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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瓶 104-03-06 11:08

和先生是戀愛結婚,和公婆二姑住一起

二年前先生手因工作而受傷,沒有工作一年,我也剛生寶寶離職在家待小孩

這一年期間都靠著老本過生活,雖然公婆沒收我們半毛錢,但我仍是會過意不去.

去年開始先生和朋友去大陸做投資,一個月返台一個星期,剛開始我支持他去大陸工作

因為在台灣要他去找工作他回我:他要做什麼..我只好自己出來找工作

但自己的心情不知從何時開始,開始有點情緒不穩了,

只要一下班踏上婆家,我心情就不開心

因為有時他們會在我下班時打掃,又或者婆婆會催趕我們快洗澡

我不喜歡一直這樣的生活,喜歡不被催

雖公婆沒像電視演的那樣,但有時還是會有壓力

小孩是公婆幫忙帶,可是先生回台七天也沒有幫我到什麼忙,仍然坐在客廳玩手機

我對他的愛本來就開始減少,從小孩出生後就開始不喜歡他了

我想離婚,但他都不肯,反認為是工作影響了我,才會害我現在有點憂鬱症的感覺,要我休假或不要上班,說他現都沒有美國時間得這些病了

但他沒有拿半毛錢回來...

我和他說不是工作壓力,我上班反而開心

他說公司有什麼人讓我開心,那我就不要回家了,待在公司啊

想問,我該如何和他離婚呢??

公公和我媽說若我離婚我就輸了

我不想要他們的產財,連想都沒有

若我自行離家會被找到嗎?

先生說要來公司看我,要看是誰把我教成這樣

另外我認識了一位男生,他不知我結婚,我們有出去遊玩過

但若被抓到,那男的會吃上官司嗎?

 

 

 

于晴 104-03-03 20:39

朋友結婚十幾年也有小孩,朋友曾向他老婆家暴,對方也有申請保護令好幾次,但因他老婆喜愛喝酒後吵鬧解行徑誇張至極,也離家出走好幾次,親朋好友皆不堪其擾,請教該如何向法院訴請離婚?

您好:

1.因夫妻負有同居義務,然您朋友的妻子卻時常無緣無故離家出走,實務上通常須先提起「履行同居」之訴,等法院判決確定後,對方仍常離家出走,即可再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為理由提起離婚之訴。

2.此外,亦可以「夫妻間發生足使婚姻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者」向法院訴請離婚,您必須舉證婚姻是否已生破綻而無回復之希望,如曾發生爭執家暴事情、配偶時常喝酒不照顧小孩家庭、妻子離家出走等證據,向戶籍地之法院訴請離婚。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單就依你所述,男方無法起訴離婚,因法院會認定男方歸責性較大,這樣的情況,本所通常以談判方式,以達成協議離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3 21:49

您好,建議朋友多蒐集一些老婆情緒失控言語之證據,以佐證確實有不堪同居之虐待,並以此為由先提起裁判離婚,最後在訴訟中達成調解

就您所述婚姻問題,如需協助,請閣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男女雙方均有責,因此提起離婚訴訟有敗訴之風險,建議可依協商方式來離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3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aosola 104-03-03 18:06

大家好  目前碰到一個買房的問題

日前跟一名女子交往,交往之後她提到她母親的朋友說有房子要急售,房價五百多萬,因為她名下有一棟房子,所以希望能夠借用我的名字去買房借款房子的頭期款及房貸她會負責支付。

買房的目的是因為他說過兩年後房價會漲,賣掉後的錢能夠當成我們的結婚基金,我也不知道哪根經不對就答應她去貸款

現在我跟她的關係改變,我也不想買這棟房子了,房子已經過戶到我名下。貸款也還沒從銀行那下來,房子還沒交屋。跟她媽說我不想買房子,她媽就說那棟房子他要接收。而且房價從原來的五百多萬變成七百多萬。而她也交給賣方80萬的訂金。

他說現在就只有兩個方法,第一就是要我繼續把貸款貸下來交屋。在跟我簽協議書說我不會亂賣房,我再把房賣給他們,讓他們去貸款還我。

第二就是跟賣方進行調解委會,讓賣方收回房子所有權,但是賣方說我為約在先,所以不願意交還之前她媽付的訂金,所以我可能要在之付80萬給她媽。

我想請問一下我採用哪個方法,還是說有更好的方法

感謝大家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3 19: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您採用方法二,您亦不一定須賠錢給對方母親;若您採用方法一,需與對方擬定詳細之契約內容,以保障您的權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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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你所述,房子是借名登記在你名下,可發存證信函表示終止借名登記房子登記與真正買方,至銀行辦理房貸變更事宜(重新核貸),你自無須負擔房貸和違約責任,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3 2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即使您採用方法二,您亦不一定須賠錢給對方母親;若您採用方法一,需與對方擬定詳細之契約內容,以保障您的權益。

Denise 104-03-03 18:03

爸爸的弟弟沒有結婚 唯一親屬是爸爸及其妹妹 但早已無聯絡 各自生活  爸爸的弟弟是身障者 無生活能力 也無積蓄  多年前村長幫忙申請政府補助長年入住私立安養院  近年他身體不佳 安養院識狀況不佳則會自動將他送入醫院加護病房  也未通知家屬   近日收到里長告知 要爸爸繳清叔叔住院的一切費用   請問 於法 爸爸有義務需要幫其弟弟負擔這些費用嗎??  該申請什麼證明哥哥不扶養弟弟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3-03 23:41

您好!

依您所述情形,所有的兄弟姐妹對弟弟都有扶養義務。
如果哥哥因為扶養弟弟而不能維持自己生活,才可免除扶養義務。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不二 104-02-28 22:44

甲方 在結婚前 從父親那邊拿到了房子 但是也有貸款(假設400萬)

網路上查來的資訊

婚前的房子另外一方無法要求分

不過因為甲方仍然持續的付貸款

如果結婚一年了~共付了貸款24萬.然後其他的存的錢假設100萬

那婚後剩餘財產的算法是要怎樣算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8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以婚後財產清償婚前債務,可計算為婚後財產,故若以婚後財產24萬清償債務,婚後財產又有100萬存款,則婚後財產總計應為124萬,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應以雙方婚後財產之差額分半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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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8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以婚後財產清償婚前債務,可計算為婚後財產,故若以婚後財產24萬清償債務,婚後財產又有100萬存款,則婚後財產總計應為124萬,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應以雙方婚後財產之差額分半請求之。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1 11:01

同上二位大律師所述,房貸債務是婚前就存在的債務,而以婚後財產清償,故該24萬元也要列入婚後財產清償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諮商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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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妮媽媽 104-02-28 16:54

我和先生結婚近五年,婚前在先生公司擔任先生的助理,每個月領先生兩萬元薪水,後因懷孕結婚,產下孩子後工作繁忙,所以和先生雙方同意白天由我媽媽來家裡照顧小孩,一個月支付保母費兩萬元,而我因有實質為先生繼續工作一樣維持一個月兩萬元薪資小孩的開銷全部由我和娘家媽媽負擔,並沒有另外再向他拿家用,約半年前公司狀況不佳,我則沒有繼續領先生薪水,目前已到外面打工,從結婚以來婆婆一直不喜歡我,在人前人後都常批評我(有人證),所以和婆家關係並不好,多年來一直沒改善故想離婚,卻一直擔心提出離婚看不到小孩...

小孩目前已經4歲多從小由我和媽媽一手帶大,媽媽白天到我家幫我照顧,晚上我下班後自己照顧,先生長期以來除了工作外一個禮拜幾乎有3.4天在打麻將,也曾經有外遇的狀況(先生有承認但沒有留下證據)常晚歸所以平常較少和小孩有互動,因此小孩非常依賴我,對先生則是不依賴親近(如果先生抱走,小孩非得要回來我身邊的程度),但礙於先生財力和婆家財力大大勝過我和娘家,一直非常憂心我是否能順利取得監護權

不好意思文長複雜是想將目前情況敘述清楚一點,簡單來說先生這邊除了錢多對小孩並沒有什麼付出,我本身並不迷戀錢財,只想要小孩

1.另外先生車上有一本帳冊是紀錄他打麻將輸贏的金額(冊子上有打牌日期及輸贏金額)可用來證明他長年來耗費相當多的時間在牌桌上,忽略家庭,如果我擅自拿來影印留證,是否違法?

