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娜娜 104-12-22 19:24
各位律師你好 ,事情是這樣的 ,有一位女生說被偷我朋友偷拍 ,然後警方去調監視器也觀看到我朋友 ,但影片上並無證明是我朋友有偷拍,且警方也持著搜索票找過我朋友身上即住所也無找到任何證據,事後了解一下 ,我朋友也說他真的沒有,但由於他沒遇到過此類的情形,也覺得事後如檢察官如發傳票傳喚他 ,他也會覺得很麻煩 ,因為他說他就真的沒有,像如果依上訴的情形完全沒證據 檢察官會傳喚嗎 需要怎樣保護自身權利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有提告,檢察官仍會傳喚,若無事證證明,則檢察官會以不起訴處分結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昇 104-12-21 14:00
不好意思 想詢問律師們關於這方面的問題 我的帳戶有被詐騙集團拿去當作洗錢帳戶 導致我名下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 今年5月中 想報考研究所補習班還有畢業後開始還政府的助學貸款 因為當時我還是工讀生,一個月大概1萬出頭的薪水 家裡本身是低收入戶,我那微薄的薪水只足夠付自己的生活開銷 所以想找銀行貸款 等畢業後可以找正職工作慢慢還款給銀行 但詢問幾間銀行後都說我是小白,薪資水準不符合規定,所以無法跟銀行信用貸款 所以就上網看到有代辦小額信貸 就致電過去和對方洽談 我把我的需求告訴對方,對方說用line談詳細狀況 對方在line中要求我把存摺 提款卡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用寄的方式去台南給他 因為我第一次碰到這種情況,我也不疑有他,在當天5/19上班完後,趕回家把上述物品夾在一本雜誌裡面,再裝在一個紙箱裡面,對方要求我到三重的空軍一號隨著客運寄到台南去,抵達時已經超過12點(5/20),單據我現在還留著 5/20早上我用line聯繫對方,對方說因為案件太多所以需要再一天工作天 要求我給予密碼,我問為什麼要密碼 對方答覆說 因為你是小白,我們有認識銀行裡面的人,我們要把自己的錢匯到你的帳戶去,讓銀行看到有這筆資金,才能幫你向銀行貸款,但那是我們的錢,屆時要把自己的錢領出來,當時因為我還涉世未深,只是個懵懵懂懂的大學準畢業生,沒有任何防備心,加上我本身又比較單純,所以就相信他的說詞,把我的密碼告訴對方 等到隔天5/21我再次與對方聯絡,對方道歉跟我說,你的還沒有處理完,因為銀行方面還在審核你的資格,有什麼評鑑分數,說禮拜五一定好,還說會親自從台中開車上來和我約早上9:00在新埔捷運站1號出口附近的郵局碰面,把銀行撥下來的款項給我 我也相信他的說詞 5/22早上我就line對方,對方完全不予回應,沒有已讀,電話打也沒有接,我又收到玉山銀行信用卡申請審核的簡訊,我才驚覺我疑似被詐騙了! 我馬上打電話到我名下四個帳戶去做存摺與提款卡掛失的動作 並且打電話去玉山銀行詢問當時去辦理信用卡申請的人是誰 填寫的單子是否還留存 補述:在5/20~5/21詐騙集團有打幾次電話給我 都是跟我報備審核狀況或是什麼公司案件太多,叫我在等一下 後來除了當時網路上看到的手機回撥不通之外,打給我的電話也都是網路電話,根本無跡可尋 辦理完掛失後我到派出所去報案,警察跟我說我的帳戶已經被列為警示帳戶,還詢問我是不是賣帳戶給對方,詢問完後,我就到原開戶銀行去了解情況,因為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情,以前只聽過ATM詐騙,沒有聽過這樣的詐騙案件 當天傍晚我就去我的轄區派出所報案,警員跟我約做筆錄筆錄做完後,後續也有收到偵查隊的電話,也透過電話詢問小隊長這樣的事情該怎麼處理,他們要我靜待偵查庭的通知書 後來收到了偵查庭的通知書,我有詢問我大二修商事法的黃老師,他告訴我要誠實地向檢察官說明自己的情況,然後因為我是低收入戶,所以沒有請律師陪同,我就一個人到偵查庭面對檢察官檢察官有問我是不是賣帳號,我說不是,我是因為小額信用代辦而遭詐騙檢察官有問說為什麼一次交付這麼多本帳戶,我回答說 因為對方問我有哪些帳戶,我都據實以報,相信對方的話才給予那些帳戶之存摺 提款卡與密碼,我之所以會有這麼多帳戶是因為大學時期先後都在不同公司打工,每間公司都與不同的銀行往來,所以才有那些帳戶 我就把我為什麼會去找小額信用代辦與和對方洽談的過程,完整地告訴檢察官,但檢察官最後有問我說你認不認罪,我搖頭表示回答,因為我也是受害者,沒有賣帳戶,什麼都沒拿到,就被很多人提告,才剛大學畢業背負這個案件 直到前幾天收到起訴書,被兩位檢察官刑法第30條(幫助犯幾期處罰)還有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起訴 上面有 請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處斷,刑事訴訟法251條第 1項提起公訴 我想詢問的是接下來收到傳票去開庭的時候,我該怎麼做?因為我原本的手機在6月初泡水壞掉,line因為忘記換機密碼而重新辦新的,等於我聊天的紀錄無法為我佐證,身邊的證據只有當時在網路上看到對方電話的截圖,還有寄東西去台南的收據,而通話明細也因為超過半年無法申請,接下來開庭我除了請一個辯護律師之外,我還要怎麼做對自己有利? 我有請教一位連律師,他告訴我當時如果偵查庭上認罪,或許可以緩刑或是更輕的罰則,但當時我只詢問以前授課的商事法老師,他告訴我要實話說明,我個性比較單純,所以就把事實經過告訴檢察官,連律師告訴我說這案件很小,檢察官沒有申請簡易判決,還兩個檢察官同時註明,還附了表,顯示檢察官覺得我說謊,要好好修理我一下,我現在真的不知道怎麼做,我的帳戶一共被洗了50多萬的錢 我想詢問 如果證據蒐集不足,到時候開庭我可以直接認罪嗎?認罪會不會被判比較輕?例如6個月以下的刑期,然後跟受害者們協商,看怎麼還款,因為我才剛大學畢業,涉世未深,就這樣被詐騙了,目前也找到了一個我熱愛的工作,覺得人生才剛開始就遇到這樣的事情,搞得我每天都心神不寧,我是個有目標的人,但個性就是比較單純,所以一直被很多人說很笨,像個生活白痴... 開庭認罪會不會被認為與偵查庭的言論不符,反而背叛更重的罪? 如果證據只能蒐集部分,而無法完全舉證對自己有利,是不是也會被認定說謊,背叛更重的罪? 我現在只希望只要不要被抓進去關就好了,當作一個人生的社會經驗,以後不會在輕易相信網路上的人 希望律師們幫我分析,建議我該怎麼做,對我這個剛出社會的新鮮人是最好的辦法  謝謝您!
小許 104-12-21 13:53
律師您好: 我最近12月接到派出所警員通知,才知道之前有教召令,而我不知道而未到 被移送地檢署了.經過詢問才知: 1. 5月時戶籍地的大樓代班管理員代簽收了我的教召令,沒有轉交給我,也沒有盡告知的義務. 2. 後來管理員在9月被警員傳去做筆錄,他這期間屢次有與我碰面和收管理費,也完全沒有提及此事. 3. 派出所管區來我的戶籍地大樓詢問管理員關於我的事情,管理員竟然沒有告知我的聯絡方式,甚至還說不知道有我這個人. 4. 我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就被移送,我看過兵役條例,認為妨害兵役的是管理員而非我,實在是非常的冤枉.... 我現在已經在分局做完筆錄,等檢察官的傳問 請問各位前輩我目前該如何是好? 我如何找尋我更有利的證據? 感謝.

你好:

可以傳喚管理員出庭作證,證明你並無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6條之故意及避免教育召集或勤務召集之意圖,爭取不起訴處分。

小許 104-12-21 16:59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感謝徐律師的寶貴建議, 那麼我想請問

若管理員的證詞對我不利(或許他怕他沒轉達會有事)

我該準備什麼資料有利於我的呢?

阿爆 104-12-20 00:31

殺人未遂案件,地檢署偵字警方提供證據開庭被告認罪很快就結束開庭,檢察官說很多道理只好答應調解看看,但和解失敗改為調偵字三個月沒開庭,寫狀ㄧ星期多就馬上開庭,檢察官開庭只說沒達殺人未遂,自已解釋說他因為什麼原因案件延遲到會快訴處理這個案件,時間又過二個月了,打電話問書記官查不到進度,書記官要求寫狀,寫狀給檢察官ㄧ個月了也沒消息,上地檢署網站查這名檢察官偵結公告,遠遠輸其他檢察官,平均ㄧ個月結案不到十個案件,遇到這種檢察官要怎麼辦,或許檢察官案件多,但是也拖太久了吧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或許可以至檢察長之申訴信箱進行申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爆 104-12-19 18:40

我是原告檢舉檢察官的話會影響判決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9 21:0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是告訴人?(被害人)

2、基本上檢舉檢察官對於案件不會有幫助,因為案件是否會成立,重要的還是個案的事證,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告訴程序才能保障權益。

傷腦 104-12-19 18:29

請問提告殺人未遂案件快ㄧ年了,地檢署開庭警方提起證據跟三個人證,所以被告就認罪了,但是等5個月等不到開庭或偵結起訴書,打電話問書記官他只說案件還沒結案,也查不到進度,寫狀給檢察官也都沒消息,接下來我要怎麼做,案件太久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也只能再寫狀進去請檢察官盡速辦理,以維護您的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初學者 104-12-18 18:48

您好

我想請問, 之前我父親被肇事者開車撞傷,  對方都不負責任

態度也相當惡劣, 所以我們只好提告刑事傷害, 檢察官也起訴了.

