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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昌 103-09-30 02:13
未成年跟一個成年的朋友凌晨在外面,我成年的那位朋友被警察從外套裡面的暗袋裡搜到吸食器,吸食器是別人的,作筆錄時我與我朋友那時沒有施用毒品,但警察不相信吸食器是別人的,有逼迫我朋友要他說吸食器是自己的,警方的口氣與態度相當的差甚至出口成髒,筆錄做完以後,隔天送到另外一間分局下午就要準備送到法院開庭,到了另外一間分局時,又再做一次筆錄,這一間分局的警察態度更是差,我們都是實話實說我們沒有吸食毒品,警察硬要我們承認說有吸食,我與我朋友一起進入這間分局時,我是第一個做筆錄,最主要的重點就是,這間分局的警察要我第一個做筆錄時,我已發現筆錄上早已做好一份了上面幾乎都是我朋友的名字,我們做第二次筆錄時,警察卻還是一直逼問甚至口氣越來越大聲,我也是老老實實的說我沒有吸食毒品,我另一個朋友則是跟以上相同,最後第二次被傳回去開庭,驗尿結果是沒有陰性反應,也證明了我們都是沒有吸食毒品的。 我想問的是,警察這樣子做筆錄,是正確 還是 錯誤 ?  無論我們怎麼說,並不是不承認,我們說的都是事實 卻遭警方輕打、大罵,造成心裡很不舒服。
隱居 (勇公) 103-09-30 08:01
有請律師陪訊,警方態度會比較客氣。 起碼我的情形都是這樣。(泡茶組的)
Aston 103-09-29 18:56

我父親在彰化騎機車左轉彎時遭直線來車從後面追撞,因為沒戴安全帽所以導致腦部重創,送醫不治,對方也是騎機車,但是才17歲,無照駕駛並且肇事逃逸,後來開庭時對方律師卻一直指責我父親因為轉彎車不讓直行車所以說我父親是肇事主因,而鑑定委員會也認為雙方都有錯,可是當初有附近店家裝設的監視器有拍到,當初當地警方也有去調監視錄影帶,監視錄影帶顯示我父親是已經轉彎準備直行時被後方來車追撞,我們家屬也都有看過那卷錄影帶,可是法官一直沒看到監視錄影帶,因為我們都不是彰化人(只有我父親一人在彰化工作定居),後來我們要去調錄影帶給法官看時,打給我們的律師律師竟然說錄影帶不見了,還跟我們說:(我知道你們很生氣,但是你也拿他沒辦法),讓我跟我母親非常傻眼(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們不是當地人,對方是當地人,所以我們在外地被欺負),法官後來一審判對方要賠30萬,那位肇事者因為未成年也只有判保護管束三年,於是現在上訴就把原本的律師(法律扶助的律師)換掉,想請問這樣的情形是否合理?無照駕駛上路不就是違法了嗎?為什麼卻還說我父親因為轉彎車不讓直行車是肇事主因?錄影帶竟然會憑空消失?我該找誰討呢?
(補充--那位肇事者有超速)

鍾孟杰 (鍾律師) 103-10-03 10:20

1. 無照駕駛確實是違反道交條例,但事發的究責仍要以事發當時的狀況為準。

2. 監視攝影器當初在鑑定時有無提供鑑定會參酌?又當初若是鑑定不服得提起覆議,這些都是救濟管道。

3. 再者,說一個比較現實的,法律雖規定法官不受鑑定意見拘束,但因為法官多非專業,故判斷的依據往往也是以鑑定報告為準,錄影畫面或許可以做參酌,但若不是很明顯跟鑑定報告有不一致,通常法官不太會去推翻鑑定報告的意見。

Ting 103-09-28 15:36

我現在某補習班補習

原本補2科

在開課2個月後決定退掉其中一科(未超過總時數三分之一)

補習班老師說服我把退費的錢保留

透過轉班方式轉到下學期的班

所以我就先簽了一張單子(申請轉班的單子)

媽媽希望直接退費不要轉班

由於我還未成年

我簽得申請書算數嗎

我能不能以我還未成年為由取消這個申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28 21: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未成年,因此您所為的意思表示,必須經過法定代理人的允許才會生效力。

2、倘若補習班拒絕處理,則可以向主管機關(縣市政府)或是消保官提出申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arch 103-09-26 15:02

您好

我有向法院申請探視未成年子女強制執行

請問依此執行令,我能請警察陪同嗎?

警察會受理還是拒絕?

受理的話會需要填類似報案單之類的嗎?

拒絕的話是正當的嗎?還是我可以投訴?

==========================

以下為執行令內容

說明:

一 本院103年度司執字第xxxxx號債權人x小姐與債務人x先生間探視子女強制執行事件,債權人依台灣新北地方法院103年度婚字第xxx號和解筆錄內容聲請執行,請債務人務必依如下之和解成立內容履行:「1.定期探視:每月兩次,於每月第二週.第四週之週五晚上八時起至週日晚上八時止,由原告(即債權人x小姐)或其委託之人前往未成年子女"大女兒.小女兒"所在之處所,接未成年子女"大女兒.小女兒"外出,由原告(即債權人x小姐)照顧至期間終了時,並於期間終了時送回被告(即債務人x先生)住處。」

二 依強制執行法第124條第1項規定辦理。

債權人應於期間屆滿時,具狀陳報債務人履行情形。

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即依法強制執行,並負擔執行費用

========================================

請各位大律師幫忙解惑

感恩

該執行命令內容上似應為強制執行法第128條限期自動履行之命令(您的問題中所載法條依據為第124條第1項似乎不太對),若債務人屆期仍不履行者,債權人得依法陳報法院請求處以怠金或者進一步以強制力加以實現。
又執行命令若未一併副知警察機關並於說明各點載明其應派員協助之事項者,則警察機關依法不負協助義務,債權人要以該執行命令要求警察機關協助,警察機關也會予以婉拒的...

強制執行法第128條
依執行名義,債務人應為一定之行為,而其行為非他人所能代履行者,債務人不為履行時,執行法院得定債務人履行之期間。債務人不履行時,得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之怠金。其續經定期履行而仍不履行者,得再處怠金或管收之。
前項規定,於夫妻同居之判決不適用之。
執行名義,係命債務人交出子女或被誘人者,除適用第一項規定外,得用直接強制方式,將該子女或被誘人取交債權人。

強制執行法第3條之1
行人員於執行職務時,遇有抗拒者,得用強制力實施之。但不得逾必要之程度。
實施強制執行時,為防止抗拒或遇有其他必要之情形者,得請警察或有關機關協助。
前項情形,警察或有關機關有協助之義務。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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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法第124條
執行名義係命債務人交出動產而不交出者,執行法院得解除債務人之占有,使歸債權人占有。如債務人於解除占有後,復即占有該動產者,執行法院得依聲請再為執行。
前項再為執行,應徵執行費。
執行名義係命債務人交出船舶、航空器或在建造中之船舶而不交出者,準用前二項規定。

Jen 103-09-23 21:27

您好,我哥哥於100年過世,無配偶(已離婚),留有一子(當時未成年),無 遺產,當時未辦理拋棄繼承及限定繼承,最近其子及我爸媽皆收到某債權管理公司的催債信,其上有寫繼承人為:其子及我爸、媽,請問我哥明明有兒子為何連我爸、媽也繼承我哥的債務了?法定真的是這樣嗎?法定繼承是否只限定未成年?另外,請問收到這種催債信需做什麼來證明我哥沒留任何遺產,法定繼承只以遺產來抵負債,還是我們只能不管他,等他們告上法院才做處理嗎?但我們也不清楚哥哥,在外面究竟有多少負債,只能等他們各自告上法院才一家一家處理嗎?謝謝

 繼承人,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下列順序而定之:1.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外孫)子女、曾孫(外曾孫)子女...)。2.父母。3.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兄弟姊妹)。4.祖父母(含外祖父母)。
繼承死亡時,有第一順序之繼承直系血親卑親屬存在時,其後順序之父母、兄弟姊妹及祖父母則均無繼承資格(無須承受其財產上權利及義務)。

