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citycat 105-07-11 16:10
各位專業到的律師好: 本人於去年在賴群組內經人介紹與一女子性交易2次 當時不知其未成年(未滿18) 後來才知悉 前2天 4個警察拿傳票要我跟他們去做筆錄並直接開偵查庭 因為5~6個警察在旁邊跟我說我不是主要案件是要查介紹的人 所以我在筆錄中認了2次性交易 之後的偵查庭也是 請問 這樣認罪有機會補救嗎 能否緩起訴或是緩刑嗎??
  1. 依據刑法第227條妨害性自主罪: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請閣下謹慎處理,如需專業律師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密碼:(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2.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是對方均已滿十六歲,則可以朝緩起訴去爭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要看對方是否未滿16歲而定,若未滿16歲,建議尋求律師協助。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11 19: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未滿16歲尚有妨害性自主之犯罪,針對年紀應為本案之關鍵,建議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爭取對您有利之處分或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11 19: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未滿16歲尚有妨害性自主之犯罪,針對年紀應為本案之關鍵,建議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爭取對您有利之處分或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7-11 21:3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依據女性交易的年齡的不同,依刑法第227條第3項之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是16歲以上未滿18歲的話則是涉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1條第2項:「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注意此條罪是要有「對價」的性交易才會成罪。
  2. 但不論如何,都必須要在主觀上認知到對方的年齡確屬稚嫩,如果依據客觀的事實足以讓您認為對方已滿18歲的話(介紹人提供的資訊、女性的打伴、言行舉止等),即不會有上開各罪成立的空間。
  3. 既涉及刑事責任,也請務必謹慎以對。
  4.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日記橘 105-07-11 09:30

您好,我上個月中旬因精蟲充腦,在網路聊天室看到女網友用類似找援這樣的暱稱,就主動跟對方傳訊息,交換Line帳號後,跟她約援交

在Line看到照片時雖覺得太過年輕,有詢問她的年紀,但對方表示她是娃娃臉,已滿20歲,我也就沒有再查證。

後來雙方見面後,我還是覺得她很年輕,又再問了一次,她還是堅持自己已滿20歲,所以就帶去摩鐵發生性關係了。不過因為太緊張沒有射精。

結果在上周收到警察的傳票,案由是"偵辦刑事案件",我想難道是該女網友未滿18歲嗎?接下來要去做筆錄,請問律師筆錄時的重點?我可以直接跟律師電話或見面諮詢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11 09:43

您好,

 

1、依您所述情形,僅以主觀上不知對方未滿18歲這個說法,可能不足以脫罪。

 

2、建議可與律師會面諮詢,並委請律師陪同製作筆錄,才能保障自身權益,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為了避免作出不利於己之陳述,於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前,建議應先與律師當面討論。律師透過當面詳細討論,方能夠針對您的案件提出具體的規劃及建議,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本所有諸多處理相關案件之經驗,歡迎預約前往本所諮詢面談之時間。

1.同陳大律師所言, 以不知對方未滿18歲未必能被採信, 由於您這邊表示以line做聯絡溝通, 看是否從內容中找有利證據

2.不論是警局、地檢、法院任何一個程序中說的話都可以當不利的證據, 所以如果要找律師的話建議在警局或地檢署做筆錄之前就找律師先談過, 不要等詢問完講錯話再來找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LINE的對話紀錄應先予以留存,若對方實際年齡未滿十六,則恐會更為棘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 刑法第227條妨害性自主罪: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上述為何性交?並不是重點,只要其中一方未滿16歲,就是犯法。即使男女雙方你情我願,也是違法行為。
  2. 建議閣下委託專業律師支援協助,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手機Line輸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本所就多年辦理法律之實務經驗提供寶貴意見與您分享。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日記橘 105-07-11 12:30

感謝各位律師大大的回覆。

由於警方希望在今日(7/11)完成筆錄,所以早上已經前往警察局完成相關流程。

對方已滿16歲,總算不是最糟的狀況,但後續發展如何,可能還是要看檢察官的決定。但令人擔心的是,據警方說這個案子牽扯到的男性有10多人,不知道是否會因為規模很大,讓檢察官決定一一起訴,這樣就很麻煩了。

另外,警方也列印出了當天我跟對方的Line對談紀錄,上面有留下我當初確認對方年齡,而對方表示自己已滿18歲的對話,我在筆錄中也再次強調相關的內容,希望能有點幫助就是了。

如果到時候真的被起訴的話,就會選擇留言回覆的律師大大諮詢了,到時候還各位多多幫忙,謝謝。

陳敬人 (陳律師) 105-07-11 14:06

您好

建議做筆錄前 先與律師討論

如果經濟許可  更建議委請律師陪同應訊

  歡迎來電討論0908680976 LINE ID:0908680976 

 

              陳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11 19: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及刑法妨害性自主及兒少法等犯罪行為,建議瑜前往警局接受警詢前,應盡速委任律師,事先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11 19: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能涉及刑法妨害性自主及兒少法等犯罪行為,建議瑜前往警局接受警詢前,應盡速委任律師,事先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Hung 105-07-05 13:10

請問未滿18歲簽署和解後因一時未注意對方為未完全行為人

而使和解書無法生效

有要求被告必須告知監護人處裡

被告拒絕告知且無法與之聯繫

關於被告拒絕告知監護人出面解決這個行為有違法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7-05 13:1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沒有義務通知法定代理人,而是我方可以要求對方的法定代理人一個月內表示是否承認該和解書,倘若未回應,視為不成立。

2、倘若無法取得對方法定代理人承認,還是可以依法追究對方的責任

阿白 105-07-02 13:06

我妹妹【未滿18歲】不久前出車禍和解一直談不攏

1.我妹是行走在斑馬線上,但是是在斑馬線邊緣,警方認為邊緣不算是行走在斑馬線上,所以開了一張罰單。

【已看過監視器畫面,是行走在邊緣,但是沒有踩出斑馬線外】

罰單寄來違規事實是:行人不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

網路上查詢:行人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

請問如果違規事由寫的不一樣,這樣是正確的嗎?

 

2.對方沒有被開單,反告我們過失傷害

對方沒有被警方開單,所以對方以「我們被開違規罰單」,是我們違規,告我們過失傷害

第一時間警方沒有進行酒測,也沒有測是否有超速,也沒有車禍的線,

警方到場就做筆錄而已。

 

請問行走在斑馬線邊緣,警方開我們罰單,這樣是對的嗎?

另外,我們要如何反告對方?