起訴後到法院前被傳喚去做和解, 這時候他才願意和解.

我父親骨頭斷了好幾根, 過了快一年手的功能都只恢復了三成, 求償十多萬達成和解.

不料他和解金付了就傳下列簡訊

"你拿到那些錢會安心嗎 聽你們鄰居說 你們家的錢多是這樣來的" 這樣的訊息來激怒我們, 這根本是無中生有的事情, 我們從來沒跟別人有甚麼訴訟(而且我們住那邊時間不長, 根本沒有甚麼認識的鄰居),

我們可以取消和解嗎?

(和解金是今天匯過來的, 簡訊也是今天傳的, 我們撤告的單子還沒寄出。)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8 20:2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可以拒絕撤回告訴,不過法院還是會斟酌雙方已經和解,將案件終結。

2、對方傳的簡訊內容不恰當,但是未達違法的階段,不過可以陳報給法院知悉。

 一、完全照法律走,你沒有一定要撤回告訴。

二、但是這個人傳這個訊息表示他心胸不是那麼寬大的付了錢,也許還有點恨。如果你收了他的錢還不撤告,這個恨也許會更恨,你也不知道對方的為人…

三、案件結束也是一件好事,請考慮。

四、當然如果你先陳報無欲撤回之意思,等到對方到法庭跟你們道歉再撤告也是一個選擇。只是當他拿到撤告的結果可能會講得更難聽,到時候還是會衍生糾紛

五、小結,可撤可不撤,你們要想清楚再決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無解嗎 104-12-18 18:46

對人提告殺人未遂警方有提供證據與人證,第ㄧ次開庭被告也承認犯罪,不調解所以很快就開完庭了,快四個月沒消息叫律師寫狀被拒絕,只好自已寫狀給檢察官,約十天就又開庭了,檢察官說他因為別的事延誤到會快速處理,然後又等等等又沒消息了,自已又寫狀這次檢察官沒回應了,只好叫律師寫狀,但又被律師拒絕了,律師說有二年時間叫我慢慢等,但我案件也快ㄧ年了,我委任律師叫他寫狀都拒絕我,我幹嘛花錢委任他ㄚ,

還有檢察官有辦案期限嗎?我自已寫狀也沒用,律師又不幫寫狀,我要怎麼救這個案件呢?

陳柏甫 (陳律師) 104-12-18 19:23

您好,

您的狀況,除寫狀紙之外,還可致電該承辦股之書記官或檢察事務官詢問案件進度。若檢察官真有拖延之情形,可另請律師向法務部申訴;您也可委請律師,就該殺人未遂之案件向法院提起自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或電話聯繫,謝謝。

無解嗎 104-12-18 20:39

電話給書記官他永遠都只說還沒偵結,其他都說不知道,他說這是檢察官才能決定,永遠只叫我寫狀給檢察官,而且書記官還直接給我傳真電話,說這樣比較快,但寫狀了,書記官說拿給檢察官了,,,沒消息

 一、要稍微注意一下民事的部分,我想你們的策略應該是要提刑事附帶民事,才會去說二年的問題。

二、民事時效第一次是二年,不會因為刑事案件慢慢來就不進行民事時效,這個部分要特別注意時效的部分,如果快二年了請考慮直接做民事起訴,不要再等檢察官了。

三、民事如果希望速度快一點可以考慮做假扣押假扣押的速度是很快的。但是第一關的假扣押裁定聲請部分要費點心思還不見得會過。而且假扣押有擔保金的問題,這個部分如果想請求的金額比較大一些的話可以考慮做一部請求。

四、你的律師雖然背你的意,但是他算是有為你想的,你想想如果你是檢察官有一個人一直催你你做何感想?當然律師是一個信任關係,你也可以找一個你信得過的律師,是否要換律師你要自己決定,有的律師是順著當事人的意思去做,有的律師是選擇順著案件最好的方向去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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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昇 104-12-18 12:14

不好意思 想詢問律師們關於這方面的問題
我的帳戶有被詐騙集團拿去當作洗錢帳戶
導致我名下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

 

今年5月中 想報考研究所補習班還有畢業後開始還政府的助學貸款

因為當時我還是工讀生,一個月大概1萬出頭的薪水 

家裡本身是低收入戶,我那微薄的薪水只足夠付自己的生活開銷

所以想找銀行貸款 等畢業後可以找正職工作慢慢還款給銀行

但詢問幾間銀行後都說我是小白,薪資水準不符合規定,所以無法跟銀行信用貸款

所以就上網看到有代辦小額信貸

就致電過去和對方洽談

我把我的需求告訴對方,對方說用line談詳細狀況 

對方在line中要求我把存摺 提款卡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用寄的方式去台南給他

因為我第一次碰到這種情況,我也不疑有他,在當天5/19上班完後,趕回家把上述物品夾在一本雜誌裡面,再裝在一個紙箱裡面,對方要求我到三重的空軍一號隨著客運寄到台南去,抵達時已經超過12點(5/20),單據我現在還留著

5/20早上我用line聯繫對方,對方說因為案件太多所以需要再一天工作

要求我給予密碼,我問為什麼要密碼

對方答覆說 因為你是小白,我們有認識銀行裡面的人,我們要把自己的錢匯到你的帳戶去,讓銀行看到有這筆資金,才能幫你向銀行貸款,但那是我們的錢,屆時要把自己的錢領出來,當時因為我還涉世未深,只是個懵懵懂懂的大學準畢業生,沒有任何防備心,加上我本身又比較單純,所以就相信他的說詞,把我的密碼告訴對方

等到隔天5/21我再次與對方聯絡,對方道歉跟我說,你的還沒有處理完,因為銀行方面還在審核你的資格,有什麼評鑑分數,說禮拜五一定好,還說會親自從台中開車上來和我約早上9:00在新埔捷運站1號出口附近的郵局碰面,把銀行撥下來的款項給我

我也相信他的說詞

5/22早上我就line對方,對方完全不予回應,沒有已讀,電話打也沒有接,我又收到玉山銀行信用卡申請審核的簡訊,我才驚覺我疑似被詐騙了!

我馬上打電話到我名下四個帳戶去做存摺與提款卡掛失的動作

並且打電話去玉山銀行詢問當時去辦理信用卡申請的人是誰

填寫的單子是否還留存

補述:在5/20~5/21詐騙集團有打幾次電話給我 都是跟我報備審核狀況或是什麼公司案件太多,叫我在等一下

後來除了當時網路上看到的手機回撥不通之外,打給我的電話也都是網路電話,根本無跡可尋

辦理完掛失後我到派出所去報案,警察跟我說我的帳戶已經被列為警示帳戶,還詢問我是不是賣帳戶給對方,詢問完後,我就到原開戶銀行去了解情況,因為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情,以前只聽過ATM詐騙,沒有聽過這樣的詐騙案件

當天傍晚我就去我的轄區派出所報案,警員跟我約做筆錄筆錄做完後,後續也有收到偵查隊的電話,也透過電話詢問小隊長這樣的事情該怎麼處理,他們要我靜待偵查庭的通知書

 

 

後來收到了偵查庭的通知書,我有詢問我大二修商事法的黃老師,他告訴我要誠實地向檢察官說明自己的情況,然後因為我是低收入戶,所以沒有請律師陪同,我就一個人到偵查庭面對檢察官檢察官有問我是不是賣帳號,我說不是,我是因為小額信用代辦而遭詐騙檢察官有問說為什麼一次交付這麼多本帳戶,我回答說 因為對方問我有哪些帳戶,我都據實以報,相信對方的話才給予那些帳戶之存摺 提款卡與密碼,我之所以會有這麼多帳戶是因為大學時期先後都在不同公司打工,每間公司都與不同的銀行往來,所以才有那些帳戶

我就把我為什麼會去找小額信用代辦與和對方洽談的過程,完整地告訴檢察官,但檢察官最後有問我說你認不認罪,我搖頭表示回答,因為我也是受害者,沒有賣帳戶,什麼都沒拿到,就被很多人提告,才剛大學畢業背負這個案件

直到前幾天收到起訴書,被兩位檢察官刑法第30條(幫助犯幾期處罰)還有刑法第339條(普通詐欺罪)起訴

上面有 請依刑法第55條規定,從一處斷,刑事訴訟法251條第 1項提起公訴

我想詢問的是接下來收到傳票去開庭的時候,我該怎麼做?因為我原本的手機在6月初泡水壞掉,line因為忘記換機密碼而重新辦新的,等於我聊天的紀錄無法為我佐證,身邊的證據只有當時在網路上看到對方電話的截圖,還有寄東西去台南的收據,而通話明細也因為超過半年無法申請,接下來開庭我除了請一個辯護律師之外,我還要怎麼做對自己有利?