又「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連帶責任。」民法第1148條第2項、第1153條第1項定有明文。故而若被繼承人於死亡時,確實並未遺有積極財產者,可以依上述條文主張抗辯。(其死亡時之財產狀況,可以參照遺產稅免稅證明書)

民法第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民法第1139條
前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以親等近者為先。

繼承人第1148條第2項
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第1153條第1項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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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 103-09-24 20:26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賴律師的回覆,再請問一下,收到這種催債信,除了先確認是否為詐騙外,如果確實有負債,我們可否主動去做一些動作,或是只能被動等他告上法院,法院通知我們才進行處理呢?謝謝

珠媽 103-09-23 16:23

律師您好

媽媽(40年次)與舅舅是外婆改嫁之前的婚生子,外婆因第一任老公病故後,帶著幾名子女改嫁給第二任(現任)的外公,並且由外公辦理了領養手續,成為養女。

現外婆與外公均已經過世,媽媽因繼承外公(養父)的資產部分去調閱相關資料,發現當媽媽在未成年年紀時(媽媽當時15-16歲),由外公(養父)的兒子代理,單方面去辦理終止收養手續(是有養父之同意資料),但是外婆並不知情,媽媽與舅舅(養子女)也從不知道這件事,更無外婆知情或是同意的書面資料。(但有養父方終止收養的書面)

想請問,因為當事人生母與養父均已過世,無從查考。若是依書面所示,僅有養父單方面的終止收養資料,是否可以訴請終止收養無效?(外公其實至過世前均與媽媽外婆同住,其親生兒子並未有奉養或照顧之事實)

謝謝回覆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23 16:54

您好:

1.因養父終止收養時約為民國55年間,依舊民法規定,要終止未成年人(即令堂)之收養關係應得

  法定代理人(即外婆)之同意。

2.本件外婆並不知情,是終止收養應屬無效,故應可提起確認終止收養無效之訴。

3.況且,終止收養事涉身分關係之改變,是否可由養父之子代理為之(雖有同意資料),仍尚有爭

   議。

以上見解供參,若居於高屏地區,歡迎來所洽談,謝謝

 您好:

原則上如何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如果難以證明外婆確實不知情終止收養乙事

仍可提出證據證明外公長年與母親生活並有將母親視為自己子女之事實,

主張有事實上之收養關係存在而有繼承權,

對其他繼承人提出確認繼承權存在之訴訟

如有委任律師協助辦理案件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小凱 103-09-19 02:02

你好!

最近我妹剛過世,留下兩個小孩,但我妹婿和他父母還健在有在工作,他突然提議監護人要我媽當.請問是口頭雙方約定就好還是需經法院判定,但妹婿無不適任因素,這項約定是否成立.

我在網上有看到另選監護人還要附上一份財產清冊,請問是小孩的還是監護人的財產清冊.

擔任監護人需負什麼責任,例如父母在小孩未成年時,小孩開戶.借貸及犯法或闖禍需負連帶責任,這些當監護人也是一樣要處理嗎?(跟當父母責任一樣嗎?)

 您好:

1.如果要由父母以外之人擔任小孩之監護人,要透過法院裁定,法官會考量小孩之最佳利益來作決定。

2.要附上小孩的財產清冊。

3.擔任監護人需負保護教養小孩之責任,例如小孩開戶、借貸之簽名同意及犯法或闖禍須負民事連帶賠償責任,跟當父母的責任一樣。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羽兒 103-09-17 21:41

各位好心的律師們你們好,我有個情況及一些問題想請教...

 

我與配偶目前尚未離婚,育有一名未成年子女(3歲),日前配偶自行離家在外居住不願回家(至今約已2個月半),配偶離家後我並無限制配偶與小孩見面及接觸,甚至家裡的鎖也沒換,鑰匙他那邊都有。然而配偶於離家後約1個月半時,有次回家看小孩並?將小孩帶離家至今約已1個多月,期間我多次請求及要求配偶回家並將小孩帶回家,配偶一直不願意,另外我告知配偶我想與小孩見面接觸及相處,配偶要求我簽下切結書,要求我同意雙方係已達成協分居,要求我同意小孩由他監護照顧及撫養,我只能看小孩,且必須配合他的時間,並且要我保證看小孩時絕對不會有搶小孩及帶走小孩的行為(不得將小孩帶離他所在處所),我是不同意也不願意簽署切結書,我怕簽了之後代表我自己放棄了小孩監護權,他就說:「我沒有強迫你簽呀!」、「你不願意簽我不勉強」、「等你願意簽再來談你見小孩的事」、「你不願意簽那就沒什麼好談的,不要浪費時間...」之類(有Line對談紀錄),我已經因為他一直這樣子要求我簽下切結書再談我見小孩的事如此阻礙我與小孩見面接觸及相處的行為感覺受到很大的精神壓力....

他給我的理由是他因為害怕我會把小孩帶走,並且害怕我帶走小孩之後就不讓他與小孩見面接觸及相處(也就是他現在的行為),他能因為這樣就用要求我簽下切結書的方式來阻礙我的親權嗎?

(上述情況之前我發問時已經有大概提過了....)

 

目前我並無受到任何保護令之限制及約束

 

目前我已經向法院提出「履行同居之義務及交付未成年子女」的訴訟(之前有提出調解,他沒出席,調解的法官說相對人沒出席他會直接開立調解失敗的證明給雙方,叫我可以直接提訴訟了)

 

想問的是

 

1.本人配偶是否涉及觸犯了?刑法和誘罪」之規定?我能提告嗎?訴狀該怎麼寫呢?

 

2.我能提出假處分(暫時處分?)要求法院裁定子女暫時監護權在我這一方的聲請嗎?如果能,是在第一次開庭時提出嗎?還是在開庭前就能向法院提出這個聲請?內容應該要如何寫?如果提出聲請法院會併「履行同居之義務」訴訟案辦理嗎?

 

3.或者是否還有其他方法能讓我強制小孩帶回家?或讓法院暫時裁定監護權在我這一方讓我能強制執行?

 

4.今日因一通未接來電,讓我意外發現配偶有將小孩送至某間幼稚園就讀,請問我有權利(不違法的情況)去那間幼稚園要求看小孩或將小孩帶走嗎?如果我有權力這麼做,而幼稚園不讓我見小孩或是帶走小孩,要我自己與配偶溝通經過配偶同意後才讓我見小孩或帶走小孩,我能對幼稚園的人員提出告訴嗎?如可以提告,是告妨礙自由嗎?還是有其他能提告的罪名?或者我能請轄區員警到場協助我與小孩見面或帶走小孩嗎?

 

因為我這段時間一直無法見到小孩,不能與小孩相處及接觸,連聲音都聽不見,真得很想念小孩,所以真的不知道有什麼方式去強制對方停止這樣的行為,有人說我也能去堵對方然後強行把小孩抱走,但我害怕自己會觸法或是當下會發生衝突嚇到小孩而造成小孩有陰影,所以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如果法律能解決這樣的問題,我真的希望能有更快速些....

懇請各位律師能協助我...拜託及感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7 21: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

1.本人配偶是否涉及觸犯了?刑法和誘罪」之規定?我能提告嗎?訴狀該怎麼寫呢?

 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2.我能提出假處分(暫時處分?)要求法院裁定子女暫時監護權在我這一方的聲請嗎?如果能,是在第一次開庭時提出嗎?還是在開庭前就能向法院提出這個聲請?內容應該要如何寫?如果提出聲請法院會併「履行同居之義務」訴訟案辦理嗎?

 您應委任律師為您提出改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訴。

3.或者是否還有其他方法能讓我強制將小孩帶回家?或讓法院暫時裁定監護權在我這一方讓我能強制執行?

