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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 101-10-19 09:02
妨害性自主 女方已提告 若已在開庭之前和解 且女方已原諒男方...那判下來就可以不用被關了嗎? 如果要罰可能會被罰易科罰金嗎?
如果是強制性交,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便和解幾乎還是要關。且一旦和解更可證明確有此事,故和解書是否提出或提出時機請三思,一旦提出之後即無退路。反之,如果是強制猥褻,因屬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和解有可能易科罰金緩刑。個人建議還是請律師評估或委請律師進行辯護,否則結論可能會跟你預期有嚴重落差。
101-10-13 15:05

您好: 家裏有我及哥哥弟弟三人,因為之前母親醫藥費看護費100多萬他兄弟二人皆不出,所以母親目前所住護理之家是哥哥所登記(否則他依然不出錢),但我每月匯款1/2金額給哥哥,日前護理家說哥哥10月9日起要求我若帶母親外出散心除假單外亦需打電話要哥哥同意才能帶母親外出,當時沒有即時錄音,今日再打電話錄音問護理之家是否只有10月10日那天要請示哥哥才能外出還是日後皆需請示哥哥,護理之家此次答稱並非哥哥授意而是一直以來有此規定要經登記人同意才能外出只是以前忘了告訴我,我可否控告護理之家及哥哥對母親妨害自由;感謝各位的幫忙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10-13 19:25

這個不會成立妨害自由,

建議請你哥哥出具同意書(同意由你帶出)給護理之家即可解決此一問題

非有必要不建議走法院

101-10-14 02:55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這個不會成立妨害自由,

建議請你哥哥出具同意書(同意由你帶出)給護理之家即可解 ... (恕刪)

您好:

經跟護理之家老闆求證是哥哥授意故意不讓我帶母親外出散心,想問母親本身也想外出散心,哥哥有權限制母親行動;感謝您的回答。

 

101-10-12 09:51

如果只是進入他人MSN帳號
觀看信件
沒有做出其他行為,例如:詐騙,與他的朋友聊天
是否只是構成妨害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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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0-12 10:03

律師

如果對方撤銷告訴

無故入侵電腦或相關設備罪還是會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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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朱 101-10-10 13:48

要看有沒有水溝要去哪查

鄰地雖有承水義務,然土地所有人設置屋簷或其他工作物,使雨水直注於相鄰之動產,則為妨害他人之權利,即使鄰地置不與較,亦屬妨害社會公益,自在限制之列」民法第777條立法理由參照對於自然流水高地所有人有排水權,低地所有人則有承水義務,亦即由高地自然流至之水,低地所有人,不得妨阻(民法第七七五條第一項)。 

高地所有人具有疏水權,亦即水流如因事變在低地阻塞,高地所有人得以自己之費用,為必要疏通之工事。但其費用之負擔,另有習慣者,從其習慣(民法第七七八條)。與此相對地,若非自然排水而為人工排水之情形,鄰地所有人原則上無承受義務。例如,土地因蓄水、排水、或引水所設之工作物、破潰、阻塞,致損害及於他人之土地,或有致損害之虞者,土地所有人應以自己之費用,為必要之修繕、疏通或預防。但其費用之負擔,另有習慣者,從其習慣(民法第七七六條)。

同樣地,土地所有人,不得設置屋簷,或其他工作物,使雨水直注於相鄰之動產民法第七七七條)。但?因應實際需要,設有例外規定。例如,高地所有人,因使浸水之地乾涸,或排泄家用,農工業用之水以至河渠或溝道,得使其水通過低地。但應擇於低地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於此情形,高地所有人,對於低地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民法第七七九條)。

土地所有人,因使其土地之水通過,得使用高地或低地所有人所設之工作物。但應按其受益之程度,負擔該工作物設置及保存之費用民法第七八○條)。 房子蓋得比鄰居低,結果雨水統統流到自家來,該怎麼辦呢。一下雨,因鄰房未做截水溝,雨水就會灌到我家庭院內就會淹水,有請他改善,但鄰房卻以採光罩沒超出地界為由不處理前屋主改建所造成,請問各位大大,在法律上有什麼約束力。如果跟她們打官司勝算會多少

鄰居的採光罩無集水槽,房屋雨水排水口直接排到馬路無水溝,流到我家庭院,造成庭院積水要怎麼辦?

嗯嗯 101-10-06 14:12
我16歲,有竊盜傷害前科。之前被安置了五年,出來後犯了傷害罪,進去少年觀護所沒幾天後出來保護管束
但是這次犯了殺人未遂!還有妨害自由(對方昏迷指數剩三)有可能宣布腦死(植物人)!!
因為對方欠錢!我去幫忙出氣,這樣我會關很久嗎?
感化教育嗎?
有可能安置嗎?
第一次開庭會不會就被收押呢?
刑法那些是怎麼判的呢?
有可能減輕嗎? 如果他變成植物人的話!那是殺人還是殺人未遂呢? 我16歲 是送感化還是什麼等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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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1-10-06 16:32

你犯的是重罪,不會適用少年調查程序,

少年法庭會移到地檢署以一般程序處理,依法判刑,不會用感化處遇

另可能先將你收容,也就是當庭收押的意思

嗯嗯 101-10-06 19:24

我16歲也要去地檢署?

那沒有少年保護法等等的嗎?

是直接判刑???

嗯嗯 101-10-06 19:29

如果我不去感化的話!!!!!!!!

那是去關哪裡呢?

少觀所嗎?還是???

低調 101-10-06 22:05
回覆 嗯嗯 的發言內容:

我16歲也要去地檢署?

那沒有少年保護法等等的嗎?

是直接判刑 ... (恕刪)

 直接判刑也好啦

乾脆建議判個死刑就好了

上述,講講而已

但判刑也滿輕的

你放心,不會有死刑,和無期徒刑

我也是混很兇耶!

