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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ichun 103-06-15 01:37

甲方簽約人(已年滿20歲以上之成年人)
乙方業主(向各位律師們請教的提問者)

去年10月乙方有一國外工作合作契約經雙方洽談合作內容與注意細節後,甲方同意合約內容,並簽訂赴國外工作三個月的合約,甲方並承諾於去年11月前往履合工作項目,且事前乙方已確認是否甲方家人均知將赴外三個月工作的事情,甲方回覆知道且清楚內容。

但於出發當日,乙方開車前往甲方住處欲送甲方至機場時,甲方才坦誠先前是向乙方說謊,實為隱瞞家人,於出發前一日才向家人說明,而乙方完全不知,導致乙方與甲方家人有所誤會,甲方家人說若乙方將甲方帶至機場赴外工作則會報謷處理,說乙方為欺騙並強迫甲方,而乙方為請甲方履行合約,給予其一個星期時間考慮,並說明若未履行合約即走法律途徑請其依約賠償違約金約十萬元,目前仍保留雙方line留言。而這一星期間甲方一再推託,並說決定權在家人,並不願面對且說合約無效,沒錢賠償,也不會支付違約賠償金。而於事發後的一星期內,為證明乙方非欺騙甲方,乙方說明雙方可至警局向甲方家人說明。

而乙方因甲方未能於當日出發至履約工作地執行業務之故,則去電向國外業主說明情形,並請對方給予一星期時間,最後期限到了甲方並未履行合約,致使乙方已無法向國外業主交代,只能賠償向國外業主簽約的違約損失金額。

事後,乙方有向甲方說會採取法律途徑解決,並保留原簽立的合約正存,但截至目前為止因尚未寄出存證信函,也未向法院控告,而近日聽說民事求償是有時效限制的,上網查詢有看到1個月至15年的都有,請問此事的求償有限時制為多久?由何時開始計算?

期間並向有相關經驗的長輩請教,但長輩說這種事情走法律不一定勝出,且律師費與訴訟費說不定還比求償金額還高,且就算勝訴也不一定拿得到求償金,請問是否如此?請問乙方勝訴機會比較大嗎?

另外也有人提及可控告甲方詐欺刑事)及求償民事),但若控告甲方詐欺則要先向警局備案送審,時間約3至6個月左右,還要走法院,所以時間會拖至1年以上,是否需要這麼長的時間呢?那民事求償時間也需要這麼長嗎?

因尚未採法律動作,甲方一直以為乙方是在向他開玩笑,也不當一回事,請問是否一定要先寄存證信函給甲方才能向其進行求償?若要寫存證信函大致上要提及哪些內容較好呢?

是否能向甲方求償合約外的金額,如精神賠償商譽損失之類的求償金呢?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為你做最有力的策畫。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5 12: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民事履約部分,本文建議您應該寄發存證信函或是律師函給對方,要求對方依約賠償損失。對方拒不履行,則可以提起民事訴訟救濟

2、是否涉及詐欺的部分,必須依據您的證據而判斷,避免日後遭對方提起誣告告訴。

peichun 103-06-15 20:43
回覆 柯律師/柯會計師 的發言內容: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為你做最有力的策畫。

< ... (恕刪)

 謝謝柯律師的回覆!

peichun 103-06-15 20:4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民事履約部分,本文建議您應該寄發存證信函 ... (恕刪)

 感謝曹律師的回覆。再度向您請教,

民事求償部份的效期屬多久期間呢?何時乙方就無法向甲方進行求償了?因不清楚失效時程,避免喪失求償的時間。再則刑事部份因甲方已屬完全不履行合約狀態,是否控告甲方「背信」是較為恰當?背信是否仍依據證據判斷呢?希望您能再度回覆,感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6 09: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時效的部份,原則上是15年,但倘若有乙方是商人,則可能減為2年。

2、所謂背信不是違約就是背信,而是違背委託任務,甚至於是違反授權才會構成。

3、至少還是需要檢視一下合約內容。

peichun 103-06-16 19:02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時效的部份,原則上是15年,但倘若有乙方 ... (恕刪)

  感謝曹律師的幫忙和熱心回答,十分感激!再次謝謝您!

小路 103-06-11 13:30

之前發生車禍,我方汽車內側直行,對方機車外側左轉

對方人車皆傷,我方僅車損

我方有保任意險,

初步研判表出來顯示我方無肇責,

對方接獲保險公司只賠強制險憤而提告

 

(車禍事發後研判表未申請前對方爸爸有打來說保險公司說會賠5000多,

希望我們包個紅包給他兒子,補貼不能打工跟餐費,就可以簽和解

我們打去給保險業務問,業務說沒有這回事,

業務跟對方說等釐清責任後,我方有肇責才會賠償任意險部分

事後才知道對方是說謊要騙我們先掏錢出來

後來對方又打來一直說我們撞他,要我們賠錢不然就告我們,語氣態度很差,

本來車損部分我們想對方人已經受傷,就算了,不求償

不過事發後對方一直要錢跟初步研判表出來還是硬提告,造成我們精神與時間上很大的困擾,

想問我們除了車損求償還可以做些什麼?

 

您好,若對方任意捏造事實提告,可具狀提起誣告刑事告訴。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11 14:35

您好,若對方要提告,則依據刑法第284條第1項前段規定「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提出傷害刑事告訴並且附帶民事求償,如果雙方可以達成和解,地檢署通常就會做出不起訴的處分。依您的狀況,已透過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釐清肇責,亦可再透過交通事故鑑定委員申請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意見書,已確認肇責在對方身上,即使對方提告,您也沒有責任,甚至可以反告對方誣告。因此,建議您委任律師,以避免對方利用一般人欠缺法律概念對您無理索賠,並由律師協助您盡快與對方達成和解,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1 2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肇事責任,可無須理會對方之請求,若對方對您提告,可待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再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雨婕 103-05-27 19:56

我在15歲時跟一個17歲男生在一起,我們在一起1年多,在一起之中也分分合合,有實我想分手他還一直阻止我甚至拉扯我不讓我走,不然就是吵架時他會使用暴力。之中也有性行為,那也是兩個都同意!

去年12月中我們分手,之後我跟別的男生在一起,但沒有發生性行為。而之後去年12月底我又跟17歲男生複合,那時在一起也有性行為,那時我已16歲,但到了今年1月多我與他有去婦產科照超音波,發現懷孕7週,當時他也有看到,也有聽醫生講,之後我們開始為了這件事吵架,也分手了..

後來我要他負責,他不要,他一直說:妳不要一直騙好不好?我說:當時你也看到了,什麼叫我騙你?最近還跟我媽說:我善於說謊怎樣的,我媽聽到說:他怎麼可以這樣羞辱我?

而且現在開始他也一直推托說不是他的孩子,要我驗DNA,然後我說如果他在這樣我爸可能要提告了!後來他就說:你們根本要錢吧?所以這樣我們之後也去提告了。

那我想問:這樣的情形,他會被判幾年?而且他一定要我們驗DNA嗎?因為如果要驗他也不可能拿錢出來驗,那我們自己根本也沒這麼多費用去驗!

莊惟堯 (名寶) 103-05-27 22:42

您好

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未成年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度由法官依案件輕重程度擇定之。

您的情況,可以向法院聲請訴訟救助,如果法院允許,得暫免裁判費及其他應納之訴訟費用。

如有進一步詢問,歡迎來電。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28 09: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DNA相關鑑定刑事案件不會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因此您無須擔心,但是倘若提告之後,本案屬於公訴罪,將無法任意撤回,本文建議您應該與您的法定代理人尋求正式諮詢,以力判斷應該如何處置。

您好,與未滿16歲之人性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是否驗DNA應視到時案件進行程度而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28 16: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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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伊 103-05-16 14:00

各位頂尖睿智的律師,您們好:

我目前在打監護權官司,訪視社工因為兩造爭執不休,建議法官找程序監理人來作裁定。我是公立國中正式教師(15年),小孩男的,從出生我在照顧,目前3歲,對方去年帶走小孩,我提出假處分,法官目前裁定我一週照顧小孩4天,對方3天,我已作好「小孩照顧和教育計畫書、平日照顧原則、作息列表、養育基金計畫書、從出生到3歲照片集錦冊」,也積極參加幼兒教育和親職教育的課程,目前對我最不利的是我的支援系統,我父母一週只來二天,幫我帶孩子,我只有一些他們和孩子互動的照片,而且對方會教小孩說謊(如:媽媽壞人、媽媽打我,我不要媽媽)

請問律師大人,在程序監理人來訪視之前,我可以怎麼努力呢?有哪些事情可加強準備呢?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僅需準備表現您為最適合照顧小孩之人即可。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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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梓 103-05-16 11:36

因之前我姊夫跟人家有糾紛   但是法院也判好了    不過對方還是不滿    

昨天晚上家中只有姊夫跟5個小孩還有我媽媽   昨天對方來2個人 來按鈴 第一次 我媽還跟對方說不在   沒多久 又來按 卻跟我媽說 他在家阿    還念我媽說你這老人家怎麼說謊哩    叫我媽開門   我媽還傻傻的開門讓對方進來

 我媽去跟我姊夫說有人找他    我姊夫走出來看 是他們 被他們限制在客廳   要去房間拿手機都不行  離開客廳都不可以  因家裡小孩跟老人 被迫簽下了 60萬的本票    有去警局警察說 是我們自己開門讓對方進來的     而且簽下本票就沒辦法了   難道這樣就真的沒辦法了嗎?  或是有甚麼辦法解決   因為老人家為了這樣睡不下去  一直很自責 內疚     我姊剛好去上課不在家     

根據你提供的資訊,你的權益已遭受害,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專業律師諮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應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的訴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7 0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主張該本票強暴脅迫下簽屬之,為無效之本票,若得證明對方有限制自由之情形,亦可對其行為提出刑法第302條規定: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及第304條規定: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妨害自由強制恐嚇危安等告訴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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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皓 103-05-13 12:37

我女兒<我太太的>因工作委託叔叔代理監護.在國二<去年開始>妹妹不想上課/爬不起床就幫妹請假.弄到學校要報中輟了!不得已我們接回來順辦幫妹轉學.一切正常了!

但在今年<國二下學期>開始.妹妹又和叔叔連絡.開始步正常了!

偷竊.說謊.翹課.翹家.沒辦法我帶妹妹去警局準備報"親屬間竊盜"給妹最後一次機會.但妹妹又找叔叔.叔叔在未經過我們監護人同意下接收妹妹.讓她在那過夜.叔叔還跟社會局社工說我們會欺負妹妹她要保護她.後來我們跟社工說要告他.他讓妹離開在外流浪.三天後找到了.今天送妹去學校他叔叔又去接妹妹.沒讓妹妹上課害的老師要通報中輟.結果她叔把妹帶去另一個社會局社工那.10點多要我請假去接妹妹 到家後要出門了又打來說不用去接了!妹會去學校.下午我打到學校.老師說人沒去上課.當晚到警局報失蹤.有請警方打電話給帶走妹妹的叔叔.叔叔說妹不在他那.

隔天到社會局.社工馬上說  昨晚妹在叔那過夜!但一大早妹就不見了.!!!

現在妹妹又不見了.我要請誰負責?社會什有那麼大的權力可以決定讓一個沒血緣關希的男人帶走而不讓監護人接回家?

請問: 我可以提告叔叔毀謗.誘拐.妨害家庭嗎?

社會局互踢皮球!我可以找誰幫我告社會局?

我可以不理會社會局直接提告親屬間竊盜嗎?

我很急! 不想更不能再因這是一直請假了!  

請幫我解答.  謝謝.感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20: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妹妹提告親屬間竊盜,但關於提告叔叔之部分,依您提示情形,似不構成妨害家庭等。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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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 103-05-11 12:46

是這樣的,有一天我開車要停路邊,結果有一台機車在我後照鏡死角我沒注意它就撞上來了,車禍當時我有下車查看並承諾對方在他去就醫,我當時叫他上我的車直接在他去醫院,他說須先把飲料店的外送車騎回他們店放置,叫我跟在他後方隨他去店裡,跟了一大段路之後我在停紅綠燈時他便繼續騎走了,這時我跟丟了也未留對方的資料便再原地等了一段時間,看對方並都沒有回來便在附近找了一陣子,找不到之後就先走了,由於不知道這種事情該去警局備個案,過幾天就被通知肇事逃逸了!!!之後也跟對方和解了,上偵查庭後對方當時錄的口供是憑他記憶想像,結果檢察官認為我的口供跟他不依認為我在說謊,之後便寄來了起訴單,我想問的事要是上法庭當事人要是改口供幫我講話,會比較輕的刑則嗎?因為當事人事後也說要幫我,因為他覺得他當時講的不對,因而害我被誤會~這樣上法庭他還有機會可以幫我作證嗎???我無前科..是個剛要出社會的大學生,這件事讓我很挫折。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1 1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您與對方之和解書及請對方做證人證明您無肇事逃逸之情形。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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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g 103-05-11 13:21

 那當事人如果上法庭改證詞會對他有害嗎?

