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對第三者提出民事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需多蒐集您配偶與第三者之聊天訊息紀錄或出遊照片;惟若欲對第三者提出妨害家庭之告訴,略有所困難,因您無法提出證據證明對方與您配偶有性器接合之性交行為,似難以構成刑事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對第三者提出民事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需多蒐集您配偶與第三者之聊天訊息紀錄或出遊照片,若欲爭取未成年子女之監護權,您須提出您較適任監護權之證據及您須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惟若欲對第三者提出妨害家庭之告訴,略有所困難,因您無法提出證據證明對方與您配偶有性器接合之性交行為,似難以構成刑事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房子您為所有權人,其實您可拒絕過戶,即可避免以上所有的問題及稅負,避免過戶後,徒增不必要之爭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只是要借名登記在您弟弟名下,則應白紙黑字寫清楚,否則此種案件舉證會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與生父約定監護權由生父單獨行使,但您其實可不必放棄共同監護,若生父又電話騷擾恐嚇,可加以錄音,提起刑事告訴,不用因為生父電話騷擾恐嚇放棄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你的前夫愛過你,可以談儘量談。
二、民法上,監護權是以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的保護為標準,協議如不利小孩還是可以聲請法院酌定,法官酌定小孩監護權的時候也是以小孩最大利益去酌定 ,不會受到切結書的拘束,這個你不用太擔心。當務之急是多搜集小孩跟著你比較好的證據,然後要預防對方搶小孩,因為監護權的酌定上主要照顧者會占優勢,所以有的人為了要爭監護權會搶小孩,這個部分要特別小心注意安全。
三、婚前受孕的話要看時間有沒有受到婚生推定。如果是有受到婚生推定的話,那麼推定為婚生子女,要提否認子女之訴推翻這個推定再提確認親子關係訴訟由生父任小孩的法律上的父親;如果不受婚生推定的話,由生父提確認親子關係訴訟即可。
四、婚前性行為的部分不會成立犯罪,這個你不用擔心。
五、好好的跟他談吧,如果當初以切結書來獲得離婚,簽完之後就算法律上你站得住腳他會有一種超不爽的感覺…律師會建議你以和為貴,可以談儘量談。
六、談判宜找人陪同。
七、恭喜你當媽媽了,要加油!加油!加油!
楊俊鑫律師,0228717475,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無須過度擔心。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朋友不知道如何處理訴訟程序,可考慮攜帶契約資料,委任律師撰擬民事準備書狀,出庭為您朋友辯論之,至於是否可解除合約或終止合約,需視有無符合契約約定之條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你好,我與我先生結婚3年多,兒子剛滿3歲,結婚後這些年來先生外遇不斷,但因為發現的早因此先生與外遇對象也總是斷得早,所以我總因為小孩的關係而選擇忍耐,但沒多久前先生又遇上個女孩,他為了那女孩積極想跟我離婚,甚至打電話到我公司不停地逼我簽字離婚,導致我無法好好上班,我公婆卻一直要我忍耐,說他現在一時迷惑而已,但先生不回家且不願照顧小孩對我也是極大傷害,要我如何面對?
1.我先生平時工作狀況不穩定,總做沒多久就換工作,因此給的家用都很少,甚至1.2000元,我家房租是公婆付的,其餘都我付,他逼我離婚我想要求贍養費可以嗎?
2.我想要求小孩的監護權,因為我先生平時就沒再照顧小孩,他下班只顧著玩手機或看牌,小孩都我在照顧,請問我勝算大嗎?
麻煩專業律師們幫幫我,我先生總為了外面的女人打我,但我沒驗過傷,現在這樣也是精神上的傷害,我很疲憊了但他卻不肯給我錢跟小孩,我到底該怎麼辦?
