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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熊 102-08-26 18:54

我有位朋友於102年7月份左右突接獲台灣大哥大公司委託天緯股份有限公司來函催繳通信費及違約金計二萬餘元左右 但我朋友直覺以為遇到詐騙集團來函騙錢立即通報165反詐欺專線同時通報警政署警察局查辦 後證實該來函確實為台灣大哥大公司所委託之討債公司無誤 馬上覺得事態嚴重 立即至附近臺哥大加盟店同時還被店員要求準備雙證件正本接受驗證 還被要求照相及錄音等 最後取得申請書影本發現有歹徒於申請書冒簽朋友姓名 而且還有雙正件影本等 因為雙證件一直在身上且申請門號當日101年11月份他還在上班而且也未曾將雙證件借他人使用 所以歹徒涉嫌偽造文書 最後以存證信涵要求台哥大解釋 該公司以承認是加盟店服務員及其朋友涉案 以上以經通報地檢署偵辦當中

以下是我的疑點

1.本人調查過申請書上之帳單地址在台中市且98年就是一棟法拍屋至今已經流標3次 所以台哥大如果郵寄帳單至該地址一定會被郵務士以查無此人退件

2.帳單連落電話為空號 所以台哥大到底有無使用該電話及帳但地址連落過歹徒不得而知 但催告函竟然聲稱催告多次均拒不繳納

3.以上只有我朋友居住地是正確的 但我朋友從101年11月歹徒申請門號至今超過7個月 連一張帳單或電話皆沒接過 顯然臺灣大哥大在說謊

 以上請問 臺灣大哥大公司未查證客戶個資是否真實 造成歹徒偽造文書結果 同時歹徒還以該門號從事於犯罪行為 同時臺灣大哥大公司未經本人同意無故洩露個資給討債集團是否成立妨害秘密罪嫌 另歹徒以本人名義從事犯罪活動是否構成妨害名義 刑法及電信法皆有妨害秘密之罰則該如何議處呢 請問如何求償損害呢

另外本人懷疑個資可能是從另外一家通信行流出 請問洩露個資之通信行及職員是否觸犯電信法之妨害秘密罪呢 如何求償

照耀 102-08-23 16:46

我有位朋友個資被台灣大哥大公司服務員及其朋友共同偽造文書申請門號及獲得電信設備贈品本案已經通報地檢署偵辦當中 我有疑問的地方是----

1.歹徒及其朋友於民國101年11月份申請到該門號同時於102年7月份才接獲台灣大哥大公司所委託之討在公司來函催繳欠費 雖然來函聲稱曾多次催繳但我朋友皆不理會 但真正接獲本催告信函 只有這一次而已 所以大哥大公司根本在說謊

2.查詢電信總局公布查詢通聯記錄辦法規定通信紀錄的保存期限,市內電話為3個月,國際、國內長途及行動電話為6個月;換言之,超過保存期限的通話記錄查不到。

因此本人合理懷疑台灣大哥大公司根本是在迴避通聯辦法保存期限規定 朋友至通信行調閱歹徒所填寫申請書後發現 申請書所登記之帳單地址位於台中市 而且於98年該帳單地址就是法拍屋至現在已經是第3拍了 但為何台灣大哥大公司於超過通聯紀錄保存期限6個月都沒發現帳單地址有問題呢

以上只有通信地址是正確的 我真的不了解該公司所謂的催告函到底是寄到哪一個住址 如果他們公司於去年101年11月份郵寄確認信函或是帳單至朋友居住處所 該偽造文書案一定馬上爆發 但是如果是寄到台中市法拍屋本人相信一定會被退回才對吧

問題是台灣大哥大公司於事隔7個月左右後造成通聯紀錄已經超過保存期限才真正將催告函郵寄至朋友居住地址 所以超過保存期限6個月後要追查歹徒通聯紀錄相關犯罪證據已經滅失掉了不是嗎

以上我想請問台灣大哥大公司是否涉嫌湮滅證據罪嫌呢

 

林智群 (klaw) 102-08-23 18:22

建議你朋友專心處理帳務糾紛,

台哥大作法也許可議,但不會成立湮滅證據

Nice 102-08-16 08:52

我大哥二十幾年前已離婚, 他的前妻後來來我家說她生活困苦想買房子,於是,家裡見她可憐,二姊主動資助她一筆金額(大哥不知這件事),但現在她說沒有拿到這筆錢,還反咬是我二姊自己吞了這筆錢.但當時根本沒想到要寫收據,還好當時我五姊在場.對於她的說謊(有拿錢卻說沒有)及誣賴我二姊,請問我們能採取甚麼法律行動?謝謝!!!

 民事的方面,你們應該要注意是否借貸的時間已經超過十五年的消滅時效,如果已經超過了,即使你們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返還,對方也可以用時效抗辯拒絕之。另外,關於否認借貸及推稱是你二姊吞了這筆錢,如果對方有意圖散布於眾的行為表現,那可能會構成誹謗罪,不過根據你的陳述,應該距離意圖散布於眾還有點距離

熊咪 102-08-09 11:58

請問

1) 在Facebook私訊中,向對方的行為提出疑問,對話中提到對方可能「說謊」「隱瞞欺騙」,藉此「逼退」我,這樣能構成公然侮辱誹謗?

2) 就上個問題的「說謊」「隱瞞欺騙」「逼退」等字眼,會構成公然侮辱誹謗?

謝謝

本件若僅為私訊內容基本上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

1.私訊並非公然狀態。

2.寄發私訊給相對人無法認定是有散布於眾人(其他人)的意圖。

既然是私訊 就不是公然情況 要符合公然污辱要件就有疑問

waterlily 102-07-21 13:43

對方告我妨礙名譽妨礙電腦使用。他在檢方偵訊時多次說謊。並且這些內容都有寫在筆錄中,他有簽名具結。

如:

1.檢方問她被我轉貼引用來證明我沒說謊的那篇他在某社團論壇的文章是否為非公開文章,一般

    人均無法取得?他說謊回答說是。該文章明明是公開的。因為該文章是我用google關鍵字搜尋

     到的。不是該社團會員也都看得到。

2.檢方又接著問她那我如何取得他的那篇文章?他又回答說只要註冊為會員就可取得。又說他不

   知道我為何會知道他在該社團的帳號。那文章明明是公開,不是會員都可觀看。他又騙檢方說

   要成為會員才能取得。

3.接著,檢方又問她說有沒有證據可以證明那篇文章是非公開的?他又回答算是半公開,只要註

   冊為會員就可以看到。同一庭的偵訊,對同一篇文章是否為公開,連續3個問題。他可以說謊

   下子說非公開,一下子又說半公開,要註冊為會員才能看。明明該文章就是公開的,任何人皆

   可看。

4.檢方問他是否要對我取得他稱的非公開文章提告。他說他覺得他的隱私受到侵犯。明明是公開

  的文章,哪來的侵犯隱私權?

5.他又拿我臉書的文章斷章取義告我妨礙名譽〈那些文章我沒有一篇有指名道姓的〉,他指稱我

  那些文章都是針對他的發文加以惡意評論謾罵。所以檢方問她說我為何能知道他在臉書寫的文

  章,且加以評論?他說謊回答說她的文章只開放給她的好友,且他的臉書狀態是非公開。這也是

  在說謊,他的臉書狀態明明是公開,任何臉書用戶用他的暱稱都可查詢到他。且,他的文章都是

  公開。臉書文章旁都有圖案標示文章狀態。出現地球圖案就是公開,任何人都可觀看。這兩項都

  很好證明。

6.檢方認為我們會起爭執是因為去互看對方的文章。兒而起因是她的一篇公開網誌被轉貼到我一

   位網友的版面,所以我才看到回覆我的觀點他就留言公開指名道姓罵我有病。檢方問他這個問

   題時,他竟然謊稱他的網誌是不公開的,他不知道我為何到他的網誌罵他。第一、她的網誌是

   公開的,否則別人無轉貼,我沒跟他加好友也沒辦法在下方回覆。這很好確認與證明。第二、

   我並沒有在該網誌的回覆中罵他。我只寫我覺得他只是在為某是找藉口,這哪是謾罵?以上是他筆錄明確說謊的部分。請問他這樣在具結簽名的筆錄說謊,是否有刑責?是偽證還是誣告?網誌部分他沒提告,但關於這部分的問題他卻說謊,這樣是否有刑責?

CHEN, SHOU-TONG 102-06-30 13:58
小弟我最近卡一條官司一開始我被監聽抓去 我被起訴轉讓三級毒品可是我在檢察官那邊有指證我朋友販賣(因為當時我也快被羈押)現在到了法官那邊我跟我朋友一起開庭等於我是被告我也是證人! 我現在不想指認我朋友我有機會翻供嗎? 那我應該怎麼做? 我應該怎麼跟法官講怎麼翻供說詞該怎麼說? 那如果我翻供會影響到我的判決嗎? 我現在很苦惱拜託各位大大好心人幫我求解 我已經認罪我轉讓檢察官會說我在說謊嗎?
阿俊 102-06-28 14:58

請問我被檢察官恐嚇提起公訴,但檢察官起訴書犯罪內容提到OOO在OO『房間內』持玩具槍指向OO,後來最終刑事判決是判我在OO『房間門口』持玩具槍指向OO,這樣的判定是否出入太大,判決內容告訴人口供有提到OOO『到伊房間』,又有說到『房間門口』,告訴人又都沒證據,只出張嘴而已,後來我有上訴,前2天到高等法院開庭,法官是一位庭長,告訴人也被傳喚,但告訴人跟法官說我進去她『房間內』恐嚇她,那他是否已露出馬腳了,法官有說:你們怎不私下和解,事實上案發當天我根本沒對任何人做恐嚇的事,根本也都沒看到告訴人。

請問我刑事被叛在『房間門口』持玩具槍指向OO,但到高等法院開庭時告訴人卻自己說她是在房間內被恐嚇,請問改判機率大嗎?(我這有多項證據可以指證告訴人說謊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委任律師擔任辯護人,進行閱卷釐清本案之各項資料,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NICO 102-06-27 11:17

在法庭上為了贏得官司 說謊 不屬實 請問當事人 可以告他毀謗嗎?!

