種狀況
很慌張

想請問我們應該怎麼做才能證明我母親的清白?

王耀星 (Eric) 101-05-27 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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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正浩 101-05-24 21:58
本人開車與一摩扥車發生擦撞導致機車騎士足部扭傷.原基於道義表示願負責醫療費用機車維修費用.但對方卻瞞天開價要15萬經協調對方堅持起碼要10萬(擺明敲竹槓)否要提出過失傷害告訴.當然協調破局!(對方實際花費僅一萬元左右)
如像此情形若訴諸法律結果會如何?如肇事責任對方比我還多結果是否一樣?
若經法院審理如過失傷害不成立那我是否能要求對方提出賠償或是詐欺告訴呢? 實際情形為本人上班途中開車到公司門口(因公司大門需由員工自行用感應器才可打開)故右轉進去停在門口處但整台車已不在車道內.在欲下車開門時對方摩托車就直接撞上我右後方輪胎處而造成 整起車禍! 像此情形我還算有過失嗎?就算有.法院大概會判刑多久呢(換算罰金)?過失傷害罪名如不成立能否向他求償?而我是否也能向他提出毀損告訴要求賠償呢? 我車子指的是因需要下車使用感應卡才能將門開啟駛入故先停在公司門外要下車開門.但停的位置已在道路邊白實線外(就是跟人行道平行了)!該名機車騎士我個人認為應該是恍神嚇到閃錯邊所以往裡面撞到我右後輪胎處再往車頭方向ㄎㄟˊ過去後倒地!他事後筆錄製作時聲稱離我有4台車距離而車速還說70(工業區內限速30)但警察不寫.叫他不確定就說不知道就好.故他就改口說不知道>"<...而我原說我已停好車但警察堅持說我一定還再移動要我說一個速度出來而我還傻傻ㄉ就說10公里=.=(事後覺得有被誤導ㄉ感覺)但我整個過程我同事都在旁邊有聽到!

那這樣我還會有過失傷害的罪嗎?而我還能有何作為?

王耀星 (Eric) 101-05-27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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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小姐 101-05-19 14:09

在1/19那天

我妹(有駕照)騎機車去上班,行經產業道路,於轉角處與一位60多歲的老伯(無駕照)相撞到,導致我妹左手中指及小拇指斷裂(須多次回診開刀治療),老伯是輕微擦傷...那老伯態度傲慢消極..車禍後,一通電話未來關心,在別人口中得知,他在發生車禍後,還出國遊玩,約...2個多月後才來電拜訪探視,對我們家而言,老伯一心說有誠意要處理,但未看到誠意出來,在前幾個禮拜我們擬了賠償金額,他說他回去和他家人討論,至今.....仍未給我們一個答案,近期將此事送調解委員會,請問... 無照駕駛不能判全錯,但他是否以犯了明知道騎車上路是違規,而有可能造成傷害,而去執行此事,導致於他人受傷害,這如果調解不來...上訴是否我家贏的機率大約 有幾成???????? 麻煩請各位幫我分析一下!!謝謝

回覆 許小姐 的發言內容:

在1/19那天

我妹(有駕照)騎機車去上班,行經產業道路,於轉角處與一位60多 ... (恕刪)

1.又無駕照與是否發生交通事故沒有因果關係 2.還是先看初步分析報告 如果對你有利 就不必再聲請鑑定 3.過失傷害僅需對方有過失即可 不須論及過失比例 過失比例是民事求償時的問題

王耀星 (Eric) 101-05-19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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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小姐 101-05-20 00:5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許小姐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產業道路 似乎是無法判定誰對誰錯? 那老伯只是擦傷,我妹傷勢較嚴重,這樣是否可提告傷害罪? 

蔡明哲 (阿哲) 101-05-21 00:55

 刑事部分,縱使一方只有百分之一過失,只要對方有傷害結果,就會成立過失傷害刑責,所以你如果提告的話,對方極可能也會提告反制。只是我方的傷害嚴重多了,在民事部分確實可向對方求償

比較那個一點的方式,把該蒐集的證物蒐集起來,例如一定要去驗傷,然後盡量跟對方談和解,如果和解不成,則可考慮在6個月期間快屆至前提出刑事告訴,等對方知道被告,要對你們提告時,可能就會超過6個月。

最後,還是建議和解至上。

您好,

無照駕駛是否與車禍發生間有因果關係,尚須待鑑定委員會鑑定方得有初步判斷。只要該老伯有任何一點點的過失,都足以成立刑事上的過失傷害罪,過失比例只是影響到民事求償的數額。

對方無照駕駛雖然違反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但是並不當然因為無照駕駛肇事就一定會成立過失傷害罪,最後還是要依據當時是否有駕車過失的情況而定。如果有交通事件鑑定報告可以證明對方因過失而未注意道路狀況,原則上會成立過失傷害罪。調解主要就是要商量如何賠償損失,如果最後談不攏而想提告,就要看是否有足夠證據可以證明對方有過失未盡注意義務。另外過失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罪,被害人必須在車禍後6個月內提告,否則法院會不受理案件。

(參照刑法第284、287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阿文 101-05-18 23:16
請問一下我想問一像我是因為過失致死案件而煩惱~~有一天我直行汽車道~前方有條單行道~我車子有開糟過那個路口了~事情是因為我再行徑時我對向車道很多車當我跟一台式憲比我高且全部黑色的休旅車會車之後突然發現一個老伯騎著機車從那條單行道逆向行駛出來~~且還騎斜的方方向往我的方向行進過來~當時我沒看我行駛時數是多少~因為我車子老舊輪胎沒胎痕且2年多媒更換煞車皮~交通隊給我測出我已66公里在行駛~但我沒開那麼快阿~我車子裡有裝測速器只要維規就會響~~還有我汽車有保強制顯我有理賠160萬給對方~請問這有沒有算在理賠之ㄧ~~保險公司是說有~請問一下~
1.強制理賠 如果是法院判決 會包含在賠償金額裡 如果是雙方協議 是否包括則看協議內容 不過這筆錢受害人家屬一定可以領 取 2.如果對於事故責任有疑義 可以考慮是否送學校做鑑定 法院多會蠻尊重鑑定結果 有必要也可以請鑑定人到場說明
王耀星 (Eric) 101-05-19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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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文 101-05-18 23:04
請問一下我有一天開車行徑一條道路~當時對方車道車輛很多~前方有條單行道~我開過此路口後突然有台機車74歲老伯位打方向燈~且單行道逆向行駛未確認車到是否有車直接衝了出來~斜著騎也是要往跟我方向~他是尾隨一台對向車道高過於我視線的黑色休旅車後面突然衝出來~我看到後馬上煞車不急撞到他~他頭戴安全帽是鬆脫的~我有拍照存證和錄影存證~一撞就飛了~然後他頭部撞地送醫2天不治~~~請問這官司我要怎樣去打~還有我車子強制保險保險理賠160萬給對方~請問這有算理賠一部分嗎~~~~~~~~謝謝~
蔡明哲 (阿哲) 101-05-18 23:36
你涉及的應該是過失致死,不過你都有存證的話,比較不用擔心,視情況主張過失責任的分擔,建議開庭前先以書狀陳述清楚。另該罪是非告訴乃論罪,是否有需要委任律師,則需視個人條件及需求而定。 最後,不要忘了跟對方談和解看看。因和解不成,將來還會有民事訴訟
阿文 101-05-18 22:59
請問一下我有一天開車行徑一條道路~當時對方車道車輛很多~前方有條單行道~我開過此路口後突然有台機車斜著騎也是要往跟我方向~他是尾隨依台高過於我視線的黑色休旅車後面突然衝出來~我看到後馬上煞車不急撞到他~他頭戴安全帽是鬆脫的~一撞就飛了~然後他頭部撞地送醫2天不治~~~請問這官司我要怎樣去打~還有我車子強制保險保險理賠160萬給對方~請問這有算理賠一部分嗎~~~~~~~~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5-20 13:56
保險金可以當作賠償的一部份一起談,不過既然出了人命,要只靠160萬保險金就達成和解不太可能,對方可能會告你過失傷害致死,並請求損害賠償,法院也會希望雙方和解,有和解會判比較輕~ 不過對方也有過失,不應該讓你負全責,可以用這個理由要求少賠
showers 101-05-17 08:12

我媽在三個星期前早上五點騎機車出門要去附近的公園運動,騎到一個路口時前方的行人突然轉向,我媽緊急熬車後撞到機車車頭結果牙齒掉了兩顆,身上也有擦傷,對方則是受驚過度坐倒在地時時右臀骨骨折,之後有警察來送我媽和對方到醫院並做筆錄,那時我媽和對方的說法都是一致的,因為對方突然轉向我媽為了閃她緊急熬車。可是之後調解時對方居然要求100萬元的賠償,之後我媽去找警察時警察還告知說對方改了口供做了第二次筆錄,並且把過錯全歸到我媽身上,然後還一直打電話過來,說我媽是過失傷害,害對方怎樣慘怎樣慘,要賠她100萬50萬,完全不肯好好的談和解的事,想請問如果對方告上法院,我們要準備什麼證據呢?有點麻煩的是車禍地點的監視器角度不對,沒有拍到車禍的場景,另外就是對方現在一天打好幾通電話過來罵人,是否可以錄音當成對方有錯的證據?請幫忙解疑一下,謝謝。

許志嘉 (許律師) 101-05-17 13:54

 依你所述,對方似乎也有過失,如無法談和解,記得在6個月內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製造互告局面,才會有談判籌碼。

許志嘉律師

sam 101-05-16 11:15

影片連結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201202/201202080931687.html  

  這起事故中~原本機車是在右側路邊停等!
但不知何故~突然衝出
導致貨車煞車不及而撞上
  
1.影片22~23秒跟1.03~1.05秒 之間!機車騎士有一個轉頭的動作!
2.在衝出前~機車在路邊至少停等有4秒以上
3.機車衝出到被撞擊~~時間大約1.5~2秒!
4.機車衝出時~距離貨車大約有23公尺~27公尺左右
 
Q1.機車依據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7、29、32條,向保險公司提出特別補償,貨車駕駛是否可以用第28條第1項,要求保險公司不理賠?

