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些緊張...我去過一次,大概也過半年左右了
主嫌+我和另外5個朋友(其中一個 未滿18,其他都20.21 主嫌26左右)
和一個女生發生關係..
PS:都是有隔時間的,甚至隔幾天(決對沒有同時一起)。
都是自願的..(簡訊有留3封..內容有那女生主動約我朋友的,但是沒有提到會發生關係,只有說她想放鬆)
可是最近她(那女生)卻告我和朋友+主嫌 7個人
然後主嫌 先被叫去 (婦幼隊)詢問,由於主嫌自己有(輕度智障者)所以有免費律師在身邊,可是我和另外5個朋友都沒有律師。
主嫌回來跟我們說,那女生告我們,又說那女生領有(殘障手冊)..我和我朋友都說,我們根本就不知道那女生(有殘障手冊),如果知道那可能還會上,況且也都是妳情我願的,她都有主動約我朋友出來的證據。
她也有拒絕我朋友找她出來,說過幾天有控在約我朋友。(她的簡訊有說過,我朋友身邊有誰想要的,都可以來)只是這封簡訊,被我朋友刪掉了..
我想知道的是那女生雖然領首(殘障手冊),但她卻還知道主動約人、甚至拒絕別人,那這樣還有構成 (妨害性自主罪的第225條,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嗎?
現在是我想知道說..目前 (婦幼隊) 那邊有我兩個朋友的照片,也沒有直接證據說我們怎樣之類的,那還可以成立這樣的罪嗎?
然後在上禮拜日的時候,我朋友說(婦幼隊的小姐)打給他說..要找時間請我們過去詢問(也叫我朋友不要太擔心),那女生也已經滿20幾歲了,不能只聽她的,也要聽我們說..後面還說我們可以請律師。
PS:我問一些律師,還有網路律師顧問,都說請律師比較好...
真的一定要請嗎?? 沒有請 一定會被告成功嗎?
我目前講的這些..有辦法定我罪嗎?
我是學生..沒什麼錢請律師,又不想讓家人知道我這樣,這該怎麼解決..




事情經過是這樣:我在7-11打工然後在7月2號晚上要下班的時候 接到前女友打電話給我 她跟我說想跟我談談 之後她來的時候帶著2個男生 我怕會發生甚麼事情 就請他們到7-11裡面來談 之後進來的是前女友跟一個自稱是她乾哥的男生 男生直接切入主題的跟我說並拿出一份自己手寫的「私下和解書」裡面有3個要點 大概是說1.此事(性行為)不得告訴第三者2.需求賠金伍萬元3.不得跟對女生進行人身攻擊並從此再無關聯 那時候我很慌張 就傻傻的簽了那契約 還蓋手印 之後得知很多消息 我才知道不該簽署的 請問律師1.我跟女方發生性行為時我未滿18她已滿16 那我構成犯法? 2.我簽署的那份私下和解書有無效力 3.這整件事情該如何解決比較好 男生還說 如果違反和解書裡面的任何一條 他們就要告到法院去


跟我很要好的同學因為考上研究所準備要去桃園報到
整理台北住宿就把一些從去年旅遊日本時候
帶回的六本成人漫畫想說不要了想處理掉
因為很多本都沒拆封過來閱讀就拿去露天拍賣
成人專區漫畫區裡販售想說看看有沒有人要
結果前幾天就被一位買家購買其中兩本
然後約6/27當日在幾點某某地方面交
結果是被喬裝的買家警察在接受到書本後當場拆封
現在再等法院通知書在出庭但現在他被嚇的不知所措也不敢跟家人說
再者因為我們也不知道把書拿在露天拍賣成人專區賣也會有事情
他也是看了其他賣家的有在賣類似的成人漫畫
另外進去成人專區也會系統自動跳出是否已滿18歲告知選項
按"是"才能進行瀏覽而且他也學像其他賣家被註未滿18請勿購買
他實在搞不懂為什麼會被抓另外也想請教這會留下什麼汙點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將網站上要求瀏覽網頁人點選是否已滿十八歲等之畫面拍照存證,據以主張本件有採取適當之安全隔絕措施,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本件所涉及的法律責任部分主要有三個部分,其一是民事賠償責任,其二是過失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其三是無照駕駛的罰鍰。
針對刑事責任部分,原則上須依車禍肇事原因分析來釐清有無責任,但本件依您所述,行為人未滿18歲,且似有闖紅燈之嫌,則恐怕會有刑事責任問題,此部分後續應該會由少年法院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按照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辦理,相對來講刑事責任可能就比較輕。
若少年法庭進行審理的情況,有可能會基於您是過失犯且是初犯情節不算嚴重(與對方和解賠償協議有無達成),而且以往在學校也沒有不良行為的紀錄,可以不必付保護管束,而由法院裁定施以訓誡並假日輔導。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回覆 阿包 的發言內容:
律師達人 事情是這樣的 再前兩個月左右 我跟一個現實的女朋友然後他因說 ... (恕刪)