麻煩你們了 謝謝

一、有的人會想維持婚姻。
二、那你得改變作法並改變這個男的想法,有的人會想辦法斷桃花,但是如果你抓不住他的心桃花怎麼也斷不乾淨的。
三、另一個選擇是離婚。
五、如果你覺得這男的爛爆了不可能改,乘著他現在想離速速離婚也是個選擇。
六、以後再交往眼睛要睜大些找個好男人再嫁。
七、錢的部分,你有工作能力不能贍養費,你賺的比較多如果你先生婚後有償取得的財產比你少是他可以跟你要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剩下的是精神上賠償,通姦而離婚硬是告一般判要賠一百萬。但如果他沒錢你告贏也是白搭。
八、小孩監護權的部分是以小孩最大利益來考量。帶著小孩要再嫁除非你遇到個願意愛你的小孩的,這個要用心找也不是沒有。有的女人是寧可不要監護,早點離婚找自己的幸福。
九、監護的爭取與離婚可以分開的,如果為了監護遲不離婚是否必要請三思。很多人是離婚後再由法官判監護權歸屬的請考慮。
十、要愛自己。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無責配偶,可拒絕離婚,除非對方提出您滿意之條件(如合理之賠償金額),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您為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尚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部分可提出刑事告訴,婚姻部分,可提出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之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律師您好:
我與先生結婚5年,育有一女2歲7個月
在我懷孕7個月時,先生曾因爭吵時我甩門而衝進來動手打我,當時未去醫院驗傷,也沒報案,事後他仍指責是因我惹怒他才會使他有這種行為,反要我跟他道歉,之後這三年內雖未再動過手,但只要順他意便大聲怒吼,拍桌,甚至摔東西在我面前,且不顧小孩被嚇到,並指責小孩會嚇哭都是因為我讓他發怒,反要我檢討,並告知他的行為是有效嚇阻,房事也是使用強逼的方式,甚至要求我定時主動,不然就會大怒摔東西,曾為拒絕房事而把女兒抱走任孩子害怕大哭,並告訴我"就是要你知道想要要不到的感覺"
三個月前因剛懷二寶,在我身體非常不舒服的狀況下仍堅持要行房,連用口交都無法滿足,因我嘆氣表示無奈而引來大怒大吼摔東西,哭著求他讓我去休息也不肯
我想離婚~~我已帶著小孩搬回娘家住了,但他不斷恐嚇要將小孩帶走,我十分恐懼且離意已決,他也簽同意書將剛有的孩子拿掉
想請教律師,依照我的狀況,都沒有證據,目前只有離開後的line的對話,對方現在堅持從未動手打過我,且認為他的行為僅脾氣暴躁,但對於這個人我真的感到十分恐懼,且害怕他再次傷害小孩,我該如何才能帶孩子離開這個婚姻關係?
(PS.我有正常工作,小孩出生後托育及相關費用都由我獨自負擔,並由我及娘家接送照顧)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可嘗試與先生多使用line對話,並激怒先生,蒐集先生恐嚇威脅您之對話,以利做為裁判離婚之證據,且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亦無須過度擔心,您尚可向您先生請求給付扶養費,一名未成年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各縣市略有所不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可嘗試與先生多使用line對話,並激怒先生,蒐集先生恐嚇威脅您之對話,以利做為裁判離婚之證據,您與先生之電話亦均可保持錄音狀態,嘗試多蒐集證據,且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亦無須過度擔心,您尚可向您先生請求給付扶養費,一名未成年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各縣市略有所不同,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法院亦會安排社工進行訪視,撰擬訪視報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不好意思,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一下,謝謝大家 ??
(這幾天有先打電話給律師們詢問,不過還是有點疑問,先謝謝各位律師們的幫忙,謝謝你/妳們 ??)
我和先生(小孩的生父)目前沒有婚姻關係,但已經有兩個小孩,兩個小孩的姓氏和戶口都在我這邊,小孩的父親欄是空白的。 下個月我們要登記結婚,小孩的父親欄也會填入父親的姓名,姓氏會更改為父姓。
我的問題是想問說:【登記後,兩個小孩的監護權,能否只歸屬給媽媽,而不是共同監護?】
我和先生有討論過,他要姓氏(因為他們的傳統觀念,所以堅持),而我要小孩的監護權,所以我們有說好,只是【說好】是屬於我們之間的口頭約定,但在法律上不據有任何的法律效應,所以我想請教的是【除了口頭上的約定之外,什麼方法據有法律效應,而且可以成立的?】
再麻煩各位律師指導我該怎麼做,非常感謝你/妳們,謝謝你/妳們 ??