 Q2.依據刑法中故意、過失之認定為何?

Q3.強制險中第28條第1項中的"故意行為,應由保險公司自行查證,或是該由貨車駕駛舉證?

Q4.如果需由貨車駕駛自行舉證給保險公司,該如何舉證?向何單位提出舉證?由何單位進行研判?

Q5.在舉證結果過程中(結果尚未出爐前),貨車是否可以保險單位先暫時支付理賠?

小林 101-05-15 03:08
律師你好.. 5.12的中午時刻,我去台中警察局報案 賣家是我剛認識不久的朋友!! 他委託我幫他賣東西! 我算是中間人... 我朋友才是買家!! 從4/28號上午我向朋友收錢之後,就馬上匯錢到他的帳戶 說東西當天會到,結果一直到5月6號左右,我叫他先匯錢過來 東西我不要了!! 他也說好 我會匯款過去的!! 5月8號才收到他的一筆匯款 結果金額是1000元 之後5月9~10號 叫他在匯多一點進來,一直都沒下文 直到5月10~11號我狂CALL他..完全沒接 他媽媽也沒接電話 5月12號 我就去報警了!! P.S 我是用"無摺存款"匯入他帳號的 只有收據!! 他之前有叫我去辦機車換現金的方式 是分期付款,他說他要幫我出頭期款 之後我辦好了,他說 叫我先跟地下錢莊借錢去買車 他說公司現在沒再幫人家出頭期款!!! 導致現在辦好了 分期付款的單子 又寄到我家來 如果要撤銷不買的話 要付機車行的過戶費以及銀行違約金 這樣我可以向他索賠嗎?? 他是台南人 我是台中人 這樣開庭是在台中開嗎??? 這樣開庭我有贏的勝算嗎??? 證據方面我跟他的通聯紀錄要調出來嗎?? 去開庭的時候,會很有多人嗎?? 5/12號中午報警下午4點多錄完口供 這樣法院傳票大概幾天會到呢?? 麻煩各位大大幫我 我第一次上法院 有許多不了解的地方... 懇請幫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應該有構成詐欺的可能,由於被告是台南人,所以原則上是以台南地檢為管轄地,但若您匯款的地點是在台中,則您可以主張行為地在台中,而由台中地檢管轄,警方原則上會把案子移送給檢察官,之後檢察官會通知開庭,到時也可要求對方付錢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媛 101-05-14 13:28

您好,車禍是發生在100年11月19日傍晚5點多,當時我是騎機車要出地下道由南往北行駛(交通號誌為閃光黃燈),而對方欲從地下道出口處由東往西橫越馬路至對向取物(交通號誌為閃光紅燈),當時天色昏暗且下著雨,對方全身皆為深色衣物且撐著黑傘,當我騎在地下道出口時才發現右方突然有一片黑影往我前面移動,直到我撞上她才發現已經撞到人了,不過因為路況不好所以我的車速並不是很快,機車也只有左邊燈蓋掉落而已(應該是車傾倒引起的),當時我們雙方都有受傷並有報警處理,對方傷勢為門牙兩顆掉落及其他多處擦傷,我當時左邊顴骨有閉鎖性骨折及其他多處擦傷(皆有開診斷書),我媽在事發當時就包了紅包給對方,接下來兩天都帶水果及雞精到醫院探視,我的傷勢無須住院所以就在家裡休養一個禮拜,但對方對我的傷勢都不聞不問,事後跟對方做調解時,就要求我們賠償他植牙的費用及他家人的看護費、工作損失等等(30~40萬),因為金額太高我們無法接受所以第一次調解不成,在調解最後對方就威脅我們要送法院並且下次再調解就要提高賠償金額,事後就對我提出告訴,因為我也有受傷所以我也提出告訴,在4月30日接到法院通知,經偵查庭簡易判決結果為雙方都有錯,都有應注意而未注意之過失,我想請問:

1.在我們接到這樣的判決後,我需要再去向法院陳情當時的狀況嗎?(因為簡易判決書中都沒有提到當時路況及雙方號誌,理應閃光紅燈要先讓閃光黃燈)

2.那接下來我應該怎麼處理?(對方也沒有任何動作或要求要和解)

3.因為我是騎車撞到行人,那我的過失是不是比較重呢?

4.如果放置不管我是不是會留下案底呢?

非常謝謝您的幫助。

黃毓棋 (黃毓棋) 101-05-14 22:48

一、請先確認你收到的是檢察官的「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還是法院的「簡易判決書」。前者相當於「起訴書」,原則上不開庭,要向法官陳述事實的話,記得向法院聲請開庭。後者就是判決了,你要陳述的話就要上訴了。二、可能的話還是跟對方談和解吧(對方獅子大開口的話就算了),畢竟一審判決前可以撤回告訴。三、過失責任要看行車事故鑑定報告書,你們有聲請鑑定吧?不一定騎車責任就比較重,我遇過開公車撞死人無過失的。四、法院判了之後,如果沒有緩刑的話,是會留下前科的,而一般未和解,法院不會給緩刑的。五、以上,謹供參考!

馬可 101-05-14 13:22
一輛A汽車與一輛B機車發生車禍後B機車倒在機車道上,事後約2分鐘左右C機車撞上B機車導致事故。
B機車在事故後人在人行道上等待警方處理,並未在後方擺放警告標誌及通知後方來車有事故發生,當時只有A汽車汽車道上後放擺放警告標誌。
因當時為晚上天色昏暗機車道上並未設置路燈導致C車未發覺前有方車輛因而撞上。
C機車只有撞上B機車的車輛並未撞到人,事後C機車人因摔車導致鎖骨粉碎骨折
住院完後去警局做筆錄後警方卻告知C機車車主因為B機車車主人因為受傷而沒擺放警告標誌,C機車未注意前方動態所以為C機車的錯誤,因此要與A汽車共同賠償給B機車車輛維修費用。(但是當時B車主只有身體嚓傷人可以自行離開道旁人行道上等待警方)

小弟為C機車駕駛

事後小主動找B車談和解對方要求我賠償機車維修費,我想請他申請強制賠償我的醫療費用他卻不願意申請,因此和解未談成。


想請問一下這種情況下只有C機車責任嗎?B機車責任?
    後續該程序該如何處理?
靜水 101-05-16 09:42

強制賠償可備警方開出三聯單自行到B車保險公司申請,2年不行使失效(不要太聽警方的?)

花枝 101-05-14 12:25
事情緣由
對方(騎機車)闖黃燈紅燈撞到我媽(騎電動自行車 無牌),現場有證人電話報警也當場跟我媽保證說會出面當證人,後來談和解破裂,我媽就告知承辦員警要提告,也辦好提告手續,但提告兩個月後,另一分局打來說"你在某月某日發生車禍,確定不和解嗎?"後來去找議員才正式送出案件

關於監視器及人證
承辦員警在車禍當日不願把人證連絡方式給我們,事後提告承辦員警也說多次聯絡證人也都不肯出面
監視器部分承辦員警說模糊一片根本看不出是誰對錯,也不肯讓我們拷貝一份

因此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電動車行駛在道路上是違規?這跟車禍是兩回事嗎?

2.在告知員警提告後,經過兩個月多卻還沒送出,這是正常程序嗎?

3.因承辦員警說監視器錄的模糊根本難以辦別,這在開庭時是否可要求當場撥打給證人嗎?

4.經過承辦員警說在監視器證人都無法利於被害人,請問有什麼辦法可建議?