那我因該要請律師嗎?

感謝律師的回答..

對方如真的要幫你講話,可是你又不放心,可再與當事人再重新擬一分較強而有力的和解書(對你有利的證詞),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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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妹 103-04-25 19:30

我是開水電工程行.最近接到一份工程.但做到一半因為業主的無理要求而鬧翻.而業主說要付完工好的費用.報價後卻嫌貴還有當初口頭要求我們多做得部分都不承認.
而報價單上有備註一項配線完成收50%也都未支付!
1.說好要付完工的費用內容-有錄音但未說金額
2.在還沒做工程時業主有簽名在報價單上.
3.工程內容有照相為證
已向調解會申請調解.要等到5月中才會開調解會.但是如還是未拿到費用將拿調解單去法院提告
用LINE說要想好好處理卻不付錢.而且還寄存證信函來!
存證信函內容
說我方終止合約.說完工後所報的價格不合理.說增加莫須有項目.要求在5/2號負責人親自出面處理.要求合理項目金額.才願意付款項
1.電話中我方沒有終止合約-業主說謊
2.莫須有項目是有口頭說.跟打電話來要求的-不承認

還有因完工好材料都在他家.如有變動或破壞該怎麼辦ㄋ?

還有一定要依存證信函要求的5/2號出面處理嗎?
想請問律師們該如何處裡?

契約是彼此訂定的條款,兩者一旦簽約完成,將視同法律生效,彼此就得依約履行。所以在簽約之前,必須詳閱並了解契約書內容,如對條文稍有不慎,損失將難以彌補,建議你簽訂任何條約,最好請專業人士協助【專業律師或專業會計師為最佳】,以維護你的權益。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如下

本件您方應先發函通知對方履行協力義務讓您們完工,若對方不履行再終止契約並向其請求賠償,如此在法律上才比較站得住腳,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對方存證信函的內容,如果你覺得不合理,那可不用理會,當初協議怎麼約定,沒特別法律上的理由,就必須照協議做,可先調解調解不成的話,就訴訟處理,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5: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之主張不合理,可依契約規定起訴請求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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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妹 103-04-26 17:18

 因對方已經在電話中說要付完成款項.在隔天已有跟業主約好時間拿款項.

雖然沒有先出書面說業主已說停止契約.但是電話錄音有要求停止其他工程了!

在去業主那時也有請求警方維持秩序.

這樣還可以請求賠償嗎?

 

牛妹 103-04-26 17:2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如下

本件您方應先發函通知對方履行協力義務讓 ... (恕刪)

 

 因對方已經在電話中說要付完成款項.在隔天已有跟業主約好時間拿款項.

雖然沒有先出書面說業主已說停止契約.但是電話錄音有要求停止其他工程了!

在去業主那時也有請求警方維持秩序.

這樣還可以請求賠償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7: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違約事由,仍得依契約規定,請求損害賠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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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龍 103-04-20 18:26

我的朋友在網路上認識一個女生.認識一個禮拜就說好要約出來見面.他們在訊息上有說比較曖昧的話.例如可以親親抱抱的.所以就約在女方家附近的廟空地.他們都待在車上.我朋友有問女生說想要那個嗎?女生回答可以.可是進入一點點過程中女生喊痛.我朋友馬上就停止.女生就一直哭.她跟我朋友說她才13歲.我朋友嚇一跳.事後那個女生就自己走路回家.我朋友也就開車走了.隔天就接到偵查隊的通知~說我朋友對人妨礙性自主.我朋友他還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就去警局報到.也作了筆錄.現在還在等消息.對方家人很生氣的說就是要把你關進去.一點和解意願也沒有.我朋友說根本不知道會這樣.也把他們之間的對話都刪掉了.不過對方女生自己有寄上半身跟全身裸照給我朋友.而且在聊天過程中.我朋友有在上班.在忙時.那女生就跟我朋友說你是看我照片打手槍嗎?根本不覺得她才13歲.我朋友他是單親爸爸.他如果進去了.家裡根本沒有人可以照顧.姊姊哥哥都各自有家庭~請問我朋友該怎麼做?因為根本沒有完全進入.也沒射.那是不是沒有所謂的精液採樣.而且女生跟警方說她是被強迫的.那是不是會有拉扯或抵抗.如果沒有驗出有傷是不是可以證明女方說謊.在法院可以雙方對質嗎?照片可以當作女生本身也有意願嗎?或者當作證據?
請問如果對方願意和解~我們下一步該怎麼做?

當事人已被收押了.目前對方願意和解.可是請律師他們家境又不是很好.每個律師都回答這個一定要被關的.有什麼辦法可以讓他緩刑.我想不到任何辦法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4-21 09: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您的友人處犯與未滿14歲之男女性交罪,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依法緩刑的機會不高.

2、您友人的狀況照理來說應該不用被收押,本文建議您應該告知其親友,替他選任律師,避免誤判情勢,並且較能順利和解.

 

您好,如果成立犯罪,恐怕被關機會很大,建議要好好討論一下,是否有整理說法的可能,找個律師協助他吧。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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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7: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可從關於年齡認知方面著手之。看是否有相關證據可主張對方為滿16歲或滿14歲以上,均會較輕。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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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g 103-04-20 14:06

我想請問,前陣子發生了車禍,我是騎車,對方是行人

那時6點半左右,當天是下雨天,但當下已經沒什麼雨,視線是清楚的,

我是直行,綠燈時經過十字路口,我前方有量車要左轉,我在右側

對方突然從我左前方往右跑過來,當下來不及反應就撞上了,

當下我被機車壓在地上,旁邊店家和騎士幫我扶起來和報警,

他們都說沒有看到車禍怎麼發生,被我撞到的人也不見了,


等到救護車和警察到場後,我認為我沒受傷,且對方也不見了,

我便打算做完筆錄走人,但就在救護車走後,警察在現場跟我了解狀況時,

被我撞到的人才突然從車禍發生的對面中醫由護士攙扶出現,

且身上還擦好了藥,我才知道我撞到的是位小姐,

那位小說她是去打電話回家給父母,當下要等她父母到場,

所以等到她父母到場後,便再請警察做現場採證和酒測

但當下現場車都已經移了位,

警察現場問那位被撞的小姐是否有紅燈和走斑馬線,她也說不清,

後來彼此到不同的醫院做檢查後,我就直接到警局做筆錄

 

警局時,警察也打電話要對方到警局做筆錄

對方態度一直相當不好的說她女兒無法走路,罵我怎麼不去醫院看他女兒,

但當下我在警局做筆錄,警察在幫我調監視器

後來在警局等了對方將近2個小時,

對方一家一到警局,那位被撞的小姐是被揹著進警局,

他的父親一進警局就開罵,罵我都不到醫院看他女兒,

罵我把他女兒撞到都不能,手腳骨折還和破相,

連給我解釋的機會都沒有,就說現在修法行人最大,堅持要告我,

原本想說,自己撞到對方我有錯,我願意賠償醫藥費

但當警察在詢問對方車禍過程時,對方一樣說不清有沒有看紅綠燈走斑馬線,

反而是對方的父親堅持說他女兒有遵守,繼續問罵現在行人最大,

他女兒甚至說車禍發生當下她人昏倒,沒有人扶她,

是她自己起來到對面電家打電話給他父母,

因為監視器不是幫我處理的警察管轄區域,所以當下不能知道車禍怎?發生,

不過當警察要求對方拿出驗傷單,對方一再說醫院骨科沒開,要等,

後來要錄音筆錄時,對方一家人還跑出警局半小時,

當時有其他警察說,怎麼揹著進來的小姐還能在外小跑?

這讓我不得不相信對方是想趁機敲詐?且當下不拿出驗傷證明是否會趁機偽造?

 

隔天,因為我認為我撞到對方有錯,所以便打電話關心對方傷勢,

對方一聽是我時便把電話丟給給她母親,她母親只說手疑似骨折要在做檢查,

但在警局時不是不能走嗎?打電話給對方時我也有開電話錄音存證

現在監視器已經調出來了,確認我沒有說謊,對方當下甚至逃跑,

警察認為是對方的錯,所以便將案子送出去,也沒再通知對方,

現在要開庭了,我是被告,案由是過失傷害

但畢竟是對方紅燈也未走斑馬線,請問這樣我還是會被罰嗎?

且畢竟對方是行人,我是騎士,現在真的還有行人最大這種觀念嗎?

 

您好,其實這狀況必須鑑定,如果鑑定出來你們沒過失,你不用付一毛錢,現在已經不是大車撞小車一定是大車的錯的時代。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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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判表若被告並未涉及肇事因素者,則應由告訴人設法證明被告涉有違反注意義務及過失之情事,從而檢察官應會要求進一步送交鑑定,並由告訴人負擔鑑定費用,但若確有影片證明初判表分析無誤者,鑑定改變認定之可能性就會降低很多。最終若仍無證據足以證明被告涉有違反注意義務及過失之情事,檢察官將依法為不起訴處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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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ffy 103-03-15 02:40

2013.12月初 "愛情公寓" 認識ㄌ 因有地緣關係又國中是同學校 就很有話聊 !對方75年次我74年次
對方聊到他經商 剛買房 ,興趣愛車 常參加車聚 後來聊ㄌ幾天才知道他有保時捷 有加入超跑俱樂部,聊天過
程中不斷聊超跑俱樂部或是跑車的事給我聽. 月中我們見面彼此都有好感就交往了
某天他真的開保時捷來載我,所以更相信他 . 開著保時捷出去那天車子路中拋錨拖去修理.
就在月底他突然很憂鬱表示說前女友家人跑來要錢  因為買房子前女友也有出到錢60萬, 他說突然蹦出這筆60萬身上資金不夠
只好把房子讓給對方去賣  導致他公司整個失去平衡因為全部貸款包含保時捷貸款都是整合負
債的. 因為卡在他保時捷車子去修理 當下也無法賣車 所以整個資金都卡住. 他說公司周轉金需要15萬 
想說他有兩台車 也有房子和公司只是剛好資金卡住 總不能因為15萬讓他公司倒閉吧 , 就借他前前後後總共
20萬 (因他說車子修好賣了後會先還我 ) 後續一切跟他當初講得不一樣 事情好像變得很糟, 車子修很久沒好,他又都沒錢,藥局的帳又都收不到,
越相處越感到可疑, 他老是故意唉沒錢給我聽, 要看是否我會再拿錢出來.這中間也叫我幫他轉帳繳卡費.
可能車子修太久ㄌ吧 我也替他擔心財務狀況 ,就打電話到永業原廠問 ,對方表示車子已經過年前就修好開走ㄌ@@"
後續也查出那台保時捷不是他的! 是他跟朋友借的@@" 後來也從他朋友那證實他公司早在認識我半年前收了,房子也不是他得是前女友的,他是被趕出來的
我知道這一切都是他騙我的  只是剩下還沒跟他攤牌  但現在關係很僵 ,之前說好三月底前還錢  但他似乎
想擺爛ㄌ 叫我不要逼他  不然他只剩命一條! ( 我們有寫借據 內容跟您po的借據範例一樣) 但償還日期我
還沒壓 想說給他空間(因為那時簽借據 他 說過幾天就會還我 ) 後來沒有還  我才說月底前! 

 


問題一:  請問他這樣一開始鋪梗編故事  , 然後利用我的同情心借他錢幫他  有算"詐欺"嗎??


問題二: 當我知道這是騙局時, 後續通話都有錄音  有錄到他跟我借錢的事 包含他又不斷在說謊 說車子快修好了之類的 公司的狀況等等 醬可以當證據嗎?


問題三: 從認識到現在得整個過程 line裡都有記錄當初他是怎ㄇ編故事 編他的生活圈 , 這也可以當證據嗎??


