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神來也遊戲 對方跑到我的紀錄版的留言板上留言
2012/10/01 20:05
標題:爽 來源: 111.250.?.?
內容:***** (這很明顯公然侮辱吧?)
2012/10/01 20:05
標題:你給我小心來源: 111.250.?.?
內容:***** (要我給他小心?有恐嚇的嫌疑?)
2012/10/01 20:05
標題:***** 來源: 111.250.?.?
內容:聽說你在遊戲中很臭屁 (毀謗?)
問題有點多
1.偍告的話我應該偍毀謗還是公然污辱比較適當?
2.承上~以內容來說哪種勝訴的機率比較大?
3.我屏東 對方未知 留言板架設公司在台北 請問在哪開庭?
4.若我報案取得三聯單~對方來派出所和解我可以跳過訴訟直接提賠償金嗎?
簽約內容約定房租為17000,需每個月繳納
100年1月時房客打電話告知我,說她經濟困難,無法付足額的租金
我並沒有答應她,但是房客自100年2月起自行將租金降為10000
且改為2個月付一次,每次付款都遲延
且見面時都要求讓她找人分租要再降低房租,我堅決拒絕
為了避免房子被破壞,我選擇隱忍,打算102年1月合約期滿再訴訟追討
今年8月底,我將房子賣掉(有一個多月前告知承租方打算要賣房子)
買方目前已經支付二次款項,已經辦好完稅,本來預計10/5付尾款交屋
9/26和買方.房客約好要換約,房客也答應(我&房客態度都良好)
我打給房客姊姊,姊姊推說不知道,要我打給她爸爸
我打給她爸爸卻遭到辱罵(我第一次和她父親說話)
9/28她姊姊回LINE給我,說她爸爸要她轉告要我聯絡搬家公司將她們東西搬走
我覺得不妥,但是她們仍然拒絕聯絡
請問我現在應該如何處理?? 要怎麼做才能逼房客現身解決??
謝謝!!
近日遊戲內有人使用非法程式被我檢舉導致對方帳號被官方封鎖
因此對方心生怨念花整天時間搜尋我+到我FB
然後在巴哈的回文有公布我的真實姓名跟學校名稱等等
FB跟巴哈的對話內容都有說 登門拜訪 登門道謝 去你家送禮等字眼
已經觸犯 侵犯隱私跟恐嚇罪
目前已經從派出所做完筆錄 案件已送交電信警察偵辦
接著就是後續發展的問題了
一開庭的話 如果自己沒律師 就要自己寫訴訟倫文的樣子
這東西 如果請律師寫的話 行情價都是萬開頭的樣子
我室友說 律師是他要請 我是請檢察官所以我並不需要請律師 越來越難懂了
假設今天真的跟對方和解 公訴罪也無法撤銷 到時候找到對方還是得出庭
這時候 事情會怎樣處理呢?
如果弄不好 就會被對方扭轉過來 真的很擔心
請求高人解答
近日遊戲內有人使用非法程式被我檢舉導致對方帳號被官方封鎖
因此對方心生怨念花整天時間搜尋我+到我FB
然後在巴哈的回文有公布我的真實姓名跟學校名稱等等
FB跟巴哈的對話內容都有說 登門拜訪 登門道謝等字眼
已經觸犯 侵犯隱私跟恐嚇罪
目前已經從派出所做完筆錄 案件已送交電信警察偵辦
接著就是後續發展的問題了
一開庭的話 如果自己沒律師 就要自己寫訴訟倫文的樣子
這東西 如果請律師寫的話 行情價都是萬開頭的樣子
這對於家境貧窮用學貸的大學生來說 不太可能負擔的起
目前對方已經道歉 我也打算原諒他
假設今天真的跟對方和解 公訴罪也無法撤銷 到時候找到對方還是得出庭
這時候 事情會怎樣處理呢?