5.車禍當日有送急診也開驗傷單了,但僅針對外傷部分,過幾天才發現身體上的不適,這些事後才發現的傷在法庭上會承認嗎? 6.關於監視器及人證聯絡方式,我們當事人真的無法索取嗎!?
JIAN 101-05-12 23:10
律師你好: 5/4日騎機車和一位騎腳踏車的發生車禍, 我直行他從車道中衝出來, 我反應來不急撞到他,當下叫了救護車也報警,去醫院後醫生說第五隻手指骨折, 要架鋼釘,七月要在拆,我事後也申請了強制險,專員也告之理賠範圍, 對方傳簡訊來要求15號以前要和解和解金4萬元,如不和解他要一並求償; 醫生建議休養.看護. 交通費. 腳踏車維修. 精神損失 工作損失 還有第二次拆鋼釘,我的移惑是, 看護 交通費用 醫療費 我的強制險都有在理賠範圍內, 他說如果和解金4萬不滿意,可以等兩個月後總支出,我知道對方有受傷,我就有過失傷害可是他要求金額我覺得太高 ,我還是位學生 我也有跟對方說可以等肇責出來嗎,在談和解,對方好像不願意,他說過失傷害易科罰金為90天,骨折法條通常判2萬到10萬 不含醫療及其他求償 對方簡訊說他不接電話 不接受喊價, 所以我想請教律師們 我現在是要等肇責出來,再申請調解委員會嗎?
蔡明哲 (阿哲) 101-05-13 00:55
要不要和解,要考慮的因素很多,包括自己的經濟能力、對方的條件、以及出庭所耗費的勞力時間費用等等,客觀來說,如果你的經濟狀況許可,對方開的條件是4萬元,或許可以考慮接受,當然你的心情可能不會很好,但是考慮到將來打官司的勞費,可能不只4萬元(包含可能的刑事判決之罰金,通常是一天折算1000元,還會有前科),不過就算接受和解,還是要提醒你注意慎擬和解內容,確保付錢後將來不會再有糾紛
JIAN 101-05-12 21:25
律師你好: 5/4日騎機車和一位騎腳踏車的發生車禍, 我直行他從車道中衝出來, 我反應來不急撞到他,當下叫了救護車也報警,去醫院後醫生說第五隻手指骨折, 要架鋼釘,七月要在拆,我事後也申請了強制險,專員也告之理賠範圍, 對方傳簡訊來要求15號以前要和解和解金4萬元,如不和解他要一並求償; 醫生建議休養.看護. 交通費. 腳踏車維修. 精神損失 工作損失 還有第二次拆鋼釘,我的移惑是, 看護 交通費用 醫療費 我的強制險都有在理賠範圍內, 他說如果和解金4萬不滿意,可以等兩個月後總支出,我知道對方有受傷,我就有過失傷害可是他要求金額我覺得太高 ,我還是位學生 我也有跟對方說可以等肇責出來嗎,在談和解,對方好像不願意,他說過失傷害易科罰金為90天,骨折法條通常判2萬到10萬 不含醫療及其他求償 對方簡訊說他不接電話 不接受喊價, 所以我想請教律師們 我現在是要等肇責出來,再申請調解委員會嗎?
1.如果你確實沒有過失民事就不需負擔賠償責任 警方給的應是初步分析表 單純就路權就分析 如果要詳細點可能要聲請行車事故鑑定 2.如果覺得對方有漫天喊價 還是釐清事故再和解 不過可能需要考慮到如未和解將來刑事責任的問題
小慧 101-05-12 20:54
對方未成年無照騎機車,且紅燈,對方受傷(己出院復建中),我方開車人安,修車5萬元。事發1個月後曾與對方父母調解1次,對方說現在談調解太早,故未和解,尊重受傷方下次調解時間由對方向委員會提出,但距上次101.2.29日調解己超過2個多月,仍未接獲再次調解。我方己申請初步研判表,確定我方無責,請問我下一步該怎麼做? 對方還是一直沒後續動作呢?如果都不理它,有何後遺症?
黃毓棋 (黃毓棋) 101-05-13 22:15

一、刑事部分,對方受傷,你可能成立過失傷害罪。你未受傷,對方不會有刑事責任之問題。二、過失傷害罪之告訴期間為六個月,對方若超過此期間而未提告訴,你就不會有刑事責任的問題。三、初步研判無責還不夠,請聲請送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你有無肇事因素,比較妥當。四、依你所述應該已經過了三個多月了,如果你真的想知道對方態度,建議可藉電話探詢對方復原情形之方式,探知一二。五、關鍵在於前述鑑定報告,若你無責,刑事即無責,民事還可向對方請求賠償。若你部分有責,對方也在六個月內提告的話,就會有刑事責任的問題。六、以上,謹供參考!

陳偉 101-05-10 12:33

律師你好,我最近有一個車禍事故
當時的情況,我機車頭超過對方一半然後加速過去,我覺得我右手似乎有被東西碰到
然而我就去附近買飲料。(我有那家飲料店的監視畫面,還有我一位朋友跟我一起的)
隔天警察打電話給我 說我撞到人 做完筆錄後  警察就開肇事逃逸給我
我已跟對方用8萬和解了 
然後地檢署傳我過去  檢察官說 我認罪就繳6萬做公益  一年不再犯  不認罪就送法院
我想問的是  如果給法官判,最遭的情況會如何?
還有我要怎麼辦才能證明我真的不是故意逃逸   讓傷害降到最小?
我知道我有錯  但是我真的沒那麼多錢

回覆 陳偉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我最近有一個車禍事故
當時的情況,我機車頭超過對方一半然後加速過去,我覺得 ... (恕刪)

 如果認罪

 可以跟檢察官商量是否以分期方式為之

 

陳偉 101-05-10 13:17

 如果不認罪  要怎麼把傷害降到最小呢?
光憑證人證據 有用嗎?

回覆 陳偉 的發言內容:

 如果不認罪  要怎麼把傷害降到最小呢?
光憑證人證據 有用嗎? ... (恕刪)

 不認罪就必須提出相關事證

 證明自己確實沒有肇事逃逸

 證人當然是可以幫忙釐清事實的證據

 不過就看具體可以證明的射程到哪裡

(1)    駕駛機車肇事後逕自離開現場的行為,可能成立肇事逃逸罪。由於肇事逃逸罪不是告訴乃論罪,被害人是無法撤回告訴的,但檢察官可以緩起訴處分。如果您不同意緩起訴的條件,檢察官就會起訴案件,原則上最輕是6個月有期徒刑,如果您是初犯而且與被害人和解,應該會緩刑。至於最壞的情況就是無緩刑且不得易科罰金而要坐牢。

(2)    想要證明不是故意逃逸,就要主張依當時情況,根本沒感覺到發生交通事故,由於自己根本不知道出了車禍,所以沒留在現場的行為並不是故意的。但是這種說法,一般來講除非有明確證據,否則法院採取的機率不高的。

(參照刑法第185條之4)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nataliebbg 101-05-08 14:44

車禍是去年的12月24日發生的。  對方從我右邊超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撞到我

害我撞到左側的護欄導致腿被機車壓到輕微骨膜異位。  對方則是留院觀察,診斷是多處擦傷

兩次到海山交通隊調解不成。我提出請對方賠償我3千元。

但對方不肯賠,說他沒有錢,家裡還有老婆小孩要養。

僅表示願意接受各自負責醫藥費用。  當時並沒有寫下書面的和解書。

誰知道半年後對方於刑事案件要截止的前3天對我提出告訴。

當我收到傳票時,早已過了可以對他提出刑事告訴的期間了。

對方在開庭前的調解對我提出14萬的賠償要求

說他這半年來,  因為膝蓋跟腳不舒服看中醫推拿,

還有公司以他受傷為由減他半薪, 老婆沒工作,小孩3個開銷大...等等。

但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眼睛有問題, 因為他走進來的時候明明腳就是正常的。

而且也沒有任何醫師診斷證明他的腳有問題。減半薪也是他講的,

也沒有提出薪資轉帳證明等等具體的證據

我爸陪我來的時候,還親眼看到他換了台重機騎來。 腳有問題的話,還可以騎重機嗎?!

我問過很多人,她們都說我被坑了。我第一次開庭聲請鑑定

結果是"雙方各執一詞,車損不明顯無法判定"

 接下來要第二次開庭了...請問我能做甚麼自救?

(1)  如果依您提到的車禍是在”去年”的12月24日發生的,由於提起刑事告訴的期限是「知道犯人後6個月內」,所以告訴期限應該是今年6月23日,所以您應該還能提起過失傷害罪告訴的。但是如果是”前年”12月,就真的已經超過告訴期間,那確實是沒有辦法向對方提起刑事告訴。不過您還是可以在車禍後2年內提起民事訴訟,主張對方因過失超車行為導致您身體受傷,所以對方必須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您可以請求對方賠償醫療費用、車輛損害維修費用等因為車禍而生的支出與損害。

(2)   如果本車禍是因對方過失超車所造成的,而且您又毫無過失的話,對方是無法主張向您請求賠償的。所以建議您主張自己對於車禍並無過失,要求交通事故鑑定釐清事故責任,並提起民事訴訟向對方請求民事賠償

(3)   對方請求中醫推拿費用,您可以主張這是民間非正統療法,並非醫療費用,所以不得依此請求賠償。因受傷減半薪的部分也要對方確實舉出薪資書面證據,畢竟口說無憑。至於老婆沒工作、家人需要照顧這點,由於與車禍之間沒有因果關係,所以基本上對方請求就此點亦是不合理的。

(參照刑法第284、287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民法第18、184、191條之2、193、195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白白 101-05-07 22:50

我在2/9號跟一位50幾歲的先生發生擦撞

實情是他想超車,結果他的右手把勾住我的左手把使得我的機車被他強行拖

了5公呎,還好我人即時跳車在地上滾只有皮肉傷而已

對方他有糖尿病,出血不容易癒合,住了加護病房2天

右轉到普通病房,一直要叫我去看他,道義上我爸代替我去,因為我根本

不能走全身痠痛,我沒有住院只有去急診、門診各一次,我覺得我是對的!!

