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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recy1111 104-08-18 15:42

我在101年的時候(未成年)因毒品案判決執行有期徒刑10月緩刑三年

保護管束期間 犯圖利容留性交罪 遭判處有期徒刑3月 

檢察官認為未保持善良品行 遭聲請撤銷緩刑

我是否能提出抗告 有機會嗎

保護管束只剩下短短兩個月

我近年來在服兵役 當初會妨礙風化也是為了家

家中只有父親 (高齡62無業) 姊姊已經出嫁了

才會在年前一時糊塗犯下此錯

並且犯後當下坦言不諱且痛定思痛

為了不讓家中父親失望

今年來表現自認非常優良 我已經怕到不知道該如何於父親講明

更擔心父親得知此消息是否能夠接受?

我父親又該如何承受此打擊

在服勤單位的主管可以為了我作保證品格優良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8 16: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故意犯罪,遭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已經符合撤銷緩刑要件,要救濟很困難。

2、不過還是可以嘗試委請律師協助撰擬抗告狀爭取看看。

secrecy1111 104-08-18 16:3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故意犯罪,遭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已經符合撤 ... (恕刪)

委請律師協助撰擬抗告狀需要費用

可以找法扶律師嗎?

 

並非故意犯罪 筆錄 上是

我不知情的情況下 小姐與客人的私自行為 

但是我是負責人 對此也有責任 所以 自願認罪受罰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您的案子確實已經符合刑法規定「得」撤銷緩刑之要件,坦白說,要讓法院駁回檢察官聲請,難度很高。 建議您可以著力點:二罪犯罪時間是否相隔較長?妨害風化罪之「犯罪時間」(非判決時間)是否在緩刑宣告之前?這些都是法院曾經駁回過的理由 另外,相類似爭取成功之案例,可以參考高雄地方法院101年度撤緩字第24號裁定:「觀諸受刑人前後所犯妨害風化案件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者係意圖使成年女子與他人為猥褻行為,而容留以營利之犯行,所侵害者乃社會法益,後者之犯罪態樣乃係非法持有第二級毒品,兩者之犯罪手法及侵害法益尚屬有間,關連性並非緊密,故難認屬再犯同一或相類之罪。是實難謂本件持有第二級毒品之後案發生,即得認受刑人存有高度之法敵對意識而一再犯案,故無從進而推斷前揭緩刑宣告預期之效果已然難收,而確有執行刑罰之必要。準此,本院尚難因受刑人於本件緩刑期內更犯持有第二級毒品罪而受刑之宣告一情,而將前案之緩刑宣告撤銷,是聲請人前開聲請,礙難准許,容予駁回。」,但每間法院甚至每個法官標準不同,可以拚拚看,但不一定會成。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8 20:56

如果緩刑已經遭撤銷抗告之機會很低...

Alan 104-08-18 14:22

請問律師,之前任職的公司因為與買方發生AB帳關係,因此被檢察官起訴違反商業會計法第71條。但被告中包含現職業務與已離職業務,想請問律師,商業會計法第71條的行為主體應為商業負責人、主辦及經辦會計人員或依法受託代他人處理會計事務之人員。為何業務人員也被檢察官列為被告?懇請協助,謝謝

小雨 104-08-18 13:06

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回覆

您說的第一點,也令我納悶,sim卡確實在我這,從來沒有借給別人使用,他人如何使用我的門號進行詐騙?

 

由於那支門號沒有播打過電話,無法申請通聯紀錄,所以我無法拿出証明,想請問您,檢察官是否能夠向電信公司查證呢?

 

另外,請問移交地檢署後,大概多久會收到傳票呢?

 

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8 22:42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我方沒有證據可以提出,只能看看地檢署的事證認定。倘若要爭取無罪,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
阿丹 104-08-17 15:13

本人於8/14酒駕酒測值為0.25,檢察官簡易法庭問完事發經過之後,當庭釋放,請我回去等判決結果,本人無任何前科紀錄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大人

1.請問律師,本人無任何前科紀錄,且是初犯,酒測值剛好0.25,請問此種情形通常判決結果會是?

2.於簡易法庭時,檢察官有問我 還有什麼要說的嗎 ?由於當時緊張加腦筋一片空白,所以說: 沒有,這樣檢察官會認為我沒有悔過的決心嗎 ?

3.在目前等待判決結果的同時,我是否有什麼可以做的?讓判決結果可以更輕一點的呢?

謝謝律師幫忙解答!!!感激不盡!!!

 

小廖 104-08-16 03:47

有人告我恐嚇,不知道告訴人是誰,開庭通知書裡面也沒寫是誰,我在庭上直接問檢察官告訴人是誰,檢察官說:我不需要告訴你是誰。

請問這樣合理嗎?我要怎樣才能知道告訴人是誰?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6 06: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檢察官必須告知我方所涉及的犯罪事實(就包含被害人是誰),我方才能夠妥適提出答辯。

2、可能遇到辦案手段比較激烈的檢察官,本文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以保障權益。 

沈恆 (沈律師) 104-08-16 14:44

您好!

恐嚇罪並不是告訴乃論之罪,任何人知道犯罪都可以依法告發,因此提告人並不一定等於被害人。您應該詢問被害人是誰才與案情有具體關係,而不是問告訴人是誰,也許檢察官就會告訴您被害人是誰。 另外,如果您涉嫌恐嚇公眾罪,也可能不會有特定被害人。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6 16: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應針對您無為恐嚇之行為加以辯護,以利您爭取不起訴處分,帶不起訴處分確定後,再考慮是否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6 20:37

 一般來說會告知,但可能是某些檢察官之偵查手段,所以需要從問話中去猜到底是何人就何適時提告,或是您可表達若不知對方是誰,無從答辯。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基於偵查不公開

檢察官本有保密義務

所以不跟妳說是正常

建議如你擔心

你可以請律師陪同維護你的權益

畢竟第一次筆錄是很重要的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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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ry 104-08-15 22:33

十字路口停車左轉,遭後方大卡車高速撞擊,我方無過失,對方未注意車前狀況減速,現已提出業務過失傷害,檢察官要求各付1500元送鑑定,我方認為無不服初估研判表,不想支付1500元可以嗎?書記官一職催促.我方該如何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5 22:50

若初判表對您有利,不必然一定要聲請鑑定

林俊賢 (林律師) 104-08-16 10:06

 您好

若您不符鑑定,可以向所承辦的司法機關聲請轉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覆議委員會「覆議」。但不能因為鑑定結果不如預期,不繳納費用喔。且有鑑定報告對於檢察官或之後法官辦理案件,甚有幫助。

104-08-15 13:46

之前貸款一台125cc的機車,頭期款繳了一萬兩千後,因為老公腰開刀而無法工作,所以未繳貸款。幾個月後車子借給大伯一位朋友,後來車子撞壞了,後來他的老婆拿了五千給我們,表示車子他們會負責,後面的貸款錢會去付,所以就把證件給予過戶。這事情就一直到7月15警察到我的租屋處,表示我已被通緝要帶我回警局歸案,當下真把我嚇到哭了出來 ,被移送法院開庭,檢察官說下次傳貸款公司來,讓我們自己說。11號開庭了,因為家裏經濟狀況不好,我和老公在外租屋還有一個孩子,算一算一個月只付的出三千左右,貸款公司覺得不能接受,所以不和解,而檢察官要找出哪位大伯的朋友,不然他會懷疑我說的真實性,但是現在我真的完全找不到那位大伯的朋友,檢察官說要從刑事去查,我真的很擔心又很害怕,貸款公司說下次開庭帶一萬五來,他們才願意接受談和解,若我找不出那個人該怎麼辦?我會不會因此而被關?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您的情形應該是採動產擔保交易模式購買該機車,當初應該有簽一份「分期付款約定書」,約定書上有記載全部價金未付清前,上開機車所有權仍屬於貸款公司所有,買受人僅得占有、使用上開機車,不得任意將該機車讓與、移轉、質押、典當或為其他處分。您收取5000元代價後,將機車過戶給第三人,已違反上開規定,涉犯刑法第335條侵占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建議儘量向貸款公司承辦人及檢察官說明經濟困難之處,努力降低金額達成和解,爭取緩起訴處分,因為將來如果檢察官把您起訴,此類案件法院判決雖然不會太重,多半為拘役或6月以下得易科罰金,但畢竟是一筆負擔,且貸款公司仍可再透過民事程序跟你求償,不如拿來協商和解。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應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判決為準。
Pray 104-08-14 15:47

請問各律師

匿名援援之前從事性交易被警察抓這一次(也罰了1500),因警察埋伏許久所以車夫也一同進了派出所,也在車夫車上收到帳冊;【那時候警察跟我說援交與嫖客都只是罰錢了事,也不追究之前帳冊裡的人只是要我清楚講明白上頭的人,又說如果最後我與車夫講的不一致可能會收到法院傳單】, 

筆錄時我依然堅持是第一次在網路上認識嫖客,然後拜託這位朋友(車夫)接送我,雖然帳冊有些頁數有寫著援援及數字(沒有日期)但我依然說那不是我,隔天得知車夫筆錄他承認是應召占馬夫,也把上頭的說了出去,就是沒說我,(那次事件後就在也沒跟他們任何一個聯絡了)

可是最近收到了法院刑事傳票傳我為證人,如果法官、檢察官有問道帳冊上名字或次數問題而我承認是我,會因此被罰後面的罰金嗎?