刑法第227條規定:「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又第227條之1亦規定:「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由於我們的刑法規定,對於未滿十六歲的男女為性交行為的話,不管是不是你情我願,都是違法的。但因為你未滿十八歲,依照你所述的情形,雙方比較像是在你情我願的情形下發生的,所以即使被認定有發生性關係,法院都很有可能用227條之1減刑。
至於這種案子是否要有證據才能移送法院,一般而言,只要女方一口咬定曾與你發生性關係,女方證詞就會成為證據,大部分的妨害性自主案件,被害人的證詞都是很重要的論罪依據。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再來信詢問。



阿包您好,
一、按刑法第227條之規定,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於您未滿十八歲,按照229-1條須告訴乃論,對方得撤回告訴。本罪為重罪,請謹慎為之。
二、現在必須釐清對方手上有多少證據(例如驗傷單、保險套、陰毛等),及對方報案之內容,才可以幫您判斷最適合您的策略。建議在警局偵訊時就應該由律師陪同,並且偵訊前應該和律師模擬與警察間的問答,才能夠把風險降到最低。
三、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致電0973162871,或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
戴律師敬上
倘若您認為本篇文章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


若您所張貼之照片具有色情或者裸露成分的話,則可能已觸犯刑法第235條之散布猥褻物品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235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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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安您好,
1. 按刑法第224條之規定, 強制猥褻罪得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非告訴乃論之罪,一經提起不得撤回, 請謹慎面對本案。
2. 首先必須釐清者, 是女方是否已經滿十六歲? 刑責相差很大, 請先釐清。
3. 其次, 您手上得證明兩情相悅之證據為何? 是通訊紀錄(如line或簡訊), 或出遊照片?建議於偵查程序中就由律師為您撰寫訴狀辯護,以換取不起訴或者緩起訴之可能,避免夜長夢多。
為了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訴訟策略, 歡迎您撥打電話0973162871諮詢(諮詢免費),並攜帶相關證據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審酌您的證據為您判斷。
戴律師敬上
若您認為上述答案對您有幫助, 煩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謝謝!




小陳您好,
1. 按刑法第227條之規定, 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倘被認定有罪不得緩刑也不得易科罰金, 請謹慎面對本案。
2. 由於您是未滿十八歲之人, 按刑法第229-1條規定須告訴乃論。 故現在訴訟重點應該擺在與對方和解, 並取得撤回告訴狀。
3. 我過去經驗和解金額不等, 範圍差不多落在10萬到30萬, 要看雙方家庭況狀, 父母工作, 相處情況等等綜合判斷。
4. 您可以委託律師為您斡旋確定和解成立, 確保取得撤回告訴狀並遞送法院, 讓您的案子可以撤案。訴訟過程中要注意的細節很多,務必小心謹慎,否則您尚年輕,倘若留下刑事案底,無論日後就學或者求職都甚多不便。
以上, 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致電0973162871,或利用事務所每週二免費法律諮詢時間至事務所洽談。
戴律師敬上
若您覺得上面回答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

本件依您所述行為人未滿18歲,後續應該會由少年法院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按照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辦理,相對來講刑事責任可能就比較輕。
