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離婚必須要有重大理由
不是感情不睦就能提的
所以必須要審慎思考收集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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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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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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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弟弟尚未認領未成年子女,可能由與未成年子女同住之對方妹妹取得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祖孫關係這應該不是爭點
而是要提出自己適合擔任親權人之證據
所以要把重點放在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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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贍養費之部分,難以請求,可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請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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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妨害家庭之構成要件,對方須證明您與對方配偶發生性器接合之性交行為且知悉對方配偶已婚,目前您可一概否認之,請求對方提出證據加以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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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你講的是分別財產制。
二、原則上有婚姻關係才有分別財產制的問題,分別財產制登記之後[向法院登記處登記],夫妻的財產就分開了,如果你們還沒有結婚,那麼結婚之後然上辦分別財產制,就不會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的問題;如果是結婚一陣子之後再辦,兩個人有婚後有償取得財產如果又有差額的話差額是要平分的,這個就是剩餘財產分配的觀念。
三、不管有沒有辦分別財產制,完全照法律走的夫妻間的債務都是分開的。只是討債公司的話很多不照法律走。
四、要不要辦分別財產制的考慮點,當然是要想一下你想結婚的對象是績優股往上爬,還是持續的往下掉。如果你的對象賺的錢比你多很多很多,建議就不要辦什麼分別財產制了,如果後續離婚的話還可以分一半呀…如果你的另一半的錢比你少很多很多,那麼辦分別財產制對你的財產會比較好一點。
五、愛一個人的話錢不要算太清楚,傷感情呀,律師看過很多夫妻就是為了錢變怨偶的。
以上,希望有幫到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

各位律師好!我跟我老婆是去年10月底結婚。在一起2年,她未滿18。婚前因為她家是單親!媽媽有輕微失智又有負債跟房貸,所以有時會幫她們家支付開銷,她還有跟我媽借了6萬!到結婚因為她家的狀況,所以結婚的錢也是全部我家出!直到今年10月9號開始徹夜不歸連續3-4天。我就開始自己跟蹤她。發現她跟某位男子交往慎密。下了班不回家直接去找那個男的,一開始還會躲,到後來連躲都不躲了機車直接停在他店門口,被那個男的載走。那時以經好幾天沒回家了,有也只是回家換衣服後又去找那個男的。發現後跟她吵了好幾次!她還是依然故我的去找他。甚至那個男的還問她手續辦了沒(應該是講離婚手續)發現後因為心情不好就回我家住了幾天,後來有一天早上我趁她上班,我想說回家餵狗,到房間時發現她放椅子上的內褲有分泌物。(她前一天晚上也沒回家跟那個男的出去!)看到心真的涼一半,最後越吵越兇以經講到要離婚了。但是我真的很不甘心跟她在一起2年多錢都沒有剩,都拿去繳她家的貸款跟信用卡,結婚我爸媽也是拿他們老本。結果不到一年就這樣。現在我還沒簽字!因為一簽我什麼都沒有了!請問各位大律師!我該如何保障我的權益?