我有請教一位連律師,他告訴我當時如果偵查庭上認罪,或許可以緩刑或是更輕的罰則,但當時我只詢問以前授課的商事法老師,他告訴我要實話說明,我個性比較單純,所以就把事實經過告訴檢察官,連律師告訴我說這案件很小,檢察官沒有申請簡易判決,還兩個檢察官同時註明,還附了表,顯示檢察官覺得我說謊,要好好修理我一下,我現在真的不知道怎麼做,我的帳戶一共被洗了50多萬的錢

我想詢問 如果證據蒐集不足,到時候開庭我可以直接認罪嗎?認罪會不會被判比較輕?例如6個月以下的刑期,然後跟受害者們協商,看怎麼還款,因為我才剛大學畢業,涉世未深,就這樣被詐騙了,目前也找到了一個我熱愛的工作,覺得人生才剛開始就遇到這樣的事情,搞得我每天都心神不寧,我是個有目標的人,但個性就是比較單純,所以一直被很多人說很笨,像個生活白痴...

開庭認罪會不會被認為與偵查庭的言論不符,反而背叛更重的罪?

如果證據只能蒐集部分,而無法完全舉證對自己有利,是不是也會被認定說謊,背叛更重的罪?

我現在只希望只要不要被抓進去關就好了,當作一個人生的社會經驗,以後不會在輕易相信網路上的人

希望律師們幫我分析,建議我該怎麼做,對我這個剛出社會的新鮮人是最好的辦法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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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政府已經大力宣導反詐騙,實務上普遍認為此種情形(提供存摺、提款卡、密碼)具有間接故意,若主張無罪答辯要提出對你有利之證據,否則檢察官跟法官不會採信。 也可以選擇認罪,若無前科紀錄並賠償被害人之損害,通常可以爭取易科罰金之刑度或緩刑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2-19 19:37
您好

重點在你如何說服法院  您是真的要借貸或求職  而非詐騙集團的同夥

以下資料供您參考:

所謂「交付帳戶而幫助詐欺罪之成立」,必須要幫助人在交付帳戶時明知或可得而知對方將持其所交付之帳戶向他人詐取財物,如出賣、出租或借用等情形,或能推論幫助人有預知該帳戶被使用詐取他人財物之可能。

反之,如果不是因為自己的自由意思把帳戶交付給他人,而是因為遺失、被脅迫、遭詐欺等原因而交付帳戶,那麼這個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的人並沒有幫助犯罪的意思,也並非認識收受其金融機構帳戶者的人、知道對方將持自己的帳戶對他人從事詐欺取財財產犯罪。

也就是說,這個人將金融機構帳戶的相關資料交付給他人的時候,既不能預測其自己的帳戶將被他人做為詐欺取財財產犯罪的工具,那麼此人交付金融機構帳戶相關資料的行為,就不是在幫助詐欺取財等犯罪。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小徐 104-12-18 10:22

律師您好:

我最近12月接到派出所警員通知,才知道之前有教召令,而我不知道而未到

被移送地檢署了.經過詢問才知:

1. 5月時戶籍地的大樓代班管理員代簽收了我的教召令,沒有轉交給我,也沒有盡告知的義務.

2. 後來管理員在9月被警員傳去做筆錄,他這期間屢次有與我碰面和收管理費,也完全沒有提及此事.

3. 派出所管區來我的戶籍地大樓詢問管理員關於我的事情,管理員竟然沒有告知我的聯絡方式,甚至還說不知道有我這個人.

4. 我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就被移送,我看過兵役條例,認為妨害兵役的是管理員而非我,實在是非常的冤枉....

5. 若管理員他說的不是事實,又執意對我不利,那我是不是就無能無力了....

    不知道最糟糕的情況我會被判多久?

我現在已經做完筆錄,等檢察官的傳問

請問各位前輩我目前該如何是好? 我如何找尋我更有利的證據?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從您不知有該教召令去主張,再看您們社區有無掛號信領取登記簿,且應傳喚管理員出庭說明是否有轉交給您,當然管理員的證詞相對重要,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關於警方通知你之前從來沒有人跟你說過有這個公文這件事是重點 。

二、如果管理委員願意說實話當然很好。

三、如果管理委員不願意說實話的話你會比較麻煩一點。

四、管理委員願不願意說實話操之在人。如果檢察官願意做公家測謊的話是可以考慮但是這也是操之在人,如果你願意做民間測謊就操之在己。

五、這件的重點在於你有沒有犯罪的故意。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阿韋 104-12-17 19:22

請問……我從被抓,從警局送地檢後交保,當時不知道有機會可以向檢察官申請,當時也有承認有用安非他命,但之前沒有前科,所以也不知道能申請什麼,交保後這幾天收到法院的單子,是通知開庭,偵查庭,備註那欄有註明?

本件係調查施用毒品案件,若被告有意願接受毒品戒癮治療,請務必到庭陳述意見,否則本署將依法處理

所以當天我去開庭是最好申請的時機嘛?需要準備什麼證明嘛?

沈恆 (沈律師) 104-12-17 23:42

您好!

如果您是初犯,應儘速具狀向檢察官聲請附戒癮治療的緩起訴處分,依您所述開庭通知的記載,開庭當天應該是最後機會,但時機上還是越早越好,否則一旦受裁定觀察勒戒就來不及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韋 104-12-18 03:3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您是初犯,應儘速具狀向檢察官聲請附戒癮治療的緩起訴處分,依您所述開 ... (恕刪)

那請律師寫狀要多少錢?請問沈律師能幫忙嘛?我開庭時間是12月29日,還來的急嘛?

法律研究者 104-12-18 10:07

大大您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就你上面律師說的

             是還有爭取院外治療不被勒戒的空間存在

             但一定要在時限內立即處理才行

             你可以來信zxieff123@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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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y 104-12-17 15:14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有一個刑事詐欺案件,我電話至法院查詢,目前已判決 (無罪),但問題來了,判決書未收到,這樣我與檢察官都是有(上訴的權利)我想知道,如果雙方都收到判決書之後十天都沒有上訴的話,我是否正確的(無罪)呢?還有我的警示帳戶該如何處理呢?非常感謝各位律師的解答。
陳柏甫 (Paul) 104-12-17 16:2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因為是無罪判決,所以您沒有上訴的權利,只有檢察官可以上訴

若收到判決後10天,檢察官仍未上訴,那此案即確定無罪,您可於收到判決後10天,致電法院該股書記官,詢問檢察官是否有上訴。

待案件無罪確定後,攜帶法院判決、相關身份文件至金融機構解除警示帳戶與衍生管制帳戶。

以上,若有任何進一步疑問,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聯繫,謝謝

joey 104-12-16 18:10
各位律師你們好: 我有一個刑事詐欺案件,我電話至法院查詢,目前已判決 (無罪),但問題來了,判決書未收到,這樣我與檢察官都是有(上訴的權利)我想知道,如果雙方都收到判決書之後十天都沒有上訴的話,我是否正確的(無罪)呢?還有我的警示帳戶該如何處理呢?非常感謝各位律師的解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於收到判決書十日後,再向檢察官詢問有無上訴,若檢察官無上訴,則本案即為確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敬人 (陳律師) 104-12-17 10:19

 您好

(一)民眾解除警示帳戶辦理事項如下:
1、經司法程序終結案件,民眾可向各警察機關偵查隊辦理解除警示帳戶,且同一金融帳號合解除要件,受理警察機關即將該帳號所涉案件逐一解除警示,避免民眾奔波各警察機關間辦理解除警示帳戶。
2、司法程序終結,含訴訟判決終結與刑罰執行終結,有關易服勞役(社會勞動)執行完畢及經法務部准許「假釋」者,當事人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即可申請解除警示帳戶。
3、各警察分局偵查隊只受理申請、審查,最後核定解除警示工作,由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行文金融機構辦理。
4、案件屬一般糾紛案件(公司或法人帳戶、捐款專戶、交易買賣)或誤設警示(報案人報錯詐騙帳戶)時之解除警示:
(1)金融機構未將警示帳戶通報聯徵中心時,倘案件尚未函轉管轄機關前(以管轄機關收文日為準),如經銀行通知或受理單位即時發現,應由受理單位立即通報銀行取消警示。
(2)金融機構已將警示帳戶通報聯徵中心時,由管轄警察機關負責釐清案情,協助解除警示帳戶。
5、警示帳戶開戶人已死亡者,家屬應檢具戶口名簿、戶籍謄本及死亡證明書向任一警察機關辦理解除警示帳戶。
(二)另解除「警示帳戶」主要分為3種類型,惟最後核定解除警示工作權限,由警察局行文至金融機構辦理,茲摘述如后:
1、遭冒名申辦者需檢附:
(1)先請申請人攜帶雙證件至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臺北市重慶南路1段2號10樓;電話:02-23813939)申請1份『通報案件紀錄資訊』。
(2)承辦人受理後請先登入『警察電信金融聯防平臺』調閱帳號報案人筆錄及相關資料並詳核申請人身分證件製作談話筆錄,儘速去函金融機構調閱帳戶申設人資料及申辦時臨櫃影像俾利比對。
2、一般商業交易糾紛者須檢附:
(1)製作談話筆錄
(2)和解書。 
(3)款項及物品返還單據等有關證明文件。
3、司法程序終結案件者,須依所涉案件種類,檢附各類司法文書佐證:
(1)不起訴處分:須檢附不起訴處分書
(2)無罪判決:須檢附無罪判決書。
(3)罰金:須檢附判決書及罰金繳款收據。
(4)判刑執行完畢:須檢附判決書及出監證明書。
(5)受拘役或罰金宣告,易以訓誡者:須檢附判決書及易以訓誡執行完畢證明。
(6)緩起訴:須檢附緩起訴處分書緩起訴附負擔或指令執行完畢證明。
(7)緩刑:須檢附判決書及緩行負擔或指令執行完畢證明。
(8)保護處分:須檢附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之裁定書。
(三)民眾申請解除警示帳戶,應請民眾詳實將個資及通訊連絡處填載『民眾解除警示帳戶申請書』上,並應注意:
1、銀行總行及分行名稱、代號、帳號均應填寫(載明解除之帳號,請只填具遭冒辦或涉及詐騙案判決書所載帳號,另屬衍生性管制帳戶請勿登錄)。
2、「解除警示帳戶原因」圈選項目代號僅可單選切勿複選(其他原因請圈選L欄位並註明原因、本欄由警察單位填寫)。
3、應視民眾申請帳戶數製作份數(如1個帳號須製作一式四份,1份給銀行、2份連同其他相關資料給警察局做為解除註記依據、1份自存,2個帳戶一式五份…以此類推)。
4、為防止詐騙集團盜辦解除人頭帳戶受警示之帳戶,致該帳戶再次成為犯罪工具案件發生,請受理人員受理時務必請申請人於簽章處,簽名捺指紋。