 除提起訴訟外,比較冒險即為直接過去將小孩帶走。

4.今日因一通未接來電,讓我意外發現配偶有將小孩送至某間幼稚園就讀,請問我有權利(不違法的情況)去那間幼稚園要求看小孩或將小孩帶走嗎?如果我有權力這麼做,而幼稚園不讓我見小孩或是帶走小孩,要我自己與配偶溝通經過配偶同意後才讓我見小孩或帶走小孩,我能對幼稚園的人員提出告訴嗎?如可以提告,是告妨礙自由嗎?還是有其他能提告的罪名?或者我能請轄區員警到場協助我與小孩見面或帶走小孩嗎?

您將小孩直接帶走為比較冒險之作法,您須加以考慮。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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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梨 103-09-16 22:40

我(機車直行車)

對方(腳踏車分隔島迴轉)(未成年的小孩)

 

初步分析判決書出來了,

裡面內容

對方,腳踏自行車(慢車)在道路上爭先、爭道或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迴車前不注意來往車輛仍擅自迴轉)

我,限速50我騎60超速

我想了解一下,我跟對方的對錯比重,

因為我看到他突然轉過來所以閃避他,結果我腳被機車壓著拖行20公尺左右,左腳大拇指開刀,腳背,左膝,

左手嚴重擦傷

 

但而他卻沒有任何事情,只是腳踏車有壞掉

調解的時候家長也出來嗆聲我就是不會賠你任何一毛錢,我只是跟他拿醫藥費而已,他說要走法院就走!

不知這樣的初步判決, 我站的住腳嗎?

就您所述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言,該表僅是「初步判定」並不是最終結果,且兩人皆有過失之可能。

惟須注意者,若加害之未成年未滿18歲,該未成年人之過失傷害刑責恐有限;若未成年人有受傷,則您亦有可能涉及過失傷害

刑法第284條第1項: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

原則上如同陳大律師所述,

補充建議如您確認對方沒有受傷而您又欲請求賠償您的損害,

則您可以在二年內向對方及父母提出民事訴訟請求連帶賠償(少年事件不能附帶請求民事訴訟)。

請求醫療費用工作損失、增加生活支出、精神賠償等損害。

如您有委任律師協助辦理您案件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Gigi 103-09-14 21:48

想請問一下

如果未成年無照駕駛有戴安全帽機車綠燈直行車速很快

跟對向左轉三貼機車撞到

造成對方站在機車踏墊上的小孩死亡

兩個大人分別輕重傷

請問需要負哪些責任 賠償大約多少錢

有什麼方法可以減輕刑責嗎

因為是身邊的人而且很急不知道怎麼辦

希望可以請各位幫忙一下謝謝

您好,未成年無照駕駛撞到他人致他人受傷,小孩死亡的部分有可能涉及刑法上的過失致死罪;兩個大人輕重傷部分可能涉及兩個刑法過失傷害罪的刑責。行為人若是未滿十八歲的未成年人,可以減輕其刑。至於民事責任上也有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問題。這方面則可以與對方和解,尋求對方原諒,刑事責任上也比較能爭取有利的刑度。 若於台中地區有需要可來電討論,謝謝。

 您好:

原則上如余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關於賠償金額部分包含醫療費用、喪葬費用、傷者之工作損失、增加生活上之支出、

勞動能力減損、死者父母退休至死亡期間之扶養費用、精神賠償等。

精神賠償方面應視雙方之學經歷及經濟能力而定。

賠償金額可扣除強制責任險之保險金。

肇事之未成年人之父母也要連帶負民事賠償責任

如為位於北部地區且有委任律師需求,

可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5 00:12

同上面大律師所言,

高屏地區,若有疑問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玲玲 103-09-12 16:26
請問一下 未成年吸食k他命犯第2次 她會被關嗎? 但是她第一次開庭結果是叫她假日輔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2 17: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K他命為三級毒品,應為保護管束。犯施用第一級毒品及第二級毒品罪者,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應先裁定,令被告或少年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其期間不得逾二月。
觀察、勒戒後,檢察官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依據勒戒處所之陳報,認受觀察、勒戒人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應即釋放,並為不起訴之處分或不付審理之裁定;認受觀察、勒戒人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或由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裁定令入戒治處所強制戒治,其期間為六個月以上,至無繼續強制戒治之必要為止。但最長不得逾一年。
依前項規定為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五年後再犯第十條之罪者,適用本條前二項之規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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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2 20: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k他命並不會有勒戒之問題請放心。惟因您係少年,顧會被裁定保護管束,需定期向觀護人報到,不會有甚麼大事請放心。 

阿吉 103-09-12 11:39

事情是這樣的

本人在前幾日前在網路上看蘋果日報的一篇『未成年無照駕駛一死一輕傷』

就在別人開版回覆的討論串下面發表自己的感言,我寫著,無照違法就是違法沒什麼好說的!接著我就沒在理會此篇新聞,今早下班後依舊上網看看新聞,臉書通知有人回覆我的留言,我點進去看了那篇新聞的下面的回覆留言,有位先生不知道是否成年,我是使用臉書回覆,臉書則是用本名創名稱,那位先生指名回覆我:『陳XX 妳那幾八臉去撞一撞看會不會比較好』

在此先聲明,我一開始的留言沒有指名誰或誰,也不知道這位先生是從哪裡跑出來的,雖然他回覆我的留言有一堆的錯字,『妳』我是男的,『幾八臉』我相信他是說雞八臉,在大家公開可以留言的地方公然回覆我這個粗俗的字眼,請問我是否可以告他公然污辱呢? 我之後有回覆他,要求他再24小時內在此串留言下方對我道歉,但他依然沒有理會,我看了其他留言,他的留言都充滿了粗俗咒罵他人的字眼,雖然針對我的只有一篇,但感覺這人應該需要給他點教訓他才會知道網路上的行為是要負責的。

 我有錄影和拍照存證,錄影包含新聞網址以及那位先生的不雅文字,也有另外拍攝照片,對方也是使用臉書回覆,但蘋果日報可以刪除留言,要是他刪除了我報警是否還有用呢? 麻煩各位律師大人替小弟解惑。

在請教一點,我是高雄人,那位先生臉書是顯示台北,若我要事提出告訴,我有需要跑上去台北嗎? 

Andy 103-09-10 17:17

你好!我和女朋友交往快一年,發生性行為時候女生已滿16 我19歲

現況是女方滿17要18我已滿20 

因鬧不合而分手,但卻受威脅要提告~  和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
當初是兩情相悅,她在幾個月也滿18了 現在要提告
當初的通聯記錄聊天內容我也沒有一概保留
最後一次性行為是6月初已經分開3個多月現在說要提告 請問我要如何自保自己的權利?
律師為我解答 謝謝~

 您好:

建議您應對您與前女友開始交往之時間點盡量蒐集證據(證人或證物)證明

至於女方如果主張您有妨害性自主之情況,則應是由其提出證據證明

不過建議您還是最好於與對方接觸時,能夠錄音蒐集對方係誣告您之證詞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Andy 103-09-10 17:04

我和女朋友交往快一年,發生性行為時候已滿16

如經因鬧不合而分手,但卻受威脅要提告~  和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

當初是兩情相悅,她在幾個月也滿18了

現在要提告我,當初的通聯記錄聊天內容我也沒有一概保留

最後一次性行為是6月初已經分開3個多月現在說要提告

請問我要如何自保自己的權利?