一、這難免有恨,要想辦法轉移注意力讓自己開心一點。
二、如果不能好好在一起也要好好分手,可以考慮協議離婚或調解離婚。
三、協議或調解之前可以先了解一下如果訴訟離婚的話有那些權利。權利一經拋棄就不能後悔,所以先了解很重要。
四、看來你們還沒有小孩吧。這樣事情會單純一點。相關的問題:
1剩餘財產:結婚二年的話比較不會有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畢竟時間短能累積的財產不多。剩餘財產是婚後有償取得財產差額均分的觀念。
2精神上賠償,要舉證證明對方有錯。
3贍養費,這個一般來說你有工作能力就不能向對方要贍養費,所以這塊應該是沒有。
4如果不能調解離婚或協議離婚,那麼想離婚的一方要搜集對方有錯的證據。
五、要愛自己,相信我你會找到一個真心愛你的女生,會有自己的孩子,即使你也許會恨她一輩子但因為你有新的心愛的人所以這個恨會慢慢的緩解。
六、恨人是這樣的,你晚上會睡不著覺,就是起床尿個尿也開始恨了起來,這樣的話有幾個方法可以幫你。第一個,就是想像他們變小小隻跪著以各種方式跟你道歉,然後你把這個男的彈得很遠,他又爬回來,你再把他彈開。地點可以有各種地點,例如馬桶上,你把他彈進馬桶也行…第二個,看一些無聊的東西,看判決也行,看重複的東西也行,像我喜歡桌球,我會把某一球拍下來不斷的看,這樣我睡覺的時候想著都是桌球,心裡有其他自己開心的東西,就比較沒有空間可以恨人了。我覺得後面這個方法超有效的,不然目前我心裡恨的人是有六個[笑]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蒐集對方與外遇對象發生性行為之證據,提出刑事妨害家庭告訴,並將您婚後財產規劃處理,避免遭對方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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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3.債權是有時效限制,依民法第125條規定,請求權,因十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此為最長之法定時效,其他有二年、五年不等,惟消滅時效會依民法第129條規定而中斷,故若銀行有按時去換發債權憑證,則該債權即不會罹於消滅時效,您就有繼續償還之義務。

交往十年分手 對外說我有的沒的算了 七年前二個有意 結婚未來。錢必需給他 我做工 他又愛計較 扛他十年 反正錢都入他戶頭 裝傻說對外我怎樣 我就快封了傳訊一堆逃避 後來告我騷擾恐嚇。怎辦就故意挖我跳 。我人財都沒 了 只有一 些單子錢匯款單 可以申請查簿子嗎 這十年我可以用 共有 下去辦 或還有什麼罪 。分手因為我沒錢 賺不夠 他也有工作但買衣吃好的現在只剩照片跟比較高的匯款單子像法院拿調可以嗎 也有工作證明都一點四個簿子都他名字 急解 在外還亂說 認識我的他全封 唉
一種經驗一條25萬20萬10萬9:8萬算高額度 其他2000到20000騷擾跟恐嚇 威協算不了多能辦我看法官重點七年全進他口袋
急速處理錢準備好了 還有他被後有人教 頂多一個字
七年也破百吧 因為證就這些還有方法嗎




我與前妻結婚一年;生有一女。於今年104年2月26日雙方同意離婚<離婚協議書>;親子監護為我男方。離婚協議書備註中也有註名有關子女生活教育扶養、保姆費;雙方協議費用對半均攤;但女方連續三個月都未給付;便覺不妥費用負擔過重,又因女方尚有欠我款及扶養費都未如期給予<離婚前我則為負擔家計;前妻為家管;在家帶孩子,我每月薪水信任全予交付前妻<支付房租家中所有開銷。卻不知前妻一直欺瞞房租未如期給予房東及我信用卡費也沒全額繳清,是連續接到銀行催繳電話.起先一直以為是詐騙也因前妻都說有繳不要理會;最終去查證。才知費用前妻沒繳或是只繳最低應繳金額;導至我信用卡數月累積欠款9萬多另及女方一直在我未知情況下盜刷我信用卡費 在加上;上述三個月未如期給予均攤保姆費費用 於今年5月總欠費用為13萬多> 因女方一直不還予欠費及孩子均攤費,便在今年5月29日雙方協談同意後簽下<協議同意書;也有到戶政變更監護為女方>同意書上也有寫明欠款部份將作為撫養女兒贍養費。 近日前妻揚言說要告我 遺棄及未負擔孩子費用。又說要我簽下同意書放棄女兒往後監護。從無住何關係。然後要將女兒改從母姓。
近期有先收到 存證信函 想請問
1:以此我案例 是否能成立前妻告我遺棄?
2:她向我要取日後每月贍養費。不然要提告,但協議同意書上 已有清楚說明欠款費作為贍養費,這樣她還能向我提告嗎?