但我也沒那麼狠過

當初有人動手打我,評我實力可以找人做掉他

但現在,還是用司法解決

現在還想有機會可以去司法界服務

最後,勸回頭是岸。

ally 101-10-04 08:45

本人目前被前男友有控告妨害自由(恐嚇及什麼危害生命自由)
起因是因為我不堪他毆打隔天離家
之後有到原告證人工作場所訴苦(當時只有我跟她及我現任男友)
其中有說到原告叫我去南部賣淫,及其中七年都是我一人獨自工作養他
還有原告一直恐嚇我說他認識黑道以致於我長期處於恐懼之下不敢逃跑
其中因一時氣憤就脫口而出
原告認識黑道,誰沒有?彰化就有啊!!花錢就有了

但重點來了-------原告證人知道我是清白的且他有聽到我被原告毆打的聲音。
去年把我說的話告知原告(而原告又是長期專研法律漏洞之人)
故而向我提告
期間他們一直都有密切聯絡,連官司審理期間也是,
所以我一直處於劣勢,縱使有再多証據也無法證明對我的清白
原告證人甚至推翻所有事實並顛倒事實把所有情勢利於原告
例如:將這句原告認識黑道,誰沒有?彰化就有啊!!花錢就有了改成原告認識黑道,誰沒有?彰化就有啊!!花錢就有了,妳叫原告小心點我會找人砍他之類說詞。

例二:原告證人曾在民國春天打電話被告-也就是我,並在電話內容告知我
原告要他去做証 他如需不從將砍斷原告証人及我與我男友手腳的話改成
原告證人對我說你欠原告之前請快還不攘我要去做証,不要連累他!然後我回答對他說你要做就去做,我不想管之類的話....
把所有事實改編成對我極為不利。我苦無證據可反駁又沒請律師幫忙出庭
所以接下來我該如何做??10/23就要審判<這其間我還有什麼可以力網狂瀾的方法??是否可以再寫陳述狀之類的給法官訴說冤屈呢??

對了!在證人庭時 證人有說出一句"上次開審理庭後原告有跟我說怎樣怎樣之類的話語"
證人庭前也是開審理題時)審判長就有囑咐我與原告不得與證人聯絡及騷饒證人
請大家幫幫我好嗎??我已經被原告浪費青春七年了。我真的不想我往後人生也毀在這種忘恩負義 寡情薄義之人手下了!!請各位大大幫幫我好嗎??
我已經走投無路了,真的也不想有前科!請大家幫幫我好嗎??

lee 101-10-03 15:50

您好:

於遊戲英雄聯盟上遇到玩家在聊天視窗辱罵

該頻道總共含我與當事人,五人可以觀看(為四位台灣人、一位大陸人)

情形如下:

某位玩家a(台灣人)先與玩家b(大陸人)吵架

接著玩家a(台灣人)怒掛網

並開始言語挑釁我與其他玩家

有如下對話

玩家a(台灣人):我嚇死

玩家a(台灣人):qq

玩家a(台灣人):一堆廢物

玩家a(台灣人):死大陸狗

玩家a(台灣人):法律你妹

玩家a(台灣人):拜託告我 我好怕

我:你是在罵我?

玩家a(台灣人):對呀

玩家a(台灣人):廢物

玩家a(台灣人):快告我

以上對話有照片

請問如果要提告的話

這是送公然侮辱誹謗還是妨害名譽??

另外

本身只是想給這樣的玩家一個教訓不要在網路上亂罵人

有沒有簡易的方法可以達到警告嚇阻的作用

台灣人臉都丟到國外去了...

幸均 101-09-29 00:21

我(29歲 無前科) 2012年9月8日 晚上,我和我老婆一家人在他家聚餐, 因為隔天我的母親要去慈濟的電腦相關課程進修,要向我借筆記型電腦,我與我母親相約在晚上 11點40分在我老婆家的一樓門口相等要交給我母親筆記型電腦 , 當時我和(我老婆 , 和的表哥1位 ,表弟2位 ,表妹2位 ) 同時離開 , 到1樓大庭門口時看見有一輛白色小廂型車位於我母親後方位置約一公尺,我母親是在機車上等待 , (因社區一樓路邊有一處可停一部汽車,但凹槽是規畫紅線),我母親便是熄火停在此處等我, 我告知我母親後方有車輛要停車請她稍往前移,就在她稍往前移之時後方白色小廂型車突然猛踩油門,以超乎平常停車速度衝向我母親,就在即將靠近之時才急踩煞車(速度之快在如此短距離之內緊急煞車都還有胎皮摩擦地面的煞車聲),我和在旁的我老婆和老婆表哥都嚇了一大跳 , 當時我很用力的拍了對方副駕駛座車窗,並生氣的罵了對方(x!!哩衝三小) , 對方約40多歲 , 也很生氣的下車 , 我老婆的表哥上前詢問他是怎麼開車的 ? 對方很兇的對我說 (ㄍㄢˋ!! 哩拍三小!! ) 當時我很生氣,開車這麼粗暴還差點撞到我媽媽,還這麼兇(當時他正在和我老婆的表哥理論,還是很凶) !! 我從我媽媽的位置過去一把抓住他的領口把他一直推往到後方警衛室牆壁 , 於是和對方開始發生拉扯…

拉扯過程中,我們雙方跌至社區門口的盆栽中,和機車停放區(造成一輛機車傾倒) , 我將對方押制在地 , 過程中 , 我們彼此對罵! ( 對方筆錄中記載我在拉扯中有說出 : 呼妳死 , 警察也針對此點提出質問,我是否有說此話? 筆錄中我有承認當時情緒激動,或許有說出類似詞語)

警察到達後我被我老婆的表哥和表弟拉開,警察了解事件後要求對方先將車輛移開違停區域,並要求到警察局製作筆錄酒測檢驗(對方無酒駕),全程錄影錄音,錄影中我情緒激動,想找對方理論,警察認為我不適合製作筆錄要求先回家休息明天在通知我製作筆錄

隔天下班接到警察電話,警察先生讓我看完所有影像紀錄(社區門口監視三個角度,警察到場後所拍攝的影片)而後製作筆錄 , 警察先生告訴我對方要對我提出傷害妨害自由告訴,他已經去驗傷了, 我問:妨害自由是哪裡來的? 警察:他說妳拿刀子壓著他的右眼說要讓他死 , 而且一直攻擊她的頭部 , 我非常確定我們是拉扯,我完全沒有揮拳動作,更沒拿刀押制他,(對方驗傷單:手軸,膝部,胸部,挫傷)

後來警察說:可是對方撿到妳的鑰匙圈上面有一把瑞士工具刀(含刀面,十字螺絲起子,一字螺絲起子,開罐器,措刀…這種) 我說:這是我的鑰匙沒錯,但我並沒有拿他壓制傷害對方 , 警察說:那你要對檢察官解釋 ,我問警察,是你自己撿得嗎? 警察說: 對方把鑰匙圈給他時就是全開的狀態(四項工具,那是單手無法展開的工具,需用指甲扳開,但對方說我一手壓制他,一手拿刀出來押他)

對方又說他口袋裡有五萬塊不見了, 他並沒有說是我拿的

現場狀況就此為止.

以上:全有錄影存證,我已盡我所能客觀陳訴 , 是我犯的錯,我一定承擔,
對方損失我一定負責!!