您好,刑法只處罰與未滿16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的行為,若發生性行為時對方已滿16歲,就不會有刑事責任,但要注意若曾有同居關係,也許會有和誘未成年人的問題,請您務必注意。

林智群 (klaw) 103-09-10 18:23

 如果發生性關係時對方已經滿16歲,則沒有構成犯罪,

不過建議保留相關app對話,在這樣的案件往往都是很關鍵的證據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1 00:16

如同以上二位律師所述,

因為之前曾擔任過婦幼組檢察官

高屏地區若有需要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先搜證,可考慮電話錄音,fb. Line ,若由第三方協助空間大些。你本人去搜要有技巧,先沙盤推演幾次再處理較妥。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奈奈 103-09-07 17:57
我想請問 如未成年時因販賣被判緩刑三年 後面因為犯殺人未遂已經判兩年 但犯賣被撤緩 所以會合併執行嗎.. 那這樣加起來是多久 .. 緩刑三年就是三年嗎還是另外算 他現在已經成年20歲 現在在關別條成人三個月的案子 他後面還有兩條成人的案子 我想問 成人的案子會跟少年的一起合併執行嗎? 還是會分開關 如果他成人的案子關完會轉去少年的嗎 還是就一直關成人的 然後少年案子的可以報假釋嗎? 如果我想幫他繳後面兩條成人的罰金可以嗎 要怎麼繳 很急....><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7 22: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您所述的少年案件,倘若遭撤銷緩行,則原宣告刑將繼續執行(必須依據原本判決的刑期執行的意思)

2、兩者將合併執行,假釋必須依據合併執行得下去計算。

3、罰金的部分,倘若是併科罰金,任何人均可繳交。

4、本文建議您可以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以利分析,蓋您的論述有點凌亂,究竟有幾個案子、跟別被判刑多少並不清楚。

 您好:

原則上如曹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如果是判決確定後才犯的罪依大法官解釋就不能合併定執行刑

且這種聲請合併定執行刑之權限為檢察官之職權,要經過法院裁定

所以您不必著急,急也沒用,還可能會弄錯

如果是得易科罰金之刑也可以由他人代為繳交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奈奈 103-09-07 12:43
我想請問 如未成年時因販賣被判緩刑三年 後面因為犯殺人未遂已經判兩年 被撤緩 所以會合併執行嗎.. 那這樣加起來是多久 .. 緩刑三年就是三年嗎還是另外算 他現在已經成年20歲 現在在關別條成人三個月的案子 他後面還有兩條成人的案子 我想問 成人的案子會跟少年的一起合併執行嗎? 還是會分開關 如果他成人的案子關完會轉去少年的嗎 還是就一直關成人的 然後少年案子的可以報假釋嗎?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8 20: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之前緩刑撤銷,將會與現在之刑期合併一起執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Elaine 103-09-07 08:35
我現在17(年底滿18)單親,現在正與25歲的男友交往,但是家人並不同意,想告男友誘拐未成年少女,聽到時很害怕不知所錯,想問問只要我未成年我男友就達成誘拐未成年少女的條件嗎?和男友的交往期間,他都以家人規定的時間送我回家(晚上9點以前),不帶我進不良場所,偶爾與他父母吃飯,並無剝奪到親權,家人問我去哪跟誰我都有說~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7 10:15

每天都乖乖回家,沒有私奔,因為沒有影響到親權的行使,要構成的可能性就很低了。

當然告是一種手段。希望男方知難而退。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7 16: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和誘罪之成立要件之一,需要男朋友將您脫離您父母之保護管理權限,故若您只是單純的交男友,而未有逃家翹家之行為,男友並不會構成和誘罪,可以放心唷!

玲玲 103-09-07 05:09

我20女生  男生17因為住的地方不同男生決定要來我這邊男方家人也同意  不過我擔心如果來了他家人反悔或設陷阱給我   這樣誘拐未成年算成立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7 16:11

您好,若父母同意並有證據證明父母卻有同意男友跟妳住的意思,就不會有和誘之問題唷!

林智群 (klaw) 103-09-07 22:35

你們是正常交往且你也沒有讓對方與家裡失去聯絡,不會構成犯罪

溫泉 103-09-07 02:12

因女方發生婚外情,最終雙方採協議離婚時,協議所生子女由女方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特約條件也僅協定雙方同意各自取回其原有財產,並拋棄剩餘財產之請求權,並未針對子女問題協定探視和照顧條件

女方離婚後,不定時至男方工作場所騷擾,甚至帶著子女
子女面前向男方口出惡言或威脅
教導子女向男方說出不當之言詞
造成男方困擾

想詢問:
1. 男方是否仍擁有共同監護權?應注意的責任和義務有哪些?
2. 女方現在要求男方要將監護權轉讓給其再婚對象,男方也願意,則男方應注意哪些事項保障自身的權益(財產及人身安全)和義務?轉讓後還需負擔哪些責任?
3.男方相當不願與女方有往來,但願意於固定時間內探視子女,請問要如何避免女方的不定期的騷擾?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20:5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方已經約定由女方負責負擔子女之照料義務,因此監護權屬於女方。

2、監護權已經約定由女方所有,且無法將監護權給再婚對象。

3、您縱使沒有監護權,仍然必須負擔扶養義務。

4、本文建議您可以與對方約定扶養義務之負擔、探視權及對方不得任意騷擾,否則應負賠償責任等,並委請律師撰擬協議書。倘若對方拒絕,您可以針對對方騷擾及惡言相向的行為蒐證之後報警處理,探視權的部分則可以向法院聲請酌定。

ideaty 103-09-06 22:56

大家好

小弟初次來這邊發問問題 請大家多多指教

因為最近舅舅過世,遇到一些問題需要幫忙...

外公生四個小孩,只有我一個舅舅是男丁。過世後,舅舅繼承全部的財產,而外婆也都一直是由舅舅在扶養。目前舅舅過世後,舅媽很快就把舅舅的財產過戶給自己跟兩個女兒。

 請問這樣民法上之規定繼承我舅舅財產者有扶養我外婆的義務嗎?但是會不會到時候我舅媽主張兩個表妹(就是舅媽的女兒)仍未成年,也需要人扶養,沒有能力撫養我外婆?這樣會不會變成到時候鬧上法院,我媽媽還有阿姨這邊變成沒辦法要求我舅媽還有兩個表妹要負責撫養呢?另外想請教法院判決一般是判決舅媽應該給外婆多少錢還是舅媽有撫養外婆的義務呢?如果是判決給外婆多少錢那這樣表妹分得的財產部分不就無法從中處分了?

因為我媽媽及阿姨本身沒甚麼工作收入,舅媽公家機關薪水一個月六萬多,然後舅舅的遺產總共兩千多萬。怕到時候舅媽把遺產過戶給兩個女兒,然後主張自己未繼承舅舅財產,然後表妹又未成年所以他們三人都不用扶養外婆....

Kevin 103-09-06 22:49

有個狀況想求助...
先說明狀況,目前雙方尚未離婚(結婚3年半),有一名未成年子女,雙方都沒有外遇的問題,雙方對小孩都很好;其中一方(簡稱"A方")想離婚,原因是認為雙方個性不合觀念不合(認為另一方個性有問題,人格有問題);另一方(簡稱"B方")覺得雙方結婚這3年多來只是因觀念上及習慣上的差異,所以會發生摩擦及爭吵(小吵大吵都有過),每次吵過後都會先向A方低頭及示好,且盡量依A方所指責的所希望的去做改變,所以B方認為沒必要鬧到離婚(不願離婚);而後A方為了想要離婚搬離原本共同居住之處所(簡稱"家")至今已超過2個月(雙方無協議分居);A方搬離家的當時小孩係仍與B方住在家中;在A方搬離後1個多月內,A方只要想看小孩隨時都能回到家中看小孩,B方並無阻礙之行為,即使剛好帶小孩外出,亦立即帶小孩回家或是至A方指定場所讓A方與小孩相處;另外幾乎每週B方都會主動詢問A方是否有要與小孩相處或者只要A方有要求,B方都會盡量依A方之要求將小孩帶至A方指定之場所,讓A方能和小孩相處;倘若B方與小孩已另有安排行程,亦會告知A方且明白告知詳細的地點,並邀請A方參與;在A方搬離家後約1個半月,A方某日回家看小孩時,將小孩帶走(當時B方在上班,小孩是由B方的母親暫時照顧),之後A方就不將小孩帶回家,且不讓B方與小孩見面、接觸及相處,A方一直百般的阻礙B方行使親權,A方甚至要求B方簽下切結書再來談B方探視小孩的事宜,切結書的內容大致為「要求B方同意雙方已協議分居,小孩由A方照顧,B方僅能探視,且探視時(包含B方之親友)不能將小孩帶離A方新住所,或指定場所,如B方(及其親友)違反前述協議事項,B方(及其親友)須按日支付A方2萬元之懲罰性委約金......」;目前B方已經約1個月左右沒見到小孩,甚至連小孩的聲音都聽不到,B方在此期間有多次告知A方(傳訊息,A方有收到也有看)其不得用這種方式阻礙B方與小孩見面接觸及相處(阻礙B方行使親權、監護權等),並向A方表明對於切結書的內容認為剝奪其權益故B方不願意簽署,且明確告知A方停止這樣的行為,然A方仍堅決要求B方簽署切結書後再談B方探視小孩的事宜。

想請問這樣的情況下,B方在法律上該如何做才能在不依A方所要求(簽署切結書)之前提下,由行政機關或司法機關強制要求A方讓B方行使親權(監護權),或是解除A方之監護權? B方能向法院提出"暫時處分"之類的聲請嗎?