亮亮 102-06-26 20:25

有為買家在臉書和我訂購商品使用超商取貨付款 前後總共訂購3次貨到超商後都未取貨由他提供的電話打過去後卻聲稱沒有訂購商品後來在臉書詢問他她說是被盜用旦從他第一次跟我連絡到最後一次期間總共經過了12天加上很多證據都顯示他根本就是在說謊現在我除了告他違反買賣交易契約外還可以再提告其他的嗎?

林智群 (klaw) 102-06-27 08:21

 打官司很花費時間精神,金額不大的話不建議提告

NICO 102-06-24 19:55

我哥哥有個朋友住在我家附近也認識我哥哥與我嫂嫂很多年了

前段時間因為我哥哥跟嫂嫂兩個相處模式出了問題 我嫂嫂到法院申請家暴保護令

我哥哥因為要做生意沒有太多時間照顧小孩飲食 所以委託他們的朋友幫忙照顧

他們的朋友每天都會準時幫我哥哥接送小孩與煮飯給予小孩吃

陪同小孩到我哥回到家後才離開我家

但我哥哥與嫂嫂在6/18號當天開家事法庭中

我嫂嫂當場說謊 侮蔑他們的朋友

說我哥朋友 沒有盡到責任照顧小孩

還說小孩友打電話給我嫂嫂說 沒有人用東西給兩個小孩吃

事後我哥哥朋友聽到後 有再FB打文章 發表他的不滿

我嫂嫂有再FB跟他道歉 說她不是故意要傷害我哥朋友 只是為了贏這場官司爭取到扶養

可是我哥朋友確實有幫我們無條件照顧好小孩

請問這點我們可以對 對方提告嗎?! 提告是能以哪種法條提告!!

 

林智群 (klaw) 102-06-25 08:02

 當事人為了勝訴,在法庭上說謊並沒有刑責,因為他不是證人身份,不會成立偽證

阿緯緯 102-06-21 21:27

【你會相信小孩?還是大人?】揮之不去的可怕回憶

多多是個愛畫畫的孩子
在很小的時候就可以自己畫出螃蟹恐龍等動物的輪廓
因為還沒上幼稚園的關係
希望在體能課後多安排的才藝課可以讓他慢慢學習暫別媽媽的同儕生活

還記得他第一堂上畫畫課那種喜悅的心情
自己開開心心走進教室不需我陪
前三堂課都拿到沒離開座位的第一名獎
每回畫完開心向我說明自己完成的作品和搶答得到的貼紙
那種由內心裡發出的笑容可以感覺到他很快樂!!

隨著上課次數增加他照片上不愉快的表情一覽無遺
"兔子老師"嚴厲的教授方式早有耳聞
只要不要太過誇張倒還可以接受
因為一個星期短短的1小時
認為也可以藉此機會讓他接觸不同的人與環境
全職媽媽的好處就是可以確切掌握到95%孩子的性格
報紙上所發生媽媽不在場孩子受罰的離譜事件從不會在我腦海裡出現過

上禮拜二他開始嚷嚷著要我陪他上課
基於這年紀複雜的性格與叛逆的階段我也不疑有他
但這禮拜二,他站在門口猶豫甚至不敢進教室
在我準備離開時開始狂哭
也不跟我走,就是要上課
但唯一的條件就是留下來陪他一起上

溝通的過程都在哭約20分鐘
自己耐不住性子想說先離開看看會不會好一些?
結果剛到市場就被老師給CALL回來
回到上課地點門口再溝通十分鐘終於進去上課
回程不斷反省自己哪裡出了問題?
老師問我是不是太疼小的忽略了他?還是有分離焦慮?
但這二項都不成立,因為都沒有!!!!
我以為老師會比較客氣,所以我說可能態度堅決一點比較有效
老師回我:『有啊~我今天有吼他耶~他還是繼續哭...』
我整個快昏倒無法想像"兔子老師"說吼的程度??

多多生性善良害羞,熟識後活潑好相處,只是很好動
對陌生環境易緊張對人也慢熟
個性非常急要的東西一定要馬上要到手,不給他很會吵
但只要用對方法分散注意力就可以解決
在3Y6M的年紀裡,算是很乖的孩子
我不懂究竟什麼原因會讓一個孩子畏懼和小朋友一起畫畫?

回來我間斷反覆問了將近11個鐘頭,他的答案始終沒有改變過
我不禁打了個冷顫,深怕我的信任造成他一輩子的陰影
因為他....不是一個會隨便說謊的孩子
因為他....答應我的事情一定會做到(包括他愛吃的糖果和玩具)
因為3Y6M的年紀.....把細節表達的太清楚
媽媽對不起你,真的對不起......!!!!!!!!!


我:『多多...妳可以跟媽媽你今天怎麼了嗎?為什麼一直哭?』
多多:『我要媽媽陪我!』
我:『可是大人不可以在教室,你知道不是嗎?為什麼呢?』
多多:『可是我想媽媽....』
我:『媽媽問你,你以後還要去上畫畫課嗎?』
多多:『.........』(搖頭)
我:『為什麼?你不是喜歡畫畫嗎?』
多多:『我喜歡在我們家畫畫,不喜歡在兔子老師那裡畫畫,我喜歡去超人老師那裡上課,我要去那裡上課』
我:『你不喜歡兔子老師嗎?』
多多:『對!!我喜歡超人老師!』
我:『為什麼?她很凶嗎?』
多多:『.....(他點頭)』
我:『多多...看媽媽的眼情...老師有兇你嗎?』
多多:『點頭.....』(天哪~~~究竟是什麼原因!?何時開始的??)
我:『老師為什麼兇你?是因為你不乖嗎?』
他開始用他一貫結巴的方式的說:『因為我拿筆丟安安!!』(應該是在玩吧!?)
我:『為什麼你要拿筆丟安安?因為他不分享玩具嗎?』
多多:『因為我不知道安安在前面所以就丟,老師就說為什麼你拿筆丟安安?!!』
我:『然後呢?老師有處罰你嗎?』
多多:『有』
我:『老師打你嗎?』
多多:『對!』(我的心臟真的快跳出來了!!)
我:『打哪裡?』
多多:『這裡』(他指臉頰)
我:『還有呢?』(這是呼把掌的意思嗎?忍住淚水不斷顫料地問)
多多:『這裡』(他指嘴)
我:『所以老師打你很多次嗎?』
他伸出他小小的手掌數了一下說:『五次』
我很難相信的再次確認:『多多,你不可以亂說話喔!!亂說話會被警察抓去關知道嗎?』
多多:『知道』(他點頭)
我:『老師怎麼打你?打給媽媽看』
多多輕輕地揮一下:『這樣』
(他呼我把掌,然後握拳頭敲我的頭,然後再打我的肚子)
我緊緊抱起他:『你一定很害怕對不對?』(心在淌血但我要很堅強才行)
多多惶恐地看著我:『.....(他點頭)』
我:『老師除了打你還有處罰你嗎?』
多多:『有!老師叫我去?所罰站』
我:『關在?所裡嗎?』
多多:『對!』
我:『關燈嗎?』
多多:『對!』
我:『那你不就很害怕一直哭?』
多多:『對!我一直叫媽媽,可是你去市場買菜』
(我的眼淚已經不聽使喚掉了下來....)
我:『可是?所在二樓耶~你被老師處罰一定一直哭不要上去,你怎麼走上去啊?』
多多:『老師抱我上去,然後叫我罰站,然後打我!!』
我:『老師在樓下打你,上去後再打你』
(我可憐的孩子,你是如何自己渡過這可怕的每分每秒??)
多多:『對!』
我:『是上次畫小蜜蜂那次嗎?』
多多:『對!』

天哪~半夜我真的完全崩潰,很沒有用的大哭......
一整夜無法閤眼
想到的是他那張照片的神情
明明就是剛哭過
而我剛看到老師的PO文時卻一直說服自己”不是這麼回事”
從中午12點下課後到家這話題我問到晚上十一點他睡覺
用各個不同角度.方向.立場去問
因為我實在很不想相信"兔子老師"曾經做過這樣的事
一來一往的說詞始終沒有改變過
可我能為他做什麼呢??

隔天請另一位媽媽幫忙去問她當時也在場上課的兒子
得到的卻是"和多多一樣的描述"!!!!!!
如果沒有發生過的事情
兩個3Y6M的孩子怎麼可能邏輯清楚把不曾經歷過的過程描述出來!!??
在無任何串通的情況下說出一樣的答案
更加確信這件事情的可信度相當高,但沒有證據可以還原事實,只能自己亂想
於是下午去找了"兔子老師",想聽聽他的說法
多多和老師的對質像兩條平行線完全沒有交集
"兔子老師"不時流淚澄清並發誓絕無此事
我:『多多~老師有沒有說謊??』
多多:『有!』
無辜的大人與無邪的小孩,你會相信誰??????

因為信任讓我完全忽略掉自己應該扮演的角色
在這一個小時不在身邊的時間裡他自己是如何渡過?
而那可怕的老師是如何對待我的小孩?
天真的以為一個禮拜一個小時很短
即使孩子坐不住或好動
老師也可以用她多年來累積的經驗與方法試著與孩子溝通到接受
不行再電話給父母親
我們是來學才藝不是請她教生活規範
在這樣的年紀好動是"很正常"
為什麼"幼幼創意美術班"的妳可以這麼狠心??
對一個從來不打孩子巴掌不關孩子?所的父母而言是多麼情何以堪??
而妳又怎麼可以用這種錯誤的方法來教育我們的下一代??
影響孩子的人格情緒發展妳可以負責嗎?
我得要再花好長的時間按撫他
用更大的愛心來覆蓋這可怕的回憶
妳怎麼可以如此可惡?????