如果弄不好 就會被對方扭轉過來 真的很擔心
請求高人解答
被告因侵占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應該不予起訴處分,茲敘述理由如下:
一.告訴暨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蘆洲分局報告台北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呈經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核轉本署檢察官偵辦意旨略以:被告xxx於97年x月x日中午12:00將告訴人 (好奇寶寶)車號xx-xxxx自用小客車借用供己代步後,迄今未歸還意圖侵占 告訴人(好奇寶寶)多次透過電話與被告xxx聯絡並告知將財物歸還,惟被告xxx拒絕不予理會,經告訴人(好奇寶寶)以存證信函催討x嫌歸還車輛,均不為所動,因認被告xxx涉有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侵占罪嫌
二.案犯罪是時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刑法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寮第二項目有明文;又認定不利於被告之事實,需一積極證據,苟積極證據不足為不利於被告之認定時,即應為有利於被告之認定,更不必有合利之證據,最高法院三十年上自第八一六號著有判例可資參照
次按,刑法上之侵占罪,需持有人變異其原來支持有意思而為不法所有之意思,始能成立,如僅將持有物延不交還或有其他原因致一時未能交還,既缺乏主觀要件,即難遽以該罪相繩(最高法院68年台上字第3146號判例參照) 訊據被告xxx,堅決否認上開犯行 經查,系爭車號xx-xxxx自用小客車乃登記未告訴人(好奇寶寶)所為,且被告xxx所借用,期限未定,此為告訴人(好奇寶寶),被告xxx所是認,亦有車號查詢汽車車籍資料在卷為憑 準此,被告xxx 並沒有 {變異其原來支持有意思而為不法之意思},依上開判例見解,被告xxx缺乏刑法侵佔罪之主觀要件,即難遽以侵占罪相繩 此外 複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被告有上開犯行,揆諸首揭法條及判例要旨,應認被告罪嫌不足
不懂得是...一.經多方催討均不予理會...連存證信函都寄出 被告不歸還 為何侵佔不成立???
二.雖沒說歸還日期 但也沒說不用歸還吧!!!
三.開庭當日 好奇寶寶有將以往被告的罰單都呈上(因車主是好奇寶寶所繳罰單) 這樣可以稱不法所圖???
四.庭上希望我們可以和解 但好奇寶寶的罰單及車輛 被告均說不處理 如何和解??? 法院竟直接寄以上這些給我 那代表甚麼???
五.被告曾因開好奇寶寶的車肇事逃逸 警方有找到好奇寶寶 也追查到被告 承認犯罪事實 這不算證據嗎???
六.有與蘆洲分局聯繫是否可以直接找到被告 將車輛開回 警方說不行!!! 那如將車牌拆回監理站報廢車輛 警方說需依法辦理 那我該如何???
你好,
想請問一些民法合約上的問題,
這對我們有點急,因為時間在倒數
事情是
過去有和同學簽約,因為不懂一些文字意思用法,所以合約用錯文法
大家也沒查覺,後來有一位同學在合約之後,問了法律的事情,
才知道合約的意思,跟大家一開始的意思不一樣。
因此,按照合約的方式,控告大家。
但其實他也知道,本來不是這個意思。
但如果照合約意思,他可以多拿一些錢。
有問題的簽約內容如下:
如未依約清償,應就未償餘額,按年息百分之八計算遲延利息。
重點是"遲延利息",
查了後,意思是如未還完本金,須給原本本金的年息23%,
還要再加上8%的遲延利息,所以是31%年息
但真正談定內容以及大家的認知
(包含當事人、全部人,至少7人)的共識都是
如未還本金,只須給本金的年息8%的遲延利息,
而不需要加上原本本金年息的23%,
差別在於在於,大家一開始的共識是8%,
但如果照合約是23%+8%=31%
因為8%這確實是大家的認知,也是事實
因為是事實,因此,不管是信件往來內容、e-mail內容、
證人(包含當事人本人+所有人)、電話通聯紀錄,
全部都是8%,很多很多證據都可顯示
他已經提民事訴訟了,
該如何處理?
有任何法律上的條文可以幫忙嗎?
或是在庭上可以提出全部證據?
他也知道所有事情,卻提告,
那不符合真實的事情,多的23%這算是圖利嗎?
太多證據、證人、通訊可以確定事實,但有辦法處理合約嗎?