敬啟者:
我是當事人的朋友,因為她打字並不快,又有聽覺障礙,所以本人有事先徵求她的同意,也了解過大致上的想法,才特地註冊帳號來這裡詢問。
事情是這樣子的,起因在於男方(也是聽障)於婚後不接受女方與前夫所生的大兒子同住,導致女方每次下班以後,就要先回娘家照顧小孩,晚上十點多才回家休息。後來因不堪來回奔波的疲累,有跟男方討論過好幾次,希望可以接回來住,然而卻被打回票。甚至在婚後,男方也沒有回娘家探望,讓女方在大家面前難以做人。
不但如此,也會因為生活上的柴米油鹽醬醋茶等種種,意見不合,常常吵架,由於男方思想幼稚,個性過於固執霸道,讓女方不得不順從,以致於日積月累,對男方的怨恨日益加深,感情也越來越差了。
早在之前,本人有勸過女方好幾次,要女方跟先生好好地溝通,可是在過去一年下來,情況還是依然沒有改善,主要的徵結就在於男方的幼稚無知,蠻橫無理,也沒有主見,老是聽家人說什麼就做什麼。
除此以外,之前雙方兩人準備要結婚的時候,女方領出存款四、五十萬付清房子的頭期款,甚至電器用品、新傢俱和喜餅,皆是女方用存款付清,加上前面提到房子的頭期款,一共有八十萬左右。
起初在第一年,男方因上述的原因,每個月會拿薪水給女方管理,就是為了報答女方上述的行為,之後女方以男方每個月給的薪水,幫男方支付保險費、油錢、行動網路和生活所需的開銷,同時也買了中古汽車和機車。
直到第二年生了女兒並坐月子以後,男方再也沒有拿薪水給女方,反而是給男方的母親保管。有時候一起出去吃飯的時候,都是各付各的,有違夫妻常情。不但如此,家裡的生活所需的開銷,如水費、電費和瓦斯費等雜七雜八等費用,皆是夫妻兩一人出一半。
綜合以上的種種原因,就在去年有一次女方打算協議離婚的時候,卻被男方家人要求必須支付小女兒一百萬元贍養費(和現任的丈夫所生)才能離婚而打消念頭了。可是呢,就在前幾天女方要求男方參加岳母的七十大壽時,男方卻居然拒絕出席,甚至還阻止女方帶小女兒參加外婆的生日,因此女方對男方徹底絕望了,不再繼續守住沒有未來的婚姻,是以才決定離婚。
本人之前有查過相關資料,也許是我查漏了,如果是給小孩子的話,那就只有扶養費,而且還是定期給付,並沒有見到所謂的贍養費或一次付清的規定,尤其是贍養費,那不是男方應該給女方的嗎?
另外,房子是在婚前登記在女方的名下,所以夫妻兩前前後後繳了大約一百多萬的房貸,若是打訴訟離婚官司的話,那麼之前男方幫忙繳納的房貸,是否也要一併還清呢?
又女方在沒有過失的情況下,是否可以要求一筆贍養費,甚至要求精神損失賠償,就是前述的天天往娘家照顧小孩,所耗掉的金錢與時間以及沒回娘家探訪等。還有女方和前夫所生的大兒子,男方是否也要支付大兒子的扶養費呢?