認真回想起上禮拜二,我提早去接他
他看到我時立刻衝了過來
當時課程未結束只能在前面小小的椅子上先唸故事書給樂樂聽
但是多多怎麼說也要一起聽
一直到老師說要拍上傳的照片時把他叫了過去
我完全沒發現他有任何異狀
但是老師的照片裡竟拍出他恐懼與驚嚇過後的疲憊無神狀態
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他那天沙啞的聲音
卻完全想不到會是這麼一回事

這張合圖是多多上課的紀錄,他真的快樂嗎?
小蜜蜂照是他被關廁所乎把掌的那天
那間?所位於二樓走到底
就在那裏關燈反鎖一個3Y6M的孩子
如果是妳的孩子?妳的心情會如何?

我非常害怕還會有無辜的受害者
從小到大睡夢中都是暗暗窄窄的陰霾
因為我曾是那個被關過?所的小孩
如果有任何可以為孩子彌補的請不吝給我建議
謝謝你們願意花時間看到最後
這二個禮拜真的好累好累!!

 

想請問一下我如果我是當事的老師該怎麼處理 這位家長PO聞在臉書上以有155轉閱和160多的留言

但是我什麼都沒做沒打人也沒關廁所 他媽媽卻因為小孩的片面之詞而一口要定我有打人

他說他相信他小孩 他小孩不會說謊...

當天帶著小孩來破口大罵..說跟他同班的B同也說有...我當下傻眼

之後B同媽媽說B同改口說沒有...

上的團體課是家長沒陪同所以是1老師對3小孩

還有一個跟他小孩一起上課的家長也跳出來留言幫我澄清

說他問他兒子有沒有看到我打人他兒子說沒有

但是那媽媽還是一口咬定我打人

事情越鬧越大... 有人留言要砸店 要報記者...我很擔心教室小朋友受到傷害

我教室沒裝監視器 對方小孩也沒驗傷

我看到他在臉書上PO這文章還拍我教室門口的圖片和他兒子的照片 到處轉發分享

對於他的行為我該採取哪種法律途徑??他媽媽說得煞有其事..在法律上我站的住腳嗎??

阿緯緯 102-06-24 22:12

有很難嗎???

不會要說...

阿緯緯 102-06-20 21:54

我自己開了一間才藝教室 有一天上團體課3-4名小朋友(大概3歲多~4歲多都有)

我不讓家陪同 怕影響上課秩序

有A同跟B同跟C同 

 A同跟B同媽媽是好朋友

A同上了9-10堂課了前面都表現正常

不知為何最近有些不穩定 常常上課哭鬧 

某天上課 ...他叫他媽媽陪他 

他媽媽知道我不準家長陪 所以會一直勸說他 但是A同還是一直吵著要媽媽陪

媽媽最後有點生氣 跟他說不然不要畫了帶你回家...但A同又不肯走...

安撫很久才開始上課

過了幾天...他媽跟他爸衝來教室

叫我站好並質問我是否呼他兒子巴掌 把她強行拖去廁所關起來

我就說我沒有 你可以問問他小朋友你可以問B同看看

他們上廁所都自己去上

A同家長就說 他兒子昨天晚上哭一整天 他問他發生什麼事A同就跟他說

我把他拖去廁所呼他巴掌

他媽媽就說他問 B同也說有看到 ..就說小孩子不會說謊

我頓時傻眼....我根本沒做過這些事

我一直堅持自己立場 說沒有 我也不道歉

因為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

他媽媽一直破口大罵並要求退剩下的錢

我也讓他退

想說自認倒楣 平白受冤...也就算了

事後有打電話跟B同媽做確認 他說小孩子的話隨便聽聽就好

過了一天

就發現A同媽媽在臉書上po了一張有不知道何時拍的

教室門口 和廁所的照片 還有A同在教室跟做品合照的照片

合成一張圖 並在裡面貼文 以第三人稱的方式闡述 他兒子跟他說我動手打人的經過

並且將我標記在裡面 要大家小心我這間教室有暴力事件發生...

下面有他的好友留言 有的說;怎麼會有這麼沒良心的人 甚至有人留言要來砸店.要叫記者來

我看了當場崩潰...

當時一起上團體班C同媽媽看到這則留言就在留言 留說:我問我兒子 老師有打人嗎

                                                                        老師有把他帶去廁所嗎?

                                                                              他也說沒有

 他力挺我想證明我沒打人

但我打電話給他謝謝他的好意

我不想讓他也捲入這次羅生門當中

之後B同媽媽又打來跟我說 他兒子改口說他沒看到我打人

但為時已晚

文章已經轉貼出去

我好害怕 傷害名譽是小大不了我收起來

但是我害怕的是他們來傷害我店裡的小朋友

對於這標記我的文章我都沒多做回應

但不理智的留言越來越多

我已經備份了

我教室裡沒有監視器

他帶著小孩來質問我有無呼他巴掌也沒驗傷

我該走什麼法律途徑來保護我教室裡的小朋友還有我自己...?

 

 

 

 

 

阿俊 102-06-16 22:11

xx俊,xx現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各楚拘役五拾玖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台幣壹千元折算一日,扣案之玩具槍壹把(含彈匣壹個),沒收之

請問一下律師在無證無據的情況下可以定罪嗎?

現在要開二審了,那是否法院有相信我寫的理由狀,自己也有提供當時我自己測錄監視器的影片當物證

理由狀大至如下:

一.在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犯罪事實有提到由xx現攜帶不具殺傷力之銀色COLT牌玩具槍一把至x緞之B11房間內,持該把玩具槍指向x緞,並嚇稱:〔淦你娘機賣,拿槍對你開〕(台語),但是在台灣台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事實提到由xx俊帶同xx現前往x緞房間門口,由xx現持該把玩具槍指向x緞,前者提到房間內,後者卻變房間門口顯然x緞明顯證詞反反覆覆,前後不一,而x緞陳述xx現持該把玩具槍指向他,但是他那邊沒有證人指證說到有看到xx現舉槍指著x緞,x緞本人也沒有物證,錄音,單憑x緞口述(片面之詞),來認定有恐嚇之事

二.x緞的證人xx桂再實體判決理由部分第五條有說到,而證人xx桂於檢察官訊問時及本院審理時均證稱伊未見到xx現跟xx俊從x緞房間走出,當時只有聽到一聲〔有槍〕,那為何再第二條xx桂於檢察官訊問及本院審理時亦均具結證稱伊有聽到x緞喊〔有槍〕,隨後xx現跟xx俊從她門口跑到A15房間,xx俊並指引xx現將槍藏在該房間窗戶等語,xx桂顯然供詞不一在說謊

三.xx紅與x邱子發生爭執時,xx俊並跟xx邱子道歉,後因x緞與她老公前來,對xx俊大小聲,x緞的老公並推擠xx俊,x緞還是繼續對xx俊(嗆聲)當xx俊打電話告知xx現被打時xx現到達現場前,x緞夫婦就已經不見了,xx現到達現場都未見到x緞,也沒跟x緞講到話,兩人並非熟識,是員警抵達現場才看到x緞

四.xx俊有提供測錄光碟與六張照片供法院參考,測錄畫面雖模糊但是還是可以看出x緞房間門口沒有出現任何人,而在測錄影片中可明顯看出停放機車處有站著兩人

測錄模糊但是還是可以分辦出人再走到跟車子移動的畫面,畫面至少會有人影或黑點,測錄光碟只要在不要放大降低解析度還是可以清楚看出

伍.xx俊與xx現有準備一份刑事判決的影印本,裡面有劃線區分疑點供法官參考

六.xx俊與xx現所提出各項疑點都指向xx俊,xx現,沒有對x緞做任何恐嚇之事,所以那來恐嚇之說,xx俊本身是受害者,被x緞老公傷害,念其年紀大沒提出傷害告訴,卻被x緞告恐嚇,實在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請求法官還xx俊與xx現一個清白,xx俊與xx現並沒有做出任何恐嚇之事,不該被有重鬱症的x緞告恐嚇,重鬱症是x緞自己在民事賠償自述的,求司法還我公道

七.請求法院聲請調閱偵審筆錄

 

補充:在警察局,偵查庭,一審我都有說到是x緞夫婦他們自己過來,x緞老公來推擠我,然後x緞對我嗆聲,我並跟x緞說你們不知事情經過吧,但x緞他還是持續對我叫囂,我是受到威脅才會打電話給xx現,但是判決書內容都沒有提到,感覺法官好像偏袒告訴人

後來開庭時x緞自己也有說到他有聽到xx俊跟xx邱子說對不起,所以在第一時間是xx俊去勸止的,怎有可能x緞來勸止後xx俊心生不滿

法律講求證據,x緞他無證無據,他自己的證詞也不一,而她的證人xx桂證詞反反覆覆,很明顯在說謊

xx桂這樣是否做偽證,請問我是否可以對xx桂提出告訴

阿光 102-06-06 16:31

我今年33歲,我哥36歲

小時候,父親家暴,對母親與哥哥毆打
外遇,暴力恐嚇, 母親當保人陪掉房子
期間沒有扶養義務(就算有也沒多久)
小時後到處搬家逃離,卻一直被找到,
母親為了生活,還赴日本當所謂的候鳥媽媽(就是非法拘留在地打工)
我高中時,父母親已經簽定離婚

目前母親與哥哥同住,我自己在外住

日前,父親想要進去我哥的房子
說是探視孫子,但是我們都覺得這個人到來是擾亂生活,
後來我哥打電話告知,說以後別再來往,別打擾生活。

於是父親就去控告我哥 遺棄恐嚇
前幾天台北地院已經有開偵查庭,
我哥也有承上答辯狀檢察官
檢察官問父親是否還要告,父親是堅持的
但是對於一些我哥陳述小時候的種種暴行
父親是都不同意的,說我哥說謊
未來還是會在開庭,

後來,父親打電話給母親,說如果不道歉
要連母親跟我都告,

但是我們沒有錯,為何還要扶養他?
怎麼會這樣被告遺棄?甚至恐嚇恐嚇啥?