我有幾個疑問:
1.對方說我打他頭部,但他的驗傷單上只有手部腳部胸部挫傷 , (拉扯過程中我們雙方跌入社區盆栽我也有手足部挫傷及刮傷,我們都有驗傷單) ,我知道我自己先動手一定不對,但對方這樣的駕駛方式威脅到我母親的生命安全就沒關係嗎?
2.對方說我拿刀押他,但監視錄影器和現場(我 我媽媽 我老婆 我老婆的表哥 我老婆的兩位弟弟 我老婆的兩位妹妹 和現場的社區警衛都可以證明我沒拿刀押他),拿刀押人這麼過分的事我真的也做不出來!!
3.他說他在現場掉了5萬塊要給他兒子繳學費,但現場監視器包含在場警察10多個人沒有人看到,監視器也沒看到,那是要我賠償嗎?
4.我是個裝潢學徒,賺沒多少錢,只要證明是我錯的我一定負責,借錢,分期付款都可以接受和解,但她說我拿刀押他和她掉五萬塊這無須有的罪名我無法接受

5.她說我拿刀押他,又攻擊他頭部,還掉了五萬塊...但我真的沒有這樣做(三部攝影機有拍到拉扯開始時我手上並沒有任何東西,但有幾十秒的時間我們雙方跌入盆栽中都不在畫面裡,對方的驗傷單中更沒有頭部傷害),我該如何跟檢察官解釋?

感謝專業的各位律師幫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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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彥 101-09-28 19:57
我被污賴!我的部落格寫出系上同學和教授做的醜事,被校內學生投訴教育部。
教育部發出公文要求學校和系上調查,但那個教授捏造一些莫須有的事情說是我有問題。
現在被我知道了(本來被系上共同隱瞞),我可以告什麼?

他不是辱罵,但是捏造一些莫須有的事,我根本沒找過他。
偽造文書嗎,追溯期多久(知道半年了)?因為他做不實敘述回報效內調查。
或告妨害名譽嗎?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28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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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魚哥 101-09-28 10:04
日前因為售票系統出問題導致我多買了四張4500元的門票.多出來的票我有在論譠要讓票.也留下我的手機電話.就在退票日期即將截止的時候.有一個自稱幫很多藝人朋友做彩妝造型的女生自動打電話跟我聯絡說他想要那四張票.但要跟我以物易物.我說以物易物沒辦法.我要的是現金.他又說不然他要開支票給我.但支票我又怕他會跳票.所以要他先提供支票帳號給我.我要先跟銀行照會一下他的往來紀錄.他又說他現在人在外縣市工作支票沒帶在身上.一直要跟我用東西換門票.一直說他幫人家化一次妝就是4.5萬在收的.每個月出入金額都幾十萬塊.但因為別人開給他的票都拖很久3.~6個月的票期.叫我不用擔心我會吃虧還一直說我拿到的東西絕對會比門票的錢還超值.我還是堅持說如果沒辦法給我現金的話我還是要支票.他說他演唱會當天會兩樣都帶去讓我自己選擇要東西還是要開票.結果我去的時候他就拿了一堆東西出來.都是SPA ORIGINAL+ DEAD SEA這個品牌的保養品.全沒中標也沒製造日期有效期限.外包裝看起來又很舊看起來就像過期品.有一個還有拆封了但他跟我說都是全新的.因為時間太趕還來不及印上日期.他給了我一瓶乳液標價9780(標籤還貼了好幾層上去)跟一瓶化妝水標價7980.另外還有一個harrods的小皮件也不是真皮的他的標籤就貼了3980.他說很多藝人朋友都用這個.我拿到絕對物超所值.我當下真的不知道我拿那些東西要幹嘛.對他來說可能很有用但對我來說就像一堆廢物一樣.完全沒用處.我當下就說你開票給我好了.他又說他沒帶而且他票剩沒幾張最近也都要用到票.申請的話需要一個月的時間.他說開票對我比較不好.因為他票期都開很久.他的兩家店剛開幕需要大量資金週轉要我不要增加他的負擔.如果開票的話他會很有壓力.我就說不然你可以分幾期開票給我他不開就是不開.後來我提出要求要他簽一張本票給我他也不要.我就跟他說兩個選擇給他.一個是開票一個是每個月固定匯3000塊給我.他說我不要這樣子增加他的負擔.我真的很傻眼.我也體諒他一下子要拿出18000可能有點困難所以才讓他分期.這樣他也無法接受.就只是要我拿那些沒有用的東西跟我換四張門票.他有拿他的名片給我.寫得密密麻麻的什麼在法國巴黎留學回來還有曾得過什麼國際大獎.曾被各大報專訪及主寫美容專欄寫得好像有那麼一回事.他叫林璉珊.我昨天還有打給他問他要開票還是要匯款.他又跟我說了一堆廢話.我說我收到你的票或錢之後會把東西寄回去還他放在我這也沒用.他又說他公司目前正在遷移有可能會收不到.反正我提出來的要求他沒有一樣可以接受的.總是一堆藉口理由.我現在想問的是我的錢拿得回來嗎?報警的話警方可以幫我處理嗎?18000是我要辛苦工作一個月的薪水.有人可以幫幫我嗎? 以上是我在知識+發問的.我後來用他給我的名片查了他的查編發現跟本查無資料.電話也都停用不然就空號再不然就是有人接對方卻說我打錯了.我也抱著遇上詐騙集團的心態花錢消災自認倒霉了.但這幾天台北市的警察局打電話給我說對方要對我提出妨害名譽的告訴.我真的很傻眼.本來都聯絡不到人的現在卻要對我提出告訴.我跟警察說他電話都打不通不是詐騙集是什麼.警察也說他的電話打不通.我真的不知他是瘋了還是頭殼有去撞到.居然還有臉對我提告.我覺得我罵他詐騙集團真的剛好而已.我想問的是我罵他詐騙集團而且全家都是(因為交易當天他帶了他媽他二姐他女兒)這樣這個告訴會成立嗎?如果不成立的話我可以對他提出誣告及對他追討我損失的錢及精神賠償嗎?文有點長希望熱心的律師先生能幫幫我.謝謝^^ TO:蕭律師

我是在家裡用手機電話給他時說的.在論譠上也有以私訊跟他說.但我有發一篇我的遭遇請網友要小心被詐騙文中有提到他但幾小時後該篇文章就被管理員刪除了.這樣會怎樣嗎?感恩~謝謝你的回答!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28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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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魚哥 101-09-28 13:54