早在之前,有聽女方提及過,今天晚上雙方父母會出來談判,可能的話,個人希望雙方可以協議離婚收場,這樣一來,可以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唯恐萬一,還是來此註冊詢問,是否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地方,譬如說扶養費定期支付和探視權等一些應有的權利。總之,不到最後的關頭,女方絕不會打訴訟離婚方式來解決。在此補充一下,夫妻兩是在西元2011年10月份結婚。
最後,就在這幾天要準備離婚的時候,男方卻心有不甘,夥同另一個朋友,到處造謠生事,跟其他聽障朋友說女方的不是,以致於女方的名譽有損。由於是用手語方式來表達,證據收集不易,如果找聽障證人來作證,對於提告妨礙名譽罪名是否有幫助?又是否可要求男方賠償,或者是登報道歉並澄清呢?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朋友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尤其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亦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一名子女一個月約可請求一萬元左右,目前應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法院亦會安排社工人員進行家庭訪視,做成訪視報告,應預先做準備,爭取有利之訪視報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婚姻效力問題,可能無法爭執,目前若您父母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可提出對方不適任親權之證據,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您可爭取不起訴處分,待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後,再考慮是否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可對您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您可爭取不起訴處分,待爭取不起訴處分成功後,再考慮是否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不論對方婚姻是否有效,焦點應至於妨害家庭罪之構成要件,即您是否有與對方配偶發生性器接合之性交行為與您與對方配偶發生性器接合之性交行為時,是否知悉對方配偶已婚,若無發生性器接合之性交行為或不知悉對方為有配偶之人,均可為無罪答辯之,針對對方之請求,均可置之不理,亦應注意避免對方對您錄音蒐證。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未成年子女名義對其請求給付扶養費,並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生活標準,一個月約為一萬元左右,此為未成年子女之權利;您雖可向對方請求代墊扶養費之不當得利,但若您已同意將金額降為四千或六千,即為有效,欲主張無效,須提出無效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律師您好
我是陸配,102年已經取得長期居留證。103年先生因病不幸往生。往生時先生名下 有2套公寓(1套我和先生及先生前妻所生2名小孩共同居住,另一套一直是公公開貿易公司作為公司行號至今)但因我和先生居住的那套公寓,先生在我們結婚前就已經向銀行抵押,由於我沒有經濟能力償還,目前面臨被拍賣的窘境~
因為之前不知道要收養小孩,所以監護權小孩的啊?已爭取到;現在小孩子跟啊?住,小孩戶籍在啊?處,目前也沒有遷入另一套公寓內。
我想請教的是:陸配在取得長期居留證是可以繼承先生名下的不動產。。。先生死亡時是有2套房子的。如果我現在居住的公寓被法拍,那另一套公寓(公司行號)算不算【台灣繼承人賴以居住】的?
如果我現在住的那套公寓被拍賣掉,那請問,作為公司行號的那套公寓我還有權利繼承嗎?