沈恆 (沈律師) 105-07-02 18:55

不管有沒有行走在斑馬線上,如果對方有過失造成您妹妹受傷,可於六個月內對其提出過失傷害罪告訴,並於二年內請求侵權賠償。罰單部分如果不服,也可依法提出申訴。

BG 105-06-26 17:03

請問援交16以上未滿18

對方是告知已滿18且看不出未滿18

有交易但無性交這樣會有事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6 17:1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除非有事證證明我方無從知悉對方未滿18歲,否則難以免責。

2、倘若沒有實際完成性交易行為,不會構成。

3、倘若遭追訴,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辯護,以保障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最重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對方有說他已年滿十八歲,則應就此部分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 條第1 項前段、刑法第221 條第1 項之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並應加重其刑。故建議閣下應謹慎處理為要。 閣下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對方告知您已滿18歲之證據為何,對方談吐及性行為過程後續等都需注意,建議尋求律師協助。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6 22:12

您好,

 

除非對方有行使詐術或其他手段令您確信其已滿18歲,否則不符合免責要件,建議後續如收受傳票,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26 22:4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依照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1條第2項規定:「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本罪成立須您主觀上知悉對方的年齡範圍為「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這必須從對方與您的互動過程、對方的打扮及言行舉止的成熟程度而定;另外,至於您所述及「有交易但無性交」,在本條犯罪的行為階段謹有「未遂階段」,而本罪僅罰「既遂階段」而不罰「未遂階段」,因此應不至於成立本罪。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6 23: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您承認有任何之交易行為,避免您不必要之麻煩,可以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並事前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您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6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建議您承認有任何之交易行為,避免您不必要之麻煩,可以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並事前準備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您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蔡SIR 105-06-23 16:39

母親於104年12月底被詐騙集團車手騙走130萬

第一次的車手集團於4月就被全數逮捕

這個車手集團有兩名沒有20歲其餘主嫌跟共犯均20歲以上

最近收到法院的通知 說這集團總共騙了10幾個人

金額達到2000多萬 目前除了未成年的在保護管束

其餘已經收押禁見 請問討回首要方法為何?

且在今年6月同樣詐騙集團又要詐騙我母親

但來拿錢的車手是不同集團 要騙取80萬

母親連絡警方逮捕2個未滿18的車手錢沒被詐騙

請問有辦法從這2個車手求償前次的130萬嗎

是同樣的詐騙集團只是不同詐騙車手集團

你好:

前後兩次詐騙係不同行為人、不同之詐騙集團、不同之詐騙行為,應分別討論,先前之詐騙行為,可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後段、第185條共同侵權行為規定,請求詐騙集團同夥負連帶賠償責任,若有未成年人,可依民法第187條規定請求法定代理人連帶負賠償責任,填補所受之損害。 其後之詐騙行為並未得手,母親並未受有損害,故無法請求損害賠償。 若刑事部分檢察官已起訴,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就毋庸先繳納裁判費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3 16:57

您好,

 

1、可在案件偵查終結起訴後,附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被告等損害賠償

 

2、未成年之人的部分,可將其法定代理人同列為被告,請求其法定代理人負擔連帶賠償之責。

 

3、車手也只會就其參與之詐騙行為負擔責任,是原則上只有主嫌要為所有的詐騙行為負責,車手則只就有協助取錢的詐騙行為負擔刑責及賠償責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frances 105-06-07 11:13

依照收到的支付命令上是說明,93年間購買教材,然後未履行付款。 當時我下班回家路上在台北車站前的大樓,被一位業務帶到大樓內的辦公室推銷日文英文教材,然後就簽字購買,當場將商品帶回,回家後媽媽不同意我購買,於是隔日我便拿去退還,業務也沒給我任何退訂之類的單子,我就以為他會幫我處理好。 然後沒多久之後我們搬家到另一處,最近105/4月就收到力群文化有限公司的催款通知,我有打電話過去說明,當時我已經將商品全數歸還,他要我提出證明,但我沒有證明可以提出,我確實把商品都退回,他們還問說是不是收到法院支付命令,因為接電話的人員並非負責人我也請他幫我轉告。 105/5/3 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我又打電話過去,在交涉過程,我提出我當時未滿18,這還具法律效益嗎?可是我將商品退還是事實,我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的話,我該怎麼處理,請問可以幫幫我嗎?

joan 105-06-06 13:05

您好!!
今年年初小兒 (當時未滿18 )  經朋友介紹認識一位在"全國啟動訓練機購"工作的員工(李小姐), 這一位李小姐也很積極的向小兒推銷上課的課程,費用共 ntd 9800  ,因為當天我小兒沒有帶錢, 李小姐 說先幫小兒代墊 報名費 ntd 3000 . 上課前再請我小兒將代墊的 ntd 3000和 餘額  ntd 6800 一起給他(李小姐) 即可,並簽了報名表 . 但這報名表上的一些說明等等. 並未讓小兒帶回來 詳加閱讀,只是當天跟小兒說明.並安排上課時間 2/19  ,  但因後來 小兒因要準備學測統測補習上課 ,  所以有跟李s 說無法當天. 李s說 幫我們辦研訓 .等考完 在上課,最近因小兒實在是沒有時間 上課 想要求退費  .但對方說沒辦法退 . 想請問這樣合理嘛!!
當時未滿18歲 並沒有父母陪同簽的合約  這樣成立嘛!!!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6 13:15

您好,

 

1、民法之成年為20歲,是您可主張您兒子所簽之契約效力未定,如法定代理人為否定之表示,則契約即屬不成立。

 

2、您可向該公司為否認之意思表示,主張契約不成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5-06-08 10:57

您好:

本件因您兒子並未滿18歲,確實可依民法79條以法定代理人之身分拒絕承認該契約,使系爭契約不生效力,並請求其退費。

阿彥 105-06-03 20:38
今天被婦幼警察局告知有我有牽扯一件性交易的案子 他們說我有交易未滿18歲的女生,因此被當證人, 但是當時我真的不知道對方未滿18 而且我是找車伕介紹 是否會有留下案底?我是不是要老實告知
根據妨害性自主罪第227條規定: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上述為何性交?並不是重點,只要其中一方未滿16歲,就是犯法。即使男女雙方你情我願,也是違法行為。 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的身份是證人,所以有據實告知之義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未滿18之少年性交易有刑責,但不知對方未滿18歲的話就可以爭取無罪,當時交易的對話記錄還留著嗎?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3 22:48

您好,若您為有知悉對方為未滿18歲之人之故意,並不會有兒少法之問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您好:

重點應該是對方年紀,建議將當初對話記錄,或所有過程及可能存在之證據先予以留存,並尋求律師協助。

黃國政 (Sam) 105-06-04 00:53

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love040506121127 105-05-30 00:07