我現在該怎麼做!對我有幫助?




我與前妻結婚一年;生有一女。於今年104年2月26日雙方同意離婚<離婚協議書>;親子監護為我男方。離婚協議書備註中也有註名有關子女生活教育扶養、保姆費;雙方協議費用對半均攤;但女方連續三個月都未給付;便覺不妥費用負擔過重,又因女方尚有欠我款及扶養費都未如期給予<離婚前我則為負擔家計;前妻為家管;在家帶孩子,我每月薪水信任全予交付前妻<支付房租家中所有開銷。卻不知前妻一直欺瞞房租未如期給予房東及我信用卡費也沒全額繳清,是連續接到銀行催繳電話.起先一直以為是詐騙也因前妻都說有繳不要理會;最終去查證。才知費用前妻沒繳或是只繳最低應繳金額;導至我信用卡數月累積欠款9萬多另及女方一直在我未知情況下盜刷我信用卡費 在加上;上述三個月未如期給予均攤保姆費費用 於今年5月總欠費用為13萬多> 因女方一直不還予欠費及孩子均攤費,便在今年5月29日雙方協談同意後簽下<協議同意書;也有到戶政變更監護為女方>同意書上也有寫明欠款部份將作為撫養女兒贍養費。 近日前妻揚言說要告我 遺棄及未負擔孩子費用。又說要我簽下同意書放棄女兒往後監護。從無住何關係。然後要將女兒改從母姓。
近期有先收到 存證信函 想請問
1:以此我案例 是否能成立前妻告我遺棄?
2:她向我要取日後每月贍養費。不然要提告,但協議同意書上 已有清楚說明欠款費作為贍養費,這樣她還能向我提告嗎?
3:我該怎麼做對我才有幫助?

2015/07/13星期一.我跟丈夫兩人長期上夜班.那一天我跟丈夫去保母家探望孩子 回家後已經是9;30分.我有喝1瓶啤酒.喝完我就入睡了.丈夫洗完澡後.見我入睡 .想要行房.我已經拒絕他.說我上大夜班12小時了.回到家也累了.讓我好好休息吧.丈夫不同意堅持一定要打砲他才可入睡.他開始強行拉扯我的衣服褲子.雙手被丈夫抓的很痛.我為了保護我自己.我有反擊踹他的身體. 反而讓它讓他更佳的惱怒.他開始抓我的頭去撞牆.按著我的頭往彈簧床去摔.此動作他重覆了5次.嘴裡說著你不是很想睡覺嗎.快去睡阿.快阿.怎麼不睡.你不是說要睡嗎. 我說你不要在這樣對待我了. 丈夫說當老婆的就是要給我幹阿 .不然要你做什麼.你是我花錢買來的 本來就應該雙腳開開讓我幹 我見他的情緒無法控制.我害怕他再繼續傷害我 我開始把他最愛的衣服褲子皮鞋.往樓下丟 .企圖轉移他的注意力 他跑去撿他的衣物 我趕緊拿著皮包 跑到樓下找鄰居幫忙 .載我去警察局備案 . 我當時聽到我丈夫說了這句話(你是我花錢買來的 本來就應該雙腳開開讓我幹 ).我真的好後悔.當初沒有聽父母的勸告. 我19歲認識我丈夫. 情竇初開 .初嘗戀愛經先生的一番甜言蜜語之下就與他交往. 初出社會工作社會經驗不足夠.不足以判斷是非對錯.他與我交往後.他在台灣所有的吃喝玩樂全由我付錢.每個月跟我借5000塊.用盡各種理由. 說媽媽生病.又說妹妹結婚.哥哥要結婚了.哥哥的老婆子宮長腫瘤不開刀會死.需要多少錢.哥哥的小孩感冒了.在越南營養不良.你幫幫我啦.你一定要幫幫我 .我這麼愛你 你為什麼不幫我 不幫我 我們就分手吧.諸如此類.而且他聲淚俱下.利用我的同情心.去詐錢 因為我有穩定的收入 結婚時所有的開銷全都是我負擔的. 爸媽聽到的氣炸了.父母說你要跟他結婚.我們就不認你這個女兒.要甘我斷絕血緣關係.把我趕出去 (註-我丈夫是越南籍配偶.當初我認識他時.他是以外勞的身分來到台灣.因工作時認識而跟我交往.合約期限未滿他就被仲介送回越南.他請越南籍有人幫忙說情.說很愛我.想與我結婚.他用了這個方法讓我以為他真的想與我結婚.父母知道這件事情後.極力的反對.說他這個外勞.他跟你談戀愛.只是想利用我而以.等他一拿到了分身分證.就會馬上把我一腳踹開. 當初結婚時我才20歲.現在想起這五年來.父母當初說的話才是對的. 當初與他結婚所付出的錢.全都是由我出錢.辦理外交部文件的任何開銷也全由我出)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於驗傷後,對對方提出刑事傷害告訴,並再提出民事裁判離婚訴訟,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及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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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幼年從母,且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監護權由您取得之機會高,您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