問題四: 他一直強調他會還我錢  叫我不要逼他,不然只剩命一條! 就是知道一切是騙局才希望趕快還錢. 他若一直強調會還錢 醬告他會成立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3-15 04:34

您好!如果到期還藉故不還錢,就可能成立詐欺錄音、LINE都可當證據。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duffy您好,

一、您所述為典型網路男蟲詐騙案例,之前有發生過多起,並有起訴之案例。

二、若不提起刑事告訴,仍將有多人會因此受害。

三、若有撰寫刑事告訴狀或告訴代理人之需求,歡迎來電。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律師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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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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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5 1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屆期仍未還錢,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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蝸牛 103-03-14 10:04

各位好  小弟上週在FB社團與一位蔡先生 交換公仔  其公仔皆為全新  對方也在聊天系統說是全新沒拆過,所以我以我的公仔外加500元跟對方交換

但在收到公仔後發現1.對方沒包裝就直接寄出  外殼已受損無法保值

                          2.公仔已拆過 並不是沒有拆過 明顯對方有欺騙嫌疑

於是我就用聊天系統跟對方說這兩項,請他換回。對方可能知道自己有說謊嫌疑,同意換回  但他說  我交換給他的公仔已經拆開了,我跟他說 就用低價1300讓他買 所以是我的公仔1300加上匯他500元共1800元  ,對方說隔天中午前會搞定,卻拖一個禮拜 裝死  ,我問他 他也不理我  傳簡訊說要尋求正常管道換回 他也不理,請問是否他有構成詐欺提告呢?? 或有別的方法請他換回?(以上都有照片存證,公仔也有拍照)

蝸牛 103-03-14 09:52

各位好  小弟上週在FB社團與一位蔡先生 交換公仔  其公仔皆為全新  對方也在聊天系統說是全新沒拆過,所以我以我的公仔外加500元跟對方交換

但在收到公仔後發現1.對方沒包裝就直接寄出  外殼已受損無法保值

                          2.公仔已拆過 並不是沒有拆過 明顯對方有欺騙嫌疑

於是我就用聊天系統跟對方說這兩項,請他換回。對方可能知道自己有說謊嫌疑,同意換回  但他說  我交換給他的公仔已經拆開了,我跟他說 就用低價1300讓他買 所以是我的公仔1300加上匯他500元共1800元  ,對方說隔天中午前會搞定,卻拖一個禮拜 裝死  ,我問他 他也不理我  傳簡訊說要尋求正常管道換回 他也不理,請問是否他有構成詐欺提告呢?? 或有別的方法請他換回?(以上都有照片存證,公仔也有拍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4 11: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此較類似為民事買賣糾紛提告詐欺較有困難,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之,惟您需考量您相關訴訟成本。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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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3-14 18:43

 1. 對方有交貨, 只是貨物品質您不滿意拒絕受領, 所以無法構成詐欺

 2. 您可解除買賣契約(不是互易, 因您有多給500元), 請求對方把公仔及500圓還你; 或可發函對方請求另行交付無瑕疵的公仔(http://www.lawmed66.url.tw)

103-03-10 11:28

我在一家包子店上班  下班時把一"顆”包子帶回家 結果同事去跟老板講我帶了一"包"回家  而且她有問我"我有沒有付錢" 我回答"有"  可是事實上她根本沒問我  老板說他有去調監視器  沒看到我有拿東西  後來老板就說要把我調分店不然就休息一陣子  我選擇離職   而且老板也和跟我一起工作的另一名同事說因為我拿了一"包"東西回家 我不願調分店 所以要離職  現在我生氣的是那個同事根本說謊 無中生有 我有問老板是誰 老板不講  請問我可以告那個同事嗎    可是我根本不知道是誰   或者我該怎麼做     謝謝

回覆 辰 的發言內容:

我在一家包子店上班  下班時把一"顆”包子帶回家 結果同事去跟老板講我帶 ... (恕刪)

您好:提出告訴是您的權利,您認為有道理而想提告,自然是可以,您可寫被告為待查,屆時檢察官或警方可傳老闆查明,不過,您取走一顆包子或一包東西,只要未經老闆同意也沒付錢,都屬於違法行為,您提告前還是要自己思考清楚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0 15: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拿一顆或一包若未經老闆同意,均為犯罪行為,您可針對對方提告,但可能會顯現出您個人之犯罪行為,您應加以考慮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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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兒 103-02-28 14:18

請問,我昨天開庭,民事

被告找了2位證人證人當庭說謊,也具結了

因為聽了證詞才知道她說謊,而且我手上有跟那位證人的對話錄音,可以證明她在法庭上說謊,下次開庭是辯論終結了,所以我會在送書狀跟錄音進去,證明證人說謊

 

請問,是要下次開庭時跟審判長說我要告她偽證嗎?還是??

那我書狀上要寫請求追究她偽證嗎?

心兒您好,

1. 證人說謊的部分,您可以具狀,連同錄音檔案與錄音譯文,送給法院交法官判斷,證明對方說謊

2. 偽證罪必須另外撰寫刑事告訴狀,提起刑事告訴。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陳華明 (律杏) 103-02-28 18:22

 要讓審判長知道證人所言不實, 降低證言的證明力, 對你的民事判決有幫助

審判長當然可以職權告發偽證罪, 但通常不會這麼做, 所以你仍要向地檢署告發偽證罪(不是告訴) (lawmed66@gmail.com)

1.偽證罪部分須另行提出刑事告訴。
2.刑法第168條規定,證人依法作證時,必須對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為虛偽之陳述始負偽證罪責。所謂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係指該事項之有無,足以影響於裁判之結果者而言。因此並非證人證述內容與事實不符即會構成偽證罪,而必須該不實事項於於案情具有重要關係,而足以影響於裁判之結果如可,若其不實事項純屬枝節問題而與案件裁判之結果不生影響者,自不構成刑法偽證罪。

第168條(偽證罪)
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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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1 19: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具狀向法官說明對方作偽證之相關事實與證據。另若該偽證有涉及案件重要關聯事項,亦可向地檢署提出偽證罪告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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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豆 103-02-21 14:10

本人是單親家庭,與媽媽和弟弟同住,房子是媽媽的。

弟弟即將滿20歲,因叛逆習性和不服管教,經常三更半夜回家,製造噪音,講話大小聲,生活習慣差又愛說謊騙人,?嚴重影響我與媽媽的生活作息。可以在它滿20歲之後趕出家門嗎?有哪個機關是可以幫我們的嘛!?我們母女真的很無助!不給他鑰匙要求他在12點前回家,這樣不行嘛!其實我很困惑難道18-20歲都無法可管嗎?

但是他的戶籍也在我們家,戶政機關說房子是我媽的,它跟我弟是直系血親所以不行強制遷出戶籍。除非房子是我的,我需要先做分戶再將它遷出。那如果房子是我租的,媽媽給我扶養,我也不能簽出他的戶籍嗎?

就算滿20可以趕出家門,他只要說他的戶籍地在這,警察機關有辦法說什麼嗎?

林智群 (klaw) 103-02-22 16:53

 子女成年後,家長可以要求離家,這是法律規定的權利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來看:民法第1084條、第1114條及第1117條規定,只有在成年子女符合無謀生能力等要件時,父母才有扶養責任。故父母於子女成年時,原則上自可要求離家,又戶籍能否遷出與要求離家並不相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3 19: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於您弟弟滿二十成年後,請求其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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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妤 103-02-08 23:05

有人告知我家頂樓水塔周圍堆滿了垃圾,我上去查看真的很恐怖,一定不只是一兩天的垃圾,我清理了一整天清出20大袋黑色大垃圾袋的份量的垃圾,由此可見已經丟了好長一段時間!!我沒辦法處理那些垃圾還叫來了環保局也報警了

從垃圾堆裡找到一些資訊發現是我家隔壁棟房子的隔壁棟的某位房客承租期間丟垃圾與雜物在我們家水塔附近,房東說那位房客已經退租了,但經由仲介告知根本還沒退租,所以房東對我們說謊

 

房東還一副清閒說:那是我的房客跟我沒關係他已經搬走了,他現在沒有他的資料,也不去看有多少垃圾還叫我們自己報警,完全都不甘他的事,態度非常之差!!!一點都不負責任

我想要請問有甚麼法條是可以讓我們的權益不受到損害,除了去環保局檢舉後還可以用甚麼法律途徑來處理這件事

也請問可否和環保局檢舉屋主縱容房客行為,這樣算不算在包庇房客,請問房東需不需負法律責任或是連帶責任,這件事如何處理會比較好?

感謝回覆!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9 00:58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除了向環保局檢舉

依據社會秩序維護第91條第4項

您也可以向警察機關檢舉

使對方受到裁罰

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

歡迎到所諮詢或來電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9 15: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環保局檢舉,使其受相關罰鍰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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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妤 103-02-11 00:2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因為對方依然愛理不理

請問環保局的檢舉罰鍰是如何算呢 大概多少錢呢

是算單件還是單次 如果是累犯堆成一大堆要如何數算呢

感謝~~

 

燕妤 103-02-11 00:2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因為對方依然愛理不理

請問環保局的檢舉罰鍰是如何算呢 大概多少錢呢

是算單件還是單次 如果是累犯堆成一大堆要如何數算呢

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打電話至環保局詢問之。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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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di 103-02-07 21:45

1.被告如果開庭時說謊(說謊告訴人有罵被告人),告訴人該如何反駁或應對?

2.第一次開偵查庭時,要先準備證人的資料嗎?不知檢察官是否會要證人的資料,如果跟檢察官說要提證人,但證人不願意出庭,該怎麼辦?

3.證人我們不熟,對我們有沒有利?如何說服第二證人作證(畢竟上法院很多人可能一輩子都沒去過,且大家都怕惡霸),提供證人需要甚麼基本資料?

4.被鄰居毆打成瘀青,可否申請保護令?

感謝回覆

 

林智群 (klaw) 103-02-07 23:44

 你沒有把具體情況說明清楚,只問你想問的,沒辦法給你很好的建議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1: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為告訴代理人,為您撰寫告訴狀及處理相關告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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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被告本來就可以為自己辯護  所以原則上沒有所謂說謊的問題  告訴人要自己提出證明被告有犯罪之事證  如果要聲請傳喚證人  可以以書狀向檢察官聲請   或開庭時主張    2.證人雖然需要到場作證  但這種糾紛很多人避之不及  出庭也是說不知道居多  這部分可能注意一下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4: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告訴代理人,由律師為您處理所有刑事程序問題,您亦無須出庭。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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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政 103-02-06 18:06

我是一位剛快20的學生是發生在昨天

我在網路上從我學長那認識一個就讀台藝大家住桃園的女子叫:楊x潔

後到昨天我才知道她14歲我荒了

我跟他網路交往了半年多

事發經過

前幾天他約我要出去玩但家中我媽媽出了點狀況,之後他改變行程要到我家陪陪我媽媽吃個飯昨天早凌晨坐客運到南部找我玩他有跟我說過她是取得家長同意來玩2天1夜這一整天裡我們就像情侶一樣摟摟抱抱去朋友家玩

(絕對沒有做不該做的事)

晚上就履行約定跟我媽媽一起去吃飯,回到家後洗個澡後她就睡著了到了11點她媽媽打電話過來急忙地接起來把他叫起床就聽到她媽媽破口大罵之後又要我接電話問我說我知不知道她幾歲我回說:我知道啊!20阿!阿姨妳放心我明天早上會安全的讓她回家。她媽媽回我說她才13歲,而且他的名子也是我沒聽過的,我當時慌了聽完她媽媽的痛罵後,我急忙地跟他說東西拿一拿我送妳回去起初是想說要她坐客運回家但後來想想危險之後就偷偷開我家的車送他家半路我叫他打給他媽媽說我要帶她回去了請他放心但關機了。快到雲林時她媽媽打來了說她報案了當時那女孩一直哭一直求她媽媽別報案,卻換來掛電話。後來到苗栗時她媽媽又打來了說他要銷案請我在她到他家附近的警察局,到了桃園我們就直接到警察局她父母也在那,他說要我做筆錄  一開始說要銷案後來他父親提告但她的監護權在媽媽手上

她做完筆錄就回去了而我也做完就回南部了

在路上她有用公用電話打給我說他媽媽要我做兩個選擇

1就是等她到18歲(但要我父母簽合約)

2要我在那女孩的生活中消失後續問題沒說了

 

我犯罪了嗎??我不想讓家人造成困擾

我犯了甚麼罪??

載她回家的路上她才全招了我才知道他的本名我所知道的名子是之前的我被騙得很徹底

我該如何保護自己??

若我父母要我選2她會不會說謊返來咬我其實我一直的被她騙(算仙人跳嗎)

我真的很不忍相讓一個小女孩背負那麼大的責任問題

我家人一定堅持要我選了2我會怎麼被告?我家雖然不是低收但也無法付出龐大的資金我該怎麼辦???

