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小易 105-07-10 19:34

晚安

我前二個月經由仲介新買一間房子,剛交屋,我要裝潢的時候,師父跟我說梁柱有裂痕、天花板打開有水泥屑,可能是海砂屋,我請鑑定公司來鑽孔,三個孔的氯離子都超標,而且鑽孔的人說梁柱上也有鑽孔的痕跡,我連絡前屋主,她說不甘他的事,他甚麼都不知道,現在該如何處理?可以請他原價買回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10 20:14

您好,

 

1、海砂屋之情形已將影響結構而致居住有危險之虞,您可立即以存證信函主張解除契約,並請求相當之損害賠償

 

2、賣方、房屋仲介如有隱瞞海砂屋之情事,可提出刑事詐欺罪之告訴。

 

建議後續可委請律師處理相關訴訟事宜,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

因海沙屋以影響結構及安全,應可解除契約,建議持契約尋求律師協助。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10 20: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氯離子過高不一定是海砂屋,若進入訴訟鑑定時可能需要鑽孔更多點,確定是否構成海砂屋;次海砂屋又涉及能否修補,若能修補,未達結構安全重大瑕疵,亦無法解除契約,只能減少價金;又關於減少價金之額度,依鑑定公式,可能為8%至19%之間,須視個案屋況及鑑定結果,不能一概而論;至於若有證據證明前屋主有鑽孔,明知有綠籬子過高之情形,而未告知,可能亦涉及刑事詐欺之犯罪,可同時提出民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上仁 (王律師) 105-07-10 21:01

 1.首先,你應該先確認該屋氯離子濃度是否已經達到海砂屋標準,如果已經超過安全標準,鹽分就會侵蝕鋼筋影響結構安全,如何期待補正呢?

2.如確定為海砂屋,可以委託律師盡速發函給對方,通知該屋為海砂屋並主張解除契約,要求返還價金。否則延遲過久未通知瑕疵,恐被認為你承認所受領之物。

3.如對方置之不理,則以先位聲明:解除契約請求返還價金,備位聲明:減少價金,為民事起訴。如對方已經鑽孔探測過,明知為海砂屋故意賣給你,可以考慮以詐欺罪提起告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先審視您們買賣之合約內容,若是透過仲介,一般都有針對海砂屋的瑕疵予以約定,且應查清先前屋主探鑽之目的,若是屋主已明知海砂屋,則對於日後您們解除契約請求回覆原狀自有幫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AM CHUNG 105-07-07 21:18

7/2約中午左右在公館附近的一條路上我騎著機車載老婆,因前方紅燈所以我把車速慢了下了,就在此時有台轎車從我的左後方開了過來,因對方靠的太近了撞到了我老婆的腳(小腿肚的地方),當下我立刻拍對方的鈑金告知他撞到人了,他往前開降下車窗指責我的不是,然後隨即就關上車窗不理會我,此時綠燈亮起該車就右轉離去到下一個紅綠燈停下,我跟了過去在駕駛旁要對方下車處理,他降下窗反嗆我想怎樣?他說他都有行車紀錄器拍著,此時我就推了他肩膀一下,不久警察來了(當時我大發飆,警察也制止不了我的情緒),不久對方就被請到派出所去,而我就在該處等待交通警察來處理,約莫過了1個小時交通警察來了,我告知對方撞到人肇事逃逸被我攔下,隨即警察調出路口監視器也告知我確定對方有撞到我太太的腳,筆錄做完該員警說肇逃的成立與否要由交通隊來鑑定?
後續我帶我太太去骨科驗了傷,拿了驗傷報告去派出所告該駕駛傷害罪,也做完筆錄了~
想請問:
1.這樣肇逃成立嗎?
2.肇逃是由交通來鑑定成立與否嗎?
3.今天接到派出所的電話要我去做筆錄,說對方告我傷害(指的是我推他的那一下),這樣傷害成立嗎?
4.若對方告的傷害不成立(不起訴或無罪時)我可以反告他誣告嗎?
以上~感謝回答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7 22:34

您好,

 

1、2、本案確實有成立肇事逃逸之可能,交通隊只是提供意見,決定是否起訴或有罪的權力在法院。

 

3、若對方有受傷就會成立傷害罪。

 

4、無法提出誣告之告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王上仁 (王律師) 105-07-07 23:46