還是繼續堅持原來在警局的筆錄? 

因為我也不知道訊問時“上頭”有沒有說了我什麼或“車夫”會不會更改說詞……所以懇請問怎樣做對我最好?該注意些什麼?因為不想在因此增添任何麻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證人有據實陳述之義務,但若因陳述會使自己被告的話,則可以拒?證言,所以若有涉及到您的部分,您是可以拒?證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性交易屬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由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就算你在法院刑事庭他人案件中作證說對自己不利的話,原則上法官也不會移送你,因為他們沒那麼閒。 證人有據實陳述之義務,但無恢復記憶之義務,說謊會成立刑法偽證罪,但法院無法對「記不清楚」的證人科以處罰。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一、一般警局的詢問並不會具結,就是叫你寫一個具結文,說一切都要說實話,如果說謊偽證的處罰然後簽名的。具結後說謊才有偽證的問題。

關於沒有具結不成立偽證罪的部分,我幫你查了一個判決供你參考:台北地方法院92年度訴字第2391號刑事判決[無罪判決]。

二、但是地檢署幾乎都會叫你具結,如果你說謊就會有偽證罪的刑事責任了。

三、請三思。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煩心 104-08-14 05:28

今天開完偵查庭

在庭上

也表達想要和解的意願

但是對方避不見面

也聯繫不到。

 

想請問各大律師

1 我該怎麼知道對方有無和解意願?可否打電話去地檢署問?

2 若對方不願意和解,地檢署那邊接下來程序為何?

是交由法院審理?還是下判決?

因為我有承認有動手打人,事件上沒什麼可爭議了。

3若我要跟檢察官申請緩起訴,是現在就要申請了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14 06:07

您可請求地檢署移付調解委員會調解,若對方始終不願出面調解,仍可向地檢署說明原委表明您願意和解但始終無法聯繫對方之意思,爭取緩起訴。而就算檢察官起訴,到了法院仍有機會爭取緩刑

有時若是對方知道是您打的電話,可能會有所顧忌的話,不妨也可以考慮透過其他人協助聯繫看看。

煩心 104-08-14 06:19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可請求地檢署移付調解委員會調解,若對方始終不願出面調解,仍可向地檢署說明原委表明您願意和解但 ... (恕刪)

謝謝鍾律師

現在已經轉介調解委員會了

可是我不知道對方願不願意?

我可以打電話向地檢署詢問嗎?

現在就是只能等檢察官起訴到地方法院嗎?

會不會直接跳過這階段到判決?

我現在應該要向檢察官申請緩起訴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14 06:29

已經轉介調解委員會就等一等吧,若確定對方還是不出面,再具狀向檢察官表示自己知錯且願意與對方和解但是對方都不出面等,請求給予緩起訴機會。

煩心 104-08-14 06:38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已經轉介調解委員會就等一等吧,若確定對方還是不出面,再具狀向檢察官表示自己知錯且願 ... (恕刪)

了解!!

再次萬分感謝鐘律師

煩心 104-09-16 06:23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已經轉介

 

請叫鍾律師

我已收到檢察官起訴書

現在在提出緩起訴請求

是不是不可以了?

另外接下來我應該做些什麼事

才能讓法官相信我以誠心改過

該做些什麼事?

才能讓案子輕判!

 

kelly 104-08-13 20:28

6月中旬發生車禍,我為支道車,對方為幹道車,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時,我有暫停讓右方幹道車先過,過了兩三台車後,再緩慢往前行駛,注意左方幹道來車,結果對方從右方幹道快速撞上來,我緊急煞車,但對方來不及煞車機車倒了壓在腳踝上。(雙方皆騎乘機車) 

後來對方提告,我也去交通分隊做被提告過失傷害筆錄了。

想請問:

1.初判寫我方「行駛至交叉路口,遇有停字標線疑未讓幹道車優先通行」,對方「行駛至無號誌交叉路口,疑未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但員警有幫我找到監視器畫面,看得出來我當初有暫停讓幹道車先過,到時候鑑定報告是否還會說我違規

2.車禍過兩天,我因手臂及右太腿骨疼痛,有去醫院請醫生開診斷證明,怕是車禍當時緊急用力煞車所導致的傷害,這樣我是否也能對其提告?是跟檢察官講嗎? 

3.友人搜尋到對方車禍當天在臉書po驗傷單,並寫「五天第三起車禍......」,照常理是否可以推斷對方有製造假車禍之嫌?(友人有截圖)


gigi 104-08-13 11:37

由衷感謝各位律師熱心專業的回答, 

目前程序,已由當時申請扶助律師已於日前遞出再議申請狀至檢查官,但律師表示不會也沒有再補充新事證(其實還有其它新事證,本人有提出是否可上呈,應仍未呈),再議申請狀撰寫非我方委任律師範圍(僅到偵查庭),但律師表示基於服務願意幫助免費再出再議申請狀,也告知再議駁回機率是高也有可能,已送出的再議內容:只針對原不起訴:單方偏頗,應調未調查事情,進行反駁,未提新事證,要求重新調查。 

本件提告過程中,無意間發現,我方委任律師好像有跟被告的人脈圈有些微交集,有點疑慮擔心,是否會受影響做出對我方不利或較弱的舉證事實,致使在第一時間無法提出全面較完整的證據,證明我方所言,因而被駁回 

以上,如最後不幸被駁回,是否真的只有交付審判一途,同樣沒有提出新事證的機會?交作審判成功機率依然很低?

是否本人還有其它救劑方式可以主張我方權益?

另本人在網路爬文,有發現網友有做如下分享,不知是否跟本人情形同,且可參考流程?(因為本人不是法律背景,不是很懂其中部份說明~本人解讀出來:是不是如再議失敗,交付審判也沒通過,就沒有再訟機會,得放棄權益?但如直接向法院申請自訴,可補充新事證,勝率會高些?申請自訴,另狀提狀意思是可用同罪行提告?還是。。?

 ********************************

步驟一、檢察官若判定不起訴.。

告訴人可「聲請再議」,最後須寫 => 此致  XX地方法院檢察署轉呈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這是遞狀後由原檢察單位轉高等法院檢察署裁決。

 步驟二、高等法院檢察署若再駁回「聲請再議」。告訴人若不服則:

1.      委請律師向法院提出「交付審判」(別傻了,都被駁回,審判敗訴機率太高)。

2.      另提狀紙再告,須有新事證 (或依刑事訴訟法第260條第一款; 第420條第一、二、四、五款,可聲請再審)。

步驟三、若在步驟一檢察官若簽結案件,則不得以同控訴內容及證據提告,這不會被受理;但,若有新事證,或新控訴才可再遞狀控告。

 *************************

公訴罪,即使是不起訴確定仍可向法院提出自訴。

檢察官只有偵辦權與調查權,並無審判權,案件是否終了端看法院之最終判決。

 刑事訴訟法第322條,告訴或請求乃論之罪,已不得為告訴或請求者,不得再行自訴。

 第322條意思是說,告訴乃論或請求乃論,並未提到公訴之罪,故,公訴罪即使不起訴處分確定,仍可向法院提出自訴,絕對正確並且合法。但要切記,不要聲請「交付審判」,交付審判即是送交法院判決,一旦法院做出判決,就是裁判確定。

 刑事訴訟法第323條,同一案件經檢察官依第二百二十八條規定開始偵查者,不得再行自訴。

 第323條意思是說,開始偵查就不得再行自訴,但偵查結案後,若以不起訴、緩起訴方式簽結,或沒有明載以何種方式簽結,仍可向法院提出自訴,絕對正確並且合法。但要切記,不要聲請「交付審判」,交付審判即是送交法院判決,一旦法院做出判決,就是裁判確定。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3 14: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再議聲請駁回之後就只剩交付審判,總體而言,機會算是比較偏低的,不過不能一蓋而論。

2、要另行提告或是自訴,必須是針對新的事實才可以。

3、倘若再議還沒有遭到駁回,應該盡速遞交再議補充理由狀。

Pratt 104-08-13 10:42

鑑定意見部分指出對方無肇事因素,我方則為未保持行車安全間隔

鑑定報告上提到我會議時稱因對方超車才擦撞,但鑑定委員判定對方超車後我仍正常行駛直至下一秒才發生擦撞,判我方未保持安全距離

我認為,我方未保持安全距離應為對方未保持安全距離執意超車所致

1.這部分還有覆議的可能性嗎?