又本件涉犯刑法第227條與幼性交罪是告訴乃論的之罪,處理的重點首要在於以達成賠償並由告訴人撤回告訴,若嗣後已經和解成立而對方撤回告訴的話,應該會由少年法院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裁定不付審理。(重點是必須要對方撤回告訴)
不過,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是二個不同的領域,少年事件處遇不影響被害人的民事求償權利,對方還是可以要求賠償損害的。只是因為本件與幼性交罪是告訴乃論,撤回告訴即沒有刑事責任問題,所以一般才會在民事賠償談妥時一併要求刑事撤告,以使二方面之責任同時處理完畢。換言之,刑事責任因未和解而由法院加以論處,被害人還是可以另外請求損害賠償的,只不過求償的金額必須由被害人舉證證明確有相當損害才會被法院採認,並不是想要求多少金額都可以的。
又在和解破局而由少年法庭進行審理的情況,若基於您是初犯且情節不算嚴重的話,而且以往在學校也沒有不良行為的紀錄,或許可以不必保護管束,而由法院裁定施以訓誡並假日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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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同學您好:
1. 刑事上: 如果發生性關係的時點都是在對方已經滿十六歲的情況下,可以不用擔心有刑事責任的問題。但必須注意會不會被對方反咬一口, 以發生性行為並非合意, 控告你強制性交罪。此罪並非告訴乃論之罪, 告訴人提告後無法撤回,應先予預防。
2. 民事上:對方未滿二十歲,必須小心其父母親可能以遭受性侵害為由對您主張損害賠償責任。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 請不吝致電0973162871, 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亦歡迎攜帶相關資料到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訴訟策略(每週二晚上免費法律諮詢歡迎預約)。
戴律師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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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 我與一位女網友 在網路相約去MTV賞片 再此前提是我們並無見過面 但是在網路上已經相談甚歡 她已滿16歲但未滿18歲 我成年了 之後相約去賞片時 因為邊看電影邊聊天感覺很好 於是我就與她發生關係 (其過程我並未聽到她有說出“不要”字眼 只有聽他說 好了啦!)但她在自白書上有說到 她雙手被我控制 而且她有說“不要” 但我自白書上有說到 我並無強迫她 也無用雙手控制 只有已身體壓在她身上...
之後我們變成男女朋友 而約過半個月我們有再約到同地點 當然也發生關係 但這次她再自白書上有說她並無受到要脅 或強迫等行為 因為她也喜歡我所以也就很自然的跟我發生關係 後來她與她阿姨就到警局對我堤告 我也去做筆錄了 現在我也很不知所措因為我們是男女朋友 所以我並沒想到她會告我....想請問法律達人 我現在該怎麼辦 想和解 但又怕對方堅持堤告 像降子的案例 會被告嗎? 而會被判刑嗎?可以緩刑或易科罰金嗎?怎麼可以把刑責降到最低呢?我並無前科但我有家庭 謝謝回覆













我在這個月內有發生一場車禍(是兩台摩托車擦撞)
因為我是一位身懷5、6個月的孕婦,當時肚子劇烈疼痛
外加我跟承載我的騎士都有明顯外傷(承載我的騎士有失憶情況)
所以我們兩人便送上救護車到醫院急救
因雙方都認識
機車被對方騎到急救當時的醫院
事後
對方願意賠償以及和解(因對方當時是三貼超載、無照駕駛、當時機車車牌是偷來的... ...)
我們又簽訂和解書
對方未滿18歲(對方也不想給他家人知道)
可是我們有找一個滿20歲的人做見證人(調解人)
我想請問一下
這張和解書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打電話詢問警察,警察是說有,去警長局時,警察回答的很含糊(有回答等於沒回答)
再來現在對方繞跑了
那我現在該怎辦呢?
還有
因為當時急診時的醫院處理的方式不是很能接受
有再去更好一些的醫院作檢查
但是醫護人員是說因為我現在有身孕,所以任何檢查都無法做(當時有懷疑我頭部和腰部是否有怎樣,以及懷疑多處地方是否有骨折的情況)
至於胎兒的部分
醫護人員是說
需觀察14天
只要14天內有出血或者是類似羊水破水的情況都會直接影響到胎兒的生命危險
還有經過這次車禍,我都會有恐懼症,以及作惡夢的情況(夢到出車禍)
那這樣算是精神上的損傷嗎?