2.先生之前曾有一段婚姻,有一個兒子目前已成年,在婆家溺愛下幾乎不管教下,行為脫序,保護管束上個月才解除,這點是否能佐證婆家並不適合照顧孩童?

3.在財力弱勢下我得到監護權的機會大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8 16:55

1.另外先生車上有一本帳冊是紀錄他打麻將輸贏的金額(冊子上有打牌日期及輸贏金額)可用來證明他長年來耗費相當多的時間在牌桌上,忽略家庭,如果我擅自拿來影印留證,是否違法?不會違法,縱使有妨害秘密之可能,也可主張有阻卻違法事由。

2.先生之前曾有一段婚姻,有一個兒子目前已成年,在婆家溺愛下幾乎不管教下,行為脫序,保護管束上個月才解除,這點是否能佐證婆家並不適合照顧孩童?可以!

3.在財力弱勢下我得到監護權的機會大嗎?

再者,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另外,若有家暴之問題,建議蒐集相關證據聲請家暴令,亦可作為日後訴請裁判離婚使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8 16: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又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若您為主要之照顧者,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亦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及離婚損害賠償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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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的監護權可藉由法律來保護小孩的權益,如對小孩監護權有任何疑慮,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並由柯律師為你做最佳的處理。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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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財力雖然是一個考量因素,但由於就小孩扶養費用您也可以向對方來請求,因此重點仍在小孩意願及家庭支援系統,您應朝此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羿禎 104-02-26 18:32

本人之前就未婚生子,已經生過一個小孩今年8歲,現在交了一個男朋友,跟他之間又懷孕了,已經3個多月,他沒想要結婚意向,而且一下叫我生下孩子一下又叫我拿掉,一直反反覆覆的,可是我想把小孩生下來,那麼他會有義務來養育小孩嗎?小孩的權力會歸他的嗎?因為我目前只是個待工廠員工已經養一個了,現在又要養第二個有點不容易,對方是個公務人員,那麼他是不是會有權力來跟我要,怕我養不起第二個,又不跟我結婚,怕等我生下來在來跟我搶。

yy 104-02-25 18:42

我與先生結婚住公婆家,兩個孩子出世共五年,先生外遇有相片(合照)簡訊,先生毅然決然放棄我們去新竹,我依舊留下與公婆住,慢慢出去打工賺錢,在這兩年間先生未支付我生活費 ,也很少探望孩子,進來我與公婆關係緊張,主要是金錢。她一直要我賺的錢要存在孩子戶頭,領兩萬只能留少許。我身上不可以有太多錢,但我又怕未來沒人照顧,要如何。

現在我要搬出去住,她問我要給多少?但她從頭都叫我不能跟孩子爸比較。我該給嗎?結婚時她有給我生活費前後40幾萬她自己算得,但我一直沒工作當家管。她說我花了她的錢等等藉口,我該給那麼清楚嗎?我如何可以保留探視權但孩子歸婆家(我目前無經濟基礎孩子會很可憐)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5 22: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主張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主張離婚損害賠償,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未成年子女您為主要照顧者,您可爭取監護權,並向對方請求撫養費,或以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作為談判離婚之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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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5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補充說明若尚未離婚,而與異性同居一室,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建議您亦可蒐集相關證據,請求損害賠償。 

claire 104-02-22 17:35

我的家庭是極度重男輕女,年幼時曾被哥哥長時間家暴(父母沒有家暴,但漠視哥哥打我,而且長大後傷痕早已不見,也沒證據)目前我住在家中,哥哥28歲從沒工作過(四肢健全),只會玩電腦和父母要錢。父母已退休,但我一想到未來父母生活費醫療費都是由我負擔,就覺得辛苦,可是我更怕父母死後,哥哥用民法1114.1115來告我。請問該怎麼樣才能不扶養他,結婚可以嗎?而且父母遺產可能都會留給哥哥,他有遺產我還要養嗎?我也不喜歡父母,但法律扶養。還是搬出去且不和父母聯絡,寄錢給父母,這樣沒和哥哥住在一起,也可以逃脫哥哥的扶養責任嗎?我會扶養父母,但是不想養哥哥,他並沒有扶養過我,為甚麼我要養他,人生前20年當沙袋傭人,後60年當提款機,我的人生是幫他們享福的嗎?我恨他,請幫幫我,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2-22 21:47

您好!

只要哥哥有財產可以維持生活或有謀生能力,您就沒有扶養責任
有沒有住在一起,並不會影響扶養義務。
家暴若有證據,則有機會減輕扶養義務。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民法第1118-1條規定

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
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
    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受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
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二、所以並不是完全沒機會可以免除扶養義務的。但要先搜證。
三、還有什麼問題可以約到事務所談談。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阿南 104-02-22 16:21

各位專家您好

小弟日前與一名女子相識,約一周多前其以電話哀求因工作升遷需要等等原因,可否與其先辦理結婚登記,並承諾於人事調動文件流程跑完後即可辦理離婚,小弟不疑有他,答應幫了這個該死的忙,結果噩夢來了,先是發現其人格精神異常,常大吵大鬧,事後更不認帳,一副不離婚你奈我何的態度,小弟真的痛苦萬分,不想後半輩子就這樣不清不楚的浪費了,在此懇求各位法律專家,有無建議小弟該如何做??小弟感謝萬分。

1.解除婚姻問題,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帳號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或電郵地址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俾便協助 ! 

2.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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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向法院提起確認婚姻不成立之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2-22 21:52

您好!

若有證據,可提確認婚姻無效訴訟;否則只能看有無離婚事由,提起離婚訴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2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提起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之訴,或對對方脫序之行為進行錄音,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2-23 16:08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可在蒐證後盡速向法院提起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訴訟,以確實確認雙方間之身分關係為何。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是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合法權益。

東東 104-02-22 00:32
我本身也是單親小孩!我的監護權也是歸我母親,我母親也是長期住在國外,我的父親撫養我到7歲!就跟我們一直沒有往來,沒有照顧我們的生活起居,直到我要結婚時,才請我父親出面,我當初會離婚是我剛生完小孩,第37天時我父親就中風了!我前夫不願負擔我父親的費用!在外搞外遇!人走了好幾個月 ,也沒給一分一毫的家用!我受不了有夫妻名,沒有夫妻行,我提出離婚!與小孩父親離婚時!我沒有得到任何贍養費用!恰反我還支付他16萬5千給他,才換取小孩監護權!現在小孩政屬叛逆期!又結交到不好的朋友!現今他已滿18歲,因不聽我管教!由於本人還有一老長期中風的父親也要照顧也中風超過18年了!現還安噸在安養院!因家計付擔沉重!只有淪落他鄉來維持家計,小孩是由我與母親輪流交替看管!大多時間都是由我母親看管照顧!他說搬出去外面住,但他的監護人是我!他的戶籍還未遷出,還在我的名下,就因他未滿20歲!在他未滿20歲以前他若再惹出了什麼麻煩問題,我要為他付法律或道義上的責任!難道他的父親都不用付任何責任嗎?就因監護權屬我!
小孩因結交到不好的朋友!多次闖禍!我也好言說盡!壞話罵盡!我希望他繼續讀書!他父親反對他去唸大學!我從生這孩子撫養至今,一切費用都是由我在負擔,請問!我已盡我所能了,難道這不是責任嗎?小孩履勸不聽!今天不是我要推卸做母親的責任!而是他不體諒我單親媽媽的心!傷我太深太深....但他父親一向也不管小孩的作為,我要把監護權還給他方(父親)他方不要!我怕哪天他再闖出禍來,我不想也不願意再幫他承擔,我要讓他體會他所謂的(自由)的代價! 我想請問!難道他的父親都不用付任何責任嗎?這就是我想請問的重點!!

您好:對未成年子女的親屬關係與扶養義務,不因離婚與喪失監護權而消滅,所以當監護權歸屬您後,對方雖未享有監護權,仍要負擔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用,直到子女成年為止。因此您都可以向對方要求支付撫養費,如果拒絕負擔扶養費用,可以訴訟請求,而先前您所代墊支付的部分可轉成一般的債權,亦可向對方爭取。法律撫養費並沒有規定一定的金額,可依雙方收入協議,或依照家庭收支調查報告之年度消費支出算出每人每年消費金額,再除以二為您可要求對方應給付之扶養費。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1.  就您所述扶養費分擔及未成年子女管教等問題,請閣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帳號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或電郵地址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俾便協助 ! 