1.肇事逃逸以致人死傷為構成要件,對方經你提醒仍開走,有涉犯此罪之嫌。警察僅為偵查輔助機關,定罪仍須經由起訴及審判程序。

2.正常推一下似不會造成傷害

毛毛 105-07-07 18:17

身體內疑有殘留醫療器材,該如何找鑑定

因為聽力不正常有怪聲,醫生也只針對疾病做處理,但本身沒有生病,想要找鑑定,不曉得有沒有針對醫療行為,被認為是犯罪的行為可以做鑑定的管道。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7 19: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前往各大醫學中心做檢查,再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7 19: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前往各大醫學中心做檢查,再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上仁 (王律師) 105-07-07 23:53

 你只是"懷疑"體內留有器材,不應透過訴訟程序聲請鑑定,避免刑事上有誣告問題,民事上你一樣也要支付鑑定費及裁判費。你要做的應該到各大醫院檢查,確認是否真留有器材,再請求開立診斷證明書以評估是否提起訴訟

105-07-07 15:47

我方是騎乘大型重型機車  對方是騎乘普通重型機車 我方是直行車,對方是在快車道未打方向燈欲橫越雙黃線至對面,然後雙方發生擦撞 警方雙步判定是對方全責,我方無肇事責任 調解第一次,對方提出車禍肇事鑑定過失傷害告訴,並且請求精神賠償(未有明確金額) 我方提出車子維修10萬元 車禍肇事鑑定調解結果是對方為肇事主因違規左轉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 我方是肇事次因未注意車前狀況 對方需負7成責任,我方3成 進行第二次調解,調解名稱是過失傷害調解,所以調解委員針對過失傷害的部分,問對方要我方賠償多少,對方提出30萬的金額,但沒有任何明細, 調解委員說:如果不和解,之後走上法院,會有案底並需要賠償,這樣得不償失,所以希望我們雙方能夠和解, 和解方式是依照對方所提出賠償金額的3成,對方賠償我方提出的金額7成,所以我方必須再支付一筆賠償費用 很沒有辦法接受,因為賠償金額不知道是怎麼算的,而且明明是對方違規,我方是對的,怎麼在法律上我們卻是吃虧的 對方一直覺得我方車速過快,導致他受傷,完全不覺得自己違規有錯,所以雙方在認知上一直無法有共識

您好:

我不知道這7/3比例是怎麼來的,有法律文件來背書責任比例嗎?我想應該沒有,這7/3比應該是調解委員脫口而出的吧!

然依您所述,鑑定報告認定您有肇事原因(次因),並導致對方受傷,因此對方的傷若與您這肇事具備因果關係,此部份依法您必須負責,在刑法層次,這是「過失傷害」,屬告訴乃論,雙方達成和解就可以刑、民一次解決。

我只是比較好奇是您是否有受傷?如有受傷依法您亦可提告,處理起來方向也不太一樣,也因此,我們的回答僅能針對您所描述內容簡要回應,其實未能窺見全部案情,並為您詳述全盤利弊得失,建議您親赴律師事務所與律師作專業諮詢,俾能完整維護您的權益。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就肇責的部分仍可以再爭執,可以送請車鑑會來鑑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5-07-08 00:12

 通常在車禍案件,有受傷之一方以刑事來談和解金額是較常見情況(縱使受傷方為主要肇事者),又刑法過失傷害罪只要有部分過失即可構成,因此在本件中如果只有對方受傷對你會比較吃虧點。如果下次還有調解程序,你可以請律師為你談和解條件,降低賠償金額。當然事先必須了解對方受傷程度為何以評估賠償金額之底線。如果在調解程序談不成,檢察官開庭時,也可以請檢察官曉諭對方不應過分要求賠償金額。以上,希望對你有幫助。

林先生 105-07-06 15:42

5/6 發生車禍

六月初領回初判表 , 但六月底交通大隊告知要求抽換初判表 , 原因是對方已經提供現場路口監視器 , 有新事證須補正

想請問

1. 初判表雙方都領回後 , 一方不服提供相關資訊 , 交通大隊是否可以再行補正? 還是需做交通鑑定?