這樣種種的請況下
精神賠償金額為多少才是合理呢?
因為對方再和解時開出的金額有點唬人(對方開價八十萬)
如果是要報案呢
我們有去問過
可是警察說
事後報案
他們能做的也不多
他們也無能為力
可是我最近才得知說
出車禍時
我們去醫院時警察也有到
可是對方就跟警察說
因為雙方認識
並沒有要處理
可是我們並沒有這樣說
而且對方還隨意亂拿我的證件給警方
那我該怎處理呢?


您收到是少年法庭的調查通知書?
本件依您所述行為人未滿18歲,後續應該會由少年法院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按照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辦理,相對來講刑事責任可能就比較輕。
若涉犯的是告訴乃論之罪,已經和解而對方撤回告訴的話,應該會由少年法院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裁定不付審理。(重點是必須要對方撤回告訴)
如果由少年法庭進行審理的青況,若基於您是初犯且情節不算嚴重的話,而且在學校也沒有不良行為的紀錄,或許可以不必保護管束,而由法院裁定施以訓誡並假日輔導。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事情是朋友所遭遇到的事情,我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由於他告訴我事情的的經過,但我不曉得我該怎麼幫她
只好請各位幫我一起為他解決這個問題
我未成年的朋友 A , 成年的對方 B
因A未滿18歲,但是藉於A要上班,要上課
所以A存了6萬元,並且父母同意下於2011年09月買了一台車子給他代步
2013年04月 A 在網路某社群網站社團看上一台車子
那台車子是 B 賣的,並且 B 說以交換車子為主
A 的車子行照是再他哥哥的名下,並且 A 想盡辦法不讓家裡知道
再某天晚上 A 偷拿他哥哥的證件去影印,以方便 B 過戶
之後 A 趁他哥哥不知道情況下
A 與 B 在社群網站上的私密訊息達成協議
並且私密訊息也都有記錄,記錄皆有留下
於是 B 再私密訊息中提到
1. 只要 A 有辦法拿出行照名下的影本證件
以及 11000 元 ,並且於2013年04月某天約好將車子騎上預約地
就有辦法幫 A 的車子過戶到 B , B 的車子過戶給 A
並且再面交換車當天,B 曾口頭提到說
只要是對"車子"好壞有問題一律不退換回來 (我再場,有聽到,因為是我陪他去的
可是現在是"過戶"有問題,並不是"車子"好壞有問題
但現在問題來了,B 車子要過戶給 A 的這方面
跟 B 當初講好只要拿影本就有辦法把她車子過戶到 A 哥哥的名下不符
沒辦法拿影本過戶,因為 A 是受戶人,並不是過戶人
只是 B 已經將 A 的車子過戶自己了,並且 B 叫 A 自己去處理過戶問題
當初 B 答應 A 說,過戶兩台車問題他會處理,會辦到完整事情結束
只是現在 B 卻先把 A 的車子過去到他名下
卻跟 A 說: B 的車子沒辦法拿影本過戶給 A
那當初 B 對 A 承諾的是否沒有兌現呢 ?
那當初面交交車 B 對 A 承諾的不是"車子"問題,可以退呢 ?
因為問題的確不是出在"車子"好壞,是出在 B 自己承諾說可以的"過戶"問題
但就算是"過戶"問題有一方不能過戶, B 也不能將 A 的車子先過戶到他自己名下吧
因為 B 的車子還沒過戶給 A ,這跟當初所講的都不一樣了
事後 B 對 A 說, A 沒做足功課,想要來推掉這方面的問題
但 A 曾在三的問過 B , 影本是否真的可以過戶
B 二話不說: 答 "可以" 這兩個字說的很肯定
但現在不行了,是否可以跟他說他當初所承諾的沒做到來要求退貨換回 ?
假如 B 不換回, 那詐欺罪 有成立嗎 ?
2. 依民法中規定滿七歲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
依據民法第79條之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 所訂立之契約 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 始生效力。
A 是 17 歲, B 是大學生
A 的父母不知情,不答應的情況下是否可以要求換回呢 ?