2.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2 22: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母親持有監護權,仍可向父親請求一個月一萬五千元左右之撫養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2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母親持有監護權,仍可向父親請求一個月一萬五千元左右之撫養費用。

104-02-19 16:23

你們好:我幫我朋友問她自身的事,她跟她的先生結婚快20年,當初是奉子成婚,在這期間倆方都各付各,他也沒在給她家用,但?方倒也還免強相安無事,偶爾小爭吵,但個性不是很適合,一直到上個月她先生亂誤會她跟一位男同事亂搞,結果夫妻?吵了一架,她當下氣到跟她先生說她今晚去睡旅館要好好想一想,明天就回去也要求她先生別把事情到處講,然她會恨他,結果當晚他先生就把她跟她男同事的事跟她兒女和幾乎所有的親友和她所有的同事說了、還美其名說他是為了找她,結果害了她無顏面對那些親朋好友、也讓她覺得真的跟他走不下去了,也不想再回到那個家了,後來她跟她先生說她要跟她離婚,她先生說叫她跟她的男同事拿100萬給他,他才願意簽字,說他得不到她的心也不願放她的人走,他讓她覺得很寒心 ,她從沒跟他拿半分錢,還幫他生了一對兒女,他甚至還把大門鎖換掉,說她願意回到他身邊才會給她新的key,還說要告她和那位男同事要她們賠錢,想請問她這樣的情況要如何處理?可離婚分居嗎?

Chung 104-02-17 10:36

您好,

我於美國結婚, 幾年後也在台灣登記.

目前在美國進行離婚訴訟, 美國法律允許我另行交友或同居.

不知台灣法律是否相同, 因為我未來會常住台灣.

Thanks in advance,

Chung

 

  

沈恆 (沈律師) 104-02-17 11:27

您好!

未辦妥離婚之前,如果與他人發生性行為的地點在台灣,仍有可能成立通姦罪,並需負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看你交往的地點而定。

二、如果交往的地點在台灣,問題會比較大些。

三、我查了一則判決並摘要給你參考:

「再按,刑法於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刑法第5條

    、第6條以外之罪者,而其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者,
    適用之。但依犯罪地之法律不罰者,不在此限,刑法第7條
    定有明文。而刑法第239條之通姦、相姦罪,非刑法第5條、
    第6條所列舉之罪,且其最輕本刑亦非3年以上有期徒刑,則
    中華民國人民於我國領域外涉及相姦罪嫌,即無從適用我國
    刑法訴追處罰。是本件被告2人縱有於96年8月16、17日在天
    秤星號油輪同處一室並發生性行為,然因天秤星號油輪於96
    年8月16日自基隆港出發後,係航行至我國12海浬以外之公
    海,非屬中華民國國境內,無從適用我國刑法予以訴追處罰
    。」
四、還有問題的話可以約到律師事務所詳談。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在台灣若離婚尚未成立,則若同時與他人交往,會有妨害家庭之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7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於台灣尚未為離婚登記,尚存有婚姻關係,不建議您與他人同居,避免有妨害家庭之犯罪疑義,您應於台灣提起裁判離婚訴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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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7 23:56

您好,依據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之規定,若您已經於美國完成離婚手續,即屬離婚

紫凝 104-02-16 07:03

我原本在懷孕8個月的時候要跟男友去辦公證,但後來結婚條件沒跟他爸媽談攏(聘金細節那些),

所以分手了,也沒公證..

上個月小孩出生了,前陣子剛報完戶口,讓他跟我姓

但昨天小孩的爸爸傳簡訊給我說要跟我爭小孩的監護權

想請問未婚生子而又已經先讓孩子跟我姓的情形下,生父想爭監護權爭的到嗎?

如果他要求確認親子關係認領,我一定要答應嗎?

確認親子關係確定他是生父的話,那他就又有權力跟我爭小孩了是嗎?

我不想讓孩子給他..也不想讓他看小孩,有辦法嗎?

我一定要先弄清楚,因為到時候要請律師,請各位麻煩幫我解答,有機會也會請各位律師幫忙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16 09:13

1. 非婚生子女的生父須要有認領的意思表示或是對子女有撫育的行為而是為認領,才會產生法律上作為一個父親應有的權利義務(基本上都是義務),也才會有監護權爭執的問題。

2.只要是生父(有血緣關係),就可為認領的意思表示,甚至只要有對子女撫育(如支付給子女生活費等)也可視為認領,到時法律會直接視為婚生子女,無庸再起訴主張。

3. 而非婚生子女認領後的監護權爭議準用離婚的規定,先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則可向法院起訴爭取自己的監護權。不過,上述情形,有取得監護權的一方是沒有辦法完全禁止無監護權的一方探視。

一、鍾律師講得好。

二、監護權的官司重點就是小孩跟著誰比較幸福,所以你可以開始搜集一些小孩跟著你很幸福的證據了…拍一些母子照…全家團圓照之類的…慢慢搜集有利於你的證據

三、有的人會搜集對方不適合監護的證據。但比例上來說,搜集小孩跟著你比較幸福的證據要多一些,畢竟到了法院抽象標準是「未成年最大利益」。

以上,加油!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6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幼年從母之原則,您又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繼續行使監護權之機會較高,又何方較適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法院亦會委由社工團體漸入訪談,惟即使由您繼續行使監護權,對方亦可行使探視權,但您可向對方請求撫養費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6 23:48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小宇 104-02-14 18:57

我的媽媽跟爸爸在我出生8個月時就離婚了,我今年12歲,在這12年,他幾乎沒有給我們任何一毛錢當贍養費,我們也很少主動跟他拿,他有買一隻手機給我,從那之後,他便不斷打電話騷擾我,因為電話費是他繳,聽我兩個20幾歲的哥哥還有媽媽跟許多親戚說爸爸與媽媽結婚時,3翻兩次的家暴媽媽,還有曾經叫媽媽下車,他開著車從媽媽的小腿碾了過去,媽媽曾經試者逃走,我媽的腳整片瘀青,之後還有種種但小哥那時還是嬰兒,我媽拉者大歌跑,卻忘了小哥,我爸當時有做事要把我哥摔在地上,也有藥罐瓦斯在我哥嘴裡,及時被鄰居搶走,他還曾經把門反鎖,家暴我媽,我媽不敢反抗,只好被他打得傷痕累累,附近鄰居跟親戚都是證人,因此我很怕我爸,雖然我沒看過他打我媽,但他曾經寞名跑到我家打我大哥,砸我大哥的車,有一次因為我不接他電話的地3天,他直接衝來我家,跑到房間,那時的媽媽在換衣服,之後我有接過他幾次電話,之後又沒接,他就打給我的親戚每個他都打了,就是要我打給他,逼不得已我只好打,之後有一陣子我又不接了,我覺得我自己可能被他搞到有憂鬱症了,是否我可以聲請保護令讓他無法騷擾我???(我媽被家暴時並沒報警,驗傷)我還不想報警,我想先聽聽各位律師跟各位朋友的想法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7 11: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傷害恐嚇的部份,建議應該去驗傷並且蒐證,以利將來訴訟之用。

2、您不願意報警可以直接聲請保護令

 

小傑 104-02-14 07:59

我跟一個從小就認識的女性朋友,但對方已經有老公了,我們還一起出國,但出國的那時候我並不知道這女性朋友已經結婚了,所以回國出機場時被拍到,加上我當時時常傳一些表達愛意的line或簡訊給她,這些她的老公都知道並存了下來,我知道她有婚姻後還是有跟她在聯絡,但我們至始至終都沒有發生過性關係,現在她老公準備要告我,請問我會有刑事上或民事上的問題嗎?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回覆您的問題:

刑法第239條通姦罪,依法明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不過,本罪屬告訴乃論,須於6個月內舉發,且非配偶不得告訴。須注意的是,若配偶事前縱容或事後宥恕,則不得提告至於有罪之判決,必須證明至何等程序,最高法院曾謂:認定犯罪事實所憑之證據,雖不以直接證據為限,間接證據亦包括在內;但無論其為直接或間接證據,其為訴訟上之證明,必須達於一般人均可得確信其為真實的程度,而無合理之懷疑存在時,始得據為被告有罪之認定。  所以通姦罪即使不是捉姦在床,但若從其他證據方法中,(例如目擊者看到通姦人進出賓館,鑑定犯罪人遺留物上之DNA等等。)能達得到上述之有罪判決之確定程度者,仍可成立通姦罪。 請閣下謹慎處理,如需服務、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歷年來處理此例案件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參考。 專業律師法律諮議服務駐點縣市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陳炎琪 (陳律師) 104-02-14 18:28