對方也完全沒有來看過我,我也是再家修養一週,我要上課的人

之後我們到調解委員會,我想說就息事寧人我也沒有怪他撞到我之類的,

誰知道對方卻獅子大開口跟我要求要我賠償他10萬

交通警察當時趕到現場車子都被移位了(因為那是下班時間),

判決是說雙方都"未注意前方車輛行駛狀態"我覺得很冤枉,為什麼我被撞還

要被說是兩台車都有錯,那車禍初判表有照片,他的車子右邊有刮痕,

我的左邊有刮痕,這就很明顯了吧

對方的車是在我前面沒錯,地上有大概2公尺的刮地痕,那是我的車子

我們限在總共上了兩次法院,對方第一次說他是停紅綠燈被我從後面撞,

但是那裡已經距離綠燈至少有100公尺多了,

那對方說謊第二次開庭我卻忘記問法官說,對方上次說的話是否有異?

(檢察官有去現場勘驗) 那我想請問法官是不是就知道對方是說謊的?

那請問我可以反告他嗎? 因為他告我過失傷害

法官說雙方的責任都是一半一半,所以對方要求賠10萬我只要負責5萬,

但是就是我根本沒錯我不想花冤枉錢,請問這種情形我有什麼方法好解決?

還是就是不賠,就跟對方說你的醫藥費強制險會賠,其餘我一概不負責?

因為對方就是有糖尿病有打胰島素,他說他現在頭都還會暈,

可是那又乾我什麼事.........又不是我撞到他他才有糖尿病的

這件事情一直困擾著我

我現在大三了,我學校很忙,我又要台北台中兩頭跑(車禍在台中發生),

車前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我不想因為這件事情花了我一堆時間

我想要簡單又快速的解決方法

5/24還要再調解委員會一次!!!!!!!!!!!!!!!!


請各位法律知識足夠的幫幫我吧 ><
感謝

蔡明哲 (阿哲) 101-05-08 00:07

 先有一個無奈的觀念,只要是訴訟打官司,時間通常不會太快,通常這種案例,我會建議和解為上策,否則你花的勞力、時間及費用可能不只餘實體利益。

當然,如果你選擇不和解,那我會建議也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注意6個月告訴期間),以做為反制,你可考慮請律師處理,如經濟狀況不佳,可向各地法扶會申請法律扶助。

 

如依照您提到的交通警察的車禍事件報告,雙方都有「未注意前方車輛行駛狀態」之過失,那對方過失造成您皮肉傷,也可能會成立過失傷害罪。您也可以在車禍發生後6個月內提告對方犯過失傷害罪提出反制。但是如果本案純粹是對方過失所致,您仍可主張對方在超車時,因過失勾到機車,導致您受傷,自己沒有任何過失。如果法院認為您沒有過失,您就不需負擔過失傷害罪及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但是換句話說,如果法院認為雙方都有過失,就會依照過失比例分擔責任。至於對方有領取醫療保險費這點,您並不能因此主張不需負擔醫療費用,因為保險是對方自己辦得,侵權行為人並不能因此免除賠償責任。 如果想要節省時間,雙方可以試著和解調解,因為過失傷害罪是告訴乃論罪,當撤回告訴後,刑事程序就會終結;民事訴訟也是一樣,撤回起訴後,民事程序便告終結。一般而言,就這樣子的爭執,要申請責任鑑定,如果鑑定報告說雙方有過失,您要賠償的機會就很大,如果責任都在對方,這時反倒是對方要賠償您,所以先聲請鑑定看看。

(參照刑法第284、287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民法第184、191之2、193、195、217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靜水 101-05-10 09:32

這事急不得,既然沒錯又不想賠錢,就放鬆心情慢慢玩,首先你得確認現場照片拍得夠嗎?若不夠自己去拍-證實他說謊的部分,目前開庭不要同他爭辯,任由他說,找出他說謊與事實不符處,開庭時向法官確認他說的部分可有做偽證宣言,若查證有說謊他才有偽證罪責,同時他說謊對你有利,當然找律師是最好啦

prey 101-05-07 07:56
前幾天發生車禍撞到一名逆向過馬路的中年婦女
綠燈而且時速30~40 
對方本來在機車道旁等待 我不以為意的繼續騎沒減速
結果對方突然往前騎 我只好減速閃到慢車道 然後對方繼續往前騎到慢車道
然後就撞上了
對方臉部著地 眼睛淤血 跌倒時用手撐手骨裂開
擦傷 機車壞掉
 
請問這樣要怎麼處裡賠償問題?

我可否拒絕對方賠償薪資問題? 我有報警 也有做筆錄 因為我機車是保全險 所以我本來就只打算保險的部分去賠償保險公司說如果我沒有錯她們就不會用任意第三責任險的部分去理賠 但對方要我負擔他的醫療費用與半年薪資 如果對方要告我過失傷害可以成立嗎?
阿桂 101-05-05 02:38
這問題說起來很複雜 2011過年我認識了一位大我六歲的朋友叫小婕是女生 一開始覺得他人很好也很值得信任 在認識了三個多月之後 他說他家裡經商失敗欠了錢 要去和別人借錢 他一開始還沒有跟我借錢 他自己去跟民間的借款58萬 然後放款那天要我陪她一起去當"見證人" 到了目的地有人拿契約給他簽 現場拿了一包錢給他 也叫我簽了一張 說是見證人 我想說不是我借的我就當了他的見證人證明她有拿到這筆借款 可是她還了這筆款之後 後面又陸續跑出許多欠款 而且真的有人來找她討錢 我就以為是真的 所以我就借了他錢 可是我自己的 支援也有限 在那時候他玩線上遊戲認識了一個男生 也是我的現實朋友 後來他們在一起 也沒有見過面 我一開始不知道 小婕拿別人的照片來騙我那現實朋友 因為我根本沒看到 等我後來知道已經來不及了 他還跟我那現實朋友借錢 他一開始說 這是她的男朋友了 她借了一定會還 加上 他借的58萬因為利息還不出來 開始有人來要錢 還說我是保人 如果他不還我要還 一直逼得我們很緊急 他跟我那現實朋友借錢說是要還利息 我跟小婕說 不要這樣子騙人 小婕去說他會實話實說和我那現實朋友講 叫我先幫他圓謊 所以我就幫他圓了第一次謊沒有戳穿他的真實身分 後來有一次 借款58萬的民間貸款 找上我說 利息都沒還總要有個處理方式 要我去和他們談 那時候我找不到小婕 所以要我自己先來和他們談 我就去了 結果他們開車到山上 強迫我拍了裸照 但是沒有對我怎樣 就拍了我很多裸照.... 跟我說 如果我不還利息 就要把照片印出來到處發還會寫上我的地址和家裡電話跟我的手機 如果我報警 他們還有其他小弟可以做這些事情 叫我自己想想 我很害怕 我不想照片被拿去發 我說 我沒有錢幫她還這利息 他們就叫我先回去 找個時間在叫我和小婕一起出來談 叫我不准報警 後來過了兩天我和小婕一起見了他們 他們的說法也是一樣的 我問小婕該怎麼辦 小婕說現在的辦法只有繼續跟我那現實朋友(她男朋友)借 我說可是他的照片是假的 小婕就說我的照片都被拍了如果想要我的照片被別人拿去發的話 就不要幫她 我逼不得已只好聽她的話 不敢戳穿她的身分 中間 她跟我現實朋友還是沒有見過面 可是我那現實朋友還是願意借錢給小婕 小婕說因為她的戶頭和證件都抵押給她借款公司了 所以她男朋友借她錢的時候都是匯款到我戶頭 在叫我領出來給她 每一次我和我那現實朋友聯絡的時候 我不敢講實情 可是我都有跟他說 可以不要管小婕的事情可以跟他分手 可以不要借她 可是我那朋友還是借了 前前後後快60萬 後來一年過去了 有一天我現實朋友發現 小婕照片是假的 把事情戳破了 開始要討還錢 一開始都是小婕處理的 沒有告訴我 後來小婕告訴我的時候已經來不及了 我那現實朋友很生氣 後來因為小婕拿不出錢 有一天 突然消失跑了 我那現實朋友就把矛頭轉向我 說 都是我搞的鬼 說其實我就是小婕 從頭到尾只有我一個人在騙她的錢 可是問題 真的不是我一個人這樣做 我不是甘願的 我是被逼迫 可是我怎麼講我那朋友都不肯相信 只說 錢都是到我戶頭 我都拿去買車買東西 可是我的機車 是小婕拿錢還給我的時候 我去買的 可是我怎麼講我那朋友都不相信 後來我去了我那朋友家把事情都和他爸爸說了 他爸爸保持中立偏我朋友的立場 我朋友說他蒐集了帳戶資料 錢到我戶頭 可是我沒有證據證明不是我一個人做的 要我把錢吐出來 但是我找不到小婕我沒有他的聯絡方式 他連手機都是我幫她辦的 我找不到他的人 星期三的時候 我朋友打電話跟我說要我在星期六之前湊幾千元給他 不然星期天他就要找警察直接衝到我的租屋處把我給抓走 我跟他說我會想辦法 可是我到現在還是沒有辦法湊到錢 明天就是星期六了 我爸不能工作也沒有錢 我媽因為這件事情很生氣 現在根本不想理我 我根本沒有管道可以借到錢 機車也在當舖 我現在到底該怎麼辦 我怎麼講對方都不肯相信我 現在矛頭都指向我 明天我拿不出錢他就會找警察來 我想今晚打電話和他爸爸說 不要這樣子 我不是不還我是真的沒錢也還沒領薪水 可是我在想 我這樣和他爸說他爸會幫我講話嗎 說要找警察來的不是他爸是我朋友 可是我現在真的湊不出錢 我想今晚打電話到他家去 約星期六或星期日 雙方父母出來談這件事情怎麼解決 可是我好怕我今天打電話說我拿不出錢的時候 我朋友會直接帶警察來到時候我該怎麼辦 我真的走投無路 我好想去死算了 為何都沒人相信我 我都沒有證據 我該怎麼做才好 如果談了我該怎麼談才好 我家境不好 一大筆錢我根本拿不出來 我已經21歲了 我媽根本不會管我 我該怎麼辦
您好:本案建議您先報警,以免繼續遭受恐嚇,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軒 101-05-01 02:19

你好 我想請問有關車禍的相關問題,我在100年10月25日下班途中發生車禍.