並且這件事情是私底下偷偷換的
A 的父母知道後完全不能體諒 A 為什會做出偷影印他哥的雙證件
A 的父母也不拿出雙證件正本來替 A 可以讓 B 可以把車子過戶給 A
所以表示這件事情 A 的父母也都不同意
是否民法上有成立呢 ?
補充
B 目前說他把 A 的車子賣掉了
請問 A 可以提出賠償嗎 ?
A 目前要求 B 還 A 車子
可是 B 說他車子已經買給她朋友了
但 A 和 B 的事情都還沒處理完畢
表示當初 B 所承諾的並沒有做到
沒做到應該就代表此交易未完成
B 未完成怎可以就把 A 的車子占為己有呢 ?
B 就未經過 A 的同意把 A 的車子賣給她朋友
B 只是把 A 的車子過戶到他自己名下
B 卻沒有把自己的車子過戶到 A
所以目前 B 的名下有 A 的車子和自己的車子
可是 B 卻把 A 的車子賣給她朋友
當 B 做出的承諾未達到時,這個交易應該就不成立了吧 ?
可是 B 卻把車子賣給她朋友
請問我們該如何做出賠償 ?


既然覺得有法律問題會產生有必要冒險去幫忙朋友嗎...本件您是否須負連帶賠償責任,關鍵應該在於屆時您會不會被當作助成侵權行為的幫助人而視為共同侵權行為人,須依民法民法第185條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過論理上來看,似乎並不能排除您的行為助成您的朋友無照駕駛的行為...如此一來如果您的朋友出車禍就是把您個人的命運交到承審法官手上,風險不小。
民法第185條
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
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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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幫我回答一下 因為我前天收到起訴書了
起訴書是已經上訴了 ?
因為有電話監聽 但是事實上不是我拿給我乾弟的
是我朋友的朋友
可是我乾弟和她朋友是證人 說是我拿的
可是我的確有收了錢可是東西不是我給他的
但是我收到起訴書 是已經認定我賣給他的嗎 ???
如下 :
前幾天我收到起訴書 ~是要再開庭前上訴還是 ?
我沒有前科當年犯罪是在未滿18 ... 可是現在我20了
但是警察等我滿18的時候才抓我 ( 因為有電話監聽
大大們可以幫我回答一下嗎 ..
因為 那是朋友的朋友賣給我乾弟的
可是我乾弟和她朋友變成了證人 說是我賣給他的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就是卡到販賣
現在我很後悔
我有家庭有小孩了 .. 被抓後我就沒再碰了
我ㄧ定會被關嗎 ?
有什麼辦法可以不要讓我被關嗎 ?
還是可以緩刑之類的
就是不要被關
這是初犯
因為有了家庭 所以我不想被關 ~
大大們幫幫我 讓我知道安心一下
不要被關 是可以罰錢 ? 還是 .. ?
收到起訴書 是要下次開庭前起訴 ? 還是等開庭的時候起訴呢 ?
大大們幫幫我 ~~ 幫幫我律師 拜託

101年5月5日我清潔公司ㄚ弟仔告訴我有人要跟他拿K他命,我公司ㄚ弟仔打電話給我,問我有K他命嗎?我隨口回他有什麼好處,我就把電話掛斷了,沒想到我公司ㄚ弟仔,打電話給要跟他拿K他命的朋友,問有什麼好處,他朋友就告訴他,只要有K他命就可以跟他做愛,我公司ㄚ弟仔把這件事跟我公司張XX同事說,張XX同事晚上來上班有告訴我這件事情,但我叫我公司張XX同事別理我公司ㄚ弟仔。