懇請各位律師或是具有法律專業之人士協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6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監護權之改定,即使無法取得單獨監護,亦可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行使之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羽兒 103-09-06 23:1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起訴訟請求監護權之改定,即使無法取得單獨監護,亦可請求法院酌定探視權 ... (恕刪)

 房律師您好,目前B方已先向法院提出要求A方履行同居之義務及交付未成年子女調解(因為現在家事法規定要經過3次調解才會進訴訟,所以直接先提調解),您說的"請求監護權之改定或請求法院酬定探視權"是否能在這次提的調解庭中提出請求,還是要再另外向法院提出

 

您好:

您目前自己所提出的家事聲請是正確的,

除非您已和配偶離婚分居達六個月以上(您目前只有二個多月),

才有定監護權和會面交往方式之問題。

當然您也可以先聲請暫時處分儘速達到可以探視子女的目的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離婚分居也沒有超過6個月,也沒有家暴發生的話,不能聲請定監護,但可聲請暫時處分,也可聲請交付子女,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羽兒 103-09-07 12:52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離婚分居也沒有超過6個月,也沒有家暴發生的話,不能聲請定監護,但可聲請暫時處分,也可聲請交 ... (恕刪)

 黃律師您好,

請問A方一直要求B方簽下那份切結書才肯讓B方與子女見面,A方這樣的行為是否已經構成"強制罪"之要件?

ideaty 103-09-06 22:40

大家好

小弟初次來這邊發問問題 請大家多多指教

因為最近舅舅過世,遇到一些問題需要幫忙...

外公生四個小孩,只有我一個舅舅是男丁。過世後,舅舅繼承全部的財產,而外婆也都一直是由舅舅在扶養。目前舅舅過世後,舅媽很快就把舅舅的財產過戶給自己跟兩個女兒。

 請問這樣民法上之規定繼承我舅舅財產者有扶養我外婆的義務嗎?但是會不會到時候我舅媽主張兩個表妹(就是舅媽的女兒)仍未成年,也需要人扶養,沒有能力撫養我外婆?這樣會不會變成到時候鬧上法院,我媽媽還有阿姨這邊變成沒辦法要求我舅媽還有兩個表妹要負責撫養呢?另外想請教法院判決一般是判決舅媽應該給外婆多少錢還是舅媽有撫養外婆的義務呢?如果是判決給外婆多少錢那這樣表妹分得的財產部分不就無法從中處分了?

因為

我媽跟阿姨本身沒甚麼收入跟財產,然後我舅媽他本身工作一個月薪水六萬多而且又繼承了我舅舅兩千多萬的遺產,擔心她把遺產過戶給表妹,然後到時候主張自己名下未繼承任何遺產,兩個表妹又未成年無能力撫養外婆,,,

麻煩大家了...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06 23:13

您好:

1.按民法規定,直系杯親屬的扶養義務,以親等近者(即你阿姨們)為優先;所以反而是你表妹們在

   法律上尚無扶養你外婆的義務。

2.但你舅舅因為生前即扶養您外婆,按民法規定是有權從你舅舅的遺產中,請求一定數額給您

   外婆。

3.題外話,當初您舅舅繼承全部遺產這點,除非說是您母親、外婆、阿姨們全部拋棄繼承,不然

   其實與法有違。

以上拙見供參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6 23: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外婆、舅舅、媽媽及阿姨均為外公之繼承人,針對外公之遺產,應繼份均為四分之一;且外婆可先針對外公之遺產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先請求夫妻婚後財產差額之一半後,方為外公之遺產繼承繼承之。故若舅舅繼承所有之遺產,外婆可先向舅舅請求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後,外婆、媽媽及阿姨可再向舅舅請求屬於其應繼分之遺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ideaty 103-09-07 06:13

謝謝樓上兩位律師提供的協助及回答

 

因為外公過世已經十幾年了

 

當初外公過世時媽媽跟阿姨都未拋棄繼承

是大家親屬間口頭說好都由舅舅繼承

如果現在或者日後主張這樣不符合規定是否會有時效上的問題呢?

 

現在大家說好我舅媽出錢,然後我媽還有阿姨三人出力扶養,最怕之後我舅媽不出錢扶養,然後財產過戶給她女兒,我媽媽跟阿姨經濟上沒辦法負擔,到時候外婆真的都沒人可照顧…如果真的不幸發生那種事情,之後要打官司請求部分舅舅的遺產給我外婆,會不會有時效上的問題呢??感謝大家

 

 

 

沒拋棄繼承下,該繼承卻沒繼承到的財產,可以不當得利來請求,時效是15年,另外,撫養義務跟繼承與否沒有關聯,撫養義務要依親系,親等決定,遺產酌給必須經親屬會議?議,沒有時效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就以前未繼承及夫妻財產分配部分如果都已經超過15年則應該就難以向您舅媽請求了

可能目前只能由外婆請求酌給舅舅之遺產

並建議您可以請舅媽簽立書面願意照顧外婆之契約書,並載明每月應給付之金額,

再去將她們繼承到舅舅之動產設定抵押權

這樣就比較有保障了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ideaty 103-09-07 12:07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如果都已經超過15年則應該就難以向您舅媽請求了

... (恕刪)

謝謝林律師的回答

請問是否必須舅媽先寫好願意撫養外婆的契約書然後憑契約書才能設定抵押權呢?

如果舅媽不願意簽契約書,是否有辦法設定舅舅遺產中的動產抵押權??

另外契約書是否必須有律師公證才具有法律效力呢??

感謝您了!!

 

 

 

ideaty 103-09-07 18:45

 剛剛聽到非常震驚的消息...

得知舅媽竟然要把舅舅留下的股票過戶給自己的生父!!!!

請問各位律師先進

像這樣的行為是否有違法呢?難道我們就只能眼睜睜看著舅舅遺留的土地還有財產白白的過戶給外人嗎...就算我舅媽不要,至少也是給我表妹(舅舅女兒)或外婆吧....

竟然給自己的生父..

而且她已經去申請兩個表妹的印鑑證明,現在我很擔心假設土地先辦過戶給兩個女兒,之後再拿著舅舅女兒的個人證件及印鑑證明,將財產過戶給外人....

請問如果這樣的事情發生了,我們這邊是否有甚麼方法可以補救呢....

林智群 (klaw) 103-09-07 22:50

你舅舅的遺產就是由舅媽及他的子女繼承,你無法過問,

至於你舅媽繼承後要怎麼處分,是他的決定,國家也不會去干涉

小女孩 103-09-06 12:32

律師您好 想請問您一下:  (很緊急的問題)

我ㄧ個朋友被告強盜未遂~當時她未成年...現在成年了

那時她是跟男朋友一起去   當時她不知情.