第一:你如果非常確定沒有和該女性友人發生性關係,那你不用擔心被告刑事通姦罪。除非你的女性友人要誣陷你。

第二:但如果你有過度親密的舉動,且到足以影響對方家庭的程度,則你女性友人的老公對你請求民事損害賠償精神慰撫金),是有機會成立的。

一、刑事部分,如果你沒有與該女發生性行為,就不會有刑事責任。但,要看你們的簡訊內容了,有很多判決是以簡訊內容認定有通姦的,如果女方堅持有,再加上簡訊比較露骨,仍然是有點危險。

二、民事部分,有看過曾有被告舉證證明其確實的不知道對方已婚,然後就不用賠的案件。

三、民事部分最壞的情況,要賠的金額約二十到五十居多…刑事最壞的情況大概就是判個五個月、六個月得易科罰金。所以如果對方請求給付一百萬,千萬別被唬了…

四、這類案件,要入你於罪,常常就是錄你音或是從你的賴、FB簡訊等搜到不利你的證據,所以留言的時候宜小心。

五、刑事部分其實還有一個問題是如果是國外的通姦行為在台灣能不能告的問題,不過既然你說你們在國外都是清白的,這個問題其實可以不用討論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4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您可爭執並不知悉對方為有配偶之人及未有發生性器官結合之行為,若此,則不會構成通姦罪。然若有過從甚密之行為,另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

補充說明,縱使事發已經六個月,但若其配偶是到近期才知悉有此事,則以知悉時開始算六個月。

建議您將相關證據資料向律師為初步諮詢,以確定答辯方向,並朝不起訴之目標努力。

參考法條: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4 23: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您可爭執並不知悉對方為有配偶之人及未有發生性器官結合之行為,若此,則不會構成通姦罪。然若有過從甚密之行為,另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

補充說明,縱使事發已經六個月,但若其配偶是到近期才知悉有此事,則以知悉時開始算六個月。

建議您將相關證據資料向律師為初步諮詢,以確定答辯方向,並朝不起訴之目標努力。

參考法條: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chen 104-02-13 23:53

結婚後發現先生有欠債

欠多少不知道

我想問會不會影響到我?

我帳戶能有放錢嗎?

另外

如果爸媽有一天不在了

他們的房子是由我繼承

就變成我的房子

那先生欠錢房子會被查封嗎?

有人說結婚時要辦什麼財產分開

我記得登記時沒人問我啊 

 

還有他這樣欠錢

也會影響小孩吧! 

沈恆 (沈律師) 104-02-14 13:15

您好!

如果沒有特別約定夫妻財產制,夫妻婚前債務本就各自負責,您的帳戶及繼承取得的財產,夫的債權人都沒辦法查扣。
另外,夫妻財產制要去法院辦理登記,辦理結婚登記的戶籍機關不需要問您財產制的問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ammi 104-02-12 15:54

想請問否認親生子女訴訟書怎麼填寫

我在96年與前夫結婚,在100年5月因經濟關係跟前夫討論要離家北上工作

在102年7月認識外遇對象,在102年8月告知前夫,我有外遇對象要離婚

但當時因為體諒前夫關係我們遲遲未辦離婚

在102年第10月懷孕外遇對象的小孩,也告知前夫,但小孩卻在八週左右離開了!

在103年4月又懷孕外遇對象小孩,所以我跟前夫協調好今年會辦離婚,所以在103年11月辦離婚手續完成

在1041/1跟現任先生登記結婚,在104年一月底小孩出生。

在102年二月要辦小孩戶口,卻被戶政告知小孩必需登記前夫為爸爸,但是三方面都知道小孩不是前夫的。

但是戶政說這是民法規定,要由前夫提起否認訴訟

所以想請問?

1.否認親子訴訟必須要由前夫提嗎?母親提可以嗎?

2.前夫若提否認是否比較快判決呢?

3.若前夫提訴訟他需要到法院出庭嗎?

可以準備自白書他親自寫上否認關係證明呢?

4若想要快點結束判決最好準備什麼資料可以一次審判呢?

5.最後可以請律師大概教教我一下如何寫訴訟書呢?

因為我前夫不會寫,我也不太懂。

拜託。。。。

九尾 104-02-11 21:22

我的一位同母異父的姐姐本身具有的輕度智能障礙,前陣子和老公離婚與兒子共同生活(他兒子已滿20歲),後來他因為想不開跳樓,目前是半身不遂的在醫院治療即將出院。現在他出院後每個月需支付3萬元的生活及醫療費用,他兒子表示無能力或是不願意支付,他和社工告訴我的家人說我的母親必須支付這一項費用,請問這是合理的嗎?

我的母親已經超過70歲,他在多年前就已經沒有工作,平常的收入為我的榮民父親過世後的終身半俸,銀行裡也有些許存款。

自從我姐姐結婚後,我們已經有將近20年沒有聯絡,最近才得知他的消息與狀況,他兒子想申請低收入戶卻說因為我母親擁有存款不符申請資格,而現在又說我們必須得支付我姐姐的醫療和生活費用。

我想請問申請低收入戶的資格似乎有一些不在計算範圍內的親屬,我母親是否應該屬於這類?以及我母親是否真的必須支付我姐姐全部的醫療和生活費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1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姊姊兒子及您母親對您姊姊均負有扶養義務,只是您姊姊兒子之扶養義務為先順位,可先請求您姐姐兒子扶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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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尾 104-02-12 08:49

首先先感謝律師的回覆。

目前的情況是,我姐姐的兒子表示他不想或無法支付這些費用,也就是他不願意扶養,然後他說社工告訴他因為這樣所以我母親必須強制性的扶養他?支付往後全部的費用?這樣是真的應該的?合理的?非得這樣做不可的?不做就違法的?

阿祥 104-02-10 17:07

請教這裡的律師,現在的法家夫妻財產制是那種?在1年多前看過新聞播過現在夫妻財產各自管理,負債也各自負責,那我是民國100年結婚的,那時還沒有改,現在會自動適用嗎?

而在繼承方面想請教的是,婚後才知我太太父母在年輕時,做生意跟銀行借錢,還跟我太太的祖父,母四方連保,後來生意失敗,欠了很多錢,也無力償還!而我到現在久久不能釋懷~

而我的父親最近也想把部分的房產過戶到我的名下,而我很怕,以後我岳父,母過世了,我太太也沒有處理好,而影響到我跟孩子,而我名下的財產跟房產是否會受到牽連,雖然現在岳母尚在,丈人逃到大陸很久沒消息了~未來的日子裡我該有什麼防範呢?是否跟我太太去登記"分別財產制"來保護未來我的財產跟房產呢?真的很替未來擔心

 

你太太的債務跟你是無關的,你太太父母的債務就更與你無關,100年結婚沒特別約定財產制的話,就是法定財產制,財產各自所有,債務各自負擔,如果還是擔心,要辦理分別財產制的話,可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0 22:50

夫妻債務各自獨立,若無特別約定,就是法定財產制。

PoKi 104-02-10 14:41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search.aspx
上面之前問的(前篇)

簡單說明一下
我(滿20歲) 老婆(未滿20歲)
我的兒子於二月初出生了我跟我老婆 因為我岳父自私自利的行為
不給我們登記結婚(去年10月中旬)
因為之前 我們有問過別區戶政所 詢問過以我們目前的狀況小孩子該如何
登記+入戶籍+從姓+生父生母共同監護權 區公所人員
當時表示 我們可以用"認領"的方式 讓小孩子入到我家戶口又心想
我老婆也差沒多久就滿了20歲那就乾脆用這方式 簡單就好...