我想請教,
這案件如果進行到最後,
家暴法可以保護我們以後不用扶養他嗎? 

我,我哥,我母親的證詞
(母親曾被踢導致肋骨骨折,哥哥被打,驗傷單也在,但年代有點遠)
可以提供給法官作為有利的證據嗎?

感謝 

 




 

林智群 (klaw) 102-06-06 18:51

 依你的情況,既然父親年輕時不顧家,

你也沒有撫養他的義務(不過要注意的是子女撫養義務只能減輕無法免除),

遺棄罪沒有那麼好成立,請勿過度擔心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您父親對於您的哥哥、您過去有虐待、身體或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者,您與您的哥哥得請求法院(注意:是向民事法院,並非偵辦遺棄罪之地檢署檢察官)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此一主張需經過法院判決後方成立,如您從未請求法院做成這樣的判決,您與您的哥哥依法還是要扶養您的父親,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6-07 13:50
回覆 阿光 的發言內容:

我今年33歲,我哥36歲

小時候,父親家暴,對母親與哥哥毆打

遺棄要無自救能力之人為前提,這只要請律師代撰書狀向檢察官說明即可。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http://lutong.myweb.hinet.net/

丫基 102-06-03 18:42

我因之前的勞資糾紛官司未結案,前幾天收到資方寄來刑事傳票

說我在line上罵他

但我並沒有在影射他丫,我是在line的主頁上打過二則心情寫照如下 <以刪>

1.別人的小孩不是人  你家的小孩才是人  幹…你們會有報應

2.把別人跟你說的話拿去邀功 真的想罵你幹你娘

"1"是妹妹的婆婆  要叫她拿掉小孩

"2"是另個妹妹因被同事陷害被主官盯慘

今天去了第二次偵查庭,檢查官要我帶齊勞資糾紛的證物,然後資方要傳二位證人

一位是經理  一位是股東 ,很怕他們一起說謊那我該如何?

會對我很不利?  我可自己寫刑事答辦狀?因申請法扶沒過 衷心請問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既然有傳喚二位證人作證,建議您應謹慎處理,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委請律師代為撰擬書狀,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6-04 20:40

 

依台端文中所述,於line中的描述是否構成妨害名譽,尚待調查及答辯空間,而資方所傳證人是證明何事,是否與妨害名譽有關。因屬偵查不公開,建議台端趕緊找律師討論。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阿仁 102-05-31 12:42
近半年來老婆跟公司某位男?事很要好.常常聊天到半夜 上班或下回家也是無時無刻在聊,最後老婆也常騙我跟那位男同事出遊及吃飯. 我有打電話給那位男同事,那位男同事當然說沒有,我老婆也說沒有,只是比較好的同事 後來我偷偷看我老婆的line及app發現我老婆及她的男同事都在說謊 5月份我寄了存證信函給那位男同事,並陳述我老婆夜歸及在外過夜 他皆陪伴我老婆,我手頭上只有簡訊證據沒有實際照片 簡訊有寫到親愛的、我愛你、我想你、親親、抱抱 我好想嘿咻,叫妳吃藥妳都不吃讓我沒有勇氣將我最寶貴的東西射進出 我老婆也回覆說,我敢讓你射就保證不會中 後續對方也教我老婆聊完內容要刪除,密碼要記得換 當然最後我老婆知道我偷看他的簡訊非常生氣 最後跟我協議說最後一次跟朋友出去過夜玩,是跟女生 散散心,不是跟那個男生出去,她會不跟他聯絡及見面 但昨日我又發現原來她又跟那個男生出去玩及過夜 我要怎麼告那個男生,並不傷害我老婆嗎? 因我們有兩個小孩了,我不希望小孩子只道他們媽媽做了什麼事 因寄了存證信函到現在,那個男生還是繼續找我老婆 因我老婆當著我的面說她騙他同事說我們己經離? 告他的話她也會受到傷害 我現在該相信我老婆的話,還是提告那個男生??
1.如果單純只有這樣對話 要成立通姦罪可能還是有點難度 2.不過或許提出這樣證物後 當事人會承認也未必 你可以提告兩人 將來撤回對你太太的告訴

刑事部分不見的會成立,但民事賠償應該沒有問題.

阿肯 102-05-17 20:51

代問
5/15時,下午時段,我同學在某大學外小路騎摩托車至其他上課地點時,要轉彎時被後方摩托車疑似速度過快且未保持安全距離而撞上。當時我同學僅覺得後車似乎有點靠近而並沒有多想,但就被撞上了。而在案發時,後方有多位同班同學皆目擊案發過程也確定是車速過快且未保持安全距離
當時未報警,因皆為同校學生〈對方為大三,我同學為大一〉,且對方也口頭允諾願意付全部賠償責任
而我同學雙手雙腳及腰部擦傷,當場送往醫院進行急救擦藥、打破傷風針。
而事後去警局備案才知曉該路段不可轉彎只能直行,且並無交通標誌警告。
幾日後,
我同學的車估價後金額為9000左右,對方卻說太貴,問可否分期付款,當時我同學的父母認為一次付清較無後續問題,因此詢問對方。後來對方堅持要去另一家車行估價,而原估價車行須收1000元估價費,但他身上僅有400元,我同學還借他600元。第二家車行估價則約8000左右,對方仍認為太貴。
且於警方製作筆錄時,謊稱當時是要直行而非轉彎〈想藉此保有路權,因該路段不可轉彎〉,但據後方同學表示我同學及對方皆打好同方向的方向燈,可知其說謊。而 原定5/18星期六下午要請雙方家長來協調討論賠償,但對方卻臨時反悔說沒空,且態度轉為惡劣,有不想賠償的言語並說沒要我同學賠償他就很好了之類的。

而對方母親不斷打給我同學並說他兒子在打給他時,我同學不斷在旁邊叫囂說「賠啦,賠啦!」之類的假情形。
而後來約好下星期三下午與雙方家長及教官一同協調此事。

請問,以上述情形來看,我同學站得住腳要求賠償事宜嗎?目前我同學僅要求修車費用而已,有可能可以平安落幕嗎?因對方從原本允諾賠償全額至不想賠償反向我同學求償,且向其母灌輸假觀念,認為我同學態度極差。

PS.我同學為女生。

請各位幫我評斷一下後續可以繼續要求賠償嗎?或是告對方過失傷害等等?
謝謝

本件建議可以先行提告過失傷害罪,提告後相信對方應該會較積極地來處理後續賠償事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9 00:57
回覆 阿肯 的發言內容:

代問
5/15時,下午時段,我同學在某大學外小路騎摩托車至其他上課地點時,要轉彎時被 ... (恕刪)

驗傷提告,並請目擊同學作證。

本所官方部落格:http://blog.udn.com/lutong02

阿肯 102-05-20 12:51

請問一下
因為目擊證人都是同班同學
會不會有證詞不被採信的疑慮 !?

若沒有我們將會提出告訴 謝謝 ^^

阿晏 102-05-16 00:24

收到地檢署的妨害自由罪被提起公訴起訴書。當初因為在警局及到檢查庭說明時,因為害怕而沒說實話,現再起訴書檢察官查到了一些證據證明我說謊

所以我現在就是等開庭嗎?那如果我開庭時在法官前認了我做的事,承認我說謊,這樣會更嚴重嗎?在這之前我還可以做什麼事,可以讓這件事能夠在輕一點嗎?例如認罪協商。

我當初是因為傳一封簡訊恐嚇對方,但我在收到起訴書前幾個禮拜,就找對方和解,也簽了和解書及籍撤銷告訴,也送到了地檢署去,但在起訴書上好像都沒提到,我知道這是不能和解的,只是想盡力去試試。

想請網友們給我意見,請幫幫我該如何做!

 可直接認罪請求輕判,或找律師協助認罪協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坦承犯罪事實等因素,得據以作為請求法院從輕量刑之依據,建議您應儘速攜帶起訴書和解書、簡訊內容等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5-16 09:20

等法院通知開庭。承認事實如想認罪協商,但須檢察官同意及對造之意見。惟因未看到台端的起訴書事實及內容,所以無法更具體提供意見。如需進一步諮詢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本件恐怕得先釐清被起訴之罪名為何?另外相關細節則必須看過起訴書之內容才能進一步之分析,後續處理上既然已經起訴(沒有緩起訴的機會了),當然可以思考一下有沒有機會爭取緩刑(提出和解資料基本上是有助於爭取緩刑的)。
本件謹建議您與律師約詢時間進行討論,將本案相關事實和先前開庭狀況告知律師,進一步與律師討論,由律師瞭解您的具體案情後,針對您的個案研議後續處理方向,這樣應該較為妥當。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晏 102-05-16 00:22

收到地檢署的妨害自由罪被提起公訴起訴書。當初因為在警局及到檢查庭說明時,因為害怕而沒說實話,現再起訴書檢察官查到了一些證據證明我說謊

所以我現在就是等開庭嗎?那如果我開庭時在法官前認了我做的事,承認我說謊,這樣會更嚴重嗎?在這之前我還可以做什麼事,可以讓這件事能夠在輕一點嗎?例如認罪協商。

我當初是因為傳一封簡訊恐嚇對方,但我在收到起訴書前幾個禮拜,就找對方和解,也簽了和解書及籍撤銷告訴,也送到了地檢署去,但在起訴書上好像都沒提到,我知道這是不能和解的,只是想盡力去試試。

想請網友們給我意見,請幫幫我該如何做!

阿宗 102-05-09 23:54

請問在網路上 PO 罵人 指說 蔡小姐 愛說謊 欺騙 被判 等等 這樣會被告?