 

鑑定結果第陸部分指出對方駕駛肇事致人受傷未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而當天擦撞後對方先駛離約20公尺並下車查看自身車輛,我上前欲察看車牌時與他有爭執,隨後他則離開現場,偵查庭時聲稱不知有人受傷才離開。

2.在未來判決上有可能成立肇事逃逸嗎?如何防止檢察官不起訴肇事逃逸部分?

3.假設鑑定覆議失敗,我是否還能索取醫藥費及相關賠償?

 

還麻煩律師能給學生一些建議,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3 10: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肇事逃逸與是否有肇事責任無涉。

2、本文認為雙方都有保持車距及注意車前狀況的義務,您的說法恐不利改變鑑定結果,倘若覆議失敗,則我方無法向對方求償

3、依法覆議必須由司法機關協助移送才可以,因此必須先提刑事告訴或是民事訴訟,建議應該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一、覆議的部分有時間限制,你看一下鑑定書上會有寫,包括覆議的時間限制及如何提出覆議

二、你的立場上應該是一定要覆議,因為你有求償的打算, 這個覆議就是非做不可的。所以你就不要再去想覆議能不能成功,要傾盡全力去處理。

三、當然如果你認為都是你的錯而損失金額不大不想處理的話那就不用覆議了。

四、肇事逃逸的話要看他知不知道你有受傷,如果他知道你有受傷而離去,那麼就有肇事逃逸罪的問題。

五、所以重點是,你怎麼證明他知道你受傷了呢?建議你把手邊有的東西就近找個律師討論一下。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頁子 104-08-13 07:10

如主旨 老人家嚇都嚇死了 搞了10多小時被法院裁定限制住居終於回家了

我想請問

1.還會被檢察官叫去訊問嗎? 還是分局移送地檢署後檢察官已經訊問過 法官才裁定限制住居? 老人家嚇到都傻了問也問不出來 我們又沒進過警局法院

2.限制住居是不是連去外縣市幾天都不行有老人家的長輩90多了要常去探望 是不是都不能去了

3.案件會如何呢? 會判刑嗎? 老人家怕死要被關 70多歲了沒有前科 未結帳的是一包賣場的熟食 是真的一時疏忽忘記結帳賣場人員一問有沒有沒結帳的東西 老人家馬上想起來說有並將商品拿出來要是真想偷 不是該不承認有未結帳商品嗎? 我們說沒有那麼嚴重可是老人家不相信 所以想請專業人士回答  也許老人家會相信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13 07:53

若只是漏未結帳,則建議與店家多多溝通並道歉賠償,以爭取獲得緩起訴機會。又,若是檢察官認為有聲請羈押的要件但無聲請羈押必要,得逕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又若是檢察官聲請羈押,法院認為無羈押必要,也可裁定限制住居。而限制住居基本上就是限制你不得任意遷移住所,家人探視不受影響。

頁子 104-08-13 08:49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只是漏未結帳,根本沒有竊盜之意圖,應朝無罪去答辯,以免老人家尚留下不名譽之紀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跟老人家說這個不嚴重,不要太擔心,如果要去找朋友就去找。只是法院如果發公文要他去開庭的話記得要把時間空下來去開庭。

二、如果老人家還是很擔心就找個律師協助處理吧。

三、我幫你們查了一個判決,也是賣場的案件,判罰金15000元,士林地方法院95年度易字第1399號。所以說大家說這個不嚴重不是隨便說的,多查幾個有罪判決就知道這個不嚴重了。

四、要多注意老人家的狀況,有的人被冤枉的話寧可一死,千萬別讓他做傻事。如果真的是想不通可以找個律師說與他聽。

五、如果賣場人員問他有沒有沒有結帳的東西他馬上說有還馬上把東西拿出來,這樣的話要做無罪答辯會很困難,因為他都知道有東西沒有結還知道是那個東西就走出去了,要說不知道怎麼說得過去…如果漏了結而不知道的話應該是說[ 沒有呀] 。但這個部分還是要實際問老人家才能確定當時狀況。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請教 104-08-12 20:28

律師

車禍鑑定被告方目前無肇責 對於結果甚感不服

我需要一位 對於車禍案件經驗豐富且相當有成功覆議經驗的律師

能協助我書寫 覆議狀 因為檢察官比較急 希望能這一兩天能約律師見面談細節

謝謝


ying 104-08-12 18:21

今天收到保智大隊的通知信,告知我觸犯商標

去電詢問後得知是我網路賣場裡販賣的一雙雨靴

是HEINIU 高筒雨靴

但我在當初的頁面裡販賣有註明這段話"

此為自訂款HEINIU 高筒雨靴

非元歐美正版如有了解過這款的就知道

正版的絕對$4、5千元的價格起跳

介意 " 正版 " HEINIU 與否的dear們請至官網購買歐

我們已說明非常詳細

同意者再下標"

因有告知清楚,所以不知道也有犯法,一直到收到這封信件後知道一樣是觸法的

我也知道了我賣的是仿冒品,所以下周去做筆錄也會勇於認錯

但我想詢問的是要怎麼減刑之類的,因為我查了很多相關案例,很多人都說是無抑或是轉賣一件而已,但我是販售,目前為主賣了11雙,每雙約賺$500, 看到很多其他人說就跟檢察官說"真的不知道是觸法這種話"可以減刑((別人說死都不要承認你知道你賣的是仿冒品----這句話是對的嗎??))但我不知道我該怎麼講,也有看到有人說像我這樣是刻意販售,刻意販售仿冒品是很重的罪名,沒有賠個幾十萬是無法解決的,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或是提出哪些對我較有利的東西可以讓罰鍰跟刑責能降低,我願意負擔賠償也願意認錯,但希望把傷害降到最低....也沒有那麼多可以賠...請求律師告知我該怎麼做或準備甚麼資料跟東西? 以及想知道相關賠償價格是怎麼制定的呢?  另外此案件我是有要負擔刑法民法呢? 兩邊都要賠償是嗎? 還是統一的? 謝謝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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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一般來說,是想辦法與被害廠商和解以爭取檢察官緩起訴

二、如果檢察官起訴的話則去爭取法官緩刑

三、也有人要爭無罪的,那得多查一些無罪判決來參考再擬定搜證方向。

四、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五、如果是走認罪和解的路,那麼賠償行情則多查一些民事判決來參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2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所加註知這段話,很有可能會被認定為您明知系爭商品未經授權,卻仍為陳列販賣等行為。建議您與廠商和解以爭取緩起訴之機會。

ying 104-08-15 02:35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所加註知這段話,很有可能會被認定為您明知系爭商品未經授權,卻仍為陳列販賣 ... (恕刪)

請問你說的"註知這段話"是指我在頁面上敘述的這段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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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自訂款HEINIU 高筒雨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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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意 " 正版 " HEINIU 與否的dear們請至官網購買歐

我們已說明非常詳細

同意者再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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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在做筆錄時該說到這件事嗎?(講或不講到 哪者較好)

另外想請問如檢察官詢問我說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是賣仿冒品?

是要像別人說的堅持裝傻不承認嗎? 還是承認對案情較有利呢?


ying 104-08-15 02:42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一般來說,是想辦法與被害廠商

 

想請問那您提到的第五點

五、如果是走認罪和解的路,那麼賠償行情則多查一些民事判決來參考

 

要去哪裡查相關民事判決呢?或是收尋哪些資訊可查到呢?