很多東西很不甘心,
因為合約利息高的嚇人,直逼高利貸,
謝謝
你好,各位民事法律專家,
想請問一些民法合約上的問題,
這對我們有點急,因為時間在倒數
事情是
過去有和同學簽約,因為不懂一些文字意思用法,所以合約用錯文法
大家也沒查覺,後來有一位同學在合約之後,問了法律的事情,
才知道合約的意思,跟大家一開始的意思不一樣。
因此,按照合約的方式,控告大家。
但其實他也知道,本來不是這個意思。
但如果照合約意思,他可以多拿一些錢。
有問題的簽約內容如下:
如未依約清償,應就未償餘額,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遲延利息。
重點是"遲延利息",
查了後,意思是如未還完本金,須給原本本金的年息25%,
還要再加上6%的遲延利息,所以是25%年息
但真正談定內容以及大家的認知
(包含當事人、全部人,至少7人)的共識都是
如未還本金,只須給本金的年息6%的遲延利息,
而不需要加上原本本金年息的25%,
差別在於在於,大家一開始的共識是6%,
但如果照合約是25%+6%=31%
因為6%這確實是大家的認知,也是事實
因為是事實,因此,不管是信件往來內容、e-mail內容、
證人(包含當事人本人+所有人)、電話通聯紀錄,
全部都是6%,很多很多證據都可顯示
他已經提民事訴訟了,
該如何處理?
有任何法律上的條文可以幫忙嗎?
或是在庭上可以提出全部證據?
他也知道所有事情,卻提告,
那不符合真實的事情,多的25%這算是圖利嗎?
太多證據、證人、通訊可以確定事實,但有辦法處理合約嗎?
很多東西很不甘心,
因為合約利息高的嚇人,直逼高利貸,
謝謝
離婚案對男方有先天劣勢!女方仗性別優勢,只要說十幾年前有婚外情,男的就啞巴吃黃蓮,沒有也會被懷疑,性別霸凌的現實,女的一哭二鬧三上吊,沒理也變有理.男生啊!家鄉有句諺語:"睡破三床草蓆也不能信你的枕邊人!"遇到錢的事,感情一文不值!像阿B破產還有女人願嫁太少了,太聖人了.阿B好命,我爛命一條,遇到滿口栽贓誣陷誇大的女強人,我生病失業15年,靠以前積蓄和父母救濟撐日子,她貴為外商公司大中華區業務經理,年薪高達160萬以上還叫窮說沒積蓄.故自是鄙夷甚久,七年前攜子不告而別,為了挽回家庭,我答應賣掉老房子,並和父親要求資助,用她名字買上千萬房子討好,希望感動她回頭.不料去年中她見新房一年內可交屋,突提離婚,不讓我去住團圓,我悲憤難平,和她電話吵架,被她設計錄音,把我的氣話說不給她一毛錢了,就這樣被假扣押存款和婚前就買的舊家.歷經一年半的纏訟,心力交瘁!體重從67公斤掉到剩54公斤,真心換絕情,哀痛不已!天理何在?我沒吃喝嫖賭,沒家暴沒小三,生病在家也遭橫禍,何其悲也!
在此想求教也離婚的熱忱男律師,可否聯繫深談求教,萬事拜託!
我想請問我在勞工局協調失敗後,我想去法院申請小額訴訟,但訴訟狀不知該怎麼寫比較好,因為我有同事願意幫我作證我確實是被公司fire的,所以在提供證人的部分要如何寫?還有就是因為當初在第二次協調會公司尚未到場,可是有發公文函給勞工局說明我和公司的爭議事宜,裡面大概是寫說我在什麼時侯到職,擔任什麼職位,在被資遺當天因個人疏失資料未登記而導致業務損失,說我的行為已明顯構成勞動契約第11條第5點(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及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雇主無須預告即得終止勞動契約之要件)第四點,依法行政終止勞動契約乙案,並無違反之處。且我因先違反上述勞基法之規定,本公司依勞動基準法第十八條(不得請求告期間工資及資遺費之情形)依第十二條或第十五條規定終止勞動契約。還說我要求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要申請失業給付是浪費社會資源,請勞工局協助調查,不可讓我這種人申請到。之後協調員有告知我說公司發的公文函裡面引用的條例很矛盾,前面引用的條例是說我被他們資遺的,後面的條例又說我是被他們解僱的,所以我到時侯要訴訟時可以拿這公文函來主張我是被資遺的,想問說訴訟函裡主張的部分又該怎麼寫?
事情是這樣的.
姊夫停車在紅線上(已經停好了..人不在現場).有一個青年被計程車撞傷了.現在重傷
青年的家人說是我們在紅線上的車子擋住視線 才會害青年被撞.法院判刑式與民事責任
刑事判賠計程車司機坐牢1年半 姊夫55天可易科罰金.但計程車司機不願意支付金錢.所以被關
姊夫以5萬5不用坐牢..但是現在民事訴訟好像要賠錢..現在青年的家人看在我們付的出錢的樣子
她的律師教他可以向我姊夫討全部的賠償金額.但是我不知道金額是多少.如果假設今天民事賠償金額是100萬好了那至少也要是姊夫跟計程車司機一人50萬對吧.或者是按照比例來賠償
可是現在青年的律師是說他們可以只要向我們追討全數100萬
因為計程車司機已經聲明他不會拿錢出來 要坐牢就坐牢
請問姊夫該怎麼辦.我查過網路 我們有過失傷害罪.因為亂停車
雖然我們有連帶責任.可是為什麼卻要我姊夫先付清全數100萬然後再換成計程車司機欠我方50萬呢?那我們也真的拿不出100萬只能拿出50萬該怎麼辦..