 TO:蕭律師

我是在家裡用手機電話給他時說的.在論譠上也有以私訊跟他說.但我有發一篇我的遭遇請網友要小心被詐騙文中有提到他但幾小時後該篇文章就被管理員刪除了.這樣會怎樣嗎?感恩~謝謝你的回答!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28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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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101-09-26 13:13
請問妨害名譽的案子 如果到上法庭的階段 是由原告出庭還是檢察官出庭?
刑事案件沒有原告 只有公訴人及告訴人 如果到法院審判由檢察官為當事人一方 告訴人等於是利害關係人 經過審判長許可也可以發表意見
小呆 101-09-25 12:12
我的案子已下說明: 有一天朋友跟我說他租了一間房子,請我去修理電方面的問題,結果過沒幾天就被通知去警察局做筆錄,在警局是被屋主提告以侵入他人住宅跟毀損提告,收到檢察官傳票卻是以妨害自由等案偵查,在警局的時候警察告知我朋友沒有跟屋主承租房子,因為要開庭不知道怎麼辦,朋友又連絡不上,請問我該怎麼解決??很擔心這樣我會不會有事啊????? p.s 1.朋友確實是告訴我他租了一間房子 2.我是看著朋友拿鑰匙開門進去的,所以就沒多問了
請你的朋友出面,請他證明你說的內容,然後表示你不知道你的朋友沒有進入該房屋的權利,因此你的行為並沒有構成侵入住居的故意要件。
低調 101-09-24 22:25

有人故意檔車,然後拿棍棒下來,我直覺反應就是踩油門,把他撞傷,我這樣會被關嗎

可是他先妨害自由耶,加上恐嚇使我身心嚇到,如果對方提告,我會有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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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祥泰 101-09-24 17:01
請問小弟因為妨害名譽被告 已做完筆錄 這禮拜要開偵查庭 除了我這個被告出庭之外 原告也會出庭嗎? 謝謝回答
刑事案件沒有原告 只可能有告訴人 至於告訴人當天是否出庭 還是要看檢察官偵辦的手法 是否覺得有將告訴人及被告分別訊問的必要 你可以報到時看一下報到單就知道了
小米 101-09-22 13:24

請問在網路上說如果怕被某某商家騙錢就不要去消費,這樣算妨害名譽還是侮辱嗎?

01 101-09-21 09:36
目前收到的刑事裁定為以下2裁判:判決確定日期為101.01.05:1.詐欺減為有期4月,2.詐欺有期6月,3.恐嚇減為有期1月15日,4.誣告減為有期2月。以及判決確定日期為99.11.15(此案已繳完罰金):5.國家安全法有期4月,6.國家安全法有期4月。以上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一年6月。已於101.06.01入監執行。

被告在100.03.24犯酒駕,是在其入監執行後才全數繳內罰金,判決內容為以下:判決確定日期為100.07.21:1.公共危險有期6月,2.違背安全駕駛罰金7萬易服勞役70日,3.妨害公務拘役40日,妨害公務拘役20日,應執行拘役50日。

想請問的是,酒駕這條是否能和上面定執行刑的一起聲請定執行刑呢?

 一、只要在判決「確定前」犯數罪,就符合刑法第50條數罪併罰之要件,依據刑法第53、54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可請求檢察官向最後為判決之法院聲請定執行刑。

二、依文中所述,數個犯罪行為應皆為判決確定前所犯之數罪,就算其中一罪已經繳完罰金,還是可請求檢察官向最後判決之法院裁定應執行刑,併合執行。

小小 101-09-19 12:00
請問妨害性自主的案件 女方15歲 男方已成年 女方已懷孕6個月男方有意要負責 但女方已去備案 後女方想撤回備案警方不給撤回 如果要上法院去講 公訴罪一樣會拿到三聯單嗎? 女方願意原諒男方 但不一定要結婚才給撤回吧!
這是非告訴乃論之罪,即便告訴人事後表示要撤回告訴,案件仍會依程序進行。既然女方已經提告,如今只能利用和解(含女方父母),以減輕責任,否則這是重罪,一有不慎,恐需坐牢。
李先生 101-09-18 10:39
請問告訴乃論的案件(例如妨害名譽) 檢察官如果看過被告筆錄後決定不起訴 會寄給被告不起訴通知書嗎? 謝謝~!!!
如果是偵字案還是需要以不起訴處分結案 如果他字案可以直接簽結 不會製作不起訴書
陳小益 101-09-17 22:43

電腦被別人複製檔案到隨身碟!
裡面包含個人資料,個人照片等一些私密的檔案、文件及照片...!

提告五項~檢察官只說只有一樣提告的成
分別提告竊盜罪】【侵占罪】【妨害祕密罪】【侵犯個人隱私權】【破壞電磁紀錄罪】

檢察官說【妨礙電腦使用罪】...!!(我沒提告到的部分)

檢察官也說這樣告不成妨礙秘密罪!

但(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
他的確竊取資料並有窺視內容~
為何檢察官會說這樣告不成妨礙秘密罪 !?

在就竊盜罪來講...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220條有講~電磁紀錄等同文書...!!
竊取文書等資料~不就等於竊盜!?

〈最後在請教律師到哪裡可以查詢到相關案例判決,怎麼去查詢,讓我可以提供相關案例判決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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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益 101-09-19 00:19

感謝陳律師撥空回答!!

(假設的問題)那倘若別人將我的文書資料偷印一份帶走~這樣亦也不能以竊盜提起告訴!?

那如果是這樣應用什麼提起告訴!?

妨礙秘密罪~我該如何主張對照的確構成妨礙秘密罪!?

及哪裡可以查詢到相關案例判決,怎麼去查詢,讓我可以提供相關案例判決

 

陳小益 101-09-19 16:27

還有就是~檢察官最後如果以妨礙電腦使用罪起訴後

可以在地方法院依我照有利的地方在追加起訴嗎?