以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意見書說明

路況:柏油路面,標線清晰,正常號誌岔路口,限速40公里

車損情況:對方重機車車頭受損,我本人中機車左後車身受損

傷亡情況:對方及附載人女生均受傷,我本人受傷

肇事經過:對方駕駛重機車,於100年10月25日17時30分,顏永康區中正路由北向南行駛途經該路354巷口,

撞到同方向在前由我本人駕駛重機車肇事.

肇事分析:

駕駛行為:對方駕駛重機車行經肇事地點道路,左偏未注意安全距離,致發生撞擊事故.

我本人駕駛重機車行經肇事地點道路,未注意車前狀況,致發生撞擊事故.
這駕駛行為就出錯了應該對方是未注意車前狀況,而我本人是左偏未注意安全距離

路權歸屬:
對方駕駛重機車,左偏未注意安全距離.
我本人駕駛重機車,未注意車前狀況.
路權歸屬也出錯,應該是對方是未注意車前狀況,我本人是左偏未注意安全距離

法規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及第99條第一項第3條.

鑑定意見:我本人駕駛重機車,左偏未注意安全距離,為肇事主因
對方駕駛重機車,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次因

佐證資料:依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函送的肇事筆錄及現場圖照片資料研析</p>
對方筆錄稱:對方沿中正路由北向南行駛,致事故地點,行駛在我本人右前方未打方向燈突然做左轉動作,

致使對方車車頭與我本人機車之左後車身碰撞.現場有我本人重機車刮地痕1.6公尺車速約40-50公里/時.

我本人筆錄稱:我本人沿中正路由北向南行駛,致事故地點,因該路段道路左側縮減,故我亦左側偏向行駛

時,突然感覺被撞一下才知道我本人車左後車身遭對方碰撞,現場有我車掛地痕1.6公尺,因為對方是碰撞

我車左後車尾,誌我車往左偏財會倒在快車道,車速約30-40公里/時.我本人車沒有保持現場,對方有.
因為我沒有現場圖所以無法附件給妳們,但是該路段因為是道路往左遞減,行駛在該路段,原本就會往左偏

行駛,而我右前方車輛也是往左偏行駛,我注意前方車輛保持安全距離,依道路方向偏左行駛,卻被判定為

變換車道,未注意安全距離.而對方沒有注意車前狀況,不依規定保持前後車距離</p>
原本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上對方肇事原因是:不依規定保持前後車距離及未注意車前狀況,肇事致人

受傷.而我本人是:尚未發現肇事因素.哪女生是: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為何對我有利的結果,經過鑑定,卻不同.該路段因為就算左偏行駛也是直行車,也在慢車道內.

現在我的問題是:對方已經跟那女生和解賠償,我是否還要對哪女生賠償,對方有強制險賠那女生賠醫藥費

,那女生是否還能再向我請求賠償醫藥費跟其他的損失呢

目前在未鑑定之前,我已經在101年3月2日向法院提出告訴,但法院通知有證據待補足調查,我也在4月12日

去永康分局做筆錄,對方申請鑑定的日期是101年3月20日,如果我要申請覆議,是向法院請求覆議還是去市

政府交通科提出申請

吳書安 101-04-29 15:15
律師你好: 本人於晚間開車因要左轉,但左轉到一半卻發現對向已有一台汽車檔住車道無法通行 此時打倒車方向燈,但後方一台機車卻緊跟在後,發現我要倒車就鳴喇叭提醒我,讓我知道後面有機車 我便停車讓他先從旁邊通過,但機車騎士疑心生不滿及情緒激動 突然在我汽車右方強力拍打我汽車的玻璃窗導致嚇到我 請問這有方法可以告知或警惕他下次不要隨便拍打別人的汽車嗎? 謝謝
您好: 機車騎士因不滿您倒車而大力拍打您所駕駛之車子後離開,據您所述,恐不知該名騎士之真實姓名為何,而惶論知悉其之住所,是倘按您所陳,想要讓該名騎士下次不要再隨意拍打別人之座車時,則須請您至事發地點去查看有無監視設備,再洽里長辦公室去調閱錄影狀況有無拍到機車牌照,如果無所得時,還是建議您息事寧人,以上供參
阿智 101-04-26 21:07
4/21晚上被認識的朋友1帶了10-20個一群人(與朋友1有小事情不對盤鬧的不愉快).朋友1進入店內機車行對我咆囂怒罵三字經後.便跟我要了寄放在著裡屬於朋友1的東西.當我再找他東西的同時.朋友1便在店外大聲的在左鄰右舍道我做人做生意不實有的沒的說了一大堆.之後又走了進來大聲咆囂要開槍砸店.之後東西拿走了就烙下狠話.叫我要小心一點.要開槍絕決掉我.

4/23晚上朋友1帶著朋友2跑到我弟弟經營的機車行.要求在3/15機車維修消費金額25000中退還他們10000.當下我弟弟回絕此要求.當時3/10已有開估價單告知維修費用為25000.(此車光陽雷霆150前方大撞傷及車台前方幾乎全毀)朋友2也照著估價單一一核對之後同意復原維修.於3/15核對檢查全額附清牽走ㄌ.事隔1個月後4/23朋友1慫恿朋友2說機車維修費用太貴了.便兩人一同到店裡要求退還10000當下我弟回絕.便打電話報警.同時兩人又到左鄰右舍道我弟做人做生意不實有的沒的又說了一大堆.後說今天拿不到錢.沒給他滿意答案.要打電話找兄弟開槍鬧事砸店.讓店無法生存.               (我們事情後報案以恐嚇提告4/23已有錄影錄音存證)
請問:
1.以上有構成那些罪名
2.朋友2(軍人身分)聽朋友1的話一同取財以何罪名審判
3.我需要在寄給雙方存證信函ㄇ? 4.寫存證信函該如何書寫
5.朋友1有槍砲.恐嚇.吸毒.偷竊前科目前他在管束為啥還不用去關
6.以上提告勝算機率會多少
7.我還需要採證左鄰右舍聽到的胡言亂語嗎? 8.我可要求警方定點時間來巡查嗎? 以上問題謝謝大家請教幫忙回答

 

(1)針對4月21日晚上的行為:「進入店內機車行對您咆囂怒罵三字經」的行為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在店外大聲的在左鄰右舍指涉做人做生意不實」的行為,可能成立誹謗罪。「走進來大聲咆囂要開槍砸店並烙下狠話,叫您要小心一點要開槍」的行為,可能成立恐嚇危害安全罪。

(2)針對4月23日晚上的行為:「到左鄰右舍道做人做生意不實」的行為,如果有指涉貶低名譽的具體事實,可能成立誹謗罪;若是未指涉具體事實的謾罵,則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說今天拿不到錢,沒給他滿意答案的話,要打電話找兄弟開槍鬧事砸店,讓店無法生存」的行為可能成立恐嚇危害安全罪或恐嚇取財罪。

2.如果對方是以恐嚇的方式取財,可能成立恐嚇取財罪的共同正犯。對方是現役軍人且觸犯恐嚇取財罪,還是會依軍事審判程序處理。

3.存證信函有保存證據、向對方表示意思等用途。依您的情況而言,寄存證信函的效果不大。

4.如果打算寫存證信函,內容要提到雙方的姓名、具體事實以及想表達的意思。掌握好人、事、時、地、物等要素即可。

5.依法而論,管束處分不代表一定要被關。

6.想要提告讓對方受處罰的話,要收集足夠的犯罪證據,因為法院必須依據犯罪證據才能定罪。

7.如果鄰居有聽到那些話,您可以請鄰居出庭作證,以便證明對方確實有妨害名譽的行為。

8.您可以向警察反映遭受騷擾的狀況,需要定期巡查以防止犯罪發生。但是您如果要求警察”必須”定期巡查,則要看您們當地的狀況是巡邏點設置的規定。

(參照刑法第305、309、310、346條、陸海空軍刑法第76條第10款)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珍妮佛 101-04-25 10:51
麻煩好心人幫忙指點迷津~~

上禮拜一 騎車上班途中 被一位巷內出來要轉彎的休旅車撞到...
是一位目擊小姐扶我到一旁  幫我連絡警察和救護車
所若有需要可幫我出庭作證(前面駕駛沒停下 一走了之~)
事後 警察到急診處找我作筆錄  說他有連絡到對方
但對方說他有下車看  看車子沒事 是我自己滑倒 就走了'''
警查問他要到醫院看那位小姐嗎?
他說醬很奇怪 是他自己滑倒  他去很怪  好像是他的責任

我的臉部傷勢較嚴重  三天無法上班 想提出告訴索賠  卻不知如何處理起...
還有 我想到我有輕型機車駕照 但是我騎的是100(我有汽車駕照)
不知道醬會有影響嗎???若有影響  那該怎麼辦~~唉

and我該如何跟勞工局申請職災補助咧??