101年5月7日晚上我公司ㄚ弟仔上班遲到2個小時,我跟我公司ㄚ弟仔換假,讓他今天放假,怕他被扣到全勤,我公司張XX同事就說想買K他命放鬆心情,被我公司ㄚ弟仔聽到,我公司ㄚ弟仔就臭屁給王XX同事 張XX同事跟敬XX同事廳,他女友告訴他只要有K他命,就可以跟他做愛,他們都不相信,我公司ㄚ弟仔就把他女友帶來公司,公司有規定不以帶人來,我看了很生氣,想說他今天放假算了,我就叫王XX同事 張XX同事跟我一起上樓繼續工作,敬XX同事突然跟說他肚子餓要出去吃飯我說好,我公司ㄚ弟仔就跟敬XX同事就一起出去了,我跟王XX同事跟張XX同事工作下來後我公司ㄚ弟仔女友還在辦公室,我就趴著睡覺等待下班,過沒有多久敬XX同事跟ㄚ弟仔同時間回來,我公司ㄚ弟仔女友就說要吸K他命,我就看我公司ㄚ弟仔跟他女友拿卡片在磨K他命,他女友問我們大家公司有吸管嗎?我們都說沒有,我公司ㄚ弟仔女友就問誰有錢,我公司同事都沒有說話,我就拿1000元給他,他就把我1000元捲成吸管吸食了K他命,也叫我們大家一起陪他玩,他說他心情不好,我也笨笨的抽了一根K菸。
我公司ㄚ弟仔他女友吸食了K他命加K菸後,坐都坐不穩,我公司ㄚ弟仔就叫張XX同事跟他一起把他女友扶到辦公桌上休息,我公司ㄚ弟仔就掀他女友衣服到胸部以上,拖他女友褲子,突然叫他女友幫他口交,我跟我公司ㄚ弟仔說不要在公司做這種事情,我公司ㄚ弟仔跟他女友吸K他命下去後講都講不聽,他女友還是繼續幫他吹,我公司ㄚ弟仔還爬到辦公桌上繼續做性愛動做給大家看,他女友也有迎合他的行為,我公司ㄚ弟仔還轉頭對我笑,讓當時的我生氣本能的拿起手機要拍照影片存證,他還是繼續動作。
我看不下去我公司ㄚ弟仔跟他女友行為,我就離開辦公室去廁所了,廁所回來後我就很大聲的跟我公司ㄚ弟仔說...時間不早了快點載你女友回家,說不定他明天要上班或上課,我公司ㄚ弟仔才穿起褲子,坐回他位子上,過沒有多久我公司ㄚ弟仔他女友醒過來,問我公司ㄚ弟仔他褲子在哪裡,我公司ㄚ弟仔就拿褲子給他女友,他女友穿好褲子後,就聽音樂跟大家聊天,還拿手機打電話給他朋友。
我當公司領班怕出事情,怕萬一有什麼事情,我可以跟我主任說他們是男女朋友,吸K他命下去講都講不聽,自願做愛給大家看的,我公司ㄚ弟仔要載他女友離開的時候,我就問他女友電話跟幾歲跟讀哪裡,我公司ㄚ弟仔女友就留電話給我,還告訴我他讀XX國中,14歲,我公司張XX同事聽到後,嚇都嚇死了馬上把機車鑰匙丟給我公司ㄚ弟仔,要我公司ㄚ弟仔快點載他女友回家。我公司ㄚ弟仔載他女友回家後,還去他女友家睡覺,早上我公司ㄚ弟仔買早餐回來請大家吃的時候告訴我們的,還告訴我們大家說他女友告訴他,只要有K他命就可以跟他做愛,我聽一個超級生氣的,怎麼能對一個小女生做不禮貌的行為。怎麼能相信一個14歲女生說的話,下班工做回家我就上FB PO文譴責我公司ㄚ弟仔的行為,跟朋友聊天說那個女生只有14歲,現在的國中生怎麼那麼開放。
晚上我接到我公司ㄚ弟仔女友電話,我公司ㄚ弟仔女友告訴我,他有打電話給他男友問有對他怎樣嗎?我公司ㄚ弟仔說沒有,我就回那個女生說什麼叫做沒有怎樣,你不是說只要有K他命就願意跟我公司ㄚ弟仔做愛,那個女生說沒有,我就跟那個女生說晚點打給你,我就傳短訊告訴我公司ㄚ弟仔女友,我公司ㄚ弟仔跟他吸K下去的行為。