她知道這事情的大概 不知道詳細情形

每次問男生們  男生都不告訴她

只叫她去旁邊 看電視玩電腦......等

事發時加她4個人 各有拿球棒 

女生不知道要幹麻 拿著球棒玩而已

以為她男朋友要帶她出去玩

後面男生們把球棒拿走 去打人 可是她沒有打

也沒把風  根本不知道情況下的 她在遠遠的

後來,她去開庭  開了四次 

所有蒐證是 (男生們都說她知道事情 可是沒有打人沒有把風)

而她與法官說 只知道大概 根本不知道內情

最後一次庭被害人有來

可她卻是第一次見到被害人  被害人卻說看過我朋友很多次 

說她後面還帶一大群人打被害人  重點是沒有

最後被害人告訴她  交友要看人 願意原諒她  

問題1. 法官會採證被害人之說法 還是那些蒐證

問題2.後面法院寄來 應付審理~少年事件處理法第30條~ 是什麼意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6 13:09

您好,供詞也要有合理性,不是自己說的快樂就好。

以我的經驗研判,可能最後會依少年刑事案件處理,並移送檢察官。(若構成加重強盜罪)

建議早日委任律師。(以前處理過少年法院移送檢察官的案件)

高屏地區(函高雄少年及家事法院)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詳談。

以前在屏東、高雄地檢署擔任檢察官的經驗。

小女孩 103-09-06 13:26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您好,供詞也要有合理性,不是自己說的快樂就好。

以我的經驗研判,可能最後會依少 ... (恕刪)

不好意思~~抱歉.. 看不太懂...

因為開的四次庭裡

證據都差不多 就那些男生說的筆錄跟測謊後的結論

那些的證據有用麻?

保護官也跟她說 沒有就是沒有...不用怕被害人如何說...

被害人也有被害人的情緒..

疑問:若被害人加以添醋 那我朋友豈不是冤大了?

以下疑問沒有解答~~

 問題1. 法官會採證被害人之說法 還是那些蒐證

問題2.後面法院寄來 應付審理~少年事件處理法第30條~ 是什麼意思? 

 您好:

除邵大律師所述外,

補充說明如下:

1.法院會綜合審酌被害人之指訴及全案卷證為判斷,以辯明真偽。

2.應付審理裁定後就是開始少年保護事件之審理程序,律師可以閱卷

  法院審理後會做出移送地檢署偵查之裁定

  或是以裁定作成少年保護處置(訓誡、保護管束、管化教育等)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6 14: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真如您所說之情形,可爭執未有犯意聯絡之行為分擔,建議您委請律師閱卷後,才有辦法了解辯護方向。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7 00:23

閱卷後,看證據證據何者相結合而為可信之程度,

對我方不利的證述,有無不合理之處,綜合對我方有利的證據及對我方不利的證據

如何敘述,運用邏輯推理,讓法官相信我方所述屬實。

這就是要律師閱卷後提出。

常常遇到被告辯解自己覺得很合理,結果被認為不合理等情狀。

實務處理多了大概就會有經驗。

小女孩 103-09-07 08:40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好的。謝謝^_^

小女孩 103-09-07 08:42
回覆 顏寧律師      好。我明白了^_^謝謝妳。
小女孩 103-09-07 08:43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謝謝。我知道了^_^

阿明 103-09-04 15:11

未成年的大兒子(16歲)經常帶未滿15歲的女友回家過夜(房子是我付前並以我名義與房東簽約租賃的),,未了避免兩個孩子誤嘗禁果,我多次要求那名少女不要來我家,但大兒子老是趁我上班時間帶回家過夜,我可否向警方提告,告那女孩無故侵入住宅。ps:我也多次要求該少女不要再來我家過夜,但少女仍不聽從。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4 18: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依法對方不得未經房屋所有權人或是使用權人同意,否則確實可能涉犯侵入住宅罪,然實際上對方恐不會有責任,因為您的兒子准許其進門。

2、本文提醒您,因為對方未滿20歲,您的小孩卻一直讓他來您家過夜,此部份可能涉販和誘罪,本文建議您應該妥適處理此事,否則恐有違法之虞。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4 23:46
跟少年法院(庭)檢舉有虞犯行為,請法官罵一罵之後不付審理比較快。
二、少年有左列情形之一,依其性格及環境,而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虞者︰
 (一) 經常與有犯罪習性之人交往者。
 (二) 經常出入少年不當進入之場所者。
 (三) 經常逃學或逃家者。
 (四) 參加不良組織者。
 (五) 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刀械者。
 (六) 吸食或施打煙毒或麻醉藥品以外之迷幻物品者。
 (七) 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者。
小小 103-09-03 22:03

和先生說好為小孩存教育基金, 陸續各自轉錢入小孩帳戶, 存摺印章密碼由先生保管, 銀行告知解約未成年子女定存, 需要另一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書和證件, 但銀行於上月初, 在沒有我同意書和證件的狀況下, 就讓先生解約3歲兒子的定存, 並將錢全數轉走! 質問銀行, 銀行回答 : 善意的相信客戶!!

請問, 我可以告銀行業務疏失, 請求損害賠償嗎?

我有轉帳證明, 能夠告先生什麼, 才能要求他返還我所轉入小孩帳戶的錢?

如果你先生有拿你的真正印鑑製作你的同意書,持你的真正證件去銀行辦理,那要說銀行過失就會比較困難,反之,如果沒有,那銀行可能有債務不履行、過失侵權的問題,但還是要看過定存契約內容,再詳細了解細節後,才能確定銀行責任,另外,你先生有刑事詐欺偽造文書的可能,民事上也有不當得利侵權賠償責任,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諺欸 103-09-02 14:25

問題:傷害案(群毆

和解部分:有分成年人及未成年人部分嗎?

都同一件案件 因成年人部分和解及撤告 都ok了

為什麼未成年部分還要跟事主在談一次和解

開庭時我拿和解及撤告書給法官看

他說你們成年人和解撤告部分ok了

未成年人部分還需和解 和解

但是都同一件案件 有需要和解兩次嗎 

因為是群毆 的關係嗎?

麻煩各位律師大大 解答 謝謝

 

 

 

 

 

 

 

 

蘇子良 (馬克) 103-09-03 13:34

  未成年和解須得法代之同意,若未得法代同意不生效力,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9 21: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同一事件已經和解,則應該都生效力,本文認為可能是和解書的文義有疑義,請提供和解書供審閱或是尋求正式諮詢以保障權益。

諺欸 103-09-02 13:54

請問一下 傷害案(群架

疑問:同一件案件 有分未成年跟成年人

和解嗎? 因為成年部分和解撤告書都ok了

那麼未成年部分為什麼還要在次和解和解

都同一件案件 麻煩各位律師大大 解答謝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02 15:04

您好~

未成年和解需經法定代理人同意,

否則和解之意思表示仍有瑕疵。

向向 103-08-31 13:07
假如和一家經紀公司簽訂了合作關係還沒到齊.後來對方說為了要宣傳要出產宣傳照要支付金額.我原本同意了也簽下說我會支付.不過因為我未成年無法支付太多錢所以我只有付訂金.但是他們有說過如果違約的話要賠償價格100倍.不過我未成年.違約的話我還要支付違約金嗎?
1.如果簽約時未成年 除非得到法定代理人同意或是承認 否則契約還是不生效力的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豬豬 103-08-31 12:47

我男朋友因為前陣子打了他哥哥的女朋友(手瘀清

現在對方家長告他傷害(不肯和解

請問易科罰金是罰多少?

這種案件有需要開庭嗎?

又加上他哥哥之前偷車我男朋友不知道然後被車主帶到警局去... 法官本來說他可以改為證人

可是前幾天法院的單子寄來時是寫他是嫌疑犯...