之後 我們昨天去自區公所 辦理"認領"時....
人員表示:要監護人簽名
未成年子女結婚登記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或是 委託書 

我們上次問說:不用 再來 我也不說了....
反正問來問去 沒一個兩全其美的方式....
要麻沒從姓 要麻沒監護權 缺一塊缺一塊的 

人員又在告知我們:必須在60天之內 完成登記 如果不行...
那就直接強迫登記 至我老婆他們家 戶籍 從他們的姓 名子為代名
不是吧!!!!!!!!!  這樣捉弄我........
我岳父就是 因為"貪瀆"低收入戶的補助
為了讓自己可以領到那筆金額而一直不放手 讓我跟我老婆
登記結婚這部份其實我聽了滿多了都是由我老婆及我岳母所說 
就是我岳父底下有三名子女 而他們家有低受入戶的補助 三位子女的補助
都是匯至"郵政帳戶" 一直以來都是我岳父在領錢 
存摺帳戶也是一直以來都在我岳父那邊

這樣豈不是說 又給我岳父多了一個人頭讓他多領一個補助了嗎!????
現在我只剩48天了 在這裡再麻煩一下 各位律師大大們協助幫忙這次....  
也明確堅持“提起訴訟” 才能讓他們"母子倆"光明正大的回來!!!!!

小可 104-02-09 08:06

請教我先生12/15強制執行勒戒.正常兩個月要出來.結果說表現不好.要強制戒治.怎嚜可能.請教我10月份跟他登記.但是結婚前.我有告他性侵.但是精神狀況不佳跟他登記。請問我12月去精神鑑境。一月分拿到輕度殘障證明。現在法院有季單子來。要我去說明。因為我先生說我已經跟他和解了。但是我們已經是夫妻了。這樣會成立嗎。還有我要?嚜申請離婚呢。請教我先生毒品。能去抗告媽。有可能兩月勒戒強制戒治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9 21: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玉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需具有法定之裁判離婚事由,或您欲主張婚姻成立之要件有瑕疵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09 22:29

1. 性侵並非告訴乃論提告了之後程序就會進行下去,也沒有撤告的問題。

2. 離婚部分,若無法協議離婚,則多半是要提告訴請離婚,此同上房大律師所述,若要提告離婚要看有無法定事由。

3. 觀察勒戒完若是有再度施用的傾向,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強制治療,此裁定可以抗告

小可 104-02-09 07:58

我先生12/15進行勒戒.原本應該兩個月就會出來.出來得時間到了.打去戒治所問.說表現不好被強制戒治一年.怎嚜可能.初犯耶.請教.我這樣要申請離婚怎嚜申請呢.我們去年十月登記的.因為5月份未結婚前我有提告性侵.現在法院剛好季單子來.我先生說我們已經和解了.但是我有去做精神鑑定.輕度.請教我怎嚜申請離婚呢.還有我先生毒品初犯.能去抗告媽?再怎嚜表現不好也不可能兩月改判一年.太扯了吧

小可 104-02-09 07:38

請教103/6/14被開搜索票驗尿搜到安非他命.在拘留所過一夜.正常隔天應該直接送去勒借對吧.但是我再拘留所一天.剛好遇到變態男警.因為我已經被女警搜身完了.那男警利用職權.強制我進行搜身.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了.我就是因為這樣才被判緩起訴一年六個月.11/27開庭背判緩起訴12/22要去報到.12/15毒品上遊剛好一直找我要與我碰面.我哪敢.因為警察有拿它的檔案給我看認人.她男友都是槍械前科.我當然要自我防衛.因為警察猥褻12/28開庭.這麼剛好.那警察都有LINE問我毒品上遊的事.剛好我有跟他說12/28警察的案要開庭.警察能傳大家去做筆錄.時間他們一定可以彈性調整.沒有那嚜剛好吧.我剛好因為這件事.之前結婚家暴.有固定在靜禾醫院看診.都給院長看.有創傷後症候群.憂鬱症.有順便去做鑑定.1月初拿到輕度證明.請教能去法院申請精神狀態不佳.不適合勒借嗎?因為我2/3收到裁定單要勒戒了.請教有台中的律師能幫我解答.還是能詳談嗎?請問這能抗告上訴嗎?有台中的律師能幫我嗎?請問抗告有用嗎!約要花多少錢呢?

小可 104-02-09 13:41
回覆 小可 的發言內容:怎麼都沒人回應我呢

請教103/6/14被開搜索票驗尿搜到安非他命.在拘留所過一夜.正常隔天應該直接送去勒借對吧. ... (恕刪)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9 21: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即使抗告,所能拖延之時間也有限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9 22: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觀察勒戒裁定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即使抗告,所能拖延之時間也有限之。

小可 104-02-10 06:01

請問找委任律師寫訴狀要多少錢呢

 

小可 104-02-10 06:02
請教要委任緩起訴狀要多少錢呢
小任 104-02-07 12:03

事情是這樣,從小跟爺爺奶奶一起住在眷村,後來眷村改建後爺爺奶奶相繼過世,房子就歸屬於我爸的名下,後來我的堂哥要結婚就跑來跟我爸商量,希望以目前市價把房子買下來,因為當時媽媽與奶奶在三個月內相繼過世,老爸沒心情去多想又是自己的姪兒,就這麼的把房子賤價賣給堂哥,但是這件事除了爸爸知道以外,完全都沒有跟我們提過。

之後沒住幾年堂哥竟然把房子給變賣也沒事先告知我爸,我爸一直很氣很懊惱,他做夢都想不到姪兒竟然會把祖產給賣了,因房屋增值白白賺了三百多萬一毛錢也沒分給我們家,事隔多年後老爸才把這件事說出來,我知道這件事可能希望很渺茫,只是想爭個公道,我是獨子爸爸年紀又大了,堂哥利用親情欺騙我爸又變賣祖產,變賣後所得的利益完全也不分給我們家,這是否有什麼法律告他們呢?

執行者 104-04-24 12:43

 原則上這個官司沒得打。

小任 104-04-24 19:34
回覆 執行者 的發言內容:

 原則上這個官司沒得打。

感謝您的回覆,自己也知道根本沒辦法討回了,剩下的只有道義上的問題而已
世風日下,人不要臉天下無敵,也就毫無道義可言了 

執行者 104-04-28 09:40

不要相信所謂的道義,而要自己具足處理事情的能力,這才是面對法律問題的關鍵,我之前當書記官看過太多的當事人在法院說他不懂,我告訴他都已經來到法院了,還說這句話,我不能接受,不要讓自己當一個可憐人,而是要自己當一個有能力處理問題的人,若是問題不能解決,重點要如何的讓自己的未過的更好,他拿到了利益要他分給你,有這種想法不好,而是要如何之重建自己的能力才是王道。 

Chang Ting 104-02-07 08:43

與先生結婚5年,分居1年,沒有小孩,年齡差距20,無法溝通,一直不斷吵架,後來分居,想協議離婚但完全找不到人,電話也換了,人也不在戶籍地,請問可以訴請離婚嗎?可以出庭時請朋友做代理人嗎?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2-07 14:04

您好!

如果對方確實離家不知行蹤,或許可以惡意遺棄為理由提起訴訟請求離婚訴訟時可以委任訴訟代理人出庭,但代理人如果不具律師資格,還要經法官許可才能代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法律問題:

建議閣下可按民法第1052條第3項規定: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及第5項規定: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等事由,具狀訴請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或需協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討論細節,本所當以歷年辦理婚姻問題實務經驗供您參酌。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起訴後可持法院通知申請對方戶籍謄本,傳喚對方到場是法院自行會處理的工作,不知對在何處不影響起訴離婚,重點在起訴離婚分居為是由的話,必須就歸責性論述,委任律師處理,律師就是代理人,可代為出庭辯論,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Chang Ting 104-02-07 15:02

謝謝各位律師的回答,感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07 20:01

可以以不履行同居義務為理由,訴請離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7 20: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以惡意遺棄為由,對對方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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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玫 104-02-06 08:20

我的朋友2/3才跟他的老先生辦理登記,在隔天去阿姨家因酒後對我朋友的阿姨施暴,然後小孩又被帶走,寶寶才剛滿月不久,而且他先生有暴力行為,有時候還用語言威脅我朋友,還說如果你愛我就跟我結婚,甚至還用不雅的言語威脅她,

我朋友飽受精神上的壓力,多次向我訴苦!!我朋友她的家人也知道~但現在他先生卻不讓她把小孩帶走,而且小孩還沒有報戶口,如果現在要離婚還有拿回小孩有可能嗎?因為我也替我朋友擔心睡不著。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6 09: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依據對方可能涉嫌的家庭暴力等行為主張離婚跟爭取監護權