如果張貼文字內容中所記載的「蔡小姐」,足以和某個特定人產生連結的話,還是會有妨害名譽的問題 。

Candy 102-05-09 08:58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 我先生於早上上班途中,因為為了要超越前方機車,結果不慎害對方摔車受傷, 但是當時我先生只覺得後照鏡好像有碰撞到,當下並不知情對方受傷摔車! 直到當天警方通知之後,我們才知道!我們也立刻聯絡我先生,並請我先生到警局一趟! 結果一到警局!做筆錄的員警就邊問話邊說,我先生一定是故意的, 但是只因為他有看過監視器,就可以斷定我先生說謊嗎? (監視器看起來也是為了要超車,結果後照鏡不慎擦撞) 我跟我先生是覺得,既然遇到了,我們也有誠意要解決! 目前對方已經對我先生提出傷害告訴了!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目前我們已經準備到調解委員會那裡進行調解了, 如果和解成功,我先生是否就沒有傷害官司了呢? 另外我想請問一下,警方說我先生屬於肇事逃逸, 請問在不知情對方摔車受傷的情況下,有構成肇事逃逸嗎? 還有如果有構成肇事逃逸,法官那邊會如何判刑呢? (因為我一家四口只靠先生賺錢,我好怕先生被關,請幫幫我!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肇事逃逸的部分,其要件為客觀上肇事致人死傷、主觀上知道有人死傷而仍離開現場,需檢視監視器畫面才能進一步分析,此罪非告訴乃論罪,並非與被害人和解便可以解決,檢方仍可能會進行相關的調查,建議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過失傷害的部分,由於對方已提起刑事告訴,如果雙方要去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如果雙方得以成立調解,務必須準備撤回刑事告訴狀,請對方簽署,然後由我方遞送至地檢署,以確實撤回本件刑事告訴,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Candy 102-05-08 17:12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 我先生於早上上班途中,因為為了要超越前方機車,結果不慎害對方摔車受傷, 但是當時我先生只覺得後照鏡好像有碰撞到,並無查覺對方受傷摔車! 當天警方通知之後,我們也立刻聯絡我先生,並請我先生到警局一趟! 結果一到警局!做筆錄的員警就邊問話邊說,我先生一定是故意的, 但是只因為他有看過監視器,就可以斷定我先生說謊嗎? (監視器看起來也是為了要超車,結果後照鏡不慎擦撞) 我跟我先生是覺得,既然遇到了,我們也有誠意要解決! 目前對方已經對我先生提出傷害告訴了!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如果我們到調解委員會那裡進行調解的話, 如果何解成功,我先生是否就沒有傷害官司了呢? 另外我想請問一下,警方說我先生屬於肇事逃逸, 請問在不知情對方摔車受傷的情況下,有構成肇事逃逸嗎? 還有如果有構成肇事逃逸,法官那邊會如何判刑呢? (因為我一家四口只靠先生賺錢,我好怕先生被關,請幫幫我!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過失傷害罪部分屬於告訴乃論之罪,所以此部分若和解,即可要求對方撤告,至於肇逃部分,仍要視本件情形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fisjflkkj 102-04-29 22:32

已多年全家因無法相處與家兄分居,最近家兄為想從我母親這邊借錢持續的騷擾我母親,以及來我家大門口用手拍門很多下被我警告後落跑(門口沒裝監視器),隔一段時間又來想拍門,結果被我警告並報警,之後警察警告他如再犯就要判拘役並簽下切結書,但我的重點是他如果再犯,報警後,警察到,他看到警察來會落跑,警察又不認識,到時警察一去警告質詢他的時候,他會說謊和辯解,還有還會說要找我母親,我母親已經不同意與他見面,請問報警有效嗎?會立即判拘役嗎?請指導詳解一下!感謝法律專家!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警方是沒有權利對於您哥哥處以拘役的處罰的,從您敘述的內容看起來,您哥哥會拍打您的家門,可能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藉端滋擾住戶等規定,得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二千元以下之罰鍰;至於您哥哥是否有違反其他刑法的規定,須檢視其他的行為,才能進一步分析,建議您與您的母親應一同與律師討論,針對您哥哥與家人之間的糾紛予以通盤討論規劃,才得以解決爭議,而非僅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很無言 102-04-25 23:57

從2012年8月多到2013年4月21日都無性生活,她有寫一張同意書 內容是:本人XXX因個人因素無法和XXX履行夫妻性生活義務,同意讓他在外找女人,並不會對他採取法律追究責任!她有簽名但沒有寫日期,這樣可以要求她賠償精神損失嗎?

她從2013年4月22日下午4點多搬出我家到今天尚未回來,我有錄影證明是她本人來搬東西(這樣可以告她嗎?)

我們會有爭吵並互毆,雙方都有去開驗傷單(畢竟我是男生上法院會比較吃虧嗎?而且她有報警並說要申請保護令,我又該如何處理?)

我有跟她父親的對話錄音,裡面有說到我老婆的種種不是和說謊的內容還有在外面說我和她婆婆的壞話,這可以在法院上提出當證據嗎?(也有為合我沒做事和找到工作不能做的內容)

我有傳LINE給她說要去律師樓協商離婚事情,但事後我又反悔,並說是她提離婚要她自己去訴訟我!(這方面會對我不利嗎?)

她沒打電話通知我也沒跟我家人說,並把小孩一人丟在家中跑去上班,我傳訊息給她,她也有回我說小孩在睡覺沒關係,關於這樣我可向法官提到嗎?

我之前有跟她提出要求她每月支付小孩教育費1萬5千元,但她薪水才2萬2,要繳學貸3千和卡費8百現在又要付房租水電瓦斯,會不會到時上法院我無法要求到這金額?

她現在要跟我爭取小孩撫養權,我又沒工作  會不會到時小孩撫養權判給她?

她是做飯店服務生上班時間為輪班制(開門班05~15,早班07~15,中班12~20,晚班15~11,打烊班15~24,並且不定時要加班)

另外她加班費公司是用領現的,我只有短短幾句LINE訊息能證明加班的錢是領現,這樣能夠證明她公司逃漏稅嗎?

 得饒人處且饒人,夫妻如果無法相處想要離婚,退讓一下比較容易解決問題。如果你堅持己見,不但沒有律師想幫你,最後婚離不成反而會惹得一身訴訟案。

很無言 102-04-26 13:40

其實我很不想離婚,不管是為小孩為自己
雖然我家不富有但至少沒有讓她餓過,她從小父母離婚,沒有家庭溫暖,每天還要煩三餐,但來到我們家後,我們讓她有個家的感覺不用再為三餐煩惱,連她現在的工作都是她婆婆幫她介紹的
她現在居然聽信公司同事的話,來說自己家人的不是,我去她公司理論  居然還回我一句妳有錄音

直到現在還是一直跟其他人說我們的不是,就算我這邊有錄音證據,她還是一樣不為所動

不懂感恩沒有倫理道德觀念不尊重長輩愛說謊顛倒是非的女生,我真的很想告到她無法翻身,但是又想到她曾經是我最深愛的人,真的要讓她日子不好過嗎?
她為了工作拋夫棄子,為自己的前途可以謊話說盡,又不出來處理事情,到底該如何是好><"

家瑄 102-04-22 00:57

透過網路認識一位男網友

因為對方知道我不是很好過 加上自己帶小孩

所以以一兩千塊當做生活費

有次其實是我缺錢

所以說了謊跟對方說

我有欠地下錢莊

新台幣5000

臉書有紀錄

但是他有打電話給我說 他不夠那麼多

叫我另外想辦法

今天因為詐欺被警察叫去作筆錄

我這一點就否認

畢竟錢沒拿到 我承認幹嘛

當時筆錄我卻說 沒有這回事

警察說對方有撤銷案件

但是因為詐欺公訴罪所以會送地檢署

重點他匯款給我的兩千塊

也說明我有錢再還

我並非刻意不還

請問 我這樣算說謊嗎?

(當時就只想說 沒拿到錢應該連這個也不需要公出來吧)

就否認有這回事

但是借的兩千 對方也知道我目前沒上班

也說好有上班再還

請問:

我這樣有構成詐欺罪嗎?

警察送地檢署會說我詐欺..(那條地下錢莊的事情嗎)

我事後想想 不對

但又沒那麼臉再進警局跟那位警察說明一切

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但是我沒有要詐欺他什麼

借我錢跟給我錢 是兩碼事

前前後後也跟他拿不到五千塊

請問他這樣告我詐欺

撤銷告訴 後果會如何?

會常常跑法院嗎

 如果開偵查庭,你可以表示你跟對方借錢,而且也告訴對方自己沒工作。對方知道你的狀況,你隨時都可能得向地下錢莊借錢,也有向其他人借錢,所以沒有使對方陷於錯誤的問題。

AMBER 102-04-19 18:04

3/27管教小孩時,一時氣憤叫孩子出去.未打罵!孩子16歲了!
出去後找媽媽(前妻),至今不放孩子回來,對方(前妻)一直說已聲請保護令,但從3/28到現在沒有接到警局或任何開庭通知,請問通常開庭通知會這麼久嗎 ?小孩因此曠課近一個月,要如何知道對方是否說謊?去哪裡調查呢?

林智群 (klaw) 102-04-21 21:46

建議發函請前妻交出小孩或協調小孩去上課,至於有無提告,沒有收到傳票前無法確定

美美 102-04-14 17:30

請叫我父親因有欠政府稅務以及健保費問題而無法買車登記其名下,因而轉向我借名登記今他車輛不使用交予他人使用,經幾番催促過戶皆被他推拖,我只好向監理站辦理借名登記拒不過互註銷車牌登記,今因我做月子期間他打電話來要求過戶,然我擔心他拿我的證件後會有不利我的動作因而不敢交給他個人證件,至此我父親便要上法院提告於我,請教這是否構成誣告另外車輛使用之第三人多次以簡訊告知要對我提起告訴,並言明我於監理站說謊才能做車牌註銷,對此我能否對車輛使用者提起名譽上的毀損告訴?