期待您的回復,謝謝您!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贍養費之部分,除非您無工作能力,否則尚難請求,目前您可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證據,如對方毆打您、辱罵您之錄音,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針對婚後財產部分,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可請求未成年子女之監護權,及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為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標準,一名子女一個月約一萬元左右,您尚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惟亦須提出請求損害賠償數額之損害證據,若對方名下無財產,請求金錢賠償之部分,都是枉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贍養費之部分,除非您無工作能力,否則尚難請求,目前您可蒐集法定裁判離婚事由證據,如對方毆打您、辱罵您之錄音,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針對婚後財產部分,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可請求未成年子女之監護權,及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為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標準,一名子女一個月約一萬元左右,您尚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惟亦須提出請求損害賠償數額之損害證據,若對方名下無財產,請求金錢賠償之部分,都是枉然,若您能查到對方婚後財產,如不動產或銀行帳戶等,可先請求假扣押,避免對方脫產之,但亦須蒐集對方脫產之證據,如不願意給您一毛錢之錄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目前結婚4年多,有兩個小孩,因跟丈夫個性不合,想要離婚,小孩兩個我想帶走,以前他會用言語傷害,罵你是豬嗎?沒有腦袋嗎?他每個假日一定喝酒,平常有時也,會喝,喝了酒,只要我講話方式不對,就會發神經大聲起來,為了小孩我不想跟他吵,平常小孩都我在照顧,朋友約他出去喝酒,他也常去,下了班在家只會打電動,小孩哭了 就問我要讓小孩哭多久,大的也不太愛找他,因為他常拒絕跟小孩玩,昨天他出去喝酒,又去小吃部,我說你都可以這樣常出去玩,,那我跟朋友出去你就不要講什麼,他說你是要出去讓人騎吧!還牽扯到還沒跟他結婚前拿小孩的事,原本為了小孩把一切忍下來的我,現在已經覺得沒必要繼續維持這婚姻了,可是我小孩不想給他,給了他,他又推給他媽或他阿姨顧,而他爸跟他哥都常喝酒,不想讓小孩在這種環境下長大,我要有什麼方法才能把兩個都帶走,而且要他每個月都付扶養費


請教什麼樣的證據可以提出法院,並得以控訴先生公證結婚,過了三個月後,竟說不與我有小孩,還說現今已沒有夫妻生活,可以趕快離婚去過我想過的生活,原因是我會像前妻一樣無婦德,說可以離婚,讓我自由。
當初公證結婚是雙方情投意合之下,先生年紀是四十出頭,二婚身分,我三十出頭,依經濟狀況,有能力組織家庭,才過三個月,先生以各種莫須理由(說我會像前一樣,拿他薪水過日子,自己錢存了,又離開他)不生小孩,甚至說要離婚,公證至今,他未曾給予我任何金錢上資助,生活上各自開銷,在先生信用卡夠支付,我轉帳給他支付,讓先生不憂心,在生活上如此扶持先生,誰知先生竟在親友面前說我像前妻子一樣不值得他疼愛,以莫須有罪名冠於我等,並承認不願與我再生小孩,共造未來,在公眾之下宣誓我等品性。
在先生二婚狀況下,加上其職業及智力判斷,難道沒辦法在婚前分辨我等是否可以為生活與長期伴侶下,並與我情投意合公證?公證人為其胞弟與胞弟媳。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法定裁判離婚之事由,您配偶提起訴訟請求離婚,您可拒絕之;您可針對您配偶誹謗您之言論,加以錄音,並提出刑事妨害名譽之告訴,惟此舉,對維繫婚姻,恐毫無幫助,是否成為法院判斷具有難以維持婚姻重大事由,進而裁判准予離婚,您須加以考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各位律師您好~之前先生一直明示暗示說要離婚,我同意,但是小孩要歸我,因為基本上小孩的費用都是我在處理,先生很不在乎小孩,後來說小孩可以歸我,但是他一毛錢都不會出在小孩身上,也不能繼承家業,我說可以,我們約了時間準備去辦手續,結果,某天 他想到,又反悔,說我不和他相處要離婚是我的事、我已經剝奪了小孩大部分的時間還有小孩是無辜之類的話,說他也要小孩,還列出從結婚我花了他家多少錢(金子、生產住院、家裡水電瓦斯、過年紅包、接小孩的油錢、假日婆家的照顧費等等),一直很計較錢,小孩的保險還是他逼我公公說 他付不出來要停掉,公公才幫忙付,基本上小孩從兩歲開始(現在五歲),我就一直帶在身邊照顧,一個月會回去婆家兩次左右,但是先生都不花時間陪小孩,出去吃喝玩樂,我婆婆也說過,小孩我教得很好,跟著我會比較好,這樣 我打贏官司的機率有多大????