我男朋友未成年  請問他會被關多久

 

林智群 (klaw) 103-08-31 14:38

 竊盜過失傷害,如果你男友沒有前科的話,應該是易科罰金,

不過因為同時有兩個案件,法院會不會輕判,就很難說了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31 21:37

 您好,易科罰金可能以一千到三千元計算一日,舉例言之,若以一千元計算一日,則三十天為3 萬元。

 您好:

1.如您男朋友未滿18歲,且為初犯,則應由少年法院依少年保護事件程序處理,

  可能會論處保護管束處分,不是易科罰金

2.如您男朋友已滿18歲則過失傷害罪會判6個月以下,視判多久而得以1天1000元易科罰金

  應該會在地檢署檢察官那理開庭,認罪則會由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院不會再開庭。

3.贓物罪(最重5年以下)之情況同上,但如果您男朋友不知道該車是贓物,則有可機會獲判無罪。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向向 103-08-31 02:30
假如和一家經紀公司簽訂了合作關係還沒到齊.後來對方說為了要宣傳要出產宣傳照要支付金額.我原本同意了也簽下說我會支付.不過因為我未成年無法支付太多錢所以我只有付訂金.但是他們有說過如果違約的話要賠償價格100倍.不過我未成年.違約的話我還要支付違約金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1 09:33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未成年人簽訂契約,必須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允許或是承認才會發生效力。倘若您的法定代理人不知道這件事情,除非您有欺騙對方,否則法定代理人可以拒絕承認。 2、 倘若造成違約,100倍的金額似嫌過高,可以請法院酌減。 3、 本文建議您應該尋求正式諮詢,釐清法律關係,並保障權益。
苳苳 103-08-30 22:22

你好:我有一些問題想要問

1.今年5月17日,我媽媽因為肝癌過世,在繼承財產時,我發現他有用一棟動產貸款1000萬,而這1000萬是我爸爸叫要在生前做一些善事而去買一塊地,所以他信了,不知是否是我爸帶我媽去貸款還是怎樣,總之現在得知貸款人是我媽,但是貸款的1000萬中有950萬轉帳到我爸那去買地,地主是我爸,所以這樣變成我們要去繼承那1000萬的貸款,但是我們三姊妹皆為未成年,而不想繼承,因為我們並沒有賺錢可以去還債,請問有哪一些條款可以讓前還回來?

2.還有一點是我爸外面有小三,但是我媽當年並沒有告她通姦,以至於他現今已經生了一位8歲小孩,這一個行為不當可以構成讓他喪失監護權嗎?

3.還有一點是我們有查一些資料說,有一種方法就是清查他們的婚後財產比較中,如果繼承方多餘被繼承方他就拿不到錢?這一點是在說這幾年中到我媽過世的那一天總結算,還是說只要有一次他比她多他就拿不到?

4.還有就是我爸去大陸45天叫我們姊妹自己負責自己的生活費?這算拋棄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8-30 23:56

您好!可以要求父親將950萬元返還成為遺產剩餘財產分配以母親過世時為準,但這只是父親單方的權利,只有父親有利時他才會請求;只要有錢能生活,就不算是拋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苳苳 103-08-31 10:0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那請問說!我們應該使用哪一條法律訴訟他歸還950萬?那請問我們要如何讓他無法分到那2分之1的財產?那請問說他已經一個月沒給生活費還有幫我們繳交學費?我們該怎麼辦?可以跟他脫離監護關係嗎?

鄭瑞崙 (鄭律師) 103-09-01 10:23

 

您好

問題一:母親在生前用自己的動產貸款1000萬,並將950萬元給父親買地

我們必須先就這950萬元界定他的性質

1.借貸

2.贈與

如果是借貸,那就是母親對父親有債權關係存在,雖然母親過世.但父親身為債務人還是要還款給其他繼承人,來文提到母親有三名未成年子女加上父親(配偶)依照民法規定,你們繼承了四分之三的950萬元,可以請求父親將712萬5千元返還給三名繼承人。

2.父親主張是母親贈與給他的,那可以請求他提出贈與稅完稅證明,如果沒有,建議對此主張是借貸關係,請求返還借款

問題二:要法定代理人喪失監護權需有不適任親權人的事由,父親如果只是單純有小三並有其他家庭,如果沒有虐待或遺棄扶養你們的事由,基本上無法僅以單純有小三在外面有家庭即可喪失監護權

3.夫妻剩餘財產是以法定財產制消滅那天起計算雙方的財產,法定財產制的消滅在於婚姻關係解消、雙方合意改定或法院判定,母親跟父親的法定財產應是在婚姻關係解消時消滅,即母親過世之日,惟依民法第1030之1條第3項夫妻剩餘財產分派請求權一身專屬權,不得讓與或繼承,因此母親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你們姊妹無法主張,只能父親自己就他的剩餘財產分配去做主張。

4.父親去大陸45天,如果有其他親屬可以照顧你們,或你們也非無法無自救能力之人自然不會構成遺棄的問題。

苳苳 103-09-09 13:35
回覆 鄭律師 的發言內容:

 

3.夫妻剩餘財產是以法定財產制消滅那天起計算雙方的財產,法定財產制的消滅在於婚姻關係解消、雙方合意改定或法院判定,母親跟父親的法定財產應是在婚姻關係解消時消滅,即母親過世之日,惟依民法第1030之1條第3項夫妻剩餘財產分派請求權一身專屬權,不得讓與或繼承,因此母親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你們姊妹無法主張,只能父親自己就他的剩餘財產分配去做主張

這一點我還是有一些不懂,但是就上訴所言,目前的財產分割是一位繼承人有四分之一嗎?

那我們如果要去法院申請還款是不是要我們都已滿二十歲,還是說我已滿二十歲可以連同妹妹的一起告?

還有一點當初媽媽的龍鳳育嬰險的受益人第一順位是我?所以保險公司將錢匯到我的戶頭?但是有一天被父強求帶去領出並存到他的戶頭?請問我該怎麼辦??


a27638 103-08-29 17:10

關於未成年(16以上)在白天進入旅館休息(3小時那種)是否違法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9 2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已滿16歲,無刑法第227條之問題,但可能涉及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之疑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林智群 (klaw) 103-08-30 11:43

 你的問題太籠統,到底是你成年對方未成年?還是雙方都未成年?

沒有講清楚很難給你正確的答案

taylor 103-08-28 20:39

想請問我現在未成年之前被朋友告侵占 摩托車未還 而我都未處理

那我現在如果要處理會被判刑嗎?我現在算通緝犯嗎?

您好:

建議您應盡快和朋友和解

和解成立將來法院也會從輕處理

您是否有受通緝要司法或警察機關才會知道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鄭瑞崙 (鄭律師) 103-08-29 12:33

您好

所謂少年犯係指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青少年,如有犯刑法上的罪國家為保護少年因此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 ,您之前因侵占朋友的摩托車未還被朋友提告,基本上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傳喚少年未到庭或行蹤不明,是不會被通緝的,但依據第23條之1規定會通知司法警察機關協尋之但不得公告或登載報紙或以其他方法公開之,所以您不會是通緝犯,但建議還是盡快把車輛還給朋友將事情解決。

 

Shuan* 103-08-27 20:04

我是一個未成年的女生

被一個成年的男生騙錢

雖然金額不多但對未成年的小孩來說有點大

沒有甚麼證據證明他有跟我拿過錢

那個人是當面跟我拿錢

所以沒有匯款資料明細可以證明

只有證人 這樣可以成立嗎?

可是拿錢的地點是在便利商店外面 應該有監視器

但這件事情有點久了是去年6 7月的事 應該也調不到了

這件事我還不敢讓家人知道......

我該怎麼辦?

ps:那個男生的友人也被那男生騙

而且都在懷疑說那個男生拿了我的錢去買毒品吸食

那個男生年紀大概19 20 21那邊

沈恆 (沈律師) 103-08-27 23:57

您好!若有證人可證明有金錢借貸的事實,即可提出訴訟請對方還錢。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白 103-08-27 14:26

小地因六月底左右用迅雷下載了未成年影片,

在七月底的時候警察持搜索票到家裡面(我住高雄)。

那時候已經被查扣電腦,到警局作筆錄認罪,

已經轉偵字號要我九月去檢察署報到開偵查庭。

但是昨天晚上有五個便衣持搜索票又來我家,我看了一下應該是同樣案件,

第一次被抓是三個警察,這次居然來五個,這麼大陣仗。

所以我很擔心是否在其他時間點犯了同樣的刑罰。

但是一看根本是上次警方抓我時的影片照片,而且還是同一個分局的!

當下就告知電腦已經被查扣,為什麼還要來第二次?