我想問   在九年前家裡有偷竊案件 當年偷竊未滿18 有被關

後來有在法庭上和解 事到如今對方一點賠償金都沒有給 最近有私密對方 對方給的答案是 當初法院有扣除母親半年獎 (15萬)

但那事情我根本不知道 當初法院也沒有傳單子給我 所以我不清楚法院扣除的那些錢是什麼的 我現在想提告也不知道可不可以提告 畢竟事情已經過九年多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30 08:3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針對和解的內容救濟

2、倘若當初是在法院、調解委員會作成的和解,可以直接聲請強制執行,倘若是私下所簽立之和解書,則必須先提民事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美 105-05-07 23:59

您好,請問我朋友他媽媽過世了,財產只有一台欠稅百萬的舊車,該怎麼處理這台車呢?因為生前並沒有跟他媽媽住再一起,這台車目前他媽媽的朋友持續在使用,他本身未滿18歲,該怎麼處理這台車,他會被罰百萬欠稅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5-08 02:26

最簡單就是拋棄繼承,拋棄繼承後車子跟欠稅都與他無關了。若不拋棄繼承,則會以繼承人身分繼承欠稅等債務,需在車子價值範圍內償還債務,車子自己要想辦法要回來,以後的稅務也要自己全部負擔。

Taku 105-05-07 01:21

您好,

我想請問車禍賠償問題, 

事情經過:

表妹 (未滿18駕照) 騎車載同學 (未滿18)

騎車行進間  路邊一台靜止之轎車未打方向燈突然切出來主線車道

煞車不及直接撞上轎車

表妹與同學 大腿骨 斷掉, 手術後已漸漸康復

目前與轎車車主未和解

我想請問兩個問題

1.他同學是否有權利向我們求償? 求償的範圍除了醫藥費外, 他還可以

   向我們提出什麼名目的賠償?

2.他同學是否可以向對方 (轎車車主) 提出賠償?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她同學可以向載他的人及對方駕駛者一併求償,除醫藥費用外,也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frances 105-05-06 12:14

依照收到的支付命令上是說明,93年間購買教材,然後未履行付款。 當時我下班回家路上在台北車站前的大樓,被一位業務帶到大樓內的辦公室推銷日文英文教材,然後就簽字購買,當場將商品帶回,回家後媽媽不同意我購買,於是隔日我便拿去退還,業務也沒給我任何退訂之類的單子,我就以為他會幫我處理好。 然後沒多久之後我們搬家到另一處,最近105/4月就收到力群文化有限公司的催款通知,我有打電話過去說明,當時我已經將商品全數歸還,他要我提出證明,但我沒有證明可以提出,我確實把商品都退回,他們還問說是不是收到法院支付命令,因為接電話的人員並非負責人我也請他幫我轉告。 105/5/3 收到法院的支付命令,我又打電話過去,在交涉過程,我提出我當時未滿18,這還具法律效益嗎?可是我將商品退還是事實,我對支付命令提出異議的話,我該怎麼處理,請問可以幫幫我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06 12:21

您好,

 

1、您若主張家長同意書係您自己偽簽,會觸犯偽造文書罪,此為公訴罪一經對方向檢察官告發後就會進行偵查起訴。

 

2、您可對支付命令聲明異議,無須附理由,待案件起訴後,才需要附答辯狀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4-24 14:56

我弟想買機車,但是家人不同意買給他,因為他未滿18,所以他不顧家人反對要請他同學或他同學父母幫他掛名買機車

請問他同學或他同學父母真的幫他掛名買機車需要負什麼相關責任嗎?

如果出事他同學或他同學父母會有什麼刑事責任嗎?

或是有其他法律問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24 16: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不會有刑事責任,但是倘若您的胞弟未領有駕照卻駕駛該車,則其本身及借名人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倘若發生車禍事故,該借名人也可能會一起涉犯過失傷害罪。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24 17:11

您好,

 

1、同學之父母並非您弟弟之法定代理人,是以無權就您弟弟購買機車法律行為做同意之表示,該買機車法律行為仍屬效力未定。

 

2、若係將機車掛名於同學父母名下,則未來如有罰單、保險、或稅單等通知之繳納義務人都會是同學之父母,除此之外若您弟弟合法領有駕照,則同學父母並無其他法律責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ttkkmm 105-04-11 12:24

未滿18 之前有位友人說他有借錢管道(高利貸)

問我是否要借 因為我想我一個月內就可還清 我就答應了 向他簽了一張一個月後支付三萬元的本票(我知道未滿20本票無效)他答應我他馬上去辦理 隔週一給我我能借到的22500 但是隔週他又要我先借他一些 只能給我一萬 他會跟我分利息 之後人就消失了

中間我用他留過的所有聯絡方式都無法聯絡他 兩週後他的fb帳號密我說是他朋友 幫我借錢的要被關了 要我先還清這些債 等出來之後會全部還我 但是我身為一個沒有打工的高中生 無法憑空拿出這麼多錢 我也不相信事後會拿回來 我與這個帳號討論之後對方說他隔兩週會把機車當掉 願意幫我還本金三萬 但是我必須支付一次的利息 事後慢慢還他即可 我認為我不必支付這個沒有成功貸款債務 但對方要求我不要報警 但我擔心討債集團無預警來找我麻煩  他只是一直強調把錢籌出來就沒事 說我繳利息隔三天他就會幫我把我的本票贖回他手上 

但我真的無法負擔這七千五 想向警方報案

請問我能夠自行報案嗎 我家人之前再三要求我不得與錢莊有往來 我擔心我原本就緊繃的家庭氣氛被破壞更慘 所以我無法向他們開口 想要等到至少能讓他們相信我是被騙再告知他們

另外 這類案件我如果報警是否有被幫派追殺的可能 我該如何自保 拜託各位協助回答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11 12:53

您好,

 

1、如有詐騙嫌疑,可向警方報警提出告訴。

 

2、可與警方討論後續處理方向,由警方安排將對方誘騙出來或提供適當之保護避免遭遇對方傷害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11 20:13

您好,若認為遭詐騙,可以自行向警局提告,或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

Eddie 105-04-04 15:14
之前朋友在網路的交友軟體上認識一名年滿16歲未滿18歲的女孩 最近他一直很苦惱要不要能不能和那個女生發生性關係 聽他說女生好像願意但他怕需要付法律責任而遲遲未與她發生關係 我有幫他查過可能觸犯的法律妨礙性自主和誘罪,但他也沒有離開家裡居住一樣住在她家中,不曉得是否構成犯罪。 我還幫他查過民法女方的父母可能告我朋友侵權 他想問 1.侵權的犯罪構成是什麼 2.是否發生性行為就會構成犯罪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04 15:29