 沒有性行為的話當然就沒犯罪,只是要讓檢察官相信你們真的沒有,縱使有,你真的不知道她未滿16歲,那也沒犯罪,但一樣要讓檢察官相信,至於合約先不要亂簽,你的敘述有點混亂,有些地方看的不是很懂,對方家長提告了?筆錄做好了?  可電話討論

 

阿政 103-02-06 18:16

律師你好我是阿政!

我真不知道她未滿我是在事發時我才知道,筆錄在凌晨已做完!但對方家長也模糊的給我那兩個選項:

1就是等她到18歲(但要我父母簽合約我也不知道甚麼合約)
2要我在那女孩的生活中消失      後續問題沒說了

可否私底下說詳細情形我可以慢慢說或我也可以用回復的,你模糊的地方我可以訴說清楚我現在真的很無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8: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與對方無發生性行為,您無須擔心害怕,即使對方對您提出告訴,您亦可為無罪答辯。目前您應先蒐集您認為對方20歲之相關證據,如照片或自我介紹等,及您如何得知對方為20歲,至於對方之相關條件,目前均不用理會,也不用簽契約,只要對方打電話給您時,或約您談判時,隨時加以錄音存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回覆 阿政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我是阿政!

我真不知道她未滿我是在事發時我才知道

 

可以啊,可以私下討論0983252498

阿政 103-02-06 20:38

我真不知道她未滿我是在事發時我才知道

我真的不知道她未成年

我是在事情發生時我才知道她未滿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20: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這點您必須蒐集相關證據,以利證明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政 103-02-06 20:53

但是我住南部她在北部

我真的荒了ˊˋ

而且家裡也沒有多餘的金錢能夠讓我請律師

我也還沒讓家長知道

我真的很荒ˊ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20: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或台中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沒有發生性行為  也沒有誘使被害人脫離監護人監護   應該沒有涉及刑法相關問題  2.但你可能要注意  如果對方堅持報案  且堅稱有跟你發生性關係  這還是會成立一個案件進行調查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佳佳 103-02-04 03:25

當時我們因為準備離婚,發生爭執,導致我小孩被摔到地上,我也被那家人打倒在地,於是我提出家暴,又提傷害賠償。但對方卻為了脫罪,在法庭上公然說謊,兒子又做偽證,我是否可以再告他毀謗妨礙名譽?還是可以多送他甚麼告訴呢??

多久內要提起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11: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彙整相關證據資料,盡速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或相關訴狀,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得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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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庭上當事人陳述縱有不實  也是屬於法庭上攻擊防禦方法  很難說對方構成侵害權利之行為  要提出任何告訴或起訴    2.如果不服判決  民事案件需要在20日內提上訴  刑事案件則是10內上訴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小巖 103-01-31 17:14

兩個禮拜前

我晚上騎機車至某處  雙黃線雙向  路側買晚餐 要往前啟動時龍頭向左擺(車子停止沒動)  被一台過快的機車撞上前方

不過因有閃一下所以當下只是車殼小擦傷  無人倒地 

我大約在原地等1分鐘以後  看對方沒有事情  我道歉以後就離去

走之前還回頭確認有沒有事

今天晚上警察打電話給我  說我肇事逃逸還她說腳有受傷

警察打電話來時   說對方倒  地(事實是她說謊  有搖晃但沒有倒地)

我絕對不是故意!!

 請問:

1這是否以確定構成肇事逃逸?   

2強制險是否可以保證對方的醫療費用?還有其他費用嗎?

3因為我是被撞的那一方  我是否也可以向對方要求機車擦傷費用?

4如果對方要求的和解金太誇張  我無法負擔時我該如何處理?

5無法和解真的就只能上法院了嗎?出庭費怎算呢?

6我騎車以來(9年)都沒出過車禍  也無肇事紀錄  這對我有幫助嗎?

 

如果其他遺漏請補上

非常感謝!!

因為在個人發表文章裡沒看到  如有重複請見諒

小巖 103-01-31 17:51

補充:兩車皆為同方向 我原本在最右側買東西   買完欲往左偏   騎進道路(太偏右會撞到攤販)    謝謝

 

 

小巖 103-01-31 18:17

從文中我犯了幾條法規?對方呢?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31 20: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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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巖 103-02-01 14:27

再請問   如果和解時對方條件太離譜  我我不同意 是否可以請法官主持最佳 賠償金額 再行和解?來的及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1 21: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提出您覺得合理之金額,供其參考,然而,對方亦得加以拒絕,請求判決決定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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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肇事逃逸還是需要有主觀上逃逸的意思  如果能證明確實有跟對方處理  未必會成立   2.如果雙方都有受傷且都有過失  可能都會成立過失傷害犯行  民事責任上也需要互相賠償   3.建議還是先跟對方和解看看ˋ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風而 103-01-17 20:10

我用手機簡訊,假借我一個女生朋友傳的,但是這個人並不存在
你好.我是小明的女性友人,小白,我知道小明做了很多讓您受傷的事,這也不是一兩句道歉可以解決的,制止不了他的我也有責任,說服他過去道歉,卻屢屢被名俞打回,但我想你老婆還是沒向你坦白,他們到過了旅館幾次了,集點卡都有了,我想進去不可能只有聊天吧,這你老婆大概不敢說,因為我也很愛小明,就跟您的遭遇差不多,你恨小明我也恨你老婆從我手中奪走他,而小明的報應也有了,而我也無須對您說謊,只希望您不要一直讓你老婆為了家人和女兒繼續把你蒙蔽在鼓裡
然後傳了汽車旅館的卷給他看
 
過幾天用MAIL
內容也跟上面大同小異,只是傳了一張合成照片,他老婆的不雅照

但上面內容都沒散撥出去,手機號碼是我自己的,信箱也是我新辦的
請問這樣算是犯了毀謗罪嗎?還是其他的法條?
會留下案底嗎?
有的話需要付多少錢?
會留下案底嗎?
而且我已經投案了,明天要到警察局和當事人說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8 10: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風而 103-01-16 21:17

我用手機簡訊,假借我一個女生朋友傳的
你好.我是小明的女性友人,小白,我知道小明做了很多讓您受傷的事,這也不是一兩句道歉可以解決的,制止不了他的我也有責任,說服他過去道歉,卻屢屢被名俞打回,但我想你老婆還是沒向你坦白,他們到過了旅館幾次了,集點卡都有了,我想進去不可能只有聊天吧,這你老婆大概不敢說,因為我也很愛小明,就跟您的遭遇差不多,你恨小明我也恨你老婆從我手中奪走他,而小明的報應也有了,而我也無須對您說謊,只希望您不要一直讓你老婆為了家人和女兒繼續把你蒙蔽在鼓裡
然後傳了汽車旅館的卷給他看
 
過幾天用MAIL
內容也跟上面大同小異,只是傳了一張合成照片,他老婆的不雅照

但上面內容都沒散撥出去
請問這樣算是犯了電腦使用罪嗎?有的話需要付多少錢?還是會留下案底

江皇樺 (江帥) 103-01-17 09:36

您好,

      1.您是用自己的手機號碼、email還是以他人的手機號碼、email?如果是用自己的並不會有妨害電腦使用罪;如果是用他人的就有可能成立刑法第358條之罪。

      2.是簡訊和email都沒有發出去還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4: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對方提告之罪名為何,且若不符合該罪之構成要件,要可主張不成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風而 103-01-17 14:30
回覆 江帥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您是用自己的手機號碼、e ... (恕刪)

 

我是使用自己的手機和自己新辦的mail

只發給對方的老公而已,而且昨天也有先去警局投案了,明天要和當事人說明

風而 103-01-17 15:3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須視對方提告之罪名為何,且若不符合該罪之構成要件,要可主張不成立。歡迎您攜 ... (恕刪)

如果對方已經報案,我也投案了,無論什麼罪還是會留下案底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09: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是您如何與警方說明,或許可爭執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3-01-06 19:38

你好:這是我前夫現任太太傳給我男朋友請問我沒做的事情卻被講成這樣,心情受到很大的影響!請問律師我該用什麼罪名來告她?

林XX先生,對不起打擾到你,若不是魏XX小姐嚴重打擾到所有人的生活我實在也不願意傳訊打擾你~~~我想你應該也知道昨天魏XX打電話跟我吵架,她滿嘴髒話像潑婦罵街,我想全天下也只有你這個男人受的了她這種女人,不管她嘴巴多髒我不怕她,她不要以為我像靜雯一樣有風度不計較,可以任由她欺負辱罵騷擾不回嘴~重點是麻煩你轉告她別再繼續用無號碼打電話騷擾所有的人包括我、我媽、陳小姐、飲料店、甚至是你的女兒,難道她不知道你女兒隔天還要上課嗎,還每次都用半夜2、3點騷擾她……不要再說不是她打的,我們已經調查的很清楚通聯紀錄不會說謊,所有電話就是她打的,連一個小孩也要欺負,真的很過分很沒品!!!更請她不要再私底下一直找我老公林顯益,甚至到現在還告訴林均彥她會想辦法回到林顯益身邊一家團圓,我想腦袋真的不清楚的人應該是她吧!就麻煩你轉告了,還有我不是無聊到編這些事情挑撥你們的感情,(以上我都有通聯記錄,我都沒有做這些事情被說成這樣?請問律師我要用什麼來告她?)

 有刑事妨害名譽的問題,民事有損害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7 09: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言論可能觸犯刑法第310條規定之誹謗罪,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15 23:49

派遣勞工離職派遣公司因為賺不到佣金報複勞工
任意使用員工的資料自行去勞工局做資遣通報也沒有跟勞工說就亂資遣....

員工G於102/5/15離職離開ABC派遣公司...並於102/5/20號到CDE公司上班
ABC派遣抽不到佣金心有不干..將員工G的勞保重複加保到102年5/30..並在5/28寫資遣通報到勞工局

.員工G早在5/20就到另一家公司了...ABC派遣公司違反那一條法?違反個資法還是勞資或是偽造文書?員工G完全不知情...

且G員工當時己在cde公司上班....害G員工被CDE公司以說謊...把他資遣

Q1. G員工要提告用那個法?違反個資法還是勞資或是偽造文書?

Q2.G員工己提告個資法且開過庭...全部的被告及証人都因為被告有請律師...集体做偽証...那G員工是不是要另寫狀來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02 17: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資遣的部份,並不會有偽造文書的問題,倘若未經您的同意而替您投保的部份則會有。

2、不過照理來說,公司應該只是在您的離職的時候沒有依法退保而已?因此似難構成刑事責任

許原子 102-12-11 17:14

律師您好:有一些私人事情想請教您!!
事件發生過程: 最近被一些車禍相關的問題困擾, 本人前幾個月於路口迴轉時曾與兩名中老年婦人發生擦撞, 其中一位手骨折住院開刀(醫藥費一萬多塊),另一位沒事出院在家中休養(醫藥收據3千多塊). 後來調解時對方開口就要60萬且絲毫無降價餘地,但我只是從事工程包商的工人(公司有包到工程,我才有工作),所以我實在是無力支付他們60萬的價錢.因此調解不成,他們也上法院提告且近日即將開庭.