2. 若七月才收到補正資料 , 是否已影響雙方鑑定之期限? 

xuan 105-07-06 13:20
您好: 我在105/5/26 於直行車道與一輛腳踏車發生事故,當時我時速約50公里左右,對方騎乘腳踏車在我右前方與我同方向直騎,當我行經腳踏車旁時,他腳踏車不穩突然向左偏而發生擦撞,對方頭部外傷,我與乘客則是擦傷,事發當時有叫警察,但只有我方作筆錄,對方本身有氣切無法說話則無筆錄,之後對方家屬認為頭部外傷需等1個月觀察合併症在進行和解動作,而我等到初部判定結果為因對方無法說話無法分析,且當下並無監視器,之後對方家屬一個月後與我們聯絡,改口是我方撞對方,並且說要提出告訴並申請調解。 請問只有一方作筆錄筆錄的情況,申請鑑定有辦法判定出結果嗎,或是可能依然無法分析? 對方若提出告訴,我方是否也能提出過失傷害呢? 謝謝各位

倘若對方堅持提告,或是事發後六個月內無法達成和解,都建議你也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以保障自己的權利。倘若無法提出任何客觀的錄影畫面或是明確的證人,那麼肇事的判定會有疑義,此部分可能要與律師詳談後,才能進一步的判定。若有需要,歡迎你備齊資料,前來洽談,以獲得更進一步的幫助。

 

吳鴻奎律師

上浤法律事務所

台北市106大安區仁愛路4段433號6樓

TEL: (02) 27753149  FAX: (02) 27752827  

行動電話:0932237994

email: damonwhk@shanghong3149.com.

 

若尚有疑義,也歡迎你以Email或LINE(同行動電話)聯繫。

chun 105-07-05 23:13

律師你好,想請教一個問題,我叔叔本身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最近家人想幫叔叔辦理禁治產宣告,我有上網查過需要的文件,我想問的是本身已經領有身障手冊了,還有需要再去醫院請醫師開證明嗎?另外在聲請禁治產程序中有提到法院會指定醫院為鑑定機關,由專業醫師來鑑定禁治產人的身心精神狀況,這個是必須要做的嗎?即使是已經領有身障手冊及醫生開立的證明,以上是我想詢問的問題,謝謝

你好:

除非非常明顯(例如植物人),否則法院並非醫學專業人員,還是會送醫院鑑定,依鑑定結果判斷是否需要監護宣告或輔助宣告。

Beckymi 105-06-30 08:32
我爸是送貨司機,有天開車從台北去宜蘭送貨,開車途中有喝維士比,突然接到公司電話說有路人報案我爸的車去撞到婦人的機車,請他返回現場,但我爸完全沒感覺撞到機車,回到現場也問對方婦人要怎麼處理看要不要私下和解,婦人當下說現在不要講,隔幾天婦人說她的玉鐲壞掉4萬機車修理多少,這幾天沒上班損失多少感覺像是要敲詐,而我爸酒測0.17第一次酒測超標,然後路口監視器拍現場也非常模糊,看不出來是否有撞到的跡象,警察也沒做現場蒐證拍照,現在以公共危險罪起訴我爸,而對方感覺就是咬定我爸酒駕要敲詐,我們覺得疑點很多監視器又不清楚,結果隔天她拿破碎的手鐲來,警察竟也說當天並沒看到,而爸也跟她說要鑑定,然後婦人又說手鐲免了,但是她不能工作的損失要爸賠償連同加班費,一個月三萬多,要三個月的薪資賠償,還有療養期一年半年的,爸爸就跟她說這不是他的能力所及,到最後假如駕照被扣也沒能力給,她們就說爸沒誠意,直接跟警察說要送地檢暑告爸爸過失傷害,過了2天打電話給我爸說要五萬塊和解,我爸媽想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考慮談價錢,隔一天雙方都收到地院傳票,對方又打來說要10萬才不告我爸傷害,我爸最後也拿了10萬與對方簽和解書,但這些前提都是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我爸與婦人發生擦撞,現在又要去監理所繳罰鍰,想問這樣會被吊扣駕照嗎?還有為什麼沒有開庭就可以先吊扣駕照,而且警方沒有任何證據指出我爸確實是擦撞到婦人的機車,而就直接判定起訴我爸肇事逃逸?想問我們該怎麼做才能釐清還原車禍真實情況,畢竟我爸也58歲了如果沒了這份工作家裡的負擔會很大,我們只是要一個能有心服口服的判決而已,謝謝諮詢律師辛苦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30 09: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已經賠償的,此部分很難取回。

2、就您父親的行為,分別涉犯過失傷害罪、酒駕(罰鍰或是刑事責任),和解的部分主要是針對過失傷害的部分,與酒駕無涉。

3、酒駕的部分因為未滿0.25屬於罰單及吊扣駕照的問題,不過倘若遭認定有肇事,則可能提高為刑事責任

4、倘若對於相關程序不熟稔,建議尋求正式諮詢,否則恐難以救濟

就閣下所述如需本所菁英團隊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阿漢 105-06-29 17:01