            陳律師

cjou 104-12-16 15:35
本人於今年9月凌晨酒駕自撞後當場陷昏迷, 經民眾報警送醫,隔天早上在醫院醒來不記得酒駕過程,員警簡單敘述發生經過後,即被帶去警局進行筆錄、帶去簡易法庭開庭。 12月2號收到判決通知 本人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有期徒刑三個月,如易科罰金,以一千元折算一日。 節錄部分判決內容: 惟念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前無酒後駕車公共危險之前案紀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1份在卷為憑,本案為其初犯;兼衡其自述高職肄業之知識程度、經濟狀況小康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於簡易法庭開庭時,檢察官無提及緩起訴,當庭判罰11萬 我說我沒有錢,檢察官改口說那減半 事件過後幾經反省,也準備為自己的過失行為負責 近期收到判決書判決易科罰金9萬元 因自己經濟能力不足夠負擔最後判決的金額 所以提出上訴 希望能降低罰鍰至經濟能力能負擔起的範圍 或是能以易服社會勞動抵罰金嗎? 這些是我這幾天在網路上或是到法律諮詢查到的辦法,第一次觸法不曉得該怎麼辦。 我目前自己一人在外租屋,因高中肄業找的工作薪水大多落在兩萬二。房租五千、生活費約一萬。我可以每個月繳五千的罰款,只是九萬元如果分期的期數不夠多,我可能沒辦法生活。 想請問上訴內容提及這些部分合適嗎? 即使搜尋很多文章,也未提及相關部分,有些地方我有些疑惑。 撞車後我就陷昏迷,並且騎車過程都沒有記憶,可能是因為腦部撞擊的影響 在急診室醒來後,沒有醫生過來告知我受了哪些傷 警察向櫃台拿了診斷證明沒有讓我看,也沒告訴我受了那些傷 就把我帶去做筆錄、到簡易法庭開庭 後來經過幾次回診,加上我自己回急診室申請診斷證明 額頭裂傷、額頭擦傷、右眼眶擦傷、上唇裂傷腹部擦傷 右膝蓋磨損、右手腕擦傷 撕裂傷共縫合17針 雖然沒有明寫腦震盪或是撞擊後的影響,但當時都是剛從昏迷醒來頭暈狀態去做筆錄去開庭 因只有自己隻身一人,醫師和員警都並無告知我的身體狀況是如何 請問這樣的執行程序是合理的嗎? 因事件已過兩三個月,九月十月公司正處繁忙每日加班的狀況,我撞車後也不多花時間休養,事後朋友載我去醫院回診途中,遇到一點小窟窿頭就會很痛,請假休息一天,便正常上班,工作中爬梯子時頭還會暈,幸好傷勢也復原得快。直至收到判決書,因已從公司辭職,計畫搬去外地生活,剛好在這段空檔提起上訴,把這段事情回想完整,除了深刻的警惕自己別再陷入借酒澆愁的迷霧裡,也開始嘗試踏入教會穩定心靈,希望這次上訴能製造一次機會。 節錄部分判決內容: 惟念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前無酒後駕車公共危險之前案紀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1份在卷為憑,本案為其初犯;兼衡其自述高職肄業之知識程度、經濟狀況小康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雖然現場沒有監視器錄下畫面,我也不知道報警的民眾有沒有目擊過程,現場大概是有昏迷血泊中的我和一台撞歪一邊的車,我只記得當晚自己在酒吧喝酒,怎麼走出門的就忘了。在法院上即使頭暈嗜睡,被問問題依然能作回答,我認罪。只是我的經濟狀況並不如判決所寫的小康,或是當庭頭暈所說出的小康。 這部分可以聲請調閱筆錄影本嗎? 以前一度因為家庭因素陷入憂鬱很久,之前也曾在此網站詢問過關於家事的法律問題,但是還沒有得到解答。直到搬出家裡才剛開始正職工作並無積蓄。 這次事故車子毀損、就醫回診,我因為薪水不夠給付,當月和朋友借了些錢才渡過,我的經濟狀況並不好。 請各位律師幫幫我,還可以提出哪些單據證明我的經濟情況並不好,或是案情有轉圜的餘地,希望有機會能請法官重新審視。 謝謝你們看完冗長的發言。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易服勞役,應於檢察官通知執行時,再向檢察官申請,若有中低收入戶之證明,可以提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楊 104-12-16 10:35

律師您好:

                本人於12/11日.與朋友相約使用搖頭丸被查緝.本人坦承有使用搖頭丸安非他命,前述兩項都非本人持有,都是對方無償給予,本人已有毒品案件於98年執行過戒癮治療,本次檢查結果應屬楊姓,是否能再向檢察官提出戒癮治療或是緩起訴之申請(本次案件屬於五年後再犯),若需提出申請需準備訴狀內容為何?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6 10: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是執行完畢之後超過五年,可以向檢察官聲請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撰擬聲請狀才能保障權益。

小楊 104-12-16 11:02

感謝曹律師您的回覆:

1.我只是印象中98年發生,但實際結束是否為五年後再犯如何查詢

2.訴狀及相關費用大約為何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6 14: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五年後再犯施用,仍有機會可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6 14: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五年後再犯施用,仍有機會可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法律研究者 104-12-16 16:19

大大您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是還有爭取院外治療不被勒戒的空間存在

             但一定要在時限內立即處理才行

             你可以來信zxieff123@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feng 104-12-16 10:15
因為本身經營一間通訊行~~店內有販售手機配件跟手機維修的部份~~因為之前合夥的負責人有進一些非正版授權的手機配件.因為後續經營轉換給我本人~~導致本人第一次誤觸商標法~~第一次違反商標法後檢察官給我緩起訴~~今年初又因為維修料件電池被判定為反商表法~~前幾天出庭法官問我是否認罪~~有意向對方和解~~但對方民事求償金額太過龐大本身無力負荷~~想請問刑法上我會被判定有罪的話~我該向對方提出合解嗎?如果合解或不合解是否會影響之前緩起訴的部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6 10: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前案倘若緩起訴期間還沒有超過,則本案遭起訴之後,該緩起訴會被撤銷,屆時法院會就兩案進行審判。

2、倘若無法和解,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辯護,尤以針對為何之前遭到緩起訴之後,仍然販售未經授權的商品的部分提出說明。

feng 104-12-16 10:15
因為本身經營一間通訊行~~店內有販售手機配件跟手機維修的部份~~因為之前合夥的負責人有進一些非正版授權的手機配件.因為後續經營轉換給我本人~~導致本人第一次誤觸商標法~~第一次違反商標法後檢察官給我緩起訴~~今年初又因為維修料件電池被判定為反商表法~~前幾天出庭法官問我是否認罪~~有意向對方和解~~但對方民事求償金額太過龐大本身無力負荷~~想請問刑法上我會被判定有罪的話~我該向對方提出合解嗎?如果合解或不合解是否會影響之前緩起訴的部分?
cjou 104-12-16 08:30

本人於今年9月凌晨酒駕自撞後當場陷昏迷,

經民眾報警送醫,隔天早上在醫院醒來不記得酒駕過程,員警簡單敘述發生經過後,即被帶去警局進行筆錄、帶去簡易法庭開庭。

 

12月2號收到判決通知

本人犯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處有期徒刑三個月,如易科罰金,以一千元折算一日。

 

節錄部分判決內容:

惟念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前無酒後駕車公共危險之前案紀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1份在卷為憑,本案為其初犯;兼衡其自述高職肄業之知識程度、經濟狀況小康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簡易法庭開庭時,檢察官無提及緩起訴,當庭判罰11萬

我說我沒有錢,檢察官改口說那減半

事件過後幾經反省,也準備為自己的過失行為負責

近期收到判決書判決易科罰金9萬元

因自己經濟能力不足夠負擔最後判決的金額

所以提出上訴

希望能降低罰鍰至經濟能力能負擔起的範圍

或是能以易服社會勞動抵罰金嗎?