您好:
1. 法官在判決監護權訴訟會依照子女是年紀、過去經驗的主要照顧人、是否有阻止另一方探視傾向、經濟條件等因素,依您的情況,因孩子年紀小,基於「幼兒從母」原則,加上孩子出生以來都由您負責撫養,且您並無阻絕父親的探視之行為,只要經濟條件許可,法官考量您5年來撫養孩子的辛勞及難以割捨的親情,通常法官會傾向將監護權判給您。
2. 若您想爭取小孩監護權,您必須提出財力證明且過去都由您照顧小孩的證據,清楚表達您適任監護人的原因,此外您必須舉出對方不適任當監護人的原因,包括起初根本不想要小孩監護權,對小孩不熟悉,根本沒時間照顧小孩、會將孩子托給娘家隔代教養等。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您好,
一、您現在住在哪?你所述敘的只要有完整的蒐證,爭取到監護權的機率非常高,而所謂蒐集證據,如果可以在同一個屋簷下,更好蒐集。至於要蒐集哪些證據,例如:錄音、消費、薪資等,這方便有需要請再來電。
二、法院在決定取得監護權的一方時,會請社工到家裡看狀況,看起來你們與公婆同住,因此,小孩在男方家屬於原生家庭,要輕易的離開仍須很多努力,在社工探視時,很多注意的細節。例如:孩子未來是否有自己獨立的空間等等。
三、家庭系統支援,是否有足夠的家人可以協助照顧小孩,居住所附近是否有小學等等,實在太多,監護權的官司跟律師當面談,如果律師有耐性可以談非常多,非常多的事情要準備,還是建議您找專業律師當面詢問,或是來電。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您可向對方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請求一名小孩一個月約一萬元左右之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繼父認養仍需經上述之程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律師您好
我有關於被解雇資遣費的爭議想要請教您
我是食品進口商的業務,專跑餐廳與麵包店跟客戶推原料產品
10/9號我申請婚假從10/20~10/29 但是因為結婚證明沒補上,所以延到10/12假單上呈總公司
10/13號被通知10/14號開始到10/19號要將我手上現有的所有客戶包含已成交與正在接洽中的全數交接給公司業務部副理 10/16下午要我回公司,說有事情跟我說,內容是因為業績不好,公司要節流,所以要將我解雇,做到11/15日。因為接著我要開始休婚假,公司照規定有給謀職假公司11/12有休國父誕辰的假,要我在11/10.11兩天回公司做最後交接,期間如果有需要我協助,就會叫我回去支援。
11/10我進公司,連上班卡也沒有,於是我要求要幫我準備上班卡踏進公司不到2分鐘,人事部內勤要我到公司大樓中庭,一坐下就質問我為什麼11/9沒有進公司,她說的是11/9與11/10號交接,我告訴她我記得很清楚她說的是11/10 .11號2天
接著寫客戶交接明細寫完要我寫員工離職申請書,我沒有看到他要給我非自願離職證明,於是我回她:沒有非自願離職證明我不寫,離職申請書寫下去就表示我是自己要離職的,公司可以不發資遣費
她回覆:這是公司離職員工正常程序,所以我還是要寫但我還是堅持不寫
接著她就說那就先來談其他的(因為有爭執,所以我寫重點)
她:你從休完婚假後就再也沒有進公司,依照公司規定,曠職可以開除員工不支付遣散費
我:當初是妳跟我說我11/10.11號再來做最後交接就可以了,現在又說我曠職?
她:公司給你謀職假你要事先申請才能算。
我:我第一次被解雇我怎麼可能知道這種事?何況這個公司應該要告知吧
她:這種事只要是勞工都知道,你連這個都不知道還算是勞工嗎?而且你交接不確實(有一間客戶已結束營業,當天我們過去時是關門的,以為店休,所以就跟副理說明此店家用什麼產品)
我:所以意思是公司不打算發遣散費給我囉?
她:就照公司規定,只給薪資
我:那我去問勞工局
她:你去啊!
最後不愉快收場
11/16她通知我那天,所有對話我都有錄音存證
因為從公司要我釋出手上客戶時我就覺得有異,下午又通知要回公司更覺得奇怪,所以在進公司前我就開了錄音
11/10娘家收到公司來信,11/11我才正式收到信件
是公司寄的存證信函,內容就是說我連續曠職3日,不支付遣散費及給我非自願離職申請書
這樣我該怎麼做?