另外想再請問一件事,跟廠商談和解,但我現在不知道廠商是誰

也不知是誰對我提告.只有警察跟我說是雨靴,

正常大家是在法院才會遇到廠商嗎?

當下法院判別是刑法民法?

此案件我是有要負擔刑法民法呢? 兩邊都要賠償是嗎? 還是統一的? 謝謝

ying 104-08-15 22:52

抱歉!我不清楚該按引言回覆還是回覆主題你們才會收到,因為周二就要過去做筆錄

 請問你說的"註知這段話"是指我在頁面上敘述的這段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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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自訂款HEINIU 高筒雨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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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的絕對$4、5千元的價格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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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者再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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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在做筆錄時該說到這件事嗎?(講或不講到 哪者較好)

另外想請問如檢察官詢問我說到底知不知道自己是賣仿冒品?

是要像別人說的堅持裝傻不承認嗎? 還是承認對案情較有利呢?

另外請問我是要去3次是嗎?

1.警察局做筆錄? 2.偵查庭-檢察官? 3.法院-開庭?

這樣對嗎?

陳先生 104-08-12 14:16

日前在網路聊天,在兩人對話中,揚言要公布照片對話,為此一句遭到被告

檢察官希望我們調解,可是對方卻獅子大開口從四十萬變十萬不等。

而我有心想調解,屢次遭到對方態度強硬要鉅額賠償

如果我拒絕了,給法官判會比較好一點嗎 ?

檢察官希望調解,失敗會怎樣? 遇到鉅額賠償怎麼做
你好: 這要由你對話內容才能判斷,若只是兩個人之間的對話其他人都看不見,不會有公然侮辱誹謗罪之情形。檢察官要求你們和解調解,如果是條件談不攏,告訴乃論之罪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以前還是可以談。
陳先生 104-08-12 13:48

日前在網路聊天,在兩人對話中,揚言要公布照片對話,為此一句遭到被告

檢察官希望我們調解,可是對方卻獅子大開口從四十萬變十萬不等。

而我有心想調解,屢次遭到對方態度強硬要鉅額賠償

如果我拒絕了,給法官判會比較好一點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2 17: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雙方倘若沒有和解,對方可以向我方提起民事訴訟

2、不過建議可以先從刑事答辯著手,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刑事答辯狀,以保障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2 23:26

刑事就算認定有罪,民事部分還是會就實際損害認定,故若對方獅子大開口您又無法接受的話,代之後民事程序再做主張。

毛毛 104-08-12 03:47

我因之前販賣三級毒品被判刑三年得103年7月17日得以假釋於今年104年9月10日假釋期滿

因在104年7月17和同學聚餐喝了啤酒在7月18號凌晨1點多騎機車被警察臨檢酒測值0.56

酒駕初犯無肇事.

隔天去法院檢察官問話 他問甚麼我回答甚麼 因為我很擔心被撤銷假釋頭腦都空白了! 

因過度緊張連求情都沒求 我非常後悔 !

最近收到簡易判刑書 只有當天檢察官跟我的對話 和有說我假釋期間中說我詎乃不知悔改

沒說判刑期多少 也沒罰金多少 我假釋回來也都很努力的在家人身邊工作 我非常後悔

請問有甚麼方法可以求情解決的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因您於假釋期間故意犯罪,通常檢察官依法是會撤銷先前之假釋,不過因您的假釋期間是到104年9月10日,或許您可就本案酒醉駕車一方面具狀向法官求情,另一方面可讓本案拖過9月10日才判決確定,因為撤銷假釋須於判決確定後才能撤銷,或許檢察官屆時看假釋已期滿就不撤銷也說不定。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毛毛 104-08-12 16:39
回覆 林裕智律師 的發言內容:非常感謝林律師 如果向您說的寫狀紙跟法官求情 我可向他求情 我可向他求情捐公庫或公益金這方面的問題嗎 還有例如託律師寫狀紙的價格大概在多少 因為我是苗栗頭份這邊的人 

 

達達 104-08-11 23:52

各位法律律師顧問您們好!

本人因去年於買飲料時被不明人士毆打,包含車主共三人,認為本人機車擋道動線,毆打且暴力恐嚇威脅我移車(拿磚塊威脅要打破我的頭)當下並無人幫忙,故於害怕暴力之下進行移車,對方開車逃逸,於移車時記下車牌號碼以及車款及顏色提供給警方進行報案且提告傷害以及恐嚇還有公然侮辱,本人皆無還手,且於當下有去醫院驗傷以及拍照傷口存證。案子直至目前法院開偵查庭,被告者車主到案一同開庭,但檢察官詢問被告者問題,被告者全然以回答不知道以及忘記了當作規避藉口,且無法交代為何我於當下所記下車牌、顏色、車款皆符合被告者所擁有車款,但被告者一律回答不知道不清楚忘記了,請問我該如何作才能夠爭取自己的正義呢?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否認犯行的話,您可回想現場有無監視器可供調閱或其他第三人在場可為證人,否則單憑診斷證明書及傷口照片恐不足以認定對方犯行。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2 1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整理相關證據資料,撰擬刑事告訴補稱理由狀,為檢察官整理犯罪事實及涉犯法條與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nn 104-08-11 23:18

今年2月我在momo網路平台上看到一罐即期品的面膜, 它還有半年左右就過期, 但價格仍就要450元, 當下想說那如果我拿到yahoo拍賣去販售(550元)再賺取一些差價也許我可以為自己購買同時省一點錢(買2條, 其中1條賣別人), 結果不疑由它便下載momo台上的圖片轉貼yahoo拍賣. 2/1~3/25刊期標示售1條, 期間只有2個人瀏覽, 沒賣出商品, 商品最後直接下架了. 沒想到5月中下旬收到警方通知我被提告違反著作財產權. 當時整個晴天霹靂. 不知道怎麼辦. 經過一段時間煎熬. 終於這個月8/3開庭, 對方在庭上態度強硬, 且實際我使用2張圖, 對方提出的事證是3張, 也許是製檔的問題. 我本人並沒有看到對方提出的事證. 另外, 告訴人提出我除了使用他們的圖就算了還使用他們申請的"北衛廣字號",並告知廣字號每年都要付費延展(經查1000/年),在庭上我不知道什麼是"北衛廣字號", 檢察官當庭問告訴人是否被告訴人有親手打上"北衛廣字號"? 告訴人答”不確定”後當庭被檢察官罵, 其實到庭的告訴人是代理出庭所以很多事都一問三不知. 所以過程中檢察官罵了他很多次, 且還當庭嚴厲糾正其在法庭上不能有"抱胸"的動作. 最後檢察官說告訴人提供的事證不足證明圖片為他們公司所製作限3天內寄相關事證. 當庭我也承認我的確使用圖片有這個事實. 願意和解. 我把這個想法跟檢察官說 他當庭翻了書面資料後說對方要求20萬. 你們要自己去和解.之後隨各自回去. 出法庭後我追上對方前去表示和解希望能降低金額, 但對方說他也只是員工給了電話要我自行聯絡. 之後自行連絡表示願意25000-30000-50000依序漸進的金額對方都不接受表示要20萬. 但我根本沒有那麼多錢. 回家之後我查了廣字號是什麼東西, 才知道那是在國內廣告許可證的一種, 又看了yahoo拍賣存留擋發現自己po上網的圖片並沒有廣字號. 接下來我找到留存在我電腦裡原始下載的兩張圖檔(很幸運沒被自己給刪了), 發現對方說的廣字號是其中一張圖檔下方揭示的小小的字. 但我只使用這張圖的中間部分含文字(也就是長形圖切三段我使用中間那一段) 所以我使用的圖剛好沒有廣字號, 其實我真的不知道那是什麼. 變誣告? 提出錯誤舉證. 且我也發現2張圖片在google上輸入名稱也找得到. 若主張告訴人應該是momo可行嗎? 因為momo網路上也沒有show出供貨的廠商名. 其實我是想和解的 但對方20萬的金額. 真的好高. 該寫訴狀答辯嗎? 

方安遠 (方律師) 104-08-12 08:00

 方安遠 律師   答覆:

有時候對方(特別是大公司)的目的是"殺雞儆猴",不見得在乎20萬的和解金.

開偵查庭時,因為檢察官的訊問方式或因告訴人有備而來,被告有時會緊張,以致無法做出較好的答辯,而且偵訊筆錄通常不會逐字記錄,有時可能會遺漏一些陳述,對被告可能產生不利的效果.

建議寫一份答辯狀,比較可以將你的想法完整傳達給檢察官,爭取較佳的結果.