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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夫妻之共同住居所,須雙方協議,目前雙方協議似以娘家為夫妻約定住居所,若欲以公婆家為夫妻約定住居所,需再行協商之,若您任意搬離,很有可能為您的問題;另關於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部分,會以未成年子女最熟悉之環境為主,亦對您不甚有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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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女友有定期支付扶養費,不會有遺棄之問題,即使未支付扶養費,也不至於構成遺棄罪,僅有請求給付扶養費之債務問題,若對方報失蹤,也不會有太大之影響,您無須過度擔心,對方亦有可能因此有刑事上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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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財產之分配標準為婚後財產,婚後財產又須扣除贈與之部分,是目前應先釐清您的婚後財產與配偶之婚後財產各是多少;離婚訴訟之部分,若您為無責配偶,可拒絕離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及扶養費之部分,仍可考慮爭取,未爭取到監護權之一方,仍須負擔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建議將離婚、剩餘財產分配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和扶養費一併處理,方有談判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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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財產之分配標準為婚後財產,婚後財產又須扣除贈與之部分,是目前應先釐清您的婚後財產與配偶之婚後財產各是多少;離婚訴訟之部分,若您為無責配偶,可拒絕離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及扶養費之部分,仍可考慮爭取,未爭取到監護權之一方,仍須負擔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建議將離婚、剩餘財產分配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和扶養費一併處理,方有談判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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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請幫忙解答,謝謝你們了.事情是這樣的,在民國101年跟前夫離婚,隔年102年的五月前夫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跟他之前的第一任老婆外遇的對象辦理登記結婚,然而第三者一直配合著前夫一起對我隱瞞他們有婚約關係,直到今年五月我因為搬家,去戶政入戶籍才偷偷的列印前夫的戶籍謄本,進而發現他們已經有婚約了,後來我還打簡訊問那位女生,那女生也間接證實沒錯,他們的確已經結婚二年多了,我跟那個女生說為何當初要幫著我前夫一直對我隱瞞結婚事實,那女的說,她沒機會跟我說,簡訊我都有留著,怕日後她翻臉不認帳,事情來了,今年8月那女生對我跟前夫提出妨礙家庭告訴,只因為我在今年五月的時候發現自己懷孕了,那女的也知情我一直是被她們共同欺瞞著的,就在今天去做調解,女的全盤否認,直說她有跟我提過她們有婚約的事請問一下,因為當時的對話我都有存檔,而且前夫也承認當初是跟那個女的聯手欺騙我,那我這樣的罪名會成立嗎?