紅燈右轉!!我直行!!因為路口非常大.撞擊點在右轉過後約十公尺 他說他已經導入車道????不賠!!另外他還右轉後直接切到中間車道! 他說我們開太快???當天下雨!!中間又有輕軌施工柵欄!不容易發現有車要衝出來!!監視器是能測多快喔(警察說的)!!雙方都沒行車紀錄器!警方監視器兩隻!!因為是半夜都沒車所以能肯定當時監視器就是我們兩台!一隻只能照到車尾燈!!所以是他先經過我們撞上!後來停住!另一支是照到他右轉出來約2秒我們直行過去只有這樣(因兩隻都沒照到紅綠燈!但是第一支因為下雨地上反射是我們直行的號誌綠色)現在約過快一個月車快修好!他說他有申請鑑定!!但是我覺得沒有!因為她不想賠!而且都沒主動跟我們說進度!都是我再問.!我撞到她右後方.然後又撞往右邊人行道!造成我車非常嚴重!現在車快修好了!還有這樣我應該沒錯吧!感覺她一直想凹我.他這樣歪理也行?想問看看如何能快速處理!2台都沒保險...!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30 08: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對方有紅燈右轉的肇事責任

2、可以先聲請初步判定表,釐清肇事責任之後向對方求償,倘若對方拒絕,可以檢附相關修車單據、照片,提起民事訴訟救濟

小余 105-06-29 06:31

我在去年發生車禍 當下直接昏迷在路上

對方在做筆錄前 曾說過他知道有擦撞到東西 不以為意直接離開

 (有家人可以作證) 筆錄中卻完全沒紀錄這關鍵說詞

開偵查庭時對方又說是我撞他 因為路面伸縮縫 所以沒聽到擦撞

交通鑑定確認對方紅燈超速明確 有肇事逃逸嫌疑

在法院對方又提出醫院證明 證明他重聽所以當下沒聽到

現在收到判決書 肇事逃逸無罪 過失傷害有罪

想請問律師們,我現在應如何處理?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6-29 08:12

既然已經判決,如果還是不服,應盡速請檢察官提起上訴,否則就沒機會再爭執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9 08: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判決不服,應盡速上訴,並盡速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9 08: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判決不服,應盡速上訴,並盡速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慧 105-06-29 00:50

我莫名收到本票強制執行通知,本票非我本人親簽,被偽造,我也於20天內提出債權不存在,為何房子還被查封強制扣薪?請問我還除了提出停止強制執行以外,等提供擔保金,還有哪些狀書需要提出的嗎?我非常擔心房子被拍賣,還有什麼是我可以主張的嗎?

若協調庭不成功,是否就進入訴訟程序?是否可要求筆跡鑑定,若勝訴是否能要求精神賠償以及請假開庭的損失,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6-29 01:14

以偽造本票為由提起確認之訴後,可向執行法院聲請停止強制執行。若因對方提供擔保獲許可繼續執行,則您亦可提供擔保請求停止強制執行。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目前只能先聲請停止

原則上應該是不會繼續執行才對

建議你告知完整目前狀況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9 08: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須提出全額反擔保,才可避免對方繼續執行,目前可考慮委任律師處理訴訟事宜,為您爭取有利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9 08: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須提出全額反擔保,才可避免對方繼續執行,目前可考慮委任律師處理訴訟事宜,為您爭取有利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吉 105-06-28 14:46
在今年的1.2月與自己的女朋友上了汽車旅館 我女朋友14歲 但確定的事我們都沒發生過關係 當時天氣冷累又想睡 直到四月的時候突然跟我提分手 就到警察局報案說我跟他上了床 而且內容也很豐富-講的好像真的有一樣 但我很確定的事並沒有 我們都有去做DNA鑑定 警方也說她DNA鑑定是無精液殘留 她也提供了我們聊天記錄(不清楚內容是什麼) 但我無法證明我跟他無發生性為 全程他對我的提告都是口頭上 所以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也很怕被冤...我也無證無據... 另外就是我本身有吃安眠藥 因為藥效很強 藥效開始之後我就迷迷糊糊的 在我迷糊當中他說我有要求他拍裸照 並非我意識清楚所講 當我睡醒時他當真自己拍了裸照給我 我當下馬上刪 請問我在非自我意識下要求他拍裸照是否構成犯罪? . 我很冤..

您好:

強烈建議您委請律師作無罪辯護。

 

謝謝!