 

 

souie24 101-09-15 11:25

     1. 請問我因工作效率上的需要,更改了公司的程式,但有出錯,造成資方成本上的增加, 因我有向勞檢所申訴公司違反勞基法,現在他雇用了法律顧問,要向我提出偽造文書或者是妨害電腦使用罪,我該怎麼辦,如果我有和解上的誠意而他不領情,怎麼辦。

      2.某天我誤認了我的上、下班卡片沒打到卡,於是我自行寫入上班時間(因為以為當天下班有打卡,所以下班時間沒寫入),後來被老闆叫了去,說我簽的該天是颱風假,要我作解釋,後來經過確認,才知我搞錯,而旁邊也有法律雇問協助資方準備資遣我,當我提出索取資遣證明書時,老闆當然是非常不高興,資遣費也給的很不甘願。但我擔心的是我卡片的誤植時間是有何法律責任,因為誤植之日並未給薪,已經構成刑法上第211條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偽造文書)嗎?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9-16 00:13

依你陳述的兩個事件都不會成立偽造文書罪,這個罪不是這樣使用的,

但你擅自修改公司電腦程式,可能會成立妨害電腦相關罪名

小鬼 101-09-15 11:09

請問一下,律師
我接收到
台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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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號案由  孝股    101年度他字第631號   妨害性自主罪  案件

應到日期  中華民國101年9月25日下午3時30分

應到處所  南投縣南投市中心陸757號
由本署法警室指引至第  偵查室/詢問室

這樣怎樣處理
我有做了不該做的事情 對國中男生 我承認  但是這樣要怎樣處理?

林智群 (klaw) 101-09-16 00:15

未滿14歲以下少年少女做猥褻行為,最少判6各月,最多是5年,

如果你是老師的話,是很可能被判重刑的

阿偉 101-09-08 01:48

今年4月多.我接獲通知到警察局作筆錄~ 原因 妨害性自主. 那是去年的事情 去年2.3月跟我姪女的同學交往 後來因為他行為上及生活上都亂七八糟.常翹課逃學.有時搞失蹤.他家人還跟我要人!否則告我誘拐未成年!我身份是職業軍人.不想惹上麻煩.跟他提分手....從那之後就比較少聯絡了.但在今年4月就被通知去做筆錄.也通知我的部隊長官有這種事情 5.6月就去花蓮軍事法庭開偵查庭! 才開1次就偵查終結~接著就兩次準備程序 也聲請傳喚我姪女了解案情. ...起訴書收到 裡面說 1.那女生知道我房間的擺設位子圖 2.他去驗傷處女模破了 3.還有中午在房間有無發生性關係 等待證事項

 

 1我是承認因為它有來過我家 有睡我房間2.3次 不過因為我媽管很嚴 所以我沒跟他一起睡 我睡客廳 只有一次有跟她睡過 那時他跟她朋友第一次來我家我跟她也沒怎樣 2 他處女膜破 我根本沒跟他有性行為 (他跟我在一起之前就跟我村莊的男生發生過關係.也睡那男生家 那時我並不知情 他也隱瞞我 沒老實跟我 是到警察局才知道他跟她有過 ) 3她那時住我姪女家.那天中午確實有叫他來陪我.他來我房間 就只有親親抱抱那種情侶在一起的感覺 根本沒發生過性關係 也才待一下下就出門去打網咖 那時我姪女也知道 <這是我下次要去開庭的說詞 > 還沒跟法定辯護人談過

請問律師們 我還有什麼要注意的或說詞能證明我的清白 請律師們給我ㄧ些些建議 = = 我真的很無緣遇到這件事 她家人擺明要吃定我...

 你的案件如果遇到恐龍檢察官及法官,被判有罪的機會還是蠻高的。

你需要提出答辯狀,說明對方提的證據均不足以證明你有罪的說詞,然後主張無罪推定原則及法院實務的判決等作為你答辯的輔助理由,以降低你被判有罪的機率。

阿偉 101-09-12 17:23

 請問律師 答辯狀要怎麼寫 請律師寫打辯狀的費用大概多少?

耀揚 101-09-05 22:16

我今年3月15日向房東承租一間大4房的房子,表弟與堂弟也一同居住,後來房子漸漸出現漏水璧癌等問題,屢次告知房東,房東都只說會請人來看,直到7月我受不了房東的處理方式,我便於7月底寄出存證信函限期房東修繕,沒想到他竟反咬我將房子轉租出借他人,說我違約要我立即搬家,那我想問他這樣做合法嗎?一開始承租時我就有說堂弟與表弟會一起同住,房東現在說我沒告知他,那我想問所謂的"他人"定義是什麼?堂弟跟表弟是算"他人"嗎?

還有8月初房東利用說要看房子漏水璧癌等問題時,拿相機偷拍我們家裡所有成員,再以這些照片當證據告我將房子轉租出借他人,那他偷拍的行為有構成犯罪嗎?是妨害祕密罪還是侵犯肖像權?

黃國城 (Jerry) 101-09-06 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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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首先要先看妳們簽訂的租賃契約裡是否有禁止轉租的約定,以及若有,違反的效果。原則上民法只禁止全部轉租,所以您與您堂弟、表弟一起住,因您自身也有居住房子內,所以不會違反民法規定,仍要看租賃契約的約定,並不是如房東所說違約就要搬家。

      2.就算確實違反了轉租的約定,但是房屋漏水房東未修好的話,仍然可以主張民法物之瑕疵,請求因此造成的損害賠償

      3.原則上擅自拿相機偷拍家裡成員並不是刑事上的妨害秘密罪,最多就是侵害肖像權。但是這部分須要去證明因此受到的損害。加上對方拍照是為了當作證據,很難認為有侵害肖像權。

耀揚 101-09-06 22:39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首先要先看妳們簽訂的租賃 ... (恕刪)

您好,

     我剛看了合約,上面寫著"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全部或一部轉租.出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屋"那這樣我有違約嗎?

 

 

租賃契約內並未明文限制轉租行為,您仍可將房屋轉租出去。縱使租賃契約明文禁止轉租,您讓堂弟與表弟一同居住,如並未另外簽訂租賃契約,堂弟與表弟即為同居人身分,故不屬於轉租房東便無理由終止租約。 由於妨害秘密罪保障客體為非公開活動,房東查看房屋漏水,係合法進入您家中,雖然房東趁機拍攝您家中所有成員,但此時家中成員應不屬於非公開活動,故基本上不會成立妨害秘密罪。至於肖像權係保護對於自己人像使用之控制權利,若房東是為了蒐集證據用途,而非營利目的或是無故散布,原則上並不會侵害肖像權。

(參照民法第443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陳阿良 101-09-05 20:30
我想要請問的是 我自己的個人案例 想要了解如何讓自己有心理準備自己的罪行判多重。