JC 102-04-11 17:51

請問一審勝訴, 雙方都沒有提出證據(但對方答辯說謊), 後法官因雙方互相攻訐, 感情破裂判離. 
現在對方上訴, 也是沒有證據, 只是又多說了一堆謊.
目前已經針對對方的上訴理由, 把答辯書寄到法院了, 而且有附相關證據, 證明對方說謊.
目前雙方另有刑事訴訟進行中, 都可以證明雙方感情破裂, 而且對方主責.
請問二審開完準備程序後, 一定會開言詞辯論嗎? 還是法官會直接判決呢?

法院諭知準備程序終結後,會訂期進行言詞辯論程序,由合議庭的三名法官全體列席,參與雙方言詞辯論,原則上言詞辯論期日僅一次庭期,言詞辯論終結審判長即會當場諭知宣判期日。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4-13 17:24

準備程序不一定只開一次,所以下一次不一定是辯論庭

Lala 102-03-31 23:24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 我先生因朋友介紹在100年10份左右認識黃先生.因為我先生是做合法仲介.那黃先生是非法ㄉ.在101年4月11日被刑警抓去問之後就被收押禁建到3月份才解禁以判20年所犯罪名是共同犯恐嚇取財.共同犯強偫性交2條.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加起來20年.. 但我先生只有去黃先家喝酒聊天打牌.有時候幫黃先生載外勞到他家交給黃先生 就不知他們怎處理(PS.因為黃先生一家都被抓.我們真不知黃先生會吸毒..對逃逸外勞坐車來沒車$就會請他們自己拿出來..不然就請他們自己翻口袋皮包看..因為逃逸外勞都會騙人..我是經過快一年才感覺ㄉ.這些都沒證據說什麼強制性交我先生沒有就沒有就這2條17年.沒憑枚據剩下ㄉ罪也一樣沒憑枚據就要定罪好不公平..還有既然是證物就不該友人去動.但有一隻被當證物ㄉ手機被拿去被關在靖廬逃逸外勞身上打ㄌ1.2萬元要不是中華電信好心來電...我們就被矇在鼓裡..事不是官官相互我不知..我也不懂為什麼證物可以給逃逸外勞打..法官一直認為我先生跟黃先是合夥這我也不懂ㄌ只因黃先生被移名署照片貼在外面通集要抓他.我們什麼邊也沾不上..唯一就是朋友認識布到半年ㄉ朋友我先生是在做合法仲介.我們都不知黃先生有吸毒.也是被抓才知.因為我先生不跟有吸毒做朋友ㄉ..我不知逃逸外勞要說謊說有見過我先生.或許載去黃先生.也或許去黃先生家打牌才見到.但逃逸外勞未免太愛說謊ㄌ..不然怎麼叫逃逸外勞..律師我們會上高等..因為沒做ㄉ硬要篩ㄍ罪名給我先生真ㄉ好冤...我現在該怎麼辦才好..對宜蘭地方法院好失落..竟沒聽我們˙ㄉ?法.就一昧相信逃逸外勞ㄉ話..律師..我真ㄉ對法律公正好遲疑...我該怎麼辦
1.還是先提出上訴 2.如果原審沒有閱卷 還是先去閱卷 了解案情 比較容易分析
Lala 102-03-31 23:23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 我先生因朋友介紹在100年10份左右認識黃先生.因為我先生是做合法仲介.那黃先生是非法ㄉ.在101年4月11日被刑警抓去問之後就被收押禁建到3月份才解禁以判20年所犯罪名是共同犯恐嚇取財.共同犯強偫性交2條.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加起來20年.. 但我先生只有去黃先家喝酒聊天打牌.有時候幫黃先生載外勞到他家交給黃先生 就不知他們怎處理(PS.因為黃先生一家都被抓.我們真不知黃先生會吸毒..對逃逸外勞坐車來沒車$就會請他們自己拿出來..不然就請他們自己翻口袋皮包看..因為逃逸外勞都會騙人..我是經過快一年才感覺ㄉ.這些都沒證據說什麼強制性交我先生沒有就沒有就這2條17年.沒憑枚據剩下ㄉ罪也一樣沒憑枚據就要定罪好不公平..還有既然是證物就不該友人去動.但有一隻被當證物ㄉ手機被拿去被關在靖廬逃逸外勞身上打ㄌ1.2萬元要不是中華電信好心來電...我們就被矇在鼓裡..事不是官官相互我不知..我也不懂為什麼證物可以給逃逸外勞打..法官一直認為我先生跟黃先是合夥這我也不懂ㄌ只因黃先生被移名署照片貼在外面通集要抓他.我們什麼邊也沾不上..唯一就是朋友認識布到半年ㄉ朋友我先生是在做合法仲介.我們都不知黃先生有吸毒.也是被抓才知.因為我先生不跟有吸毒做朋友ㄉ..我不知逃逸外勞要說謊說有見過我先生.或許載去黃先生.也或許去黃先生家打牌才見到.但逃逸外勞未免太愛說謊ㄌ..不然怎麼叫逃逸外勞..律師我們會上高等..因為沒做ㄉ硬要篩ㄍ罪名給我先生真ㄉ好冤...我現在該怎麼辦才好..對宜蘭地方法院好失落..竟沒聽我們˙ㄉ?法.就一昧相信逃逸外勞ㄉ話..律師..我真ㄉ對法律公正好遲疑...我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先生是否已經由宜蘭地方法院判刑??或是現只由宜蘭地檢署起訴??若經地院判刑,則要趕緊上訴,上訴後並委由律師先行閱卷,才能了解案件之全貌,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C 102-03-30 22:44

請問如果被告在偵察庭說謊, 這樣有做偽證的問題嗎?

偽證係針對證人而言,若是被告不僅有保持緘默之權利,更無真實陳述之義務。

刑法第168條規定: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件要提告對方偽證罪前提有三個,第一是對方必須已在檢察官偵查時具結,第二個對方證述內容有虛偽不實之情形,第三是虛偽陳述之內容是關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如果沒有完全符合上述三個要件,即不會構成偽證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JC 102-03-14 21:05

離婚訴訟一審勝訴. 對方敗訴後上訴, 已收到高等法院的準備程序通知.

請問:
對在一審都說謊, 需於準備程序提出民事答辯狀證據反駁嗎? 還是開庭時再提出就可以了?(目前還沒收到上訴理由)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既然第二審係由對方單獨上訴,建議仍應先就對方的上訴理由進行答辯,再視法院審理之情況提出其他主張,訴訟過程會因個案而有不同的發展,並非一個制式固定的流程,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1:17

開庭前相關書狀最好給法院,法官可以先看到比較好

小野 102-03-14 19:36

就是說去年我因為沒有工作 有上某人力銀行求職 但其間有人加入我的即時通 以工作名義想騙取我的帳戶說每月1本以8千元代價借他使用 當時我朋友也在旁邊看我與對方的對話 結果我朋友也說他也要租借對方 對方叫我用宅急便寄過去 但我寄去後 我反悔所以我的沒寄出去 但我朋友的提款卡有交給我 叫我代為寄去 結果事後 我朋友收到傳票 被檢方起訴詐欺罪 但因為他出事後 找不到對方 結果他把事情全推到我身上跟檢方說他是把帳戶交給我的 是我害他的 他甚至跟檢方說是我跟他說 一本代價8千元又說是我騙他把帳戶交給我的 結果現再害我也收到刑事詐欺傳票 檢方把我也列為被告 也去開庭了 但因為我朋友說謊陷害我 明明我當下也有勸他不要寄了 結果是他自己堅持 我才幫他把帳戶寄出去 結果現在全推到我身上 請問這樣我會有事情嗎?我有保存當時即時通想騙取我帳戶那個人的對話紀錄 檢方現再叫我列印給他 對話紀錄上也有當時他叫我寄去的住址及電話 但如果抓不到人的話 因為是我幫我朋友代寄帳戶出去的 這樣我也會有事嗎? 但我當時也是差點被騙的並沒有收取任何金錢 或騙我朋友的意思 但被我朋友硬說是我 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能夠幫我解答一下嗎? 他還請他朋友幫他做證 但提不出物證 證明我跟他收的 請問這樣 我會被起訴嗎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3-15 09:43
回覆 小野 的發言內容:

就是說去年我因為沒有工作 有上某人力銀行求職 但其間有人加入我的即時通 以工作名義想騙取我的帳 ... (恕刪)

您好,您的問題大致答覆如下:

一般將帳戶及提款卡(及密碼)一同交付詐騙集團的事實,實務上都會被認定為詐欺罪(或最少詐欺之幫助犯),除非有特殊狀況能舉證例如說並非自己交付這些東西的,或其他特殊狀況足以使法院認為行為人應該沒有詐欺幫助或詐欺故意的情形,需個案認定之。

由上述,您的狀況有其他共同被告還有他的朋友指證,所以相當不利。

 

鋐珅法律事務所  台大法學碩士

所長  郭詠晴律師

平凡人 102-03-12 00:29

版上的律師們,您好!

以下的問題,煩請看一下,麻煩你們告訴我要如何是好!謝謝!


人:

太太(乙方,成人),簡稱乙

小孩(甲方,男生,4歲),簡稱甲

我本人(被告A,成人),簡稱A

我大嫂(被告B,成人),簡稱B

我哥哥(被告C,成人),簡稱C

我爸爸(被告D,成人),簡稱D

我媽媽(被告E,成人),簡稱E

 

事:

提告項目01 : 去年9月,10月(甲)有在家中3F看到(A)與(B)在性交

提告項目02 : (甲)表示他在家時被迫吸生殖器,並被(E)用手機拍攝下來,然後公然再電視上播放,也被A,B,C,D,E不當性對待,例如用手指插肛門...等等

提告項目03 : (甲)表示他在家時被(A)用白色膠布貼住嘴巴然後用大的垃圾袋包住後丟棄在外面

提告項目04 : (甲)表示他在家時時被迫看(E)的生殖器


乙對A,B提告通姦

乙對A,B,C,D,E提告妨礙性自主


以上這些問題皆為子虛烏有的事,我們都跟檢察官表示沒有這些事,目前還在偵查中!