您的論述有點混亂,建議您的朋友應該親自尋求正事諮詢(另外有受傷的要盡速就醫,以取得驗傷單)。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問題:

一、建議閣下可按民法第1052條規定,就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等事由,具狀訴請法院判決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討論細節,本所歷年辦理婚姻問題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二、專業律師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1. 先驗傷申請保護令,提出刑事傷害告訴

2. 離婚部分就緊扣著上面事由部分來起訴,小孩監護的爭取就從主要照顧原則等等來爭取,依你所述情況,機會是大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7 01: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朋友配偶對其施暴,可立即前往醫院驗傷,對其配偶提出刑事傷害告訴,及聲請家暴令,再對其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朋友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以及未成年監護權之歸屬,若未成年子女年齡尚幼小,由您朋友取得監護權之機率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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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媚 104-02-05 00:01

請問,

我現在是第二段婚姻結婚二年了,目前和我先生是分居狀態(當初說好坐月子,及我請育嬰假期間照顧孩子住娘家),並且有個六個月大的小孩,還在喂母乳。

小孩出生,都沒給過家用,小孩的開銷也都是我在支付。連我母親幫我坐月子採買的錢,都是我給的。

但我先生硬是借故說要過年期間讓小孩住台北,要先帶過去適應,今天就硬是把小孩帶走了。還跟我要小孩的健保卡及寶寶手冊。本來我不想給的,但我母親硬要我給,所以我只給小孩的健保卡。

小孩還沒斷奶,也是第一次我不在身邊。我好擔心小孩,打電話給我先生,他卻不接電話。我想離婚,能用什麼法律離嗎?

請問已經分居多久了? 分如果已經分居6個月以上了,那可以聲請定小孩的監護權,實務上法院會從雙方經濟、小孩依附性、支持系統等等去考量,所以要爭取監護,要從這些因素去切入論述,社工訪視的應對也很重要,依你所述雙方對小孩的照顧情形,爭取監護的機會是大的,但切記不要拖時間,小孩在對方那邊越久,越不利爭取監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5 12: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男方不喪您看小孩,可報警處理,您可再蒐集法定離婚事由之證據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亦可考慮藉由訴訟程序調解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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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民法第1052條規定,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建議閣下可就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等事由,具狀訴請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討論細節,本所當以歷年辦理婚姻問題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專業律師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林智群 (klaw) 104-02-06 20:57

 目前看不出來有什麼堅強理由可以請求離婚,

要先確定可以離婚,才有後續小孩監護權的問題

不過提離婚時可以先提暫時處分,

要求先生先把小孩交付給你,他定期探視,這樣對你對小孩都好

不過法院通常很保守,會不會准還不一定

 

ag059087 104-02-02 13:55

事情原由:家母住中部, 20幾年前買了房子, 跟她自己工作保險公司貸款, 貸款人是她, 連帶保證人是我, 7,8年前家母過戶給我, 當時我未婚, 房子名字變成我, 每月繳款是家母帳戶自動扣款; 我因長年工作住北部, 已在北部定居結婚生子, 婚後陸續買了車子(無車貸), 房子(有房貸), 名字皆為我老婆所有, 我們兩夫妻結婚時並沒有特別申請財產分開。前2年家母退休, 問她退休後財務規劃, 一直不明確跟我們說明, 直到這個月, 債權人來追討, 家母才想用房子增貸, 因須經過我同意, 我才發現家母財務狀況有大問題, 不只房貸, 還有外面欠債, 跟親戚朋友的金錢往來, 亂七八糟, 債台高築, 連房子所有權狀也遺失, 已申請補發中, 但要等公告一個月。雖房貸目前仍每月自動扣繳, 但應該支撐不了幾個月, 目前打算方式是把家母房子賣掉, 來償還房貸與債務。但為了確保不影響我老婆、我的小孩, 是否申請夫妻財產分開制(我與我老婆已討論,並同意)是正確的方式? 若房貸無法正常繳款, 對我連帶保證人有何影響? 是否會影響到我老婆? 感謝!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問題:

依閣下情況,建議應儘速辦理夫妻分別財產登記,如需瞭解作業程序,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來經辦此類事件之實務經驗提供給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Eileen 104-02-01 07:19

我和先生結婚三年,小孩三歲,我們之前居住於台北,婚前先生隱瞞我許多事,像是他有竊盜偷竊前科,後來發現他說是幫人代罪,我也相信了,婚後發生了一些事,像經濟不穩。。。我和他常鬧離婚,孩子出生後,幾乎費用都由公婆出費。。。可後來他犯下偽造文書罪,被判緩刑四個月,罰款12萬,在這當中我抓到他與某女子有曖昧傳line邀約出去,甚至講到發生關係,(雖然我沒抓奸在床),卻也造就我對他的不信任出現,後來親戚工廠失竊,(當然也是有懷疑過他,因為剛好他在那段期間常常說出差去哪。。。),在這之前小孩已被他父母帶回南部,理由是希望我們打拼無壓力,可去年九月就說因為孩子漸漸大了要回男南部,可是在南部爭執越多,因為雙方要工作所以孩子一直由公婆帶。。。每當吵架我提離婚他就要脅我離了孩子我沒資格看她,以後怎樣都與我無關,我想請問我是否可以爭取探視權撫養權呢?我如果現在搬離開,是否造成遺棄罪,那孩子的撫養權或探視權我是否無法取得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17: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可以提起離婚訴訟並且請求法院酌定監護權。(倘若分居達6個月,可以直接訴請酌定監護權)

2、倘若子女均由公婆帶,恐不利爭取監護權,扥的越久越不好,建議應該盡速處理。

3、其他的論述過於雜亂,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

 

flame 104-01-30 00:56

律師您好:

1.婚前因女友當時已畢業4年多均未有穩定工作,對方家長一直提結婚,我向對方媽媽說明,我已買房子,每月收支雖然還可以,可是如果不是雙薪家庭很難有未來。希望她能找個兩萬塊的工作,每月出一萬(我當時約45000,出20000-25000左右),而對方媽媽也表示婚後她會改。但是六年來並沒有達成,有辦法主張婚姻無效嗎?(我知道機率似乎很低)

2.目前我名下有房子一間及車子一輛,房子是婚前5年我購置的,頭期款是我付及每月房貸均由帳戶扣款;車子是婚後購置的,也是全數由我支付;另外,個人年薪目前約70萬,已結婚6年,請問如果訴請離婚財產分配的結果大約會是如何呢?

3.另外,現階段我是否可以拒絕對方進我的房子呢?

 

以上問題煩勞解惑,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1-30 07:18

您好!

不能以此主張婚姻無效。 進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時,您婚後繳貸款的錢、車子及存款,都應列入分配,扣除對方婚後剩餘財產,原則上差額的一半要分給對方。 這樣會違反同居義務。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1.依您的描述,係無法主張婚姻無效,因此您僅能向法院訴請離婚,依照民法第1052條「難以維持婚姻者」,因此您必須證明您與妻子已經難以維持下去的相關證據,如個性不合,感情不存,分居已久等。

2. 夫妻雙方如無約定財產制度,皆自動適用「法定財產制」,夫妻各自名下財產各自擁有,自由處置,債務也各自負擔。如雙方在分配上無法達成共識,財產較少者可向法院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要求對方給予雙方財產額互減後的一半。但因您妻子並未賺錢,離婚時卻要求對方分配財產,您可證明妻子無助家庭經濟,可請求法官酌減或不分財產

3.依民法第1001條謂「夫妻互負同居之義務。但有不能同居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若您拒絕妻子住家,恐涉有惡意遺棄之問題。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林智群 (klaw) 104-01-30 10:01

 誠如上開律師回答內容,

你指責對方的這一點(無法找到好一點的工作)並不會構成離婚事由,

也不得因此拒絕對方進房屋

至於夫妻財產分配,婚後的收入都要納入計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非您們雙方願意協議離婚,否則若要訴訟離婚,則需有其他更堅實之事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主張婚姻無效是絕對無法的

 

至於房屋只要是你婚前買

就不需要納入剩餘財產分配範圍

財產分配不是看你收入

是看你離婚那一刻婚後財產有多少

 

現階段他仍是你妻子

不能拒絕他進入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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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me 104-01-30 11:34