問題:(1) 事件發生時,當時摩托車是一名無照的A婦人所駕駛,但警察當下問口供時,他們卻說謊, 硬說是有駕照的B婦女駕駛摩托車. 後來我提出質疑並經警方查證後證實其說謊,警察當時好像有說會把對方提偽造文書罪. 請問除了偽造文書罪以外是否還有觸犯使公務員豋載不實罪呢!?
(2) 偽造文書與 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是否有提告的時間限制!? 因為案件發生至今約8個月了!?
(3) 對方於住院期間 ,我還幫他請24小時看護直到出院, 每晚下班都會買水果去探望關心她,出院後也每個月1-2次的電話關心她復原狀況.保險方面也可以提供10萬元的理賠金.但他們卻堅持一定要60萬,不然就上法院. 請問上法院時,我還需要注意些甚麼事情嗎!? 因為我其實蠻擔心這件事事情的!
謝謝律師們在百忙中還抽空回答我的問題!!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3 14: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次車禍您有過失,則在沒有肇事逃逸且對方沒有因該次事故受有後遺症或是失能的情況下,在刑事責任上僅能成立過失傷害罪,法定刑為6個月以下。也就是說,倘若您不是累犯的話是不會入監服刑的。

2、又有關民事賠償的部份,對方可以請求醫療費用財產損失、薪資損失、增加日常生活所必須,倘若有失能的話可以請求失能損失、倘若傷勢嚴重可以請求精神撫慰金。並且可以依據過失比例計算。(除精神撫慰金外,每一項都要證明)

3、本文建議您可以給予合理的關心跟和解金額,倘若對方獅子大開口,則無需強求和解,因為法院還是會斟酌所有的情形,不會因為無法達成和解就加重處罰,況且,就您所述的狀況,法定刑本來就不高。

3、至於偽造文書的部份,因為您不算是受害人,所以無法提出告訴,但是可以告發,而告發是沒有告訴期間的問題。

珊珊 102-12-09 12:20

我與兒子及孫女(只有5歲)未住在一起,有天我打電話找我父親想問我兒子的事,因為我兒子本來每個月都有寄生活費(新台幣貳仟元)給我,但忽然有二個月未寄給我,我才知道我兒子失蹤。有天早上警方來電告知說︰我兒子在四至五日前來所撤尋。於是我於當日早上,打電話想跟我父親證明並想問我兒子的近況。等我打電話過去是我孫女接的電話,我就跟我孫女說﹕我是警察,阿祖在家嗎?孫女說﹕阿祖在睡覺。我對孫女說了一句﹕妳不要說謊,要不然抓妳去關(我父親有錄音。)~~~想請問律師~我父親要代替我孫女提告我,請問這樣會不會造成刑法恐嚇孫女或是其他之刑事民事罪呢?若案件成立會不會判很重?。~我非常擔心與害怕此事件,怕被判刑抓去關?。ps︰我是位殘障(有殘障手冊且行走不大方便且是位領低收入戶津貼之人。)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10 16: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所謂恐嚇罪,係以危害被害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為要件,而就您所述的狀況,不要說謊,否則將被警察抓去關,似難構成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危害。

2、又是否涉及其他刑事罪責,本文亦認為似難構成,除非小孩因此罹患疾病等,才有可能。

兔子 102-11-27 00:50

我之前在公開討論區回應,
我是個基督徒我支持什麼樣的法律什麼樣的論點。

但卻受到一個不認識的人,來我的fb公開留言版上。

說:”你不是基督徒但你為什麼要騙人說你是呢?我在紀同學那裡看到你的留言又看見你現在說的話,這讓我感到傷心,因為你騙人只是為了要取笑他們,這樣做你真的很過分

但重點在於,我的確是個基督徒,並且可以調出證明。
而我也回應說:我在高中二年級受洗並且加入基督教會
但這名不認識的女子,卻說”受洗不是成為基督徒的條件,真心跟隨耶穌的人才是基督徒”

她說我不是並且欺騙社會大眾!還說謊聲稱自己是基督徒。

對我來說真的打擊很大!!!

為什麼要在這樣子不認識我的狀況下抨擊說我是個假基督呢?

請問這樣是否成立?

兔子 102-11-26 23:43

我之前在公開討論區回應,
我是個基督徒我支持什麼樣的法律什麼樣的論點。

但卻受到一個不認識的人,來我的fb公開留言版上。

說:”你不是基督徒但你為什麼要騙人說你是呢?我在紀同學那裡看到你的留言又看見你現在說的話,這讓我感到傷心,因為你騙人只是為了要取笑他們,這樣做你真的很過分

但重點在於,我的確是個基督徒,並且可以調出證明

而我也回應說,我是個基督徒也受洗過,在高中時加入基督教會

但這名不認識的女子,卻說”受洗不是成為基督徒的條件,真心跟隨耶穌的人才是基督徒

她說我不是並且欺騙社會大眾!還說謊聲稱自己是基督徒。

對我來說真的打擊很大!!!

為什麼要在這樣子不認識我的狀況下抨擊說我是個假基督呢?

請問這樣是否成立?

可能成立刑事誹謗民事則可能有侵害名譽問題,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7: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至地檢署提告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玉兒 102-11-19 08:12

離婚快一年了,前夫沒有照離婚協議書內容,一個月至少讓我帶小孩回家一次(12小時),前夫不覆行,我認為探視時間已經很荄刻了,他還這樣做,甚至最近還跟我說如果我要照協議書內容他會搬家或搬到大陸(簡訊我有留著),他也時常跟小孩說媽媽亂說謊,這讓我覺得根本是製造小孩對媽媽不好的想法,請問我可以他傳給我的簡訊向法官提出請求重新酌定探視時間、方法、地點嗎?同時也申請強制執行探視權?重新酌定和強制執行這二者可以同時進行嗎?成功機會大嗎?(我還想增加過年、含假、署假,原本沒協議這部份)

聲請改定監護權,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9 09: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可以向法院聲請酌定探視方案。

2、倘若對方有灌輸敵意觀念,恐不利於未成年人之人格發展,倘若您可以提出證明,亦可以向法院爭取監護權

3、兩者可以同時進行,末以敘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9 09:34
回覆 玉兒 的發言內容:

離婚快一年了,前夫沒有照離婚協議書內容,一個月至少讓我帶小孩回家一次(12小時),前夫不覆行, ... (恕刪)

這要緊急聲請暫定監護為您這方,之後打改定監護及要扶養費。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請幫忙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向法院請求改定監護權人,並且請求法院做成暫時處分,以確保未成年子女不會被對方帶離出境,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helpme 102-11-14 13:15

各位律師

如果有離職員工在職的時候說謊騙得其他部門的研發資料

時間發生在去年10月

今年11月我輾轉得知離職員工今年7月有幫外面公司偷偷測試產品,

品行不好才去詢問相關部門,提供資料給離職員工的人才說出當時狀況,

其他員工主管都不知情

目前公司沒有法務部門,是到如今,該用哪些法條告訴離職員工?

事件發生到今天只有人證,物證當然在離職員工的隨身硬碟裡面

只要提告,檢察官是有辦法搜索離職員工住所嗎?

因為不搜索也無法定罪?

 如果該資料符合營業秘密法中的營業祕密,就有違反營業秘密法的可能,建議具狀提告,並可請求賠償,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小豆豆 102-11-13 17:24

您好:

 

有件很嚴重可能威脅生命安全的事想要請教您寶貴的意見…….從頭陳述所以冗長,請各位給點時間耐心的閱讀完,請求您的幫助和建議,感謝!

 

住家一樓對面近五年前屋主將房子租給一家神壇,開始了我們家永無止境似的痛苦黑暗歲月,每天心驚膽顫害怕神壇內的不良份子不知何時又要恐嚇威脅滋事…….

 

這家神壇一搬來行為即甚囂張,將原本安靜環境尚可的小巷弄得烏煙瘴氣,喧鬧不堪,從當時至今每日不斷燒香,時不時的燃燒紙錢.大放鞭炮和沖天炮,鳴鑼打鼓…….時不時路上燒五堆紙錢製造公共安全和影響交通,開壇起乩問事問明牌,路上到處是口水.嘔吐物.痰.菸蒂.垃圾.檳榔汁渣,門前多次撒尿流進我屋裏,一堆不良份子.老和小混混經常在門邊徘徊聚集吵鬧,時而半夜還在我門邊拿著他們的椅子包圍聚集喧嘩吵鬧著,等著起乩……

也曾將我家車子的引擎蓋當成他們的餐桌,或藉酒裝瘋頭戴安全帽往後頭用力一摔躺在引擎蓋上,撞擊我擋風玻璃。

這神壇將原本已不寬的巷內弄得交通不易,機車不是隨便擺放在我門前影響我停車,就是隨便停在馬路上,見交通混亂,也完全沒有移動的意思,神壇外堆了不少大型花盆和安放不知何方”神聖”的巨大木箱.燒金桶子和水泥座的大香爐,安心的當他們的路霸.囂張的違建,擺明要我們門口得當他們的停車場,且中秋烤肉全聚在我家門前,影響我出入和安全……

 

一開始好言要他們移一下機車,我們好停車,他們卻對你橫眉豎目而視,完全沒有抱歉的意思,還會跟你大吼小叫,反問:”地你家的啊?”.”要移機車啊?”.”又沒擋到你們”,那態度就是句句要挑釁找碴鬧事的惡棍樣,或乾脆假裝聽不見你說話,看不見我們要停車……

父母年紀大了,他們也是如此態度對他們,曾不經意聽他們說:”哪一個有意見,我看是欠我登門拜訪喔”.”他們家全是女的啦(另一個以戲謔生事的口氣說”人家老父老歸老,至少還是個男的”)”,就這樣多年來次次有恃無恐的對我一家人恐嚇威脅挑釁,大吼小叫.常訐翫.戲謔訕笑,假藉玩鬧或演戲,在我門外行破壞我物之實,和他們理論,他們反而威脅恐嚇說:”改天開台卡車來擋住你家門口”.”不信教不乖”……..

也曾停車在我大門口,再兩人一搭一唱的說:”你也稍微向人家借停一下”,另一個隨即回說:”我管他去死的”!就是這麼可惡地訐玩我一家人!

 

有次在我車子回來時,父親拿著拐杖鎖鎖一請勿停車架(因家人不會騎機車,為預防車頭.門前被停了車無法出入,又移動不了之故,不得已才鎖上的),神壇內一男的突然走過來對我近八十歲的老父威脅恐嚇說:剛才按什麼喇叭(我車子要轉進巷子內,為了安全按個喇叭也不行?)你鎖看看,作勢要打他,還說:”怎麼樣,看不起我這垃圾宮喔?”(是他自己說的!還有他們這樣的態度要人看得起他?)

不得已又報警叫來警察,他還囂張的說:”叫啊!去叫警察來啊!我順便告訴你電話多少……….,一會警察來了,他又說:”好!你真的給我叫警察來”。

最後警察還是草率處理未給備案或報案,神壇那些人又故態裝老實.裝和平.裝不知.裝乖…..就是狡猾…….

但從此本已身體不佳的老父親變得易受到驚嚇,也經常喃喃以為有人闖進屋裏或要打他,也變得憂鬱,要載他出去走走,他又以怕回來停車時,神棍又要藉故滋事,一家人的自由從此被剝奪,一堆的污染也嚴重影響我一家人的健康了。

也一次在我一家人出遊回來時,神壇內不良份子雙手插在褲口袋,一副挑釁樣走近,問我父親:”穿西裝喔?很好看嘛”…..父親只能內心害怕卻裝鎮定的說:”老了,不好看啦!你們少年的穿才好看”,他們才得意訕笑著離開。

就這樣一次又一次令人忍無可忍!

轄區派出所也置若罔聞,曾報案要他們來過多次,警察也只做做樣子虛設過巡邏箱幾天,但不見效果,問題仍在~

 

兩三年前曾試著和他們溝通過,神壇夫妻也要我們放心,保證往後這些事情不會再發生!事實證明這種人的話不可信,他們似乎看我一家人老實好說話,更故意放任進出神壇的不良份子對我們眼神.言語……繼續暴力。

其實也早料想到,和他們溝通時,聽他們說他們的朋友本來要毆打一位對他們這家神壇污染有意見的樓上四樓鄰居……,還說是誰報警的他們都能知道(果真派出所有人,否則如何知道?)

 

今年三四月的時候,明知不可為而為,逼不得已只好消極的在門外築起兩道牆,拉起鍊子心想或許可以隔絕這些麻煩,那些人馬上在工程第一天徘徊挑釁和叫囂說:”讚啦!水啦!給他報啦!”,揚言要舉報違建,四月十二日夜晚還故意挑釁的走過來牆內開心撒尿示威。

建牆時,神壇份子還一邊持香,邊走過來對水泥師傅教訓說:”你這樣不行啦!不讓人停的話就畫條白線就好啦!”(有用嗎?車子回來拜託他們移個車子都橫眉豎目了…….水泥師傅客氣的說:對面那排房子門外的東西放太靠近馬路了…….)

那家神壇常將機車隨便停放路上(巷子已不寬,也曾將車輛停路上進神壇聊天),或擺放各種雜物,多年來似理所當然當我這是神壇香客的停車場,若不從便對我威脅.恐嚇……,因此他們怕我築了牆將使他們無法”得寸進尺”而惱怒吧?!

果然!不久收到了違建限期拆除通知,為了避免他們使詐,如他們自己說的會害人”撞牆”而亡,此牆一個月後即自行拆除!(曾專程至拆除大隊特別說明,但並未得到幫助,反而又數落我們一頓,也先去過新北市政府建築法律諮詢過)。

此神壇搬來至今已害我損失不少錢財和精神.名譽損失(地方上不知情者的責備撻伐謾罵.辱罵………..)問題仍舊存在,神壇一日日坐大,一天天更囂張,那嘴臉令人憤怒…….