如有其他問題,可email至 andrew.fang@msa.hinet.net 與我討論,但請表明身分及稱謂。

 

Ann 104-08-13 10:56

謝謝方律師的建議~

Ann 104-08-11 18:02

今年2月我在momo網路平台上看到一罐即期品的面膜, 它還有半年左右就過期, 但價格仍就要450元, 當下想說那如果我拿到yahoo拍賣去販售(550元)再賺取一些差價也許我可以為自己購買同時省一點錢(買2條, 其中1條賣別人), 結果不疑由它我便複製momo台上的圖片轉貼yahoo拍賣. 2/1~3/25刊期標示售1條, 只有2個人瀏覽, 沒賣出商品, 商品最後直接下架了. 沒想到5月中下旬收到警方通知我被提告違反著作財產權. 當時整個晴天霹靂. 不知道怎麼辦.  經過一段時間煎熬. 終於這個月8/3開庭, 對方在庭上態度強硬, 且實際上我使用2張圖, 對方提出的事證是3張, 也許是製檔的問題. 我本人沒有看到對方提出的事證內容. 另外, 告訴人提出我除使用他們的圖就算了還使用他們申請的"北衛廣字號",並提出廣字號每年都要付費延展(經查1000元/年), 在庭上我不知道什麼是"北衛廣字號", 檢察官當庭詢問被告訴人是否告訴人有親手打上"北衛廣字號"? 告訴人答:不確定. 當庭被檢察官罵, 其實當庭告訴人是代理出庭所以很多事都一問三不知. 所以被檢察官罵了很多次, 且還當庭嚴厲糾正其在法庭上不能有"抱胸"動作. 最後檢察官說告訴人提供的事證不足證明圖片為他們家所製作限3天內寄相關事證到法院. 當庭我也承認我的確使用圖片有這個事實. 願意和解. 我把這個想法跟檢察官說, 檢察官翻了書面說對方要求20萬. 你們要自己去和解.之後隨各自回去. 出法庭後我追上對方前去表示想和解希望能降低金額, 但對方說他也只是員工給了他們的公司電話要我自行連絡. 之後自行連絡表示願意25000-30000-50000依序漸進的金額對方都不接受強硬表示要20萬. 但我根本沒有那麼多錢. 回家之後我查了廣字號是什麼東西, 才知道那是國內廣告許可證的一種, 又看了yahoo拍賣上當初自己po上網的2張圖片並沒有廣字號. 接下來我找到留存在電腦裡原始下載的2張圖檔(很幸運沒被自己給刪了), 發現對方說的廣字號是其中一張圖檔下方揭示的小小的字+號碼. 但我只使用這張圖的中間(長形圖切三段我使用中間那一段) 所以我使用的圖剛好沒有廣字號, 其實我真的不知道那是什麼. 這是誣告? 提出錯誤舉證還當庭對檢察官說. 且我也發現2張圖片在google上也找得到. 若主張告訴人應該是momo怎會是對方可行嗎? 因為momo網路上也沒有show出供貨的廠商, 我不知道是誰. 其實我是想和解的 但對方20萬的金額. 真的好高. 請問該怎麼辦? 該寫訴狀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2 17:44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的情形,本文認為可以爭取屬於合理使用範圍。 2、倘若對方要求的和解金過高,可以委請律師撰擬答辯狀,以保障權益。
104-08-11 09:50

(被告)簡稱A (受害)簡稱B

簡單來說:

B日期在網路上購買商品約2000元,但A已經收款未出貨

開庭後A有匯款3600給B表示悔意道歉

2千是被騙金額,1600是給B當初開庭的車資

 

開庭時,檢察官表示會私下問B要不要跟A和解

這期間A有傳訊息表示悔意 想跟B和解

還沒給錢的時候是每天聯絡A

錢已經給B以後,開始都不回應

 

那請問這樣子該怎麼作才好????((已經收到起訴書))

A真的不是故意要詐騙B的錢,也有悔意

Leon 104-08-10 13:52

(我只想委託與盧慧珊檢座有交手過律師)

(我只想委託與盧慧珊檢座有交手過律師)

 

剛剛收到傳票 

被告了!!  北檢要我去開偵查庭

罪名是: 強制猥褻

檢座是 盧慧珊 檢察官

對方告我所提出的主力證據我清楚知道是什麼

我手上也有該證據

證據內並無任何具體事證足以佐證該原告控告罪名

但仍然怕開偵查庭時, 誤觸檢座話語陷阱,

請願意接洽的律師回覆或來信時告知與 盧慧珊 檢察官的交手經驗!

也希望能在信中盡量先行報價(諮詢、委託費用分別問)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0 14: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證據充分,亦知悉如何應對,您僅需將事實向檢察官說明,並提出證據加以佐證,不要說錯話,不用委任律師協助亦無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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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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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myx 104-08-07 17:57

土地承租人屢屢違約 寄了半年的存證信函 也沒辦法獲得解決
因此在6月的時候寫了訴狀給高雄地方法院. 
目前時間已經快2個月了 不過法官遲遲沒開停,也沒駁回訴狀.也沒移交
打給書記官,
一個月前說檢察官在調查中(不是只有刑事案件才會有檢察官??)
2個禮拜前說 法官還在斟酌裁判費用
請問目前的可能情況會是??

piggy 104-08-07 02:11
案子未定期,但要出國一個月,怎麼事先請假? 有機票能足以證明不在國內嗎? 由於案子未定期,該如何請假?申請書要怎麼寫比較妥當? 還是要另外提出什麼證明? 上一次簡易庭未能出席,在電話中告知書記官,還詢問是否要證明、申請,書記官說:我問一下檢察官,你告訴我原因,我幫你轉達就好。 隔天,書記官的確打來回覆,並告知我請假成功。 但我卻在回國後,收到已簡易判決的起訴通知單,讓我很錯愕。 我很有誠意的想跟對方和解,並且也在嘗試與對方道歉。 這次出國教學,都訂好機票與飯店,不在國內。 煩請各位律師指點,如何去聲請或請假比較妥當。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7 06:26

您收到簡易判決處刑書,這種若您未去聲請,法院是不開庭審理的。可先具狀請求法院開庭審理,並陳報出國日期,附上電子機票、旅遊合約等佐證請法院若是開庭請法院避開此時間。

一、這樣看來是刑事案件。

二、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的話原則上不開庭,法官也可以直接判,大概一或二個禮拜就可以判決了,這個部分真的是建議你馬上寫一個狀紙聲請法官開庭陳述意見,不然可能就直接判了。

三、看來應該不是大案件,案由是什麼呢?如果是告訴乃論之罪,例如誹謗公然侮辱、普通傷害過失傷害,只要對方在一審結束之前撤回告訴或是與你達成調解經法院核可的話刑事就會沒事,這個地方如果你很在乎前科的話建議就快點寫狀紙聲請法院開庭吧。

四、請假來說很多法官是要看到證據

五、案件本件可以努力的話還是要儘量努力。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簡易判決程序實務上通常不會開庭,辦案期限是10個月,通常會在5-8個月左右就收到判決書 建議您在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2週後,持身分證向該管法院查詢【案號】、【股別】,然後以書面表明願意與被害人和解,請法院開庭或移送調解,另外附上機票、出國行程等,請法院在此期間勿定庭期即可。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皓仔 104-08-06 16:04
各位律師好:我今天開完庭後,驗尿成陰性,但檢察官要求採集毛髮在次送驗,原因是他問我最後使用二級最後的時間,我回答是農曆年前,他說在驗ㄧ次才可以決定要不要讓我院外治癒?這是為什麼ㄋ?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要確認有施用毒品,才有選擇觀察勒戒或戒癮治療的問題,毛髮殘留大概3-6個月,如果還是驗不出來證明確實有吸毒檢察官也不能亂移送您。 檢察官會這麼謹慎,要不是您有坦承施用毒品,就是還有其他扣案毒品或吸食器,會因為有無施用毒品經不起訴處分而異其後續處理程序,才會一再驗毒確認。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6 22:29

您好,若前次之驗尿為應性反應,檢察官再無其他事證認定您有吸食毒品初始犯罪嫌疑知情況下,可拒絕採樣毛髮。

尹尹 104-08-05 11:23

我五月被警察開搜索票來家裡搜查,有被扣押4件有雙c   logo的衣服

會被搜查是因為,該網路釣魚警察再103  11月時跟我購買一套上面有logo的衣服...