Q01:目前我們全家是第1次出庭應訊,檢察官問完後就叫我們回去了,但日後要安排測謊,接下來我們需要注意什麼嗎?


Q02:(乙)皆說是轉述(甲)所看到的情形來提告,請問如果是乙個人的想告我們全家,但他確利用一個剛滿4歲的小孩來做偽證若調查後我們全家皆無罪,我若要告(乙)會不會牽扯到(甲)


Q03:我們全家人被(乙)搞的心情很糟!我可以告(乙)什麼罪,(乙)最重可以受到什麼懲罰


Q04:我認為夫妻已經到這個地步了,已沒有情份可言,我可以用這個案件來跟法院訴請離婚嗎?這要請律師嗎?這離婚官司要打很久嗎?

若是(乙)有過失(亂告我們全家),我要付(乙)贍養費嗎?大約要給多少?我名下有一間房子目前還在貸款,我月薪大約30K


Q05:我要回小孩子的機會大不大,我可不可以主張說(乙)會叫(甲)說謊那小朋友交給她教養是否適當

我目前有卡到一件家暴案,原因是我去年9月被(乙)告我對她跟小孩家暴,到今天為止已分居半年之久了目前與(甲,乙)分開住,保護令期限1年


Q06:有沒有什麼方式可以避免(乙)又對我們亂提告,畢竟我們要工作沒辦法這樣應付(乙)


以上!懇請版上律師回答,謝謝!

 你們安排測謊,因為沒有做那些事情,只要以平常心面對即可。乙對你們提起告訴,如果可以證明是他捏造的,那你們可以對她提起誣告罪的告訴。甲才四歲,沒有責任能力也沒有作證的能力,你們告乙對他不會有任何影響。

WIN 102-03-07 20:43
想問一下,若國立大學系上發生吃錢和妨害名譽醜聞,系裡卻不處理、我應該可以告誰?
可以對系裡提告民事求償吧,我已經畢業不怕。
系主任遲不處理妨害名譽的事件,我可以同時向他民事求償一元新台幣嗎?
為了回報給教育部調查,系裡的教授給系上自白報告,捏造一些事情,
跟系主任說明,系主任還維護那位說謊的教授,不給交代。投訴教育部又推給大學法說大學自治。
所以我才想,只跟系主任求償一元新台幣。但要系裡頭為妨害名譽負責!

學校知道,寄過存證信函給系上、學校依然不調查處理。可以一起同案民事提告吧?
罪名是否是民事妨害名譽權?因為那位教授自白是送回給教育部,算公文的一種吧。
有一位畢業的學生給系上自白也捏造事實妨害名譽,但他不是系上公職。
可依照他自白報告告他妨害名譽? 是否還有其他罪責?我想一次對那位教授和系裡討個公道。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無法從您的問題內容看出本件事情是否有構成妨害名譽或者其他法律關係,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無言傷悲o風 102-03-05 14:09

有個女孩 不知幾歲 剛從網路認識不久 說心情不好 來我家玩一天(她台中我彰化)

卻第2天要帶她坐車回家時 突然說 家人不讓她回去 卻賴在我家

要她好好跟她家人說說 怎樣也不肯 就說她家人對她不好 很討厭回去

我怎勸也勸不走 也沒罵她趕她 我真無能為力 也沒她家人電話

每當要勸她回家 卻以自殺和殺人 等威脅我 和老罵髒話鄰居和家人都能聽到了

(而我爸當時有中風過 又車禍手腳斷在休養沒法管 我媽之後有幾天當24h看護回家休息也累到沒法  只能勸說 別吵了  好好說就好)

然後能勸她回去後 她卻一直拖時間 在那邊電腦聊色 不肯走

每次都拖到班車都沒了 就直接去睡

而我也是每天都在勸她

真是遇到精神不正常的人....

在我家老花我的錢 佔我的電腦 還會偷用電話 不在時還會偷拿我或我弟的錢去買東西

還會威脅我國小4弟把他的電腦也給他用  並叫我弟把功課拿出來要教  結果 卻把我弟功課全撕了

害我弟在那哭     且暫用另一個房間我弟的電腦 電話 也是在我弟面前耶

她還有病到 以為我弟看不懂字  聽不懂那些      當我要勸她別去另個房間 和勸她回家

卻只會把另個房間 門鎖上   在那顧聊色   那在另個房間的我爸是有辦法?我國小弟弟是有能力管?

還會要求我買手機給她

她用電腦電話 卻是都在用來聊色    平常每天她都會自慰上幾次

電話費都被她偷用了幾千塊 光讓她吃喝 就花了 一萬多 真的很罪受

跟她認識的人 有很多都跟她做過 交往關係很亂 她在她家時 還會常出門喝酒 打架

然後有幾次她居然想我陪她做愛  而我不想 拒絕她多次 卻還是威脅我

而我下體也被她碰到 嘴也有碰到一下子 但我並沒把陰莖放入她陰道內

因為我很討厭她 很不想被她碰 為了不讓她煩 我自行打手槍把精液打出來

而她卻把精液拿去吃 況且她在我家那時 月經已經來了

其中這種事只有3次  只有一次是有用嘴碰過我陰莖

但我根本沒碰她  拒絕她後 她還是過來用我

然後終於過快2個禮拜 終於她說 她家人肯讓她回去(我也有聽到她家人說可以)

我要載她去坐車時 也是一直故聊色 不肯走

說我讓她走 就威脅會告我 或怎樣的還要我之後弄手機給她

終於我把她勸去坐車 趕上最後一班車後

她終於回到台中時 打電話給我  說她等一下就回家了

她說暫時沒公車 等會請家人來載  我就跟她說好好快回家休息 別再胡鬧了

再來過了2天    她卻被警察抓了  說她在街上遊蕩2天沒回家

到警局後卻誣告性侵     胡說我跟她性交4次 陰莖有放入  有去做驗傷報告

但報告又沒顯示有我體液的資料 這就奇怪拉   而且醫生應該會驗出她那時還有月經阿

就算驗出來有擦傷 也是她平時就每天就經常自慰 關我什麼事!?

也很奇蹟的 知道我的地址

事發生在我家 我房間 我房間只有一個大雙人床   電腦和電視也都在床上

她平常就在我床上暫著電腦聊色    兩人雖都睡在同一張床 但我也都沒碰過她

我平常在家都是穿一條內褲  睡覺(男的這樣正常吧)

而做筆錄時我也都是照實說      說我根本沒碰她阿   是她威脅我  雖有被她碰到一下子

但我為了不讓她碰  也是自己打手槍出來的

警察卻說 不管是不是她威脅自己碰我 我沒碰她  嘴有碰到 就叫口交   就成性交

但被侵犯的是我耶!  有沒搞錯!!!  只是因為她是女的 法律就不管對錯都是男的錯?

結果警察又說她未成年  才15歲 而我22   況且我也說明 我那時根本都不知她幾歲

又是她自行碰我  我要何處理?   警察說那時要逃離現場 或報警才對

我人就傻傻的 我怎麼知道 要報警?  說到逃離現場?這是我房間我的床耶!

而且我有高血壓 腳有痛風 尿痠 以前腳底也開過刀   下班一到家 放鬆後 我雙腿就無力了

連走去上廁所有時可能累到要用爬的  一到家 我就只想休息了  我是能跑去哪?

結果之後我被起訴就更奇怪了 驗傷沒我體液資料 也沒其他證據 這樣就能告我?

檢察官卻說因為我是男的 體型比她大 所以不該會受到她威脅 不採信我的解釋

既然她都沒證據 為何還能起訴我?  只因為我是男的 體型比她大 就輕信她的謊言?

 我165 /89    她約158  /50左右

而我筆錄時也有說 是她碰我 我沒碰她阿  她威脅我的事 家人都有聽見 也看見我每天都在勸她

她威脅罵人的聲音都連鄰居都能聽見ㄟ   然而她那時 月經有來耶 我怎碰她?

醫生驗傷時驗假的嗎?  她那時月經來 是沒有寫上去?

就這樣過快2個月 現在要上庭

阿沒證據就能告我?   我說實話卻都不採信

而且她 平時就老愛拖時間 和說謊 怎勸也勸不來

我就這樣一直受她的罪? 況且是她家人不肯讓她回去 我能怎辦?

而且都過那麼久了 我是該再拿什麼證據?

我之前提的證據 只有她在我家期間 跟人聊色的資料 還有她和她朋友做愛

並且她用即時通跟她朋友說沒跟我發生關係 和我寫這些事情經過 (卻說不太採信? 我都有附上時間呢)

 而過那麼久了 就算警察再來調查鄰居有沒聽到她威脅我罵髒話等等 應該也忘了吧

而她就只有那莫虛有的亂說我跟她發生關係驗傷   且驗傷也沒體液資料阿

就因為她女的 年齡小(我並不知)且體型比我小             (很多大體型人都被體型小的人殺害呢)

這樣卻還被起訴    我該如何是好?  我人就很單純就傻傻的 不知該怎辦

她根本就是因為 我一直勸她回家 懷恨在心   之後卻沒回家 被警察抓後 誣告

現在起訴書來 說不採信我 再去警局說明後 卻說我遇到這種人很衰也沒辦法

都已經上法律程序了  只能法院上 想辦法    這我真無能為力

何況家裡還是低收入戶 怎有錢好請律師

建議您與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分會聯繫看看,是否可以申請由扶助律師來為您辯護。

扛壩子 102-03-05 17:11

介紹給我吧

無言傷悲o風 102-03-06 09:22

 現在是拿到 告訴單

上面寫因 我體型較大 又是男性 所以不採信我的證詞

法律不是都平等? 人權呢?