重點...當天我怕我公司ㄚ弟仔跟他女友的行為害到我們大家,K他命又是張XX同事出錢央敬XX同事去買的,我怕出事情,也知道他只有14歲,所以才老實跟那個女生說,他跟我公司ㄚ弟仔的行為,我公司ㄚ弟仔氣我氣的要死,開庭都亂咬我們大家,都說我們知道他女友幾歲,讀XX國中。
隔天早上我去公司找我公司ㄚ弟仔問罪,你怎麼跟你女友說沒有對他怎樣,我公司ㄚ弟仔態度很不好的回我,沒有怎樣就沒有怎樣,我女朋友告訴我,只要有K他命就可以跟他做愛,我聽一個氣死了,我就回家喝酒下去,就上FB PO文譴責我ㄚ弟仔行為,我ㄚ弟仔還嗆聲說沒怎樣就沒怎樣,我氣一個PO了3張他們親密情侶照片上FB,我有用小畫家軟體把我公司ㄚ弟仔女友臉身體都遮隱起來,我公司ㄚ弟仔看到3張照片後才承認有對他女友做不禮貌的行為,我就把照片刪了。
晚上我有把我公司ㄚ弟仔他女友找來公司,問他女友要告ㄚ弟仔嗎?如果要告我可以把影片給你讓你告他,我公司這些人也可以幫你做證,我公司ㄚ弟仔他女友說他們是男女朋友,他沒有要告他男友,但要我們嚇嚇他男友說他要告他,還要我們跟他男友說,他沒有告訴他,只要有K他命就可以跟他做愛。
早上我下班回家,看FB訊息,我公司ㄚ弟仔他女友PO聞跟我說謝謝,還跟我說...他的意思是說只要有K他命就可以跟我公司ㄚ弟仔做愛,出錢的也可以,並不是說...我們公司全部5個人都可以的意思。
看完FB訊息後敬XX同事打電話給我,找我出去,我跟敬XX同事,有去找我公司ㄚ弟仔,要我公司ㄚ弟仔證明他女友說的話,我公司ㄚ弟仔就打電話給他女友,用擴音問你不是說,只要有K他命就可以跟你做愛,他女友說對,我聽一個無言,在也懶的理這件事情了,也把影片刪了。
重點...我公司ㄚ弟仔恨我恨的要死,開庭都故意跟法官說...我上傳的3張照片內容,都沒有跟法官說,我有把他女友身體臉都遮隱起來。
補充內容...重點事情發生後101年5月22日,我接到我公司ㄚ弟仔女友電話,說要影片他要告我公司ㄚ弟仔,說等等他ㄚ姨會打電話給我,他ㄚ姨打電話給我後,我就說阿姨對不起我影片刪了,但我們可以幫你做證我公司ㄚ弟仔有對妹妹做不禮貌的行為,他ㄚ姨說不用了,他會去找我公司經理,我跟敬同事嚇都嚇死了,不敢去上班,我有把這件事情跟我公司主任說,我公司主任有待我去找,我公司ㄚ弟仔的爸爸,我公司ㄚ弟仔的爸爸也有去找對方家長想說要和解,沒想到對方家長都避不見面,警察101年6月13日抓我的,一直羈押到102年2月1日才交保。
我被羈押的時候我家人有去找對方想談和解,對方家長說你兒子如果沒對我女兒怎樣,怎麼把影片刪掉。
重點...
手機解密出來,證明我們大家都沒有對我公司ㄚ弟仔女友怎樣,我公司ㄚ弟仔還回頭對我笑,他女友手也有遮臉,還迎合我ㄚ弟仔做性愛動做,這樣拍照被判1年,付出的代價未免太大了吧,我沒有出錢買K,也不知道誰去買的,只拿1000元給那個女生當吸管,這樣被判轉讓3級毒品罪8個月,我好不服氣喔。
這件事情讓我好想去死喔!我到底要不要上訴!對方家人獅子大開口要我賠150萬,我家人判刑前2天要花50萬跟對方和解,對方不接受,後來說要75,我家人不要,也就沒有合解了!
檢察管起訴我轉讓3級毒品罪,跟起訴我法條刑法第222條第一項第4項,跟起訴我兒童少年福利法第27條第4項跟第28條第1項,跟拍照手機跟電腦沒收,我好無奈喔!!!怎麼遇到這種事情。
法官判我法條兒童少年福利法第27條第一項,跟轉讓3級毒品給我成年人加重二分之一的罪拍照被判1年 轉讓3級毒品被判8個月合併執行1年6個月請問我要上訴嗎?,上訴打不打的贏。
今天我收到法院檢察官上訴的單子,我嚇都嚇死了,我心理好無奈喔!