您好,

 

1、與年滿16歲之人兩願發生性行為,不會有任何刑事責任,亦即不會構成妨礙性自主和誘罪。

 

2、民事上,兩願發生性行為,也沒有侵權行為的問題,是以女方父母無法依侵權行為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一、與年滿十六歲以上發生性行為,如果有代價的話算是性交易[也就是一般所稱的援交],會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法的規定,還是有判刑的問題。

二、民事部分,對方的父母有可能還是可能會提告

三、如果女生離家出走,那麼父母還可能會告和誘罪,雖然未必會成立。

四、年齡的話要確認一下,有的人只有十四歲就跟你說他已經十六歲了,有的只有十三歲,只要是客觀上是十六歲以下的,就算是合意為性行為都是犯罪行為,要判刑的。所以當女生跟你說她滿十六歲了,千萬別直接就相信她呀。網路上認識的你尤其不知道她想幹什麼,如果是仙人跳呢…不是很確認對方年紀的話發生性行為是很危險的…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04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與未滿16歲之女子合意發生性行為,仍構成刑事妨害性自主之犯罪,若對方已滿16歲,除非是違反意願,否則不構成妨害性自主之犯罪,但仍有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問題,不建議與未成年即未滿20歲之人合意發生性行為,避免增加不必要之麻煩;另即使滿20歲,仍必須小心對方提出強制性交或趁機性交之告訴,針對是否違反意願,法院相當偏重告訴人之指稱,除非留下一定之證據,證明告訴人非違反意願,如照片或錄影影像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04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與未滿16歲之女子合意發生性行為,仍構成刑事妨害性自主之犯罪,若對方已滿16歲,除非是違反意願,否則不構成妨害性自主之犯罪,但仍有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問題,不建議與未成年即未滿20歲之人合意發生性行為,避免增加不必要之麻煩;另即使滿20歲,仍必須小心對方提出強制性交或趁機性交之告訴,針對是否違反意願,法院相當偏重告訴人之指稱,除非留下一定之證據,證明告訴人非違反意願,如照片或錄影影像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Ling 105-03-24 17:43

14年前,90年12月3日業務員於台北車站訪問推銷英文套書,未滿18歲,我購買了此書和付了600訂金,書籍當場領取,業務說後續會每個月寄送匯款單請我繳納,隨後因我畢業搬離此住處,曾多次撥打給業務,但連繫不上,隨後我去外縣市和國外念書,搬遷多處,這14年過程中,我從未接到過對方的來電或來信通知,直到105年3月22日我家人收到「力群文化事業有限公司」通知書,內容提到:「已將本件循司法程序催收貨款,在移送期間獲知台端居住處...本公司於收到您的貨款,將即撤回本件司法程序之催收,在移送程序中深盼您的尊款能匯來。」,我相當有誠意解決此問題並繳納書籍金額,請對方提供當年我所簽的收據或契約,但對方要求我轉帳2000元以茲證明我是本人,隨後對方傳了一張由他個人所填寫的訂購單,而非我本人當年所填寫的資料,一、我相當質疑對方提出的金額5萬3千元,即便我付錢了,擔心對方未撤告或不願簽合解書;二、根據民法第127條,左列各款請求權,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商人、製造人、手工業人所供給之商品及產物之代價。」我是否無須理會呢? 請問我該依循甚麼途徑解決呢? 還是電話中與對方溝通合解呢?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24 18:04

您好,

 

1、您可主張簽約當時未滿20歲,系爭契約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屬於效力未定之契約

 

2、另可主張時效抗辯,表示對方之請求權已罹於時效,您無須給付任何款項。

 

須注意收受任何法院寄來之文書,在救濟期間內完成相關之抗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Chelsea 105-05-26 21:39

律師您好,我剛好看到這篇諮詢,因為我家裡剛好也接到這樣的問題,我與主文的人遇到的問題一樣,我是17、8年前,當初我也未滿20歲,但當初業務給的郵局匯款單我都繳完了,對方也是寄個要繳交2000元的匯款單給家裡,說我尚欠2000未繳,我很莫名奇妙,又不知如何是好,因為年限太久,當初繳款的單據早在搬家的時候就丟了,所以也不知從何查起,它匯款的名目又不是我購買套書的名目,所以我不知是要乖乖去匯給對方還是不知該怎麼處理?

Ruby 105-06-05 15:52

律師,你好:

我今天也收到一模一樣的信,我也是在幾10年前被推銷,當初的購買單跟繳費單,早就不知道到那去了,請問我該怎麼辦,謝謝。

丁丁 105-03-23 14:04

請問親屬間竊盜製作筆錄的問題

告訴人為母親,嫌疑人為其子(未滿18歲),其子製作筆錄時如果無法聯繫其他親屬到場,可否直接製作筆錄?或需要社工陪同?

你好:

除選任辯護人可在場陪詢外,除非被告因智能障礙無法為完全之陳述,輔佐人或其委任之人或主管機關指派之社工人員才能陪同在場。 輔佐人資格可以參考刑事訴訟法第35條第1項規定。 警察機關調查完畢會移送地方法院少年法庭,通常都是給予保護處分。 依刑法第320條、第324條規定,親屬間竊盜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只要向母親認錯,請母親撤回告訴,可爭取裁定不付審理。
小瑜 105-03-23 12:40
我們有一個13歲女孩在我家長不知道的情況下結交一個14歲的男孩子,且在男孩的一再邀約下離家。剛開始是那個男孩來載走女孩而後卻是男孩的母親載著男孩來我家偷偷載走女孩子返回她們家,且在她們家與男孩發生性行為!女孩都是在晚上我們都睡著了不知道的情況下偷跑,天亮前就由對方的母親載回。本來有要跟她們和解並提出賠償,但是而後母親反悔說當初說好的賠償金額她沒辦法只願意拿出1/3來賠償不然要告就去告。對方男孩還說他未滿18歲最多也是關2個月,要我們去告!我們對男孩提出誘拐未成年少女並發生性行為及其母親略誘罪,但是社工說對方也可以告我們,如果雙方互告我們不一定會比較好還跟我們說如果對方敗訴的話最重也只是上上課而已?想請問我該怎麼做,真的是這樣嗎?