 

這些是我這幾天在網路上或是到法律諮詢查到的辦法,第一次觸法不曉得該怎麼辦。

 

我目前自己一人在外租屋,因高中肄業找的工作薪水大多落在兩萬二。房租五千、生活費約一萬。我可以每個月繳五千的罰款,只是九萬元如果分期的期數不夠多,我可能沒辦法生活。

 

想請問上訴內容提及這些部分合適嗎?

即使搜尋很多文章,也未提及相關部分,有些地方我有些疑惑。

 

撞車後我就陷昏迷,並且騎車過程都沒有記憶,可能是因為腦部撞擊的影響

在急診室醒來後,沒有醫生過來告知我受了哪些傷

警察向櫃台拿了診斷證明沒有讓我看,也沒告訴我受了那些傷

就把我帶去做筆錄、到簡易法庭開庭

 

後來經過幾次回診,加上我自己回急診室申請診斷證明

額頭裂傷、額頭擦傷、右眼眶擦傷、上唇裂傷腹部擦傷

右膝蓋磨損、右手腕擦傷

撕裂傷共縫合17針

 

雖然沒有明寫腦震盪或是撞擊後的影響,但當時都是剛從昏迷醒來頭暈狀態去做筆錄去開庭

因只有自己隻身一人,醫師和員警都並無告知我的身體狀況是如何

請問這樣的執行程序是合理的嗎?

 

因事件已過兩三個月,九月十月公司正處繁忙每日加班的狀況,我撞車後也不多花時間休養,事後朋友載我去醫院回診途中,遇到一點小窟窿頭就會很痛,請假休息一天,便正常上班,工作中爬梯子時頭還會暈,幸好傷勢也復原得快。直至收到判決書,因已從公司辭職,計畫搬去外地生活,剛好在這段空檔提起上訴,把這段事情回想完整,除了深刻的警惕自己別再陷入借酒澆愁的迷霧裡,也開始嘗試踏入教會穩定心靈,希望這次上訴能製造一次機會。

 

節錄部分判決內容:

惟念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且前無酒後駕車公共危險之前案紀錄,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1份在卷為憑,本案為其初犯;兼衡其自述高職肄業之知識程度、經濟狀況小康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雖然現場沒有監視器錄下畫面,我也不知道報警的民眾有沒有目擊過程,現場大概是有昏迷血泊中的我和一台撞歪一邊的車,我只記得當晚自己在酒吧喝酒,怎麼走出門的就忘了。在法院上即使頭暈嗜睡,被問問題依然能作回答,我認罪。只是我的經濟狀況並不如判決所寫的小康,或是當庭頭暈所說出的小康。

這部分可以聲請調閱筆錄影本嗎?

 

以前一度因為家庭因素陷入憂鬱很久,之前也曾在此網站詢問過關於家事的法律問題,但是還沒有得到解答。直到搬出家裡才剛開始正職工作並無積蓄。

這次事故車子毀損、就醫回診,我因為薪水不夠給付,當月和朋友借了些錢才渡過,我的經濟狀況並不好。

 

請各位律師幫幫我,還可以提出哪些單據證明我的經濟情況並不好,或是案情有轉圜的餘地,希望有機會能請法官重新審視。

謝謝你們看完冗長的發言。

104-12-16 01:51
事情是這樣的,我在一個App上賣衣服跟褲子,貨源是一個香港人供給我的,我們都是用line聊,我跟他說我要什麼衣服他就會提供給我從香港寄過來,他沒有跟我說過那是不是正品,但我認為是正品我就賣了,客人問我我都說是香港正品,現在遇到一個客人他說我賣的是假的要我退款給他,我也說好五號退一半給他,之後因為我比較忙沒有回他,然後他在私訊我我跟他說衣服寄回來退款一半給他,結果她去報警了!說我賣假貨,現在要告我詐欺,然後跟我私訊說要我賠一萬給他才要和解,過程中他有問我如果不是正貨怎麼辦我說拿去給檢察官才可以驗,結果現在他真的要拿給檢察官了,我很擔心現在我會不會又多了智慧財產權的罪,然後我真的詐欺會成立嗎?我真的是不知情的情況下以為貨源的地方是真的,如果我們談好和解了,可以寫和解書跟撤告狀去給檢察官嗎?把這個轉為民事消費糾紛,有辦法將此案件轉換成假性財產犯罪嗎?一定都要上法庭嗎?他報警之後我還沒有被通知要去做筆錄,警方會打電話通知我還是到家裡抓我?不好意思問題很多,我真的很擔心,我才19歲不想留下前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6 14: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對方提告,須至警局或地檢署製作訊問筆錄時,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之,關於詐欺之告訴,對方須提出您施用詐術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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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6 14: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待對方提告,須至警局或地檢署製作訊問筆錄時,委任律師為您辯護,爭取不起訴處分之,關於詐欺之告訴,對方須提出您施用詐術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tar 104-12-16 00:24
想尋問律師 我12/13晚上給朋友開車載被攔查有吸食器,但安非他命是已經在朋友家使用完畢,接著就筆錄 但因很害怕所以第一次筆錄就沒有誠實,直到朋友說出在他家使用完畢後我才坦承 當下也已經有驗尿了,但我無任何前科,隔天被送至看守所,有檢察官尋問前天晚上筆錄是否無誤,有問我最後有無補充。我完全就是在嚇傻狀況下不知道要說什麼,然後就被帶出來後就說我可以離開了,跟原本載我的那個朋友都可以直接離開(當晚攔查我才知道他被抓3次了,這次是第四次?回到家我就開始查資料才知道初犯勒戒,但我現在有穩定的工作,如果被判勒戒工作就會被開除了。而且也有跟朋友合開關東煮而信貸,現在也是很努力的在工作貸款,我也不是有毒癮只是因為好奇而嚐試,我因該要怎麼辦呢?另外那天說可以離開我也都沒有資料,我要到哪裡查詢?

1.  就閣下所述施用二級毒品的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屆時開庭前歡迎您跟我們聯絡,因為您是初犯,只要撰寫聲請戒治之答辯狀,可聲請固定去醫院檢查即可,只要態度良好跟訴狀有聲請,第一次初犯原則上可以不用勒戒,不用太擔心。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12-16 10:35

您好:

建議您盡快聯絡律師替您撰寫戒癮治療之之聲請狀,因您是初犯、又無成癮現象,是有機會請求在外固定到診所報到治療即可,無需進勒戒勒戒,然後獲得緩起訴的機會的,但要盡快,一但開庭檢方就有可能直接裁定當庭送勒戒,屆時要抗告就很難了。因為這完全存乎檢察官的裁量。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6 14: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6 14: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法律研究者 104-12-16 16:20

大大您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是還有爭取院外治療不被勒戒的空間存在

             但一定要在時限內立即處理才行

             你可以來信zxieff123@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小玉 104-12-15 23:35

1.最近先生無意間從媽媽的口中得知6年前公公過世還有一筆郵局存款.當時婆婆只給先生知道渣打銀行的存款120萬.所以渣打的存款我先生和其他弟妹都有簽名蓋章把錢領出來均分!
2.那郵局的部份婆婆不給先生知道偷偷把所有錢領光.現在我先生提告了.檢察官居然站在被告那方.只說渣打有分到.我先生要說的就不給我先生說明檢察官說:時間到了.連書記官也不打內容.這渣打和郵局是不同存款.為何檢查官居然不查郵局的存款.也不查誰違造文書簽名.使公務員記載不實.侵占.這三樣公訴罪都不辦.我先生該如何自救呢?
3.我已經網路寫信給檢察總長信了.這樣有用嗎?檢察總長會公平來偵辦嗎?
4.我先生要的是一個公道..因為我婆婆最近為了騙到我老公房子繼承權了.現在也跟我嗆明反正財產現在都是他的.他要給誰就給誰?為了對付我先生.就拿我倆各國小的小孩開刀.跟我小孩收水電費.因為我們夫妻晚上我要上班.小孩沒飯吃.婆婆自己煮也不願給我小孩一口飯吃.跟我小孩說你們自己想辦法.後來我請隔壁鄰居每天煮晚餐給我小孩吃.現在更扯.連我買的洗衣機也叫我小孩不能用.去妳爸媽幫你們送洗.這樣的阿婆.自己的孫都可以這樣對待.目的就是把我們趕走.房子繼承權被她騙到了.現在唯一就是存款是她盜領的.我們唯一能討的也只有這各公道.
5.因為這公公的遺產.不是先生拿婆婆的財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6 09: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刑事案件的部份,倘若個案的檢察官心證有瑕疵或是辦案態度不好,還是要直接在該案提出有效的攻擊防禦對於案件比較有幫助。檢察總長頂多是事後追究該檢察官責任,很難達到個案正義的效果,建議可以委請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才是保障權益的方式。

2、就您所述的婆婆的總總行為,可能涉及家庭暴力。

3、至於房產的部分您的敘述有點亂,建議尋求正式諮詢才能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6 14: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補充理由狀,整理對方犯罪事實及輔佐證據,並出庭為您主張之,另關於向檢察長檢舉信函之部分,不建議,避免遭受更不利之對待。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6 14: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考慮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補充理由狀,整理對方犯罪事實及輔佐證據,讓檢察官方便進行偵查程序,並出庭為您主張之,另關於向檢察長檢舉信函之部分,不建議,避免遭受更不利之對待。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刑法第335條之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您婆婆為隱瞞遺產,意圖為自己之所有,而侵占您先生之應繼承財產,故可能構成侵占罪。 依家庭暴力防治規定,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據您所述您婆婆對您孩子之行為,可能涉及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之規定,可採取相關防護措施。

 

傷腦 104-12-15 22:15

傷害罪ㄧ年了,案發當天警方提供監視器跟人證,地檢署第ㄧ次開庭被告也認罪了,但經過半年了ㄧ樣等不到檢察官提起公訴,請律師寫狀跟自已寫狀的沒回應,打電話問書記官也說不知道,那如果我自已用武力來討公道刑責會不會加重呢?