當初作筆錄時真的很緊張也太臨時沒人幫助,所以基本上警察問的我都說知到也承認

但也有提供販賣給我的批發商家網址

但我真的真的不知道賣這種商品有這麼嚴重....如果知道違法我真的不敢賣

8/3已開庭過一次,但開庭時我不知道我講的好不好...我怕我解釋太多檢察官會覺得我沒悔意

檢察官有問的我基本上都說知道,但是當時真的不知道會這麼嚴重

快結束時,檢察官直接跟我說你下周再來一次(不會另外有傳票),他說什麼他要跟上級誰講(沒聽得很清楚)看能不能再給我一次機會

這樣是好還是不好啊?是嚴重還是不嚴重??

下次開庭我應該說些什麼....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因您販賣仿冒商標商品僅四件,可考慮與商標權人試行和解,若有辦法達成和解,即便不委任律師辯護,也建議您至少應撰寫答辯狀檢察官請求為緩起訴處分,通常會有緩起訴之空間。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尹尹 104-08-05 11:42

請問一下"撰寫答辯狀檢察官請求為緩起訴"~是現在就可以寫了嗎?還是什麼時後遞交?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依您所述,您已開過偵查庭,現在即可具狀,等下次開庭時直接庭呈給檢察官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阿達 104-08-05 00:02

你好! 我想請問一下再什麼下的情況及哪些物證可能會被檢察官認定此人可能有販賣毒品之實呢?

哪如果有人指證販賣的話不管人數就一定會成立販賣毒品嗎?

您好:

通常會有監聽譯文,檢察官會傳喚交易毒品之人到庭作證,綜合判斷是販賣何種毒品、重量,檢察官再決定起訴之範圍,建議您起訴後委任律師閱卷,即可了解檢察官起訴犯罪事實依平之證據為何。

販賣毒品是重罪, 您現在案件進行到那?

您的陳述不夠完整精確, 建議提供較具體的事實供判斷, 而且狀況已非網路上片面諮詢即可處理

建議您盡快請律師正式諮詢, 委任律師閱卷了解目前檢察官已掌握的證據, 協助了解案情擬訂答辯方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5 21: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需有證人指述、監聽譯文或通訊軟體訊息就毒品交易之種類、數量及價格有達成合意,且交付毒品,即有機會成立濫賣毒品之犯罪,若您已被起訴,建議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閱卷,了解起訴之證據資料,撰擬刑事準備狀及答辯狀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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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 104-08-04 20:35

您好,

事例 請求協助, 

A生及B生同校, C生及D生同校 ( 假設都滿18歲 )

1. A生 缺錢有意行竊, 到C生的學校附近,約BCD生談話,

  後續 A生真的去學校行竊 (現金及手機)

2.事後 A生又連絡BCD生想邀請陪同一起去找可能變賣的商家

3.四個人一起到市區商家, 其中B生幫忙丟棄皮包,

   A生後來不敢探詢商家,當時也沒有變賣

4.事後所有的現金及手機都由 A生自己處理, BCD生皆無任何碰觸,

   也沒有再過問此事

5.請問每個人可能會面臨的竊盜刑責會是?

   除了A生是主動去行竊, 其他 BCD生有機會為自己辯護嗎 ?

   該如何跟檢察官說明或請求 ?

以上, 懇請協助

謝謝您!!

一、B生幫忙丟掉皮夾的話問題比較大。視情況有可能會被認為是竊盜罪的共同正犯。

二、C與D的話要看知不知道A的事,有沒有參與其中或幫A。

三、目前BCD有被通知要開庭嗎?還是這一切都只是假設性的問題?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4 21: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將四人之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加以切割,避免認定為共同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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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 104-08-05 19:57

律師 您好,
感謝回覆,
有收到地檢署傳票,尚未約談

A 事先來 C的學校附近, C與D事前有參與聚會,
其中C覺得 A生好像很缺錢, 就沒想甚麼, 用手機傳了提供校內公告的教室位置圖給 A生
但A生說是事先查詢校內課表後早就打算去找教室行竊

以道德上, C很不對, 也很後悔, 認為當時聚會時應該制止或勸告 A 

包括 A生想變賣, C跟D也不敢去找商家洽談, 只是陪著去站在商家外邊
事後也不再過問A生如何處理

請問 C生 可以直接跟檢察官 求得緩起訴 ( 願意服社會勞役 )
或是 直接跟檢察官認罪, 在法庭上求得緩刑

以上, 謹請協助

謝謝!!

 

如果事證看起來當初僅為A一人竊盜,雖然事後BCD有試圖變賣A所竊取之物,但未變賣成功,因此並不構成贓物罪,因此僅A構成竊盜罪,BCD並不構成竊盜罪,如果擔心不知如何跟檢察官講,請與本人聯絡,如何幫BCD作無罪答辯,並分析整個狀況再做最好之辯護方向

chenchun 104-08-04 17:57

1.檢察官說:想補證據或是相關想到的事物都可以,那請問:「補件的話需要什麼格式或是直接寄到花蓮法院地方法院嗎?」

2.多久可以收到判決書呢?

3.有照檢察官的意思去申請了「刑事附帶民事聲請狀」,聲請後一定會要到賠償的損失嗎?

4.檢察官也有說到私下和解,這方面的話是我主動比較好還是等被告人提請呢?

5.被告人是有要了我的電話,但到目前為止都沒有打來,如果?聲請了「刑事附帶民事聲請狀」

一定會賠償的話,那也可以選擇不和解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訴訟案件除了在法庭陳述外,另一重點的溝通方式即為以書狀來陳述,所以若您有何請求及聲請,原則上均以書狀為之,而被告若已被起訴,則您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您也不一定要和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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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8-05 10:55

您好:

1、要補的證據或資料可以書狀寄到本案管轄刑事庭,如已分案到民事庭,則寄到民事庭即可。如不清楚補正或陳報狀如何書寫,其實亦可直接寄到法院即可。(但最好都要寫上案號和股別)
2、 須視您和解民事案件進行狀況而定,不可一概而論。基本上如果和解完判決應該很快就會下來了。

3、您若已提了刑附民的聲請狀,在刑事那邊證據認定沒問題的話,基本上就應有損害賠償可請求了,只是金額多寡仍不一定。至於和解原則上應是被告會主動聯絡你,因為若和解不成,他在刑事方面的責任可能會比較重,所以可以等他來主動連絡。如他遲遲不肯連絡,您就可直接以在刑附民起訴狀中提的金額向他求償,只是這部份就要等法官判,也不一定會全判。若您在未下判決前就已與對方達成和解,則金額就可直接照和解書上約定的向他請求。

小郭 104-08-04 13:13

5月在家中被搜到60克K 磅秤 夾鏈袋 手機

我當時不是現行犯所以被函送沒開臨時庭 女友與友人在家中列被告被移送

他們筆錄交代清楚家中的東西都是我的  他們抽是抽自己帶的

我當時筆錄也承認都是我的 自己抽 物品用途都有交代清楚

8月以證人傳喚開庭 檢察官只問我 1.你與被告兩人什麼關係?

2.他們說東西是你的 是不是你的? (我回答:是 後轉被告)

3.東西跟誰拿的 有無聯絡方式?

(都沒問磅秤 手機 夾鏈袋的問題? 還是我筆錄交代清楚 所以不用問?)

後來檢察官就說 你現在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是否清楚?

持有三級毒品K他命是否認罪? 答:是

最後檢察官就說 以後別再抽了  就讓我走了

請問這樣轉被告之後還會開庭嗎? 還是會簡易判決 等判決書?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為保障您的權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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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毒品部分,單純持有第三毒品不構成刑事犯罪,但如果純質淨重達二十公克以上,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所以本案關鍵在檢驗報告出來毒品純質淨重多少。 不問磅秤、手機、夾鏈袋,對你是好事,代表檢察官可能朝向以持有第三級毒品罪偵辦,而不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之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罪。 持有第三毒品罪,並非重罪,如果認罪,檢察官這邊可爭取緩起訴處分,進到法院有機會獲判6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之刑。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以本案詢問內容

應該只會辦你持有毒品

持有毒品罪也是會被起訴

到法院拼看看能否緩刑

不過因為本案尚有夾鍊帶與磅秤

所以是不是會突然轉換方向辦販賣

這個很難知悉

所以還是要小心處理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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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小郭 104-08-04 16:29

請問 緩起訴 要如何爭取 ?