你好:

若是合意性交,男方會構成刑法第227條第1項之準強制性交罪,女方會構成刑法第227條第3項之準強制性交罪,依刑法第229條之1規定,未滿18歲犯第227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雙方都提告後,學校部分會召開性平會調查,可能會要求上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並依校規為適當之懲處。警方受理調查完畢後會移送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若不撤回告訴,會為適當之保護處分。 民事上,雙方互為加害人及被害人,可以請求對方及對方之法定代理人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 若能和解調解可圓滿解決紛爭。 略誘罪、和誘罪要有引誘之行為,若係自己跑出去,不一定會構成犯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23 19: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雙方均構成與未滿14未滿16歲之人發生性行為之犯罪,可互相提告,由少年法庭審理之,最後的處罰就是上課而已,嚴格來說,沒甚麼意義,自己多麻煩而已,是否提告,應加以考慮。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23 19: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雙方可互相提告,學校需開性評會,家長亦須接受少年調查官之調查,再前往少年法庭開庭,雙方即使成立犯罪,法院的處罰就是上課而已,實質意義非常低,還要花費很多時間,您期待的賠償,可能是沒有,是否仍堅持提告,可以多加思考目的為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人人 105-03-21 22:54

我朋友要向我買機車

他要現金分期給我

但他未滿18

可是又不能讓家人知道

那我要如何保障我自己?

本票借據

沈恆 (沈律師) 105-03-21 23:53

對方未滿二十歲前所簽的契約都需經父母同意才有效,簽本票則是完全無效。若真想保障自己權益,就請其父母同意後簽約,並由其父母開立本票

伊比 105-03-20 21:06

我男朋友12月進去 少觀所 她未滿18

他媽和我說 這個月底 他就能出來了

明天3/21他要開庭 請問 開庭的結果 如果是判可以出來 會馬上出來嗎 還是要等神麼時候才能出來?

啊弘 105-03-13 14:04

我朋友因為急需錢所以求我當他的保人

未滿18我未滿20沒有法定代理人同意

請問這樣本票有效嗎

債權人可以不向發票人反而一直向保人要錢嗎

你好:

未滿20歲在民法上都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允許之單獨行為,無效;訂立契約也要經過法定代理人允許或承認。 簽發本票屬於單獨行為,未經法定代理人允許,無效;訂定消費借貸契約、保證契約屬於契約行為,未經法定代理人允許或事後承認,效力未定。 可由法定代理人發存證信函律師函通知相對人,拒絕承認相關行為,拒絕後即不生效力。 此時相對人會依不當得利請求你朋友返還相關款項。
乖乖 105-03-08 11:28

去年11月底兒子未滿18,為了打工借表哥的名字偷買機車,某天放學途中與一台轎車發生擦撞出了車禍,臉手跟腳多出挫傷臉比較嚴重些,到了醫院車主表示車子有保全險沒關係,但是隔天對方保險卻打給請假在家的兒子說汽車維修費30多萬,孩子等我們回來才告訴我們,嚇傻了一直問我們沒有錢賠怎麼辦?於是我們到了警局調了監視器先看到對方開車打方向燈後準備左轉兒子機車從他左後方加速直行但是速度沒汽車快,雖是要直行卻被左轉汽車撞飛至左邊,兒子受傷機車幾乎全毀,對方左前方車子也受損,警察告訴我們你兒子無照騎車車速過快但責任歸屬問題要等數天後報告下來才知道,又隔了一陣子我們問警察肇事比例是?警察舉例告訴我們債主都還沒開口哪有欠錢的去問債主要還多少錢的道理,就要我們回家等對方要求,我們心理壓力一直很大,打給車主並告知對方保險公司告知維修費30多萬的事情他說他不知道,也說他因為沒有車子開還去租一天三千的車子代步,保險公司說沒關係請他留下租車收據,也告知車主不可以跟我們私下和解,簽下書面後才讓車主把車子牽回.

現在已經三月了就算責任歸屬我們比較多,對方保險公司到現在都還沒下文沒一通電話,我的老闆曾告知我受傷的只有我兒子先不管肇事責任就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比較保險期間,是六個月內要告,但是我們一直沒這麼做,現在隨著時間越來越接近六個月,很怕對方是要等期限過再跟我們索賠,到時候要告他也沒辦法了,懇請律師們能告知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好不然一件事情一直記掛著真的很痛苦.感恩~去年11月底兒子未滿18,為了打工借表哥的名字偷買機車,某天放學途中與一台轎車發生擦撞出了車禍,臉手跟腳多出挫傷臉比較嚴重些,到了醫院車主表示車子有保全險沒關係,但是隔天對方保險卻打給請假在家的兒子說汽車維修費30多萬,孩子等我們回來才告訴我們,嚇傻了一直問我們沒有錢賠怎麼辦?於是我們到了警局調了監視器先看到對方開車打方向燈後準備左轉兒子機車從他左後方加速直行但是速度沒汽車快,雖是要直行卻被左轉汽車撞飛至左邊,兒子受傷機車幾乎全毀,對方左前方車子也受損,警察告訴我們你兒子無照騎車車速過快但責任歸屬問題要等數天後報告下來才知道,又隔了一陣子我們問警察肇事比例是?警察舉例告訴我們債主都還沒開口哪有欠錢的去問債主要還多少錢的道理,就要我們回家等對方要求,我們心理壓力一直很大,打給車主並告知對方保險公司告知維修費30多萬的事情他說他不知道,也說他因為沒有車子開還去租一天三千的車子代步,保險公司說沒關係請他留下租車收據,也告知車主不可以跟我們私下和解,簽下書面後才讓車主把車子牽回.

現在已經三月了就算責任歸屬我們比較多,對方保險公司到現在都還沒下文沒一通電話,我的老闆曾告知我受傷的只有我兒子先不管肇事責任就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比較保險期間,是六個月內要告,但是我們一直沒這麼做,現在隨著時間越來越接近六個月,很怕對方是要等期限過再跟我們索賠,到時候要告他也沒辦法了,懇請律師們能告知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好不然一件事情一直記掛著真的很痛苦.感恩~去年11月底兒子未滿18,為了打工借表哥的名字偷買機車,某天放學途中與一台轎車發生擦撞出了車禍,臉手跟腳多出挫傷臉比較嚴重些,到了醫院車主表示車子有保全險沒關係,但是隔天對方保險卻打給請假在家的兒子說汽車維修費30多萬,孩子等我們回來才告訴我們,嚇傻了一直問我們沒有錢賠怎麼辦?於是我們到了警局調了監視器先看到對方開車打方向燈後準備左轉兒子機車從他左後方加速直行但是速度沒汽車快,雖是要直行卻被左轉汽車撞飛至左邊,兒子受傷機車幾乎全毀,對方左前方車子也受損,警察告訴我們你兒子無照騎車車速過快但責任歸屬問題要等數天後報告下來才知道,又隔了一陣子我們問警察肇事比例是?警察舉例告訴我們債主都還沒開口哪有欠錢的去問債主要還多少錢的道理,就要我們回家等對方要求,我們心理壓力一直很大,打給車主並告知對方保險公司告知維修費30多萬的事情他說他不知道,也說他因為沒有車子開還去租一天三千的車子代步,保險公司說沒關係請他留下租車收據,也告知車主不可以跟我們私下和解,簽下書面後才讓車主把車子牽回.