我和先生已結婚5年 每個月婆家要求先生要繳回20000塊 因為有小孩 一直勸說能否改10000就好 結果公婆要求補齊沒繳完20000塊 以至於小孩的開銷 都是我在出 因為我和先生工作地點不同 我在中部 他在苗栗 公公因此經常要求我放棄做了10年的工作 回苗栗找 但是因為教養觀念不同 經常起衝突 所以我並沒有意願找回苗栗 所以我和先生商量 我把2歲的小孩帶到中部顧(娘家也在中部) 假日或放假時再帶回苗栗 因為是長孫 所以公公多少都有點意見 但還是沒阻止我 可是 小孩的開銷完全都推給我 包括學費 生活費 認為因為是我自己要把小孩帶到中部 所以覺得費用上是我自己應該要處理 跟他們沒關 我有跟先生反映過 但是先生只會說 他沒錢 後來先生把工程師的工作辭了 回家幫公公(建築業) 公公直接從薪水扣走20000 說吃家裡用家裡車子也是他要保養 所以繳20000是應該的 但是小孩的費用不包括在那 為此 經常吵架 導致我很不想回婆家 因為每次回去 沒有沒吵架的 我受不了 變得不常回去 我先生也開始出去找酒肉朋友 抽菸喝酒變本加厲 回家後開始發酒瘋要碰我 我很害怕 所以都拒絕 他便開始破口大罵、甩門、摔東西 我公公說是我害的 一直罵我說 為什麼不給他碰 剛開始我把問題點講出來(包含小孩費用、抽菸喝酒的習慣) 我公公就會開始避重就輕 說因為沒相處沒感情 我說 只要搬出去 即便在附近 我都是願意回家住的 結果 我公公說 可以搬出去 但是每個月還是要繳20000塊 我先生聽到立刻打退堂鼓 我公公還說 如果小孩帶回去苗栗念書 他就會付學費 我說 要付學費應該是我先生不是他 因為先生連接送小孩 都跟我計較錢 說他開一次車 要花多少多少的 最後變成 跟我同在中部工作的小叔 假日有要回苗栗 他順便載回去 我先生覺得理所當然 他也輕鬆 但是小孩回去 他都沒陪他(小嬸說的) 還一直出去找朋友玩 連晚上睡覺都還沒看到人 所以小孩都跟公婆睡 他卻一直跟我朋友和我同學(用FB和line)說 都是我害的 是我硬要把小孩帶走 害他沒辦法相處 但是出去玩 他也是走他的 不顧我和小孩 連出國 都他自己一掛 要不就一直玩手機 因為為了小孩 所以我忍著不離婚 但是他變本加厲 還說 他醉生夢死都要怪我 後來 我先生和我公公還牽拖到我父母那裏 跟我爸媽說 如果我願意離婚 如果我要小孩可以給我 基本上我是同意的 甚至很感謝 但是小孩是長孫 我先生後來又反悔 開始反咬我 還問小孩 你要爸爸還是媽媽 小孩說要我 結果他居然跟小孩說 好啊 那我也不要你 你再去找新爸爸 我很生氣 現在我手上有什麼有利的證據可以爭監護權嗎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
因為我跟我前夫已經離婚快7年了,之前監護權是直接給我,在我這
但是現在過了七年,男方知道我打算即將在婚,卻要來要回孩子
過了那麼久因為我要結婚才想到有這個孩子孫子
七年來不曾主動來看過孩子,孩子生活費也是,孩子大大小小都是我在承擔
前夫一直以來也都沒有穩定工作,而我一直以來都是自己工作養小孩,這是我的責任
當初孩子決定扛下來也是因為對方環境以及種種因素,讓我確定要是把孩子給他們等於在害了這個孩子
以前公公(有前科)在說他們本就要栽培這個孩子,可是這七年間不曾做過什麼,都是我自己以及我家人對這孩子付出以及疼愛
雖然我家這邊沒有很有錢也不至於到養不起,至少給孩子的環境都是疼愛
公公在說他們家比我們有錢有能力養這孩子,可是從沒想過我前夫根本不會帶小孩,會在孩子面前抽煙,心也沒定女朋友一個換一個,他的花花世界還沒完夠,工作也沒有,卻要來跟我爭這個小孩。
想知道他們這樣在法律上要的回去嗎?