我今天開完庭 要請律師爭取緩起訴? 要等判決書下來之前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4 16: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僅有持有毒品之犯罪而無涉意圖販賣而持有,對您實為有利,若有起訴您意圖販賣而持有,就比較棘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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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此案尚有其他被告, 是否會轉換風向, 就是看檢事官起訴的事由

建議您盡快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4 21:11

您好,檢察官應認為您僅為加重持有而非意圖販賣而持有(刑度差很多),當然若純度並未超過20公克,也不會有刑事加重持有之問題。

若有超過而想爭取緩起訴,要盡速聲請

lu 104-08-03 12:19

我是詐騙案的被告

前幾天開了偵查庭

後來雙方同意和解

檢察官就說要等開和解庭 (?)
但是 只打兩通電話通知 沒接到就算沒了 !?

請問真的是這樣嗎 ?

請問開完偵查庭後多久會開和解庭呢 ?

很怕沒有接到電話 ....
在請問下

和解完之後我的帳戶就解凍了嗎 ?
請問和解完之後我還會有案底嗎 ?
因為錯不在我 只是彼此的誤會

如果真的留下案底 那我該怎麼辦啊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如未接到開調解庭通知,可於開庭或再具狀向檢察官表示請求定調解期日。

2、詐欺取財罪並非告訴乃論之罪,縱使雙方和解檢察官仍會偵查,只是可能會下緩起訴

      處分,因此前科記錄一定會留存的。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皓仔 104-08-03 03:43
各位律師好:我之前被警察查獲身上有安非他命吸食品,但沒有任何東西在身上!當天被抓時,晚上驗尿,之後直接送分局,第二天就到法院開庭!檢察官什麼也沒說,讓我看完筆錄後,就叫我回家了!但最近收到傳票八月六日要開庭!現在我整個很慌也不知道該怎麼辦,請各位律師幫忙!拜託了!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3 06:22

檢察官若尚未聲請法院裁定觀察勒戒,尚有機會向檢察官表示願自費戒癮。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3 08: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尚未收到觀察勒戒裁定,仍有機會可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已收到觀察勒戒裁定,再抗告,機會也是很渺茫。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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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4-08-03 10:21

大大你好 你的情況 確實就上像面律師說的

             還有爭取院外治療不被勒戒的空間存在

             但一定要趕快在時限內趕快處理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你的狀況應該是驗尿報告出來了,如果有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就是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0條施用第二級毒品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呈陰性反應,犯第11條第7項持有施用第二級毒品之器具罪,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是施用毒品,原則上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送觀察、勒戒,但被告亦可聲請毒品戒癮治療實施辦法及完成治療認定標準規定,自費至指定醫療院所接受戒癮治療取代勒戒,但須主動向檢察官聲請,好處是可以不用進去勒戒所,但准許與否由檢察官決定。參考新聞資料:http://ent.appledaily.com.tw/enews/article/entertainment/20110422/33335657 特別須注意,聲請動作要儘快,一旦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就沒有機會了,法院一致認為這是檢察官的裁量權,抗告也沒用。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3 16:50
您好,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在狀子中表達深刻之悔意而願意接受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
皓仔 104-08-03 03:12
各位律師好:我之前被警察查獲身上有安非他命吸食品,但沒有任何東西在身上!當天被抓時,第二天就到法院開庭!檢察官什麼也沒說,讓我看完筆錄後,就叫我回家了!但最近收到傳票八月六日要開庭!現在我整個很慌也不知道該怎麼辦,請各位律師幫忙!拜託了!
皇上 104-08-03 01:46

因為他們都串供好了,可是我這裡有一個證據是其中兩人在臉書上留言說,一定要用逼的還有要像上次那樣逼才會記得就對了,以及可能他不小心忘記被逼的感覺了,以上這些留言,可以提供給檢察官吧?

這樣可以讓他們啞口無言把?因為他們一直說沒有對我恐嚇取財,可是上述用逼的以及上次的字眼,都歷歷指正他們的口供

檢查官在做偵訊時是隔開偵訊嗎?因為我很怕他們...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3 06:47

您可具狀說明並提出此證據,以利於您訴訟日後發展。

104-08-02 23:15

因為以前我住在一個朋友家,吃住都是他自願出錢然後過年時還有給我一包ㄧ萬圓的紅包,我也沒跟他借是他自己給我的,過沒多久之後我找到工作搬離他家,後來因為他敗光家產,委託朋友打電話來跟我要之前住他家時產生的費用他開口十萬元整,我跟他說哪來這麼多錢頂多五萬而已!且我也沒有簽本票借據!可是因為他之前對我不錯,想說他有難就算了!給了他十萬後來也有簽債務償還切結書了!因為我怕他後面繼續來搗亂所以才用了這張切結書!然後後來他們那些人在外面打架還什麼的!刑事警察查到我這邊來警察開口就問說 你認不認識xxx 然後是有欠人什麼錢還是簽什麼票嗎?我當然說沒有阿!上次給的錢是還他人情,順便再簽債務償還切結書於是就給警察看這張,然後警察就說你不是沒簽本票借據幹嘛給他們錢?我就說會怕阿加上之前他對我不錯所以還人情,警察就說你這樣算是被恐嚇取財阿!!因為那個被委託人在電話中有跟我說"你去報案沒關係!"加上給錢那天,我那個朋友直接跟我說 你家路上很暗回家要小心點!這些內容我都有跟警察說..我不敢保留...所以警察才會說這算是恐嚇了,必須要跟他回警局作筆錄做了四個小時的筆錄 我也給警察當時給錢的影片還有一些賴的對話紀錄這樣案子會成立嗎?因為有那張債務切結書 所以應該也不算是恐嚇取財吧會不會被判定贈與?然後我沒有拿到刑事的三聯單 只有製作筆錄 這樣算是報案了嗎?如果只要製作筆錄就算數的話,送到檢察官那邊到開庭需要多久時間呢?之後我要出庭嗎?可以不出庭嗎?不出庭的話會怎樣呢?我有問過警察我要不要出庭?警察說正常來說是不用,但是他不能保證..因為我怕他們會私下報復..所以才花錢消災的..現在花了錢又因為他們那些人打群架 查通聯記錄 查到我這邊來...逼的我把之前的事情講出來..原本以為安靜的生活又感覺離我而去了..律師大大們我該怎麼辦才好?

一、我不認為對方這樣算是恐嚇[還是要看具體的證據狀況]。

二、重點是你當初給錢的時候是出於對方將將來的惡害告知你,還是你出於朋友仗義報恩。

三、地檢署如果認為有必要還是會傳你出庭,如果後續有起訴的話到法院還是會傳你出庭,這些應該是免不了的。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104-08-02 23:40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我不認為對方這樣算是恐嚇[還是要看具體的證據狀況]。

二、重點是你當初給錢 ... (恕刪)


律師你好
               1恐嚇證據來說真的只有這些話而已 如果這些話沒辦法當成是恐嚇也好
               
               2當時給錢是因為心理多少有恐懼 然後之前幫我太多所以覺得內疚 

               3地檢署若認為有必要出庭的話 這句話意思是前提是要案件有成立嗎?萬一不幸真的成立了起訴了..我不出庭會有什麼後果呢? 

104-08-02 23:49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我不認為對方這樣算是恐嚇[還是要看具體的證據狀況]。

二、重點是你當初給錢 ... (恕刪)

律師你好 
              不好意思我剛忘記問..若這件案件不起訴的話,後續有什麼流程要跑嗎?
還是就都沒事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3 08: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將對方恐嚇之言論錄音,蒐集證據,具狀至地檢署提告;若證據不足,收到不起訴處分,可於收到不起訴處分七日內,聲請再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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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w 104-08-02 18:01

我名下有一台機車,使用人是我朋友,購買人是我朋友,車主是登記我本人,我知道車子都在他那裡,可是因為他欠紅單,找不到人,找不到車,所以我報失竊,後來我朋友他突然跟我聯絡說車子是不是被報失竊,我嚇到了!因為他突然出現,我就跑回警局跟警察說車子在朋友那!警察就說我這樣變成誣告了!請問我這樣算誣告嗎?那我該怎麼跟檢察官說呢?因為我真的不是故意要害他,我只是想把車找回,這下怎麼辦?請問刑期多久

您好:

謊報失竊會構成未指定犯人之誣告罪。 刑法第171條第1項規定:「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同法第172條規定:「犯第一百六十八條至第一百七十一條之罪,於所虛偽陳述或所誣告之案件,裁判或懲戒處分確定前自白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自白可以減輕或免除其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2 19: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此類案件確實就是屬於誣告罪,建議應該先與對方達成和解之後簽立和解書,然後在認罪請求從輕處遇。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2 21:26

您好,可能會有誣告罪之問題,除非去爭執您主觀上確實認為機車失竊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2 21: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必須說明您主觀相信機車遭竊,並無誣告之犯意;或與對方簽立和解書,請求對方放棄民刑事請求權,並檢附撤回告訴狀,請求緩起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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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3 06:53

可能有未指定犯人之誣告罪問題,建議自白犯行,有機會獲得緩起訴機會。

斷水留 104-08-02 15:24

請問偷竊案件.被害人無意提告.但又避不寫和解書.如此該如何向檢察官說明?