現在已經三月了就算責任歸屬我們比較多,對方保險公司到現在都還沒下文沒一通電話,我的老闆曾告知我受傷的只有我兒子先不管肇事責任就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比較保險期間,是六個月內要告,但是我們一直沒這麼做,現在隨著時間越來越接近六個月,很怕對方是要等期限過再跟我們索賠,到時候要告他也沒辦法了,懇請律師們能告知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好不然一件事情一直記掛著真的很痛苦.感恩~去年11月底兒子未滿18,為了打工借表哥的名字偷買機車,某天放學途中與一台轎車發生擦撞出了車禍,臉手跟腳多出挫傷臉比較嚴重些,到了醫院車主表示車子有保全險沒關係,但是隔天對方保險卻打給請假在家的兒子說汽車維修費30多萬,孩子等我們回來才告訴我們,嚇傻了一直問我們沒有錢賠怎麼辦?於是我們到了警局調了監視器先看到對方開車打方向燈後準備左轉兒子機車從他左後方加速直行但是速度沒汽車快,雖是要直行卻被左轉汽車撞飛至左邊,兒子受傷機車幾乎全毀,對方左前方車子也受損,警察告訴我們你兒子無照騎車車速過快但責任歸屬問題要等數天後報告下來才知道,又隔了一陣子我們問警察肇事比例是?警察舉例告訴我們債主都還沒開口哪有欠錢的去問債主要還多少錢的道理,就要我們回家等對方要求,我們心理壓力一直很大,打給車主並告知對方保險公司告知維修費30多萬的事情他說他不知道,也說他因為沒有車子開還去租一天三千的車子代步,保險公司說沒關係請他留下租車收據,也告知車主不可以跟我們私下和解,簽下書面後才讓車主把車子牽回.

現在已經三月了就算責任歸屬我們比較多,對方保險公司到現在都還沒下文沒一通電話,我的老闆曾告知我受傷的只有我兒子先不管肇事責任就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比較保險期間,是六個月內要告,但是我們一直沒這麼做,現在隨著時間越來越接近六個月,很怕對方是要等期限過再跟我們索賠,到時候要告他也沒辦法了,懇請律師們能告知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好不然一件事情一直記掛著真的很痛苦.感恩~去年11月底兒子未滿18,為了打工借表哥的名字偷買機車,某天放學途中與一台轎車發生擦撞出了車禍,臉手跟腳多出挫傷臉比較嚴重些,到了醫院車主表示車子有保全險沒關係,但是隔天對方保險卻打給請假在家的兒子說汽車維修費30多萬,孩子等我們回來才告訴我們,嚇傻了一直問我們沒有錢賠怎麼辦?於是我們到了警局調了監視器先看到對方開車打方向燈後準備左轉兒子機車從他左後方加速直行但是速度沒汽車快,雖是要直行卻被左轉汽車撞飛至左邊,兒子受傷機車幾乎全毀,對方左前方車子也受損,警察告訴我們你兒子無照騎車車速過快但責任歸屬問題要等數天後報告下來才知道,又隔了一陣子我們問警察肇事比例是?警察舉例告訴我們債主都還沒開口哪有欠錢的去問債主要還多少錢的道理,就要我們回家等對方要求,我們心理壓力一直很大,打給車主並告知對方保險公司告知維修費30多萬的事情他說他不知道,也說他因為沒有車子開還去租一天三千的車子代步,保險公司說沒關係請他留下租車收據,也告知車主不可以跟我們私下和解,簽下書面後才讓車主把車子牽回.

現在已經三月了就算責任歸屬我們比較多,對方保險公司到現在都還沒下文沒一通電話,我的老闆曾告知我受傷的只有我兒子先不管肇事責任就先告對方過失傷害比較保險期間,是六個月內要告,但是我們一直沒這麼做,現在隨著時間越來越接近六個月,很怕對方是要等期限過再跟我們索賠,到時候要告他也沒辦法了,懇請律師們能告知我們應該如何處理比較好不然一件事情一直記掛著真的很痛苦.感恩~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9 18: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於6個月內先提出告訴在說,倘若雙方可以和解,屆時在撤回告訴。

2、有關於賠償金額的部份,不是對方要求多少保險公司就會理賠保險公司理賠也不代表我方就必須理賠,必須是符合保險理賠項目及相關法律規定。

3、建議應該先就我方的部份保留相關證據,並且提告刑事過失傷害,接下來再考慮和解,倘若無法和解,還是要有訴訟的準備。

 

 

阿佑 105-03-07 21:04

和一名滿18歲女生援交(確定已滿),後來被女生家長發現說要報警處理。

交易內容是雙方談好條件,無任何威脅利誘。

雖然家長堅稱女孩交易時,此女還未滿18所以要提告我,但我可以提出證據證明交易時此女生已經成年。

請問這樣對方家長可以提告我嗎??有任何刑事責任嗎??

 

 

 

提告都是可以的,重點在起訴或是不起訴,起訴後是否判有罪,這些都要看證據內容,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該女於行為時確實已滿十八歲,則應不成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7 23:37

您好,若為性交易時,對方未滿18歲,會有兒少性交易的問題,但可爭執您並未知悉對方未滿18歲且對方的談吐或衣著成熟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07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家長可對您提告,但您亦可委任律師協助答辯爭取不起訴處分之,目前若已知對方可能對您提告,應盡量避免與對方接觸,避免對方錄音蒐證之,並積極蒐集過去曾與對方連絡之相關證據資料,以利了解對方可能掌握之證據為何,應如何答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佑 105-03-17 09:32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想請問一下~~如果對方父母報警了

流程會是怎樣??(目前對方家長只有我的電話)

警方通知我到案說明作筆錄嗎??

目前不知所措中...整天在煩惱...(雖確定女生成年了,但想到可能被家裡發現)

若確定與成年女子發生有金錢的性交易,

警方是不是罰你違反社會秩序法之類的??

阿佑 105-03-17 09:4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家長可對您

想請問一下~~如果對方父母報警了

流程會是怎樣??(目前對方家長只有我的電話)

警方通知我到案說明作筆錄嗎??

目前不知所措中...整天在煩惱...(雖確定女生成年了,但想到可能被家裡發現)

若確定與成年女子發生有金錢的性交易,

警方是不是罰你違反社會秩序法之類的??