且此地區只我公司門口三.四十年來完全淨空,不當路霸和違建戶,今日卻因此神壇常年滋事,不得已築此牆保持距離,今年三月前已知政府荒謬政令:民國八十八年前的違建是合法的(還分之前殺人合法,之後乃犯法?),我何故明知卻害己花錢又出入不便,也因此自家停車不若往常方便,以致有回車子到家門口前,在倒車時因築牆視線被影響,而險撞到緊跟在後的機車,一切一切只因太相信人性善良和對政府治安的絕望,今日卻落得被整個地區誇張違建違建戶反過來顛倒是非來指責我一家,已造成我一家(和我公司門口)名譽嚴重受損,神壇份子多年在門外三番兩次辱罵.叫囂威脅.恐嚇.挑釁.訐翫,也因神壇常藉停車滋事而築牆,致地方上至今仍有人一經門前便指責我,公司門前因神壇出現後的曲折事件,而今仍常被指指點點和責罵,築牆後也曾有人拿著棍子來敲打牆,我強烈感覺受辱.受委屈.冤屈,神壇也藉由輿論來污衊我一家,我可以要求神壇或其房東或國家賠償我監視設備.築牆防禦費用名譽.精神.公辱.健康各方面的損失嗎?

 

聽里長夫人曾說神壇那對夫妻在派出所有個自己人的靠山,也不時的看他們和環保局的垃圾車司機猛打招呼,司機甚至在我拆牆後對神壇人員比O.K的手勢,可聯想他們在環保局也有”靠山”,難怪違建單位對我蓋的牆特別積極對付,垃圾車人員也專對我回收分類和倒垃圾有意見,這地區有上萬件更誇張的陳年違建和巷口一新違建,他專只對付我一家,違建單位人員更在我門前言語戲謔譏笑,如此冤枉令人憤怒的事,我該向何處伸冤,這些人越來越得寸進尺了!

 

在拆牆數日後,耳語聽附近有人說是一群人到派出所舉報的,拆牆當天也見一群人開心的聚在一家雜貨店前手舞足蹈.三姑六婆的指手劃腳似的指指點點,當中有個女的,在多年前的一個晚上,母親因事忙,夜裏也才十二點使用洗衣機,沒想到這我家過去曾多次熱心幫助的人,竟報警”報答”我們,當晚還不斷地朝我家一.二樓丟擲綑線捲軸和蒜頭及米,如此欺人羞辱人……令人心寒氣忿!

耳聞她也是報拆牆的舉報人之一,令人怒不可遏,在五月二十七日傍晚,她家又來我門口停車(多年數次暫停我門口,我不曾拒絕過),正巧我在一樓,我便走出門外和平的對她說:”我這妳一樣可以停,但妳可以要妳樓下的神壇將東西全移進屋裏,妳也可以停那也許更方便…….”,沒想到她竟回以:”妳意思是說拆牆是我舉報的?妳說什麼瘋話?如果我有我去死,如果沒有的話,那妳就去死”,不停的指我咒我,我說妳不可以這麼咒人,不是我說的,是出入神壇的人說的(網友們,不是我耳根子軟,我會相信是因為知道此女人格有問題,專欺弱和善良,別人家凌晨兩三點洗衣也沒關係的,她家整日或半夜喧嘩不顧鄰人安寧,我們三十年來也不曾說過她甚麼),我只是告訴她是一個常在她樓下神壇出入的一個男的說的,她卻有意扭曲我意思是說她不可以停這,我們門口是這地區惟一門外不堆物當路霸或違建的(會建也是因為神壇鬧事之故),好讓人方便會車和暫停車的,她來停車過無數次,我不曾一次拒絕過,她竟說這樣的話,我們曾幫助過她一些事,也讓她方便停車不知多少回,她卻說謊嚷說不曾看過一家這麼小氣的,我說我門口未放過雜物如此整齊就是要人方便,她又說和有無堆物無關(試問那她次次又是如何順暢停進來的?我拒絕過嗎?此女心態可議!)

 

而神壇女卻在此時走過來加入助陣似的挑釁說:”關我什麼事(確實關她事也不關她事,要不是妳這神壇,今日會衍生這麼多事。是的!不關她事,那她又走過來幹嘛?又要惹事?)

 

那神壇女走來就說:”她為什麼要停我這”(試問:那去她那的又為何停我這?)

她又趁勢附和著她樓上的說:”別理她!沒見過這麼小氣的,別和她番了,多牛呢…..”,就這樣一個直用力踏地用指頭指著我,咒我去死,一個罵了我三次”牛”……

我怒指責神壇女說:”這妳最沒資格說話”,她回說:”妳說那什麼瘋話?我怎樣沒資格….”,我說要不是你們,這原本安靜的地方會弄得雞犬不寧,風風雨雨…..,她竟有臉說:”哪有人受不了?是只有妳一家人受不了啦…..妳受不了我也沒辦法啊!”,也沒錯!那些人都只敢在後頭抱怨,人前又一套,況且受到最大痛苦的是我一家人,而神壇樓上的那女的,在我告知原因後也說:”那妳家的事!”(人真現實…以前不該熱心她家的事)

就這樣過去我們幫助過的鄰居全都自私起來了,就我一家孤軍奮戰至今……….

 

電話110報警,每次都得打上三四通電話派出所警察才會到,來了又做做樣子, 明顯和神壇是一掛的,不見警察責問他們、查問他們的資料,反而次次問我們資料,又態度讓人感到他們對我們厭煩,當你傻子似的問話,或兇我們,或命令和戲謔口氣笑說:”好!我們坐下來慢慢將妳們積怨已久的事說說….”,又說要幫我們好好地上課,對鄰居要客氣要敦親睦鄰,又說不能謊報,問說他們對我們的威脅恐嚇是真的?還是只是我們自己想像的?又聽我們說築牆因為他們……..警察更似逮到機會反而責備我們……,我們指著神壇外的違建和路霸行為,這派出所警察們卻只說你們也可以舉報他們啊!

但奇怪的是,他們不就是我們可以舉報的機關之一嗎?眼前他們不也看到了,又為何未上前告知神壇違建必須拆除,仍只直一味指責不得已違建且已自行拆除的我們呢?直繞著此話題轉!

他轄區未管好,他們有臉說,且互相勾結…..(說到此,各位若是你們聽了又作何反應?我們不夠敦親睦鄰?他們怎知我們三.四十年來怎對鄰居付出的,怎可說此話?我們謊報?沒事誰會吃飽撐著搬石頭砸自己的腳?)

 

九月十五日,神壇又進香回,又破壞我門外物,且在巷內囂張大放鞭炮和沖天炮.路上焚燒紙錢.鑼鼓號角喧天,開門對其理論(每次都是因先破壞我們的東西,我們才開門理論的,其他部份我們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忍耐他們),這些人又聚眾叫囂滋事口出穢言不斷(又罵”X你娘……”),又挑釁威脅恐嚇說:”有本事出來啊,別躲在屋裏……”(明知道那些都是些異常之人,有誰那麼笨啊!)我又打電話報警,又是三四通電話才到!

那些警察仍是不耐態度對我,不問他們怎回事和盤查出入份子的身份,又只問我們,又只向我們要身份證件資料,又兇我們要我們安靜(我們只是陳述多年至今的委屈),又不許我指認鬧事者給他看,明顯感覺他們在保護神壇,多數警察和神壇內的人,當著我們的面勾肩搭背.拍背.咬耳朵,讓那些人繼續對我橫眉豎目和做挑釁動作(裝打呵欠,做鬼臉,一副安心沒事的樣子,若沒靠山,他們膽敢如此肆無忌憚),警察們反而完全未制止…….

又受到刺激的老父親更因害怕得歇斯底里反而向那些人道歉,而警察也從未關心次次的受害者的我們。

 

每次來皆避重就輕,說再鬧事他可負責來到,問題是多年了,問題徹底解決了嗎?他們吃飽撐著來散步嗎?還是來教訓我們給神壇看呢?

我說五年了,我再也受不了了,已聲明要提告,警察說必須要到派出所留下資料提告,才能開報案三聯單,備案也是,就這樣還是避重就輕,還是不給提告.備案.報案和舉報神壇違建和路霸之行為!

 

且各位說說看,我能相信這些警察嗎?此事至今仍擱著,令人極不甘心…….,

 

今年中秋節九月十九日,晚上送走友人時,在外頭當路霸烤肉的神壇不良份子,又挑釁似應聲蟲的學我對友人說:”bye-bye”,嚇到我們的朋友,我忍無可忍的怒聲斥責對他們說:”我沒有惹你們,你們最好別惹我!”沒想到在拉下門後,竟聽到他們一群人在背後計劃著要對付我們一家人,以下是我聽到看到的內容:一個說”….搓圓….”,另一個惡狠狠地指著我們家說:”你以為現在搓他就爽喔….”,又說:”沒辦法啊!衰啊!再不對付他們,肯定是他們贏我們輸”,又說”瘋子怕打…..”,又指著我家對其同黨說:”你比瘋子還瘋”,神壇女又食指和中指扭結指著自己的頭笑說我們是瘋子,就這樣一群聚在路邊烤肉,邊譏笑邊羞辱.辱罵.恐嚇我一家!

確實沒錯!多年來我們一家人的確快被他們弄成瘋子了!

最後鳥獸散前,說瘋子怕打的那個男的說:”別擔心!這件事包在我身上,用石灰就可以……”,有些部份聽不太清楚,我趕緊將那男的機車車牌號碼記下來,或許萬一能有點幫助……

這些人已到了無法無天的地步!

對了,應聲蟲學人說:”bye-bye”的那個男的,就是曾在我門外走近我老父親身邊對他挑釁說”穿西裝……”的那個,我可以就他挑釁兩次提告或怎解決這部份嗎?

 

九月二十八日,神壇樓上的女的的朋友或親戚來找他們,又停車在我家門前,因為自家車子一會就要到家,只好委婉拒絕,沒想到他們說什麼也要停車,最後要老父母親在我車子回來後打電話給他們,留下了寫有電話的紙板,我一會才知他們是去咒我去死的那女人家裏,卻不明說,反要勞我打電話告知車回,若明說的話我至少按個喇叭便可,我不高興的將其電話板子放回他擋風玻璃上,一會他要將車子開走時,我告訴他:”多年來車子每次停都讓你們停了,我不知道那是你親戚或朋友,請告訴他們以後別再說我小氣,和隨便咒人去死了”,那男的邊問我他的紙板呢?我說:”在你擋風玻璃引擎蓋上,我們並不稀罕!”

他自己看不到,最後竟老羞成怒的罵我:”講啥ㄒㄧㄠˊ.白癡”,在公然辱罵我後,車子隨即揚長而去,我便記下他車牌號碼…….

 

請教各位,我現在該怎麼處理這種種威脅.恐嚇.挑釁和公然辱罵呢?因為串聯起來有些複雜,加上這些都是些平時就自私不吃虧的鄰居有可能會作偽證(他們明明都清楚看著,竟能串通一氣幫著神壇說話,說是我們誣賴他們),還有轄區派出所警察令人不能信任了,里長和環保局也是,他們都太狡猾擅於演戲偽裝,關於派出所和門前戲謔譏笑的環保局違建單位的人員,我又該如何解決………?(為了他們我們還花了近十萬元安裝了數台監視鏡頭設備,兩道牆也花了五六萬元了!)

 

這些不良份子實在太可惡,也曾一搭一唱的在我門前停車演戲,一個出聲說:”你也稍微向人家借停一下”,一個大聲回說:”我管他去死的”………,就這樣種種戲謔的戲碼經常故意在我門前演出,快五年了,誰能忍受這些瘋狂的怪物?

 

這三四個月來我再也忍無可忍了,我開始武裝自己變得強勢,不再忍耐害怕他們了,幾乎天天對他們”精神訓話說教”,結果這地區和那家神壇解釋為罵他們,那他們對我們的威脅恐嚇挑釁辱罵又是什麼呢?真是做賊的喊抓賊,打人的喊救命,不可理喻!

這些人在進出宮廟燒香拜拜時心裏想的是什麼?挾神明好幹壞事?妄想若真有神會協助他們作惡?

政府再不正視這種荒謬的以宮廟作掩護的流氓文化(聚眾滋事,結黨營私),將使治國之本的治安.教育,甚至觀光推至萬劫不復的地步!

 

最近才聽老父親說他有天一人出門等公車在站牌時,有個常在神壇出入的男的(名叫:阿德)對他放話說要”整理”我一家人,會對那個天天對他們精神訓話的先下手,最近要較注意點喔~不會讓她死,會讓她很慘,要父親轉達我,要我最近小心點,又對父親說:會讓你一家都死,只留下老的……..,沒想到父親因害怕恐懼而擱在心中至今才告知~

我才知道事態比我想像的更加嚴重,這些人不曾反省道歉就算了,反而變本加厲的辱罵和放話恐嚇,完全無視法律存在,台灣治安墮落至此,竟還常在討論廢除死刑.廢操性成績…….