一、民事部分請求權時效是二年,如果民事有要求對方賠償的話記得要注意時間。

二、傷害案件在民事上是侵權行為,精神上損害賠償的部分不能以支付命令請求。刑事附帶民事又必需要檢察官起訴之後才能提起刑附民,如果快要二年的話可以考慮以民事起訴的方式處理,這個有訴訟費用的問題,所以請求金額要想一下。

三、用武力報復的話我是不建議,幹嘛這樣。而且結果很難說,有時候一回手就死人了也不知道是那邊死,律師以前旁聽有二個老人,一個打另外一個二十幾拳,被打的回一拳,一招斃命…可以的話還是用告的就好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觸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傷腦 104-12-15 22:09

刑事案件ㄧ年了,警方也提供監視器跟人證,被告也認罪了,經個半年ㄧ樣等不到提起公訴,寫狀給檢察官也沒任何回應,問書記官永遠不知道,被害人只好用爆力討回公道,這樣罪會加重嗎

小宇 104-12-15 21:47

請問一下

我因為一時貪念偷了人家的平板

在上偵查庭前以雙方和解

檢察官念在我是初犯緩起訴義務勞務60個小時

之後寫了一張單子被書記官收走了

 

我想問一下  我什麼時候會收到我義務勞務的單子

還有半年內完成是什麼時間點開始算6個月?

我上網能查詢到我的案件進度還是判決嗎?

 

胖胖 104-12-15 13:44

傷害

1.請問地檢署有規定檢察官多久內時間要做出起訴或不起訴嗎?

2.今年6月份第ㄧ次開庭警方有提供監視器跟人證,所以被告就直接認罪,因我不和解就結束開庭了

3,等半年等不到起訴書,打電話問書記官他說他也不知道,說都調查完應該不會開庭了,只能等檢察官看什麼時候結案,叫我寫狀給檢察官,我也有委託律師寫狀傳真給書記官,ㄧ樣沒得到任何回應,

4.我現在要怎麼做呢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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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先生 104-12-15 13:28
我是今年104年11月30收到判決.判決日期是10月24日!請問1.檢察官什麼時候收到.2.是否我我ㄧ樣上訴日期也是十日內上訴,3.如何知道檢察官是否有上訴呢??麻煩律師們幫我解答.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向原股別的書記官詢問確認檢察官的上訴期限及其是否有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5 1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檢察官之上訴期間,自檢察官收到判決日起算,與您收到判決時間可能不一樣,會比較晚,若您欲上訴,應注意上訴期間,若欲知道檢察官是否上訴,可致電法院詢問之,但由於檢察官收到判決時間比較晚,故即使您上訴期間內,檢察官未上訴,亦不一定檢察官在其剩餘期間內不會上訴,故不應將檢察官是否上訴做為考量基礎,應將您是否欲上訴做為考量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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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5 1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檢察官之上訴期間,自檢察官收到判決日起算,與您收到判決時間可能不一樣,會比較晚,若您欲上訴,應注意上訴期間,若欲知道檢察官是否上訴,可致電法院詢問之,但由於檢察官收到判決時間比較晚,故即使您上訴期間內,檢察官未上訴,亦不一定檢察官在其剩餘期間內不會上訴,故不應將檢察官是否上訴做為考量基礎,應將您是否欲上訴做為考量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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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依法規定兩造是一樣的

但實務上檢察官是以他打開時候才算他收到

除了打電話去問

你可以依常理判斷

如果有被害人且判決對你有利

那只要被害人不服

九成九會上訴

如果無被害人且判無罪或對你極為有利

那也一定會上訴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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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小安安 104-12-15 13:19

請問律師:

網路誹謗妨害名譽案件,我在高雄,對方(被告)在台北

告訴狀寄到台北地檢署,之前已經去過台北刑事偵二隊做過一次筆錄

還不知道會不會告贏,光路途遙遠這一點,時間車資就足以整死告訴人了

(那以後像這種小案件,哪個告訴人還敢提告啊...)

因為兩地相隔遙遠,所以以上述原因聲請要轉移到高雄地檢署接手偵辦

台北地檢署來信回覆,只能轉移到士林地檢署,因為被告轄區在那邊

那邊不是離台北車站週邊,總統府和台北地檢署的博愛特區更遠嗎...

 

請問律師像這種誹謗妨害名譽案件,案件很單純,但告了也不一定會告贏

士林地檢署將來通知要北上開庭,告訴人可以因為太遠不去開庭嗎

可以直接把事情整個來龍去脈交待清楚,打成狀紙寄過去台北

要不要起訴讓檢察官自已決定嗎? 因為事情實在很單純...

好奇 104-12-15 09:52
律師先生好 今天收到地檢署的電話通知 說我曾經有 2 次的酒駕記錄 所以不能給予緩起訴 當初檢察官是說我 5 年內並未再犯所以給予緩起訴 那不能緩起訴的話該怎麼辦 刑責很重嗎? 我只是把車子移到不妨礙大夜店員做清潔工作的地方 馬上就熄火了 並未騎上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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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腦 104-12-14 14:27

傷害提告ㄧ年了,證據方面,警方有提供監視器跟人證做為證據,地檢署第ㄧ次開庭被告就認罪,經過4個月ㄧ樣等不到起訴書,只好委託律師寫狀希望能早結案,等又過了三個月了ㄧ樣等不到起訴書,打電話問書記官他說他也不知道,檢察官也沒換人,請問我要如何自救這個案件,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4 20: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律師在這部分能給予的協助很少,建議可以向司法改革基金會請求協助。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4 22:05

您好,也可以向檢察署政風室檢舉

好奇 104-12-14 13:52

律師先生好

今天接到地檢署的電話~說我的酒駕有 2 次紀錄~所以不能給予緩起訴~

當初只是移車子~馬上熄火了~我也很配合的做了酒測

當初檢察官也說我 5 年內並未再犯才會給予緩起訴

那起訴後可以易科罰金嗎 ??

 

傷腦 104-12-13 20:39

委任律師律師陪我去地檢署開二次庭之後,律師說不會在開庭等收到起訴書了,收到起訴書就要從新委任刑事附帶民事律師(意思要在付費),但是我等5個月等不到起訴書跟開庭,我要求律師幫我寫狀給檢察官看案件進行怎樣,是還要在付費嗎,或他有權利拒絕幫我寫狀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律師委任原則上以審級計費,所以若偵查尚未終結,則您可以請您律師再為擬狀或為其他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3 23:13

您好,若是整個偵查程序委任,再處分下來前還是有委任關係,可以請您律師協助詢問地檢署進度。

104-12-13 00:59

請教各位律師~

我之前被告妨礙名譽經幾次偵查庭檢察官在這月8日訊問後有說給我們時間談和解~這月24日在開庭~現在我跟對方談好和解~對方約我這月21日到律師處作和解等於是在開庭前我們就私下完成和解~法律是允許先和解在開庭報告檢察官我跟對方以和解完成~算撤銷告訴了嗎?  

一般到律師處只做和解程序費用為多少?

沈恆 (沈律師) 104-12-13 06:17

您好!

和解不當然就是撤回告訴,必需由告訴人口頭或書狀向檢察官表示撤回告訴才有撤回效力,此部分通常會約定在和解書內,並請對方同時簽立並交付撤回告訴狀。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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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您要記得,要跟對方簽和解書以及撤回刑事告訴狀,通常是由被告準備,簽妥之後自己去地檢署遞狀撤回

縱使對方堅持他找的律師,也建議先請該律師將文件備齊,給您先過目,再約時間過去簽。

至於費用則要看對方找的律師資深程度,報高可以幾萬塊,報低幾千塊不等。

若有未盡之處,請來電詢問。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3 1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應至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由調解委員製作成調解筆錄,不但免費且尚具有法律效力,相當於判決,且於調解筆錄上即會記載撤回告訴、放棄民刑事請求權及相關和解條件,較能保護雙方權益,不建議到律師事務所私下和解,怕有漏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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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3 11: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應至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由公正第三方調解委員製作成調解筆錄,不但免費且尚具有法律效力,相當於判決,且於調解筆錄上即會記載撤回告訴、放棄民刑事請求權及相關和解條件,較能保護雙方權益,不建議到律師事務所私下和解,怕有漏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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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n 104-12-11 17:10

您好:

我前陣子於網路上購買物品,但匯款後,對方完成不予理會,之後也沒出貨.經報案後,於日前收到檢察官起訴書以及法院傳票,傳票上有註明為"準備程序",且其附記有記載"可自行決定是否到庭陳述意見".請問,若此次不克前往法院出庭,往後是否會影響我自身之權益?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1 17: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沒有去會有兩個影響,第一,倘若被告就事實經過的部份說謊,但是檢察官沒有察覺的話,法院恐無法釐清。第二,倘若被告希望和解,則法院無法當場處理是否要移送調解庭,或是協助雙方和解事宜,案件會遭到拖延。

2、倘若無法到場,建議可以以遞狀紙陳報一下您的意見才能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1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撰擬書狀表示意見並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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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1 23: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撰擬書狀表示意見並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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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部分要看你是否要處理。

二、至少去開庭了解一下…

三、金額如果不是很大對方又願意和解可以考慮接受…

四、和解宜拿現金以免後續對方賴帳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胖胖 104-12-10 20:39

請問地檢署有規定多久要開ㄧ次庭嗎?還是檢察官愛多久開庭就多久呢?