您好:

因為對方年紀的確可能使您處於不利之地位,且您不清楚對方持有證據,建議尋求律師協助。

小宋 105-06-28 01:20

我去年因雙黃線回轉被後方的重機追撞,一開始對方要求17萬多的休車費但那台重機也才買17萬多我要分期對方不肯!等我要監理站伸請車禍鑑定,監理站的人說對方告我傷害了需要由法院申請才可以,但刑事庭法官是希望我們合解就好了要我們在合解一次,但前幾天收到對方收寫的刑事附帶民事束訟,我媽也收到了!我想問各為律師們如果對方在我這求償不到對方可以告我媽民事嗎?我媽會不會被假扣壓或關阿?(我有駕照酒駕我也不是受僱餘我媽)我媽是貨車車主

沈恆 (沈律師) 105-06-28 02:17

如果您未滿二十歲,您媽媽因法定代理人的身分,可能有連帶賠償責任,除此之外,您媽媽不需負責賠償,更不會有刑責。

根據民法187條第1項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而同法第二項則規定:「前項情形,法定代理人如其監督並未疏懈,或縱加以相當之監督,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負賠償責任。」
因此,除了未成年人應負賠償責任外,法定代理人除非已有盡到第二項之監督義務,或縱未加以相當之監督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外,皆須與未成年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閣下如需菁英團隊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小吳 105-06-23 16:29

我的案發地點 是在新北市疏洪北路 往觀音山 洲后路口 與對方發生擦撞

我是要直行 往觀音山 對方則是 回轉要往淡水八里方向 初判表是判斷對方全造責 之後3000元鑑定報告出來 變成雙方均紅燈為肇事主因 這樣的話軍紅燈

肇事比率會是哪一方比較高? 會變成五五分攤修車嗎? 因為當下我被撞飛

對方筆錄 在警察局 跟偵查庭 做的前後不一 態度也很惡劣 就是不賠錢

順帶一提 我是單車 對方是汽車 現在地方法院的調委會上 對方就拿他車損說他的也要賠 重點從警察局筆錄 到開偵查庭 對方根本沒有提到他車損 估價時也沒知會我 請問我能怎麼做?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3 16:53

您好,

 

1、原則上後續檢察官及法官均會以鑑定結果為判斷基準,認定雙方各占一半之過失,若您對鑑定結果不服,可聲請再次鑑定,或向法官說明為何該鑑定結果不可採。

 

2、雙方之損失均會依照過失比例來分攤,對方提出車損費用時,應請對方一併證明該車損與本次車禍事故之關聯性。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小吳 105-06-23 17:01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原則上後續檢察官及法官均會以鑑定結果 ... (恕刪)

所以現在肇事比例 就是雙方均紅燈 五五了嗎? 沒有管直行 或者回轉的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是可能如此認定,本件建議仍以和解為之,以免事端擴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吉 105-06-22 09:23

在今年的1.2月與自己的女朋友上了汽車旅館
我女朋友14歲
但確定的事我們都沒發生過關係
當時天氣冷累又想睡
直到四月的時候突然跟我提分手
就到警察局報案說我跟他上了床
而且內容也很豐富-講的好像真的有一樣
但我很確定的事並沒有
我們都有去做DNA鑑定
警方也說她DNA鑑定是無精液殘留
她也提供了我們聊天記錄(不清楚內容是什麼)
但我無法證明我跟他無發生性為
全程他對我的提告都是口頭上
所以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也很怕被冤...我也無證無據...
另外就是我本身有吃安眠藥
因為藥效很強 藥效開始之後我就迷迷糊糊的
在我迷糊當中他說我有要求他拍裸照
並非我意識清楚所講
當我睡醒時他當真自己拍了裸照給我
我當下馬上刪
請問我在非自我意識下要求他拍裸照是否構成犯罪?.
我很冤..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本案除了要抗辯您與該名女子沒有發生性行為以外,尚需要注意"您是否有與該名女子為猥褻行為"。由於該罪處罰不輕,為了避免做出不利於己之陳述,建議您應儘快與律師當面詳細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你好:

拍攝、製造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7條第1項定有明文。 強制性交會構成刑法第221條第1項之罪,合意性交會構成刑法第227第3項之準強制性交罪。 強制猥褻會構成刑法第224條之罪,合意猥褻會構成刑法第227條第4項之準強制猥褻罪。 告訴人之指訴還要有其他補強證據補強,才能認定你有犯罪嫌疑,但上汽車旅館單純聊天之答辯有違常情,但若真的是如此,要蒐集相關證據提出答辯。
小江 105-06-21 10:48

您好:

父親雙眼全盲,並領有重度殘障手冊,並且患有精神病。

其名下有房產及存款。

因父親最近迷上KVT酒店小姐,對方騙父親生活困苦需要幫助,於是常常花費大量金錢在KTV小姐身上,外出都叫別人幫忙去提款(因為他看不見)。最近每天回家都吵架,並揚言要賣掉房子去外面和別人過生活。

請問,父親的全盲並有重度殘障手冊,是否附合輔助宣告中的<<其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或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顯有不足者>>

因為他的精神障礙醫生說可能還沒到達很嚴重,仍有判斷能力,精神鑑定不一定會過,所以有確認一下,若以視障的角度來辦理,是否能夠成立輔助宣告來限制他賣房子的行為。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1 11: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看父親的精神疾病的情節是否嚴重,不過就您所述的狀況,建議可以幫父親保管相關文件,並且盡速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輔助宣告也可避免動產處分)。

2、倘若對於相關程序不熟稔,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以加快速度。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1 12:57

您好,

 

監護宣告制度係針對心理狀態不健全之人所提供之保護,但視障者在意思表達上並不當然會有不健全之情形,是無法依據父親全盲之理由聲請輔助宣告或監護宣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N 105-06-21 04:04
直行車卻被ㄧ台租賃公司機場接送車違規撞壞車,有找警察做筆錄,隔天司機只說車行有保險就再也不接電話,直接找上對方工作的車行後,起初車行提供保險公司聯絡窗口做溝通且明示有保車險,保險專員要求提供鑑定報告才能送報告出險,等了警察機關3週拿到鑑定報告後,保險專員卻回報無法理賠,因為車行跟保險公司當初保這台車有限定駕駛,請問如果要走法律途徑要告車行?流程應該怎麼處理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1 08: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人有受傷,則直接對報警駕駛提告業務過失傷害

2、倘若人沒有受傷,則檢附修繕收據、車損照片、初步判定表、現場圖等,向法院民事起訴狀。

小薇 105-06-20 16:10

我想請問我先生的車子因為借給朋友開而發生死亡車禍

對方一死一重傷,但肇事原因有待調查,車子也送去鑑定

之後先生的朋友透過關係提早知道鑑定的結果是對方的錯

但是還是得等開庭之後才能知道真正的結果

那車輛遭扣留已經鑑定完成了,何時才能領車呢?

領車時需要帶什麼證件嗎?(車輛遭扣留時並未給我們保管收據)

那是否可以委託他人代領?

伶子 105-06-15 11:46

因父親(86歲,低收入身分)於去年10月底某夜騎機車於住家附近撞倒老婦(約70歲),老婦未遵交通規則未走斑馬線,突然走出,父閃避不及撞倒她,她至今昏迷不醒,父當場亦倒地不起,警方有到場做筆錄,並調閱附近監視錄影紀錄。父多次探望,皆為其女婿拒於門外。不料,今年五月父接法院傳單,對方告父傷害罪,並要求支付300萬元賠款(以現今女性平均壽命86歲減老婦70歲=16年計算,16年看護醫療費),父6月初開庭應訊,對方請律師出庭,檢察官要父申請進一步刑事鑑定鑑定費由父付,並約定於兩週後再開庭。

試問:是否須請專業律師為父辯護(對方有錯再先),才有勝算可能?另,父有一個攤位的產權收入(每月賴以為生的約二千元的租金收入),↓為惟恐被法院查封,於日前將產權移轉與本人,故又請問父親是否會被以脫產起訴?

沈恆 (沈律師) 105-06-15 12:21

鑑定結果認定您父親有過失,就可能會被起訴,並應負民事賠償責任脫產部分不涉及犯罪,但對方可主張是詐害債權而向法院請求撤銷脫產的行為,回復為父親所有之後再執行。

花花 105-06-15 02:29

我代替我二哥幫媽媽,(已去鑑定失智但不知道是輕度還是中度)申請輔助宣告,所以目前我是申請人,已經開過一次庭詢問誰要當輔助人(五位子女),目前程序已經到財產清冊但是我因為工作沒有去,請問有關係嗎?