她也沒證據 就隨便誣告

況且我並沒碰她

醫生證明也沒說 有體液反應

這樣她是如何告我?

雖說她有碰到我一下下 但我也是一直拒絕她    正確講是我被侵犯吧

況且那時她月經有來 且我下班時 因為體質關係一到家根本就雙腳痛到不能走 只想好好休息

怎可能跟她發生性關係

檢察官這樣居然還這樣聽她說謊

現在是該怎處理好@@?

律師看到能給點意見嗎?

jia.bk 102-02-23 00:37

律師您好:

(前言:我是支線道要左轉機車,撞上我的是幹道的機車,我知道路權的規則,所以知道這樣判斷會是我方的責任歸屬較大 p.s我跟對方算輕傷:擦傷挫傷瘀血)

但有個重點,當天,我到巷口(東向西行),打了方向燈.並停下查看確定無來車(此時主幹道為紅燈),我以時速20-30前進,到黃網線於雙黃線位置時,北往南行車道有一輛休旅車停在黃網線,(擋住正常的過馬路路線),正當我要往車與車的間距去時,即被南往北行的機車毫無煞車高速撞上,撞擊力道很大,對方機車駕駛連人帶車飛出去 ,而我則是車頭車尾180度翻向然後壓在我身上,而汽車駕駛有下車查看我的傷勢之後就藉故離開現場了!!!

警察到現場時,第一時間問對方機車駕駛時速多少,他回答60-70,之後我們雙方都在急診室做筆錄,當時我向警察提到休旅車時,被警察制止,說那跟車禍無關....................
隔天,我第一次連繫上承辦警察,請他調閱另一個路口(唯一有對著那個方向的)監視器,只是在這之後,直到初步分析研判表出爐,我都連絡不到這位警察,然後才好不容易透過別的員警詢問到他 那支監視器沒拍到事發經過...

而現在我調出所有資料發現,警察的照片只拍攝我的車頭受損,並寫了是車頭車頭碰撞(原本寫車身劃掉),但其實對方是撞我的車身(車廂),車身也有受損(我自己有拍照留底),且分析表上寫了對方"自稱時速40-50"...(這不就說謊?)

這幾天意外發現旁邊大樓騎樓有一支不起眼的監視器,經過管委會證實是有拍攝到事發位置,只是不確定是否畫面還保存著,真的又是好不容易聯絡上員警請他調閱(第二次聯繫上,而通話過程不斷被說不要再跟他聯絡...)他有答應去調,但叫我之後去交通大隊申請...?

到這裡,先謝謝 律師撥空看完我冗長的內容,
我想知道

1.停在黃網線上的汽車,是否該承擔責任?

2.若監視器畫面有拍到違停汽車機車超速,那我連同這個新的證據以及我自己拍的完整車損照片送去鑑定,是否有機會降低我的責任比?

3.若監視器畫面不在,等於我沒有影片佐證,只有我拍的車損照片,這樣子...還需要送鑑定嗎?還是認賠好好與對方調解結束案件? 

vivityo 102-02-13 16:33

提告對方刑事恐嚇罪和妨害名譽罪,但被告在公開法庭上,一直捏造故事,說我買兇殺她家人,找人恐嚇她,又公然侮辱她等,全部都是虛構,在場的證人和旁聽的民眾都聽到這些不實內容,這構成誹謗嗎?

刑法第311條的”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不罰”, 難道是在付予被告說謊的權利嗎?明明就是不實,被告也提不出我買兇殺她家人,找人恐嚇她或侮辱她的證據,被告為何在法庭上可以合法地毀損被害人的名譽?

林智群 (klaw) 102-02-14 20:12

法庭上的陳述一律不受刑法毀謗罪的拘束,

這是國家政策,讓雙方都能暢所欲言,對方沒有證據法院自會還你清白

無奈 102-02-11 01:47

99年5月底跟一名24歲男在一起
那時我才15歲 不懂分辨善惡 拒絕 類似半拐半騙
7月多滿16
後來 懷孕 他出錢墮胎 說會負責 幫我坐月子
把我帶到他家住 結果也沒有 我有一餐沒一餐
不給我鑰匙
之後態度越來越差 12月底分手
之後也對我不聞不問
我真的很後悔 身體也被搞壞了

100年7月左右 提告
做很多次筆錄 我講的話都一摩一樣 就都事實
但他卻跟檢察官說 我們100年之後才認識
但跟事實也差太多了吧 然後他筆錄全在說謊
還找他朋友當證人 也是都說謊

之後都不起訴 我又上訴 又不起訴
現在我又上訴 目前送到高等法院

我該怎麼辦 證物我能給的都盡量給了
98年我跟他認識的歷史訊息
他名子辦的手機
99年的親密照片
婦產科就醫資料(他是寫9月 但我是7月滿16 這樣就不成立..無言)

婦產科病歷:9月初
7月中 滿16
懷孕6週

醫生是憑以前月經週期來推算6週
但是實際上也不一定是6週

他那家小診所並無超音波設備
但法院傳喚開庭時他卻說有

當時只用驗孕棒驗完之後
就直接上手術台


我現在該怎做
難道一個人打死不認罪就沒罪嗎
那我說的算狗屁嗎

 


蔡律師 (蔡) 102-02-11 12:50
回覆 無奈 的發言內容:

99年5月底跟一名24歲男在一起
那時我才15 ... (恕刪)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然後到本所官網留言,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一般來說,手術方式與懷孕時間是有相關的

0-12週:ru486、吸引術
12-24週:刮除術

你可以攜帶以前開庭的資料來我事務所問比較快

無奈 102-02-11 18:25

諮詢費要多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性行為當時已滿十六歲,則須當時違反您的意願才能成立妨礙性自主,況且,本件已經有告過,必須先確認一下您現在的訴訟程序走到那裡,否則重覆提告會有羈束力的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11 23:39

你應該是在再議程序,如果高檢署駁回的話就只能聲請交付審判,不過交付審判的難度很高,而且是律師才能提起,建議蒐集好資料找律師處理

釘子 102-01-28 11:17

我的房子因鄰戶違建受損,有結構安全破壞生命財產危險,拆除隊在民代關說下不拆違建,到監院陳情業務處只幫兩邊轉公文,沒有監察委員出面調查,事情不了了之,最後到法院提告,卻真正見識台灣司法的黑暗。一審有法院囑託專業鑑定報告不明滅失,跟我的有利證據被張冠李戴,以及法官的任意心證做出的烏龍不利判決,幸經二審法官呂太郎親自履勘、追查鑑定報告及傳政府山坡地社區安檢技師出庭做證,終於判決對方應拆違建排除對我所有權妨害。但三年多法院單方面聽信對方無證據說詞「拆除有山坡地危險需請照補強」,並任由對方說謊做假,兩次稱要請照都因不實理由作罷﹝為工務局函推翻﹞,明顯為顯有能力故意不履行。我忍無可忍聲請依法以債務費用命第三人代執行,法院竟要我出錢委任建築師,“限五天內提出替對方申請強執照的書證,否則駁回我強制執行聲請”,我忿忿不平檢舉事務官利用職務上機會圖利,幫債務人免除執行,法院只好把球又丟回債務人,但讓他到現在無限期拖延。我後來查到事情為何如此離譜:這位頂替訴訟人頭債務人﹝地檢署緩起訴書證明為假買賣﹞為台中執業醫生,真正所有人為家族詐欺集團通緝前已潛逃出境,他太太是台中法院高階法官,與一審法官為台大法律系同學,進入執行程序不僅一起到現場參加會勘,而且書狀與債務人筆跡不符,甚至由台中地院郵局投遞,足以確信是太太冒名製作,卻成為執行法院玩弄程序的最高指導原則亦步亦趨、完全遵行。我一再具狀聲請、異議遭置之不理,向院長、庭長陳情檢舉,也由法院文書單位鸚鵡學舌,以法執行事務官說辭回函答辯。知情人都說再拖十年也不可能從法院討回公道,必需鬧大引起媒體報導才有用。我是七十困窘老婦,雖多方聯絡媒體,然而台灣太亂已至無政府狀態,光怪陸離事層出不窮,除非我自焚、跳樓,不可能引起媒體注意。只好公開徵詢:是否有敢得罪法院、精通執行程序的正義平價律師,敢於出面爭取司法正義﹝神話吧!﹞。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1-28 13:37

律師是在野的法曹,心中都有正義感,每位律師都是拼著生命危險,為了正義跟法院據理力爭,所以才有所謂人權捍衛者之稱。而我們律師在接案過程中,心中也會判斷孰是孰非,而更重要的是證據是否充分。如果證據不足,縱使您說的再有理,也不能浪費您的金錢接案,畢竟,我們律師必須依照律師法的精神處理。台灣律師是台灣能民主自由的起點,想當初爭取解嚴時的民進黨人中有多少位是律師,就足以證明律師的重要性。律師是整個台灣司法界的監督者,也是台灣社會司法貞操的最後一道防線。

如果您有冤情,或許您應該把相關證據跟司法的第二道防線-檢察官訴諸,但必須提醒您,沒有足夠證據指控他人,是會觸犯誣告罪,所以,您一定要準備相關資料,詢問當地律師您的證據是否足夠控告,您當地的律師公會對於有冤之人,一定會稟持著熱情的心去幫忙您的,而當地律師公會的理事長或各位理事也是因為熱心才會出來競選,您也可以請教他們,畢竟理事長及各位理事都是當地律師的表率。

另外,法律扶助基金會對於有冤之人也提供很大的幫助,各地法律扶助基金會的會長更是公益聞名,您可以找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預約諮詢時間,將您的冤情跟他們說,相信您一定能平反的。當然,您也可以跟當地的立委辦公室陳情,只是個人認為畢竟這是非法律的途徑,個人並不建議您這樣做。

以上提供幾條您可以諮詢的對象,個人淺見之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