請問 我前女友去年10月在我這邊前後借了28萬 一條贖車的錢13萬 一條幫她爸的錢15萬
今年2月份分手了 她只用匯款 匯了2次1萬的金額<一個月一次 存摺都還在>
第3個月就說她沒欠我錢 死不承認有跟我借錢這回事
我這邊沒有借條跟本票 原本她要簽本票給我 但當時我沒拿
只叫她每個月按時還1萬就OK 1萬這金額還是她自己跟她爸商討之後才跟我說的
並沒強迫規定償還金額
之後我跟她討本票或是借條 她都不簽給我
說原本的都撕掉了 還拿什麼拿 我回她在簽就好
她卻不要 反正就是鬧到翻臉了
我手上的證據只有簡訊跟臉書談話記錄
沒有直接的借條跟本票 訊息跟臉書記錄沒有明確的說她欠我全數金額
但她有說每個月還一萬是不會變的 這類的話
夫欠銀行卡債,妻(本人)名下有一棟房子(尚在貸款當中),銀行已提出"夫妻財產分開制"之訴訟,也有開了"調解庭",目前續調中,但本人個人也有負債,因家庭因素向小叔(夫之弟弟)借了錢,就因銀行之前有對房內動產進行查封,所以小叔為了保障他的債權,要求本人要把房子做第三人設定即做了180萬之設定,但銀行方面即認為是銀行先提告對房內動產查封,而後才去做房屋設定,所以主張設定無效,當初小叔會借錢給本人,也是看在本人有一棟房子,若180萬被主張設定無效,本人拿甚麼還給小叔呢? 因本人自營小吃攤,也有積欠廠商貨款,但銀行也主張既然是貨款,目前還在營業那生財器具也要併入計算,所以貨款也不能成為"妻之負債",包括房子頭期款也是娘家父親向親友借給我買房的(有郵局轉帳證明),娘家姑姑轉帳到我的帳戶,想請問銀行主張的合理嗎? 我該怎麼做才能自保呢? 因夫長期也未對家庭付起責任,都是本人自己撐起家庭重擔,請各位律師幫幫忙好嗎?
為了保住自己的財產,銀行又一直提出對銀行有利的說法,有必要的話要委任律師出庭,請問就這個案件費用大概是多少?
各位律師好!
家父生前有債務,A銀行提出支付命令,我們已提異議狀。不過當初父親往生時(兩年多前,民法已改為「限定繼承」),我們不知道三個月內必須向法院陳報遺產清冊。最近向法院詢問,現在期限已過,我們無法陳報遺產清冊。所以:
1.A銀行提出訴訟後,我們希望法院會要求我們陳報遺產清冊,並催示公告,如此一來便可將B、C、D銀行的債務一併解決(債權銀行不只一家,但目前只有A銀行出面)。但是現在家父已往生兩年多,法院一定會這麼做嗎?還是只會針對A銀行的債務來處理?
2.如果只處理A銀行,日後其他銀行出來要債,而我們又已經把所有遺產還給A銀行,那麼還必須還錢給其他銀行嗎?
PS.我們已向國稅局申請遺產清冊,遺產只有幾千元,但債務有幾十萬。
先感謝律師的解答。
我之前因對一名中國籍女子提告,造成她刑事被判刑,民事也判賠,取得身份證的時間延期. 之後她即開始對我亂告一通,檢察官連傳票都沒有寄給我,也沒有傳我到庭,我連自己被她告的事,都是收到不起訴書時才知道.內容包含妨害名譽,恐嚇,誣告等,不起訴原因有:不符合犯罪要件,查無證據,顯不實在等.我已經收到五次這樣的不起訴書了!