(我沒有請代理人到現場)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0 14: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法院仍會依法處理,不過倘若我方都無人到場,可能會影響法院所下的判決。

2、建議您還是應該到場,或是委託代理人到場。

ella 105-06-14 22:32

發生追撞鑑定責任在我方,對方車輛修理344807元,已由國泰產險取得代位求償(但國泰產險只來函要求償,去電國泰產險表示已由其法務部接手,所以我方保險公司尚在等待國泰產險正式通知),然對方車主上法院聲請車輛修繕後價值折損要我們賠七萬元,請問我們需要賠這一條嗎?若不需要,我們要用那種法規來上訴,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4 23:24

您好,

 

車輛發生過事故後確實會令其價值降低,但您可要求對方舉證該價值減損之數額為何是七萬元,另亦可要求車輛之維修費用也應有折舊之計算。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蘇小小 105-06-10 19:01

律師您好,本週二(105/6/7號)我在網路上跟一個自售的台北人買一台50多萬元的福斯中古車(其中包含我所負擔之今年度稅金15000元),當初買賣時有詢問是否車子有撞過,對方回覆我車頭葉子板部分有事故,並提出原廠保修證明文件,我認為碰撞部位與修復狀況我可以接受,因此在試車之後即購買此車,但仍與賣方有簽署一式兩份之買賣合約書(其中一份副本為複寫版本),買賣雙方各持其中一份

因為當日回到台南已經晚上8點左右,因此我於次日將車開到認識的保養廠準備做車輛基本保養,並請幫我確認有哪些零件耗材建議更換,在檢查過程發現左邊駕駛座下方有補土及板金修復時的燒焊痕跡,因此,認為此車有碰撞過傷及屬於車身主結構之「戶定內板及外板」,因此,即在次日晚間告知對方,並給賣方檢驗車輛之時所拍的板金修復痕跡照片,請賣方行使買賣合約書中的協議,將車原價買回 (我自知我驗車不夠確實,因此可幫對方負擔15000元的今年稅金部分),但對方行使推託之詞,懷疑我動了手腳及驗車之公信力,期間我並提出可在上班日時請更公正之驗車單位(如德國萊茵提出詳細驗車報告),若車輛檢測無問題則我再無異議,但對方亦沒有再給我回覆

因此,我想詢問,我若將車輛自費請德國萊茵提出詳細驗車鑑定報告,若車輛確實為嚴重事故車時

 (1)   我是否可以行使經濟部100年8月15日經商字第10002421610號函公告之「中古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中的第六條中的車輛曾發生重大事故, 第六條中詳述所謂『重大事故』,係指車輛發生事故致汽車之引擎、變速箱、懸吊系統或車體主要結構(如大樑、門柱、底盤、車頂)受損或發生其他重大損壞,亦即車輛受損係在「車門柱、水箱上支架、水箱下支架、劍尾、內龜前板、戶定內板、戶定外板、後內龜板、後尾板、備胎中心螺絲外側後廂底板」範圍內者,主張賣方未告知曾發生重大事故,請求返還價金、減少價金或得解除契約

 (2)   買賣之時我只有留有賣方車主的姓名及身份證字號,並無賣方之居住地址,若對方不回應我之請求,我該如何寄送存證信函?

 (3)   若賣方仍不回應時,我可否進行民事訴訟法亦或甚至是刑事詐欺罪名呢?

你好:

若賣方明知車輛曾發生重大事故,謊稱只有板金凹陷,刑事上可能會構成刑法第339條之詐欺罪,可提出刑事告訴。惟你要先確定車輛確實有發生重大事故,且對方有施用詐術之情形,並提出相關證據佐證。 民事上,可寄發存證信函民法第92條規定撤銷詐欺所為之意思表示或依民法第354條、第359條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請求解除契約,並請求返還價金。 是否適用經濟部公告之中古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8條規定,要看對方是否為企業經營者而定,若是,可依消保法第17條規定主張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構成契約之內容;若否,則要依民法第247條之1規定去判斷。
藍色小惡魔 105-06-10 13:38

我是轉彎車對方是直行車,因此依據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車禍鑑定結果我要負起七成責任

我的爭議是當時有救護車要通過,而我看對方已有停車的狀況,且我處於救護車即將通過的車道上,因此我當下意識對方是要禮讓救護車將不會通過路口,而我要進行避讓救護車,於是就進行轉彎,在我轉彎後不料,退方突然加速撞上我右後方接近車尾處。

而下車後,從對方得知,他是先停下車看了救護車後,認為可以加速通過,就能搶在救護車前先通過路口,因此就開始加速,但我不知道他筆錄怎麼寫的,因為當天警察沒有讓我們對筆錄

請問,我想請法官依當下情況酌情對肇事責任以及賠償金額重新認定,這樣可行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再聲請覆鑑,以再釐清肇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藍色小惡魔 105-06-11 19:0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首先先謝謝您撥空關注我的問題。