1.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 會參考社工作成的訪視報告, 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
2.您要確認的部份在於, 對方是否提出改定監護權之訴訟, 如果沒有是可以不用理會對方
3.由於您有監護權, 對方就會有探視權, 如果說對方有想要看小孩, 建議還是酌定會面交往方式, 避免以此做為訴訟爭點
4.為預防日後可能發生的法律問題, 也會建議您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確保您的權益
本所承辦家事案件經驗豐富, 可參考本所之成功案例
http://www.alicelaw.com.tw/cases.html?type=%E5%AE%B6%E4%BA%8B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請問各位大大們
約7年前左右。現任老公托小姑代為保管半年薪資所得8萬元作為結婚用。
當時小姑仍就讀於林口護專。月初和老公籌備婚事。和小姑拿回當時所託管的金額。但小姑卻矢口否認有這件事。但在早之前老公有問卻是說已花光。待我們結婚返還。如今婆婆離世。無奈百日結婚。與小姑商量這筆款項說詞卻是從花光到沒有保管甚至連沒照顧婆婆為由不肯將款項歸還。請問我到底能怎麼做?她甚至口出狂言說那筆錢是我丈夫甘願給她花的。她這樣說詞反覆。我老公都不知道那筆錢被花光了。我要怎麼討回這筆款項?已過7年時間 討的回來嗎?
小姑因婆婆離世。 爭產的很厲害。小姑甚至只想拿錢和分地。其他欠的都當作不知情。。。我們百日內登記。卻因為小姑。都不得喜悅。安寧。。我到底能為婆家。甚至我們的婚姻做些什麼??


各位律師好,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各位,謝謝。
我的父親自小即將我們放在阿姨(媽媽的姐姐)家,由阿姨扶養長大。父親和母親也未有婚姻關係,但有將我們入戶口 。
父親在30年前即和一女子結婚,對方有小孩,當時約莫也成年了。去年該女子因病死亡,對方的子女即表示不願再讓父親居住,
並找上社會局來聯絡我們。而經由社工說父親和對方女子在去年(死亡當年)已辦離婚。
而我們由阿姨告知,在該女子死前4年,父親有帶該女子去找阿姨,並告知阿姨,請她轉告我們,他有3~4百萬,未來他的照顧或身後事什麼的,對方子女會處理,所以和我們也沒關係了,因為錢就在對方那了。
現在社工一直說父親和對方女子已離婚了,所以法律上責任在直系血親那裡。但他們共同生活了30幾年,父親沒有把錢用在他們那裡嗎?錢用完了,難道可以就把人推來推去的嗎?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先生的是:
1、 對方有共同生活之實,30年了,也有照顧他們的小孩,小孩還叫他阿公,他們可以這樣推的一乾二淨嗎?
2、 是否可以跟對方提出父親所說的錢應該返還 ?
3、 如果對方錢用完了又不負賣,是否可以要求對方同分攤扶養的賣任?
4、 社工在一開始說對方說父親失智,然後我們問社工是否有去探訪見到本人,才支支鳴鳴的說沒有見到本人,但是里長說父親有跟他借錢…..他們共同生活了30 年,社工就這樣輕率的幫他們找人,比徵信社還好用….還不用付錢…我跟社工說,他們是以什麼理由跟你申請找人的?如果這麼容易,那有房東要趕房客走,不都 找社會局就好了嗎…. 請問社工這做法是正確的嗎?
5、 在對方死亡前簽離婚,這是合法的嗎?是否在簽的時候有談定什麼?而後對方反悔?不然何以在一起30年,卻在最後那一年簽了離婚,有任何法條可以告他們或要求查証嗎?是否要父親本人提出呢?
內容及問題有點多,不好意思,很無助,麻煩大家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