我只是很生氣我拍照這舉動難道不是自保嗎他們在犯罪?
我制止不聽威脅要錄影存證,電影不是都這樣演的嗎?
我有叫他們不要做,他不聽還繼續做,還對我笑ㄌㄟ
沒想到事情會鬧這麼大,我拍照這動作就是制止他們那個
當下不是我不報警 每個人在案發現場動作不一定
當時也沒有人想要報警想說他們是男女朋友
我反應慢我當時不知道要報警,如果再一次我不會拍我會直接打一一○
我想上訴理由
他們男女朋友,做什麼事情跟我沒有關係,再制止不聽的情況下,我才拍的他還回頭笑這樣的動作讓當時的我生氣本能的拿起手機想要錄影存證,我制止了他還有這動作了,但變成被判拍未滿18我之人親熱影片罪,判我1年,我也感覺莫明其女竹火為什麼拍YOU上一堆,作什麼不就是錄影存證嗎?把當時的犯罪錄下來,本能反應就是拿手機起來拍,他們做這個行為不對,我就拍起來錄影存證。
我不服氣,我當時不知道誰去買K的,誰出錢的,是那個女生跟他男友磨K,然後那個女生問說...你公司有吸管嗎?大家都說沒有,那女生又問誰有錢,大家都沒有講話,我就拿一千元給他,他就捲成吸管,吸食K他命,法官這樣判我轉讓3級毒品我不服氣阿。
請懂法律的人,幫幫我...我真的很怕被關...我知道我錯了,一時愛看沒想到後果...請問我該怎麼做。

請大家幫忙,請原諒我的錯誤
沒想到事情會變成這樣
地院法官判我拍攝未滿18歲之人親密影片罪1年
我已經上訴了...
上訴理由1...
他們男女朋友,做什麼事情跟我沒有關係,再制止不聽的情況下,我才拍的他還回頭笑這樣的動作讓當時的我生氣本能的拿起手機想要錄影存證,我制止了他還有這動作,但變成被判拍未滿18歲之人親熱影片罪,判我1年,我也感覺莫明其女竹火為什麼拍YOU上一堆,作什麼不就是錄影存證嗎?把當時的犯罪錄下來,本能反應就是拿手機起來拍,他們做這個行為不對,我就拍起來錄影存證。
我不服氣,我當時不知道誰去買K的,誰出錢的,是那個女生跟他男友磨K,然後那個女生問說...你公司有吸管嗎?大家都說沒有,那女生又問誰有錢,大家都沒有講話,我就拿一千元給他,他就捲成吸管,吸食K他命,法官這樣判我轉讓3級毒品我不服氣阿。
案發當天:
我同事陳XX帶他女友來公司吸K,他女友找不到吸管,問我有錢嗎?
我就拿錢出來給他,結果他就把1千元捲成吸管吸K,然後...
叫我們大家一起陪他吸K,他女友也有抽一支K菸,K菸抽完後...
他女友坐都坐不穩,陳XX就央張XX把他女友扶到桌上
我公司ㄚ弟仔就叫他女友幫他吹,他女友就幫他吹
我公司陳XX,就掀他女友衣服跟拖他女友褲子
他女友也有迎合陳XX,做性動做給大家看
我心理想他們是男女朋友關係,也不好意思強烈制止他們的行為
但當時他還回頭笑,這樣的動作讓當時的我生氣
本能的拿起手機想要錄影存證,我制止了他還有這動作
事後那個女生要回家的時候,我會怕出事情
我就問那個女生幾歲跟讀哪跟電話
那女生說14歲跟讀XX國中
我聽一個超級無言的。
結果事情發生了,我也被羈押禁見8個月了
法官就判我罪了...對方沒有拿到錢和解也上訴了
請問我要怎麼收集對我有利的證據,二審官司我要怎麼打
我真的好害怕喔!
PS2
今天收到法院單子,檢察官上訴了,說我們大家迷姦這個女生
我收到這個單子,超級無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