有ㄧ個案件在地檢暑3.4個月寫狀給檢察官他才開庭,開完庭又過了3.4個月又沒消息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0 2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開庭之次數與時間,為檢察官自行決定,並無硬性規定,您可做的是將證據資料蒐集好,將對方之犯罪事實及所涉法條與對應證據,方便檢察官偵查犯罪,對您較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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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0 21: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開庭之次數與時間,為檢察官自行決定,並無硬性規定,您可做的是將證據資料蒐集好,將對方之犯罪事實及所涉法條與對應證據,方便檢察官偵查犯罪,對您較為有利,非常不建議至所謂地檢署檢察長信箱申訴,可能會有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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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再寫狀進去,以便促使檢察官動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hris 104-12-10 15:50

我太太是行人因遭機車同向從後方追撞,對方全責,我太太顱內出血造成嗅覺喪失,因調解不成已提告,目前開過一次偵查庭,前幾天已經收到檢察官起訴書

想請問,不管是筆錄還是初判表,甚至是偵查庭對方自白,雖有辯稱天色氣候不佳,但都有表明是他直接追撞我太太,所以對於肇責沒有什麼爭議。我查過版上很多案例,一般這樣的過失傷害如果肇責明確沒什麼爭議,沒有調解可能,且檢察官在偵查庭跟被告說如果你們和解條件沒有共識那就不浪費間直接送交法官審判,為什麼收到的是一般起訴書,不是聲請簡易判決?請問檢察官是否有其他考量?

還有目前我太太台中榮總就診,也開了診斷書,證明因車禍外傷造成嗅覺喪失,但是因為提告時,警察只說只要當時送急診那張診斷書提告就可以,所以沒有把嗅覺喪失診斷書附上,偵查庭時檢察官也跟我太太說一問一答,所以我太太乖乖的檢察官沒問就沒多說,過程中因為檢察官問到賠償金額,所以有提到我們因為嗅覺喪失所以要求精神賠償,但是起訴書是用一般過失傷害提告,請問後續開庭後,我們可以自己補上診斷書請法官依過失傷害審判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2-13 20: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簡易判決聲請書也是起訴書的一種。

2、應該馬上提供相關診斷證明書給法院,要求變更起訴法條為過失重傷,並且準備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告求償

gg1973 104-12-10 15:45

如標題

由於本人目前不在國內.所以之前通過法務部的線上申辦系統提交聲請撤銷通緝狀共 3次

台北地檢署以Email 函覆

第一次 函覆?依法無據

第二次 函覆?行刑時效未完成

第三次

補充說明了 行刑時效已完成,最高法,高院相關的詳細判例等等法律理由 

函覆?行政程序法173條第二款規定 同一事由一再陳情 得不予處理


不管怎樣就是拒絕辦理.?是不是故意找麻煩???
所以現在打算直接向台北地方法院(本案一審)提交刑事聲明異議狀

請求法院裁定此事.並糾正該署檢察官執行不當等等事由


狀紙內容的文字初稿目前已擬妥. 想問如何遞交此狀 (人在國外,法院網站找不到在?送狀的功能 )

另外想請有這方面經驗的各位律師 看看狀紙內容 給些意見
如果需要委託律師代理.想諮詢下費用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10 22:36

 您好,您如果是想要以時效完成為由請求撤銷通緝,可以把您的資料寄到我信箱,費用另談,我幫您看看是否合乎法律規定。

阿殷 104-12-10 10:01

事情是這樣的

我跟我兩個朋友(簡稱朋友A跟朋友B) 一共3個人 一起出錢 請朋友A 到台北拿安非他命  他拿到東西後 是用宅急便寄回來澎湖 由於沒藏好 在台北就被

X光機掃到了..台北的警察跟著東西過來抓到我的  一共60幾克

我跟朋友A兩個有 收押禁見兩個月  朋友B 由於他不是寄件人也不是收件人

所以當天就交保了 

現在檢察官要用運輸罪名起訴我們!  

我想請問 這樣友成立運輸罪名嗎?

我們只是一起出錢 拿東西回來用 再加上澎湖要去台灣不便 而且交通費還要多花好幾千塊..然後台灣拿東西 幾乎都是拿越多越便宜  所以我們一定是集資

買! 便宜又比較多 還不用常常跑來跑去引人注意 .

這樣可以成立運輸罪名嗎?

如果真的成立 這可以上訴嗎?  因為我們的目的是拿回來用根本沒人賣

請問 這個如果輕判的話 會有機會是緩刑嗎? 

對了 我們押了兩個月後 是當庭釋放的 沒叫我們交保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10 12:14

 您好,依最高法院裁判要旨:運輸毒品罪乃係故意作為犯,自須具備故意之主觀構成要件;亦即行為人除客觀上必須為轉運及輸送毒品之行為外,主觀上尤須本於「運輸之意思」而為毒品之搬運輸送,始足當之。倘不問其犯意如何,祇因在兩區域間具有夾帶或持送之客觀作為,即概以運輸毒品之重罪論處,豈非所有在他地購毒而攜回住處者,不論目的,皆另犯運輸毒品重罪?故除知悉為毒品,而仍為國際間之轉運,或受託運送,以及行為人意圖營利販入毒品,並基於運輸之犯意,將毒品運輸他地交付買受人,以完成賣出行為,同有運輸罪之適用者外,如僅係在國內某地販入或持有毒品而攜回自己住處藏放或使用,無運輸毒品之主觀犯意者,自難逕認另犯運輸之罪。

我認為您宅配毒品是為自己使用,並不具有運輸之意思,因此被檢察官起訴此罪名仍有答辯之空間,如需要律師協助歡迎與我聯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0 22: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運輸毒品之犯罪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實在不太可能有緩刑之機會,目前若被起訴,可考慮委任律師閱卷後,了解起訴之證據資料,再決定是否全部否認犯罪,若偵查中曾經有自白承認犯罪,若於審判中承認犯罪,可減輕一次,若有供出上手因而查獲,又可減輕一次,本案若為未遂,亦有機會減輕,無罪抗辯之風險相當高,因先檢視證據資料,及您承受風險之程度,應全盤加以考量之,本件若欲主張無罪答辯,可考慮從主觀犯意及客觀為國內而非國際間加以著手之,惟近期仍有判決認為除國際間之轉運外尚包含故意受託運送,而未限制一定為國際間之轉運方成立運輸之犯罪,亦應一併加以考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0 22: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運輸毒品之犯罪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實在不太可能有緩刑之機會,目前若被起訴,可考慮委任律師閱卷後,了解起訴之證據資料,再決定是否全部否認犯罪,若偵查中曾經有自白承認犯罪,若於審判中承認犯罪,可減輕一次,若有供出上手因而查獲,又可減輕一次,本案若為未遂,亦有機會減輕,無罪抗辯之風險相當高,因先檢視證據資料,及您承受風險之程度,應全盤加以考量之,本件若欲主張無罪答辯,可考慮從主觀犯意及客觀為國內而非國際間加以著手之,惟近期仍有判決認為除國際間之轉運外尚包含故意受託運送,而未限制一定為國際間之轉運方成立運輸之犯罪,亦應一併加以考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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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12-15 17:07