在案發前,我與同事在海產店喝酒,當時喝了有10分醉意了!
再無意識狀況下,闖了一個大禍(都經由派出所員警所敘訴我犯的做)
攀爬別人的房屋,然後拔人家的紗窗意圖進入,女方大聲吶喊並且報警,我在攀爬過程中,有掉一只拖鞋及皮夾!隨即我又攀爬到隔壁棟,亂按別人的門鈴,之後要跑回自己的住屋處,大呼睡覺!直到警方來打開我的們將我逮捕,但是此過程有與警方發生抵抗衝突!導致我和員警重樓梯上摔下!之後到派出所還在那裡胡亂瞎吼,並且踹了警方的肚子(此過程本人我一點意思都沒有),直到我酒醒後,發現我全身也都是傷口!頭也有傷口!是在樓梯上摔下所大量流的血,後來經過五小時後的酒測值0.50,並且做筆錄法辦,但是案發過程由於我整個人事我無意識狀態下
之後送去總局呆上了數幾個小時後,做完指紋以及簡略的口供,就把我送去地檢署了,隨後地檢署司法官詢問我那些過程,我也是回答完全沒印象,也完全的屬實回答,隨後司法官對我說罪名〔妨害公務、傷害罪、非法侵入、妨害自由〕等罪名起訴,然後交保金3萬元整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以上我所說的話完全屬實,之後再上法院的時候
法官會如何判定罪名?
如果我沒有錢可以請律師該怎麼辦?
麻煩智者的回答,十萬火急 感謝您

補充一點,我完全沒有前科
因為這次喝酒誤事

 

攀爬別人的房屋,然後拔人家的紗窗意圖進入與攀爬到隔壁棟的行為,可能會成立侵入住居罪。 與警方發生抵抗衝突的行為,可能同時成立普通傷害罪、施強暴脅迫妨害公務罪,由於是一行為成立兩罪名,基本上論以刑度較重之普通傷害罪。 侵入住居罪和普通傷害罪分別為不同兩行為所致,兩罪原則上會一起併行處罰。 雖然您在酒醉的情狀下做出上述行為,但酒醉狀態是您自行飲酒過量所導致的,故並不會因為行為時辨識能力降低而減輕您的刑事責任。另外您無前科,如能表示自己願意改過,法院可能會從輕量刑。 由於您涉嫌的犯罪並非最輕本刑三年有期徒刑以上之重罪,因此並無公設辯護人協助辯護。若您的資力不足,可以洽詢法律扶助基金會,請求律師協助辯護。

(參照刑法第19、50、55、135、277、306條;刑事訴訟法第31條;法律扶助基金會網站http://www.laf.org.tw/tw/index.php)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黃倍惟 101-09-03 01:03
律師您好, 半年前我和我室友在大學生宿舍吵架,我們是四個人的學生宿舍,當時我和A在吵架時只有令一個室友B在寢室.他在我出國前跟警察提告妨害名譽~還說他有錄音!ˋ我想問妨害名ˇ欲或是毀謗罪是不是只有在多人或是公共場合 才算成立~像是在封閉的學生宿舍房間內也算成立嗎? 我現在人在國外至少也要呆上八九個月,然後他堅持要提告我不給我認和和解的機會,感覺他很有準備的~我很徬徨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所謂公然是指足使不特定人或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而言,您們當時情境,是否符合公然狀態,是有很有疑義. 二.對方提告是他的權利,但能否告得成仍有問題,即便對方提告了,也可以在程序中和解,讓對方撤回告訴,以終結本案.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L 101-08-29 22:02

之前去職業受訓5.5個月,要結訓時辦謝師宴(辦三桌 是包廂)後期s男同學假借敬酒名義s自己一人主動來到我們這桌 當時我們這桌原七人剩三人在 我們這桌都聽的到的聲音 對我說"你又可以跟t在一起了!!!" 當晚是t也錄取進同一間公司 ( t自己應徵 但t會是外部我在內部)第一時刻發愣 s講完後就杵在原地 一臉看我有何話好說 我覺得受辱 發愣完後覺得對這個人沒啥好說 就離開座位也離開包箱和其他人講話(ps t當時還是婚姻關係 我們曾經交往約一個月 也從未發生性關係分手三四個月但七人小組聚餐唱歌還是常一群人出去)而也沒打算交往呀

問題一:(1)如果我當場質問它你這話是什麼意思?! 或是對他說(2)"有同學說 你追不到我 你得不到我就毀了我" (3)都沒人要跟你在一起呀?!(1)(2)(3)請問會有何法律後果嗎? 畢竟 對方這種行為不是一二次了 之前更嚴重 T除了全班都聽的到; 還是會覺得提告走法院要等很久,還是對自己名譽損害比較久

問題二;這樣能直接報警嗎?...讓我比較不能判斷 是s這次是我們這桌都聽到還不是全班 我們這桌冏樣 有算犯法嗎 ? 如果有有哪些罪名?妨害名譽&公然侮辱算嗎 ? 如果只有人證呢.....還是要有錄音比較確認 再煩請回答..謝謝!

vivityo 101-08-24 22:47

我之前因對一名中國籍女子提告,造成她刑事被判刑,民事也判賠,取得身份證的時間延期. 之後她即開始對我亂告一通,檢察官傳票都沒有寄給我,也沒有傳我到庭,我連自己被她告的事,都是收到不起訴書時才知道.內容包含妨害名譽,恐嚇,誣告等,不起訴原因有:不符合犯罪要件,查無證據,顯不實在等.我已經收到五次這樣的不起訴書了!

她捏造的內容都很莫名其妙,譬如她說我打電話對她侮辱就是侮辱罪等(根本無此事).我查過最高法院44年台上字第653號,發現她提告的內容雖是虛構,但因為並不會使我受到刑事處分的危險,好像我也無法告她誣告的樣子.但是我有考公職的打算,我有這麼多被她告的記錄,雖然不起訴,但感覺很不好,已經給我清白的人生留下不名譽訴訟記錄.如果告她誣告也告不成的話,就刑民事方面,有什麼方法可以制裁她嗎?

1.刑事部分可以考慮誣告罪跟強制罪 2. 民事可以請求侵權損害賠償 不過這種情形司法實務上不容易成立就是

林智群 (klaw) 101-08-28 00:38

對方的行為應該已經構成誣告了,浪費司法資源,建議可以提告,不管有沒有成立,起碼讓對方知道你不是息事寧人的人,這樣的話也許反倒可以嚇阻對方

may 101-08-24 20:27

請問律師 有一位有殺人等許多前科的82歲老人在許多人面前誹謗我朋友的名譽 說她亂交男朋友是個不正經的女人 因此導致男友和她分手造成經濟上有一些損失 此老人當那位被妨害名譽的阿姨面前不認有在其他男是面前說過 並且把這過錯推到我這調和的人身上說我是自導自演 請問告這種人能使他受罰嗎 我知道80以尚有刑責減免 是不是他以老賣老就莫奈他何啊?