你好!我婆婆目前是«重障-腦中風»√無法表達√意識不清楚 現在進駐在類似養老院 從婆婆住院-進駐養老院«至今»都是我先生的舅舅 舅媽在跑流程在處理在照顧我婆婆 但我們也有跟隨著一同去關心 我現在的問題是:我公公和我婆婆早已離婚 我公公和我婆婆只生下我老公一個兒子 我婆婆曾在我們結婚前跟我們說過他的財產他的房子將來都是我老公的 現在因為他無法表達 所謂他的財產人任何人都不能去動 我先生的舅媽告知我們:媽媽的財產一律都不能動!★但我想問的事 1.連兒子都不能去動到媽媽的財產嗎?(例如:房子) 2.如果我婆婆萬一哪一天離世,那她的財產將會歸給誰? 3.在我婆婆的財產歸給政府保管前 他們會設定監護人或財產繼承的問題嗎?


回覆 陳仲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陳律師 您好 謝謝您撥空答覆,非常感恩!!
前 因丈夫的在外欠款 大大小小的事,因丈夫有悔意也痛改前非答應不再犯,所以金額不大的都有處理掉了,可是後期卻冒出之前一條條刑事或民事的事件,家庭近乎連生活開銷都吃緊(可能是結婚時丈夫戶籍遷入我現住宅中...所以陸續收到欠款繳費單)夫妻倆已無多餘金錢付款,目前懷孕中也將近臨盆,只盼之前小妹結婚前拼命努力一日兼差3分工作省吃儉用下獨立買的房子能不受其影響.....付諸流水,我是10/17 收到丈夫欠債銀行轉讓給資產公司,寄送的"法院前通知信",來函說明 ~如果拒不處理,未與資產公司聯絡回覆繳款意願的話,就要申請法院進行強制執行假扣押~1.民事訴訟法第522條第一項,2.強制執行法第48條第一項,3.強制執行法第三條之一第二項等...施行!!所以很擔心,我唯一的不動產被扣押法拍??!!苦於不敢找家人商量,又找不到人詢問...得知網上訊息,貴站熱血律師能幫忙解惑,非常感恩!!!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尚未結婚,該子女為非婚生子女,您為子女之監護權人,除非生父認領子女後,方可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權,惟若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由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高,對方僅取得探視權,您可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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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惡意阻撓探視權之情形,對方可提起訴訟請求改定監護,建議您仍應讓對方行使探視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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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是癌末病患,這兩年斷斷續續住院治療,目前已回家在家進行藥物治療,前一陣子住院因為一些家庭問題,把我爸爸名下所有的錢全部轉給我大伯,請他代為管理,我們家的生活費、醫藥費、等等一切的費用,都由他一個月轉帳一次交給我們,但才過了一個月,這個月就跟我們說他沒錢給我們,我所知道的是我爸爸光是給的現金就有一千萬左右,不是現金的不知道還有多少,怎麼可能才過一個月就把一千萬都花光,我大伯他們在台灣有房子有時候會回來住,但大部分都住在加拿大,他上次回去前有轉帳過一次給我們,這次他回國後就馬上說沒錢,我懷疑他是把錢全部給了他女兒(最近結婚,嫁到西雅圖去),這樣算是洗錢嗎...?現在我爸不想讓我大伯幫我們管理錢,想放在我這(之前不放我這是因為我不想碰這種敏感的東西,且我才剛出社會,有這麼一大筆錢放在我這我覺得很可怕...哪天被騙走不就很慘),目前是不知道錢的狀態,也許在他自己那邊(機會很小),也許給了我堂姊,我知道這麼一大筆錢可能全部要回來有點難了,但還是得討,這個月要付的30萬醫藥費交不出來,生活費也沒有,我爸爸看護的錢也付不出來,所有能用的錢都在我大伯那邊,難道要我們全家一起去死嗎?當初給我大伯錢是家裡面幾個人一起決定的,雖然沒有白紙黑字的證據,但有幾位親戚是都知道的,可是這樣的證據是否很薄弱...目前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我們家已經快活不下去了...