謝謝

什麼都在漲  卻在這時出車禍的可憐人
晨晨 101-04-19 19:23

我101年4月18日早上騎乘機車要去上班的途中 因為遇到道路施工再鋪柏油 施工單位並沒有擺放任何明顯的障礙物擋起來 當我看見我前方有一個深約12公分寬約50公分路面不平的坑洞 煞車已經來不及了 我就這樣連車帶人滑行約3公尺  現在我的右邊膝蓋 大腿 腰部 手軸 有嚴重擦傷 還有我的機車也是  因為他們的疏忽害我好多天無法上班 全勤也沒了 當時我已經有報警了 警察也到醫院做了筆錄 

對方工地負責人友說要賠償 我想要請問一下 我該向他求償 求償的項目有哪些 還有精神賠償的部分 該怎麼求償  麻煩你了 謝謝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請求的範圍

包括醫藥費.工作損失.車子的損失等

最好檢附相關單據

另外精神賠償的部分也可請求

但應衡量雙方社經地位來決定金額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疑問者 101-04-19 15:09

我想請問熱心的專家們,

機車A與機車B,在十字路口擦撞?或碰撞?(撞擊點為A車的左後側)造成B倒地

A於機車側停好之後,前去扶起B,但B站定後,就馬上騎車離去。

這中間,B一句話未說,A只來得及詢問了B「有沒有怎樣?」
B因自行離去,所以愣住也忘了記車號,只確定了B是男生,騎的車是輕型機車,再加上A車體本身也沒重大損害,也沒想要報警。

回家查了些案例後,覺得該做些事情自保,所以去了居住地的派出所做了備案,請問專家我還需有其他作為以自保嗎?

Tiger 101-04-19 14:28
律師您好~~ A為18歲未考有駕照之女性.B為我40歲男性 當日B及A為同向行駛之機車.B在A的左後方.行經一斜T字路口.B超越停止線後直接左轉(未待轉且轉向路口的一方).A因距離太近閃避不及.B車頭側撞A車尾.A受有擦傷挫傷.B則擦傷脊髓壓迫性骨折(脊髓第5節骨頭原3公分今剩1.5公分且已經無法復原).事後A父親至路口調閱了看不見紅綠燈監視錄影器.A和B沒有和解並互告.經刑事裁決法官認定當時為紅燈(A和B同向行駛的方向).2造都有錯.第一審C法官判A無照駕駛紅燈違規左轉(機車也無保強制責任險)3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D法官判B紅燈3個月有期徒刑(B無上訴也已繳清罰款)可易科罰金.事後A不服且上訴.第2審法官E因B現為大學生判她維持原判3個月但可緩刑(B跟A也都沒和解)!!! 想請教知係法律的大大們: 在沒有和解的狀態下.二審法官可以判對方緩刑嗎?此種未和解卻判對方緩刑的案例多嗎?因已二審且法官說不得上訴.B為告訴人不服判決.還有其他的救濟方式嗎?? 目前B跟A的民事訴訟正審理中.只是B不解.刑事判決結果B紅燈受傷更重被判3個月.A無照駕駛紅燈違規左轉機車又無保強制責任險卻獲判3個月可以緩刑.司法公平正義?????
蔡明哲 (阿哲) 101-04-19 23:20
嘿嘿,我不知道能說什麼,有時候是否緩刑端視法官一心。
若凡 101-04-19 08:58
早上騎車上班經過橋上因前面機車突然減速導致後面幾輛機車連續追撞,其中我前面的機車騎士可能騎太快整個雷殘橫倒在機車道中央,在他後面的我雖然騎不快但事出突然雖緊急煞車但還是碰撞到他的身體,但是我的車並沒有倒。車禍當時沒經驗所以沒拍照,再加上整個機車道大塞車,所以趕緊將前面的騎士扶到旁邊並打119跟110,119打2次打不通,110通了告知車禍然後等救護車來。然後我看到他更前面的一位騎士也來安撫雷殘的騎士,不過沒多久後他就走了。等了很久警察來了,問了一下經過就說這邊不是他們的管區,然後叫我等管這邊的交通隊來。救護車來把騎士當場做消毒後就載去醫院包紮。然後我們跟警察去警局,好像也沒做甚麼筆錄,他就問一問經過,然後就說去醫院。我們比警察先到醫院問了醫院警衛早上有車禍送來的人在哪,警衛就說你說的是早上連環車禍的那件嗎??有好幾個人被送來包紮,沒事就走了,這種事他們只能自認倒楣啦!說完警察就來了,問了一下傷者還在包紮,我就跟警察說警衛說還有好幾個受傷,他們都說元兇跑走了。警察也問了一下警衛,然後那位騎士包紮好出來後警察問話他就說很謝謝我幫忙打電話還陪他在車禍現場等,他是因為前面突然減速所以自己雷殘的,因為有戴眼鏡所以割到縫了幾針,至於我有沒有撞到他他說不知道,因為他被安全帽蓋住視線了,然後警察就說機車都有保第三責任險,既然我有撞到他就賠一下第三責任險好了,然後就開了一張當事人登記聯單給我說叫我打去保險公司說要理賠對方即可,說沒事就可以走了,走之前還叫我們簽一張和解書雙方有蓋手印。問警察說要給我一份影本嗎?他回答我說有對方個資不能給。
我想問的是,
1.第三責任險我是打給保險公司就好了嗎??這樣之後我會有甚麼責任嗎?? 因為車禍事因起源並不是我阿!
2.我手上沒有警察那份和解書,我會有甚麼風險嗎??對方當時蠻好的,自己知道自己雷殘沒有跟我要求甚麼,但我怕回去後有人說東說西的反被誣告??(因為好多車禍現場好心幫忙的人都會被誣告怕怕的)
3.我打電話報案的也是我去警局的,這樣會變成是我的錯嗎??因為其他當事人好像都沒報案就去醫院包紮完就走了ㄝ。警察知道在這位騎士前還有一位也是因為這件事雷殘送到醫院,不過我們到時他已經走了,警察要跟醫院要他的電話醫院不給。
很害怕這一件事處理不好會有後遺症,還是因為別人的過失而導致的無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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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凡 101-04-19 09:15

 可是我有在警察面前簽一張和解書ㄝ,雖然我沒拿到。而且我不知道回去警察會怎樣寫這件事,因為我承認有碰到他,但是並不是因為我而引起車禍的,就如騎士也說是前面的人減速引起的雷殘,只是我跟在他後面,他又雷殘的整個人橫躺地上。保險方面還沒打去保險公司,其實當初對方也沒提,是警察跟她說的,然後開這張單給我們。現在我要怎麼處理呢??不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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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凡 101-04-19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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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智 101-04-19 06:04

結婚17年有一個國3女兒一個國1兒子現在女兒跟我太太住在娘家.我跟我太太分居一段時間.當初也沒協議分居.本來是一起住在老婆娘家.但是我偶爾會回自己家住.時間九了我卻攬的去老婆娘家住.結果卻演變成2人分開住.因為他住在娘家而我也沒在管他.但是雙方每天都有往來.這樣可以提起履行同居義務嗎.前2個月我太太突然說要離婚我才發覺2人感情有問題.雖然說沒發現則麼但是我卻發現他經常半夜2.3甚至4.5點才回家.有一次半夜3點我剛到他家的時候他剛好回家於是我就打電話給他想問他為什麼這麼晚回家結果他就不接電話.我就翻閱他家圍牆爬到他的窗戶敲他窗戶.結果他竟然報警說我給他精神家暴 通報社工來處理.目前我還沒接到社工通知事情到現在已經2.3個星期了.後來我就在他的機車裝設了衛星定位結果也是被他發現.假如他以此來提出離婚訴訟的話那他的成功機率有很高嗎.我問過不少人有人說很高也有人說沒那麼容易就判離婚因為我從來沒打過他罵過他.上個星期他寄了存證信函來說要離婚內容是說我有暴力傾像跟賭博還強迫她墮胎10幾次.結果我從沒對她暴力相向而賭博也只有過年時期小賭一下.墮胎我知道的不超過3個.所以我也回了存證信函給他內容是以感性訴求請他回來.我有上網查過可以已履行同居義務來增加自己在這種離婚官司上的勝訴.可是卻都沒發現案例.請問我要怎樣寫這種訴求.還是有比較好的方法可以讓我在這種離婚官司的勝訴上提高勝訴的方法.因為我太太說他已經請好律師要打離婚官司了. 昨天凌晨我應為工作關係晚上跑計程車經過一監茶藝館時發現我太太再裡面當時已經接近半夜4點.於是我就把車開到他朋友家附近停車結果他朋友發現就跟我太太說我跟蹤他.我就回他請警察調監視器看清楚我有沒有跟蹤他.而我太太馬上跑去派出所告我家暴.我想應該又是告精神家暴請問我該如何是好. 應為我真的很愛我老婆我不想離婚 .還是我現在應該要怎麼做才能提高官司勝訴的機率.還是我只能坐以待斃等他提起離婚訴訟.什麼都沒辦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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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智 101-04-19 10:30