感謝各位律師的解答,昨天因時間較晚,今天補充一些內容~

有關婚前討論工作乙節,如果不是對方母親保證婚後會去找工作,那麼我也不會結婚。婚後,對方有出部分開支(6年合計約為10萬以內),但是我每月幫對方支付的電話費及置裝費,即遠超過前述金額。接著,家裡又弄得亂七八糟,冰箱始終堆滿了過期發霉的食物,我清了,一陣子之後又是如此;其中一間房間更是慘不忍睹,堆滿了雜物,只剩門可以打開的空間及一條小通道,還有不知名的小蟲及蟲卵,六年來我整理多次,可是總是週而復始。

這段婚姻,這位配偶,不共同負擔經濟、弄亂家裡、沒有那個經濟條件卻想過超乎其收入的生活,我已經覺得很累。

有哪位律師能幫助我嗎?謝謝您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30 22: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析如下:

1.婚前因女友當時已畢業4年多均未有穩定工作,對方家長一直提結婚,我向對方媽媽說明,我已買房子,每月收支雖然還可以,可是如果不是雙薪家庭很難有未來。希望她能找個兩萬塊的工作,每月出一萬(我當時約45000,出20000-25000左右),而對方媽媽也表示婚後她會改。但是六年來並沒有達成,有辦法主張婚姻無效嗎?(我知道機率似乎很低)

婚姻無效之事由,不得主張婚姻無效。

2.目前我名下有房子一間及車子一輛,房子是婚前5年我購置的,頭期款是我付及每月房貸均由帳戶扣款;車子是婚後購置的,也是全數由我支付;另外,個人年薪目前約70萬,已結婚6年,請問如果訴請離婚財產分配的結果大約會是如何呢?

您應先降低您婚後財產之金額,方不至於被對方請求太多。

3.另外,現階段我是否可以拒絕對方進我的房子呢?

婚姻關係存續中,您不得拒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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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li 104-01-22 14:07

請問一下各位律師,本人即將結婚,因為執行業務方便,所以父母將公司負責人及房地產權所有人登記在我名下,如果要將公司及房產除外在婚姻財產內要適用哪種財產制?

□法定財產制   

□約定財產制: 1.一般共同財產制、財產管理權由    任之。
             2.所得共同財產

以上財產制在實務上有甚麼差別?

朱陳筠 (朱陳律師) 104-01-22 14:22

您好,

除了您提及的法定財產制跟共同財產制外,尚有分別財產制。

分別財產制與法定財產制最大不同是婚姻關係消滅時,不會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建議您使用分別財產制(記得要先向戶籍所在地法院辦理登記)。

如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詢問。

所謂「夫妻分別財產制」,即夫妻各自名下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各自債務各自負擔,和婚前財產關係一模一樣。因限於篇幅無法詳述,閣下如仍有問題,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來經辦夫妻財產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2 22: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約定為分別財產制,讓您與配偶之財產各自獨立,而無分配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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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2 23: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約定為分別財產制,讓您與配偶之財產各自獨立,而無分配之問題。

+0 104-01-21 12:01

我和老公結婚1年多,因為退役軍人的身分,所以一直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我有騙他去看過醫生,醫生說他是精神分裂症,剛開始妄想症狀還算輕微,而我也一直很努力的想要幫助他。但是現在他越來越嚴重我已經無法控制,他不認為自己生病所以不願意就醫,他堅持有人用腦波控制他或是企圖用微波攻擊他使他的身體慢慢衰退直到死亡之類的妄想症狀,他甚至把我那入幻想情節,覺得我是邪惡組織的間諜,安排在他身邊。雖然他社交和工作都還算穩定,但對於我就像仇人一般,而我們日常對話也都是他的妄想情節,他雖然沒有傷害我但是這樣的婚姻也已無意義。我期間也有不斷嘗試騙他去就醫,但他總是說我企圖讓大家覺得他是瘋子,所以就沒有人會相信他之類的,我已無法。 
我是否可以因為他有精神分裂症而提離婚?
另外我們結婚證人,其中一個證人是我老公自己簽的,另一個證人是我朋友,我只有告知她我有"可能"會結婚先幫我簽。  但她到現在都還不知道我已婚。
我是否可以提起婚姻無效或是不成立?是否兩個證人都不算是法律承認的證人
煩請各位幫幫我。
ps. 我知道夫妻本需互相扶持,如果他能夠就醫我當然很願意繼續走下去,但是他已視我為敵,但因為他是美國籍他需要依親留在台灣,所以才不願意簽離婚(他認為回去他就會被美國政府抓走殺掉。),所以他可以說是在利用我,而我們兩個已分居,他也不聞不問。

依照你的描述,你們的結婚因為缺乏法定的程式而無效,你可以向雙方住所地法院提起確認婚姻無效之訴。起訴之後,你請求當初你先生在結婚證明書上簽名的名義人出庭,證明結婚證書上的簽名不是他所簽,或者請求法院要求你先生簽名送鑑定,即可證明當初的結婚是無效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提出確認婚姻不成立之訴,以便確認您們的婚姻自始即不成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0 104-01-21 14:48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照你的描述,你們的結婚因為缺乏法定的程式而無效,你可以向雙方住所地法院提起確認婚姻無效之訴。 ... (恕刪)

感謝陳律師的回覆,我已感到放心許多,如果證人不願意出庭作證,是否也無法成功? 
 (我有用通訊軟體 詢問過其證人,他說不是他簽的),是否還有其他方法可以離婚成功?
感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1 15: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證人拒絕到庭,則可能造成證據不足而遭不利判決。

2、程序上可以提起確認之訴,被位請求離婚訴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1 20: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婚姻關係不成立及裁判離婚訴訟,關於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之訴之證據證人之合法性疑義,裁判離婚證據民法第1052條規定之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必須提供您配偶之相關病歷資料及錄音等,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0 104-01-22 09:35

感謝各大律師的回覆,

大致上也知如何做了,只是想請問,以我的情形是否兩位證人都不合法?

若是證人不願意出庭作證,是否可以向證人索取證據之類的?像是對話紀錄等。

若我要因重大精神疾病提離婚,又需要哪些證據呢?  真的非常感謝。

lemon 104-01-21 10:23

我和我老婆結婚兩年,有一位寶寶一歲,去年8月發現他和一位男同事有外遇,目前手上有男同事傳訊息給我的紀錄,跟一張他門兩位的合照,還有我質詢我老婆認錯的訊息記錄,這樣妨礙家庭離婚訟訴可以成立嗎?我需要跟他討論孩子撫養的問題嗎?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1 11: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民事離婚訴訟應該沒有問題,至於刑事的部份則必須審閱訊息內容。

2、建議應該盡速備妥相關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然後提起訴訟,避免逾越法定期間。

 

 

壹、按民法第1052條規定,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
        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貳、次按刑法第239條通姦罪,依法明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不過,本罪屬告訴乃論,須於6個月內舉發,且非配偶不得告訴。須注意的是,若配偶事前縱容或事後宥恕,則不得提告

參、閣下可就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及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等事由具狀訴請離婚,依所述之line對話內容,再傳訊證人,勝訴機率是大的,對小孩扶養費不因離婚就可不付,所以離婚時可併同請求定扶養費金額,一次處理好,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最專業的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提出離婚訴訟,並一併請求小孩監護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1 20: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欲對對方提起妨害家庭之告訴,您須證明對方有與您配偶發生性行為,或您配偶願意作證,提供相關證據,否則對方似難成立妨害家庭之犯罪;又關於離婚訴訟,您可提出配偶與對方對話連絡之證據,請求難以維持婚姻重大事由,裁判離婚,您配偶為有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又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撫養費亦可一併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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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21 20: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刑法上之通姦要件須要證明雙方有通姦(性器官結合)之事實,且雙方於行為時知悉自己或相對人是有配偶之人。因此,若僅有您所述之情況,並不會構成通姦罪。然若尚未離婚,而與異性同居一室,有可能會有民事侵害配偶權之問題。 

參考法條:刑法第239條,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蝌蚪 104-01-20 18:29

律師你好,以下是網路留言平台之情境:
FB上某社團之公開版面,A是社團之社長,B為社團之副社長,C為社員之一,D為B的配偶。

「因新年度推選出新任社長,新社長A上任後針對社團內部之甚多規定事項逕行更改,C與其餘社員針對A所擅自更改之規定多有不滿,於是於版上留言許多意見及建議事項,.......,A仍我行我素,而B則是負責幫腔附和。
A的某次的貼文中公布該社團對外所使用之文書應仿照公文書格式,C基於對公文書格式較為認識,故而向A說明其公文書中之錯誤點,而後B接著留言針對C(無指名,但旁人皆可推測出)冷嘲熱諷,雖無直接之污辱誹謗之字詞;其下還有其他會員之留言,在此不贅述,C接著留言:『算了吧,兩個人一搭一唱,只差沒結婚,我們別再破壞人家的默契了,.......。』。
B現在表示C所留言致使D非常不滿,想要告C毀謗公然污辱,但C及其他會員認為以上所述並無不實,因A與B確實無婚姻,C的言論中並無提到兩人結婚,且C亦表示根本不知C是否結婚

之後,A又在發表一文,文中直接指名C『大放厥詞、陳腔濫調、自以為是、賣弄文采及擾亂朝綱等,並暗指C與宦官有何不同?』。」


以上,請問律師,針對B要告C毀謗罪或公然污辱罪的成功機會如何? C若欲告A同罪之勝算又如何?