 

大家能想像那種四五年來天天被人掐著頸子過日子快窒息的感覺嗎?

車子駛入巷子按個安全喇叭也不行.燒紙錢祭祖拜神.停自己車,對面或旁邊卻有好幾雙眼睛惡狠狠的盯著你看或訕笑著,請他們拜託他們,出聲叫他們移個車子不行,按個喇叭示意要他們移動一下也不行,輕聲.大聲點都不行?這些怪物真是欺人太甚太可惡了!

 

冤枉委屈的事,多年來已壓得我們一家人快精神崩潰了,不僅公司客戶害怕,也影響我親戚朋友來訪的意願,家人健康狀況四五年來已快不濟,身形日益消瘦.免疫力嚴重降低,導致經常生病上醫院,家人上班的也無法專心於工作,心煩得常有尋短的念頭,卻又求助無門,無法安靜正常的過日子,一家人天天膽顫心驚的過日子,甚至不敢一個人單獨出門,但這些人太會裝乖裝無辜了,我們一家人四五年來已身心疲憊快要不支,家人心靈嚴重受創,現在只要一聽到他們的聲音,或看到他們,便會害怕得心悸和作噩夢,每天再累也必須堅強的武裝自己,改變態度以求生存,好讓自己能苟延殘喘的生活……(沒想到那些人未反省更反而放話要傷人!)

信仰本來是美好的,現在的我們只要聽到看到和宮廟有關的一切便會感到恐懼……

這群人現在在我們的眼裏就像是一群未被拴住的毒蛇猛獸,時時蟄伏在對面和門邊,隨時等著衝過來傷人咬人………

 

不法宮廟已嚴重損及台灣形象,影響治安和衛生…….甚劇,所有虔誠的信徒們是否在持香膜拜時曾思考過,是否將快樂建築在他人的痛苦之上,在你們拜神的同時,有多少人在某個角落裏受到痛苦和威脅恐懼…….?

 

今天不將事實的真相原委告知大眾,我一家人有日可能將含冤莫白而死,永遠冤沉大海~

 

十月某日又因神壇又搭棚子和表演臺宴請香客,致隔壁住戶停車困難而擦傷車頭邊,他們不拆了那些東西還鄰人出入自由,反要我移去緊鄰我車頭前的防止車輛和人員無法出入的架子,此神壇定居此巷五年來,怎樣都是我家倒楣和最不便,又多年被他們威脅恐嚇大吼小叫,恐懼心情至今陰影難抹去。

因心裡害怕,神壇多年反覆吵鬧和滋事,常憂愁不知他們何時又要圍路搭棚宴香客,圍站我門前吵鬧或滋事.破壞,或影響我人員.車輛出入安全和自由,搞得自己和家人心悸.焦躁不安,不得已我只好武裝自己變得強勢,比他們更大嗓門.假裝兇悍,好掩飾心裏巨大恐懼和對鄰人恩將仇報的絕望心情,如此心悸才改善一點點,但醫生檢驗報告說我甲狀腺機能有些亢進,醫生說心情確實會影響此部份!

但至今有時仍會發生失眠情形,每晚睡前還是得服抗焦慮的安眠類藥物,才能一覺到天亮。

政府不驅逐住宅區內擾人的神壇,他們若不消失,要我公司和一家人搬家,搬家又非說搬即搬,難不成政府要倒楣的我從”世上消失”?!

 

前面提過,十月某日神壇又擺桌宴香客,聽到表演臺上的主持人在感謝贊助單位時,聽他唸到有議員林水山和劉美芳,本是為民喉舌,該為民眾主持正義的他們,卻反而助紂為虐欺民,神壇有此後臺,我可以什麼辦法或法律來對抗他們嗎?

 

十月二十四日,早上才六.七點,一神壇份子一早便停一紅色跑車在我門邊附近,直上下車,不斷用力甩門擾鄰安寧,我實在受不了,便大聲對他以理訓話,誰知他突然回頭對我大罵一句”考夭喔?”,我實在氣不過,回以:”我是吃飽了,但有人肚子餓,才會罵了不該罵的話!”這部份我可以影音畫面對之提告公然辱罵否?

 

十一月二日神壇又搭棚子又要宴香客,就這樣一年數次進香和宴香客擾鄰安寧和出入的自由,仍又將繩子綁我屋簷鐵架上,機車又隨便停放我門口,我馬上又拿著手機拍照以存證,他們才又裝乖輕聲說:”不好意思借綁一下”,我說我哪敢說不啊…….”,他們若是在五年前一搬來就如此客氣,大家不都好說話嗎?就非得威脅.恐嚇人嗎?他們現在是真的客氣嗎?還不是在演戲,就怕我檢舉提告而已,現在裝客氣已太遲,我一家人的精神健康皆已受嚴重影響,對他們曾經欺人的態度那陰影我至今仍揮之不去。

但武裝自己才能和神壇抵抗的一家人身心俱疲,如此隨時處於緊張”備戰”狀態的我們真的好累。

 

五年來,我曾給無數次機會平和溝通過,但他們不是譏笑.戲謔,或嘴上說會告知出入份子改善,但至今仍時而影響我停車,要他們移機車,又是一張不悅的臉,且喊了數次仍裝聽不見.看不見,直到車子到門口了,我又大喊,他們才心不甘情不願移去神壇外,被欺多年的我們已沒耐心了,他們還要求我喚他們的時候口氣小聲一點,明顯多年未有悔意,仍心存不甘想挑釁,那我一家活該被欺多年?且兩三年前和神壇溝通過,他們言語中仍對我透露帶恐嚇意思的話:”本來要修理罵他們的一位樓上對神壇有意見的男的”,又說:”是誰報派出所的他們都能知道”。

有誰相信這些人會真心悔改?!

 

對了,兩三年前設巡邏箱以保障我出入安全,也是里長夫人陪同派出所警察前來我屋前,是她和警察三人決定的,里長夫人也說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讓他們搬走,我有拷貝一份巡邏箱簽名以日後證明,但警察一天來沒兩次,有幾天連來也沒來,且設沒多久就撤掉了,情況還是沒改善…….

 

五年來天天由早到晚各種吵鬧的噪音污染,又全天候不時有機車出入那家神壇和常年焚燒香條及燒紙錢,以至於廢氣全排入我屋裏,造成此巷和我屋裏空氣污染嚴重,曬在陽台的衣物都染上一層灰和各種異味,出入神壇的不良份子又時常在神壇內和巷弄馬路上聚集聊天抽菸,家人本有呼吸系統敏感的問題,因這家神壇的出現,這五年家人的身體更虛弱了,二樓的前窗戶都不敢打開,但味道還是會從一樓飄上來,神壇出入份子又租屋聚集在我後陽台一二樓,同樣不時飄來菸味.燒香味.油漆味.燒焦味,弄得朋友來我家以為失火,走廊全是煙霧, ,我都不知該開哪個窗呼吸了,也不時傳來似洗衣機滾動的機器聲,但又非洗衣機聲音,嚴重懷疑神壇份子躲在後面製造毒品,曾要求里長上去察看,但里長似打暗號大聲嚷嚷才走上去,因我後陽台的鐵窗本圍有波浪板防竊盜和鼠.蟑,或許這就是他們選擇聚集在此的原因,我只能聽到他和一出入神壇的女人輕鬆對話,似有意說給我們聽,里長一會下樓開心的對我們說那戶人家很正經,只有一個女人和一台洗衣機,沒什麼不該有的東西,回去時還似故意直嚷嚷給那家神壇聽,要我們別讓他為難,難做人!

 

曾打環保局檢舉,結果催了三次才來,且一來先拍下我門牌號碼,一進屋裏又先問我們公司是做什麼的,和一樓後陽台異味無關的拍照和審問,令人覺得不舒服,接著環保稽查員二人,一到後陽台自己不也馬上大嚷(或者為製造味道者打暗號?)說:”喔,味道那麼重,會死人的……”,一下二人即由此後巷進入他們陽台後門,走入他們屋裏,還關起門來,好一會才又出現,還帶著一名穿著圍裙的油漆工人,圍裙上沾著有點規則的漆漬,環保人員指著這人對我們說:”就是這人在油漆….”,那人說:”不好意思…..”,另一女則口氣極差的說:”油漆不可以啊?......”(試問:有人全年三天兩頭油漆房子?鄰居都快被他們給毒死了!)

最後,本以為環保稽查人員會回來我屋裏做個結束,由剛才他二人由我這入屋,再至後陽台那人家那的我的正門出去,沒想到久等許久不見二人動靜,才知環保人員又從後陽台那人家的後門那關上門,往他們那前門走了。

環保稽查員二人的舉動太可議,更加令人心生可疑,明明被舉報空氣污染的是後面人家,他們為何一來便只先拍下我門牌號碼,一進屋裏又先問我們公司是做什麼的,又和他們關上門說話,又關上門從那人家的後門往他們前門走了,在這件事上,二環保稽查員在處理上是否符合規定,我有錄下他們的影音資料,是否可以申訴或提告?

還有,在五月初,我已拆了不得已建的違建牆,但違章拆除勘察員三人曾兩度在我屋外嘲笑.戲謔過,我也有錄下他們的影音資料,是否也可以申訴或提告?

 

我曾在兩三年前聽到看到這位里長當選時,那家神壇人員開心的手舞足蹈,母親也親眼見這里長收受禮盒多次,很明顯此里長在包庇和說謊,甚至可能合作,那里長現在眼神都害怕正視我們,而且後陽台一二樓明明有一堆我可聽出的一些出入神壇份子的聲音,里長卻打包票說沒有,還曾說那名曾揚言恐嚇威脅要打我爸的那出入神壇的男的生病活不久了,而今五年了,那男的仍中氣十足,生龍活虎,一樣惡劣,里長又該做何解釋?

兩年前也是里長夫人親口告訴我們那些人的背景,也告知我們神壇背後有派出所姓許的自己人撐腰,如今派出所.里長.全都矢口否認,說”我們一家都是女的”的那個女的,還對警察說:”人家大家和里長都說是他們一家人誣賴我們的”,一家人向來敦親睦鄰,而今卻被一些我們曾幫助,也曾傷害我們的惡鄰和這些人白的說成黑的,全恩將仇報,甚至互相配合演戲說我們一家人是瘋子.又有一和神壇交好之女惡鄰(也就是曾和神壇出入份子聊天戲謔我們說:”他們一家都是女的,但至少人家老爸是男的”的那女人”)說:”人家以前我開店,大家都喜歡來我這”,說大家都說是我們誣賴他們(問題在於正對面,且五年來鬧只鬧得到我們,苦只苦我一家,那些人又和神壇是好友,他們憑什麼資格惡人先告狀,反而先對警察說是我誣賴,我可以一併提告毀謗,針對這女的嗎?),讓人非常不甘心,此神壇五年來造成的各種傷害,如空氣.噪音.環境…污染,和威脅恐嚇挑釁,造成一家人身心的傷害,一家人長期精神緊張緊繃失眠,又直被惡鄰公然辱罵……等,這些年家人的就醫記錄,醫師檢查出我免疫力變不好,嚴重貧血,心悸,甲狀腺機能亢進,醫師說和心情也有絕對的關係,家人因心情差,都曾有想死的念頭,父母親的身體和精神都變差,精神不集中,時常差點發生危險,父親容易受到驚嚇,老人家慢性疾病加重,因心情低落不肯配合治療,醫師也說神壇常年燒香燒紙錢,確實會造成母親肺疾惡化。

 

在此想請教專業的您,我們該如何處理以上問題?

關於派出所.里長.環保局多次的包庇,和可能躲在後陽台一二樓製造毒品,我們又該如何舉發?另外,五年來不聞不問,蓄意租屋給開設神壇的屋主,我們是否也可一併提告.求償?

還有神壇的威脅.恐嚇.挑釁.戲謔.各種污染.公然辱罵,以致我家人身心生病.心理壓力極大和鄰居多次的公然辱罵,我是否皆能提告?又該往哪提告較安全,我怕那家派出所勾結神壇而又吃案(母親多年前曾遭搶劫,這派出所不讓我們報案,又拖延時間教我們罰站似等候,待我們不耐問:”到底要不要處理”,他們才做做樣子要打資料,最後什麼單子也沒給…….)