那請問律師.我是現在就要找律師還是要等他提起訴訟的時候再找.因為平常我都會去一些縣政府的免費法律諮詢.他們都說等他提起訴訟再見招拆招.還有我太太現在幾乎每天晚上都會出門然後半夜3點甚至到4.5點以後才回家.我有沒有什麼法律途徑可以約束他不要這麼晚回家嗎

阿智 101-04-18 01:57

結婚17年有一個國3女兒一個國1兒子現在女兒跟我太太住在娘家.我跟我太太分居一段時間.當初也沒協議分居.本來是一起住在老婆娘家.但是我偶爾會回自己家住.時間九了我卻攬的去老婆娘家住.結果卻演變成2人分開住.因為他住在娘家而我也沒在管他.但是雙方每天都有往來.這樣可以提起履行同居義務嗎.前2個月我太太突然說要離婚我才發覺2人感情有問題.雖然說沒發現則麼但是我卻發現他經常半夜2.3甚至4.5點才回家.有一次半夜3點我剛到他家的時候他剛好回家於是我就打電話給他想問他為什麼這麼晚回家結果他就不接電話.我就翻閱他家圍牆爬到他的窗戶敲他窗戶.結果他竟然報警說我給他精神家暴 通報社工來處理.目前我還沒接到社工通知事情到現在已經2.3個星期了.後來我就在他的機車裝設了衛星定位結果也是被他發現.假如他以此來提出離婚訴訟的話那他的成功機率有很高嗎.我問過不少人有人說很高也有人說沒那麼容易就判離婚因為我從來沒打過他罵過他.上個星期他寄了存證信函來說要離婚內容是說我有暴力傾像跟賭博還強迫她墮胎10幾次.結果我從沒對她暴力相向而賭博也只有過年時期小賭一下.墮胎我知道的不超過3個.所以我也回了存證信函給他內容是以感性訴求請他回來.我有上網查過可以已履行同居義務來增加自己在這種離婚官司上的勝訴.可是卻都沒發現案例.請問我要怎樣寫這種訴求.還是有比較好的方法可以讓我在這種離婚官司的勝訴上提高勝訴的方法.因為我太太說他已經請好律師要打離婚官司了. 昨天凌晨我應為工作關係晚上跑計程車經過一監茶藝館時發現我太太再裡面當時已經接近半夜4點.於是我就把車開到他朋友家附近停車結果他朋友發現就跟我太太說我跟蹤他.我就回他請警察調監視器看清楚我有沒有跟蹤他.而我太太馬上跑去派出所告我家暴.我想應該又是告精神家暴請問我該如何是好. 應為我真的很愛我老婆我不想離婚 .還是我現在應該要怎麼做才能提高官司勝訴的機率.

 

chi 101-04-16 12:00
我在去年的10/25晚上發生了車禍,我是直行在主要道路上,四周沒什麼路燈很暗,有個婦人牽著腳踏車橫行的穿越馬路,往前一點有紅路燈也有斑馬線,不過他卻從馬路的中間穿越過來,因為腳踏車並沒有任何的照明警示燈,也沒有貼任何反光貼紙,因此我的車燈照到他時已經是有限的距離了,我當時直接反應按了煞車,不過還是撞上了。 當時那邊不是路口,也沒有紅綠燈,跌下去時附近有一家加油站,員工有出來查看,婦人當時急著要加油站員工將他的腳踏車牽起來,於是加油站員工也就順便把我的機車也牽起來,因此當警方來到事發地點時,兩個車子都已經被移動過了,他們拍照只能以地面刮痕以及車子的刮痕去判定。 之後我們兩人皆被救護車送去急診,我是雙膝擦傷,婦人照了X光則是胸前挫傷,醫生說他回家休息幾天幾可以了。之後在急診室內我們雙方皆做了筆錄,做完後警方要我們兩個當事人去談和解,當時婦人一直說他馬路走好好的我自己去撞他,所以他沒錯都是我的錯,我那時希望事情可以快點和解,他跟我要求賠償腳踏車,我當時就說好,因為我想快點和解,不過之後當我答應了他腳踏車賠償後,他又立刻說他眼鏡也壞了要一副新眼鏡以及他的所有醫藥費,我那時候就跟他說這樣子的話我剛剛瘩 硬的腳踏車也沒辦法了,我當時只是個學生還沒畢業,我也跟他說了這件事其實兩方應該都有點錯,他就是聽不進去,還在急診室打給警察局說我不跟他和解,不付他醫藥費之類的,後來就不了了之了。第二天他一大早就打給我,說他在腳踏車店等我了,我當時一直跟他說我們去申請鑑定如果我今天錯的比例比較多我願意負擔,因為我機車也壞了我也一樣有受傷那我是不是也自己負擔了,但是他就一直說我自己負擔是應該的因為這是我的錯,後來他也不願意協調,之後我們就沒有再談過了。 一直到最近我接到了警察局電話,他說婦人要提告,因為車禍只要有受傷都可以有半年時間提告,這個月25就滿半年的了,他現在隔了這麼久才提告,我怕路口監視器等等的證據應該也被洗掉了,且被人在提告時說我是其在路邊的白線內不是馬路上,他說他是過完馬路才被我撞的,但車子倒地時也都被牽起了,也沒任何的證據了。 1.想請問這件事真的是我錯的比較多嗎? 2.婦人有去申請調解委員會,請問我去的時候應該要帶什麼去呢? 3.這樣上法院對我有利嗎? 4.如果上了法院我該說什麼才會對我比較有利?
蔡明哲 (阿哲) 101-04-16 23:13
我先簡短回答一下,能和解是上策,但若有可能無法和解,那就要做好訴訟的準備,如果雙方都有受傷,策略上為了反制,建議你也要在6個月內對對方提告
小D 101-04-15 23:21

我的摩托車 好心借人卻撞壞 就算了!!
考慮到他有受傷 想說讓他先把傷養好在處理我的車子問題!
((結果他昨天跟我的老公說有"新的中古車"叫我們過去看看
我一下班就跟老公去沙鹿看車~我的車子125被撞壞 卻要我們承受50摩扥車!?
我們當然不接受 要求他把125完全修好 都已經給他們拖快兩個月了 對方的母親還口氣很差的說『那台五十摩托車性能比100好』【但是我們跟機車店老闆證實過 !! 機車老闆說 他根本沒說這句話】我跟老公的感覺就是他母親有強迫性較我接受那台摩托車 , 如果真的要把125修好 還要求我們貼錢...還一直強調說我的摩托車只價值5000~6000元 如果要全新修好 就要我們貼剩餘的費用 ))

 

請問這樣要如何解決呢!? 我該告他們嗎!? 不然我的損失該如何解決呢!

蔡明哲 (阿哲) 101-04-16 02:03

 如果真的談不攏,建議先聲請調解提告訴訟,相對於訴訟標的物價直,可能不划算。

小D 101-04-19 15:49

律師你好: 

不好意思 我不太懂 可以說清楚點嗎?

畢竟 我的摩托車好心借給他們

撞壞就算了  還使用很壞的口氣說 用二手貨拼一拼 但是不能保證會不會有問題!

難道我們從外地來到台中 就必須要被欺壓嗎?

這樣我們沒辦法上班阿!!  我到底該怎辦才好 調解委會在哪裡 我不懂

chi 101-04-15 21:40
我在去年的10/25晚上發生了車禍,我是直行在主要道路上,四周沒什麼路燈很暗,有個婦人牽著腳踏車橫行的穿越馬路,往前一點有紅路燈也有斑馬線,不過他卻從馬路的中間穿越過來,因為腳踏車並沒有任何的照明警示燈,也沒有貼任何反光貼紙,因此我的車燈照到他時已經是有限的距離了,我當時直接反應按了煞車,不過還是撞上了。 當時那邊不是路口,也沒有紅綠燈,跌下去時附近有一家加油站,員工有出來查看,婦人當時急著要加油站員工將他的腳踏車牽起來,於是加油站員工也就順便把我的機車也牽起來,因此當警方來到事發地點時,兩個車子都已經被移動過了,他們拍照只能以地面刮痕以及車子的刮痕去判定。 之後我們兩人皆被救護車送去急診,我是雙膝擦傷,婦人照了X光則是胸前挫傷,醫生說他回家休息幾天幾可以了。之後在急診室內我們雙方皆做了筆錄,做完後警方要我們兩個當事人去談和解,當時婦人一直說他馬路走好好的我自己去撞他,所以他沒錯都是我的錯,我那時希望事情可以快點和解,他跟我要求賠償腳踏車,我當時就說好,因為我想快點和解,不過之後當我答應了他腳踏車賠償後,他又立刻說他眼鏡也壞了要一副新眼鏡以及他的所有醫藥費,我那時候就跟他說這樣子的話我剛剛瘩 硬的腳踏車也沒辦法了,我當時只是個學生還沒畢業,我也跟他說了這件事其實兩方應該都有點錯,他就是聽不進去,還在急診室打給警察局說我不跟他和解,不付他醫藥費之類的,後來就不了了之了。第二天他一大早就打給我,說他在腳踏車店等我了,我當時一直跟他說我們去申請鑑定如果我今天錯的比例比較多我願意負擔,因為我機車也壞了我也一樣有受傷那我是不是也自己負擔了,但是他就一直說我自己負擔是應該的因為這是我的錯,後來他也不願意協調,之後我們就沒有再談過了。 一直到最近我接到了警察局電話,他說婦人要提告,因為車禍只要有受傷都可以有半年時間提告,這個月25就滿半年的了,他現在隔了這麼久才提告,我怕路口監視器等等的證據應該也被洗掉了,且被人在提告時說我是其在路邊的白線內不是馬路上,他說他是過完馬路才被我撞的,但車子倒地時也都被牽起了,也沒任何的證據了。 1.想請問這件事真的是我錯的比較多嗎? 2.婦人有去申請調解委員會,請問我去的時候應該要帶什麼去呢? 3.這樣上法院對我有利嗎? 4.如果上了法院我該說什麼才會對我比較有利?
沈恆 (沈律師) 101-04-15 22:05
您如果認為您沒錯,就要堅持,如您文中所述將您看到的告訴檢察官就可以,還有在六個月內趕快去提告
有困難 101-04-15 13:18