您好,若有疑問可賴ncc101ds諮詢。

司法官四十三期,曾任屏東及高雄緝毒組檢察官邵勇維律師敬上

單純整理一下最近勝訴或目標達成的案件  壹、刑事部分:  一、 無罪:  (一)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4年度易字第245號  人頭帳戶遭騙案件。(不過二審被幹掉了)  (二)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104年度易字第62號  使用BT遭控違反兒少條例案件。(不過被凹緩刑了@@)  (三)臺灣士林地方法院一○四年度易更字第二號  使用連結違反著作權法案件。(台非撤銷的),二審纏訟中  (四)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原重訴字第一號  無罪(運輸第二級毒品部分,全部的共犯都有罪,只有我的當事人無罪,而且檢察官沒上訴,確定了)。  (五)104 年 選訴 字 第 19號,我們是候選人,無罪,賄選的樁腳被判刑。  樁腳咬候選人,但是證詞矛盾太多,在交互詰問制度下徹底被擊垮。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1230001450-260102  二、 最高法院案件  (一) 非常上訴成功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一○四年度台非字第一○三號  違反著作權法  (二) 最高法院撤銷發回  最高法院以103年度台上字第3997號。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案件,二審被判二年八月,上訴最高法院救援成功。  三、重大案件變更起訴法條  (一)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 年 重訴 字 第 18號,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案件,法定刑是死刑或無期徒刑。  檢察官起訴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人犯一直在押,而且法醫也作證認定是殺人,但是在邵律師提出疑點說服法官的情況下,改判過失致死,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宣判日諭知交保。  http://apple.nextmedia.tw/…/%E4%BA%BA%E5%80%AB%E6%82%B2%E5%…  http://www.appledaily.com.tw/…/%E5%B0%81%E5%98%B4%E9%98%BB%…  四、 高院撤銷案件  (一)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判決 104年度上訴字第492號  毒品案件一審認定販賣,二審撤銷改認定轉讓。 (二)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 103年度上訴字第1146號  毒品案件一審未認定偵查中自白,二審撤銷認為偵查中檢察官未詳盡提示,改認有自白減刑。  (三)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103年度上訴字第1023號  毒品案件一審未查明有精神耗弱之情形,二審撤銷減刑。  (四)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刑事判決 103年度侵上訴字第53號  妨害性自主案件,一審認定對未成年強制性交判十年,二審認定對成年人強制性交未遂改判六年半。下面是蘋果報導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20150204/554138/  (五)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度上更(一)字第55號 上開最高法院撤銷發回之兒少案件,改判強制罪,有期徒刑六月,緩刑二年。(原來二審判二年八月)  (六)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度侵上訴字第68號強制猥褻案件,一審判有期徒刑八月,監護處分三年,二審撤銷改判有期徒刑六月,得易科罰金,監護處分一年。  (七)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 年 上訴 字 第 544號,一審判六年,二審判五年二月。強盜罪。  (八)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104 年 上訴 字 第 823號,  一審八年二個月,二審七年八個月。販賣毒品。 五、擔任告代,高院撤銷一審無罪判決部分  (一)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3年度上易字第772號判決。撤銷一審毀損無罪之判決,改拘役四十天。(我們是二審告訴代理人)  六、重大案件不起訴處分:  (一)高雄地檢署104年度偵字第12305號  檢察官認為販賣二級毒品的案件,內勤聲請羈押,我臨危受命前往法院到庭,外面的家屬已經把入監的所費準備好,請我準備給被告,在有人指認及有譯文的情況下,法院駁回羈押聲請,交保十萬,現在檢察官被告販賣二級毒品部分為不起訴處分。  (二)臺南地方法院一○四年度偵緝字第五零六號  本件當事人因前往大陸經商,被通緝不知情,今年五、六月間遭競爭對手報復,  以遭臺灣通緝為由在大陸坐黑牢三十天,通知刑事局潛返後內勤陪訊,無保請回,之後為不起訴處分。  (三)高雄地檢一○四年度偵字第一三五四八號  車內收到七十三公克的甲基安非他命,警方移送意圖販賣而持有,被不起訴處分。  七、檢察官聲請羈押遭駁回  (一)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聲羈字第317號 販賣第二級毒品案件,有人及譯文最後法院駁回檢察官聲請,改以十萬元交保(後來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  (二)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聲羈字第762號 檢察官被告有勾串證人及反覆實施竊盜之虞,聲請羈押,法院改二萬元交保。  八、我方緩刑  (一)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4年度審交易字第109號  我方業務過失致死,有期徒刑六月,緩刑二年。 (二)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3年度原簡第9號  我方違反水土保持法,有期徒刑六月,緩刑三年。  (三)臺灣桃園地方法院一○四年度桃簡字第一七七四號,  我方違反兒少條例,有期徒刑三月,緩刑四年,緩刑期間繳八萬元。  (四)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104 年 審易 字 第 1239號  OOO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壹年  。緩刑伍年,緩刑期間並應履行如附表  二所示之負擔。  本件告訴人告訴壹佰多條業務侵占罪,但是小弟先搶先一步自首,  然後佐以萬法歸一,一歸何處法理,(萬法歸一,一歸何處,是清流營業秘密,不可說,不可說)讓檢察官以接續犯起訴壹條業務侵占罪(接續二年)  偵查案號:高雄地檢署104年度偵字第11381、11382號。  最後再以國歌中,一心一德,貫徹始終之法理,說服法官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五年。(以上虎爛完畢,當然一定有和解,要不然就沒有因果了)  九、兒少緩起訴處分  其實這個沒什麼,我比較希望拼無罪,但是幾乎沒人有這個勇氣,大部分偵查中投降輸一半,會貼出來是因為最近有遇到當事人沒請律師要投降檢察官不給降,一定要送法院的@@)  (一).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6272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五歲之女子性交易1次。  (二)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11447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性交易一次。  (三)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11453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性交易一次。  (四)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度偵字第11448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性交易2次。  (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8421號緩起訴處分書,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女子性交易二次。  十、起訴案件,但是用較輕的法條: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偵字第1144號  本件被告被移送及告訴刑法第222條的加重強制性交,法定刑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理由是被害人稱沒有服用安眠藥,但是在被害人的體內驗到安眠藥,被害人堅稱是被告下藥的,在勇公律師的努力下,  檢察官認為有可能係被害人自己吃安眠藥,並非被告下藥,而改起訴刑法第225條的趁機性交罪,法定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20150419/595119/  http://www.appledaily.com.tw/…/%E3%80%90%E6%9B%B4%E6%96%B0%…  十一、量處最輕刑度:  (一)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4年度審訴字第589號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  當事人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緩起訴期間再犯,三罪,法官還是願意給我們三罪各處最低刑度六個月。阿彌陀佛。  貳、民事部分  (一)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年度勞上字第1號,  駁回對造上訴,我方全勝。  (二)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04年度再字第3號 駁回對造再審聲請,我方全勝。  (三)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3年度婚字第202號  准我方離婚聲請,我方全勝。  (四)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104 年 婚 字 第 157號  原告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當然我們是被告)  (五)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選字第11'12號(選舉案件)  OOO之當選無效。當然我們是落選頭,告贏可以遞補上去的。  (六)台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重訴138  被告應給付原告450萬元  (七)台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訴 字第752  被告應給付原告210萬元

miaw 104-12-10 07:11

今年中我先生被爸爸控告遺棄罪,在這個月判決書下來,確定是不起訴處份(檢察官有查到之前爸爸開刀及健保費用是先生繳的,而且第一次中風後住機構的費用是先生負擔的,這個檢察官也有查到,但後來爸爸的朋友帶走,就沒有音訊了)。先生的爸爸目前被社會局安置在南部的護理之家,由於先生從小父母離異,是被爺爺奶奶帶大,都已經在他當兵時去世了,在那之後也都跟所有親戚斷了音訊,在他長大的過程中爸爸並未有扶養他們,現在先生想要生請免除扶養義務(我們目前經濟負擔大,無法再負擔機構的費用),但是卻沒有證據可以證明爸爸未扶養他們(甚至想要感他們租孫出家門),這樣子是不是想要聲請免除扶養義務會很困難?

你好:

要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請求之人要舉證證明父親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 在訴訟之前要先蒐集完整資料,例如證人(知悉扶養狀況之親戚、鄰居、鄰里長等等)、以往求學時簽署之文件、照片等直接、間接證據,否則父親否認時會產生困難。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10 10:58

 您好,先生的父親自幼即不關心亦未給付扶養費有機會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例如我查到台北地院一則判決:審酌相對人於聲請人幼年時即與聲請人之父已離婚,此後長期對聲請人未盡扶養義務,亦未曾探視、關心聲請人,聲請人自幼欠缺母親愛護及扶持,患有思覺失調症長達20年,相對人亦無關懷或照顧,足認相對人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之情節確屬重大,是聲請人主張依民法第1118條之1 第2 項規定,請求免除其對相對人之扶養義務,於法即無不合,應予准許。

您可以攜帶相關資料來約時間面談,委託專業律師為您向法院撰寫聲請狀!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10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完全免除扶養義務不太可能,但可嘗試主張減輕扶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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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10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完全免除扶養義務不太可能,但可嘗試主張減輕扶養義務,目前應無需主動提起訴訟,可待對方提起訴訟,再具狀抗辯主張減輕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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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胖 104-12-10 00:40

傷害罪案件發生至今快ㄧ年了,發生當天警察就有透過監視器與人證提供證據抓到嫌犯,聽警察說做筆錄嫌犯也都認罪了,地檢署第ㄧ次傳開庭嫌犯也都認罪了,但是經過快ㄧ年了檢察官還沒起訴對方,打給書記官問進度,也都只回答還沒結案,寫狀給檢察官也都沒消息,請問我要怎麼自救這個案件,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2-10 11:39

 如經審慎查證後,該名檢察官卻有怠惰情事,可以自行或委託律師撰寫陳情函遞交法務部及最高檢察署。依法官法,上級機關首長可以為警告等處置。

小張 104-12-08 11:06

今年9月17日被保安大隊搜到K他命3公克送警局後驗到K他命成份含二級毒品,筆錄是做自己食用的(K煙),保安大隊的說有驗到二級依程序必須送地檢,隔天晚上就送地檢開庭,裁定交保.他說叫我回去等驗尿結果等傳票,可是現在快12月中了我都沒收到傳票,請問現在是等檢察官起訴嗎?所以我是要等起訴書還是?很抱歉沒什麼法律常識,一時好奇真的無心在碰毒品,但是3個月了家人一直在問,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法律研究者 104-12-08 11:52

大大您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是還有爭取院外治療不被勒戒的空間存在

             但一定要在時限內立即處理才行

             你可以來信zxieff123@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2-08 2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施用二級毒品之問題,應盡速委任律師撰擬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之,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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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2-08 21:46
您好,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在狀子中表達深刻之悔意而願意接受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

另外,若驗尿反應出二級之陽性反應,持有二級之部分將會被吸食二級所吸收,不會另外成立犯罪;相反的,若反應出二級陰性反應,則吸食二級之部分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持有二級之部分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通常會判拘役20至40天左右(再未有加重持有之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