 

依照我所陳述的事實經過,這些公然辱罵和精神.健康上的影響,我該如何分別提告這些人和舉報這些單位,我可以要求民.刑事賠償(甲種或乙種證明?)或國賠嗎?

我可以提告要求他們,賠償我一家人的精神損失.健康損失和因神壇常年恐嚇威脅挑釁而築牆卻遭不少路人辱罵名譽損失賠償嗎?或要求其登報道歉?

對了,他們對我們的威脅.恐嚇.挑釁.放話要殺人.打人,依以上我陳述之事實,他們是否涉及刑事責任?

 

這五年來這些神壇份子的挑釁.威脅.恐嚇.訕笑.戲謔.辱罵,害我築違建和安裝不少監視設備花了近十萬元,又各種污染,損害我一家人健康至甚,精神也快崩潰.名譽也因之受損,想到將來賣房子搬家,還得因此損失不少錢,更加令人不甘心,我們究竟該如何一一解決這些複雜麻煩的事呢?

神壇出入份子太複雜,又以上這些事有點太錯綜複雜,也無法一一了解其身份,對於他們曾各別對我之挑釁.威脅.恐嚇.訕笑.戲謔.辱罵,我該如何一一提告.解決這些事呢?我不願錯過提告期限,因我實在受不了了,不想再縱虎歸山.不願原諒了…….

 

拜託各位能幫個大忙,幫忙想想我們該怎麼辦才好?讓正義不至滅亡!

 

感激不盡,非常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4 11: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針對該神壇所可能造成之空氣污染,可能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您可以向環保局檢舉,倘若有行政疏失,您可以錄影蒐證向政風處檢舉該稽查人員。

2、有關對方可能涉及恐嚇公然侮辱等行為,您可以蒐證之後提起告訴。

3、有關涉及製作毒品的部份,因為我不清楚您是如何認定的,但倘若可以提出合理懷疑,您可以舉發。

4、有關您所述的,對方與里長、派出所關係甚好,可能有其他違法事宜,本文建議您,目前有相當多的單位可以檢舉,如警政署督察室、縣市長信箱等,且大多都會留有記錄,並且可以要求登錄,但是您需提出合理的懷疑的證據,才能使承辦人員積極處理,更甚者,您可以請求媒體協助。

5、本文建議您可以在住家門口裝設監視錄影器以求自保,並且蒐集證據。(仍建議您應斟酌不影響自身安全的方式處理)

李聰 102-10-29 23:59

你們好:之前當兵時(約民國101年六、七月某個晚上),連上長官因超過規定時間入營,所以要當時站衛哨的我不要填寫進出簿的時間(他只要我不要寫,並沒有叫我變造時間),但他們後來又私下將該進出簿冊的時間進行偽造(這部分我不知情,所以與我無關)。但後來事情還是曝了光,所以軍事檢察官就開始調查偽造文書的部分,而我也被請去作證了(大約民國102年四、五月的時候)。因為事發時間真的太久了,加上我根本也沒把這件事放心上,所以出庭時我只能依據印象,由於當時我唯一有印象的是A長官那天晚上有跟我說了一些話(內容應該也是跟他們進出時間有相關,但我不確定所有的內容),所以作證時我便理所當然的認定當時是他要我不要填寫進出簿。但我後來回家後一直回想案發當天的情形,卻發現我自己記錯人了,當天應該是B長官叫我不要填寫的才對,A長官只是跟我說若有其他人來問就說不知道。但問題是,出庭當時我真的並非故意要說謊,我也沒有任何的動機要去說謊,因為這根本就不關我的事,我只是去把我認知的事情講出來,但我卻記錯人。請問這樣之後法官會不會說我是做偽證呢?如果萬一之後又被叫去開庭,我該如何開口跟他說我記錯人了比較好呢?想到就有點擔心,好怕公親變事主被抓去關喔= =,因為我自己也不是很懂法律,身邊也沒人能問,所以希望能請教各位專業的意見!感謝!

偽證以直接故意為限(即故意虛偽陳述),若記憶錯誤而為陳述,應不致構成偽證罪。

這種情形得用書狀向軍事檢察官解釋。

benny 102-10-06 12:18

前天申辦手機時發現有欠款,請門市小姐幫我查詢號碼,但那三支號碼我沒有印象而且有兩支還是連號。門市小姐說請我到警察局申請“備案”,然後拿三聯單在回去門市處理。

我照門市小姐的指示到警局備案,警員說要“報案”才有三聯單,就照警員說的進行報案。但事情實在太久了,我無法詳細精準的說出人事物,旁邊的警員就用嚴厲的口氣說:你這樣會犯了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以及誣告罪。被他這麼一兇,讓我更加緊張,好像我是犯人。旁邊警員語帶調侃說:這個慘了,你也會怕喔。不斷發出嘆氣聲。

後來筆錄做的也有點奇怪,像其中一點:

警員:你有收過催繳嗎?

我說:印象中沒有。警員就在筆錄上打“沒收過”催繳,我心想我都在外地工作,如果家人有收到沒告訴我,那這不就變我說謊?而且上面帳單地址是在通訊行旁邊。

筆錄過程中我有不斷強調事情太久我無法記很清楚,況且我也沒說要向任何人提告。過程中我女友也不斷向電信客服詢問,也有讓客服主管跟警員通話,但雙方說的有點出入。

經過一番折騰,我不想報案了,因為警員要催繳明細,客服人員說查不到,客服警員雙方辯來辯去沒有答案晾在那。筆錄還沒做完,警員說已經開案了,一定要報案。

就這樣,警員開了一個偽造文書的三聯單。現在三聯單在我手上,但這麼一弄,我也不敢請電信業者處理了。

我想請問:

我有不斷和警員強調事情太久,我無法說的精準,這樣我會犯了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或偽證罪嗎?

 

我沒向任何人提告,會犯了誣告罪嗎?

 

不是承辦的員警卻在旁影響,我能申訴他嗎?

waterlily 102-10-01 05:43

請問偽證罪是否一定要證人證詞記載於筆錄並簽名具結才成立?

證人說謊證詞當庭被另一證人搓破〈刑事辯論庭〉所以未載於筆錄或因此拒絕簽結時偽證罪還成立嗎?

偽證罪必須證人已經完成具結程序才會構成,一般而言,證人都會被要求在訊問前即進行具結,所以應不致於會有事後拒絕具結之狀況,其次,筆錄係由書記官當庭依檢察官或法官指示制作,若您覺得內容不應如此記載,應於當次庭期提出異議請求當場更正。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寶 102-09-24 07:18
之前因為吸食毒品與藥頭間的通聯被監聽而轉換成證據~後來我以證人身分要我指認當初是誰送毒品給我的~因為只有看相片我也不敢確定~跟警察盧了好久才叫我做一做尿驗一驗就回家了何必保護他門她們也都陳認有賣你了~但重點我是真的不敢確認~最後也將就筆錄做一做了~沒想到日後開庭時法官問我是不是那個人送要給我~我回說不確定~卻被法官以偽證罪起訴~事情發生快3年了~我沒毒品罪因為徹底戒掉了~可是去犯了更嚴重的偽證罪~請問我該怎麼辦?如何讓法官相信我沒說謊?請幫幫小弟~謝謝~感恩~
還是要看對方證詞以及監聽譯文去認定吧
阿寶 102-09-23 07:44

之前因為吸食毒品與藥頭間的通聯被監聽而轉換成證據~後來我以證人身分要我指認當初是誰送毒品給我的~因為只有看相片我也不敢確定~跟警察盧了好久才叫我做一做尿驗一驗就回家了何必保護他門她們也都陳認有賣你了~但重點我是真的不敢確認~最後也將就筆錄做一做了~沒想到日後開庭時法官問我是不是那個人送要給我~我回說不確定~卻被法官以偽證罪起訴~事情發生快3年了~我沒毒品罪因為徹底戒掉了~可是去犯了更嚴重的偽證罪~請問我該怎麼辦?如何讓法官相信我沒說謊?請幫幫小弟~謝謝~感恩~

chen 102-09-12 09:16

各位律師們好 快兩年前 (還未到本票期限) 我表姊借款給一個男生 
(他們有短暫在一起過,但是錢這種事情當然要算清楚)
每次都有簽本票,也有借據


每次要他還錢 就是拖延 說謊 賴帳 
謊言從 
1.基本的會跟家人/朋友調來還
2.他有拿家裡的房屋去抵押換現金要還
3.什麼買中古車貸款然後會拿到現金 
4.有透過專業一條龍貸款公司 辦現金卡貸款要還

反正甚麼能想到的理由都用光了
到現在 手機關機完全聯絡不到人

算一算 從以前到現在他留在表姊這的本票正本共有12張 
總金額有60萬5千元 另有借據兩張 

他是獨子 家中爸媽名下有房子 不務正業  戶長為欠款人

表姐向法院提出本票裁定
目前對方提起抗告 內容大約為 之前跟表姊為男女朋友 所以借款  但是已經現金還清 因為當時為男女朋友所以並無要求將本票討回消滅 雖然欠款人有說是在何時還錢(日期跟表姊的車上)
但是沒有具體的證據
無記載詳細時間地點 事實上此欠款人無正當工作遊手好閒 所提出抗告之內容皆不符合事實
這樣的提出抗告是否會成立

那我們這邊該做什麼樣的動作取立保自身權益?

ps.若是這樣抗告成功 那是否每個欠款人都用同樣方式說有還錢就可以了


再請律師們專業解答協助
再次感謝

您好,

      1.本票裁定只會就本票"形式上"是否應記載事項都已記載完成(例如發票日、發票人、金額等等)為審酌,只要形式上應記載的都有記載,本票裁定就會核發。

      2.所以對方如果要提抗告,也只能就本票形式上如何不符要件去爭執,就本票背後的原因關係(例如已經還款等等)並不是本票裁定中法院審酌的事項,當然以此做為抗告事由基本上也會被駁回。如仍覺得不是很安心,就簡單寫份書狀表示對方抗告理由都是本票背後的原因關係,與本票裁定只審酌形式要件無關。

chen 102-09-12 10:12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本票裁定只會就本票"形式 ... (恕刪)

感謝劉律師的回答

若請劉律師代為擬稿回覆的書狀大約需要多少錢

謝謝您

1.本件對方提出的理由並非本票裁定所應審酌之事項,其抗告會遭到依法駁回。
2.依其書狀內容來看,對方並未委請律師來處理本案,自往不利之方向處理,只能造成案件拖延卻無以改變結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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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 102-09-05 17:46

請問朋友打離婚官司, 但朋友的太太因為我曾出庭證明她說謊, 她就在答辯狀說我是她先生的地下太太, 請問可以用這個來告她嗎?

 目前離婚訴訟一般都是不公開,不會有散佈問題,自無由構成犯罪。且你的身份只是證人,怎會知道未公開程序中之答辯狀內容?反而不免令人懷疑散佈者另有其人(即男方)。

豆漿 102-09-04 23:45

小弟今年發生機車互相碰撞車禍


我方:直行車

對方:轉彎車


發生經過:馬路上有黃色分向虛線,對方於對向車道橫跨黃色虛線切入至我方車道

我方剎車不及撞到對方側身車尾排氣管, 當時速約50

警方事故圖上,對方為轉彎車,我方為直行車,雙方都簽名蓋章

雙方都有受傷,當時附近並無監視器

調解多次都無法達成共識,並互相提告,已於昨日開庭偵訊完畢


1.
偵訊時,檢察官說以他經驗判斷,我方無過失的機率很高,並勸對方儘快達成達成和解,請問可信度高嗎?

2.
對方跟檢察官說謊早就已經完成轉彎停靠路邊,並且還說會帶證人作證,我該如何應對?

3.
檢察官說,從鑑定報告及事故照片上,並無法舉證對方是否已完成轉彎,或曾移動過車輛,

4.
若法官真的採信對方或證人說得已完成轉彎,是否對方就真的無過失

5.
車禍當時,我方皮肉傷,對方身上完全無外傷也未提及哪裡不舒服,卻於車禍隔日才去看中醫診所,說肩膀脫臼了~從車禍發生到他隔日就診超過了12小時,難道有人真的能忍脫臼忍到隔日才就診嗎?我是否能向法官或檢察官提出此疑問?

1.本件過失傷害案件雙方個別有無過失乙節,基本上還是得依車禍鑑定之結果來認定。若初判表或車禍鑑定部分涉有肇事因素者,則該方當事人一般是會被認為是有過失的。
2.過失傷害罪為結果犯,必須被害人有身體受傷之結果始能成立,故對其所提出之傷勢證明資料,您當然可以(也應該是要)提出質疑的,以免檢察官逕行採信其受傷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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