警察不知道怎麼想的,就看了我的分身證抄了資料以後就回去了。

想請問各位律師:

一.第一次做筆錄的時候,警察說這不是什麼大案子,有可能緩起訴

   因為我是初犯且沒有任何前科,且配合調查。

  但是我上網看了資料,違反兒少法28條其實是很嚴重的事情(散布)

  而決定是否給予緩起訴檢察官的職權,等於是看運氣。

  在偵查庭階段,我是否該請一位律師陪同,委託代寫緩起訴聲請

  但是費用不知道是否會很高, 還是先自己去開偵查庭呢?

  目標是請檢察官給我一次機會,給予緩起訴機會。

二.有可能已經做完筆錄,扣押證物以後,

    同樣的案件,同樣分局的警察第二次來搜索嗎?

    會不會一個月後,警察用同樣的案件來我家第三次,第四次,

    這樣我以後不就隨時活在恐懼中?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7 15:56
散布、播送或販賣前條拍攝、製造之圖片、影片、影帶、光碟、電磁紀錄
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持有前項物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
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無正當理由持有前項拍攝、製造兒童及少年之圖片、影片、影帶、光碟、
電磁紀錄或其他物品,第一次被查獲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令
其接受二小時以上十小時以下之輔導教育,第二次以上被查獲者,處新臺
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三項之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我之前擔任過高雄及屏東地檢署的檢察官,在高雄及屏東也都在婦幼組任職過,
指揮過很多案件,會第二次搜索,可能檢察官擔心之前有沒有查明的部分,
要不然同一事件反覆搜索,可能會有問題,這個部分,若有委任,我再去跟警方溝通,確認程序有無違法之處。
並爭取緩起訴處分或緩刑的機會
如果有需要委任,請再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法律小學生 103-08-27 23:20

大大你好 你違法的情況 確實並沒有員警說的那麼輕鬆

             而且會第二次再來查扣 也證明這案件有一定的嚴重性

             原則上是會被起訴判刑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有可能是檢察官指揮再搜一次。刑案會擔心多是因為不了解,找個律師聊聊,查些前例給你看找個方向準備證據,這樣你會比較安心。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阿偉 103-08-25 18:24

我的事情比較複雜

目前還沒作筆錄

我被通之9月3日要去彰化做筆錄!!請盡快回復

事情大概 一個女生未成年網路上 被釣!

我帶牠逃跑 被記到車牌

女生身分證被拿走!

女生還沒收到通知 我就先收到了!

通知單上面寫 兒少性交易

幾個問題

1 我做筆錄可以找律師陪同?(費用大概?)

2 我有小孩要養(單親) 我該怎麼做對我比較好?

 

 

女生幾歲?(你知道他的年紀嗎?)有完成交易?這些跟有沒有刑責有關,費用部分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依您所述之情形並不明確,所以在警詢時可以請律師陪同前往製作筆錄,並現場了解警方偵辦的方向,才能確定後續之訴訟方向,進而爭取最有利之辯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3-08-25 22:13

大大 你好   依你所述 警方既然以違反兒少法來傳你

                 勢必你有一些可能觸法或已經觸法的行為

                建議在作筆錄時要謹慎以對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5 22: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於警詢中得委任律師陪同,並於警詢前與律師討論應答之策略與方向,設計問題及回答。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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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o 103-08-25 17:39

拍攝、製造未滿十八歲之人為姦淫或猥褻行為之圖畫、錄
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者,處六個月以上五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那是自己拍自己的怎麼半呢 (((是在網路成年交友網PO的

因為自己未成年而自行發布到網路這樣

該如何處置。

我還想要上課而且也不想讓其他家人擔心 是否可以得到緩起訴的機率很高嗎

然後可以在第一次出庭就結案嗎 因為之後開學就很難出庭這樣

況且我是初犯,我也有懺悔之意,檢察官或法官會怎麼處理

會有其他什麼法可以保障我的媽

請給我正確的回應謝謝各位律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5 17: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條文並沒有限制行為人不得是自己,倘若您涉案已經明確,則僅能認罪請求從輕量刑。

2、至於詳細的訴訟策略,則必須依據您的犯行、之前製作的筆錄、相關事證作判斷。倘若您尚未成年,則適用少年事件法,由少年法院處理。

3、本文建議您應該與法定代理人尋求正式諮詢,以保障權益。

4、倘若您仍未成年,則入獄的機會很低.倘若已經成年,則可以透過認罪並請求從輕判決的方式,避免入獄。

5、開庭的部份,倘若案情簡單明確也認罪了,則不會開太多次。

林智群 (klaw) 103-08-25 17:59

 自拍的話還是構成散怖未成年照片,

不過因為你是散怖自己的不雅照片,是否違反兒少法還有爭執空間

Anyo 103-08-25 19:20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條文並沒有限制行為人不得是自己,倘若您涉案 ... (恕刪)

這樣會被關嗎
我剛剛有編輯補充了很多 

Anyo 103-08-25 19:2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自拍的話還是構成散怖未成年照片,

不過因為你是散怖自己的不雅照片, ... (恕刪)

可是他公文來說是因為兒少法才過來的

話說這樣會不會被關我真的納悶

我剛剛有編輯補充了一些東西,更明確了

我是個還沒賺錢的人沒有辦法給你們實質上的甚麼但是我很謝謝你們給我幫助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5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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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豪 103-08-24 11:14

我想請問一下...收到通知書我嚇一跳 完全不知道怎麼回事 !去警局做筆錄   警方告知 我用電驢下載一個未成年女生自拍的檔案違法 (因為電驢在下載的同時也會上傳)
筆錄的時候我都據實以報 (知道電驢會上傳 設定10KB) 我也說下載完就刪掉了  絕對沒有散布的本意 筆錄做完我問了一下員警 大概會怎樣
他說...大多是緩起訴 !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我真的都據實以告 也真的沒散布的意圖
也真的?下載完就刪了 (無前科) 這樣會送偵查庭嗎 ?
如果送了大概會是什麼結果??  如果要上庭 大概多久會收到通知?

法律小學生 103-08-24 12:56

大大你好 你散布未成年照片 所涉及刑責

             原則上是一定會上法庭的 若沒有妥善處理是會被判刑的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4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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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4 23:36

前幾天才剛回答相類似的問題,你可以爬文看看。

要拼無罪也不是不可能,不過機率小。

初犯緩起訴處分機會算是比較大的,

也涉及到檢察官的個性問題。

你可以再看我之前回答的紀錄。

以前當檢察官時常諭知緩起訴處分

小小豪 103-08-25 11:11

 感謝各位律師大大的解答
目前我想只能等通知再做打算了

小小豪 103-08-24 10:59

我想請問一下...收到通知書我嚇一跳 完全不知道怎麼回事 !去警局做筆錄   警方告知 我用電驢下載一個未成年女生自拍的檔案違法 (因為電驢在下載的同時也會上傳)
筆錄的時候我都據實以報 (知道電驢會上傳 設定10KB) 我也說下載完就刪掉了  絕對沒有散布的本意 筆錄做完我問了一下員警 大概會怎樣
他說...大多是緩起訴 !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我真的都據實以告 也真的沒散布的意圖
也真的?下載完就刪了 (無前科) 這樣會送偵查庭嗎 ?
如果送了大概會是什麼結果??  如果要上庭 大概多久會收到通知?

小恩 103-08-22 16:16

想請教:

1、自書遺囑,只要符合法律形式,可無須公證,即可發生效力嗎? (有無侵害特留分,是否為另一問題?!)

2、依?繼承人因公務人員撫卹法所受領被繼承人之撫恤金,是否為遺產?

3、另為未成年子女所成立的信託基金,收受各界奠儀捐款,是否為遺產?

因配偶及直系血親卑親屬欲拋棄繼承,恐影響上述權利,煩請解惑。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2 17: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只要符合法定方式的遺囑就會有效,只是特留份遭侵害之繼承人可以主張特留分

2、撫恤是給遺族的,不是遺產

3、未成年人之信託基金,也不是遺產

4、倘若有侵害特留份,則必須透過協議或是向法院主張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