前天跟女朋友在上課途中出了車禍
我們是直走 左邊的汽車突然右轉
雖然她有打燈 但他是在打燈後下一秒就直接右轉
來不及閃他 就被撞上了
( 撞上去之前 我們的速度並不快 因為是在加工區附近 車很多 沒有騎很快 )

沒多久救護車 警車都到了
警察問了一些問題之後我們兩個就被送到醫院
那個開車的男生留在現場

到醫院後 醫生說我手軸附近撕裂傷 縫了12針
腳扭傷 走路一跛一跛的
其他就都只是擦傷
女朋友就多處小擦傷沒什麼大礙

後來那個男的有打電話過來說她已經去過警局
有留下電話 有事情可以找她
但是他並沒有到醫院看我們有沒有怎樣
而且醫藥費也是我們自己出的 (一千二 )
( 之後還要回去換藥 拆線等等 都是要自己去 那男的都沒有過問 )


因為摩托車撞壞了 後來還是坐計程車去警察局的
做完筆錄之後 警察就說是那個男生的問題
那個男生有說要私下和解 警察也叫我們自己去跟他談
有任何問題都可以打給警察 但是沒主動的話 警察不會干涉

隔天摩托車牽去機車行估價 因為龍頭歪了 左邊的板掉了
前面裂開 擦傷 一些有的沒的都因為撞擊地面歪掉了
修到好總共要一萬多塊
( 摩托車壞掉了 要去醫院或上課都沒辦法 如果坐計程車可以叫那個男的出嗎 ? )

事後就打給那個男的跟他說這件事情
她只說她已經跟保險公司談過 接下來就看保險公司怎麼處理


問題來了 我們機車有保強制險 那個要怎麼申請 ?
因為我們還是學生 警察有說我們有學生平安保險 那又怎麼申請 ?
( 有駕照 ! )
那個一萬多塊的修理費 跟醫藥費 保險公司會不會找理由不賠 ?
如果保險公司不賠 我們能要求那個男生賠嗎 ?
她如果在不賠可以告她 ? ( 警察有說我可以告他過失傷害 ) 可是我們都不懂
現在手上縫了12針 左手幾乎是沒辦法出力 出力就會痛
腳扭傷也沒辦法工作 這段時間的損失呢 ?
我朋友說這些都可以叫那個男生陪
可是這樣加一加會很多錢 她怎麼可能願意陪

而且機車行老闆還說保險公司的人都會拖很久才願意陪 那我們的摩托車怎麼辦 ?
放到保險公司的人賠錢了才能修 ? 不然就要自己貼錢


那個男生一直說要和解 可是事情都丟給保險公司的人去處理
第一時間也沒到醫院看我們 讓我們感覺她在處理事情很糟糕


下下禮拜要回去拆線 這幾天根本沒辦法工作
工作就等於沒薪水 那男的該賠償這段時間沒辦法工作的損失嗎

林智群 (klaw) 101-04-15 13:28

先去告過失傷害吧,讓對方了解事情的嚴重性,再來談賠償問題

過失傷害要在車禍後6個月內提告,附帶提醒

kpeter 101-04-15 04:31

很急!真的很急!

10月某夜晚因在家喝了酒 在網路上聊天,與一女子相約要去愛愛, 我就騎機車去到他那,他們那有一些人,看我喝了酒就說有一種東西你吸一口就不會醉,一時好奇也就吸了二口,我就跟那女生說我們走拉,後來就走他放一包煙在我身上,看到前面有疑似臨檢他說他先下車,我過去看看,誰知真不幸就被另一台機車撞到,之後就進警局一直到隔天送到檢查屬那又要搜身,才把那包煙打開看裡面是一故球,問我是不是我的,當然不是,問我有沒有吸,當然沒也最近有去驗尿.........事經半年4月16日又要我去物股毒偵字xxxx,我不是知會怎樣或我該如何面對,可請檢察官驗尿嗎證明我只有那天有用其

它我並沒用也不是毒犯 ,我有正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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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萱 101-04-15 00:48
我在一月時騎機車與一台汽車平行走,騎過它旁邊時,突然蹦一聲很大聲,於是我騎到前面約50公尺處停下來查看怎麼一回事?結果那台車也開到我旁邊,下車就 說:你怎麼騎車的?當時他的車子已經保險桿都斷掉,輪框也整個掉下來了,接著他說要叫警察來,警察說已經是第二現場,只有雙方的車子,但雖我摩托車有擦傷 (那是我男友之前摔車的傷痕)警察有拍照,但沒畫線! 之後進警局做完筆錄,我筆錄寫著我沒撞到它!做完筆錄對方還沒做筆錄,警察也沒說什麼就說我 可以走了。日後我家人有接到對方的電話說:車子保險公司會全部負責,說沒有我的事。一直到三月,他的保險公司就記單子來,上面寫著我因過失肇事將他保人的 車子損毀,要我賠償一萬五,請我盡速與他們聯絡,逾期則依法代位求償。我有一個在交通大隊當警察的朋友和我說不用理會,因為要告就讓他們去告!除非他們提 得出證據我在賠保險公司。但我還是偷偷和他們聯絡,對方說我因未保持行車距離無照駕駛全額要我賠! 1.我想請問:保險公司說的話有根據、證據嗎? 2.假如我無動於衷等他們來告我,那倘若他們告贏了,我最多只會賠一萬五嗎?還是會有其他莫名奇妙的錢要我也支付? 3. 這場案子若對方提告了,誰的勝算較大? 4.我應該要等到他們告我我在去做事故鑑定還是? 延伸發問: 因為對方保險公司是說 初步研判表上寫著我無照駕駛、未保持行車距離, 所以我才擔心在開庭時法官會用初步研判表來判我敗訴! 有機會嗎? 因為目前未找到任何證據直接的証明是誰撞到誰! 且 我完全沒碰到他 因為我是騎車的 他保險桿都歪掉、輪框也掉下來,照理說 我應該會摔車但我連輕微擦傷都沒有!
沈恆 (沈律師) 101-04-15 01:05
當然敗訴的可能性誰都不能保證不會發生。但前提是,對方要先能證明您有過失。如您說述,初判表確實有很多疑點,到底對方撞到什麼?說您未保持距離,反過來說對方不也未保持距離。所以即使敗訴,較可能是判雙方都有過失過失相抵後,不會全要您賠的;
小萱 101-04-14 23:17

我在一月時騎機車與一台汽車平行走,騎過它旁邊時,突然蹦一聲很大聲,於是我騎到前面約50公尺處停下來查看怎麼一回事?結果那台車也開到我旁邊,下車就 說:你怎麼騎車的?當時他的車子已經保險桿都斷掉,輪框也整個掉下來了,接著他說要叫警察來,警察說已經是第二現場,只有雙方的車子,但雖我摩托車有擦傷 (那是我男友之前摔車的傷痕)警察有拍照,但沒畫線!
之後進警局做完筆錄,我筆錄寫著我沒撞到它!做完筆錄對方還沒做筆錄,警察也沒說什麼就說我 可以走了。日後我家人有接到對方的電話說:車子保險公司會全部負責,說沒有我的事。一直到三月,他的保險公司就記單子來,上面寫著我因過失肇事將他保人的 車子損毀,要我賠償一萬五,請我盡速與他們聯絡,逾期則依法代位求償。我有一個在交通大隊當警察的朋友和我說不用理會,因為要告就讓他們去告!除非他們提 得出證據我在賠保險公司。但我還是偷偷和他們聯絡,對方說我因未保持行車距離無照駕駛全額要我賠!

1.我想請問:保險公司說的話有根據、證據嗎?
2.假如我無動於衷等他們來告我,那倘若他們告贏了,我最多只會賠一萬五嗎?還是會有其他莫名奇妙的錢要我也支付?
3. 這場案子若對方提告了,誰的勝算較大?
4.我應該要等到他們告我我在去做事故鑑定還是?

沈恆 (沈律師) 101-04-14 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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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萱 101-04-14 23:39

律師您好:那我想請問初步研判表在法律上能作為有利的證據嗎?

因為第一 我有去問過那邊附近的監視錄影器 沒半隻 對方也沒裝行車紀錄器

沈恆 (沈律師) 101-04-15 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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