阿佑 105-03-17 09:4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該女於行為時確實 ... (恕刪)

 

想請問一下~~如果對方父母報警了

流程會是怎樣??(目前對方家長只有我的電話)

警方通知我到案說明作筆錄嗎??

目前不知所措中...整天在煩惱...(雖確定女生成年了,但想到可能被家裡發現)

若確定與成年女子發生有金錢的性交易,

警方是不是罰你違反社會秩序法之類的??

阿佑 105-03-17 09:45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若為性交易時,對方

想請問一下~~如果對方父母報警了

流程會是怎樣??(目前對方家長只有我的電話)

警方通知我到案說明作筆錄嗎??

目前不知所措中...整天在煩惱...(雖確定女生成年了,但想到可能被家裡發現)

若確定與成年女子發生有金錢的性交易,

警方是不是罰你違反社會秩序法之類的??

105-03-06 08:59

各位律師你們好

今年2月中我去打工,認識了一個男同事,跟他相處還算可以,他也會對我開黃腔甚麼的讓我覺得我們大概算是很熟吧

有天他把錢包讓在外面開放式置物架上,於是我想說鬧他一下,就把她的錢包藏起來,結果藏到不見了....他去調監視器發現是我拿走的,於是老闆就從中調解,但沒有成功。之後對方就去報警了我也去做筆錄了,不過我還是有持續去找他父母道歉釋出誠意(對方未滿18歲),對方提出歸還錢包就和解...這是他們唯一的條件。我有表示說我做不到但我可以盡力滿足他們開出的條件,但對方還是不同意

請問我要繼續提出和解嗎?

我知道有和解比較容易得到緩刑,但若是對方不想跟我和解也會影響判決嗎?

還是我應該直接寫悔過書向檢察官表達我知錯了並不會再犯?

竊盜罪初犯這樣會被判坐牢嗎?

附圖(談和解紀錄):http://imrur.com/SeINrqu

您好: 雖然無法與對方達成和解,建議仍繼續與對方溝通,釋出您的誠意,並將和解過程及內容都詳細紀錄,以利未來開庭時,可向檢方和院方表達您犯後態度良好,並多次與對方溝通和解事宜,加上您為初犯,只要對方財物損失不大,就可檢察官爭取緩起訴之處分,或法官緩刑之判決,即使院方判決,獲得6個月以下刑期機率相當高,屆時即可易科罰金,不會真的被關。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縱然對方不願意和解,您也應表現您的悔改誠意,以便在刑度上可以從輕量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5-03-07 09:24

對方是說大概3000-4000左右

所以這件事竊盜罪是確定會成立的嗎?

那我在法庭上應該如何向檢察官表示我的悔意..?

 

阿文 105-03-04 20:23

請問一下,原主因為受傷無法飼養我也口頭答應幫她照顧三個月現今實質照顧已超過一年,最近在協議如果狗狗有生分一隻給她但是她忽然反悔說要直接要回去還要告我,期間我們在line上皆有討論到狗狗以後怎麼辦,但是我都以不想讓她太傷心為由沒把話說死,但是基本上我有問過是否要給我植晶片她說好,也有在3.4個月前告知她留在我家太久會太有感情家人無法承受,他也有提到說只能給我們養,不過我還是沒把話說死,前幾天她用自殺威脅我我妥協了一下也告知隔天在處理,但是隔天想了想不願意放手,所以疑似她要告我侵佔背信,所以請問律師我是晶片主人而且實質也照顧了一年原主人沒來看過狗兒,如果這樣我在法律上站的住腳嗎?原主說有購買證明書不過她當時還未滿18!!

你好:

寵物動產,而對方是寵物所有權人,只是委請你照顧寵物,若你將寵物占為己有會構成侵占罪,而你以自己名義植入晶片,若未得所有權人同意,加上你後續之行為,很有可能被認定為易持有為所有之意思,而該當刑法侵占罪。 對方是否滿18歲跟你是否取得寵物所有權係屬二事,建議你將寵物歸還所有權人,並向所有權人請求照顧之費用(飼料、醫療費等等),以免多生爭議。
阿文 105-03-05 09:2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對方已在賴上明確表示只能由我照顧也經過她“同意”讓我植入晶片,而且我有請她拿回去她辦不到,這樣我還有侵佔嗎?對方一年來沒看過寵物有構成棄養嗎(最多只在賴上跟我要照片)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6 21: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之前應該可以解為對方將寵物交給您照過,之後承諾返還。

2、不過主要還是要依據雙方往來對話作判斷,倘若您要留著寵物,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對話紀錄之後尋求正式諮詢。

鴨子 105-03-03 22:57

弟弟於2014年12月25日晚上下雨上學途中.騎電動自行車不甚撞到行人.
因弟弟緊張.所以當下把行人抱起到旁邊馬路.隨後牽電動自行車(現場移動)
2014年12月25日到2016年1月期間有調解.但因對方覺得理賠太少.所以調解3次都失敗
2015年10月5日弟弟出庭刑事(過失傷害)  已確定
2016年1月30日收到民事(損害賠償)2016年3月16出庭
對方寫的內容指我弟弟未滿18歲.且無照.無牌.說弟弟欲脫逃現場.
行人傷勢(頭皮撕裂傷.腦正當伴有暫時性意識喪失.病人自述創傷後頭痛頭暈)
弟弟部分因為沒有去看醫生所以沒有證明
那對方要我們賠償
醫藥費3千財產損失8千薪資補償8萬2(個月半)精神撫慰金10萬
總共19萬3千
因為我們家境不是很好.弟弟發生車禍後.爸爸因為擔心賠不起.而生病.家中變成沒有經濟來源.房子用租的.而弟弟跟我都是半工半讀.我們能拿出來的只有3萬
想請問.行人家中是開公司的.她的假單是老公開的.而診斷證明醫生沒有說要休息兩個月半.不行工作.   薪資部分是用扣繳憑單
因我們發現行人請假是從發生車禍隔一天2014年12月26日請假到2015年6月16日
在請假過程中有跟公司出去遊行抗議.出去玩
我們有對方的出去玩照片.我們自己寫答辯書.那如果付對方出去玩的照片.會不會侵犯隱私被告呢.要如何寫答辯狀
那對方醫生沒有說要休息.如何寫在答辯狀

賠償的金額要如何寫在答辯狀

麻煩各位幫幫我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9 18: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詳列對方的證據瑕疵及不足的部份,包含您說的診斷證明書、出遊、收據等。

2、此類事件繁複,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撰擬答辯狀才能保障權益。

 