依據您提供的資訊,我進一步的問題已經透過mail再次請教您,主要是對於覆鑑的問題。

希望能再次收到您的回覆,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再


藍色小惡魔 105-06-08 16:19
我是轉彎車對方是直行車,因此依據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車禍鑑定結果我要負起七成責任。 我的爭議是當時有救護車要通過,而我看對方已有停車的狀況,且我處於救護車即將通過的車道上,因此我當下意識對方是要禮讓救護車將不會通過路口,而我要進行避讓救護車,於是就進行轉彎,在我轉彎後不料,退方突然加速撞上我右後方接近車尾處。 而下車後,從對方得知,他是先停下車看了救護車後,認為可以加速通過,就能搶在救護車前先通過路口,因此就開始加速,但我不知道他筆錄怎麼寫的,因為當天警察沒有讓我們對筆錄。 請問,我想請法官依當下情況酌情對肇事責任以及賠償金額重新認定,這樣可行嗎?聲明該如何寫?比方說"駁回原告之訴及其假執行之聲請。"這樣的例子合用嗎? 對我的情況,要做抗辯如何提出證明?
陳先生 105-06-07 12:27
請問一定要花大錢請土木技師公會作鑑定嗎? 能不能把漏水處拍照下來然後直接提告? 這樣提告會變成誣告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7 16: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先拍照、請廠商來估驗,不過日後進入訴訟程序,倘若對方否認,仍然必須聲請鑑定

2、此類訴訟較為繁雜,包含提告內涵、證據等都比較複雜,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以保障權益。

小楓 105-06-03 21:43

2015年9月13日發生,事件如下我是最後一台車C,中間那台為B,第一台車為A,我C撞上B,B再撞A

筆錄:

C:我駕駛自用客車,因塞車所以走走停停,我看前方車輛煞車燈亮時,我也跟著煞車,但我沒煞住就撞到前方車輛;肇時行車速率約5~10公里左右;撞擊部 位為汽車正前方,車損保險桿破裂。

B:我駕駛自用客車,行駛於淡金路往台北方向中間車道,當時我們至該路口停等紅燈,等紅燈時我車輛是完全靜止,但不久就遭到後方車輛碰撞,被撞之後因當 時是下坡路段我車就往前移動接著又擦撞到前方車輛;撞擊部位為後車尾保險桿及前方車頭保險桿,車損為前後車保險桿凹陷,及水箱罩;當時我車輛9 完全靜止;號誌為紅燈

A:我駕駛自用客車,行經該路段,因車流量大,行進時都走走停停,我看前方車輛停止時我也煞車停止,後方車輛就追撞上來;肇事時行車速率大約5~10公 里左右;撞擊部位為我汽車後方車損為後保險桿凹陷。

鑑定結果為我駕駛自用客車,未保持安全距離,為肇事原因。其他人無肇事因素

我與A車主於今年5月已經合解,但因B車主一直拖到至今都還沒有做車輛維修估價,到前天時B車主突然說要我負責維修,可以到我認識的維修廠估價,但是已經過了那麼久了,8個多月了,但B車主在8個多月的期間裡也發生了一些事故,我想請教律師,我可以不作賠償

你好:

對方會持車禍發生當時的照片向你請求賠償,可以爭執對方並無損害或損害並非你所造成,對方要就損害之事實及因果關係、範圍負舉證責任,若無法證明,就不能像你請求損害賠償。反之,若能夠證明,你還是要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沈恆 (沈律師) 105-06-03 23:30

因有筆錄確認責任歸屬,因此您有賠償的義務,但賠償的金額及範圍則需對方提出證明,只要能確認不是當時受損的部分,就可不賠償

Jenny 105-06-03 19:11

請問我親戚於104年10月中與人發生機車擦撞(2人都是騎機車),對方只是小擦傷,當時親戚受傷嚴重昏迷送加護病房,造成眼睛受傷複視及大腿骨折,大腿多次開刀還在復健中至今無法工作。但是當時路口沒有攝影機,雙方機車也都沒有行車紀錄器,無法舉證對方紅燈,初判表也無法判斷肇事責任,已提起過失傷害告訴,但是出庭後法院希望先去調解委員會調解,但是現在已經過6個月無法申請車禍鑑定報告,我們要如何舉證釐清肇事責任以爭取應有的理賠呢?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3 20:37

您好,

 

本案情形如無監視器畫面、行車紀錄器或目擊證人,而對方亦不承認過失的話,最終法官僅能依雙方所述事發經過及經驗論理法則來判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