李先生 101-08-24 15:17
請問律師我因為妨害名譽被告(網路上雞毛蒜皮的留言) 筆錄做完已送件 檢察官有可能不開偵查庭直接不起訴處分嗎? 謝謝
如果檢察官覺得犯罪事實明確 或是根本查無犯罪 是可能不傳喚直接起訴或不起訴處分
獅子 101-08-16 10:11

事由:
朋友前幾日在ptt的笨版看到一篇文章
底下滿是噓文且嘲笑作者的推文
因為好笑也回應了「根本智障」四個字 (無指明道姓且在一堆嘲笑的推文中)
結果沒多久就收到作者寄信來要求道歉的私信,說如果不道歉他就要提告
文章內容還寫說我朋友亂罵人,他才是智障吧?!而且一點家教都沒有、幼稚園沒畢業等等
然後過了三五分鐘後對方又寄信過來,說我朋友不道歉、態度惡劣之類的,他準備要去提告
我朋友當下其實已經在打信了,不過朋友以為他一開始是在開玩笑,所以回的並沒有很正經
他回說:「我並沒有亂罵人,事出必有因,因為這篇文章很蠢所以我留言說智障,更何況文章都從問版被轉到笨版還不蠢嗎,不過你都回去把po文改過了,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你不要這麼生氣啦」
然後沒多久對方就回信說已經把我朋友的ip跟信件全印了下來,叫我朋友去跟檢座說明
下一秒就傳了報案三聯單的e化案號與案由:妨害名譽(公然侮辱網路加重毀謗)
叫我朋友主動去向警察局報到


請問:對方這樣告的成嗎??我朋友是否要主動去警察局說明還是等通知就好??對方寄過來的信寫名了「你才是智障、沒家教與幼稚園沒畢業」這樣可以反告他嗎??

 

由於不特定多數人得對ptt笨版的推文共見共聞,符合公然的要件;而打字評論「根本智障」,就該文字而言,係以輕蔑言語貶低他人名譽之行為,如果有針對特定對象(要看上下文),基本上會成立公然侮辱罪。但一般推文原則上係針對原文進行回應,所以是可能認為是針對原文發表者所為之侮辱。 依您的敘述,推文指涉對方「根本智障」應非散布對方確實是智能障礙的事實,而是以侮辱的口吻進行辱罵,因此基本上不成立加重誹謗罪。 對方雖然也使用輕蔑言語,但私下用信件表達侮辱內容,並未使不特定多數人得共見共聞,因此尚未符合公然之要件,原則上不成立犯罪;但如果公開PO出,就可能涉嫌。 如警方開始犯罪偵查程序,等候書面通知訊問即可,基本上並不需主動前往說明。

(參照刑法第309、310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101-08-14 18:34

我是被告  是妨害秘密 在偵查庭法官問我有沒有意願和解 我說有 過沒多久寄來一封請雙方去調解委員會調解的公文 結果對方打來說我匯錢給他 他就撤告不用去調解委員會 我就匯款過去了 過了四個月法院寄來公文說不起訴 我打去問書記官是因為對方撤告才不起訴的嗎 書記官說對方沒有撤告 是直接判不起訴的 這樣我能跟對方要回來嗎? 還是可以告他詐欺之類的呢? 打擾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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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對方並無撤回妨害秘密罪告訴,但檢察官之所以作不起訴處分的考量原因,很可能因您支付和解金而認為犯罪後態度良好或給與被害人賠償。若是如此,基本上對方受領和解金並非詐欺行為,因此您可能無法請求返還和解金。而且您是出自給付和解金的意思才給的,對方受領也沒有不法所得的問題,所以在民事上也比較沒有立場要回來的。

(參照刑事訴訟法第253條;刑法第57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101-08-15 18:20
回覆 廖修譽律師 的發言內容:

雖然對方並無撤回妨害秘密罪告訴,但檢察官之所以作不起訴處分的考量原因,很可能因您支付和解金而認 ... (恕刪)

 

他拿了錢沒和解沒撤告

書記官說也沒記錄到我們有和解

判決書是寫說證據不足不起訴

這樣我還是沒立場要回來嗎

謝謝你詳細的解說

101-08-15 18:23

請問能用 "債務不履行"  向他討回嗎

vivityo 101-08-11 22:54

民事損害賠償訴訟,被告答辯狀上把我說的很難聽,說我設計她犯罪,惡人先告狀,買兇殺她全家,還說我騷擾她整棟大樓(全非事實且與訴訟內容無關),還把我和我男友等不相干的事寫在答辯狀上說我人格有問題等.被告民事答辯狀只有寄給法院和我,能夠提告妨害名譽嗎?

 1.民事案件典型就是講對方的不對

    所以常常會出現很多跟本案沒有直接關係的主張或證據資料

    如果只是在書狀內主張

    並非屬於公然的方式為之

    要構成妨礙名譽有點難度

 2.至於如果是開庭還是持續這樣主張

    是可以試看看主張侵害名譽

    畢竟開庭屬於公開審理

    確實有可能使不特定人聽聞

 3.以上僅是個人淺薄法律意見

       

vivityo 101-08-08 10:31

一名中國籍女子數次撥打電話至我的手機及公司,在我的手機留言恐嚇數十次,也向我的同事說要讓我失去工作,要找黑道來打人. 我去派出所報案時,警察告訴我,沒有錄音到的告不成,所以恐嚇部分我只有提告她留言在我的手機部分.後來因為她也有涉及妨害名譽,我的同事出庭時,卻做證只記得她有恐嚇,妨害名譽的部分則輕描淡寫. 結果檢察官起訴她在我的手機留言恐嚇的部分,妨害名譽的部分不起訴. 她向我的同事說要讓我失去工作,要找黑道打人的部分,因為我一開始以為沒有錄音告不成,所以沒有寫在訴狀裡,證人雖然在偵查庭上都說她恐嚇,但檢察官沒有起訴她這部分.