妮妮 105-02-26 20:02

請問先生卡債100萬左右,十年未處理(不知道已經滾了多少),太太名下一房市價約800萬(貸款剩300),一部車,現在太太突然過世,先生應做拋棄繼承,名下財產可由兒子繼承嗎?(未滿18歲),,會有被銀行追討到問題嗎?會是惡意拋棄嗎?懇請各位先進幫忙解惑,,感恩

你好:

老公要先在知悉得繼承時起3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拋棄繼承遺產會由直係血親卑親屬繼承,老公的債權人可能會提起訴訟以詐害債權請求撤銷拋棄繼承,此部分實務有爭議,但晚近大多認為拋棄繼承基於身分關係而來,不得撤銷

沈恆 (沈律師) 105-02-26 21:13

拋棄繼承是有法律根據的合法行為,沒有惡意可言 ,債權人若想撤銷,並不容易被法院接受,配偶於三個月內辦妥拋棄繼承後,遺產會由全部子女平均繼承

105-02-24 21:49

想請問律師們,我弟弟無照駕駛機車跟一台小客車發生車禍事故,對方卻要當下要了1萬塊的修車錢,警察到場要我們私下和解,所以只做了紀錄而已。我們當下也只好給了對方6000元也簽下了切結書留了彼此聯絡方式,可是對方在車禍後的隔一天就去車廠估價修車錢跟我弟弟要修車費,因為弟弟無照駕駛當下就說要私下和解,可是後來有去資訊一下這方面的問題,但遲遲到沒有正確的解答。

事故是這樣發生的,我弟弟從主幹道要左轉進去支幹道對方的車子停在支幹道的對向車道左轉,導致我弟弟撞到他的副駕駛坐的前輪,請問當下簽的那張切結書有算數嗎?因為是他自己未滿18歲簽的沒監護人陪同這樣有成了嗎?現在對方對我們要求17000元請問我們還有什麼方式可以去處理這樣理賠的問題?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4 22:38

您好,

 

1、未滿18歲所簽立之契約,屬於效力未定,決定契約是否有效的權利在弟弟的法定代理人身上,是以只要弟弟的法定代理人行使確認契約有效之告知即可。

 

2、無須理會對方之要求,就是以切結書約定好的金額賠償即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張惟勝 105-02-24 09:57
大家好 有些問題 希望求助, 我是一個未滿18歲的高中生,日前被告詐欺。 也做完筆錄錄音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手機app上有販賣一雙球鞋,但那雙球鞋我手上未有現貨 是採用對方匯款我在訂貨的方式進行。(但這點當下沒跟受害者說明) 在得知買方不方便匯款後,我們約定好-他使用超商的店到店寄送方式寄送現金給我(過程約兩天)而憑寄出收據要我在還未到貨的第一天先行寄出貨物。 但因網購的球鞋沒那麼快到貨,當下我手上是沒有現貨的。於是在約定日當天,我填寫了一張黑貓宅急便的貨單並拍給他(實際上是沒刷條碼的空單)過了兩天已宅配公司通知我地址填寫不清為由要重新寄件。藉此想拖延時間。 當天球鞋已到達我手上,不料買家提出退款要求。 因我手頭上早已不足2萬元 又約定兩天後匯款退回,卻遲遲想不到方法湊齊退給受害人。於是我又暫時關閉帳號想再拖延時間。 後來想到了一個方法-在(另一個)app上販賣一樣的球鞋,若有第二位買家購買則把他付款的款項先退還給受害者,在先與朋友或家人借款訂購,同時遭被受害者的朋友們發現我在app上繼續販賣這款球鞋 當成詐欺報案。 上述是整件事的來龍去脈 也跟筆錄時敘述的相同 兩位刑警也很好,建議我趕緊退還兩萬元給被害人,在開庭前和解 還告訴我這是可以處理的小事情 以後別再犯了。我也很後悔幹了這檔事... 剛剛有透過訊息向被害人道歉還有明日退還兩萬元,希望和解  對方卻表示不和解,一切照司法程序走,不需要退還兩萬元  想請問熟知法律的各位 能不能給予我一些建議 可尋之處還有即將面臨的問題 較好的處理之道 謝謝!!!
張惟勝 105-02-22 00:57

大家好 有些問題 希望求助,

我是一個未滿18歲的高中生,日前被告詐欺

也做完筆錄錄音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手機app上有販賣一雙球鞋,但那雙球鞋我手上未有現貨

是採用對方匯款我在訂貨的方式進行。(但這點當下沒跟受害者說明)

在得知買方不方便匯款後,我們約定好-他使用超商的店到店寄送方式寄送現金給我(過程約兩天)而憑寄出收據要我在還未到貨的第一天先行寄出貨物。

但因網購的球鞋沒那麼快到貨,當下我手上是沒有現貨的。於是在約定日當天,我填寫了一張黑貓宅急便的貨單並拍給他(實際上是沒刷條碼的空單)過了兩天已宅配公司通知我地址填寫不清為由要重新寄件。藉此想拖延時間。 當天球鞋已到達我手上,不料買家提出退款要求。

因我手頭上早已不足2萬元 又約定兩天後匯款退回,卻遲遲想不到方法湊齊退給受害人。於是我又暫時關閉帳號想再拖延時間。

後來想到了一個方法-在(另一個)app上販賣一樣的球鞋,若有第二位買家購買則把他付款的款項先退還給受害者,在先與朋友或家人借款訂購,同時遭被受害者的朋友們發現我在app上繼續販賣這款球鞋 當成詐欺報案。

上述是整件事的來龍去脈 也跟筆錄時敘述的相同

兩位刑警也很好,建議我趕緊退還兩萬元給被害人,在開庭前和解

還告訴我這是可以處理的小事情 以後別再犯了。我也很後悔幹了這檔事...

剛剛有透過訊息向被害人道歉還有明日退還兩萬元,希望和解

對方卻表示不和解,一切照司法程序走,不需要退還兩萬元

想請問熟知法律的各位 能不能給予我一些建議 可尋之處還有即將面臨的問題 較好的處理之道 

謝謝!!!

你好:

客觀上你的行為跟一般詐騙案件手法類似,都是網路詐騙慣行之方式,差別在於你主觀上是否有詐欺故意、不法所有意圖,你陳述的情節曲折離奇,要讓一般理性正常人相信,你並不是自始就沒有給付鞋子的意思會有難度。 未滿18歲會以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可以向法官求情,請求法官促成和解,但可能要接受相關之保護處分。
張惟勝 105-02-22 13:12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客觀上你的行為跟一般詐騙案件手法類似,都是網路詐騙慣行之 ... (恕刪)

感謝徐律師的回答

這邊剛剛受害人已答應和解 並簽寫和解書想請問這部分有什麼途徑可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