會因此使檢察官加重判刑嗎?

謝謝!

您好:

若是被害人堅持不和解不是加重處罰之事由,檢察官會依法偵辦,若非聲請簡易判決,您可以在起訴後繼續爭取和解之機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向檢察官請求移付調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3 08:03

持續爭取和解機會並向檢察官坦承犯行,仍有機會獲得緩起訴

一、  閣下可以先向檢察官請求移付調解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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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W 104-08-02 12:57

今天派出所送來通知書,事由是妨害電腦使用                                      

大約一兩個月前,懷疑前女友劈腿,擅自登入fb查看訊息(他並沒有給我密碼,我從她告知我的她其他APP密碼猜測登入

發現她與前男友仍再一起,於是大吵結束。

當晚分手了,隔天對話紀錄前女友有問我「我有給你臉書密碼嗎?」「為何偷登」的訊息,我也承認她沒有給我而我偷登入的訊息,當下氣消了也很自責道歉做這件事。                                                                        

應該是被留下來當證據了,也沒有再聯絡了                                            

隔天也把所有與她的聯絡方式、對話紀錄都刪光了

今天就突然收到她居住市派出所的通知書

上面被通知人是我,如果不去我被起訴的機率大嗎

第一次遇到法律問題想請問

1.我到案說明 偵查佐是不是就會依據我的筆錄 將我移送給地檢署,或者會再詢問我前女友是否確認提告? 我該去做筆錄會比較好嗎?證據足夠嗎?

2.如果我沒有到案說明 是不是就會被檢察官拘提?

3.我在對話上承認偷登是不是就足夠當作證據將我移送?

4.我該怎麼解決後續問題會比較好..謝謝

您好:

刑事訴訟法第71條之1規定:「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因調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情形及蒐集證據之必要,得使用通知書,通知犯罪嫌疑人到場詢問。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報請檢察官核發拘票。」您若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警察可能會聲請檢察官核發拘票拘提您到案。 刑法第358條無故入侵電腦或相關設備罪是告訴乃論之罪,建議您與告訴人和解,並請告訴人撤回告訴或簽署刑事撤回告訴狀,以免訟累。
AW 104-08-02 14:19

我先嘗試和前女友討論和解

但是如果和解不成我做筆錄時以不清楚不知道方式表達起訴機率會比較低嗎?

還是說前女友所掌握的證據已經很充分不管怎麼樣我都會被起訴了?

(證據就是我承認我沒有她密碼然後偷登)

謝謝


AW 104-08-02 14:22

或者我該怎麼向警局說明筆錄

比較不會被檢察官起訴...

該怎麼說會比較好...

方安遠 (方律師) 104-08-02 16:46

 

方安遠 律師  答覆:

1.  依你所述內容,你違反刑法第358條之行為明確,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前女友應該有向警方提出你承認沒有她的密碼,未經她同意而侵入她的電腦證據,無罪可能性非常低。

2.  警詢通知書已合法送達,你應依通知書所載時間地點到警局說明,否則可能被拘提到案接受訊問,理由已如徐律師所言;另外,你最好與前女友和解並請她撤告,因告訴乃論之罪如經撤回,未來受害人即不得再提起告訴,這是對你最有利的結果。

3.  依目前我國制度,警方受檢察官指揮偵查犯罪,警方不可自行結案,故警方詢問案件關係人及調查相關證據認為已完備時,即會將調查之卷證移送檢方。檢方受理後,即會開偵查庭進行調查。

4.  被告犯罪後之態度,對於檢察官作成何種處分,或是如果被檢察官起訴後,法官如何量刑,通常是一個很重要的判斷標準。如果證據明確,即使否認也不會被採納,反而會被判得更重。

5.  最好的做法是盡力與前女友談和解,無論對方接受與否,這個過程你要留下記錄(證據),萬一和解無法成立,你亦可提出相關證據證明你已盡力和解,讓檢察官或法官留下一個犯後態度良好的印象。如果你沒有前科或其他不良紀錄,生活與工作正常,且本次犯行為初犯,應該有機會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萬一仍被起訴,亦可盡力向法官爭取緩刑(宣告緩刑即暫時無須執行,也不會留下前科,但緩刑期間不得有其他故意犯罪,否則會被撤銷緩刑)。另外一個方法,是向法官聲請改用簡易判決處刑,這部分程序較為複雜,可能要花點時間當面討論。

6.  總之,不論是和解緩起訴緩刑,你都要做好花錢消災的心理準備,因為緩起訴緩刑通常都會附條件,依你所犯罪名,條件應該是罰金。

 

如有其他問題, 可email至 andrew.fang@msa.hinet.net討論, 或電  0988-712491與我約時間洽談,但請表明身分及稱謂。

方安遠 (方律師) 104-08-02 17:00

 

方安遠 律師  答覆:

 

一、 依你所述內容,你違反刑法第358條之行為明確,最重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前女友應該有向警方提出你承認沒有她的密碼,未經她同意而侵入她的電腦證據,無罪可能性非常低。

二、 警詢通知書已合法送達,你應依通知書所載時間地點到警局說明,否則可能被拘提到案接受訊問,理由已如徐律師所言;另外,你最好與前女友和解並請她撤告,因告訴乃論之罪如經撤回,未來受害人即不得再提起告訴,這是對你最有利的結果。

三、 依目前我國制度,警方受檢察官指揮偵查犯罪,警方不可自行結案,故警方詢問案件關係人及調查相關證據認為已完備時,即會將調查之卷證移送檢方。檢方受理後,即會開偵查庭進行調查。

四、 被告犯罪後之態度,對於檢察官作成何種處分,或是如果被檢察官起訴後,法官如何量刑,通常是一個很重要的判斷標準。如果證據明確,即使否認也不會被採納,反而會被判得更重。

五、 最好的做法是盡力與前女友談和解,無論對方接受與否,這個過程你要留下記錄(證據),萬一和解無法成立,你亦可提出相關證據證明你已盡力和解,讓檢察官或法官留下一個犯後態度良好的印象。如果你沒有前科或其他不良紀錄,生活與工作正常,且本次犯行為初犯,應該有機會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萬一仍被起訴,亦可盡力向法官爭取緩刑(宣告緩刑即暫時無須執行,也不會留下前科,但緩刑期間不得有其他故意犯罪,否則會被撤銷緩刑)。另外一個方法,是向法官聲請改用簡易判決處刑,這部分程序較為複雜,可能要花點時間當面討論。

六、 總之,不論是和解撤告、緩起訴緩刑,你都要做好花錢消災的心理準備,因為緩起訴緩刑通常都會附條件,依你所犯罪名,條件應該是罰金。

 

如有其他問題, 可email至 andrew.fang@msa.hinet.net 討論, 或來電  0988-712491與我約時間洽談,但請表明身分及稱謂。

一、  就閣下所述涉犯刑法358條的刑事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2 21: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盡量跟女友達成和解,以換取緩起訴之機會。

另外,若和解真的談不下來,其實也不用太擔心,依據您的情形,得易科罰金之機會很高。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2 2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盡量跟女友達成和解,以換取緩起訴之機會。

另外,若和解真的談不下來,其實也不用太擔心,依據您的情形,得易科罰金之機會很高。

小淇 104-08-01 22:46

之前認識網他友,在他的求助下借了他提款卡,之後發現人消失了

去去停卡後,以成警示,口供錄完檢察官認為也是被騙,要我等法院通知,可是快兩個月了都沒下文?之前通訊內容還在,有證明自己沒販賣賬戶的證,可以自己去法院解說ㄇ?時間越九心越不安,無知的幫人換來自己清白……真傻……我現在該怎?幫自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