她捏造的內容都很莫名其妙,譬如她說我打電話對她侮辱就是侮辱罪等(根本無此事).我查過最高法院44年台上字第653號,發現她提告的內容雖是虛構,但因為並不會使我受到刑事處分的危險,好像我也無法告她誣告的樣子.但是我有考公職的打算,我有這麼多被她告的記錄,雖然不起訴,但感覺很不好,已經給我清白的人生留下不名譽的訴訟記錄.如果告她誣告也告不成的話,就刑民事方面,有什麼方法可以制裁她嗎?
本人向租車公司租用轎車一部,某日於行經瑞芳—五堵快速道路時,發現無法加速,儀表板溫度指針已接近高溫H邊緣,因當時路肩窄小,車內無配備三角警示,且當時下雨視線不佳,遂於暖暖交流道下去,之後停在路邊檢查發現水箱已沒水,並且有冒煙,租車公司要我找拖吊車將車子拖到他們的特約保養廠,保養廠檢查發現故障原因是因 ”水箱破洞導致冷卻水流失使得引擎過熱造成縮缸”. 本人問保養廠”為何水箱會破洞?” 答曰”因為水箱太老舊”,當時租車公司老闆也在場.但是他仍然認為這是我的過失,我不應該在發現引擎過熱時,仍繼續行駛導致需要大修.
他說本人要承擔所有修理費約7萬元(車子已經修好了),否則要提出”刑事損毀罪告訴”.
請教諸位先進,
這應該是民事賠償,他有甚麼證據或方法讓法院會受理,這是刑事損毀罪. 因本人居住國外,若刑事訴訟成立並收到法院出庭通知,本人可以請假申請延期開庭嗎? 他有申請地方調解委員會調解,但是本人已向他解釋無法到場並願以2萬元賠償,但遭否決並說要提出刑事損毀罪訴訟. 車子 已在未徵求本人同意下,逕自在租車公司的特約保養廠修好,沒有任何估價單或修理明細,只在申請地方調解委員會的調解書上略述 "因發生車輛溫度變高,未停車處理繼續行駛,導致引擎故障,造成車行損失69850元修車費,依租賃合約第11條須由承租人負責賠償".合約第11條 “乙方租賃車輛駛出一小時內及行駛十公里內機件如有發生故障或車內有違禁品,應立即通知甲方處理或要求換車,逾時或行駛超過十公里,車輛發生故障,事故慨由乙方負責.
該車已行駛約22萬公里,車齡未知,但確實老舊.
萬分感謝 敬祝安康
Jerry
家母二年前過世之後,遺留下一間40年的老公寓,不料我繼承後二年卻收到銀行對我提告"毀損債權",因為二年前將1/6持分賣給我的一位姊姊對銀行有欠債(持分買賣是以抵消以往債務,沒有明顯資金流向,但家人均知情)。我姊12年前因支付不出A銀行(目前提告者)購屋房貸,房屋也已遭A銀行回收、法拍,只是拍賣後仍不足以清償貸款金額。我姊共積欠A一家銀行之貸款,另曾經替我前姊夫申辨B 、C、D、E四家信用卡時之保證人,但信用卡已刷爆。
請問:1.A銀行可以向我索討1/6的持分嗎? 2.我在不知道姊姊欠債的情況下接受了她1/6的房屋持分,是否因此會吃上"毀損債權"之刑責呢?
今天我主動與A銀行溝通尋求庭外和解之可能。但A銀行告訴我一些很奇怪的事,對與否?在此向您請教。
首先、A銀行對我說,如果我與他們達成庭外和解,他們不會對我提起民事告訴,並給我一份清償證明。如此一來,日後如果B、C、D、E也對我提告的話,我可以拿這一張清償證明,強化我是以金錢"購買"我姊的1/6房屋持分,B、C、D、E依法對我莫可奈何。是這樣嗎?
其二、我向我二姊購買1/6持分,完成過戶的時間已有二年之久,即使B、C、D、E日後想對我提起"毀損債權"之刑、民訴之訴訟,依法已超過追溯期限,所以我只要與A銀行他們達成和解,日後便可高枕無憂,B、C、D、E無權再對我求償。是這樣嗎?
其三、A銀行告訴我,我姊只是我前姊夫申辦信用卡時之保證人,並不是實際刷爆信用卡之消費者,所以依法B、C、D、E四家銀行對我姊或對我都沒有追討卡債之法源依據。是這樣嗎?
最後,今日我去聯合徵信中心查詢,竟然我姊沒有任何不良欠款記錄!?為什麼呢?如果沒有任何欠款,為什麼A銀行可以在12年後的今天對我姊及我提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