+0 104-01-20 12:03

我和老公結婚1年多,因為退役軍人的身分,所以一直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我有騙他去看過醫生,醫生說他是精神分裂症,剛開始妄想症狀還算輕微,而我也一直很努力的想要幫助他。但是現在他越來越嚴重我已經無法控制,他不認為自己生病所以不願意就醫,他堅持有人用腦波控制他或是企圖用微波攻擊他使他的身體慢慢衰退直到死亡之類的妄想症狀,他甚至把我那入幻想情節,覺得我是邪惡組織的間諜,安排在他身邊。雖然他社交和工作都還算穩定,但對於我就像仇人一般,而我們日常對話也都是他的妄想情節,他雖然沒有傷害我但是這樣的婚姻也已無意義。我期間也有不斷嘗試騙他去就醫,但他總是說我企圖讓大家覺得他是瘋子,所以就沒有人會相信他之類的,我已無法。 
我是否可以因為他有精神分裂症而提離婚?
另外我們結婚證人,其中一個證人是我老公自己簽的,另一個證人是我朋友,我只有告知她我有"可能"會結婚先幫我簽。  但她到現在都還不知道我已婚。
我是否可以提起婚姻無效或是不成立?是否兩個證人都不算是法律承認的證人
煩請各位幫幫我。
ps. 我知道夫妻本需互相扶持,如果他能夠就醫我當然很願意繼續走下去,但是他已視我為敵,但因為他是美國籍他需要依親留在台灣,所以才不願意簽離婚(他認為回去他就會被美國政府抓走殺掉。),所以他可以說是在利用我,而我們兩個已分居,他也不聞不問。

阿ZO 104-01-19 01:51

事情如下:我遇到一位女生,準備結婚,在此期間因為家裡有買車需求,所以準備買車。跟她一起去車行看車了,此時她卻說把錢電匯到她的帳戶,她來處理比較便宜,我也不起疑心的匯了80萬元給她,也看她當場有下訂單,但是後來她說朋友在別的車行便把原先的訂單退了換過去那邊,大概拖了兩個多星期,車子都沒來,而她也跑掉了,請問這樣算是詐欺嗎?

我跟她有拍婚紗與訂做喜帖(都拿到實體),這些東西可以算是證據嗎?還是可以說那筆錢是提早匯給她的聘金?

我現在很慌,請大家幫助我,謝謝

有對方的真實姓名、身分證號碼嗎? 可向地檢署提告刑事詐欺,之後再提民事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一、按刑法第339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二、為保障您的權益,建議閣下逕可對伊提起刑事詐欺告訴及民事損害賠償,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最專業的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9 11: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余水水 104-01-17 11:56
老公在兩年前曾因竊盜被判刑入獄~~已服完刑~~

結婚生活經濟壓力大~~工作又不穩定~~一時衝動又犯了竊盜~~

請問這樣一定會再被判刑入獄嗎??請問要怎樣做才有機會減少刑期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7 14: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已經屬於累犯,倘若未能被害人達成和解,則入於服刑的機會是有的。

2、建議盡速與被害人和解,並且委請律師協助答辯。

余水水 104-01-17 15:49

 老公真的很後悔~~

想再請問如果達成和解是不是就有機會不被判刑入獄~~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7 18: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嘗試與對方和解,再具狀至地檢署附上和解書請求緩起訴處分或簡易判決處刑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不一定會被判有期徒刑以上之罪

但是一定要盡量與對方達成和解

惟判緩刑緩起訴已經不可能了

最多可爭取得易科罰金之刑度

阿勳 104-01-15 14:57

敬愛的律師您好

我有離婚的問題想要請教!我姐姐和姊夫已經結婚十年,結婚後姊夫會動手打我姊,但我姊為了孩子一直忍受著!當初也沒有想到申請家暴保護,大約四年前因為姊夫趕著上班,因情緒而掐女兒的脖子,(姊姊也有姊夫承認錯誤的證據),但~那一幕讓他們夫妻關係降至冰點! 這些年來,姊夫一直以公司為重七晚八晚才回家,家庭,孩子的照料都丟給我姊,於是我姊請了兩年的育嬰假!   請育嬰假當中在Fb認識了姊夫的同事,姐姐常用Fb來問姊夫同事有關姊夫上班的狀況,因此姐姐和姊夫的同事變成了好朋友,僅是好朋友!有一天姊夫說要加班,我姊特地去公司,發現公司裏頭並沒有人! 於是想請姊夫的同事幫忙調查,結果發現姊夫常去小吃部,還有裸女在姊夫身上磨蹭,姊姊也有影片當為證據! 為此四年來他們沒有性行為,且夫妻也分房了四年,每天幾乎大吵,無論左鄰右舍都知道,偶而吵到雙方家長都來關切,姊夫曾說過如果去聲色場所,有超過三次,就無條件離婚!但~姊夫也承認不只三次!我姊想離婚~現在的他們在家完全沒有任何的溝通及交集,但姊夫就是不願離婚!  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讓他們離婚嗎?   姐姐已經悶到會去撞牆了,請問有什麼辦法?

馬偉涵 (malaw) 104-01-15 17:37

您好:

首先提供請求離婚法律依據給您參考:

民法第1052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
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依您所述,令姊夫可能有第一項第2款,而常上聲色場所應有第二項之事由,令姊即得於居住地之法院起訴請求判決離婚,並於審理時陳列所持有證據聲請傳喚相關證人,無須待令姊夫簽字離婚。但仍需注意關於1052條第1項第2款部分,令姊有無宥恕或容任行為,或知悉太久始訴請離婚

民法第1053條

對於前條第一款、第二款之情事,有請求權之一方,於事前同意或事後宥
恕,或知悉後已逾六個月,或自其情事發生後已逾二年者,不得請求離婚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姊姊應有機會可以訴請離婚並爭取小孩監護權扶養

並建議您姊姊應將已蒐集之證據攜與專業律師研究分析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5 2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姐姐可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如家暴驗傷單、通姦之照片、爭吵之錄音等,再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5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姐姐可蒐集法定裁判離婚證據,如家暴驗傷單、通姦之照片、爭吵之錄音等,再委任律師具狀至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等。

阿勳 104-01-16 09:23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 您好

我想了解,這樣訴請離婚成功的機率高不高?!

雖然握有裸女在身上磨蹭的影片,但也為四年前的

掐脖子也是三年多前的,這樣的事證足夠嗎?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姊姊應有機會可以訴請

小林 104-01-14 16:33

您好~

想請教各位律師

近日我已收到法院寄來的判決書...內容主要說明 共同監護  但小孩的主要照顧者為母親,除了小孩收養、移民、訂婚、結婚需要告知對方,其它事由皆可以自行決定。

雖然對方目前提出上訴中。

我想請教的是我收到判決書可以去接小孩回來嗎??(未判決前小孩與前夫同住)

如果可以,但對方不給我接我該如何??

還是需等待上訴結束才可以接回??

盼回覆,謝謝!!

目前對方上訴中,表示案件尚未判決確定,你沒有辦法依目前的判決聲請強制執行。如果你希望早點接回小孩,可以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或於訴訟中請求法院宣告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