後來我以偵查庭的錄音光碟和證人筆錄,以及我和同事的通話錄音證據,對她刑事未被起訴的恐嚇部分提起獨立的民事求償,她先在答辯狀全盤否認,第一次辯論庭卻承認有說過那些話,第二次辯論庭又翻供不承認,法官要求她回家聽光碟,第三次辯論庭她又改口承認,一審判決我勝訴.結果她收到判決書後,提起上訴,又全盤否認. 請問,被告忽而承認,忽而否認,我在二審要如何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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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其實對方有承認過,在民事法上的概念叫做「自認」,這對您是非常有利的,等於說您不需要舉證就可以主張。如果對方在二審又否認她有講過那些話,則是「撤銷自認」,換對方必須提出證據證明她確實沒有講過那些話,以撤銷掉先前的自認。所以您只要緊咬對方在一審已經自認過,要對方舉證撤銷自認即可。

李先生 101-08-07 09:35
請問我因為妨害名譽被告 如果法院要開庭的話(不是檢察官的偵查庭) 是在原告所在地法院還是被告所在地法院開庭? 謝謝
看是哪個地檢署偵辦 原則上會像該相對應法院起訴 如高雄地檢署起訴是向高雄地院起訴
ㄚ翔 101-08-06 19:28

事情經過如下
http://truth.bahamut.com.tw/s01/201207/f1f534de8a1640fd12d39b5d37b58f6d.PNG

圖中順序由左至右
該名玩家 煉鐵衣#3911 觸犯我們語音群禁止事項
先在語音群打字詢問
也有許多玩家也跟他提醒 [這裡不能做任何交易]
該玩家這時打字自己也爆了兩句粗口反罵我們語音管理員 :***** 是在凶三小
管理員在未點名狀態之下也對他粗口相向 (一切的一切都是從他上述兩句後開始)
該玩家只把管理員粗口過程錄下
卻沒錄自己粗口兩句話: ***** 是在凶三小
事後幾天該玩家把管理員粗口語音檔放置Youtube

語音位置: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8Mr3njm7A4&feature=player_embedded


並且兩名對語音管理員提告

昨日上傳一張
http://truth.bahamut.com.tw/s01/201208/6166aab779b95d4bc8f7478a0c9470e2.PNG







無聊查了一下

刑法第310條:妨害名譽[告訴乃論]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我也是是RC語音會員之一

看到 三聯單受理原因為:妨害名譽

不清楚是 該白目玩家在妨害他人名譽 還是什麼?

由於不懂法律又替管理員抱不平只好來知識發問

請問整段流程下來

白目玩家 與 兩位管理員 各有什麼處分 及 觸犯法律之處?

請求法律專家解答

李先生 101-08-06 17:06
請問律師被告妨害名譽 是很雞毛蒜皮的那種網路留言被告 做完筆錄檢察官要開偵查庭 我該如何因應 才不會留下前科 也不會賠掉錢財? 謝謝 感激!
林智群 (klaw) 101-08-08 23:57
如果你沒有前科的話,可以爭取緩刑,這樣的小案件檢察官通常不會為難你
李先生 101-08-06 16:07
承下文妨害名譽檢察官如果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我會留下前科嗎? 我初犯已成年 謝謝
如果被認定有此行為 沒有跟對方和解的話 檢察官應該不太可能緩起訴 法官也不太可能緩刑 而判決結果 還是算是有前科
李先生 101-08-06 14:14
請問張律師 本人因為妨害名譽(很雞毛蒜皮的網路留言) 被警察傳喚通知做筆錄 聽說做完筆錄檢察官會傳喚開庭 是否開完庭後檢察官再決定是否起訴我? 還有"簡易庭"是怎麼回事? 這案件需要付錢和解嗎? 謝謝您的回答
1.刑事偵查程序原則上警調問完後 會移送地檢署 檢察官原則上會傳喚你出庭 如果你認罪 可以適用簡易程序 檢察官會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如果不認罪 就朝一般訴訟程序進行 2.依你的案子 如果跟對方和解 應該撤回告訴 程序就終結了 至於是否和解 每個人考量點可能不同 端看你自己的認知
ptt 101-08-05 15:32
本人向網路賣家(簡稱X)購買三款遊戲光碟,收到貨後發現其中一片的盒子有破損,向X提出換一片新的,X回答沒貨可換,所以本人就要求退貨(只退有破損的那一片),X就說要退就三片一起退,且需把三片遊戲光碟都回復到未開封的狀態,本人認為X在刁難,根本不想退,故於收到商品七日內,寄存證信函給X,沒想到X居然把存證信函的信封(信封上面有本人親筆寫的姓名、電話、住址)拍成圖片公開到網路上,還在這張圖片上面寫本人是大騙子(因為本人之前網拍有棄標負評的紀錄),還留言說歡迎大家前往觀賞此"敗類"的親筆簽名,還說要到本人住處做服務(後面還加"嘿嘿"兩個字),於是本人把留言及圖片印出來,告他妨害名譽妨礙秘密恐嚇,經過幾次偵查後,檢查官認為X說的是事實,還說本人無積極證據,所以不起訴X,於是本人又寫了再上議書給檢察官檢察官以無理由駁回,說若不服,須於十日內委任律師提理由狀。 請問律師,若本人委任律師提理由狀,勝訴的機率高嗎?因為本人實在嚥不下這口氣,想要討回公道。 謝謝律師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1-08-05 16:12
您好,再議被駁回後,接下來的救濟聲請交付審判,交付審判是強制律師代理,所以一定要委任律師處理,律師也會為您閱卷,看看對方是否有提出什麼證據檢察官認定為不起訴處分,然而交付審判在經驗上來看被駁回機率相當高。建議您如果想獲知對方到底有什麼證據,而經濟又許可的前提下,委任律師幫您閱卷,除了交付審判外,還可改走民事訴訟有關名譽權遭受侵害的損害賠償等等,民事刑事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的基礎是不同的。以上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信。
ptt 101-08-05 11:53
本人向網路賣家(簡稱X)購買三款遊戲光碟,收到貨後發現其中一片的盒子有破損,向X提出換一片新的,X回答沒貨可換,所以本人就要求退貨(只退有破損的那一片),X就說要退就三片一起退,且需把三片遊戲光碟都回復到未開封的狀態,本人認為X在刁難,根本不想退,故於收到商品七日內,寄存證信函給X,沒想到X居然把存證信函的信封(信封上面有本人親筆寫的姓名、電話、住址)拍成圖片公開到網路上,還在這張圖片上面寫本人是大騙子(因為本人之前網拍有棄標負評的紀錄),還留言說歡迎大家前往觀賞此"敗類"的親筆簽名,還說要到本人住處做服務(後面還加"嘿嘿"兩個字),於是本人把留言及圖片印出來,告他妨害名譽妨礙秘密恐嚇,經過幾次偵查後,檢查官認為X說的是事實,還說本人無積極證據,所以不起訴X,於是本人又寫了再上議書給檢察官檢察官以無理由駁回,說若不服,須於十日內委任律師提理由狀。 請問律師,若本人委任律師提理由狀,勝訴的機率高嗎?因為本人實在嚥不下這口氣,想要討回公道。 謝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接下來程序即是提起交付審判,但此程序屬強制律師代理程序,需有律師代理才能提,但本件依您所述證據似乎沒有那麼充足,要成功有其困難性,應再慎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